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番外四(下)、论坛体:高家科技展览馆
高家科技展览会
1L 楼主
高家的科技展览馆开业了!大家都去看了吗看了吗??
2L 我为高家举大旗
看了看了!心情如ID
3L 梦游记
说实话, 我现在还觉得有点不真实,高家的研发团队是不是获得了什么有关科技兴国的系统?为什么我感觉里面很多高科技产品,本应该在我死之前都见不到呢?
4L 阳光灿灿
楼上的我也!
我进去之后就感觉和做梦一样, 尤其是那款VR游戏仓, 真的不是直接从小说里搬出来的吗?要是我玩的《养成你的小猫》能和这款游戏仓联动,那我岂不是能亲手摸摸我的小猫了?
5L 后宫佳丽三千人
胆子放大点, 既然都这样了, 为什么不那样呢?【滑稽】【滑稽】
我感觉我的电子老婆们已经在向我招手了。
6L 赚钱养男人
要是真的能上市,我倾家荡产也要买!我给我的电子野男人们花了这么多钱,不缺这一个游戏仓的钱!
7L 冷兵器
不是,你们非得把目光都集中在这些东西上吗?那些智能家电,那些无人机,那些飞行摩托, 哪个不比你那些VR强。
8L 游戏爱好者
楼上你有病吧, 你知不知道VR的意义啊, 很可能会改变整个社会的生活方式,甚至开辟第二世界!
9L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行了行了别吵了, 有什么高低贵贱的, 反正都只是科技展览, 量产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那个悬浮摩托太帅了,最高能飞到五十米高的天空,时速可达两百, 我看着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今天一直在看摩托, 别的都没心思看了。
我觉得这些东西量产的话, 恐怕至少要等到十年之后, 我今年已经二十八了, 十年之后我可能就没法体验亲手开悬浮摩托的感觉了。
10L 问道
楼上的,你还真是指注意摩托了,那闭幕解说你是一句话没听啊。
高家说了,这些展览的都已经通过国家安全测试,决定逐步放出名额了,国家已经出台空中交通法了,你不会不知道吧?
11L 用户99890???
12L 游戏爱好者???
13L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真的假的?
14L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居然是真的?!【呆滞】
【图片】
今上午刚发行的,就在展会刚开始的时候。【呆滞】
我怎么感觉我还没睡醒,谁来打我一下?
15L 问道
不过大家也别太激动了,毕竟高家这些东西对社会改变太大了,肯定不可能一下子放出来的,我估计会是先给执法人员装配,熟悉操作,然后逐步向下推进。
还有,如果真的有空中摩托,肯定要重新考证。
16L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只要能骑摩托,考多少个证书我都愿意!
17L 主播-休息
我想问一下,是所有展览的都开始量产了吗?
那个摄像头我是真的很爱,稳定性超棒,做户外直播太方便了。
18L 礼拜天
大师球!原来休息也看展览会。
啵啵~
高家说这些都开始量产了,那些无人机、摄像头、智能手机手表这种不会对社会造成太大影响的,已经开始放出名额了,不过每天就放一千个名额,前期会少一点,后期肯定会变多。
19L 主播-休息
谢谢!我得赶紧去抢名额了
20L 游戏爱好者
啊啊啊!VR快上市,我真的一分钟都不想等了!
21L 苦逼的装修
兄弟们,这个智能家电系列不是已经上市了吗?
22L 礼拜天
兄弟,你别光看噱头啊,你得看价格。
高家展览的智能家电,用手机能操控所有家电,装备了反黑客侵入系统,有手动与智能两种操作模式,还能随时监测宿主的身体情况,如果家里有老人,并且有基础病的话,一旦检测到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不对,就能直接给医院拨打电话。
家里的温度和湿度能永远保持在最舒适的状态。
最重要的是,高家是和国家合作的,网络系统国家有直接监测控制权,这年头,还有比国家更让人安心的后盾吗?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价格啊价格!高家的家电系列比市面上的全,但是价格要少整整三分之一!
23L 梦游记
高家太牛了!
不过我有点担心高家把这些高科技产品全部展出,万一被国外的间谍偷了技术怎么办?
24L 问道
这个不用担心,你不知道吗,市面上流通的,永远都不代表国家最尖端的。
高家直接和国家合作,恐怕高家和国家手里的技术,比咱们想象的还要牛逼,没准已经实现个人智脑了。
……
998L 又要打工了
啊啊啊兄弟们我现在才下班,才知道高家居然今天开展了!
我们狗币老板不给假期,我没法去看,有没有视频!【大哭】
999L 问道
主播柚子和高家合作,直播的最全面,刚发上来直播版,后期可能会出剪辑版本。
——连接
……
视频中,主播周柚成为正站在镜头中央,带直播间观众参展。
她容貌行动如常,没有半点异样,笑容得体。
只有在介绍到高家医学领域的高科技产品时,才泄露出了一丝激动。
……
1367L 心脏
我记得柚子之前不是卷入萧予圣案件里了吗?据说眼睛被挖了,胳膊也没了一条,这不是好好的?
1368L 医务人员一号
这个我知道,她的眼睛和手臂都是义肢。
知道的时候我都惊呆了,没想到能这么逼真,我完全没看出来不对劲。
这次高家展览馆里面也有有关义肢的科技展览,说真的,我作为一个医学生,只觉得梦幻。
1369L 基础医学背了吗
我也是医学生,今天整个院系都没上课,集体看高家的直播介绍。
说真的,那个手臂我就不多说了,非常仿真,几乎和正常人体没什么差别。不过据说高家还有类似于机械臂的义肢,能帮助佩戴人举起超过人体重一倍的东西,不过这个日常生活中用不到。要装备的话,可能会改进之后给军队装备,毕竟没经过训练的人肉身可能无法驾驭这个机械臂。
真正让我震惊的,是高家的眼球。
大家都知道,眼球对于身体其实非常特殊,身体是不知道眼球的存在的。
如果一只眼睛感染,必须马上摘除,防止被身体里的白细胞发现,进而攻击另一只眼球。
换句话说,如果把被身体视为“外来者”的眼球,换成电子眼球,只要电子眼球的功能齐全,实际上能够完全发挥与真眼球相同的作用。
高家制作的眼球,除了有部分电子部件,已经完全可以说是一颗真正的眼球了。
我们院长说,高家对于义眼的研究,起码超过现有研究二十年。
1370L 假如给她三天光明
谢谢高家!我知道他们可能看不见,但是谢谢高家!
我的女儿先天性眼球发育不全,甚至不能接受眼角膜移植,她才两岁,这么小,我不能接受她永远看不见这个世界。
幸好有高家!我已经抢到名额了,一周之后就能给孩子移植!
如果孩子能恢复光明,我就在家里给高家摆长生碑!
今天是我的生日,作为一个母亲,我觉得这是我收到最好的生日礼物。
1371L 我为高家举大旗
也许这就是科技存在的意义吧。
我知道一点内幕,周柚的男朋友是个富二代,说实话,他对柚子真的很好,就算柚子残疾了也不离不弃,不过如果没有高家,他们的前路肯定会更艰难些。
其实在直播的时候,她男友虽然没露面,但是一直在镜头外跟着她,他们两个偶尔对视相视一笑,感觉眼神都在拉丝,太甜了。
1372L 柚子cp粉
对!我当时在现场,他们的互动简直甜到掉牙,那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真的太绝了
不过这层楼怎么没有人讨论高家人?我颜狗大军何在?!
1373L 高公子我爱你
臣在!
我们高公子那身正装到底是谁做的,那个收腰把我的命一起收进去了,他实在太适合穿正装了,我真想把他的西服外套扒掉,然后一层层解开他黑色衬衫的纽扣。
按理说高公子至少三四十了,他这相貌说二十多都不夸张,而且一点都不油腻,给我一种一切尽在手中的帝王的感觉。我之前看小说,老觉得所谓的“王霸之气”太夸张,现在我终于知道什么叫王霸之气了。
1374L 今天也是小笙的舔狗呢
嘿嘿嘿,小少爷也好帅啊,他一出场我是真的不夸张,感觉头都跟着晕了一下。
他就是那种,恰到好处的意气风发的少年气,像夏日的柠檬果茶,清清爽爽,却又侵略性十足,甚至不必亲口尝一尝,光是闻一下,这辈子都忘不了了。
我一个直男都爱了。
1375L 我为高家举大旗
楼上的,你最好是【死亡微笑】
顺便,那个,有人认识站在高公子旁边的那个人的网友吗?
就是那个长头发的。
他好帅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帅,感觉下一秒就要乘风而去了。
1376L 硬搞不难搞
那个是高公子的爱人!我嗑的cp是真的!
1377L 我为高家举大旗
卧槽!
仔细看看这一家三口真是该死的般配。
不是,为什么看多了感觉小少爷和高公子的爱人有点像啊!别告诉我高家现在已经研制出同性生子的技术了!
1378L 硬搞不难搞
说不定是真的呢?
高家真的创造太多奇迹了,或许这也是因为一开始没人谈论他们外貌的原因之一,毕竟外貌的优越对于他们来说,是最不值一提的事情。
1379L 高公子我爱你
对!
虽然我是颜狗,但是如果不是高家的贡献,我可能不会这么疯狂地喜欢一个人。
顺便给大家看看我画的高公子【羞涩】
【照片】
……
照片中的高誓,穿着黑色衬衫,衬衫领口解开两颗,他正漫不经心地解开袖口纽扣,把袖子网上挽。
引人注意的是,他的头顶有一对猫科动物的耳朵,身后还跟着一条尾巴。
应不解目光扫过下面那些“卧槽好东西!”“这是我能看的吗”“高公子真的很像一只大猫猫”之类的留言,合上电脑,走到了高誓身边。
“怎么了道长。”
高誓从笔记本中抬起头来。
应不解半蹲下身与他平视,“可以看看你的尾巴吗?”
高誓诧异,“这有什么好看的。”
但还是把尾巴伸了出来,放在了应不解面前。
很蓬松漂亮的老虎尾巴,尾巴尖轻轻晃动,让人忍不住伸手。
应不解修长的五指轻轻拢住尾巴尖,尾巴尖跳了一下。
一股温热从尾巴上传来,高誓下意识地想缩回尾巴,应不解却恰到好处地微微侧头问他,“可以摸摸吗?”
应不解的眼神干净又清亮,高誓忽视了心头划过的异样,晃了晃尾巴,表示无所谓。
应不解垂眸,掌心顺着毛发的方向轻轻抚过,手中毛发光滑而柔顺,手感极佳。
高誓有点不自在,他的尾巴向来都是在战斗中保持平衡或者战斗所用,一甩尾可以打裂一棵大树,第一次被如此轻柔的抚摸,有种又舒服又奇怪的感觉。
应不解抚摸的动作近乎于虔诚,但却越摸越靠近根部,一整条尾巴都被摸得懒洋洋的,让高誓也忍不住放松了脊背。
应不解看着掌心轻轻弹动的尾巴尖儿,突然低头,轻轻地亲了亲。
高誓脊背一僵,还没等开口,应不解便用食指轻轻地从尾巴根部往上划到了顶端。
高誓整个人一颤,下意识就要把尾巴收回来,却被应不解轻柔却不可逃脱地抓住。
他用与刚才那种与让尾巴发懒的截然不同的手法,抚过尾巴上的绒毛,高誓整个人几乎要弹起来,他抓住自己的尾巴,像拔河似的,“住手!”
应不解笑着抬头,一边撸大猫,一边俯下身去,在高誓唇上落下一吻。
……
“你他妈,这都是哪里学来的?!”
高誓眼尾赤红,还是对自己的惨败感到不甘心。
他承认,上辈子自己确实一次都没有主动进攻成功过,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认为两人之间的实力旗鼓相当,每次他都有闲暇撩拨轮回。
这次,简直是一场惨败!
应不解抱着高誓,看着他身后那条生气的尾巴,尾巴此时正左右晃动着,显示着高誓的愤怒。
应不解忍不住伸手,又抓住了那条尾巴。
高誓脊背一僵。
昏睡之前,高誓用尽全身力气,气的一口咬在了应不解肩上。
……
应不解拨开高誓的碎发,在他额上落下一吻。
他眉眼盛着笑意,满足地将高誓抱进怀里。
想知道,他所有的样子。
应不解睡前看了一眼高誓的头顶。
下次,看看能不能把大猫耳朵亲出来吧。
第162章 番外五1、黄杉与飞羽
黄杉走在街上, 轻轻叹了口气。
今天的相亲失败了。
和以前的被拒绝理由一样,都说他人很不错,可惜就是太木了, 太正经了, 不懂情趣。
想到回家要面对的,家里父母恨铁不成钢的嘱咐, 以及紧锣密鼓的相亲介绍, 黄杉就忍不住疲惫地捏了捏眉心。
其实他年纪算不上大,才二十四岁半,理应远远不到被催相亲的年纪,但是在他们那个偏远的村子,他在一群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已经抱二胎的男性中间,已经算是个异类了。
【小光棍。】
【读书好又有什么用, 还不是找不上媳妇。】
【工作看着体面, 实际上连媳妇都找不到, 要是不去外面工作,说不定连二胎都有了。】
他父母虽然早已经离开了村子, 却依旧被一道道声音束缚着。
他们希望黄杉能尽快, 早点生孩子, 趁他们还年轻,能帮他带带孩子。
黄杉理解他们,知道他们已经算开明了, 他到了这个年纪才忍不住催他。
黄杉便也顺着他们的心意相亲。
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爸妈,他们觉得十分优秀的儿子, 很难得到女孩的青睐。
黄杉长得算不上帅, 就是普通人的长相, 胜在干净。
他的衣服, 永远都是干净整洁的。
但他穿的很朴素,很简单,那些潮流的穿搭他学不会,硬套上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性格也是个缺陷,说好听了叫老实本分正经,说难听了就是木。
他听不懂女孩话中若有似无的撩拨,也听不懂女孩轻声细语的言外之意,两人并肩行走时划过手背的指尖,被他无视。
这样的性格,让很多觉得他条件不错可以相处一段时间的女孩,无奈地给他发了一张好人卡离开。
甚至就连他曾从歹徒手中救下的女孩,对他一见钟情的女孩,本想追求他,没想到一来二去把那些爱慕尽数转化成了敬仰。
和朋友们说起黄杉时,她哭笑不得,有些无奈。
“我感觉他看我,嗯……就像是军人看人民群众。”
“相处久了,他给我一种很可靠很踏实的信任感,但是心动感反而没了。”
“虽然这个比喻有点奇怪,不过你会对自己的祖国产生爱情吗?”
黄杉就这样,手里握着一摞好人卡,却没有一段成功的恋爱。
有时候黄杉也忍不住迷茫,自己真的知道什么是喜欢吗?真的知道恋爱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样子吗?
在其他男生讨论班上哪个女孩漂亮的时候,他在做什么呢?
好像是抱着书疯狂刷题。
黄杉想,要不干脆认命算了,他也不一定非要组建一个家庭,他可以给父母养老的,至于自己余下的路,可以慢慢走完。
他按了按眼眶,脱下了外套,一会还要回队里。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异样的声音。
人很多,声音模糊不清,但凭借经验他知道,恐怕是一起敲诈勒索事件,在学校附近常有发生。
黄杉皱眉,他虽然在文职,但对付几个没经过锻炼的混混不成问题,他迅速向着小巷深处接近,报警,吸引注意力,放倒混混,一气呵成。
这时,他才有精力,把注意力分给眼前的受害者。
他一看见便怔住了。
白。
入眼一片茫茫的白色,白发白眸白肤,像是误入尘世的雪精灵。
难道是白化病?
黄杉心里一个咯噔,连忙上前一步用外套遮住夏日的烈阳。
一身雪白的,外貌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大男生低下头,看着费力举起外套给自己遮阳的青年,皱起眉头,“你在做什么?”
他没等黄杉回答,自问自答似的,低下头看自己的掌心。
“我是谁?”
黄杉一愣,心道这下麻烦了。
……
眼前的人,是个查无此人的黑户。
黄杉为了好称呼他,给他起名冬雪。
冬雪的嘴有点毒,他像是完全不懂任何人情世故似的,就连好脾气的黄杉都有些头疼。
“黄杉?你这种木呆呆的性格,不如叫你黄木头。”
“黄木头,你这种速度,放在自然界会是最早被淘汰的一批。”
“哈!你没有兴趣爱好,没有自己的生活,和机器人有什么区别吗?”
出于责任心,黄杉带着冬雪办理完所有流程,终于能把他送到救助站去,不再遭受这张恼人的嘴。
去的那一天,黄杉起了个早,他路过煎饼果子摊的时候,顺手给冬雪捎上了份煎饼果子,加了双倍的脆脆。
他是个很细心的人,观察到冬雪虽然嘴上不说,但吃起煎饼果子的时候,速度比平常要快一点。
应该是喜欢的。
“早饭,趁热吃。”
冬雪打开门时,黄杉对他说。
“切,煎饼果子,也就是你才喜欢吃这种毫无美感的东西。”
冬雪的语气不屑一顾,拿起的动作倒是不慢。
黄杉习惯了他的口是心非,就当他在放屁。
求助站不近,城区又堵,黄杉开了两个小时的车,才把人送到。
黄杉带着冬雪,把冬雪的资料交给负责人,最后也把冬雪交给负责人。
当一切程序终于走完,黄杉才突然发现这次冬雪意外得安静。
黄杉心道,毕竟是没了记忆,离开熟悉的人,有些不适应很正常。
他于是跑到外面,又给冬雪买了个煎饼果子,还是加了两份脆脆。
“喏。”
“好好接受医生的治疗,争取早日恢复记忆。”
冬雪没接,抬头问他,“我要在这里生活了吗?”
“对。”
“哦。”
冬雪接过煎饼果子。
“那我走了,好好和他们相处。”
冬雪挥挥手,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黄杉于是离开了。
在临走前,他鬼使神差地回了一下头,就看见冬雪站在原地,低头看着他给他的那个煎饼果子,也不知是在发呆还是想什么。
空旷的小广场,就他自己站在那里。
黄杉莫名就感觉心头一紧。
他不知怎的,就想起曾经很多次,走在加班回家的夜晚,周围空旷无人,他像是独自走在未曾开辟的天地,周遭一片混沌,安静到只有自己的脚步声。
他脑袋一热,跑了回去。
微微喘息着,问他。
“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家?”
第163章 番外五2、黄杉与飞羽
“黄木头, 你蠢死了,这个工作不是你的,你做什么?还不如回家给我做饭。”
“哼, 你每天都回来这么晚, 我要是等你做饭,饿都要饿死了, 喏, 这可是我亲手做的饭,怎么样,不错吧?”
“虽然给本大爷上供是你的荣幸,但是黄木头你每天只能赚这么点钱,本大爷想吃点好的都吃不到,还不是要本大爷出马, 赚多多的钱, 让你这块蠢木头休息休息, 别哪天累趴下了可就麻烦了。”
“扛水泥怎么了,我一次性能扛一千斤, 一个顶他们五个!”
一千斤?
黄杉一愣, 只觉得他是在夸张, 没有多想。
黄杉去看冬雪的时候,冬雪身上沾了脏污,看起来灰突突的, 他格格不入地坐在离工地有段距离的地方,大口大口吃着工地里发的饭。
冬雪嘴挑, 工地的饭菜都是大锅饭, 说不上多难吃, 但也确实没有多好吃, 绝对不符合冬雪的口味。可他一边面露嫌弃,一边大口吃着,像是个没有感情的进食机器。
晚上,冬雪回家的时候,黄杉做了一桌好饭。
“怎么了黄木头,这是不过了?”冬雪嘴上这么说着,却能看出很是满意。
黄杉看着冬雪开开心心吃饭的样子,心中莫名生出几分愧疚。
黄杉轻轻敲敲额头,把这点奇怪的愧疚摇出去。
或许是因为冬雪一身雪白,总让人觉得他应该高高在上,一尘不染,今天却看见他变得灰扑扑的,有种美玉蒙尘的遗憾。
可是这其实是个好的发展,冬雪身为一个成年男性,总归是要找到赚钱的路子,他总不能养着冬雪一辈子。
他妈又开始让他去相亲了。
这次他实在疲惫了,问他的母亲,能不能缓一缓,他真的不着急结婚。
可母亲的反应却异常激烈。
“你不结婚是要逼死我们吗?!”
“去相亲!必须去!你要是不去的话我就把这把刀从这儿砍下去!”
母亲像是受了什么刺激似的,猛地把刀架在了脖子上。
黄杉受惊,连忙安抚,满口答应了要去相亲的事情。
他察觉到不对劲,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难道是村子里的姑婆们又说了自家的闲话?
满怀疑惑地,他匆匆洗漱完,穿着挑选好的衣服,出了门。
晚上就不回去吃饭了。
这么想着,黄杉给冬雪发了消息,顺便监督他学习。
没错,其实黄杉早就打算好了,虽然他不能一直养着冬雪,但可以监督冬雪学习——冬雪现在记忆全无,还是个黑户,没有任何学历,只能从头学起。有了学历之后,能选择的工作就很多了,至少不用这么辛苦,还可能落下病根。
【我去相亲,晚上不回家吃饭了,冰箱里有做好的饭,你热一热就能吃。】
冬雪消息回的很快,【相亲?】
【对,我妈介绍的相亲对象。】
黄杉等了一会,发现冬雪没回复,估计他是去热饭了,便收起了手机。
……
这次相亲的地点是女方定的,一个颇有格调的咖啡馆,在约好的位置,坐着一个女孩。
是相当漂亮的女生。
但更吸引人的,不是她的容貌,而是她的气质。
男人喜欢的类型,总归可以总结为两种,一种是青春少女,一种是温柔少妇,这两种矛盾的气质,在她身上完美融合了,几乎半个咖啡厅的男人,都忍不住看向她。
在黄杉进门的刹那,她似有所感,抬起头,撩起耳边的鬓发,温柔一笑。
千万人中的对视,有种让人心动的宿命感。
……
两人的交谈,意外的很愉快。
她并不觉得黄杉过于不懂情趣,会安静地注视着黄杉,听他将有些枯燥无味的事情,也会笑着说身边的趣事,她实在是一个太过完美的女友,完美到让黄杉心生警惕。
他觉得,眼前的女性另有所图。
这不是他妄自菲薄,只是他发觉,两人之间的交谈,未免太过顺畅了。
从他相亲屡战屡败的经历可以看出,他实在是不会和同性聊天,但和眼前女子的交谈中,整个相亲过程从未有过冷场。
当你发现有个人处处与你相谈甚欢时,往往不是遇到了自己的知己或者真爱,而是因为对方的等级,比你高许多。
也就是说,在交谈中,她在迁就你。
出于职业病,黄杉迅速想起了三个字“仙人跳”。
不过在相亲之前她应该知道自己的职业吧,仙人跳能跳到自己身上?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或许只是眼前的这个女子,情商比较高?
黄杉抱着疑惑的态度,保持着礼貌,在晚饭后开车把女子送回了所住的小区门口。
可这个小区黑洞洞的,像是停了电,小区门就像是巨兽的嘴,要把人吃进去。
女生也很惊讶,她抱歉地看了一眼黄杉,“抱歉,你能把我送到楼下吗?我、我有点怕黑。”
女生说着,腮边染上红晕,眼中带着水光,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饶是黄杉一直心存疑虑,也不由得看得微微愣神。
他看了看黑洞洞的小区,驱车开了进去。
小区黑得如同罩在了浓雾里,两道灯柱刺不破这一片黑暗,黄杉从一进来就发现,这里静的可怕,他脑海中闪过种种利用相亲进行犯罪的团伙活动案件,从最初级的仙人跳,到贩卖器官,贩卖人口,传销、贩|毒……
他紧绷着身体,如同一把随时准备出鞘的利剑。
到了楼下,那楼道给人的感觉比小区更加不适,有种莫名的阴冷感。
奇怪,今天有这么冷吗?
黄杉微微皱眉。
简直就像是在一个大冰箱里——不,或者说,那楼道就像是一个停尸柜。
车内小灯昏黄的灯光照在女子的脸上,留下一片模糊暧昧的阴影,她的声音依旧是如初见那般温柔大方的,只是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她的声音带着一股阴冷。
“那个,抱歉,我有点害怕,你能陪我上去等一会吗?”
停电的夜晚,对你似乎颇有好感的女神级相亲对象,对你发出上楼邀请。
周围的气氛似乎无端染上几分暧昧。
可黄杉却只是道,“没关系,你怕的话可以在车上等一晚,或者我带你去附近的酒店,给你定个房间。”
黄杉的脸上写满了正直,就算是提到去酒店订房间这种似乎带着几分暧昧的事情,也让人生不出半分遐想,简直像是国家工作人员给救助人员分配住宿。
女子像是怕极了,微微靠过来,身子都在轻轻颤抖,“我真的很害怕,你不能上去陪我一会吗?一小会就行,过一会电可能就来了呢?”
