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止玥把乾坤囊里的药膏甩出来,不太客气道:“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小公子的腿原本洁白修长,此刻血迹淋淋,有几块骨头已经断掉了,即使被胫衣所遮掩,也能看出有几处扭曲着,显然是被客栈的房梁砸得不轻。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应止玥漫不经心地换了个姿势轻摇罗扇,瞥了他一眼就移开了视线。活人伤筋动骨的话,将养需要很长时间,不过陆雪殊阳寿已尽,死人骨修复起来就很容易了。
好吧,陆雪殊倒也称不上彻底没命了,现在的状态应该是属于活人和死人的交接点。阎王找了好半天也没有找到小姝,最后只能迫于无奈和应止玥达成交易,让陆雪殊以这个混沌的状态留存世间,以便更好地满足大小姐的需求,也解救了因为大小姐要求过高而濒临崩溃的鬼差。
依连枝看,这完全是不可多得的好机会,不仅可以用半个活人的状态行走世间,还能天天和美人贴贴。要不是应止玥无情地拒绝了她,这么好的事情哪里轮得到他?
这陆雪殊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足,连枝连猪蹄都忘了啃,连连催促他:“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你还在等什么?赶快拨打地府热线……”
被催促的陆雪殊却没太着急,右腿患处的痛楚使得他汗水涔涔,晶莹的汗珠顺着下颌线落下,看上去却显出更有几分催人欲折的颜色来。总而言之,看上去就不是个伺候人的料。
显然陆雪殊也有很清楚的自我认知,他眼睫微眨,鸦羽的影子浓密地浮在眼睑上,“姐姐为什么要选我?”
连枝是小孩子心性,听他这么一问也很好奇地转过头来问:“对啊对啊,陆雪殊哪里有我体贴可爱?我不仅可以捶肩捏腿,还可以伺候姐姐你沐浴梳洗……”
应止玥似乎不想再看连枝露出嘿嘿的傻笑模样,微转过头去,整日燥热的代城终于在一切终了后落了柔和的雨。窗扉外陆家主母在撕心裂肺地咆哮,哭诉老天爷为什么要夺走她的强哥儿,又要痛骂老天不公,最后被李叔拉走,于是后续的声音也化在绵密的雨水里,听不清晰。
应止玥对这位母亲没产生太多的情绪,雨丝穿过纱幔就成了雾,细腻地摩挲过她乌黑的发丝,于是大小姐的身影也罩在一片不明晰的雾气里。
她想,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多公平的事情呢。她幼年失恃,自己的身体莫名其妙被别人夺舍,连最喜欢的小姝也留不住。
那位冒牌货曾经告诉她要认命,还说假若她安分些、听话些,找个寻常的夫婿平庸到老,也不会如话本子里一样历经那么多的波折。
当时应止玥就觉得冒乐很奇怪,如果依照对方说的,她本就是这话本子世界里的主人公,是最重要的存在,那她要去听谁的话?
听王子公孙“为我生三个大胖小子”的情话,还是听范举人“早点把应府拱手让出”的严父教训?
应止玥一个都不想听。
她只想听自己的话。
不过应止玥没打断冒乐的滔滔不绝,有和对方争论的力气还不如去找小姝。
陆雪殊若有所思,瞳色黑白分明,纯粹明亮,像是雨后更为清新的翠柏,又是雪霰纷纷扬扬笼罩过的静谧湖面,果然是漂亮的小公子。
他没说话,连枝倒是一下子就听明白了,她口呼好家伙,“这不是把你当成那个小姝的替代品了吗?”
这是可以直接说出来的吗?
然而大小姐就是渣也渣得明明白白,闻言也是毫不心虚,显出点底子的傲慢本色,淡淡道:“你不愿意,我也理解。”
她又不至于强求。
说完,她就伸手取出乾坤袋,又要去收回桌子上的一堆药。
只是应止玥还没来得及拿起第一管,就被轻轻按住,覆在她手背上的另一只手颜色苍白,骨节的线条倒是清疏分明,是地地道道的贵公子,想来出生到现在也没有受到过此般的折辱。
可惜,应止玥铁石心肠:“既然要投胎转世,你也用不着伤药了。”
陆雪殊置若未闻,反而笑了,“既然是您的需求,我做替身也没什么不可以。”
屋内唯一清醒的连枝:“……”大哥,你醒醒啊大哥!这是什么渣女贱男的话本子桥段啊!
连枝手里的猪蹄子没握住,叽里咕噜地滚到了地上,反倒提醒了应止玥:“我昨日特意让孟婆将茶汤调得甜一些,结果一直没看到你过去,是还有什么没吃够吗?”
倒不是应止玥想催促连枝走,而是因为每个人死去后魂魄能在世间停留的时间有限,假如不能在一个月内转世投胎的话,很有可能会魂飞魄散。
当然,倘若有外力的帮助又是另一回事,比如说能帮助应止玥凝魂的五刑玉,又比如说陆雪殊薛定谔人类的特殊状态。
应止玥抬了下眼皮,不用费神开口,陆雪殊就已经倾了上半身过来,大小姐很满意地亲自撩开他发尾,没等他疑惑地发问,双指径直捏住他喉结。
连枝还在絮叨着回答:“因为上次母亲告诉我,表姐最近会来代城祭拜,所以我想再见她……你们这是在做什么?姐姐你冷静一点,那是陆雪殊的脖子,不是鸭脖!”
少年人的脖颈也是雪似的白,而最脆弱的命脉被大小姐好奇地揉在指尖,朝日的光线细碎地播撒下来,而相接触的这一小块皮肤也淋了金芒。应止玥纤细的指间,陆雪殊的喉结极为缓慢地向下移动了一下。
而她手指移开的时候,陆雪殊的脖颈就多了一颗圆润的红点,不仔细看就像是天生的红痣。
应止玥看向目露尴尬的连枝:“只是方便让他转换人鬼状态的枢纽而已,你的脑袋里都装着什么?我看起来很像是只惦记着掐人脖子的僵尸吗?”
连枝连忙溜须拍马:“怎么会?即便是做僵尸,姐姐也是天下最美的僵尸!”
而应止玥做人的时候就不爱多管闲事,不做人了也一样,对连枝的事情轻轻揭过,只叮嘱了一句“别忘记三十日之限。”
刨去连枝在乱葬岗里浑浑噩噩的时光,她还剩下三周的时间可以驻足。
只剩下三周了啊……
即便可以重新投胎转世,可是发出新一声啼哭的婴孩也不再存有前世的记忆,而连枝也还只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
她茫然地抬头看去,无根水轻飘飘地落下,自己的人生也像是雨水,毫无目的地飘散下去。
换句话说,属于连枝的东西,也只有这仅剩的二十余日。
想到这里,连枝赶忙搓了搓脸,迅猛地拆开桌上还留有余温的荷叶包裹,捧出来一个新猪蹄,嘴里塞满了猪肉,还要含含糊糊道:“看来留给大猪蹄子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还想吃水晶肘子肉。”
陆雪殊:“……”
应止玥:“……”
很好,孩子能吃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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