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辣锅

    接下来村子里要做的事有很多, 首先是修补外围墙,但王树带着人过去仔细观察时,才发现围墙上已经出现了许多条细小的裂缝, 这样一来就不能简单修补了, 最好能够直接推倒重建。

    只是如今的天气还冷, 实在不适合破土动工,因此他们经过商议后决定,暂时只把狗洞用石块堵上,等土地化冻之后, 再进行大面积的重建。

    尤其这次叶瑜还提了一个建议,叶家村索性直接以城命名,以后就按照城池的标准修建建筑。

    他的提议一出瞬间就得了全村人的赞同,村民们都觉得自己原先不能到县城居住,现在总算有机会能成为城里人, 况且叶家村听起来也不好听。

    因此在所有人都赞同的情况下, 村里能做主的人就在集议堂里开了个会进行商议。

    “一座城除了有城主以外,还有相应的官吏进行管理。”叶瑜开口道:“城主自然是您,至于其他的位置倒是可以通过选举选出。”

    叶父还没说话, 坐在右手边的叶童生便迫不及待地赞同了前者, 然后问道:“这是个好主意, 只是选拔是何意?”

    “就是让村子里所有村民报名,然后由他们投票表决,票数最高者当选。”叶瑜解释完就看见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

    最后还是叶父率先打破沉默,“这件事再说,我们先把框架定下来。”

    他们现在就是摸着石头过河, 唯一可以参考的就是褚将军所在的靖边城, 但是靖边城的基本情况又跟天灾前没有区别, 各种官吏都是大昭国定下的例制,于他们不太适用。

    叶瑜觉得他们如今就是越简单越好,不必有那么多名目繁多的官职,其他人经过思考也都同意这一点,因此他们最后商议出来的官职名单就很简单。

    首先是城主,城主之下是负责管理村兵的武官和辅助城主管理内政的三位文官。

    武官之下又是四位押司,分别负责狩猎、巡逻、刑罚和战斗,其中狩猎和巡逻最简单,刑罚和战斗就要难一些。

    刑罚类似于现代的执法和司法部门,村子里但凡有触犯了新修订的律法之人,就会由他们进行抓捕,受到相应的惩处,轻者罚钱或者代工,重者被逐出村,甚至还有死刑,当然了,民众被罚死刑暂时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他们背叛了村子(城池)。

    战斗就不太一样了,这件事只由城主负责,一旦遇到外敌,所有兵卒都要参与,因此平常的锻炼必不可少,而且每月兵卒都有一次比赛,比赛结果是日后升迁的重要标准。

    文官有三人,他们并没有执法权,只有帮助城主处理内政的权利,三人互相制衡,以此来减少他们日后贪污发生的可能。

    除了这些以外,还有一个监察部门,监察长与武官和文官平级,这个部门的任务就是纠察官吏贪污渎职的行为。

    将这些一一列出之后叶瑜松了口气,这还是最简略的版本,接下来还得进一步优化,不过有了基础框架就简单得多,就像是有了骨架,只需要往里面添加血肉即可,至于称呼就还得再想。

    血肉就包括负责各种内政的官吏,叶瑜边想边用炭笔在竹纸上写写画画,像是负责人口登记、积分登记兑换、田地登记等。

    最后会议结束的时候,天色已然暗了下来,屋外有细雨飘落,显得格外冷清。

    叶瑜合上本子,从会议里回神,然后打了个寒颤,屋里温度好像又低了些。

    褚绪风见状起身把火盆里的炭块拨了拨,让它们重新燃烧起来。

    叶童生把毛笔撂在笔架上,高兴地说:“接下来只需要再斟酌一下就行了。”

    叶父听到他的话后点点头,“好,天色不早了,先回家休息。”

    这话一出屋子里很快就没了人,叶瑜慢吞吞地收拾好纸笔,将其放在包里,转头看见叶父冲他摆摆手,他便知道他爹要留下来,因此就没等他,和褚绪风一起往外走。

    他揉揉脖劲说:“这几天可真累。”

    天天都得低头,先是优化律法,又是考虑建城事宜的,再这么下去,他怀疑自己迟早得颈椎病,果然摇头晃脑的读书法还是有用的,至少对脖子好。

    话音刚落,叶瑜就感觉有一只微凉的手落在他脖颈上,还捏了捏,这种命脉被别人掌控的感觉,让他不由得哆嗦了下。

    “唉唉,别闹。”叶瑜把自己的脖颈从褚绪风手里拯救出来。

    褚绪风也没挣扎,他随意地放下手,笑着说:“回去后我帮你按摩,我手艺可是很不错的。”

    “那我可得好好享受一下。”叶瑜转了转脖子,随后他挽住褚绪风的胳膊,兴致勃勃地说:“我娘说她今天做了辣锅子,叫我们早点回家吃饭。”

    “辣锅子?”褚绪风疑问道。

    “是啊。”叶瑜边拽着他走边形容,“就是把之前种出来的辣椒晒干后和各种香辛料一同炒香,放到暖锅里倒水,汤里就能涮东西吃了,我觉得味道很香,尤其在天气寒冷的时候。”

    “反正你一定要尝尝!”

    褚绪风温声应道:“好。”

    他俩到门口的时候就已经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辣味,叶瑜抽抽鼻子,“有麻椒的味道。”麻椒就是花椒,不算是常用的调味料,但是叶瑜喜欢用在口味重的菜色上,像是麻婆豆腐之类的。

    进门后叶瑜就看到叶母正在清洗肠子,他连忙把手上的包放下过去帮忙。

    粉红色的鸭肠在水中飘荡,显得有些油腻腻的脏,但只要用面粉搓揉过,再在盐水里浸泡一遭就洗干净了。

    洗完鸭肠叶瑜问褚绪风:“你要什么料?”

    蘸料是要自己调的,一共有两种,一种是芝麻酱,一种是由酱油、醋、蒜泥和葱花混合的油碟。

    褚绪风回道:“跟你一样。”

    叶瑜应一声,“那好,我给你调油碟。”

    小小一个陶碗里放着黑色的酱油和醋、磨成沫儿的蒜泥、翠绿的葱花,看上去颜色丰富极了,叶瑜遗憾地想,要是有蚝油或者香油就更好了,这样做出来的蘸料更解辣一些。

    他一共调了三碗料,其中有一碗是叶母最喜欢吃的芝麻酱。

    等他端着碗到堂屋的时候,就看到褚绪风已经帮叶母把暖锅端到桌子上了,锅里辣椒红色的汤汁正咕嘟咕嘟冒着泡,木篮子里放着生菜叶白菜叶、泡完水舒展开身躯的菌菇、切得薄厚适中的土豆片、还有各种豆制品,其中就有叶瑜最喜欢吃的冻豆腐,老豆腐在锅里涮过一遭就吸满了汤汁,口感极佳。

    剩下的几个盘子里则是放着不同的荤菜,有薄薄的羊肉片、鱼肉片、鸭肠和鸭肉,都是他们爱吃的。

    叶母把手放在耳垂上,招呼叶瑜道:“别等你爹了,咱们先吃。”

    叶瑜先是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羊奶茶,然后才坐下吃饭。

    他边涮鸭肠边说:“涮鸭肠有个技巧,就是提三下摆三下,这样涮出来的鸭肠又脆又嫩,特别好吃。”

    他这句话说完鸭肠也就涮好了,筷子上的鸭肠从粉红色变成深红色,只要在油碟里滚一下,上面就沾满了蘸料。

    叶瑜将其放进嘴里,果然是熟悉的味道,麻辣鲜香,尤其是他们家自己种的辣椒,不只是单纯的辣,香味也特别明显。

    他们几个都能吃辣,尤其是褚绪风,明明瞧着是个风光霁月、不沾人间烟火的人,但吃起辣来真的称得上是面不改色。

    就像是现在,叶瑜已经开始吸气了,他还是一派自在,连面色都不带变的,要不是他嘴唇红润了些,甚至都看不出来他在吃辣。

    桌上荤菜里羊肉片最适合涮辣锅,因为羊肉自身带有膻味,得用重料盖过去,如此一来辣锅就很合适了。

    叶瑜把锅中涮好的羊肉片夹到碗里,开始埋头苦吃,他的嘴唇被辣得通红,在不停地「嘶嘶」抽气。

    幸好他手边就是羊奶茶,辣得不行的时候他便拿起奶茶大喝一口。

    “确实很辣。”叶母也不由自主地感慨道,紧接着又加了一句,“但非常好吃。”

    “等一会儿吃得差不多了,咱们就可以把辣椒都挑出来,往里面再加些水煮面条吃。”叶瑜抹把汗说,就一顿饭的功夫,他都冒汗了,由此可见锅子有多辣。

    叶母犹疑道:“这样会不会太辣了?要不我一会给你下一碗清汤面吃?”

    叶瑜摆摆手,“不用这么麻烦,只要把辣椒都挑出去就好了,剩下的汤就不会那么辣。”

    “行,咱们先尝尝,要是太辣就别吃了,要不然晚上该肚子疼。”叶母也喝一口奶茶。

    他们吃到一半叶父终于冒雨回来了,他全身上下全是湿的,叶瑜这时候才发现外边已经下起了瓢泼大雨,他们吃得太过入迷,连雨声都没听到。

    刚想站起身就被叶父给阻止了,“不用起来,我去换件衣裳再过来吃饭。”

    “成。”叶母听到这话又坐下了。

    叶瑜趁着他爹还没进屋,提高声音问道:“爹,你想吃什么料?”

    叶父声音遥遥传来,“芝麻酱。”

    等叶父终于能安稳坐下吃饭的时候,他深深叹口气,“总感觉越来越忙了。”

    “得了吧。”叶母给他盛了满满一碗的羊肉片,“我瞧着你是乐在其中。”

    叶父把肉咽下去之后才说:“是真累,等建城之后怕是会更累。”

    叶瑜笑着说:“这不是能者多劳?爹你就是那个能者。”

    “唉,希望能有人帮我吧。”叶父说完就开始埋头苦吃,他包圆了剩下的菜却还没吃饱。

    于是叶母把辣椒全都过滤出来之后,将手擀面条下进去,麦黄色的面条在锅里起起伏伏。

    而最后吃起来自然是不会难吃的,面条是粗面条,很有嚼劲,且辣得恰到好处,只需要用筷子卷起来在蘸料里过一下就格外美味了。

    等一家子都吃完饭,叶瑜本想帮叶母洗碗,却被她给拒绝了,“我现在不洗,得先在温水里泡一泡,把油泡掉之后才洗得干净。”

    正好这时候叶父有事叫他,叶瑜过去就听到叶父拧眉说:“我跟叶童生商议过后,一致认为官吏还是自行任命为好,你提出的选举有些不合适。”

    叶瑜不着痕迹地叹口气,他也知道如今是不适用选举制的,毕竟他们村只有两三百人,人数少的同时家家户户联系也很紧密,要是进行选举很容易出现包庇的情况,像是送礼威胁之类的手段就屡见不鲜。

    但是他提出来就是为了能在他们心底留下个影儿,等日后人多了,慢慢就可以开始过度,虽然不一定有多么民主,但总比纯粹的封建制度要好。

    因此他对叶父说:“也是,是我欠考虑了。”

    叶父闻言拍拍他的肩,转移话题道:“城池的名字倒是可以使用这种方式,你念得书多,有没有什么好的提议?”

    叶瑜沉吟半晌,才郑重地说:“唯冀望二字。”

    冀、望都有希望的意思,叶瑜唯愿日后人人常怀希望,不要轻言放弃。

    叶父重复了两遍这个词,然后拍手赞道:“果然是个好寓意。”

    他俩聊完这件事,叶瑜就准备去帮叶母洗碗,结果过去时才知道褚绪风已经帮她洗完了,碗筷已经被放回原处。

    褚绪风见他过来,便用手巾擦干手,笑着说:“我给你按按脖颈?”

    “好啊。”叶瑜欣然接受。

    紧接着他趴在床上露出脖颈,闭上眼睛后只能感觉到褚绪风微凉的双手带着恰到好处的力道从脖颈一路按到肩膀,很快就缓解了他因为低头产生的酸痛。

    “舒服吗?”褚绪风问他。

    “舒服。”叶瑜刚点了一下头,就被他给阻止了。

    “先别动,再按半刻钟即可。”

    半刻钟过去之后,叶瑜已经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若不是还惦记着刷牙这件事,他怕是早就睡着了,就算如此,他也是被褚绪风叫醒的。

    第122章 田地

    其实村子里人口并不多, 之前叶瑜从韩副手那里得知,如今每一座城的人口都算不上多,就算是他所在的晨辉城已经称得上是南方最大的一座城镇, 常驻人口也不过只有一万多人, 其他小些的就更不用说了, 从几百到几千人都有。

    叶瑜思忖道,要说人口最多的,应该要属望祀城和靖边城,前者吸纳了京城附近的人口, 不管是流民还是小的村落聚居者都愿意住进望祀城里,毕竟一座城镇给人的安全感是小地方难以比拟的。

    而后者则是因为靖边城是一座典型的边城,兵民结合,服从性极高,因此在天灾之后产生的动荡并不严重, 再加上褚将军手下士兵众多, 他在靖边城极具威信,如此一来,靖边城原本的城民就不少, 据褚绪风所说, 至少有三万人。

    想到这儿, 叶瑜正在写字的手顿了顿,说起来大昭国的人口实在算不得多,他曾经看过卷宗,知道整个大昭国的人口加起来也才堪堪破亿,如今怕是更少了。

    叶瑜把这些事记录完就收笔了, 他有写日记的习惯, 厚厚一本上除了每日记录以外, 还有各种平日里乍现的灵光,日记本上每一页都用胶粘着突出来的书签,上面写着这一页的主要内容,日后要是想看,直接找书签翻到那一页即可。

    他把日记本放好,刚出门就听见叶母和叶大嫂的聊天声。

    “我觉得叶城这名就挺好的,非常简单易懂,咱们原来叫叶家村,现在叫叶城岂不是正好!”叶大嫂边说边干活。

    叶母想了想说:“叶城是挺好的,但是咱们村可不只有姓叶的,还有许多旁姓人,像是沈家和王家人就不少,连带着嫡支和旁支加在一起也算是村里的中流砥柱,他们怕是不愿意叫叶城。”

    “倒也是,那就咱宝哥儿取的冀望城也不错。”叶大嫂看到叶瑜走进来,便乐呵呵地说。

    叶瑜礼貌的打声招呼,然后坐到凳子上帮他娘揉面,“看村里人有没有其他想法,反正只是个名字而已,不管是什么都差不多。”

    他说完又问道:“这是准备做粘豆包?”