她身上的带着醉人的香气,配上她微微打颤的声音,简直能令所有人为之心软。
可偏偏黄杉是块木头。
他往边上靠了靠,贴心地说,“你可以把座椅放倒躺一会,我给你把灯打到最亮就不会害怕了。”
说着,他把车内灯打到最亮,方才的暧昧气氛登时消散。
女子不说话了,黄杉正诧异间,她突然冷笑一声。
“敬酒不吃吃罚酒。”
突然,她猛地抬头,伸手向黄杉抓去。
她原本玉白的皮肤变得惨白,两团红色的腮红,赤红的嘴唇咧道耳根,肚子吹了气儿般膨大,简直像是纸扎人。
饶是黄杉,也被吓了一跳,他想伸手格挡那一对如同鹰隼利爪般尖锐的双手,没想到那双手竟然如同雾气一样穿过了他的身体。
在穿过的那一刹那,身体如同泡过冷水般,打了一个寒战。
车门被莫名其妙地锁死,逃脱不能,眼看那双手就要抓到面前,心中生出一种本能地,猎物面对捕食者时生出的危机感。
就在这时,眼前一阵白光闪过,空中似有白色的羽毛飘落。
“黄木头,你他妈这是相的什么东西?!”
第164章 番外五3、黄杉与飞羽
黄杉从未想过, 自己二十四年的世界观,会就此崩塌。
他看见冬雪身上带着白色的漂亮光晕,手上握着一把以羽毛凝成的长剑, 刺穿了眼前的鬼魅。
他的一边耳朵是长长的羽耳, 另一边面颊上则有几枚如琉璃般漂亮的鱼鳞。
他雪白的长发被鬼魅锐利的手爪割断,在风中飘扬, 黄杉亲手系上的红线将他的长发束起, 如同雪地怒放的红梅。
无形的压力冲向黄杉,他头脑发晕,眼前阵阵发黑。
在昏迷之前,他莫名想到了之前给冬雪系上发绳时,两人的对话。
“你的头发太长了,有些不方便, 你……用这个系起来吧。”
黄杉一个大男人, 没有皮筋, 左右看了看,从旧衣服上撕下一缕红布条递给冬雪。
刚被黄杉“救下来”的冬雪, 似乎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慢吞吞地抬头看向他。
黄杉干脆伸手, 随意理了理,像绑拖把似的把他的长发绑了起来。
竟然有些好看。
或许是冬雪的面容与气质出众,连带着这一缕红绳都变得昂贵起来, 像带着什么故事。
冬雪转过头看,看向黄杉, 摸了摸头上的红绳, 吐出两个字, “好丑。”
那时冬雪的面色淡漠中带着嫌弃, 没想到之后倒一直用着那条“好丑”的红绳。
……
黄杉醒来时,正午的阳光透过薄纱的窗帘,将眼前照成一片白,有人捧着碗走向他。
极强的阳光,就算是窗帘也遮不住它的热意,晒得人浑身暖意融融,几乎让人忘了,昨晚发生的一切。
饶是黄杉也愣了一会,才猛地从床上起身。
“冬雪你……?”
冬雪把他从床上拖起来,把碗递到他面前,“喝!”
黄杉迷迷糊糊地被灌了一碗水,味道很奇怪,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这是什么东西?”
冬雪气哼哼地,看起来不太想搭理他。
“怎么,你能和一个鬼相亲,倒是不乐意喝我的符水了?”
黄杉早习惯了他的阴阳怪气,捕捉到了重点,“鬼?”
昨晚亲眼所见的,亲身经历的,不相信也不行。
黄杉按了按眉心,诚恳道,“你救了我吧,谢谢你了,冬雪。”
冬雪面对黄杉这种不生气反而认认真真道谢的行为,反而说不出什么阴阳怪气的话了,他夺过黄杉手里的碗,一把把他按在床上,“行了,你身上阴气重,就在这躺着晒太阳,什么时候我说行了你再起来!”
冬雪没走两步,又转头威胁道,“你工作那边我给你请假了,你要是身上的阴气没清完就又不要命的工作,再被鬼缠上你就自求多福吧,良言难劝找死的鬼。”
黄杉被他这张嘴搞得哭笑不得,只得点头,“好,知道了,小冬管家。”
“哼。”
黄杉重新闭上眼睛,但这次却睡不着了。
他与冬雪都默契地没有提,更深的有关鬼怪与冬雪身世的东西。
但自那天之后,冬雪不再去工地抗大包了。
他开始帮人驱鬼。
对于别人来说极其危险的鬼怪,对于冬雪来说,却不过是随手解决的小玩意儿,冬雪卡上的钱开始疯狂上涨,几个月之后,已经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数字。
这下子,他再也不用委屈自己挑剔的嘴,看中的东西随手就能买回来。
但是他依旧住在黄杉的小房子里,偶尔还会围上围裙,一边嫌弃黄杉做饭不好吃,一边用很难吃到的昂贵食材,做一桌美味。
黄杉连带着被他喂胖了些,之前的黄杉太瘦了,高强度的工作加上不好好吃饭,让他落下了胃病,整个人好像要被风一吹就吹倒了,现在在冬雪每日的进补下,倒已经算是正常青年的提醒了,只是偏瘦削些。
但他笔直的脊背,让他看起来像一棵郁郁葱葱的白杨树,他安静沉稳的气质与出众的体态,让人不会太过在意他普普通通的面庞。
换而言之,他相亲起来,好像更容易了。
上次相亲相到“鬼母”之后,他面对父母的追问,只是说那个相亲的女孩是个在逃通缉犯,被他顺手抓了。
起初他父母还不信,当初在咖啡馆的“目击证人”说,他们明明相谈甚欢。
黄杉无奈,冬雪说,那鬼母当时是想抓一个男人回去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当父亲,当然相谈甚欢。
鬼母生前乃一怀胎六月的妇人,孕期丈夫出轨,被发现之后,激动之下把她推倒,一尸两命。
她最恨的,就是她的丈夫供养着出轨对象的孩子,却杀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她死后,丈夫、情人、以及私生子,全都被她杀死吞噬。
死后她执念化成的鬼怪,就是不断地给孩子找父亲,然后吃掉他的魂体,让他成为孩子养料的一部分。
黄杉便给母亲说,让她去问问介绍人,还能不能联系到那姑娘,母亲去一问,果然发现查无此人。
之后,母亲给他介绍的频率就降低了很多,不过目前随着他相貌渐长,他的父母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黄杉只得叹气。
这天,他给母亲打完电话之后,一回头,就看见冬雪端着一盘水果,冷着脸,看着他。
黄杉冲他笑了笑,“怎么,不开心?”
冬雪放下水果,冷笑着问,“你就这么迫不及待想结婚?”
黄杉苦笑,“我倒是还不太想结婚……”
冬雪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些,就听下一句黄杉道,“如果可以的话,我在三十岁之前都不考虑恋爱的事情,我现在工作太忙,就算真的能谈到,恐怕也会冷落了女生,这对别人不公平。”
冬雪的脸接着就黑了,他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非的是女的?”
黄杉觉得他这话问的奇怪,“难不成要是男的?”
刚说完,黄杉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但笑着笑着,黄杉发现不对了。
冬雪一点笑意都没露,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黄杉心中升起个可怕的念头。
不会吧?
这、应该不会的。
黄杉还没能说服自己,就见冬雪突然逼近,将他困在臂膀之间。
“黄木头,你与其和别人相亲,不如考虑一下我。”
他冷冰冰的语气,与其说是在表白,不如说是在威胁。
黄杉脑子乱成一团,下意识想拉开距离,却看见了冬雪绯红的耳尖。
第165章 番外五4、黄杉与飞羽
“喏, 给你的。”
“什么?”
黄杉打开冬雪递过来的小盒子,整个人都傻了,在小盒子里装着的居然是目测不小于十克拉的钻石。
“人类不是都喜欢这种亮晶晶的大石头吗, 你要是愿意和我生蛋, 我每天都给你买。”
饶是黄杉处于震惊中,也被冬雪的话搞得一时无语, 他把钻石还给冬雪, 冬雪不收,就耐心地放在了他的口袋里,“我们两个都是男人、嗯、都是雄性,是没法生蛋的。还有如果一个人是真心喜欢你,是不会因为这些昂贵的珠宝答应你的要求的。”
冬雪拧起眉头,有些粗暴地把钻石重新塞给他, “给你买的你就拿着!还有我不至于这么蠢, 要用这些东西来换别人的喜欢。”
“我只是想告诉你, 我现在有足够的物质实力。”
“好了,我去做饭了。”
他转身离开, 留下黄杉拿着戒指, 有些头疼地叹气。
自从那天冬雪对黄杉剖白心意之后, 就像只开了屏的鸟儿似的,毫不吝啬自己的追求,简直和之前毒舌又傲娇的样子判若两人。
他的长发被割断后, 拢了拢,扎起一个小揪揪, 依旧用黄杉送他的红绳绑住, 比之前更显出几分不羁。
他还买了不少新衣服, 每天换不同风格的传达, 孔雀开屏似的在黄杉面前乱晃。
冬雪还会学着制造一些小小的偶遇,并不让人感觉太过频繁的厌烦。
又一次,黄杉出警回来的路上,听见了他很喜欢的一支无名曲,他一抬头,看见在阳光下,在树荫下,在大树粗壮的枝条上,冬雪半躺着,轻轻吹奏着一片树叶。
声音清越,冬雪没有看他,直到吹完一曲,才低头看过来,对上黄杉的目光,弯起了眼睛。
脑海中像是闪过什么,似曾相识,如同被过往轻轻抓住了心脏。
那一刻,黄杉不可遏制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
回到单位后的那天,从未抽过烟的他,第一次点起了烟。
他被呛得一直咳嗽,呛得流泪,却一直紧抓着烟不放。
他想起了父母的催促,想起了母亲架在脖子上的刀,想起了父亲看着他的欲言又止,想起了路上遇到乡亲时,他们躲闪的目光和对着父母无声的指点,这些都化作枷锁,拷在了他的脚踝上。
……
“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洗手去吃饭。”
冬雪早已摘下围裙,气哼哼地抱臂在座椅上,眼中却闪烁着期待。
黄杉沉默地看着眼前丰盛的饭菜,若不是冬雪,他晚上便随意对付一口。他对物质并不太在意,忙起来了随便吃一口,也可能不吃,这也是他落下胃病的原因之一。
自从冬雪来了之后,他的胃病再没犯过。
好像是他在照顾冬雪,其实是冬雪在照顾他啊。
他想着,握紧了拳头,终于开了口。
“你现在能赚钱了,应该也有能力自己买房子住了,总住在我这里不是办法,我明天带你去看楼吧。”
冬雪眼中的期待凝固了,他不可置信地站起身,看着黄杉,“你要赶我走?”
黄杉面对着冬雪的质疑,有些狼狈地别开头,“我当初带你回来,只是出于责任心。”
冬雪看着他,“哈”地笑了一声,“责任心?”
黄杉抿了抿唇,“我喜欢的是女孩子,我不会对一个男人感兴趣。”
还不够。
他狠了狠心,“你喜欢男人,让我觉得有些危险,我没法接受和一个觊觎自己的男人住在一起。”
“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人还是妖怪,你救了我我很感激,但是我还是更喜欢平静的生活,不想招来什么麻烦,你救我的钱,和这段时间买食材、买衣服的钱,我都会还给你的。”
冬雪看着他,急促地喘息着,他的面颊因为愤怒而涨红。
最终他一句话也没有说,转头走出屋门。
随着门被重重关上,黄杉也失去了所有的精神气儿,他慢慢地蹲了下去,双手抱住自己的头。
为什么不能早点明确地拒绝他呢?
如果能早点拒绝,或者早点看出冬雪的感情,事情就不会走到这么难看的地步。
或许,其实早在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时候,自己就对冬雪动了心,所以一向做事果断的他,第一次没有正面拒绝对方的爱意。
但是他现在察觉到了。
就必须做个了结。
他怕自己仍在涌动的热血,还在跳动的心脏,会趋势他做出更糟糕的事情,让一切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黄杉在地上蹲了很久,直到桌上的饭菜都凉透了,他才摇摇晃晃地用发麻的腿站起身,慢慢地把菜送进嘴里。
……
冬雪走之后的日子,一切好像没什么变化,又好像不太一样了。
他工作变得更拼,像是要整个人都埋在工作里,整个人迅速消瘦下来,回去看父母的时候,他们被吓了一跳,几乎以为他得了什么病。
当父母再次催着他去相看女孩的时候,他只是疲惫地捏了捏鼻梁,抱歉地道,“对不起,爸妈,我工作太忙了。”
黄母正要发作,看到黄杉眼底浓重的青黑,再也张不开嘴。
黄家的老房子里,一直留着黄杉的一间房,就算是回来的次数不多,也依旧被打扫得干干净净,这个房间里,都是黄山的童年回忆。
他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心中有种无奈的悲哀。
他不能再和女孩子相亲了,或者说,男生女生都不行,因为他喜欢上别人了。
他只能等时间,帮他去遗忘,等到彻底放下,才能再试着去喜欢别人。
可他不知道这个遗忘的时间是多久,父母的催促已经一声急过一声。
黄杉就这么躺着,慢慢地,睡着了。
他实在太累了。
在梦里,他又看见了冬雪,他依旧躺在树上,容貌不变,却穿着一身雪白的广袖衣衫,衣衫如云如雾如水波,他指尖捏着一片叶笛,轻轻地吹着不知名的小曲。
梦中的他像是被蛊惑了似的走上前去,那垂下的长发如同凝固的霜雪。
冬雪停下吹奏,饶有兴趣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化作一阵雾气消失不见。
第二天,在班上来了一个转校生,也有一头如霜雪般的发。
只是变做了短发。
转校生走到他面前,笑着道,“我叫……”
……
黄杉猛地惊醒。
他看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他不知不觉睡着了。
这个梦太过莫名其妙,很难不让人想到是日有所思,也有所梦。
他叹了口气,取下桌子上的相册,这是他从小到大所有的照片。
翻开泛黄的相册,他自嘲地想着,自己真是疯了,竟然因为一个梦,去找相册中不存在的人。
就当时回忆以前的事情了。
他摇摇头,然而当目光定格在第一张照片的瞬间,却瞳孔一缩。
第一张,只是一张普普通通的双人合照,黄杉身边站着一个人,手臂搭在他的肩膀上,黄杉对着镜头笑得很开心。
但奇怪的是,黄杉身边的人被剪掉了。
这张照片被剪成两半,如果不是黄杉肩膀上的手,看不出这是一张双人照。
黄杉心跳突然加快,仿佛有什么要破土而出。
他开始快速地往后翻,高二之后的照片,几乎所有的双人照都被剪成两半。
最后一张,是他们的集体照。
他站在最边上,微微侧着身,像是身边有谁正和他很亲密地站在一起。
可他身边没有人。
这张合影显得有些怪异。
黄杉可以看出,这张照片恐怕被人处理过,他身边那个,很亲密的人,被人p掉了。
可是为什么他没什么印象?
他人缘还算不错,直到现在还有几个玩的很不错的高中同学一直在联系,可这些同学似乎都不是相册中的这个人。
相册中的人,与他关系太亲密了,比他高中的兄弟们,更加亲密。
为什么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顾不得这时刚凌晨三点,给其中一个兄弟打了电话。
“喂,胖子。”
“喂……卧槽,我当是谁啊,老黄你这个点打电话最好有点要紧事。”
黄杉手握紧手机,问,“胖子,你还记不记得,在高中,高二,来了一个转学生?”
手机那边突然没了声音,接着就是一阵窸窣声,像是胖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他声音中再无睡意。
“老黄你……想起来了?”
……
黄杉在胖子那里,见到了完整的合影。
“你们当时关系可好了,飞羽他傲得很,就对你和颜悦色的。”
胖子收拾着拿出两罐啤酒,又端出一盘花生米。
“后来高考的那个暑假,咱哥儿几个本来打算一起去徒步西藏来着,结果你突然出事儿昏迷了,醒了之后高二高三的很多记忆就有点模糊了,还把飞羽给忘了。”
“当时你爸妈来找我们来着,说你昏迷都是因为飞羽害得,叫我们别在你面前提这个人,要不很可能刺激你的病情,所以这么多年我们也都没敢提他。”
胖子灌了一口啤酒,“当初发生了什么我们其实很奇怪,因为你和飞羽关系真的很好,说实话,我们之前甚至猜测过你俩的关系,以为你俩搞基来着。”
“别这么看我老黄,我们哥儿几个不歧视这个,说真的,他对你也没谁了,能做到这个份儿上,不管男的女的,都怪让人眼红的——你高三那场车祸还记得不?哦,忘了,你还没完全记起来。”
“那场车祸把我们都吓傻了,要不是跑过去飞羽推你一把,我现在就坐你坟头上和你唠嗑了。”
“可真的太险了,也就是那次之后,我们也没再看飞羽不顺眼了,能舍命救我们兄弟的,就是我们的兄弟!”
他夹起一颗花生,放进嘴里,“嘎嘣”一声咬碎,“你当时说,等高考结束之后,要月我们出来吃饭,有个事儿给我们说,我们当时都以为你要说出你们俩的事儿了,都准备好好宰你们一顿了,你就出事儿了。”
胖子又灌了一口啤酒,“现在你想起来了,我也就不瞒你了。”
黄杉听着胖子的话,愣愣地看着合影中,自己身边的少年。
正是冬雪的样子。
这一刻,他想到了父母。
在他高中毕业之后,家里就搬到了城里去,几乎和老家的人不怎么来往了。
这些年,父母催他相亲结婚催得越发频繁,甚至到了偏执的程度,上次母亲把刀架在脖子上,逼他去相亲。
这些年,他们一直在有意无意地灌输着,要快点结婚,生个孩子的念头。
加上被剪了的照片。
所以说,他曾经是不是真的如胖子所说,其实与冬雪是一对情侣?
后来因为某些原因,他和冬雪都失忆了,相见不相识,却依旧再次对彼此动心?
他浑浑噩噩,连自己怎么走出胖子家的都没了印象。
胖子的话好像一个开关,在做梦之后,他脑海中开始浮现一些零碎的片段。
午休时间,冬雪恶作剧吹他睫毛,他被痒醒,气的锤飞羽的脑袋;
操场上,冬雪和别人竞赛打赌一千米跑,勇夺第一后,连续一周每天都能拿到两瓶牛奶,然后分他一瓶;
盛夏,穿着短袖短裤的冬雪,哼着他们初遇时的那支小曲儿,双手靠在脑后。
寒冷的冬夜,他看着脖子光光,衣衫单薄的冬雪,把自己围巾的另一头系在冬雪的脖子上。
除夕夜,父母在外打工,他独自在家,听见外面冬雪的呼唤声,他出了房门,看见冬雪一身白衣,站在漫天飞雪里,身后烟花升腾。
钟声响起,鞭炮声响起,他听不见冬雪的声音,只看他的口型,依稀是“我喜欢你”。
冬雪捧着他的脸,他们生涩地轻轻触碰嘴唇,硕大的烟花在他们头顶爆开,如同一场绚丽的流星雨。
眼前突然爆起白光,还沉浸在回忆中的黄杉下意识谈起手臂遮住脸,却被一股大力拖向后去。
眼前,一辆大货车驶过,车上打瞌睡的司机被一个激灵吓醒。
耳边传来愤怒又暴躁的训斥,“黄木头你找死吗?!”
黄杉一个激灵,身后却空无一人。
司机跑下车,一个劲儿地道歉,可黄杉已经无心再关心别的什么,他摆摆手,匆匆往家里跑去。
“冬雪?你在吗?”
无人应答。
他坐着,天光熹微,客厅传来响声,他握了握拳,为自己鼓劲儿,轻轻地哼起冬雪曾哼过的小曲。
他一夜未睡,声音沙哑,小曲儿哼得有些不成调子,却听见了厨房,碗摔碎的声音。
看着匆匆跑出来、脸色难看的黄母和黄父,他认真地看向他们,说,“爸妈,我想起来了。”
黄母的腿一下子软了,黄父一把将她扶住,手臂却在发抖。
从他们的口中,他终于知道了当年所有的真相。
第166章 番外五5、黄杉与飞羽
冬雪——或者说飞羽, 确实不是凡人。
当年黄杉失去记忆,重伤入院,就与飞羽有关。
……
飞羽转学来时, 黄杉上高二, 两人在相处中互生情愫,剖白心意。
但在二十年前, 他们的感情不容于世俗, 黄杉便没有告诉家里人,他想等父母回家,慢慢地和他们说。
黄杉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但对黄杉其实非常上心,他们怕委屈了黄杉,在多子多福观念盛行的时候, 也没有再多要几个孩子。
在黄杉高考这年, 他们推了一切工作来到了黄杉身边, 陪他去考试。
等出了考场,黄杉就把飞羽带回了家里。
常年没有父母陪在身边的生活, 让黄杉懂事很早, 做事也很周到, 他把飞羽带回家,父母以为这个气质超脱的小少爷似的男生,是黄杉的好友, 一顿饭下来其乐融融,等到飞羽离开, 黄杉跪了下去, 对父母说, 刚才的男生, 是他的爱人。
一开始,自然是不同意的。
他的父母虽然在外打工,见过了很多事情,也知道有同性恋的说法,但不能接受这种事情出现在自己儿子身上。
泼辣的母亲像个孩子似的默不作声地流眼泪,沉默的父亲抽了一夜的烟。
他们后悔了,觉得是自己的陪伴太少,才让孩子误入歧途,看着跪在地上的黄杉,想要打骂,想起他这么多年独自生活,却又开不了口,到底,还是把人拉起来,让他回屋里去。
那天下了好大的雨。
伴着雨声,他回着飞羽的消息。
飞羽不知道这顿饭之后他的想法与玄机,他不舍得自己的爱人受家里人的不喜,他想劝说父母接受飞羽之后,再告诉他这个消息。
飞羽多傲的性子,在来他家吃饭之前,却对着镜子把衣领理了又理。
路是他自己选的,他不想让父母难过,也不想让飞羽受伤,所以他想把这一切扛起来。
时钟滴答滴答走到夜半,他算着时间,想大概父母已经平静多了,便又走了出去。
黄杉办事从来稳妥,他条理清晰地列出了父母可能有的担忧,又认真地说出了解决办法。
在大人看来,有些办法还稍显幼稚,但足以看出,他对这段感情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有了很长远且认真的规划。
看着缓缓说着规划的儿子,父母突然觉得眼前的孩子陌生又熟悉,他们在孩子的生命中缺少了太多时光,一转眼,当年抱在怀里只会咿咿呀呀的小团子,已经变成一个能为自己未来负责的成年人了。
黄杉将一切说完,将空间留给父母,等他们认真消化思考。
回到房间里,不过这么短短的一会,飞羽的消息又填满了对话框,今天他的话似乎格外多。
……
母亲的手里攥着纸团,很久都没有说话,只能听见父亲抽烟的细微“吧嗒”声。
过了很久,她狠狠地擦了一下眼睛,还带着哭腔,但声音已经变得坚定,“咱们在外面打拼,不就是让孩子过上好日子,大不了咱们掌掌眼,替小衫多看看那个男生!”
父亲低沉地“嗯”了一声,“小青年火气旺,咱们越拦念头越旺。他们谈就谈吧,老子自己的儿子养得起。”
于是等到晨光熹微,一夜未睡的一家三口,达成了协议。
黄杉可以和那个男生谈恋爱,但是不能到处乱搞染上病。
黄杉不能因为谈恋爱荒废了学业。
如果受了委屈,必须和家里面说,不能自己憋着。
黄杉没想到父母这么快就接受了,他看着父母眼底的青黑,知道他们一夜未眠,鼻头发酸,上前轻轻抱住了父母亲。
……
早饭过后,黄杉匆匆下楼,他想去找飞羽,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天还早,晨露还未散尽,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的泥土芳香,黄杉小跑着下楼,一推门看见了楼下的飞羽。
一身洁白的少年,站在晨光里,正收起雨伞,口袋里斜插|着没电关机的手机。
他的半身都湿透了,恐怕在雨里站了整夜。
看见黄杉,他弯了弯眼睛,用调侃的语气问,“跑的这么快,难道是有什么等不及的好事?”
