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胡人二十万铁骑
“常大人别急, 冰破胡人掉入河中这种老天爷出手相助的大喜事,我既然遇见了,那必然要亲眼瞧一瞧, 不然回京之后我如何向圣上回禀?”
黎荞不慌不忙、理直气壮的答道。
“……现在你瞧见了,快回城!”
一瞬的无语之后,常无常又急道。
“我得多瞧几眼,此等喜事,圣上必然追问细节。我若是只扫几眼便回, 那向圣上回话时怕是要支支吾吾。这怎么能行?”
黎荞还是理直气壮。
常无常:“……”
他要生气了。
这话听着虽然有理,但也太任性了。
向圣上回禀自然重要, 但和黎荞的命比起来, 这算个屁啊!
黎荞身边带的护卫是皇子同款侍卫,每日干的差事是给圣上当代笔,不说位极人臣, 但也确确实实是半个皇子的待遇。
黎荞若是在边城出了事, 那他的罪责不亚于边城被破胡人长驱直入直逼盛京!
更何况黎荞还得给他残疾了的兄弟寻一份活计,黎荞还撑着善堂、学馆, 黎荞还发明了灰泥,黎荞做了无数对大盛江山和百姓有益的好事!
黎荞可比他的命贵重多了!
怎么就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别的文官此时怕是已经躲回军营了,这个黎老弟倒好, 竟然胆大包天又回来了!
他扭头直接对近卫队队员吼道:“还不背着黎大人回去?!”
“诶, 常大人,您别气, 我力气其实也不小, 真遇见了胡人, 只有我揍胡人的份。不信您看,这来回跑一趟, 我头上只是微微冒汗,但他们在大口喘气。”
黎荞指着身旁的一帮人道。
其实近卫队和黎满几个人还真没喘的特别厉害,毕竟是大盛战力最高的一帮人。
但黎荞一个文弱书生能一直跑在他们前面,这已经足够让他们汗颜了。
此时被黎荞一指,他们纷纷低下头来,甚是羞愧。
常无常:“?”
他不敢置信的盯着这些人,怀疑自己眼花了,也怀疑自己听错了。
就黎老弟这个书生,竟然将这帮精锐给衬的无地自容?
但他还没来得及张口,黎荞咦了一声,一脸凝重的开口道:“大人,您看对面,胡人竟然还在源源不断的冲下土坡,胡人此次出动的兵力不只是一两万人吧?”
“嗯?”
常无常闻言,心中一惊,立马朝着对岸看去。
借着蒙蒙亮的天光,可以模糊看见对面的胡人依旧跟饺子下锅一般冲下土坡。
经历过冰破的慌乱之后,胡人已经镇定下来了。
哈克库所在的伯尔硕特部众人停留在岸边救从河里爬上去的倒霉蛋,乌泱泱的,看着有数千人,将土坡下那块地全给占据了,并且挤得后来的胡人在土坡上就直接往东、西两个方向分流。
岸边还有喧哗声,应是在为哈克库哭丧。
当然,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些往东、西两个方向俯冲而下却不为哈克库哭丧的胡人,这些胡人肯定不是伯尔硕特部的。
胡人五个部落虽然联手了,但互相之间也一直提防戒备,据探子来报,这五个部落每次攻打大盛,每一部出的人手在数量上都相同,免得某个部落因为死伤过多伤了元气而被其他部落给吞掉。
掉入河中的都是哈克库这一部的人手,应是有上千人,再加上围聚到岸边的数千人,那光是伯尔硕特部这一个部落就出动了大几千人。
伯尔硕特部出动了这么多人,再加上余下四部的,那今日胡人少说要出动三万人。
听着震天响的马蹄声,他心头一紧:“刚才伯尔硕特部大汗的弟弟哈克库掉河里死了,但后面的胡人对哈克库不管不问只是闷头往咱大盛冲,看来今日胡人要来三四万人。”
“黎老弟,你快回城,老常我求你了,别在这里让我分神了,你若是出事了,我担不起这个责!”
“那您和众将士怎么办?”
黎荞不答反问。
“当然是硬拼啊!”常无常急道,不等黎荞再开口,他一把推着黎荞的身子往后走,嘴巴里还大喊道:“大家快往东、西两个方向探一探情况,说不定冰层还会裂,大家不要放过掉入水里的敌人!”
黎荞被常无常推的趔趄了一下,他顺势从东边走:“我也去瞧瞧。大人您忙您的不用管我,我看完就回城。”
话音落,他沿着河岸跑了出去,速度极快,眨眼间就在十米开外。
常无常:“……”
他低骂一声,现在是真的生气了。
但他只能去追黎荞,他担不起黎荞出事的责任。
他一边追,一边吼着让其他人去东、西两个方向查看冰层的情况,若真有胡人跨河而来,那就引着胡人到壕沟前,将战场定在壕沟前。
黎满几个还有近卫队的队员赶紧也去追黎荞。
黎荞没管后边的人,保持着比他们领先还不至于太多的速度,控制着水珠一边在河里杀人,一边去刺破更远处的冰层。
他心情有点沉重。
因为根据他听到的,四里地外,胡人的铁骑还响的像是炸雷。
胡人今日出动的何止是三四万人啊……
岸边是有些湿软的泥土,黎荞跑起来比穿越壕沟快多了,与此同时,大盛的士兵也分作两个方向,往东、西两边查看情况。
黎荞用水珠模糊的感知东边最远处的情况,不能在胡人过河前、过河后破冰,得胡人在河边时破冰。
此时后来的胡人,虽然知道冰层破了,但这些人都以为这是大盛将士搞的鬼。
开玩笑,这么冷的天,葫芦河上游包括他们胡人地盘上的池塘、河流都冻的结结实实,大盛边城这个河段的冰怎么会突然裂掉?
肯定是大盛人做的手脚!
但大盛人又不知道今日他们要集整个草原之力攻打边城,毕竟他们也是昨天傍晚才下的决定。
大盛人应该是想凿冰捕鱼,因此将冰层给凿开了。
伯尔硕特部冲在最前面,于是就倒了霉。
但大盛人怎么可能在整个河段都捕鱼?
远离正对着北大门的那段河道就没事了。
现在冰裂的范围距离北大门只有一里地多点,他们跑远点儿,远处的冰层肯定没破!
沿着河岸准备绕过冰裂河段的这帮胡人,不管是东边还是西边的,挑了个离断裂河道大约百米远的地方,然后迫不及待的渡河。
他们今日集草原二十万铁骑之力,准备一举拿下边城,杀的大盛士兵越多,那分到手的物资就越多!
奶奶个腿儿的,他们被逼的都要和马儿抢牧草吃了,大盛的兵却是好肉啃着,好酒喝着。
凭什么?
今日他们要踏破边城,扫尽一切物资!
这些胡人如同哈克库一般,都惦念着边城的物资,也不信大盛士兵能提前在全段河道做手脚,因此信心满满的驱使着马儿快快过河。
而且,因为此时聚集的胡人多,位于后边的胡人不耐烦跟在前面的马屁股后过河,就跑的更远一些,好快点过河。
这么一来,跨河的胡人比哈库克跨河时多了不少,这么多人在冰面上奔腾,黎荞的水珠其实根本不需要出多大的力气,就能将冰层戳破。
和刚才一模一样的情形出现了,河面上的胡人,猝不及防都掉入了水中。
大盛士兵远远瞧见这一幕,赶紧举着长枪过去戳刺。
而黎荞则是操控着水珠开始杀人。
按照惯例,常无常对待胡人的尸体都是把脑袋砍下计算军功,余下的身子全烧了。
现在河里有不少胡人掉落的武器,再加上锋利的冰块,即便胡人身上有伤口,那他也不怕常无常看出什么。
况且,这么多死人,常无常也不一定费功夫去打捞。
因此,这会儿他动起手来一点儿都不惧。
当然,他也一直在往前跑,水珠只能模糊感知那边的情况,想精准杀人,还是得靠他的眼睛。
常无常跟在黎荞身后,气的要死又无能为力,同时还异常震惊。
他虽然块头大,但他并不笨拙,跑起步来速度挺快的,可他妈的这会儿他竟然追不上黎荞这个看着有几分单薄的书生!
不只是他追不上,黎荞的几十个护卫也追不上!
见了鬼了!
怪不得胆子大,就这速度,胡人真冲过来了,那还真抓不住他!
不过,常无常也并没有只盯着黎荞。
借着越来越亮的天光,看远处冰面上又消失了一批胡人,他又想咧开嘴巴笑。
娘嘞,今日老天爷真开了眼啊!
光是冰破就能灭掉两三千人吧?
他心中畅快,一边去追黎荞,一边让身旁的士兵赶紧去前面戳刺河里的胡人。
而尚未掉入河中的胡人,见前面一大批人又掉入河中,策马向前的动作一点儿都不带犹豫的。
应该是这批人离哈克库太近,冰层支撑不住这么多人马同时过河,所以冰层裂了。
他们跑的再远些就是了!
今日东胡五大部落出动二十万铁骑,势必马踏边城!
还没掉入河中的胡人往更远的地方跑去,而黎荞此时已经跑到第二批胡人落水的地点了。
这里距离哈克库那批人落河的地点不足千米,对他而言小意思。
他站在岸边,一边双手撑着膝盖呼哧呼哧喘气,一边睁大眸子去打量河里的胡人,但实际上,他正动用水珠悄无声息的收割这些人的命。
他不需要一下子彻底杀死这些人,他只需要在这些人的手腕、脖子上划出血口,低温+失血过多,就足以要这些人的命。
还没杀几个人,常无常跑了来,常无常身穿几十斤重的铠甲,这会儿累的说话有些不利索:“黎、黎老弟,你艺、艺高人胆大,老常我服了,求你回城吧!”
说到最后,他都快哭出来了。
黎荞闻言,直起身子指了指河中的胡人,又指了指还源源不断朝更东边跑去想要跨河的胡人:“大人,我觉得不对劲,这一次胡人太多了,光是往东而来的胡人就见不着尾巴,再加上往西边去的,指不定一共有多少。应该是咱们一起回去。”
“啊?”
常无常闻言,慌忙往身后看去。
在他视线所及之处,胡人跟蚂蚁搬家一样直直的往东边冲来,震天响的马蹄声压过了他因为跑动而变得剧烈的心跳声,刺激的他脑壳痛。
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他心头,胡人这不像是出动两三万的样子啊。
此时大盛这边军营里不少人正在吃早饭,按照他和几个副总兵的约定,敌人大规模来袭,那就出动三万到五万人。
因为到目前为止,胡人最疯狂的一次攻城才出动了五万人。
可今日胡人搞出这么大的阵仗……
“大人,不知道前面的冰层还破不破了,不过,依我看将士们还是先回城吧。胡人这次好像要和咱们决战。”
黎荞一脸凝重的道。
现在胡人正往东边冲去,他没有理由继续往东,不然所有人都会怀疑他。
他现在只能回城。
但他想让将士们也后退,不然若是被胡人切断了这批将士回城的路,那就遭了。
先把在城外的士兵带回城再说。
胡人围城就围城吧,之前也不是没打到城下过,若胡人真到了城下,离得这么近,那倒是方便他动手了。
常无常面色也前所未有的凝重,他望向身后绵延不绝的胡人铁骑,吼着让大盛士兵聚集起来一起往后退。
至于掉入河中的胡人,这些人凡是会水的,都在往对岸游,大盛的长枪够不着。
不会水的,则是往河底沉。
所以他和士兵们没必要留在这里了。
先退,边战边退,看看情势,若是见机不对,那就赶紧回城。
而黎荞一见常无常带着人退,借着天色掩护,他将掉入河中的胡人杀了个七七八八。
不多时,东边的胡人终于绕河而来,而此时河对岸的胡人竟然还在源源不断的从土坡而下,这下子常无常不再耽搁,让所有人回城。
第242章 动用异能,鼓舞士气
胡人虽然来的快, 但其实边城三面都挖了壕沟,大盛的将士先一步退回壕沟,胡人不能打马去追, 只能跳下骏马去穿越壕沟。
这么一来,胡人虽然来势汹汹,但有壕沟阻挡,东边的将士全都安然退回壕沟。
西边的将士因为没有黎荞提醒,常无常派去报信的人晚了一步, 因此将士们与胡人短暂交上手了。
但幸好大盛这边将士退的快,只有少数人受伤, 暂时无人死亡。
北大门紧闭, 天色已亮,黎荞与常无常一起上了城楼。
边城的城墙有十三米高,城楼有二十米高, 水泥出现之后, 盛鸿让人里里外外都抹了一层水泥,论坚固的话, 边城的城墙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城外,第二批负责运送武器的胡人已经到了。
这些武器很重, 因此走的慢, 有抛石机,有云梯, 还有攻城车。
一部分胡人正在壕沟上铺上坚固的木板, 好将这些重型武器运送到城门口。
第一批的铁骑没抓着大盛的将士, 只能帮第二批负责运送武器的胡人慢慢逼近北大门。
常无常盯着远处,脸色难看的像是生吞了老鼠, 登高望远,在他视线所及之处全是胡人!
而且,胡人竟然还藏着这么多攻城的大型武器!
之前胡人攻城,也出现过抛石机、云梯、攻城车,但只有十多辆,不足为惧,可眼下粗粗一扫,竟是有四十多辆了!
