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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哄她

    这话应得毫无征兆, 慕云月圆着眼睛,呆怔在原地,久久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余众人亦是瞠目结舌, 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巷子里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说话, 只剩细雨敲打伞面,发出的“咚咚”声, 以及小女孩欣喜的雀跃。

    娄夫人最先回过味来,眯起眼, 上上下下打量来人。

    她虽不知这人是谁, 但却认识他身边的那个小女孩——

    长宁侯府上的长房嫡女, 林嫣然,林榆雁一母同胞的亲妹妹。

    能被她如此依赖、还亲昵地唤作哥哥的, 就只有……

    娄夫人嘴角扯起一抹冷嘲,丫鬟拿帕子给她止血,她嫌碍眼,毫不客气地拍开,瞪着慕云月道:“我就说慕姑娘今日哪来这么厚的脸皮,还没和长宁侯府攀上关系呢, 就上赶着来府上送礼物, 献殷勤,原是早就和人家私定终身,来讨好未来婆婆了。”

    “也对, 若是慕姑娘的话,做出这种不知廉耻之事, 也不奇怪。”

    这话显然意有所指。

    慕云月折了眉。

    娄知许撑在娄夫人肩头的手, 也僵了僵。

    母亲是在为他鸣不平, 他知道;慕云月被当众撕破脸面, 他该高兴的,他也知道;可这话飘进耳朵的时候,他却分明听见自己左边胸膛细微的碎裂声。

    所以慕云月现在当真和那林榆雁在一起了?

    怎么会?

    自己和她才分开多久?她怎么会和林榆雁在一块?怎么能和林榆雁在一块!

    无数暴怒之音在脑海中同时炸响,娄知许克制不住,整个人都因愤怒而微微发抖。搭在娄夫人肩头的手,也不自觉握紧。

    娄夫人吃痛地“嘶”了声,娄知许才回神,连忙松开手,歉然道:“对不住母亲,儿子一时走神,没留心。”

    “不妨事,不妨事。”

    娄夫人揉着肩膀摆手道,见他目光不定,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又忍不住担忧问:“你这是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你以前可从没这样过。还有你这脸又是怎么一回事?脸色为何这般难看?莫不是在来的路上,淋了雨,冻着了?”

    娄知许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心里也惘惘的。

    他自幼被教养得内敛沉稳,喜怒不形于色;家里败落后,他的心更是成了死灰,哪怕生死这般的大事,也很难在他心里掀起任何强烈的波澜。

    似方才那般情绪外露,还是第一次。

    现在回想起来,他胸膛里还有一股无名业火,烧得他五脏六腑生疼。

    这是怎么了?

    娄夫人见他沉默,只当他是这段时日为了家中的前程,没日没夜操劳,累坏了,才会如此,她也就没再追问,只叹了口气,拍着他的手安抚道:“罢了罢了,你不想说,母亲也不问了,你自个儿心里有数便是。”

    然下一刻转向慕云月,她眼里的慈爱和疼惜就悉数散去,只剩冷冰冰的讥嘲和轻蔑。

    “方才在花厅,慕姑娘也承认了,那日校场之事,的确是你在无理取闹。如今我儿的手指还没好全,背上的伤也同样未痊愈,人还被你父亲停职在家。如此巨大的损失,你难道就不该有所表示吗?”

    “呵,你这是明目张胆来跟姑娘要钱了?”

    采葭鄙夷地冷哼,“你扪心自问,这些年,姑娘帮过你们多少?又给过你们多少?你们有说过一句‘谢谢’吗?现在居然还好意思跟姑娘张这口,我呸!养条狗还知道冲恩人摇尾巴呢,你们娄家难道连狗都不如?”

    娄老夫人不屑地“嘁”了声,道:“我同你家主子说话,有你什么事?汝阳侯府,百年门第,难道就没教过你,什么叫规矩礼数?这么一瞧,谁才是连狗都不如?”

    “你!”

    采葭气得磨牙。

    娄夫人翻了个白眼,只当没看见,继续朝慕云月抬下巴,颐指气使道:“慕姑娘自己适才不也说,要补偿我儿的吗?那么多人都听见了,你未来婆婆也听见了,难不成你才出长宁侯府的大门,就想反悔了?若真是如此,那日后我再遇见侯夫人,可就得好好说道说道了。”

    “我儿能文能武,前程似锦,要真因为你而落了残疾,我看帝京城里头,还有哪户好人家肯要你这毒妇!”

    最后几个字,她刻意加重了音,几乎是从齿缝间磨砺而出,淬满了怨毒的仇恨。

    一向把颜面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要的人,现在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揭开自个儿身上的疤,显然是真气狠了,要跟她来个鱼死网破。

    慕云月无声哂笑。

    她毕竟是经历过一世生死的人,这点小打小闹,还入不了她的眼,想直接怼回去一点也不难,可麻烦就麻烦在,这里毕竟不是自个儿家,她不好闹得太过。

    且因着方才双方的动静,周围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对着他们指指点点。下雨的日子,还能把巷子口堵得满满当当。

    长宁侯府门内,也有小厮从门缝里探出头来,查看情况,显然府内的人也已经被惊动。

    更要紧的还是,那人还在她旁边呢……

    慕云月抿了抿唇。

    她不希望他看见自己怼天怼地、凶神恶煞的不堪模样;更不希望他知晓自己和娄知许之间的过往。

    至于为什么会有生出这样的想法?她却是无暇多想。

    被这么多人围观,娄夫人也很是不自在。

    可今日,她早就已经颜面扫地,哪怕她自己还想挽回名声,她那个好事的表妹也不会放过她。不出两日,适才花厅里头发生的事,就会被陈氏添油加醋地宣扬出去,不闹得帝京人尽皆知不算完。

    既然注定要丢尽脸面,若是还不能再捞点好处补偿一下,那她岂不是亏大了?

    如此思定,娄夫人心一横,也豁出去了,夺过丫鬟压在她额角、为她止血的绢帕,抖开来,亮给巷子口围观的路人们看。

    “瞧瞧!瞧瞧!这就是汝阳侯府家的嫡长女干出来的事儿!”

    “我儿不过是不敢高攀她汝阳侯府的门楣,我也只是没同意她进我家的门,她就怀恨在心,让她那位高权重的爹,停了我儿的职,现而今又叫了一个小孩儿,拿石头砸我脑袋。你们瞧,好大一滩血!要是砸偏一点点,我这双眼睛只怕都要保不住!”

    “这还是帝京天子脚下吗?还有没有王法?汝阳侯光天化日,纵女行凶,就没有人管了吗?”

    娄夫人越说越来劲,两侧颧骨泛起了兴奋的红,就差一屁股直接坐地上哭。

    而路人又多是盲目的,无暇梳理清楚究竟谁对谁错,只知谁喊得更大声,更凄惨,他们就更偏向谁。

    且他们天然就对权贵抱有敌意,看见娄夫人额头上的伤,便更加相信,是汝阳侯府在仗势欺人,当下再看慕云月,目光就只剩谴责。食指在空中指来点去,似要将慕云月脊梁骨戳穿。

    采葭肺都快气炸,恨不能上前给娄夫人两脚。

    可就娄夫人目下这破罐破摔的模样,真踢了,她怕是要借题发挥,闹得更厉害,到时候就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林嫣然虽看不懂娄夫人在做什么,可孩童的直觉告诉她,定然不是什么好事。

    她下意识张开小短胳膊,挡在慕云月面前,跺着脚,焦急地冲人群喊:“不许欺负我嫂嫂!我嫂嫂是很好很好的人!”

    慕云月原本心里憋着火,被她一逗,由不得笑出声,郁气随之一散。

    虽知林嫣然是认错了人,才会如此护食,但能被她这般保护,慕云月心里头也是暖暖的。

    轻轻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慕云月想安抚她说没事,这种事自己前世就已经习惯,边上就先传来一声疑问:

    “既是如此,娄夫人可否跟我们详细说说,慕家军中那么多人,汝阳侯为何单单处罚娄世子?”

    娄夫人止泣,仰头了去一眼,见说话人是卫长庚,不由哼笑:“怎的?林世子看不下去,想英雄救美了?”

    “你或许是好心,但我还是要奉劝你一句,有些人啊,不值当。”

    “值不值当,某心中自然有数,无需娄夫人指教。”

    卫长庚毫不留情地顶了回去,凤眼透过面具,沉沉睥睨她,没用什么力道,却莫名看得人胆寒,仿佛隆冬腊月被兜头浇了一大盆冰水。

    娄夫人结结实实打了个寒颤,胆气登时散了大半,却仍旧一声不吭。

    卫长庚见她死鸭子嘴硬,也懒得同她多费口舌,转目看向她边上的娄知许,笑容意味深长:“这事娄夫人回答不上来,娄世子应当是知道的,敢问娄世子可否为某解答一二?”

    娄知许无声审视着面前戴着面具的俊秀青年,没有说话。

    他与林榆雁只打过几次照面,且都相隔甚远。是以他并认不出林榆雁的长相,可林榆雁的性子,他却是清楚的——

    飞扬、跳脱,根本不是面前人这般沉稳强势。

    这人绝对不是林榆雁。

    那又会是谁?

    雨又大了些,倾盆一般,人站在屋檐下,都会被风吹成落汤鸡。

    采葭手忙脚乱撑开手里的伞,要给慕云月挡雨。

    卫长庚却先一步迈上台阶,将自己的伞牢牢盖在慕云月头上,为她撑起一片无风无雨的天。

    慕云月也习惯性地往他身旁一站,由他为自己打伞。

    那种习惯,是连她自己都觉察不出来的稀松平常之事,跟呼吸一样刻入骨髓,仿佛在很早、很早之前,从某个别人都不知道的时候开始,他们就已经默契如斯。

    娄知许心头像是被人狠狠捅了一刀,猝不及防,又疼痛难担,他下意识便怒呵出声:“你离她远一点!”

    众人一愣,诧异地看着他。

    慕云月也露出几分疑惑。

    他是不是有病?就算再不喜欢自己,也不至于连伞也不许她撑吧?

    卫长庚面具底下的剑眉轩了一轩。

    男人最懂男人,他可太清楚娄知许眼中的怒火意味着什么。

    也正因为懂,他不仅不让,还气定神闲地往慕云月身边挪了一步。

    两人都生了一副极好的容貌,衣裳也是一淡一浓正相衬,就连衣角的暗纹也出奇地一致。卫长庚刚好比慕云月高出一个头,并肩站在一起,衣袖在风中交缠,看上去有种别样的般配。

    就仿佛天定的姻缘,任谁都拆不得、散不开。

    刺痛感再次袭来,比刚刚还要严重。

    娄知许还没想明白,这种情绪究竟是因为什么,宽袖底下的两只手,就已经紧紧攥了起来,青筋根根分明。

    像一只被抢了骨头的恶犬,正龇牙咧嘴警告对方。

    卫长庚无声一哂,浑然不把他这点渺小的示威放在眼里,淡声继续问:“娄世子与其在这里同某争这些,不如先回答某的问题。那日在校场,你究竟为何会挨罚?”

    “是因为你愚孝,为了给你母亲过生辰,擅离职守,害得校场马厩栅栏坍塌,战马越栏而逃;”

    “还是因为你母亲在知道此事后,觉得不过是一桩小事,无伤大雅。为了让自个儿的寿宴能继续下去,就故意隐瞒不告诉你,致使战马久久不归,周遭良田被毁,佃农损失惨重;”

    “又或者是因为,这些损失明明是你玩忽职守所致,汝阳侯念在你也是一片孝心,就自个儿掏腰包,帮你偿还了佃农的损失,还在御前给你求了情?”

    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巷子里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慕云月也呆了一呆。

    父亲甚少在家中提起军中之事,是以慕云月活了两辈子,也是第一次听说,丢马之事原还有这样的隐情。

    去年冬天闹雪灾,早春又降暴雨,各地佃农本就苦不堪言,而今又因这飞来横祸,致使农田颗粒无收,那还谈何惩罚过重?

    根本就是罚轻了啊!

    围观众人也逐渐过味来,知道自己的善心被利用了,一个个都怒不可遏,目光齐刷刷扫向娄家母子,跟下刀子似的,直要将他们捅成筛子。

    娄知许低头咬着牙,无言以对。

    娄夫人激灵灵打了个寒颤,本能地往娄知许身后缩。

    看着大好风向突然逆转,她心中颇为不甘,负隅顽抗道:“就算你说得都对,那我儿要受罚,也该是由陛下来罚。她一个闺阁里的姑娘,一无实权,二无品阶,出来瞎掺合什么?我北颐的律法难道是儿戏,可任由旁人滥用私刑?”

    卫长庚听完,非但没被她问倒,还露出了醍醐灌顶般的目光,沉笑着认同道:“娄夫人所言极是。”

    娄夫人愣了愣,不知他为何没有反驳,只看着他半截面具下那泛着樱色的薄唇微微勾起,仿似幽暗处哪里忽然起了一阵阴风,凉恻恻的。

    伴随一股恶寒,娄夫人衣袖遮盖下的两只手臂,都一颗接一颗地冒出了细密的鸡皮疙瘩。

    恐惧感催使她必须把局势扳回来,帕子一抖,她哭得更加厉害,一行编排汝阳侯府和长宁侯府如何勾结,陷害他们母子,一行又捂着额头,“嘶嘶”嚷疼。

    可如今哪还有人肯信她,不仅不帮她说话,还骂得更凶,哪怕被砸脑袋,也都成了她的不是。

    娄夫人急得团团转,终于体会到适才慕云月百口莫辩的痛苦。

    然慕云月有人护着,她却是孤家寡人,连个挡在她面前的孩童都没有。

    情急之下,娄夫人拉过娄知许,扒拉他那只受伤的食指,给大家伙掌眼,“你们瞧,我没扯谎,我儿的确叫这毒妇踩折了手指,伤还在这儿呢!”

    娄知许高傲了这么些年,受伤了也都自己硬挺着,从不愿同旁人诉说,又如何肯让一群毫不相干的外人,看猴儿似的点评他身上的伤?

    他也同样无法理解,怎的才半日不见,他那一向清高自持的母亲,就变得如此庸俗不堪,与菜市口的泼妇无异?

    娄夫人拽了他几次手,娄知许便缩回来几次。

    如此拉扯几回,他终于忍无可忍,朝她大吼:“闹够了没!”

    娄夫人这才停下,错愕地回头,看着娄知许,两眼圆瞪如鼓。

    “你……吼我?哈?”

    娄夫人惨笑了下,原本精明的目光变得空洞,仿佛支撑她的最后一根主心骨,在这一瞬间突然坍塌了一般。

    “你也跟你爹一样,嫌我给你丢脸了,是吗?”

    娄知许吼完,自己也愣了下,再听这番质问,他心里更是如刀绞一般,忙推着娄夫人上马车,软声哄道:“母亲别多想,没有的事,咱们回去再说,回去再说,好不好?”

    “好什么好!”

    娄夫人一把甩开他的手,非要现在就讨个说法。

    “你说话啊,是不是嫌我给你丢人了?你也不想想,我是为了谁,才变成现在这副模样的?啊?你以为我想这样吗?在大街上抛头露面,撒泼打滚……还不都是为了你们父子俩!”

    “你们可真是一对父子啊,一个被罢官了,就成天只知道赌,什么正事也不干;一个被停职了,也不晓得给自己出一口气,还反过来帮害你的人,吼自个儿母亲,有你这样做事的吗?!”

    “但凡你们这对父子有一个争气的,我早就躺在床上享清福了!何至于像现在这样,提着礼物到处求人赔笑脸,人家还不待见。回到家,还要被你们嫌,我、我……”

    怒火攻心,娄夫人一口气没顺上来,翻了个白眼,捂着胸口直挺挺往后栽倒。

    “母亲!”

    娄知许惊呼着冲上前扶人,大喊:“快!快!去请……”

    “太医”两个字刚到嘴边,娄知许想起自己眼下的处境,只怕真让人去寻太医,也没有人愿意来他们开国侯府。

    卫长庚似看出他心中烦恼,挑眉,颇为善解人意地问:“可要某递名帖,帮娄世子去请太医?”

    “不必!”

    娄知许狠瞪他一眼,想也不想便拒绝了,余光瞥见他身边的慕云月,他视线又变得躲闪。

    小厮还在等他回话,他咬咬牙,道:“去医馆请郎中,务必要最好的。”

    可两人都心知肚明,纵使将京中所有名声斐然的郎中都请来,又如何比得上太医院?

    终归是输了一筹。

    *

    一场闹剧随着娄家马车的到来开幕,也终于娄家马车的离去而停歇。

    围观的路人见没热闹瞧,也都甩着袖子,各自散开,忙活自个儿的事。

    至于身后的长宁侯府,除却最开始有几个小厮探头探脑,打量门口的情况之外,再没人出来说过什么。

    应当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如此最好。

    慕云月松了口气。

    然另一件事,又重新提上心来。

    雨下得大,又兼之方才娄夫人大吵大嚷,慕家驱车的马儿受惊吓,正扬着蹄子在巷子里嘶鸣。

    驭夫拽紧缰绳安抚,几个慕家小厮围在四周,不让马儿横冲乱撞。采葭见情况不妙,也打着伞过去帮忙。林嫣然没见过惊马,好奇地躲在采葭身后探看。

    长宁侯府门前的屋檐下,就只剩慕云月和卫长庚两人。

    雨幕深重,远近的房屋都在雨水中模糊了轮廓,那缕浅淡的冷梅香却变得越发浓郁,盈盈绕绕,纠缠心头,慕云月想忽略,都忽略不掉。

    想离他远一些,这滂沱大雨根本不答应。

    慕云月只能捏着裙绦,缩在卫长庚伞下,心头还冒出了一个不合时宜的感慨:怎的每次遇见这人,老天爷都在下雨,他莫不是龙王爷转世?