他背在身后的手却在轻轻打颤。
黄杉深吸一口气,压下涌到胸口的涩意。
他不去想飞羽是怎么看出他的念头,又是怎么在雨里看着他窗口的灯光在雨里站了整夜,此时此刻,他只想拥抱他。
于是他就这么做了。
这个拥抱,便是对飞羽那句话的回应。
雨伞从手中滑落,飞羽回抱住了他。
……
得到父母承认之后,他们的感情越发甜蜜,在正式去见父母时,飞羽面对着黄父黄母结巴了半天,憋出一声“爸妈”,让黄杉笑了好久。
黄母最喜欢通过飞羽的口中,去了解他们错过了成长的儿子,一身反骨的飞羽,在黄母的面前乖巧地不像话,有问必答,把黄杉夸得像朵花,让黄母也笑得像朵花。
可背着孩子们,黄母忍不住偷偷对着黄父擦眼泪。
有时候她甚至庆幸,在黄杉孤寂的青春期中,出现了这么一个飞羽,能时刻陪伴着他。
可这样温馨的生活过了没有多久,出事了。
那天,黄杉说晚上叫飞羽来吃饭,他们准备了一桌菜,等了很久,直到菜凉,飞羽都没有来。
黄杉一阵心悸,说要去找飞羽,却再没有回家。
两个孩子的电话都打不通,黄父黄母半夜上山去寻,找到了满身是血昏迷不醒的黄杉,和飞羽。
飞羽抱着黄杉,身上环绕着白色的光点,像是山中的精怪,下一秒就要破碎,变回原形。
他的一边耳朵是长长的羽耳,另一边的面颊上分明带着鱼鳞。
护犊心切的情绪驱使着黄父,从飞羽手中夺下了黄杉。
飞羽没有抵抗,他只是惨笑一声,看向黄杉的目光尽是歉意,“对不起,是我害了他。”
下一秒,他闭上了眼睛,重重摔倒在地,随着纯白羽毛光影炸裂,一捧白色的光点,在空中散去了。
黄父抱着黄杉,赶去医院,大病一场。
黄杉昏迷了半个多月,醒来后,高二之后的记忆都模糊了,也忘了飞羽。
没有父母会轻易原谅伤害自己孩子的凶手,尤其对方似乎不是人,身边有太多危险。
恐惧与愤怒之下,他们决定,要向黄杉永远隐瞒飞羽的存在,要让他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他们搬离了老家,销毁了所有与飞羽有关的东西。
他们不求黄杉有多大出息,只求他能一生平安。
这才是他们疯狂催黄杉相亲的真正原因。
……
黄父黄母的话,像是一把钥匙,帮他回忆起过去的故事。
他眼前流淌着数不清的记忆,那曾是他在青春岁月中,永不褪色的珍宝之一。
他轻轻地说,“爸妈,错了。”
“我当初受伤不是因为他。”
身为鲲鹏血脉的飞羽,每次结束沉睡期之后,都会经历短暂的记忆缺失,这段时间的飞羽,最为脆弱,同时强大的肉|体天赋,总会被强大的鬼怪觊觎。
那一晚,有鬼怪找上了飞羽。
关键时刻,飞羽激活了血脉天赋,以一敌多,灭除鬼怪,自己也受了很重的伤。
黄杉去时,看见气喘吁吁狼狈不堪的飞羽,艰难地撑着身子坐起来,按开手机想要发消息。
就在这时,黄杉心口微痛,不知为何竟然隐隐看见在飞羽背后出现了一张鬼脸。
他想都没想冲了上去,替飞羽挡下致命一击,自己也被重创濒死。
为了救他,飞羽将自己一身灵力灌进他体内,自己却因为重伤加灵气耗尽乃至伤及本源,提前进入沉睡,而黄杉也因为受伤,而失去记忆。
所以再次苏醒的“冬雪”,没有在固定的地点醒来,没有及时恢复记忆。
他只是凭借本能,向着黄杉的方向走去,然后再次爱上他。
黄杉认真地看着他们,“爸妈,我还是喜欢他。”
“你们给我点时间,我会找到保护自己的方法。”
黄杉知道,这次比上次劝说,要困难得多。
因为父母不会放心,让孩子和一个周身伴随着危险的人在一起,除非让这些危险不再是危险。
黄杉想,既然世上有鬼怪妖精,那肯定也应该有人类可以掌握的除鬼之法,他会去学,有自保能力,既能保护飞羽,又能让父母安心。
而现在,他很想见飞羽一面。
他回到了那个曾与飞羽一起生活的小屋子,他站在房屋正中,“冬雪。”
无人应答。
“对不起,之前我的话不是真心的。”
他闭了闭眼,“我不喜欢女孩子,也不喜欢男孩,只喜欢你。”
他心中生出怯意,曾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都不曾退缩的黄杉,开始生出胆怯。
他从不知道自己竟如此胆小,怕自己的猜测不过是一厢情愿,怕那晚的获救不过是幻觉,怕飞羽不在身边,更怕飞羽会嘲弄地一口回绝。
门窗紧闭的房屋里,突兀地升起一阵风,像是有人伸出又缩回的脚。
黄杉的心一下子落进了肚子里,不可遏制的欣喜涌出。
可那风只是轻轻抚过衣摆,便没了声息。
黄杉一愣,他突然想到了什么,肯定地问,“你也想起来了,是吗?”
见不能再隐瞒,飞羽终于在黄杉面前显出了身形。
他那总是挂着高傲与不屑的脸上,第一次挂上了苦笑,他在爱人面前,几乎要把头低到尘埃里。
飞羽深吸一口气,道,“黄木头,你知道的,我身边很危险,是你想象不到的危险,我不想再看你在我面前死一次了。”
不等黄杉反驳,他继续道,“我的记忆还没有完全恢复,可是我知道,我的实力能在这个世界排到前五,就连我都会遇到七年前那种情况,我怕你跟在我身边会出事。”
他曾觉得,自己可以护住黄杉,他自信自己实力,就像鹏飞于天,信任每一股狂风,鲲潜于海,信任每一波浪潮。
现在他依旧自信自己的实力,却再不敢让黄杉冒险。
他无法接受黄杉受伤,为此,宁愿把自己驱逐出黄杉的世界。
可是黄杉仰头问他,“这个世界有普通人能掌握的驱鬼方法吗?”
“有……”
“那就可以了。”黄杉第一次打断他的话,坚定地望着他的眼睛,双眼亮得惊人,“不管是像话本子上说的修仙也好,买符纸也好,练武也好,只要有我就能做到。”
他脊背挺拔,这个容貌普普通通的青年,此刻几乎要耀得人睁不开眼。
他能做到。
他当然能做到。
他是能为了啃透一个题型,连续刷几十道同类型题目的寒窗学子;
是明明不算多聪明,却能凭借毅力与意志力死死咬住省状元尾巴的省榜眼;
是为了蹲一个犯罪分子,连续两周睡在垃圾桶的警察;
是永不会说放弃的爱人。
……
他们在一起了。
黄杉虽然灵力稀薄,不能学习玄门法术,但不知是不是因为接收飞羽灵气和本源灵气的原因,他渐渐地,发现自己有了一个神奇的能力。
他能看见鬼,并通过速写他们的样貌,把他们锁进画里。
而飞羽送给他的特制的钢笔,笔尖上刻着阵法,可以直接伤到鬼怪。
这样,最后一个隐患也解决了。
只是他们不知道,由于当年飞羽损伤本源,导致被章问玄的师父盯上,同时记忆恢复缓慢,因此,一直不曾想起自己灵管所灵警的身份,也没有想起,自己的鲲期与鹏期。
在黄杉二十五岁这年,飞羽在以两人的精气用鲲鹏秘法凝聚两人后代后,陷入沉睡。
同年,黄杉加入异管局。
俊逸的少年,分明只有十六岁,身上却有张扬与沉稳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
他伸出手,道,“欢迎加入异管局,我是外编组,高誓。”
……
“队长,我明天休班一天。”
“好。”高誓咬着棒棒糖,看到黄杉手机上的票,“黄哥,你是要带一一去游乐园吗?”
黄杉笑着点点头,自从鲲鹏印记激活后,他的外貌越发年轻了,已经恢复到二十七八的样貌,“新乐园开园,带一一去看看。”
“嗯……我问问乐乐要不要去。”
看着拿出手机的高誓,黄杉莞尔。
回到家中,饭菜已经做好,倒是没看见一一。
“一一呢?”
飞羽顺手接过黄杉的外套,“送咱妈那去了。”
当初飞羽两次失踪,第三次再露面,让黄母发了好一顿火,还是小棉袄一一抱着黄母的脖子,甜甜的撒了半天娇,又拉着黄父的衣摆摇了好久,他们才让飞羽进家门。
【哼,进来吧。】
黄母给了飞羽老大一个白眼,在外面怼天怼地的飞羽,大气不敢出一声,乖巧地像个一百多斤的孩子。
两人吃完饭洗漱完,黄杉坐在书桌旁规划明天游乐园的行程,对着飞羽招招手,“明天出去玩,你想玩哪个?”
飞羽走到黄杉背后,不由自主地看向黄杉露出的雪白的后颈,“都可以吧……摩天轮?”
他说着,趴到了黄杉的背后,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黄杉微长的鬓发。
黄杉被他弄得发痒,笑着闪躲,“别闹,先看看玩什么,明天人会很多。”
飞羽蹭蹭他的头发,“我觉得这个旋转木马不错,一一应该会喜欢。”
……
“好,那就这么安排了。”
黄杉满意地看着大体的规划书,明天乐园的人太多,不做规划的话,一天的时间基本都会耗在排队上。
“嗯。”
飞羽侧头看了看规划书,满意地一口咬在黄杉的脖颈上。
“等等,你……”
……
半晌,飞羽放开满脸绯红的黄杉,心满意足地把人抱在怀里,像八爪鱼似的。
黄杉推了推他,反而被抱得更紧,他哭笑不得,“松松手,我要被勒死了。”
飞羽哼起了那支无名小曲儿,装作听不见的样子。
黄杉听见这只小曲儿,想起过往种种,心生感慨,不由好奇问道,“这支曲子的名字是什么?我从未从别人那听过。”
飞羽“哼”了一声,“那是当然,这支曲子叫《债》,我自己谱的。”
黄杉奇道,“为什么取这个名字?”
飞羽突然看了黄杉一眼,气鼓鼓道,“因为我当初第一次随口哼出这只小曲儿时,引来了一个小孩。”
“那个不守信用的小屁孩说,第二天要带煎饼果子上供给鲲鹏大人,但是从那之后再也没有来。”
黄杉一愣。
被飞羽这样提起,他儿时的记忆慢慢开始清晰。
依稀记得在很小的时候,大概只有四五岁的时候,看见了一个一身白衣的人,躺在树枝上,轻轻哼着小曲儿。
他问那人,是不是妖精,那人气哼哼地说,自己是鲲鹏大人。
“那鲲鹏大人有灶糖吗?”
“鲲鹏大人不吃这些小孩子的东西。”
“哦,那鲲鹏大人没有灶糖。”小豆丁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从自己手帕包着的两块灶糖里,拿出大的那一块递过去,“我分给鲲鹏大人一块。”
那人愣了愣,小豆丁以为他不好意思,就小大人似的把糖放在了他的手上。
小豆丁家里大人似乎不在家,不怎么有空管他,这一下午,都在和他聊天。
直到炊烟升起,小豆丁回去吃饭了,临走前挥挥手,承诺,“我明天给鲲鹏大人带世界上最好吃的煎饼果子哦。”
那人挑眉,看着小豆丁跑远,随手把灶糖丢进嘴里。
“啧,好齁。”
那人第二天,在树上等了一整天,小豆丁都没有来。
……
受鲲鹏印记影响,记忆力也大大提高的黄杉,想起了当年的事情。
“这……抱歉。”黄杉捂住脸,“我当时去表姨家借住,第二天就被带走了。”
他第二天的时候,一直闹着不要走,喊着什么“鲲鹏大人在等他”,被以为是撞了鬼,所以后来就再没让他去表姨家那边借住。
小孩子忘性大,后来黄杉就把这事给忘了。
飞羽故作愤怒,把黄杉压在身下,“我好生气,那天等了足足一整天,那个可恶的小豆丁都没有来,你说我是不是该把这笔债讨回来?”
黄杉无奈,“那怎么样才能还债呢?”
飞羽目光炯炯地看着他,露出了不怀好意地笑容,“再喊我几声鲲鹏大人怎么样?或者鲲鹏哥哥也行。”
黄杉一听,脸接着红透了,他反抗道,“休想!”
飞羽欺身压上,发尾红绳缠住黄杉无名指端。
后来,折腾了半宿,飞羽终于如愿以偿地听到了那声鲲鹏哥哥。
第167章 番外六、高家游乐园之旅
B市最大的游乐园开业, 今天高誓打算带高顾笙去游乐园。
说起来游乐园,其实高顾笙并不陌生,没有因为体质问题只能从电视上看别人玩、亦或是缺少“父亲”陪伴之类惨兮兮的事发生。
高顾笙表示自己对游乐园感兴趣的那天, 他爸高誓刚过完十五岁生日, 闻言拿出自己零花,直接给儿子包了游乐园, 父子俩在里面疯玩一整天。
高父合理怀疑, 高誓是自己也想去游乐园,还不想排队。
此后,只要高顾笙说想去游乐园,高誓就直接包场,高顾笙对游乐园里面的设施如数家珍。
但说实话,在不清场的时候去玩, 还是第一次。
高顾笙喜欢热闹, 喜欢人越多越好, 也喜欢看大家脸上的笑容。
因此,这次比以往还要让他兴奋, 他早早地穿好了衣服, 像第一天去幼稚园的小朋友似的, 还给自己收拾了一个小包,虽然里面就放着一把棒棒糖。
“老爸,你们好了没啊?”
而此时的高誓, 正在给应不解挑衣服。
为了不过多吸引注意力,应不解稍作修改, 帮三个人做了简单的易容, 乍得看上去有些相似, 但仔细看去又觉得不同。
而他最显眼的标志, 就是他的一头及腰长发,索性他把头发也变短了。
高誓眼中看见的是应不解真实的样子,看着短发的爱人,总觉得有些新奇,他一时玩心大起,翻箱倒柜翻出高奶奶设计的一堆衣服,开始给应不解配衣服。
应不解真是个绝好的模特,但凡高誓选中的衣服,他用个小法术就能换好,换下的衣服便被整齐地挂起。
高誓玩得心满意足,觉得自己知道为什么庄貅貅喜欢玩换装小游戏了。
若要说起高誓对衣服的审美,承泽奇看了一定会疯狂摇头,不过高誓给应不解配的衣服倒都很不错,只因为虽然他不懂审美,但知道自己爱人穿什么更合适。
“乐乐催了。”
“马上好。”高誓看着两套衣服,平生第一次犯了选择恐惧症,直到他脑海中灵光一闪,一挥手一套衣服就自动来到他的手中。
“穿这套试试看?”
这是一套黑色绸缎面中山装,配以成套的黑色长裤,上绣金色云纹,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衣衫宽松得恰到好处。
高誓拉远看了看,感觉缺了点什么,拿出一串小叶紫檀手串给应不解戴在了手腕上。
“不错。”
高誓满意地点点头。
应不解眉眼淡淡,气质出尘而清冷,偏偏黑色将他身上属于轮回的气息放大,那是令生灵战栗的极致生死之气。
“走,乐乐要等急了。”
高誓率先转身,却被应不解轻轻拉住,“你试试这件如何?”
高誓好奇地给自己换上,对镜子一看就知道为什么应不解给自己换这身,这身和应不解身上的款式一模一样,只是由黑色换成了白色,甚至就连金色云纹都是对称的,根本就是一套情侣装。
高誓挑眉,笑着问应不解,“如何?”
应不解不说话,走上前去,从上往下,轻轻解开高誓外套的纽扣,纤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刮过高誓喉结,高誓心生不妙,下意识往后一躲,被应不解紧跟着上前一步。
后背贴在镜子上,有凉意微微,应不解却没多做什么,很快将高誓的纽扣解开,后退一步,让高誓转身。
开着外套衣襟果然行动更加利落,高誓眉眼间的锐利尽数释放出来,张扬肆意。
这样子的高誓,相比起令人安心的人民警察,更像是名不羁的江湖侠客。
应不解站在他身侧,笑道,“好看的。”
高誓侧头看他,应不解比他略高,从他的角度,能看见应不解纤长的睫毛,他就忍不住想起方才应不解将他逼到镜子前,为他解扣子时,那睫毛轻颤。
想起刚才慌乱,高誓微微眯眼,带着点被戏耍的气,一把把应不解扣在镜子上,毫不客气地吻了上去。
一吻即毕,高誓把应不解拉近,低声道,“轮回,这数万年都是你在上,今日是不是该轮到我了?”
应不解笑了,他低头亲了亲高誓的额头,“乐乐要等急了。”
……
B市最大的游乐园果然名不虚传,他们来的已经算早,很多设施面前就已经开始排队了。
高顾笙此时有两位老父亲护身,像只撒了欢的兔子似的活蹦乱跳,感觉看什么都新奇。
偏偏高誓不缺钱,不管高顾笙要什么离谱的东西都一口满足,没过一会,高顾笙就吃了一个冰激凌,一盒章鱼小丸子,一串糖葫芦,一个棉花糖。头上还带着一个蜜蜂的小发卡,一走一晃,可可爱爱。
还有泥塑、画的石膏、射击得来的玩偶、编织的小摆件儿、套圈套到的小玩具。
高顾笙那个小包根本放不开这么多东西,高誓左右看了看,亲自上阵,以百发百中的好成绩,射气球给高顾笙射了一个毛绒猴子小书包,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装进去。
射击气球铺子的老板都要哭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明明都把目镜掰弯了,为什么还有人能做到离谱的百发百中,这人是专业的吧?
高誓顺手把目镜掰正,把枪抛给老板,意味深长地道,“做生意,还是公正点好。”
他这一身装扮,看起来就不像普通人,加上后面还站着个一身黑看起来和□□少爷似的人,心里当即打了一个突,再不敢做手脚。
要是高誓知道,这老板把应不解认成了□□,恐怕会气笑,回头再给他打爆几十个气球。
高顾笙喜欢追求刺激,看着过山车两眼放光,一指,“我想坐那个!”
这个过山车是乐园最大的卖点之一,设计师恐怕是想试图挤入“全球最可怕过山车排行榜”,全程设计把人往死里折腾,听着上面传出的尖叫声,高誓心想,自家儿子不错,虽然还没有御剑飞行过,但能看出,完美继承了自己的胆量。
卡扣锁上,白云似乎就从身边飞过,在尖叫声中,高誓与应不解对视,眼中具是笑意。
他们想起了,曾在云海中追逐比斗的前世。
在头向下时,高誓毫不客气地笑了出来,“道长,没想到你留爆炸头也别具一番风味。”
应不解微微一笑,等高誓下了过山车,感觉不对,一摸头发,根根竖起,颇有种说唱选手的帅气。
高誓用法力把头发压下去,转头去揉应不解的头发,要是被小队成员看到,肯定以为这么活泼的队长是中邪了。
让人没想到的是,高顾笙上过山车前生龙活虎,下过山车后萎靡不振,像一朵缺水打蔫儿的花。
“我呕——”高顾笙干呕片刻,脸色惨白,靠在自家老爸身上委顿宣布,“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
身为一朵花,离开土地果然需要很大的勇气。
高顾笙表示自己需要休息,高誓抱臂想了想,眼前一亮,转头去买了两张票,“道长,你没玩过这个吧,去陪乐乐玩两圈缓一缓吧。”
于是莫名其妙的应不解,就在高誓的坏笑中,带着高顾笙坐上了旋转木马。
“芜湖——”高顾笙坐在一群小朋友中间,举着高誓买的光剑,感觉自己又行了。
“将士们,随我冲锋!”高顾笙振臂一呼,一群小萝卜头在后面激动地咿咿呀呀大喊,“冲锋!”
周围的家长们发出善意的笑声,高誓在下面看着面无表情随着旋转木马旋转的应不解,简直要笑出眼泪。
等着应不解带着重新恢复活力的高顾笙下了旋转木马,高誓笑着低声问,“我的应道长,旋转木马好玩吗?”
应不解煞有介事地点点头,“很有趣。”
他说着,看了一眼高誓笑出的眼尾薄红。
高顾笙兴致冲冲地拉着爸爸们去逛鬼屋,被突然冒出的扮鬼演员吓得寒毛直竖,适应之后,又恶作剧吓得鬼屋演员们倾情出演惊声尖叫,等他们出门,听见外面的游客低声讨论。
“这个鬼屋也太可怕了吧,刚才那几个叫得真惨啊。”
高誓捂着脸拉着高顾笙快步走开。
等到夜幕四合,周围灯光亮起,高顾笙一推两个父亲,坏笑道,“给你们买了摩天轮的票,我去捞小金鱼了,一会记得来接我啊。”
高誓哭笑不得,“臭小子。”
两个老父亲就坐上了摩天轮。
摩天轮也是乐园的主打之一,高度相当可观,转完一圈需要五十二分钟。
摩天轮内部还算宽敞,内壁上铺着木质材料,刻着摩天轮的传说:
当摩天轮登上顶峰时,情侣在此时接吻,就能永远在一起。
“这种东西也有人信?”
高誓饶有兴致地看着周围的风景,随着夜幕降临,周围的灯光亮起,如同一场绝美的灯光秀。
这是他们所保护的城市,他们所保护的生灵。
在摩天轮登到顶端时,提示音响起,高誓看向应不解,恰好对上了爱人的眼睛。
应不解低头吻过来,唇齿交缠,高誓按住应不解的后颈。
他们低喘着分开,应不解低笑道,“信则有,不信则无。”
“我信。”
高誓意犹未尽地舔舔唇瓣,又将他拉近,声音模糊在唇齿间。
“我也信。”
……
回家的路上,高顾笙兴致勃勃,满载而归,手腕上还绑着一只猴子的氢气球。
“队长?”
高誓闻声望去,正看见黄杉也从乐园中走出来,高誓笑着招呼,“黄哥。”
一一在飞羽怀里睡了,小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
他们两家子怕吵到一一,没多说什么,笑着告别。
高誓回过头看前面的高顾笙,突然问应不解,“灵花有自身轮回吗?就像凤凰一组那样。”
高顾笙像一一一样大的时候,应不解魂魄残缺,正在山上修炼,高誓也只有十三,还是个孩子。
曾被父母用爱意浇灌长大的高誓,总觉得他们其实有些亏欠了乐乐。
应不解摇摇头。
高顾笙却像是知道了高誓的想法似的,突然转身挤进两人之间,一手一个爸爸,快快乐乐地说,“我好开心能当老爸和老爹和孩子,咱们以后要一直在一起!”
应不解与高誓对视一眼,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小蜜蜂发箍被摸得一阵乱晃。
“好。”
……
回到了家里,高顾笙很快洗漱睡下,高誓也躺在了床上,却见应不解没把长发变回来。
他坐到高誓身边,俯身过来,隐隐含笑,“收早上说,想在上面?”
“可以。”
高誓险些忘了这茬,一下子坐起身来,目光炯炯地盯着应不解。
“当真?”
“当真。”
应不解顺着高誓的力道躺了下来,一副任君采撷的乖巧模样。
高誓从未想过,自己从几万年前就想方设法做的事情,竟有一天成为现实。
“放心吧轮回,我一定会让你很舒服的。”
高誓信誓旦旦地俯身。
——然后坐了一整夜的旋转木马。
“轮回,你他妈让我下来!”
应不解笑着堵住高誓嘶哑的抗议,唇齿纠缠间,声音略带笑意。
“旋转木马很有趣。”
第168章 番外七、周镜与云知意
“结果出来了!结果出来了!”
“公式推断完毕!”
“这将是数学界里程碑式的推进!”
学生们齐齐欢呼, 头发花白的老教授们笑得好像年轻了几十岁,他们围在中央的人影身边,尽情地挥洒着喜悦。
“多亏了你, 小镜子!”
被众人注视着的周镜, 推了推眼镜,冷静道, “严格来说, 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我做的只是其中一步。”
为首的教授摇摇头,乐呵呵地道,“有时候,方向和选择的重要性,大于努力, 方向错了, 再努力也白费, 你就别推辞了,小镜子是这次的主要功臣。”
不等老教授说完, 一群学长学姐们如虎似狼地扑了上来, 把周镜整个人举起, “小学弟牛逼!”
周镜被高高抛弃,又被稳稳接住,这时一直保持冷静的周镜才乱了阵脚, “我、我、放我下来!”
“我晕飞!”
老教授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幕,又转头看向周镜的导师, “你收了个好徒弟啊。”
导师得意地挺了挺胸, 享受着周围老家伙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那是当然。”
……
论文发表后, 身为第一作者的周镜收到了许多邀请函,这位数学天才不过大二结束,就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满世界飞着去开会,在学校的时间也相应地少了。
若不是周镜坚持留在京大的数学研究院,他可能会直接收到京大毕业证,然后收到国家数学院的邀请函。
不过鉴于考虑到周镜本人的需求,以及京大的师资力量——京大大多数学系教授在数学研究员也有任职——周镜还是安安稳稳地留在了京大,只不过这个暑假,恐怕是回不去了。
周镜喜欢数学,这些数字于他,就像是空气之于人类。
他也喜欢开研讨会,喜欢和世界各地的伟大数学家一起讨论数字的奥秘。
这一路,他被照顾地很好,和数学领域的佼佼者们的讨论也很愉快,他整个人就像是吃饱了饭后,躺在阳光下一样,暖洋洋的。
只是,偶尔,看着热闹的微信群,他也会想念自己的伙伴们。
周镜在小时候,是孩子中的异类。
在同龄孩子们还在口齿不清地撒娇要抱抱时,他就开始盯着一个个数字了。
他对于周围的世界的感知,似乎与旁人不同,以至于很少有人能跟上他的思维。
他被称为“怪孩子”。
他没有朋友,没有能理解他的人,就连父母也总是用担忧的目光看着他。
他唯一的爱好,就是泡在图书馆,还没上小学,就已经自学完了高中数学的内容,并开始自学大学内容。
他学得太快了,很多书籍晦涩难懂,他有想问的问题,不知该问谁。
上学的第一天,他因为拿出一道研究级问题请教老师,被老师断定为哗众取宠,标为了反面例子,此后再也不试图与老师交流,因此,没有被发现数学方面惊人的天赋。
直到高中,他在图书馆学习时,被路过的导师发现了天赋,导师如获至宝,收他为学生,并推荐他参加国际奥数比赛。
比赛上,他一鸣惊人,夺得满分佳绩,被保送进入京大。
当年的怪孩子,摇身一变,变成了数学天才,变成了满分高材生,变成了家喻户晓的神童。
当年许多对他指指点点的人,提着礼物来他家祝贺,试图请他来自家教教孩子的数学,或是套套近乎。
对于这些转变,周镜并不关心,他只是为数学的大门终于向他敞开而欣喜。
没有人知道,在导师向他伸出手时,他内心的欢愉。
他曾以为,世上再没有比这更令人欢喜的事情,直到入学前夕,他被市井盲流推搡着进入小巷,然后几个学生闯进小巷将他救下,同时也闯进了他的生活里。
人生第一次,他有了朋友。
还感受到了,心脏为一个人轻轻颤动的心悸。
……
这天,在开完研讨会之后,他遇到了高顾笙。
在微信群里,高顾笙说过,他爷爷把一笔这边的生意交给了他,让他来练手。
此时他穿着一身裁剪得当的西装,走在最前面,身后跟着秘书与保镖,已经有了几分霸总风范。
不过在见到周镜的一瞬间,高顾笙就恢复了学校里嘻嘻哈哈的样子,一把勾住了周镜的脖子,“镜子,好久不见啊,一会有空不,去吃饭。”
周镜想了想一会的行程,在心里划掉了午休时间,然后点点头,“有空。”
和好友相聚,自然有聊不完的话题,恐怕跟在周镜身边的保镖,跟着他这一个月时间听到他说的话,都没有和高顾笙聊天的这段时间多。
好友相聚,也没必要弄得太过正式,他们去了家价格不算高昂,但评分很高的小餐馆,点了两人喜欢的饭菜,一边吃,一边聊,谈天说地。
直到两人眼前的饭菜要见底,高顾笙才突然压力了声音,道,“云姐家有意向和向家合作,向家的小公子对云姐很感兴趣,如果云姐不排斥的话,两家可能会联姻。”
“镜子,你要快点啊。”
说完,高顾笙像是没事人似的靠回椅背,笑着说,“没想到这家的烤牛舌一般,腌黄瓜倒是一绝,不知道能不能单卖,我带两罐回去给华子他们尝尝。”
一顿饭吃完,两人也要暂时分开了,高顾笙临走前冲他眨眨眼,然后挥手离开。
周镜却在原地愣了很久。
其实他并不意外,高顾笙能看出他的心思。
高顾笙看着大大咧咧,却对人的情绪有种天然的敏锐感。
他只是不知道突然被这样温柔地捅破这层窗户纸,又轻轻抛给他一个消息,他应该感到惶恐还是焦急,亦或是别的什么情绪。
是的,他喜欢云知意。
那日,附身张旭的天道,来到他身边,只轻轻说了一句话。
“金融学而已。”
这句话便是一颗种子,抓住他的心口,以他的欲望为食,将他的理智一点点吞噬。
曾一闪而过的念头被不断在心中重复——
如果我在金融领域取得了极高的成就,那她会不会喜欢我呢?
