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医学馆的现状,小云帆砸了小皇孙 养儿不易
这日下朝之后, 盛鸿先是召大臣议事,临近中午,将今日的政务处理的七七八八了, 他将黎荞叫到跟前,详细询问两个医馆以及那个第一附属医院的现状。
“回圣上的话,城内的医学馆如今拥有二百名学徒,这些学徒入学之后,识草药、背方剂, 后又学习望闻问切,微臣使银子寻了一些病患给他们练手, 经过三年的学习, 这二百名学徒都能解决基本的常见病症。”
“但因为时间尚短,经验不足,他们运用方剂时不够灵活, 所以偶尔会药不对症。”
“第一附属医院开业快一年, 里面坐堂的五个小大夫,在前期一共误诊了三次, 但幸好没闹出严重的事故。”
“这半年来,五个小大夫一次都未误诊过,所以回头客慢慢增多, 平均一日下来能接待二三十个病患, 连城外的百姓也会前去看病。”
一开始城内的百姓是真不信任这个五个年纪轻轻的小大夫, 再加上这五个小大夫只给贫苦百姓诊病,因此刚开业时生意并不好。
但这医学馆是打着他的招牌, 而且五个小大夫用药谨慎, 哪怕诊错了, 也顶多是闹一闹肚子, 不会出现更严重的情况。
于是渐渐的,这个第一附属医院的招牌就打出去了。
不过,黎荞不想与其他医馆抢生意惹公愤,哪怕招牌打出去了,他也依旧坚持只给掏不起药钱的贫苦百姓诊病。
“至于城外分馆的三百名学徒,只学了一年,目前还在识草药背方剂的阶段。最起码还得再等一年,微臣才敢让他们去第一附属医馆坐堂。”
说完基本情况,他又说了些医学馆日常运行中的琐事。
什么城外有百姓主动找上学馆,愿意免费当小白鼠让学生们诊治。
什么组织医学馆的学徒给自家佃户义诊——主要是学徒经验不足,给旁人义诊底气不足,他便拿自家的佃户练手。
什么组织医学馆的学徒深入村落,用小礼品将村民聚集起来,而后向村民科普最基本的卫生知识、医疗常识。
不过,就目前来说,效果不是很好。
当然,也不是村民不愿意去做,就比如喝生水这个,若是喝热水,那得先烧水,不仅费柴火,还费时间。
有那个功夫,还不如喝凉水。
还有女子用的月事带,普通人家的月事带不是一次性用品,所以用完之后得用热水煮一下消毒杀菌,而且还得在太阳底下暴晒。
但那种一大家子住一起的,哪个小媳妇、未出嫁的大闺女会把自己的卫生带大大咧咧的晾在院子里?
不是这些人不想去做,而是做不到。
当然,学徒们的科普也是有一些效果的。
比如说以前百姓家中若是有人生病了,一些人不去找大夫,而是请来神婆治病驱邪。
现在第一附属医院免费给穷苦人家诊病,分馆里的大夫也会给找上门的病患治病,于是附近村落请神婆的人少了,家中再有人生病,都会选择找大夫。
另外,被治好的百姓,不少人会挖点类似蒲公英、车前草这种田间、路旁随处可见的草药送去医馆当谢礼。
……
盛鸿听着这些琐事,脸上的满意由一丝慢慢变成了笑容满面。
很好。
他的探子向他汇报盛京种种新鲜事时不会汇报的如此详细,黎爱卿说的一些细节,他是第一次知道。
原来这两个医学馆已经做了这么多事情了。
盛京一口气增加了五百名大夫,这种心安,他喜欢。
“黎爱卿,你建的两个医学馆安国利民,替朕分了不少忧。朕不知道该赏些什么给你,你想要什么赏赐,尽管开口。”
“嗯?”
这话来的猝不及防,黎荞有些诧异,与盛鸿含笑的双眼对视了两秒,他赶紧摇头:“这是微臣应该做的,您不必赏赐微臣。”
“你是户部主事,医馆的事怎么会是你分内之事?上次蝗灾时你就推脱,此次可不能再推脱了。”
“微臣是您的臣子,本就有义务替您排忧解难安抚百姓。”黎荞还是摇头。
盛鸿闻言顿生感慨:“若是其他臣子也能如你一般有此觉悟多好。”
“罢了,你不想要此次的赏赐,那朕就给你攒着。”
看得出黎荞是真心推拒,他没有强求。
黎荞自是也松了口气,他和盛鸿关系一直都挺融洽的,但他谨记着臣子的本分,盛鸿让他自己挑赏赐,这哪能自己挑啊。
一个不注意就踩盛鸿雷点上了。
反正他也不缺金银珠宝,这种小小赏赐,必须推了。
不过,既然现在盛鸿已经意识到医学馆的作用,那他应该将医学馆再扩大一些。
五百名学徒若是散落在大盛十二省,那就好似一滴水落入大海,什么动静都折腾不出。
“圣上,您觉得医学馆里的五百名学徒够用吗?若是不够,微臣可以再招收一些学生。”
他道。
盛鸿听了此话,略一思忖,立马摇头:“这哪里够?最起码还得再招五百人。”
这五百名学徒,一部分去黎爱卿的老家,一部分肯定要被送去微青县。
还有彭县,暨北省这些有黎爱卿田地的地方。
这么一分,留在盛京的根本没有多少。
反正是黎爱卿掏钱养着这些学徒,这些学徒又免费给百姓诊病,咳,所以五百名怎么会够?
五千人都不够。
就像是下乡进村宣传最基本的卫生知识、医学常识这个行为,卫生卫生,卫是卫护,生是生命,卫护生命这么好的事儿,大盛十二省都得跟上啊。
但若真来个五千人的大医学馆,那支出肯定不少。
咳,他现在也是正用钱的时候,此次的边城之战,打的是人命,是银子,所以目前就先让黎爱卿小打小闹吧。
等挺过这几年的酷寒,他手头宽裕了,他出银子将这个对百姓大有裨益的医学馆扩大一番,让大盛十二省的百姓都能享受到医学馆的好处。
黎荞不知盛鸿的想法,看盛鸿应了,他挺高兴,下班回到家,他和陶竹、范圆圆说了此事,让两人准备招生,最好明年正月元宵节后就开学。
陶竹、范圆圆对此没有异议。
此次边城开战,圣上调派了医学馆里的学徒前去支援,他们二人已经深刻认识到医学馆的重要。
这些懂医术的学徒,可以用不上,但绝不能没有。
况且,也不是用不上。
这些学徒挺有用的。
晚饭过后,众人各回各的小院,天气冷了,大家更喜欢待在自己的暖房之中。
黎荞和陶竹也是如此。
暖房里犹如春天,一进了门,黎长风黎云帆两个小家伙就脱掉身上厚重的披风,颠颠的上了炕准备拼拼图。
陶竹双臂环在身前,站在炕前盯着他们俩看了几眼,然后扭头看向了黎荞。
黎荞在他的小书桌前坐了下来,正抬手要去书架上拿书。
“黎荞,你俩儿子今日干了件大事。”他开口道。
“嗯?”黎荞闻言,立马回头,见黎长风黎云帆两个小家伙儿小屁股一挪,双双朝着墙壁而坐背对着他,他登时笑了,站起身朝着陶竹走去:“什么大事儿?”
“今天下午云帆想要踢皮球,于是黎矛几个就在大门口守着他们仨踢,结果没踢两下,云帆直接将皮球扔到大皇子院里了。皮球直接砸到了盛时毓小皇孙的脸上,将小皇孙砸的鼻血直流。”
陶竹一边解释,一边在炕边坐了下来,他伸出手去揪小云帆脑袋上的两个发包,语气中满是无奈:“你可真有主意。”
被揪住发包的小云帆缩了缩脖子,而后顺势躺在了炕上,一个翻滚,整个小身子便翻到了陶竹怀里。
小手臂伸出抱住陶竹,他一脸可怜巴巴的认错:“阿爹,我知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黎荞:“……”
“小皇孙没事吧?”他有些担忧的问。
“喊了御医过去,没大碍,鼻血很快就止住了。”
陶竹道。
“那就好。云帆的皮球怎么会落在大皇子院中?”
黎荞已经来到了陶竹跟前,他好奇的伸出手捏了捏黎云帆肉呼呼的小脸蛋。
“他故意扔出去的,他想和小皇孙比试一下自行车,但因为咱们两家没什么来往,他就把皮球扔了过去,想借着去大皇子府拿皮球的机会,向小皇孙提出邀约。”
“但恰好小皇孙在墙后练拳,于是就被砸了。”
“……这只能说云帆运气不好。”
黎荞有些想笑。
主意不错,就是今天的运气不好。
黎云帆听出了他的笑意,立马放开陶竹,转而扑到他怀里,皱着小脸蛋道:“还是爹爹理解我。”
他就是运气不好嘛!
“那是大皇子府,怎么能随意把皮球丢进去?这次是小皇孙和大皇子不计较,万一下次他砸到了其他贵人,那怎么办?”
陶竹对黎荞的娇惯有些不满,一边说一边伸手又揪了揪小云帆的发包:“以后不许这样了,你想比试,可以去学馆里找人比试。”
大皇子有意皇位,而小皇孙是大皇子最出众的孩子,万一,他是说万一,万一这俩孩子胜过了小皇孙,那大皇子的脸面往哪儿搁?
可不能与小皇孙比试。
真想测试潜力,找其他大孩子比试,不要打小皇孙的主意。
陶竹的顾虑,自是没办法和两个小家伙细说,怕他们俩听不懂,更怕他们童言无忌将这些话往外说。
他只能强硬的让俩个小家伙压下找小皇孙比试的念头。
黎荞也想到这一层了。
不过,现在谁不知道大皇子有意皇位。
而且,这两个小家伙儿的小脑袋瓜都很聪颖,与他们讲道理,他们肯定能明白。
于是,他揉揉小云帆的脑袋,温声与他讲道理:“小皇孙是皇家的人,你们俩若是胜了小皇孙,那小皇孙多没面子。”
“咱们做臣子的,可不能这样打人家小皇孙的脸。”
这话一出,小云帆眨了眨乌溜溜的大眼睛,小脸蛋上满是不解:“那就是只能小皇孙胜过我和哥哥,我和哥哥不能胜过小皇孙?”
“没错。”
黎荞点头。
自打知道上辈子时是大皇子拿到皇位,他就在想一个问题。
既然高志远没有提到什么宫廷政变,也没提到四皇子、二皇子被圈,那应该是盛鸿在临终之际明确的把皇位传给了大皇子,可就大皇子那副常年需要静养的身子,盛鸿如何敢把大盛的江山交给大皇子?
仅凭大皇子这辈子的凄惨遭遇以及周皇后的冤屈吗?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以盛鸿对大盛江山的看重来说,干不出这么感性的事儿。
所以,应是大皇子有了极为出色的继承人,再加上盛鸿的愧疚和怜惜,于是临终时把皇位传给了大皇子。
这么即便是大皇子去了,有七皇子当摄政王扶持新皇登基,那大盛江山依旧是稳固的。
除了这一个原因,他想不出盛鸿传位给大皇子的理由。
现在大皇子让盛时毓参加自行车比赛,应该是要借这个比赛向世人展示小皇孙的优秀,好为他的登基铺路。
在这种情况下,他家的小长风小云帆当然不能和小皇孙比试了。
小长风小云帆可是异能者的儿子,即便小皇孙年长三岁而且异常优秀,那也不能一定能胜过这俩小家伙。
他可不能打乱大皇子的计划,不能阻了大皇子登基的路。
因此,虽然很不想给两个小家伙灌输阶级的差异,但既然生在这个时空,那这两个小家伙必须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小云帆不知道黎荞心中的诸多念头,他闻言小脸蛋垮了下来:“可是比赛那日,严家的大个子拼尽全力了呀。严大个子肯定想胜过小皇孙。”
那是因为严安邦不知道最后是大皇子拿了皇位,所以才没对自己的小孙子做什么交代。
可这话黎荞不能明说,他只能捧着小云帆的脸蛋揉了揉,解释道:“人家严尚书是大学士,是圣上跟前的老人,立下无数功劳,爹爹还年轻,没办法和严尚书比,行事自然要谨慎。”
“就好比你二山嫂嫂,刚嫁入咱家时很拘谨,干什么都小心翼翼的。爹爹在朝堂上是新人,自然也要处处谨慎。”
这个比喻很形象,小云帆扑闪了一下又长又密的眼睫毛,很快点了点小脑袋:“爹爹,我懂了。”
他圆圆嫂嫂一开始很客气呢。
“真聪明。”
黎荞忍不住捏了捏他的小鼻子:“以后不提和小皇孙比试的事了,等爹爹休沐,带着你和哥哥亲自登门赔礼道歉。”
“好。”小云帆又点了点小脑袋,肉呼呼的小脸蛋上布满认真:“爹爹,这次是我错了,我以后不这样了。”
“真乖。”
黎荞忍不住又揉了揉他软乎乎的脸蛋,还低头亲了亲他的小额头。
不愧是他和竹哥儿的孩子,又聪明又乖巧,还知错能改,天下第一棒!
陶竹瞧着他们父子和睦的场景,轻轻呼了口气,好吧,在育儿这块,他的确不如黎荞。
不过,这样温柔的黎荞,是他的呢~
想到这个事实,他笑了起来,也抬手揉了下黎云帆的小脑袋,今后他得向黎荞学习。
等这两个小家伙再犯错了,他不能强硬的命令他们不能做什么,他得细细的与他们俩讲道理。
当然,最好还是不要犯错。
哪怕黎荞是圣上跟前的红人,但和大皇子比起来又算什么?今日得知小皇孙被砸了,他真的吓了一跳。
养儿不易啊。
*
作者有话要说:
第233章 同意黎小兰、江懋的婚事 黎粮回京
黎荞趁着休沐, 领着黎长风黎云帆两个小家伙前往大皇子府赔罪。
大皇子态度很和蔼,言辞间对他很是欣赏,一点儿都没有因为小云帆的鲁莽而心生怒气。
至于小皇孙盛时毓, 望着小脸蛋上满是愧疚的小云帆,也是笑着摇头说没事。
这一次登门,双方很是和睦。
农历十一月初,又下了一场大雪。
大雪过后,盛京人的生活照旧, 虽然天气寒冷,但还没冷到去年那种人们懒得上街的程度。
因此, 对于这场雪, 就连黎荞也觉得是瑞雪。
瑞雪兆丰年。
若是每个月都来一场大雪,但天气又没有那么寒冷,那明年说不定就没春旱了。
没有春旱, 自然也不易发生蝗灾。
不过, 黎荞惦记着暨北省那场河道、水井干涸的大旱,他很是关注暨北省的情况。
暨北省此次也下了雪, 这让他稍稍放心了些许。
多下一次雪,那百姓就能少浇灌一次田地。
盛鸿异常关注边城的情况,各种物资运送的足足的, 并且让守城的将军每日汇报边城的各种事务。
在这种情况下, 为以防万一, 边城的防守比从前更为严密,从胡人那次进攻之后便一直封城。
普通民众不许进, 不许出。
身在边城的高志远这下子想走也走不了了。
高志远之前靠着速成的道行和运气, 挣了一些银钱, 但穷了太久, 即便要维持高人的形象不讲究穿着,可在吃喝这两字上,他们娘俩完全没委屈自己。
大鱼大肉都不便宜,他辛苦挣来的银子被他花出去了不少。
后来,他雇了俩皇家物流的保镖前往边城,只进不出,很快就捉襟见肘,无奈之下,他只能辞去一个保镖。
并且,他开始给人算卦,做法事,看风水等,想一边等候六皇子一边挣些银子吃好喝好。
但边城不大,人口只有十几万,这么点儿人,没有那么多需求。
不得已,他只能辞去剩余的那位保镖,孤身一人留在边城,并且开始给人代写书信。
他不能在六皇子来临前把自己饿死。
对于夏天的那场大蝗灾,他很是关注,虽然说他舍弃了这场蝗灾,但他也想知道这次蝗灾的详细情况。
他写了信,向他娘陈银簪打探情况。
后来,蝗灾的事流传到了边城,再加上收到了陈银簪让人代写的信,他不由狠狠骂了黎荞一通。
鸡鸭灭蝗?
鸡鸭能灭掉多少蝗虫?
况且,这鸡鸭又不是黎荞亲自养的,鸡鸭立的功劳和黎荞有个屁的关系,圣上怎么还表扬起黎荞来了?
圣上识人不清,那是一个占了原先黎荞身子的鬼啊!
骂过黎荞之后,他收了心,专心在边城等待六皇子。
后来,胡人那边有了蝗灾,他幸灾乐祸的同时,不由有些紧张,怪不得上辈子六皇子死在了边城,胡人遭了蝗灾,那可不得拼命攻打大盛嘛!
可关键不知道胡人是何时攻打的大盛,不然的话,哪怕六皇子此时未到边城,他也要找上守城的大将军将这一消息当做他飞升的第一步。
要知道经过这么久的练习,他再面对着那些眼神锐利的守城精兵,他已经不胆怯了!
他说话能利索了!
他留在边城不是白忙活,最起码他飞黄腾达的第一步已经迈出去了!
可惜,他不知道胡人哪天会攻城。
唉。
不知道胡人的具体动向,他又牵挂起了六皇子,他身在边城,不好打听六皇子的动向,之前是身边有皇家物流的保镖,之后是他不知道该找谁打探。
找他娘那个大字不识一个的乡下妇人吗?