胡人这是把老底都拿出来了。
这么多重型武器,还有这么多人手,仅凭边城十二万将士,守得住边城吗……
刚才因为冰破而死了上千胡人的喜悦消失殆尽,城楼上其他将士瞧着远处黑压压的人头,也是表情凝重。
城楼上的气氛压抑极了。
常无常那位姓韩的亲兵,有些受不住此时有些窒息的氛围,想要开句玩笑烘托气氛:“幸好昨日火急火燎的吃了肉,不然还真没机会吃着。”
但这话一出,无人应答。
这个玩笑一点儿都不好笑。
所有人都知道那看不到尽头的黑压压人头代表着什么。
常无常深吸一口气,让吴副总兵赶紧派人点燃狼烟向大敬门那边报信,好让大敬门往关堡报信。
关堡原本有三万将士,已经被调往边城两万,现在只余下一万。
这点人手根本不足以支援。
他让人直接燃起六道浓烟,这是表示敌人围城请求朝廷支援的信号。
若是黎荞不在此地,那他不至于这么急慌慌的找上盛京,怎么着也得浴血奋战一番。
可现在他恨不能盛京的禁军能身负翅膀空降边城,他担不起黎荞出事的责任!
让人燃起狼烟之后,他又吩咐人赶紧准备床弩,抛石机,狼牙拍,滚木礌石,箭矢、金汁等守城武器。
交代完这些,看黎荞站在他身旁听的认真,一副乖乖好学生的模样,他顾不上说别的,一把抓住黎荞的肩膀,推着黎荞让黎荞下城楼。
城门危险!
敌人的抛石机砸过来,万一石头落黎荞身上,那就遭了。
但黎荞纹丝不动,他认真道:“大人,您忙您的,若真到了危险时刻,我自会下去。”
“?”
常无常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他不敢置信的盯着他抓着黎荞肩膀的蒲扇大手,他竟然没能推动黎老弟?
但情况紧急,他来不及多想,立马改推为拎,五指猛的抓住黎荞的肩膀,准备亲自将黎荞拎下城门去。
可谁知道黎荞肩膀轻轻一晃,就挣脱开了常无常的大手,然后他退后两步,一脸正色道:“大人,我不会拿我自己的命开玩笑,我有夫郎有孩子的,我可舍不得死。真到了危险时刻,不用您催,我绝对跑的比所有人都快。”
常无常:“……”
小黎大人独宠夫郎的事迹,他也有耳闻。
小黎大人跑路的速度,他刚才也见识到了。
恰好这时另外一位姓李的副总兵急急的奔上城楼找他,他立马转了视线。
罢了,待会儿真打起来了,他直接将黎荞打晕,他不费口舌了。
李副总兵找常无常是要报告北大门门后守城武器已备好的事儿,虽然说现在城门牢固,但该有的防守必须得安排上。
黎荞站在角落里,不挡道,不占用守城武器的位置,他双手放在城墙上,一边分神去听常无常的布置,一边眺望远处,用水珠模糊的感知四里外的情况。
四里地外依旧有马蹄声,但不密集了,据常无常所说,东胡五大部落的铁骑加一起有五六十万人,这五大部落肯定不会倾巢而出,因为胡人除了东胡还有西胡。
万一全军覆没,那就只有被西胡吞并的份。
现在西胡正在西闪省开战,西胡若是在大盛这边讨不得好,那肯定会调转矛头,攻向东胡五大部落。
所以,五大部落绝对不会不遗余力,若换做是他,他最起码要留一半的兵力以防万一。
若是五大部落只出动一半的铁骑,那也有二十多万人。
但边城如今只有十二万驻军。
敌众我寡啊……
他不由眯了眯眸子,胡人打了常无常一个措手不及,上辈子也是这样吗?
若真如此,那六皇子还真是倒霉。
上辈子盛鸿没有考核禁军,禁军战力不强,也没有那么多物资源源不断送往边城。
但偏偏六皇子有一颗好战、想要立功的心。
抿紧了唇,他将跑远的思绪收了回来,眸子看向距离城楼只有四五百米的胡人。
这些胡人正努力将攻城的重型武器往北大门运送。
盯着胡人的抛石机看了几眼,十粒水珠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指尖,而后沿着城墙滚了下去。
当胡人在壕沟上铺了木板之后,抛石机被推上了木板,透明如同米粒大小的水珠立马来到抛石机的木板下,另外一粒水珠则是轻轻的趴在抛石机用来抛石头的杠杆上。
一个无声的轻轻爆裂,木板顿时断成两截。
笨重的抛石机立马陷入了壕沟中。
伴随着抛石机的晃动,杠杆上的水珠也裂开,于是这根最重要的杠杆顿时也断成了两截。
这下子正在推这辆抛石机的胡人傻眼了。
边城的大门就在眼前,结果抛石机废了?
黎荞没管这辆抛石机前胡人的反应,他动用同样的手法,又废了四辆抛石机。
抛石机可以远攻,对城门的威胁最大,重重的石块砸过来,不管是碰上人还是碰见建筑,都能砸烂砸破。
而且看胡人抛石机的类型,其射程应该有两百米左右。
既如此,胡人的抛石机就坏在边城三百米外吧。
在那里坏掉,绝对能把胡人气吐血。
至于大盛这边会不会有什么怀疑,他已经顾不上了,若是边城破了,城内十几万的平民能活几个?
这些将士又能活几人?
胡人的反应,的确如黎荞所猜想的那般跳脚,马上就到抛石机的射程之内了,结果连续摔坏了五辆抛石机?
这太影响战力了!
也影响士气!
先是冰破,两三千人掉入河中,现在又直接摔坏了五辆抛石机,这他妈的真的要气死!
不过不应该啊,出发前明明仔细检查了这些木板,咋会突然断了?
可攻城在即,这些胡人没时间去研究这个问题,他们将坏掉的五辆抛石机暂时搁下,转而去帮着运送其他重型武器。
反正今日必须拿下边城,等抢了物资之后再拉回去慢慢修吧!
城楼上的常无常瞧见这一幕,哪怕心情沉重,也忍不住扯了下嘴角。
今日胡人出师不利,老天爷在铆足劲帮他了。
他转过身举起手来,大声向城楼上的众人开了口,现在的士气太低落,得借此机会狠狠鼓舞一下将士,不能让将士们未战心先怯。
大盛的好男儿可不能怂!
“大家伙儿都看到了,胡人先是掉河里,现在又坏了抛石机,老天爷是站在咱们这边的!”
“连老天爷都在帮咱们,那今日胡人必然被咱们打的哭爹喊娘,大家说对不对?!”
“对!!!”
整齐划一的对字,在常无常话音落了之后,顿时响彻云霄。
刚才城楼上不少人也瞧见胡人抛石机坏掉那一幕了,他们如同常无常那般,哪怕心情糟糕透了,但心底还是忍不住冒出希望来。
常总兵说的不是假话,胡人今日的确倒霉,连续倒霉两次,接下来说不定还会继续倒霉!
既然老天爷都出手了,那人多又怎么样?
反正打是死,不打更是死,既如此还不如豁出去打一场,拼命之下谁胜谁负还真不一定!
干他祖宗的!
“好!今日一战之后,老常我请大家喝酒,绝对让大家喝个痛快!”
常无常听着震耳欲聋的回答,豪情顿生,脸上的神色轻松了不少,忍不住扯着嗓子大声许诺。
这话一出,众将士立马兴奋了起来,此次四皇子捐的美酒并没有拿出来分给所有人,因为不够分,所以常无常决定等下次打了胜仗之后奖给有功的将士。
现在常无常说要请所有人喝酒,众人口中忍不住嗷嗷的发出怪叫,刚才的沉闷压抑彻底消散,一些胆大的小兵,还向常无常点起菜来了,不仅有酒,还得有菜啊!
昨日那一顿肉根本解不了馋!
常无常闻言,咧开大嘴笑了起来,将心口的护心镜拍的直响:“行行行,有菜,老常我一定好酒好菜的伺候。”
得了常无常的许诺,众人更兴奋了,有人喊着想吃的饭菜,有人开始对胡人骂骂咧咧,还有人祈祷老天爷继续出手再帮他们一把。
黎荞瞧着这一张张表情鲜活的脸庞,他也扯了扯嘴角,大盛这边不怀疑他的小动作就好。
等众多将士的声音小了之后,他先是重重的拍了几下手,等不少人都朝着他看来,他大声开口道:“既然常总兵要请大家喝酒吃肉,那我黎荞自是不能落后,今日这一场仗若是胜了,除了朝廷给的奖励,我黎荞也会给大家伙儿奉上谢礼,每人十两银子,我感谢大家对边城百姓的保护。”
“另外,若个别勇士不慎受伤落下残疾,那我黎荞一定会为其寻一份足以让他们养家的活计。”
“若是残到连活计都做不了,那我一定会建一个善堂,好吃好喝的供着他们直到老死。”
“若是更倒霉直接丢了性命,那除了朝廷发的恤银,我个人也会给他们的家人奉上银子,每人一百两!”
“大家伙儿不要怕,不要有顾虑,只管去杀胡人,甭管是残了还是没了,我黎荞都会负责。”
“这么多人瞧着,我刚才说的每一句话都为真,战后必践!”
这一番话可比好酒好菜有魔力,听的众人不由愣住,城楼上瞬间静了下来,只有呼呼的风声。
啊?
不仅有十两银子的赏银拿,还不管残了死了,黎大人都会负责?
这……
这种许诺听着咋像是做梦啊?
这种好事梦里才会有啊!
常无常最先反应过来,他比所有人都激动,此时也不急着让黎荞下城楼了,他急着确认道:“黎老弟,你说的是真的?那得好大一笔银子啊!”
“的确需要花不少银子,但今日胡人围城,我黎荞能不能活,城内的十几万百姓能不能活,全指望大家伙儿了。”
“大家伙儿要拼的是命,命都要豁出去了,难得还不能拿一点谢礼银子吗?”
“这些银子是大家伙儿该得的。”
黎荞说着伸手指了指众人:“各位,这份银子,这个待遇,大家不该拿么?大家不配享有么?”
“该拿!该拿!”
“配!配得上!”
短暂的寂静之后,惊天动地的回答犹如炸雷一般响在城楼上。
大战在即,死亡的阴影笼罩在众人头顶上,说心中不怕那绝对是假的,没人能坦然迎接死亡。
如果说刚才回应常无常的话还带着几分假嗨,可现在听了黎荞的话,前所未有的激奋在他们体内冲荡,刺激得他们只想大声嚎叫。
他们该拿这份银子。
他们配得上这个待遇!
他们豁出去的是命,是唯一的一条命!他们凭什么不能拿?他们为什么配不上?!
黎大人许诺的一切都是他们该得的,这是他们拿命拼回来的!
他们要战,他们要狠狠杀胡人,他们要打的胡人屁滚尿流,黎大人承诺的东西,他们一定会挣到手!
常无常看着众人磨刀霍霍只盼着胡人赶紧来的模样,一时间心中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什么滋味都有。
这份士气,他喜欢。
黎荞的承诺,他更是感动又惊喜。
他大踏步的来到黎荞跟前,抬起手一把抓住黎荞的肩膀,不过,这次他特意放轻了力道。
“黎老弟,谢谢!”
他不说黎荞不懂事了。
黎荞坚持留在此处,发挥了大作用!
第243章 胡人的武器坏掉
看着常无常有点微红的眼眶, 黎荞轻轻一笑,随后摇头道:“大人,您不必谢我, 您能请大家伙儿喝酒吃肉,那我也想为咱大盛的热血男儿做些什么。”
“可惜我个人能力有限,能做的不多。”
“你这还叫不多啊?你刚才承诺的,我做梦都不敢想!”
常无常真的激动坏了。
他一直琢磨的是黎荞能安排几个残疾兄弟就安排几个,他不强求, 就算只安排一个,他也心生感激。
可刚才黎荞说了什么?
那是仙乐啊!
是梦中才有的美妙声响!
“从今天开始, 你就是我常无常的亲弟, 今后有什么事……不,是这次,这次我豁出去老命也得送你回京!”
想到胡人兵临城下的严峻形势, 他也不提什么以后了, 这话说完就想推着黎荞下城楼。
黎荞稳住身形,赶紧道:“大人, 其实我也是为了我自己,不刺激一下大家伙儿,万一城破, 那我也难以独活。”
可不能和手握重兵的边城守将关系如此亲密, 免得惹来盛鸿的猜忌。
“不过,就算我今日死在此地, 我的夫郎也一定会履行我刚才的承诺, 您将心放回肚子里, 安心対敌。”
“还有,我拎得清, 待会儿若是有危险了,我自会下去。”
说罢,他伸出手来抓住常无常比他小腿都粗的手臂,然后把常无常往城楼中间推。
常无常自是不肯,他还是想推黎荞,但谁知黎荞稍稍一个用力,他就被推开了半米远。
这下子他惊呆了。
他去推人,结果反被黎老弟这个弱书生给推开了?
他猛的往前跨了一步,大声道:“得罪了黎老弟!”
伴随着他此话,他双手抓住黎荞的衣领,用劲往上一提,想直接将黎荞扛到肩膀上去。
可下一秒令他尴尬的事出现了,黎荞只是脚步微微晃了两下,身子还是站在原地。
“……”
常无常彻底愣住。
突然想起刚才鼓舞士气前他推黎荞的那一下,他牛眼又睁的老大。
刚才情况紧急,他没多想。
可现在两次了!
特别是这一次他用上了五成的力道,竟然没把人拎起来!
