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双眼睛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男神,一个开朗欢逗的男人。


    他和面前的青年有着相同的眸色,相同的眼型。不同的是,男神的眼睛里有笑意。


    青年目光落在了我手中的巧克力上,一眨不眨。


    我朝他挥挥手,友好地打招呼:“嗨。”


    回应我的,是从他肚子里发出的一声轻响。


    “咕。”


    与此同时,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气,忍不住问道:“朋友,你这是喝了多少酒?”


    看他的样子,似乎也没达到法定饮酒的年龄。


    天更阴了,一阵风吹来,将他披着的风衣吹落在地上,衣服在地上翻飞,背后的字也完全展露在我的视线里。


    “关东卍会?天上天下,唯我独尊……”我读着上面的字,反应过来了,“原来你是暴走族。”


    ——这是属于暴走族的特攻服。


    平常人对待这类群体都是避而不及,但我却不讨厌也不害怕他们。


    因为我的初恋男神也是暴走族的一员,他还是一名总长。


    思绪一下子被这件特攻服拉回十三年前。


    那时候我只有五岁,同样是在暑假,我避开家里的佣人,偷溜出门,坐上运输车,在外面疯玩了一天,结果乐极生悲,掉进了缺井盖的下水道里。


    后来将我从里面救起的,就是偶然路过那里的暴走族队伍黑龙的总长和他的部下。


    他不嫌弃我脏,毫不犹豫地脱下了身上的特攻服,把冻得瑟瑟发抖的我包了起来取暖。


    在送我去医院的路上,我听他的同伴们笑他又被女生拒绝了,便自告奋勇要当他的女朋友。


    男神激动得烟都掉了:“别开玩笑了,你才五岁,我怎么可能要五岁的女朋友!”


    “我又不是一直五岁,我很快就会长大了。”我费力地将他掉下的烟捡起来,塞回他的嘴里。


    结果塞反了,把他的嘴烫成了香肠嘴。


    于是我的初恋就这样未始即终,只留下了那件黑色的特攻服,以及他的最后一句话。


    “我弟弟和你同岁,虽然他比不上我,但也有我一半帅了,明天我把你介绍给他当女朋友吧。”


    后来直到他意外去世,我都再没见过他。


    记忆回笼,我捡起面前青年掉落在地上的白色特攻服,寻思着他身材矮小,长得一点不威风,一看就是暴走族里的马仔小弟。


    比起我那身长一米八的初恋男神差远了。


    “喏,你的衣服——”


    当我抬头看到青年叼在嘴里的巧克力,再低头看看自己放在椅子上空掉的巧克力盒时,我脑子里的一根弦啪的一声断了。


    “这个不能吃,你快点吐出来!”


    青年没理我,继续啃着。


    我见他不照做,只能上手去抢,可还是晚了一步,他喉结一动,将嘴里的巧克力咽下去了。


    完了。


    全完了。


    继土味霸总迹部和双重人格赤司之后,又不知道要解锁个什么奇葩角色了。


    “是你自己吃的,我阻拦了……不能怪我。”我心虚地解释完,拔腿准备跑路。


    没走两步路,背上忽然一重。


    “!!!”


    我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刚才的青年竟然跳到我的背上了。


    看他这娴熟的动作,平时没少被人背吧?而暴走族里一般只有菜鸡,打架打输了才需要人背。


    “下去,你太重了!”我抖了两下,想将他甩下去,但他像只八爪鱼似的,紧紧地缠在了我身上。


    救命!这次解锁的是个变态吗?


    “呜你不可以丢下我qaq”


    正当我准备掏手机报警时,突然听到了青年委屈巴巴的声音。


    软绵绵的,像是在撒娇。


    在我发愣之际,他的双手在我腰上挠了一下。


    对怕痒的我来说,这是要命的一挠。我两腿一软,四脚朝天地栽在地上。


    背部摔得生疼,而罪魁祸首安然无恙地落地,蹲在我旁边。


    “……我想吃鲷鱼烧。”他捏着我的衣角说。


    “想吃自己去——”


    后面的话被我咽回了肚子里。


    青年先前毫无神采的黑眸,变得忽闪忽闪的,懵懂又期待的表情像只等着投喂的野猫。


    ……还挺萌。


    靠,禁止卖萌!


    我恶趣味上来了:“你学声猫叫,我就给你买。”


    他眼波流转,歪了歪头:“喵~”


    行吧。


    他都喵了,我还能不答应吗?


    *


    赤魔法真是世界上最扰乱心智的东西。


    牵着青年的手,领着他走在去百货公司的路上,我发出了以上的感慨。


    中了魔法后的青年特别乖,也特别粘人,非要我背他,我不肯,他退而求其次,要手拉手,不然就赖着不走。


    我居然觉得这不是最坏的结果。毕竟吃了巧克力的另外两人,迹部景吾和赤司征十郎,一个火速向我家联姻,一个要把我关小黑屋。


    与他们相比,青年的定力算是很好了。


    我给他买了十个鲷鱼烧,又点了两杯珍珠奶茶。


    他像是饿了很久,狼吞虎咽,吃得肚子都撑得圆滚滚了,还在往嘴里塞。


    呆萌过头就是智障了。


    “别吃了。”我怕他撑死,制止了他,“你都吃六个了。”


    青年皱眉,露出一副不情愿的表情,抓着鲷鱼烧的手不舍得放开。


    我只好承诺:“剩下的给你打包带回家吃,都是你的。”


    他噘嘴:“真的?”


    “真的。”


    他这才松开手,扬起嘴角朝我扯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好~”


    毫无防备的,我想起了我的初恋男神。


    面前的青年和他长得太像了,不止眼睛,鼻子嘴巴面部轮廓都像。


    投胎转世也不可能这么快吧。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青年。


    “mikey。”


    ——他说的是一个英文名,不是真名,这在追求潮流的暴走族里很常见。


    “你呢?”轮到他问我了。


    “我叫若宫芙柚子。”我顿了一下说,“你可以叫我若宫或者芙柚子。”


    “柚子宝~”


    “喂,不准这么叫我。”


    这小子私自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听上去跟他本人一样黏糊糊的。


    听到我说不准,他立马鼓起了包子脸,气呼呼地说:“就是柚子宝!”


    “算了,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反正就一会儿。”我喊来服务员买完单,对名为mikey的青年说,“让你误食巧克力是我的错,所以这顿我请了,现在你自己回家吧,我也要回去了。”


    mikey一听这话,连鲷鱼烧都不要了,握住了我的手:“我跟柚子宝回家。”


    “不行!被我父母知道我和暴走族有牵扯,绝对要把我逐出家门。”


    逐出家门和离家出走的性质不同,我会失去生活费的。


    “我要跟柚子宝回家!”mikey开始撒泼,“你要是敢抛弃我,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他的声音太大了,周围不少人朝我们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饶是我脸皮再厚,也有点挂不住了。


    “柚子宝不可以抛弃我,鲷鱼烧我分你吃一口呗!”——撒泼时还不忘撒娇。


    “你先冷静,不要吵,这样很丢脸。”我试图稳定mikey的情绪。


    “芙柚子!”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我回过头,看到冰帝的忍足侑士就站在距离我不到五米的地方。


    这位可是迹部景吾的队友!他不会把我的行踪告诉迹部吧?


    “迹部,真的是芙柚子!”


    伴随着这个声音,忍足侑士身后的包厢门缓缓向两边拉开——


    迹部景吾的视线落在了我和mikey相牵的手上,眼中随即燃起熊熊烈火。


    “这就是你不顾一切逃离本大爷身边的理由吗?”


    糟了,土味霸总的魔法还有一天有效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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