    “世子……还不进去吗?”

    盯着雨幕瞧了半天,慕云月终是忍不住,率先开口打破沉默。

    卫长庚低笑,“某若进去了,慕姑娘岂不是要淋雨?”

    “马车上还有一把伞,我可以让采葭拿过来,自己撑伞。”

    两人又都不说话了。

    卫长庚能感觉出她言语中的抵触,不光是言辞变了,连语气也比之前生疏不少,甚至都不及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只是为什么?

    难不成是因为上次在广筑,自己不小心“亲”了她一下额头?不过是一次意外,她居然能排斥他到这种地步……

    卫长庚沉下脸,心头浮起一股烦躁。

    惊马已经制伏,驭夫和小厮打着伞,四下检查马车情况。采葭则提着裙子避开地上的水坑,过来接慕云月。

    卫长庚却突然开口:“刚受过惊吓的马,安抚好了,恐也有再次暴起的可能。倘若慕姑娘不嫌弃,某可载慕姑娘一程,送你回家。”

    “送我回家?”慕云月狐疑地瞧他,“世子今夜,不是和佳人有约吗?”

    这话把卫长庚问得一愣,但旋即,他又恍然大悟——

    今夜,他本该在干清宫,继续批阅奏章,不会出宫,更不会来长宁侯府。不过是临时接到林榆雁的飞鸽传书,知道她来了。他隐约生出不好的预感,便立马叫人套了马车赶过来。

    这所谓的“佳人有约”,大概就是林榆雁给他自己找的“金蝉脱壳”之法吧?

    心的确是好的,可留下来的烂摊子,也的确麻烦。

    卫长庚在心底无声叹了口气,道:“慕姑娘莫要误会,不是某的主意,是嫣儿,她一直嚷着说,要同你多待一会儿。”

    林嫣然看马看得正兴头上,冷不丁被点名,两只细瘦的胳膊抖了抖,下意识就要说:“我没说过这话。”

    视线撞上卫长庚冰冷的眼神,她猛地一激灵,话都到嘴边,硬生生叫她反向拐了个大弯:“对!对对对!我想和嫂嫂多待一会儿,待一晚上,待一整天,待一辈子!”

    她边说边迈着小短腿跑过来,一把抱住慕云月的腰,粘死在她身上,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这话的可信度。

    慕云月一向喜欢孩子,可前世娄知许为了羞辱她,竟默许他的姬妾,给她灌了极其烈性的红花,折损了她的身子不说,还叫她永远断送了子女缘。

    因着曾经失去过一回,是以现在,她对孩童都格外宽容,能对卫长庚冷脸,却没法和一个小孩说重话。

    无奈地叹了口气,慕云月摸了摸林嫣然的头,尽量委婉道:“今日实在太晚了,等过些时候吧,姐姐亲自接你来汝阳侯府上做客,请你吃好吃的,好不好?”

    “不好!”

    林嫣然抱她抱得更紧,小脑袋拼命蹭着她柔软的小腹,唯恐一松手,慕云月就会消失不见。

    慕云月被她缠得无奈,重新酝酿了一套更说辞,更委婉,也更没法拒绝。

    可还没等慕云月开口,底下就先传来一句:“嫂嫂不愿意让嫣儿陪着,是不是不喜欢嫣儿?”

    林嫣然仰起小脑袋,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缓缓蓄起泪花,吸着鼻子,可怜巴巴地望住她。

    慕云月不禁想起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小奶猫,心里顿时柔软得不行。

    拒绝的话语在舌尖绕了几圈,到底是化作一声无奈的叹息:“好,都依你。”

    林嫣然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伞下另一个人也暗自松了口气,唯恐她反悔似的,立刻启唇接过话头,说了声:“走吧。”便撑着伞,径直往巷子口去。

    慕云月却并不打算跟上,犹自招手,唤采葭过来打伞。

    采葭得了吩咐,回头去马车上拿了一把新伞,加紧步子赶过来。可都快到慕云月面前,林嫣然却不知何时蹦跳过去,拉起采葭的手就往巷子口跑,没两步就跑没了影。

    慕云月就这么彻底没了伞。

    望了眼巷子深处早跑没了影的两人,又瞅了瞅台阶下、正好整以暇欣赏雨景的某人,她咬了咬牙,千不肯万不愿,还是提裙过了去。

    绕是慕云月再迟钝,这下也该看出来,是谁在背后捣鬼。

    真不愧是常年流连花丛的老手,兜搭姑娘的确很有一手。明明心里都有人了,还这般轻浮,也难怪那位花魁娘子前世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回忆翻涌上岸,慕云月不禁又想起前世广筑里的种种。

    今日之前,那些于她,还都是甜蜜的过往,就像洒满糖霜的杏花糕,无论何时咬上一口,都能沁出芬芳的蜜。可对于现在的她,却只剩酸涩。

    曾经有多美好,眼下就有多讽刺。

    慕云月深吸一口气,用力闭了闭眼,看着面前奢华无比的三马并驾马车,也提不起什么兴趣。

    横竖只同乘这段路,从长宁侯府到汝阳侯府也算不得多远,很快就到。等下了马车,他便是把他那位当皇帝的表兄喊来,强行给她下旨,也没理由再纠缠她。

    她也总算能可以清净了。

    只是心头这股刺痛,又是因为什么?

    慕云月想探究,却寻不出个所以然;想无视,反而更加难受。她搭在膝盖上的手,都禁不住攥了起来。唯有指尖深深嵌入掌心带来的疼痛,才能将心头这种煎熬稀释。

    一路上,慕云月也一直没搭理卫长庚。

    林嫣然寻她说话,慕云月便耐着性子陪她玩闹,哄她高兴;林嫣然累了,枕着她大腿睡觉,慕云月也靠着车壁小憩。无论马车如何颠簸,她都闭着眼,一动不动。

    卫长庚恐她着寒,拿了条薄毯,要给她盖上。

    慕云月却是能及时醒来,拿下毯子,盖在林嫣然身上。

    卫长庚敛眸看她,慕云月也只垂眸淡声道:“我不冷。”

    说罢,也不管他漆沉的目光,她继续靠着车壁,阂眸小憩。直觉他视线还凝在她脸颊,她抿了抿唇,索性拿起团扇盖住脸,假装遮挡桌案上刺眼的灯光。

    起初,慕云月这样做,是为了和那人保持距离。可车内摇摇晃晃,她也真生出几分倦意。

    听着外间逐渐稀疏的雨声,她不知自己是何时睡去;也不知桌案上的灯火何时变得幽暗,再不刺眼;更不知身上何时多了一层绒毯。

    单薄却保暖,正好帮她抵挡春夜蛰伏的薄寒。

    等再次醒来,外间天已黑透,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马车更是停下更久。

    车内空空荡荡,只剩她一人。

    慕云月一激灵,剩余的困意顿时被惊醒,下意识唤了声:“林世子?”

    无人回应。

    她又掀开车帘,提声喊了句:“采葭!”

    依旧石沉大海。

    不仅如此,马车外也是空无一人。

    举目远眺,四面除却浩浩颐江水,和正低头吃草的三匹骏马,就再看不见其他。

    慕云月一下慌了,连忙跳下马车,沿着水岸奔跑,呼唤她平生知道的所有人名,连娄知许的名字都快喊出来,却还是没有一个人回应。

    夜风猎猎袭来,卷走周身所有温暖。

    慕云月哆嗦了下,收拢身上飞卷而起的披帛长裙,缓缓抱紧自己双臂,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该去哪里,想着今日一整天所经历的倒霉事,她鼻尖不禁泛酸。

    却也就在这时,昏沉的江水中心,骤然炸起一束光。

    江岸两侧俱都被照亮,映出慕云月错愕的脸,以及水道两侧依次排列站好的黑衣小厮。

    他们和对岸的人相对而立,一齐躬身跪倒,抬手拍掌,声音整齐如一,似在与对岸发信号。

    这是在做什么?

    慕云月茫然蹙起眉心。

    江上便又驰来一艘画舫,径直停在江心。

    舫上立着一名灰衣小厮,正高举手中的旗帜,向江岸两侧示意。

    就听一声尖锐的呼哨,两岸小厮应声而起,呼啸应和。

    原本暗淡无光的江岸,顷刻间亮起华灯,一盏接着一盏,流光溢彩,熠熠生辉,直要串联到月亮上去。

    正中一条夜间水道,便显得分外清晰,夜色起伏,宛如暗色丝带在随风荡漾。

    无数莲花灯飘摇而出,幽幽沓沓,宛如老天爷往水中撒了一抔星子,说不出的盛世华美。

    慕云月置身其中,仿佛行游在星河之上。

    绕是她在锦绣堆中活了两辈子,见过世间无数繁华,心中早已波澜不兴,还是被眼前景象惊到。

    身后传来脚步声,慕云月警觉地回头。

    不知何时,卫长庚已来到她身旁,仰头看着面前的江水。

    光影随风,流淌过他轮廓立体的侧颜,本就深邃的五官变得更加俊朗,声音也随之清冽:“我送慕姑娘一样礼物。”

    慕云月微怔,正想问他是什么礼物?

    画舫上的那位灰衣小厮就又高举双手,在半空脆然击了下掌。

    就听“轰隆”两声巨响,硕大的烟火自两岸升起,在她眼前绽放。浓墨一般夜空,随之晕染出无数火树银花,千朵万朵,姹紫嫣红,似下起了金色的小雨。

    慕云月乌黑的瞳仁中,亦露出惊艳之色。

    然再绚丽的烟火,也只能短暂停留在半空,来不及抓住,就转瞬即逝,猝不及防。

    慕云月心中浮起一丝伤感,鸦睫耷垂下来,在眼睑遮起一抹落寞。

    可没等她开口说“回去”,卫长庚便道:“还有。”

    几乎是他话音落下的同时,一道道琉璃般璀璨的焰火,便从江水两岸齐齐进发,漫漫连绵至远方不见尾,仿佛两道火龙,将此条通往城外的水道照耀个剔透。

    周围的路人也不由停下脚步,驻足欣赏。

    光彩炫目,映照出一张张兴奋雀跃的脸。便是那些奉命燃放烟火的小厮,眼里也充满新奇。

    只因盛大的烟火,他们也是第一次见。

    盛绽,绚美,随即烟火渐渐淡去,继而周边万籁俱静,整个水面恢复一片黑暗,江水消失在视线尽头,寻不到半点痕迹。

    许是方才愿望达成过一次,慕云月这回倒也不着急走,第一时间,竟是扭头看身侧的男人。

    眸光闪烁着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期待。

    无意识的撒娇,最是牵绊人心。

    卫长庚心尖像是被羽毛划过,适才因她的刻意疏离而冷硬下来的心,也一点点融化,声音温柔似水:“莫怕,还有。”

    又是一声锐响,震动两岸。

    宽阔水域忽然间摇晃起来,莲花灯盏随之旋转,由江水两岸冉冉升起,仿佛星子飞旋,将夜空点缀成暖昧颜色。

    灯盏越高,光彩越浓,慕云月眼睛也越亮。

    直觉卫长庚在看她,她忙收敛起所有情绪,板起脸问:“世子这是想做什么?”

    可她再克制,声音到底还是露出了几分喜色。

    卫长庚低声一笑。

    风卷来沿岸落花,有几片落在她鬓间。

    卫长庚下意识抬手想帮她摘去,想起她适才的排斥,又捏紧拳,生生停住,解开自己的氅衣,小心翼翼披在她身上,抬手时才顺便带走那几朵落花。

    却是舍不得扔,捻在指尖把玩,状似无意地说:

    “我不知你为何生气,也不知你为何不肯理我,但只要能让你开心,我可以让这烟火一直放下去,从颐江到皇城,乃至整个帝京。一天不够,就放两天;两天还不够,那就放三天、四天、五天……”

    “一直放下去,直到你肯对我笑。”

    作者有话说:

    星星哥:“反正我不差钱。”

    这章评论全员红包呀~

    下次更新是9.9(周五)24:00

    顺便隔壁《楚宫腰》,我终于写了一版还算满意的文案,大家感兴趣可以去收一下~

    【新文案如下】

    林嬛第一次遇见方停归,是在十三岁那年冬天。

    那时,他还不叫“方停归”,叫“阿狗”,名字粗鄙,人也低贱。

    别的乞儿为了活命,不顾尊严地从王公子胯/下钻过,去抢那裹满淤泥的馊馒头。

    只他冷着一双眼,饿得眼冒金星,被打得头破血流,也不肯屈服。

    林嬛救了他,带他回侯府,给他吃食,给他衣裳,教他读书写字,还给他改了名,叫“方停”。

    愿他今生所有苦难,都能到此为止。

    少年生得俊秀,却也冷漠寡言,得了她那么多帮助,也从未同她道过谢。

    可每天早起,林嬛闺房的窗台上,都会有一枝当日新摘的花。从春到冬,风雨无阻。

    后来,他终于学会写文章,写的第一篇,便是婚书。

    亲手交给林嬛的那晚,他手心全是汗。月光照在他面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

    那是第一次,林嬛看见他如此紧张无措,也是第一次,她听见自己心跳乱了一拍。

    这事被林老侯爷知晓,当晚,少年就被打成重伤,赶出了林家。

    担心林嬛被牵连,少年忍着剧痛去见她,许诺一定会衣锦还乡,娶她为妻。

    林嬛看着远处正在挽弓的大哥,还是强忍泪水,给了他一巴掌,让他别自作多情。

    犹记当时,少年用一种锥心的目光望着她,像一头挣扎的困兽,红了眼眶,却牵了唇角,什么也没说,转身遁入黑暗。

    再遇到他,就是三年后。

    皇位更迭,朝堂动荡,林家满门被抄。

    领兵过来抄家的,正是当年那个被她耻笑自作多情的马奴,方停。

    也是如今天子身边的第一宠臣,北颐战无不胜的楚王,方停归。

    林嬛被充入娼籍,昔日可望不可及的帝京第一美人,如今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人人都可采撷。

    出阁那日,林嬛被群狼环伺调笑,屈辱不堪。心一横,她勾了勾方停归手心。

    可从前对她百依百顺的少年,就只是漠然一扯嘴角,用那只曾为她摘来帝京第一枝桃夭的手,轻佻地挑起她下巴,“求我啊。”

    拇指摩挲她的软唇,眼里满是讥嘲。

    他不会救她了,林嬛知道。

    尸骨堆里爬出来的毒蛇,最艰难的时候都不曾对任何人屈膝,又如何会在得势之时,帮自己仇人?

    林嬛也没再指望他,自己想办法联系上表兄,求得他帮忙。

    可就在她去赴约的路上,马车突然翻了。

    林嬛从车厢摔出来,仰头便对上表兄死鱼般瞪得滚圆的眼,地上全是他的血。

    方停归一只脚踩在他头上,碾蚂蚁似的轻轻碾动。

    那柄沾血的长剑,却伸向林嬛,抬起她下巴,闲闲问:“除了我,你还想去求谁?”

    【小剧场】

    林嬛被方停归收作外室,帝京议论纷纷。

    有人唏嘘,好好一朵千金娇花,就这么被摧残。

    也有人幸灾乐祸,打赌林嬛何时会被方停归玩腻了丢开。

    可最后,却是林嬛先收拾好包袱,主动跟方停归辞行,方停归拽住了她。

    林嬛冷哼,学着他当初的模样,回敬他:“求我啊?”

    可她话还没出口,这位冷血无情的楚王殿下,当着众人的面,着急抢白:“求你求你求你!”

    第23章 偷亲

    慕云月听得一愣, 等反应过来,她“噗嗤”笑出声,揶揄道:“世子这话说的, 可是要学那周幽王, 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美人一笑?”

    卫长庚觑着她嘴角扬起的幅度, 却是道:“嗯,值了。”

    慕云月脸颊一热, 有种打趣别人不成, 反被调戏的感觉。

    这家伙还真把她当褒姒哄啦!

    但也不得不承认, 这样的哄法,她的确想不心动都难。江风从耳边吹过, 都是滚烫的……

    不想被他瞧出异样,慕云月咳嗽一声,侧过身,负手望向江面,强自镇定道:“那世子现在可以放我回去了?”

    卫长庚挑眉,学着她的模样, 转看望着江面, “若我说还有,慕姑娘可愿再多陪我一会儿?”

    “还有?”慕云月不可思议地瞪圆双眼,“你该不会真要把整座帝京都给点亮吧?”

