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附属城池

    首先映入叶瑜眼帘的是一个低矮的城门, 这里与其说是城池,不如说是一个大一点的聚居地,因为城墙并不高大, 甚至还是简陋的土墙, 唯有城门上的东城二字透露出些许端倪来。

    叶瑜从吴子楚那里得知, 望祀城的四座附属城池分别以东南西北命名,拱卫在主城四个方向,他们只要到达其中一座,就距离望祀城不远了, 最多一天就能到达。

    吴子楚看着东城的城匾长舒了口气,他们在野外行进了大半个月,那是吃不好睡不好的,如今进了东城就能好好休息一下。

    于是他跟沈复商量道:“天色已经不早,咱们先在东城睡一晚, 明儿一早再出发如何?”

    沈复点点头, 应道:“理当如此,只是不知东城是否有客栈?”

    吴子楚没正面回答他,反而神神秘秘地说:“你们进去就知道了。”

    听到这话, 叶瑜心里抱着好奇, 他们走到近处才发现在城门口排队的人不少, 在橙红的夕阳下,大约有三十多人挨个站着,这群人里有背着竹筐的,有赶着驴的,有提着猎物的, 各不相同, 但显得烟火气十足。

    叶瑜跟着排过去的时候就听见前头几个人在聊天, 他们俩应该不认识,但是聊的相当投缘。

    先是那个背着一筐粮食的年轻男子说:“虽然前段时间没下雨,导致河流下降了一些,但让人无法理解的是,野果的味道变得十分香甜,原本还有些酸涩,如今却没有了,吃起来甜滋滋的,卖出去的价格也变得更高,我可是将其卖给内城老爷们之后换了好几斤粮食回来,最近是不会挨饿了。”

    跟他聊天的好像是一个队伍,都是二、三十岁的青壮年,其中有个肌肉虬结的接话道:“我们外出狩猎的也是,猎物似乎不受缺水的影响,还没到秋天,个个都膘肥体壮的,出肉率委实不低,最近可是大赚了一笔。”

    粮食男眼馋地看一眼他们背着的两只野猪,“你们今天收获不错啊,这是要送到杀猪匠那里去?”

    肌肉男应道:“是啊,宰杀完直接卖掉换成大钱,我们也得买粮食,也不知为何咱们这里的粮食产量就是少,家里种出来的实在是不够吃。”

    …

    叶瑜从他们的对话里总结出几个消息,首先是望祀城缺粮食,其次是狩猎之风盛行,最后则是他们拥有自己的一套货币体系,也不知是不是沿用的以前的货币,大钱指的是铜钱吗?

    就在他细细思量的时候已经轮到他们登记,登记内容倒也简单,从哪来到哪去,一共有多少人,过来的目的是什么,他们有吴子楚在,登记的时候就很快速。

    只见吴子楚从兜里掏出一个令牌展示在士兵的面前,那人一见到上面的印章就连忙将他们请进来,“既然是受邀参加集会的,那就不用排队。”

    吴子楚摆摆手,“按照规矩办事。”

    他们登记时颇费了些事,主要是人多,只写个名字都得写上一会儿。

    趁着这段时间叶瑜和沈复询问了士兵们几个问题,到底是弄明白了望祀城接收投奔者的流程,先是登记,常住人口的登记可比像他们这样非常住的人要详细得多,密密麻麻一张纸,要是来者不识字,还得由登记的人问话,他们回答,再写在纸上,问题包括擅长什么,原来住在何处,为何要投奔过来,等等。

    接下来就会按照他们登记的特长进行分配,比如说识字的就很受欢迎,不光是能做一些文书方面的工作,甚至还能进到望祀城里做工,或者是木匠、铁匠之类有一门手艺的,也会被分配到相应的工坊。

    若是什么手艺都没有也没关系,官府会给他们分配最低限度的口粮,以保证他们的存活,但是这些并不是免费的,而是需要日后用税抵的,除此之外,还会分配一块荒地,前三年不收粮食税,接下来的就看他们的造化了,要是能种出来全家人的口粮自然好,要是种不出来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不过据登记的人说大部分人种出来的都不够吃,只能外出狩猎当作补充,好在他们这里山林水泽多,各种猎物也多,只要稍微细心些就能抓到足够自家吃的。

    说起来,望祀城地处中原,这里的环境自从天灾后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本因为气候变冷,植被渐渐消失,水泽也减少了很多,相应的各种动物也消失了,像是犀牛和大象。

    但是天气剧变之后,这些陆地动物重新出现,成为了水泽处常见的动物,时不时就有人能看见象群迁徙,和犀牛下水。

    望祀城真的是个颇大的城池,叶瑜暗道,跟他们冀望城这种由村落改建的不同,要真说起来这才是最典型的城池模样。

    登记完毕,他们就一起进了城门,东城里面颇为热闹,但是建制一般,房子都挺简陋,各自规划在大路旁边,他们进来倒是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对这里的人来说,五十多号人并不算多,来来往往的,过几天就能看到一伙出去狩猎的,不算稀奇。

    吴子楚领着他们到客栈,这个客栈是官府开的,面积颇大,因此能容纳下他们所有人。

    因为天气热,他们睡的就是大通铺,一间能住下二十个人,他们一群人开个三间房就够了。

    至于房钱不用他们出,望祀城城主下令,他们过来后的一应基本吃住都是免费的,回头会由官府付钱。

    “那我们要在购买其他东西怎么办?”沈复问道。

    听到他的问话,吴子楚立刻回答道:“等到了望祀城,你们可以用粮食或者其他东西到柜台兑换我们这里的货币,若是不想换也没关系,直接用粮食换即可,我们这里也支持以物易物。”

    说完他拿出一枚大钱叫他们看,这是一枚跟大昭国的铜钱很像的钱币,圆形方孔,方孔的外边浇筑着望祀两个字。

    “还有银两和金锭,不过咱们用不着,铜钱就足够了。”吴子楚将一枚铜钱送给他们,然后说。

    沈复接过铜钱点点头。

    趁他们说话,叶瑜给了店小二一小包苞米面,然后让他烧了一桶热水端上来,他这段时间最多就是擦擦身体,实在是难受,这下子到了地方可不得好好搓个澡?

    洗完澡出来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轻了好几斤,然后才出去吃饭。

    饭的味道一般,但胜在有汤汤水水,而且还基本都是炒菜,吃起来也高兴。

    端饭上来的店小二一甩抹布,笑着说:“若是你们来的早些,还能吃到我们好不容易捕到的犀肉,前段时间刚才吃完。”

    叶瑜听到这话摆摆手,“不用,这些就够了。”

    就算他们还有犀牛肉他也不会吃的,这些在现代都是保护动物,他过不去心里那个坎,至于其他像是狍子黄羊之类的动物他却没有这样的感觉,也不知道是为何。

    叶瑜说完就开始吃饭,桌上有一道笋干老鸭煲尤其好吃,笋干吃起来颇具嚼劲,脆生生的,吸满了老鸭的汤汁,一口咬下去满嘴咸香。

    吃饱喝足后一群人各自回屋,叶瑜他们也不例外,趁着还没到宵禁的时候,他们坐在通铺上闲聊了两句,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叶瑜是被外头的吵嚷声吵醒的,他醒过来就看到叶明辉和叶栓连觉也不睡了,正满脸兴奋地从窗户向外看。

    他打个哈欠问褚绪风道:“这是怎么了?”

    褚绪风倒了一杯温热的茶水递给他,然后才回答:“方才有两座城池的代表过来,现在都在外边。”

    “哦?”叶瑜听到这话立刻精神了,他昨晚睡觉时穿的外裳,可以直接起来,因此他很快就端着杯子凑到叶明辉身边,跟他一起向外看。

    这个客栈外边是个很大的院子,昨晚他们就是在这院子里吃的饭,现在有一百多人站在里面,把院子挤得满满当当,这一百多人泾渭分明,中间隔着一道楚河汉界,各自有领头者,好似有些剑拔弩张。

    叶瑜看了一会儿,突然提起精神,左边那群人里有个人很是眼熟,但他记不清在那里见过。

    正在他细思的时候,叶明辉招手唤来店小二,问他道:“外边这是怎么了?”

    店小二是昨天收了叶瑜苞米面的那个,因此他很快就把原因如实的告诉他们。

    “左边那些人是淮阳城的,右边是乐安城的,他们一前一后过来,我们客栈大通铺数量不够,就跟他们商量要不去另外一家私人开的客栈,也是免费的,但没想到他们竟然都不同意,偏偏就要在我们这里住,这不就吵了起来,一直到现在都没停。”

    这不就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叶瑜听了不由得纳闷起来,在哪儿住不都一样,又不会让他们花钱。

    没想到为他解疑的竟是吴子楚,他解释道:“淮阳城与乐安城相邻,平常就有摩擦,这种事情不少见。”

    原来是有旧怨啊,叶瑜这就能理解了,毕竟不争馒头争口气,对他们来说,可能谁让谁就输了。

    想到这里,他低声跟沈叔商量两句,见他也同意,这才对店小二说:“我们该离开了,叫人来收拾房间吧。”

    店小二爽快地应一声,“诶。”

    他们起床洗漱完便准备出去吃早饭,到院子里的时候,那些人还没离开,依旧对峙着,直到看见他们出来,这才开始打量他们。

    沈复对着两方领头者颔首示意,也没多说什么。

    他们刚想离开,就听见左边淮阳城里传出个迟疑的声音来。

    “敢问你可是陈凡?凡哥儿?”

    第142章 望祀城

    名叫陈凡的汉子愣了下, 牢牢盯着叫他名字的人,半晌才勉强认出来那人是谁。

    “谢叔?”他声音里带着不自信,像是不相信能有这么巧。

    那人却肯定地应一声, “诶, 多年没见, 你都长成大人了,倒是跟你爹有八分相像。”

    叶瑜自从那人叫出声便一直在仔细打量他,这人就是那个让他看着十分眼熟的,直到他说完这话, 叶瑜才联想到他与陈凡哥的渊源,叶瑜要管陈凡他爹陈源叫一声陈叔,能让他俩都认识的人并不多,因此他很快就锁定了符合条件的人。

    谢贤,曾经卖给他家一间铺子, 虽然那间铺子已经消失在废墟之中, 但不可否认,当初给他们带来了很大一笔收益。

    叶瑜要叫他一声谢叔,当初抓到拐子, 他找到儿子之后便跟着他儿子的养父母一家去了别的郡县。

    貌似就是淮阳郡, 叶瑜还记得他想让儿子到淮阳书院进学, 只是如今这情景,也不知道淮阳书院还存不存在。

    正当叶瑜还在思考的时候,跟谢贤说话的陈凡突然指了下他,然后叶瑜就看见谢贤眼神亮了起来。

    “宝哥儿?”谢贤欣喜地看着叶瑜,待他点头便感慨道:“没想到你也这么大了, 我竟然没认出来, 只觉得眼熟。”

    叶瑜看了一眼褚绪风, 对他点点头,然后才走过去,笑着说:“谢叔好久不见,对了,您当初确实去了淮阳郡,我竟然才想到,我爹和陈叔也总是念叨你们一家,不知道你们情况如何。”

    谢贤看上去愈发感慨,“说好也不好,说不好吧,其实也挺好的。”

    简单聊过两句,叶瑜见他们挡了旁人进客栈的路,就叫来店小二,问他早饭做好了吗?

    等得到肯定的回答,他就对谢贤说:“你们现在要是没事可做的话,要不咱们边吃边聊?”