“大人,我力气其实也不小,毕竟从前干了不少累活儿,我真的能自保。您给我寻一身铠甲就成,我还是那句话,真遇见危险了,我绝対比所有人都跑的快。”
黎荞神色真挚的道。
“还有,敌军马上要攻城了,您就别在这儿跟我耗了。”他又指了指城下。
他一直在关注着胡人的动静,胡人往城门移动的速度很快,最前面的攻城武器距离城门只有二百米了。
这个距离,已经在胡人抛石机的射程之内了。
更糟糕的是,就在他们鼓舞将士的间隙,胡人的队伍中竟然又出现了二十辆抛石机和三十架床弩。
东胡五大部落的家底,有点超乎他的想象。
不过,想到临行之前恶补的胡人历史,他又释然了。
胡人曾入住中原建立过大一统的王朝,王朝覆灭退走草原时他们带走了一批工匠和各种物产。
因此,这会儿能拿出这么多重型攻城机械,也不算奇怪。
看胡人将抛石机和床弩往队伍最前面运送,二十粒水珠又滑下了城楼。
常无常被黎荞提示,忙抬头去看远处的情形,瞧见胡人的床弩,他一颗心瞬间沉入湖底。
得了,三十架床弩,再加上抛石机,这不得把城楼砸个稀巴烂。
除了祈求老天爷出手……
他苦笑一声,弯下腰去抱着黎荞的腰想把黎荞扛起来。
整个边城的人都可以死,但黎荞不能死。
南大门目前还算安全,他这就让人送黎荞出城。
但是,他使出了八成的力气,可黎荞步子一跨,在地面上站的很稳,他根本不能把黎荞扛离地面。
反复试了五六次,他泄气。
罢了!
他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黎老弟仗着速度快力气大,有些不知天高地厚。
等待会儿打起来城楼满是鲜血和尸体,黎老弟自会麻溜的下楼。
他叫来一个亲兵,让其赶紧去给黎荞准备铠甲,又叮嘱黎满这些人保护好黎荞,然后他急匆匆的站到了城楼中间,准备指挥战斗。
守城战其实并不好打。
城楼又高又大,怵在原地不能跑不能动,这就是个靶子。胡人在城下可以随意蹦跶,但他和众将士只能站在城楼上迎敌。
胡人的石头和箭矢砸过来,他们就只有站着挨打的份。
他们想搞坏敌人的抛石机和床弩,难度太高了。
他们只能往胡人的人堆里扔石头,具体能砸中几个人,那就看运气了。
用抛石机砸人,精准度得看天。
床弩的杀伤力大些,精准度也高些,但因为城楼位置有限,不能一口气塞下几十个重型守城武器,因此,若是他和胡人用床弩互相対射,但肯定是他这边吃亏。
现在城楼上只有十架床弩。
盯着対方正在继续往前移动的大型武器,他忍不住惨笑。
之前胡人攻城真是手下留情了,他能活到现在,他是不是得谢谢対方?
其他将士瞧着远处,刚才的勇气和义无反顾顿时被压下去了不少。
气氛重新沉闷了起来。
但他们别无选择。
常无常看胡人还要继续向前,他咬了咬牙,盯着対面黑压压的人头下了命令:“床弩、抛石机准备!”
负责这两种武器的士兵装石头的装石头,装箭矢的装箭矢。
伴随着他的一声“射”,城楼上十架床弩、十辆抛石机同时发动,二百多支箭矢和十个比篮球大一些的石头扔了出去。
胡人已经在床弩和抛石机的射程之内,这些箭矢和石头扔出去,直接砸到了胡人堆里。
胡人人多,而北大门距离葫芦河只有三里地的距离,现在葫芦河冰层破裂,胡人没办法站在冰面上,因为这会儿胡人都挤在了葫芦河到北大门前的这片壕沟上。
虽然达不到摩肩接踵的地步,但人绝対不少。
因此这些箭矢和石头杀伤力挺大,落在胡人堆里之后,当即带走了五十多人。
另外还有一些人受伤。
一击即中,常无常沉着脸让士兵继续发射。
胡人经历过小小的骚乱之后,立马镇定了下来,他们本就不打算继续前进了,因为现在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在抛石机和床弩的射程之内了。
现在大盛抢先动了手,他们立马准备还击。
今日为了确保一定能踏破边城,五大部落拿出一半的家底和兵力攻城,在他们看来,边城已经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开玩笑,一个小小边城,哪怕有十万大军,但他们这边有二十万大军!
再加上这么多重型攻城器械,若是拿不下边城,那他们活该饿死。
至于因为木板断开而被摔断杠杆的五辆抛石机,这自然让他们心痛不已。
但没关系,他们还有三十辆抛石机。
这足以将边城的城楼给砸个稀巴烂。
胡人手脚麻溜的将所有抛石机和床弩都装上了武器,三十辆抛石机、三十架床弩,他们已经将边城包围了!
但是,还没等胡人首领下令将石头和箭矢射向城楼,令胡人跌破眼球的事情出现了。
抛石机绞车中间的那根木轴突然断裂了!
而且不只是一辆抛石机如此,三十辆抛石机都出现了此种情况。
抛石机因为比较高大,靠人力无法将石头抛向最远之处,因此需要绞车将石头扔出去。
现在绞车的木轴断掉,那这三十辆抛石机直接变成了废物。
还有床弩,床弩需要轮轴才能将将箭矢射出去,可现在三十架床弩的轮轴都突然断了!
什么情况?
这是什么情况?!
胡人疯了,不只是十多位首领涌上前去查看情况,很多普通胡人也冲了过去。
好端端的,这些武器怎么会坏掉?
为什么会坏掉?!
这些武器坏了,他们拿什么抢物资?!
常无常站在城楼上,见胡人要反击了,一边让黎荞赶紧下城楼,一边更加用力的扯着嗓子让士兵们持续扔石头、射箭矢,趁着胡人挤在一起,得多带走一些胡人,今日可不能白死!
可短短两分钟过后,他双手不由扒着城墙将上半身子探了出去,他想知道対面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情况?
胡人不是摆开架势要反击吗?
咋突然都朝着抛石机和床弩涌去啊?
不忙着攻打城楼,而是去看抛石机和床弩,这……
一个大胆的、令他狂喜不已的猜测瞬间占据了他的脑袋,他激动得抓着城墙的大手微微颤抖,还倒吸一口冷气。
这时,他身旁的吴副总兵结结巴巴的开了口:“常、常大人,胡人这是、是坏掉了?抛石机!床弩!坏掉了?”
此话一出,常无常刚才吸的那口气瞬间吐了出去。
他没看错。
他没猜错。
他舍不得移开眼睛,只是语调颤抖的回道:“应该是,应该是。老天爷又出手助咱们了。”
“老天爷又出手助咱们了!”
说到后一句时,他浑身已经满是力量,他猛的回头看向身后的众人,眼神狂热:“兄弟们,看到了吧?敌人的抛石机、床弩坏了,坏了!”
他说完也不看众将士的反应,而是去瞅黎荞,看黎荞站在角落里震惊不已的看着远处,他一个箭步朝着黎荞冲了过去。
“黎老弟!老天爷今天在看着咱们,老天爷又出手帮咱们了,老天爷是站在咱们这边的!”
“这怎么回事啊?!”
黎荞双眸睁的老大,嘴巴也张开,他伸着手臂指着远处的胡人,清秀脸庞上写满了不可思议:“大人,怎么会突然坏掉?”
“哈哈哈肯定是胡人自己心不齐呗!”
常无常已经冲到了黎荞跟前,他激动的有些手舞足蹈,双手在半空里胡乱的挥舞着,五官被这绝处逢生、天降惊喜给刺激的有些扭曲。
他哈哈笑着,仿若癫狂一般:“肯定是胡人自己有内鬼,咱们的探子只能打探到一点皮毛消息,别说是给他们的抛石机、床弩做手脚了,我是今日才知道这帮蛮夷他妈的藏着这么多攻城重器!”
反正和他无关。
胡人那边対奸细、情报之类管的也很严,和大盛这边没什么差别,他的探子给他传递的消息非常有限。
今日胡人大张旗鼓的将这些抛石机、床弩运送到边城门口,这说明胡人自个儿都不知道这些攻城重器出了问题。
不是他的探子动的手。
绝大部分胡人也不知道。
除了胡人自个儿出了内鬼,那还有第三种解释吗?
没有啊!
原本以为今日就得去下面见列祖列宗了,可谁知道胡人自己狗咬狗!
哈哈哈!
“这样啊……”
黎荞盯着高兴的原地转圈双手乱舞的常无常,他眨了眨眸子,一副恍然的模样。
很好,他原本想的也是这个理由。
可现在常无常先说了出来,省得他故意引导了。
不过很快他又皱起眉来:“胡人此次出动这么多人,应是要一鼓作气拿下边城,在这种时刻,他们怎么会出内鬼呢?”
“哈!老弟啊,这你就单纯了。”
常无常嘿嘿一笑:“肯定是胡人里面有人想夺权啊,胡人这次气势足的像是要生吞了咱们,可若是没拿下边城,那你说会不会有另外一波人站出来斥责此次的领头者?”
“胡人那边的争权夺利也挺严重的。”
他说着轻轻拍了拍黎荞的肩膀,朝黎荞挑了下眉毛,一副“你懂的”的模样:“老弟啊,哥哥我剩下的就不多说了,你自个儿悟吧。”
多浅显的道理啊。
胡人那边普通百姓吃不饱,正是民不聊生的时候,一些人想改朝换代,于是就在这些最重要的武器上做了手脚。
事后这些人肯定要问罪此次的领头者,然后裹挟民意将此次的领头者给砍了,他们自己上位掌握部落大权。
这种套路太常见了。
嘿!
内斗,胡人内斗,斗的好哇!他今晚绝対要给这些想上位的野心家上香,祝他们和此次的领头人一起同归于尽死光光!
黎荞看着一脸美滋滋的常无常,他不由也勾起了嘴角。
很好。
不需要他解释了,常无常已经给出完美答案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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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胡人退兵,钱三来请人
大盛这边高兴的要疯了, 胡人那边也要疯了。
没了可以远攻的神器,他们拿什么去将城门砸个稀巴烂?
拿什么砸!
怎么会这样?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五大部落本就心不齐,现在临门一脚关键性武器坏掉, 这五个部落此行的负责人顿时大吵了起来。
和常无常想的一样,这些武器都是他们部落的镇部重器,别说是大盛的探子了,就是他们自己部落的人也不能靠近一步!
现在突然坏掉,肯定和大盛无关, 只能是他们五大部落内部人搞的鬼!
退出抛石机、床弩的攻击范围,这五大部落的负责人站在葫芦河岸边互相指责、怀疑, 对今日还要不要继续打下去起了争执。
伯尔硕特部的负责人先检查了余下的云梯、攻城车, 确认没问题之后,便坚持要继续打,他们要为哈克库报仇。
哈克库是伯尔硕特部的第一勇士, 还是大汗的亲弟弟, 在五大部落举行的各式比武中给他们部落赢得不少荣誉,是他们部落的脸面。
而且, 当他们部落与其他部落真刀真枪的动武时,哈克库也给他们部落打了不少胜仗。
在他们部落看来,哈克库何止是他们伯尔硕特部的第一勇士, 哈克库是东胡五大部落的第一勇士!
因此, 当伯尔硕特部的人看到哈克库沉入河中之后,他们第一时间跳入冰凉的河中将他的尸体捞了上去。
哈克库手上的大动脉和喉咙上都有明显的刀口, 伯尔硕特部的人搞不清楚河中的刀和冰块怎么会给他带去那么致命的伤口。
但他的确是死在了葫芦河里。
他们部落的第一勇士, 出师未捷身先死, 而且还是一敌未斩憋屈的死在了河中!
这种倒霉事光是想一想就足以让他们发狂了!
伯尔硕特部此次的负责人如同常无常那般癫狂的嘶吼,今日必须要继续攻打边城, 要为哈克库报仇,要抢了边城的粮食、肉、煤炭,要从大盛人口中逼出灰泥的制作方法。
他们要洗劫边城!
但其余四部的人犹豫不定。
没了抛石机和床弩这两种远攻武器,想拿下边城,那就只能靠他们部落勇士的命去消耗大盛的抛石机、床弩。
这么一来,他们肯定要死伤惨重。
可是,若是将抛石机、床弩带回去修好了再来,那大盛这边肯定会大批量增兵。
到那时,即便是将五大部落全部的抛石机、床弩都带来,那也必定是一场血战。
今日他们冲过来的气势之所以这么足,一是因为他们拿出了半数家底,在武器和人数上都碾压了边城。
二是他们在搞突袭,想打常无常一个措手不及。
东胡五大部落虽然有五六十万铁骑,但论硬实力是绝对拼不过大盛的。
此次他们暴露了他们真正的家底,大盛的皇帝必然会再派大军过来支援。
若是错过了今日这个突袭的好机会……
唉。
此次拿出一半兵力进攻大盛,虽然有些突然,但也是五大部落争吵了一日才敲定的。
是经过深思熟虑才有的行动。
没办法,去年遭了蝗灾,许多牧草被蝗虫啃了个干净。
天气又太冷,冻死了不少牛羊。
他们真的撑不下去了。
若是不从大盛抢粮食,那不少人都得饿死。
而且,自打开始抢劫大盛,民间走私的路子几乎被断了个彻底,不管是普通牧民还是贵族都面临着物资紧缺的问题。
所以五大部落思虑许久,觉得这场仗必须打。
既然早晚都要打,那不如趁着大盛皇帝给边关将士赏肉这一时机打。
为了刺激他们的勇士,这二十万大军临行之前,敞开肚子吃了顿好的。
这么一来,存粮又消耗了不少。
若是两手空空的回去把武器修好了再过来,哪怕只是耗时三天,那也得需要不少粮食。
三天的话,足以让大盛的援军赶来了。
况且,三日肯定修不好。
五大部落又没住一块,每个部落用来自保的另外一半家底,都在他们各自的老家。
目前他们是在伯尔硕特部的地盘上暂住。
伯尔硕特部没有能力在三天之内将坏掉的抛石机、床弩修好,今日出动的这些抛石机、床弩可是他们五大部落多年的积累。
……
既如此,那还是打吧!