    卫长庚低笑出声, 没说话,只扬起下巴朝江面点了点。

    原本在江心指挥两岸小厮的那艘画舫, 正缓缓向岸边渡口靠来。

    “今日准备不足, 没法为慕姑娘点亮帝京, 等改日吧, 只要慕姑娘一句话,整座帝京都会因你而闪亮。”

    卫长庚抬手敲了下她眉心,举步往渡口方向去。

    可指间的温热,却留在了慕云月额间。

    淡淡的一抹,风一吹也就散了,可不知是不是今夜的江风太过猖狂,那点微不足道的温度,竟似嵌在了她眉心,蔓进了她心坎儿。

    不仅没散去,还搅得她浑身血脉加速奔涌,心头那只早就已经撞死了的小鹿,也毫无征兆地重新喧闹开。

    咚咚,咚咚,随时都要破膛而出。

    慕云月伸手用力去压,反被撞得更加厉害。

    那厢卫长庚已经行至渡口边,正转头气定神闲地看她。

    也不知是不是雨后的月色太过温柔,慕云月竟从他那双淡漠的凤眼里,看出几分宠溺,好像只要自己肯过去,他等多久都无所谓。

    慕云月忽闪着鸦睫错开眼,假装没看见,可心头的小鹿又蹦哒得更欢实了。

    她实在抵挡不住,脚下绊了会儿蒜,到底是蹑着步子走过去。

    *

    卫长庚包下的这艘画舫很大,真的很大、很大。

    石青帷饰,银螭绣带。

    连檐下垂挂着的宫灯,灯壁所用材料,也是从南缙传来的五色琉璃,寻常人家非御赐不可得。

    便是慕云月家里头,也只有林太后私下赠给丹阳郡主的一只五色琉璃小梅瓶,巴掌大小,还不及这画舫上一盏宫灯大。

    舫内的摆件更是富贵无极。

    波斯进贡的栽绒毯、大食献来的避寒犀角……乍看都没什么特别,可细究起来,无一不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就连角落里焚的,也是上好的婆律香,一两值千金。

    本朝对马车、画舫之类的通行工具,都有详尽的形制规定。他一个户部侍郎,用这样的画舫,当真不会越矩吗?

    可转念一想他和卫长庚的关系,慕云月也就释然了。

    只是案上那张琴……

    檀木为板,凰羽作弦,雁足雕饰成仙鹤俯首状,应是云偃大师的手笔。

    云偃大师学通古今,才备九能,一手琴抚得极妙,斫琴的手艺更是一绝。寻常的一张琴能卖上百金,已是难得的珍品。而云偃大师所斫之琴,却是千金难求。

    早年间,慕云月也曾托人给自己求过一张。

    奈何老人家如今年岁已高,精力和体力都大不如前,早已隐居山林,不问世事,也再不斫琴。而他过去所斫之琴,也在混乱中多有损毁、遗失,无处寻觅。

    只剩一张还保存完好,眼下正为宫中收藏,寻常根本不得见。

    “嫣儿近来正在学琴,先生说她太过懒怠,得时常督促着。我便向陛下借了这张琴,随时带在身边,好方便监督她练习。慕姑娘若是觉得拥挤,我可让人撤下。”

    大约是看出慕云月眼中的疑惑,卫长庚解释道。

    慕云月回过神,忙道:“世子多虑了,云月并不觉得拥挤。”

    倘若这艘画舫还叫挤,帝京只怕都没有人敢说自家的画舫宽敞了。

    她只是惊讶,这么好的琴,竟然会出现在这里,还是给一个五岁稚儿练习用。

    看来卫长庚对林家,还真是宠爱得过分啊。

    她都有些羡慕了……

    “慕姑娘似乎很喜欢这张琴?”

    卫长庚邀慕云月去窗边坐下,拎起案上镶嵌玛瑙的细嘴茶壶,往两人面前的碧玉茶盅里斟茶。

    “倘若慕姑娘喜欢,我可帮姑娘去御前说说话,陛下并非不讲道理的人,没准愿意忍痛割爱。”

    慕云月挑了下眉梢,恍然大悟般地看着他,“所以这便是世子说的‘还有’?如此慷慨,我都要怀疑,世子是不是就是陛下本人,连这样的无价之宝,都能轻言相赠。”

    说完,她自己都被这荒唐的想法逗笑。

    就卫长庚那眼高于顶的人,怎么可能屈尊降贵,准备这么一出,只为哄她开心?甚至还坐在她面前,给她沏茶……

    除非他脑袋被驴踢了!

    慕云月失笑摇头,正要去接他倒好的茶。

    卫长庚执壶的手,却是在听到她那句话后,猛烈地颤抖了下。

    赭石色茶汤溢出茶盅,在白玉案头晕开难看的色泽,他衣袖也被泅湿大片。

    “世子?”慕云月奇怪地瞧他。

    卫长庚咳嗽一声,“适才风大,手抖了一下,对不住。”

    边说边扬手,招呼门外侍奉的小厮进来打扫。

    慕云月狐疑地打量他。

    卫长庚仿佛没看见,低着头,犹自摆弄指间的虎骨扳指,过了许久,他似终于组织好语言,终于出声:

    “其实我也并非要将这张琴,白送于姑娘。”

    “嫣儿性情实在太过顽劣,寻常夫子根本管不住她。我听闻慕姑娘于琴道上颇有见地,若是可以,我想请姑娘指导嫣儿,这张琴就当作是谢礼。”

    “陛下乃通晓音律之人,又甚是疼爱嫣儿,倘若嫣儿真能学有所成,想来陛下也不会反对将此琴赠于姑娘。”

    这理由倒是合情合理。

    而且琴棋书画中,慕云月也的确更擅长琴道,教导一个五岁的孩子入门,于她而言不过牛刀小试。且林嫣然那个小丫头,她也很是喜欢,即便没有这张琴做谢礼,自己也是愿意教导她的。

    只不过……

    “传闻世子才通六艺,琴技更是师承当世琴圣,出神入化,比云月不知高到哪里去,为何不亲自教导,反而还要请别人?”慕云月不解问。

    世人皆知,当今琴圣性格古怪,收徒的条件也怪,除非资质超群,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当年他游历至帝京,满城通晓琴音之人,都想拜他为师,可他最后就只收了两位弟子。

    一个是长宁侯府世子,林榆雁;还有一个便是当今圣上,卫长庚。

    虽说坊间一直有传闻,说林榆雁的资质其实并不如卫长庚,琴圣原本也只想收卫长庚一人为徒,不过是见两人关系好,方才将他们一并纳入师门。

    可纵使如此,能叫琴圣网开一面的人,又岂非是凡俗?

    对此,卫长庚倒也回得从容:“我平日公务繁忙,实在抽不出闲暇。况且慕姑娘谦虚了,你的琴技,世间无人不晓,拜琴圣为师绰绰有余,不过是因缘际会,错过了罢了。真计较起来,我还是沾了慕姑娘的光。”

    这话倒是不假。

    慕云月的手,是天生抚琴的手,她七岁入门,十岁就已经名声大噪。当年琴圣之所以来帝京,也是专程来瞧这位妙音神童的。

    只不过他来帝京之时,慕云月刚好随母亲去江南看望外祖母,这才生生错过。否则沧海水巫山云,琴圣怕也是没兴趣,再在帝京收其他徒弟。

    哪怕那人是当今皇帝。

    慕云月晃了晃茶盅,似乎也的确找不出任何拒绝他的理由,可就这么直接答应,让他轻易得逞,她心中又几分不甘。

    抿唇想了想,慕云月道:“拜师都要交束脩,学琴要讲资质。眼下嫣儿不在,不如世子代替她,为我抚琴一曲,看能不能说动我?”

    此言一出,侍立在门外的两个小厮明显哆嗦了下,眼神偷偷往里瞟,一副“你知道你在跟谁提要求吗”的见鬼表情。

    卫长庚却是一笑,坦然起身,没有半分犹豫地往琴案边去,“那是我的荣幸。”

    指腹抚弦,琴音震荡,一曲天籁便从他指尖流淌而出,如昆山玉碎,如凤鸣九皋,闻者无不心驰神往。

    想不到他外表孤高强势如斯,指下却有这般温柔之音。

    慕云月倚着舱壁,安静聆听,腔子里像是有温泉活水涓涓流淌而过,一整日的浮躁和琐屑都被冲刷一干二净,只剩满心平静。

    手里的清茶,也换成了果酒。

    算起来,时至今日,她重生也有一段时日。可因着心里总存着事,她一直到处奔波忙碌,一刻不得清闲。

    眼下这般平静,还是重生以来头一回。

    但也在听到下一个滑音之后,她的心,狠狠震颤了一下。

    慕云月自幼习琴,各种曲子无论难易,她都能信手拈来。旁人抚琴,她只听开头几个音,就能知晓对方弹的是什么曲,有什么地方需要格外注意。

    眼下,她也是耳朵一沾他的琴音,便知他弹奏的是《汉广》——

    《诗经》中一首慕艾之词,描述的,是男子爱慕一水之隔的姑娘,情思缠绕,却心愿难遂,他心中痛苦不堪,不得疏解。

    这原曲之中,应是没有这个滑音的,然他却加得极为自然,甚至可以说是画龙点睛。

    而这种指法,前世加上今生,慕云月也只听一人如此弹奏过。

    “恒之……”

    真的是你。

    望着月光下垂首静默抚琴的男人,慕云月无声呢喃,眼眶湿热。

    好不容易找到他,她应该高兴的。可如今,想着他真正抚奏这首曲子的对象,她却一点也笑不出来,琴音再温柔入耳,也只剩满满的酸涩。

    酒劲上来了,慕云月有些支撑不住,靠着舱壁昏睡过去。

    月光缓缓飘转入窗,为她披上一层柔软的光,将她的脸修饰得精致如琢,也在她眉心缓缓落下一片轻愁。

    案上的琴音,也随之戛然而止。

    在他抚琴的时候睡着,他的琴技到底是有多糟糕啊?

    卫长庚简直要被她给气笑,可看着她毫不设防的单纯睡颜,他左边胸膛又不自觉塌陷下去。

    门外的小厮犹豫着,要不要进来将人唤醒。

    卫长庚摆摆手,让他们都下去,自己则起身去木施边,取了件氅衣,蹑手蹑脚去到她面前蹲下,将氅衣轻轻盖在她身上。

    其实适才她让他抚琴的时候,他面上没表现出来,心里却慌得不行。

    他的确师从琴圣不假,若真是二十一岁的他来抚琴,他自是什么也不用怕。可现在的他,已经太久、太久没有碰过琴弦,他真怕自己会弹错一个音,叫她彻底拒之门外。

    可现在一点也没有弹错,他却也高兴不起来。

    澄园那座园子,明面上说是林榆雁名下的产业,实则却一直都是他的私产。里头的一亭一景,都是他按照她的喜好,一点一点设计改建而出,每间庭院的名字,也都是他取的。

    包括那座广筑。

    可叫这么个名儿,那院子却一点也不“广”,只占澄园小小一隅。当初建成的时候,林榆雁就曾问过他,“广”在哪里?后来她搬进来,也问过同样的问题。

    他都笑而不语。

    广筑不广,他自然知道,而这所谓的“广”,也不过是“汉广”的“广”——

    曲水相隔,小桥连通,她住在曲水那边,他相思却不得见,该怎么才能让她知道自己到底是谁,还不会让她生气?

    卫长庚无奈地叹了口气。

    隔着轻纱帘幕,外间极远处燃着烛火。

    光晕微微跳动,勾勒出她恬静的一张脸。因吃过酒,她唇上还沾着几点细微的酒露,呼吸间都沁有一种果露般的芬芳,香香软软,是一丝甜,又带着春夜悠然的凉意。

    卫长庚喉中忽然干涩无比,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之间,她的脸已经那样近,近得触手可及。

    她呼吸间的暖,都轻轻拂在他唇上。唇间的酒香也似化作无形的丝线,牵引着他的唇,慢慢落在她唇上。

    动作很缓,很轻,仿佛羽毛落心池。

    可涌入脑海的冲击,却如同山呼海啸,势不可挡。

    他听见细密的声音,像是久远之前就锁闭在他们之间的那些铁链,在逐一断裂;又像是立春之后,春风一吹,太液池上的坚冰,骤然裂开缝隙。

    一瞬过后,所有声音又都远去,只剩他的心跳又快又急,睫毛都跟着颤抖不已。

    他本能地屏住呼吸,怕惊动什么似的,纵使万般不舍,也不敢贪恋太多,迟疑地抿了抿,便要起身,同她分开。

    可就在那迟疑的一瞬,那双杏眼突然睁了开,惺忪地望着他,眼底全是茫然。

    卫长庚的心猛地沉到渊底,人连忙退开,本能地就要否认:“不、不是你想的那样……”

    可话还没说完,骤然空下的双唇,就又被那抹柔软填满。小巧的舌尖轻轻一挑,便是无边月色也无法描绘的缱绻烂漫。

    作者有话说:

    阿芜:“琴技太差,拒绝收徒。”

    星星哥:“我吻技还可以,再给个机会?”

    啊,已经可以预见某人以后因为cosplay的事,被暴打狗头了。

    大家中秋快乐呀,这章也全员红包,下章还是9.10晚上24:00~

    第24章 醉吻

    慕云月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

    她只是不善酒力, 一杯果酒下肚,人便头晕目眩,看什么都带重影儿, 胃里更是烧灼异常, 像吞了一块火炭。热潮四处蹿腾,胸臆里装不下, 就直往脸上冒,衣领一圈都是烫的。

    陡然撞见这么一抹冰凉, 还是软的, 她本能地就想亲近, 如同荒漠里的旅人盼望一汪活水一样。

    原本她也只是想蹭一蹭,舔一舔, 尝尝他究竟是什么味道,会不会比那盏果酒还香,身子忽然就凌了空。

    “啊——”

    慕云月惊呼出声。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她后脑勺膈在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上。

    动作间带起的劲风,振得周围帐幔翩飞如蝶,秋香色的柔软绵绵落下来, 覆在她热烘烘的面颊上。冰凉丝滑, 像落了一层薄霜。

    慕云月抬手去扯,手伸到一半,就被一只横生出来的手给强行劫住, 霸道地压过头顶。

    他额前的一缕乌发顺势垂落下来,仿佛乌云蔽天, 又似山间直罩下来的夜色, 带领着她坠入覆着暗色的万丈红尘之中。

    没等慕云月琢磨过来, 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下巴就被人捏住。温热顺势滑入,仿佛火绳一般,“轰”地一声引燃硝石。

    顷刻间烈火滔天,四面的帐幔也要被烧着。

    慕云月置身火焰中心,几乎喘不上来气。周围的世界好像都不存在了,只剩下唇间烫到吓人的温度,以及那只紧紧握在她手上、同她十指紧扣的手。

    有那么一瞬,她微微都有些晕眩,也许是屏息屏了太久,也可能是心中那一抹虚弱,藏也藏不住。

    “阿芜……”

    仿佛叹息一般,她听见他终于轻轻地,唤出这个名字来。

    菱唇摩挲她唇珠,声线喑哑。手臂用力将她搂得更紧了,仿佛一直想要将她嵌进胸口里去似的。

    “你现在究竟是清醒的,还是昏醉的?”

    慕云月没听懂他在问什么,睁开一双惺忪醉眼,惘惘地把他望住。

    乌黑的美眸里还覆着一层水光,薄纱一般,将他柔柔包裹在里头。让人想起盛夏清晨时分,从水中探出来的芙蕖,花瓣随风微微颤摇,轻轻一弹,就能抖下晨露来。

    卫长庚心中生出几分负罪感,实在不忍心再逼问她什么,叹了口气,俯身轻轻将她眼里的水意一点一点啄去。

    她纤长卷翘的鸦睫细细打颤,挠在他唇间,痒嗦嗦的。

    卫长庚心里软得不像话,忍不住抬起她下巴,再次含住她花瓣一样的唇,温柔辗转,细细摩挲。

    心中早已掀起惊涛骇浪,可落在她唇上,就只有那么一点克制隐忍的力道。

    像一只已经长了牙的幼兽,收起所有锋芒,只为同她亲近。

    那盏果酒于慕云月而言威力无穷,可对卫长庚来说,不过白水一杯。经过刚才的热情,本就没有多少的酒劲,就变得越发寡淡没有滋味。

    可那一刻,他却醉得不能自已,湿润软滑的触觉,似有若无的甜,每一样都刺得他脑袋发晕。

    喝醉酒的小姑娘也是乖软得不行,他想亲,她就乖乖闭上眼,任由他亲,半点也不反抗。只在两人分开的时候,张着一双黑白分明的漂亮大眼睛,懵懂地看着他。

    目光干净清澈,不沾染尘世间任何欲望浑浊,却比任何媚眼秋波都牵绊人心,他怎么看也看不够。

    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人啊……

    这一刻,自己便是死在她身上也值了。

    只是为何自己每次亲吻她,都只能在她吃醉之后?

    想起前世凉亭内的那一次偷香,卫长庚无奈地叹了口气。拇指缓缓摩挲过她泛着薄红的眼尾,他叹息着问:“等你清醒之后,你还愿意让我亲吗?”

