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娇娇可不知道自己进趟城就渣男给惦记上了。
这会儿功夫,她正缓步走在乡间的道路上,思考准备投稿给报社的文章。
宋娇娇不是那种温文尔雅,知书达理的传统型大小姐,她离经叛道,活的潇洒肆意,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开过跑车,钻过森林,撰写过你爱她她爱他他却爱着我的狗血小说,还曾经隐姓埋名,在娱乐圈里混过。
只是这次,宋娇娇不打算进入娱乐圈。
凭借原身遗留下的好相貌和宋娇娇的双商,若是大小姐执意进入娱乐圈,必定很快就能大展手脚,可只要一想到自己成名之后,她所不喜欢的原身家人肯定也会跟着受益,宋娇娇就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愿意。
连一份鸡蛋面条都不给她吃,一件新衣服都不给她买,还想从她身上沾光?
长得挺丑,想得到挺美。
宋娇娇小嘴一撅。
说她自私也好,说她狠毒也罢,反正宋大小姐从不委屈自己,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绝对不想给不喜欢的人花一毛钱。
况且,她也已经体验过当演员的感受了,并不好玩。
这一次,宋娇娇想当一名作家,到手稿费全部自己花,一分钱都不要用在原身家人身上。
人类的天性就是各种狗血八卦,宋娇娇知道,在这个没有题材限制的时代里,她的那些本就反响强烈的狗血小说同样能够掀起新的潮流。
第一篇文章……就写林心雅和原身的故事好了。
宋娇娇嘴角轻轻勾起,带着几分恶作剧的笑意。
阳光之下,宋娇娇那双闪着自信的清亮眼眸宛如太阳般璀璨耀眼。
佞承锋看着她自信又清亮的眼眸,原本因为那一手好字而对她生出的淡淡怀疑渐渐消散,他甚至给宋娇娇找理由,听说农村许多地区都有成人扫盲班,兴许这姑娘是跟着他们学的。
突然,他的耳朵动了动,立马冲到宋娇娇面前,将她挡在身后。
“嘘,有声音。”
宋娇娇没注意到这点,被突然拦下,吓了一跳,忙跟着侧耳聆听。
这个时候可不是后面那些年代,村村之间都有水泥马路,树林里有两只野鸡就算是生态挺不错,这时候的道路还是那种土路,通往县城的道路两边是密密麻麻的树林,野草足足半人高。
此时微风吹起来,吹着那野草抖动着茎叶簌簌作响,树叶也跟着微微点头。
在抖动的墨绿色杂草中隐约透露出一丝土黄色。
宋娇娇悄悄拽了拽佞承锋的衣角,隔着衣服在他的后背写了个2。
两点钟方向。
佞承锋眼底闪过一丝诧异,不动声色看向宋娇娇,示意她在原地等待,又扭头看向王爱国,用手势示意他们从两个方向进行包抄。
王爱国领命。
于是两人从两个方向小心向那丛草丛前进。
他们的动作很轻,又很迅速,仿佛矫健的花豹穿梭于丛林中,非常小心又迅速地接近目的地。
刹那,三道影子齐齐有了动作。
佞承锋和王爱国从两个方向向草丛里的黄色生物发动了攻击。
草丛中的那道土黄色身影猛地钻出了草丛,直直冲着宋娇娇方向逃窜。
赫然是一只土黄色的大肥兔子。
宋娇娇的眼神闪了闪,暂时没有做出什么动作。
落在佞承锋和王爱国眼里,就是小姑娘一下子反应不过来,愣住了,他们在后面拼命地追。
这只兔子的个头可不小,少说也得有八斤左右,见不到也就罢,既然见到了,自然是不甘心放跑它,想要逮住吃肉的。
要是当时他们能够再接近几米,或者这只兔子动作略慢一拍,这会儿都已经将它一把抓住,可眼下,他们只能看着这只兔子飞奔向宋娇娇的方向,眼看就要从他们手中逃走。
不仅佞承锋和王爱国是这样认为的,就连那只兔子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这只兔子长得这么大,这么肥,已经有几个年头了,这几个年头里,它也见过了许多两脚兽,在它的认知里,公的两脚兽跑得快,力气大,有危险;母的两脚兽就不一样了。
因此它甚至甩甩小尾巴,想从这只母两脚兽脚上直接跳过去。
蓦地,它的胸部传来一股大力,身体不受控制地向上飞起,视野也猛然拔高,又以惊人的速度摔下。
宋娇娇收回自己踢出去的腿,弯腰将已经受了重伤,没啥活头的野兔拎着耳朵捡起来。
两位军人同志已经呆住了。
他们一开始看那兔子跑的那么快,那么急,宋娇娇又是什么反应都没有,还以为这只兔子要从他们手中逃走了呢,哪里料到宋娇娇竟然这么快准狠,一脚将那只兔子踹上了天。
总之,就是很震惊。
想起宋娇娇刚刚在自己后背上写的2,佞承锋心里刚刚打消的怀疑再起。
他不是看不起农民同志,但一个农村出身的姑娘家,心性坚定异常,能够写的一手好字,还知道所谓的两点钟方向,加上这非同寻常的身手,怎么想怎么不对劲。
但,她表现的堂堂正正,也着实不像什么坏人。
因为这些发现,他在剩下的路程中沉默不语,只默默在观察宋娇娇的举动,试图分辨出她到底是什么人。
王爱国心思粗,也就没有察觉到战友真正担忧的原因,只以为他因为没有在有好感的姑娘面前表现出来自己的真正实力而觉得丢脸,便自以为识趣地绕开话题,等他自己看开。
宋娇娇倒是或多或少猜出了他的几分情绪,不过,宋大小姐可没有和他解释的意思。穿越时空这种事太过于匪夷所思,就算她真的开了口,将真相道出,又有几个人会相信?