张旭用他的成绩证明了他的实力,有声音在他耳边轻声诱惑——
跟着天道,成为他的傀儡,成为他的侍从,成为他的奴仆,我便会得到所有的渴望。
以这份弱点为突破口,他成为了天道的傀儡。
这份在他耳边不断重复的执念,在他发现天道开始动摇云知意的学生会主席地位时,突然消散。
天道执念问他:【云知意太闪耀了,像一颗太阳,你难道不想将她拉下神坛,拉到你身边吗?】
【等她跌入泥泞,你前去安慰,那时,你就是她唯一的救赎。】
周镜不言语,他如同穿过浓雾的旅人似的,向着灯塔一路直行,直到眼前的景色重新变得清晰。
是的,他喜欢太阳。
但他从不认为得到太阳的方法,是将太阳熄灭。
他要太阳永远高悬苍穹之上,受万人敬仰。
周镜像逐日的夸父,追着他心中烈阳。
但,他的喜欢,被他悄悄地,像把种子藏在冬天的土壤里似的,藏在心底。
他自小接收到的,大多都是排斥等负面情绪,吵架的父母,指指点点的邻居,骂着他的小孩子们。
这些都没关系。
他早已习惯把情绪都捧给数字。
对外界的事情不在意,就不会有负面情绪。
可他也因此变得对外界情绪感应迟钝,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别人的善意,当初和云知意他们成为至交好友有天时地利人和的推动,那如果他想进一步呢?该怎么做呢?
他不知道。
他只能悄悄地把这种感情放在心底,假装它不存在,他们就还是最好的朋友。
他就还是可以坦然自若地随口怼得云知意气得砸他脑壳,还是可以推着眼镜问“云知意你是猪吗,这都不会,我再教你一遍”。
可是现在,顾笙说,云知意可能要去联姻了。
周镜大脑一片空白,直到此刻才明白,原来自己其实不是真的不介意。
深夜,他躺在床上,一闭眼,就想起他们的初遇。
他从未见过那样的女孩,像一团温暖明亮,却又不烫手的火焰,散发着蓬勃的生机。
她是变化莫测的0,是永不循环的π。
手机提示音响起,他打开屏幕,发现是高顾笙在群里@云知意。
【天下第三帅:@云朵云姐,向少爷怎么样?】
没一会,云知意便回了消息。
周镜呼吸一窒,才看了过去。
【云朵:还不错,很有商业头脑。】
【“天下第一帅”拍了拍“镜子”。】
【天下第一帅:手滑了,镜子应该已经睡了吧。】
【天下第一帅:云姐,今天我看见镜子了,我们一起吃了饭,你是不知道,今天参会的镜子有多帅!对了那家腌黄瓜不错,我带回去给你们尝尝。】
周镜渐渐握紧了手机。
高顾笙的拍一拍,就像是对他无声地催促。
他眼前蓝色的光斑闪烁,万物的未来都在他眼中,可他唯独看不见自己。
周镜心中徒然升起一股热流,就像是出现在冰冷机械世界中,猛地钻出一颗种子,嫩芽张扬地舒展,它大喊着:我要开花!我要开花!
周镜的心跳开始加速。
他轻轻按下云知意的号码,按下拨出按键。
“嘟嘟”几声过后,电话被人接起,熟悉的女声响起。
“喂?镜子?”
周镜深吸一口气。
“云知意,我……”
第169章 番外八(上)、墨桦
厉鬼凶恶, 张扬着膨起怨气凝结的身体,笼罩住下方无知无觉的数十户人家。
他不知吞噬了多少鬼魂,才长成如今的样子, 在他的身上, 数十张人脸正扭曲着表情,流着血泪, 张大了嘴巴, 露出猩红的口腔,不知道是想要求救,还是想把旁人一起拖入地狱。
“让我离开,否则我就吃了他们的灵魂!我死了,他们就要给我陪葬!”
厉鬼的脸已经扭曲到看不出生前的模样。
银羚的脸上不见一丝笑意,他的封印解除两段, 整个人身高达到三米。
他拱起腰背, 身上煞气喷涌, 头顶银白的角疯长,冷声道, “目标魂体核心确定, 在腹内, 目标已经完全失去理智,启动B计划!”
“异管组收到!”
“一组收到!”
“二组收到!”
银羚双脚猛地踏地,凌空跃起, 一跃竟高达几十米,冲向厉鬼!
厉鬼身形一阵晃动, 然后狂笑起来, 他的声音像是数人的和声, 震得人头昏脑涨。
“不自量力!”
他巨口一张, 将银羚完全吞噬!
就在这一刹,墨桦扣动扳机,特质的子弹射出,正冲厉鬼魂体核心!
子弹上,刻着密密麻麻的细小符文,整颗子弹泛着淡淡金光,为一击毙命,这枚子弹曾在佛堂供养数年,此时,内部的银羚挥拳,大力与外部的子弹相撞,无形的声波向四处扩散,厉鬼的笑容僵在了他那张扭曲的脸。
下一瞬,厉鬼崩裂,烟消云散。
“B计划完成。”
绷带缠回身体,银羚苍白着脸,从空中灵巧地一翻而落地。
医疗组迅速上前为他检查身体,异管组开始处理阴气残留,检测有无波及普通民众。
银羚冲着同样被医疗组围住的墨桦,举起了大拇指,笑着夸奖道,“可以啊小墨,准头不错。”
这是墨桦成为灵管所外编的第一次任务,等他毕业后,就可以正式加入灵管所,成为一名灵警。
原本,灵警后备人员都应该经过长达三年的训练之后,才能正式出警,但墨桦是个例外。
墨桦进步得太快了,快到令人感到恐惧,有了高誓的前车之鉴,他们甚至问过高誓,墨桦会不会也是什么大人物的转世。
但事实证明并不是。
墨桦只是个觉醒了能力的普通人。
目前还不能完全得出,能力的强弱天赋,与个人的关系,但有一点或许可以证明墨桦与旁人的不同——
墨桦的锻炼极其努力。
若不是早已收到有关他的所有资料,灵管所会以为,他这可怕的自制力与自控力,会是在特种部队练出的。
保持对身体的绝对掌控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
常有人说,怕的不是天才,而是努力的天才,这句话不无道理。
墨桦本就是双能力觉醒者,灵管所本以为墨桦能力的提升会比其他人慢至少一倍,没想到他的进步速度却远超所有人,以至于为了不压制他的天赋,不得不提前带他出来接受训练。
银羚给了他与他的领队毫无保留的信任,墨桦为他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墨桦被体检完毕,并无不适,他拿起手机,此时手机屏幕上已经罗列了几条消息。
【天下第三帅:华子是不是今天回B市?来来,哥儿几个给你接风洗尘!@桦树】
【云朵:向家那边合作很爽快,签了一笔大单子,想吃什么点。】
【天下第三帅:云姐大气!我就不客气了!(?﹃?)】
【菌子:云姐大气!我就不客气了!(?﹃?)】
【π:云姐大气!我就不客气了!(?﹃?)】
【天下第三帅:华子应该还在忙】
【天下第三帅:对了云姐,你还和向家合作着呢,不是向家少爷刚被爆出来劈腿劈成八爪鱼,还造假账的事吗?】
【云朵:我和向家合作,又不是和他合作,他不成器正好,现在向总年纪不小了,再生一个是够呛。向少爷被爆出他给负责的子公司造假账的那天,向总直接被气进院,一检查发现体内长了个肿瘤,虽然是良性,也把他吓得够呛,现在他对向少爷彻底绝望了,也彻底想开了。现在向总和向总夫人正忙着赶紧扩展公司,给自己攒养老本,只求安度晚年。】
【天下第三帅拍了拍π】
【天下第三帅:手滑了】
然后下面的是高顾笙被压下去的个人消息。
【顾笙:华子!你是不是被安排回来了?】
【顾笙:华子你今天在做任务?好好干小伙汁!】
【顾笙:华子我看天边怨气散了些,你们任务快完成了吧?我爸也在那边,他一会和我爹还有我爹的师父吃饭,我让我爸捎你来流水轩,来给你接风洗尘,今晚所有消费云姐买单~】
【顾笙:猫猫探头JPG.】
【顾笙:还没好吗?没受伤吧?】
眼看好友就要急眼,墨桦连忙回消息。
【桦树:完成了,没事。】
【桦树:不用麻烦叔叔送我,我去换身衣服再过去。】
那边的“正在输入中”终于变为人名,对话框中跳出一个熊猫头。
【顾笙:熊猫人的认可JPG.】
墨桦看着对话框,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他洗漱完,匆匆往外赶,却正好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高顾笙的父亲,高誓。
高誓看见他,咬碎了嘴里的棒棒糖,把棒棒糖的棍子丢进垃圾桶,“这边车不好打,我也要去流水轩,顺便带着你。”
墨桦就坐上了车,这时他发现在副驾驶上,坐着应不解。
墨桦有些吃惊,怪不得在行动前,银羚队长明明说有三个计划,却只给大家讲了两个。如果保底的计划三是让这位出手,那确实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略一思忖,就明白了前因后果。
每次灵警出任务都会有异警伴随,恐怕是高顾笙早早给高誓说,让高誓照顾照顾自己。
关心则乱,高顾笙绝对相信墨桦的实力,但是对他第一次出任务有些担心。
墨桦握紧了手机,从黑色的反光里,看见了自己面上微微的笑意。
路上,高誓与墨桦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就是很普通的闲谈,高誓表现地很随和,但墨桦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淡淡的紧张感。
而相比起高誓带给他的,有些类似于“见到朋友家长的不自在”来说,应不解给他的压迫感就太强了。
分明这位只是安静的抱着晴王葡萄、无核荔枝、山竹、龙眼、橘子……吃着,甚至还分了一串葡萄给他,但不知为何,他就是从应不解身上感受到了可怕的凝望感。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猛兽盯住了猎物,看着对方要是做出什么不趁自己心意的事情,就干脆一口吃掉。
墨桦默默地往嘴里放了一颗葡萄。
我应该没做什么坏事……吧?
第170章 番外八(下)、墨桦
到了地方, 墨桦一推开门,就被喷了一脑门的纸彩带,拿着礼花筒的高顾笙和云知意一边笑着一边喊欢迎, 周镜和孙珺两人化身鼓掌工具人, “啪啪啪”的掌声响彻包厢。
“欢迎平安归来!”
一群人说说笑笑吃着饭,一会说起高顾笙在外创业遇到的糟心追求者, 一会说起向家乱七八糟的事情。
吃完饭一群人又到处疯玩一通, 在电玩城里,墨桦与高顾笙开启投篮大比拼,周镜僵着脸被云知意推上跳舞机,孙珺拿了一个小鱼钩,混在小朋友里面钓鱼,还得了一个“鱼王”尊称。
高顾笙和墨桦的比拼, 最终以高顾笙惜败告终。
高顾笙故作生气地看着墨桦手里的兑换券, 然后又贱兮兮地挂在墨桦的肩上, “华子,你赢了, 得请客, 我要吃那个可乐味的小熊软糖。”
墨桦哭笑不得, 拿他没办法,像背着一只考拉似的把人拖到兑换点,给输了的小高少爷兑换了一包软糖。
高顾笙故作神秘地说, “来,华子, 给你表演个绝活。”
他把软糖往上一抛, 张嘴接住, 冲墨桦挑眉, “帅吧?”
墨桦哼笑一声,从他手里也拿了一块,往上一抛,同样接住。
高顾笙“哇呀呀呀”气的扑上去挠他痒痒,“好哇你,居然敢偷学小爷的独家秘方。”
墨桦笑着求饶。
俩人闹累了,一人一瓶可乐蹲在钓鱼池旁边,看孙珺钓鱼。
刚才的投篮让墨桦有些热了,他脱了外套,里面穿的是黑色的工装背心,露出的手臂肌肉线条流畅而不过于夸张,高顾笙羡慕地戳了戳墨桦的手臂,墨桦下意识绷起肌肉。
高顾笙的手指感受着由软到硬的手感,羡慕地眼睛都红了,干脆上下其手摸过去,“这世上有肌肉的人这么多,为什么不能多一个我!”
“你的肌肉是不是比咱们刚见面的时候多了!”
任高顾笙到处乱摸,眼看就不能播了,墨桦还是一副石雕的样子,不动如山地喝着可乐,悠悠道,“毕竟过了这么久。”
高顾笙故作沉思,“嗯,确实,都两年了——”
“可是我一点肌肉都没长啊!!!”
在高顾笙抓狂的背景音中,墨桦笑着想,恐怕这位小少爷,现在还没想起他们的初遇。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其实不是在周镜遇袭,而是在十三年前。
那时候,高顾笙六岁,他七岁。
那个时候,福利院的情况其实就已经很紧张了,他听见院长妈妈和志愿者阿姨讨论他们上学的事情。
“院里没钱了,这几个娃娃成绩都挺好的,考上了市里的重点,学校是说可以减免部分学费,可是那平常的吃穿怎么办呢?”
“哎……”
“还有咱们那些应该上初中的孩子们,上初中买的练习册,文具,校服,都是钱。”
“对啊,小桦这些孩子,刚上小学,身体的营养也要跟得上。”
“我再去问问吧,实在不行我就再多打一份工,怎么着也得把这些孩子供出来。”
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们,都早熟,墨桦悄悄听着他们的交谈,心里沉甸甸的。
他知道学习有多重要。
政府和学校已经尽力帮他们减免学费,开放助学贷款了,可福利院里困窘的情况,却不只是这些能解决的。
福利院的上级企业经营不善,给福利院的钱越来越少,偏偏为了维持住表面的光鲜,撑住企业的门面,不让敌人看出企业处于弱势,负责人不准他们招募捐款。
现在不要说教育能不能跟上,他们的三餐甚至都成了问题。
墨桦已经连续一个月没闻到肉味了,就连最廉价的淀粉肠也没有吃过。
营养跟不上,本就在成长期的孩子们,身体消瘦得很快,院里年纪最小的妹妹只有三岁多,她把手指含在嘴里,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小桦哥哥,我想吃白馒头。”
年纪八九岁的小男孩低声道,“我、我也不想吃地瓜饭了,屁股痛。”
年纪最小的几个可以吃白饭,但是年纪稍大些的孩子,吃的本来就多,再吃白饭院里的钱不够用,无奈只能做地瓜饭给孩子们吃,可是地瓜难消化,他们肚子里又没有油水,即便院长妈妈尽力给他们平衡饮食,也挡不住一些孩子开始便秘,每次上厕所都成了酷刑。
没人能想象,在B市,在一个外表光鲜亮丽的企业名下的福利院,里面的孩子竟然过着这样的日子。
墨桦看了看咬着手指流眼泪的妹妹,悄悄地从院墙翻了出去。
他从小身体就好,像一只灵巧的小猴子,轻而易举地借助院墙内壁的大树,翻过了院墙。
他想,自己力气大,虽然年纪小,但是不怕吃苦,去打童工说不定会有人同意。
他会洗碗、切菜、扫地,虽然个子还不够高,但可以踩着板凳干,又快又干净。
可是福利院建在郊外,他走了很久,也没能走进城里。
反倒是被人贩子抓了。
一个在郊外迷路的小男孩,对于人贩子来说,简直是送到嘴边的鸭子。
墨桦因为没哭闹,就只被堵了嘴绑了,扔进车厢里,没给他用安眠药,在车厢里,他看见了另外几个昏睡的孩子。
不,有一个例外。
那个身下被垫了好几层柔软布料,专门被放在隔出空间的孩子,有着比天使更动人的美貌,菩萨座下的金童玉女,在他面前也黯然失色。
这个漂亮小孩正在装睡,看见车厢门被重新关上,警惕地睁开一只眼观察情况,然后悄悄坐了起来。
小孩对上墨桦的眼睛,眼前一亮,悄悄地凑过来,他身上带着一股香喷喷的味道,甜兮兮的,让他想起同学带到教室里的小甜品,他只能隔着玻璃柜张望的草莓蛋糕。
明明在学校里他从未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可在这个小孩面前,他无端生出一股自卑来。
小孩在他身边拱了拱,墨桦接收到了他的示意,低头试图帮小孩把他的绳子咬开,但这群人绑的手法非常专业,他咬不开,于是小孩晃了晃自己的小肚子,墨桦迟疑着在他肚子那里的摸了摸,手感有些硬,他在小孩衣服内侧,居然发现了一个口袋,里面摸到了一个小刀。
刀小,只有小孩子的小拇指那样宽,一个指节长,就算打开也只有两个指节长,不甚锋利,像是个没完全开刃的小玩具。
墨桦知道,这是个逃脱的好机会,于是就和小孩背靠着背,费力地帮他锯绳子。
过了不知多久,绳子解开,墨桦的手酸的几乎要握不住拳。
小孩迅速从裤腿那里解下一个儿童手表,猴子外观的手表,却似乎比他们企业老板戴的还要高级,小孩像是操作手机似的,对着小小的表盘点击了什么,表盘发出很轻的声响,然后又归于安静。
墨桦离得这么近,也没听清表盘刚才发出了什么声音,只似乎依稀听到一声什么“星星2为您服务”。
接着小孩又过来帮墨桦锯绳子,锯着锯着,肚子咕噜一声。
墨桦有些尴尬。
他虽然有着远超同龄人的冷静,但肚子饿这件事不是能靠着心理强大能克服的,他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
小孩想了想,从肚子那里摸了摸,摸出一根棒棒糖,轻手轻脚地撕开包装,放进墨桦的嘴里。
甜的。
小孩子都喜欢吃甜食,但是哪怕是一毛钱一根的糖精棒棒糖,院里也不常发,墨桦吃的次数屈指可数。
这种口味的糖他没吃过,但是很好吃。
身体饥饿至极,他拼尽全力才克制住自己把糖咬碎。
小孩帮他把绳索割断,这小刀太钝,把小孩的白嫩的手磨出了丝丝血丝。
看起来似乎娇生惯养的小孩,却没有喊一声疼,他珍惜地把小刀放进口袋里。
两个孩子,就像是两头相依取暖的小兽。
小孩在手表上写字。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高顾笙,爸爸叫我乐乐。】
墨桦打眼一看,三个字就认得一个“高”。
他接过高顾笙的手表,手表选的是手写模式,墨桦认真地写下“墨”字,可是小孩子写字大多分得比较开,于是手表的自动识别,就变成了“黑土”。
高顾笙认真地看了看,一副了然的样子。
墨桦没用过手表,不知道该怎么改,又不能开口问,只能看着高顾笙一副认真的样子点头,记下了一个四分五裂的姓。
没过一会,车停了,他们赶紧装睡,还不忘把绳子伪装成还绑着人的样子,车厢被打开,两个小孩紧张地蹦起了身体,准备等查完,他们就悄悄地逃出去。
没想到后续计划没用上,人贩子的神情似乎很紧张,他们被紧急一人灌了一碗汤。
墨桦身体本就透支了,一碗汤下去立刻见效,他死死掐着自己,竭力保持清醒。
在昏过去的最后几秒,他看见有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少年,没等身后的保镖,撸着袖子冲了过来,如同冲入羊群的恶虎,整个郊外都回荡着人贩子们的惨叫。
接下来,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再醒来,已经回到了福利院,福利院似乎被什么人给收购了,这些他还接触不到,他只知道,每天的饭菜突然好了很多,他吃上了之前只能隔着玻璃看的小蛋糕,院长妈妈的脸上再也没了愁容,哼起了小曲,院里的志愿者们也多了很多。
后来,他一天天长大,他终于知道了那根棒棒糖的口味,原来是可乐味。
再后来,他考上了顶尖的大学,在入学前一天,看到了一个给他一种很熟悉感觉的少年,虽然面容不像,但他还是凭着本能追了过去。
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过后,少年毫不见外地拍着他的肩膀,笑着问。
“我叫高顾笙,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墨桦。”
啊,原来是你。
……
高顾笙摸地越发变本加厉,眼看就不能播了,墨桦终于默默地抵住了他的额头,“冷静点。”
“你叫我怎么冷静!”
高顾笙扑了过去。
孙珺迎着一群家长奇怪的目光,笑容微僵,捂住脸,很想说自己不认识这俩货。
闹够了,高顾笙一边往嘴里丢着糖,一边仰面靠在墨桦肩膀上,他嚼着嚼着,突然道,“哎对了华子,我突然想起来,我小时候被绑架的时候,还有一个小战友呢,当时那群人贩子也不知道给我灌了什么东西,我回家发了一场高烧,记忆就模糊了,今天不知怎么地,一下子想起来了。”
墨桦闻着空气中可乐糖的味道,笑了笑,问,“那你还记得,他叫什么名字吗?”
“记得,他叫黑土。”
第171章 番外九、前世
“有点无聊啊。”
蓐收躺在云海上, 双手枕在脑后,他的身下,是一条踏着云浪的金龙。
突然, 一个硕大的龙头出现在蓐收面前。
“吾主, 这边有几个关于仙神的小案子,您感兴趣吗?”
蓐收乃天之刑神, 代天行道。
不过有道是, 因果轮回,报应不爽,天地自有大道,因此处刑之事,其实并不总需要蓐收亲自出手。
除非有时候,人间太平, 五谷丰登, 蓐收没什么事情做, 就会翻几个小案子出来看看。
只是也不知道,到底是这群神仙好日子过够了想找刺激, 还是太平日子过久了开始释放自我, 这几年送到蓐收手里的案子一件比一件奇葩, 如果不是蓐收实在有些无聊,还真的不想搭理这些神仙。
“说吧。”蓐收兴致缺缺地把龙脑袋拍开,说实话, 长得这么威风的一个大脑袋,露出如此睿智的表情, 不管看了多少遍都不习惯。
金龙清清嗓子, 道。
“共工和颛顼为了争夺星星又打了一架, 想请您为两人瓜分星空。”
“谁给他们争夺星空的权利, 各警告一次。”
“陆压真君用离火烧烤,不慎把做了伪装正在下界睡觉的孔雀真君当野鸡抓了,虽然孔雀真君醒来及时,但还是被陆压真君拔了尾巴毛,两人正在大战。”
“告诉他们,随便打,但如果波及了下界,我就把他们的毛全拔秃了做扇子。”
“太白和道德天尊……”
“太白金星和太上老君?他们两个怎么会打起来?两个老字辈的年纪都不小了,不能安稳点吗?”
“不是不是,吾主,他们没打起来,只是太白向老君请教炼丹术,没想到炼出了从未见过的丹药,老君以身试药,返老还童,变成了一三岁稚子,神智清醒。他们说三日后再炼丹一次,想请您去帮忙注入金气。”
“……好,我会去的。”
“百花仙君带回一名、嗯,说要为他逆天改命,非他不娶。”
“胆子挺大,告诉他,想改命可以,用自己的气运换,别像叶君一样找死。”
“不,这其实不是重点,吾主。”
金龙一脸的辣眼睛。
“主要是他带回的是一头没开灵智的野公牛,他还给这头公牛服了炼体丹,它一上天界就撞了赤脚大仙的腰,拱了土地公的头,还在李天王的塔边上拉了好大一坨牛粪,现在他们正上门围堵百花仙君,想要讨个说法。”
“……百花下界一次,变化实在是大。”蓐收艰涩地道,“让他们去讨说法吧,只要别打死了就行,顺便让百花把牛粪清理了,否则按污染环境扣他1功德。”
蓐收实在听不下去了,他从金龙身上坐起来,托着下巴,百无聊赖地看着远方,突然眼前一亮,道,“我觉得百花这么干肯定有他的用意,说不定这头牛的灵魂是他转世的情缘,不如去找阎罗借生死簿看看,大黄大黑,你们说呢?”