    谢贤先去征询了领队的意见。

    淮阳城的领队是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儒生,头戴黑色儒巾,留着长髯,大约有四十岁左右,他在得知谢贤的来意后,很快就同意他过去。

    “他乡遇故知,乃是人生一大幸事。快去吧。”

    因此吃早食时,那一桌就只有叶瑜,褚绪风和陈凡三人。

    聊过几句旧事之后,他们便聊起了近况。

    先是叶瑜把建成冀望城的消息告诉给他,然后谢贤就感慨道:“真没想到黑河县城就这么消失了。”

    叶瑜夹起一根油条泡在粥碗里,他吃油条有个怪癖,喜欢泡软了再吃,像是吃麻辣烫的时候有油条,他就会选择把油条泡到汤里吃,而现在只有一碗粥,那他就只能泡进粥里,可能会有些奇怪,但他就喜欢吃软一点的,至于粥,等泡完油条就变得有些澥了,不过叶瑜不太在意,拌上酱就可以直接吃。

    他先是吃了些东西垫垫肚子,然后才应道:“确实如此。”

    谢贤说话的时候也没忘吃东西,过了一会才说:“淮阳郡也差不多,剩下的人在淮阳书院院长的带领下开荒种田,倒是过得不错。”

    叶瑜听到这话便有些好奇,“我瞧着你们的领队像是个读书人。”

    “是啊。”谢贤很爽快地说:“他是宁哥儿的师长,为人爽朗正直,并且极富学识,素来有名师之称。”

    叶瑜暗道,看来淮阳城城主就是原先淮阳书院的院长,乃是一代大儒。

    因为一直没看到谢宁,所以叶瑜又问他道:“谢兄弟过来了吗?”

    谢贤摇摇头,“他媳妇刚怀了身孕,我没叫他跟着,还不如老老实实留在家里。”

    “这可是个好消息。”叶瑜恭喜他,“看来您要当祖父了。”

    谢贤高兴地收下恭喜,“可不是,自从宁哥儿他爷爷和母亲去世之后,家里总算要热闹起来。”

    叶瑜从他那里得知,他们一家跟着周老爷一起到淮阳郡之后,开头那段时间称得上是寄人篱下,因为他们借住在周家的庄子里,直到后来谢贤遇到了淮阳书院的一位夫子,经由他的介绍,在书院里找到一份写字的活计,开始给周家付房钱,这才逐渐挺直腰板。

    不过很快就有个不知道算是好还是坏的消息传出来,谢宁的养母周夫人被大夫诊出有孕,后来平安生下一个女儿,但是他们夫妻俩却没有忽视谢宁,反而对他更是疼爱,让他改回原名,然后两个孩子青梅竹马般长大,于是顺理成章的结成连理。

    再加上各自父母都熟识,家里没什么矛盾,因此两人颇为恩爱,很少有口角。

    当然了,这些都是叶瑜自己总结出来的,到底如何,他也不知道。

    吃过早饭,叶瑜就要跟他告别了,“谢叔,等到了望祀城里咱们再聚。”

    谢贤应一声,“好,那就到时再见,我们得在这里休整一天。”

    他们各自告别之后,叶瑜就到院子里集合了,一行人准备出发。

    这一路相对来说比较好走,因为望祀城派人在四座附属城池的必经之路上修建了四条通往主城的大道,土地尚算平整,人和牲畜走在上面很轻松,尤其是四个轮子的板车,终于不用他们自己推着走了,在林子里的时候会遇上盘根错节的树根,板车不好走,他们还得换路线或者下车把树根刨出来。

    说起来都是泪,他们过来望祀城的一路上简直称得上是一部血泪史,能按时到达都是烧了高香。

    但是不带板车还不行,因为板车上装着行李和许多货品,包括羊毛制品,硝制好的皮毛,一部分粮食和适量的盐糖等,别的不说,叶瑜相信他们的盐和糖肯定是独家的,在交易会上应该能换到需要的东西。

    而距离望祀城越近,吴子楚就越兴奋,与此同时话就更多。

    “你瞧我们的城门,那可是原先皇宫所在的地方,边上就是一座护城河。”

    他一副很是自豪的样子,叶瑜在看到雄伟的城墙后就能理解他自豪的原因,实在是气势磅礴,墙体整体呈现出朱红色,城门也很大气,叫人一看就心惊。

    围绕着整座城池的还有一条护城河,此时随着他们走近,能看到河畔有妇人浣洗衣物,还有挑水的精壮男子和卖茶水的茶摊。

    一派人声鼎沸的模样,叶瑜恍惚间竟然觉得自己看到了天灾前的城镇。

    他们作为被邀请过来的,自然不用跟别人一样排队,只见吴子楚把令牌给守门的士兵看过,他们就被允许进去了。

    住的地方也早就确定下来,是城北几座面积颇大的宅院,一座至少能住下五十个人,他们住在从左往右数第二间,因为他们是第二个过来的,是按顺序分配的住处。

    吴子楚将他们带到目的地之后,便迫不及待地回家了,因为宅院里自有管家帮他们。

    管家是一个三十几岁的中年男子,不过叶瑜看他总觉得有点奇怪,声音低柔,皮肤白皙,而且平常这个年纪的男子一般都会留胡子,但他却没有,下巴上一片光滑。

    据他自己介绍,他叫明信,无姓。

    “各位远道而来,自是疲惫,可在此休息一晚,等明日再去见城主。”

    他这么说,叶瑜他们自然没有意见,于是很快就开始分配房间,经过商议,他们决定一间屋住两个人。

    叶瑜和褚绪风一起把行李搬到屋里,搬完后叶瑜喘口气说:“也不知道望祀城城主是个怎样的人?”

    褚绪风倒是很淡定,他随意道:“不管他性格如何都没关系。”

    叶瑜顺着他的思路想了想,也是,他们日后又不会在望祀城生活,就算城主再差都没关系,毕竟只是这一段时间会进行接触罢了。

    两人在屋里休息了一会,等缓过来累劲才出去,正好看见叶忠叔在喂驴马吃豆饼,于是叶瑜过去帮他,这时他听见忠叔叹气说:“最近可累了它们,一个个都瘦不少。”

    他显然是心疼得不行。

    叶瑜说:“其实还好,养养就好了。”

    又过了一会儿,叶瑜跟沈复商量过,决定由他带着叶明辉和沈青玉去一趟隔壁。

    隔壁住的是浑南城来者,人数不少,约莫有百余人,他们来得早,三天前就过来了,来之后见过望祀城城主,叶瑜在考虑是不是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一些信息。

    至于其他人就留下来收拾东西,或者烧水做饭。

    管家说各种食材都放在灶房里,可自行取用,叶瑜进去一看,种类确实丰富,素菜还很新鲜,青翠欲滴,好像是刚从菜地上摘下来的。

    至于肉类就得看有什么了,他们来得巧,今日杀猪匠正好宰杀了羊群,一共有三十只,于是给他们分了一半。

    十五只羊烤成全羊足够他们吃,再加上有一些鸡鸭猪肉,在数量上肯定是不缺。

    他们好不容易在院子里整开十五个烤架,腌制过的全羊被固定在上面,随着热气蒸腾,秘制调料的香味渐渐传出来。

    不过烤全羊还是其次,叶瑜此时的关注点全在从隔壁回来的沈叔他们身上。

    正式交谈过的沈叔得来的信息并不多,多是些很鸡肋的夸赞,譬如望祀城城主一表人材,文质彬彬,类似这样没有营养的消息,倒是在犄角旮旯里跟别人打听的叶明辉听到许多不知真假的消息。

    总的来说就两点,一是城主疑似皇室后裔,这可不是空穴来风,据说明信等几位管家都不是正常男子,而是太监,叶瑜听到这里倒是信了几分,毕竟他也觉得明信有些奇怪。

    二是城主喜爱男色,貌似是个断袖,这个消息也有证据证明,据说城主府里有许多貌美的男子,还有小道消息称,望祀城文武两位执政官都是城主的入幕之宾,若是想求城主办事,可以向他献美。

    这些消息不知真假,不过叶瑜都拿它们当假的,等于就是听个八卦,至于真实的,就等他们明日亲自去见城主了才能发现了。

    第143章 昭阳公主

    “你们收拾好了吗?”沈复在门外敲了两下门问道。

    叶瑜应一声, “这就好了。”

    他已经换好了一件月白色的锦袍,大襟、右衽、宽袖,下长过膝, 难得是绸缎的面料, 触手丝滑至极, 上面没有额外的图案,只有绸缎天然自带的纹路,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流光溢彩。

    这件锦袍是叶母花费了一个多月才做成的,绸缎是前些年从韩副手带来的商队里换来的, 据说原料是南方野生的蚕茧,做出来的衣裳非常柔韧,基本上只要不故意破坏,一件衣裳能穿好几年,当然了, 穿得久绸缎的衣裳就不平滑了, 变得有些褶皱,看上去不如新的好看,但是没关系, 他们缝制绸缎衣裳也不是为了平常穿, 只是撑撑场面, 平常只要穿棉衣就足够了。

    “怎么样?”因为屋子里没铜镜,叶瑜看不到自己的样子,只能问褚绪风。

    然而他转头看向褚绪风的时候却着实惊艳了,褚绪风同样换上了一件玄青色的锦袍,纵然叶瑜知道他不像是外表那样清隽, 身躯上覆盖着流畅的肌肉线条, 但是没有任何一次像现在这样清晰地认识到, 玄青色的锦袍着身,更衬得他挺拔俊逸,站在那里便极富侵略感。

    褚绪风看到他愣神的样子,不由得唇角微勾,仿佛刹那间冰雪消融,“好看。”

    叶瑜这才回过神来,然后眼睛一转,故作姿态地轻咳两声,用手轻轻捏住褚绪风的下巴,压低了声音调戏道:“哟,这是哪里来的美人啊。”

    褚绪风愣都没愣一下,连眼睛都没眨,很快就顺着他继续演下去,捏着嗓子说:“当然是叶瑜家的美人。”

    这话一出,倒叫叶瑜自己绷不住了,他松开手笑得不能自已,差点就前仰后合了。

    “该说不说,幸好你没翘兰花指。”叶瑜笑够了才抹掉眼泪说。

    褚绪风宠溺地看着他,“兰花指怎么翘?”

    叶瑜伸出手指,把拇指指面贴在中指指缘上,剩下的手指中唯有食指挺立,其他皆自然弯曲。

    “呐,就是这样。”叶瑜展示给他。

    褚绪风一挑眉,伸出手牢牢禁锢住叶瑜的手指,紧接着另一只手环过他的脖颈,摁住后脑勺,扎扎实实地吻了下去。

    叶瑜只感觉嘴唇和舌尖被吮吸得发疼,一阵阵电流从唇角传到身体内部,连带着脊椎和下腹部都有一股过电般的战栗。

    他身体的变化自然是瞒不了褚绪风,正当他被亲的晕头晕脑的时候,耳畔突然传来褚绪风清冷中带着笑意的声音,“等回去再满足你。”

    叶瑜听到这话立刻回过神来,喘着气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谁满足谁还不好说呢。”

    这话原本是很强硬的,但叶瑜留下的的鼻音却把语气变得弱了许多,好似在撒娇一般。

    “好好好。”褚绪风宠溺地拍拍他的头。

    叶瑜明显能感觉到褚绪风这是在敷衍他,于是啪的一下拍掉他的手,顺便还傲娇地「哼」了一声。

    最后他俩推门出来的时候,沈复已经在门外等着了。

    叶明辉看到他们便问道:“你俩怎么这么慢?”