    慕云月歪着脑袋眨眨眼,没说话。

    卫长庚轻笑,无计奈何,抬手覆住她双眼,长叹一声道:“睡吧。”

    这话她倒是听懂了,往他怀里蹭了蹭,乖乖闭上眼,毫无防备地睡了过去。小嘴砸吧着,唇角还勾着笑,小小的手揪着他衣襟,对他很是依赖。

    卫长庚怕她这样睡不安稳,想将她的手挪开,抱她回榻上好好休息。

    慕云月却是哼哼唧唧,如何也不肯松手。

    卫长庚稍微碰她一下,她还会皱起眉,抬手用力拍开他,然后继续揪着他的衣襟,揪得比刚才还要紧,掰都掰不开。

    衣上的平金竹叶暗纹,都叫她揉得皱皱巴巴。

    卫长庚失笑,勾了勾她下巴,“你这丫头,睡在我这里,还要打我,真是越来越霸道了。”

    可回想她前世被世道搓磨后的萎靡模样,卫长庚又叹了声,由衷道:“还是霸道些吧。”

    至少不会被人欺负。

    与其循规蹈矩,把自己变成一种名叫“大家闺秀”、“贤妻良母”的传统家具,只等着哪天被显赫的豪门采买,供奉高阁,他更希望她快乐,不受束缚。

    就像过去的她一样。

    风“嘚嘚”吹动轩窗上的竹帘,月光自檐间落下。

    卫长庚将小姑娘抱到怀中,让她侧枕着自己肩膀,好睡得舒服些,自己则仰头望着檐下那轮明月,思绪逐渐飘远——

    皇宫是个没有人情味的地方,封闭、冷漠,最容不下的,就是本心。想在里头活得安稳,就得把自己塞进套子里,去扮演另外一个人。

    没有人能够例外。

    包括他。

    时日一长,连卫长庚也分辨不清,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自己,只日复一日行尸走肉般地活着,感觉不到悲伤,也品尝不出欢喜。

    大抵世间所有人都是如此吧?他也没什么好自怨自艾的。

    至于女子,就更应该谨小慎微,学着温婉,学着柔驯,做一瓶素净淡雅的花,无需太多浓烈的颜色,能装点男人波澜壮阔的朝堂岁月,就很是足够。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这般想的。

    直到遇见慕云月。

    她是他生平见过的、最奇怪的姑娘。

    张扬、灵动,是一只谁也管不住的雀鸟儿。

    生于上品有爵之家,却从不曾被规矩折损绚丽的羽毛,亦没有叫礼教搓磨锋锐的爪喙,想飞去哪里,就飞去哪里。同谁不对付,也是直接摆在脸上,从不装模作样。

    那样鲜活恣意,他两辈子都不曾体会过。

    而最初的最初,他也实打实地,恨过她那份鲜活……

    想到这,卫长庚不禁闭上眼,低笑出声。

    第一次听说她的名字,是从一群内侍口中。

    不过都是些不入流的末等奴才,平日连去干清宫门前洒扫的资格都没有,背地里却敢调侃他。

    说他不自量力,不过是薛家的傀儡,废立都是薛衍一句话的事,竟也敢妄想求娶慕家的女儿。

    也是那时候,卫长庚才知道,自己四岁那年,曾做出过怎样惊世骇俗的“壮举”。

    一个指着别人脸色过活的傀儡皇帝,指腹要娶一个手握重兵的名将之女,的确很可笑。

    卫长庚自己也自嘲地扯了下唇角。

    可他治不了薛衍,收拾几个小内侍,还是绰绰有余的。当晚,那些人就永远也笑不出声了。

    而“慕云月”这个名字,也如同梦魇一般,彻底笼罩在他心上。他明明没有见过她,却总是能听到有关她的事。越是回避,那些声音就叫嚣得越是厉害,最后终于熬成一桩心病。

    他开始不断派人打听她的事,好的,坏的,他统统都要知道。

    听说她小小年纪,就出落得国色天香,满帝京的青年才俊都成了她的裙下臣,他只哼了哼,啐她轻浮;

    听说她又同谁家贵女吵架,回家还挨了重罚,他比教训了薛衍还高兴,直笑她活该;

    有一回,她为了寄养在她家的“妹妹”讨回公道,居然一鞭子,把南缙来的郡主给抽下马。汝阳侯让她去登门给人家道歉,她宁可挨十军棍的罚,也不肯说一句“对不起”。

    末了,还颇为豪迈地放言,说什么:“我管她什么郡主,敢欺负我慕家的人,便是玉皇大帝,我也照打不误!”

    简直胡闹!

    这样的女子,莫说做他的皇后,就是来他身边当宫人,给他端茶倒水,他都不稀罕!

    自那以后,卫长庚就再没打探过她的消息。偶尔有人闲聊时提起,瞧见他过来,也会自觉噤声。

    有了那些内侍的前车之鉴,宫里宫外更是没人敢再妄议什么“指腹为婚”。

    她就这样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消失得彻底。

    像一缕风,来得快,去得也快,没留下一星半点痕迹。

    原以为这辈子,他们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直到十六岁那年,卫长庚在卢龙城第一次真正见到她。

    彼时北颐和大渝正值明争暗斗的顶点,随时都有可能擦枪走火。

    而京中,他与薛家的矛盾也达到巅峰。他急需一个契机,为自己建立功业,名正言顺地从薛延手中夺权,正式监国。

    他便采纳了舅舅的建议,暂且离开帝京,远离薛家的掌控,微服去卢龙城寻找机会。

    那是一片毫无生机可言的土地,终年都见不到多少艳阳,从天到地,再到城里的人,都蒙着一层灰蒙蒙的雾,如何也抹不干净。

    倒是跟皇宫很像。

    唯一不同的,就是她。

    她是灰败世界里,唯一的鲜亮。

    平日娇滴滴的一个小姑娘,手被绣花针扎了一下,都会疼得哇哇大哭,来了卢龙这样条件恶劣至极的地方,居然能忍住不哭,也不闹,还颇为欣喜,像只花蝴蝶,兴奋地到处飞。

    那段时日,卫长庚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她脆生生的笑。

    有时是在城门上,有时是在迎接巡逻归来的军队的人群中,有时则是在他最爱去的那间小酒馆……

    卫长庚实在不懂,到底有什么好笑的?她怎么就无时无刻都能满面春风,不知忧愁为何物。

    委实可恶!

    他厌烦至极,每次大老远听见她的声音,就直接绕道躲开,眼不见为净。

    然隔着茫茫人海的惊鸿一眼,他还是记在了心上。

    虽然看得很模糊,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生得很漂亮,担得起京中那些人冠给她的所有美名。

    甚至再夸狠一些,也不为过。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那乍暖还寒的春日里头,冰雪都尚未消融,城里的杏花却开了。

    绯红妖娆,好不明艳。

    而她就踮足站在杏花树下,仰头轻嗅花香。

    风卷起漫天落英,吹得她裾带翻飞,云鬓凌乱,她也不见恼,还享受地闭上眼,迎着那股风翩翩起舞。

    舞技算不上有多好,可他就是莫名其妙,在旁边站了许久。

    风雪满袖,也不觉得冷。

    指腹为婚……好像也突然没那么难以接受。

    自那以后,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竟不自觉开始跟着她的步调走,吃她吃过的饭馆,点她点过的菜,去她夸赞过的酒楼,品最新的佳酿。

    他虽瞧不上那丫头的做派,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比自己更懂得生活。

    也是第一次,他发现自己的人生,还可以这样有滋有味。

    后来,她也不知是每天吃吃喝喝,玩腻了,还是突然有了别的奔头,居然开始卖花。每日挎着一个小篮,站在杏花树下,见人就问要不要杏花,风吹雪落也不见走。

    明明踮脚就能摘到的东西,谁会愿意花钱去买?傻不傻?

    卫长庚嗤之以鼻。

    也是后来,他打听才知道,她是在帮一个残疾老兵的女儿卖花。本想直接给人钱,人家不肯收,她只好用这种方法,拐着弯儿帮忙。

    可诚如他取笑的那样,没有哪个冤大头愿意花这冤枉钱。

    他就看着她每天早起,挎着满满一篮杏花,斗志高昂地出门;到了晚上,又挎着满满一篮杏花,失魂落魄地回来。

    十根手指头冻得发红发痒,也不见她放弃。

    愚蠢。

    他在心里鄙夷地暗骂。

    然后他就成了那个冤大头,买走了她所有杏花……

    整整半个月,她每一篮杏花,他都一枝不落全收了。害怕被她认出来,他还让手底下人乔装打扮,每天分批分次地出去买。回京之前,那些杏花都塞了快满满一屋子。

    他自己看了,都觉得自己有病。

    可是没办法,谁让她冲自己笑了呢?还笑得那样好看,眼睛同远处的灯火重叠,仿佛夕阳余晖里飞舞着的萤火虫,美丽而耀眼。

    而那时,他也仅是被那一瞬的光辉捕获,鬼使神差地上前,问:“这枝杏花多少钱?”

    出口的声音都是抖的。眼神左躲右闪,竟是到最后,都没敢看她。

    天晓得,他当时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当初决定来卢龙赌一把,都不见得有这般英勇。得亏那时候旁边没有河,否则他真不知道自己倒影在水面的表情,该有多么狼狈。

    说来也是可笑,刀口舔血这么多年,他竟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吓成这样。

    也是直到很后来,卫长庚才明白,原来那种想触碰又收回手的感觉,就叫喜欢。

    至于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只是听到她的声音,他就会不自觉转头。她结交了新的好友,他会格外在意。尤其当那人还是个郎子,品貌双全,家世也不错,他能烦躁好几天。能看到她的日子,总是开心的;倘若见不着,他做自己的事,明明与她无关,也会拐弯抹角地想到她。

    于旁人眼中,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瓜葛。

    可在那些不为人知的沉默中,他的目光早已拥抱她的背影千千万万遍。

    而等他意识到这些的时候,他已经舍不得、放不下。她的鲜活,她的灵动,都是他心甘情愿用一辈子去守护的至宝。

    哪怕她已经是别人的妻。

    风从窗外吹来,案上的烛火摇了摇,发出细碎的“哔啵”声。

    小姑娘似是被光影晃到,紧了紧眼皮,睡得不甚踏实。

    卫长庚侧过身,拿后背帮她挡住光源,抬起一只手,指背缓缓流连过她脸颊,却始终保持着那一点距离,不敢真正触碰。

    “阿芜?”他轻轻唤了声。

    小姑娘似听见了,嘴巴砸吧着扬了起来,手臂本能地顺着声音的方向,攀上他脖颈。脑袋蹭着他颈窝,依赖又满足,像奶猫找着了窝。

    卫长庚笑了笑,眉眼柔软下来,学着她的动作,也蹭了蹭她面额。唇瓣翕动,声音忐忑又期待:“倘若我告诉你,我到底是谁,你可不可以不要生我的气?更不要怕我?”

    “我会待你很好很好,比世间任何人都好。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想去哪里,我都带你去,天涯海角都没关系。哪怕你把天捅个窟窿,我也能帮你顶着,所以……”

    他鸦睫搭落下来,遮掩满目落寞,声音也泛起几分委屈:“所以,你不要怕我,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今天曝光某人的暗恋史!谁也逃不开真香定律~

    无良作者:你打算什么时候掉马?大家想看你谈恋爱。

    星星哥抱紧马甲瑟瑟发抖:我不掉马也能谈恋爱的。

    这章依旧全员红包呀,星星哥之所以叫星星哥,是因为“长庚”是一颗星星的名字。

    由于12号要上千字收益榜,所以下章更新时间是9.12晚上23:00,我会尽量多更补偿的。

    第25章 叫嫂嫂

    宿醉总是格外煎熬的。

    翌日, 慕云月在晌午一片金灿灿的阳光中醒来,脑袋昏昏沉沉,像兜头挨了一闷棍。

    采葭给她煮了碗醒酒汤, 侍奉她喝下, 嘴里一叠声抱怨:“姑娘您也真是的,明知道自己酒量不行, 怎的还把自个儿灌成这样?得亏遇上的是林家世子,否则还真不知要出多大的事儿!而今侯爷和郡主都不在家, 您真要有个好歹, 咱们几个做奴婢的, 该怎么办?”

    “我也不是故意的……”慕云月轻揉额角的困倦之意,委屈巴巴, “谁知道那一盏果酒,劲头居然这么足,都把我断片了。”

    “就姑娘您这酒量,白水到您手里头,都能叫您喝成老白干。”

    采葭毫不留情地拆穿她,可到底不忍心看她难受, 将喝空的瓷碗放回桌上, 便绕到慕云月后面,抬手帮她揉额角。

    所谓“久病成良医”,慕云月不甚酒力, 又分外贪酒,总也改不了。

    她身边的丫鬟都拿她没办法, 只好从自个儿身上想辙儿。是以照水院里能近身伺候的, 一个个都练就了极好的按摩手艺, 消肿止疼, 手到擒来,专供这种时候给慕云月舒缓。

    “这样可舒服些?”采葭问。

    慕云月猫儿似的眯起眼,点点头。

    颅内的沉坠感缓缓疏散,关于昨夜的零星记忆,也重新涌入她脑海。

    虽然还是没办法串联成完整的事件,但一些要紧的对话,慕云月都还记得清楚,譬如他赠给自己的那张珍贵名琴,又譬如请她教导林嫣然抚琴,还有他弹奏的那首《汉广》。

    隐约似还有一抹柔软,栖息在她唇间,缠绵又炽热,依稀还带着淡淡冷梅香。

    那是什么?

    慕云月抿了抿唇,百思不得其解,且越琢磨,脑壳还越疼。她索性也不费这力气,扯了扯采葭的衣袖,问:“林世子呢?”

    “天不亮就走了。”采葭道,“人家还赶着上早朝,可不像姑娘您,能一觉睡到这时候。”

    慕云月这才反应过来,她们现在还留在昨夜那艘画舫上。

    眼下,画舫已经在渡口边停稳。

    江风徐徐,夹岸垂柳在窗口款摆,枝叶刮蹭着舫顶木柞的檐角,“噼啪”作响。有几条稍长的枝绦,则越过窗棂,宛如美人柔腻的指尖,轻轻抚过窗前那张名琴。

    琴旁边置有一只细颈梅瓶。

    一枝红杏自瓶口斜斜逸出,深褐色的枝干,灰红色的萼,花朵密密匝匝攒在一块,瓣间还凝了水露,瞧着娇艳欲滴-

    “这枝杏花多少钱?”-

    “十文钱。”

    像是多年前就已经演绎过的戏码,按着一个她陌生又熟悉的套路走下去。而对话的最后,也果真出现了一只手,将那枝花接走。

    五指修长如玉,衣袖玄底锁金边,而那人的脸,则笼在一片迷雾深处,她看不真切。

    慕云月不禁有些恍惚。

    那应是自己当年在卢龙城,帮别人卖花时候的事。

    卢龙城并不算富裕,没有人愿意为一枝随手就能摘到的花掏钱,她的生意可谓惨淡至极。直到一个黑衣少年出现,事情才有了转机。

    起初,慕云月只当是自己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老天爷感动于她的执着,才会派这么个财神爷来,助她时来运转。

    也是直到后来,一个来她这里买花的男人,不小心说漏嘴,慕云月才知道,哪有什么“时来运转”,不过是有人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一直默默付出罢了。

    可等她再去找那个少年,想同他当面致谢,却是连影子也寻不见。

    且因着最开始的疏忽,她连人家长什么模样都记不得了……

    “唉。”慕云月惋惜地叹了口气。

    倘若能自个儿选择重生的时间就好了。

    她一定会选在自己十二岁,第一次去卢龙城的那年。如此,她就可以让自己从一开始,就避开与娄知许的相遇;也能跟那个帮过她的少年,好好道一声谢。

    “林世子走的时候,可有留下什么话?”

    慕云月去到窗边,拨弄那枝杏花。

    金芒透过的轩窗照进来,她纤白的手指微微泛粉,仿佛杏花瓣上凝结的春冰。

    采葭点头道:“有的。林世子说,这张琴就暂且先留在姑娘这里,希望姑娘能再好好考虑一下。”

    考虑什么?

    采葭没说,慕云月却知道,无非就是教导林嫣然学琴的事。

    其实,她也没什么好不同意的。她很喜欢林嫣然那小丫头,且昨夜她也已经知晓,这位林家世子就是恒之,哪怕只是报答他前世的恩情,她也不会拒绝。

    可……

    想起那位广云台的花魁,慕云月不觉咬紧下唇,但也仅是片刻,她便释然一笑。

    有什么好别扭的?原本自己寻他,也只是为了报恩,他心中到底念着谁,与她又有什么干系?