刚才播报案件的大黄诧异道,“吾主,您不是不喜欢地府吗?”
地府阴冷冷的,蓐收不喜欢那里,一般除了要紧事不会去。
托着蓐收的大黑倒是一甩尾就往地府扎去。
大黄围着蓐收乱飞,“吾主,您对百花这类的事情感兴趣吗?这有点难办啊,不过我这还有类似的感情纠纷,您感兴趣吗?”
蓐收满脸黑线,“不,我对这些不感兴趣。”
蓐收耳朵上的小蛇,冷静地道,“吾主只是想去看看轮回王,看百花只是一个借口。”
大黄奇怪,“轮回王?吾主不是之前只与他见过一面吗?”
小蛇慢吞吞道,“但是吾主对他的兴趣远超百花仙君等人。”
蓐收的心思被抖了个干净,他黑着脸一把捏住蛇头,“好了,不要再说了。”
看着大黄满脸的“你要是不解释我可就造谣了”,蓐收只得道,“我确实对他有几分兴趣。”
他托着下巴,看着周遭渐起的寒雾,笑道,“能与我判刑判地与我想法一致的,还真不多见。”
地府有十殿阎罗,掌管十八层地狱,阎罗在第五层。
两条金龙缩减身形,化为两只金色的龙镯子,戴在蓐收手上,蓐收收敛气息,缓步走上奈何桥。
他身上杀伐之气太重,不加以收敛,容易伤到轮回阴魂。
遥遥的,看见一黑一白两道身影,蓐收笑道,“老七老八,阎罗在殿里吗?”
黑白无常行礼,白无常脸上总带笑,“大人为处理下界的事情外出了,大概要一盏茶的时间到。”
蓐收微微皱眉,“啧”了一声,“阎罗真是一点记性都不长,上次就是因为送冤魂复阳受的罚,这次还敢插手。”
黑无常脸上总没什么表情,语气却是很诚恳,“大人这次是觉得有魂魄死因蹊跷,怀疑是仙界有人下了手,故而下界。”
蓐收的表情严肃起来,他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
仙界干涉下界从来都是大罪,因为神仙一念便可改天换地,令沧海变桑田,对下界影响太大,很容易造成生物的大量死亡。
叶君就是一个例子。
突然得知这个消息,蓐收也没心思去看看那位和自己心意相通的轮回王了,他拧着眉头便打算去个清净地方,以大道查询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
却没走几步,在奈何桥上,看见了本打算去见的人。
黄泉路上,两岸的彼岸花开得正盛,如同一片血海,轮回王就在这一片血海中,分浪而来。
蓐收怔了怔,冲他微微颔首,心道下一次一定要与之结交,这次就先暂且别过了,却没想到轮回王的目光锁定了他。
“刑神。”
轮回王向他走来,他皮肤很白,如同上好的冷玉,唇色浅淡,整个人倒像是玉雕出的,“阎罗因为阴魂之事去下界查探,我来暂代五殿职务。”
“上界干涉下界乃大事,我正想去寻你。”
蓐收道,“此事我已知晓,正想去查探一番。”
轮回王颔首道,“甚好,此事不易拖延,我可为刑神护法。”
蓐收心头一动,“那就麻烦轮回王了。”
第172章 番外九2、前世
大道对于任何一位仙神来说, 都是不可替代的根基。
在借用大道力量的时候,最好有人在旁边帮忙护法,不仅是保护自身, 也能抵抗外界干扰。
不过对于蓐收来说, 大道已经与他融为一体,有没有人护法其实没什么区别, 敢对他出手的人, 将要遭受大道的反噬。
蓐收接受轮回王的护法,主要是因为,自己对他实在感兴趣。
寻到一处无人空旷之所,蓐收五心向天,扣问天机,这一问, 倒真是发现了些问题。
路上, 轮回王说, 这冤魂死得憋屈。
冤魂这一世为男身,自小便是倒霉透顶, 霉运缠身。
他明明是家里的嫡子, 却被父亲不喜, 因为自他降生那天开始,大旱三年。
原本家里不信鬼神,偏偏他降生七个月之前, 也就是他母亲刚检查出有孕的那天起,门口来了个老道, 说他是旱魃转世, 这一生克遍亲朋好友。
之后, 随着他的月份越大, 府里的怪事就越多,由盛转衰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而怀着他的母亲,遭的罪更大,别的妇人怀孕都会胖上不少,偏偏他的母亲瘦了许多,尤其等到临盆日,简直就是皮包骨头,那肚子显得更为硕大,简直像是他在吸食母亲的生命。
他出生之后的经历,更是倒霉地莫名其妙。
什么喝水险些被呛死,走路摔一跤摔到牛粪上,睡梦中翻下床险些被摔死,都是一天会发生个几十次的家常便饭。
他心性坚韧,发奋苦学,虽然气运狗看了都摇头,却硬生生凭借真本事,考上了秀才。
当然,就不提他考童生时窜稀,第一次考秀才时被拦路打劫,第二次考秀才时被一个纨绔子弟看中,险些被扛回去当了男宠等事。
原本以为考上秀才,能得国运庇佑,不这么倒霉,没想到他家突然被指控勾结敌国,一家子都被打入天牢,后来没被砍头的被发配边疆,他本也是被发配边疆的一员,却没想到,被那纨绔子弟带走,成了对方的玩物。
他本想假意逢迎,为自家平反——事实上,他也确实几乎要做到了,那纨绔子弟从一开始的轻视,到最后的佩服着迷,也不过用了两个月。
然而,某一天早上,莫名其妙的,他被送去了南风馆。
在前一夜纨绔明明还对他痴迷无比,第二天他就被绑去了南风馆,成了最低等的小倌。
他想问为什么,却只看见了纨绔冷漠的脸。
到了南风馆,他仍不肯放弃,不惜以色侍人,也要为家族平反,他开始学之前最不屑一顾的魅惑之术,学着放软身段,揣摩人心,果真一步步成为了南风馆的头牌,多少人慕名而来,只为一亲芳泽,甚至还让当朝王爷心动怜惜,要为他赎身。
没曾想,就在王爷答应赎身的前夜,他喝了一口水,被水呛死了。
没有生病,没有暗杀,他就是如此倒霉,被一口水呛死在了黎明前夜。
死后,他怨气滔天,化为厉鬼,好在黑白无常去得早,把他的魂魄给勾回了地府,否则他定会成为一方大恶。
他不甘心,他要问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倒霉,前世到底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难道真的是旱魃转世?
秦广王听闻,也不由得心生好奇,便叫来了阎王一起处理这件事,阎王翻开生死簿一看,发现这人气运滔天,应当是一生大富大贵,位极人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好命格,实在不该落到如此田地。
发生这样的事情,若非是本人作恶,影响了气运,就是有人给他改了命。
事关轮回无小事,更不要说,这改运手段委实精妙。
阎王最看不得这种腌臜事情,主动申请去下界调查。
可问题是,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算算时间,阎王已经在下界过了半年,怎么竟还没回来?
而在蓐收眼中,一切又有些不同。
时光回溯,他看见,在那冤魂投胎的刹那,金光一闪,那是功德深厚气运绝佳之人的标志。
然而,就在下一瞬,一股无形的力道牵引着他身上的金光,向着另一侧灌去,源源不断,直到他死去。
他气运半分不剩,便也身死逍遥。
蓐收转头,看向吸收冤魂气运的那人。
这人简直是冤魂的反面。
这人原本只是家中庶子,气运平平,自从六岁后开始吸收冤魂气运,一鸣惊人,属于那种随便扶个老奶奶就扶到宰相母亲的气运,他本就足够努力,加上气运,平步青云,现在已经是皇帝之下第一人,就连皇帝都敬他三分。
本来看到了罪魁祸首,应该可以定罪了,然而奇怪的是,蓐收居然看不见这人的命运线。
神仙看凡人,一眼就能看清他这一生的悲欢别离,偏偏这人的看不见。
除非这人本非凡人,乃天上神仙下凡历劫,或是天生地养的灵物。
吸取无辜之人的气运,就算是灵物,也要归位魔物管理受刑,可若是神仙历劫,又有什么必要去吸取别人的运气?
蓐收睁眼,远隔万里,看向了那一道冤魂。
冤魂尚未喝孟婆汤,身上因果未断,蓐收看见他身上有两条因果线呈现金色,这是与仙结缘的标志,如果说一道因果线与那吸取气运之人有关,那另一道又是怎么回事?
因果线的末端,像是被云雾遮住,看不清晰。
蓐收蹙眉,他乃天之刑神,可断万事因果,哪怕是仙人因果也能看见,这次怎么看不清晰?
定然是有人利用宝物或藏入洞天福地之中,遮掩了天机。
蓐收起身,轮回王转身看过来,“刑神,如何?”
蓐收冷笑,“这事有些意思,恐怕与下凡历劫的仙神有关。”
轮回王颔首,“不如去问问记命老君。”
记命老君是一块成仙的仙碑,记录着灵物的诞生与消亡,以及仙人的劫数。
蓐收便与轮回王一同前往,到了记命老君身前,问出近期历劫的仙人,只有南海龙王一个。
蓐收便想起,那解决了三年大旱的,就是吸取冤魂气运的那人。
那人不过九岁,以一支舞祈祷雨水,他才提起手臂,天空便布满乌云,迈出一个拍子,便有雷霆闪电,大雨倾盆。
如果他是龙王下凡,那就说得通了。
可这反而更让人摸不清头脑了。
历劫历劫,本就是要经受劫难,受尽苦难,看遍人间疾苦,才叫历劫,他这通过吸取别人气运,一路平步青云,算什么历劫?天道是绝对不可能判他通过的,这一次下凡算是白下了。
莫非是有人看他不顺眼,故意找茬?
蓐收眉头紧锁,身旁的轮回王拨动轮宝,声音有些发冷,“冤魂命格被改,连带着他身边众人的命格都被改变,尤其是如果他的命格不受干涉,在他的带领下,将会发现两名匠人,这两人能合力制作出大大减轻凡人劳作的工具,能使得数万人从饥荒中存活下来,可如今冤魂早死,那两名受苦的匠人无人去救,早已离世,现在恐怕已经喝了孟婆汤。”
这已经不是一件小事。
蓐收听闻轮回王的话,简直要被气笑,“真是好大的胆子。”
他沉着脸便要下界去,轮回王却沉吟一瞬,拦住了他。
“稍等,刑神,我与你同去。“
第173章 番外九3、前世
蓐收诧异, “轮回王不是暂代阎罗职务吗?”
轮回王道,“阎罗到衰期了,这次可能要面对两名敌人, 为以防万一, 不如让阎罗先回来。”
蓐收觉得有些道理,便看轮回用地府的法子联系了阎罗, 不过几息时间, 阎罗就回来了。
相比起如霜如雪的轮回王,阎罗王身形极其雄伟,一把络腮胡长至腰间,双目圆瞪,威武非常。
阎罗之前与蓐收有过合作,两人非常熟悉, 他也不见外, 叹气道, “这次的事情有点麻烦,不知道是哪个混蛋玩意蒙蔽了天机, 绝对是仙界有名有姓的人物。”
“他手中肯定还有监测仙气波动的仙器, 你们若是下凡, 一定不能动用仙力。”
阎罗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不过我在下界呆了半年,倒是也得知了一些线索。”
阎罗说的那些, 有些蓐收已经动用时光回溯看到了,还有一些则是必须要亲身观察的。
阎罗肯定了蓐收和轮回的猜测, 那个吸取运气者, 确实是去历劫的南海龙王。
蓐收把玩着手中的小斧头, “难道是敖钦招惹上了哪个仇人?”
轮回接道, “还是有魔物降世,想将敖钦拖入魔?”
阎罗摇头,“都不是都不是。”
“你们知道他这次的劫是什么劫吗?情劫!”
“怪就怪在这里了,现在敖钦转世都已经快四十了,凡人这个年纪都已经该当爷爷了,他身边却一朵桃花都没有!”
这就奇怪了。
蓐收看南海龙王的转世,可谓是玉树临风,相貌堂堂,偏偏他又博学多才,身居高位,性格温和,平易近人,这样放在话本子里完美到只能当男二的配置,在凡间居然一朵桃花都没有?
阎罗叹气,“就算你们不说,我也要去问问月老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照这样下去,就算是没有冤魂这档子事,他这情劫也渡不过去。”
“我怀疑,他的桃花,或许是被那个助他吸收气运的仙给挡了。”
三人面面厮觑,只得一并去问月老。
月老殿中,红线垂落,一棵姻缘树遮天蔽日,上有无数桃花,月老鹤发童颜,面容和善,坐于树下,手持红线,系世间姻缘。
见到三人,月老笑眯眯地道,“今日是怎么回事,你们三人竟到我这里来了?”
他理了理手中红线,站起身来。
阎罗看门见山道,“月老,南海龙王下凡历劫历的是情劫,但是年近四十,却无一姻缘,他的事情牵扯到一个枉死冤魂,所以我们想来问问他的姻缘。”
月老摸了摸胡子,笑眯眯道,“好说好说。”
他走进月老殿,无边无际的红线交叉,信手一挥,一团光团落在掌中。
光团上系着数根红线,却都断了,唯有一根暗红色的红线,蛮横地死死拴住南海龙王光团的正中。
月老“啧啧”摇头,“好大一根孽缘。”
他出了殿,道,“敖钦正在经历的就是他的情劫,旁的老朽不可多说了。”
蓐收点头,“多谢。”
蓐收看着月老摆放整齐的红线,忍不住有些手痒。
他连忙问,“月老,百花仙君和……”蓐收顿了顿,实在没法对着一头没开智的野公牛说出“爱侣”的字样来,好在月老一听就知道他想问什么事。
月老点点头,“没错,是他的情缘。”
蓐收感觉自己表情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震撼。
月老严肃了一瞬,又恢复了原先笑眯眯的样子,“百花之前偷了我一把红线去,刑神可还记得?”
蓐收勉强从刚才的震撼中回过神,点了点头,“自然、记得。”
那作死的百花仙君,从月老那偷了一把红线,想为自己寻百八十个姻缘道侣,这案子虽然不是蓐收经手的,但蓐收身为刑神怎会不知,后来还把百花丢到源灵祖的药园里,去干了一百年的苦力。
“当初不是有一根红线没有寻回吗?便是落在了这头野公牛身上。”
月老叹着气摇摇头,“既然是他自己选的姻缘,就好好负责到底吧。”
阎罗艰难地吞了一口口水,翻出生死簿,看到野牛那一页,“这野牛……恐怕还有百次轮回畜生道才能转生为人。”
百花亲手系上的红线,也就意味着,如果百花不能从深爱中清醒,亲手斩断红线,就要经历上百次生死别离。
这也没办法,既然种下了因,就要承受结出的果。
蓐收扶额,“我回头会让百花上缴环境保护费的,先去看看敖钦吧。”
见三人离开,月老又坐回了树下,他拿起红线,却没有动,忽而笑道,“天命神仙姻缘,多少年没有过一次了?”
他回想起方才的三人,颇为满意地,笑着闭上了眼睛。
***
“应该就是这里了。”
蓐收下凡,变作一白衣劲装侠士,背负一柄人高巨斧,双手环胸,望向面前府邸。
“倒是不知道,轮回王对乐器也有些研究。”
蓐收看向轮回王,轮回王则化身为一琴师,背负琴匣,眉眼微垂,“略通一二而已。”
蓐收笑道,“那便以门客身份进府吧,我人间名号高誓。”
轮回王颔首,“应不解。”
蓐收挑眉,“应解,应不解?好名字。”
他一笑,眉眼微扬,分明青年模样,却有少年张扬。
两人既然不能用仙法,便只能以凡人形貌接近渡劫的敖钦,敖钦乃当朝宰相,广收门客,两人各有特异之处,混进去倒是不难。然而,敖钦工作繁忙,一月也只能来看他们三四次,不利于他们观察。
蓐收咬着一串糖葫芦,在纸上勾勾画画,他吃完了糖葫芦,又拿起一旁的糖画,咬着发出“咔哧咔哧”的脆响,“轮回,这一个月期间,咱们一共只见到了敖钦五次,有三次还是咱们翻墙去看的他,这期间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倒是他们没隐藏气息,被路过的黑猫发现了身影,轮回王险些被挠花了手。
轮回王停止拨琴,侧头问道,“刑神有何计谋?”
敖钦既然吸取了冤魂的气运,走上了原本应该由冤魂走的路,就该负担起一个王朝的责任,现在看来,他做的还不错,如非必要,他们不会动用仙法强行打断敖钦渡劫。
既然如此,想要靠近敖钦,就要行非常之事了。
在凡间和轮回王朝夕相处一个月,彻底暴露本性的蓐收摸了摸下巴,“既然如此,看来只能这样了。”
他认真地看向轮回王,“你女装吧。”
第174章 番外九4、前世
蓐收兴致勃勃、且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解释, “琴师胸怀大志,女扮男装成为宰相府门客,与温柔宰相来一段旷世情缘, 这听起来很合理嘛。”
轮回王默默地看着蓐收, “刑神,我看见你放在身后的话本子了。”
蓐收轻咳一声, 拿出话本子, 封面上“霸道王爷俏神医”的字样分外惹眼。
他撑着下颚,叹了口气,“这也没办法,南海龙王喜欢女子,总不能让凡间女子去试探。”
“听管家说,这一世他喜欢柔美的女子, 咱们两个, 也只有你能勉强沾上边。”
“你总不能期望耍斧头的姑娘弱柳扶风。”
轮回王看着蓐收期待的注视着他的目光, 忍不住扶额,“那你也不能期望南海龙王会觉得比他高一头的姑娘柔美。”
至于某人进府是背着琴匣带着古琴来的, 就不多提了。
蓐收的绝妙的计策被推翻,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 一口咬掉糖龙的头,“实在没办法,伪装成宰相对咱们感兴趣的样子也行, 总之只要能引出那个幕后主使就可以。”
轮回王终于点了点头。
其实以蓐收的武力,在抓捕犯人时, 是懒得琢磨其他的伎俩的, 所谓一力破十会, 不管多凶残的罪仙, 在他手下都走不过十个来回。
放在之前,他可能会直接把敖钦当做人质,来一次偷袭,看能不能把幕后之人逼出来。
他自信自己的力道,绝不会伤到敖钦,也不会给这一世的敖钦留下什么阴影,奈何敖钦不过是下凡历劫,看那幕后之人的态度,恐怕宁愿他这次历劫不成,说不定巴不得敖钦被刺客杀死。
看来只能想办法装作与敖钦亲密非常的样子,来吸引幕后主使出现了。
想到这里,蓐收意识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等等,轮回,你之前有过姻缘吗?”
轮回王喝茶的手顿了顿,“并无。”
轮回王虽然相貌绝佳,奈何常伴轮回,不见阳光,周身气息阴冷,寻常生灵看见他都会感到来自灵魂深处的战栗,谁会对他生出旁的心思。
况且轮回王本人,或许是见多了生死别离,对风花雪月提不起半点兴趣。
轮回王放下茶杯,谨慎地看向蓐收,“我以为既然刑神提出这个计策,应当是有些经验。”
蓐收和轮回王面面厮觑,蓐收拍上自己额头,苦笑着把手里的话本子递过去,“那没办法了,只能将就试试看。”
“实在不行,只能求助月老了。”
他们对视一眼,轮回王认命地拿过了《武林盟主与魔教圣女二三事》。
他们好歹也是活了不知多少岁月的老人,看惯悲欢离合,可世间最难懂的就是情,哪怕看过再多,不亲身经历过,就不会懂得其中滋味。
这也是神仙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下凡一次的原因。
天道有情,那寄身于大道的神仙,怎么能当无情无爱的木偶泥塑。
……
“我觉得这个英雄救美的情节不错,很经典。”蓐收把话本子翻开放在轮回王面前,“咱们可以制造一场袭击,你想扮演什么?英雄还是绑匪?”
轮回王点头以表认可,顺便把自己找的片段递过去,“这个抱姿不错,一手环住肩膀,一手托住膝盖,既不会触碰到敏感部位,也不会让受害者感到不适。”
“我扮演什么都可以。”
蓐收看了看轮回王找的抱姿,击掌称赞,“这个姿势,耳朵恰好可以听到‘英雄’的心跳声,可以给予受害者一定安全感。更重要的是,强弱对比强烈,可以更好地刺激到幕后人。”
两人对视一眼,颇有惺惺相惜之感。
经过一番讨论,蓐收凭借他出众的“袭击”经验,顺利争取到了绑匪的角色,与此同时,轮回王自然扮演救美的英雄。
***
三日后,大暑。
皇帝带着朝廷重臣和皇后往避暑山庄去,敖钦自然也要一同前往。
蓐收与轮回王作为两名新人门客,自然没法得到去避暑山庄的机会,反而为他们提供了便利,于是就在在避暑山庄举办猎鹿比赛时,一把冰冷的匕首,抵在了敖钦的脖颈。
蓐收熟练地威胁,“老实点,别动。”
由于远超旁人的运气,在敖钦接近四十年的人生中,虽然有过被人顶着脖子的经历,但他从来都是逢凶化吉,未曾遇到像这个绑匪一样的人,一身杀气。
他的气息,比架在脖子上的匕首还要凌厉。
敖钦一看到他,就感受到了来自灵魂的战栗。
他无比确信,这个绑匪,与之前那群人不同,真的能杀了他。
敖钦竭力压制狂跳的心脏,问,“你是什么人?你想要什么?”
蓐收感受着周围的气息,能感受到有一道目光落在了自己的身上,冰冷而狠毒,就像是藏在暗处的毒蛇。
蓐收手腕微抖,尖锐的匕首刺破皮肤,鲜红的血液自匕首滑落,分外夺目。
蓐收心下了然,心道果然,这种程度恐怕无法刺激对方出手。
只是不知道,对方是怕明面里出手,干扰了敖钦渡劫,还是巴不得敖钦被贼人杀死,渡劫失败。
敖钦被蓐收可怖的杀意刺激地大脑空白了一瞬,但他很快冷静下来,喉头滚动,“我是当朝宰相,你想要的东西,我有能力帮你拿到。”
他试图与蓐收谈判。
而随着他的说话的震动,刀锋越发刺入肉里。
一滴血珠,顺着匕首,落在蓐收的手腕上,留下鲜红的一点。
那暗处的气息明显开始变得急躁起来。
蓐收脑海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什么念头,来不及细想,轮回王扮演的英雄登场了。
在出手之前,他们讨论过,想要这场戏打斗真实,就要真刀实枪地打。
说实话,蓐收在出手之前,其实没对这场打戏抱有多少期待。
蓐收的武力值,在整个仙界都难逢敌手,因为他乃天之刑神,代天行道,要拼大道的话,几乎没人能拼得过他。而他又是仙界最古老的神之一,斗仙法也鲜有人能与他打个来回。
当初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妖族魔族,以身试法,都是被他一路打过去硬抓回去服刑的。
至于纯粹比斗武术技巧,他经历过这么多次抓捕,身法超群,难逢敌手。
要说是拼大道的话,轮回王的生死轮回道与他或许能拼一拼,身法恐怕就难了。
毕竟轮回王看起来不像是喜欢舞刀弄枪的人。
然而,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轮回王一剑袭来,蓐收的眼睛接着就亮了,若不是还想着属于演员的职业操守,蓐收现在就想把敖钦一扔,痛痛快快地大战一场。
两人你来我往,刀剑铮鸣,或许是外面的侍从听见的声音,有脚步声响起,似乎想要问问这边什么情况。
轮回王见人越来越多,对蓐收使了个颜色,蓐收舔舔唇角,恋恋不舍地为这场表演画上句号。
轮回王一剑刺出,蓐收装作不敌,敖钦被夺走。
敖钦被蓐收掐着脖子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好似坐了一次云霄飞车,突然离开蓐收的手,反而下意识想要干呕。
而蓐收把人甩过去的姿势实在随意,轮回王抢人的动作也不甚讲究,拎着人的领子往自己这边一放敖钦感觉自己的三魂七魄都要被摇散了,一阵天旋地转,他被轮回王顺手扛在了肩膀上,好似一个麻袋。
轮回王把人放在肩上,就是一愣,这不怪他没做到说好的抱姿,主要是敖钦飞过来的姿势实在顺手,要是强行变成说好的抱姿,未免太过生硬。
可现在敖钦趴在自己肩上的样子,似乎也不太美观,主要是这种扛麻袋的姿势,让自己看起来不像是救美的英雄,倒像是绑匪的同伙……
而此时,连续体验了“云霄飞车”“大浪淘沙”“激流勇进”的,三十八岁高龄的宰相大人,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
“呕——”
蓐收闭上了眼睛。
这可一点都不诗情画意,一点都不风花雪月了。
没想到,吐完之后的敖钦,收拾好自己,对轮回王道谢,却竟然是一副动心的样子。
月光下,身姿挺拔的轮回王,和身形清瘦的宰相敖钦对视,宰相吐的眼尾绯红,看起来充满刚玩完跳楼机的破碎感,莫名生出几分弱柳扶风的柔弱。
蹲在树上的蓐收看得直啃糖画,心道难道这就是“若此后竟没有柔弱的女子,那我便是唯一的柔弱男子”?