    叶瑜轻抿一下有些红肿的嘴唇,回答道:“茶撒了,刚刚换了件衣裳。”

    “哦,原来如此。”叶明辉恍然大悟的点点头。

    这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院子里的明信突然开口道:“既然各位已经准备好了,就请跟我一起去城主府吧。”

    叶瑜惊了一下,这人实在是没什么存在感,要不是他说话,他甚至都没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去见城主的只有四个人,分别是沈复,叶瑜,褚绪风和叶明辉,其中明面上以沈复为主,实际上做主的却是叶瑜和褚绪风。

    明信将他们引到门外,接他们去城主府的是一架马车,整体呈素青色,是非常平常的一个轿辇。

    叶瑜坐上去之后,就听见叶明辉小声在他耳畔说:“望祀城城主姓林,其酷爱美色,照你和褚哥的长相来说,会不会被他看中,然后强迫你们啊。”

    叶瑜无奈地看他一眼,“要他真是这样的人,望祀城怎么可能如此热闹,想来那些消息大多都是添油加醋得来的。”

    叶明辉听到这话憨憨一笑,“我这不是关心你们吗。”

    褚绪风抚摸着叶瑜的手掌一直没说话,他眸中明明灭灭,不辨缘由。

    在这之后,马车里再没人说话,直到「嘚嘚」的马蹄声停下来的时候,明信才掀开帘子请他们下来。

    城主府位于原先皇宫所在的地方,是由没坍塌的皇宫建筑改造而成,因此叶瑜下车时扑面而来的就是威武和沧桑。

    至于林城主本人,叶明辉他们得来的消息有一点没错,城主确实面如好女,叶瑜喝完一杯茶后就看到林城主从内室里走出来,旁人都说他面容精致,但他看到林城主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作真正的男生女相,只是,他不露痕迹地拧眉看向林城主的脖颈处,那里几乎没有凸起,他心里一突,看过的许多小说里有关女扮男装的情节从他脑海里划过。

    不过他很快就将其抛到脑后,这种事情应该只会发生在虚构的故事里,毕竟女扮男装哪儿有那么容易,更别说还要一点破绽都没有。

    然而叶瑜转头早了些,没能看到林城主在看见褚绪风时猛然收缩的瞳孔。

    褚绪风却一直神色淡淡,坐在叶瑜旁边没有说话。

    沈复率先抱拳行礼道:“见过林城主。”

    林城主这时候已经冷静了下来,他同样行礼,然后说:“不必多礼。”

    他的声音也很中性,犹如玉珠落盘一般清脆利落。

    他们没有过多寒暄,很快就聊起正事来,林城主正色说:“这次的集会主要是我有个提议,那就是互通有无,像是我们望祀城虽然缺粮食,但是种的棉花多,不缺棉布,我们就可以用棉布跟别的城池换粮食,这样一来对两方都有好处,相当于互惠互利。”

    叶瑜明白他的意思,而他自己则是想得更深一些,要是能做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就好了,比方说适合种粮食的地方就专门种植,适合养殖牲畜的地方就专门养殖,然而这却是一种十分天真的想法,要知道私心不可避免,纵然这样做有种种好处,但是很难能成功。

    林城主见他们在沉思,便说:“距离集会还早,你们自可进行商议。”

    沈复闻言又问:“除此之外,还有何事?”

    “我希望我们能够结盟,毕竟如今这世道还不知道会不会有其他灾祸发生,若是真有,只有互相帮助才能增大存活的概率。”林城主回答道。

    这倒是个不错的提议,叶瑜暗道。

    “我们先考虑一下。”沈复见叶瑜和褚绪风点头便说。

    “可以。”林城主颔首。

    说来其实没用多长时间他们就聊完了,这时候叶瑜已经想走了,他谢绝林城主留饭的邀请,刚想离开却听见林城主说:“还请这位褚兄和叶兄暂且留步。”

    叶瑜反射性地看向褚绪风,见他一副意料之中的模样,心里顿生犹疑。

    沈复和叶明辉也满脸疑惑,沈复刚想拒绝,叶瑜却应下了,“沈叔你和明辉先回去。”

    “那好,你要记得你忠叔他们还在外边。”沈复在他耳边叮嘱道。

    叶瑜点点头,目送他们离开。

    这时褚绪风安抚性地拍拍叶瑜,示意他放松,趁着他俩离开的空档,凑到他耳边说:“你放心。”

    等稍间里就剩他们三人的时候,林城主突然在叶瑜眼前放松下来,对他们俩抱怨道:“没想到表兄你竟然在冀望城,看来舅舅他也跟你在一起喽。”

    表兄?叶瑜一阵错愕,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不过褚绪风接下来的话却叫他确定自己没听错。

    只听褚绪风语气淡然地说:“你女扮男装也让我没想到。”

    林城主闻言微微一笑,显露出几分属于女儿的娇俏来。

    “男子的身份比起女子来说做事更容易。”

    “回头我可得去拜见舅舅,我们也好久没见了。”林城主又感慨了一番。

    褚绪风随意道:“你有空便来。”

    然后说:“既然没事,那我们就离开了。”

    林城主送他们出去的时候抱怨道:“表兄你还是这么冷淡,咱们兄妹许久没见,你不应该欣喜异常吗?”

    褚绪风瞥她一眼,“还是免了。”

    坐上马车后叶瑜就迫不及待地说:“她叫你表兄,叫褚伯伯舅舅,看来是你姑姑的女儿?”

    褚绪风微微颔首,应道:“她娘是我父亲的妹妹,后来皇帝纳她娘为妃,封号为德,德妃去得早,膝下仅有一女,便是昭阳公主,以昭为号,足以证明她极受宠爱,也不知她为何会女扮男装成为望祀城城主,还化姓为林。我想那几位管家确实是原先宫里的太监,城里官吏估计也是她的手下。”

    叶瑜听完他的话倒是在心里勾勒出一个类似武则天的形象,不得不说他还是很佩服这位林城主的,他知道女子在现在的世道里禁锢有多深,但女子里同样有文采非凡,天资聪颖的,她们并不输于男子,只要提供一个平台,她们就能迸发出无限光芒。

    看来叶明辉打听来的消息竟然有几分道理,林城主确实是皇族后裔,甚至还是最直系的公主,喜爱男色也是真的,毕竟人家性别为女。

    叶瑜颇有些感慨,真是福祸相倚,天灾固然是灾祸,但它却带来了一些好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给女性提供了一个可以上升的机会,只要自己有想法有能力,就有可能获得进步。

    第144章 炙鸭

    自从认出林城主的真实身份, 并且得到褚绪风的肯定后,叶瑜就稍微放松了些,总算有心情到四处闲逛一下。

    在各自去逛之前, 沈复将他们叫过来吩咐道:“出门在外千万要注意, 不要牵扯到别人的事里, 一定要小心。”

    众人纷纷应一声,等他说完就迫不及待地想离开。

    望祀城的布局并不复杂,城北是大型宅院聚集地,城主府和各位执政官的府邸都在这里, 包括他们所住的地方,这里环境清幽宁静,路边还种着两排梧桐树,更显得绿化情况极佳,从别家宅院经过的时候, 还不时能闻到一股浓郁的桂花香味。

    城南离城门最近, 因此平民最多,又因为基础设施的建设有缺陷,所以地面满是脏污, 环境非常差, 但凡在城里稳定下来, 挣了些钱的人都会想办法从那里搬出来,不过经常听说搬走的人最后又会灰溜溜回去。

    叶瑜走在路上默默在心里记下从望祀城得来的灵感,他们城池也需要注重基础建设,尤其等人渐渐多起来,各种排水和绿化设施必须得做好, 要不然日后肯定要头疼。

    从城南走过, 城东和城西暂且不用多说, 反正都是功能性的地方,前者包括医馆、学堂和书斋这样需要安静的场所,后者就是各种酒楼食肆客栈所在地,也是叶瑜现在的目的地。

    他和褚绪风先是去了明信管家十分推荐的五福楼,作为一家酒楼,里面的菜色自然非常丰富,最难得的是有一道炙鸭味道特别香。

    五福楼估计是后面有人撑腰,或者说掌柜的有权有钱,因为叶瑜一被店小二迎进来,就感觉一阵凉风扑面而来,他顺着看过去,很快就看见面积很大的大堂里摆着四五个冰盆,旁边还有穿着朴素的孩童用蒲扇将融化后的凉气扇到空气里。

    店小二微微弯腰问他们,“请问两位客官是要坐到大堂还是二楼雅座?”

    叶瑜想了想回答他,“大堂。”

    他们不止是过来吃饭的,还担负着打探消息的任务。

    “两位请。”店小二把他们引到大堂最左边的位置坐下,他俩旁边几桌都坐得满满的,全是人,想来就算日子再难过,总还是存在有钱人的。

    叶瑜坐下后问他:“可有菜单?”

    店小二回答道:“有的,您请稍等,我这就去取来。”

    菜单就是简单的一页纸,分作三块,最上面写着各种硬菜,中间是凉菜,最下面则是主食、茶点和酒类,后面有各自的价格,并不便宜,以一壶茶举例,一壶就要三十个大钱,已经可以买五斤粮食了。

    不过叶瑜他们用带来的粮食和皮毛跟明信换了望祀城的通用货币,现阶段足够用。

    叶瑜拿着菜单凑到褚绪风身边跟他一起看,两人商议过后,点了炙鸭和蟹酿橙,刚好够两个人吃,叶瑜对炙鸭观感一般,但是他很好奇蟹酿橙的味道是什么样的。

    他顺带问了一句,“蟹酿橙用的蟹类是什么?”

    店小二如实回答道:“用的大河蟹,至于个头儿您不用担心,我们都是专门请人从河里抓的,每一个都很大,不过你们要是秋天过来,那时候的蟹才最肥。”

    叶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如此。”

    主食就是薄饼,刚好可以蘸着甜酱卷炙鸭片吃。

    叶瑜在看到菜单最下方的水果冰酪时又点了两碗。

    等店小二拿着菜单离开,他们就开始仔细听旁边桌子食客说话,听得断断续续的,但是也能听清。

    “这两天的夜市尤为热闹,今晚我准备再去逛逛,你去吗?”

    “怎么不去!我邻居前两天用非常便宜的价格买了好几斤野猪肉,我可得去试试看能不能捡漏到。”

    “可不是,外出狩猎的猎人经常到晚上才能回来,如今天气热,他们吃不完的猎物只好摆摊卖出去,所以夜市里卖的可便宜,就算咱们不缺钱,也是能省一点是一点。”

    “也就是你不缺钱,我可缺着呢,家里杂货铺最近没什么进项,手头紧。”

    听到他们谈到夜市,叶瑜就产生了几分好奇,真没想到望祀城竟然这么完善,各种市场都有,制度也很完备。

    于是他低声跟褚绪风说:“晚上咱们也去看看。”

    褚绪风应道:“好。”

    随后他们就准备吃饭,店小二最先端上来的是一盘炙鸭,其实就是烤鸭,棕红色的木盘上按照一定的顺序摆着片好的鸭肉和鸭皮,旁边是两碟黑褐色的蘸酱,用黑瓷的碟子盛着,另外白瓷的碟子里有黄瓜丝和白葱丝,颜色对比鲜明,光看着就赏心悦目。

    叶瑜把薄饼摊在手上,紧接着将裹满了酱汁的鸭肉和鸭皮放在上面,他也没忘了黄瓜丝和白葱丝,全都放好之后才把薄饼卷起来放在嘴里。

    味道相当好,鸭子估计是精品,肉很紧实但该肥的地方很肥,鸭皮脆脆的,嚼的时候会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甜酱估计是独家秘方,甜中带鲜,特别好吃,这些搭配在一起难免会发腻,这时候黄瓜丝和白葱丝就派上用场了,很是解腻。

    剥下来鸭架用来做汤,上面漂浮着白色的萝卜块和绿色的葱叶,看起来有些清淡,但是喝的时候就能意识到汤很鲜美,里面似乎放了胡椒,胡椒独有的热辣味给汤增添了几分鲜美。

    至于蟹酿橙也是卖相极好,能看出来酒楼挑选的都是完好饱满的大橙子,在上面开了个平整的口,里面装着蟹肉和蟹黄。

    然而叶瑜尝了一口却摇摇头,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反正他是吃不惯,还不如单独吃蟹或者单独吃橙子。

    好在一份蟹酿橙的分量比较少,他跟褚绪风分一分很快就吃完了。

    吃饭的时候叶瑜注意到在冰盆旁边扇风的孩童换了一次,换的还是同样年岁的孩童,穿着依旧干净但是打满补丁,这让叶瑜有些疑惑。

    最后还是边上食客说的话给他解了惑,“若不是五福楼掌柜的只让居住在城南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孩童领扇风的活计,我还想着我家大儿过来干活呢。”

    “要知道报酬可不少,每日的工钱是五个大钱,还包一顿午食。”

    桌上另外一个食客说:“那是五福楼掌柜的心善,给穷人一个能吃饱的机会,至于你家大儿,个头都比你高大了,哪里还吃不饱饭?”

    “嗨,我就说说罢了,不说了不说了,赶紧喝酒。”

    他们又开始推杯换盏,此时酒桌上气氛变得更加热闹。

    叶瑜闻言倒是对五福楼掌柜的有了几分好感。

    吃完主食,店小二收拾完桌子,又把两碗水果冰酪送了过来。

    碎冰盛在青瓷碗里,林檎、橙子、葡萄等水果也在里面,上面浇着一层牛奶,诱人极了。

    叶瑜用勺子挖一块放在嘴里,可惜用的不是酸奶,牛奶的味道到底逊色几分,少了酸奶的酸味,不过能做成这样已经很好了,至少他花的钱不算亏。

    咽下冰酪,叶瑜冲着店小二招手。

    “这位客官,请问您有何事?”