    叶母应道:“是啊,正好家里还有些黄米面和苞米面,索性我就做点粘豆包吃。”

    粘豆包做起来简单,叶母做的时候还跟叶瑜讲了个习俗,“其实也不算习俗,你当故事听听就行,以前都说选择发面人就要选家里相貌好、性格温和的人,说是这样的人发出来的面做好,吃起来甜丝丝的。”

    叶瑜听得认真,于是笑道:“那您做的粘豆包一定最好吃。”

    叶母闻言看他一眼,没忍住也笑了起来,还拿食指点点他的额头,“你个鬼灵精,跟你爹一样嘴甜。”

    此时叶瑜在帮她搅拌豆沙馅,“哪有,我和爹明明说的都是实话。”

    做好的粘豆包在外边冻上一宿就冻得硬邦邦的了,叶母还特地捡了一些送到老宅,家里老人孩子都爱这个味。

    吃的时候在锅里热透,粘豆包就变得软塌塌糯唧唧,往装着黄豆面的碗里一滚就能吃了,叶瑜吃的时候被烫得直吸气,不过是真好吃,糖放得多,但一点都不腻,沾着黄豆面他一口气能吃两三个。

    这样平淡的日子大概过了半个月,他们终于把城池的名字确定了,不出叶瑜所料,果然是冀望二字突出重围,成为了日后城池的名字。

    其实一共也没几个名字参与竞选,叶城、冀望城、明珠城、丰收城,就这四个,其中冀望的支持率占了一半,叶城和丰收各占五分之一,剩下的才是明珠。

    叶瑜倒是觉得丰收城这名字挺好的,寓意也好,不过最后还是冀望城脱颖而出。

    至于各种官吏任命之事叶父他们还在斟酌,怕是还得再等一段时间才能有结果。

    除此之外叶父又宣布了件事,瞬间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

    这件事有关裁撤田地和分田,先说前者,其实自从天灾之后,村子外边的田地已经很难能照顾到了,就像是叶瑜他们家原先买的三十五亩田,基本上是租种出去的,但随着租种者的死亡和离去,再加上距离村子较远,无法日日处理,上面已经长满了杂草,正处于半荒废的状态。

    因此叶父跟其他人商议过后,就决定把这部分田地充公,当然了,不是无条件的,换来的是一大笔积分,甚至足够换一头牛自用。

    既然叶父作为村长已经带头了,那其他人自然也积极响应,反正村子外边的田地实在是难以照料到,有些懒人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去耕种过,田地荒芜得很,用这些荒地换取积分倒也是件值得的事。

    后者也就是分田值得好好说道说道,叶父定下来了日后新的分田制度,村子里但凡满了十二岁且具有叶家村(或者说日后冀望城)户籍的孩童,不论男女皆可分到三亩荒地,要耕种的话只需要自行开垦即可,要知道三亩田地上种出来的粮食已经足够一个人一年的吃用。

    但相应的,有优点自然也有缺点,缺点就是父母的田地在他们死亡后将有二分之一充公,剩下二分之一才会按照传统进行分配,其实仔细一算,这也算不得坏消息,毕竟充公的二分之一并不多,而孩童们分到的三亩荒地就足以弥补缺口。

    关于投奔者也有新的分田制度,他们会按照人头分到一亩田,若是有足够的贡献,或者有足够的积分去兑换户籍,他们就可以享受落户后的权利,分到三亩荒地。

    这两件事刚宣布出来,就引得村民们议论纷纷,但议论归议论,却没有人不赞同,毕竟人人日后都会有孩子,说不上有人吃亏或者占便宜,硬说的话,村长家倒真是吃亏了。

    日子就在村民们的讨论中渐渐流逝,随着日照时间变长,天气逐渐转暖,土地解冻,潺潺的春水流淌而过,翠绿的嫩芽儿便从枝头冒出来,提醒众人春天来了。

    整个村子在春日来临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观察解冻的田地,尤其是几块肥田,要看这些田有没有被酸雨侵蚀,如果侵蚀了,侵蚀的程度如何,需不需要进行修复。

    好在那场酸雨下得时间不长,再加上之后又下过几场瓢泼大雨和鹅毛大雪,土里的酸性物质被稀释了,因此田地的情况还算不错,只需要把牲畜的粪便进行发酵后堆肥,然后施在地里即可。

    叶瑜家分到的田地同样如此,叶父也不忙着商议正事了,还是得先春耕,他们家的田地自己种肯定是麻烦,但只要用粮食雇人就简单得多,其实雇的也就是褚绪风的护卫们,与其说是雇佣,不如说是帮忙,要不是叶瑜执意要给报酬,贾一他们是一点都不想要,主要是因为他们体格健壮,春耕的活在他们看来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没几天就能干完。

    褚绪风更是说:“我今年几乎天天都在你家吃饭,他们来帮着春耕也是件正常事。”

    贾一也附和道:“活又不重,没几天就能干完,而且如今有牛,只需要积分就能用一天,牛可是耕种的好伙计。”

    他们既然这么说,叶瑜无法,只得跟叶母商议了下,这段时间让他们到家里吃饭。

    因此接下来叶母便换着法做菜,什么红烧肉、酸菜猪肉粉条、豆角排骨之类的,都是大肉菜,平常日子里做一道都够了,如今却天天做,吃得贾一他们满嘴流油,到最后甚至所有人都胖了好几斤。

    堆肥、育种、耕种…

    村子里的田地上时时刻刻都能听到「哞哞」的牛叫声,但是租了牛的村民们却并不会无休止的让牛拉犁,而是中途会让它们休息,喂它们吃饲料或者喝水,牛可以称得上是村子里最贵重的财产。

    等所有事都做完的时候,已经到了四月初,天气越发的炎热起来,早上和晚上有些冷,但中午已经穿不住厚衣裳了,得换上薄衣,否则全身上下都会被汗浸透。

    原本今年他们还想开荒,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前些日子发生的灾祸让他们暂时搁置了开荒的想法,今年能伺候好现有的田地就已经是很好的事了,要是能收获和往年一样的粮食那就更好了。

    这时候叶瑜突然想起件事,之前韩副手带来的种子还放在地窖里,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发芽。

    想到这里他便把几包种子找了出来,按照种类泡在清水里,要是没记错的话,三种分别是芋头、荔枝和甘蔗种子。

    最后发芽的只有芋头种子,叶瑜遗憾归遗憾,却不怎么惊讶,荔枝和甘蔗都是不耐/操的,这段时间里又是被海水淹,又是在地窖里放着,要是还能发芽那就真的称得上是奇迹出现了。

    就连芋头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长成,只能试着种在田地里,要是能长成就是件好事,长不成也只是浪费了一块田地而已,尚且能够接受。

    作者有话说:

    我前几天去了趟医院,因为月经两个月没来,结果刚吃了药就来了,搞得我昨天痛经痛了一天,痛经好烦QAQ

    第123章 酸梅汤

    叶瑜家自己的田地里种的都是各种粮食, 以水稻和小麦为主,还有些红薯和苞米,他们倒是不怎么种土豆了, 主要是现在用土豆做菜比较多, 已经不怎么当作主食吃了, 毕竟土豆作为粮食的优先级并不高,连红薯都比不上,只在家里菜园子里种一种即可。

    村里公有的田地里也种了许多粮食,除了水稻小麦高粱这样正常的粮食以外, 还有几块地种了糯米和芋头之类的,叶瑜盼着日后收获时可以改变一下食谱。

    种完粮食之后就轮到种植棉花和各种药材,棉花天性喜温喜光,因此对种植的土地要求是土层深厚、透气性强、并且要灌溉方便,好在村里有好几处地方都很适合。

    等田里的土坷垃全被敲碎, 再把肥料都堆进去, 就可以撒种子了,棉花种子整体呈现出卵圆形,两边有白色和灰白色的毛, 看上去非常不起眼。

    这些棉花种子分到手里, 专门负责的人便戴上兜帽开始种植, 也很简单,跟种粮食的方式相同。

    至于药材相比较来说就比较麻烦,因为各种药材对环境的需求不同,所以种植的时候就需要几位大夫在一边手把手教他们。

    像是黄芩喜阳喜干燥,就不能种在阴暗的地方, 柴胡喜暖, 耐旱耐寒, 怕涝,适合种在土质疏松的地方,三七则是喜温暖湿润的环境,对土质要求不高,只要不是涝洼的地方就行。

    还有天麻、葛根、益母草等等。

    等各种药材也种植完的时候,重修围墙终于可以提上日程。

    不过在修建之前,叶瑜先是参加了叶河的婚宴,叶河跟岳灵是两情相悦,两人甚至称得上是青梅竹马,双方父母早就有了默契,只要年纪一到成亲就水到渠成。

    他俩成亲是件难得的喜事,因此全村人都很高兴,全都热热闹闹地过来帮忙,被凤仙花汁液染红的竹纸被剪裁成双喜字贴在家里各处,现做的红灯笼挂在几道门上,门的两边各有一个,这些东西让整个叶家看上去喜庆极了。

    岳灵是岳镖头唯一的女儿,而岳镖头原来又是镖局的镖头,手头的财富自然不少,就算是现在金银之类的也有很多,纵然用处不算大,但她想着女儿总会喜欢各种漂亮的头面,因此岳灵的嫁妆里金银一类的占比很多,再加上一整套家具,包括炕柜和半截柜、甚至还有为数不少的锅碗瓢盆,这也就导致了她的嫁妆第一台送到叶家的时候,最后一台还没从家门里出来。

    晒妆时叶瑜正好看见箱子里的头面,这时候他颇有些感慨地想,真正制作好的头面都很精致,技艺也很精巧,就算他是个男的都有些心动。

    所谓婚也叫昏,指的是黄昏的昏,因此一般拜堂的时间就是黄昏,太阳即将西落的时候,等他们拜完堂,再换上一身简便的衣裳,就可以过来招待亲友。

    婚宴上菜色特别丰富,叶瑜尤其喜欢吃那道凉拌猪耳朵,里面醋放得多,非常开胃,猪耳朵被切成条,吃起来脆脆的,尤其是带着脆骨的地方。

    叶大嫂今天乐得不行,满面都是春风,她招呼道:“想吃什么自己盛。”

    叶母冲她招招手,“你也快些坐下吃,让叶河他们夫妻俩继续招呼人就行。  “成。”叶大嫂一屁股坐在叶如旁边,摸着她的脸问:“好孩子,累了吗?”

    叶如已经会说话了,她口齿不清地回答道:“不累,饭饭,好吃。”

    她吃的是排骨汤泡饭,排骨汤把米饭泡得软软的,刚好适合她。

    “好吃就多吃点。”叶大嫂又给叶如盛了一小碗炒虾仁,是用河虾做的,吃起来特别香甜。

    叶母看着吃得认真的叶如感叹道:“这孩子总算是养好了,原先脸都是黄的,现在养得白白嫩嫩的。”

    “是啊。”叶大嫂听到这话可高兴,“陈大夫说如姐儿接下来只需要吃好睡好就行。”

    “这可是个好消息。”叶母笑着说。

    过了一会儿等叶如吃完了,叶大嫂就抱着她回屋睡觉,把她哄睡之后才出来。

    叶大嫂吃两口饭,然后小声跟叶母分享道:“灵姐儿没有兄弟,因此我们和她娘商量过,他们小两口成亲后生的孩子会有一个随母姓。”

    “挺好的。”叶母说:“不管姓什么都是他俩的孩子。”

    “是啊。”叶大嫂同意这一点,其实岳灵要招赘也是很轻易的,岳镖头家底厚,就算千挑万选也没关系,总能找到一个家世清白,人品好的,而如今他俩两情相悦,小两口日后不会只生一个孩子,那其中有一个随母姓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

    她紧接着又说:“回头你们要遇见性子好的,记得给海哥儿介绍一下,二嫁也没关系,只要她能对孩子好就成。”

    能坐到这一桌的基本都是叶家最亲近的亲戚,因此一听到这话就有人问:“没其他要求?”