第175章 番外九5、前世
敖钦对轮回王一见钟情了。
原本, 因为敖钦一直不近女色——当然也不近男色,让大家都猜测他是不是某方面有些问题,后来有人爱慕他, 主动出击, 却不是远走他乡就是离奇失踪,便被扣上了一个天煞孤星的名号。
民间传言, 敖钦自知是天煞孤星, 所以不娶妻不纳妾,与人交往疏离有礼,一心为国,令人动容。这好名声是打出去了,可却是越发无人敢靠近他。
这一夜之间,敖钦老树开花, 带着轮回王到众人面前, 含情脉脉地说这是自己的心上人, 可想而知,给大家造成了多大的冲击。
偏偏敖钦像是离开了轮回王就会咽气儿似的, 一步不离地跟着他, 让众人把眼睛擦了又擦, 简直要怀疑是哪里来的妖孽夺舍了敖钦的身体。
见敖钦有了心上人,不少人又开始动心思,考虑要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塞过去做个平妻, 亦或是把自己的庶子塞过去当个男妾——没办法,轮回王容貌太盛, 偏还不是那种胭脂俗粉的美, 而是一种飘然出尘的美, 即便是他只不过是一平民, 也没人敢争夺正房位置。
——就算是敢,对上轮回王那张脸,会被绿的还指不定是谁。
……
“敖钦对你不错,看来咱们的演技很成功。”蓐收说着,夹起一筷子鱼肉,送进口中,满足地微微眯眼,像只慵懒的大猫。
从捞起到上桌不超一炷香的顶顶新鲜鱼肉,几乎能达到入口即化的程度,奶白的汤汁,鲜到只要喝上一口,再吃旁的菜肴,都会觉得索然无味。
像这种程度的菜,还有一桌子。
敖钦给轮回王的待遇,是顶级的。
不过扮演绑匪的蓐收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只能趁着敖钦不在,悄悄蹭菜用餐。
好在敖钦或许是顾忌着轮回王可能会觉得不自在,平素不与他同桌,这才让蓐收有机会蹭吃蹭喝。
轮回王放下筷子,思及这几日,总觉得有丝丝违和,“咱们扮演的,好像过于成功了。”
蓐收吃饱喝足,端起茶杯清口,“怎么,你担心敖钦真的会对你情根深种?别担心,等他渡劫之后,就不会被情爱困住了。”
轮回王叹气,“你知道的,我不是说这个。”
蓐收放下茶杯,笑得有些狡黠,“旁的都无所谓,总之只要让外人觉得他对你很上心就行了,不是吗?”
轮回王想了想,也笑起来,应道,“你说得对,我想的太多了。”
蓐收靠在窗边,太阳穿过树叶,落在他的身上,惬意无比。他伸了个懒腰,一手靠在窗台上撑着腮,也不回头看他,只闭着眼享受阳光的温暖,“轮回,有风有叶,阳光晴好,来支曲子如何?”
轮回王早已坐在古琴之前,轻轻掀开上面的绸布,“正有此意。”
很惊讶的,轮回王的曲子,并不像地府一样阴冷冷的,反而透着股生机,他的琴声里有蝉鸣,有流水,有高山,还有渔夫坐在扁舟上,悠闲自在地垂钓,小鱼儿带起阵阵水花,溅地鱼线轻轻摇晃,却就是不去碰它。
蓐收指尖点在窗棂上,打着拍子,跟着轻轻哼着调子,午后安静,伴着蝉鸣声声,竟如此契合。
轮回王弹得惬意,他侧头看过去,那在天界令众多仙家闻风丧胆的刑神,此时眉目柔和,带着笑意,阳光在他的睫毛上刷下一层金色,让他整个人带着融融的金光。
和传闻中不太一样。
轮回王垂眸,下一瞬,却听蓐收带笑的声音响起,“轮回,说来,你的功夫不错,不知可否愿意切磋一下?”
虽然用的是疑问的语气,风声却已到了面前,轮回王暗叹一声,抬手挡住蓐收的筷子。
蓐收眼中战意勃发,丢给轮回王一根筷子,“来,接剑!”
“好。”轮回王无奈,笑着接过筷子,难得被激起了斗志。
怕打斗惊了侍从,两人便以桌子作为演武场,以筷子为剑,在小小一方桌子上,打得难舍难分。
虽然身法施展不开,却有种大战的酣畅,最终,蓐收稍胜半分,筷子尖儿点在了轮回王的手腕。
他扬眉笑道,“是我胜了!得有个彩头。”
轮回王收起筷子,一副悉听尊便的模样。
正巧外面有走路声传来,蓐收便也收了接机再打一场的念头,他灵巧地跳到窗棂上,沉思几息,“那就再听一支曲子?我想听你前夜弹过的。”
“好。”
蓐收已经跳到了窗外的大树上,树叶茂密无比,将蓐收的身形完全遮掩,唯有轻轻晃动的树叶知道,刚才有人来过。
轮回王双手轻轻按在琴弦上,袖口微微下垂,露出的手腕如玉如竹。
……
隔天,一架新的古琴就送到了轮回王的房中。
这古琴乃凡间制琴大师所制,价值连城。
敖钦送琴的时候,没有遮掩隐瞒,所以几乎整个避暑山庄的人,都知道敖钦是真的宠极了这位,就连皇上都在和皇后商量,若是他们大婚,该送些什么才好,宰相娶一个男子为妻的例子,之前还从未有过。
也因为敖钦对轮回王实在“宠爱有加”,那躲在暗处的人终于忍不住了,他波动的气息被蓐收捕捉,当晚,轮回王就趁着夜色,称有事相商,把敖钦给叫到了房间中——
然后一枕头拍晕了他。
轮回王放下手中的瓷枕,把人摆在床上,和瓷枕摆在一起,简直就像是人证物证齐全的案发现场。
蓐收满脸的不忍直视,然后提出了一个建设性问题,“你把他拍晕了,一会怎么演?”
轮回王一愣,“演什么?”
蓐收理所应当地道,“当然是洞房啦,就是话本子里写的‘吹灭红烛,一夜云雨’。”
轮回王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当时你我商议的剧情里,好像不包括这一段。”
蓐收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我以为你是想加戏——所以你把人叫过来做什么?”
轮回王道,“刺激在暗处的那人……”
他说着说着闭了嘴,果不其然在蓐收的脸上看到了“果然如此”的神情。
轮回王无奈扶额,“总之,等他来便可。”
三人静静呆在黑暗中,敖钦晕的干脆,空余蓐收和轮回王大眼瞪小眼。
“有点黑。”
“他怎么还没来。”
“真沉得住气这小子。”
蓐收从怀里拿出一块灶糖,丢进嘴里,又拿出一块递给轮回王,“他是不是怕这是个陷阱?我觉得还是得弄出点声……”
敖钦悠悠转醒,后脑还在一阵阵地疼,被打蒙了的他刚支起身子,就被轮回王一瓷枕拍下,可怜敖钦只发出一声闷哼,就重新回归黑暗。
“……音。”
蓐收此时才把余下一字吐出。
他看看被重新规整地放在敖钦身边的瓷枕,又看看轮回王,从牙缝里挤出最后的挣扎,“我不是这个意思。”
轮回王看着蓐收,缓缓地眨了眨眼睛,看起来分外乖巧。
他拿起瓷枕,道,“实在不行,只能再打醒了,敖钦的皮厚好得快,我回头摘两朵曼珠沙华送他插花。”
蓐收捂住脸,“你放过敖钦吧,回头他肯定要从我这敲上几坛子好酒。”
突然,两人同时止住话头,外面有窸窣声响起。
轮回王和蓐收屏住呼吸,却听见那声音在外面止住,再也不动。
过了片刻,竟然开始向后退去了,显然是生出了疑心。
这可不行,情急之下,蓐收一拉轮回王,两人倒在帐中,勾环松开,窗帘落下。
蓐收仗着两人的阴阳眼,在黑暗中对轮回王使眼色——
快叫!
轮回王接收到蓐收的信号,默默地注视着蓐收:你以为你不会,我就会了吗?
蓐收为了抓住潜逃罪仙,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清了清嗓子,模仿敖钦的声音“啊”了一声。
【怎么样?】
蓐收用眼神询问。
【好极,有种阎罗对月老抛媚眼的美感。】
轮回王用眼神如实回答。
蓐收痛苦地闭上眼睛,心道自己回去一定要苦练口技,卷死这帮罪仙。
听着那声音就要远去,蓐收连忙动了动,坚固且新的床勉强发出“嘎吱”一声。
那窸窣声当即一停。
有戏!
蓐收眼前一亮,轮回王默契地开始晃动,承载着三个人的新床,被生生摇出了不堪重负的声音。
那窸窣声像是被激怒了似的,猛地向这边冲来!
蓐收和轮回王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读出了“如释重负”四个大字。
就在那窸窣声变为破空声,撞破窗棂闯入屋内时,蓐收和轮回王一人转轮宝,一人扛长斧,跃下大床,和来人来了个脸贴脸。
来人惊呆了,转身就想跑。
蓐收狞笑着一斧劈下,连带着虚空一起劈开,轮回王轮宝转动,来人如同从灵魂开始被冻结,身体瞬间僵硬。
直到他被金色锁链捆住,都无法行动分毫。
蓐收甩了甩手臂,走到来人面前,大道共鸣之下,立即知道了来人的身份。
“敖钦养的小蛇?”
天庭的人都知道,敖钦养了一条小蛇。
当初本来只是想煮个蛇蛋吃,没想到在锅里滚了滚,蛇蛋破了个口子,一条小蛇探出了头。
敖钦觉得这小蛇和自己有缘,就把他带了回去。
龙族傲慢,对血统很看重,敖钦把小蛇带回去很是让龙议论了一阵子。
敖钦倒是不在意,还给小蛇起了个名字,叫焦鳞。
听说小蛇被养得很不错,已经变成了蛟龙,再过上个几百年,应该就能试着跳龙门化龙了。
蓐收诧异极了,他解开对焦鳞的言语限制,问,“敖钦哪里对不起你?”
焦鳞却一直看着似乎马上要散架的床,在解除限制的一瞬间,怒骂道:“你们、你们两个神仙,居然为了引我出来,在爹爹身边做这样的事情,不要脸!”
蓐收大脑空白一瞬。
……等等?哪样的事?
第176章 番外九6、前世
蓐收额上青筋直跳, “休得胡言。”
焦鳞闭上了嘴,只是满脸写着“敢做不敢当”。
蓐收懒得和他掰扯,便想拖着他直接回天界, 这小蛇却又开始挣扎起来, 他看着打算对敖钦施封印记忆咒的轮回王,怒道, “你们要对我爹爹做什么?!”
这下子蓐收反而来了兴趣, 他对轮回王使了个眼色,把焦鳞提起来。
焦鳞其实已经是青年人的身形,却被蓐收单手提起,这场面不可谓不违和,焦鳞自觉被羞辱,气的脸都红了, 蓐收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问他, “你这么在乎敖钦做什么?”
焦鳞瞪他,“爹爹养育我成人, 我当然在乎他!”
蓐收更加奇怪, 他问, “你在乎他,还不让他渡劫?”
“你吸取凡人气运,附加于敖钦身上, 还斩断他身边所有桃花,这不是扰乱劫数是什么?”
焦鳞咬牙道, “我没有!我只是想让爹爹渡劫渡得更加轻松些!”
“你们不知道爹爹这次下凡的身份有多难过, 他身为庶子, 过的却比杂役还不如, 每天饭都吃不上,只能吃糠咽菜,生了重病没人照顾,险些死在冬日。我知道不能插手渡劫,所以我就截取了这个世界运气最盛的人的气运给爹爹,让爹爹的过的好一些。”
“截取气运是我做的,算不上是爹爹违规了。”
“还有那些不要脸往爹爹身上贴的男男女女,只不过都是阻拦爹爹渡劫的绊脚石而已,我顺手清理了。”
蓐收看着满脸理所应当的焦鳞,脸色变得无比难看,“所以说,后来那冤魂几次要得势,又莫名其妙落入更糟糕的境地,都是你做的?”
焦鳞点头,“当然!”
他混不在意道,“他确实有些本事,想要攀附权贵,夺回气运,但如果他再起来,说不定会挡了爹爹的路,所以我就顺手把他压下去了。”
蓐收沉着脸,按住他的头,时光回溯,蓐收看见焦鳞把伪造通敌的证据丢进冤魂家中,使他家族衰败;看见焦鳞幻化成一男子与冤魂拉扯,被纨绔误以为焦鳞与人通奸,怒极将人丢入南风馆;看见在冤魂即将被权贵赎身的前夜,焦鳞引导一伙江湖大盗夜探南风馆,冤魂运气糟糕至极,于是顺理成章地在睡梦中一命呜呼。
轮回王问他,“你可知,这冤魂原本是大富大贵的命格,不但一生顺遂,还可以推广新的农耕用具,使得上万人免于饿死?”
“就因为你,他英年早逝,经历坎坷,死不瞑目。”
“不过是一人类而已,若是因为他的作用比较重要,大不了我翻翻仙书,做出更好的农耕用具推广出去。”
焦鳞轻描淡写的模样,像是顺手碾死了一只蚂蚁。
偏偏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不但没有丝毫愧疚,神情平淡至极。
蓐收被气笑了,他顶着焦鳞的眼睛,问他,“你可知道,你毁了敖钦的渡劫。”
“你知道他这次渡的是什么劫?”
“情劫。”
看着焦鳞骤缩的瞳孔,蓐收道,“你斩断他的所有桃花,现在他身边空无一人,这情劫要如何才能渡过去?谁来当他的情缘?”
蓐收意味不明地轻笑一声,“——你吗?”
看着焦鳞周身一震,蓐收知道,自己猜中了。
“那些接近敖钦的人,你怎么处理的?杀了?”
轮回王轮宝轻转,焦鳞身上突然放出道道宝光,他身上的仙器被轮宝吸引,慢慢地脱离他的身体。
“还给我!还给我!”
护心甲,匿灵踪,烈火鞭,如意尺,风雷靴……
难以计数的法宝从他身上剥落,直到那能隐匿气息的仙器从他身上剥落,被仙器宝光藏住的血气煞气瞬间爆开。
他杀了人。
无辜的凡人。
不仅杀了凡人肉身,甚至捏碎了魂魄,才能生出这么重的血煞之气。
随着最后一件仙器被剥落,他身上气息一变,蓐收扬眉,“敖钦倒是对你宠爱至极,竟然连龙珠都舍得分半颗给你,为你隐藏身上的血脉,难怪你化龙的速度这么快。”
悬在焦鳞面前的,是半颗龙珠,散发着柔和的淡淡金光。
众人都以为,焦鳞是只普普通通的蛇妖,没想到,他体内竟还含有一丝魔蛇血脉。
在天界有不少被点化为仙的魔族妖族,但龙族本就高傲,对血脉看重不说,对它族更是不屑一顾,想必敖钦也知道龙族风气,故而给他龙珠隐匿血脉。
“还给我!把龙珠还给我!那是爹爹给我的!”
焦鳞疯狂挣扎,脸上鳞片疯长,双目赤红,犬牙暴涨如同蛇牙。
蓐收不为所动,那金链紧紧缩在他的身上,没有松散半分。
“你心悦敖钦。”轮回王语气淡淡,与其说是讯问,更像是陈述一个事实。
“对!我就是心悦他,那又如何?!”
轮回王平静地提醒他,“敖钦是你的养父,从你还未破壳就看着你长大的。”
焦鳞冷笑连连,“那又怎么样?总不能为了世人眼光,枉顾心声。”
“况且我们没有血脉关联,他不过是我的养父!”
蓐收双手抱臂,提醒道,“两情相悦无妨,可敖钦似乎并不知道你的心意,也对你没有超乎寻常的感情。”
焦鳞摇头,“不,他会知道的,他会接受的。”
他摇着头,否定着蓐收的话,长发随着他的动作甩动,打在面颊上,恍若疯魔,“不、他该喜欢我的,他合该与我在一起,从我睁眼开始,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他不会离开我的!”
轮回王平静地道,“之前可能会,现在说不准。”
“你已经有入魔征兆,敖钦可能会接受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但不可能接受一个嗜杀成性的冷血魔族。”
焦鳞整个人僵住,眼中迸发出无穷恨意,“都是你们……若不是你们,就不会有人知道这些事,爹爹会顺利渡劫,然后接受我的爱意……都是你们!”
蓐收懒得与他多说,刚想把人绑走,却听见一声闷哼,敖钦悠悠转醒。
现在敖钦的渡劫还没渡完,他要替冤魂扛的责任也没扛完,无法回天界,也不能会天界,自然不能让他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
蓐收看了轮回王一眼,轮回王便已经接受到了信息,再次拿起了瓷枕,熟练地找好角度,刚准备拍下,却听告饶声,“等等,别拍了,再拍脑浆要拍匀了……”
“轮回王。”
随着他叫出轮回王的称号,他身上有光芒渐渐亮起。
蓐收可惜道,“你恢复记忆了,渡劫失败了。”
敖钦看起来倒是没那么在意,他只是看了一看自己身上的光晕,就抬起头看,看向了被金链锁住的焦鳞。
刚才还张牙舞爪的焦鳞此时垂着脑袋,就像一条死蛇。
敖钦叹了口气,脸上没了笑意,“原来是你。”
看着蓐收和轮回王看过来的目光,他又叹一声,“我知道,有人在暗处看着我,我早已察觉到了异样,只是一直不能肯定。”
敖钦早就察觉到身边有些不对劲了,就像是有人一直在暗中观察自己似的。
他原本运气平平,只是家族中不受在乎的庶子,平素里连吃喝都成问题,更不要说出头露面。然而,六岁那年开始,他的运气突然变得好了起来。
他出门遇见的老太竟然是玩儿心大起微服私访的太后娘娘,太后是皇上的亲母,与皇上的关系极好,在遇到他之后和对他极为喜爱,和皇帝提了一嘴之后,皇帝第二天就夸奖了他,这使得他那之前从来对他不假辞色的父亲也对他露出了好脸色,让他有机会上学。
再之后,他的运气更是祝他一路平步青云——在前日里复习的内容,必是第二天学堂上要考的;随手丢出的能为骰子他换来上百倍的利润;至于出门遇到贵人,亦或是捡到什么贵重的物件,对他来说都已经是寻常事。
有运气,再加上他自身的天赋和努力,很快就一路考到了状元,同时也在整个京城中搏出了名号。
有时候他也会想,自己的运气是不是好得有些过分了,可是气运之说虚无缥缈,他心想自己只管拼搏努力,其他的顺其自然即可,倒再没有多想。
直到他到了该娶妻纳妾的年纪,怪事开始频频出现。
先是之前对他表露过好感的小姐脸上突然长满了疱疹,毁容,再不能见人,只得出家去当尼姑,后有皇帝给他赐婚的小姐身染重病,不治身亡。
他明明也是翩翩公子,年轻有为,身边对他抱有好感的姑娘甚至是公子不计其数,有数不清的人想与他共度余下的半生,可是不知为何当这些人表露出意愿后,要么失踪,要么身染重病,要么毁容,要么家族被查出与敌国勾结被抄家……种种惨状,不一而足,到了最后他身边竟连一个贴心人都没有。
他察觉出了古怪,似乎对自己表露出爱慕情绪的人都会遭到不幸。
发现这点的不只是他,还有朝廷上的人,甚至最后寻常百姓都知道了这件事,于是便在没人敢往的身边乱凑了。
也不知道是大家真的这么想的,还是得益于他那每每让他逢凶化吉的运气,哪怕他好像有克妻的命格,也没有人说他一句半句的不好的话,大家都是说他这一辈子是文曲星下凡,专程来为国、为民请愿的。
对他有情意的下场不太好,是因为他身上的贵气太重,寻常人家承受不起这种贵气,便早早离世了。
起先,由于他那好到令人惊叹的运气,让他不由得思考,这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命格以及运势之说,可是从更加理性的角度来看,他更偏向于可能有人在暗中捣鬼。
这么多年过去,他一直没有抓到机会,去验证自己的猜想。
如果真的有人隐藏在暗中观察他的一举一动,那么这人一定狡猾至极,让他没有察觉到丝毫的蛛丝马迹。
巧的是,在到达避暑山庄的这一天,竟然有胆大妄为的“绑匪”试图绑架他,后又有奇怪的“英雄”来了一场英雄救美,于是他便顺势而为,假装自己对那英雄一见钟情,想看看能不能把暗处的人引出来。
只是他没想到,那暗处的人竟然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
他更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说喜欢自己,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能轻松的渡劫。
……
敖钦看着眼前的孩子,脑袋乱得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半晌,他才问轮回王,“被我吸了气运的那人……怎么样?”
轮回王不带丝毫感情地陈述,“一生坎坷,身死逍遥,怨气难解。”
敖钦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再也说不出口。
焦鳞紧张地抿了抿唇,道:“爹爹,事情是我做的,与你无关,要受罚的话我愿意受罚,您、您别为我操心。”
焦鳞目露祈求,他嘴上说的是“别为他操心”,可他却只怕自己的行为让敖钦失望,再不管他。
他于是主动看向方才最厌恶的蓐收,“你、刑神,你不是说要带我走吗?我知错了,我愿意领罚。”
敖钦微低着头,看不清情绪,反而让焦鳞越发慌张。
半晌,敖钦叹气道,“小鳞,你是做错了,该受罚。”
焦鳞几乎要落下泪来,却不是因为委屈,也不是因为悔恨,他怕的是敖钦语气中那种疲倦的失望,好像下一秒就要说,让他离开南海。
可敖钦没说让他离开,他只是道,“仙凡有别,上界限制仙人在下界施展仙法,就是因为仙法牵涉太广。”
“凡人羸弱,小小的仙法就可能让他们一命呜呼,甚至魂飞魄散,如果不对仙人加以约束,下界将会迎来灭顶之灾。”
“身为仙,执掌天地道法,受万物香火,理应学会爱世间生灵,哪怕做不到喜爱,也至少要约束自己,不对生灵造成影响,影响到他们的命格,这是爱人,也是爱己。”
焦鳞拼命点头,“我明白,我明白。”
敖钦摇了摇头,“不,你不明白。”他看向蓐收,问,“他犯的罪,会处以什么刑罚?”
蓐收道,“他擅自修改凡人命格,吸取凡人气运,罚功德,削气运。”
“使得万人受灾荒而死,又对凡人动用仙法,应于雷劫之界,受万年雷劫。”
“搅乱仙人渡劫,应于寒风岭,面壁千年。”
敖钦道,“子不教,父之过,是我没有把他教好,他所受刑罚,我受双倍。”
他话音刚落,天道有感,几人便感应着,敖钦身上的气势变弱了。
但这还没有完,接着,敖钦自身上分出一团浓郁金光,金光凝为一条小龙,他将小龙交给轮回王,“这是我分割的部分自身气运,请帮我补偿给那个被我吸取了气运的冤魂,和那些枉死的百姓吧。”
轮回王看那条小龙气运,敖钦还要统御南海,气运太低会影响南海生灵,这恐怕是他能切割出来的极限。
焦鳞看着那条金色的气运龙,挣扎起来,他哀求着,“我愿意把气运还给他,把我的气运给他吧,这件事和爹爹没有关系!”
他挣扎着,可被蓐收的金锁链锁住,又怎么能轻而易举地挣脱开,他甚至都没办法自主分割气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轮回王询问敖钦,再一次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将气运龙抛向了虚空。
那金色的小龙化作万千金光,进入枉死之人的魂魄,其中最大的那一道,则进入了冤魂的体内。
焦鳞眼睁睁看着那些金色的光点飞向远方,浑身颤抖着,流下泪水。
他知道,敖钦看起来温和好说话,可一旦做了决定,就谁也无法更改。
敖钦本来就给了他半颗龙珠,现在又被削减了气运和功德,恐怕在万年之内都无法恢复,更不要说是再次渡劫。
偏偏敖钦转头看向他,没有打骂,只是像往常一样,道,“别担心,我既然说要把你养大,就会说到做到,我没有把你教好,会继续教你。”
焦鳞的心像是被搅碎了似的,疼得他大脑一片空白,他鼻头酸涩,眼泪怎么也止不住。
他宁愿敖钦打他骂他,哪怕把他半条命都打掉,他也心甘情愿,毕竟是他搞砸了一切,不但让敖钦没法渡劫,还要害得他衰弱万年。
可偏偏敖钦反思着,一如往常温柔,平静地为他犯的错负责。
焦鳞几乎要喘不过气,懊恼和悔恨把他吞没。
蓐收看向准备去受罚的敖钦,阻止道,“你的任务还没完成。”
在敖钦诧异的目光中,轮回王道,“那道冤魂,原本应该活到九十,寿终正寝,在位期间,为国为民付出良多,现在他早早身死,你既然吸取了他的气运,那你得替他走下去。”
敖钦愣了愣,反倒是松了一口气,“也好。”
他会尽可能做好,也算是为自己的过错赎罪。
这件事中,敖钦似乎无辜,可毕竟吸取旁人气运的,是他的养大的孩子,而焦鳞这么做了之后,敖钦又切实享受到了好处,究其因果,敖钦确实应当为此赎罪。
只是,敖钦在削减气运功德之后,如果再封印记忆,成为凡人,那身子可能会比之前许多很多,常伴病痛,苦不堪言。
敖钦倒是看得开,“我只不过是疾病缠身而已,可那道冤魂,却赔上了一生,我理应这样做。”
他笑着拍拍蓐收的肩膀,“说来,你们两个,一个把我当兵器甩,害得我大吐特吐,一个把瓷枕哐哐往我脑袋上砸,害得我现在头上还顶着两个大包,这件事我可记住了,等我回天界,好歹宰你们俩一顿。”
蓐收挑眉笑道,“好说。”
“对了。”在封印记忆之前,蓐收突然道,“你早就看出那场英雄救美的戏码是演的了吧?你怎么看出来的?我觉得我们打得很逼真。”
轮回王也点点头,他也有些好奇敖钦是怎么看出来的,这可是他和蓐收两名神仙讨论出来的剧本,不可能有问题。
敖钦看着自觉良好的两人,委婉道,“剧本没问题,那你们有没有考虑一下,可能是演的问题呢?”