    “你们这里的牛乳是从哪里得来的?”叶瑜问道。

    他们救回来的牛群是肉牛,母牛很少泌奶,因此他已经很久没喝到牛奶了,就算有羊奶,那也不是牛奶,味道不一样。

    店小二倒是没有瞒着他们,主要这又不是什么涉及秘方的问题。

    “是从城外李家庄子买来的,李家做的就是牛羊生意,您若是感兴趣,可以过去看看。”

    叶瑜又问他道:“这李家庄子具体在何处?”

    店小二回答:“您直接到城门口问士兵即可,他们都知道。”

    “好,麻烦你了。”叶瑜打定主意要找时间过去一趟,若是牛的价格便宜,倒是可以买两头带回家。

    “您这是哪里的话,还请日后多来关照。”店小二说完这话便退下了。

    他俩吃完饭,又喝了两杯免费的茶水,等天气没那么热的时候才离开。

    路上两人撑着油纸伞溜达,不过两个男子撑伞的场面引来了众人的注目,叶瑜倒是很自然,阳光太晒会导致他晒伤,为了不给其他人添麻烦,还是老老实实撑伞吧,其他人爱看就看,又掉不了几块肉,褚绪风更不用说,他就不是在意旁人眼光的人。

    因为他俩的坦然自若,行人很快就不再关注他们,毕竟都忙着生存,哪有那么多的功夫看别人。

    他们这是要去城东,叶瑜准备参观那里的学堂和书斋。

    学堂里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毕竟没有余钱的人也不会叫孩子进学,夫子教的很系统,从三百千到四书五经,天灾前就是这么一套教法。

    至于书斋,叶瑜原本抱着里面的书籍种类繁多,能找到自己需要的书籍的想法,但是他过去看过才发现,有许多他们都用不上,他想要的是实用类的书籍,像是农书和药书这样的。

    不过来这一次也不亏,只要除掉三百千这样的启蒙书,不管是什么种类的书籍都能补充他们冀望城贫乏的书籍库存。

    叶瑜问店主,“若是除掉闲书,你们这里共有多少种别的书籍?”

    店主回答道:“哟,您这问题可问到我了,等我去翻翻单据。”

    大约过了一刻钟他才回来。

    “我这里有三十种书,呐,这是名单。”

    叶瑜接过手抄的单子,眼睛从上往下扫一遍,心里就有了数,一共有二十二种书他们城池没有收集。

    因此他借来笔在其他八个名字上划上一道,然后说:“除了这些都要,需要多少银两?”

    这可是个大生意,店主立刻打算盘算起来,半晌才给出个数字,“十三两银子。”

    这个价格乍一听很高,但仔细算过就知道店主给的刚刚好,正好是有赚头却不贪婪的一个数字。

    因此叶瑜立刻点头道:“行,可以用粮食抵吗?”

    店主听到这话,连忙说:“可以可以,你们要用什么粮食?”

    “小麦粉。”叶瑜答完在纸上写了一个地址。

    “你明日将书籍送到这里,到时自有人把粮食给你。”

    “好。”店主珍惜的把地址收好,要知道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他纵然有间书斋,但家里要养的人多,粮食也紧紧巴巴的,有时候甚至会饿肚子。

    这笔大单一旦成了,他就能到杀猪匠那里割些肉给孩子吃。

    第145章 夜市

    回家后他们小……◎

    从书斋离开之后, 叶瑜和褚绪风就回了宅院,他俩可以休息一会,晚上再去夜市溜一圈。

    回家后他们小睡了半个时辰, 醒来后天边的火烧云异常醒目, 想来明天又是晴朗的一天。

    褚绪风从井里提一桶凉水上来, 他俩挨个洗漱完才彻底清醒,此时大多数人都回来了,再加上傍晚气温降低,宅院里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叶瑜从屋里出去就看见许多人围着叶明辉, 他听了一会才明白原来叶明辉和沈青玉去了城南,正在描述他们的见闻。

    “我们过去瞧了下,他们出城狩猎还能从士兵那里借到武器,种类挺多的,有砍刀和弓/弩, 需要付的代价也很低, 基本所有人都能租得起,因此这里的平民倒是也能活下来。”

    “甚至有些人多的队伍还能一起狩猎大型猎物,有一种犀牛的角尤其受欢迎, 但凡能狩猎一只, 有钱人会花费大笔银两购买。”

    叶瑜细细听他描述, 最后得出结论,望祀城的管理很到位,林城主可以说是一个再适合不过的城主了,至少给平民留了一个可以活下去的机会。

    而且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会有有钱人出现, 他们不为温饱发愁, 要的就是能证明身份的东西, 越珍稀越富贵越好,像是叶明辉所说的犀牛角,其实唯一的用处是入药,但是药用价值比起得到它的难度来说要不值得多。

    沈复也把自己打听到的消息讲出来,“望祀城自有一套选拔晋升的方式,类似于天灾前朝廷考核官员的形式,每隔一年都会有一次考核,考核通过者会得到一个优评,这个评价就是他们日后晋升的依据,至于选拔,则是三年一次,考的都是四书五经上的内容,我觉得咱们也可以借鉴一下,等冀望城人多了,总不能一直叫人投票选拔吧。”

    沈青玉又补充道:“另外四座附属城池的城主也是如此任命而来的,据说他们分而治之,管理内政的和掌管兵力的不是一个人,其中武官乃是林城主的心腹。”

    听完这些叶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就叫做制衡。”

    盛世重文,乱世重武,做城主的只要把武力牢牢握在手里就可以了。

    简单聊过各自得来的消息,天色就暗了下来,该到夜市开始的时间了,于是叶瑜准备和褚绪风一起过去瞧瞧。

    其他人知道这件事后都提起了兴趣,纷纷决定跟着过去。

    为了尝试一下夜市上的小吃,叶瑜连晚饭都没吃。

    夜市位于望祀城中间的位置,是个南北东西贯通的十字路口,现在天还没彻底黑下来,因此摆摊的人还不多,只能零零散散看见几个推着木制小推车的人就地开始摆摊。

    大约半个时辰后这条街就变得越来越热闹,整条街都占满了推车或者小摊,在逛街之前,叶瑜先是买了一个烧饼夹肉垫垫肚子,有点像是肉夹馍,沾满芝麻的烧饼被刀从中间切开,里面装着拌好的猪肉,只是没有青椒而已。

    摊主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旁边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帮忙打包,她用来装烧饼夹肉的是一张宽大的树叶,是很深的墨绿色,因为怕他们嫌弃,还特地解释道:“这些叶子都清洗过,很干净,你们可以放心。”

    叶瑜倒不嫌弃,他摆摆手说:“没事。”

    老实说,烧饼夹肉的味道属实不错,尤其是肉汁已经渗到烧饼上面,吃起来一点都不干硬,价格相较而言更是不贵,因此叶瑜嘴里吃着这个脑子里还在想一会再过来买一个。

    叶明辉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由得感慨道:“可真是热闹。”

    熙熙攘攘的人群组成了一道人间烟火图。

    叶瑜耳畔全是吆喝声,鼻尖能闻到各种食物散发出来的香气,他经过了解,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这夜市也不是时时都有的,一个月里只有月初、月中、月末各开三天,合起来共九天罢了,其余时候都有宵禁。”

    “至于白日里,这一块同样开着,只不过需要交付租金才能摆摊。”

    “我们也可以效仿一下,让货物流通,盘活市场。”

    沈复不太能理解他说的话,但也知道大致意思,于是点头道:“等回去再详细商量。”

    接下来他们便开始享受起逛街的乐趣,路边小摊有卖糖葫芦的,麦芽糖的,也有卖盘兔和旋炙猪皮肉的,反正种类繁多,甜的咸的都有,基本上不管什么口味的人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想吃的。

    各种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但叶瑜总觉得这种吵闹并不刺耳,反而很有一种烟火气。

    不过烟火气里却免不了有争吵声,就像是现在,叶瑜他们正要转弯的时候,突然听到一边有人吵架。

    那是一个卖酒酿圆子的小摊,周围围观者众多,只听见摊主大声说:“难不成这块地方写了你们家的名字不成?”

    另外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同样不肯示弱,“我们在这里摆了一年的摊,就算没有名字,那也是我们先来的,凭什么你一来就给抢走了。”

    摊主冷笑一声说:“夜市有规定,若是想固定摊位须得到官府处付租金,只要付了租金,这里从白天到晚上都属于交钱的人,现在你们没有付钱,我们付了,再说了,如果你们真想要这里,怎么不早点付钱?我看呐,你们就是想占官府便宜,现在便宜占不成就生气。”

    叶瑜看附近围观者的脸色,看来摊主应该没说谎,因为他们都没露出不忿的神情。

    那位老太此时也少了几分底气,讷讷道:“那你们也不能跟我们卖一样的吃食啊?”

    此消彼长之下,摊主就更加义正严辞,“整个夜市卖酒酿圆子的那么多,又不光是我们卖,难不成你还要一个个说过去,叫他们也别卖?”

    这话堵得老太哑口无言,呆滞半晌之后只能无奈离开。

    叶瑜听围观群众聊天的时候才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那位老太姓钱,从夜市刚开就在这里卖酒酿圆子,这么些年下来颇攒了些口碑,而且卖圆子的进项是她们家唯一的钱财来源,这是因为钱老太的丈夫和儿子都在天灾里去世了,现在身边只有一个守寡的儿媳和年仅十岁的孙儿,祖孙几个相互扶持着过日子。

    而那位男性摊主是刚来的,给官府付了租金后就堂而皇之的占了钱老太的位置卖酒酿圆子,就连名字都取得相仿,要知道很多人都只愿意往自己熟悉的地方走,在两家酒酿圆子的味道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他们并不喜欢换位置购买。

    因此两方各有可以理解的地方,也都有做得不好的地方。

    叶瑜询问了钱老太酒酿圆子现在所在的地方,然后决定和褚绪风一起过去看看,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一时好奇。

    他们一到地方就知道钱老太为何想要那人给个说法了,她现在的摊位很偏僻,附近基本没有别的摊位,人烟寥寥,估计一晚上都卖不了多少碗。

    钱老太看到有人过来,立马露出笑容招呼道:“两位客官想吃什么?我这里有酒酿圆子和糖水圆子两种。”

    叶瑜拉着褚绪风坐到低矮的木桌边,然后应道:“麻烦来两份酒酿圆子。”

    “稍等一下,马上就好。”

    钱老太掀开锅盖,舀上一勺酒酿放在锅里,加水煮开后下圆子,而另一边的蒸笼上放着粽子,两个是一块做好的,她挨个倒进木碗里,端到他俩面前。

    酒酿圆子的味道自然不如他们在家自己做的,但酒酿清甜,热气腾腾的还算不错。

    叶瑜晚上没吃饭,而刚刚吃的那个烧饼夹肉显然是吃不饱的,因此一碗酒酿圆子下肚就轻舒口气。

    许是因为他们安静,钱老太和儿媳对话的时候没有避着他们。

    钱娘子说:“我去官府打听了,附近还有些没主的摊位,咱们要不凑凑钱租下来吧。”

    钱老太叹口气,“可是静哥儿才刚交了束脩,家里实在没有余钱。”

    钱娘子闻言懊恼道:“早知就不占便宜了,尽早把那处租下来就没这么多事。”

    “唉,谁能想到啊。”钱老太悔不当初。

    她们也没什么坏心思,只是抱着人人都有的侥幸心理,想着免费用摊位,能节省一点是一点。

    叶瑜默默把这件事记在心里,他们日后若是要建设市场,就得把完善制度放在首位。

    他俩付过钱就离开了,钱老太她们纵然可怜,但想想这也是因为她们自己抱着侥幸心理,如果能早日付租金,就绝对不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

    晚上逛夜市的活动就止于吃完一碗酒酿圆子,到底时候已晚,得早点回去休息。

    一夜无梦。

    第二日叶瑜才刚起床就得到消息,距离望祀城最远的晨辉城等几个南方城池的使者也都到达了,因此林城主决定明日一早就开始集会。

    叶瑜对此乐见其成,毕竟早日结束他们也能早日各回各家。

    第146章 盟约

    进行集议的地方定在城主府, 叶瑜他们一行四人过去时就看到淮阳城众人已经到了,谢贤谢叔也在其中,他们一共来了三个人, 个个都是一袭儒衫, 想来几乎都是淮阳书院的读书人。