这么重要的事,可不能托给他娘,免得坏了他的事。
但六皇子是他腾飞的希望,他哪能不牵挂?
在他的翘首以盼中,六皇子没来,但胡人来了。
他在边城待了这么久,第一次听到胡人的喊杀声,也听到了城外那震耳欲聋的马蹄声,更看到了死亡、受伤的将士被抬回城,鲜血落在土路上,颜色并不明显,但却是让他有些惊破了胆。
这……这就是打仗吗?
原来这么残酷的吗?
明知道此次边城的将士守住了边城,但他还是生出了逃回盛京的念头。
上辈子胡人虽然打到了盛京门口,但并没有攻破盛京,盛京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连续好几日彻夜难眠之后,他终于将回盛京的念头给压了回去,他已经在边城待了一年多了,眼瞅着六皇子要来边城了,他不能半途而废啊!
他得留下。
况且,现在边城封城,他想走也走不了。
被高志远惦记了许久的六皇子,这会儿正在西闪省啃雪。
他在西闪省待了大半年了,之前他只在书本上见过沙漠,知道这边很多地区缺水。
但当他的双脚真的踏上沙漠边缘,见到了居住在沙漠边上的大盛百姓,前所未有的沉默笼罩了他。
在这种自然环境恶劣的地方,哪怕他贵为皇子,喝的也是储藏在水窖之中的雨水。
有洁癖不想喝?
那等着死吧。
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真的没有欺他,不实地感受一番,他真不知道大盛竟还有百姓活的如此辛苦。
当然,大盛很多地方的百姓都过的很辛苦,他认为这是正常的,底层百姓嘛,若是个个衣食富足,那吃饱了之后肯定会没事找事。
就该让绝大多数百姓处在温饱线上,这么一来,他们一年到头脑子里想的全是如何填饱肚子,自然没有精力去想一些有的没的。
可是,他认为的苦,绝不是这种风沙漫天、见不着多少绿色甚至连吃水都无法保证的苦!
百姓们再苦再累,最起码也得随时随地都能混个水饱啊……
黎荞不知道六皇子正在经历着什么,十一月底的时候,外出大半年的黎粮、黎二山终于风尘仆仆的回京了。
他们从河西府离开之后径直去了微青县,黎谷想着去年天气寒冷,怕他们被困在半路,所以催促着他们赶紧回京。
二叔催了,黎粮便也没强求,反正明年大运河就通航了,到时候想来微青县会方便许多。
于是微青县原本半个月的行程被缩短为三日,因此黎粮黎二山提前回京了。
此次回京,他们还带上了郑屠户夫妇和李瓶庄武夫妇。
上次李瓶跟着庄丰收回了乡,但她儿子庄方留了下来,她挂念庄方,此次便和庄武一起来了。
他们夫妇打算住到明年大运河通航,到时候直接走水路去微青县和庄丰收汇合。
郑屠户夫妇思念郑浅浅以及外孙、外孙女儿,所以此次也跟来了。
家中的生意暂且交给郑器郑光,银子是赚不完的,还是儿子、外孙重要。
黎粮黎二山在外晃了大半年,见了无数的新鲜事儿,自是攒了无数的话要说。
黎二山怕自己忘记了回来之后不能和范圆圆仔细讲述沿途的见闻,他一个自小不爱读书识字的,愣是养成了日日写笔记的习惯。
这份爱的笔记被黎粮暂时没收,大半年没见孙子侄子侄孙,他要用这本笔记吸引家中的小孩子日日围着他转悠!
黎粮这种略显幼稚的行径,黎荞很是支持,的确应该让家中的孩子知晓外面的天地到底有多广。
不过,黎粮别光顾着孙子辈的娃娃,也得考虑一下黎小兰这个女儿。
黎小兰现在一门心思认准了江懋,他可是头疼许久了。
趁着这日下班早,黎荞和黎粮说起了黎小兰对江懋从一见倾心到越陷越深的事,黎粮听完很是震惊。
他这个不声不响向来存在感的小闺女,竟然还有这么坚定的时候?
竟然让小荞都头疼不已、束手无策,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小荞啊,你别头疼,这有什么好头疼的,你顺着她就是。”
“嗯?”黎荞闻言,双眉瞬间拧在了一起,眸子也睁大了些许,强调道:“大哥,江懋不是良配。”
“说江家小子不是良配,指的是他没空多陪小兰,但男人嘛,想闯荡出一番名堂,哪能天天在家里窝着?”
“况且,小兰不在意这点儿,咱们拦着有什么用?她自己吃了苦头,她自会回头。”
“她现在就想吃白白嫩嫩的奶油蛋糕,但你非得塞给她窝窝头,她能愿意吗?她不愿意,你也头疼,没必要。”
黎粮说着抬手拍了拍黎荞的肩膀:“你就顺着她,反正甭管她嫁出去后过的怎样,咱家永远给她留个院子。”
黎荞:“……”
好家伙,他这大哥可真是洒脱啊。
倒显得他钻牛角尖了。
缓缓吸了口气,他问道:“大哥,你真这么想?”
“当然是真的,就算她将来被休回来了,咱们也能给她一口饭吃,咱们怕啥?反正是她自己选的,她现在高兴就成。”
黎粮说着又拍了下黎荞的肩膀:“就这么定了,你别头疼了,我让她娘去和她说。”
黎荞:“……”
此事还真就这么定了。
黎粮让王桂花去和黎小兰说家中同意她和江懋的亲事,黎小兰听后高兴极了,脸蛋红扑扑,眼睛也亮的惊人。
但很快她忐忑了起来,她同意了,但人家江懋呢?
得问问江懋的意见啊。
江懋现在日日在户部,黎荞想见他很容易,这日中午吃过午饭,黎荞将江懋叫到了自己的小办公室。
江懋应是同意这门亲事的。
可有些丑话他必须得说在前头。
江懋想借着他往上爬,但他的人设是不干涉官员的升调,所以江懋不要指望能借着他升官。
想升官,得拿出真能耐和态度让盛鸿满意。
另外,黎小兰将来若是过的不顺心,或者是等将来江懋色衰,那黎小兰有和离的权利。
江懋坐在黎荞的办公桌对面,一脸乖巧的听完黎荞提到的两个条件,他没有露出欣喜之色,也没有愤怒,他垂着眼睛,认真考虑这两个条件。
足足过了一刻钟,他这才抬头看向黎荞:“大人,学生同意这门亲事。”
“不反悔?”黎荞语气平静的问。
“不反悔。”江懋答的很是坚定,望着黎荞的眼睛清亮亮的。
“好,那你在这个协议上摁手印吧。”黎荞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契约书。
口头上的答应不算什么,毕竟江懋不是宋石头那种普通小民可以任由他拿捏。
江懋也是朝廷命官呢。
为了让这两个条件具有法律效力,江懋必须得先签了这个婚前协议。
江懋有些诧异,不过等看完这份契约书之后,他毫不犹豫签了自己的名字,还摁了手印。
和黎大人结亲,明面上没有好处,可暗地里的好处,那自是大大的。
而且,他又不打算纳妾,黎小兰应该不会因为他色衰就爱弛,成亲了那就是一辈子,他怕啥,签就签。
第234章 江懋没有看不上黎小兰 胡人犯边
江懋在契约书上摁了手印, 这门亲事算是成了。
黎荞给江知府去了信,告知江知府此事,并建议黎小兰和江懋早些完婚。
当然, 他不是不想养黎小兰了,是黎小兰自己太渴望这门亲事了,自打知道江懋同意之后,整个人就一直处在一种很飘的状态。
甭管做着何种事,都能突然笑出声来, 走路也跟当初的黎瑜安一样,走着走着就突然蹦两下。
当然, 也不全是高兴, 因为她和江懋不是两情相悦,纯粹是江懋想娶黎家女,而她恰好姓黎。
因此, 偶尔她也会蹙眉, 咬唇,失魂落魄。
这种状态的黎小兰, 黎荞只想让她快些和江懋成亲,不用在家里幻想了,亲身体验吧, 甭管是甜是苦, 如同黎粮所言, 反正都是她自己选的。
等真的受不了了,她自会回头。
可是, 哪怕做了最坏的打算, 但到底是自己亲侄女, 黎荞至今还记得穿越过来第二天, 七岁的黎小兰背着一个小背篓来给他送鱼汤的画面。
当年的小丫头,乖巧、腼腆、勤快,多年来在黎家的存在感一直不高,现在小丫头摇身一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他这个当小叔的,哪能真的看着她多年后哭着回黎家呢。
于是,接下来他只要在户部,那日日都会将江懋叫到自己跟前,为其讲述大盛耕地、粮食产量的现状。
还提点江懋身为盛鸿的督粮官,平日里该朝哪个方向努力才会讨得盛鸿欢心。
人人都说对待凤凰男应该一直压制,不能提拔,免得凤凰男得势之后翻脸不认人。
但江懋不算是凤凰男,人家是探花,爷爷是知府,以江知府的能力和人品,升官是早晚的事儿。
江懋的身价,迟早也会涨上去。
况且,有两家的交情在,他哪能真的出手打压江懋。
他这会儿提点江懋,只是想让江懋今后对黎小兰温柔些体贴些,哪怕将来这两人和离,但黎小兰至少真的幸福过。
除此之外,他还让江懋多来黎府与黎小兰培养感情。
感情是处出来的,婚前感情浓了,那婚后两人相处的能愉快些。
不过,江懋这个工作性质,注定了黎小兰要吃苦。
督粮官是盛鸿特设的官职,今年督粮官是督促盛京、暨北省这两地的粮食种植情况,万一明年盛鸿让这几个督粮官去其他省,那真是想想就头大啊。
但黎荞对此毫无办法,盛鸿有他自己的安排。
进入腊月,又下了一场大雪,这一次降雪让天气嗖的一下子冷极了,去年冬日因为天气太冷人们懒得上街的一幕又出现了。
寒风似刀子,滴水成冰,不到腊八盛鸿就给官员放了假,不想让百官在这种天气里半夜就赶去衙门受罪。
但黎荞没有假期。
身为盛鸿跟前的红人,他得帮盛鸿处理各种繁琐的政务。
不过幸好是放假,他不用跟平日里一般半夜就出门,他在天亮前赶到皇宫即可。
在这种天气里,黎大山、黎二山黎菽几个也不日日去铺子里了,反正生意惨淡,与其在路上受冻,还不如窝在暖房里猫冬。
陶竹虽然是善堂管事,但今年他早早就把收购来的棉花发出去了,所以现在善堂没什么大事,他也不必出门了。
于是,黎荞身为一家之主,日日需要出门,余下的众人却是待在家中吃吃喝喝,逗逗孩子,顺便准备过年。
现在黎家的日常就是上午时黎小睿黎长风黎云帆黎二宝橘哥儿读书,大人们若是无其他事,就待在前院的多功能休闲房,好节省一些干柴煤炭。
下午时,几个孩子的体育课被取消,天气太冷了,穿的圆滚滚的在院子里玩出一身汗,这样很容易感冒。
不能在院子里玩,几个孩子就坐在炕上,听黎粮给他们讲南下途中的见闻。
当然,这得结合着黎二山的日记,但黎粮不识字,于是便是他口述,郑浅浅或黎大山拿着笔记读,算是给他做补充。
他这一路着实精彩,从前他一直待在北方,此次南下,见到了奔腾不息气势磅礴的长江,也见着了和旱地不同的稻田,还看到了连绵不断的丘陵、大山,尝到了一些新鲜的水果、特产。
当然,还有这一路的风土人情。
之前郑浅浅跟着黎荞来盛京时,觉得这一路上的地形、庄稼都和平城差不多,因此感觉跟没离家似的。
但北湖省的地形、庄稼和北方不一样。
种了半辈子麦子,他很想种一下水稻,顺带在水稻田里养鱼,那可真的太有趣了。
可惜,盛京没有水田。
黎粮的遗憾被黎荞知道之后,黎荞不由笑了,这有什么难的,没有现成的水田,可以改造几亩出来,好让他这闲不住的大哥过把种水稻的瘾。
但黎粮听了之后连连拒绝。
就盛京的地价,他舍不得瞎折腾。
不过,他对黎荞的提议很心动,盛京的耕地贵,可微青县便宜呀,将来他要在微青县改造出几亩水田!
江懋放假之后,日日都会来黎家拜访,黎粮会拉着江懋唠嗑,江懋熟知各种农事,他和江懋很聊得来。
在他看来,江懋是个不错的女婿,懂得种庄稼,身上也没有书生的娇贵毛病,这多好的女婿啊。
王桂花原本对江懋不够满意,但现在亲事已经定下,她只能尽力对江懋好,好让江懋今后善待黎小兰。
黎家人的善意和热情,让江懋一边享受一边有些无奈,黎家人把他当洪水猛兽,唯恐他不好好待黎小兰。
他想说黎家人把他想的太混蛋了,他没那么糟糕。
当年是他太心急了,所以才会给黎家留下那么狂傲的印象,真实的他其实挺谦逊的,不然他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懂那么多农事啊。
江家在前朝时是个小世家,但大盛建立后江家败落,他出生时,他爷爷还只是个小小知县,家中除了一点儿非大事不能动用的祖产,也就剩下上千亩田地,几间铺子。
他的成长经历跟黎小兰的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平日里也就是读书,跟着家中佃农、长工学种庄稼——
他受他爷爷影响,自小便知道庄稼的重要,再加上圣上一直出怪题,他便自小就接触农活。
黎小兰自幼也是识字,做家务,干农活,做点心,这和他的成长经历有本质上的区别吗?
黎大人发家太快,几年间就走完他爷爷半生的路,因此他和黎小兰年龄相近,成长经历也相同,他真没有看不上黎小兰的意思。
虽然说他想借助黎家好升官快一些,但他决定求娶黎家女时他就想好了,既然娶了,那就不能辜负。
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调解后宅争斗上,后宅太平,这样他才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公务上。
至于黎家人要求的体贴,多陪伴,这个他会尽力,既然把人娶回去了,那就不能把人给晾着。
不然两家坏了交情,那多不好。
至于爱不爱的,他现在对黎小兰的确谈不上爱,但黎小兰模样秀美,温柔贤惠,也识字,见识还广——自小接触黎家的生意,这份见识不是一般的大家闺秀、富家千金能有的。
黎小兰其实很符合他对娘子的要求。
如黎大人所说的,感情是处出来的,将来哪怕真的爱不上,应该也会转为亲情吧。
江知府接到黎荞的信,很是欣喜,他也希望这门亲事能早日结成,黎荞已经请高人选了几个黄道吉日,他挑了一个最近的,就在明年三月。
三个月,够两家准备这门亲事了。
婚期定下之后,黎小兰开始绣嫁衣,陶竹则是按照之前黎瑜安黎瑜宁出嫁时的规格给她置办嫁妆。
江家在京城置办了宅子,位于城北,但城北离现在的黎家有些远了,江知府这些年攒了一些家底,他托黎荞在城东为这对新婚小夫妇购置宅子。
陶竹对城东很熟悉,黎荞将这事儿交给了陶竹,不过,这一段时间天气寒冷,他让陶竹过了这个时间段再出门看宅子。
其实陶竹更心疼黎荞。
现在黎家一家人都在享福,但黎荞这个顶梁柱却是日日都得冒着酷寒出门。
唉。
当官真不如当地主舒服。
黎荞也觉得当官儿不如当地主舒服,酷寒对他这个异能者来说是小事,现在的大事是胡人那边同样很冷,酷寒+缺粮,胡人开始连番对边城发动了进攻。
而且,腊月十四那日,盛鸿收到了西闪省八百里加急的奏报,胡人在西闪省发动了攻击,抢掠粮食和人口。
接到奏报的盛鸿脸色很不好。
看来天灾真的把胡人给逼疯了,没办法,他只能增兵。
而黎荞想到身在西闪省还未回京的六皇子,心中不由颤了颤,六皇子该不会跑到前线去吧?
他虽然不喜欢六皇子,但也没盼着六皇子早死,年初六皇子决定去西闪省,这其实让他松了口气,不去边城便好。
可现在西闪省有了战事,以六皇子那颗想建功立业的野心,八成会跑先前线去……
犹豫不到半个时辰,他便对盛鸿讲出了他的担忧,是不是该召六皇子回京?
当然,他也和盛鸿讲清楚了,他不是怕六皇子立功,他是担心六皇子年轻,经验不足之下反而会伤着自个儿。
毕竟现在胡人已经疯了,而且胡人一向彪悍。
盛鸿也是这么想的,他虽然觉得继承人必须得有守护江山、指挥打仗的能力,但他这六儿子此前没有任何行军打仗的经验。
而且,西闪省远离盛京,物资、医疗都比不上位于暨北省的边城,他也担心六皇子出事。
盛鸿下诏让六皇子回京,为防止这个儿子不听话,他让赵存带人前往西闪省。
就是绑也得把人给绑回来。
这两场战事,让这个新年没有什么过年的氛围。
盛鸿每日都能接到边城的奏报,胡人小规模的骚扰和大规模的进攻一直未停止,大盛这边每天都有人伤亡。
这些数字让黎荞心情沉重。
若他能去前线……
*
作者有话要说:
黎荞要去前线动用异能了!