“什么?”
看着两人不明所以的脸,敖钦无奈道,“你们俩的演技太差了。”
“至少我觉得,正经的绑匪和英雄在打斗的时候,不会露出……嗯,一副惺惺相惜的样子。”
……
“居然说我演技差?我蓐收处刑的犯人没有上万也有数千,居然说我的演技差!”
“绿豆糕吃吗?”
“吃!”
蓐收接过绿豆糕,咬了一大口,被噎得到处找水。
轮回王心道,之前你没觉出来自己演技差,可能是因为被处刑的凡人,都被你几斧头砍到,带回去受刑了,没机会展现演技。
当然,这话是不能说出来的,否则对方就要炸毛了,或许会半夜兴起搞袭击切磋武艺。
轮回王看着在糖人铺子面前的某刑神,心又道,自己实在没资格说对方如何,毕竟自己的演技也相当糟糕,毕竟之前遇到的轮回魂魄也没有需要让自己用演技骗着去投胎的。
不过他倒是没想到,在外界传言不苟言笑的可怖刑神,真实性格居然和传言相去甚远,看阎罗并不惊讶的样子,恐怕外面的传言是那些心里有鬼的罪仙放出来的。
“来,分你一根。”
正想着,面前突然出现一个小糖人,小糖人穿着黑色的衣袍,看起来有些神似某人。
轮回王端详了一阵,迟疑地问,“这是我?”
蓐收接过照着自己捏的那一份糖人,点点头,“对,这家老板糖人捏得不错,你看是不是很像?”
确实像。
在蓐收手里的那个小人,身穿白衣,背后还背着一把斧头,做的活灵活现,竟然有几分可爱。
轮回王看着欢喜地反复看着糖人的蓐收,想了想,觉得喜欢吃甜食的刑神也有些可爱。
正想着,就见“可爱”的刑神,对着糖人的脑袋张嘴就是一口,一口给糖人砍了头。
轮回王:……
蓐收若有所感,抬头问道,“你不喜欢吗?他家的糖人是用水果染的色,吃起来和别的糖不一样,有一股水果味。”
轮回王沉默。
或许在蓐收眼里,给予糖的最高赞扬,就是把糖一口闷了吧。
轮回王看着小糖人,最后还是没有吃,把糖人放进了袖里乾坤空间。
***
回到地府,再去看那冤魂,冤魂怨气已解,他喝了孟婆汤,便要去投胎了。
端着孟婆汤碗的老婆婆笑的慈善,身边一个男子帮她端着汤。
蓐收好奇地多看了两眼。
轮回王解释道,“孟婆心愿已了,她身边的男子,将会是新的孟婆。”
蓐收有些惊讶,关注点却不在轮替上,“男子是不是应该叫孟公?”
轮回王,“……孟婆已经是一个职位名称了,就像是无常也不只是谢必安和范无救两人的专属。”
蓐收了然。
他之前不喜欢地府冷飕飕的环境,这次有友人一同前行,倒生出几分趣味。
两人一同走过黄泉路,走过两岸的曼珠沙华,轮回王摘下两朵,准备等过些日子敖钦回来,送给他插花。
他们走过十八层地狱,终于走到了地府的尽头。
巨大的黑色漩涡仿佛连接着天与地,看不见尽头。
这就是轮回之门。
那冤魂纵身一跃,进入轮回之中。
在下一世,他有气运相助,加之自身实力,他将会成为最好的明君,让领土所在的百姓,都过上吃饱穿暖的生活。
仓廪足而知荣辱,在这个世界,学堂将会前所未有地开办起来,会生出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
那数万因焦鳞枉死的冤魂,得益于敖钦的功德加持,下辈子将会不愁吃穿,若有实力者,则能借助这功德更上一步。这些冤魂,将会过上上辈子梦寐以求的生活。
……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又过五十天,敖钦回归。
他的后半生,疾病缠身,到了最后的五年,缠绵病榻,却依旧尽自己所能地为国为民做事。
他满身伤病,却含笑而终,出殡那日,举国戴孝,皇上亲自去墓前祭拜,敬自己的老师,也敬这一代忠臣。
敖钦回到天界的那日,蓐收手里提着一坛桃花酒,轮回王手里握着两朵曼珠沙华,来迎他。
他们开开心心喝了酒,敖钦又欢欢喜喜把花放进了自己的袖里乾坤中,便去受刑了。
他没去见已经开始受刑的焦鳞。
然而,等敖钦受雷劫之苦时,蓐收却来到了焦鳞身边,问他,“你想看看他吗?”
自然是想的。
于是焦鳞就看见,封印了法力的敖钦,被雷劫劈成焦炭,血肉疯长,恢复原状,却接着被下一道雷劫再次打为焦炭的模样。
焦鳞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
他看得心口绞痛,却依旧死死地看着敖钦,受寒风之苦,身体被冻成冰雕,然后一寸寸裂开,再恢复,再裂开——也不移开目光。
直到蓐收收起水镜,走出寒风岭,才从中传出了压抑至极的嚎啕声。
蓐收深吸了一口气,看向等着他的轮回王,勉强笑了笑,“走吧,喝酒去。”
轮回王跟在他身边,半晌,问,“有必要吗?”
蓐收轻声道,“有的,有必要。”
焦鳞就像是最天真最残忍的孩童,除了敖钦,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管不顾,生灵也好,神仙也罢,在他眼中都是玩物,不需要特别注意,当然也不需要尊重与爱护。
他这样的想法,会出事。
敖钦想教焦鳞,但敖钦不会教孩子,他用最简单最笨的方法,去教焦鳞什么叫克制,什么叫因果。
那他蓐收就帮他一把。
他要让焦鳞亲眼看看,自己最爱的人,为了自己犯的错,受了怎样的苦难。
焦鳞是一把利刃,敖钦就是他的剑鞘,只要剑鞘在,利刃就会学着收敛锋芒,不会伤人,也不会被折断。
蓐收仰起头,笑道,“在喝酒之前,要不要来打一场?”
轮回王已经习惯了蓐收随时随地发出的约战邀请,他想,若是打一架能让蓐收心情好一些,好像也不错。
况且,和蓐收战斗确实是一件快事。
他拿出长剑,“来吧。”
第177章 番外九7、前世
“有些无聊啊。”
蓐收躺在大黑的身上, 枕着双手,看向天空。
不等大黄说话,大黑尾巴一甩, 就往地府去。
大黄跟着大黑直绕圈, “大黑你怎么就走了,吾主, 您这次不想听听天界的八、呃、案子了吗?”
大黑一边往地府飞, 一边道,“自从吾主见过轮回王之后,哪次说无聊最后不都是去地府了?”
蓐收耳上小蛇一锤定音,“所以就不必走流程了,直接去找轮回王即可。”
蓐收被这群小家伙搞得又好气又好笑,去也没法反驳, 大黑载着蓐收眨眼间就到了地方。
轮回王若有所感, 走出大殿, 便看一条金龙停在了自家门前,从上面跳下个白衣青年。
“轮回, 我来了!”
蓐收的声音清越, 像宝剑出鞘时, 发出的第一声剑鸣。
随着他的到来,好像整个地府都变得活泛起来,连带着早已停止跳动的心脏好像都在这位的大道下, 被催发地开始跳动了。
蓐收因为司刑而在天界打下赫赫威名,有时候几乎要让人忘了, 除了刑神他还是秋神。
轮回王从怔愣中回过神来, 轻声道, “好。”
蓐收笑着调侃, “我可是为你带了酒来,你的欢迎未免稍显平淡。”
轮回王压住心悸,无奈,“刑神至此,蓬荜生辉。”
蓐收故作满意装,“这还差不多。”
他进了大殿,见桌上还摆着不少轮回册,便把酒坛丢在桌上,“你先忙着,我去看看我种的花儿。”
蓐收在轮回王这边,种了一棵桃树。
地府阴冷,黄泉水寒,在这里生长的植物,一向只有剧毒的曼珠沙华。
曼珠沙华以黄泉水为饮,以亡魂为肥,血红的花瓣铺在黄泉两岸,将整个地府装扮成基调为黑红的景色。
其实地府也不是不能种其他的植物,只是寻常作物无法在这里生存,便需要主人精心照料,用灵气将植物包裹,给它纯净的环境,方能生长,需要消耗的灵气和尽力实在太多,一般不会有人这么做。
不过这些对于蓐收来说,算不上什么问题。
庭院中的桃树,盘根错节,数人堪堪合抱,满树桃花常开不败,如同粉色的云霞,让人疑心是不是织女的织就的锦缎落到了这里来。
蓐收摸了摸桃树的树干,表皮粗糙而生机勃勃,在地府中,如同沙漠中的一片海市蜃楼。
蓐收右手一翻,露出一团被金色灵气包裹着的绿色灵气,绿色的灵气如同上好的翡翠,其中凝聚着整个春日的生机。
这是蓐收在来之前,特地去找春神句芒要来的。
坐在牛背上横吹牧笛的小牧童,看着蓐收,直直从牛背上跳起来就要跑,给蓐收一手提起领子抓住,哭丧着脸,“蓐收,我真的没有灵气了。”
蓐收去捏他的脸,“一把年纪了别卖萌,我的桃树该施肥了。”
这所谓的施肥,就是句芒的灵气。
句芒为春神,灵气蕴含生机。
句芒受制于人,无奈,“那我要你酿的桃子酒。”
他伸出两根手指,“两坛。”
蓐收毫不留情地把他的一根手指按下,“最多一坛,多了没有。”
“好吧好吧。”句芒说着,凝出一团翠色灵气,一边凝聚一边小动物似的哼唧,“你还真是奢侈,我的灵气你居然拿去地府种桃树。”
蓐收把灵气包裹起来,然后把小牧童往牛背上一放,“好了,我走了。”
他说着把酒坛抛给他,小牧童稳稳接住,眉开眼笑。
见蓐收背影远去,这才喜气洋洋地捧着酒坛,“赚了赚了。”
……
绿色的灵气涌入树干,那桃树如同喝醉了似的,抖擞着花瓣与枝叶,每抖一次,便长大一分。
粉色花瓣如雨纷纷落下,半息开花,半息结果,短短一息之间,桃树便经历了三千个春夏秋冬。
蓐收心念一动,那飘落的花瓣与仙桃便如龙般灌入袖中,直到仙桃收尽,花瓣依旧如雨纷纷扬扬地飘落。
蓐收跳到树梢,往轮回王的大殿看,又跳下桃树,他笑着轻轻拍了拍桃树,道,“桃树啊桃树,你可要快快地长,长高长大,大到轮回王一抬头,就能看见你。”
他伸了个懒腰,躺在树下,任由花瓣落在白衣上。
香气微微,生气勃勃,他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
等轮回王处理好事务前来找他,便看见蓐收躺在树下,白衣桃花,嘴角微起,像是在做着一个美梦。
轮回王脚步一顿,悄无声息地走上前去,坐在他身边。
睡着的蓐收,退去了几分凌厉,倒显出几分属于秋天的温和。
一片桃花打着旋儿落在他眼睑,轮回王伸手,想轻轻把桃花拿开。
桃花拿开的瞬间,蓐收缓缓睁开了眼睛,他一睁眼,就笑了起来,漫天桃花映在他眼中,留下细碎的粉。
“轮回。”
轮回王只觉心口一紧,那随着他死去早已不再跳动的心脏,突然开始跳动。
咚咚。
咚咚。
咚咚。
胃里蝴蝶飞。
蓐收依旧懒懒地躺着,他伸手,揽过轮回王的脖颈,轮回王身体僵硬地像块木头。
末了,蓐收取下他发端的桃花,轻轻摇了摇,“有一朵小花。”
蓐收看了看那一朵桃花,又看向轮回王,狡黠一笑,指尖滑过面颊,滑过耳尖,将那一朵桃花,别在了轮回王的发间。
他故作认真地仔细端详,“嗯……好看好看,此花赠你,不谢。”
蓐收像个恶作剧成功的小孩似的笑起来,可笑着笑着,却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他笑容敛去,看向轮回王。
轮回王看着他,唇角不含笑意,目光晦暗莫名,其中复杂情绪,蓐收竟一时看不真切。
蓐收怔愣。
从与轮回王相识以来,从未见他对自己露出过如此严肃神情。
他心中生出一丝忐忑,伸手想去扶轮回王的肩,却被抓住手腕。
轮回王手掌冰凉,注视着他,轻声道,“蓐收。”
蓐收被喊得心头发紧,之前从未听他直呼自己名字。
有风吹过,吹起漫天桃花,花雪落在轮回王发端,肩上,有一朵飘飘摇摇,如一只轻飘飘的粉色蝴蝶,落在蓐收指尖。
“我心悦你。”
蓐收手一抖,花瓣便轻轻地落下。
轮回王垂下眸子,声音如春日河面,上有冰面不动,下有水流激荡,分明清清冷冷,莫名带出一丝苦意。
“莫要再撩拨我。”
第178章 番外九8、前世
蓐收大脑一片空白。
他眼睁睁看着轮回王松开了他的手腕, 然后坐回原处,像是方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甚至恢复了以往的笑容, 笑着道, “走吧,酒已经温上了。”
起身, 粉白花瓣自他黑袍落下。
他白肤黑袍, 当最后一片花瓣飘落,便如同他也失去了色彩,回到了色调单调的地府中。
蓐收看着他的背影,大脑几乎要停止运转——
心悦谁?
我?
蓐收第一反应,是在想,轮回是不是在戏耍自己, 为报自己簪花之仇。
轮回心悦我?他怎么会心悦我?
若是喜欢的话, 不应该像百花仙君那样, 闹得无人不知吗?不应该像焦鳞那样,恨不得将他死死缠在身边吗?轮回与自己相处时, 分明平平淡淡, 怎么会说心悦自己?
他拼命地回想, 想找到那点滴间相处的不同寻常,甚至没有察觉到,自己的情绪有些失控, 就好像在怕,这真的只是个玩笑。
他在桃树下枯坐, 如同一尊白色的雕像, 花瓣落了他满身, 将他埋在一片粉白中。
他想起打斗后, 那酣畅淋漓后的相视一笑;想起递酒杯时指尖相触,轮回微红的耳尖;想起自己随口一句想要尝尝老君炼丹炉酿出来的酒,第二天,炼丹炉就送到了面前;想起大殿里从未断过的甜口糕点;想起自己说起,要在地府栽下通天桃木时他微亮的眸子……
时光一点点往前推,直到穿过时间与岁月,他又一次隔着云雾,对上了他的眼睛,分明黑得像古井,却又泛着如黑玉般莹润的光,其中闪烁着微微的惊愕与欣赏。
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对同一个犯人,除以生死两界之刑。
蓐收手掌顶着脑袋,从未知晓情爱的神,突然在某一天明白,原来每个人表达喜欢的方式并不相同。
轮回心悦我。
蓐收回想着轮回王剖白时,眼中闪烁的星星,那星星好像落进他的心口,随着心脏的跳动,一下一下,生出稚嫩的芽,开出一朵小花。
他心悦我。
那我呢?
蓐收刚思及这个问题,就给出了回答。
我也心悦他。
自然是喜欢的。
若不是喜欢,喜欢追求刺激的他,怎么会心甘情愿往这边一次次跑,就为了那“平平淡淡”的相处?
蓐收豁然起身,下一瞬,消失在原地。
……
轮回王安静地坐在小几之前,面前摆着的酒坛,被灵力包裹着,保持着温热。
两只酒杯,一只放在身前,一只放在对面。
他安静地坐着,安静地等着,垂着的眸子,却只看向眼前的酒杯,未曾抬眸一眼去看桃树舒展的枝丫。
酒面平静地倒映出他的眼睛,被喂下句芒灵气的桃树,已经高大到他抬头一眼,就能看见了。
可他一直没有看。
他的掌心,还握着蓐收别在他发端的,那一朵桃花。
桃树再大,若是种的人想要收回,也不过是一眨眼的事情罢了。
他缓缓地眨了眨眼睛,酒面上的倒影跟着眨眼,好似惊动了杯中桃酒似的,酒面泛起一圈圈涟漪。
轮回王一怔,风声已至眼前。
蓐收来势汹汹,发尾还沾着花瓣,一把抓起他的衣领,微微气喘,“你以为我谁都会撩拨吗?”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又问,“你以为这桃酒我谁都请吗?”
轮回王骤缩的瞳孔中,映出蓐收的脸,他张了张嘴,面颊猛地烧上一层红,像被满树桃花,映红了面颊。
“轮回,我亦心悦你。”
“咱们结为道侣,你可愿意?”
见轮回王不动,蓐收心里一急,哪怕是神,也有不懂的东西,就好像他不知道为何轮回一动不动,面无表情,像是一尊雕像。
他心道,我好不容易想通了的事情,不过是过了一日,你可不要就变了卦。
他未曾经过情爱,此时想着曾看过的话本子,心想现在是不是该直接亲上去。
可他的心又被无形的锁链拉扯着,轻轻地说,如果他反悔了,不愿了,不能强迫。
不能,也舍不得。
轮回王此时却终是动了,他冰凉的指尖搭上蓐收的手腕,冷热的对比刺激地两人心跳都快了一拍,却没人退缩。
轮回王问他,“你可想好了?”
“我说的心悦,不是兄弟朋友之间的,而是道侣之间的。”
“你莫要将对好友的感情错认了。”
蓐收闻言,一股巨大的欣喜从心头那朵小花儿上绽开,枝丫疯长,花朵几乎要塞满整个胸腔。
他像是被鼓舞了似的,狠狠低下头,却在靠近时,突然放轻了速度,在轮回王的唇瓣上贴了贴。
轻得像春日最后一片雪花。
可脑海中分明有雷声炸响,炸得他头晕目眩,头重脚轻似的,让他忍不住抓着轮回,以稳住身子。
他红着脸,却还是恶狠狠地道,“反正四大天王之间不会这样。”
他话音刚落,刚才还一动不动的轮回,突然探身,扣着蓐收的脖颈,把他拉了过来。
唇舌纠缠时,神魂也轻轻相触,两人动作同时一顿。
轮回王放开他,道,“我愿意。”
顿了顿,他轻声道,“你还来得及反悔。”
他面上一派平静,唯有耳尖微红,可神魂却死死纠缠着蓐收的,像是要融为一体。
蓐收没有说话,只是低头吻过去,生涩又凶猛,像第一次捕猎的幼虎。
轮回闭上了眼睛,终于将蓐收整个人拉了过来。
神魂纠缠,道侣印成。
***
大事件大事件!
管着活仙刑罚的刑神和管着死魂投胎的轮回王,他们结为道侣啦!
道侣印成的那日,万里金光伴银月清辉,整个天界都惊呆啦!
不知道多少人不可置信地走进月老殿,又有多少人浑浑噩噩地出来。
绕着红线的月老被问烦了,直接在门口竖了一张牌子,上书:
刑神和轮回王结为道侣了,你呢?
不知道伤了多少想找道侣又依旧单身的仙心。
而此时的正主之一,正坐在于源祖灵的药园子里,端起眼前的药酒,喝了一口,然后默默地放下了酒杯。
“怎么,不合胃口吗?”
源祖灵端起尝了一口,也默默地放下了酒杯。
他面无表情生硬地转移话题,“也就是说,你与轮回王的事情是真的。”
蓐收点头,“当然,我想过几日大宴,你可有空?”
源祖灵眼中露出一丝笑意,“自然。”
想了想,源祖灵招招手,一只药瓶落入手中,被他递给蓐收,“此物赠你。”
“这是什么?”蓐收好奇地看了看。
源祖灵乃天地第一缕生气生灵,他手中的东西,无一不精。
源祖灵面色平静地解释,“交|合用的。”
蓐收:……
婚宴当晚。
收欲占主攻之势,丢盔卸甲,又有回以收之矛,攻收之盾。
收惨败。
翌日。
收惨败。
又三日。
收惨败。
第179章 番外十(上)、今生
自从高家公子身份暴露后, 高誓在异管局之外的生活,就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走路遇到毛手毛脚的女孩,险些被水泼在身上;
开车遇到碰瓷的倔强小白花, 梗着脖子瞪他“你以为有两个臭钱就了不起吗?我会赔你的!”
买水果遇到眉眼清亮身世凄苦的少年店主被盲流调戏, 被迫卷入其中;
开的酒店房间床上,躺着媚眼如丝的尤物;
甚至还有霸气外露的某某总裁, 对他邪魅一笑, “有意思,男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然后,面对马上要泼到身上的水,高誓眼疾手快地扣着女孩的手往上一抬,水盆稳稳端住。
碰瓷的小白花被高誓一个电话送进警局, 路行之看着高誓这辆全球限量的车, 捂着脸问高誓, 为什么要把这辆祖宗开出来。
被调戏的少年店主,和那群盲流被一起打包送上警车, 仙人跳的老团伙被连根拔出。
擅闯房间的尤物和管理不当的酒店, 被高誓一起告上法庭。
至于某总裁, 高誓只得捂着被辣到的眼睛,摆摆手,“查查有没有违法乱纪, 有的话就直接送他天凉王破。”
因为高誓的油盐不进,以及把人送进警局的高频效率, 很是让那些人消停了一阵子。
直到最近, 高父高母的结婚纪念日到了。
那天凌晨三点, 高誓被手机铃声唤醒, 他睡眼迷茫地从应不解八爪鱼似的拥抱中挣扎出来,一边拍拍应不解让他安心睡,一边接起了电话。
“喂?”
“明天去公司上班,三天后是我们结婚纪念日,我和你妈妈要去小岛旅游,两周之后回来。”
“最近没什么大项目,计划我让星星传你了。”
没等高誓反应,那边就挂断了电话,留下一脸懵逼的高誓,对着发出“嘟嘟嘟”的手机。
半晌,高誓才从牙缝里挤出半句话,“这老头……”
这下子,可算是清醒了。
高誓迫不得已,接手了高家。
好消息是,阴界轮回法已经步入正轨,轮回的种子也已经发芽,这段时间由于高誓与应不解的双重震慑,几乎没有鬼怪会捣乱,从灵管所到异管局都难得清闲。
坏消息是,身为一个公司的总裁,再清闲也清闲不到哪里去。
更糟糕的消息是,高家公司的招聘季刚过去,公司新招聘了一批员工。
***
“不解,我去开会,一会叫秘书给你送青提和芒果。”
既然停留在人界,高誓就还是喜欢这么唤他。
“好。”
应不解乖乖坐在高誓对面的位置上,面前摆着一杯清茶,看起来分外乖巧。
应不解凌晨开轮回之门,平素没什么事情。虽然应不解魂魄已全,高誓还是习惯把他带在身边,去异管局的时候在家属休息室休息,去公司的时候,自然就在办公室里。
说来,上辈子应不解公务繁忙,高誓清闲,这辈子倒是反过来了。
门关上,应不解端起茶杯,茶水呈现清亮的翠色,茶叶舒展,立在水杯中,如同两片嫩芽。
好茶。
不等细品,房门被敲响,应不解还没回应,就被推开。
来人穿着规整的秘书职业套装,栗色波浪中短发,手中端着一只果盘,举手投足都带着股利落劲儿。
她生得很漂亮,是那种锐利的漂亮,配上她周身的气质,很容易让男人升起征服欲。
秘书随手关门,冲应不解微微一笑,将果盘放在他身前的桌上,“高公子让送来的果盘。”
应不解看她一眼,又收回目光颔首,示意知道。
可秘书并没有离开,她反而定定地看着应不解,令人不适的眼神,像是在评价他的价值。
应不解拿起一枚青提,吃得认认真真,像是全然没感受到秘书的目光。
秘书先坚持不住,她双手抱臂,道,“应先生,你是高公子的爱人。”
提到了高誓,应不解抬起头。
他的表情依旧没什么变化,但在秘书的眼中,他满脸都写着“这种问题还要问”,
应不解“理所当然”的表现激起了她的无名火,甚至就连应不解带给她的惊艳都被冲淡了几分,她上前一步,居高临下的姿势,加重了她的压迫感。
“我承认,应先生,你的外貌条件很优越,但人总是喜新厌旧的,总有……总有人老珠黄的那一天。”
秘书打了个磕巴,她本来想说男人多得是喜新厌旧,总有样貌能胜过他的,看到应不解的脸,这句话在嘴里莫名一转,就变成了人老珠黄。
她不由得为自己的失态拧眉,语气也变得稍稍有些不耐,“高家是什么地位,大家都知道,高公子他年轻有为,又背靠高家,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接近他。”
“你配不上他。”
“你靠着高家吃饭,像菟丝子似的缠在高公子这棵大树上,除了以色侍人,没有别的留住他的手段。”
“况且你是一个男人,生不了孩子,日后他厌烦了你,你连一个绑住他的条件都没有。”
应不解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他看向秘书,问,“那该怎么办呢?”
