天边泛起鱼肚白,街道被浓雾笼罩。
灰蒙蒙中,一股馋人的香气弥散开来,勾得路人腹里虫儿咕咕直叫,忍不住停下脚步,寻着香味在迷雾中前行。
走进些,雾里有团暖人的橙光在摇曳。
光把迷人眼的雾驱走,就见包着头巾的小姑娘笑弯了眼睛看过来:“客官要来碗小面尝尝吗?”
她手中捧着土碗,碗里装着红澄澄的面汤,细细的面条被堆砌在正中央,上面零星撒了几颗翠绿的葱末。
“咕噜——”
路人不由自主吞咽口水,这味道太香了!辣椒的香气里混合着油香,缠缠绵绵蹿进鼻腔,直冲上脑。
“来一碗小面!”
“好叻。”
小姑娘笑着把面放到简陋的木桌上,扯过抹布擦了几下破旧的凳子,殷勤招呼路人坐下:“客官请慢用。”
当即路人如饿狼捕食般,抓起筷子狼吞虎咽大口吃面。
半响,路人放下空空荡荡的土碗,他揉了揉肚子,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
在这泛寒的清晨能吃上这么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让他对新的一天都充满了期待。
他从袖口摸出几枚铜钱放到桌上,同小姑娘闲聊:“姑娘看着眼生,是刚来镇上吗?”
小姑娘手脚麻利地收拾桌上餐具,乐呵呵地回答道:“是叻,今天头回出摊,也不知道镇上的人喜不喜欢吃我这道面。”
“就冲你这手艺,怎么可能不喜欢。”
路人竖起大拇指,赞不绝口。
随后他又多嘴问了一句:“小姑娘贵姓?你明天还来出摊吗?什么时辰来?”
小姑娘笑了笑:“免贵姓安,叔您唤我安乐便是。明天若是没什么差池,我应是卯时来开摊。”
“那感情好,这时辰我正好路过这里。”
见路人还不打算走,安乐随口问道:“昨日我在镇上闲逛的时候,看见街中有座好气派的宅子,那是谁家的?”
提起那宅子,路人满脸羡慕:“那是陈员外家的宅子,今年陈员外的儿子考上了童生老爷,乡里乡亲都在说,陈员外家要出官老爷了。”
听到这安乐忍不住腹诽,陈员外家可不就是要出个官老爷吗。
陈员外的儿子作为这本早古虐恋小说的男主角,出身虽然低了些,但靠着男主光环,科举之路畅通无阻,成为本朝开国以来最年轻的状元郎。
本来安乐与他也没什么交集,可坏就坏在她好死不死穿成了书中恶毒配角、男主的未婚妻。
身为配角,手持男主未婚妻这种人设,是嫌死得不够快吗?
要是她去照镜子,分明能看见左脸上写着感情,右脸上标着试金石,彻头彻尾的促进男女主感情工具人。
这还不跑?
正好原主的继母张氏在知道她身上这门亲事之后,便开始暗自筹谋,要她吐出这门“好亲事”,让继妹替嫁进入陈家。
安乐打蛇随棍上,立刻挑了个时机佯装无意随口告诉张氏她愿让妹妹替嫁。
当时张氏便笑得合不拢嘴,直夸她是好姐姐,愿意为妹妹着想。
然而转过身,张氏立刻变脸。
张氏根本不信安乐会把这么好的亲事让出来,平日里这个丫头鬼精鬼精的,一肚子坏水,她会舍得让别人替嫁?
那可是陈员外家!
村里多少姑娘愿意嫁过去,哪怕是做个妾室,也不愁吃喝,还有人伺候。
要不是安乐那个早死的娘曾经救过陈员外的性命,这种好事怎么可能落到她身上。
张氏二话不说,背地里请了媒婆给安乐看人家。只有把她嫁到别人家里,替嫁的事情才算真真正正地稳妥。
被蒙在鼓里的安乐看她日渐舒心的样子,还以为张氏真的不会再打她的主意。
直到偶然偷听到张氏和媒婆的对话,她才知道张氏竟然想把她嫁出。
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安乐拿着私房钱,伪装成出摊商贩,独自来镇上打听原书男主的事情。
张氏不是特别想要这么亲事吗?那她便毁了这门亲事,要张氏偷鸡不成蚀把米。
“砰!”