第235章 盛鸿派黎荞去边城 陶竹担忧
黎荞动了去前线的心思, 正好现在天气寒冷,他的水异能虽然无法将水凝结成冰,但就这个滴水成冰的气温, 他想用异能冻死人太容易了。
当然,这很危险。
他不能确保万无一失。
他虽是异能者,但因为不能明着大开杀戒,他只能趁着夜色偷袭,可他对对方的营地不熟悉, 他不敢保证能悄无声息的大批量杀人。
他虽然心疼那些丧命的士兵,但他自己的安危更重要。
况且, 他也没有理由去前线。
他一个文官, 还是盛鸿的得力助手,除非是大盛的武将都死完了,不然轮不到他上前线。
综合考虑了一下, 他只能忍下去前线的心思。
但他也不能什么都不做。
现在大盛被迫两地开战, 这每日烧的都是银子,于是, 在大年初四盛鸿开始办公的日子,他趁着进宫帮盛鸿处理琐事的机会,向盛鸿表达了他想为前线捐银捐物的意愿。
大过年的, 但盛鸿的脸色有几分憔悴, 眼睛里挂着红血丝, 明显没休息好。
听得他这话,盛鸿略一犹豫, 而后轻轻点头:“那你捐些煤炭吧, 边城将士们的御寒是重中之重。”
“是。”黎荞应下:“等微臣出了宫, 就去范家寻范不着。”
盛鸿嗯了一声, 又道:“昨日谧儿和小七都来找朕,他们俩想去边城瞧瞧情况,你说朕派谁去合适?”
“嗯?”黎荞闻言诧异:“圣上,边城危险,怎么能让皇子以身犯险?”
“只是去边城替朕亲眼瞧一瞧那边的情况,不是拎起大刀去和胡人动手。”
盛鸿解释了一句。
他各种物资不要钱一般源源不断的往边城运送,他不能只听信边城守将的一面之词,他得派真正信任的人去那边看看,好了解边城的真正情况。
顺便,大过年的,得犒赏一下英勇守边的将士。
本来他想派旁人去的,但他那四儿子和七儿子都自告奋勇想要去边城,他斟酌一番,觉得派臣子的确不如派皇子合适。
他的继承人必须得会打仗,不然如何守护大盛江山?
前些年是大盛无战事,所以他这几个儿子没机会上战场,如今他这些儿子们年纪着实不小了。
他不能老母鸡护崽子似的把他们养成没经过风吹雨淋的娇花,如今边城还挺稳固,他便打算挑一个儿子前去感受一下真实的战场。
而且,犒赏将士,这种收买人心的行径,自然是派皇家人比较好。
盛鸿这解释很合理,黎荞听了,忙道:“若只是如此,那哪位皇子都合适。只是,年前您派赵队长前去西闪省请六皇子回京,若是六皇子得知您派了其他皇子去了边城,他会不会不高兴?”
“……”
盛鸿叹了口气:“朕忘了这事儿了。”
他这六儿子在胡人第一次犯边时就嚷嚷着要去前线,此次若是他将这六儿子绑回来而派了小七或者是四儿子去了边城,那等他这儿子回来,岂不是要闹翻天。
头疼。
用手抵着额头思忖了片刻,他掀起眼皮子看向黎荞:“黎爱卿,要不你去一趟边城吧,你年轻力壮的,受得住酷寒和颠簸。”
他能真正信任的、也能代表他的臣子也就是内阁那几个大学士,年纪最小的周正业都要六十了,这么几个老骨头,他总不能将人派去边城吧。
盛鸿此话让黎荞吃惊的睁大眸子,他刚按下前去边城的心思,结果现在盛鸿却是要让他去边城?
但两秒过后,他立马应下:“是。”
“你怕吗?”盛鸿说着有些犹豫:“你要是怕,朕让……”
“微臣不怕!”
黎荞立马摇头,声音铿锵有力:“皇子都能去边城,微臣自然也能去,边城现在固若金汤,微臣何惧之有?”
“真不怕?”
“真不怕!”
黎荞声音和神色都极为坚定。
盛鸿见他的确没有惧怕之意,便放下心来:“那此事就交给你了,你先看看边城每日的奏报,等到了边城之后,核查这些奏报符不符合实际。三日后带着你捐的煤炭启程。”
“是!”
黎荞大声应下。
边城的奏报都是盛鸿亲自过目的,黎荞虽然掺和了一点兵部的事儿,但这等机密之事他之前无权过问。
现在盛鸿让他看,他便快速将这段时日的奏报浏览了一遍。
盛鸿坐在一旁,给他解说有关的情况。
边城现在有十二万大军,再加上城内的十几万百姓,一共不到三十万人。
边城其实是一座小城,但并不是孤城。
边城是前朝时为了和胡人通商所建立的一个集市,后来双方来往比较多,慢慢的就由集市发展成了一个小城。
因此,边城是建立在大盛与胡人的交界处,边城之后便是长城。
长城不是孤立无援的一道城墙,长城后是军事重镇、重城,与长城这道防御墙一起构成了一道坚固的防御网。
所以说,边城的兵力一点儿都不弱,此行没有任何危险。
当日,黎荞一直到天黑才回府。
陶竹有些奇怪,现在还在假期里,黎荞虽然是圣上的得力助手,但圣上还没正式办公呢。
前两年过年时圣上都是处理一些琐事,黎荞当完代笔之后早早就回府了。
今年咋回来的这么晚?
黎荞知道自己要去边城这件事会让陶竹很担忧,因此晚饭过后,他特意将陶竹带到了书房,单独与陶竹说此事。
果不其然,陶竹听完他的话,水眸瞬间就睁圆,原本垂在身侧的双手也不由抓住了他的胳膊:“你要去边城?!”
“那边在打仗啊!”
他的语气前所未有的强烈,里面满是担忧,双眉也拧在一处,不等黎荞回答,水眸就聚集起了水珠。
这可把黎荞心疼坏了,长臂伸出,直接将人抱在了怀中:“别担心,边城很安全,圣上原本打算让七皇子或者是四皇子前去,皇子都能去,真的很安全。”
陶竹已经挂上了哭腔,担忧一点儿都没减少:“那为何换做你去?”
“因为圣上怕六皇子回来了闹腾,而其他几个大学士上了年纪,圣上看来看去,便选了我。”
“这说明圣上信任我,今天圣上给我看了边城的防务资料,从前我为了避嫌,连余光都不能瞄一下那些奏报呢。”
黎荞说着轻轻拍了拍陶竹的背,放柔了语气:“别担心,那边真的和盛京一样安全。”
“怎么会和盛京一样安全?那边可是在打仗!”
陶竹咬紧了牙关,不想让眼泪掉下来,可眼泪不听话的往外跑,他视线很快模糊了。
他宁肯黎荞不那么受圣上信任……
可现在黎荞已经应下了,圣命不可违,他干不出让黎荞进宫否了这差事的事儿。
他只能抱紧了黎荞,努力让自己的眼泪憋回去。
怀中人的担忧,黎荞感受的明明白白,他不由抿了下唇。
他就知道会这样。
可是,他的确是最合适的人选。
早知道这样,他肯定不会向盛鸿提议让六皇子回京,六皇子的命哪有竹哥儿的担忧重要,这么一来,差事就落在七皇子或者四皇子身上了……
深吸一口气,他抬手轻轻揉了揉陶竹的背:“竹哥儿,相信我,我肯定会活蹦乱跳的回来的。”
陶竹不吭声,只是默默的哭,眼泪已经打湿了他身上穿着的棉袍。
他沉默了一会儿,按下了将异能告诉给怀中人的冲动。
现在竹哥儿的情绪本就不稳,他要是再抛出这个炸弹,那竹哥儿会是什么反应……
他只能抱紧了怀里人,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边城很安全的话语,并且,他将一些能说的不算是机密的边城现状告诉给竹哥儿,好用数据让竹哥儿放下担忧。
那么多驻军在呢,胡人根本打不进城。
他又不出城,他真的可安全了。
他这些安慰,让陶竹慢慢止住了哭声,等陶竹抬起眸子看向他时,水眸已经肿起来了。
陶竹睁着肿起来的双眸看了他好一会儿,又微微踮起脚亲了他一下,然后才哑着嗓子道:“我看那些侠义小说里有很多刀枪不入的软甲,这种软甲你能买到吗?”
“还有毒药,毒药也能用吧?”
“……”
看着陶竹肿肿的眼皮,他再也忍不住心中汹涌的情感,低头狠狠亲住了陶竹的唇。
他的竹哥儿,又坚强又爱极了他,这叫他怎么不爱?
陶竹被黎荞亲着,眼眶里不自觉又涌出了水雾,有时候他宁愿黎荞没考科举,这样他和黎荞永远都不会分开……
等黎荞和陶竹从书房出来时,夜已深,陶竹又累又困,但他脑中乱糟糟的,不肯入眠。
一会儿想该给这人准备什么样的行李,一会儿想该怎么让黎荞保护好自己。
可惜黎损黎受在彭县,这会儿就是传信也晚了。
但幸好不矜不伐在家。
而且,奉命前去暨北省四府挖河的黎满几人也因为过年而回了盛京。
黎荞把这十个圣上赏的护卫都带上,再加上圣上此次也会派近卫队保护黎荞,就算是城破……
啊呸,呸呸呸!
边城牢固着呢,才不会破!
还有,侠义小说里的那种火烧不了、刀砍不了的软甲,现实里真没有吗……
陶竹一夜都没睡好,翌日醒来,双眼肿的更厉害。
这可把家里人吓了一跳,咋哭成这样啊?
等得知黎荞要去边城,这下子家里炸锅了,黎小兰、黎菽红了眼睛,其他人皆愁眉不展唉声叹气彻底没了吃早饭的食欲,黎粮更是问能不能让圣上派其他人前去。
他家小荞是文官,文官!
哪能上前线呢!
黎荞只能把昨晚安慰陶竹的话语重复再重复,但这打消不了众人的担忧。
刀箭无眼啊!
黎家众人的担忧,并不能改变什么,黎荞吃过早饭,先是去了范家找范不着核对此次的煤炭交易。
他昨天已经派人通知范不着了,他打算给边城捐三十万斤煤炭。
这几年范家的煤炭生意很不错,范家在盛京储备了不少煤炭,他现在一口气要买这么多,算是把范家在盛京的库存给清了。
范不着与他做交易,只想收成本价,但他拒了,不过,范不着坚持说两家是亲戚,再加上这批煤炭是捐给边城的将士的,范家绝不能按照市场价收费。
最终,一番拉扯之后,他以每斤比市价低十文钱的价格买下了这批煤炭。
煤炭搞定了,他又进宫继续听盛鸿给他讲边城的事儿。
昨天只知道了边城的防务,今天要了解民生。
这仗,能不打就不打。
第236章 启程 陶竹送行
边城在前朝由集市发展成小城之后, 当时是胡人和汉人各占一半。
前朝末年,胡人趁着战乱,南下烧杀抢掠, 边城被胡人占据。
大盛建立之后,胡人欺负大盛初建,不把大盛放在眼中,越过长城抢掠财物和人口。
盛钧亲自率兵北上,御驾亲征, 前后与胡人打了十多年,这才将胡人逼入草原腹地再不敢露面, 于是边城成了大盛的领土。
如今边城里居住的都是大盛人, 这些年来,边城风平浪静,明面上大盛与胡人是没有贸易往来的。
但民间有悄悄走私的。
胡人贵族需要大盛的丝绸、茶叶、香料、药材、铁器等刚需物件, 而胡人的骏马牛羊以及一些药材也是大盛人所需要的。
这种走私的规模不大, 影响不了什么,盛钧盛鸿父子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权当没看到。
水至清则无鱼嘛。
眼下,胡人连着几年进犯边城,这种民间的走私被彻底禁止, 现在边城的十几万百姓靠养殖、种地、打零工、做点小生意为生, 整体经济很一般。
当然, 盛鸿并没有将边城经济搞上去的想法。
这是大盛的门户,起的是警戒作用, 本就不该太过热闹。
但这几年胡人持续南下, 胡人这不是吃饱了撑的故意作恶, 胡人是被逼上绝路必须南下, 于是他有了新的想法。
既然胡人缺粮,那大盛能不能和胡人恢复前朝时的贸易往来?
如今大盛不是很缺粮,而且粮食也不是白给胡人,若是双方恢复了商业交易,那双方都不用像如今这般天天死人了。
盛鸿从没想过能把胡人赶尽杀绝,他父皇雄才大略,依旧和胡人纠缠了十多年才让胡人消停了二三十年,他身为二代帝王,没亲身上过战场,哪有能力将胡人给灭绝。
况且,历朝历代,凡是大一统的王朝,都和胡人纠缠不清,甚至还有胡人入主中原建立政权的日子,历朝历代都没能把胡人给收拾完,他就不痴人说梦了。
最好的方式就如前朝那般,双方开展贸易往来,互通有无,这样才能和平共处。
但是,想要讲和,那肯定得把胡人给打服了,这样才能占据主动位置。
现在大盛是被动防御,没有主动出击。
在这种情况下大盛若是讲和,那胡人绝对会认为大盛是在求和,肯定要蹬鼻子上脸。
盛鸿的想法,黎荞很同意,可不是,与其费劲巴拉的浪费人力和财力,不如恢复贸易。
想让对方主动求和,的确得把对方打服了,让对方看不到胜利的期望。
但盛鸿信心不足。
当年盛钧在盛年花了十几年功夫才把对方给打消失,现在的大盛,哪有十几年的时间去和疯狂的胡人纠缠?
胡人最擅长搞游击,而且还都是骑兵,但大盛对那边的地形不熟悉。
大盛打不起这个仗。
头疼。
盛鸿愁眉苦脸,黎荞也是一筹莫展,他是文官,虽然当年为了考科举看过一些兵书,但他不懂军事。
他也唉声叹气,愁眉不展。
从宫里回家,庄文、徐瑛沈画还有孟月都在,他们几人在盛京当官这么久,不出差则已,一出差就是危险重重的边城,黎荞此行要保重啊。
黎荞笑着将安慰自家人的边城数据摆了出来,十二万大军呢,哪里会有危险。
而且,盛鸿此次会派一百名近卫队队员贴身保护他,近卫队的战力就不必说了,就算真遇见了危险,这支小队也能给他杀出一条血路。
话是如此,但几位好友还是有些担忧。
胡人那边也遭了蝗灾的事他们听说了,胡人这是被逼上绝路了啊。
不过,圣命难违,知道黎荞此次捐了三十万斤煤炭,庄文、徐瑛、孟月表示也想捐点东西。
此次黎荞还要代盛鸿犒赏众将士,他们想捐一百头猪,让守边的将士吃些好的。
此事黎荞得先经盛鸿同意才能答应,翌日,他进宫向盛鸿禀明此事,盛鸿很痛快的应下。
边城十二万驻军,盛鸿此次准备了三千头猪、三千只羊、两万只鸡,准备让全体将士吃顿好的。
现在有人主动要捐赠一百头猪,这是好事啊。
南方三省的屯田,让他的开支有些大,今年看看屯田的收成,若是不能让他满意,那他明年就要在朝堂之上公开募捐了。
现在别人肯捐肉让他的将士吃的好一些,他很满意。
而且,昨日他那七儿子和四儿子知道他选了黎荞前往边城,两人也没闹,只是表示也想为边城将士捐些物资。
这两个儿子,一个捐了五千坛白酒,一个捐了五千斤药材。另外,他那大儿子也捐了一万两银子,用作抚恤金。
都是他的好儿子。
盛鸿接受了捐赠,黎荞回到家将此事一说,黎小睿听了,嚷嚷着也要给辛苦守边的将士捐肉。
他刚得了不少压岁钱,他愿意拿出来二百两给将士们买酒!
这话听的黎荞发笑,小家伙还知道让将士们喝酒啊。
黎长风黎云帆看自家爹爹没反应,也很豪气的拍了拍腰包,他们也能捐二百两哦。
他们也愿意让边城的将士吃好喝好。
黎荞谢过他们的好意,挨个摸了摸他们的小脑袋,明天一大早他就要出发了,来不及准备了。
等下次吧。
盛鸿的犒赏可不止这一次,今后机会多着呢。
当然,这句话得在心里说。
明天就得启程,陶竹和一帮家人自是不舍,黎荞此行预计得一个月才能归来。
太久了。
晚上,陶竹四肢全缠在黎荞身上,紧紧的抱着他,脑子里乱糟糟的,难以入眠。
黎荞也没有睡,轻声交代这一个月内家中的诸多事务。
他应该在二月初回来,赶得上黎小兰和江懋的亲事,婚前的一应事务得让陶竹先操持了。
他并不打算把除了黎受黎损的十人都带上,陶竹出门也需要侍卫保护,盛鸿已经给了他一百名近卫队的成员,他只需要带上黎满黎招黎不矜黎不伐就行了。
在他不在盛京的这一月内,家里人少出门,关起门来低调过日子。
陶竹时不时的嗯一声,算是回应。
一直到他叮嘱完了,陶竹也开始叮嘱他,千万别乱跑,若是非得出门,那一定要把近卫队带上。
而且还要穿好铁甲,以防万一。
黎荞一一应着,心中也满是不舍。
但很快就到了起床的时间,天还黑着,这时一百名近卫队的队员已经来了。
他穿戴整齐,稍微吃了点早饭,便在家人的依依不舍中坐上了进宫的马车。
到了宫中,盛鸿又交代了他几句,然后便催着他出发。
因为带的物资多,所以骏马跑不起来,路上得走四五日才能到达边城。
今日是阴天,黎荞迎着清晨冷飕飕的寒风,踏上了前往边城的路。
至于他此行所带的各种物资,此时全都停在城外。
除了他之外,与他一起前往边城的还有兵部的两位官员以及吏部的一位官员。
车队以他为首,很快马车来到了城门口。
黎满充当车夫,正当他闭目思索此行该如何利用异能时,马车车门被轻声叩响,紧接着黎满的声音响了起来:“老爷,竹老爷在侧前方站着。”
“?”
