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打倒狗血文[快穿] > 第114章 生死绝歌8
    父兄?


    她单身上路,哪来的父兄?


    这是在提醒她,以及打她主意的人。


    笑了笑,起身。


    拨开人群,跟了上去。


    何情出了城,发现少女还跟在身后,不由驻足。回过身,眼睑垂下:“姑娘,你到底有何事?”


    韶音有什么事?她什么事也没有。


    他看上去什么都不需要。虽然过得不富足,但是自给自足,他自己很满意。


    她的出现,对他是一种打扰。


    真的吗?


    “我要去看你住的地方。”她背着手,慢悠悠走在蜿蜒的小路上,擦过他,往前方走去。


    何情看出她的执着,抿了抿唇,抬起脚步。


    他家里没什么好看的。她看过之后,就没兴趣了。


    何情的家在十几里外的一处山脚下。


    他一向步行来去,今日也不例外。韶音出门没牵马,也跟着他一起走着。


    “姑娘——”


    他正要劝她,不要吃苦头,走这一趟无意义的路。才刚开口,忽然她定住脚步,弹指朝路边草丛里弹去一道劲风。


    “噗。”隐约一声闷响。


    她打中了什么?何情惊讶地想道。


    就见韶音往草丛方向奔去,弯腰扎进去,拖了一只灰毛野兔出来。


    “会烤兔子吗?”她倒提着野兔的后腿,转过身看着他,一脸兴高采烈地问。


    何情的嘴巴张了张,忘了刚刚的话,点点头:“会。”


    “等下就拜托你啦。”韶音笑道,将野兔扔进他背后的竹筐里。


    何情顿时欲语又止。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弯腰从路边扯了几把野草,搓成绳子,拎出野兔,捆好四肢,又扔回去。


    日头越来越高,快到天空正中时,何情的家终于到了。


    远远就看见一间门搭得厚实的茅草屋,结实厚墩,既能遮风也能挡雨。


    茅草很新,应当是刚翻新不久。盖得有点矮,进门需得弯下腰。


    屋前有几块地,田垄分明,打理得整齐有序,分别种着白菜、丝瓜、萝卜等。


    走近了,能看到院子里支了个架子,上面吊着一口瓦罐,约莫是他做饭的家什。


    韶音打量几眼,回头道:“我能进去看看吗?”


    何情摘下竹筐,抿了抿唇:“请。”


    客人都到家了,不让她进屋,难道站在院子里吗?


    韶音走进茅草屋。跟她预估的一样,门很矮,她的个头都需要低头才能进去。


    窗子开得不大,屋子里有点昏暗,过了一会儿才看清里面的摆设。


    当门是一张方桌,应当是他自己打的,没有上漆,呈现木料的纹理。桌边是两个木墩,应该也是他自己砍的,形状并不圆,但还算光滑。


    再里面是一张单人床,瞧着并不长,以何情的身高睡上去,两只脚应当是垂在外面的。


    靠窗的地方放着一个简易的木架,上面搭着瘪瘪的米袋子。


    “家贫。”门口一暗,何情弯腰走了进来,“招待不周之处,还请包涵。”


    韶音转身,仰起脸笑道:“原来你喜欢归隐田园的生活。”


    粗茶淡饭,布衣素食,他也能过得安然,自得其乐。


    何情看着她灿若春华的笑脸,不禁一怔。少女身着红绫,乌黑油亮的长发梳成漂亮的样式,点缀着金钗与红宝石,看起来体面又高高在上。但是,她脸上没有丝毫嫌弃之色。


    从来都是昏暗潦草的茅草屋,因为她的不在意,仿佛也没那么简陋了。


    他收回神,垂眼说道:“算不得归隐。”


    有能耐的人离群索居,叫归隐。他这样的人,只能叫做买不起房子。


    “那你是喜欢宁静的田园生活?”韶音从善如流,改口道。


    这次何情点点头。


    那些打打杀杀的生活,他不配。


    像他这样武功不高,心计浅拙的人,安安分分地做个平民百姓就是了。


    “我去煮饭。”他别过眼,去拿木架上的米袋子,他是来拿米的。


    韶音跟在他身后,走出屋子。但在檐下站定了,整个人处在荫凉中,随性蹲下,看着青年淘米,煮饭,然后提了刀,去杀兔子。


    “你少个锅。”目睹他杀完兔子,韶音看了看还没煮好的米,“如果你再架一口锅,就能一边煮米一边做菜了。”


    何情顿了顿,说道:“不少。我给你做叫花兔。”