    通过谢叔作为连接, 他们两方理所当然地互相认识了,领头的使者是淮阳书院的副院长,同时也是淮阳城的副城主,姓文, 人如其名,是个文质彬彬的人,只是短短几句交谈,叶瑜就能看出他学识极为丰富,与他交谈的时候, 连谈吐都不由得注意起来。

    说起来他们也没有什么可以谈论的, 最多就是寒暄两句,说一说天灾发生后的事情。

    其中叶瑜着重询问了他们那里发生的天灾类型,结果不出他所料, 果然最先开始的就是干旱, 非常严重的干旱, 几乎有三分之一的人都因为这个原因离开了淮阳郡,选择逃难去其他地方,而剩下的人里有一半都没能熬下来,再加上全国范围的地震,导致死者不计其数。

    地震结束后又是越发严重的干旱, 旱灾引发山火, 反正建城之前的淮阳郡同样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好在那边的地理环境较为优越,地处平原,非常适合种植,因此等气候渐渐平稳下来,收获的粮食就足够他们吃了,甚至还有剩余的可以拿出来进行交易。

    他们简单聊过两句,屋子里的人便已经到齐了,整整坐满了两张长桌,每个人都正经危坐,等待集议正式开始。

    林城主出来后首先是欢迎他们的到来,然后才说起正事来。

    “我召开此次集议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来现在能联络到的城池就只有在座各位,为了加强联络,我希望能够缔结盟约,形成同盟,以此来互通有无。”

    说完这一点,林城主就闭嘴了,给他们留下商议的时间,众人见此也没客气,纷纷交头接耳开始跟自己的人商议起来,

    叶瑜沉吟半晌,倒是赞同此事。

    “林城主说得有理,而且这事须得望祀城带头,其他的都不行,毕竟望祀城原来乃是京城,在平民眼里,他们就自带威严。”

    他说完这话,就开始向叶明辉解释自己赞同的原因,“一个人势单力薄,有许多事都是合作才能做成,换到城池之间也是这样,单独做事不如联合在一起,当然了,凡事都要讲究一个原则,就算要联合,咱们也要待遇一致,不欠他们的,若是不能做到平等,这个同盟不参加也罢。”

    叶明辉听完这才恍然大悟般地点点头。

    另外桌上其他人也想到了这一点,因此有人冲着林城主委婉地问道:“这同盟可要处处以你们为主?”

    林城主双手相扣放在桌上,气定神闲地回答:“自是不用,每座城池的城主都是同盟的长老,若是有事,须得经过所有长老的商议才可做决定。”

    他说的能不能实现先不说,反正话已经放在这儿了,明面上人人平等,所有城池在同盟里的地位也一样。

    因此其他人很快就同意了组建同盟的建议。

    紧接着林城主说出第二个原因,“第二点是建立在第一点之上的,那就是通商,比如说我们缺粮食,但是附近有盐井,并不缺盐,所以我们会用盐换粮食。”

    这一点也没问题,就连满是商队的晨辉城来者也没意见,毕竟他们做的是普通的行商生意,针对的是个人,而林城主说的这个则是城池之间的。

    叶瑜也同意,他主要是不想再种棉花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他们那边的田地不适合棉花生长,田里的棉花长得慢极了,半年都长不成,要是真能换来,就不用他们费尽心思种植了。

    至于其他的倒是不缺,城池里足够自给自足,只有麻布、棉布和绸缎是极缺的,而这些却是南方几座城池里最常见的东西,因此叶瑜早就盯上了,他打定主意等集议结束,就要去找他们商谈生意,至于他可以拿出来进行交换的东西自然也不少,除了皮毛和粮食以外,还有盐和糖。

    对此叶瑜是很有自信的,他们手里的大块皮毛肯定非常受欢迎。

    在两点原因都得到众人赞同之后,林城主便露出一抹笑容,“我要说的就这么多,请问你们可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倒是真有人有话要说,说话的是晨辉城副城主,他型容干练,说话也中气十足,“我倒有一个提议,希望每座城池都能抽人组成一个商队,以半年为单位进行走商,这样一来,城池之间的交流就会变得频繁。”

    另外一位苗山城来者也点头,“苗山城有许多特产,兴许就要你们想要的。”

    接下来又是一阵讨论声,等所有人都点头的时候,此次集议便基本算得上是圆满结束,在这之后就是撰写盟约,并且给同盟取一个名字。

    在撰写盟约之前,叶瑜还特地去找了南方几座城池的主事者,想从他们那里换到棉麻锦布,还有相应的原材料。

    种植棉花比较多的苏南城使者听了他的需求,凝眉问道:“你们可以用什么换?”

    其余人也都打起精神准备听他回答。

    南方的城池想来不会缺粮食,因此叶瑜想了想就示意叶明辉把先前带过来的袋子拿过来,袋子被打开后,大块大块的动物皮毛展现在他们面前。

    苏南城和苗山城的使者见此便眼睛一亮,前者很惊喜地说:“没想到你们竟然有这么多毛皮?这是紫貂皮吧。”他抚摸着一块厚实的皮毛,想了想问:“看这样子,你们是东海郡那边的?”

    叶瑜点头道:“没错,我们现在叫冀望城。”

    “好名字。”苏南城使者夸奖一句,然后说:“我们那里棉花多,倒是可以用棉花换你们的皮毛。”

    这些兽皮受欢迎的原因是虽然南方也有动物,但是毕竟它们身上的皮毛不如北方的宽大,毛也不够厚,再加上南方如今冬天的温度也已经低至零下十几二十度,非常冷,那种冷还跟北方的干冷不同,是一种湿冷,一到冬天或者春秋下雨的时候屋子里也阴风阵阵,有段最潮的日子里骨头缝还会冒凉气,每到这个时候,都是各种皮毛制品的销售旺季,兽皮大氅和兽皮毯是他们最喜欢的。

    而其中公认的就是北边的兽皮质量最好,特别是前几年晨辉城的商队带了些北边的兽皮到他们那里,原本大部分人都觉得兽皮再好也好不到哪儿去,还卖得那么贵,实在是不划算,但还是有识货的人将其买走,据购买的人说,那些兽皮不管是做成衣裳还是铺在身下当被褥,盖在身上当被子都很适合,尤其是倒春寒的时候,那些兽皮更是立了大功。

    除此之外还有就是他们那里棉花数量多得都用不完,能换一些皮毛也是件好事,要不棉花和棉布放太久就放坏了。

    而苗山城也是因为差不多的原因,所以两座城池都愿意跟冀望城签署交换合约,唯一让叶瑜有些惊讶的作为副城主的他们竟然能单独做决定。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些副城主基本都是城主的后代,日后等城主退位,他们便会接任,因此手里的权力极大。

    草拟合约是由沈叔负责的,毕竟他原来是专门做生意的,因此对此事颇有心得。

    至于叶瑜和褚绪风则是被林城主请过去了,他俩到时看到厢房里人不少,都是被叫来参与拟定盟约的。

    经过四五天的商议,终于拟定好了一个简略的盟约,与此同时,沈复也把交换合约确定了下来。

    叶瑜细细看过一遍,没看出来有什么陷阱,便将两者都给抄写了下来,将信纸装进信封里,准备叫人快马加鞭送到他爹手上,这样一来估计能赶上细化之后签署合约的时候。

    在叶父的意见传过来之前,交易会就开始了。

    但是叶瑜却不像以前那样期待这个环节,因为他们已经和许多座城池都签署了互换合约,因此就不太看得上这种针头线脑的交易。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交易会上竟然还真有一些他们城池需要的东西出现。

    首先是各种没见过的种子,纵然温度不对不能发芽,但是叶瑜有个收集癖,尤其是对种子,反正付出的代价又不多,仅仅是一些粮食而已,他还是能够接受的。

    其次是冀望城能够产奶的牛,就是从五福楼店小二打听来的李家庄子饲养的奶牛,经过好一番讨价还价,他们最终决定用粮食换五只牛,其中一公四母,是适合□□的数目,幸好带来的粮食数量足够,要不然就得用盐再换些粮食。

    最后则是淮阳城答应他们用盐换取书籍,淮阳书院不说孤本,其他一些常见的书籍基本上都不止一本,因此拿来交换也是正常,更别说淮阳城主更是抱着有教无类的思想,有人愿意学习他比谁都高兴,所以叶瑜他们换书籍所付出的代价并不大。

    反正到最后叶瑜他们带来的东西全都没了,换成了所需要的东西。

    第147章 市场

    联盟的名字最终取作天恩二字, 简称为天恩盟,林城主解释说,他希望天恩浩荡, 上天能够尽快结束天灾, 让他们恢复到以前的平静日子。

    这名字跟望祀城有异曲同工之妙。

    天恩盟约则是大致规定了各城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还有相对应的权利,一旦有人做了危害联盟的事情,违者就会受到处罚,严重的甚至会被驱逐出联盟。

    等叶瑜在所有的合约上都签好字, 并且摁上手印后,他们五十多人终于可以回家了。

    在离开之前,他们与苏南城和苗山城的使者约定好,接下来他们会在每年的八月份组成行商,带着相应数量的皮毛过去。

    至于他们向望祀城购买的五只牛, 则是委托给了晨辉城, 他们会将牛顺道送来。

    在回冀望城的路上,他们人人都归心似箭,老天爷倒也给面子, 一路都很平静, 没遇上什么灾难, 顶多是在一处水泽看到了正在迁徙的象群,一共有八只,每一只身躯都很庞大,其中最高大的那只身旁还有一只小象,想来才刚出生没多久。

    叶瑜总觉得头领象往他们这里看了眼, 但可能是不认为他们有威胁, 所以并没有过来驱逐, 倒是让人和象群一起分享了这一汪水泽。

    去望祀城用了大半个月,但是他们回家却只用了半个月,足足少用了五六天的时间。

    叶瑜在看到冀望城雄伟的城门时,心里竟然产生了一种尘埃落定的真实感。

    他洗完澡的时候叶母正好做完面条,端出来后叫叶瑜过来吃饭,一整锅的蘑菇肉丝面,里面有蘑菇和肉丝,因为汤底又加了炒出汁的西红柿,所以咸香的味道里带着淡淡的酸味,尤其开胃,很好的抚慰了他因为长途跋涉而消退的胃口。

    除了面条以外,桌上还有一整只烧鸡,让叶瑜鼻尖盈满了香气。

    叶母帮他盛一碗面,然后问道:“绪哥儿怎么没过来?”

    叶瑜在埋头吃面的时候抽空回答:“我们在望祀城遇到了他表妹,这可是个好消息,得跟褚伯伯报喜,再说了,褚伯伯也许久没见绪哥,总得叫他们父子俩团聚。”

    叶母只是随口问一句,得了答案便不再说这事。

    “你尝尝看咱家的烧鸡,是按照你说的法子制作出来的,我先前尝过味道确实不错。”

    说完便扯下来一条鸡腿放在叶瑜的碗里。

    烧鸡确实做的好,肉香而不柴,皮尤其好吃浸满了油,吃起来油润至极,香喷喷的。

    等吃完饭叶瑜就端着泡好的菊花茶开始跟叶父说他这一路的见闻。

    “我们签好的合约都在这里了。”他将一个背篓递过去。

    叶父边翻阅边点头应道:“好,我先看看,你进屋去休息吧。”

    听到这话叶瑜就到院子里洗漱去了,洗漱完刚准备去睡觉,就想起件事,他把笔记本从行李中取出来,用笔在上面写写画画。日记本上记载了他从望祀城得来的灵感,像是开放市场,和改变货币形式之类的。

    如今他们已经可以用实物货币了,只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比较好,如果以长远来说,那还是铜币、银两和金子这样的货币形式更好,可以完美融入到以后的市场里。

    不过用铜币就得考虑到市场影响,如果单单只论他们冀望城的话,市场比较单一,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实在不行还有宏观调控的手段作为底线,但是一旦把望祀城等同样使用铜币的城池加入其中,再调控起来就没那么简单了,除非他们把铜币的样式更改一下,然后宣布城池之间的货币不一样,消费时得兑换成各自的货币才行。

    然而这样做带来的后果就是市场会变得不活跃,同时还有许多别的缺点,不过,叶瑜停笔想了想才继续写道,他们现在就相当于一座孤岛,说起来跟别的城池的交往并不多,而且多用的是以物易物的形式,这倒是把缺点掩盖住了。

    写完这些之后叶瑜把笔收起来,将日记本重新放好,这是一件长远的事,不可能在短短一段时间里全部做完,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做好计划,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有规划地将其做完。

    想到这里叶瑜就再也忍不住困意,躺到床上沉沉睡去。

    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天才蒙蒙亮,公鸡嘹亮的叫声却已经出现在他耳边。

    叶瑜微微动了下身体,突然感觉到旁边有个十分熟悉的味道。

    “你什么时候过来的?怎么不在那边住一晚?”