他赶紧睁开眸子,弯腰紧走几步来到了马车门口。
将马车门打开,果然,陶竹站在距离他十四五米远的地方,正对着他招手。
“……走快些。”他催促黎满道。
但这话说完,他便看到陶竹由单手对他招手变成了双手摆动加摇头。
很明显,陶竹在拒绝他下车。
紧接着,陶竹又做了个手势,手往城门挥动了几下,这是示意他快出城。
陶竹不愿意在他办公务时影响他,只是过来瞧他几眼。
他眼神好,哪怕隔着十余米,他也能看到陶竹在寒风中被冻的红扑扑的脸。
陶竹肯定是在他出门之后就乘坐着马车来到了城门口,竹哥儿等他多时了。
难言的情绪瞬间包裹住他的心脏,让他鼻子有些发酸,竹哥儿不知道他的实力,明明担忧的要死却也只能强撑着为他送行。
等此次回来,他一定要寻个合适的机会将他有异能的事告诉给竹哥儿。
他见不得竹哥儿这样。
很快,马车来到了陶竹跟前。
四目相对,陶竹对他笑了一下,又伸出右手对他挥了挥,还张口无声的说了四个字:
早点回来。
他不由也笑了起来,对着陶竹招了招手,然后对陶竹身后的学而不厌四人喊道:“快送竹哥儿回去。”
学而不厌四人大声应了一句是。
但陶竹却是赶紧摇头,他往城门口走了两步,意思很明显,他要看着他马车远去才回府。
明白了陶竹的意思,黎荞示意学而不厌四人跟上陶竹,他在城门口的确要停留一会儿,好核对此行的物资。
出了城,负责此次物资的户部小官迎了上来,拿着一个长长的单子与他核对各项物资。
这足足花了小半个时辰。
就这还只是一部分物资,他捐的煤炭太多,不可能一口气运往边城,得分批运送。
在这期间,陶竹一直站在人群外默默盯着他,一直到他坐上马车要启程了,这才又依依不舍的与他挥了挥手。
忍下了冲过去抱一抱陶竹的冲动,他对陶竹露出一个笑脸,然后关上了马车车门。
他发誓,等此次回京,他一定会把异能的事告诉给竹哥儿!
之前他还有一点点担忧,怕陶竹接受不了,但今日瞧着寒风中坚持陪同他到最后一刻的竹哥儿,他所有的担忧都消失了。
竹哥儿这么爱他,爱极爱惨了他,甭管他是不是原身,甭管他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竹哥儿肯定都会接受他。
*
作者有话要说:
第237章 到达边城,异能的能力 边城现状,常总兵,形势不是很乐观
陶竹站在路旁, 看黎荞的马车被淹没在车队之中消失不见,但他没有走,一直到车队末尾的那辆牛车变成一个黑点, 他这才收回了视线。
抿下了唇,他低头裹紧了身上的披风。
然后红着眼眶有点失魂落魄的进了城。
要一个月见不着黎荞……
回到马车中,他依靠着车厢,双手紧紧攥着身上的披风,在寒风中站立了太久, 他有些冷。
片刻之后,察觉到这样还是有些冷, 他便扯了扯身后披风上的帽子, 准备把帽子带上。
他可不能冻出病来,昨晚黎荞一再的叮嘱他让他照顾好自己,他可不能让黎荞在外还放不下心。
但是, 帽子一扯动, 轻微的重量感传来。
嗯?
他有些意外,帽子里有东西吗?
不应该啊。
他坐着马车来城门口时是带着帽子的, 当时帽子里什么都没有。
他扭过头,左手将披风帽子扯到了肩膀上,右手伸到了帽子中。
冰凉的触感传来, 凉的他不由颤了一下, 他更惊讶了, 他这是摸到冰块了吗?
他帽子里什么时候有一个冰块?
刚才他怎么一直没发觉?
是全部思绪都在黎荞身上吗?
想到黎荞,他有些失神, 愣了足足十多秒才意识到他的手还在抓着一个冰块。
轻轻呼了口气, 他将帽子里的冰块拿了出来, 不过, 等看清楚手中的冰块,他不可置信的睁大了水眸。
他手里握着的不是一个冰块,而是两个,这两个冰块只有葡萄大小,而且冻的并不彻底,表层是冰,里面是水,水还在晃动。
更重要的是,这两个冰块一个是陶字,一个竹字。
冰块的形状是他的名字:陶竹!
这是黎荞放进去给他的小惊喜吗?
可在来城门口的路上他是戴着帽子的,当时帽子里绝对不可能有这两个小冰块。
不然他一定能发现的!
所以,这是什么情况……
当然,他知道这一定和黎荞有关。
除了黎荞,没有人会这么逗他。
可黎荞是怎么把这两个冰块放在他帽子里的,在这一刻之前,他完全没发现这两个冰块。
而且,两个冰块分明是刚刚冻上的,随着他手的晃动,冰块里的水也在晃动……
垂眸盯着手中的冰块看了好一会儿,一直到手被冰的生疼了,他这才把冰块放到了膝盖上。
马车很快就到了家门口,黎学请他下马车,他盯着冰块看了看,又放回到了帽子里。
若是放在怀里,这冰块肯定要融化的。
今日气温虽然低,但一路回来,冰块里的水一直在晃动,还没彻底冻上。
等进了院子,黎小睿黎长风黎云帆三个小家伙正领着黎二宝和橘哥儿玩滑板车。
黎二宝和橘哥儿年纪小,对滑板车还处在新鲜阶段,三个年纪稍微大一点儿的哥哥便领着他们俩在前院玩。
看他回来了,几个小家伙丢了滑板车朝着他冲来,抱着他的大腿问见着黎荞了没。
他挨个揉了揉他们的小脑袋,一一回答,他见着黎荞了,他还得了一个黎荞送给他的小礼物呢。
当然,最后这句他是在心里说的。
让几个小家伙继续玩,他回了自己房间,拿了一根棉线,他将两个冰块串在一起,然后搬出人字形梯子,将小冰块挂在了廊下的灯笼上。
屋子里温度太高,会让这两个精巧的小冰块融化,不能挂在屋子里。
挂好之后,他站在廊下,仰头盯着两个小冰块仔细打量。
恰好一阵风吹来,小冰块随风飘动,碰撞在一起,叮叮作响。
他眉间顿时闪过忧虑。
若是碰见了大风,两个小冰块撞一起,会不会撞的缺胳膊少腿?
毕竟这两个小冰块太精致了,一笔一划又清晰又迷你,很脆弱的。
越想越担忧,他又上了人字形梯子,将两个小冰块摘了下来。
最近天气冷,西跨院那边池塘里的冰一直未融化,但过几天就说不定了,因此,这两个小冰块还是别放在屋外了。
但也不适合放在暖房。
他拿着两个小冰块去了家里的冰窖。
还是放在冰窖最合适,这样等黎荞从边城回来都不会化掉。
从冰窖里出来,他回了房间,坐在自己的小书桌前,他翻出一个空白的册子,然后开始磨墨。
黎荞让他每天都写日记,把他每日都做了什么详细写下来,他今日光是为了这两个小冰块就耗了不少神。
这人到底是什么时候把两个小冰块放入他帽子里的?
而且,这几日黎荞只要在家,他就和黎荞形影不离,黎荞是什么时候做这两个小冰块的?
陶竹一颗心在为了小冰块甜蜜,此时坐在马车中的黎荞,掌心也有两个小冰块,不过,他这两个小冰块是他的名字:
黎荞。
既然决定要在回来之后找个合适的时机将异能之事告诉给陶竹,那首先得让陶竹感受一下异能的神奇。
于是刚刚趁着所有人不注意,他操控水珠在陶竹身后组成了陶竹两字。
今日天气冷,这两个字很快就上冻了。
上冻之后,他操控着两个小冰块沿着陶竹身上的披风,悄悄潜入了陶竹的帽子。
陶竹一颗心全在他身上,根本没发现这点儿小异样。
这会儿陶竹应该正在奇怪这两个小冰块从何而来吧?
有这两个小冰块为媒介,他坦白时比较好开口。
盯着掌心的黎荞两字看了一会儿,他将这两个小冰块也放到了自己帽子里。
他并不怕帽子将冰块捂化,因为他现在是用异能操控着这两个字。
腊月底的时候,他异能由六级升到了七级。
一级异能时,他不能操控自然界的水。
捉鱼时还得靠着他自己凝出来的泡泡去偷袭河里的鱼儿。
二级异能时,他能操控自然界的水,但这个是有范围的,当时他只能操控方圆十五米内的自然界的水。
三级异能时,他能操控方圆三十米内的自然界的水,同时能调动身体里从自然界吸收的能量,可控制这些能量在体内游走,消除疲劳。
四级时,方圆六十米内的自然界的水,他都能随意调动。
异能升到五级之后,方圆六十米变成了一百二十米,并且掌控了新技能:他可以从一切含水的物体中抽取水分。
同时,攻击速度、范围、持久度等都有大幅度的增加。
一级异能时,他能听到方圆十五米范围内普通人听不到的细微声音。
每升一级,这个数字就会翻倍。
到五级时,他能听到方圆二百四十米范围内的各种声音。
但到了六级,这个数字开始翻三倍,也就是变成了方圆七百二十米。
现在他的异能是七级,他能听到方圆两千一百六十米范围内的各种声音。
当然,虽是异能者,但说到底还是人。
在这个范围内,他听力比普通人好上很多,但也没神奇到能听到两千米内的所有声响,比如说两千米外老鼠洞内的声响,这种就太细微了,他听不到。
不然他早就被折磨的无法正常入眠了。
伴随着听力范围的扩大,他的水珠所能到达的范围也扩大,与听力范围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以他为中心,方圆两千米内,他的水珠可自由行动,哪里都去得。
至于他现在所能操控的自然界水的范围,比水珠稍逊一些,因为这个能力并没有随着升级而翻三倍,依旧是两倍两倍的翻。
现在,在他方圆四百八十米范围内的自然界的水,他都可随意操控。
这个范围与他自己凝出来的水珠相比,着实差的有些多,因此,他平日里更爱动用他自己凝出来的水珠。
而且,他的水珠不管去哪里,他都能模糊感知到那里的大概情况。
他有这么神奇的异能,而且现在气温不高,方便他行事。
此次边城之行,他一定要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为大盛做些什么,以战止戈,只有将胡人给杀绝望了,那才能防止更多的将士受伤甚至是丢掉性命。
去年刚进入腊月时气温猛的下降了一波,但到了腊月底,气温明显上升了一些,没有那种即便躲屋子里也冷到骨头缝里的奇寒了。
但天气依旧挺冷的,家中池塘里的冰一直没化,盛京城外那些大河、沟渠、池塘里的冰也没化。
黎小睿整日嚷嚷着要出去滑冰,当然,这个要求被他否了。
他整日忙忙碌碌,不可能亲自带着他们几个小娃娃去城外滑冰。
但其他人带着他们几个去,他是一百个不放心。
他宁愿多下几场雪,让黎小睿几个在家门口滑雪打雪仗玩雪橇也不愿意他们去滑冰。
说起来,今天冬天着实下了几场大雪,去年这时候农人已经在辛苦的浇灌麦子了,但今年农人还在家中过年。
他一路行来,水泥路两边的农田中只有刚冒出地面的翠绿麦苗,偶尔能看到几个正在挖野菜的农人。
但灌溉的,一个都没有。
这个冬天,老天爷仁慈了一回。
很快到了中午,但车队没有停下,运了这么多活物,要尽可能快的赶路,不然光是每日的喂食就让人很头大。
下午,为了尽快赶到驿站,避免露宿野外,车队的速度明显提升了不少。
就这样走走停停,当第四日中午时,车队终于到达了长城地界。
这里有一个名叫关堡的军事重城,原本有三万驻军,现在被调去了边城两万,只余下了一万人驻守。
现在边城全城戒严,关堡虽然还没达到家家户户闭门不出的程度,但凡是途径关堡的任何人和车,都要受到严格的盘查。
黎荞哪怕是盛鸿的钦差,也在关堡耽搁了一个多时辰,守城的将士放行之后,车队继续北上。
走了不足十里地,长城便到了。
和黎荞记忆中的那个古老建筑差不多,他出了马车,坐在车辕上抬头四顾,细细感受这个防御工事的伟大。
不只是他,车队里的差役、包括近卫队的队员,都忍不住抬眼打量眼前这个堪称奇迹的宏伟建筑。
城墙之上,有士兵在迎着呼呼的寒风站岗。
很快,有一身穿银色铠甲的小将策马而来,这是长城大敬门的守将,想过长城,依旧得经过严密的检查。
这位身穿银色铠甲的小将名叫齐爽,只是六品小官,大盛虽然没有明显的重文轻武,但武官的待遇、官职着实比不上文官。
大敬门守将才是区区六品官。
齐爽恭敬的向黎荞以及同行的几位官员行礼,他眼神热切,见礼之后,话虽是朝着黎荞说的,但眼睛却是忍不住看向车队里那些家畜。
“黎大人,下官得搜检一番才能放行,请您见谅。”
“应该的,你带人检查吧。”黎荞微微一笑,指了指长长的车队,让齐爽随意搜查。
齐爽大声的应了一句是。
但他还未来得及抬步,前方出现了哒哒哒的马蹄声,紧接着,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齐小子,可是小黎大人到了?”
这一嗓子,将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
黎荞也抬眸看了过去。
只见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彪形大汉正骑着快马飞奔而来,黎荞盯着他标志性的胡子,知道这是边城的总兵常无常到了。
果不其然,齐爽立马为他介绍,语气中带着明显的崇敬:“黎大人,这是常总兵,一身力气无人能敌,在前日的战事中,他一个人杀了一百多个胡人!”
“猜出来了。”
黎荞嘴角翘起一个弧度。
其实他和常无常有过一面之缘。
这个常无常别看只有三四十岁的模样,其实已经五十岁了,他天生神力,个子也高,十岁时就跟着盛钧上了攻打胡人的战场。
靠着一身无人能敌的力气,他成功获得了一个著名的称号:索命黑无常。
之前胡人第一次犯边时,他恰好休假回盛京,结果被胡人闯入城内,死伤不少无辜百姓。
盛鸿罚了他三个月俸禄,但没有动他的总兵之职。
现在大盛跟着盛钧上过战场且老当益壮还对胡人比较了解的老将,已经不多了。
盛鸿让其戴罪立功,他这几年将边城守的挺好,去年打的胡人不能越过边城前的那条河,今年胡人大疯狂,成功越河,但边城依旧牢固。
盛鸿对他的能力还算满意。
就在黎荞在脑中搜寻这位常总兵的消息时,常无常已经来到了车队跟前。
他从马背上跳下,铜铃一般的眼睛一扫,立马就锁定住了黎荞。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小黎大人,幸会幸会。总算能和你这位圣上跟前的红人话一话家常了。”
黎荞盯着他一米九的个头,拱了拱手,笑着道:“常大人此言折煞晚辈了,晚辈对大人仰慕已久,今日这般近距离与您接触,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有您这样的守将在,大盛边城无忧啊。”
“你这年轻人说话就是好听,我喜欢!不过,边城可不是我一个人撑起来的,那是咱们大盛的精锐拿血和命换回来的。”
常无常继续哈哈大笑,笑声犹如撞钟般洪亮。
他和黎荞都是正三品,现在黎荞这位在盛鸿跟前堪比半个皇子的红人以晚辈自居,态度谦和,这让他心情不错。
不过,真正决定他心情的是黎荞身后那一溜几乎看不到尾的车子。
他咧了咧嘴巴,下巴朝着车队点了点:“小黎大人,我也不和你瞎客气,你身后这些就是圣上赏给众将士的年礼吧。”
“正是。”黎荞笑眯眯的点头:“一共是三千一百头猪,三千只羊,两万只鸡,五千坛美酒,五千斤药材。另外还有五千斤粉条。”
他将此行所带的主要物资报了一遍,并且每一样物资具体是谁出资的,他也特意表明了。
在出发的前一晚,陶竹听他讲了有关边城将士日子艰苦的事迹,便提出想捐一些粉条。
粉条对平民而言,依旧是难得一尝的美食,边城的普通士兵肯定没尝过粉条。
现在盛鸿赏了这么多家畜,届时军营里的厨子肯定不搞油炸,只会大锅炖。
大锅炖肉,这怎么离得了粉条呢。
必须安排上。
城北红薯作坊每日都开工,所以除了供应自家铺子外,家中还有上万斤的粉条储备。
他也觉得粉条不错,便连夜找了车子,又向盛鸿报备,顺利的带了五千斤粉条过来。
“小黎大人慷慨啊!”
常无常听完黎荞这话,一脸感慨,他忍不住抬起蒲扇般的大手,准备拍拍黎荞的肩膀。
上次他回京时恰好碰到了大朝,他只来得及认一认黎荞这位红人,没时间打招呼。
现在黎荞的慷慨终于温暖到边城了。
三十万斤煤炭,五千斤粉条,就这份大方,哪个皇帝不喜欢?