    做叫花兔,不用锅。


    韶音笑眯眯道:“你没有锅,只能做叫花兔。但如果你有锅,可以做炒兔子,炖兔子。往锅里刷一层油,把切成块的兔肉往锅里一倒,滋啦——不一会儿,香气就爆出来了,喷香扑鼻。”


    何情垂下眼睛,走到菜地里,掰几块白菜叶子,包裹在兔子身上。


    应该用荷叶包的,但是他没有。


    “归隐田园,图的是安然宁静,心旷神怡,悠闲舒适。如果不能吃到满意的一口,多没滋没味啊!”只听她感慨道。


    何情没接话。


    “你还应该垒个圈,养几只鸡。想吃鸡蛋吃鸡蛋,想吃鸡肉吃鸡肉。”她又说道,“这样你卖菜回来,喝口酒,吃一口香喷喷的鸡肉,如果外面下着雨,可以一边赏雨,一边吃喝,饱足后往床上一躺,美美酣睡一场。”


    何情正用泥巴裹兔子,闻言动作顿了顿,一时心情复杂难言。如果他生活在现代,他会将这种心情叫做“槽多无口”——


    是他不想买鸡养起来吗?是他买不起啊!


    喝酒吃肉的生活,是他不想过吗?是他过不上啊!


    别说赏雨了,哪天风刮得大一点,雨如瓢泼一般,茅草屋会漏雨的,哪能酣睡,而且是美美酣睡?他睡得着就不错了!


    只听她还在继续说:“不过你这茅草屋是真矮,而且小。你应该盖两间门青砖瓦房,一间门是卧室,一间门是客厅。如果你不招待客人,可以做成储物间门,放米、面、粮油、衣服、被褥等等。如果你养鸡养的多,鸡蛋吃不完,还可以买一口缸,把鸡蛋腌起来,咸鸡蛋很好吃的。”


    克制不住地咽了下,何情不知道自己在馋咸鸡蛋,还是她说的青砖瓦房。


    “盖不起。”他站起身,将裹好的兔子扔进火堆里。


    青砖要买,他买不起。盖房子要请匠人,他不会盖。请人盖完房子,还要管饭,而且肉和菜都要有,是他卖很多很多白菜才能赚到的钱。


    韶音轻轻笑了一声,托腮看着他忙碌,不再说话了。


    何情不知道怎么跟小姑娘相处,于是去河边担水,浇菜。


    等他忙活完,饭菜也熟了。


    “你应该打一口井,这样不论春夏秋冬,吃水都方便。”饭菜刚端上桌,只听少女又道。


    何情:“……”


    吃都堵不上她的嘴?


    他没说话,坐在小木墩上,拿起筷子,拆叫花兔。


    兔肉烤得软嫩,他拆了四条腿下来,又把骨架上的肉剔下来,摆在粗瓷碗里,都放在她面前。


    “我姓宋。”韶音抓起一只兔腿,慢悠悠撕着吃,“你知道万梅山庄吧?宋庄主是我爹。”


    何情埋头扒饭的动作一顿,猛地抬起头,目光惊愕。


    宋庄主是他的恩人!


    心跳猛地加快起来,神情掩不住激动。这是什么缘分?叫他遇见了恩人的女儿!


    “宋庄主可好?”他正要问。


    就听她继续说道:“最近江湖上出现一个邪恶势力,我奉我爹的命令,要前去打探。但是出来得急,没带随从。”


    何情怔怔的,就见她睁着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他说道:“我缺个牵马做饭的。”


    这有何难?!何情立刻放下碗筷,坐直身体,正色道:“宋小姐有所不知,宋庄主乃是我救命恩人。既如此,宋小姐有事尽管吩咐,何情绝无不从。”


    她说了那么多,没一句打动他的。但这句“宋庄主是我爹”,一下子收服了他。


    韶音笑了笑:“你这人,真好面子。想盖青砖瓦房,想养鸡,想一边喝酒一边吃肉,就应了我就好嘛。干什么说我爹救过你性命?”


    何情无奈,挠挠头:“是真的。”


    “行吧。”韶音挑挑眉,一脸不追究的样子,又拿起一只兔腿啃起来。


    何情见她吃得香,心里却很愧疚。恩人的女儿来做客,他却只招待一道菜,而这唯一的一道菜还是她自己打的兔子。


    “我出去一下!”他简直坐不住,立刻站起身,就要去几里地外的邻居家里借锅借菜,再做两道菜招待她。


    韶音抬眼:“去干嘛?”