撤退之后再来面临的是血战。
今日没了抛石机、床弩的远攻,同样也是血战。
那就今日打!
抛石机、床弩是如何坏掉的,这事儿等回去了再研究,除了抛石机、床弩,他们还有云梯和攻城车。
云梯他们有二十辆,攻城车有八辆,这两种重型攻城武器不能远攻,但近攻是非常有效的。
而且,除了重型云梯,他们还有普通的没有轮子的云梯,这种轻便型的云梯他们有五十个!
他们有二十万大军,但边城只有十万人,人数上他们碾压了。
只要他们的勇士彪悍一些,那只靠着云梯和攻城车,他们同样能把边城包围!
于是刚才撤退的胡人又朝着边城逼近。
一部分人推着云梯、攻城车快速往北大门前进。
一部分人扛着轻便型的云梯往北大门跑。
更多的人是拎着大刀背着弓箭快速跨越壕沟直奔北大门而来。
边城这边的轻松顿时又消失了。
在胡人退走时,不少将士都在心中祈祷,希望胡人就此退走,好给朝廷支援的时间,可没想到胡人还是要进攻。
常无常沉着脸,下令继续攻击胡人。
大盛这边碍于城楼面积有限,抛石机、床弩不多,攻击力有限。
但这会儿二十万胡人扎堆挤在北大门至葫芦河这片空地上,人口密度大,因此石头和箭矢砸过去,次次都能立功。
黎荞已经穿上了铠甲戴好了头盔,他盯着远处,水珠与抛石机、床弩一起行动。
石头、箭矢去哪里,他的水珠就去哪里,砸死、射死的胡人他不管,但砸伤、射伤的,他悄悄让水珠进入这些人的伤口,然后收割性命。
反正战场上一片混乱,胡人都忙着往北大门跑,无暇顾及身边的同伴,他的小动作不会被人发现。
但是胡人太多了,密密麻麻,而大盛这边的抛石机、床弩太少,哪怕黎荞在悄悄噶人,杀伤力依旧不够。
胡人很快就冲到了城下。
一个个轻便型的云梯靠在了城墙上。
一辆辆带轮子的重型云梯也在城墙下就位。
轻便型的云梯和普通梯子比起来,外观一样,就是长度比普通梯子长不少。
这种梯子一旦架在城墙上,只靠个人的力量其实是很难推倒的。
因为梯子太长,本身就很重,上面再挂一串人的话就更重,再加上有地面做支撑比较牢固,所以只靠单人去推这种长梯的话,很难推动。
至于那种带底座、轮子的重型云梯,这种就大型兵器就更难推动了。
常无常一看胡人的梯子架在城墙上,立马让人用滚木礌石把胡人给砸下去。
大盛的滚木上都装了铁刺,滚木砸下去之后,给胡人带去不小的伤亡。
直接噶掉的,黎荞没管。
受伤的,凡是在他视线之内的,他都用水珠弄死。
他还是站在城楼的角落里。
他身后站着黎满几人和近卫队的队员,这些人也都穿上了铠甲。
常无常见胡人一时半刻攻不上来,便没催着他下去。
因为胡人不只是用云梯攻城,他们还用上了攻城车,攻城车的巨木撞在紧闭的大门上,沉闷的巨响给众多将士蒙上了一层阴影。
在这种情况下,城下也不一定安全。
不过,很快变故出现了,攻城车只撞了三四下,中间的巨木就断成了两截。
不只是这一辆攻城车如此,胡人将八辆攻城车都试了一遍,每辆攻城车都是撞了三四下之后中间的巨木就突然断了。
这可把胡人气了个要死。
刚才明明检查过的,他们刚才明明认真检查过了,确认攻城车没事他们才选择继续攻城,结果这八辆车子坏在了北大门门口?
要不要这么玩他们?!
到底是什么情况?!
到底是什么人动的手脚?如此隐秘,他们一点儿都检查不出来!
而且攻城车有情况了,那云梯呢?
云梯有没有事?
胡人心惊胆战的看着边城城墙上密密麻麻的云梯,每一个云梯上都挂着好几个人。
但目前来看,这些云梯都挺牢固的,一点事情都没有……
那接下来有没有事?
胡人的军心顿时乱了。
上云梯的胡人有些小心翼翼的,怕动作大了云梯出事他们直接摔死。
但黎荞这会儿并没有对这些云梯动手。
他刚才之所以只搞坏了抛石机、床弩而没有动攻城车云梯,是想让胡人攻城,胡人若是继续攻城,那大盛借着地利可以灭掉不少胡人。
若是他刚才直接将云梯、攻城车都搞坏,那胡人八成会直接跑路。
胡人这次跑了,下次必定还来。
可他却是要回盛京了。
他一回盛京,那大盛就只能和胡人硬拼,到时候会死伤不少将士。
因此刚才他没对云梯、攻城车动手脚,只是将水珠放在了这些武器里——若胡人真跑路,那他肯定还是要弄坏这些武器的。
胡人不是野草,不能春风吹又生,他此时多杀一个胡人,那将来就少死一个大盛的将士。
不过,攻城车的威胁太大,边城的城门可经不住八辆攻城车的连番撞击,因此他先将攻城车废了,暂时留着云梯。
他的目的是消耗胡人。
现在即便有个别胡人爬着云梯上了城楼,但立马就会被大盛的将士给砍了,既如此,那当然是要杀更多的胡人。
云梯没出事,但胡人已经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每个上云梯的胡人都心惊胆战,下意识放轻了动作。
胡人爬的没那么快,大盛的将士扔滚木石头时就轻松了一些。
就这样,双方打了约小半个时辰,大盛这边的滚木礌石金汁等物资被消耗的快要见底了。
不是大盛的物资不够多。
而是胡人此次的云梯太多。
从前胡人只来十几个云梯,现在胡人突然来了七十个,大盛储存的滚木石头等物资消耗的极其快,能撑小半个时辰已经算不错了。
至于用普通弓箭射杀敌人,这个有点危险。
用弓箭射敌的话,需要将脑袋探出去,这很容易被胡人用弓箭射中。
胡人不是只用云梯攻城,一大批背着弓箭的胡人紧紧盯着城楼,大盛的将士一旦探出脑袋,那等待他们的就是胡人密密麻麻的箭矢。
常无常脸色阴沉,他大吼着,让城墙上的将士都握紧了刀枪弓箭长枪等兵器,敌人若是冲了上来,要第一时间杀死。
没了威胁最大的滚木、石头,胡人上来的速度顿时快多了。
不过,大盛这边的士兵也不是吃素的,双方在城楼上展开了贴身搏杀。
常无常犹如战神下凡,他抓着一把陌刀,出手速度极其快,一刀一个,利索的犹如砍瓜切菜。
他一个人守住了两个云梯,凡是从这两个云梯上来的胡人,都被他砍了。
黎荞虽然站在角落里,但距离他一米远的地方也架着一个云梯,现在胡人爬了上来,不用常无常开口,黎满几个拉着黎荞后退,然后几个近卫队队员冲了上去。
近卫队的人对胡人自然也是深恶痛绝,砍起人来毫不手软。
黎荞也没闲着,他视线盯着整个城楼,看哪个胡人比较彪悍,他就动用水珠让其脚下打滑,就这一打滑的破绽,足够大盛将士补刀了。
挤着上城楼的胡人,他也动用水珠时不时搞个小意外,免得胡人上来的太多,大盛将士应付不过来。
或让某个云梯突然从中间断了,或当胡人踩着梯子要跨上城楼时,他让个别人脚滑一下直接从梯子上掉下去。
总之,不能让冲上城楼的胡人太多。
就这样,双方在狭小的城楼上又打了半个时辰。
因为有黎荞掌控冲上城楼的胡人的数量,所以大盛的将士始终占据着优势。
城楼上血腥味冲天,到处都是刺目的鲜血,但这几乎都是胡人的血。
死掉的胡人有的被当做滚木石头砸向梯子,用来阻挡胡人的冲击。
有的被士兵扔到了城内,太占位置,碍事!
大盛将士也有一些人受伤,这种贴身肉搏需要全神贯注,也需要体力,一旦动作迟缓了,那就有可能挨刀。
凡是受伤的,立马下去,丝毫不恋战,好让城楼下的士兵补上来。
城楼下不少士兵摩拳擦掌,就等着替换呢。
黎荞没有放大招,异能消耗的慢,再加上他一直在从自然界中吸收能量,因此他的异能一直没枯竭。
他身上的铠甲也溅上了不少鲜血,但他一直未动,就站在角落里,看近卫队的成员哪个累了,就让其退至一旁休息,换别的人顶上去。
常无常累的呼哧呼哧喘粗气,他脸上满是胡人的血,手中的陌刀已经换到了第三把——前两把被他砍的已经卷刃了。
他靠着城楼的另外一边城墙,争分夺秒的休息。
他视线在城楼上扫来扫去,虽然累极了,但他想仰天大笑。
他就没打过今日这么顺利的仗!
从开战到现在,大盛的将士压着胡人打,胡人空有那么多人手那么多云梯却是拿不下城楼。
而且!
而且而且而且!
大盛这边只伤了人,没死人!
一个都没死!
打仗却不死人,他做梦都没梦到过这种好事,哪怕这会儿累的快站不住了,他还是忍不住伸出手狠狠掐了下大腿。
巨痛让他立马龇牙咧嘴。
但下一秒,他张着嘴巴哈哈笑了几声。
他妈的这真不是梦。
他常无常这辈子就是打了这么牛逼的仗,只有胡人在一直死,他手下的兄弟一个没死!
美妙!
美妙的他想放鞭炮!
他要乐死了,今日就是死在这里,那他也能含笑九泉了。
不过,乐完之后,他视线看向了黎荞。
打了这么久,他这位黎老弟此时是站在血水里,盯着黎荞脚上那双带精致花纹的黑色靴子,他啧啧了两声。
这么好的靴子,被血水一泡,可惜了。
但他这位黎老弟可真是胆大啊。
都打成这样了,还能面不改色的继续留在原地,这的确是牛逼。
但他此时也没力气扯着大嗓门让黎荞下去,因此他只是瞧了黎荞几眼,便又转了视线。
他得赶紧恢复力气,然后多砍几个胡人!
城楼下的胡人这会儿已经疯了,他们的人手比大盛多一倍,可大盛占据着城楼这个地利,他们竟是杀不上去!
可恶!
但他们已经没有退路了。
杀红眼的胡人,将大盛士兵丢下去的胡人尸体堆到了一起,云梯可能会断裂,但尸体堆不会。
今日他们就算是踩着尸体堆,那也要登上城楼!
黎荞听不懂胡人的话,他也一直老老实实的缩在角落里没探头去看城下的状况,但他能用水珠模糊感知到城楼下的情形,胡人要踩着同伴的尸体上城楼,这可不行。
他迈开步子朝着常无常走去。
常无常见他过来,先是朝着他竖起了大拇指,然后开口第一句话便是:“老弟,去军营里歇着,站了这么久,肯定累了。”
黎荞闻言叹了口气:“大人,就胡人这狠劲儿,我觉得还是待在城楼上看近卫队杀敌比较安全。”
“肯定还是军营里安全。不过现在胡人都在北大门这边,南大门风平浪静,我还是让人送你回京吧,盛京最安全。”
常无常立马道。
他这位黎老弟的思想有问题啊。
怎么会觉得待在城楼上安全呢?!
“大人的好意我明白,但我现在想说的是咱们把胡人的尸体扔了下去,从开战到现在,咱们怕是已经杀了一万多人了吧?”
“这么多尸体,虽然扔到了城内一些,但大多数是扔到了城外,万一胡人踩着尸体上来咋办?”
“什么?”
黎荞此言一出,常无常登时睁圆了铜铃大眼,但不足一秒钟,他立马往另外一边城墙冲去,想看看城楼下的情形。
他之前没打过这样的仗,因此他刚才竟是未想过这个问题!
黎荞见状,立马伸手去抓他的手臂:“大人,此等事情,您让别人去,危险。”
胡人的箭矢还没消耗干净,一些踩在云梯上的胡人,借着身处半空中的便利想射杀城楼上的将士。
幸好城楼上的将士都穿着铠甲而且比较幸运,一些人只受了伤,没有丢掉性命。
但常无常身为总兵,最好连受伤都不要有。
常无常自是明白这一点儿,他喊了一个普通小兵让其探头打量楼下的情形。
这小兵拿着一面铁盾挡着半张脸,飞快往楼下瞥了一眼,顿时惹来了几支飞箭。
但幸好他躲的快,没有受伤。
而且,他也看到了城楼下的胡人在干嘛,胡人的确在垒尸体墙,已经垒的有三米多高了。
这让常无常黑了脸,他立马让人准备猛火油。
猛火油就是石油。
几桶油浇下去,再把火把扔下去,那些尸体顿时烧了起来。
不能浇太多油,毕竟就在墙根下,火若是大了,那烧的可不就只是尸体了,还有城墙。
将那些尸体烧着,胡人不敢踩上去就成了。
尸体燃了,胡人的确是不敢上去了。
望着燃烧的尸体,胡人这下子是真的又疯狂又绝望。
尸体堆在墙根下,现在尸体烧了,那很可能会连累他们的云梯!