他不是皇帝也喜欢!
不过,在自己的铁掌落在黎荞肩膀上的前一刻,他动作顿住了。
小黎大人的肩膀好单薄啊。
哪怕里面穿着裘衣,外面披着厚厚的披风,但和他的手一对比,也显得有些弱不禁风。
他嘿嘿一笑,收回了自己的大掌,而是朝着黎荞拱了拱手:“我代边城十二万将士谢过大皇子、四皇子、七皇子以及小黎大人、徐大人、孟大人、庄大人。”
“这一批物资来的及时,下面的兄弟盼了许久了。”
“当然,最应该谢的是圣上。”他说着朝着盛京方向拱了拱手。
“不错,最应该谢的是圣上。圣上虽身在盛京,但心中日日都牵挂着边城,边城一应事务他都亲自过问。将士的吃住、赏银以及恤银等,圣上异常关注。”
“边城将士们的付出,圣上都看在眼中,记在心间。”
黎荞也朝着盛京方向拱了拱手。
这一番话,听的常无常心中暖呼呼,但又压力大。
盛鸿对军饷、战场上杀敌所得的赏银、恤银这三个对普通士兵极为重要的银子一向看重,不允许层层克扣,他身为总兵,他能切身感受到盛鸿对普通士兵的重视。
手下的兵生前身后都被安置的妥妥当当,他自然是高兴的。
但现在圣上对边城关注到事事过问的程度,他身为总兵,压力山大啊。
“圣上的体恤,众兄弟都感受到了。小黎大人,废话就不多说了,赶紧让齐小子搜查之后咱们进城,一帮兄弟都等的嗷嗷叫了。”他嘿嘿笑着道。
“这是自然。”
黎荞示意齐爽赶紧动手搜查。
齐爽自己的人手太慢,常无常挥了挥手,让他的人手也上前帮忙。
又花费了一个多时辰,此时天已经擦黑了,搜查终于完毕。
车队又动了起来,越过大敬门,来到了边城地界。
长城与边城只有五里地的距离,两边是连绵的丘陵,只有一条水泥路铺就的主道通往边城,而且一路上有士兵把守。
迎着夜晚的风,在路上奔波了整整四日之后,黎荞一行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边城名叫慷宝县,因为位置特殊,所以不管是城门还是城墙都修建的很高,足足有十多米。
全城戒严,家家户户都不许出门,大街上只有巡逻的士兵。
军营在边城的正北方向,紧挨着北门,车队从南门而入,走了不到两刻钟,便来到了军营门口。
军营的常驻士兵原本只有三万人,现在猛增到十二万,不少民居被征用了,普通百姓整体迁往南门。
占了一部分民居,这才勉勉强强容纳十二万将士。
军营里面到处都是燃烧的篝火,将军营照的亮堂堂的,有荷枪实弹的小队士兵在军营里巡逻。
黎荞以及同行的几位官员并不住在军营,他们住在军营旁的驿站。
将此行所带的物资交给了常无常,完成交接手续之后,常无常热情的邀请黎荞几人前往驿站吃晚饭。
现在全城的民用铺子全部关门,这个点儿想吃饭,只能去驿站或军营。
但军营特殊,闲人不得随意进出,这吃饭的地点就只能在驿站了。
驿站厨子的手艺一般般,但好歹是热汤热饭菜,而且有肉有蛋的,在吹了一日冷风啃了两顿干饼子之后能吃上热饭,黎荞真的很满意了。
在饭桌上,常无常聊了一些边城的现状。
最近几日胡人进攻的频率由每日改为了平均两三日一次,而且,胡人不仅仅是围攻边城了。
胡人还想悄悄越过长城,深入大盛内部。
而长城那么那么长,在长城上防守的将士得一日十二个时辰都全神贯注,以防止胡人偷袭。
所以现在全体将士都被胡人折腾的身心俱疲。
胡人去年遭了蝗灾,再加上年前天气骤冷了一段时间,不少牛羊被冻死。
于是胡人就疯了,好几个部落联了手。
之前胡人曾经入主中原,建立了大一统的王朝,这个王朝灭亡之后,胡人退回草原,分裂为好几个部落。
这几个部落平日里谁都不服谁,你争我抢,想要恢复先祖大一统的辉煌。
但到目前为止,全都失败。
这几年形势不好,特别是去年,于是这几个部落就联手了。
因此今年胡人的进攻特别猛烈,而且还持久,从去年入冬开始,小规模骚扰+大规模攻城接连不断。
幸好去年入冬前圣上往边城派了五万人手,不然的话,这个冬季还真一定能扛下来。
至于边城内部,全城戒严之下,为了保障百姓的日常生活,每隔三日,由军营的士兵带着蔬菜粮食以及一些生活物资挨家挨户的敲门售卖。
为了防止内部出乱子,常无常宁愿用这种麻烦的方式也不让百姓自由走动。
当然,边城的经济本就不行,很多百姓常年在温饱线上挣扎,现在封了城,种地的不能出城,打工的、做生意的不能开铺子,所有人都断了收入来源。
因此,军营售卖的蔬菜粮食物资啥的属于半卖半送,根本不赚钱。
这个补贴的钱,由盛鸿出。
至于军营里边,药材和大夫是够的,因为盛鸿在年前又调了一批大夫过来。
说到这批大夫,常无常忍不住感谢黎荞,这是医学馆培养出来的,虽然医术不精,但应付日常的包扎、止血、接骨、护理等足够了。
若是没有黎荞建医学馆,那盛鸿肯定要抽调整个盛京和暨北省的大夫,这么一来,这两地百姓看病求医就受到影响了。
常无常的夸奖,黎荞很是谦虚,表示他当初也是了他自己。
常无常见状,对他夸的更厉害了,这种有能力又大方还谦虚的年轻人谁不喜欢?
他甚至还提到了刚才的水泥路。
有了这水泥路,从盛京到边城的官道好走了许多,哪怕是下了雪,也很快能清理出来。
于是边城的物资就没断过,保障了民生,边城这才封了几个月都没乱。
黎荞:“……”
他只能尬笑着转移了话题,问起了士兵们的三餐以及保暖问题。
常无常这才止了话头,回答他的问题。
士兵们的三餐嘛,不好不坏,这么多人吃饭,肯定不能顿顿白面馒头,更不可能顿顿有肉。
目前士兵们的三餐以杂粮为主,不管是馒头还是饼子,都是杂粮搀着白面,杂粮多,白面少。
只有打了胜仗,白面才会多一些。
至于蔬菜,冬日里的蔬菜就是萝卜白菜配着一些干菜,平日里油水还算可以,打了胜仗之后油水会足一些。
至于肉,年夜饭大家伙儿的伙食是白面馒头、饼子配着添了猪油渣的大锅炖菜。
胡人知道大盛有过年的习惯,所以年底那段时间日日都进攻,特别是年三十那晚,更是来了一场大规模的攻城战。
因此众将士也没心情过年,盛鸿也早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年后才派了黎荞过来犒赏众人。
这一顿饭完毕,夜已经深了。
黎荞对边城以及胡人的现状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常无常给盛鸿的奏报很正式,书面语言所提到的事儿肯定不如饭桌上的聊天详细。
黎荞心情有点沉重。
不少将士在大年三十丢了命,受了伤,胡人真该死啊。
而且,胡人现在几个部落联手,这的确难办。
驿站条件简陋,边城的驿站只有二十多间瓦房,连个二层楼都没有。
而且瓦房年岁旧了,从外面看很是破旧。
待进了屋子,虽然烧着火炕,但窗户以及墙体都漏风。
甚至,他还听到了老鼠的动静。
炕上的被褥,也有淡淡的霉味。
就这条件,若是被陶竹知道了,肯定会心疼。
但他在末世混过,对这些不挑剔,他让黎满将他自己的被褥从马车上抱下来,等黎满铺好被褥,他也洗漱完毕了。
躺在暖烘烘的炕上,他闭上眸子睡觉。
一切等明日再说吧。
今日常无常对胡人那边的情况只是简单提了提,明日他出城去实地考察一番。
胡人可恶,他此行一定得为大盛的将士做点什么。
不过,高志远还在边城,不知道高志远知不知道他来了边城。
应是不知道。
现在家家户户都出不了门,更何况高志远还没有任何消息来源。
六皇子在去年过了年之后就去西闪省了,但高志远一直巴巴的守在边城,高志远应是不知道此事儿吧。
高志远一心想要救下六皇子好立功,为此连去年的大蝗灾都没有搭理,可盛平十五年都过去了,现在是盛平十六年。
高志远在边城守了一年多,毫无所获,不知道此时是什么心情。
此行他要不要顺手解决了高志远……
不,高志远在边城待这么久,一直没回盛京,以高志远罗里吧嗦还爱骂骂咧咧总是无能狂怒的性子,高志远若是想起了什么,应该会弄一个新的小册子。
他应该先搜一搜高志远有没有写新的小册子……
但这个难度有点高。
他的水珠只能模糊感知到一地的情况,寻找小册子这种精准的活计,他的水珠办不到。
……
迷迷糊糊的,黎荞睡着了。
这一路上因为陶竹不在身边,他经常待在马车中独处,于是他疯狂修炼异能。
这四日来,他就睡了不到八小时,此时是真的困了。
等黎荞再醒来时,天还黑着。
不远处的军营中传来整齐划一的跑步声。
众多士兵这段时日被折腾惨了,所以早晨的训练只剩下了跑步这一项。
他静静的听了一会儿,察觉到旁边屋子里的官员起床了,他也坐起身来准备起床。
驿站的早饭不算丰盛,烙的葱花饼,白粥,小咸菜,连个鸡蛋都没有。
显然,昨晚的肉蛋是专为他们一行人接风洗尘才有的。
他身为三品大员都吃的如此简单,怪不得昨日齐爽和常无常瞧着那些家畜时都双眼放光呢。
齐爽和常无常虽然是官儿,特别是常无常,虽然与他一样都是三品官,但这俩人吃住在军营,与普通士兵一样吃的是没有多少油水的大锅饭。
边城的条件果然艰苦啊。
刚吃过早饭,常无常便来了。
胡人是大前日攻的城,规模还挺大,出动了大约一万多人。
昨日常无常接到了八十里外一小队胡人想要越过长城但被全歼的消息。
按照胡人的习惯,要么今日攻城,要么明日攻城。
但大规模的攻城应该不会这么快,就算是这两日攻城,那也肯定是小规模的骚扰。
这种小规模的骚扰不足为虑。
但是,胡人每次攻城,甭管规模大小,都很疯狂,大盛这边每次都会有士兵战死。
常无常今日过来,是希望黎荞今日就宣读圣旨,然后中午就将那些家畜给宰杀了,好让众将士吃顿好的。
若是错过了今日,一些士兵肯定尝不到这些家畜了。
军营里常年无肉,自打这次圣上要犒赏全军的消息传来,所有人都很兴奋很期盼。
可大前日以及昨日,一些士兵的期盼永远停止了。
他们战死了。
为避免还有士兵遗憾而去,这肉,是越早吃越好。
常无常这话让黎荞心情沉闷,他放弃去城外的计划,接受常无常的提议。
检查边城一应事务的职责,先往后稍稍,让众多将士吃上肉才是他最应该做的事儿。
他和常无常去了军营。
军营里有房屋,有帐篷,根据功能不同分为好几个区。
十二万人呢,这么多人,没有那么大的校场能同时容纳所有人,所以黎荞宣读圣旨时不需要召集全体将士。
把军营里大大小小的将领以及一些表现英勇功劳比较多的士兵召至校场就行了。
因为此行的犒赏不仅仅是让将士们吃顿好的,还有论功行赏。
年前的战事如此密集,立了功的人,该及时给与奖赏,免得众多将士失望心冷。
常无常很快就将人喊来了,黎荞拿出了盛鸿的圣旨。
圣旨上也没有特别的内容,大意就是众将士守护大盛江山辛苦了,大过年的,大家伙儿应该吃顿好的,圣上一直惦记着每一位勇士。
接下来就是根据军功给与奖赏。
这份军功单是常无常报上去的,大多是赏银子,少量的底层士兵升了官,至于原本身上有官职的,也有简单的调动。
黎荞一边宣读,一边观察下面众人的脸色,不是盛鸿不信常无常,但冒领军功这种事太常见了,又不能明着打常无常的脸,盛鸿让他核对此事,他现在只能通过表情细微的变化来侧面印证一下。
一通圣旨宣读下来,他没在众人的脸上发现什么异样。
校场上众人脸上都挂着笑,心情愉快。
拿到赏银或升了官的,心里美滋滋。
没拿到的,今天有肉吃,同样心情不错。
他便收起圣旨,笑眯眯的让常无常找人开始宰杀家畜。
三千一百头猪,三千只羊,两万只鸡,这足够全体将士都吃上肉。
当然,得轮着来,一批一批的吃饭。
军营的厨子没那么多。
当常无常的命令吩咐下去之后,整个军营都喧闹起来了。
所有士兵都在欢呼,终于可以吃肉了!
昨晚那些家畜就放在军营门口,士兵们得到消息之后,只要没有巡逻任务不站岗的,都忍不住跑去军营门口观看。
肉啊,好多肉啊!
黎荞听着满军营各式各样的嚎叫,嘴角不由露出笑意来:“常大人,咱们去伙房看看?”
“只要小黎大人不嫌脏不怕血腥,那咱们这就过去。”
常无常哈哈一笑,侧身示意黎荞先行一步。
“自然不嫌脏,我在乡下长大,见惯了屠宰家畜的场面。”
黎荞笑着道。
“小黎大人身居高位却不避讳出身,这份坦荡,实在是令人佩服啊。”
常无常闻言,不由又高看了黎荞几眼。
他身为武人,其实不爱和文官打交道,毛病多,矫情。
可小黎大人这个状元郎,他当真是越看越喜欢,读书人的通病一点儿都没有,而且浑身上下全是优点!
“出身这种事情,遮掩有何用?天下谁人不知我黎荞出自三柳村。常大人,即便我脸皮厚,也经不住您处处夸奖啊。”
黎荞是真的有点无奈。
“啧,我说的是实话,又不是无中生有。”
常无常说着,指着伙房的方向道:“从校场到伙房需要经过病号房,咱们去那边看看伤员吧。”
“的确应该探望一下。”
黎荞闻言正了正神色。
病号房有二十多间,每一间都很大,而且挺干净,住的人虽然多,但里面没有什么奇怪的气味。
里面是大通铺,好在是火坑,所以伤员的保暖不是问题。
这二十多间屋子里,每一间里面最少有三位老大夫和十多个很年轻的小大夫。
这些小大夫全都出自医学馆。
医学馆第一批二百名学徒,几乎都被调到了这边,城外的分馆那边也调了一些成绩优异的过来。
这些学徒干活麻溜,勤快,态度也好,不惧怕这些伤员,也不会给伤员甩脸子,深受常无常好评,昨晚常无常是夸了又夸。
这些学徒表现的之所以如此好,是因为陶竹给他们做了心理培训,而且每人还给了不少补贴。
他们每个人年纪都不大,让他们来边城进军营,他们心中肯定会惧怕。
陶竹便心理安抚和银子安抚双管齐下,这才有了让常无常和众多伤员的好评。
伤员们根据伤情,分布的屋子不同,黎荞观察他们的脸色,伤情重的,自然是一脸痛苦,愁绪满面,个别人甚至还眼眶通红,正悄悄抹眼泪。
他们不仅身子正在遭受折磨,心里也盛满了苦涩。
像是一些断腿、断手、伤了眼睛亦或者是其他身体部位受伤的残疾者,他们伤好之后就得离开军营,虽然圣上会给抚恤金,但突然由四肢健全成了残疾,他们心中自然痛苦。
黎荞默默的看着,他没有进去,只是站在门口观察这些伤员的神色。
都是大盛的好儿郎,结果现在只能躺在病床上……
看完了这些伤员,他这才和常无常一起往伙房走去。
“小黎大人,你觉得这些受伤的兄弟如何?”
常无常个子比黎荞高了不少,黎荞垂着眸子,他不得不稍稍弯腰,一双铜铃大眼仔细打量黎荞的神色。
“嗯?”这个问题有些奇怪,黎荞有些疑惑,下意识扭头去看常无常。
于是映入他眼帘的便是常无常那双堪比牛眼的大眼,还有古铜色脸庞上那不易察觉的小心翼翼。
一个彪形大汉露出这份忐忑模样,他不由眨了眨眸子,干嘛?
*
作者有话要说:
异能全是我的私设,宝子们看个乐呵,不要较真哦~
第238章 愿意安排出路 黎荞观察地形
“常大人, 有事儿?”
黎荞好奇的问道。
迎着黎荞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常无常不由挠了挠后脑,脸上有点臊。
他虽然脸皮厚, 但也没厚到刚认识就塞给别人那么大一包袱的份上。
而黎荞见他这副模样,脸上露出温和的笑来:“常大人,您有什么话但说无妨。我量力而行,能帮的一定帮。”
他有点猜出来这位常大人想让他干嘛了。
听闻黎荞这话,常无常又挠了挠后脑勺, 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凡这包袱轻一点儿, 那他肯定痛快张口。
不过, 回想起病房号里那一张张痛苦的脸,他猛吸一口气,刚才黎荞只看了一会儿, 但他却是已经看了几年, 可他没有麻木,每次想起心里就难受。
他咬了咬牙, 而后道:“小黎大人,我老常也不和你来虚的,我听闻你之所以创建皇家物流, 是为了给从禁军退下来的兄弟一口饭吃。”
“刚才你也见到病号房里的伤员了, 各个都是好汉, 可惜运气不好,没能胳膊腿儿齐全的从战场上下来, 他们伤好之后就得解甲归田, 但他们当中很多人已经干不了农活, 回家之后只能是家人的累赘, 一辈子都毁了。”
“所以我就琢磨着,他们有资格进皇家物流吗?”