    “嗐,能有啥要求,只要是真心对孩子好就行了,要是她也有孩子,我们也能当成自家的孩子一样养,只是家里家风一定要好,不能重男轻女,本人也不能拧巴,有事就好好说。”叶大嫂虽说没要求,但是把这些一一罗列出来就显得多了。

    叶二嫂拧眉问:“海哥儿这是终于想开了?”

    叶大嫂闻言叹口气,“哪儿啊,我这不是想着先做准备吗,也不能真像他说的那样一辈子不再娶啊,这不是妥妥的耽误人吗,别的不说,就是等我和他爹去世后,再等如姐儿嫁出去,他该怎么办,总不能孤独终老吧。”

    叶瑜随即劝慰道:“您别急,这才过了多久啊,大哥想不通也是正常的,再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唉,是我急了。”叶大嫂抹把脸说:“算了算了,你们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叶瑜沉沉叹口气,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环顾四周,发现吴家就没人来参加婚宴,说句不好听的,他们两家这就算是撕破脸了,听他娘说原本叶大嫂还想修复关系来着,但她们家一直不冷不热的,因此叶大嫂也不愿意热脸贴人家冷屁股,因此两家关系就变得不冷不热。

    不过说到底这并不算什么大事,真正的大事其实还是接下来的扩建,自从叶河婚事结束后,他们村子便忙碌了起来,几百号人整整忙了近一年才有了一座城池的雏形。

    之前有人说过最好把村子前门的两片树林砍掉,因此修建围墙时他们便顺手将其砍了,砍掉的树木也一点都没浪费,可以当成柴禾烧掉。

    按照预计他们至少要建起两千米的外城墙,外城墙内大概圈了八百亩地,这八百亩地有一百亩是住宅地,同时还把几座小山头圈了进来,一座石头山上建满了各种作坊,像是馒头窑就在其中,它旁边还有一座果山,种满了各种果树,有樱桃、林檎、橘子、桃子、柿子等,种了好几年,前些年一直没结果子,如今果树已经彻底长成,若是没有意外的话,他们接下来的一年四季都不会再缺水果吃,两座山之间的低洼处还种着西瓜之类的。

    除了预留出修建公有建筑的地方,和占地五十亩的明珠湖,剩下就全是耕地了,这些耕地包括私有的和公有的,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圈地产出的粮食足够他们全部人吃还绰绰有余。

    内城墙把住宅区圈了起来,并不长,只是坚固且高大,内外城墙的高度一样,都是四米,宽度也没什么区别。

    跟之前不一样的是,两堵城墙最上面有一层城楼,和相隔几米的城墙垛,就是那种凸一块凹一块的小垛子,凸出的小垛子叫做马面,比城墙一般地方要厚一些,这样一来,日后要进行战斗时,士兵们就可以在城楼马面上射箭,他们会更安全,而且各马面之间可以相互支援,形成火力交叉,更容易进行防御。

    说起来已经很麻烦了,然而当他们真正开始修建的时候便发觉做起来更是麻烦。

    首先要挖更深的墙基,全村人齐上阵,连叶父都不例外,他们不管白天黑夜都在干。

    因此每天下午叶瑜都要带人提着三桶放了冰砖的酸梅汤到城墙处,任由做工的人自己舀到碗里。

    酸梅汤里有乌梅、山楂、桂花、甘草和冰糖,深褐色的果汁里有冰块在沉沉浮浮,他自己也舀了一瓢。

    酸梅汤做得好,喝起来酸甜可口,还很是解暑,只要一碗下肚全身上下的暑气就都消了。

    叶瑜喝完后长舒口气,“夏天喝一碗酸梅汤果然最舒服。”

    叶父三两口喝下肚,放碗的同时嘱咐他道:“太凉了,你少喝些。”

    叶瑜应一声,然后说:“因为天气炎热,咱们冬天囤的冰块消耗得极快,如今已经没剩多少了,再过几天可能就喝不到了,趁着还有,应该好好享受一下。”

    “还是得悠着点儿。”

    他说完就不说了,把碗放下继续去干活。

    第124章 桃子、杏子和石榴

    村子里但凡是有空的人都在修建围墙, 只有年纪小和身体差的没参与,大多在做些后勤工作,像是叶瑜就因为不耐晒, 因而在家煮一些消暑的茶饮给他们喝, 他每天轮着翻的煮酸梅汤、柠檬水或者绿豆汤, 让他没想到的是,其中最受欢迎的竟然是绿豆汤,不用加冰,只需要在井水里湃一下喝起来就很凉了, 有时候放的时间久,口感就近似于冰沙,不说他们了,就连叶瑜自己都很喜欢。

    除了茶饮以外,西瓜也是必不可少的, 夏天是西瓜的成熟期, 带着黄色条纹的绿皮西瓜圆鼓鼓的,不用手拍都知道里面的瓜瓤一定成熟了,红瓤的西瓜特别好吃, 唯一的缺点就是籽有点多, 吃的时候需要吐籽, 有时候挺麻烦的,不过当香甜的瓜瓤吃到嘴里的时候,这些缺点就如同烟雾一般消散了。

    叶瑜刚把今日份的绿豆汤煮好,里面还额外放了些金银花和菊花,都是消暑解毒的, 趁着放凉的时候, 他就去帮他娘修整凉席了, 他们家的凉席是用竹子制作而成的,用了几年后就会出现竹篾开裂,和中间细线断裂等情况,因此每隔几年就要进行一次修整,有时候运气好,出现的问题不严重,只需要拆几个竹篾就行,很快就能结束,但这种情况算是少数,更多时候需要更换一整条连接的线,至少要耗费一两天的时间。

    这次就是要更换串联竹篾的一整条线,他们一般用的线是用动物筋制作出来的,既有弹性又坚固,基本三四年才会坏一次。

    叶母把竹篾都拆掉,然后跟叶瑜说:“你瞧这一块就是开裂的,需要捡出来扔掉,要不然睡觉时容易夹肉。”

    叶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知道了。”

    叶母见他点头才继续说:“除了开裂的,还有中间被虫蛀了的和不平整的都不能要,要换上咱们刚磨好的竹篾。”

    等竹篾都准备好了,他俩便开始挨个检查竹篾的两个孔眼,要是孔眼被堵塞了,他们还得自己用工具将其疏通,这不是个多难的活,只是需要耐心,还很费眼,叶瑜看了几块竹篾眼睛就累得不行了,得站起身往远处眺望会儿。

    有时候筋线还会缠绕成一团,需要耐心地将其一点点解开。

    这件事做多了甚至还有些解压,叶瑜沉迷其中差点忘记了时间,最后还是褚绪风过来才让他回过神来。

    褚绪风是带着贾一来提茶饮的,叶瑜将他们带到井边,指着四桶绿豆汤说:“就是这些。”

    “好。”褚绪风应道。

    他示意贾一把两桶绿豆汤提起来,自己则是提了另外两桶。

    叶瑜原本也想帮忙,但是被他俩给阻止了。

    如今正是最炎热的时候,外界温度足有四十多度,热得人心慌,因此在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所有人都回家休息了,下午才出来继续建造城墙。

    山上的水泥作坊和砖坊昼夜不停地开工,一车车水泥和青砖被驴拉过来倒在地上,水泥经过搅拌抹在青砖之上,可以让城墙更为坚固。

    叶父这段日子都在外边,除了中午和晚上回家睡觉,其他时间一直没离开,因此他被晒得黑了许多,脸上黑得发亮。

    叶父见他们过来抹把汗招呼道:“你们来了。”

    叶瑜点点头,给他盛一碗绿豆汤,然后感慨道:“进度很快,估计再过一个月就能修建完成。”

    “可不是。”叶父乐呵呵地说:“不用一个月,七月底就能结束。”

    叶父估算得正好,外城墙修建结束时恰好是七月二十九日,还差两天就进入了八月,说起来也好笑,自从城墙修建完成后,村子里的小孩最喜欢爬到城墙上面玩耍,大人们倒没有喝斥他们,反正最近村里无事,孩子们跟着巡逻的学一学射箭也是件不错的事。

    外城墙的正门上方刻着三个大字,冀望城。

    雕刻的字迹堪称龙飞凤舞,字是叶瑜和褚绪风一同写的。

    在外城墙修建完成后,所以人休息了半个月,紧接着又开始修建内城墙,内城墙就是冀望城最后一道防线,若是日后外城墙失守,那么所有人将会退到内城墙之内,进行最后的防守。

    因此内城墙的重要程度比之外城墙也一点都不差,修建时同样要用心,然而这时候距离秋天已经越来越近了,所以他们要分出来一部分人手到山上打猎,都说贴秋膘,秋天的猎物正是最肥的时候,纵然他们已经开始饲养猪和羊了,但是并不够天天吃的,打猎的优先级依旧很高。

    这样一来修建城墙的速度就变慢了不少,但叶瑜在心里算了算,他们还是能在落雪前修建完成。

    秋天一来,所有人就分成了两个队伍,青壮年自然是上山打猎,其余的则是进山采摘。

    采摘队相对比较安全,他们采摘的地方都经过清理,没有大型动物,非要说的话,也许能遇见山鸡野兔之类的,这些都没什么战斗力,采摘队的自己都能将其抓住。

    唯有一次称得上是惊险,那次是个意外,他们本来是在摘杏子的,刚成熟的杏子通体呈现出浅浅的肉色,只有尖尖的顶部有一抹粉色,就像是少女羞红的脸颊一般,杏子的味道也特别好,颜色越深的地方就越甜;

    也因此所有人都摘得高高兴兴,然而就在他们边聊天边吃杏子的时候,不知怎的惊动了蜂巢里的蜜蜂,数不清的蜜蜂突然「嗡嗡」地飞过来,冲着他们就开始叮人,好在附近有一条浅浅的溪流,所有人都跳了进去,再加上人手常备的火把,好不容易才把一群蜜蜂都给熏走。

    俗话说,福祸相依,否极泰来,这是很有道理的,就像是他们虽然有人被蜜蜂给叮了,起了满头满脸的包,但是同样也找到了蜂巢,那个蜂巢藏在林子最深处,一颗巨大枯树上,因为大部分蜜蜂都出来攻击他们了,所以里面残留的蜜蜂并不多。

    叶瑜只需要戴上兜帽,在蜂巢下生火,把蜜蜂都给熏出来就行了。

    等蜂巢露出来之后,他便拿小刀开始取蜜,一割开蜂巢,就有浓稠的蜜流出来,颜色清亮至极,闻上去有淡淡的杏子香味。

    接满两罐他就不接了,这时蜂巢还是很完好的,里面还剩下些蜂蜜,这样一来等蜜蜂回来它们就不会轻易舍弃这个蜂巢,明年他们就还能过来取蜜,这就叫做可持续发展。

    这些蜜蜂似乎是用杏花花粉酿的蜂蜜,因此吃起来有一股杏子味,没那么甜,反而带着酸,异常可口。

    除了蜂蜜以外,山里还有各种山货、果子,多得数都数不清,摘回来清洗一下就能吃了,要是吃不完,可以在太阳底下晒干后储存到地窖里留着冬天吃。

    叶瑜尤其喜欢摘回来的杏子和桃子,杏子稍微放几天,外皮就从肉色变成了橙黄色,上面长着细细的绒毛,一口咬下去果肉就跟果核分离了,杏核不用扔,可以收集起来做成杏仁,杏仁也很好吃,还可以做杏仁茶喝,磨成粉后加入桂花、白糖等,喝起来甜滋滋的,特别是在冬天,一碗热腾腾的杏仁茶下肚,全身都热了起来。

    而桃子的汁水更多一些,叶瑜吃的时候觉得有点像是水蜜桃的口感,只是没有那么甜,他边吃边想,他们果山上的桃子树一半是移植山上的野桃树,一半是用桃核种出来的,也不知道成熟后是什么味道,会不会比野生的更好吃。

    大概凡事都是经不得念叨的,只过了半个月果山上便有一部分果子成熟了,其中有杏子、桃子、林檎、石榴和柿子。

    有些树长得矮,只需要把梯子搬过来就能摘果子了,但林檎树长得比较高,得用其他方法才行。

    因此他们最后用来摘果子的器具就是一根足有两米长的竹竿,最前面被对半剖开,形成了一个「V」字,举着竹竿的人让「V」字中间夹着果子,只要用力一扭果子就能掉下来,下面还有人用网兜接住果子,不至于让果子掉在地上摔坏了。

    不出他的所料,自己种的果子经过精心照料,长得比野生的要好得多,个头大不说,吃起来也更甜。

    等村子里的果树收完,就可以进行分配了,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能分到小半框不同的果子,分完后可以按照各自的喜好进行交换,所有果子里最不受欢迎的是石榴,主要是吃起来太麻烦,而且果肉就那一点点,吃的还不如吐出来的籽多。

    叶瑜也不例外,他把嘴里的石榴籽吐出来,叹道:“吃得我嘴疼。”

    叶母点点头,“我也是。要不算了,咱们别吃了。”

    “留着也没用,石榴也不能晒成石榴干。”叶瑜想了想说:“我索性全部捣成石榴汁吧,喝起来味道还不错。”

    “成。”叶母应道:“我来帮你。”

    “其实挺简单的。”叶瑜捋起袖子说。

    石榴整体呈现出橙红色,放在手里圆溜溜一个,顶部有瓣状物,叶瑜拿小刀在顶部切开一个四方形的口,露出里面晶莹剔透的籽,紧接着将石榴沿着白膜切开,这样一来石榴籽就能很容易地取出来了。