    情爱实在太累,也太难,她早已不抱任何希望。这辈子,她或许还会嫁人,也会生子,但最多也就和对方保持相敬如宾。

    动心什么的,永远不可能了。

    “打发人去长宁侯府上回句话吧。”慕云月抬指随意抚了下弦,在那串清越绵长的琴音中,淡然道,“就说这事我同意了。”

    *

    于是教琴之事就这么决定下来。

    慕云月才坐马车回到家中不久,派去长宁侯府上传话的小厮,便带着答复回来了。除却例行的感谢之语外,林家还将第一堂琴课的时间和地点也决定下来——

    就在五日后,澄园广筑之内。

    慕云月起初还有些疑惑,为何不直接去长宁侯府上教琴,非要绕那么远的路,跑到京郊。

    后来转念一琢磨,如今她父亲母亲都不在京中,她一个闺阁在室女,总独自往一个外男家中跑,的确不合规矩。即便他们知道自己清清白白,也容易招人说闲话。

    去京郊就不同了。

    那里人少,不及京中惹眼。且澄园那片地方到处都是各家勋贵的别院和田庄,慕家在那里也有置业,她大可以用“去自家园子闲逛”为由,上澄园教琴,而不会被人怀疑。

    啊,这个林榆雁还真不愧是“美人之友”,连这点都想到了。

    也难怪那么多姑娘都着了他的道。

    慕云月捺了下嘴角,将帖子收回抽屉中。五日之后,她如约再次踏上去澄园的路。

    园子内外似乎都被人刻意打点过,较之上回,丫鬟小厮明显安静不少,见到她也都战战兢兢,不敢说话,持刀巡逻的护卫也多了好些。

    毕竟有孩子在这里,安全总是最要紧的。

    慕云月也就没多想,跟着引路的丫鬟,径直去到广筑。可还没进门,她就被一道撕心裂肺的哭嚎声给震得皱紧了脸。

    “我、不、要、学、琴!不要!不要!死也不要!!”

    静室内,林嫣然正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声音惊天动地,都能看见喉咙里的小舌头。头顶的冲天辫跟着脑袋一晃一晃,像开花的蒜。

    卫长庚手里卷着一册书,立在林嫣然面前,面沉如水。

    慕云月站在门外,都能听见纸张被揉皱的细碎“吱吱”声。

    小厮们都哆嗦着缩起脖子,一劲儿往角落里躲,连穿堂而过的风,都比以往小了许多。

    可林嫣然到底只是一个五岁大的孩子,卫长庚也不好真冲她发火,就这么冷着脸,瞪着她,眼睛瞪得圆圆的,却一个字也憋不出来。

    颇有一种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的委屈憋闷。

    慕云月忍不住想笑。

    想不到在外威风凛凛的世子爷,怼人收拾水匪都不在话下,回到家中,竟会被一个五岁的孩子折腾得无计可施。

    还挺可爱的。

    慕云月迈步进屋,打趣道:“原来嫣儿并不想学琴啊,那世子为何不早告知于我?害我以为是嫣儿自个儿想跟我学琴,白高兴了这么久。”

    卫长庚目光有一瞬躲闪,像是被人戳中什么心事,却是咳嗽一声,沉道:“孩童多贪玩,若是做长辈的再不多加看顾引导,日后真叫他们玩物丧志,岂不毁了他们一生?倘若还是个仲永之才,不是更加可惜?”

    “慕姑娘今日过来,也无需顾忌,该怎么教,就怎么教。倘若嫣儿有什么不服管教之处,慕姑娘想动戒尺,也是使得的。”

    此言一出,慕云月和林嫣然都抖了抖。

    林嫣然回神,哭得更加大声,倒在地上直接打起滚来。

    慕云月也低下头,沉默不语。

    对一个五岁的孩童就能直接上戒尺,他未免也太严苛了些。

    但再瞧他这通身沉稳内敛的气质,以及说出这番话时,那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只怕他的过往,就是在戒尺这类的阴影下度过的吧?

    说不定还要更加可怕。

    该是怎样惨淡的童年啊……

    慕云月不由生出几分疼惜,叹道:“世子这又是何必呢?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嫣儿学成了琴,不一定就能幸福一生;学不成,也未必就会凄惨一辈子。你这般凶神恶煞,别说嫣儿了,连我都有些害怕。万物皆有灵,要是让你那尚未谋面的孩子瞧见,只怕以后都不敢托生到你家。”

    她说这话,不过想揶揄他一下。

    然卫长庚听完,却是挑了下眉,意味深长地看向她。

    慕云月这才猛然惊觉,自己这话说得有多暧昧。

    哪有一个闺阁在室女,会当着一个外男的面,公然调侃人家未来孩子的?

    “我、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慕云月脸颊顿时滚热起来,摆着手,连忙给自己找补。

    卫长庚勾了下唇角,倒也没调侃她,只忍着笑,“哦。”

    “哦”得非常短促,也短促得非常有灵性。

    慕云月这下连耳朵尖儿都烧着了,咬牙瞪住他,恨不能在他身上捅两个窟窿。

    想不到啊想不到,在船上刚见面那会儿,他还是多么端方持重的君子啊。为了男女大防,连她送过去的棉被和吃食都不收,现在居然也开始逗弄起她来了。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卫长庚舒舒服服地享受着她的瞪,不仅不恼,还卷著书,闲闲地轻敲手心,含笑反问:“慕姑娘这般看我,可是又有别的意思了?”

    慕云月狠狠剜他一眼,也懒怠搭理他,犹自蹲下身来,安抚林嫣然:“嫣儿莫哭啦,告诉姐姐,你是当真不想学琴,还是打算先试一试再说?”

    她对孩子一向有耐心,声音也细柔温淡,宛如阳春三月拂面而来的风。

    林嫣然很快便在她的安抚下,一点一点平静下来,打着哭嗝,从掌心抬起一双婆娑泪眼,哽咽问:“若是……若是嫣儿愿意学、学琴……嫂、嫂嫂是不是就肯嫁给我哥了?”

    慕云月被她这天马行空的问题噎了一噎,实在不知,这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她是如何扯到一块的。

    到底是五岁的孩子,慕云月也不好跟她解释这个,只耐下性子纠正道:“不是嫂嫂,是姐姐,这个不可以叫混,会出事的,知道吗?”

    林嫣然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那……跟姐姐重新再喊一遍,姐……”

    “嫂嫂。”

    “……”

    慕云月一口气没喘上来,险些把自个儿呛死。

    边上传来隐忍至极的窃笑,即便不去看,慕云月也能想象出,某人现在憋笑憋得双肩耸动的模样。

    她没好气地瞪过去。

    卫长庚拳头抵唇咳嗽一声,假装什么也不知道,自管转回罗汉床上坐好,重新展开手里的书,继续翻阅。

    宽松的藏青色燕居服修出他蜂腰长腿,劲腰宽肩。往阳光底下一坐,颇有一种远岚微云的清隽旷远之感。世间万物便是入了他的眼,也经不了他的心。

    然书卷底下遮挡住的唇角,却是高高翘了起来。

    他尝试往下压,竟还压不下去。

    倘若慕云月再瞧仔细些,还能发现,他手里那卷书拿倒了。

    可眼下,她的全部注意力都在林嫣然身上。

    慕家没有林嫣然这般年纪的孩童,慕云月也不知该怎么跟他们沟通。

    打是打不得的,骂自然也不能够。可这称呼到底敏感,不改不行。自己人听了,或许能当成是孩童不懂事,胡乱唤着玩的;若是叫有心人听了去,麻烦可就大了!

    慕云月轻咬食指第二节 ,凝眉思忖。

    便这时,袖子上冷不丁被拉扯了下,力道极轻。

    慕云月回神去瞧,就对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眼眶红红的,鼻尖也红红的,两只瞳仁却乌亮如同浸在水里的黑曜石。睫毛叫泪珠打湿,凝成一绺一绺,将双眼又放大数倍。

    一张口,声音还带着哭腔,软糯如糕糖。

    “嫂嫂不让嫣儿喊你‘嫂嫂’,是不是不喜欢嫣儿啊?”

    慕云月:“……”

    这招她上次是不是用过?

    人不会在同一道阴沟里翻两次船,慕云月指甲掐着手心,强迫自己狠下心,板起脸道:“不管我喜不喜欢嫣儿,嫣儿都不能喊我‘嫂嫂’,得叫‘姐姐’。这很要紧的,知道吗?”

    林嫣然没说话,只伸手去拉慕云月的手,却不完全牵住,就抓着她小拇指的一小节,轻轻地摇晃,可怜兮兮。

    樱红的唇瓣越嘟越高,眼里的水雾也越聚越多,俨然又要决堤。

    慕云月:“…………”

    实在太可爱了,真的没办法拒绝。

    忍了又忍,慕云月到底松了口:“好吧。”

    抬手帮她擦去眼角欲坠不坠的泪珠,又说:“不过咱们得约法三章,嫣儿只能在我面前这么唤。若是周围有别人在,嫣儿就得乖乖喊我‘姐姐’,知道吗?”

    “那哥哥在也不行吗?”林嫣然眨巴着眼,指着罗汉床问。

    慕云月顺势转头。

    卫长庚还在看那本书,目不斜视,耳不旁听,仿佛并不知道这边究竟发生了什么。

    到底是谁的妹妹啊……

    慕云月心中暗诽,扭头正要说“不行”。

    林嫣然就拍着两只小手,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太好啦,嫂嫂看哥哥了!嫂嫂喜欢哥哥!那哥哥在,嫣儿也可以管‘嫂嫂’叫‘嫂嫂’啦!”

    说罢,她就张开两只小细胳膊,拥入慕云月怀中,心满意足地蹭啊蹭啊蹭,“嫂嫂真好,嫣儿好喜欢嫂嫂啊。”

    慕云月被她逗得哭笑不得,如何也想不通,这三条南辕北辙的逻辑线,是如何被她理顺的?

    要不是刚才,自己亲眼看见他们兄妹两人闹得那般厉害,她都要怀疑,这两人是不是事先串通好,故意在这里给她挖坑。

    那厢罗汉床上,卫长庚却是气定神闲地翻过一页书。

    终于发现自个儿把书拿反了,他挑了下眉,又气定神闲地将书本颠倒回来,继续看。从始至终,都没往别处瞧上一眼。

    修长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敲击着扶手,声音像是雨点落清池,激起一圈又一圈涟漪。

    而他的嘴角,也在那悠悠的动静中,几不可查地勾起仰月笑纹。

    没有惊动任何人,只惊了他自己的心。

    *

    连哄带骗地折腾大半天,林嫣然总算可以安分地坐在玫瑰文椅上,晃着两只小短萝卜腿,乖乖听慕云月讲课。

    教琴之事虽是临时应下,慕云月却从没想过敷衍了事。

    琴道入门有多重要,没人比她更清楚。万一要是领错了路,真让一个仲永之才泯然众人,这责任她可担待不起。

    是以这五日,慕云月在家也没闲着。

    忙活完府内中馈,她就去书房翻琴谱,一面回忆过往师父是如何教导她的,一面制定自个儿的教琴计划。

    为了让林嫣然能更好地接受她讲的东西,慕云月还特特去请教过林家之前的琴师,大致了解林嫣然现在的水平。

    诚如这位世子爷所言,林嫣然学琴已有数月,虽毫无长进,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天赋,只是心太散,需要人在边上看着。

    慕云月今日过来,也是做好了时刻盯着她练习的准备。

    却不想,小妮子根本不需要她监督,自个儿就练得津津有味。虽说指法还有些不规范,但也的确看得出,她是尽了心的。

    有这心就很是足够了。

    “嫣儿明明很聪明,照这劲头练习下去,假以时日,都能弹得比我好了。”

    慕云月抚着林嫣然的小脑袋,由衷夸赞,边说边朝采葭抬抬下巴。

    采葭领命出门,片刻之后再回来,她手里就多了一个剔红雕漆的四层食盒。

    林嫣然两眼登时亮起,一瞬不瞬地盯着食盒,“嫂嫂,这是什么?”

    那厢一直垂首“刻苦攻读”的某人,也动了动眉梢,斜来眼尾一缕余光。

    “是鹅黄酥。”

    慕云月接过盒子,解释道:“我自个儿做的,你尝尝。练了这么久的琴,也该休息一下。”

    她边说,边抽开顶层的小屉子。

    二三十个鹅黄酥,每个都约指腹大小,雕成精巧的花。整整齐齐码放在屉子里,也摆成花朵的形状,精美得都不像吃食。

    孩子大多贪吃,品相精致的就更是吸引他们眼球,林嫣然也不例外。

    自打目光沾上鹅黄酥,她就再没挪开过,甜甜地道了声:“谢谢嫂嫂!”

    她便迫不及待伸出手,揪起一个塞进嘴里。

    酥甜的口感在味蕾上跳舞,她眉眼也不自觉飞扬起来,“好吃好吃!”

    上一个还没吞下去,她就又伸手抓了一个,恨不能多长一张嘴。

    “慢点吃,小心噎着。”

    慕云月沏了盏自个儿带来的果茶,推至她面前,又从食盒中抽出第二、三层屉子,交给采葭,让她拿去分发给大家,“大家今日也都辛苦了,吃些点心休息一下吧。”

    小厮们都受宠若惊。

    不过是在旁边站了会儿,居然也有吃的?京中竟还有这么善解人意的主子?

    幸福来得太突然,以至于采葭将屉子递到他们面前,他们都没敢接,只打量着慕云月。

    见她笑得实在温婉无害,他们看得心跳怦怦,这才红着脸,接过去,一叠声道谢,直夸她是女菩萨在世。

    然善解人意的女菩萨,连庭院里洒扫落叶的婆子都照顾到了,却硬是把罗汉床上的某人给忘得一干二净。

    卫长庚乜斜眼,淡淡瞧去。

    慕云月还跟他装傻充愣,将两盒空屉子亮给他瞧,大眼睛眨啊眨,无辜又狡黠。

    分明就是在为适才被自己逗弄之事,故意报复他!

    卫长庚轻哂。

    个头不大,气性倒不小。

    可偏偏,自己还真拿她没办法。

    再一细品,这辈子,小姑娘对他的确是比前世友善许多,但也始终保持着一种距离,客气疏离,压根亲近不得。

    这还是重生以来,她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这般嚣张的模样。

    所以她现在……是对他亲近一些了?

    仅是一个念头,一点猜测,未经证实,卫长庚心里却涌起一抹甜,比吃着了她亲手做的鹅黄酥还高兴。

    但鹅黄酥还是要吃的。

    于是卫长庚就把视线挪到了林嫣然身上,什么也不说,就给她一个眼神,让她自己体会。

    林嫣然仿佛被一记无形的焦雷劈中,从头顶的呆毛,到鞋子里的脚趾头都结结实实哆嗦了下,本能地就要把自己的鹅黄酥双手奉上。

    可转念一想,她又凭什么?

    她都五岁啦!

    已经很大,连床都不尿啦!

    还这么怕他,像话吗?

    心一横,林嫣然抓起屉子里仅剩的三枚鹅黄酥,一股脑儿全塞进嘴巴里,腮帮子鼓鼓胀胀,包子脸真成了“包子脸”。

    卫长庚不屑一嗤,“也不怕把自己噎死。”

    林嫣然:“噎、噎死……也比吃不到……强……”

    卫长庚英隽的剑眉蹙起来,双眼似沉了一湖冰水,漆黑凛冽。

    林嫣然单薄的小肩膀抖了抖,却是越发梗起脖子,跟他对着干。

    火星“滋滋”在两人之间迸溅,下一刻好似就要烧着。

    慕云月无奈失笑,“都多大的人了,还跟一个孩子一般见识。”

    边说,边从食盒最底层端出一个瓷碗,起身来到罗汉床边,将碗放在榻面的小几上。

    玉腕间的两只银镯随她动作,轻轻磕碰了下碗沿,发出轻微而悦耳的碰撞之声。

    那点银色微光,也随之跃入卫长庚眼中。

    那是一碗莲子羹,熬得极稠,还没入口,香气就已经沁入心脾。

    卫长庚心尖微颤,却还是矜持着,淡然合上书,明知故问道:“给我的?”

    尽管极力克制过,尾音还是扬了起来。

    慕云月忍不住想笑。

    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倘若“口是心非”也能拉出来比上个几回合,这人认第二,恐怕就没人敢自称第一。

    “世子过去帮了我不少,我若当真什么也不做,委实说不过去。只奈何手艺欠佳,若是不合世子胃口,世子爷可以不喝。”

    慕云月说着就伸出手,要将碗撤回。

    可不等她指尖触即碗沿,卫长庚就已先一步,将碗拉到自个儿面前,“却之不恭。”

    莲子羹的温度透过瓷碗,传递到他手上,依稀似还留着她指尖的芬芳。

    卫长庚适才还乌云密布的眉眼,一瞬间柔软下来。

    怎么会不合胃口呢?

    她做的莲子羹,他其实是喝过的,味道很好,比御膳房所有厨子加一块,做得都好吃。

    只不过当时那碗,并非给他做的罢了……

    卫长庚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盛夏的午后,他例行去校场检阅,正巧遇上她去看娄知许。

    彼时,她就抱着这么一个食盒,立在演武场外,踮脚往里张望。

    烈日当空,她面颊都晒得通红,鼻尖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可怀里的食盒却抱得稳当,硬是没叫日头晒到半寸。

    “这碗莲子羹是我拿冰湃着的,可解暑了,你快些吃,不然等冰全化了,可就不好吃了。”

    检阅一结束,她马上将食盒往娄知许手里塞,塞完就跑,唯恐他不要似的。

    而最后,娄知许也的确没要那碗羹。

    皱鼻冷“嘁”一声,他就把羹汤连食盒一并扔在了角落,头也不回地走了。

    几个同僚跟他调侃,他还嗤之以鼻,“这种东西,傻子才要喝。”

    那时候他有多生气?