胡人忙把还完好的云梯挪走。
刚才黎荞为了控制冲上城楼的胡人的数量,将七十个云梯弄坏了三十多个。
现在胡人只剩下三十多个完好的云梯了。
胡人一边抢救还完好的云梯,一边疯狂问天问大地问他们自己,他们这么多人手,竟是没能将城楼拿下来,到底是谁弄坏了他们的攻城重器?
到底是谁?!
而且,这场仗还有必要打下去吗?
攻城车坏了,七十个云梯也只剩下了三十多个,现在尸体一烧着,他们得避让。
再打下去就要中午了。
他们半夜里吃的饭,此时已经消耗完了。
原本想着他们能快速拿下边城,这样中午就能把边城的粮食、肉食当做他们的午饭。
可现在边城固若金汤,他们却是死伤惨重,他们上哪儿吃饭去?
他们要没力气了。
今日这他妈的都是什么事儿?
先是过河时淹了两三千人,虽然一部分人爬上了岸,但死了的绝对接近两千人。
冲向城楼时,大盛的抛石机和床弩最起码带走了三四千人。
今日大盛武器的威力格外大,一砸一个准,一射倒一片!
等到了攻城时,打了一个多时辰,楼下的平地上、壕沟中密密麻麻一具压着一具的全是他们勇士的尸体,多到他们已经数不过来了!
至于还活的人,望着眼前高大坚固布满了他们同伴鲜血的城楼,他们除了绝望就是无力。
云梯随时会坏,只靠着剩下的云梯,他们拿下边城的可能性小的接近于零……
回去吗?
撤兵吗?
五大部落此行的负责人并没有冲在最前面,他们在大盛抛石机、床弩的射程外,远程关注这一场战争。
有人源源不断的给他们汇报前方的消息。
他们一直在争吵。
他们最想知道到底是谁弄坏了这么多武器,今日这些攻城重器可不是出自一个部落,是出自他们五个部落!
谁有这么大的能力将他们五大部落的重器全部搞坏?
到底是谁有这个能力?!
有猜测,那就有争吵。
他们谁都不承认与他们自己的部落有关,只觉得肯定是别的部落的人动的手。
等攻城车、云梯坏掉的消息传来,他们争吵的更激烈了,一边互相谴责翻旧账,一边犹豫着今日的仗要不要继续打。
伯尔硕特部还是坚持要继续打。
此次他们损失了第一勇士,还损失了镇部重器,他们不拉着余下四部一起攻打边城,那只靠着他们自己,肯定不能为哈克库报仇。
余下四部则是不愿意。
哈克库死了管他们什么事儿?
要他们说,哈克库死的好!这样等以后再争地盘时,那就没哈克库这个猛将搅局了。
这对他们四部是有利的!
其实,若是实在拿不下大盛边城,他们四部联起手来将伯尔硕特部给吞了,那也不是不能撑到春暖花开。
四部的人都藏着小心思,因此,得知大盛这边放火烧尸体而前线不少勇士心生退意之后,这四部的人当即有了决定。
不打了!
再打下去,那他们死的人更多!
他们部落的勇士虽然英勇,但不是没有脑子,没了重型攻城武器加成,只靠着三十多个随时会坏掉的云梯,怎么可能拿下边城?
撤兵!
至于回去之后闹成什么样,那就各凭本事了,若真是四部联手,那吞掉伯尔硕特部的可能性极其大。
而且,说句冷血的,今日损失两万多人,这么多人死了,那就不用消耗粮食了。
余下四部的人都不打了,伯尔硕特部的人大急,今日和其他四部相比,他们损失了一位悍将,损失了东胡五大部落的第一勇士,这笔账只凭着他们讨不回来啊!
但伯尔硕特部的人命令不了余下四部的人,余下四部的人吹响退兵的号角,让自家部落的勇士回来。
伯尔硕特部无能狂怒之后,也只能将自家的勇士喊回来,已经死了一个哈克库了,不能有更多的伤亡了。
常无常这几年和胡人打交道,已经能分辨出他们的号角声各代表什么意思,听到胡人要退兵,他下意识看向了黎荞。
虽然说黎荞是文官,但刚才是黎荞提醒他烧尸体,由此可见黎荞是一个胆大又心细的人。
他下意识的想征询黎荞的意见。
追不追?
“不追。敌人应是看攻破城门无望所以才撤兵的,若是咱们打开城门主动去追,那他们说不定会杀一个回马枪。”
“刚才咱们虽然杀了不少胡人,但在人数上胡人还是胜过咱们的,若是开了城门,那等于是主动放胡人进来了。”
黎荞想也不想的直接道。
虽然他很想继续用异能多杀几个胡人。
但他们此时不应该开城门。
今日能杀这么多胡人,对他而言已经是意外之喜。
若是按照他自己设想的溜出城跑到胡人的地盘让胡人冻死,那他能冻死的胡人绝对不如今日多,暴露的风险也大。
他个人能力有限,他不是神,今日在保住他自己的前提下他尽力了。
等回到盛京再得知边城的消息时,他不用琢磨若他在边城那能如何如何了。
他来了边城,虽然过程和他预想中的不一样,但他也的确杀胡人了。
“不过,可以继续动用抛石机和床弩,我看还剩下一点点石头和箭矢。”
他又道。
常无常听了黎荞的话,不由哈哈笑了两声:“老弟,是我杀红了眼,被刚才的顺利冲昏了脑子,这事我就不该问,的确不能追。”
“您是太累了,一时没反应过来。”
黎荞笑眯眯的道。
“嘿!老哥我就爱听你说话,你愿意给我留脸!”
常无常闻言又是哈哈大笑,心中畅快极了。
今日杀了那么多胡人,但大盛这边只伤了几百人,死亡的,一个没有!
这场仗足以让他吹一辈子了。
不,等他入土了,他还得让他的儿子、孙子继续吹,因为今日不但没死人,胡人在冲过来时还掉河里了!
老天爷出手+胡人自己内斗,今日这场仗能谈论的地方可太多了!
不只是这常无在大笑,城楼上的众人望着敌人窜逃的背影也都在笑,一边笑一边用抛石机和床弩痛打落水狗。
他们的心思和常无常差不多。
今日这场仗让人津津乐道的细节可太多了,他们一会儿死亡罩顶一会儿欢欣雀跃的,这种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柳暗花明足够他们记一辈子。
等胡人跑的没影了,常无常先是派人出去查看了一下,确认胡人真的跑了,他和黎荞下了城楼。
刚才打的激烈时,士兵们把不少胡人的尸体扔到了城内,这些尸体得清扫出去。
还有城外的尸体,也得堆积到一起。
可惜城外的尸体被烧了一些,而军功是按照杀敌的数量算的,当然,常无常自己并在意那些赏赐,他是为今日杀敌的将士在意。
辛辛苦苦打了那么久,又是受伤又是抡大刀抡得手臂酸疼都抬不起来的,结果却不能精准的计算杀敌数目,太可惜了。
黎荞没有回驿站,他一直跟在常无常身边,看常无常指挥人打扫战争,统计胡人的死亡数目。
常无常的烦恼,他看出来了,但他一个字都未说。
如实报上去就成。
今日这一场仗打的如此漂亮,盛鸿龙心大悦之下给的赏赐只会比实际的多,绝对不会少。
盛鸿虽然现在有些缺银子,但这份赏赐银子,他绝对会发的足足的。
一直到天黑,黎荞这才回了驿站。
与他同行的几个官员见他终于回来了,都松了口气。
这几个人的想法和常无常的差不多,黎荞的待遇完全就是半个皇子,若黎荞出了事,那盛鸿肯定会觉得他们没有劝说黎荞与他们一起待在安全的驿站。
现在黎荞平安无事的回来,那盛鸿不用迁怒他们了。
不过,边城可真危险啊!
虽然在来之前也做好了会碰上胡人攻城的准备,但谁成想此次胡人竟搞出这么大的规模!
幸好老天爷相助,再加上胡人自己也在内斗,不然明年今日就是他们的忌日了。
越想越觉得边城危险,翌日清晨,与黎荞一起吃早饭时,他们几个忍不住向黎荞提建议,让黎荞提前回京。
他们知道盛鸿肯定给黎荞布置了一些他们不知道的任务,但此行主任务犒赏将士已经完成了,而黎荞的身份又那么重要,连常无常都担不起黎荞出事的责任,那何不趁着胡人退兵他们麻溜回盛京呢?
常无常也是这么想的。
这一次胡人攻来,可真把他给吓的半死。
他虽然不怕死,但也不想死,他上有老下有小的,他不能坦然赴死。
除此之外,黎荞这位好似半个皇子的钦差大臣也把他吓的不轻。
他就没见过比黎荞胆子更大的文官!
黎老弟艺高人胆大,但他的小心脏不大,他承受不住黎老弟一心往前线冲的英勇,他想让黎荞回盛京,一刻都不耽搁的马上启程。
面对着这些人的催促,黎荞自是不答应。
这既然来边城了,那就得好好完成盛鸿给他布置的任务。
再者,他也想看看胡人那边会有什么反应。
若胡人再来,那他正好再消耗一波胡人。
“大人,你承诺战后要请大家伙儿喝好酒吃好菜,这事儿不如咱们俩合办吧,此次将士们只受伤,没致残,我的承诺只能履行一半。”
黎荞提起了此事,表示他身上真的还有很多没有办完的事儿。
常无常闻言,瞬间头大:“不用不用,你不必记挂此事,这种小事由我一人操办就好了。”
“但我的确想请奋勇杀敌的将士们喝酒吃肉,我当时站在城楼上,将士们杀敌杀到力竭的画面我终身难忘,这顿好酒好菜,就由咱们一起请吧。”
黎荞一脸诚恳的道。
“那你回京,你今日回京,这顿酒菜就咱们俩一起请。”
常无常立马改了话。
“那不行,圣上下的命令未完成,我怎可回京?”
黎荞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圣上绝不会怪罪于你!”
常无常也重复刚才的话。
黎荞见状,摆了摆手:“那我还是继续留在边城吧。”
常无常:“……”
脑壳痛。
常无常不能将黎荞绑上马车,他只能看着黎荞询问关于昨天战事的各种情况。
武器的耗损具体是多少,何时能补上?
胡人具体死了多少个,此次的军功准备如何报?
城外的战场上死了那么多人,应该撒些生石灰以及其他药物消消毒。
还有葫芦河里敌人的尸体,这会儿都飘到下游去了,也不知会不会影响下游的水质。
当然,胡人此时如何了?
胡人内斗的如此厉害,常无常的探子能不能打探出什么消息?
他还要去关心一下昨日受伤的将士。
总之,他有无数关心的事,让他走是不可能的。
常无常:“……”
他真的脑壳痛!
不过,他已经给圣上传信了,圣上应该会让黎老弟回京。
于是,他按下心中的焦急,只能让黎荞跟着他,或者是他跟着黎荞四处走动,这样一日又过去了。
而此时的盛京,盛鸿在大起大落之后,心脏都要吓出病来了。
边城八百里加急来报,说胡人二三十万大军围城,他当时看完密报,眼前一黑,差点儿晕倒。
他的黎爱卿还在边城!
他来不及懊恼为何当初脑抽竟是派了黎荞前去边城,他也来不及后悔为何只给了黎荞五十个近卫队队员,他勉力稳住身形,大脑快速思索该派何人前去支援。
思索了一圈,他盯上了钱三。
除非民间有隐世不出的高手,不然钱三的战力肯定是当世第一。
由钱三领着他和他父皇的七百近卫队,八百里加急冲往边城,应是能救出黎爱卿吧……
常无常是个脑子拎得清的,哪怕城破,也必然会派人护送黎爱卿回盛京。
所以由钱三带人过去应该有希望。
再派一万禁军过去,另外再把附近几府的红巾军调过去,那就算胡人冲入大敬门,那也能挡得住。
从盛鸿接到奏报到钱三带着七百近卫队离开盛京,只用了不到半个时辰。
钱三一行人直奔边城而去,但他们很快就遇见了来自常无常的八百里加急的奏报。
钱三没资格看八百里加急的奏报,但他可以从送奏报的驿骑口中得知边城的大概情况。
得知黎荞平安无事而且此次边城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钱三便带着人回盛京了。
不过,此次他在宫里只待了一刻钟,便又率领人出城去了。
因为常无常在奏报里写了,希望圣上能将黎大人召回京,他怕胡人再来一次,那边城就没那么好运了。
黎荞晃晃悠悠走了四日才走完的路程,钱三一行人一日就赶到了。
于是,大战后的第三日,当黎荞站在壕沟上看士兵们忙活时,他听到城内突然出现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
他顿时有些奇怪,城内怎么会有这么急促的马蹄声?
但下一秒,意识到这应是盛鸿传了消息过来,他又把注意力转到了眼前的壕沟中。
胡人此次踏平了一些壕沟,一些士兵正在重新挖坑,他在琢磨要不要在壕沟内撒一些铁蒺藜,顺带和这些士兵拉拉家常,打探一下边城的情况。
其实,靠着他超绝的听力,他这几日听到了不少真实的声音,这些声音所透露出的事实跟常无常奏报里写的一样。
但他领了盛鸿的任务,那他必须得做出实际行动,不然他没办法向盛鸿回禀。
但一分钟后,他不由看向了军营的位置,他没听错吧?
他怎么听到钱总管的声音了?
盛鸿就算是派人传信,那也不至于用到钱总管啊?
第245章 黎荞回京,见着陶竹
很快, 黎荞的疑惑解开。
他听到了常无常和钱三的谈话,钱总管是来接他回京的。
……
他在盛鸿心目中这么重要的吗?