秘书笑了起来,她没想到,看起来很能唬人的应不解,竟然是一朵连为自己争取都不会的小白花。
“现在说让你离开,你肯定是不乐意的,毕竟你趴在高家身上吸血吸得这么开心。”
“你帮我给我和高公子制造偶遇,等我与他结婚,至少不会像别的女人一样,让他与你断了联系。”
秘书在心里暗暗发笑,心道这也不过是骗骗眼前的蠢货而已,她若是真的能当上高家太太,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眼前这个男狐狸精滚。
应不解没说话,只是问,“你觉得你与高誓相配?”
秘书冷笑,“当然!”
“我在商场上的天赋,就连高总都称赞有佳,我会全力辅助他,帮他在事业上更上一层楼。”
“像我这样能与他势均力敌的,才叫伴侣,才叫夫妻。而你,只会趴在他身上吸血。”
“更重要的是,我可以给他生一个孩子。”
应不解提醒道,“他有一个孩子,很疼爱他。”
秘书撩了撩自己的短发,嗤笑,“男人嘛,谁会嫌自己的孩子多。”
况且,高誓年轻力壮,还能再干上三十年,最后这高家传到谁的手里还不一定。
应不解盯盯地看着她,又收回目光,道,“我见过真正自信又独立的女性,她们不会把生孩子作为一个博取男人欢心的筹码。”
“孩子应该是因为爱意而诞生的,而不是因为绑住谁。”
秘书看着应不解,像是被戳痛了似的,不复之前高高在上的模样,她怒道,“你懂些什么?!”
应不解看着她,不缓不急,“你不爱高誓,你只是用所谓的爱与合适,来掩盖不择手段跨越阶级的野心。”
“为此,不惜插|入别人的感情。”
秘书恼羞成怒,冷笑,“我对他的爱意,不需要别人来评判!”
“你们还没有结婚,就算是结了婚,还有再离的时候,哪里算什么插|入别人感情!”
应不解淡淡收回目光,“我不同意。”
“什么?”
“我不喜欢你把高誓当筹码,也不喜欢你把孩子当筹码。”
“你说的,我不同意,我不喜欢。”
“他是我的爱人。”
应不解的眸子,如同两个黑洞,要吸净一切靠近的光芒,秘书对上他的目光,竟然打了个寒颤。
她在心里暗骂一声,反而冷静了下来,她问,“这么说,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门外传来声响,秘书眼疾手快,一边揉乱了头发,一边扯开胸前的一颗纽扣,微微凌乱的前襟,露出锁骨。
她冲着应不解冷笑,一把打翻了果盘,向后倒退两步,宛如正与应不解对峙。
开门声响起。
秘书眼睛一眨,眼中狠毒变为受惊的委屈与坚韧。
她如编贝般的牙咬住下唇,眼中露出同归于尽的决心。
然而,紧接着,她瞪大了眼睛。
应不解端起茶杯,轻叹一声,“可惜了这好茶。”
下一瞬,也不知道他怎么做的,那一杯茶便泼在了他的身上,甚至就连下巴也溅上了些水渍。
脚步声响起,高誓走了进来。
秘书先发制人,她像是独自对峙恶势力良久,终于看见了曙光,“高公子,我只是想来送果盘,没想到……”
她的欲语还休,和凌乱的衣襟与头发,让所有人都联想到了不妙的地方去。
高誓却只拧着眉头扫了她一眼,接着看向应不解。
应不解胸前湿了一大片,还挂着茶叶,他只是看向高誓,“我没有做。”
他说完,唇齿张合,似是像说些什么,最终露出一丝苦笑,长而密的睫毛垂下,遮住了眸子。
高誓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他压着火气,“陈诚”
“我在。”
“这是新招的秘书?”
秘书不卑不吭地接过话茬,道,“我是这次招聘进入公司的,我一直很仰慕您。”
高誓冷声,“没让你说话,陈诚!”
陈诚还没见过高誓在处理公司事务的时候发脾气,他连忙回答,“这位钱东茜小姐,是在上一批招聘进入公司的,应聘秘书岗。”
高誓一面大跨步走向应不解,一面沉着脸,“下次先考察一下再放人,别什么人都往公司招。”
他低头一看应不解的衣襟,已经湿透了,茶水微烫,让他的皮肤都微微泛红,高誓心疼地叹气,“走,去换衣服。”
秘书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高公子,你……”
高誓堵住了她的话头,“陈诚,把办公室里的监控放给大家看,免得回头传出我高家欺凌弱小的流言。”
应不解闻言身子一僵。
“还有,钱小姐,”高誓盯住她,“告诉你的父亲,如果不想看见钱家公司被收购的消息,就老实点。”
高誓对陈诚使了个眼色,就和应不解进了办公室后的小更衣间。
钱东茜打了个寒战。
他知道了。
他怎么会知道自己是钱家从未在国内露过面的小女儿?!
陈诚这边得了高誓的命令,便操作着调出监控来,另外几名秘书鱼贯而入,面面厮觑,对撞到一场好戏,又是兴奋,又是不安。
陈诚心里琢磨着高誓最后那个眼神是个什么意思,一边想着一边打开了监控录像,多留了个心眼,稍等一会,看了看从钱东茜进门到他们进门附近的时间发生了什么,当看到应不解貌似自己给自己泼了一杯茶的时候,眼睛都快瞪出来了,联想着这位爷刚才的表现,心道好一杯碧螺春。
陈诚用他十年的专业素养才保持了平静的表情,请大家欣赏钱东茜的尴尬录像。
更衣室内,高誓伸手小心地按了按那块红痕,“疼不疼?”
“不疼的。”应不解抬手一按,那红痕就消去了。
高誓叹气,“那就好。”
应不解欲言又止,想说什么,却没法开口。
两人向外走去,临到门前,高誓突然低声道,“下次可别往自己身上泼热茶了。”
应不解一愣,耳尖微红。
高誓抬眼一看,心头像被戳了一下,他把应不解的脖子勾过来,轻轻碰碰他的嘴唇。
“轮回,他们如何能与你相比。”
“你我可是天定情缘,道侣神魂印还锁着呢。”
应不解心口重重跳了一下,他低头吻下,这个吻与他平日清冷克制的模样截然不同,倒是与神魂归位的那日相似,简直像捕食的猛兽,咬住猎物的咽喉。
高誓起先被这场战争勾起了兴致,然而到了最后,就连高誓都有些招架不住,不得不投了降。
“等等,一会还要出去见人。”
高誓摸了摸嘴唇,心里暗暗懊恼,心道自己上辈子亲不过轮回,这辈子怎么就依旧亲不过应不解呢。
……
两人走出房门,录像刚巧播放完毕,在死一般的寂静中,钱东茜面对着众人或鄙夷或恼怒的目光本就难堪至极,高誓清脆的硬质皮鞋跟落在地面上的声音,更像是每一步都踏在她的神经上。
高誓道,“都看完了吧,出去别乱说。”
这句话却是让钱东茜升起了一丝期待。
难道他对自己其实是有些意思的,所以才关照自己,不让他们到处乱说?
钱东茜上前一步,“高公子,我们之前见过,就在高家的发布会上,当时您父亲还夸过我眼光独到。”
“我承认我这么做是有些冒失了,但我也是为了你好,您需要一个能与您并肩的爱人,而不是一个依附您的菟丝子。”
她这么说着,微微扬起了下巴。
高誓却冷笑,“夸你?那不过是老……爸出于礼貌,好不容易才想出的词,你确实眼光独到,一个必亏的项目,你居然砸了这么多资金进去。”
“我需要什么样的爱人,不需要你多嘴——也不需要你以一面之词,断言我的爱人是菟丝子。”
高誓站在应不解身边,“谁能是与我并肩同行的爱人,更不要你多说。”
不等钱东茜开口,高誓就打断了她的话,“另外,并肩,你还不够格。”
“在夸赞自己之前,不如先照照镜子——不必往远处看,你看看你身边这几位同事,再开口吧。”
高家公司从不以性别论高低,只以能力论长短。
而在高家的秘书团队中,男女比例五五开,各个都是历练出来的好手,曾有不怀好意的公司甚至开过千万高价挖人。这几位女秘书,坚韧奋进,博学刻苦,做事麻利妥帖,靠自己在高手如林的高家公司厮杀出一片天地,每一个人都比她更有资格,将她夸奖自己的话,套在自己身上。
钱东茜恼怒地收拾东西走人时,与她同期进公司的女秘书在她耳畔带着怒意道,“把‘女秘书’污名化的进程中,有你出的一份力。”
……
后来,高誓没对钱家出手,只是建议财政部门查查钱家的交税和恶意竞争情况。
显然,结果相当惨烈。
加上钱家的投资情况惨不忍睹,很快,钱家就破产了,高誓算算时间,恐怕自己出手也要比这个速度慢一些。
略过之后的事情不提,却道回家之后,应不解和高誓就熄了灯。
在黑暗中,应不解像是要把所有的不安,都告诉高誓,高誓只能抱着应不解的后背,一遍遍告诉他,他在。
应不解的眼睛,在黑暗中亮的惊人,他一眨不眨地看着高誓,看着他餍足的唇,看着他有些疲惫的眼睛,看着他微微汗湿的额发,小心翼翼地用了一个清洁法术,看着高誓睡去,小心翼翼地将人抱进怀里。
在他生命中,有万年的时光,心口的某一处是空缺的。
十殿阎罗皆为鬼仙,心脏停止于死亡的瞬间,他曾为高誓的到来重新跳动的心脏,也随着分别停止跳动。
在万年的找寻中,他独自行走于无边无尽的虚空,没有光线,也没有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何处才是尽头。
或许是几十年,又或许是几百年,他才能从破碎的时空乱流中,找到一个世界,满怀希望地靠近,再麻木地离开。
他就这样不停地找着,一次次充满希望地去,一次次麻木地回。
在黑暗中,他回想着曾经的故事,面上才会露出一丝笑意。
他的爱人,不知道他在多久之前,就开始心动。
他也说不清
或许是那云雾间的惊鸿一瞥,就已经在在他心中埋下种子,否则性子清冷的他,不会主动请缨代替阎罗去下界。
又或许是在相处中一次次的触碰——糖人、桃酒、清茶、小曲、古琴、叶笛……
他不必说清。
他靠着这些回忆,独自走过了分别时的漫长光阴,终于在某一天,感应到了他的爱人。
找到你了。
重新轮回的蓐收,还会像前世一样,爱上他吗?
会不会等他恢复记忆,身边已经有了其他人?
应不解不去想,他义无反顾地散去两道魂魄,进入了这个世界。
然后,失去记忆的两人,再一次相爱。
应不解收紧手臂,将高誓锁在怀里,像一个将关未关的囚笼。
他是不安的,这种不安与高誓无关,只是他在漫长黑暗中,生出的一点点偏执,平素无甚影响,只是偶尔会冒出来,轻轻地伸出锋利的刺。
应不解舍不得把刺朝向高誓,于是就把刺伸向了前来冒犯的一二三。
他像一头独守领地的、贪婪地巨龙,用尾巴死死护住自己的宝藏。
应不解闭上眼睛,抱着高誓,睡着了。
等应不解呼吸绵长,高誓缓缓睁开眼睛。
他看着应不解的面庞,看着他垂下的睫毛与小片的阴影,无奈地叹气。
“你啊,真以为我看不出来吗?”
应不解有些不安地动了动,高誓一边在心里不满地轻哼着“这样子实在有损我的形象,下次一定要攻回来”,一边更加贴合地窝进了应不解的怀里。
独自撑起一个研究团队的高誓,自小看惯各种引诱伎俩的高公子,处理过无数异常事件的高队,怎么可能连某人的小把戏都看不破。
不过是被爱意蒙蔽了双眼,心甘情愿地入套而已。
第180章 番外十(下)、今生
一行人潜伏在酒店旁的小巷, 疑似有色鬼进入其中附身。
色鬼为方便进食,大多会附身在性工作者身上,而附身需要消耗阴气与灵气, 附身结束后, 短时间内不能更改宿主,所以高誓一行人的目的, 就是借由扫黄的借口, 将色鬼无声无息地捉拿归案。
高誓行动前,给高顾笙打了个电话——
手机没电了。
常阳把手机递过去,“头儿,用我的。”
高誓摇头,“不用了,乐乐不接陌生号码的电话。”
常阳看了看高誓手中的诺基亚, 苦笑, “头儿, 你要不要换一部手机?”
说完常阳一愣,小声嘀咕, “我怎么感觉这一幕有些熟悉?”
冉秋的腿莫名一凉, 他看着微型显示屏, 低声道,“阳子你个乌鸦嘴,别逼逼, 准备行动了。”
一行人进入酒店,很顺利地定位到了色鬼所在的房间, 在进入房中的瞬间, 看着光裸纠缠的两具身子, 齐齐送了口气, 脑海中闪过同一个念头——
还好他妈的这次不是乐乐了。
然而,不曾想这嫖客实在不争气,短短两分钟的时间居然就让色鬼完成了第一次进食,进食完毕的色鬼拥有了换人附身的灵气,它直接从二楼转移到了一楼的大堂经理身上,被附身的大堂经理向外逃窜。
冉秋痛苦地闭上眼,“失策了他喵的!这大堂经理身上阴气这么重,一看平时就没少干坏事,居然被这么虚一只鬼附身了!”
就算是高誓等人速度再快,也快不过用了阴界手段的色鬼。
高誓看着逃走的色鬼,眼看就要坐到车上,几人已经追赶补上,高誓利落地掏出坚硬的诺基亚,以推铅球的手法,让诺基亚飞出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正中色鬼的头。
色鬼惨叫一声,趴倒在地。
常阳连忙追过去,把人扣在了地上,遥遥的冲冉秋打了个手势,冉秋送了一口气,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腿,笑逐颜开,“我的锻炼还是有效的,腿这不就保住了?”
高誓捡起自己的诺基亚,可怜的手机已经后盖、电池、和主机分离了。
高誓习以为常地把电池按进主机,又卡上后盖,按开机键——
熟悉的开机声音响起。
高誓拿着手机冲常阳挑眉。
知道为什么不换手机了吧?哪个智能机经得住这么用。
常阳:6
谁好人家把手机当暗器啊!
……
把色鬼送到局子处理之后,高誓放松地去了家属休息室,接到了正和一群小宝宝玩游戏的应不解,两人一起往高家老宅赶。
应不解坐在副驾上,手里捧着一只火龙果,他往火龙果上轻轻一点,火龙果的皮就褪了干净,紫红的漂亮果肉自动分割成合适入口的小块。
他把小块送到高誓面前,高誓张嘴咬住,“这次的火龙果不错,很甜。”
应不解“嗯”了一声,自己也吃了一块,“不如你甜。”
高誓闻言手一抖,险些把车开到马路牙子上,他被尬得恨不能把脚塞进油箱里,“我的应道长,你从哪学来的这种土味情话。”
应不解已经吃完了一整个火龙果,他舔舔唇,道,“从网上。”
“乐乐说,谈恋爱要与时俱进,才能保持新鲜感,我觉得很有道理。”
应不解一本正经地解释,“来都来了,不如试试这个世界的恋爱风格。”
高誓沉默地踩着油门,不知道是先想办法给应不解解释,这并不是正常的恋爱风格好,还是先把乐乐揍一顿好。
到了老宅,高誓一眼就看见了抱着小红傻乐的乐乐,他笑得相当开心,显然还没意识到危险的到来。
高顾笙去参加了个竞赛,把小红给没什么事情做的高奶奶和高太奶养了一周,这一周下来,小红圆了一圈,每一根尾巴毛都泛着光泽,让为避免腹泻吃了一周清汤寡水的高顾笙羡慕嫉妒恨,他戳了戳肉乎乎的小红,“你吃得不错嘛,给我,我也要吃!”
小红愣了愣,迟疑地把叼着的花生放在了高顾笙的手上,高顾笙可以肯定,从它金黄的猫眼里,看到了类似于“真拿你没办法”的信息。
高顾笙也没嫌弃这花生被叼过,把外面的红皮一搓,气哼哼地就把花生仁塞嘴里了,嚼了嚼,觉得味道有些奇怪,还没等吐出来,就听见高奶奶呼唤小红的声音,“小红!花生别吃了!不小心拿错了袋子,给你倒的是花生味狗粮!”
高顾笙脸色变化莫测,一阵红一阵绿,相当好看。
他揉着小红,把小红揉成一只炸毛小橘座。
小黑一阵抖动,像是在笑,记仇的乐乐小朋友哪个都不放过,气哼哼地又把小黑拉过来揉了一通。
这样做的后果,是没有警戒周围的情况,他对小红做的事,被高誓原封不动地还到了他身上。
高誓离开后,红海胆小红,黑海胆小黑,和黑大海胆乐乐,三只海胆面面厮觑。
真是苍天饶过谁。
菜已经开始摆上桌,众人还没入席,空渺老人笑眯眯地和高老爷子谈天说地,高太爷博闻强识,在隐居幕后之后,更是能花很多时间看书旅行,他见识很广,然而空渺却不遑多让,在高太爷面前,俨然成为了一名世外高人的模样,一点看不出来某人玩游戏被对面杀得片甲不留的惨状,也看不出来吃辣吃到高誓不得不提前联系肛肠科医生的架势。
两人不管说什么话题都能接上话头,从天文地理聊到历史进程,恨不得当场拜把子。
最近高爷爷和应不解很是聊得来,当年身为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公子哥,险些高太爷就要以为这货要长歪了,好在他不仅遗传了上一辈的容貌,还遗传了上一辈的爱干净,甚至更进一步演化成轻微洁癖,不会乱搞,否则高太爷一定会被气得把人就地正法。
高奶奶与高爷爷在一起后,一直到五年之后才相信,这名外面疯传的花花公子,居然在之前从未有过最后一步接触!
高爷爷在与高奶奶在一起之前,碍于洁癖,只是逗逗送上门来目的不纯的小东西,在一起之后,又因为高奶奶一心想着事业,对他的明里暗里送秋波的行为全都粗神经地忽视,闹得高爷爷很是幽怨,自己满心浪漫无处安放。
直到遇见应不解,这位谦虚恭敬的学生,向他请教撩人的手段!
他大喜过望,把一身绝技倾囊相授,直到教了一半才反应过来——
等等,他找我学这个,不就是用来泡我孙子吗?
好小子,用老子的技术,去撩老子的孙子?!
高爷爷像个小孩似的,哄不好了。
高誓也在后花园,看见了刚完成结婚纪念日之旅的父母,两人坐在花园的躺椅上,含情脉脉地对视,高誓看一眼就觉得撑了。
高誓轻咳一声,“爸。”
高父恢复严肃的模样,点点头。
高母笑着摸摸高誓的头发,“山山回来了。”
“嗯。”
高誓顺势蹲在高母的椅子旁,像只大猫似的,被高母有一下没一下地摸摸头,他轻咳一声,“老头,不是我说你,你公司招的那都是些什么人,都不先检查一下的。”
高父威严地瞪他一眼,“什么我的公司,这也是你的公司。”
高誓看穿了自己父亲企图在四十多岁的大好年华,把公司甩给自己,和母亲外出过甜甜蜜蜜二人世界的打算,他还惦记着凌晨三点的那一通电话,毫不客气地把黑锅扣在自家爹的头上。
“我上班第一天就有秘书想当高夫人了。”
“哦,还打碎了老头你的青瓷白玉果盘,就是你上次花了三四万拍回来的那个。”
高父身子一僵。
那盘子算不上贵重,但却是他的心头好。
更主要的是,看自家夫人瞪过来的眼神,显然是要生气了。
高父:真是孝死我了。
高誓赶紧趁乱溜走。
坑完爹就跑真刺激。
由此可见,高家坑爹的传统是一脉相传的。
……
晚餐开始。
高家家宴的桌子,不是长方形很长的那种,而是一个圆桌,高家太爷和太奶总觉得,那种长条的桌子缺少点人情味,太过清冷,所以高家就一直用了圆桌。
桌上一家人吃饭,也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热热闹闹,推杯换盏。
当第一缕月光从窗户落入时,高誓与应不解突然同时一震。
他们对视一眼。
【天道衰落期结束了?】
【六界崩塌之后,要迎来重建了。】
【天道的呼唤声。】
【时间还早,至少,喝完这一杯酒。】
他们相视一笑,端起酒杯迎向圆桌中央。
十几只玻璃杯碰在一起,各色的饮料五彩缤纷,众人含笑的声音响起。
“干杯!”
—————
重塑一年。
阎罗轮回王、五行神蓐收,归位。
第181章 番外的番外、未来
“警戒!”
“目标一号已出现!”
“随形, 收到。”
墨桦瞄准,双手稳定如雕塑,比最精密的仪器更加精准。
小山一般的黑色影子铺天盖地地涌了过来, 细细看去, 那是由上百个鬼魂凝为的扭曲复合物,无数的脸从鬼影的肚皮上凸起, 应当是双眼的地方只留两个黑洞, 留下两行血泪。
无人驾驶的战斗机带着云知意,绕着鬼影观察,“弱点,肚中北偏西十五度角,那个中年男人的脸!”
“收到。”
随着话音落,墨桦扣动扳机, 特质的子弹正中男人扭曲的面庞!
鬼影的肚子疯狂蠕动, 男人的面庞扭曲, 变为一个女人的脸,所有的脸都在变化位置。
“北偏西五度!”
“正东!”
“南偏东三十五度!”
……
随着云知意每一声报数, 墨桦都射出一颗子弹, 枪枪正中红心。
很快, 巨大的鬼影膨胀,如同懒人沙发一样炸裂,眼看阴气就要四溢, 孙珺执笔,在空中画下一个圈。
“锁。”
如同高维生物对低维生物的操作, 那些阴气, 被所在这个圆圈之中, 仿若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玻璃罩子, 将阴气锁在其中。
从阴气中,窜出一个鬼影,鬼影行踪莫测,一眨眼之间窜向远方。
墨桦身形一动,之前的影子尚未散去,人已在千米之外。
“预测,往1号路跑的可能性百分之九十,2号线百分之八,其他可能性百分之二。”
周镜冷静的声音响起。
“收到。”
“随形锁住其他两条路,把它赶到1号线这边。”
“收到。”
“1号线逃窜可能,百分之九十三、九十五、九十七、九十九……百分之百!”
随着周镜的播报声,鬼影一头扎进1号线中。
身着休闲西装的高顾笙在总裁办公室中,推开窗,往外丢了一只烟灰缸,而后翻身而出。
“觉悟吧!”
高顾笙纵身一跃,却并未落地,那烟灰缸迅速变形膨胀,化作一身高两米的变形金刚,高顾笙稳稳坐进驾驶舱,对鬼影举起了南无加特林菩萨3.0版本。
……
“完美收工!”
小队聚到一起击掌庆祝。
云知意端起矿泉水猛灌,飞扬的马尾一闪,连带着周镜的目光也闪了一下,下意识低下了头。
高顾笙勾住周镜的肩膀,恨铁不成钢地问,“还没告白?”
周镜推了推眼镜,这位家喻户晓的数学天才,难得有些挫败。
“又没成功。”
高顾笙默默拍了拍他的肩膀,“要不你就直接说算了。”
周镜的告白失败,并不是因为云知意不喜欢他,只是因为他的告白方式太过别出心裁,就连高顾笙来了都要愣一愣。
说白了,云知意根本没觉得那是告白,还以为周镜在整她。
至少云知意不觉得一封用拼接的、从报纸和杂志上剪下来的字拼成一道数学题,解出来答案是“一百八十度”的信件,算告白。
高顾笙听见云知意怀疑有人试图绑架她,头都炸了,连忙去问周镜怎么回事,周镜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旋转一百八十度,我在你身后。”
“你上次说女生喜欢浪漫,我想了很久才想出来,怎么样?”
高顾笙憋了很久,才没把脏话骂出来。
路漫漫其修远兮,告白之路长且艰,周镜仍需努力。
孙珺看着身边这几人,无奈苦笑。
这几位挚友,集齐了对别人感情敏锐、自己感情迟钝的钢铁直女,对真挚喜欢迟钝却对恶意喜欢敏锐的钢铁直男,完全不会表达自己爱意的钢铁直男,以及藏得太好,以至于基本没人看出来的影帝。
真是卧龙凤雏齐聚一堂啊。
丝毫没意识到自己是“当局者迷”体质的孙珺,叹着气摇了摇头。
一群人欢欢喜喜地去聚了餐,庆祝小队的又一次胜利,然后高顾笙乘着飞铁回家。
看着空中来来往往的飞车,高顾笙伸了个懒腰,接通电话,“师祖,我快到了。”
“知道啦知道啦,给您带了火锅。”
没过几分钟,飞铁到站,高顾笙回家。
空渺迫不及待地接过外带,满足地叹了口气。
“真是的,都什么年代了,流水轩居然还不开通外卖。”
高顾笙叹气,“您悠着点,别痔疮又犯了。”
高顾笙洗漱过后,舒舒服服地窝在沙发上,刚想给爸爸们打一个视频聊天,突然心头一动。
他看向窗外,在夜空中,有一道白光闪过。
再回头,刚才在吃火锅的空渺已经站了起来。
“乐乐,我出门一趟,很快回来,那火锅你别给我收啊。”
高顾笙一怔,“师祖,您……”
他莞尔,“成,给您热乎着,你们早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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