    卫长庚自己都已经记不清,只知道内廷司新给他送去的白玉扳指,竟是在不知不觉间,被他生生捏碎了。

    有那么一瞬,他恨不能把小姑娘拉过来,看看她挑中的男人,到底都做了些什么。

    可若真是那样,她怕是会难受得哭出来吧?

    想着她泪眼婆娑的模样,他到底是没忍心,只能自个儿将那食盒捡回来,偷偷地吃了那碗莲子羹。等吃完,又让人拿了支簪子,借娄知许的名义,跟她道谢。

    看到她收到簪子,欢喜的模样,他当真不知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莲子心苦,她害怕娄知许受不住,加了好些冰糖,甜得都快赶上蜂蜜。

    可他尝嘴里,却仍旧苦涩无边。

    但,还是很好吃的。

    原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没办法再尝到她的手艺,没想到……

    看着这碗专程为他做的莲子羹,卫长庚心里忽然柔软极了,搅着汤匙,正要入口,瞥见羹上漂浮着的细碎白色干花,他动作又顿住。

    “你在里头加了栀子花?”

    慕云月愣了愣,点头应是,“加些栀子花,口感能更好一些。”见他脸色不对,她不由惴惴,“可有什么不妥?”

    “我哥对栀子花过敏。”林嫣然抢白道。

    嘶——

    这就尴尬了。

    看着碗里的莲子羹,慕云月和卫长庚都沉默了。

    第一次送人谢礼送成这样,慕云月窘迫得恨不能挖个坑,把自个儿埋了,“我……不是故意的……要不下回我再还给你重新做一份?”

    卫长庚盯着瓷碗,眼里满是不甘,良久,才终于承认,自个儿是真喝不了,懊丧地点头道:“就这么说定了。”

    说完,他便目不转睛地盯着慕云月瞧,执拗得像个孩童,仿佛不亲眼看着她点头,他就不肯罢休。

    慕云月忍俊不禁,适才那点窘然,也因这一笑烟消云散,无奈地道了声:“好。”端着莲子羹回去。

    然转身的一瞬,慕云月的眉心却是蹙了起来。

    过敏并非什么稀奇事,她母亲丹阳郡主就对生姜过敏,半点也碰不得。为此,丹阳郡主还跟林太后抱怨过。

    林太后为了安抚她这个闺中密友,便偷偷告诉她,其实皇家也有这么个过敏的毛病,也不知从哪一辈开始过继下来的。反正她进宫的时候,宫里头的栀子就已经绝干净了。

    还说什么,他们林家的子弟各个都身强体健,她入宫之前,就没什么忌口的。冷不丁什么栀子做的东西都尝不到,她着实难受了许久。

    私底下,她们还曾打趣,说那是富贵毛病,寻常人家想得,还得不了。

    倘若这些都是真的,那林榆雁不该有过敏的东西。而现今皇室凋零,最有可能对栀子过敏的,就只有……

    慕云月端碗的手微微一颤。

    作者有话说:

    阿芜:“我好像又发现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这章肥不肥!

    红包雨还在,大家多多评论呀,不要给我省钱。

    明天开始恢复正常更新啦,一更依旧是中午12点;二更是晚上21:00~

    第26章 分歧

    从澄园回来, 金乌已经西斜。

    余晖渐次晕染,霞光万丈,威仪的汝阳侯府浸润其中, 依稀也只剩一抹沉沉的剪影轮廓。

    慕云月沐浴完, 换了身干净的衣裳,仰头坐在长廊底下, 看丫鬟们上灯。

    灯笼底下晕开碗口大的光,耀亮她白净的肌肤。脖颈纤细, 侧影玲珑, 衬着满园桃红柳绿的春色, 真真是一幅上好的仕女画。

    采葭排完晚膳出来寻人,便看见这一幕。绕是她早已见惯姑娘的美貌, 此刻也不自觉看得一呆。片刻后,才上前问:“姑娘这是在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慕云月回神摇了摇头,托腮望着庭院中一丛含苞待放的纯白栀子花,问:“你觉得那位林世子怎么样?”

    冷不丁来这么一句,采葭有些茫然:“姑娘是想问什么?”

    “就是……”慕云月换了只手托腮,“你觉得他是好人吗?”

    “应当是吧……”

    采葭本来是想给肯定的回答, 可揣摩慕云月的语气, 她不由动摇。想起那晚画舫上两人的独处,她心蓦地一沉,“姑娘为何突然问起这个?可是那天在画舫上, 林世子对您做了什么?!”

    “没有没有。”慕云月见她误会,赶忙拍了拍她的手, 安抚道。

    可真正的原因, 她现在又不好说出口。

    皇室一脉对栀子花过敏, 代代相传;而林家的家族病史上, 却是从未有过关于“过敏”的记载。

    倘若这些是真,那位“世子爷”的真实身份,只怕很有得聊……

    慕云月攥紧扶栏,有些不敢再往下想。

    可无论是林家,还是皇室,她都知之甚少,也不好就这么武断地给人家定性。

    况且过敏之类的病症,也不是生在有此类病史的人家,就一定会有;又或者说,家中从未有过此症状,其后的子女,就一定不会染上。

    万一真有例外,叫她误会了,那可就不只今日送错羹汤这般尴尬了。

    若是母亲在身边就好了……

    她对两边都熟,跟她打听一下,自然什么都明白了,也不用像现在这么抓瞎。

    慕云月无奈地叹了口气,趴在美人靠上思忖。忽然,她灵光一现,抬头问采葭:“我记得母亲出发去通州之前,怕我独自在家,会遇上什么麻烦,就给我留了几只信鸽,方便联络。现在那些鸽子可还在?”

    “自然都在,养得可肥了。”采葭道,“姑娘是现在就要?”

    “对。”慕云月点头。

    那些都是慕家精心栽培过的信鸽,有单独的通讯渠道,往来帝京和通州之间,最多只消四五日的功夫。

    她只要写一封信过去,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

    四月的时节,昼长夜短。及至酉时末,天才完全暗下。

    一只信鸽奋力挥动翅膀,从汝阳侯府明亮的灯火中飞出,没入黑暗。可还没来得及出城,就被一支羽箭给射了下来。

    林榆雁甩了甩挽弓的手,将弓/弩随手丢给手下,自己俯身捡起地上的鸽子,摘了鸽爪上绑着的信笺,展开一看,哼声笑道:“嚯,还真叫你说着了。这丫头也忒机灵,不服不行,仅凭栀子花这么一点线索,愣是看出了端倪。”

    说着,他扬了扬手里的信笺,转头看向身后的人,“不过要说厉害,还得属你。人家不过是听到‘栀子过敏’之事,稍稍皱了点眉头,你就觉察到不对劲,未免也太敏锐了些。”

    “不过既然你这么敏锐,怎的还能给她露出这么大一个破绽?”

    一串问题如连珠炮般砸下来,卫长庚却始终一言不发,犹自仰头望着巷子口的一株杏花树,又似在透过杏花,在看另一个人。

    高挺的身影镌刻在夜色之中,渊渟岳峙,即便不说话,也自有一股骇人气场。

    一直跟在林榆雁身边的四个美人侍女,都禁不住哆嗦了下,你觑觑我,我瞅瞅你,没有一个人敢靠得太近。

    林榆雁知道自个儿今天是问不出什么来了,其实就算不问,他也清楚这里头的答案。

    他们两个自幼一块长大,卫长庚是什么性子?没人比他更清楚。

    冷静到近乎冷血,理智到快要麻木,若不是遇上了慕云月,这家伙怕是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什么叫做人应该有的七情六欲。

    为何会给那丫头漏这么大一个破绽?

    估摸着就只能去问那丫头,当时究竟做了什么,让这么个铜墙铁壁般的人,都露了怯。

    “其实我不明白。”

    林榆雁对插着袖子,问他:“既然她都已经和那姓娄的分开,且现在也跟你相处得还算不错,你为何不直接告诉她,你到底是谁?然后正大光明封她为后?非得拐弯抹角借我的皮。”

    “纸是包不住火的,你就不怕哪天真被她知道了去,她大发雷霆,再不搭理你?”

    “这个无须你操心。”卫长庚淡声道,“等时机成熟,朕自会跟她坦白。”

    “时机成熟?”林榆雁似听见了什么笑话,鄙夷地捺了下嘴角,“到底是时机还没成熟,还是你自个儿心里头害怕,故意躲着?”

    一记眼刀,带足十二分罡风,径直从杏花树下斜刺而来。

    林榆雁结结实实打了个寒颤,连忙竖起手掌,认怂道:“你当我什么也没说。”

    本还想再揶揄几句,可瞧见卫长庚凶悍的眉眼深处,隐隐涌动着的迷惘,林榆雁又愣住。

    相识多少年了,他从没在他这位杀伐果断的帝王表兄脸上,看见这样的表情。

    林榆雁忍不住叹道:“作为朋友,我还是得奉劝你一句。欺骗女人是没有好下场的,你要非走这条路,可得做好心理准备。兄弟我行走花丛这么多年,这样的惨案,我可见得太多太多……”

    卫长庚哼笑,意味深长地看向他,“不骗女人?那广云台那位,你又要如何解释?”

    林榆雁整个人都僵了一僵,素来吊儿郎当的神色,也难得出现一丝焦躁和烦闷,“我不插手你的事,你也别来管我的事。”

    卫长庚静静看着他,沉吟不语。

    许久,他才收回目光,沉声开口,却是劝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她是什么人,你比谁都清楚。无论是作为兄弟,还是朋友,抑或是君臣,朕都劝你,离她远一些,长痛不如短痛。”

    林榆雁不以为意地“嚯”了声,这会子还有闲心打趣:“看来在某些方面,咱们俩还真是一对难兄难弟。”

    说罢,他也不给卫长庚开口再劝的机会,带着四个美人就扬长而去。

    卫长庚斜睨着他的背影,知道林榆雁并没有把自己的话听见去,但他也清楚,再劝也是无用。

    一对难兄难弟吗?

    卫长庚苦笑了一下,仰头望着枝头满开的红杏,闭上眼,沉沉叹了口气。

    *

    时令进入五月,天一下就热了起来,跟下火似的。

    汝阳侯府上下都忙着把各处庭院的夹帘,换成细竹篾帘。蒹葭和苍葭身上的鞭伤已经养得差不多,也过来帮忙。

    慕云月则坐在边上指挥。

    她素来怕热,立夏过后,人就日日都离不得冰鉴。花宴什么的,她也是能推就推。除却上澄园给林嫣然上课,她几乎长在屋子里。

    蒹葭劝她多出去活动活动筋骨,她也是悻悻打不起几分精神。

    林家的帖子,便是这个时候送过来的。

    帖子上也没什么要紧内容,就是过几日京中会有灯会,林嫣然想邀请她一块儿过去。只是瞧着这上头干练的字迹,真正邀她的人是谁?当真是傻子都能瞧出来了。

    也不知他是不是真的公务繁忙,还是在有意躲着她,过去总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人,这半个月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慕云月都快把帝京掀过来,也找不着人。

    倒是跟上辈子一模一样。

    就连这毫无征兆地突然出现,也同前世如出一辙。

    只是这回,他又在打什么鬼主意呢?

    慕云月上下翻着手里的洒金小帖,抿唇若有所思。

    灯会什么的,她其实没什么兴趣,上辈子看过实在太多了,但……

    上回寄给母亲的信鸽,到现在都没回来。不仅如此,连寻常报平安的家书也少了好些,害得她一直没机会跟母亲打听情况。

    该不该说是自己多心?这时间点未免也太巧了。

    也罢,既然指望不上别人,那她就靠自己,不就是个身份嘛,她就不相信自己打探不出来!

    将帖子往桌上一拍,慕云月决定道:“蒹葭,准备一下,咱们去逛灯会。”

    作者有话说:

    先放个过渡章,还是全员红包,晚上还有二更。

    第27章 灯会

    灯会在五月中旬。

    早间还是暑热当头, 灼得人昏昏提不起什么劲儿,等到夜间,一阵大风从颐江吹来, 仿佛冰块入温茶, 瞬间吹散所有燥热。

    街上的小贩行人也多了不少,还有许多异域面孔。灯会还没正式开始, 叫卖声就已经响彻帝京上空。

    慕云月梳洗穿戴完,便按照先前的约定, 坐车去往南御河街的十字路口。

    她一向不喜欢让别人等自己, 这样会让她良心不安。是以每次同别人出门, 她都是比约定的时间要早些出发,宁可自个儿多等一会儿, 也不愿让别人受累。

    这次她也不例外,出门的时间足足提前了一炷香。

    可等她到地方,却发现,长宁侯府的马车早就已经在岔口的百年大榕树下停着。

    马儿见了人也不抬头,一门心思只顾吃树下的草,可见是等了很有一会儿。

    林嫣然则拉着卫长庚, 欢喜地绕着树下一个捏糖人的小摊, 思忖该买哪一个。余光瞥见慕云月,她弯起眉眼,甜甜地唤道:“嫂嫂!”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 慕云月已经习惯她这样称呼自己。只要身边没有相熟的外人,慕云月也就懒得纠正她。

    “这是什么时候来的?可是等了许久?”慕云月提着一盏兔儿灯上前, 摸摸林嫣然的小脑袋, 将灯送给她。

    不等林嫣然开口, 卫长庚就先回答道:“刚到而已。”

    这话一听就是假的, 慕云月狐疑地看他。

    卫长庚低声笑了笑,倒也不隐瞒,“只要没有迟到,慕姑娘又何必纠结这些琐屑?慕姑娘不希望别人等自己太久,怕自己良心不安。焉不知别人若是让慕姑娘等太久,他良心只会更加不安。”

    慕云月愣住。

    两辈子了,她还是第一次听见这样的论调,都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她今日特特提前出门,除却自个儿习惯使然意外,也是因为他。

    他毕竟是户部侍郎,朝廷重臣,每日要忙的事多如牛毛,不比她这个闲人。端看这几天,他连林嫣然的琴课都不怎么出现,可见是已经忙得脚不沾地。

    不想让他因为这样的小事,就平白耽误时间,多等自己,也是为他好,眼下经他这么一说,倒成自个儿的不是了。

    慕云月有些哭笑不得,转念一想,又甚是感激。

    她过去是个飞扬跳脱的性子,哪里热闹,就爱往哪里凑,什么灯会、庙会之类的喧闹事,她更是一次都不会落。后来喜欢上了娄知许,她也经常邀请他跟自个儿一块去。

    可每次不是被他拒绝,就是被他嘲笑,说什么小孩的玩意儿,也只有她会喜欢。

    偶尔能被她强迫着拉过来,参加一次灯会,他也得让她好一阵等。

    甚至有一回,娄知许还让她直接等到了灯会结束。她又冷又饿,都快哭了,他还满不在乎地说,不关他的事,军中事务太忙,他也没办法,只能说是老天爷不想让他看灯会,怨不得他。

    呵。

    一个七品的把总,倒是比户部侍郎还要忙。

    慕云月在心底暗哂。

    卫长庚似看出了她的心事,倒也没揭穿。

    皇帝没有自个儿的时间,每天该做什么,都有自个儿的章程,安排得满满当当。数十年如一日,从未改变。

    这几日又逢江南闹水匪,他要忙的事又猛地增加了一倍。

    虽说有上辈子的经验,他只要照猫画虎就行。可要拍板的事终归太过,以至于这段时日,他都抽不出空暇,去澄园陪她教琴。

    但好在,他至少把今天给空出来了。

    方才那番话,他虽然是有那么几分在狡辩,但也的确都出于真心。

    毕竟,在她邀请娄知许去灯会,等娄知许等了一整个灯会的那个夜晚,他也是在干清宫的那株杏花树下,足足站了一整夜……

    当时的心情究竟如何,他已经忘得差不多。

    只记得月亮高高攀上枝头的那一刻,他曾对着那皎皎的清晖,偷偷许下一个心愿——

    倘若以后有机会,能亲自陪她去逛灯会,他一定早早出发。一想到那个鲜亮的身影,是专程为自己而来,便是让他在风雨里等上一整天,他也知足了。

    而今终于愿望成真,他又怎会觉得累?

    道了声:“走吧。”卫长庚便转身向着灯火繁华处走去。

    衣袍在夕阳余晖中飞扬,慕云月这才留意到,他今天竟是穿了一身绯红的衣裳。金线绣纹泛起细碎的辉煌,直将他衬托得如同少年人一般灿烂明亮,跟平日冷肃的模样判若两人。

    慕云月心尖不由漾了一漾。

    那厢林嫣然已经等不及,拉着她的手,催促她赶紧走。

    慕云月也不敢耽搁,回拉住林嫣然的手,便加快步子跟上。

    两大一小,并肩走在街头,男才女貌,孩童雀跃,乍一看,倒真有几分像一家人。惹得周围路人频频回头,纵横交错的目光里头满是欣羡。

    不远处的一个街角,娄知许却是咬着牙,缓缓捏碎了手中一个刚出锅的烤红薯。

    作者有话说:

    晚上临时有事,先写这么多。

    这章和上章都有红包,明天中午我统一发,大家记得评论呀~

    第28章 娄知许撞马车

    娄知许这段时间过得非常不好。

    无论仕途还是家事, 都可以用“一塌糊涂”来形容。

    丢马之事发生后,他就一直停职在家。

    知道事情不妙,他也曾同自己在吏部的一位远房叔父打听过, 人家给他的说法, 也是让他在家里好好待着,全当是养伤。等上头把气消了, 他自然也就官复原职。

    他这位叔父,也会尽量从中帮忙。

    然现下两个多月过去了, 娄知许不仅没收到任何复职的消息, 甚至去校场打听, 才知道自己的位置早就已经叫别人顶了去!