    褚绪风说:“昨天半夜来的,看你睡得熟就没叫你。”

    叶瑜起身伸个懒腰,“昨晚睡得好,骨头都睡软了。”

    “不过从今天开始又要忙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闲下来。”

    褚绪风闻言唇角微勾,“难道不是越忙越好?”

    “是啊,忙点好啊。”叶瑜说完这句话突然愣了下,幻视到一些隐藏在脑海深处的广告词,然后情不自禁地露出一抹笑容。

    不过再忙也需要休息。

    所以他们今天一整天什么都没做,只是好好休息了一番,早上起来吃过早饭便坐在躺椅上开始发呆,手里捧着一杯冰镇过的果汁,面前还摆着切成块的西瓜,唯一一点不好的就是,西瓜籽多,叶瑜吃着吃着就得吐籽,实在是有些麻烦。

    但是西瓜自身的清甜味道却足以弥补这个缺点,因此叶瑜直接吃了一整碗,连西瓜籽也没浪费,收集起来,回头当种子或者炒成西瓜子吃都可以。

    中午叶瑜一家去了老宅吃饭,叶家老两口见到叶瑜后直呼心疼,说他不仅瘦了还黑不少,肯定是在在路上累的,可得好好补补。

    叶瑜的关注点则是在自己晒黑了上面,他摸摸脸说:“一路上风餐露宿,连我都晒黑了,更别提大哥他们,个个都黑的跟被煤染了似的。”

    叶海此时正在想办法跟他闺女亲近,一听到叶瑜这话便满不在乎地说:“男人黑点又如何,我又不是女子要注重容颜。”

    另一边的叶河则显得很羡慕,“我也想到其他地方瞧瞧,天天窝在这一块实在无聊。”

    叶大嫂闻言瞪他一眼,“老老实实在家待着陪你媳妇,别老想往外跑。”

    “噢。”叶河被训得恹恹的应一声。

    叶瑜拍拍他的肩说:“别想那么多了,我这一路上是真累,还不如你一直在家里待着来得好。”

    简单聊过两句,叶老太就叫他们上桌吃饭了。

    午饭自然是吃得香,桌上有好几道夏日里最适合吃的凉拌菜,叶瑜最喜欢其中一道凉拌西红柿,西红柿在井水里浸泡过,吃起来凉滋滋的,上面还撒着白糖,把已经半化成水的西红柿泡得格外清甜。

    叶瑜吃到最后吃了个肚儿滚圆,他本想晚上就不吃这么好了,只吃点素的清清肠胃,然而还没到晚上,他和褚绪风就接到褚伯伯的传话,叫他们过去吃饭,这样一来他吃素的想法就只能暂时破灭了。

    不过褚伯伯倒也体谅他们现在的情况,因此晚上那一顿没有做大鱼大肉,只是在桌上架了一个锅子,用炭火慢慢煮菌汤的锅子。

    菌汤里面没有下荤菜,全部都是素的,这是为了喝汤,不让荤肉污染汤的味道,里面唯一的肉就是乌鸡肉。

    叶瑜吃晚饭的时候大多数时间都在喝汤,主要是汤煮的真好,里面放了多种菌菇,甚至还有几根参须,喝起来鲜甜至极。

    褚伯伯慈爱地看着他们喝汤,等他们喝完才感慨般的开口道:“真没想到昭阳她竟然在望祀城。”

    “她现在挺好的,还特地跟我们说让您不必过多担忧,等过一段时间就来探望您。”叶瑜放下碗说。

    “她过来多少有些不方便,若是有空还是我去比较好。”褚伯伯想了想说:“毕竟她如今是一城之主,离开一次不容易。”

    叶瑜沉吟半晌回道:“这倒也是。”

    吃完饭他俩就回家了,接下来自是一夜无梦到天亮。

    不得不说,只是简单的休息一天便把他们的精力都恢复得七七八八了,因此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忙碌就成为了生活的主题。

    就像叶瑜在日记上记载的那样,最重要的就是制作出现实货币,经过开会商议他们最终决定用铜币,但是跟望祀城不同,叶瑜画出来的铜币中间没有孔,面积也小一些,跟现代五角和一块的硬币形状相仿,正面写有阿拉伯数字,有一和十两种,写着一的面值要小一些,十个就能换到写着十的另外一枚大一些的铜币,两者背面都有冀望城三个大字。

    铜币之上的货币便是银币,须得百枚十面值的铜币才能换到,再往上就轮到金币了,当然,他们这里暂时是不会出现金币的,至少得等市场活跃起来。

    确定下来各种货币的面值之后,叶瑜他们又开始商量积分点兑换铜币的比例,最终定下来是一积分换一面值的铜币,以此类推,十积分就换十面值的铜币,一千积分能换一枚银币,一万积分能换到一枚金币。

    叶瑜原来以为城里人积分并不少,可真等他们把铜币和银币都给制作出来,开放兑换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原来城里所有居民存下来的积分不算多,最多的竟然是他们家,一共有六百二十七点积分,能换到六十枚十面值的铜币和二十七枚一面值的铜币。

    其他人积分比较少,平均在三十枚到四十枚之间,不过想来也正常,毕竟平常需要用到积分的地方多,能存下来都是件难得的事。

    而跟货币相对应的就是市场,所以他们专门在城中心划出一块地方作为交易点,修建出许多建制相同的铺子,只等愿意租的人往城里交租金。

    市场里同样有规矩,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租客在签署书契时都仔细阅读过,一旦违约,护卫队便有权将其赶出市场,并且停止租赁。

    就在铺子开始修建的时候,晨辉城终于要离开了,他们一行人经过冀望城的时候,顺带将叶瑜换取的五只牛送了过来,叶瑜挨个检查过五只牛,见没什么不对,便将尾款付给他们,总计两大包的兽皮。

    随着时间流逝,单层的铺面终于在九月份全部修建完毕,都是青砖瓦房,瞧着便赏心悦目,再加上修建得方方正正,所以对强迫症而言十分舒服。

    很快第一批租铺子的人就出现了,分别是秦家兄弟俩的木匠铺子,林家的铁匠铺,还有武师傅的几个徒弟租下来的铺子,用来售卖他们从山上打来的各种猎物。

    叶瑜也按照流程租了一个,他准备卖各种杂货,像是草纸和竹纸,麦芽糖之类的,甚至还有用活字印刷术印出来的自制书籍,多是启蒙书,基本都是他自己捣鼓出来的,定价也不算高,所以他觉得生意应该会不错。

    事实上每月的收益果然很好,一个月至少能挣三十枚十铜币。

    但是他并不能日日都在铺子里盯着,因此叶瑜又通过官府记录的名单,经过面试选择了两个家里颇为困难的十六七岁的男女帮忙看铺子。

    两个人都是跟着陆温一起过来的,女孩名叫苏玉,家里父母双亡,自己下边还有一双年纪尚小的弟妹,投奔到冀望城之后虽然有补贴,却过得并不好,她作为一个身体状况不佳的女子,还不能上山狩猎,因此姐妹三个只能算是勉强能活下来,她本人则性格细致,虽不认字,但是简单的介绍还是能做到的。

    另外一位男孩名叫陈澜,身体有恙,他从小左腿就使不上力,叶瑜瞧着应该是小儿麻痹的症状,好在他只是左腿没力气,其他方面跟正常人一模一样,再加上他识字,也会算数,在铺子里当一个账房却是绰绰有余。

    他俩每月的月钱有五枚十铜币,要是全部都用来买粮食,足够一月的吃用。

    两个人都是知道感激的,自从被选中照看铺子,就一直很矜矜业业,每天都去得很早,在开门前还自行提水打扫卫生,确保铺子的边边角角里都没有脏污。

    叶瑜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很快就决定如果他们能够一直保持绩效,接下来就给他们涨工钱。

    除了这些以外,陈源陈叔也租了一间铺子,就在叶瑜旁边,他准备和妻子一起继续卖馄饨,原本只是想着打发时间,不指望能赚上多少钱,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开业之后生意竟然十分不错,每天馄饨都能卖出三、四十碗,要知道这样已经是很好了,毕竟他们只在早上和晚上开门,搭配着各式便宜的包子馒头和油条,陈叔两口子倒是干得很起劲,都想着再攒点银钱,早日给几个孩子娶妻生子。

    叶瑜观察了一段时间市场的运行状况,见不需要调控也很正常,便逐渐放开了手。

    第148章 嫁娶

    秋日的阳光灿烂, 今年是气温高的一年,所以虽然已经步入十月份,但是外头的气温仍旧保持在三十度左右, 只是早晚略低一些。

    都说贴秋膘, 这简单的三个字就证明了这段时间猎物身上的肉足够多, 正是适合打猎的时候。

    因此天还没亮,城里愿意去打猎的人就已经起来了,有那单独居住或者想换换口味的青壮年选择在上山之前到市场里吃一顿早食。

    他们一到市场就有白烟扑面而来,吃饭时鼻尖始终萦绕着一股属于食物的香气。

    说起来叶海也组建了个狩猎小队, 里头加上他只有八个人,还包括叶河、叶敬在内,他们每隔半个月就会出去打猎一次,在外面待上两三天,每次的收益都不错, 因此这个行程就逐渐保留下来, 成为他们几个轮休后的固定选择。

    今天就是他们外出打猎的时候,八个人中有两人因为家里有事没参与,剩下六个倒是整整齐齐, 他们没在家里吃早食, 选择到铁匠铺先把先前放在那里进行修补的砍刀拿回来。

    然后去陈叔的食铺里点了六碗馄饨吃, 这是大碗的,每一碗里面都有二十个大肉馄饨,其实比起馄饨来说,更像是大个的饺子,若是吃的人真的不求数量只求味道, 那就可以点小碗的, 那才是真正的馄饨, 但是价格只比大碗低一点,实在是不够实惠,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能填饱肚子的大碗更适合。

    然而就算如此,六碗馄饨也不够他们吃的,还得额外点一些肉饼包子或者油条。

    陈叔端着托盘上来,用汗巾擦一把汗,才问他们道:“这次准备去哪儿狩猎?”

    叶河三两口把夹着鸡蛋的油条吃下肚,含糊着回答:“之前有人在林间看到一群鹿,我们就想着过去瞧瞧,正好那边铺设的陷阱也到了检查的时候。”

    陈叔点点头,“那你们可得小心些,我听说最近各种动物都很暴躁,有不少人都受伤了。”

    “您放心,我们不往深处去。”叶河谢道。

    接下来在出去狩猎的人都离开后,市场终于冷清了下来,不过也冷不了多久,等城里其他人陆陆续续醒过来之后,经历了半个多月的秋收的他们最近起得晚,有时候不乐意做早食,就会出来吃饭。

    因此有些勤劳的没有租铺子,就在市场里支个摊子,卖一些包子豆浆之类的,每天收益也不少,对此叶瑜他们基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过分,愿意摆摊就摆吧,只是他们同样得交税,而且跟租铺子的人比起来,福利和待遇都差很多,交的税也更多。

    叶瑜家也不例外,他们今年秋收同样是请人帮忙才收完,但就算如此每天也得要人去盯着点,大半个月下来他们也累得不轻,结束后差点起不来床,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如今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于是起的最早的叶父和褚绪风就承担起了出去买饭的重任,除了陈叔家的馄饨以外,还有唐婶儿家的豆腐脑,李伯伯家的肉丝面,都是他们经常买的吃食。

    今天褚绪风买了豆腐脑,都是咸口的,整整一大锅只要八铜币,属于便宜实惠的那种,再配上叶老太叫人送过来的白馒头和花卷,就是一顿香喷喷的早饭。

    叶瑜吃豆腐脑的时候喜欢往里面加一些自家做好的肉酱,这样吃起来会更香。

    叶母吃到一半突然提起件事,“盼娣她娘给她说了门亲事,对方是个鳏夫,而且条件不算好,但没想到她竟然同意了。”

    叶瑜此时正喝着豆腐脑,听到他娘的话愣了一下,过了一会才迟疑地说:“我记得招娣姐曾经还给她介绍过条件更好的吧。”

    叶母点点头,“你说的没错,有几个家里虽然贫穷,但还是头婚,就这她也没看中,如果非要说盼娣同意的这位跟他们有什么不一样,那就只有一点,他身边带着两个儿子。”

    “这可真是。”叶瑜微微皱眉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生儿子难道就那么重要?”