    捣好的石榴汁不用额外加糖或者蜂蜜,原本的酸甜度就已经很合适了,每天早上喝一杯刚好去除睡意,唤醒味蕾。

    叶母尤其喜欢喝,将捣好的石榴汁放在井水里湃一下就凉丝丝的,吃饭时喝一杯也很舒服。

    到最后叶母甚至还跟其他人多换了半框石榴。

    第125章 野猪

    采摘队能带着各种山货和果子回来, 那么狩猎队的收获自然也不少,尤其是他们一冬天都没怎么上山,因此山上猎物的警惕心便小了许多, 不用怎么费心, 布置好的陷阱里总有粗心的猎物掉进去, 包括黄羊、狍子。

    他们甚至还打了一头野猪,这野猪是自己撞过来的,为了阻止它,狩猎队有人受了伤, 胳膊都折了,得好生调养一段时间。

    野猪跟家猪不同,其通体棕黑,皮毛坚硬,四肢也粗壮有力, 特别是脸上的两颗獠牙更显得异常凶狠, 好在放了血之后,这头猪就哀嚎一声闭上眼了。

    叶河说:“这是只刚生产完的母猪,想来山上还有一窝小猪仔, 虽然成年的野猪不好吃, 但小猪仔做成烤全猪就很好吃了。”

    一般来说他们是不会打带崽的猎物的, 这只野猪是个例外,谁叫它自己冲过来,还撞伤了叶明德。

    他说着还舔了一下嘴角,“正好明天咱们休息,可以上山找找。”

    叶瑜被他说得有些心动, 于是跟褚绪风商量道:“我们也一起去吧, 反正最近也没事。”主要是他在家待得有些无聊, 不如出去逛逛,还能转换一下心情。

    褚绪风略微思考了下,然后点头说:“行。”

    因此一群年纪还不算大的青年便相约着进山了,一共有五人,分别是叶瑜、褚绪风、叶河、叶明辉和叶栓,互相都认识,严格说起来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交情。

    叶瑜当天早上起得很早,他俩往城墙门走的时候还能遇见熟人。

    有人招呼他:“你俩这是要去哪儿?”

    叶瑜笑着答道:“跟我哥约好了进山一趟。”

    “成,看样子今天是个好天气,你们小心些就行。”那人又嘱咐了两句便放他们离开了。

    原本叶瑜以为他俩来得算是挺早得了,但没想到叶河他们更早,他俩到时,叶河立马招手道:“快来,就剩你们俩了。”

    叶瑜拉着褚绪风的胳膊赶过去,“你们怎么都这么早?”

    “反正在家里没事,就早点出来了。”叶明辉说。

    五人登记过名字,便亲眼看见高大且坚固的城门被缓缓推开,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郁郁葱葱。

    叶瑜走出去后突然皱眉说:“这片林子蔓延得有些快了。”

    对此叶河很有发言权,他指着脚下草坡说:“你还记得吗?原本这里是一片宽阔的草坡,但这些年山上的植被开始往下蔓延,逐渐吞蚀草坡,将其变成了茂密的林子。”

    叶瑜听完后沉吟半晌,暗自思忖道,看来他们日后得围着山脚用火烧出一个分界线来阻止山上的植被继续往下蔓延,毕竟再怎么说,也不能让植物挤占他们的生存空间,森林会抢夺农作物的养分和水分,而且植物越多的地方就越危险,各种毒物和野兽都层出不穷。

    他把这件事记在心里,在穿越林子的时候,叶河还说:“唯有一点好处,这片林子里没有大型野兽,最多能看到一些山鸡野兔之类的,有时候不想进山,我们就会在林子里铺设陷阱。”

    走到一半他指着地面上一处陷阱说:“呐,就是这里。”

    叶瑜往那边看了看,他完全看不出来那里跟其他地方有什么区别,顶多就是上面长得草茂盛一些,这就足以证明铺设陷阱的人技艺极佳。

    叶明辉跟他说:“上面铺的一层草垫子没有被破坏,也就是说没有猎物掉进去。”

    叶栓对这片林子也是如数家珍,“我平常无聊的时候经常过来抓山鸡,下雨后还能看见很多蘑菇长在阴凉的树根上。”

    叶瑜听完想了下问:“既然如此,那照你们来看,这片林子该不该留下来?”

    叶河率先回答道:“那还是烧了吧,你要知道这片林子不只有好处,坏处也不少,最严重的一点就是常有毒虫毒蛇顺着城墙爬到里面,有好些人都被咬了,幸好毒性不强,多是咬得人满身都是包,喝两剂药也就好得差不多了。”

    叶栓边开路边附和:“我娘就曾经被毒虫咬了,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虫子,足有我小臂那么长,身体两侧有无数条腿,我看着就想打寒颤。”

    叶瑜想了想,听他描述,那似乎是蜈蚣。

    就在他们聊天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就从林子里出去了,也没花费多少时间,外界不过才天光乍亮。

    或许是因为海拔高,山上的树木是最先感到秋意来临的,不再有蝉鸣叫,转而取代的是无数变黄的落叶,人踩上去会发出嘎吱嘎吱的清脆声音,瞬间惊动了原本静谧的森林,有许多小动物惊恐地跑开。

    叶瑜还看到好几只尾巴蓬松的松鼠在树上跳过,很快就消失在眼前。

    他们抓到野猪的那处陷阱距离山脚很近,不过是一刻钟的功夫他们就到了,但是一路上距离短归短,却颇为崎岖不平,叶瑜走着走着还差点踩到一团夹杂着绿丝的粪便,据叶栓所说,那是吃素的动物留下的粪便。

    一到地方叶栓便开始察看周围的痕迹,他跟他爹学了很久,打猎一事已经不在话下,像是这种寻找踪迹的活更是轻松至极。

    叶瑜倒是缺少这方面的实践,虽然他理论知识并不缺,但是还真没亲自试过,因此叶栓在寻找时也会教教他,甚至让他动手尝试一下。

    叶栓指着一棵树上剐蹭的痕迹问:“你猜这是什么野兽留下的?”

    他们是来找野猪仔的,叶瑜刚想说是野猪,就想到这个问题应该不会这么简单,因此他便更仔细地开始观察,甚至还把卡在树干粗糙缝隙间的毛发拿到眼前搓了搓。

    其他四人都默不作声地看着他,叶瑜看他们一眼,随即纳闷道:“你们都知道?”

    褚绪风微微一笑,揉揉他的头提示道:“你想想在我们来的路上遇见了什么?”

    遇见了什么,叶瑜开始回想,一路上挺顺畅的,好像没遇到什么大型动物啊,不对,他突然眼睛一亮,脑子里想到件事,那团差点被踩上的粪便。

    既然是吃素的动物,再加上毛发微微发棕,和颇大的体型,这三点很快就让他锁定了一种动物。

    “马鹿。”他说。

    褚绪风肯定了他的想法,“没错,就是马鹿。”

    叶栓也拿起一小撮毛发说:“也不知这头马鹿还在吗?”

    马鹿不是他们过来的目的,因此他只是念了一句就将其抛之脑后了,继续循着地上的野猪脚印往外走。

    不出他们所料的是,那头野猪果然是刚生产完,因为他们五个很快就跟着脚印找到了野猪窝,窝里几只野猪仔被饿得哼哼直叫。

    叶明辉捂着鼻子说:“到处都是臭烘烘的。”

    叶栓则说:“赶紧把猪仔捆一捆咱们就能回去了。”

    他话音刚落,叶瑜便皱起眉,凝重道:“等一下,怕是不只有一头成年野猪,你看那边,那只狍子的肉还是新鲜的,估计是早上才死。”

    叶栓闻言望过去,看到后立刻赞同地说:“我竟没发现,难不成是这群小猪仔的爹?”

    叶瑜点点头,“估计是了。”

    叶明辉想了一下,说:“野猪鼻子尖,咱们的气味怕是被它给记住了,索性就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老的也逮住算了。”

    其他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叶瑜出去看了眼野猪窝的位置,发现只有一条狭窄的道可以进来,因此他们就决定在这条必经之路上挖一个深坑。

    挖的时候他感慨道:“咱们最常用的陷阱果然还是挖坑。”

    叶河说:“招式不在老,管用就行,野猪都是没脑子的,一冲撞就容易掉下去。”

    挖好陷阱后,他们又从边上把一层草垫挖过来铺在上面,确保不会掉下去就行了。

    叶明辉趁着这时候已经把四只猪仔捆好了。

    随后他们便躲了出去,要是铺设的陷阱没成功也没关系,大不了回去之后再找人过来一起围杀野猪,反正这一窝野猪不能活着,他们已经把气味留下了,野猪是很记仇的,一旦有机会就会报仇。

    他们屏息等了一会儿,很快就听见外边传来一阵阵狂暴的叫声,随着声音越来越近,为了以防外一,叶河他们还从背篓里掏出砍刀。

    叶明辉站在最前头,他探出头去,只见一头足有一米多高的野猪向着窝里狂奔而去,那头野猪其实并不算高大,甚至还比不上之前那一头,但十分强壮,腿脚一发力便踏出一米远。

    “别停别停别停。”他碎碎念道。

    野猪仿佛是听到他说的话一样,确实没停,甚至速度还越来越快,没多久就露出了全貌,一对獠牙外翻,显得异常凶猛。

    不过野猪确实没什么脑子,他们挖的陷阱十分粗糙,就算如此它也没发觉不对劲,一脚踩在草垫上,瞬间就滚落下去,伴着劈啪的声音和它的哀嚎声,顿时让叶明辉眼睛一亮。

    “成功了!”

    “走,咱们过去看看。”叶河兴致勃勃地说。

    野猪落在陷阱最底下,气得直喘粗气,四肢扒着土壁想要上去,却因为不甚灵活而没能成功。

    叶河几人拿着砍刀把野猪捅死,猪血倒没留着,反正野猪的猪血有一股腥臭味,怎么做都不好吃,不如直接放掉。

    叶瑜看他们用麻绳绑住野猪的四肢,然后将一根光滑的木棒从中间穿过,这样一来,只需要两个人一前一后扛着木棒就能把野猪背起来。

    他感叹道:“这一家子都被咱们给抓了。”

    叶栓把小猪仔放到背篓里,“抓就抓了,那只母的还把德哥给撞骨折了,咱这是给他报仇了。”

    “倒也是。”叶瑜没什么物伤其类的想法,可能是因为这是一窝野猪吧。

    他们五个回程路上都很高兴,没想到能这么顺利,不过为了防止野猪的血腥味引来其他大型野兽,他们一路上并没有停留,饿的时候叶瑜就从自己背着的筐里把烤好的红薯拿出来分给他们,水囊里的柠檬水也是个好东西,柠檬和蜂蜜兑在一起喝起来酸甜可口,还能补充能量,简直是一举两得。

    好在一直到回到城门口他们都没遇上什么意外。

    一群在修建内城墙的人看他们抬着一头野猪回来,纷纷放下手里的活凑过去看热闹。

    叶忠惊讶道:“好家伙,你们这是把野猪一窝端了呀。”

    他儿子叶栓得意地说:“可不是,我们本来只是想试试能不能找到小猪仔的,但没想到竟然还有一只公的,索性就一起抓了。”

    “可以啊。”叶忠兴奋地用力捶了下叶栓的肩,在叶栓的呲牙咧嘴中夸奖他:“真不愧是我的儿子。”

    叶瑜也在跟叶父解释,不过他就没说那么多了,大多将其归结于运气。

    叶父听完之后笑着说:“说到底这也是你们的本事。”

    叶瑜摆摆手,没再说话。

    这几只野猪都是他们自己抓的,因此分配时自然也由他们自己分配。

    一共五个人,四只猪仔不够分,原本叶河想他跟宝哥儿是一家子,索性他俩就分一只猪仔算了,其他人各分一只,但褚绪风却说:“我最近住在阿瑜家,我俩分一只吧。”

    叶河闻言一愣,看了眼他,然后说:“那行,既然如此,公猪肉就多分你些。”

    别看那只公猪不算高大,但真正分起肉来才知道它有重,足足几百斤的肉,他们五个每人都能分到几十斤。

    分完野猪,他们便各自分开了,正好现在是下午,回去还能吃一顿中饭和晚饭的结合。

    公野猪的肉暂时吃不完,叶母就给自家亲友送了些,剩下的将其收好放进了地窖,而那只猪仔则是被她做成了烤乳猪,烤得外皮焦香酥脆,还嗞啦冒着油,烤完后抹上一层柠檬汁,就把油腻给去掉了,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下午叶瑜吃得满嘴流油,一直到晚上都时不时打个嗝。

    他们还有各种水果吃,叶瑜啃西瓜的时候,不由得感慨道,秋天真是个丰收的季节。

    第126章 烤串

    除了外界的收获以外, 他们自己种的粮食收获也不少,虽然比不得发生灾难前,却也比去年好得多, 至少人人都有收获, 足够坚持到明年这时候, 甚至还有富余。

    叶瑜家只有三口人,再加上田地多,自然收获的粮食也多,因此大多数经过处理的粮食都被他们给直接收进了地窖里面。

    新粮的味道比陈粮好, 这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所以当粮食都收获完之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其做成食物,叶母也不例外,这几天变着法的做不同的吃食, 有红枣馒头、糖三角等等。