说到此处,他伸出蒲扇般的大手,不轻不重的拍了拍他那张被晒成古铜色的脸:“小黎大人,老常我脸皮厚,对不住你,一见面就给你这么一个难题。”
“我知道这是强人所难,上千号伤员,仅凭你一人之力不可能全都安置妥当,所以老常我也就是随口一问,你不必放在心上。”
“我就是不忍心看他们大好男儿天天瘫床上掉泪花,唉!”
他也是从底层一步步爬上来的,他知道底层小兵的苦。
他家里的奴仆,大部分都是这几十年中追随他的伤残老兵,可惜他能力有限,家里田产不多,铺子也少,能安排的职位实在是有限。
但人家小黎大人不同。
且不说大名鼎鼎的皇家物流,只说小黎大人的铺子,那叫一个红红火火啊。
不只开在盛京,还有原河省和彭县!
从前黎家铺子只招收黎家自己的伙计,但后来黎家铺子面向全盛京招人。
招的还都是家境不好的人,家境好的,黎家铺子不要。
当然,小黎大人开铺子是做生意的,他再不懂做生意也知道铺子里的伙计讲究一个模样好、机灵。
让那些身有残疾的兄弟去铺子里招呼客人,很有可能会影响黎家铺子的生意。
因此,他也没指望这些受伤的兄弟能进黎家那些赫赫有名的铺子。
但黎大人开了善堂,而且还办了学馆、医学馆,这些地方,哪怕只安排一个烧火、扫地的活计,那就能解决几个兄弟的就业问题。
因此,在得知是黎荞奉命来边城犒赏众将士之后,他心中不由拨打起了小算盘。
上千个病号呢,小黎大人就算是有心,也不可能全部安置妥当。
他的想法很简单,能安置一个是一个,靠自己挣工钱,总比归家之后受委屈、遭冷眼强。
大盛的士兵,几乎都是来自于农人家庭。
兵役兵役,大盛的百姓有服兵役的义务,家中有钱的人家可以拿银子抵这项义务,不让自家的孩子去兵营里受苦。
但普通人家哪有银子去抵消这项义务?
因此,大盛的士兵,甭管是地方驻军还是禁军,士兵们基本上都是来自于乡下。
一旦进入地方驻军,若是没有犯错,那服役时间最起码是十年起步。
若是能进入禁军,圣上承诺的是让他们安安稳稳待到四十岁。
禁军士兵还好一些,每个月的饷银是一两银子,但是普通的地方驻军,根据地区的贫富不同,每个月只有一、二、三百文的饷银。
禁军士兵一个月一两,一年下来有十二两饷银,军营里面包吃包住,若是个人没什么花销,那这十二两银子差不多可以全部攒下来。
若是在禁军中待上二十年,那着实能攒一大笔银子。
至于地方驻军,若是每个月一百文,那么一年下来才一千二百文。
若是有三百文,那么一年下来有三千六百文。
但甭管是一千二百文还是三千六百文,这些银钱绝对不算多。就算是攒上十年八年,其实也没多少。
可是!
甭管是禁军还是地方驻军的士兵,他们的饷银,很多人都送回了家中。
这些小兵刚长大成人还没来得及孝顺双亲便进了军营,为了孝顺爹娘,帮家里减轻负担,相当一部分士兵将自己的饷银送回了家中。
除了一些心中有成算的士兵能攒下银子,很多士兵都是荷包空空。
病号房里的伤员亦是,大部分伤员现在能指望的只有圣上发的恤银。
但圣上给伤员发的恤银,没办法和死亡士兵的恤银相比,死亡的士兵,家属可得一百五十两银子,但还活着的伤员,根据伤残等级,所得的恤银基本上在十两到五十两之间。
没办法,圣上和朝廷都没钱。
而且,随着西闪省的开战,伤员和死亡的兵将大幅度增长,恤银的数字很有可能会下降。
这几年圣上和太上皇的进项多了不少,荷包鼓鼓之下,一开始给恤银给的很大方。
但现在和胡人的战事看不到尽头,打仗打的不仅是人命,还有银子,所以,他觉得今后甭管是伤员还是死亡士兵的恤银都会下降。
就算是不下降,伤员的十两——五十两之间的恤银,这点银子能花多久?
病号房里的那些兵,年纪大的有四十多岁,年纪小的才十七八岁。
这里面很多人干不了重活,也没有娶亲,回家之后娶亲生子养老处处都得花银子。
若是性子强硬的,攥着恤银,那日子也不会太差。
但若是碰见愚孝的、性子软的兵,那真是能把他给气死。
亲爹亲娘不在意自己儿子是否身有残疾,但哥嫂弟妹呢?大一家子住一起,总有磕绊的时候,性子软的、愚孝的身上带着残疾的兵往往是被欺负的对象。
若是再碰见偏心的爹娘将恤银抢了过去,那日子就更遭了。
他身在行伍几十年,看了太多这样的例子了。
所以,他不得不厚着脸皮向黎荞张口。
其实他原本想着,和黎荞混熟之后,多讲一些从前的伤员归家之后碰见的糟心事,等勾起黎荞的同情心,再和黎荞说这事儿。
可他这人藏不住事儿,刚才看黎荞站在病房门口神色有些哀伤,他便忍不住现在就开口了。
刚认识就给人家出这么大一难题,是他不够厚道,因此瞧着黎荞清秀脸庞上的惊讶,他又忙道:“小黎大人,我真的是随口一说,你量力而行。”
“我知道。”
黎荞心中了然,果然是要他帮这些伤残士兵寻个出路。
看来这常无常真和盛鸿说的差不多,哪怕对待普通小兵,也如亲兄弟一般。
他正了正神色,一脸严肃道:“常大人,这些伤员都是大盛的勇士,我很感激他们的英勇,要不是有他们,那何来边城此时的安定?”
“您这个要求,回京之后我会禀明圣上,若圣上没有额外的安排,那我尽力安置几个人手。”
见常无常一双铜铃大眼因为惊喜而睁的更大,嘴巴也大张,他忙又道:“常大人,我个人能力有限,安置不了太多人,您也不要抱太大期望。”
“我懂!”
常无常万万没想到黎荞竟然答应的这么爽快,他喜不自胜,大手伸出一把攥住了黎荞的肩膀:“小黎大人,黎老弟!你哪怕只安置一人,老常我也感激不尽,永远都记着你这份情!”
“常大人视普通士兵为兄弟,您费心为他们谋划退路,这份仁心实在是令人钦佩。”
“您放心,若我真的能安排他们的去向,肯定不能只安置一人。但您不必记着我这份情,这些伤员是为保护大盛和百姓而受伤,我身为大盛的官员,有责任给他们谋一条出路。”
黎荞仿佛没感觉到肩膀上传来的疼痛,笑眯眯的道。
“爽快,这话我爱听!”
黎荞此话可算是说到常无常心坎上了,他不由抬手拍了拍黎荞的肩膀:“黎老弟,大盛有你这样的官儿,老常我是真高兴。”
“走走走,咱们去伙房,中午咱们好好喝一杯。”
“好。正好听您讲一讲那些伤员归家之后可能会碰见什么事儿。”
黎荞点头。
这属于他的知识盲区,甭管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他都了解不多。
常无常一口答应了下来,引着他往伙房走。
伙房是由民居改建而成,常无常将十多个院子给打通了,连成一排,没办法,十二万将士要吃饭,伙房若是少了,那肯定耽误士兵吃饭。
伙房扩了,火头营也扩了,由原本的不足百人扩到现在的八百人,这八百人原本是轮班做饭,但今日是大日子,所以八百个伙头兵都来了。
常无常还调派了不少人过来帮忙杀猪宰羊,黎荞和常无常到那边的时候,十多个院子每个院子都是热火朝天,烧热水的,褪毛的,切肉的,洗菜的,烙饼子的,每个人各司其职,脸上都挂着笑。
当然,少不了猪的嚎叫羊的咩咩叫以及鸡的咯咯咯,三种家畜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喊声震天。
而且,现场血腥味浓郁。
但黎荞丝毫不在意,小场面,血腥百倍的他都见识过。
虽然伙房的空气闻着不好闻,但整体还算干净,他与常无常一起在这个锅台跟前看看,在那个灶台前瞧瞧,不仅检查碗筷、案板刀具等是否干净,还去伙房的仓库瞧一瞧,实地查看将士们的伙食到底如何。
如同常无常昨晚所说的,伙食只能算作一般,白面不多,主食是杂粮。
不过,过了年之后,各种野菜都冒了出来,像是荠菜,面条菜,白蒿等正是最鲜嫩的时候,因此伙房里堆积着好大一堆野菜,那是伙头兵今天一大早出城去附近的丘陵、田地中挖的。
黎荞自己养着几个学馆的学生,深知这么多人每日要耗费多少粮食,因此他对军营的饭食还算满意。
最起码管饱,油水也还凑合。
盛鸿做到这个地步真的很不错了。
据他所知,很多朝代到了中后期,普通士兵的日子都苦不堪言,被奴役被剥削,逃兵很多。
现在大盛建立几十年,盛家父子俩对普通士兵的待遇,真的挑不出什么毛病。
他又询问了病号的饭食。
病号的伙食比普通士兵要好一些,以白面为主,杂粮为辅。
这个现状,黎荞同样很是满意。
不错,常无常这个总兵真的很称职。
那些忙碌中的伙头兵虽然手中的动作不停,但都或多或少的去打量黎荞。
这位就是传说的黎大人?
此次黎大人不仅捐了煤炭,还捐了五千斤粉条,粉条!
这种好东西,他们都是第一次品尝呢。
火头营的头领姓张,他身子瘦的跟麻杆一样,但干活却很爽利,手里抓着把杀猪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没让手下膘肥体壮的猪猪多受一点苦便送了猪猪去投胎。
不过,他视线的余光一直在黎荞身上,眼见黎荞和常无常转悠了一圈之后要离开伙房,他忙放下手中的杀猪刀,小跑着朝着黎荞和常无常跑去。
“常总兵,黎大人!”
一声呼喊,让黎荞和常无常都停下了脚步。
“老张,有事儿?”常无常看向已经跑到他和黎荞跟前的张营长,开口问道。
“回大人的话,伙房里的兄弟很感激黎大人的慷慨,想办一桌酒席给黎大人接风洗尘,您看这事行不?”
张营长盯着黎荞,脸上全是感激。
黎荞有些诧异,忙抢在常无常之前拒绝:“不必了,我和常总兵一样,跟着众将士吃大锅饭。”
“大家伙儿的心意我心领了,我也没为大家伙儿做什么,反倒是我该感谢大家,要不是众将士浴血奋战,那我在盛京怎能过安宁平和的日子?”
“圣上也很挂念大家,所以此次特意遣我过来犒赏众将士。大家不必谢我,要谢就谢圣上,要谢就谢你们自己的英勇。今日的饭食,是大家伙儿该享受的。”
这一番话出来,黎荞附近的十几个伙头兵都愣住了。
而站在黎荞跟前,直面黎荞的张营长,此时已经被感动的泪眼汪汪。
黎大人这话说的,让他像是由寒冬瞬移到了盛夏的太阳底下,全身都暖洋洋的。
第一次有这么大的官儿说应该感谢他们自己,应该享受今日的饭食!
呜呜呜不愧是黎大人,比传言中更平易近人和蔼可亲,他体内每一滴血都是沸腾的,他甘愿为黎大人上刀山下火海哇!
常无常看张营长被感动的眼眶通红,嘴巴颤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便抬脚在张营长身上轻轻踹了一下:“别杵在这里给老子丢人,快去杀猪,别耽误小黎大人晌午吃肉!”
“是!”
张营长深吸一口气,极其响亮的应了一声是,然后颠颠的回去拎起杀猪刀继续杀猪。
常总兵说的不错,黎大人难得来一次,可不能耽误了黎大人晌午吃肉!
虽然黎大人拒绝办酒席,但他今日一定要拿出全部的手艺,精心为黎大人做一锅炖肉。
一锅专属于黎大人和常总兵的炖肉!
呜呜呜,黎大人讲话太顺耳了,这么大的人物竟然感激他,他这辈子都会记住黎大人刚才的话,他愿意为黎大人肝脑涂地!
不只是张营长这么想,刚才在黎荞周围的那十几个士兵,也都对手中的活计更认真。
择菜的,认真挑选最嫩的叶子。
拔毛的,也认真刮去家畜身上的每一根绒毛。
黎大人平日里吃的都是山珍海味,边城没有那么贵重的食材,他们能做的就是将这些家畜收拾的干干净净,不能让黎大人吃肉时倒了胃口。
常无常与黎荞一起出了伙房的院子,他领着黎荞在军营里四下转悠,好让黎荞熟悉一下军营。
对于黎荞刚才的话,他也是感触颇深。
“黎老弟,不愧是本朝唯一一个连中六元的状元郎,说话就是熨帖,而且,看的出来,黎老弟刚才那话也是真心实意。”
他看黎荞的眼神跟看金元宝似的,他活了大半辈子,见识不少人,但这会儿他还是忍不住感慨,大盛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官儿!
“……常大人,您真的不必句句夸我,我刚才所言也是实话。”
黎荞脸皮也厚,但常无常这么频繁的夸奖,他真有些受不住。
“我说的也是实话啊。”
常无常说着又要去拍黎荞的肩膀,但是,他的铁掌还未落在黎荞的肩膀上,跟在他身后的一个姓韩的亲兵忍不住道:“大人,您力气大,别拍黎大人了,您刚才一激动抓着黎大人的肩膀,属下担心这会儿黎大人的肩膀已经青紫起来了。”
黎大人是细皮嫩肉的书生,哪里经得住他家大人的铁砂掌啊!
黎大人这样的好官,该受到这世上最温柔的对待,刚才他听着黎大人的话,也被感动的鼻子发酸呢。
这话一出,常无常又瞪大了牛眼,他皱眉细细一回忆,不由哎哟了一声,满脸懊恼。
他刚才还真抓了黎老弟的肩膀!
“黎老弟,你没事吧?走走走,咱们去找大夫,让大夫好好给你瞧瞧,上点儿药。”
他忙指着病号房说道。
“没事没事。只有一点点疼,您别担心。”
黎荞立马摆手拒绝:“我没那么娇气,在读书考科举之前,我每日都干不少活的。”
“真没事儿?”常无常有些担忧。
“真没事!若真有事了,不用您说,我自是要去找大夫的。”黎荞一脸真诚。
常无常见状,信了他的话,不过,常无常还是很懊恼:“黎老弟,我这个人一激动就下手没轻没重的,今后我要是再这样,你一定要提醒我。”
“您放心,我不会和您客气的。”黎荞笑眯眯的应下。
常无常也诶了一声,忍不住又夸上了:“黎老弟脾气真好!而且黎老弟果然是天才,读书才短短几年就过五关斩六将,唰的一下拿下了状元。老常我佩服!”
黎荞:“……”
他微微一笑,见一小队巡逻的士兵走了过来,他直接道:“这会儿校场应该有人在训练吧?咱们去瞧瞧。”
“没问题!”
常无常哈哈一笑,顺势转了话题:“说起将士们的训练,还得感谢黎老弟你啊。”
“?”
黎荞不解,睁大眸子盯着常无常。
“嘿,就是黎老弟给圣上的那套体能训练方法,什么折返跑,负重越野,翻越障碍等,我用来训练手底下的兵,每个人的实力都增强不少。”
“和凶悍的胡人对上,那也不怵什么。所以我得感谢黎老弟啊。”
常无常笑呵呵的解释。
黎荞:“……”
得,常无常这是进入了夸夸模式。
那他也进入夸夸模式……不行,他若是把常无常夸舒服了,那常无常肯定会更加频繁的夸奖他。
罢了。
他受着吧。
夸奖容易引人骄傲,幸好他此行带了黎满几人,满招损,谦受益啊。
和常无常在校场上待了差不多一个个时辰,晌午了。
伙房那边第一批粉条炖肉已经做好了,常无常邀请黎荞去他的办公室好好喝几杯。
黎荞摆手拒绝,让将士们先吃,他不急。
他不急,常无常自然也不急。
但张营长很急,他精心炖的肉,黎大人竟是让给了普通的小兵!
呜呜呜,黎大人真是菩萨吧!
常无常没有盖专门的食堂,他让人在伙房院子里搭几个棚子,能遮得住烈阳和雨水不耽误士兵们吃饭,那就足够了。
不过,这会儿是寒冬,棚子没什么作用,因此,普通士兵都是端着碗蹲在院子里吃饭。
每个人的大陶碗中都盛着满满的粉条炖肉,当然,也能称之为粉条烩菜。
粉条、肉、野菜白菜三者的分量一样,并没有菜多肉少,每个人碗中都飘着一层油花,香气直往鼻子里钻。
因此,哪怕今日是杂粮饼子,每个人还是吃的脸上都挂着笑。
黎荞耳朵好,能听到整个院子的议论声。
几乎所有人都在感慨粉条的美味,又细腻,又香软,拿着筷子吸溜一口,那滋味真是绝了。
怪不得能卖那么贵!