    何情迟疑了。他若是说出来,她一定不让他去。但是不说,将她一个人丢在家里又不大好。


    “你怕我挟恩索报,想溜?”韶音问道。


    何情顿时急了,正色道:“我何情对天发誓,绝不敢忘记宋庄主的恩情!从今日起,便是小姐的马夫,只要小姐用得着何某一日,便追随小姐一日!”


    韶音瞅了瞅他,轻轻笑开,对他摆摆手:“知道了,知道了,坐吧。”


    何情犹豫着,坐下。


    “马夫就算了,听上去像仆人。”她打量他一眼说道,“你会武功,便做我的随从吧。”


    何情立刻应道:“是,小姐!”


    “吃饭,吃饭。”韶音招呼他,把盛满兔肉的碗往前递了递,“来,你家小姐给你打的兔子,吃吧。”


    何情很不好意思,低着头道:“多谢小姐。”


    两人安静吃起饭来。


    韶音一直笑眯眯的,心情极好。谁说他什么都不缺?他缺一个报恩的机会呀!


    吃了两条兔腿,韶音就罢手了,看着对面道:“做我的随从,也要有随从的样子。像你,穿成这样,可是不行,丢我的脸。”


    何情羞愧道:“我……”


    “我知道你买不起衣服。”韶音摆摆手打断他,“你都跟了我,我怎么能让你自己买衣服?吃过饭,我就带你去逛街!”


    “这怎么好?”何情连饭都吃不下去了。他本该自己打扮得体体面面,跟随在小姐身边,现在居然要小姐掏腰包。都怪他从前懒散,没给自己留积蓄,此刻后悔不已。


    韶音便道:“怎么不好?就这么说定了!”


    吃过饭,韶音坐在屋里歇息,何情道:“小姐稍等我一会儿。”


    他要把白菜砍了,送给邻居。然后拜托邻居,时不时看看他的菜,熟了就摘走,别浪费了他的一番工夫。


    花了小半个时辰,他忙完了。走进屋里,从床底下取出一个破旧的蓝布包裹。


    “是什么?”韶音好奇问。


    何情低头抚着包裹,脸上神情看不清楚,但声音透着几分怅惘:“是……我的剑。”


    他曾经是江湖中人,这是他师门的佩剑。


    韶音好奇,起身走过去。


    何情已经解开包裹,是一把有些旧的黑色长剑,他粗糙有力的手掌握上剑柄,“铿——”


    剑拔到一半,他脸色僵住了。


    露出来的剑身上,布满斑驳锈迹,再不复往日的锃亮锋利。


    “噗哧!”韶音没忍住。


    何情一脸尴尬,继续拔不是,按回去也不是。


    “算了算了。”韶音安慰地拍拍他的肩,强忍着笑道:“我给你买一把新的。”


    何情很想说不用,但是他看着手中生锈的长剑,“不用”两个字怎么都说不出口。


    “是我无能。”他既难过,又羞愧,将锈迹斑斑的长剑按回去。


    他没保护好长剑。这是师父赠予他的,他曾经很爱惜,用它保护过自己,也保护过别人。现在,它坏了。


    “我就说你有故事。”韶音强行转了话题,“说说,你从前是什么样的?”


    何情将长剑重新包好,重新藏在床下。


    包上唯一的一身换洗衣裳,跟韶音走出门:“不记得了。”


    那些鲁莽又愚蠢的往事,有什么好说的?


    韶音没有强求,带他回到镇上,给他买了两套新衣服,还有云靴、发冠、腰带、玉佩等。


    “……谢谢小姐。”捧着沉甸甸的衣物,何情说不出别的话来。


    拒绝?穿得破破烂烂,的确丢小姐的面子。小姐可是万梅山庄的大小姐,是恩人的女儿,身边跟着的人怎么能灰头土脸?


    这是他卖三年白菜,不吃不喝都攒不下来的钱。何情暗暗想道,一定要将小姐照顾好,绝不让她为任何事烦忧。


    今日天色已晚,启程需得明日。何情换上自己破破烂烂的衣服,说道:“小姐,我去睡马棚。”


    能给小姐省一点,就省一点。


    韶音正在吃伙计送她的李子,闻言呛了一下:“你家小姐我缺这点钱?!”


    顺了顺气,她指着楼上,让他把衣服换回去:“我们万梅山庄有钱!很有钱!”


    万梅山庄的意思是,他们家有良田千顷,种着数万株桃树,其余的租给佃户耕种,还有铺子,生意,矿石等产业。


    “嘘!!”何情连忙做出噤声的手势,正色道:“小姐,出门在外,低调行事!”