    这也导致了叶瑜家最近常常传出来浓郁的麦香味。

    而就在这股子麦香味里, 时间渐渐流逝,在初雪落下之时,内城墙也终于修建完成了。

    至此, 冀望城全部修建完毕, 整体面积达八百亩以上, 若是放在以前,不过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拥有的土地,但在如今却已经是十分了不得了。

    为了庆祝正式建城,叶父亲自宣布将于今晚在集议堂举办庆祝宴会,而且宴会上的吃食都是公家提供, 不用他们自备。

    这消息一出, 瞬间迎来许多人的欢呼, 要知道他们这一年都在忙碌,好不容易能有个休息的机会,这可是件大好事。

    叶瑜睡完午觉醒来后便伸个懒腰,转着脖子说:“这一觉睡得真踏实,感觉有一段时间没睡得那么好了。”

    叶母看他一眼,笑着说:“你跟你爹一样,天天都操心,当然睡得不好。”

    “没事,”叶瑜喝完一杯柠檬水说:“最忙的时候都过去了,接下来就可以好好休息,就算是要再忙起来,那也得等到明年冰雪化冻之时了。”

    叶母点点头“倒也是。”

    她说完就看见叶父满头热气的推门出来,想来已经洗完澡了,因此她便对叶瑜说:“趁着屋里还有热气,你快去吧。”

    叶瑜应一声,他洗澡的速度并不慢,只是洗头发拖延了时间,不过也只用了两刻钟的时间。

    等叶母也洗完澡,他们母子俩便相携去了集议堂,至于叶父,他是村长也是板上钉钉的城主,自然去的比他们早,毕竟他还有事要做,据叶瑜所知,他爹和其他人商议过后,已经确定了管理城池的官吏人选,将会在席宴上宣布。

    路上刚好遇到老宅的人,因此叶母很快就叶大嫂她们聊了起来,叶瑜也和褚绪风会和了。

    叶瑜看了一眼周边的荒芜,若有所思地说:“村子里人还是少了些,你瞧这被内城墙圈起来的地有一大半都是空的,估计还能容纳几百甚至上千人。”

    这还只是往宽松了说,要真是只追求数量,不管生活质量,容纳上万人都是可以的。

    褚绪风淡淡道:“冀望城人口还是不多。”

    叶瑜叹一声,“是啊。”要是有更多知根知底的人过来投奔就好了。

    褚绪风神色一动,想到了前些日子收到的飞鸽传书,也不知道上面所记录的消息到底是好是坏。

    叶瑜见褚绪风陷入沉思,倒也没打扰他,只是拉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很快就到了集议堂。

    此时集议堂已经大变样了,原本在正中间的所有桌子都被搬到了外边,只留下长条形的木椅,每条木椅前都有一个烤架,现在上面空空如也,不过肉食已经被串成串放在前边了,只要想吃,他们就可以自行取来将其放在烤架上进行烤制。

    有点像是自助餐的形式,叶瑜坐下后暗道。

    他和褚绪风旁边是叶明辉和叶栓,这俩人尚未成亲,主要还是适龄的姑娘少,他们俩又常见叶河和岳灵的相处,因此都想找个两情相悦的再成亲,但是一直都没找到,好在他俩都不是家里的独子,父母催过几次见没用,索性就不催了。

    叶明辉见他俩过来,立刻凑到叶瑜跟前说:“今天可真热闹。”

    叶瑜点头应道:“人多,可不就是热闹嘛,连年纪大的长辈们都来了。”

    正在他俩聊天的时候,突然有个人从边上走了过来。

    “你们好,我是沈青玉,能坐在这里吗?”名叫沈青玉的少年腼腆极了,说话的时候脸都是红的。

    叶瑜倒是认识他,只是不是很熟,沈青玉是沈叔的独子,性情温和却腼腆,就算当初他爹从人贩子手里救了他,这么些年来沈叔每年过年时都会带着沈青玉来给叶父拜年,但是他俩还是算不上熟悉,主要就是因为他的性格,要不是他先说话,沈青玉能一直沉默到地老天荒。

    他现在怎么突然过来了?叶瑜颇有些疑惑地想。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更让他没有想到,叶明辉在听完沈青玉的问话后,立刻往里面坐坐,给他留出个位置。

    “当然可以,你快坐。”

    叶瑜愣了一下,“你们关系挺不错的。”

    叶明辉闻言点点头,回道:“之前我不是受伤了吗?陈大夫开完药之后就开始忙碌了,因此复查都是由玉哥儿帮忙的,你是不知道,他的医术得了陈大夫的真传,可厉害了。”

    沈青玉听到这些赞美顿时羞红了脸,连连摆手说:“没有没有,还是你的体质好,所以才好得快,我还有很多要跟陈师傅学习的地方。”

    凡事都是贵精不贵多,小郝大夫擅长治疗妇人病,因此她收的徒弟便全是女子,吴大夫擅长治疗小儿病,他的一身医术都教给了自己儿子和孙子,而陈大夫又是个例外,他原先是太医,于医一道上涉猎颇为广泛,收的徒弟自然经过精心挑选,你别看沈青玉不甚起眼,但他可是很有天赋的,跟着陈大夫学了几年就已经接近出师。

    几人又聊了一会儿,然后就看见各种肉串放在盘子里被人端上来。

    叶栓馋得直流口水,摸摸肚子说:“我中午就没吃多少,就等着晚上这一顿呢,要不要一起过去拿肉?”

    叶瑜应一声,然后就拉着褚绪风一起过去了。

    荤的有羊肉串、猪心串、鸡胗串等等,素的也有,土豆切成片用木签子固定住,还有韭菜、生菜和茄子之类的。

    其中烤茄子最好吃,茄子对半切开,在白色的茄子肉上放上做好的馅料一起烤制,一直烤到茄子变软的时候就能吃了,猪肉做的馅料已经完全陷入到茄子肉里,让原本寡淡无味的茄子肉变得咸香四溢,格外美味,这时候但凡再配上一杯啤酒,就是夏日里难得的消遣了。

    虽然他们没有啤酒,但是有用果酱冲出来的果汁和茶水,喝起来也颇为解腻。

    吃到一半的时候,正中间突然升起篝火来,映得众人面色微红。

    又过了一会儿,叶瑜刚把烤五花肉放在嘴里,就看到他爹突然走到前方的高台上上,他后边还跟着几个人,包括叶忠叔和沈叔在内。

    只见叶父轻咳几声,等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才中气十足地宣布道:“从今日开始,我们冀望城便正式建立起来了!”

    这话一出,堂下众人纷纷欢呼起来,有的甚至还鼓起掌来。

    “都安静,我接下来要宣布负责管理冀望城的官吏。”

    叶瑜凝神细听,他爹还没跟他仔细说过这件事情,他只知道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姓叶,剩下的则是外姓人。

    城主自然是叶父,村兵,哦不,现在应该是城兵总把头了,是叶忠,三位城主副手分别是沈复、叶童生和王建成。

    沈复总揽全局,叶童生和王建成负责各种事项的登记,像是人口和田地的登记之类的。

    叶忠这个总把头手下负责狩猎的是押司是胡春,副押司是叶海,负责巡逻的押司是叶周远,副押司是宁荣,负责刑罚的押司是叶明德,副押司是李轩,这位李轩可不简单,他曾经是黑河县城衙门的捕快,于此道颇有心得,最后负责战斗的押司是褚绪风,副押司是贾一。

    除了战斗一事以外,其余三者都是叶姓人与外姓人的搭配。

    ——

    叶父很快就宣布完毕,他稍微等了一会,见堂下众人都在思考,便开口询问道:“你们可还有意见?”

    倒是没人有意见,毕竟他的任命大体算是公平,而且这些人都是有才的,或者于村子颇有贡献之人,因此所有人基本都心服口服。

    既然无人开口,叶父便叫散了。

    叶瑜和褚绪风一起回家,在路上他感叹道:“没想到你竟也要忙起来了。”

    褚绪风揉揉叶瑜的头说:“我毕竟跟我爹学了许多年的排兵布阵,虽然大多因为城里人少用不上,但能用上的效果却相当不错。”

    叶瑜想了下,他们如今称得上是全民皆兵了,幸好进行训练的人大多是都是身高体壮的,训练一事对他们来说不是很累,顶多是因为训练消耗大,吃得多,不过午餐是公共提供的,总的算下来还是他们占了便宜。

    接下来一段时间里这件事引发的讨论不断,但没过多久他们就感觉到了这样做的好处。

    首先是办事更加顺利了,满了十六岁的少年少女不再像以前那样跟个无头苍蝇似的,非要找村长才能进行分地,他们现在只需要到专门的档案室里登记一下即可。

    其次是褚绪风教他们的排兵布阵颇受欢迎,而且每月一次的比斗,已经成为所有人消遣的一种方式。

    最后则是一件大事,由叶童生和王建成负责的更换人口证明,这是叶瑜提出来的,趁着人少,得赶紧把「身份证」捣鼓出来,这样一来就能证明他们的身份,类似户籍制度,等日后人多起来,好处才更是明显。

    第127章 数字

    冬日来得早, 不过是一场清雪落下,外界温度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下降,河水两岸结了薄薄的一层冰, 每到夜里冰层会变厚, 但一到了白天, 太阳散发出来的余温就会把冰层融化,如此周而复始,直到天气越发寒冷的时候,不管是河面还是湖面的冰层都已经很厚实了, 人可以直接走在上面,甚至是进行玩乐。

    今日叶瑜趁着天气尚好,背着背篓去了趟老宅,他是来送香肠的,叶老太尤其喜欢吃用猪小肠和五花肉做成的香肠, 因此每当村里养成的家猪可以分肉时, 叶母便会把猪小肠换到手里。

    做成香肠后分一半给老宅那边,其实香肠的做法挺简单的,只是其他人都觉得肉只要炖一炖就很好吃了, 何必再费心做那么多花样, 也只有像叶家这样热爱享受美食的人才会想尽办法做新鲜吃食。

    叶瑜到老宅时, 正好看见叶河正在用工具做粉条,他身边的盘子里已经堆满了土豆粉和红薯粉,还有一种细细的透明状的粉条。

    “你来了。”叶河招呼一声,同时他手上的活也没停,土豆早就被洗干净了, 切碎后加水并且手动研磨, 当变成略带黄色的浆水时稍微放置一个时辰就行了。

    叶河现在就在做最后一步, 他把放置好的浆水最上面的清水倒掉,缓缓露出木盆最底下的白色的细腻糊糊,这就是土豆淀粉,再经过热水搅匀,切成条状物就是他们常吃的粉条了。

    红薯粉的制作方式跟土豆粉差不多,只不过做好后的口感和味道不一样,土豆粉像是面条,煮过之后弹性极佳,红薯粉一般是宽粉,略带红褐色,吃起来滑溜溜粘腻腻,不过这两者都很适合下到鲜美的汤汁里吃,尤其是各种锅子或者铁锅炖。

    至于细细的粉丝除了做汤以外,还可以切碎后做包子馅或者饺子馅。

    叶瑜没打扰叶河干活,他先是把背篓递给叶老太,然后坐在火炕上跟他俩聊天。

    炕上叶如正嘟着嘴啃手,叶老太把她的手拿出来,用毛巾擦擦,随即抱怨道:“这孩子天天都在啃手。”

    叶如冲她傻乐一会儿,啊啊叫了两声。

    当叶老太把一个用小麦粉烤制成的磨牙棒塞到她手里时,叶瑜就看见她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也不知道她的小米牙能啃下来多少。

    叶老头摩挲了下手里的旱烟杆,这还是当初叶父买来孝敬他的,经过这么些年的使用,表面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甚至还在灯光底下闪着光。

    他略有些忧虑地说:“如姐儿到现在还没开口说话,我想着要不要找陈大夫来看看。”

    叶老太也叹口气,“可不是,这孩子真叫我操碎了心,宝哥儿你不到周岁就能开口说话,就连晚一点的敬哥儿他们两岁之前也会叫爹娘了,唯有她一直没开口。”

    他们这么忧虑也是有原因的,十几年前村子里有个孩子一直没说话,他爹娘也没放在心上,以为孩子只是开口晚,老人都说说话晚的孩子聪明,他们甚至还信誓旦旦的告诉提醒他们去找大夫的人,自家孩子只是不想说话,但日后进了学一定是最聪明的。

    然而结果却不像他们想的那样美好,那孩子八岁时才被发觉不对劲的父母带到县城里看大夫,大夫说他天生痴傻,若是早些过来诊治,兴许还有办法改善,但是现在已经太晚了,他无能为力。

    这对那对父母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要知道他俩只有这一个独子,但是不管他们怎么哀求,大夫都只有一句话,实在是无能为力,只是建议他们好好教教孩子,毕竟他虽然天生痴傻,但是一些简单的话还是能理解的,要是教得好的话也能够自己照顾自己。

    如今那孩子已经是二十多岁的青年了,叶瑜跟他说话时,能够感觉到他的智商就相当于五六岁的小孩,每天都乐呵呵的,脾气很好,经常跟小孩们一起玩耍,很少生气,所以在孩子堆里很受欢迎。

    再加上力气很大,他虽然不能理解田地里的活,但是要是有人领着他干活,他就能有样学样,干活非常利索。

    因此他父母找了个寡妇照顾他,那寡妇带着个两岁的男娃娃,他们也算是各取所需,如今都过得挺好。

    叶瑜刚想到这儿,就听见叶老太忧虑的声音,“难不成是小时候病得多,耽误了?”