    说句不好听的,男方的原配说是因病去世,但是事实如何却没有人知道,万一他家暴呢?况且盼娣又不是不能生了,何必去为其他人养孩子。

    叶母说:“谁知道呢,反正她最近是没有来看过如姐儿,我瞧着如姐儿甚至都不知道盼娣是她亲生娘亲。”

    “如姐儿是个多好的孩子啊,人也乖巧懂事,真不知道她为何宁愿去亲近旁人的孩子,都不愿意过来多瞧瞧她。”

    说完盼娣,叶母又顺带聊到叶海,“你大伯母如今在发愁你大哥的婚事,有不少人托媒婆上门为他说亲,但你大哥却是一直都不同意,现在连你三哥再过一个月也到了成亲的日子,这下子你大伯母就更急了,成天在他耳边唠叨这事,我瞧着海哥儿出去狩猎也有躲他娘的意思在。”

    叶瑜叹口气,“既然大哥不愿意成亲,就先这样呗,反正他年纪又不大,就算日后后悔了,也有反悔的余地。”

    “你大伯母也是急了。”叶母道:“回头我再去劝劝她。”

    说起来秋收过后正是办酒的最佳时候,叶瑜这段时间已经参加了好几场婚宴,都是熟悉的人,女方基本都是陆温和褚伯伯带来的,相当于一种联姻,男方为的是娶妻生子,女方则是想通过成婚的方式在城里安稳扎根。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叶姓的女孩嫁到别家,原因跟上面相同。

    而接下来一场酒席便是叶敬的,跟他说亲的是唐家的女儿,就是之前有个孙儿被拐走的唐婶儿家,叶敬娶的是唐婶儿的小孙女,名叫唐嘉,是个极温柔的女子,长相也很秀美。

    叶敬这次外出狩猎,也有为酒席做准备的意思在,他要是能打到几只大型猎物,酒席上的菜品就会更加丰富。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言出法随,他们这个狩猎小队竟然真的遇上了一小群麋鹿,总共有十几只,数量太多,他们自己吃不下,因此有人回来求援,在多人的合作下,这群麋鹿被成功收入囊中,叶敬他们分到了整整四只,刚好可以用在婚宴上。

    因此叶敬的婚宴很是热闹,叶瑜数了数,怕是来了得有一百多号人,那四只麋鹿被吃得一点都不剩,连骨头都被家里养的几只猎犬清扫干净了。

    家宴上叶老头难得喝了两杯米酒,高兴地说:“如今敬哥儿也已经成亲了,接下来就是杏花,等几个孩子都有了归宿,我这辈子总算能安稳闭眼。”

    一旁的叶大伯不赞同地说:“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您肯定能长命百岁。”

    叶老头笑得合不拢嘴,“我要是真能活到百岁,那可真是老天庇佑。”

    叶瑜听到这番对话,心里却是有几分惆怅,随着两位老人的年纪渐长,病痛逐渐增加,他总有一天要面对离别的。

    他现在只希望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好好孝顺两位老人,不要到了最后才后悔,子欲养而亲不待,是世上最痛的事情之一。

    所以叶瑜按下叶老头想继续倒酒的手,转而给他盛一碗热汤,劝道:“想长命百岁您别喝酒了,多喝点汤。”

    叶老头听他的话放下酒杯,随即感慨道:“人果然老了,一喝酒就不舒服。”

    叶二伯说:“您看着我跟敬哥儿喝就行。”

    男人们在这边互相劝酒。

    而另一边的二伯母则是在跟妯娌几个低声絮话,“杏花的亲事我最近也在寻摸,只是几个托媒婆上门的儿郎我都不满意,不是自身不上进,就是家里情况复杂,你们认识的人多,若是有合适的可以考量一下。”

    大伯母沉吟半晌,然后问她,“具体有什么要求?”

    二伯母一五一十的答道:“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男方一定要上进,有一门能养家的手艺,不管是种地还是打猎都行,最重要的是绝对不能是那种全听爹娘的人,除此之外家世也要清白,别的不说,家里情况至少要不复杂,毕竟杏花是个温吞的性子,太复杂了我怕她处理不来。”

    这些都是很基本的要求,并不难达到,因此大伯母拍着胸膛说:“都交给我吧。”

    叶母也点点头,“回头我也寻摸一下,褚将军手下有许多没成亲的将士,别的不说,人品绝对有保障,只是家里条件可能差了点。”

    “不论家世,反正咱们家条件好,只要那人人品好,咱们就能帮衬他过好日子。”二伯母对这一点还是能够保证的。

    “这样的话选择面就很广了。”叶母说:“有些父母双亡的也很合适。”

    二伯母点头道:“可以。”

    长辈们在说她的亲事,但是杏花自己倒是对此颇为淡定,她如今全身心沉浸于医术之中,已经出了师,能够单独给妇女诊治,有些生孩子的人家会专门出钱请她到家里坐镇,只求万一出事,能够把大人连孩子一块救下来。

    她在城里是数一数二的受尊敬之人,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有许多人都不敢向她提亲。

    第149章 重卖卤味

    如今需要仔细考虑的只有家里杂事, 至于有关冀望城的大事基本都已经解决了,接下来他们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发展下去,等人口渐长, 城池的规模便可以进行扩充, 而有了充足的劳动力, 就能实现叶瑜的其他计划。

    其中包括官吏的考察选拔制度,和各种技术含量不高却可以提高生活水平的发明创造,等等。

    因此随着冬日的临近,叶瑜就逐渐闲了下来, 开始了他和褚绪风虽漫长但温馨的猫冬生活。

    其实这段时间里他们也没什么可做的,不过是吃吃喝喝那点事儿,叶瑜用家里颇为丰富的各种食材做了许多吃食,今日要做的便是焦糖布丁。

    做法倒也简单,只需要两种东西, 一是用糖炒出来的红褐色焦糖, 二是用鸡蛋、面粉和牛奶制作出来的布丁。

    叶瑜制作焦糖时把水倒进锅里使其微微没过白糖和麦芽糖,接下来随着他手中锅铲的翻炒,白糖慢慢变色, 一直到变成红棕色的时候, 就有一股香甜的味道从中传出来, 等收完汁,剩下的糖浆便是焦糖。

    “尝一尝味道如何。”他把焦糖蘸在筷子尖上凑到褚绪风面前。

    褚绪风将其含在嘴里尝了一下,很快就点头道:“很香甜。”

    叶瑜闻言收回筷子,“因为咱家糖的质量好。”

    他说话的时候还不忘把筷子扔进陶盆里,一会用草木灰清洗一下即可。

    “你帮我把小圆杯子拿过来。”

    所谓的小圆杯子就是圆口的矮胖陶杯, 是今年开炉烧陶时叶瑜特地请师傅帮忙捏的胚子, 烧出来后每个都很完整, 杯壁上有火焰烧成的复杂纹路,别有一番古朴的美。

    但是外表如何却无所谓不是,最重要的是用处,叶瑜通常拿它来做装甜品的器具,小小一杯正好合适,吃着能解馋还不腻,前段时间做的双皮奶和姜撞奶就是典型,家里人都很喜欢,希望今天的焦糖布丁也能带来同样的惊喜。

    等褚绪风把杯子拿来之后,叶瑜用水涮过一遍,然后把焦糖倒进杯底。

    接下来就要开始做布丁了,叶瑜先是把早上刚挤好的牛奶倒进锅里加热,一直到冒热气的时候再将其缓慢的倒入褚绪风打匀的鸡蛋液里。

    叶瑜手上边倒入热牛奶边搅拌,顺道还有空跟褚绪风闲聊,“你现在打蛋很熟练了,总算不会再发生把蛋壳掉在碗里的情况。”

    褚绪风此时正帮他扶着碗,闻言笑道:“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你怎么还记着。”

    那是褚绪风第一次来他们家时发生的事,大约是他十岁的时候,帮忙打蛋闹了个「鸡飞蛋打」,真正字面意义上的鸡被吓飞,蛋掉在地上碎成蛋液。

    叶瑜乐呵呵地说:“你难得出糗一次,我可时不得好好记住。”

    这话引得褚绪风轻声笑起来,然后俯趁着叶瑜没注意,直接俯下身来,等他再直起身时,叶瑜脸颊泛红,连唇角都被咬破了一个口子,他亮盈盈的眼睛瞪向褚绪风。

    “你别想吃布丁了。”

    “好,我不吃。”褚绪风顺着他说,结果叶瑜听道这话反而更生气了,接下来半天都没搭理他,只专心制作布丁。

    被搅混均匀牛奶和蛋液混合物经过两次过滤,就变得格外光滑细腻,叶瑜用勺子将上面的泡沫小心刮掉,确保里面一点气泡都没有,这才将其平稳地倒进矮杯里。

    他们没有烤箱,于是用的是蒸包子的蒸笼,只需要把矮杯放在上面,再盖上笼盖即可。

    小火慢蒸半个时辰就可以出锅了,但是现在还不能吃,得将其放到院子里冷却一下。

    以室外的温度来说,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布丁就完全冷却了。

    叶瑜打开杯盖看一眼,只见里面的布丁呈现出浅浅的棕黄色,用勺子一压便塌下去,但等松手的时候,塌下去的地方又会恢复原状,这就足以证明布丁的弹性极佳,应该制作成功了。

    “给。”叶瑜递给褚绪风一个勺子,“挖着吃。”

    褚绪风老实接过,也没问像是「你不是说不给我吃布丁吗?」之类不合时宜的问题。

    叶瑜没管他在想什么,正专心吃布丁,布丁很香甜,而且一点都不腻,满满都是奶味,尤其吃到最底下的时候,焦糖略带苦味的甜涌了上来,给整体的味道增添了几分层次感。

    等叶父叶母从老宅回来,叶瑜把剩下的端给他们,叶母只尝了一口就点头道:“好吃,倒是可以跟双皮奶和姜撞奶一起上到铺子里,我想应该会有不少人购买。”

    叶瑜想了下说:“回头试试看吧,用的材料多,价格肯定不能定得太低,不过这样一来,愿意买来满足口腹之欲的估计不多。”

    “没事,反正也只是搭配着卤味卖。”叶母说到这里不由得感慨道:“真没想到咱们家的卤味生意竟然还能做起来。”

    他们在租的铺子里额外划出一块地方摆了柜台开始售卖各种卤味,跟以前一样的配方,但是因为香辛料的种类增加了许多,所以卤料的味道更香一些。

    制作卤味由在家里没什么事情可做的叶母负责,而售卖卤味的则是他们雇佣的两个员工。

    也许是因为快过年了,卤味的生意竟然非常不错,许多人都喜欢买一点回家当菜吃,再加上卤鸡爪,卤鸭爪,卤鸡心,卤鸡胗等荤菜的价格确实不算贵,所以他们每天卤的基本都能卖完,就算卖不完也没关系,各自分一分也就没了。

    叶瑜正在思考的时候,叶母突然开口道:“喜欢来买卤味的人都说辣味的最好吃,但就是太辣了,问我能不能减轻点辣味。”

    其实已经不算辣了,叶瑜尽可能地减轻了辣度,现在也就是介于微辣和中辣之间,确实不能再少放辣椒,不然就没那个味了,但他也明白那些人的意思,他们实在是吃五香味的不过瘾,想吃辣的又怕辣,简而言之就是又菜又爱吃。

    因此叶瑜摇摇头说:“再减轻辣味就没味道了。”

    他说完又沉思半晌,这时候脑海里突然冒出个新的主意,“不过咱们倒是可以再搭配着卖些便宜的甜水,能够解辣最好。”

    要说解辣又便宜,那首推肯定是牛奶,但是牛奶的产量太小,真论起来并不合适,而其他的要么是果汁,要么就是汽水,叶瑜想到这里眼睛一亮,他记得曾经在书上看过一种用松针叶做汽水的方法,如果真能制作出来,松针叶汽水的原料便宜,制作方法也很简单,因此就很适合他们如今的情况。

    而且冀望城附近生长着许多棵树龄远超十年的松树,叶瑜和褚绪风只是随便一找就找到了一棵六年生的松树,他们将松针从树枝上摘下来,大概只摘了一小把,叶瑜准备先带回去试试看。

    今日守门的叶明辉见他们全副武装的背着一个竹筐进来,便疑惑地问:“这么冷的天你俩是去哪儿了?”