不仅派了钱三过来,还派了七百近卫!
之前盛鸿派了赵存带人去西闪省请六皇子回京, 又给了他五十人,五百近卫一下子给出去近百人。
此次又向盛钧借人,现在盛钧、盛鸿父子俩身边各自只有百名近卫。
对于帝王而言,哪怕身处皇宫,这个人数也真的太少了。
自这父子俩有近卫以来, 应该是第一次出现身边近卫如此之少的情况。
说不感动是假的。
心中淌过暖流,他抿了下唇, 尽力控制住五官, 免得流露出异样。
常无常见着了钱三,也是惊的差点儿跳起,他知道盛鸿肯定会召黎荞回盛京, 但他万万没想到盛鸿竟是派了钱总管和七百近卫来护送黎荞回京!
圣上是真把黎老弟当半个儿子啊!
他原本正在仓库那边看士兵将前日使用过的滚木礌石等物资收入库中, 眼下钱三来了,他也顾不上这些了, 当即领着钱三出城去找黎荞。
出城的路上,钱三有些困惑,怎么, 黎荞此时竟是在城外吗?
胆子有点大啊!
提及黎荞胆大, 常无常真的要哭了。
这会儿跑城外算什么?
胡人攻过来时,黎老弟又是跑河边看胡人落水又是站在城楼上近距离看胡人攻城, 论大胆, 别说是和一帮文官比了, 和大盛所有人相比,那黎荞都能稳居前列!
这话听的钱三咂舌。
黎荞也听的无语。
不过, 他装着不知道钱三到来的样子,继续和他眼前的小兵话家常。
他的确想和常无常一起请众将士喝酒吃肉,所以他刚才正在和几个小兵说菜单的事儿。
这几个小兵见他随和,胆子就大了起来,一边干活一边笑嘻嘻的说他们想吃的美味。
“大人,小的家里穷,从小到大从没大碗吃过肉,您让小的点菜,那小的就想吃杀猪菜,那种一层肥一层瘦的五花肉,还有大肘子,小的想敞开肚子吃。前几天的粉条炖肉小的没吃过瘾。”
“大人!小的想吃烤全羊!听说胡人的烤全羊味道可美了!”
“就是就是,听说胡人那边的羊肉没膻味,只蘸着盐巴都美味。不过,大人,嘿嘿,小的想尝一尝皇家点心铺的点心,听说里面的点心可软了,还又香又甜。”
“自打听说世上有这样的好东西,小的就一直在琢磨到底是个什么味儿,现在您让小的随便点菜,那小的就想尝尝又软又香甜的点心。”
这个小兵的话,立马引起了其他几位小兵的附和,没错,听说皇家点心铺的点心和传统点心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暄软,特别暄软,但又和馒头不同。
不过,点心毕竟是点心,和肉比起来吸引力差了不少。
这几个小兵说了几句之后,又把话题拐到了肉上。
除了第一个提到皇家点心铺的那个小兵,余下的几个都想吃肉,他们想好好过一把肉瘾。
黎荞听着他们七嘴八舌的议论,笑眯眯的开了口:“这几样都简单,你们且等着,我和常总兵一定会让你们吃上这几样美食。”
“那小的们就等着了!”
得了他的准话,这几个小兵眼睛发亮,干起活儿来浑身都是使不完的劲儿。
这时,一直在观察四周的黎满冷不丁瞧见远处正走来的钱三,他惊讶了一瞬,随后立马提醒黎荞:“大人,前方似乎是钱总管。”
“嗯?”
黎荞顿时一脸震惊,忙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
眯起眸子瞧了瞧,确认是钱三来了,他忙朝着钱三走去,口中还不忘对黎满交代:“把这几个小兄弟的名字都记下来,还有他们想吃的菜。”
几个小兵闻言顿时感动不已,黎大人一诺千金啊!
黎荞很快就来到了钱三跟前,钱三是四品官,他的品级比钱三高了一级,不过,面对钱三,他态度和从前一般尊敬。
“钱总管,怎是你亲来边城?圣上可是有要事吩咐?”他作出不知情刚才什么都没听到的模样。
“小黎大人,咱家是奉圣上之命护您回京呐。圣上接到关堡守将的奏报,得知胡人围城,顿时心急如焚。他去寻太上皇他老人家,向太上皇借了四百近卫,又加上他自己的三百近卫,他让咱家率领七百近卫火速前来边城救援。”
“后虽又接到常大人的奏报,得知您安然无事,但他依旧让咱家赶来护您回京,唯恐您出了意外。”
“小黎大人,圣上对您挂念不已,咱这就启程回京吧?”
钱三仔细打量着黎荞,确认他的状态很好,不由松了口气。
刚才钱三向常无常说明来意时,没细说经过,现在黎荞听完钱三此话,大受感动。
心中暖呼呼,他朝着盛京的方向拱了拱手:“劳圣上挂念,黎荞惶恐,此行我太过莽撞,回京之后一定会向圣上请罪。”
他站在城楼不肯回军营的行径,不止会吓着常无常,肯定也会吓着盛鸿。
“不过,总管你率人日夜兼程,此时定然疲累不已,要不咱们在城中住一晚再走?”
劳烦钱三跑一趟,他挺不好意思的。
这会儿钱三一脸的风尘仆仆,白净的脸庞被风吹的红扑扑的,倦意明显。
“哎呀小黎大人,住就不住了,咱家撑得住,咱们先离了边城再说。想休息的话,咱们去关堡亦或者是其他驿站休息。”
钱三立马摇头。
常无常也在一旁帮腔:“就是,黎老弟,你若真体恤钱总管,那此刻就启程,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让钱总管一行人好好歇息。”
黎荞:“……”
他深吸一口气,回头望向又被冻上厚厚一层冰的葫芦河,离别来的如此快,他不能消耗更多的胡人了。
收回视线,他指了指身后不远处的几个小兵:“我答应那几个小兄弟要请他们吃杀猪菜,烤全羊,牛乳面包。大人,若是胡人来袭,还望您能让他们几个负责后勤事务,等吃了我请的美味,再让他们上战场。”
常无常闻言抬眼看了过去,随后立马点头:“好兄弟,此等小事交给我,我一定按照你说的办。”
“行,那我现在就启程,黎满他们几个回驿站给我收拾行李。”
黎荞说着往北大门走去,准备进城。
常无常大喜,立马笑了起来:“没问题,我亲自陪同黎满几个去驿站!”
钱三也笑:“这就对了,咱们先行一步,到了安全的地方再歇息。小黎大人您别为边城担忧,圣上已经派了援兵过来,若胡人再来,那肯定讨不到好处。”
“那就好。”
黎荞听了这话,略微放了心。
但他还记挂着要请边城将士喝酒吃肉的事儿,边城没那么多物资,他一边走一边和常无常商议,他和常无常各出一半银子,就近采购猪羊鸡鸭等家畜和美酒,好让将士们早日吃上美味佳肴。
另外,他承诺的每人十两银子的赏银,等回盛京之后,他会让人快马加鞭的送过来。
还有伤号房里那些残疾了的伤员,等回京之后他会禀明圣上,能安排的他一定安排。
这一条条一件件,全都是常无常牵挂的事儿,常无常一边陪着黎荞进城,一边不舍。
虽然说黎老弟仗着艺高给了他很多惊吓,但不得不说黎老弟是一个真诚且实在的人。
也是个能带来好运的人。
从前每一次和胡人开战,他都打的苦哈哈,不仅自己累出血,手下的兄弟也会有伤亡。
可此次黎老弟一来,嘿,这场仗顺利的能载入大盛史册!
这么好的黎老弟,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想见啊。
黎荞进了北大门,骏马已经准备好了,七百近卫严阵以待,随时都能出发。
黎荞也跨上了马儿,他看向常无常,心中也有不舍,这一趟边城之行很是短暂,他还有很多事没做。
但皇命难违。
“常大人,您保重。”再多的言语,只能化作这几个字。
“黎老弟,你也保重。”常无常满肚子的话,也只能化作这简单的几字。
黎荞闻言笑了笑,朝着他拱了拱手,而后便扬起了手中的马鞭看向钱三:“钱总管,咱们回京。”
“这就回京。”
钱三朝着常无常道了句常总兵告辞,然后便也挥起马鞭往北大门而去。
七百近卫紧随其后,阵阵的马蹄声犹如响雷,传的极远。
路过高志远所住的地方时,黎荞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心中不免遗憾。
他还没想好要不要搞死高志远,结果就急匆匆回京了。
不过,边城不会一直封着,等开春之后胡人消停了,戒严令肯定会解除,到那时高志远肯定会回盛京。
等高志远回盛京再说吧!
黎荞与钱三很快出了边城,又过大敬门,今日值守的依旧是小将齐爽,齐爽也是一脸不舍的看着黎荞,黎大人的到来,给肃穆的边城带来不少鲜活呢。
黎荞勒住马儿,弯下腰看向齐爽:“齐校尉,你现在统计一下你和你这一帮兄弟想品尝的美味,待会儿我的侍卫黎满过来,你把统计结果交给他,我和常总兵要请大家伙儿吃肉喝酒。”
此话一出,齐爽瞬间睁圆了眼睛,随后顿时感动不已。
黎大人都要回盛京了竟还记挂此等小事,呜呜呜黎大人真好!
而黎荞交代完,又挥鞭匆匆离去。
钱三一帮人一日一夜未合眼,等到了关堡驿站,他让众人修整之后再回京。
不过,真的到了关堡,钱三等人却是不愿休息。
现在圣上还在牵挂着小黎大人呢,早日赶回去早日安心。
于是黎荞只能继续赶路。
直到半夜路遇一个驿站他说他累了,撑不住了,众人这才停下休息。
歇了几个时辰,又匆匆赶路,一日后,他回到了盛京。
此时夜已经深了。
但他还是和钱三一起进宫向盛鸿复命。
求贤殿灯火通明,盛鸿的确还未歇下。
之前接到关堡守将的奏报,他就近调暨北省北部几府的红巾军前往边城支援,这只是权宜之计。
这一抽调,暨北省北部兵力空虚,盛京没了防护。
虽然说胡人打过大敬门的可能性很小,但边城距离盛京如此近,若胡人快马加鞭,那一日就能兵临城下。
不妥。
这种情况很不妥。
想长久支援边城,得从其他地方调兵。
因此,哪怕夜深了他还未回寝殿休息,依旧在研究该从何处调兵。
不过,得知黎荞回来了,他忙放下手中看得他头晕脑胀的各地兵力布局图,让黎荞快快进殿。
片刻之后,黎荞进入殿内。
虽然脸色有些憔悴,但五官清秀,脊背挺直,大步流星,走路带风,正是他的黎爱卿。
完好无缺的黎爱卿。
他双手撑着御案起身,一脸喜色:“黎爱卿,你总算回来了。”
“多谢圣上遣钱总管赶赴边城护送微臣回京,圣上厚恩,微臣永生难忘。”
黎荞快步来到御案跟前,撩起衣摆跪了下去,脸上有感激,有激动。
“快起来快起来。”
盛鸿忙从御案后绕出,他弯腰搀扶黎荞起身:“你身陷边城,朕自然得派人救援,你是国之重臣,整个边城加一起都不如你一人重要。”
“……微臣惶恐。”
黎荞这下子是真的有些惶恐了,眸子睁大了几分。
“无需惶恐,朕说的也是事实。”
盛鸿笑着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而后看向他身后的钱三:“赐座上茶,朕要和黎爱卿好好聊一聊此次的边城之行。”
“圣上,边城之行三言两语讲不完,此时夜深,您的龙体要紧,微臣长话短说,只讲咱们与胡人的那一战,如何?”
黎荞看着盛鸿眼睛里的红血丝,忍不住道。
“嗯……”盛鸿略一思忖,而后点了头:“也是,你这一路舟车劳顿,此时肯定也疲累,那就长话短说。”
不是他不愿放黎爱卿回府歇息,是他太想知道前几日那一战的细节了。
大盛竟然打了这么顺利的仗,这几日他每每想起,不管当时在做什么,心情都能瞬间飞扬起来。
于是黎荞落座,小宫女端上了茶水点心,黎荞先吃了两块点心垫垫肚子,这才说起那一战的经过。
首先得从将士捕鱼说起。
葫芦河里的冰为何会裂,事后他和常无常做了不少猜测,但琢磨来琢磨去,并没琢磨出个所以然来。
唯一能解释的就是过了年之后天气暖了,再加上将士捕鱼,于是北大门前的冰层冻的不如其他地方结实。
当然,更迷信一点的说辞是老天爷出手了。
但不管是何种缘由,反正胡人的确掉河里了,事后常无常只是去葫芦河边看了看尸体,并没有派人将那些尸体打捞上来。
河水那么冰冷,费那个劲儿干啥?
当时将士们忙着将使用过的滚木礌石箭矢等物件捡回去,哪有空去捞河里的尸体。
不过,常无常也简单统计了一下河中尸体的数目,大概有两千人。
也就是说,胡人还未跑到大盛的地盘就先死了两千人。
这一事实,大大鼓舞了大盛将士的士气,胡人出师不利,老天爷是站在他们这边的!