    “您别多想,如姐儿可能就是说话晚,之前陈大夫过来给她诊治时也没说有什么问题,我瞧着她也是个聪慧的,之前抓周她不是还抓了一根笔?”叶瑜安慰道。

    叶老太叹口气,“如姐儿没娘,难免让我们多操心几分。”

    她娘盼娣和离后就住在旁边,但是这段时间却是一次都没来看望过她,倒是当小姨的来娣常跟着杏花过来。

    叶瑜能够理解他奶的话,就连他都更心疼大侄女一些,当然了,他现在也就只有一个侄女,不过再过几个月,他就会再多一个侄子或者侄女。

    叶河的媳妇岳灵如今已经怀孕三个月了。

    “二嫂呢?我怎么一直没看见她。”这hi后叶瑜疑惑地问。

    “哦,她娘想她了,我想着三个月胎已经稳了,就让河哥儿把她送回娘家待上几天,算算日子,今天也该让河哥儿把她接回来了。”叶老太想了想说。

    他们这边刚说到岳灵,岳镖头便亲自将她送回来了,叶大嫂连忙迎出去,笑着说:“亲家来了,正好晚饭烧好了,留下一起吃一顿呗。”

    岳镖头点点头,她把手里提着的一大块新鲜的黄羊肉放在稻草垫上,“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块黄羊肉足有十斤,一顿肯定是吃不完的,因此叶大嫂只割下来一块肥瘦相间的拿来红烧,剩下的往门口的大陶缸里一放,很快就冻成冰块了,能保存很久。

    叶瑜自然是留下来吃晚饭,吃饭的时候叶大嫂看着岳灵胃口大开,不由得欣慰道:“你竟不害喜,倒是个好消息。”

    岳镖头闻言笑了下,“这孩子像我,我怀她时就是这样,胃口极好,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月份小时还能跟别人比划两下,直到月份大了才不方便。”

    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怀孕时的症状自然不同,像是岳家母女俩可能就是不敏感的体制吧。

    叶瑜吃完晚饭就准备回家了,刚好岳镖头也要回去,因此他俩便结伴而行。

    在回家的路上叶瑜开口问道:“您这段时间感觉如何?”

    按照现代的话来说,岳镖头如今应该被称呼为岳妇女主任了,她跟叶母一起负责争取城里妇女的利益,包括调解夫妻关系和主持和离,她们所做的事情类似于妇联,只是更简单些,就像是家暴便由她俩负责处理,这是因为岳镖头她自幼练武,等闲男子都不是她的对手。

    岳镖头笑着回答:“挺好的,其实也不忙。”

    倒也是,哪有那么多闹到明面上来的夫妻矛盾,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对他们来说,丢脸可比其他的事要严重得多。

    两个人聊着聊着叶瑜就到家了,而这时候岳镖头还得再走一刻钟的路,因此她跟叶母寒暄两句就离开了。

    叶瑜洗漱完便躺到床上,闭眼后让精神进入空间,从书架上翻出昨晚没看完的书籍继续阅读,他基本上临睡前都要看一会儿书,类型不限,但大部分都是有关知识的,像是种田或者育种,甚至包括工业书籍。

    嗯,自行车的制作方式倒是简单,甚至能做出纯木制的,可以先记下来,等日后生活稳定且富足了,就可以把自行车捣鼓出来,毕竟当衣食住行满足之后,就可以把享受生活提上日程。

    叶瑜阅读完今日的量,便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一夜无梦。

    ——

    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叶瑜要做的事就是跟叶童生一起编篡日历,要知道现在的历法推算起来可是很麻烦的,十天干和十二地支组合起来才是年月日时,所谓六十甲子,指的就是将天干地支各自组合起来,从甲子一直到癸亥,一共有六十个组合。

    说起来六十确实是个很奇妙的数字,现代一个小时是六十分钟,一分钟是六十秒,而古代天干地支组合起来也有六十个组合。

    每当叶瑜推算闰月推得脑袋疼的时候,他就会放任自己神游天外一段时间,这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最起码他感觉自己对历法的认识更加深刻了。

    大约过了半个月的时间,修建在集议堂边上的一座屋子里,叶瑜坐在离火炉最近的地方,他终于能把笔放下了,感慨道:“算得我脑袋疼。”

    王树闻言笑了下,“推算历法这事,还真得你和叶先生一起做,我也就只能帮帮小忙。”

    叶童生喝口茶说:“明年的历法暂时完成了,咱们总算能松口气。”

    他放下茶杯后走到叶瑜桌前,看了一眼他桌上的纸,随后指着那些怪模怪样的字问:“这是什么意思?是字吗?怎么看上去横不平竖不直的。”

    叶瑜瞧了一眼,“我正要说呢,是数字,比咱们常用的计数写起来要简单得多,你看这个一横杠代表的就是壹,两横杠就是贰,以此类推这个就是叁,这是肆”

    说完他便问道:“照您看来,是否可以用此法代替原来的计数?”主要是原来的写起来实在太麻烦,再加上许多人不识字,因此效率就会降低。

    叶童生沉吟半晌,“你叫我想想。”

    过了一会儿,他说:“倒真是可以试着改变一下,咱们这有许多人都不识数,兑换积分时还得一一给他们解释,若是换成这种,基本上人人都能记住,也都会写。”

    叶瑜说:“既然如此,回头可以重新编篡一下教材。”

    叶童生赞同颔首,“理当如此。”

    除了小孩要到学堂进学以外,其他成年人但凡不识字的一周里也要抽两三天去识字,叶瑜他们如今正在编篡教材,把四书五经基本都去掉了,只留下三字经和百家姓,还有基础的数学教学,教材是叶瑜自己拿出来的,他借鉴了现代幼儿园给孩子的数学启蒙书籍,里面有简单的加减乘除,反正学会了这些暂时就够用了,至于其他更深奥的,暂时没必要让他们学习。

    第128章 水轮三事

    叶瑜才刚停笔, 就从推开了一个角的窗户看到褚绪风从屋里走出来,他虽然脸上表情没什么变化,依旧是一脸淡然, 但叶瑜知道他现在的心情一定不怎么好, 因为

    叶瑜看向褚绪风背在身后的左手,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他可以肯定自己绝对是最了解褚绪风的人,估计连他爹都没有他了解,只要一看到褚绪风把左手背到身后, 就代表着他在苦恼某件事。

    想到这儿,叶瑜起身伸个懒腰,刚把窗户彻底推开,瞬间就有一阵凛冽的寒风席卷而来,他缩缩脖子, 冲看过来的褚绪风招手道:“快来。”

    褚绪风神色突然放松了, 他携着寒风走进来。

    这时屋里的茶水刚好烧开,叶瑜倒上两杯普洱茶放在桌上,边暖手边疑惑地问:“发生什么事了?”

    褚绪风沉默半晌, 一直到袅袅升起的白气消失时, 才从袖子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叶瑜。

    叶瑜接过后先是看了一眼信封, 挺简陋的,上面只写着几个字,吾儿握瑾亲启,看来是褚将军写给他的。

    褚绪风示意他打开。

    既然得了允许,叶瑜就不扭捏了, 他打开信封, 抽出里面的信纸开始阅读, 看了一会儿他便微微皱起眉头,其实前半部分就是老生常谈的问候,重点是后半部分,褚将军说他找到了大昭国皇室后裔,已经将其接到靖边城里。

    在信里褚将军的口吻颇为激动,好似中了大奖一般,叶瑜一目两行的看完之后把信折好,暗道,估计对于忠君思想根深蒂固的褚将军来说,这件事带来的惊喜丝毫不亚于中奖吧。

    褚绪风语气沉沉地说:“这封信我是在两个月前收到的,一般来说我父亲每隔一月都会用飞鸽带来一封信,但如今已经过了两个月,我却再没收到信。”

    叶瑜听他说完这话立刻明白过来,“你怀疑你爹出事了?”

    褚绪风凝眉回道:“应该不至于有性命之忧,毕竟他在靖边城的威望极高,如果那所谓的皇室后裔有点脑子,就不会选在这时候卸磨杀驴。”

    叶瑜沉吟半晌,问他:“那你现在是怎么想的?”

    褚绪风也没瞒着他,如实道:“我准备带着贾一他们回一趟靖边城,若是一切安好,就当是过去看望他,如果我父亲确实出事了,便想办法把他带出来。”

    听他说完,叶瑜便把眉头紧紧皱起,“这可是极其危险的。”万一那位皇室后裔当真想要卸磨杀驴,他们很有可能有一场硬仗要打。

    褚绪风闻言点点头,“即使如此我也得回去一趟,我已经跟叶叔提了这件事,我们准备明日出发,正好这段时间天气好,虽然寒冷却没飘雪。”

    “至于我手里的活,就暂时移交给叶河,他是所有人里学得最好的,顶替我们一段时间也无妨。”

    叶瑜欲言又止,到最后还是没能说出话来,即使危险他也不能阻止褚绪风,毕竟出事的是他爹,将心比心,若是将叶父换到褚将军的如今的情况,估计他也会像褚绪风这样,不管有多危险都会奋不顾身。

    褚绪风也没等着他说话,只是拿手揉了揉他的头,然后温和地说:“等我回来。”

    “好。”叶瑜应道:“你在路上一定要小心。”

    他没有提出要跟着一起去,毕竟自己是最了解自己的,他跟着就是拖后腿,在如今这种严重的情况下,还是经过长年训练的褚绪风和他的护卫一起过去比较合适,至少要是发生了最坏的情况,他们还有一战之力。

    从贾一到贾十都是身经百战的褚家护卫,是跟褚绪风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们就连训练都在一起,不说是实力,光是默契都很突出。

    褚绪风走之前,叶母特地给他们做了许多干粮,各种干硬的麦饼和馒头自是必不可少的,除了这些还有四罐肉酱和鸡蛋酱,更别说猪肉干之类的了。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他们城里的马虽然经过繁衍已经有七匹了,但还是没办法让他们一人一匹,褚绪风离开时只能分到五匹,不过两人共骑一匹倒是也够了,毕竟他们不用带东西,马只用在代步。

    等褚绪风离开之后,叶瑜就时常忧虑,极其担忧他们安全与否,不过很快就发生了一件事,暂时冲淡了他的忧虑。

    谈起这件事就得先讲一讲冀望城的学制。

    如今冀望城里有两个不同的学制,一个是给孩子启蒙的启蒙班,上五休二,上学的五天全天都要在学堂里进行学习,另外一个是给成人扫盲的扫盲班,不过他们只需要每天晚上过去学堂一个时辰即可。

    这俩用的教材基本是一样的,最开始的学习流程也相仿,都是学习三字经和百家姓这样的基础课本,大约一、两年后所有人就都认字了,在这之后便有了很大的区别,成人扫盲完毕基本上就算是毕业了,不用再去学堂,而孩童则是需要继续深入学习,首先是由积年的老猎手和老把式教导的各种捕猎知识和种田知识,像是如何铺设陷阱,如何处理皮毛,如何给种在地里的粮食施肥,植被出现虫害时该如何处理,等等。

    除此之外,还有由陈大夫他们一同开设的基础草药课程和基础疗伤课程,其中包括毒物辨别和药材辨别,同时确保如果患者只是受了小伤,他们有能力可以自行寻找对症的药材进行包扎处理,这个课程是公开的,不管是什么年纪,什么性别都可以跟着学习。

    其次是关于数学的教学,从得到叶童生的帮助开始叶瑜便把汉字版的壹贰叁肆用简体一二三四进行替代,同时标注有相对应的阿拉伯数字1234,后者倒是得到了许多人的青睐,尤其是负责积分登记的几个人尤其喜欢这个改动,这是因为所有积分都记录在城里人的户籍之上,数目有增加和减少时就难免显得繁琐,而现在就好些了,至少记录时不需要花费太长的时间。

    在以上所有教学结束之后,基本上学生的年纪就已经满了十四岁,这代表着他们成人了,接下来他们会进行选择,是要继续深造还是直接毕业,大部分人的选择都是毕业之后报名进入城兵,甚至是狩猎队或者采摘队,唯有一小部分有天赋的,会在叶童生的教导下继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四书五经,和叶瑜所教的各种初级科学。

    让叶瑜惊讶的事情就是这些人里有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颇具奇思妙想,叶瑜仅仅只是描述了一番水轮三事的结构,他就跟秦家兄弟俩一起改良了如今他们的普通水磨。

    那少年叫叶荣。

    叶瑜被叶荣叫过来的时候还有些不可置信,直到亲眼看到那个木制发明,这才真正相信了。

    这玩意就像一个复杂版的灌溉水轮,倒也是,它立轮上面装的水车也有灌溉的用途。

    叶荣介绍道:“就像您说的那样,这是由一个水力驱动的大水轮为主要构造,延长的水轮轴上装有一列拨杆和一个立轮,拨杆的主要用途是拨动碓杆末端,使碓上下往复摆动,这样一来就能舂米或者使谷物脱壳。立轮同时驱动平轮和立轮,平轮所在轴上装有磨,用以磨面。立轮所在轴上装有水车,用以取水灌溉。”①

    叶瑜听他说完啧啧称奇道:“你们竟然真制作出来了。”

    叶荣摆摆手说:“还是靠您说的结构,我们只是按部就班,主要是瑜哥你的功劳。”

    秦穆文也附和道:“要不是你,我们还真做不成,阿荣原本只是想改良一下灌溉的水车,真没想到还能制作出来这种集三种用途为一体的农具。”

    叶瑜闻言笑了下,这还真不只是他的功劳,要知道换做其他人,就算他把原理和结构嚼碎了喂到他们嘴边,估计他们都不会吃,让他最欣慰的是叶荣具有成为一个科学家最基本的挑战精神,不畏惧困难,而他两个表哥更是动手能力极佳,不过是一个月的功夫便根据叶荣的图纸将水轮三事制作了出来。

    叶荣看着颇高大的水轮三事感慨道:“也不知道能不能用,能用的话效果如何。”

    要试用其实也算是简单,只是如今外边冰天雪地的,河流都被冻得结结实实,估计得等雪化才能验证水力驱动的效果如何。

    虽然不能试用,但叶瑜已经让叶父给他们三个拨了很大一笔积分当作奖励,他要的就是奖励的激励作用,要是能引发更多人对科学的兴趣那就更好了,都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他们要发展便离不开便利的科技,尤其是能够解放生产力的科技。

    叶瑜看着叶荣三人乐呵呵的拿着户籍离开,在心里暗道,希望你们日后能有更多奇思妙想。

    但这也带来一个问题,光靠他一人从空间里带来的知识恐怕是不够的,毕竟那些都过于超前,而且他空间里的书籍只有建国后的,他们现在需要的是符合当前生产力的知识。

    叶瑜想到这里便去找了叶童生,询问道:“您那里可有农书?”

