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个,可以出来吃饭了!”
叶一木在前头饭馆里喊道,八点四十几分了,客人都走了。整个饭馆开始安静下来。
“好。”
叶一水应着,看了一眼页数,把书合上。他十五岁,身条是一般南方男子的身高,一米七左右。白净瘦弱,斯文,是不管多少岁都有女生喜欢的那类男生。
两个人一起走去前头饭馆,夜空繁星一片。
餐桌上,摆着王婶刚刚炒好的四菜一汤。
乌鸡汤是今早叶一木特意交代的,配上红枣、马蹄、板栗、菌菇,熬成浓浓一锅醇香的乌鸡汤。
乌鸡肉带上红枣的香甜、马蹄的清爽、板栗的醇香、菌菇的滋补,汤色浓而不浊,简直是世上第一大享受。
叶一木一口一口的喝着,突然想起以前自己在高级自助餐里喝过的花旗参汤。虽然此刻的乌鸡汤仍是比不过那时惊艳她一整个冬天的花旗参,但也绝对称得上美味佳肴。
饭桌上还摆着一道泛着亮闪闪光芒的梅菜扣肉、蟹肉米线、甘蓝菜、还有一盘蒸鲈鱼。
“哇!”
王有贵看着面前有他最爱的肉汤,立马冲到饭桌前坐好。
“来,这是给一水哥的。”
王婶舀起一碗浓浓的乌鸡汤,里面全是肉和各种佐料,递给一水。
“有些烫哈,小心拿着。”
“谢谢婶子,我自己来就好了。”
叶一水双手接过白瓷碗,递给王有贵。再顺手拿起碗,打算自己乘。
“对啊!让小孩子自己搞就好了,你就别瞎忙活了,坐下吃吧。”
王叔拉下王婶,表现得一脸嫌弃,但王叔这个人,就是个傲娇,其实就是想让王婶快点吃饭,不想她太累。
几只大风扇四处吹着,晚间的风吹来,总算不再带着一股热气。
叶一木喝着醇厚甘甜的乌鸡汤,吃着最爱的甘蓝菜,看着眼前这几个人,心里充满踏实,眼前可能就是所谓的生活的着落。
这一顿饭,吃得大汗淋漓,痛快至极!
吃完饭后,今天是轮到叶一水洗碗,他起身收拾桌子,王有贵也在一旁帮忙。
这小子,怎么轮到她洗碗的时候,就没主动帮过忙呢?
叶一木在心里默默吐槽着,忽略了一个事实——平日里王有贵不想洗碗,她可从不帮忙,只会跟着王叔一起逼着王有贵洗碗。每次都是叶一水帮忙。
“婶子,不用帮忙了。我们三个人,一个人洗一个星期,我们去客厅歇会吧。”
叶一木手往后撑着,把整个身体撑住,让食物在胃里慢慢消化,她吃得太饱了。
“也好,你跟婶子讲讲干活的事,我明日也好不用闲着。”
叶一木点点头,哎了一声后,艰难起身。
“婶子,你做的饭太好吃了,好撑!”
王婶笑得一脸开心,隐隐约约可以看出一点少女的心气。她走路利索,三两步就走到客厅。
不像叶一木,走路的正常速度等于平常人的散步速度,散步速度等于乌龟速度。
两人在客厅的地上坐着,凉快。
“木娃哟,你咋又买茶具了?”
王婶看着面前一套竹席茶盘、紫砂茶具有些惊异,她上次来时的茶具还是玻璃的。
“前几天,和隔壁邻居出去逛街,淘到了这套茶具。刚好可以冲我们家乡的炒茶。”
王婶叹了一口气,“你说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娃子,咋这么爱喝茶?那拿大壶泡一下,不也一样吗?”
叶一木没有反驳,嘴角扬起,“那还是不一样的,这种茶壶....不说这个了,我们不是要来说工作吗?”
叶一木滔滔不绝地说着泡茶壶的好处,说到口干舌燥才想起正事。
“也是,倒让我给搞偏了。”
叶一木小幅度的快速点着头,把煮开的水拿起来,把紫砂茶壶、四个椭圆的紫砂茶杯冲烫一遍后,从长的椭圆形的白瓷茶馆里用茶勺舀出两勺茶叶,放置于茶壶之中,冲过第一遍茶叶后,第二遍茶水就可以饮用了。
还记得小时候听过一种说法,说是前三冲茶叶是精髓,后面的茶叶远比不上前三冲。
后来,叶一木喝了十几年茶后才明白,这个说法成立的前提下是下得茶叶适量。
她喜喝浓茶,往往放得茶叶过量,得冲泡到后面才好喝。
不过...叶一木上次也顺道买了公道杯,玻璃材质的,倒也可以均匀茶汤、不怕茶水过浓。
她把茶壶里的水倒入公道杯中,观察茶水的颜色,若过深则代表太浓,过浅,则味不够。
中庸才是王道。
最后再把公道杯里的茶水倒入紫砂茶杯中。
“婶子,先喝杯茶,解解腻。”
王婶看着叶一木熟练、繁琐的一套操作,实在无法理解。这就是个解渴的,哪用得着花这么多心思?