巨响将安乐从思绪中唤醒,她下意识寻声看去。
就看见一个粗衣大汉站在背后,摊位上的东西七零八落撒了满地。
大汉在狼藉中翻出根黄瓜,往衣服上擦了几下,也不怕安乐会反对,“咔嚓咔嚓”啃得异常地香。
他抬起吊三角眼,细小的眼瞳转过来,略微荤黄的眼中闪过狠光,他对身后的人招招手:“把她给我带回去。”
话音落,几个庄稼汉从他身后走出来拘谨站到安乐面前。
他们讪讪地看着安乐,手指微动,却谁也没真上手。
离家不过两个时辰,张氏居然发现她消失,并且还找了原主的表哥来逮她。
安乐暗道失策,但面上依旧平和:“我做了什么要劳诸位大驾,以至于这大清早的扰我生意。”
堂兄啐了一口,把剩下的小截黄瓜随意丢弃到地上:“别跟我耍花招,姑姑已经给你看好了人家,你就应该乖乖呆在家里等着出嫁。”
“嘁。”安乐冷笑一声,“我要嫁人这么大的事儿,我居然最后一个知道,牛逼啊兄弟。”
村里的人早就习惯她时不时冒出一句听不懂的话,因此没有人任何接她的茬。
那边表哥看她这般不识抬举,一脚踹翻仅存的摊子,流里流气道:“我就问你走不走?”
这动静吓得吃面的客人脸色发白,却也不敢站起来离开。
谁知道他们会不会莽撞伤害无辜的人?
安乐把食客们的反应都看在眼里,心中生出恼意。
不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有人打扰她的食客用餐。
她紧咬牙关,抬手拦住他们冷冷地说:“别打扰我的客人用餐,等客人走了我便随你们回去。”
庄稼汉们也不想惹多余的祸事,纷纷劝道:“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就按安乐说的办吧。”
见所有人都帮着安乐说话,表哥冷哼一声,算是默许了。
只是争取出来的时间并没有让食客细细品尝,一个个三两口扒拉完面条,连嘴都没擦,放下铜钱拔腿就跑。
没了食客,安乐才不言不语收拾残局,然后带着家伙事跟着他们回村去。
回程路上,其中一个庄稼汉忍不住对安乐说道:“安家女娃子,你也别怪叔和你哥来逮你。你一个未出阁的小姑娘,怎么可以抛头露面做这等买卖。”
“是吗?”
她不冷不热地回道。
就在此时,走在前头的表哥突然回过身,猝不及防一脚把她踹得趔趄。
安乐被踢得突然,整个人往后倒去,幸好庄稼汉扶了她一把,她才不至于滚到路边的沟里去。
表哥才不管她如何,恶声恶气地训斥她:“谁教你说话这么阴阳怪气?若是再让我听到你用这种调调说话,我就替婶子教训你。”
她死死攥紧拳头,指甲深陷肉里。
更恨不得立刻扑过去抓烂他的脸、撕烂他的嘴。
但是理智却在一遍又一遍的在心里劝诫道:现在敌强我弱,还不是跟他翻脸的时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总有一天她会要这些欺辱过她的人跪着给她磕头认错。
因为路上闹了这一出,接下来的路气氛变得特别沉重。
走到村口的时候,安乐被路边抱团的一群人吸引住,他们围着一个身穿青色布衫的清痩男人。
男人背着背篓,明明处在下风,却依旧不见慌乱。
他面色暗黄、脸颊凹陷,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因此才会瘦得仿佛一阵风便能将他吹走。
围着他的人摇头晃脑,轻浮奚落:“啧啧啧,让我瞧瞧这不是我们村里的大才子许裴昭吗?”
安乐瞳孔猛震,下意识看向许裴昭。
不为其他,因为这本早古虐恋小说安乐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就是许裴昭。
在小说里,许裴昭出现的时候剧情已经走到中后期。
他出场便是金科状元,风光霁月、光彩照人,宛若仙君入凡尘。
京中未嫁姑娘无一不倾慕于他,但他始终保持孑然一身,不过分靠近女子。
有书粉曾经讨论,许裴昭可能最爱的是男主。因为男主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他为了男主可以上刀山下火海。
但他分明是言情小说中的异端,书粉却对这个角色恨不起来,只因作者把许裴昭刻画得太好了。
如今他却以这般可怜的方式出现在了安乐面前,安乐的心像是被人狠狠地攥住,一呼一吸都是痛。
那伙人看许裴昭毫无反应,更激起了欺辱人的心思:“听说你娘快死了,她最后的愿望就是让你娶个媳妇回去?”
“快别说了,再说许大才子就要哭出来了哈哈哈哈!”
“哎哟喂,我们许大才子要娶媳妇,怎么看得上村里这几个村姑?”
“可拉倒吧,就许家那破屋,地都没有,哪家人会想不开把闺女嫁他?”
一声声挖苦令许裴昭眼底冰冷,藏在袖中的手死死攥紧。
他锁定带头的那个人,对方积叠几层肥肉的脸在放肆讥笑,粗狂的笑声从斑黄的齿间传出,让人作呕。
许裴昭薄唇微张,正准备还以颜色,却听到宛若黄鹂鸣啼的声音从不远处响起:“我愿意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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