    叶童生摇摇头,“并无,像是《齐民要术》《梦溪笔谈》之类的书籍,并不包括在科举之内。”

    他随即感慨道:“要是知道日后再无科举,我就不花重金购买四书五经了。”

    “谁能预料到呢。”王树叹口气说:“我还想着考秀才,结果连童生试都没赶上。”

    听完他们的话,叶瑜暗想,既然如此只能去其他地方进行寻找了,韩副手所在的晨辉商队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作者有话说:

    注一:出自百度百科。

    水轮三事在《农书》中记载 “水轮三事,谓水转轮轴,可兼三事,磨、砻、碾也。初则置立水磨,变麦作面,一如常法,复于磨之外周造碾圆槽,如欲毇米,惟就水轮轴首易磨置砻,既得粝米,则去砻置碾、碢干循槽碾之,乃成熟米。夫一机三事,始终俱备,变而能通,兼而不乏,省而有要,诚便民之活法,造物之潜机。”

    第129章 辽东郡郡守

    叶瑜醒来后在屋子里闻到一股酸酸的味道, 他打个哈欠,视线随着味道落在炉灶上,只见一个陶盆放在那里, 上面盖着一层白布。

    “娘, 您这是在做什么?”他问道。

    叶母看一眼, 然后乐呵呵地回答:“好像叫醪糟,做好后据桃花所说是加一点红糖和鸡蛋就很好吃了,每天早上煮一碗,喝下去之后浑身暖洋洋的, 尤其适合冬天。我想着家里还有些糯米和酒曲,刚好能做些试试。”

    叶瑜听到这话立刻就恍然大悟了,怪不得他觉得熟悉,就是所谓的醪糟汤圆嘛,把糯米搓成小圆子下到醪糟里也很好吃, 他记得要是再加点红糖, 那就对减轻痛经的效果很好。

    叶母继续说:“我昨晚已经准备好了,你瞧中间放着酒曲,我还特地加了些你爹喝的烈酒, 想来过几天就能制作完成。”

    果不其然, 那陶盆在炉灶边放了三天, 就有一股浓郁的发酵了的酒味传出来。

    叶母把陶盆端到灶台上,掀开盖着的白布,只见里面是白中带着黄的糯米饭,她用勺子浅浅按压一下表面就有浑浊的酒液涌进勺子里。

    她率先尝了一口,然后点头道:“果然是甜味很重, 倒是很难吃出酒味来。”

    说完这话, 叶母又舀了一勺给叶瑜, 见他喝完也点头,这才拿出两个洗得干净的带盖陶罐,将醪糟连汤带水全都倒进去,密封好之后放到院子里冻住,被冻住的醪糟会放慢发酵的速度,要是任由它一直发酵,这些甜味就会逐渐转变成酒的辣味,到那时就只能当成酒喝了。

    做好的酒糟每天早上挖两勺放到锅里,再打进去几个鸡蛋,等蛋黄变色后就能盛出来吃了,热乎乎的一碗喝下去,浑身都发汗,叶瑜有时候手脚冰凉,也会和他娘一样喝一碗加了红糖的酒糟,喝完之后瞬间全身都暖了,正好趁着这时候出门铲雪,虽然门外的雪不用他们去铲,自有城兵负责,但是院子里的雪可就不能让人家帮忙了,只能自己动手,否则雪下得久,把门都给堵住,这样一来出入都不方便。

    有时候还能用糯米面搓出小圆子下到酒糟里,只有拇指那么大的小汤圆称得上是一口一个,而在糯米粉里倒入一些做好的果酱,就不用再额外加糖,做出来的小圆子虽然颜色不一,但相同的是都格外香甜,饱腹感也很强烈,就连胃口很大的叶父吃上满满一碗也能填饱肚子。

    酒糟圆子算是叶瑜一家近来的新宠,尤其是叶母最喜欢吃这样香甜的吃食。

    其他人也逐渐接受了酒糟圆子,主要是它做得快的同时味道也好,早上没空给孩子做早饭的话,只需要挖一勺酒糟到锅里,连圆子都不用现做,有些不讲究的人家甚至不下糯米圆子,毕竟糯米的兑换价格并不低,只往里头煮些面条之类的,味道也相当不错,甜滋滋的,孩子们都爱吃。

    叶瑜每天早上都会喝一碗,今天也不例外,他把一颗粉红色的圆子吃到肚子里,嗯,一股山莓味,估计是用山莓果酱做的。

    刚想到这儿,他就又联想到山莓是跟绪哥一起上山摘的,也不知道绪哥有没有在落雪之前到达靖边城,靖边城情况如何,褚将军到底有没有出事,绪哥什么时候能回来。

    诸如此类的问题一直循环在他的脑海里,导致手上的酒糟圆子都吃得不香了。

    叶瑜叹口气,暂时不想了,先把碗底剩余的酒糟喝完。

    他一口饮尽剩下的汤汁,刚洗完碗就看到叶明辉从门外跑进来,边跑边跟开门的叶母道谢:“谢谢叶姨。”

    “宝哥儿快来,水田和边上的水泡子里长了许多地梨子,正好咱们可以去摘一摘,地梨子生吃甜甜的,可好吃了,做菜也好吃。”叶明辉说着还舔舔嘴角。

    水田的面积并不算大,主要是水稻的产量比不上小麦和高粱,许多人都不爱种,又麻烦产量又低,因此城里所有人里,除了像叶明辉和叶瑜家这样田地多的,和公共的田地会将一部分改造成水田,用来种植水稻,其他的基本都是原样的田地。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这边吃面食比较多,米饭除了叶瑜比较喜欢,其他人属于那种有的吃挺好,没的吃也没关系,不过有时候用来改变一下口味也挺好的,因此种出来的稻米不愁兑换,基本仓库里存不下来陈米。

    叶瑜家的水田是跟老宅那边一起种的,收获的粮食是对半分,里面的田螺和地梨子自然也是谁捡到就是谁的。

    如今天冷,田螺是没有了,而叶瑜前些日子一直没见地梨子成熟,他还以为今年没长,却没想到天冷下来的时候竟然成熟了。

    叶瑜想到这里便迫不及待地和叶明辉一起过去了,在路上他们还遇见许多人跟他们走向同一个方向。

    沈青玉提着桶加入他们,“也不知道地梨子长势如何?”

    “希望能长得好一些。”叶明辉也提着一个竹筐。

    很快又有叶敬和杏花加入他们,不过两刻钟的功夫一群人就到达了目的地。

    叶瑜原本以为水田里的地梨子不会有很多,毕竟如今天气寒冷,不适合果子成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地梨子今年生长的却颇为茂盛,他下到结了薄冰的田里随便一摸就能摸到许多,足有半个手掌那么大,拎在手里沉甸甸的,紫黑色的外皮上布满湿泥,显得格外肮脏。

    不少人都摘了满满一筐地梨子回家,叶瑜也不例外,他虽然只下水了一会儿,但是叶敬他们采摘上来的地梨子也分了他一些,因此他的收获并不少。

    跟他们告别后,叶瑜回家换了件衣裳,推门出来时就看到叶母正在舀水清洗地梨子。

    叶母见他出来,立刻笑着说:“今天收获不错。”

    叶瑜点点头,“多亏了三哥三姐他们帮忙,一会做好饭得送点过去。”

    “成。”叶母应道。

    清洗完毕的地梨子表面呈现出紫黑色,光滑无比,整体是扁圆形的,用刀切开后里面的果肉呈现出白色,叶母将其削成片递给叶瑜,“尝尝看。”

    叶瑜接过放进嘴里,稍微一咀嚼就有丰沛的汁水涌出来,甜味并不重,甚至还因为埋在泥土里带着几分土腥味,说不上好吃,但足够新奇,当个普通的水果吃却是绰绰有余。

    不过最适合的做法是将其剁碎后和肉混在一起做成包子馅或者狮子头。

    清爽且脆爽的地梨子非常解腻,能够把肉馅的腻味对冲掉,尤其适合当作馅料,叶老太做出来的加了地梨子碎块的猪肉包子是叶瑜的最爱。

    ——

    就在冀望城逐渐步入正轨的时候,又有一件事打破了原有的平静,有一群流民来到了城门底下。

    当日值守的是叶明德小队,他一看到风雪里出现的人群,就立刻派人通知城主。

    叶父当时正和沈复他们一起讨论明年的建设。

    “今年因为种种原因开荒一事一拖再拖,明年可不能再拖了。”叶忠说:“地多些底气才足,若是粮食再减产咱们也不怕。”

    沈复却看着手里的户籍记录微微皱眉:“可是咱们人不够啊,就算开荒成功也没有足够的人手进行耕种。”

    这倒是个问题,桌边众人纷纷皱紧眉头,半晌才有人说话,“实在不行咱们就累点,反正有牛群,说不准也没那么累呢。”

    叶父叹道:“看来也只能如此了。”

    叶瑜听他们说完话便陷入沉思,他摸着下巴想,要是能把农具改良一下就好了,就算不改良最好也让所有人家都能用上铁制的农具,就像是他们家如今用的就是铁犁头、铁插和铁耨,还都是天灾前在黑河县城的铁匠铺子购买的,价格不便宜,但质量很好,然而就算质量再好,都已经用了这么些年,纵然他们用的时候很是珍惜,却也自行修补了许多次,这几年来耕种的效率明显下降很多。

    然而他们家已经算是好的了,有些当初买不起铁制农具的人家,依旧是用着木制的耧车和曲辕犁,虽然比纯手动耕种的效率高,却也没高到哪儿去,主要是他们这里没有正儿八经的铁匠,就算有铁矿也没用,没人能打造出铁具来。

    正在叶瑜左思右想,如何培养出铁匠的时候,突然听见门外有人敲门。

    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讨论,叶父提高声音说:“请进。”

    进来的是叶周远,他禀告道:“城门口有流民靠近。”

    这话叫屋里所有人都愣了一下,叶父缓过神来立刻站起身说:“真是巧了,刚说人手不够,就有人过来,走,咱们一起去瞧瞧。”

    沈复跟在他身边,低声说:“还是得小心,万一遇上流匪就不好了,他们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装作流民,一旦进到城镇里面,便和外边的人里应外合,实在是防不胜防。”

    叶父微微点头,应道:“我知道,先去看看再说。”

    沈复见他心里有数便闭口不再说话,他毕竟只是副手,可以提出建议,却不能代俎越庖替城主做决定,再说了,城主的决定也是他赞同的,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他们得去观察一下才能做出决定。

    一行人从内城门里出去,绕过结了厚厚一层冰的明珠湖,很快就到了外城门,他们挨个顺着楼梯走上去,站到塔楼上往下看去。

    叶瑜打眼一瞧,那群人约有七八十个,其中青壮年占了大半,妇孺只有三分之一,个个都是狼狈至极,头发打结,有些甚至瘦成了皮包骨,没有老人和婴儿,年纪最小的孩子也有十岁左右。

    众人对视一眼,均是稍微放下了心,这群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流匪。

    叶忠观察了一会,开口道:“我下去跟他们聊聊。”

    叶父没有立即同意,他沉吟半晌才说:“不着急,让他们单独派一个人过来。”

    若是他们派人下去,难保不会出意外,不如让流民自己派人过来,这样更安全,而且主动权都掌握在他们手里。

    叶父看向叶明德,叶明德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拿出一个木制的扩音器,向下喊道:“你们谁是主事的?”