    叶瑜冲他展示一下松针,然后回答道:“准备做个新鲜的东西,回头成功了给你送一份。”

    叶明辉很是好奇地看一眼,“成,那我可就等着了。”

    他俩回家后,叶瑜挽挽袖子,从水缸里舀出一盆水来,然后将面粉抹在松针上,再经过两三次淘洗松针基本就干净了。

    接下来再拿小剪子把松针剪成能够装进陶罐里的小段,在装满了松针的陶罐里加入水和适量白糖,加盖后放在灶房的柜子上。

    大约三天后,密封好的陶罐就可以开封了,叶瑜颇有些忐忑地在众人眼中掀开盖子,他鼻尖微动,并没有闻到腐败的气味,因此心里一定,应该是没坏,但也不知道能不能喝,毕竟他也没亲自做过,只是在书上看了步骤,从而复刻出来。

    叶瑜想了想,先是用勺子盛出来一碗放到鸡窝里,等几只鸡喝完却一直活蹦乱跳的时候,这才给自己盛了一碗。

    他原本是想自己喝的,但没想到褚绪风直接越过他接过碗喝了一口。

    品尝半晌,褚绪风才评点道:“大致是甜味,只是不如果汁香浓。”

    等确定不会出问题之后褚绪风才允许叶瑜尝尝。

    叶瑜低头抿一口冒着小泡泡的汽水,可能是碳酸不足的原因,喝起来汽并不大,顶多算是带汽的甜水,就像褚绪风说的那样,味道不香浓,只有白糖的甜味。

    好在现在天气寒冷,整瓶汽水喝下去透心凉,叫人不由得精神一振。

    叶父和叶母也一人舀一碗尝了下,均点头说:“胜在价格便宜,放在卤味店里估计卖得不错。”

    叶瑜还记得当初跟叶明辉说送他一份汽水,因此等自家人喝完,他便装了满满一份到水囊里,将其送去叶明辉家。

    在得了他的称赞后,叶瑜就决定把汽水上架,跟卤味一起售卖,价格定得低,一大瓶足够全家人喝的只需要五枚铜币,当然了,盛汽水的器具得买家自备。

    让他没想到的是,汽水竟然卖得十分红火,甚至有些不买卤味的,都会特意过来打一瓶汽水,说是带回家给小儿甜甜嘴。

    毕竟要真算下来,买汽水可比买糖块便宜得多,用来哄孩子很适合,再加上临近过年,家里总要备一些年货,一瓶汽水能喝一天,实在是很实惠的了。

    第150章 烟火

    焦糖布丁, 姜汁撞奶,羊奶糕。

    卤煮,肉夹馍, 麻辣烫。

    一直到大年三十当天, 叶瑜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手来, 转而开始同其他人一起准备冀望城迎接新年的庆祝活动。

    今年城里人人都过得好,在能够满足基本吃穿住行的需求下,人们对于生活品质也有了更高的追求,不说是日日挥金如土, 却也手松不少,愿意买些东西改善生活。

    因此这次庆祝活动,就由叶瑜做主分成两个流程,第一是晚上的集市,集市上不用交钱, 只需要到负责管理的卫队长那里记录一下就可以开始摆摊贩卖东西, 不拘种类,想卖吃食可以,想卖其他的同样也行。

    集会会从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直持续到初三, 就相当于一场庙会。

    除了集市以外, 第二个要准备的便是当天夜里的烟火表演, 烟火是用叶瑜他们从火山拿回来的硫磺矿石制作而成的,一共有两种,分别是用纸包裹火/药的鞭炮,和带着色彩的烟火,只是受限于材料, 后者只有紫色和蓝色两种, 点燃后会飞到天空中爆开, 固然颜色少了些,但胜在稀奇。

    一一准备好所有事情之后,天色已然不早,叶瑜一家这才准备去叶家老宅吃团圆饭。

    今年的团圆饭褚伯伯和褚绪风也在叶家吃,如今家里人也越来越多,显得十分热闹。

    光是现在下一辈就有叶如和叶桦两个孩子,眼瞧着家里逐渐兴旺起来,叶老头和叶老太更是极为高兴,乐得他俩吃团圆饭的时候甚至还多喝了几杯小酒。

    吃到最后叶老头红光满面的,然后他从兜里掏出几包红色的包裹纸,挨个发给两个孩子。

    “乖孩子,拿去买糖吃。”

    给叶桦的压岁钱被他爹娘接过来,等回头孩子睡觉时,他们就会把红包放在枕头底下,这算是一个习俗。

    至于叶如的就是她自己收着了,许是因为心疼她小小年纪就没有娘亲疼爱,所以家里人对她很是宠溺,基本要什么都不会拒绝。

    叶瑜之前生怕她被宠坏了,不过这段时间看下来叶海他们还是有分寸的,再加上叶如性格的原因,她倒是没变成叶瑜担心的那个样子。

    两个孩子给长辈们磕过头,这一顿团圆饭就算是吃完了,叶瑜本想和长辈们一起去逛夜市,没想到他们都不愿意去。

    老两口和褚伯伯是因为年纪大了,熬不了夜,得早些睡觉,而其他人都是一对一对的出去逛,说到这里叶瑜就懂了,不当电灯泡呗。

    因此叶瑜和褚绪风就相携离开了。

    现在的中心一条街正热闹着,卫队沿着路边放置了许多火把,基本上每隔一米半就有一支,正在熊熊燃烧,把周围映得颇为明亮,至少能看清身前两个身位的距离,又因为每支火把前面都有一个摊位,所以叶瑜他俩走过的时候,便能看清摊上的东西。

    各式各样都不少,叶瑜花钱买了串糖葫芦吃,糖葫芦实在不是什么有技术含量的东西,街上不止有一家在卖,光是他经过的地方,就有三家。

    非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酸甜度不一样,爱吃酸一些的就到李家买,爱吃甜的就去叶家,各家分一分也能有不少收益。

    叶瑜嗜甜,所以他挑的是甜味重的那家。

    他们这里家家户户都有许多山楂,是最不值钱的东西,有时候都发愁该怎么吃,叶瑜自己的做法是将其做成山楂糕和山楂茶,当成下午茶或者夜宵吃,其他没那么精细的,多是做成山楂酱吃。

    糖葫芦吃到最后酸得牙疼,所以叶瑜只吃了三个,剩下的就全都交给褚绪风解决。

    褚绪风刚吃完,他们就听见有人打招呼的声音,转眼看去才发现是苏玉和陈澜。

    “您快来尝尝看。”他俩高兴地招呼道。

    他们在铺子门前摆了个小摊卖肉夹馍,这还是叶瑜教给他们的,如今摊子前排了很长一队,看上去倒是颇为红火。

    叶瑜摆摆手,示意道:“你俩先忙,我们再逛逛。”

    刚吃饱就没必要耽误他们做生意,要知道按照今晚的客流量,能挣不少钱呢。

    夜市很热闹,人流来来往往的,其中有父母带着孩子,也有新婚的夫妻两个,甚至还有刚相看的未婚男女,逛街的时候两个人离得远,一副扭捏的样子,叶瑜见此感慨道,估计明年开春成婚的人数不会少。

    他们在寒风凛冽中慢慢散步,紧接着很自然的双手交握,褚绪风把叶瑜的手塞到自己袖口里,感觉冰凉凉一震,便问他道:“冷吗?要不要回去?”

    叶瑜摇摇头,下巴在毛绒围巾上刮蹭两下,“不回去,我还没看到烟火。”

    “那你离我近些。”褚绪风把从家里拿来的大氅抖开披在他身上。

    叶瑜应一声,“好。”

    然而他心心念念的烟火只放了一刻钟的时间,一共四朵烟花,在天空中散开后就像是点点星光,璀璨夺目,让叶瑜情不自禁地想到了那句诗。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星光映入眼底,叶瑜能听到众人的惊呼声,甚至还有人被眼前之景惊到倒退几步,踩到别人的脚上,万幸的是没有造成踩踏事故。

    “真美啊。”有人感叹道。

    叶瑜循着声音望去,只见陆温陆先生正满脸感慨地看着天上,“没想到这里竟然真如世外桃源一般。”

    “希望来年是个平稳的好时节。”叶瑜如是道。

    “一定会。”褚绪风笃定道。

    而就在两人紧握双手,继续欣赏烟火的时候,叶瑜却突然感到一丝凉意落在脸颊上,他下意识的摸上去,触手一片冰凉,随着点点银光落下,他这才意识到原来是下雪了,要是他没记错的话,这还是今年的第一场雪。

    姗姗来迟的初雪落满大地,地面仿佛一夜之间就换了颜色。

    过了年的第一件事就是祭祖。

    祠堂里现在不止有叶家的祖辈,还有后来迁进来的其他姓族的祖宗。

    在桌上摆好贡品,就可以按照流程开始祭祖,其实并不繁琐,因此很快就结束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叶瑜的错觉,他总觉得经过这次祭祖,冀望城的城民更加团结了,原本各姓氏之间泾渭分明,但是自从在一起拜过祖宗,他们之间就有了些莫名的联系。

    举个例子,如果说以前两方人起了冲突,他们基本上都会报官,但是现在就倾向于自己私底下解决。

    叶瑜不确定这是件好事还是坏事,但想来是很正常的。

    在这之后叶家就陷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忙碌中,先是拜年,除了给家里的亲朋好友拜年,还得在家里招待过来给他们拜年的人,有些熟悉的还好,顶多是请一顿饭,其他因着礼节或者有所请求所以才来拜年的人最麻烦,既不能冷落又不能太欢迎,得把握好那个度,这也导致了他们家整整过了半个月才勉强平静下来。

    正月十五就是元宵节,习俗颇多,其中就包括看花灯、吃元宵、和舞龙舞狮。

    叶父他们经过商议决定在元宵节当天举办一个猜谜游戏,胜者有奖励,就算只是参与却没获胜,也能得到一张食券,他们可以凭借食券到市场所有食铺里换取一份吃食,这些奖励已经算得上是丰厚,所以报名参加猜谜大会的人不少。

    然而最终获胜的人却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竟然是陆先生的独女陆思,不过跟旁的人百思不得其解不同,叶瑜倒是仔细一思索就明白过来了,陆思能够获胜的最大原因就是他们虽然将这次活动命名为猜谜,但大部分其实是类似于现代默写,其中多是著名诗句,考察的是记忆力和阅读量,而陆思作为郡守独女,从小便博览群书,因此她比其他人自然要有优势得多。

    而且叶瑜还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来年开春的考核中,只有一位女性报名,就是陆思。

    为此她甚至整天都待在家里温书,天天醒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努力的程度不必多说。

    现在还不知道未来她的考核会不会通过,但是光是看她的努力程度,叶瑜就知道不管如何,至少她目标极其清晰,一般这样的人,基本上都会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最后的结果果然不出他所料,陆思成为了冀望城第一个正式的女性官吏,职位是副城主沈复的副手,专门负责帮他处理一些不重要的事情。

    她作为第一位女性官吏自然是引起了诸多争议,但陆思是自己争气通过考核而得到的位置,所以没人能置喙,照叶父的话说,就是若是有人不服气,大可自己去考。

    陆思通过考核这件事必定会记录到城史之中,而城史的编纂者就是叶瑜和王树。

    因此当叶瑜记录完这件事停下笔的时候,已经是蝉鸣声声的夏日,他抬头望向窗外,只见院子里一棵去年种下的桂花已经冒出了花蕊,在春日温和的风里花枝招展,并且随风送来浓郁的桂花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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