但,同样的,宋娇娇也没打算从此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情和本领。
她和原身原本就不是一人,能扮演的了一时,扮演不了一世,更何况宋大小姐向来以自身种种为傲,绝不可能只为了所谓的原身形象就从此委屈自,若是只有无限委屈自己,扮演他人才能活命,宋娇娇宁愿选择灭亡。
在三人心情各异时,山路那边终于出现了林家沟生产队的影子。
此时,正好是生产队大家伙休息的时间。
村头有许多小孩子正在追逐打闹,闹闹哄哄,好不热闹。
宋娇娇勾了勾嘴角,加快步伐带着两位军人小哥哥进了村。
-
林心雅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脸上写满了担忧,嘴唇咬的紧紧的。
身为大队长家最受宠爱的小闺女,她自然是可以随时不上工的。
家里其他人也一样随有享受不上工的权利。
从用过早饭开始,林心雅就连声催促林腾达尽快行动。
林腾达最是心疼自家妹子,三下两下干完了早饭,不到七点就踏出了家门,准备先去三岔口生产队说服二赖子,再一起去宋家。
算算时间,就算两个生产队之间的距离不算近,也早早就应该回家来才是。
林心雅心中担忧,生怕发生了什么变故,想要出门去寻找三哥,又实在不想被村里人指指点点,村里人的指点总能让她联想到自己难堪的上辈子,林心雅咬着唇,反复说服自己:
“没事,不要紧的,三哥和二赖子可是两个男人,力气大着呢,收拾一个宋娇娇还不是简简单单;这几天我们都打听过了,宋娇娇家白天时候就只有生病的宋娇娇,宋家夫妻都要下地干活,那个半大小子更是成天只会在外面撒野,不到饭点不回家去,肯定没事的……”
然而无论她怎么拼命地想要说服自己,脑海中总是下意识回忆起那天下午宋娇娇带人闯进院门的模样,是那般的锋芒毕露,光芒万丈,那般的让人移不开眼,她身上的那股气势,仿佛比上辈子还要厉害。
难道说,这辈子宋娇娇会比上辈子还要厉害?
不,不可能!
林心雅心惊肉跳,她伸手抚上胸口,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压下种种郁郁。
她才是带着记忆重新来过的人,是受到老天爷垂怜的人,她就应该比所有人都厉害,区区一个宋娇娇,凭什么能够和她相比?
心情焦躁中,林心雅不知不觉走出房间。
正在生火做饭,顺便责骂林腾达的刘小凤见到她这般魂不守舍的模样,以为她仍然没有从昨日的情绪里缓和过来,赶紧擦一把手,心疼地进屋拿出个桃酥,不由分说塞给林心雅。
“心雅,别瞎想了,他们以后肯定不敢再编排你了,你是不知道,今天你爸他到了田地那边很是发了一通脾气,还让记分员扣了宋老实两口子和张翠秒家的工分,他们肯定是不敢再传瞎话了。”
安抚林心雅的同时,她不忘骂两句三儿子:“你三哥也是,说是要留在家里哄你开心,咋还不见人影了,饭也不做,等他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他!”
同样没吃上饭而肚里打鼓的林富贵也连连点头:“老三是该敲打敲打了。”
被位高权重的父母这样呵护偏袒,林心雅鼻头发酸,心底的不安逐渐散去,优越感和自信重新占据上风,且越发坚定。
就算宋娇娇变得有脾气了又能怎样?
她的父母和弟弟仍然是拖累她的对象,她的文化水平也仍然是那么的低,更不可能知道未来的发展趋向,甚至就连原本属于她的那个男人也已经对自己死心塌地,她压根接触不到更好的男人,仍然不可能超过了自己。
这辈子,宋娇娇注定要成为她的垫脚石,成就她的辉煌。
林心雅豪情万丈,意气风发地想。
谁知道,就在她刚刚笃定宋娇娇不可能再次辉煌时候,猛然听见村子里闹腾了起来。
“喜宝他娘,你说的是真的?真有当兵的来咱们村了?”
“那还有假,喜宝,你和大娘说,你看到啥了!”
紧接着是脆生生的童音,欢欣雀跃:“俺看到娇娇姐姐带着俩穿绿军装的军人哥哥进了村,他们还对我笑了,其中一个军人哥哥手里还拎着一只大肥兔子呢!娇娇姐姐还说,要带他们回家吃饭。”
啪嗒。
林心雅手里的桃酥,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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