    说是扩音器其实也就是个类似的样子,扩音的效果不明显,只能说是大声喊能让下边的人听到,不过这样也就够了。

    城门外的流民听到这个问题立刻骚动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才有一个全身脏乱,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的男人站出来,同样大声喊道:“我就是。”

    叶忠说:“他说话的声音颇有些中气不足。”

    叶父点点头,这代表那人估计是很久都没吃饱饭了。

    叶明德则是继续喊:“一会我们会开启城门,请你进到城门里来。”

    流民听到这话又开始骚动,叶瑜看到那男子安抚了几句便把骚动压了下去,如此看来他的威望颇高。

    “好。”那人应道。

    这时叶父想了下,决定派沈复和叶周远一同下去进行交涉。

    叶瑜见状连忙说:“记得把口罩戴上,不要离他太近。”

    谁知道这群人身上有没有传染病,还是有一层防护来得好,万一有疫情就出大事了,毕竟那群人里大部分都奄奄一息。

    口罩属于常备工具,沈复他俩戴上后,立刻从楼梯下去,等城门被打开,那男子便神情淡定地走了进来。

    “沈复。”沈复抱拳自我介绍道。

    “陆温。”那男子说。

    听到这个名字,沈复愣了下,“辽东郡郡守陆温?”

    男子也就是陆温惭愧道:“如今已经没有辽东郡了,只剩下我与一些民众。”

    沈复仔细打量他,倒是从脸上看到些熟悉的影子,他曾经见过陆郡守,只是他见过人家,人家没见过他而已。

    “陆郡守您这是发生了什么事?辽东郡情况如何?”沈复问道,作为一郡之首,不该如此狼狈,毕竟郡有驻军,只要度过最初的动荡,应该很容易就稳定下来了。

    陆温摇头道:“别叫我郡守了,叫我陆温即可。”

    说完他又苦笑了一声,“此事说来话长。”

    第130章 辽东郡

    话再长也需要解释。

    因此陆温满面怅惘地说:“地龙翻身时我们辽东郡状况不好, 尤其是地面,被震出了无数裂坑,大多数人不是被压在废墟底下, 就是掉进了深坑里。”

    他只用简单几句话就把裂坑的恐怖之处形容了出来, “我曾站在裂缝边往下看过, 一眼望不到底,里面黑黢黢的,什么都看不见,原本我还觉得能那些掉进去的人还有救, 但当我真正看过的时候就不这么觉得了,实在是恐怖至极。”

    “我们不确定裂缝会不会再次扩张,因此活下来的人很快就远离了那片区域,我们选择到一处黄沙平原休养生息。”

    听到这儿,沈复眉头微皱, 好像有什么事情想不通似的, 他沉吟半晌才开口问道:“你们难不成就剩下这几十口人?”

    要知道辽东郡虽然算东北处的偏僻之地,但是整个郡的常驻人口也足有三万余人,就算单单只有一个郡守驻扎的郡府少说也有几千人。

    如果只剩下几十口人, 想来辽东郡的灾难可比他们东海郡要严重得多。

    陆温摆摆手, “那倒不至于, 刚开始整个郡府大约存活下来了四分之一的人口,我带着这些人从郡府里离开,原本我想着朝廷会派人来赈灾,所以不敢离得太远,直到后来遇上一群逃难的人, 从他们那里我才知道, 地龙翻身受灾最严重的地方竟是京城, 因此不会再有人来赈灾,接下来只能靠我们自己。”

    “其实最初一切顺利,要是一直平顺下去,不说回到从前,简单的温饱却是绰绰有余。”陆温此时的声音渐渐低沉,沈复两人不由得凝神静听。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不知为何,前几年突然汪洋泛滥,足有几十米高的风卷自汪洋上席卷而来,携带着滔天巨浪将岸上的一切吞没,我们将其称之为风暴,若风暴只在一时我们还能坚持下去,但这次显然不是这样,接下来每隔一年都会有两个月陷入风暴之中,尤其是七月份,整整一个月是情况最严重的时候。”

    沈复听到他这段话倒是想起件事,当初晨辉商队韩副手他们就遇到过一次这样的情况,整个商队就只有十几个活了下来。

    照叶瑜所说,这就是龙卷风和海啸。

    既然如此,经过两相印证,陆温所说的应该就是实话。

    陆温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叹着气说:“原本人就不多,再加上风暴来时没有规律,被风卷走的和掉进海里的人极多,到最后基本上就不剩多少人了,接下来逃难的路上又有种种不便,年纪小的孩子和年纪大的老人大多都没熬下来,只剩下我们几十个人。”

    “这可真是艰难。”叶周远没忍住感慨了一句。

    陆温想到那些死去的民众,不由得鼻尖一酸,他低咳两声继续说:“我有时候觉得上天就是不给我们留活路,前两年我们原本已经在一处适合的地方安置下来,接下来只需要好生安顿下来即可,结果还没一个月,百年难得一遇的火山爆发就被我们给碰上了,要不是我们当时还睡在山洞里,估计连这几十人都没了。”

    沈复闻言愣了下,随即指了个方向,“喷发的火山是不是在那边?”

    陆温点点头,“没错,我们就是从那边过来的。”

    果然如此,沈复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他也跟着叹气,“那处的火山同样给我们村子也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好几个月才缓过劲来。”

    他说完又问道:“不知道你们为何在火山爆发一年后才到这里?”

    毕竟他们曾经也去过,不过是几日的功夫便到了。

    陆温立刻回答道:“我们原本没想往这边走,想的是去南方谋生,主要是北方灾难多,有时还干旱,南方再怎么样说,也不会比北方更差了,但是因为距离太过遥远,最终还是没去成。后来我们又在附近遇到一个小村落,里面人不多,而且靠山靠水,我便想着实在不行就留在那里,说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现在是明白了,在如今这个世道,只有抱团才能活下去。”

    如此一来就又出现个问题,“那你们为何要在这么冷的天里离开那村落?”

    陆温也没瞒着他们,“因为山林扩张,不过才一年的时间山林就从山上扩张到山脚下,甚至已经有毒虫毒蛇进到村子里,有不少人都被咬了。”

    这倒是说得通,毕竟他们这边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东山底下那片林子已经被他们给烧掉了,只留下光秃秃的土地,现在那里是未来开荒的首选之地,因为经过火焰的焚烧,枝干和树叶被烧成草木灰,草木灰中含有丰富的营养,落在土壤里可以增加肥力。

    不过沈复还有一个疑问,“你们是如何得知我们城的?”

    冀望城才刚建城,又地处偏僻,若不是知道,他们如何能找到这里。

    陆温如实答道:“就在我们到村子里没多久,又有一对母女过去,她俩说原本一行人想去望祀城,但是她的孩子生病了,其余人就把她们母女俩留在了原地,她只好就近找一个地方先让孩子养病,等孩子病好之后她俩就留了下来,其实要不是那处村落实在太偏僻,再加上附近都是山林,不适合种田,我们一直留在那里也挺好的。”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跑题了,便将其拉回来,“她俩就是从叶家村出来的,因此投奔之处就有了两种选择,一是你们这里,二是望祀城,但望祀城距离较远,我们便决定先来投奔你们。”

    沈复拧眉重复:“母女俩?”

    “是。”陆温点头道:“母亲姓郑,女儿姓李。”

    这个限定条件一出来,沈复立刻就知道这对母女是谁了,李婆子的儿媳和孙女。

    他跟叶周远对视一眼,都明白彼此的想法。

    “她俩今日没来吗?”叶周远问。

    “不止她俩,”陆温说:“村子里还有三十多口人没过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离开,留下的大多数都是年纪大些的老人,信奉落叶归根,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村子,剩下的一些人就是不相信村子情况会继续恶化。”

    沈复点头道:“好,麻烦你到外边稍等一会。”

    陆温离开之后,沈复就上了塔楼,将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叶父。

    叶父想了想,然后问身边人道:“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叶忠率先开口:“要是真像他们说的那样,接受投奔倒也不是件坏事。”

    主要是他们建城后人口缺口极大,不管是男女都需要,要知道人口才是第一生产力。

    站在一边的小郝大夫也点头,“郑氏母女我还记得,虽然是李婆子的儿媳,但她为人和善,比她婆婆要好得多。”

    其他人说的话不同,但意思相仿,基本上所有人都同意陆温他们的投奔。

    因此叶父拍板道:“派人过去通知他们,不过规矩得先说好。”

    沈复接下了这个任务。

    他先是推开城门让他们进来,随后唤来城兵给他们一人倒一杯热茶。

    等所有人都放松下来的时候,沈复才开口说:“有件事希望你们能理解,那就是你们暂时不能住到内城,得先在外城住上一段时间,等大夫挨个诊治后,确定没有染病,才能进到内城。”

    陆温捧着杯子点头,“合该如此。”

    其他人也纷纷表示赞同。

    接下来沈复又把其他规矩一一告诉他们,陆温听得认真,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事莫过于落户与分田,而冀望城的分田制度对投奔者和原住民又基本上算是一视同仁。

    最后就是陆温他们非常关心的粮食一事,沈复承诺道:“如今天寒地冻,无法种植粮食,不知道你们手里是否还有粮食,有的自然不用多说,若是没有,我们城中会给予适量的粮食用以生存,但这些粮食不是白送你们的,明年我们将要进行开荒,对你们来说相当于用劳动换取粮食,若是不想劳动也可以,只要回头把同等的粮食还回来即可。”

    这是理所应当的,他们已经算是很宽松了,有些地方根本不会管投奔者的死活,自己跟其他人用东西换粮食,如果没得换那就只能饿着。

    等所有规矩都一一讲完,陆温便说:“你们派人跟我去一趟村子,得通知一下他们。”

    沈复闻言叫来叶海,让他带着一个小队跟陆温一起过去。

    一个小队足有六个人,个个都是青壮年,不仅功夫极好,而且很有默契,足够面对一般情况。

    而且陆温的家人都在这群人里,他们就相当于人质。

    不过接下来的事叶瑜就没有参与了,主要是不知道他们身上有没有携带病菌,因此像是叶瑜和沈青玉这样免疫力低下的人最好还是别靠近了。

    叶瑜只能听他娘闲话,或者是在叶母带着他到老宅找叶老太她们聊天时得知一些消息。

    叶大嫂掰着手指算了算,然后咂舌道:“有一百多号人呢,这得分他们多少粮食啊!”

    叶母说:“其实没多少,他们有些是有存粮的,需要咱们接济的也就是二、三十人,还给的都是粗粮,也都没脱皮,不管味道如何,反正能勉强温饱,等开春之后他们就是现成的壮劳力,肯定能帮着干活儿。”

    “你这么说倒也是,开春了地上就开始长野菜,他们绝对饿不着肚子。”叶大嫂点点头。

    叶二嫂此时插话道:“郑氏和她闺女是怎么个情况?她不是被村子赶走了吗?怎么还跟其他人分开了?还有李婆子怎么样了?”

    连珠炮般的问题很鲜明的表现出了她的好奇。

    叶母听到这些问题便摆摆手说:“一个一个来,说起来她俩其实很倒霉,才刚从村子离开那群人就分作两路,她俩跟着去望祀城的那队,而李婆子则是跟着另外一队,但是她俩走到一半孩子就得了痢疾,到最后拉得人都脱水了也没治好,去望祀城的人都说孩子救不了了,不能因为她耽误路程,因此就把她俩留在了半道,要不是那边有个村子,她俩怕是要被活生生饿死。”

    叶二嫂叹道:“原来如此。”

    “那他们有染病吗?”

    叶母摇头回答:“没有,其实他们中几乎没有老弱病残,年纪最小的孩子也有四五岁了,据村长所说,他们村自从上次干旱便死了不少人,连孩子都保不住,也就这一年雨水多好了一些。”

    叶老太剥蒜的手顿了下,“没病就好,咱们村里刚出生的孩子不少,可得注意点,还有宝哥儿,你千万别往外边跑,最近就老老实实待在家里。”

    叶瑜应一声,他把手里的板栗壳掰开,金灿灿黄澄澄的板栗仁在油灯的照射下闪着油润的光泽,将其吃到嘴里绵软至极,也香甜极了。

    板栗有一部分是种在果山上的,另外一部分则是在东山采摘的,味道上都差不多,没什么区别。

    没过一会儿,岳灵抱着叶如从屋里出来,叶如冲着叶大嫂伸手,嘴里含糊不清地叫着「奶」。

    叶大嫂接过叶如的同时还不忘问岳灵,“咋是你看顾如姐儿?他二叔呢?”

    岳灵爽利一笑,“他睡着了,我看如姐儿醒过来在找您,索性就抱她出来。”

    叶大嫂也笑笑,低头逗叶如,“快叫二伯母,还有你小叔。”

    叶如开始鹦鹉学舌,她说话还是慢,但是已经开口了,这就让叶大伯夫妻俩放下了心。

    一下午的时间就在闲聊中度过,叶瑜离开之前突然想起件事,便问他奶道:“奶,麦子生了吗?”

    麦子是小米的后代,小米就算再聪明,到底也只是一只猎犬,寿命不长,几年前便去世了,叶瑜他们为它立了碑,说来也巧,麦子是所有后代里长得最像小米的,却是只母犬。

    叶老太听到问话后转头答道:“就在这几天了,它估计怀了四只狗崽儿,等生了,你先过来选两只。”

    这是早说好了的,主要是叶瑜家人少,有两只猎犬看家能更安全些。

    “好。”叶瑜想到小米便心里一颤,分家后他跟小米虽不能日日都黏在一起,但是小米常常跑来找他,还经常留下来过夜,因此跟分家前也没什么区别。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然而留下的痛楚却是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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