但她还是没有多说什么,拿起面前的茶杯,一饮而尽。
叶一木倒不急,欣赏着汤色黄红的坪上炒茶,热热的,喝上一口,再一饮而尽,啊,再来一杯。
“哦,对,婶子,我让一水负责收钱、收拾桌子。然后你是送饭菜给附近做衣服的人,还有就是碗筷不够了,你和一水两个人轮流着洗。有什么不懂的,你问一水或者王叔就好了。然后工资是一个月一千,和王叔一样包吃包住。”
王婶点点头,听到工资那里的时候,有些诧异,眼睛瞪得老大,“一千?不会太多了?划得来吗?狗娃子也在这吃吃喝喝的,你一个姑娘家家的,一个月赚那么多?”
“婶子,你可就放一万个心吧,我们这饭馆生意好着呢,可要比你之前累多了。”
“但是...”
“妈!我的衣服呢?”
王有贵冲进来问道,打断了王婶的话。
“不是收拾好了放在床头边吗?”
王婶起身,带着王有贵走去王叔的房间。
“嗷!我还以为放在一水哥的房里呢!那我先走了!”
王有贵手长腿长,跑得飞快,一溜烟冲进房里拿起衣服就跑。
“这孩子,还真就喜欢水娃喜欢的厉害。”
王婶心里想着,好笑地摇摇头,开始忙活起来,扫干净院子里的落叶、泥土。她闲不下来,总是能找到活干。
院子里风有一搭、没一搭的吹着,惬意自在。
叶一水房子里,已经摆好最近刚买的上下铺。王有贵喜欢想睡上铺,爬上爬下的——好玩,叶一水便睡下铺。
他们的房间里摆满了书籍和弹弓、弹珠、安仔画一类的玩具,整个房间因王有贵的到来变得有些杂乱。
不过,比起叶一木的房间,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叶一木喝完茶、洗了个澡便回房间看闲书了,这年头,他们还没买电视。
前些天刚置办了冰箱,还还了五千块,这会如果再置办大件电器,很容易被附近的流氓团伙盯上,没必要冒这个险。
她开起房里的白炽灯,年代久远,越来越暗,但倒也还好,不至于看不清。
看了几章红与黑后,她开始拿起小本本算账,记下今天的盈利情况。
随着计算机的敲敲打打,算完账后,叶一木嘴角扬起,今天比平时多赚了两百块,她现在已经攒够一万了!
今天刚好是她穿越来的第一百八十天。
叶一木躺在床上,穿着一套白色的棉质睡衣,手上拿着灰壳牛皮纸的日记本,透着一股纸特有的香味。大半年过去了,在她自己的保养下,头发总算没那么干枯了,背也没有那么驼了,但仍是瘦,不过还好,没那么黑了。
她拿起黑色钢笔打算开始写时,脑海里浮现出来的一张脸便是顾择。
在日记里,她花了整整一页的篇幅去描写他、吐槽他。
“谁看上这种男的谁就是sb!这种男的,除了好看一无是处,(虽然好像像他那么好看挺难得的)但是!真以为长得好看就可以横着走路吗?大无语,这种人就该被浸猪笼...还说雨伞是他的,我还能跟他同款不成....”
叶一木奋笔疾书,越写情绪越激动,若把这文思泉涌的劲头放在写作上,说不定还真能创造出一本传世佳作。
夜空开始布满繁星,一道漂亮的银河在天空中闪现。古希腊神话中,这是众神之父宙斯妻子赫拉的乳汁,喷洒而成。而在中国神话,这道银河却阻隔了相爱的牛郎织女。
星空下,北京郊区沈村的另一边,点点红光忽明忽灭。
“说吧,找我什么事?”
“老大,是陈家村那里闹起来了!就在刚刚,徐彪那伙人抢了陈村一伙最近刚订下外贸大订单,听说把人打得送医院抢救了!”
顾择吸完最后一口烟,扔掉烟头,手撑在墙壁上,用脚狠狠捻灭。他抬起头,对着面前手臂上纹着青龙的小弟缓缓说道,“我知道了,喊你手下的人,全都消停一阵,顺道告诉白明,手头上的生意放一放。深圳那,最近有人被抓了。”
“怎么会可能!老大,你要回去吗?”
“过个几天。”
“对了,”
顾择本来转身准备走了,又突然转过头说道,“告诉手下弟兄,沈村姓叶那家饭馆,我保了。”
“沈村姓叶那家?”
手臂上纹着青龙的小弟重复了一遍顾择的话。想起之前他手下的人要他一起去那里吃霸王餐,可他要和阿黑出去买磁带便没去。
“你去惹她了?”
看着青龙脸色忽青忽白,顾择开口问着。
青龙回过神来,赶紧应下。
顾择神情淡漠地点了一下头,转身迈步向院子里头走去,嘴角轻轻扬起。黑夜映衬出他的轮廓,完美有若天神。
可惜对叶一木而言,他不该长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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