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在下平平无奇驯妖师 > 16、缚礼,凡尔赛鼻祖
    老管家开启职业生涯以来,从未像现在这样紧张过。


    白衣公子虽气度非凡,但凡品宝物不可多得,怕是舍不得为这位美人一掷千金了。


    叶余虽然不懂凡品的难得程度,但刚才把整间店都逛遍了,也没有发现什么凡品级别的宝物,“老板,你们是不是宰人呢,一件衣服就能置换凡品?可别欺负我们家公子,看着他长得老实就觉得他是个冤大头。”


    缚礼蹙眉,这小子到底会不会说话。


    老管家擦了擦额头的汗,“小公子,实不相瞒,这衣服啊它确实是凡品,其他的仙袍,能帮你增加自身灵力从而提高你各方面的属性,但这个仙袍,它会吸收你自身灵力……”


    叶余圆溜溜的眼睛一瞪,难以置信道:“吸收?就是说我辛辛苦苦攒点灵力还得养着它呗?”


    这不就是说这东西好是好,它好就好在他妈了个巴子?


    “不是,那它吸收你的灵力,肯定也会跟着升级来报答你嘛,它现在初始功能是恒温,漂亮,但因为没有人舍得用灵力供养过,所以咱也不知道它以后到底有什么用途,但凡品必定有过人之处,要了真不亏啊。”老管家说着自己都汗颜。


    就算是剑修的剑,也不敢说让主人用灵力供养,只能说会和主人一起升级。


    如果贴身用具也需要单独灵力升级,谁知道要用多少灵力供养?契约个灵宠已经够耗费灵力的了。


    三大仙宗的人来了也说养不起,这仙袍才被迫成为当下的镇店之宝。


    缚礼再次盯着叶余身上这套仙袍,认为这衣服就是为他打造的,是他的机缘。


    还有谁能为一件衣服不停的贡献灵力,只有叶余,只要他活着,他的灵力就是源源不断的。


    叶余在他的无字天书上,从来没有看到过自己到底有多少灵力值,看不见的东西就等于没有。


    叶余摇了摇头,“算了,我不要这个了,几块灵石都能换一些不错的仙袍穿了,用凡品来置换它,脑子才是坏掉了。”


    没想到缚礼拿出了那颗常亮的夜明珠递到那管家手里,“这可是凡品?”


    老管家小心翼翼地接过那颗夜明珠,拿了放大镜样的东西看它的大小、圆润程度,以及它的明亮范围。


    仔细看了半天,老管家手都哆嗦了,难以置信地盯着缚礼,“公子……这么大的夜明珠可不多见,您确定要用它换吗?本店物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


    叶余盯着夜明珠,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眼珠子也要跟着流血,痛心疾首道:“不是,公子,怎么还能用这个来换呢?真只有的话,不如直接把夜明珠给我,衣服我不要了,挡一件我在这选的宝物,行不行?”


    衣服只要有机会就能买,穿啥不是穿?夜明珠,现代文明社会的用电青年,离了它会死的!


    没想到缚礼一手把叶余拉到自己身后,“老管家是识货的人,这个夜明珠哪怕在凡品中也是不可多得,你若真心实意想换,就让我家这小朋友多挑些东西吧。”


    老管家想都没想就同意了,“除了把这件仙袍和空间戒指都送您,还可以让这位小公子在一到四层各挑选一样东西!”


    夜明珠就这么被老管家小心翼翼的收起来了。


    叶余突然明白,说不定这珠子以后就是藏宝阁的镇店之宝,缚礼竟然愿意为了他送出去,他小声对缚礼说,“公子,外面这种衣服多的是,试穿又不要钱,不要觉得不好意思退货。”


    “别再废话。”


    “……额,还挺霸总,难道就没有其他的不太好的凡品给老板换吗?干嘛要拿这么贵重的东西?”叶余知道,缚礼这人也倔的很,他决定的事情很难再改变。


    缚礼颇为遗憾的说,“其他的凡品也有,但夜明珠比较多一点。”


    “……”好凡。


    缚礼才是凡尔赛达人鼻祖吧。


    那夜明珠是永恒不灭的东西,不需要任何灵力的润养,还能顺道滋养主人,能用得起这种珠子的也就三大仙宗,六大世家的人都很少能拿的出来。


    而且夜明珠是做不出来的,它是上万年前屠妖之战,那些逃跑后又死了的妖兽的金丹幻化而成。


    甚至只有元婴期及以上等级的妖兽,金丹才会有机会幻化夜明珠。


    这珠子,可是找到一颗少一颗的。


    看叶余一脸遗憾的样子,缚礼无所谓道,“你既然要去三大仙宗学习,最基础的课程就是符文咒术,到时候学会做一些简单的照明用具还是很容易的。”


    有了夜明珠,以后就不会好好学习基本课程了。


    孩子不能往懒了惯。


    叶余不服气道,“这话讲的怎么好像你是三大仙宗的老师一样。”