    他跟她讲,不低调的人都有什么下场。


    被迷烟吹倒,被迷药放倒,被泻药拉倒……皆是他亲眼所见。


    她这样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出门在外,大大咧咧地说自己家有多富裕,简直是嫌命长!


    当然,他不会说那么难听,只道:“我会帮小姐看着,但小姐也要留心才是。”


    “我就说你有故事!”韶音立刻改了话题,“说说看?”


    何情:“……我没有。”


    湘水城。


    谢沉乘坐马车,缓缓驶入城门。


    虽然湘水城是大城池,往来豪富许多,但他乘坐的镶嵌明珠和宝石的暗金色马车,还是显得与众不同。


    “咳咳。”他虚弱的声音从车厢里传出,“去永福客栈。”


    虽然谢家在湘水城有宅院,但客栈里人来人往,是及时捕获江湖消息的好去处。


    “是。”车夫应道。


    永福客栈,一楼大堂热闹非凡,座无虚席。


    谢沉还没说话,他身边的婢女青锋已经先一步往前,来到窗边的一张桌子前,将两个五两银锭放在桌上:“我家公子身体不好,久站不得,劳驾行个方便。”


    十两银子诶。


    对方立刻拿起银子,起身拱了拱手,将这一桌让出来。


    青锋喊伙计收拾了桌子,然后才扶着谢沉坐下:“公子,请坐。”


    谢沉苍白的脸上没有表情,如以往那般冰霜般冷凝,又似乎更冷了一些。


    青锋点菜,叮嘱了忌口,然后在他对面坐下来,拿出谢沉惯用的杯子,倒水给他:“公子,润润喉吧。”


    谢沉微微颔首,接过。正值晌午,大堂里极为热闹,说什么的都有。他垂眼聆听,忽然听到一句:“……哈哈哈!你以为你是明月公子吗?”


    听到这里,谢沉喝茶的动作一顿。


    明月山庄是他家,他也被称一句明月公子。这是在说他?


    “天底下的药罐子,只有明月公子有那般运道,被万梅山庄的大小姐看上,放话说人是她罩的。”


    “可不是?谁说他一句不好,宋小姐便不依,真是把明月公子捧在心尖上了,羡煞人也。”


    “江湖上多少俊杰少侠,都没有得到宋小姐的青睐。”


    “明月公子倒也是英杰侠士。”有人说了句公道话,“他出身明月山庄,天底下一等一的聪明人,多少案情都是他断的,还江湖一个清明。”


    “可他是个药罐子呀!”


    “还是天煞——”


    “嘘嘘!”有人打断道,“你不要命了?宋小姐最恨人说这个,怕不要割了你的舌头!”


    那人顿时不说话了,而其他人也已经引开话题,说起别的。


    谢沉垂眼看着喝了一半的水,心里刺刺的疼。


    他们都说宋朝音喜欢他,他原先也信了。可是……想到那天的事,她逼着他和侍剑喝下那碗水,留下一句“我喜欢错了人”,决然而去的背影,一阵咳意上涌。


    将杯子放下,拿手帕掩口,用力咳了起来。


    青锋赶忙站起,为他顺气,又倒了杯水,给他润嗓子。


    这就是青锋,跟侍剑不同,虽然也会因为别人说他闲话而生气,但是他不开口,就不会冲过去跟人理论,也不会违背他的意思,暗中下毒。


    为什么一直带在身边的不是青锋?


    他勉强压下咳意,接过青锋递过来的水,闭眼饮下。就听不远处那桌人的话题已经变了,说的却是:“你们还不知道吗?明月公子已经不是宋小姐喜欢的人了!”


    什么?谢沉一怔,握着杯子的手不由得收紧。


    只听跑堂的伙计说道:“是真的,前几日宋小姐刚从此处路过,她身边带着一位跟明月公子年岁相差不多,很是俊朗的少侠,有人问她是谁,瞧着不像明月公子,她便说——”


    伙计也是坏,说到这里停顿住了。


    “快说!”


    “是不是要爷给你两拳头才肯说?”


    客人纷纷笑骂。


    谢沉也听得愣住了,不由得扭头看去。


    只听伙计笑嘻嘻地学道:“宋小姐说,她是这么说的,‘他叫何情,是我从现在开始罩的人,不允许有任何人欺负他,不然我不客气!’”


    “哦?那明月公子呢?她不罩了?”客人纷纷惊讶道。


    伙计挠了挠头,说道:“宋小姐没说。当时也有人问她了,她似笑非笑的,说一个就够她罩的了,多的罩不过来。”


    “哦——”意味深长的声音响起。


    令谢沉瞬间门变了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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