    去询问那位叔父,人家也一直称病不见。

    娄知许一下明白过来, 这次的事,恐怕要比他想象得还要严重得多。

    虽说把总只是个七品末流小官,他从前也十分瞧不上,可眼下却也是家中唯一的依仗,若是连这个都没了,别说继续维持侯府奢华的生活, 便是吃饭都成问题!

    屋漏偏逢连夜雨。

    他还在为自个儿的仕途焦头烂额, 那厢宫里又送来了一道圣旨,责备她母亲上回有意向他隐瞒丢马之事,以及柳茵茵大闹林府寿宴之举。

    还派了慎刑司掌刑的内侍过来, 给她们每人各掌嘴二十下,让她们俩每日去法华寺罚跪经两个时辰。

    内侍就在旁边看着, 若有偷懒, 便当众掌嘴, 不必姑息。等什么时候民怨下去了, 她们什么时候再回来。

    这要等到猴年马月?

    且不说柳茵茵身娇体弱,平日就大病小灾不断,那二十个耳光就几乎要了她半条命,如何还经得起这样的折腾?

    便是她母亲身子骨硬朗,也到底上了年纪,这样的惩罚,无异于在要她的命!

    内外交困,娄知许竟头一回生出一种想哭的冲动。

    骄傲再也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好处,他不得不放下身段,学着讨好,学着卑微,同过去他看不上的人卑躬屈膝,只求他们能施以援手,帮一帮娄家。

    可陛下亲自下的旨意,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置喙?

    况且之前慕家为娄知许付出的那些,大家嘴上没说什么,可眼睛都看得见,有这么个前车之鉴,谁还愿意帮他这白眼狼?

    是以到现在,娄知许还在吃闭门羹。

    礼物送了一大堆,却只见家里的积蓄日渐见底,不见任何好信儿。

    太难了。

    真的太难了!

    便是当年,他父亲刚被革职那会儿,他们家也没这么艰难过!

    拎着礼物走在回家的路上,娄知许像一只丧家犬,目光空洞,神色麻木,脚步也似灌了铅,重得几乎抬不起来。

    可是为什么?

    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家里的产业扭亏为盈,他的仕途也逐渐步入正轨,前程一片光明,照理说,他们家早就已经苦尽甘来,怎么还会……

    慕云月……

    像是老天爷在跟他开玩笑一般,这个过去他避之不及的名字,竟在这最不该出现的时候,豁然出现在他脑海中。

    又或者说,这段时日,他每每碰壁,都会想起她。

    倘若有她在,自己应当能少受许多苦吧?

    就像这些年,娄家的难事一桩接一桩,从没真正消停过,比这次更大的劫难,他们也不是没经历过。

    可娄知许却从未觉得苦,看着那些所谓的大难,最后都能轻轻松松逢凶化吉,他都有些不屑。

    因为太顺遂,以致于他都把这些当成自己的本事,以为世间再没有什么事,能够难得倒他。

    直到现在,彻底离开慕云月的庇护,生活的毒打全都结结实实落在自个儿身上,娄知许才知道,过往的自己,究竟是多么狂悖无知。

    也第一次切身体验到,当初她为了帮自己,究竟吃了怎样的苦,遭了多大的罪。

    而自己嘴上说着拒绝,潜意识里却一直很依赖她。

    可他还是……

    垂在袖底的手不自觉攥成了拳,狂妄了这么多年,娄知许难得生出一种,想扇自己一巴掌的冲动。

    而事实上,他也的确这么做了。

    也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心里的疼痛稍稍减轻一些。

    周围的路人纷纷侧目,还有人捂住了自家孩子的眼,直说这定是犯了什么业障,让他们千万别学。

    若是从前,娄知许还有资本自命不凡的时候,他早就暗中命人将他们教训一顿。可现在,他却根本没有心思搭理这些琐碎。

    不想回家,也不想去求人,娄知许就这么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形单影只,像一个回不去幽冥、又在人间无处可去的孤魂野鬼。

    便是这时候,慕家的马车从他身旁驶过。

    车帘掀起的一小道缝,露出的,正是他朝思暮想的那张面孔。

    像是荒漠中跋涉许久的拾荒者,忽然瞧见了干净清甜的泉水一般,娄知许心里都炸起了烟花,脑子还没转过来,双脚就已经追了上去。

    他身上的伤还没好全,又在京中行走了一整天,他身体早就已经疲惫不堪,可现在他却似有使不完的力气,一直追着马车,只恨不能再多生一双腿。

    至于追上后要做什么?

    他也不知道,只是想看看她,再跟她说声“对不起”,为自己过去对她的伤害。

    可道歉总等有点表示。

    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两只手,娄知许不好意思起来。等马车停下,他便立马寻了个卖烤红薯的摊子,给她买了一个刚出锅的烤红薯。

    他亲自挑的,个头大,烤得火候也恰到好处。

    过去她最爱吃这些甜腻的东西,只是后来被他笑话,说只有孩子才喜欢这个,她便再也不吃了……

    也不知现在给她买,她还肯不肯收。

    娄知许苦笑了下。

    可再难,他也得试试。于是怀着忐忑的心情,他转身走向那辆马车。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那个男人。

    榕树底下光线昏暗,路上又多往来行人,娄知许瞧不清那人的脸,可慕云月跟那人说话时的轻松和愉悦,他却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

    以前身在其中,他感觉不出有什么差异;现在总算能感觉到了,那些美好却再也不属于他了……

    手上一用力,烤红薯就碎成了渣屑。

    灼热的温度烫得他下意识往回缩手,白净的皮肉都泛起了红。

    他不禁“嘶”了声。

    真痛啊。

    比起手上的疼,更难熬的还是心口的痛,捉摸不到,却令人肝肠寸断。

    他形容不出来,只觉心口就像破了一道大口子,灌进来数九寒天的风,他疼得忍不住发起抖来。

    理智被情绪稀释殆尽,他拨开人群,不顾一切冲上去,想问一问她究竟什么意思?当真就要和他一刀两断了吗?

    却没留意到,旁边飞驰而来的马车……

    咣——

    碰撞声惊天动地,响彻云霄,人群顿时朝着出事的地方涌去。

    而这个时候,慕云月正跟卫长庚和林嫣然,往鸿禧楼去。

    那是帝京最大的酒楼,很有前朝樊楼的盛况。因着顶层绝赞的风景,每逢佳节,抑或是灯会这样的盛典,酒楼最高层的包厢总是提前一个月就被预定光。

    也不知这人是怎么搞定的?

    且一订,还就是整座酒楼最好的雅间,随便往窗外一瞥,就能看见颐江全部风光。

    慕云月正琢磨这事,后头就传来这么一声巨响,她吓了一跳,扭头去瞧,却只瞧见层层人群中一辆翻倒在地的马车,一只轱辘已经歪了,另一只还在轴上飞速旋转。

    “这是撞到什么了,竟翻得这么严重?”慕云月惊道。

    林嫣然也好奇地伸长脖子看了眼,然眼下,她心里最挂念的还是鸿禧楼的席面,没心情搭理这些,随口便道:“一定是狗!”

    她很笃定,“嫣儿刚刚都瞧见了,有一只灰不拉几的流浪狗刚好跑过去。”说完,便迫不及待地摇晃慕云月的手,“嫂嫂别管了,咱们去吃东西吧,嫣儿都快饿死了。”

    慕云月耸了下肩,也就没多管。

    见卫长庚已经在楼梯上等她们,她便牵着林嫣然的手一块过去。

    *

    席面已经准备好,每一样都是鸿禧楼的拿手招牌菜。

    甚至还有一只现杀的活羊,就架在雅间一角,用小火慢慢烤着。香味蔓延出来,便是楼下也能闻见。

    林嫣然不停咽着喉咙,都等不及蹲在烤架旁边,盼着它快些烤熟。

    天枢陪她一块蹲着,手里拿一方素帕,时刻准备给她擦口水。

    慕云月看得暗暗发笑。

    卫长庚坐在她对面,却一直盯着窗外瞧,眉宇间蹙起霾色,像是瞧见了什么令他作呕的东西。

    慕云月顺着他目光望过去,除了那三层外三层的人群外,什么也看不见,她不由心生疑惑,“世子可是认识那辆马车?”

    卫长庚“嗯?”了一声,回过神,明白她在问什么,又笑了笑,道:“没什么,就是随便看看。”

    边说边拿起筷子,夹了一只水晶虾仁,放在她碗中。

    慕云月扬了下眉稍。

    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道菜,从前世开始就是如此。

    在澄园的那一年,她甚至还曾调侃过自己,说照她这样吃下去,别说京畿,就连江南一带的虾,都得叫她吃绝了。

    恒之也深以为然,可还是每天让厨子变着法儿都做各种虾给她吃。

    “说到这虾,我倒是想起一桩趣事,还是跟世子有关的。”

    慕云月拿筷子夹起那只水晶虾,却是不吃,只左右来回翻看着,状似无意地问:“潘园里豢养的狗,可是凶狠?”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不知所云,边上侍奉的人都听得一头雾水,只当她是吃醉了,开始胡言乱语。

    卫长庚听完,搭在酒杯上的食指,却是明显颤了一颤。

    作者有话说:

    星星哥:“媳妇儿真是越来越不好糊弄了,吃个饭都不能放松警惕。”

    这章也是红包,同样是跟晚上的二更一起,留到明天中午一起发,大家记得评论呀~

    第29章 美人计

    潘园、恶犬、虾。

    这是林榆雁七岁时候做下的蠢事。

    彼时, 他正跟卫长庚一块,在奉天殿里头进学。同他们一道念书的,还有其他几个京中勋贵子弟, 其中就包括薛家的几个子弟。

    当着先生的面, 大家都不敢造次,可背地里却是没少较劲。

    逞凶斗狠, 明嘲暗讽,阴阳怪气, 只要是能拿出来刺激对方的, 他们都要斗个你死我活。

    这潘园的湖里头, 养了好些鱼虾,个顶个肥美非常。几个熊孩子就想出了这么个馊主意, 说先生放课以后,就一道去潘园捉虾,谁抓得少,就要管抓得多的人喊爹。

    那时候卫长庚已经登基,年纪虽还小,心智却比同龄人要成熟不少。这种愚蠢的事, 他自然不会掺合。况且就算答应, 他也出不得皇宫。

    林榆雁就不同了,他性子打小就火爆,受不得半点委屈。薛家小子随便一激, 他就骂骂咧咧跟着去了。

    结果可想而知,那果然是薛家小子下的套。

    潘园里头鱼虾肥美是不假, 可因着前些时日, 薛家小子带着几个人悄悄溜进去, 偷摸抓了好些。园子的主人为了防贼, 便养了几条西域的狼犬看家护院。

    林榆雁刚从狗洞钻进园子,就叫那几只狼犬好一通追咬,最后都爬到了树上。而薛家那几个,则一直在坐在墙头笑,压根没进园子。

    后来,还是卢氏亲自过去领人,才把林榆雁给救了回来。

    可心里阴影,还是就此留了下来。

    自那以后,林榆雁便格外怕狗。哪怕是生得偏玲珑小巧的京巴犬,他也敬而远之。

    至于鱼虾蟹肉,他更是碰也没再碰过。

    既如此,他若真是林榆雁,又怎么会点这道水晶虾?还如此自然地夹了一只给她?

    小姑娘故意提潘园的恶犬,就是在试探他这件事。

    人生得敏锐些是好事,至少不会再重蹈过去的覆辙,可有时候敏锐得过了头,就真的叫人很难办了……

    卫长庚在心底无声嗟叹。

    转了转指上的玉扳指,他换上一种颇为无奈的口吻,装傻充愣道:“好端端的,慕姑娘提这个做什么?我好不容易把恐惧压进心底,给慕姑娘点这么一份虾,现在倒是又勾起几分艰涩。”

    他边说,边单手支头,阂眸叹了一口气。

    额前一绺乌发斜切过下颌,烘托出一张五官立体俊朗的脸。

    灯会快至高/潮,灯火愈渐辉煌,将帝京上空映成深深浅浅的色泽,透过窗户铺陈进来,他的发丝也被光晕染成淡淡的灵金色,好看得有点不像话。

    倒真有几分美人惹轻愁的架势。

    慕云月情不自禁生出几分负罪感,竟是不敢再看他,也不忍心再逼问他什么。

    可越是如此,事情反倒更加可疑了。倘若他真是林榆雁,直接拒绝这碟虾不就好了,何必演这么一出?

    一咬牙,一横心,慕云月唤来蒹葭,从她手里接过食盒,拿出里头一碟橙黄香脆的酥点,放在卫长庚面前,“上回答应要给世子重新做一碗莲子羹,偏不巧,家里的莲子用完了,还没来得及采买,只能改做这么一碟桂花糕,聊表心意,也不知世子是不是吃得惯。”

    可眼下才五月份,桂花都还没开,她又是拿什么做的桂花糕?

    卫长庚嗅着糕点香味中夹杂的一丝异味,凤眼微微眯起,抬眸意味深长地看向她。

    慕云月假装不知。

    颐江之上开始预备燃放烟火,几艘官船停至江心,正在做最后的检查。人群把江水两岸围了个水泄不通,就等着看今年户部又给安排了什么新花样。

    慕云月也装作被焰火吸引,透窗盯着那几艘小船,看得目不转睛。只袖子底下紧捏的拳头,将她心底的忐忑暴露无遗。

    这时节自然是没有桂花的,可把栀子花在白醋里头泡上一两个时辰,就能让它闻起来像桂花,吃着却不及桂花涩口。

    这个法子很不道德,慕云月也清楚。

    可眼下她也没有其他办法试探他的身份。

    为了不闹出太大的事,她还专程去请教过太医,减少了栀子的分量,还额外添了几味药。确保他吃下之后,至多只会觉得身上痒,而不会有其他伤害。

    他到底是林榆雁,还是她心中猜测的另外一个人,就端看今晚太医究竟是去长宁侯府,还是去……

    一切就都能真相大白了。

    况且,如若他真不是林榆雁,那也是他诓骗自己在前,她小小地报复一下,也不算什么。

    慕云月努力给自己找着借口,偏头不去看他无奈的眼神,也不去理会心头的那份不安和自责,只专心致志盯着江上逐渐燃起的星星之火,等着看他敢不敢吃。

    短短几息,像过了一年。

    卫长庚似乎看穿了她的心事,低声一笑,坦然道:“慕姑娘做得东西,不计为何,自然都是极好的。我能吃上,是我的福气。哪怕是鹤顶红之类的穿肠剧毒,我也欣然笑纳,姑娘又何必自苦?”

    慕云月心尖一蹦,不可思议地望向他。

    对上那双含笑的眼,她忙忽闪眼睫错开视线,手在袖底缓缓捏紧。

    “桂花糕”被他拿起一块,修长工细的玉指搭在金黄焦脆的面皮上,优雅从容,像在捻一朵花,不带半分迟疑。

    慕云月心头的大石越发沉重,终是在那块“桂花糕”快要入他口的时候,伸出手,一把抓住他手腕,“这、这些糕点都、都冷了,还是别吃了,等改天……改天我再做些更好吃的给你。”

    她左右错着眼珠,不敢看他,囫囵将那块“桂花糕”往玉碟里一扔,就要把碟子拉回来。

    卫长庚却反过来握住她手腕,身子越过桌案往前倾。

    气息骤然拉近,慕云月心跳随之加快,脑袋下意识往后仰。却被他忽然伸出的大手托住后脑勺,霸道地往前带,鼻尖全是他袖笼中溢出的冷梅香。

    “怎的又不让我吃,嗯?”他哑声问。

    周身的气场明明强势到不容任何人抗拒,可出口的声音却极是轻柔的、低哑的,像是在哄诱什么答案,一个他等了许久的答案,隐隐还带着几分笑。

    指腹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她后颈的绒发,像在赏玩一件精美的瓷器,薄茧磨得她肌肤微痒。

    不过是一些很细微的触感,无需费力就能忽略。

    慕云月却捏紧了手,浑身上下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到了那一点。每一丝细微的触碰,都能激起心头一阵颤动。

    “为何又不让我吃了?”