说起鼓舞大盛将士,黎荞从椅子上起身向盛鸿请罪:“当时微臣为了活命,就许下每人赏银十两的承诺,好刺激咱们的将士奋勇杀敌,还望圣上勿怪。”
他一个三品官自掏腰包赏赐边城众将士,这名不正,言不顺,他得先和盛鸿讲清楚此事。
不过,以盛鸿对他的看重,肯定不会怪罪他。
果然,盛鸿忙抬手让他起身,一脸的理解:“这有什么可请罪的?你的做法是对的,别说是自掏腰包了,就是让朝廷掏这个银子,那也没关系。”
“黎爱卿啊,你要认清楚你的身份,你是天子近臣,国之重臣,大盛不能没有你,今后你不管身处何种境地,保命是你的第一要务。”
“只要你活着,只要你没掀翻大盛的江山,那不管你做了什么,朕都原谅你。”
黎荞:“……”
心中再次暖呼呼,他眼眶红了起来,这是何等的宽容。
说盛鸿不玩帝王之术是假的,但盛鸿的驭臣之术只有俩字:真诚。
盛鸿这一番话是真心实意的。
“圣上,微臣绝不会辜负您的信任,微臣此生第一要务便是守护大盛江山。”
“朕信你。”
盛鸿微微一笑,又抬手让他起身:“快起来,别跪着了,你无罪。”
“那微臣明日就将所需的银子送入宫,由您派人送往边城。”
黎荞惦记着履行承诺,并没有起身。
“这是自然。正好这一战朕的赏赐还未送过去,你的银子就先送入宫来。”
盛鸿道。
“还有,因为这一战并未有士兵致残,微臣的承诺只能兑现一半,于是微臣便想和常总兵一起请将士们喝酒吃肉。”
黎荞又道。
“应该的,打了这么顺利的仗,将士们的确该吃点儿好的。”
盛鸿很理解。
“有一小兄弟想吃皇家点心铺的点心,能不能请皇家点心铺的厨子往边城去一趟呢?”
伴随着此话,黎荞脸上显出几分忐忑。
“原来是这等小事,这有何不可?不就是几道点心,咱们的将士想吃,那一定得让他们吃到。”
“快起来快起来,这种小事哪里值得你一直跪着,赶紧起身。”
盛鸿又招手道。
“多谢圣上。只是微臣还有一事。”
黎荞脸上的忐忑未消,没有起来。
“何事?”
盛鸿好奇的看着他。
“就是那些残疾了的无法再留在军营里的人,常总兵想让微臣给他们寻个出路。”
黎荞清澈的眸子直直的看着盛鸿,脸上除了忐忑,还带着几分小心。
盛鸿不要怀疑他和常无常有多过的联络啊,他可没有。
“原来是这事儿啊。”
盛鸿闻言,顿时无语,他是那么小心眼的帝王吗?
“你能给那些人提供一份活计,朕得谢谢你,你这有什么可跪的?你看着安排。不过也别逞强,能安排几个是几个,朝廷给他们发的有恤银。”
他给禁军发的饷银绝对算丰厚,包吃包住每个月还给一两银子,只要心中有成算的,就算是带着残疾离开禁军,那日子也能过的不错。
虽然说这些人是为了保护大盛江山才落下残疾,但他也不是没给银子。
一个人这辈子到底能混成什么样,更多的是在于此人自己。
他对残兵归家之后的遭遇也有所耳闻,但对待禁军,他问心无愧,他银子给的足足的,他不可能负责这些人的一生啊。
自己立不起来,守不住自己挣的银子,那他有什么办法?
他又不是这些人的亲爹亲娘。
至于红巾军,饷银远不如禁军,这些人若是落得了残疾,那他心中的确有些愧疚。
但愧疚归愧疚,要让他有实际行动,那不可能,因为他虽是帝王,但他个人能力是有限的。
需要他花银子的地方太多了。
而且,大盛过的不如意的百姓多了去了,他不可能将每个人都照顾周全。
不过,现在黎荞站出来愿意给这些人寻个出路,那他可太满意了,他无力将愧疚转为实际行动,黎爱卿替他付诸实际行动,他求之不得。
黎爱卿就是想太多。
这种事他只有大力支持的份。
黎荞看盛鸿答应的如此爽快,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他忙道:“微臣是这样打算的……”
残疾程度轻的能干活的,他给安排到自家铺子里。
伤重到生活不能自理的,他想建一善堂雇人照顾这些伤员,直到这些伤员老死。
这个善堂他想用盛鸿的名义去建,他只负责出银子。
这么一来,好名声就落盛鸿身上了。
但盛鸿听完他的打算,摆手道:“你建的善堂,你出的银子,那好名声自然是你担着。”
“朕还不至于和你争这点名声,这善堂就由你的名义建。”
黎爱卿做的好事不必往他身上推。
黎爱卿在百姓心中的声望高了,那将来等他走了新帝登基,看在这份好名声的份上,新帝自然不敢轻易动黎爱卿。
唉。
黎爱卿这样至纯至善至傻的臣子,他得为其考虑将来。
黎荞不知道盛鸿的打算,听见盛鸿此话,他又劝说了几句,见盛鸿不改主意,他便只能应下。
将该说的说完,他这才起身坐回到椅子上去,继续说起了那一战。
不过,等说到胡人来袭他又是往河边跑又是站在城楼上的行径时,盛鸿顿时眉头皱的能夹死蚊子。
常无常在奏报中并未给盛鸿详说黎荞的大胆行径,只请求盛鸿召黎荞回盛京,因此,盛鸿这会儿才知道黎荞当日都干了啥。
他伸出手点了点黎荞,想要出言责备,但是,知道黎荞也是为了让他知晓当时的每一细节,最终他只能重重的点了黎荞两下,将责备咽了回去,一脸严肃的命令道:“以后不许这般莽撞,那些细节自有常爱卿报给朕,不需要你亲身赴险。”
“你力气虽大,但那是战场,箭矢不长眼,你的大力气无用。”
“记住,不管身处何种境地,保命都是你的第一要务。你也不想想,若你出了事,你夫郎该如何悲痛欲绝。”
他可是知道黎荞离京那日陶竹跑去城门口的事,夫夫两人在大庭广众之下你瞅瞅我我瞅瞅你的,整的跟生离……啊不,整的跟黎爱卿要去一年半载似的。
这俩人成亲十多年了,竟还黏糊的跟新婚似的,也是稀奇了。
黎荞没想到盛鸿会提起陶竹,想到半个月未见的陶竹,他不由苦笑:“您说的对,此次是微臣莽撞了,微臣不敢了。”
“最好真的不敢。”
盛鸿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怪不得常爱卿在奏报中特意强调希望他召黎爱卿回京,常爱卿真的受累了。
不仅身子累,心也累啊。
挨了盛鸿的白眼,黎荞只能苦笑着再次保证,他今后绝对不会这般给人添乱。
保证完了之后,他忙问道:“微臣家人可知道微臣被困边城的事儿?”
“知道。朕此次派了钱三和七百近卫出去,瞒不住朝臣,为避免有人乱传假消息让你家人担忧,朕便让小七去你府上走了一趟。”
“……多谢圣上!”
黎荞又感激,又头大。
竹哥儿这几日定然每一秒都处在煎熬之中!
他顿时归心似箭。
盛鸿见他挪了挪屁股,嘴巴下意识抿起来,眉头也皱出了淡淡的纹路,不由呵了一声:“黎爱卿,这会儿急了?别急,等见着了你夫郎再急。”
黎荞:“……”
他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圣上,微臣想出宫,微臣夫郎此时定然也未入眠。”
“回去吧。看得出来,你的确待不住了。”
盛鸿甚是理解。
不过,他有些好奇:“小七去你府上之后,你夫郎当即就派人守在城门口,这样若你回来他第一时间就能知道。刚才你入城时没有碰到你家的护院么?”
“……没有。”
黎荞摇头。
刚才入城时城门已经关了,守城的将士特意打开了城门让他和钱三一行人入城,若当时黎刀几个人在,那他一定会发现的。
“那你快回去看看。”
盛鸿让他快快回府,并且给他一日的假,等后日再入宫。
黎荞谢恩之后,快速出宫。
城内不能骑着马儿狂奔,刚才他入宫时情况特殊,现在情况不特殊了,他自然不能违规。
但幸好他家离皇宫近,因此他也没有骑马,打算跑着回府。
结果还没跑两步,便看到内城门口不远处站着一人,借着内城门口朦胧的灯笼光,他认出了那人,正是他家的护院黎锤。
黎锤站在内城门口,身旁是黎家的马车,看黎荞出来了,大喜,赶紧朝着他跑过去:“老爷!”
“你怎么在这里?”
黎荞好奇的问,同时不忘往自家走。
“小的一直守在城门口,但这几日忧虑太过睡眠不足,在等您的间隙,竟是恰好在您回城时睡着了,等您骑着马走了,小的才惊醒过来。”
“问过守城的将士,得知真的是您回来了,小的赶紧来这里守着了。”
黎锤说着跪了下来:“刚才小的办事不力,请老爷责罚。”
“……起来起来。竹哥儿呢?”
黎荞不耐烦的问。
“竹老爷在府内。”
黎锤麻溜的起身,急忙跟上他的脚步,讲述着这几日家中的情况。
“自从竹老爷得知您被困在边城,整个人就焦虑难安,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今日傍晚七皇子带着陈大夫过来给竹老爷开了安神的药,竹老爷喝了,小的出发去城门口时,粮老爷说竹老爷已经睡着了。”
这话听的黎荞一颗心像是被人给攥着,他就知道会这样!
竹哥儿将他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这几日能睡着才怪!
他深吸一口气,立马朝着自家跑去。
黎锤赶紧跟上,简单给他汇报这几日府内的情况。
当日七皇子过来,着实吓哭了一府的人,陶竹听完七皇子的话,整个人顿时呼吸不畅,愣神几秒之后就想往休闲房门口跑。
七皇子自是知道他要干什么,赶紧拦住他。
好一通劝说之后,陶竹依旧打消不了前往边城的念头,不得已,七皇子干脆打晕了他。
因为关堡守将在奏报中将情况说的很是严重,就当时那个情况,留在盛京是最好的选择,若是陶竹带着人离开盛京去边城,那只会添乱,谁知道胡人会不会冲入大敬门。
等陶竹再醒来,常无常的奏报已经送到盛京了。
七皇子赶紧又来了府上。
知道黎荞安然无事,陶竹还是想去边城,黎荞往回赶,他往边城去,这样在半路上就能碰着了。
不亲眼见着黎荞,他每一秒都像是被人架在火堆上烤,他太难受了。
陶竹的这个请求,七皇子没有答应。
虽然说边城打了胜仗,但这一场胜仗不算什么,万一胡人又攻了过去呢?
就算胡人暂时休战,盛京城外不危险了,但陶竹这样带着黎谦几人去边城,那只会让家里人担忧。
黎荞还没回来,家里人又得为他担忧,那家里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两个孩子咋办?
爹爹不在,阿爹也不在,两个孩子才六岁啊。
七皇子劝了许久,再加上家里人包括沈画周芸孟家大嫂等一帮人都来劝,陶竹最终按下了前去边城的念头。
但正如陶竹自己说的,没见到黎荞前,他每一秒都身处火堆之上,每一秒都在烈焰焚身,他坐不住,躺不了,吃不下,整个人焦虑的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于是家里人、沈画周芸孟家大嫂等人一直轮番陪着他,两个孩子也一直黏在他身旁,他去哪里就跟去哪里。
就这样熬了几日,他整个人憔悴极了,七皇子怕他熬出病来,便带了陈大夫过来给他开药。
按照时间算,众人都觉得黎荞不会这么快回京,于是陶竹就喝了药歇下了。
不只是陶竹煎熬,整个家里人都煎熬,黎长风黎云帆黎小睿三个小家伙已经知道被困在边城的含义,三个小家伙一直哭。
大人们得盯着陶竹,还得照顾三个孩子,同时心里头也在担忧。
总之,这几日来全家除了尚不知事的黎二宝橘哥儿双胞胎赵聪这五个小家伙,余下众人各个都寝食难安。
就连下人也是如此。
这个家其实是黎荞撑起来的,若是黎荞出了事,那这个家咋办?
他们这些下人又咋办?
万一黎家撑不下去,那他们会不会又被卖掉?
黎锤也是忧思太过,这几日几乎没真正阖眼,因此刚刚睡着了。
等黎锤简单讲完家中的情况,黎荞刚好来到家门口。
大门紧闭,他跑过去拍门,守门的黎鞭听到他的声音,狂喜,麻溜的将府门打开,同时扯着嗓子开始喊:“老爷回府了,老爷回府了!”
这响亮的大嗓门,顿时把前院的一帮护院给喊了出来。
这些人又冲向东跨院,向家中的主子们宣布这个好消息,于是东一跨院东二跨院瞬间灯火通明。
这会儿大家伙儿要么没睡,要么睡意朦胧,不只是陶竹煎熬,他们也愁坏了。
得知黎荞回府,东二跨院的黎大山黎二山等人包括东一跨院的黎粮王桂花黎菽等人都冲了出来。
郑浅浅原本和沈画一起守着陶竹,沈画侧躺在炕上,睡的不安稳,郑浅浅干脆没睡,正坐在黎长风黎云帆两个小家伙儿身边打量他们俩的小脸蛋。
这俩个小家伙也刚睡没多久,睡前还哭了一场,看的他心疼不已。
听到外面的喊声,郑浅浅大喜,嗖的一下蹦下炕,也顾不上穿鞋子,火急火燎的往门口跑,好确认黎荞是不是真的回来了。
可他没跑两步,躺在炕上的陶竹猛然惊醒,整个人突然坐起身来。
陶竹呆呆的坐了两秒,确认外面有人在喊黎荞回来了,他慌忙掀开身上的薄被跳下炕去。
还未站稳,外间传来了郑浅浅惊喜的声音:“小叔!你真回来了!”