要感谢黎大人的心善、大方!
当然,这些士兵最爱的还是肉。
锅里有猪肉有羊肉也有鸡肉,每一块都切的大小均匀,有瘦肉,也有肥肉,每个士兵按照自己的喜好自己选择,每个人都可得三大碗烩菜,虽然限量,但因为大陶碗足够大,所以每个士兵都能吃的饱饱的。
这些肉是盛鸿赏的,士兵们不由念叨起了盛鸿的好,圣上也挺大方的,一次性赏这么多肉,今日总算能痛快一次了,明日就算是上了战场死翘翘了,那也总算是没辜负这么久的期盼。
提到战场,个别士兵不由想掉泪,他们不想死,他们想天天都吃肉。
可满院子都是人,哪能真的掉泪,他们只能大口大口的往嘴巴里塞肉,不管了,就算真是明日死,那今日一定得吃饱了。
黎荞脸上原本是带着笑的,但他不仅耳朵灵,他视力也好,战场、死、胡人这些字眼传入他耳朵里,又见到个别士兵通红的眼眶,他脸上的笑慢慢淡了下去。
都是大盛的好儿郎,配得上天天吃肉的好日子。
但即便是这么愉快的时刻,不少人心中依旧压着石头。
胡人可真该死啊。
一直到下午两点多,已经有三拨士兵吃过饭了,黎荞这才在常无常的个人办公室吃上了饭。
他和常无常都是饭量大的人,因此两人面前放的不是碗,而是盆。
桌子上还放着一坛美酒。
此次四皇子捐的全都是白酒,黎荞虽然不爱喝,但他还是给自己倒了一小杯。
来边城还不到一日,他心情沉重的跟压了大石头一般,他需要白酒的辛辣缓一缓。
常无常并没有劝酒,他先是痛快的喝了一大碗,然后才拿起了筷子:“黎老弟,别客气,快吃,不然一会儿都凉了。”
黎荞自不会客气,他也拿起了筷子。
常无常还惦记着黎荞之前的话,他一边往嘴巴里扒粉条,一边说起了他自己所知道的伤员归家之后的种种遭遇。
这得看每个人的伤残程度,还得看每个人的性子,另外也得看伤员家里人的性情。
总结而言,过的不如意的能占六七成。
恤银没多少,还不能干重活,伤残程度重的甚至还需要人伺候,这太容易惹人嫌弃了。
常无常一边说一边骂,大多数士兵在服役期间将饷银送回家,身边一文不留,结果归家之后受尽委屈,他为这些兵不值!
但是,他自己也明白,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对待儿子、兄弟也是如此,帮一日可以,久了心中生怨,这是人之常情。
黎荞静静听着,越听心里头越堵。
这几年胡人给大盛带来不少伤员,他回京之后一定会好好与盛鸿说一说这个问题。
他虽然个人能力有限,但是,大不了建一个只收伤残退伍兵的作坊。
像是零食铺子,每一样零食都需要专人在作坊里做出来,然后拿去铺子里售卖。
他想为这些人寻一份活计很容易。
不过,认真说来,缘由在胡人身上。
胡人该死。
他和常无常说起了盛鸿的想法。
盛鸿希望常无常将胡人给打绝望,然后朝廷出面和胡人签订通商的契约。
用通商止战,对双方都有好处。
常无常听罢这话,不由端起酒碗狠狠喝了一大口,白酒的辛辣刺激的他龇牙咧嘴,五官皱成一团。
“老弟啊,现在胡人好几个部落联手,据探子所报,最起码有五六十万人手,我被打的只能守住边城,哪有余力去主动追杀胡人?”
至于杀的胡人哭爹喊娘上天入地都没生路,这种事儿他只能在梦里想一想啊。
“这只是圣上的设想,现在肯定是办不成的,您别有太大的压力,先顶住年后这一波,等春天来了,青黄不接的日子过去胡人休了战,那再具体商议。”
黎荞道。
这个具体商议,便是今年的工作重点。
想杀的胡人片甲不留,肯定要往边城增兵。
还有相关的粮草、武器等物资,这不是一日之内就能变出来的,这得需要时间去安排。
“唉,我现在就盼着老天爷开眼,让今年过个暖冬。胡人也是被逼急了眼。”
常无常自是知道胡人这几年为何南下攻城,他现在日日都在祈祷,希望今年的天气能正常些。
黎荞闻言只能附和。
不只是常无常日日祈祷,盛鸿也经常祈祷。
但他知道祈祷无用。
吃过饭,黎荞离开了军营。
今日阴天,天快黑了,他在城内考察一下百姓的生活,明日再出城。
不过,他现在还没想好如何处置高志远,所以,拿到常无常给他的户籍册以及对应的城内地图之后,他特意绕开了高志远所住的小院子。
他先不刺激高志远,免得高志远突然发疯。
高志远在边城等了快两年,结果一切计划都落空,而且目前还封了几个月不能出家门。
在这种情况下,高志远的精神状态怕是有问题。
他要是突然出现,高志远指不定得吓死。
为避免高志远突然发疯行为不可控,他还是先不见高志远吧。
敲开几家百姓的家门,他温声细语的询问众人的日子,当着他的面,这几户人家的回答和常无常说的差不多。
等他走了,这些人家关上家门,少不得要议论一番,谈论几句。
这些人家在自家的谈论,与常无常所说的情况依旧差不多。
这些人家并没有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很快天黑了。
但黎荞没有回驿站。
他领的任务是核查边城的一切事务,需要晚间核查的事情有不少,最重要的是士兵们的巡逻。
城内的士兵有没有好好巡逻?
守着城门的将士有没有偷懒?
当然,更重要的是城外的巡逻,但今晚他就不突袭了,这两日常无常肯定有准备,他多等几日,随时抽查。
而且,他需要熟悉边城的地形。
他想要悄悄去杀胡人,首先他得能悄无声息的离开边城。
于是,他领着黎满几人,闲庭信步一般在城中四下转悠。
晚间的风很冷,头顶没有星星和月亮,耳边偶尔传来几声狗叫,他轻轻攥紧了身上的披风。
不知道现在竹哥儿在做些什么。
按照往常的习惯,家里应是刚吃过晚饭,若他不去书房,那竹哥儿会和他一起回正房那边。
竹哥儿会拉着他坐在小书桌跟前,与他说一些白日里发生的事儿……
他给竹哥儿安排了每日写日记的任务,这会儿竹哥儿应该坐在小书桌前写日记吧。
远在盛京的陶竹,此时正打算去冰窖看一看那两个小冰块。
等看了小冰块他再回房间写日记。
黎长风黎云帆两个小家伙儿已经知道了小冰块的事,因此两个小家伙手中拎着为元宵节准备的小灯笼,非得和他一起去冰窖。
他们兄弟俩有些不高兴。
爹爹只给阿爹准备了礼物,根本没想起来他们俩,这叫他们怎么高兴?
“哼,等爹爹回来之后,爹爹一定要补偿咱们俩一个大礼物。”
黎长风的小脸蛋鼓成了包子。
黎云帆也撅着小嘴巴:“一个怎么行,最起码得五个!不然爹爹以后还会忘了咱们的。”
“啊对!”黎长风小眉毛一拧,然后有些犹豫的道:“那还是十个吧,得让爹爹好好记住这次。”
“十个好!”
黎云帆闻言,大眼睛顿时闪亮亮,他说着扭头去看身后的陶竹:“阿爹,这次爹爹回来,我和哥哥一定会问他要十个礼物哦,而且还是我们俩很喜欢的礼物。”
“你这个小机灵鬼。”
陶竹被他们俩的对话逗的脸上全是笑,心中也甜滋滋,黎荞在仓促之下,只记得他忘了两个小家伙儿,不怪两个小家伙生气。
但十个就过分了。
他抬手揉了揉黎云帆脑后的发包,解释道:“你们爹爹此行太匆忙了,只有三日的准备时间,他不是故意忘了你们的,他们和我一样最喜欢你们俩了。”
“但还是比不上阿爹你啊。”
黎云帆说着也哼了一声,小嘴巴又撅了起来:“我不管,等爹爹回来了,一定要问他要十个礼物!”
“就是,我和弟弟在爹爹心里,反正是比不上阿爹的,爹爹一定要补偿我们。”
黎长风也气鼓鼓。
陶竹:“……”
他有点哭笑不得。
只能又揉了揉他们的小脑袋,转了话题;“马上就是元宵节了,当日你们打算怎么安排?”
“先去学馆里给学生送汤圆,晚上再出去赏灯。阿爹,这不是昨日就说好了?”
黎长风说着扭头又看向陶竹,他也鼓成了包子脸,大眼睛里还带着谴责,休想轻易转换话题!
陶竹:“……”
这俩个小家伙六岁了,不好忽悠了。
他只能戳了戳小家伙的包子脸,将十个礼物的条件答应下来。
罢了,这十个礼物他和黎荞一起准备。
想到此,他不由往边城的方向看了一眼,这会儿黎荞肯定已经到边城了,他正在做什么呢?
黎荞正在观察边城的地形。
边城不大,只有一条贯穿南北的主街,剩下的全都是小巷子,弯弯绕绕的,每条都不宽敞。
现在百姓都迁到了南边,北方被军营占据,军营防守很严密,每一刻每一条小巷子里都有士兵在巡逻。
他想出城,只能去城南。
盛鸿给他的一百名近卫队队员全都住在驿站,但与他住的比较远,因为他的左右邻居是与他一起来的官员。
黎满几个与他隔了几个房间,住的还算近。
原本近卫队想要在他门前站岗的,盛鸿给他们的命令是无论如何都要护佑他的安全,但他不想要门神,在来的路途上就拒绝了在他房门口站岗的行径。
来到边城之后,他拒绝的更彻底。
驿站旁边就是军营,安全感真的十足。
但是,近卫队并没有放松警惕,不能在他门口站岗,便在驿站的院子里巡逻。
他想出去,得避开巡逻的近卫队。
唉……他想杀胡人,可真是不容易啊。
这一晚,他只睡了一个时辰,好摸清楚近卫队巡逻的规律和时间。
一个时辰的睡眠对他来说足够了,等察觉到隔壁的官员起来了,他便也起床。
今日要出城。
吃过简单的早饭,常无常来了,昨日胡人没有闹事,没有攻打边城,也没有想悄悄越过长城。
昨日风平浪静,那今日就得警惕了。
因此,常无常希望黎荞先去长城那边视察,不要北上往胡人与大盛的交界处,万一胡人突然攻来,他怕黎荞受到惊吓。
常无常的提议,黎荞欣然接受,反正哪里都得视察一遍,今日就先去长城那边吧。
边城距离长城很近,乘坐着马车很快就到了。
齐爽见着黎荞,眼睛亮晶晶的,脸上全是感激。
他昨天晚上吃到了粉条炖肉,真香!
那些在长城上站岗的士兵,虽然面朝前面,目不斜视,但知道是黎荞来了,心里头不由也涌出了感激。
昨天的肉可真香啊!
感谢黎大人,感谢圣上!
长城的防守很严密,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烽燧里的柴草也足足的,若是有胡人袭来,士兵们会快速点燃烽火,好传递消息。
黎荞在长城上待了大半天,一直到下午才回城。
胡人到现在还没有搞事,黎荞瞅了瞅天色,便提出去边城前方的那条河瞧一瞧。
常无常没有意见,于是一行人前往那条河。
那条河叫葫芦河,因为形状有些像葫芦。
边城前面挖了不少壕沟,因此在前往葫芦河的路上,黎荞只能步行,骏马和车辆无法顺利通过。
胡人都是骑兵,对付骑兵古往今来就那么几个方式,黎荞步行跨越壕沟,等来到葫芦河前,天已经有点黑了。
这会儿葫芦河还结着冰,冰层很厚,没有融化的迹象。
靠着这种厚厚的冰层,胡人的骏马畅通无阻。
他眯了眯眸子,看向了河对岸。
胡人三日没有行动,这是准备来一波大的吗?
第239章 冰裂
夜色茫茫, 即便黎荞视力好,他看到的范围也有限。
葫芦河有四十多米宽,河対岸是个三十多米高的土坡, 他视线被土坡所挡,看不到土坡后的景色。
现在是冬季,土坡上的草都枯着。
不,准确来说,土坡上的枯草只剩下寥寥几株, 因为在那里发生了太多次战斗,骏马和人类将那里的枯草给霍霍完了。
与此同时, 附近的河面上有士兵在巡逻。
河対岸的土坡下也有士兵在巡逻。
按照常无常所言, 从东到西,以边城为直径,三十里内都有士兵在巡逻。
他看了眼不远处的士兵小队, 心中叹气, 他想悄悄杀个胡人可真不容易。
既然出城这么艰难,那何不动用葫芦河里的冰杀胡人……
他往前走去, 很快就踩上了葫芦河的冰层,冰层很厚,犹如踩在实地上一般, 他抬脚轻轻跺了一下, 冰层毫无反应。
常无常哈哈笑道:“黎老弟,这冰厚的很, 你这点力气就是给冰层挠痒痒。”
黎荞顿时有些羞赧:“那这冰具体有多厚?”
“前几日伙房里的兄弟过来捕鱼, 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把冰给凿开, 冻的差不多有两尺厚,胡人的骏马在上面可着劲儿的撒欢, 冰层愣是屁事没有。”
常无常说着笑不出来了,叹气道:“胡人每次攻过来时我都会祈祷,希望葫芦河的冰层突然裂开把胡人一锅端了,结果到现在还冻的邦邦硬!”
越想越郁闷,他不由抬脚在冰层上重重的跺了一下。
下一秒,一声极其细微的咔嚓声响起,声音很小,几乎要被呼呼的寒风给吞噬掉。
但因为此时黎荞和常无常都没有开口说话,而黎满几个以及常无常的亲兵们都站在十几米外也沉默,所以,这微弱的声响还是传入到了常无常耳中。
他牛眼瞬间睁的老大,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向黎荞,带着几分难以置信的小声问:“黎老弟,你刚才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黎荞也做出惊讶的模样,带着几分不确定开口:“似乎听到了冰裂声,但听不太清。您力气大,要不您再跺两脚看看?”
“好啊!”
一听黎荞竟也听到了咔嚓声,常无常差点儿把嘴巴咧到耳后根去,他刚才没幻听!
他很快收了笑,耳朵竖起,把力气灌注到腿上,咚咚咚三下跺下去,咔嚓声又响起,并且比刚才清晰了不少。
常无常这下子激动了,他狂喜之下,下意识又要伸手去抓黎荞的肩膀。
但手伸到一半,他猛然想起他的大力气,忙把手收了回去。
他一张脸笑成了花:“这冰还真有裂的迹象啊!我虽然力气大,但肯定比不过胡人的上万铁骑,到时候胡人再渡河,那就……”
说到此处,他脸上的笑僵住了,话也顿住了。
他抬手猛的拍了下脑门:“高兴早了,现在冰层有化掉的迹象,但等到了夜里,肯定又会冻上!”
边城晚上挺冷的,足够把刚才的裂缝重新冻上了。
“……也是。”黎荞也由兴奋转为了拧眉,但很快他又道:“最冷的那段时间已经过去了,今后气温只有继续升高的份,这葫芦河的冰扛不了多久。”
但常无常并不乐观。
边城这几年的气温一直挺低的,哪怕过了元宵节,也有可能下大雪。
在这之前,胡人渡河犹如走在平地上,大盛的将士指不定还要死伤多少。
“罢了,咱们先回去,明日咱们再来看看这冰冻的到底有多厚。”
“好。”
黎荞只能应下。
于是两人离开葫芦河回城。
边城前面全是壕沟,壕沟里带着血腥味,但打扫的挺干净,战斗中消耗掉的箭矢、刀片、石头、包括胡人遗留下来的云梯、骏马等,常无常都命人拾了回去。
战争打的是消耗战,胡人炼铁手艺不精,铁矿稀少,胡人消耗掉这些物资之后难以补给,长期以往下去,那整体实力肯定会衰弱。
和大盛相比,胡人更打不起持久战。
这会儿天已经黑了,火把被吹的熄灭好几次,每隔几米便是一个壕沟,这一路走回去,黎荞的鞋子已经满是泥土。
回到驿站,他简单吃了晚饭,然后便洗洗睡了。
明天他一大早就要出城去。
当兵营里第一波士兵跑步训练时,他醒了。
这会儿才凌晨五点钟,他快速起了床,而后径直带着黎满几个与五十名近卫队队员去了军营。
早饭是军营里的大锅饭,红薯小米粥,杂粮饼,小咸菜。
吃过早饭,天还没有亮,他和常无常出了城。
常无常一颗心颇为忐忑,这会儿挺冷的,冰层应该又冻上了吧?
来到河边,他特意走向昨晚那个位置。
而黎荞却是耳朵一动,眸子看向了河対岸。
很快,常无常来到了昨晚站立的位置,他先是用脚轻轻在河面上跺了两下,随后一脸愁容:“肯定冻上了,这冰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先试试看。”
黎荞收回了视线,按捺住了心中的喜悦。
与此同时,十个米粒大小的水珠在夜幕中悄无声息的沿着冰层向东西两个方向滚去。
“成。”常无常说着抬起了右脚,准备狠狠跺上几脚,但他的脚还没落下去,黎荞却是猛然扯住了他的袖子:“大人!対岸有篝火!”