    许久不见她回答,卫长庚又问一遍。额头轻轻撞了下她的额,带着几分宠溺。

    本就低沉的声线又被刻意压低几分,音色变得更加浓郁,仿佛深藏多年的佳酿,醉得人脑袋昏昏,心也昏昏。

    江上的焰火也正好在此刻升上天空,光晕如金,将夜幕照得流光溢彩,落在他眼中。

    那浓墨般的眸色似也流淌出了华光,比漫天的烟火还要明亮,柔柔包裹着她,也只包裹着她。

    慕云月清楚地听见,自己心跳漏了一拍。

    那些被酒意深埋在记忆深处的唇舌纠缠,也都在这一瞬,随着那片烟火,大片大片在她脑海中炸响。昏昧的灯火,淡淡的梅香,还有男人一声又一声低柔的呼唤……

    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却清楚明了地记得当时的感觉。

    柔软,炽热,缠绵。

    也很欢愉,她整颗心都陶醉了。

    甚至在这一刻,她竟还想再尝一次。

    但好在理智还是拉住了她。

    “我、我……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慕云月挣开他的手,低着头,冲出门去。

    屋门“吱呀”在框上摇晃,林嫣然和天枢从烤全羊身上抬起头,齐刷刷看去,看不明白,又疑惑地转向卫长庚。

    卫长庚无波无澜地收回手,坐回去,缓缓舒出一口气,片刻,又笑了起来。

    美人计。

    想不到啊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居然也要沦落到,靠出卖色相脱险。

    只是事到如今,靠着所谓的“计”,又能撑到几时呢?

    看着桌上那碟散乱的“桂花糕”,卫长庚揉捏眉心,无奈地长声一叹。

    *

    从包间出来,慕云月的脸颊还是烫的,泼了几遍冷水,温度也降不下去。

    她不敢就这么直接离开,怕被人瞧出异样,便寻了个无人的长廊角落,对着大开的窗户,不停深呼吸。

    人声在窗外鼎沸,她的心绪也聒噪异常。

    为何突然改主意,不让他吃了?

    对别人,慕云月或许还能撒谎,说是自己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可她没法欺骗自己。除却那点不安和内疚,其实还有别的情愫。

    但究竟是什么?

    慕云月想不明白,也不敢去想,只不停告诉自己,这就是简单的歉疚罢了,没什么特别的。既然已经决定这辈子都要好好守住这颗心,她就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只是那人的身份……

    错过这一次,以后想再试探,只怕是难了。他又那般狡猾,估计也不会给她留下什么破绽。

    慕云月叹了口气。

    窗外忽然喧闹开来,慕云月低头去瞧。

    原是广云台出了新酒,正举着长竹挑起的红布,沿街敲锣打鼓地宣扬,邀请大家伙儿去品尝。

    几个长相俊美的少年手举银质酒壶,走在最前头,几个侍女在旁边跟着撒花。后面还跟着一辆花车,四面都落着薄纱,绵绵起伏间,便勾勒出美人窈窕的剪影。

    即便没有露出真容,端看那半遮半掩的袅娜身段,也能想象出薄纱底下,该是怎样的倾城容貌。

    慕云月对这些没什么兴趣,伸手去关窗。

    就听楼下有人大喊:“是秦岁首!秦岁首!广云台的花魁,秦岁首!”

    人群顿时沸腾起来,丢向花车的香囊鲜花也多了好些,都快把花车淹没。

    慕云月搭在窗框上的手,也跟着那一声,毫无征兆地僵住。

    理智劝说她不要去看,也不要多想,可眼睛却有自己的意识,在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就本能地望了过去。

    而花车上的人,也朝着这个方向,同时仰起了头。

    隔着薄纱,慕云月看不清她的脸,自然也不知她在看谁。可冥冥中,慕云月就是知道,她在看自己,且还冲她展颜笑了一下。

    作者有话说:

    yoooo~掉马关键人物出来啦,我感觉可以为星星哥安排倒计时了。

    这章也有红包,明天中午统一发。

    第30章 三种心思

    “姑娘, 您在这里看什么呢?让奴婢们好找。”

    苍葭从楼梯口走来,探长脖子,顺着慕云月的视线往窗外瞧。

    “没什么, 随便看看。”

    慕云月伸手去关窗户, 透过窗缝又瞧一眼。

    花车队伍已经过去,薄纱后的眼神也收了回去, 只能瞧见一个背影。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刚才的隔纱对望, 只是她自己的幻觉。

    这倒叫人更加好奇了。

    “你对那位秦岁首姑娘, 知道多少?”慕云月问。

    苍葭被她问得一愣。

    她性子活泛, 能上能下,是照水院里的耳报神, 帝京各处的消息,她多少都知道一些。可真要问起这位花魁娘子,绕是苍葭也犯了难。

    毕竟不是一路人。

    问她,还真不及随便上大街上抓个男人问一问,来得明白。

    慕云月也知有些为难人了,拍拍苍葭的肩膀, “没事, 我也就随便问问。马车都准备好了吧?”

    苍葭点了点头,又问:“姑娘不去跟林世子打声招呼吗?”

    慕云月侧眸瞥了眼包厢,人家请她吃饭, 于情于理,她都该过去道个别。可想起刚才的事, 她又抿唇犹豫了, 踟蹰片刻, 还是道:“我有些疲累, 就不过去了,你让蒹葭代我去吧。”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往楼下走。

    回去的路上,慕云月也是心不在焉。

    三个“葭”都很担心,张口询问缘故,慕云月却只摇头说没事,继续望着起起伏伏的车帘发呆。

    灯会还没结束,天上的焰火声,地上的人声交织在一块,从帘子缝隙间钻进来。也不知是不是错觉,慕云月总感觉自己还听见了广云台花车队的声音。

    游行极为辛苦,这一趟走完,想来那位秦姑娘,应该就闭门谢客,回去休息了。那……会不会和他见面啊?

    腔子里酸酸的,这一刻,慕云月竟比任何时候都希望,那人不是林榆雁。

    可他若真的不是林榆雁,事情只怕要更加麻烦啊……

    又一朵焰火直奔云头,耀亮穹顶。

    慕云月追着那簇焰火仰起头,视线落在皓月清晖下,唯一一颗莹莹生辉的长庚星,她眉眼间不觉染上一层轻愁。

    *

    广云台。

    同一片月色下,秦岁首也正坐在自己闺房的露台上,眺望远处的焰火。

    五月天气炎热,她游行完回来,便沐浴换下了那套厚重的礼服,只着一套轻便的寝衣。一手托腮,一手执杯盏,斜斜倚着栏杆,姿态慵懒,宛如海棠春睡未足。

    玲珑玉足从茜色的绉纱裙底露出,宛如一对雪白的雏鸽,安静地窝在月光下。

    楼下早已吵闹开。

    砸杯子的砸杯子,摔桌椅的摔桌椅,都嚷嚷着让她出去见客,石妈妈都快顶不住。

    秦岁首还闲闲晃着酒杯,仰头赏天上的月。

    听见开门声,她也不回头,懒懒打了个哈欠,曼声问:“今日在鸿禧楼上瞧见的那位姑娘,可就是汝阳侯府的那位千金?”

    晚晚翻了个硕大的白眼,没好气地将漆盘用力往桌案上一搁,“我的好姐姐,这都什么时候了,您还有心思管什么侯府上的千金。下头闹成这样,您要再不现身,石妈妈可就要杀上来了。”

    秦岁首耸了耸肩,不以为意,换了只手托腮,继续自己的话茬接着道:“她生得可真好看,比咱们广云台所有姑娘加在一块都好看。难怪大家说起美人,第一个都会想到她。”

    晚晚气结,恨不能拎起她抖一抖,看看能从她脑袋里甩出多少水。

    但转念一想,这家伙一直都是这般随意的性子,自己生气也是徒劳,晚晚也就随便她去了。

    只是那位慕姑娘……

    晚晚想起什么来,两道纤细的柳眉直往中间挤,忙绕过桌案,小跑去露台,压声道:“我听来福说,最近这一个多月,那位慕姑娘总也往京郊跑。”

    “明面上说,是去自家的田庄查账,可实际上去的,却是林世子的那座澄园!待的地方,也是只有林世子才能进广筑!”

    “林世子近来,也不怎么来寻姐姐了,别不是真要娶那位慕家姑娘为妻。”

    听到这话,秦岁首浓睫霎了霎,漫不经心的神色终于露出些许落寞。

    但也仅是片刻,她便收拾好所有情绪,懒声道:“他想娶,便娶了呗。他是天上月,我是地上草,他即便不娶慕家的姑娘,也有大片星辰由他挑,横竖是不会娶我的,我又着什么急?露水情缘罢了,何必当真?”

    这明显就是气话了。

    晚晚很想怼回去,可这些又何尝不是事实?入了她们这行,日子一眼就能望到头,又能有什么指望?

    可那也得想办法啊,毕竟她们跟别出秦楼楚馆的姑娘,可不一样。

    叹了口气,晚晚语重心长道:“姐姐您也是知道的,咱们广云台,明面上只是一座风月场所,实际上,却是薛家的私产。咱们所有姐妹,都是他薛大人手底下养的狗,帮他探寻消息。让姐姐你接近林世子,也是薛大人的主意。”

    “若是不能趁着自个儿还能自由说话喘气儿的时候,尽快为自己谋一条出路,下场只会比别家的妓子还要不如。”

    “林世子是个好人,虽说花心了些,可我瞧得出来,他对姐姐您,是真上心。这些年若不是有他护着,就姐姐您这臭脾气,只怕早被石妈妈打死了!哪还能像现在这样,想出去游行,就出去游行;不想见客人,就可以毫无顾忌地留在屋里吃酒,也不用被那么些男人给……”

    说到这,晚晚沉默了。

    秦岁首望着天上的月亮,也沉默了。

    过了许久,晚晚才重新张口:“以咱们的身份,想做林家的世子夫人,定然是不能够的。可做个妾,还是有希望的。只要有世子庇护,姐姐后半辈子依旧可以享清福。”

    “可是我不想做妾。”秦岁首直接拒绝。

    晚晚知道,她这是犟脾气又犯了,有些气,又有些无奈,“可不做妾,咱们这样的人,又能怎么办?难不成,你要在广云台待一辈子?还是说,你想被拉去,随便配个七八十岁的老头?”

    “谁要拉我的岁岁去配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都不问问我同不同意?”

    门外冷不丁响起一道清冽的嗓音。

    两人俱都怔住,齐齐望去。

    但见屋子里,林榆雁不知何时来了,闲闲靠着屏风,拿折扇轻轻敲打肩头。

    晚晚最先反应过来,欢喜地念了声“世子”,想起自己方才说了什么,忙摇头道:“奴婢方才说着玩的,有世子您在,谁敢动姐姐?呃……你们忙,奴婢还有事,先下去了。”

    说完,晚晚朝秦岁首使了个眼色,让她好好把握机会,便碎着步子离开,还把周围的人也一并都带了走。

    屋里很快就只剩林榆雁,和秦岁首两人。

    “这是喝的什么?眼睛都醉成这样了。”林榆雁拿折扇挑起帷幔,朝秦岁首走过去。

    秦岁首懒得回他的话,举起杯盏,让他自个儿闻。

    林榆雁却是压根没打算拿,只俯下身,拇指随意擦过她嘴角,又放到自己唇边,轻轻一舔,挑了下眉,“霜华春?这酒可烈,你还是少喝些为妙,否则身子撑不住。”

    说罢,他又转着扇子,转身往里屋去,上下左右地来回瞧,“嘿,这屋里怎么没我的东西了?我差点认不出来。”

    秦岁首抿着唇,还沉浸在方才的亲昵之中,许久才回过神,却是翻着白眼,冷哼道:“我哪儿知道。”

    林榆雁回头瞧她,哭笑不得,“你的屋子,你还不知道?”

    “世子的澄园,不也是别人想去,就随便去了?”

    这话明显裹着酸,秦岁首说完便后悔了,扭过身去继续吃酒,自个儿跟自个儿赌气。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没多久,她身子便凌了空。

    “岁岁这是醋了?”林榆雁打横抱着她,低头亲昵地蹭着她白嫩的小脸。

    “哎呀!”秦岁首皱着脸,嫌弃地推开他,瞪道,“胡茬!胡茬!扎死我了!”

    “又混说,我哪次过来见你,没收拾得干干净净?今儿出门前我还剃过一遍,哪来的胡茬?”

    秦岁首偏头又是一个白眼,压根不听他讲道理。

    林榆雁这下也明白过来,究竟是什么惹了她,笑盈盈凑到她面前,“这是真醋了?”

    秦岁首将脸往左转,他也往左偏;秦岁首往右,他便跟着转向右,俊俏的桃花眼始终盯着她,绕是再铁石心肠,也得融化在他的多情眼中。

    可秦岁首就是这么倔的人,宁可咬着唇瓣,靠疼痛让自己清醒,也坚决不搭理他。

    林榆雁无奈了,“我的傻姑娘哟,你怎么不仔细想想,这么多年,我除了你,还碰过谁?”

    这话倒不假,世人皆知,林榆雁风流成性,招惹过的姑娘能绕帝京好几圈。

    可真正算得上他女人的,就只有秦岁首一个。

    可这到底不是她想要的……

    秦岁首暗自叹了口气。

    夜风淡淡,卷起帷幔深深。

    林榆雁抱着她往床榻去,月光透过绮窗,刚好落在秦岁首脸上,很亮,却没什么温度。

    就跟这段露水姻缘一样,听起来很美好,却注定要在晨曦的第一缕阳光中消散。

    *

    而此刻,薛府内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积香阁。

    薛明娆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跪了有多久,膝盖就像被千万根利针同时扎着,稍稍一动,便是钻筋斗骨般的疼。

    她却不敢起来。

    平时在外威风惯了的人,这会子却是连喘气都带着小心,望着端坐在桌前插花的人,哀声求饶:“姐姐我错了,你就饶过我这一回吧,我保证下次再也不敢了。”

    “下次不敢了?”薛明妩停下手里的剪子,侧眸问,“上回你大闹澄园宴,害得我和父亲帮你收拾了好一会儿烂摊子,你也是这么保证的。”

    薛明娆脸上讪讪,狡辩道:“我也不是故意的,都怪那姓慕的小贱人。这段时日,她总往那澄园跑,跟陛下私会,还以为别人都不知道。这陛下竟也跟她一块胡闹,成天顶着林榆雁的皮,也不知道他想干嘛?”

    想起那天在广筑见到的杏花钗,薛明娆不由捏紧了手,“陛下该不会真对她有意思吧?那姐姐你该怎么办?”

    “所以你今日就让人驾了一辆马车,去撞那慕姑娘?”薛明妩问,“你可知,若不是阴差阳错撞到了娄家那世子,没真成事,你会给薛家惹来多大的麻烦?”

    “有什么麻烦的?”薛明娆撇撇嘴,不屑道,“她慕家再厉害,能厉害得过咱们薛家?不就是个慕云月吗?我今日便是真把她撞残了,我敢保证,他汝阳侯也不敢说我什么。”

    “汝阳侯是不会说你什么,但他会带着兵权,默默倒戈向陛下,真到那时候,你可知咱们会有多被动?”

    这话一下把薛明娆给问哑巴了。

    看着她呆怔模样,薛明妩叹了口气,“你可知,姑姑和父亲为何非要将你我二人,嫁去皇家和林家?”

    不等薛明娆回答,她就自个儿接上,“是因为我们薛家已经没人了。”

    “怎么会!”

    “怎么不会?”

    薛明妩睨她,“你自个儿数数,如今咱们薛家,还有几个能用之人?父亲只有你我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几位叔叔伯伯家中倒是有男丁,可他们都是什么德行,你又不是不知道。”

    “现在不比从前了,陛下不是省油的灯,才刚掌权五年,朝堂就被他换了一大半的人。除却吏部和兵部,父亲能说得上话的地方,已经越来越少。倘若咱们俩再不能靠裙带关系,给薛家支撑,那咱们的下场,只怕连现在的娄家也比不上。”

    “这节骨眼儿,你再把中立的慕家给得罪了,对咱们有什么好处?”

    薛明娆低着头,咬牙一声不吭,显然还有几分不服气,但又无可奈何。

    薛明妩看在眼里,轻叹口气。

    自己的妹妹,自己最了解。虽说娇蛮任性了些,但对自己人却是极好的。这次一而再再而三地寻衅,说白了,也不过在心疼她这个做姐姐的。

    “你不必为我难过,横竖我也不是因为心里有那个人,才非要进宫当皇后。”

    薛明妩让人将薛明娆扶起来,继续拿剪子修剪梅瓶里的花枝。

    “感情是这世上最没用的东西,尤其是对咱们这样的家庭出来的人。只要最后,那个位置是我的,陛下心里有没有我,我无所谓。不过……”

    她盯着梅瓶中一枝横斜出来的杏花,微微眯起眼,“她既然挡了我的道,我也的确得好好收拾她一下。陛下不是爱冒充林榆雁,跟她私会吗?那咱们就让她相信,那人就是林榆雁,不就行了?”

    薛明娆茫然看着她,没听懂。

    薛明妩笑了笑,也没解释,只吩咐道:“过几日,我打算办一场花宴。你帮我给慕家下一封帖,再去广云台,把那秦岁首叫来,给花宴助兴。能让别人当刀,又何必脏了咱们自个儿的手?”

    咔嚓——

    剪子落定,那朵格格不入的杏花也应声颤颤落了地。

    花瓣间的露珠还没消散,就被一只秀丽的手捏入掌心,狠狠揉成粉碎。

    作者有话说:

    这个反派,我真的哭死,生怕星星哥掉不了马,还特地攒了个局。可以入选感动中国十大反派。

    红包,以及二更还是晚上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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