    缚礼没说话。


    但叶余发现缚礼是真的博学多识,哪怕丹田有问题,到了学校,也得是那种风云人物的级别。


    可大家同样是考生,自己比缚礼单是小道消息就差那么多,看来真是要输在起跑线上了。


    叶余很不好意思要缚礼那么多贵重的东西,本来就想着再去一二层挑两样的,阴差阳错买了一件凡品衣服。


    也算是人生第一件奢侈品了。


    接下来,叶余分别在四楼要了一辆续航不错的马车,三楼要了一珠光宝气闪闪发亮的手串,二楼要了一个小巧可爱的木铃铛,最后在一楼,要了他最开始就看中的能亮一个月的灯笼。


    二楼三楼能选择的其他实用的东西,还有很多,可是叶余竟然都没要,缚礼有些不理解。


    叶余从他询问的目光里看出几丝疑惑,他掂量了一下手里的那串宝珠道,“你不觉得这珠子很好看吗,送人的。”


    缚礼突然愣住了,耳垂微微变红,眼神都变得不自在起来,也不肯再和叶余对视,“送、送人,这种东西,也拿的出手。”


    叶余身边哪里还有人,除了自己也没别人。


    借花献佛这事儿,竟然当着自己的面用到他身上来了。


    缚礼又盯着那手串看,心说好看是好看,但是有些女气了,好在平时衣袖足够宽广,也是能遮挡住的,倒没什么好在意的。


    两个人走出藏宝阁。


    老管家盯着缚礼的背影深思,到底是哪家的公子能出手如此阔绰甚至拿夜明珠置换仙袍,只为博美人一笑?


    想必被他家里人知道,回去定是要打断那白衣公子的腿,还是别再深究的好。


    叶余喜气洋洋的在那手串上哈气,又拿珠串在身上擦了擦,突然一想到这衣服是凡品,浑身不自在起来,看来有些人,生来就是粗使丫头的命。


    缚礼等着叶余说送他,果然,叶余盯着缚礼的袖口说:“把这串闪闪发亮的珠子送给我的小青龙,你的空间袋是不是在袖子里呢?”


    缚礼:“……”


    “不都说龙喜欢堆积宝物吗?就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它肯定会喜欢的。”叶余笑的眼睛都眯起来。


    缚礼:“呵呵,真龙才喜欢堆积宝物。”


    缚公子很生气。


    这么宝贵的机会,不说用来讨好自己,竟然送给破龙,还是个假的。


    榆木脑袋。


    缚礼的步子走的快了起来,他又道:“回到客栈再给它也不迟。”


    就算那小青龙喜欢,那也是为了假装是真龙装出来的。


    叶余也快步跟上他说,“好。”


    缚礼又问他,“你买这个木铃铛做什么?虽然这两样东西都可以滋养灵力,但……”


    你带着没用,你本身就是个灵力罐,只当装饰品的话又丑的要死。


    “嘘----你听,”叶余拇指和食指捏着小铃铛在缚礼面前晃,发出特别清脆的小木球碰撞的声音,“不觉得这个声音很舒适吗,铃铛也小巧可爱,还是原木色的,做工很精致。”


    缚礼见惯了大鱼大肉:“丑。”


    叶余翻白眼,“且,你是看不上,这是给我大儿子的,它戴正好。”


    “……”


    想到小白,叶余又多愁善感起来,“你还没见过它吧,就是你救我那天刚离我而去不能共患难的小白。”


    “……”好像假青龙能共患难一样。


    叶余已经换掉了之前做小厮的时候常用的发型,头顶高扬的马尾绑着和仙袍配套的红色绸带,长长的绸带丝滑的顺在后背,墨色青丝和红绸随着他走动的步伐微扬。


    叶余看缚礼竟然转过头不看他,快跑两步到缚礼前面,又调转身子倒着走。


    他额前的发丝凌乱,少年感十足,意气风发的看着缚礼说,“但我有预感,它肯定会来找我的,等下次见了它我就给它戴上,省得被人当成流浪猫,再把它打死咯。”


    缚礼扬起脖子,挺直高傲的后背,“妖兽有灵,不会被凡人追上的。”


    “希望吧,那老板说了,这玩意儿可以滋养灵力,我特意选的,帮它恢复一下它的内伤,而且木铃铛不会伤害它的听力。”叶余小心翼翼的把铃铛和手串收在一起。


    缚礼不再看他,心想,铃铛……确实比那亮闪闪的恶俗手串好多了。


    叶余走到脚底都疼了,“这符禹城也实在太大了?公子,我们什么时候休息啊?”


    天都黑透了。


    缚礼说,“马上就到了。”


    当地最好的客栈,也是贺符盟名下的。


    两个在那巨大红火的客栈门口站定,叶余念道:“福门客栈,看来和藏宝阁是连锁啊。”


    缚礼说,“去要间上房,最好的。”


    “好嘞!”叶余快跑两步进了客栈。


    缚礼松口气,叶余没问他是不是只要一间,那就勉为其难……只要一间吧。


    叶余兴冲冲的进门,上前就道,“店家!最好的上房,来一间!”


    “一边儿去,”后面有人过来,拿剑柄把叶余搭在柜台上的胳膊给他怼了下去,“哪里来的臭小子?最后一间上房,我们家少爷要了。”


    叶余回头一看,一带刀侍卫模样的男人,蛮横无理的样子看着就让人来气,他这小暴脾气也上来了,“嗯?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他也得先来后到你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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