嗯?
常无常心中一凛,再也顾不上检查冰层的厚度,他慌忙抬眼看向対岸。
対岸的土坡下,一小堆篝火刚被点燃,火光并不大,但站在河边足以看到那堆篝火。
他脸色瞬间大变,这是胡人来了!
他唰的一下抽出了腰间的佩刀,然后大力推着黎荞往回走:“黎老弟!你快回城,回城!让你的侍卫背着你,快点儿!”
“我不用侍卫背,我自己能走。”
黎荞快步往回走。
他刚才还未跨上冰层,河対岸就传来了咚咚咚的马蹄声,哪怕在四里地之外,依旧犹如闷雷。
听这动静便知胡人这是来了一波大的。
他还没来得及提醒常无常,河対岸的士兵就燃起了篝火。显然,那闷雷一般的马蹄声已经被対岸的巡逻兵听到了。
很好。
挺警觉。
此时他脸上并无慌乱,只是顺着常无常的力道往回跑。
速度很快。
常无常见状,不再喊着让黎满等人背他,按照他这个速度,在胡人来之前肯定能跑回城。
常无常一边往回跑一边扭头去看河対岸的篝火,此时篝火由小火堆变成了大火堆,火光冲天,硬生生的撕裂夜幕。
这表示是胡人的大部队到了。
他不由骂娘,今日不知又要死伤多少兄弟!
他咬紧了牙关,対自己的十几个亲兵吩咐道:“你们将黎大人送回城,老子领着外面巡逻的兄弟先顶一顶!”
他一直都是冲在最前线,在城外巡逻的士兵足足有几百人,而城门上值守的副总兵看到河対岸的火光之后,肯定也会派人出城。
集中人手将胡人牵制在葫芦河,这么一来,战场就在葫芦河两侧,不会波及到边城。
若是让胡人冲到城下,万一胡人绕过城门在其他位置翻墙入城,那就麻烦了。
他就喜欢和胡人硬碰硬,决一死战。
黎荞知道常无常的安排,他一边快速越过壕沟,一边扭头往回瞧。
他得确认河対岸的巡逻士兵来了大盛这边他才能动手刺碎河里的冰。
“老爷,别回头,快跑!”
跟在他身后的黎满见他竟然还有闲心往回看,顿时有些焦急。
“没事儿,胡人还远着呢,而且,就算胡人真站在我跟前,那指不定谁杀谁呢。”
黎荞大声道。
黎满几人:“……”
五十名近卫队队员:“……”
这倒也是哈。
世人不知道黎荞在五皇子谋反一事中起到了何种作用,但他们是知道的。
再结合一下黎荞之前打吕文荣、宋石头等人的利落劲儿,若一个煞气满满的胡人真站在黎荞跟前,那黎荞或许真能反杀。
不过,常无常的亲兵听到这话,大急,那个姓韩的亲兵道:“黎大人,胡人可凶悍了,您还是将力气都用在回城上吧。”
“既然胡人凶悍,那你们还是回去保护常总兵。我是肯定能回城的,不需要你们保护。”
“请黎大人恕罪,卑职的任务是护您回城!”
韩姓亲兵答的没有一丝犹豫。
黎大人这样的好官,対大盛至关重要,可不能出事!
黎荞闻言,又扭头去看身后,河対岸的巡逻兵正快速过河。
而此时胡人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就连黎满这些人都听到了。
胡人来的好快!
他们脸色大变,葫芦河距离边城只有三里地的距离,但因为每隔几米便是二米多宽、五六米深的壕沟,所以大大阻碍了他们的速度。
胡人来的这么快,他们大人能在胡人来之前回城吗?!
“放心吧,胡人想杀我,也得越过这些壕沟呢。”黎荞随意一扫便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便出言安慰了一句。
黎满等人:“……”
虽然无语,但似乎是实话……
罢了,闷着头快跑吧!
马蹄声越来越近,并且胡人嗷嗷的怪叫声也顺着清晨的风钻入黎荞耳中,他抬眼看向边城的北大门。
北大门已经敞开,身穿铠甲手拿武器的两列士兵正快速出城,此时他距离北大门还有一半的路程。
他没有放缓脚步,依旧快速的跨越壕沟。
约莫三分钟之后,他来到了城门口。
而城内的士兵依旧在出城,胡人来了波大的,大盛这边的人手肯定不能少。
而且,今日值守的六位副总兵之一的吴副总兵已经站在城门口接应他。
黎满等人顾不上喘气,拥着他就要入城,可就在此时,身后传来了喧哗声。
他忙顿住脚步,往后看去。
喧哗声很大,黎满等人包括吴副总兵都忍不住往前看去。
此时,一个头绑红巾的小兵正站在几十米开外,対着城门口大喊:“冰层破了,胡人掉河里了,兄弟们速度快些,别让胡人上岸!”
“!”
黎荞松了口气。
他暗暗控制着那十个水珠,继续往东西两个方向走,好让冰层碎裂的范围更广一些。
黎满等人愣在当地,冰层破了?
吴副总兵极快回神,他也顾不上让黎荞回城,唰的抽出了佩刀,让众将士快冲,胡人竟然掉河里了,这是好几年都未出现的盛景啊!
众多士兵也被这个消息刺激的嗷嗷叫,他们奋力冲向河边,老天爷开眼!
他们总算是能占据优势了!
第240章 杀胡人
常无常在确认黎荞竟然比一帮侍卫跑的还快之后, 便赶紧又回到了河边,大吼着让河对岸的巡逻士兵赶紧回来。
河对岸的巡逻士兵在点燃篝火之后,也麻溜的往边城的方向跑。
胡人的速度很快, 在土坡之后并不是连绵的土坡,而是平坦的草地,因此,巡逻士兵使出吃奶的力气,拔腿尽力往回跑。
东、西两个方向离得远的巡逻士兵遥遥望见撕裂夜幕的冲天火光之后, 也赶紧过河回城。
脚踩在厚实的冰层上,有些滑溜溜, 但他们的靴子都是特制的, 鞋底防滑,只要小心一些,他们不会滑到。
他们跑的太快, 心脏剧烈跳动, 耳边还是呼呼的风,因此他们没听到他们身后冰层那明显的破裂声。
当这些巡逻兵跑到河对岸来到常无常身后时, 他们一边大口大口的呼吸,一边转过头去,准备迎接马上就要到来的敌人。
常无常亦是。
他手中抓着一把锋利的陌刀, 一双铜铃大眼如鹰隼一般紧紧盯着河对岸。
不多时, 伴随着擂鼓一般的马蹄声,河对岸出现了胡人彪悍的身影。
乌压压的铁骑在火光中从山坡直冲而下, 转瞬就来到了山坡下, 为首的一人强硬的攥着缰绳直冲火堆而去。
手中的大刀在火堆上随意一挑, 就将正燃烧的木柴给搅的七零八落。
跟在他身后的一帮人口中立马发出怪笑声,更是攥紧了缰绳, 催着马儿快跑。
骏马踏上了冰层,常无常立马抓紧手中的陌刀,紧紧盯着为首之人。
借着刚才的火光,他看清楚为首之人与他一样壮硕的身形了,此人是胡人伯尔硕特部的第一勇士,名字叫做哈克库,是该部落大汗的亲弟弟,也是天生神力,这几年他已经与之交手好几次了。
单打独斗的话,他能打得过这个哈克库,但需要时间。
这哈克库上一次露面是在大年三十那晚,他和对方都知道一时之间谁也奈何不了谁,于是便没有对上。
他屠了二百多胡人,这个哈克库也带走了一百多个大盛士兵的性命。
今天这个人又来了!
他咬紧了牙关,狠狠瞪了哈克库几眼,而后看向了哈克库身后跟饺子下锅一般源源不断冲下土坡的铁骑。
他毫不犹豫的吼道:“往后退!先退!”
胡人的铁骑来势汹汹,人数远超他这边的人,但城内的士兵要穿过壕沟才能来到岸边。
若他被哈克库缠住,那他这边的巡逻兵怕是要被胡人屠尽。
常无常一声令下,已经聚集到他身旁的一百多名巡逻兵赶紧往身后的壕沟奔去。
而这时哈克库已经跑到了河上,借着大盛这边巡逻兵手中火把的光看到大盛的将士在退,他不由哈哈大笑,手中的大刀在空中狠狠挥舞了几下。
奶奶个儿腿的,根探子来报,大盛的皇帝老儿赏给边关的将士几千头猪几千只羊上万只鸡,大盛可真富!
这谁能忍得住?
反正迟早还得与大盛来一场决战,既如此,不如趁着大盛皇帝赏肉这一时机,狠狠刺激一下部落的勇士。
与其活活饿死,不如饱餐之后死在抢肉抢粮的战场上!
想到边城丰厚的物资,哈克库心头火热,自打开了战,民间胡人与大盛走私的路子几乎被彻底砍断,他哪怕身为伯尔硕特部大汗的弟弟,很多物资也断了供。
今日草原上五个部落一起出击,大盛的边城必破!
城内的一切物资都是他们的!
正畅想着城破之后可以四处抢夺的畅快局面,他没注意到冰层明显的咔嚓破裂声,他夹紧了马儿的肚子,正要催着马儿再快些,但下一瞬,随着一记冰破声,马儿前身立马坠入河中,不等他惊呼出声,他身子也落在了河中。
河水冰寒刺骨,瞬间就淹没了他的头顶,他剧烈挣扎,想要浮出水面。
他是会水的。
但身上本就厚重的裘衣沾了水之后变得仿佛有千斤重,并且在他身后,一匹又一匹马儿扑通扑通全落入了河中。
他身后的勇士猝不及防之下,也都被河水淹没。
正拔腿往前跑的常无常冷不丁听到身后马儿揪心的嘶鸣声,不由一边跑一边扭头往后看。
这会儿天还是黑的,但不是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模模糊糊的能瞧见人影。
看清楚身后的情况,他一双牛眼瞬间睁到最大,咦?
人呢?
只惊讶了一秒,一个大胆的猜测便涌上了他的心头,他瞬间按住心中的狂喜,吼道:“都停下!停下!敌人好像掉河里了!”
此话一出,正气喘吁吁的巡逻兵瞬间停住了脚步。
啊?
“真掉河里了,大家快过去,别让他们爬上岸!”
常无常继续大吼。
虽然看不清,但冲在最前面的哈克库没了身影,敌人杀气腾腾的马蹄声改为了马儿惊慌的嘶鸣声,还有胡人的求救声,这表明冰层真破了!
“快!别让敌人上岸!还有快回去报信,让城中的兄弟快些!”
他率先冲了回去。
一帮巡逻兵见状,也抓紧了手中的长矛,赶紧往回跑。
胡人都是骑兵,所以巡逻兵不但腰间配了大刀,还配了长枪,好对付马背上的胡人。
等常无常和巡逻兵跑回岸边,清楚的看到河里正在挣扎的胡人,常无常顺手夺过身边小兵的长矛,狠狠朝着一个已经快要挣扎上岸的胡人刺去。
这个正在上岸的胡人,正是哈克库。
他掉落河中时,距离岸边只剩下了不足十米,惊慌之后,他很快就游到了岸边。
但是,察觉到岸边有纷乱的脚步声,他赶紧抬头。
这一抬头,发现是老对手常无常,他赶紧往后退,险险躲开常无常手中长枪那冰凉的尖头,尖头只在他脸上划破一道血线,没能带给他致命一击。
常无常这时也认出了哈克库,前所未有的畅快让他忍不住哈哈大笑,此时哈克库已经离开了他长枪的攻击范围,因此,几秒之后,他目光一定,往右边跨了一大步,手中的长枪挥出,精准的刺入那个正要爬上岸的胡人的太阳穴上。
一声惨叫,这个胡人当场毙命。
他冷哼一声,仔细打量眼前的景象。
这一段河道里是密密麻麻的胡人和骏马,这段河道的冰全破了,当时冰面上的胡人一个都没逃过,全掉入了河里。
至于东、西两个方向,夜色茫茫,他瞧不清,但视线所及之处冰都破了,里面淹着胡人和马匹。
至于河对岸,他更瞧不清楚,但听对面马儿有些凄厉的叫声就知道对方这会儿乱作一锅粥了。
想来也是,这个季节冰层冻的厚厚的,前几日胡人的马儿还在上面撒欢,谁能想到仅仅四五日之后,这冰突然就裂了呢。
尤其是对方气势如虹,下土坡时犹如饿虎扑食一心想要过河大开杀戒。
现在冰层突然破了,前面的人全掉入了河中,换做是他,啊不,呸!大盛的将士才不会这么倒霉!
嘿嘿,老天爷助他啊!
他的祈祷有效了!
刚才隔着河感受敌人凌厉的杀气,那阵阵凶猛的马蹄声跟直接踏在他身上一般让他心情沉重,可没想到冰破了!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啊!
他忍不住咧开大嘴,手中的长矛又刺了出去,天赐良机,他今日要带领众兄弟立一个大功!
“兄弟们,别让胡人上岸!”
他大吼道。
葫芦河有四米多深,再加上冬日天气寒冷,就算胡人会水,但河宽四十米呢,离岸边近的能爬上岸,但河中央的想爬上岸,那就不容易了。
其他小兵这会儿高兴的仿佛人生四大喜事一起来了一般,他们抓紧手中的长枪去刺河里的人。
只要长枪够得着的,甭管有没有往岸边爬,通通都刺。
而河对岸的胡人在经历过慌乱之后,有少数胡人往东、西两边方向走,想避开冰破的这一段河道继续进入大盛地界。
站在城门口的黎荞让常无常的亲兵赶紧去岸边接应常无常,那十几个亲兵也不耽搁,立马往回跑,唯恐跑慢了见不着胡人的惨状。
黎荞则是将身上的披风脱下,他将披风随手扔给一个近卫队队员,而后道:“我也过去看看。”
“……老爷!”
“……大人!”
黎满几人和近卫队队员都惊了。
正嘶吼着催着士兵赶紧出城的吴副总兵也是一呆,啥?
“胡人掉河里了,威胁性不大。再者,不是有你们保护我吗?不过,我看你们的体力还没我好,从岸边跑回来,我都没怎么喘气,你们倒是喘的厉害。”
黎荞说着随意指了指围在他跟前的一堆人。
这一堆人:“……”
竟然被黎大人/老爷这个文弱书生给鄙视了……
而黎荞趁着他们呆愣这一刻,立马往岸边走:“跟上,保护好我,谁劝我揍谁。”
他必须得往岸边去。
趁着敌人这会儿正在水中,他好趁乱多弄死几个人。
而且,他水珠能到的范围也就是方圆四里地,最多只能四里地,所以刚才的冰破能杀掉的敌人有限。
万一胡人绕过冰破这一段冲了过来,大盛的士兵还是要与他们对上。
不管了,能弄死几个是几个,今日他就要当一个莽撞的、给常无常添乱的人。
黎荞打定了主意要往岸边走,一帮人见状赶紧去拦他,包括吴副总兵。
不得已,他只能一把抓住吴副总兵的衣领,将其甩出了三米多远。
这下子黎满几个还有近卫队队员不敢劝他了。
以他的身手,遇见胡人八成是他揍胡人。
况且,这会儿胡人都在河里,他们这边五十多人呢,若真的有危险,肯定是黎大人/老爷跑的比他们快。
这么一想,他们只能跟着黎荞往回跑。
等黎荞来到河边,天已经有点蒙蒙亮了。
河里的胡人这会儿惨极了,一些不会水的胡人已经沉下去了。
一些会水的正朝着自家的岸边游去。
河水的冰冷让他们有些失去了知觉,他们不知道有米粒大小的水珠正在割破他们的皮肤。
鲜血迅速涌出,刺骨的冰水+沾了水的厚重衣服+伤口,他们的力气迅速消失。
还没游到岸边,不断有人沉入河底。
不过,也正如黎荞所想的,刚才只有冲在最前面的胡人落入了水中,大约有上千人,而且一部分已经爬上了对岸。
常无常正在跺脚,口中骂骂咧咧的:“格老子的,今日还真让这龟儿子给跑了!”
黎荞闻言,立马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他眼神好,旁人看不清楚的,他借着蒙蒙亮的光度看的清清楚楚。
他不知道常无常说的是谁,但是,视线一扫,他看到一个和常无常一般宽阔壮实的肩膀正奋力推开挡在其跟前的马儿往对岸游去。
他眯了眯眸子,常无常给他说过胡人的情况,看此人的体格,似乎是哈克库。
下一秒,一粒水珠朝着哈克库急冲而去。
片刻之后,哈克库的身形猛的一顿,他剧烈挣扎了几下,但身子还是慢慢的沉入了水中。
常无常:“……”
他不敢置信的盯着远处那个模糊的身影,虽然天色暗,但他一直盯着哈克库,所以哈克库沉入水中的情景被他瞧的清清楚楚。
愣了足足十多秒,他哈哈笑了起来,老天爷开眼啊!
应是哈克库四肢在水中奋力扑腾时,恰好撞上了胡人自个儿掉入河中的武器或锋利的冰块,于是身子受了伤,再加上力竭,所以沉入河里了。
嘿!
恶有恶报!
他欣喜若狂,下意识去和身边的小兵说话,想要分享这个大喜事。
但视线的余光瞄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黎老弟?你咋又回来了?!”他瞬间惊跳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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