这一嗓子仿佛抽走了陶竹浑身的力气,他身子软绵绵的,呼吸急促,眼泪毫无征兆的从他眼眶里涌出。
他跌跌撞撞的朝着外间跑。
沈画也被惊醒了,他睁大眸子看向外间。
绣着精美花纹的门帘猛然被一只大手掀开,黎荞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内室。
荞哥真回来了!
沈画喜的也是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他慌忙下炕,准备离开,好将空间让给黎荞陶竹。
“竹哥儿!”
黎荞一掀开门帘,映入眼帘的便是泪流满面、踉踉跄跄朝着他走来的陶竹,他心中大痛,赶紧上前将人抱住。
跌入日思夜想的怀抱,陶竹哭的更凶,双手双脚把黎荞当大树,紧紧缠在黎荞身上。
他往黎荞的怀中挤,恨不能将他自己挤到黎荞的身子里,这样就永远不分离了。
眼泪模糊了他的视线,但他双唇凭着无数次的经验,精准的找到黎荞的唇。
他重重咬住了黎荞的唇,整个人颤的厉害。
咸咸的滚烫的泪水顺着陶竹的脸颊落入了黎荞嘴巴里,他心中酸涩的厉害。
他的竹哥儿受大罪了,他一边抱紧了身上的人,一边轻柔回应着怀里的人的吻。
郑浅浅、沈画两人一人抱着一个,赶紧将黎长风黎云帆两个小家伙抱走。
察觉到屋子里只剩下自己与陶竹,黎荞用脚将房门关上,然后抱着陶竹来到了炕边。
将人放在炕上,他整个人压了上去,这更方便了陶竹往他怀中挤。
哪怕四肢都缠在了他身上,但陶竹还是一直在用力的在他怀中动来动去,似乎想从他身子里寻个缝隙好钻进去。
他任由陶竹动作,轻柔的吻变成了狂风骤雨。
竹哥儿想感知他的存在,轻柔无用,只会让怀里人的泪水更多。
果不其然,他动作重了起来,陶竹的注意力被转移了些,终于舍得放开他的嘴巴,口中不住的喊着他的名字。
黎荞。
黎荞。
黎荞。
沙哑的透着满满想念的声音钻入他的耳朵,也钻入他的心里。
眼泪也不由顺着他的眼眶涌出,他更加用力的去亲吻怀中人,他决定了,此次不仅坦白他的异能,今后他只要去外地,那一定要带上竹哥儿。
竹哥儿离不了他。
他也离不开竹哥儿。
只靠着亲吻,根本倾泻不了心中的想念,两人都想距离对方近一些,更近一些。
等一切都平静下来,陶竹终于冷静一些了。
他双眸已经肿成了核桃,也干涩的厉害,但他舍不得闭上眸子,他双腿缠在黎荞身上,双手捧着黎荞的脸颊细细的看。
看几眼便凑过去亲一下,也不说话,只是这样看不够,亲不够。
从黎荞回来到现在,他除了喊黎荞的名字,再没说过其他字。
黎荞心里难受的厉害,抬手抓住他的手腕,先是亲了亲他的唇,然后才轻声道:“竹哥儿,我有一件大事要告诉你。”
陶竹闻言,睫毛颤了几下,肿的只剩下一条缝的眸子微微睁大了些,满是泪痕的脸庞上显出一点点好奇。
真的只有一点点。
可见陶竹并不怎么在意他口中的大事,一颗心只放在了他心上。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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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坦白来历(上)
陶竹这个状态, 黎荞顿时犹豫。
就陶竹此刻对他的依恋,别说他不是原来的黎荞了,他现在就真的是孤魂野鬼或者是妖魔鬼怪, 那陶竹也能毫无障碍的接受他……
这是不是有点趁人之危了?
他设想的坦白不是这样的。
他想让陶竹在清醒的、冷静的状态下接受他。
抿了下唇,他放开了陶竹的手腕,而后大手轻轻揉了揉陶竹肿肿的眼皮:“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以后再说也行。你最近都没休息好,咱们先睡觉。”
感受着眼皮子上舒服的力道, 陶竹不由闭上了眸子,但他微微晃了晃脑袋, 终于说出除了黎荞这两字外的话语。
“我不困, 你说。”
他是真的不困,自打知道黎荞被困在边城,他整个人就处在一种要崩溃但又得强撑着的状态里。
几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 当喝下傍晚的那碗安神药时, 他终于撑不住了,疲倦和困意铺天盖地将他淹没。
他很快就睡着了。
虽然睡的不安稳, 但也确确实实睡了三个多时辰。
他现在就是有点累,不怎么困。
他不想睡觉,他想和黎荞说说话, 这般想着, 他捧着黎荞脸颊的手轻轻揉了下黎荞的脸,缓缓道:“你说, 我听着。”
黎荞:“……”
竹哥儿的好奇心倒是被勾上来了。
他按摩眼皮的动作没停:“真不是什么大事, 就是在边城亲历了战争, 大受震撼,所以我打算建一个善堂。”
“善堂?建善堂是好事, 我自是支持你的。但若真的只是建善堂,你肯定不会在此时说。”
“……”
轻声咳了一下,他捏着陶竹肿肿的眼皮轻扯一下:“还真是这个。”
“不要瞒着我。”
伴随着这沙哑的五个字,陶竹往黎荞怀中挤去,整个身子紧紧贴在黎荞怀中,犹如刚才那般四肢缠在黎荞身上。
熟悉的体温让他安心极了,他闭上眸子,满足又疲惫的道:“你说,我想听。”
黎荞:“……”
他不由抱紧了怀中人。
深吸一口气,他抱着陶竹坐起了身子。
罢了,就乘人之危吧。
说实话,他不能接受陶竹有第二个选择。
光是想象一下陶竹害怕他不愿意接近他的画面,那他瞬间就有些窒息。
从他个人角度来说,此刻是最好的坦诚时机。
就现在说!
虽然暖房内的温度挺高,但没穿衣服坐着,那也有些冷,他赶紧抓过他放在炕边的衣服准备穿上。
“竹哥儿,穿衣服,咱们去淋浴间洗澡。”他开口道。
虽然坐了起来,但陶竹还是紧紧抱着他,闻言直接道:“你用被褥裹着我。”
他才不要穿衣服。
去淋浴间沐浴,就这几步路的功夫,穿穿脱脱的,还不够折腾的。
从前黎荞都是直接用被褥裹着他将他抱过去的!
“被褥是方便,但我不是要和你说大事么?你得穿上衣服。”黎荞解释。
“……什么大事还需要穿衣服?”
陶竹听了这话,好奇心彻底被勾起,他坐直身子,不解的看着黎荞。
“好大好大的事。”
黎荞笑了一下,凑过去亲亲他的唇:“乖,穿衣服,穿完我就和你说大事。”
虽然不解,但看着黎荞神神秘秘的样子,陶竹眨了下眸子,口里道:“你给我穿。”
“好,我给你穿,来,伸手。”
陶竹的衣服就在炕边,是专属于他们夫夫独有的情侣装:短袖、七分裤。
在暖房中睡觉时他们夫夫爱这么穿。
陶竹很听话,让伸手就伸手,让直起身子就直起身子,黎荞一个命令他一个动作。
但打量着陶竹的身子,他不由皱眉。
他的竹哥儿瘦了不少,不仅脸颊凹了下去,身子上的肉也少了一些。
应是在他离开的第一日就茶饭不思,最近几日更是不吃不喝,这样不瘦才怪。
等陶竹穿好了短袖,他忍不住起身,站在炕上将人抱在怀中掂了两下:“你这瘦的得有十斤。”
陶竹闻言,抬起手戳了戳他的脸颊:“你也瘦了。”
“我在外奔波,瘦是正常的。”
黎荞心疼的捏了捏他的脸颊:“以后我只要去外地,那一定带上你。”
陶竹闻言一愣,红通通的眸子睁大了两分,似是不信:“真的?”
“当然是真的。以后圣上再让我去外地,我就说我离不了你,得把你带上,圣上肯定会准许的。”
黎荞说着又低头亲了亲他:“信我,今后我走到哪儿,你就在哪儿。”
陶竹:“……”
鼻子一酸,干涩的眼眶里又涌出了泪珠,他抿紧了唇,轻轻嗯了一声。
他再也不要和黎荞分开了。
再也不要。
哪怕是死,他也要和黎荞死一块。
他这几日真的要疯了,时刻处在疯狂的边缘,他想要去找黎荞,要不是担心会和黎荞错过,要不是担心半路上他会遇着危险,他真的会不顾一切的去找黎荞。
孩子,家人,他都顾不上了。
他只想见黎荞。
他也只要黎荞。
俩个孩子没了他,还有黎粮王桂花能照顾他们。
可他没了黎荞,他一刻都活不下去。
他只要眼前这个人,只要黎荞。
“别哭,再哭明天眼睛真的不能见人了。”黎荞瞧着泪珠滑过他脸颊,忙低头亲了亲他的唇:“咱们穿衣服,然后说大事,大事说完咱们去沐浴,沐浴之后咱们回来睡觉,睡他个昏天暗地,圣上给我一日假,明日不用进宫。”
一日假。
这三个字让陶竹吸了吸鼻子,他重重的嗯了一声,他喜欢这个流程!
“我给你穿。”他牵住了黎荞的手,十指相扣,他嘴角忍不住翘起。
就这样简单的动作,却是这半个月里他被思念折磨死都做不了的。
他今后真的不要和黎荞分开了!
就算是说他不懂事、添乱,那他也要跟着黎荞!
两个人你给我穿、我给你穿的穿戴整齐,然后黎荞牵着陶竹来到了院子里。
其他人都离开了这个院子,只有负责给暖房烧火的黎剑还在,黎荞挥了挥手,示意他也离开。
陶竹睁大眸子,黎剑也走了,那淋浴间别洗着洗着温度下降了。
确认黎剑走远了,院子门口也没人守着,然后黎荞牵着陶竹来到了院子门口。
让陶竹背对着院门,他自己正对着院门,然后他举起了牵着陶竹手的右手:“竹哥儿,我要说的这件事真的很大,很大很大。待会儿你若是害怕我,那你就转身直接打开院门出去,我不会去追你,你找大哥大嫂他们。”
“他们都是好人,会保护你。”
“俩孩子也的确是你的孩子,孩子是无辜的。”
陶竹:“……”
他借着院门上挂着的灯笼光,睁大水眸去看黎荞。
黎荞明显在紧张,眸子也睁的比平日里大,甚至喉结还动了一下,是在吞咽口水。
他不明所以的歪了歪脑袋:“我不明白。”
黎荞的意思是他因为害怕黎荞而跑出院子?
他不由用另外一只手握住了黎荞的手:“我怎么会怕你?”
“……因为、因为我不是三柳村的黎荞。”
“三柳村的黎荞在山上时踩空撞树上死了,而我在我的世界恰好也死了,于是我的灵魂就进入了到三柳村黎荞的身子,当我睁开眼时,我成了三柳村的黎荞。”
“这个身子还是三柳村黎荞的身子,但身子里的魂儿,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我。”
刚开口时还有些困难,但早晚都得说,他便一鼓作气,将前因后果说了个清楚。
说完之后他立马屏住了呼吸,身子往后退了两步,轻轻晃开陶竹抓着他大手的双手:“竹哥儿,我不是鬼,也不是妖怪,虽然我占了三柳村黎荞的身子,但我依旧是人,是肉体凡胎的人。”
“不过这事儿的确很匪夷所思,你接受不了是正常的,你害怕的话现在就离开院子,我不会去追你,你放心。”
陶竹:“……”
他睫毛眨了几下,努力去消化刚才黎荞的话。
这些年他看了不少话本小说,有侠义的,也有志怪的,所以黎荞这段话他也不是不能理解。
“……你的意思是,三柳村黎荞在撞树晕倒之后你就占了他的壳子?”足足十几秒后,他终于开了口。
“是。当时他直接撞死了,这个身子无主,我就进来了。”
黎荞深吸一口气,垂在袖子里的手不由握紧。
竹哥儿的反应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那你睁开眼看到我,你当时其实已经是另外一个人了?”陶竹继续问。
“是。”
黎荞抿紧了唇,拳头握的更紧。
“那你……你当时让我亲手喂你吃窝窝头,你调戏我,是因为你真觉得我长的好看?”
这话一出,陶竹也有些紧张了起来,下意识屏住了呼吸,十指也交缠在了一起。
而黎荞万万没想到陶竹的重点是这里,他之前做了无数次的预想,但他从没想过陶竹的重点竟然是这里!
他明显愣了一下,等回神之后,立马老实交代:“我之前待的那个世界很糟糕,天是昏的,也几乎没了绿色,所以我当时一睁眼瞧见亮堂堂的光线还有绿油油的树,心情特别好。”
“再加上你长的特别符合我的喜好,我当时就忍不住嘴贱调戏了你……”
“但你放心,我绝不是轻浮的人,这些年你都看到了,我对其他人甩都不甩,只喜欢你,一颗心都在你身上。不只是这十多年,我上辈子也是,活了两辈子,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唯一的爱人。”
陶竹:“……”
他愣愣的看着黎荞,黎荞的眼神热烈而直白,就如同火一样,也如同这十一年里无数次看着他那样。
他屏住的呼吸终于恢复正常。
满腔的欢喜从心底涌出,他又问:“给我肉饼,给我送鱼汤,给我买点心、簪子,帮我割麦子的人,是你吗?”
“是。”黎荞忙点头。
“向我提亲与我拜堂的人,是你吗?”
“是!”黎荞答的无比坚定。
“夏日在闷热的厨房里,与我一起做点心一起挣铜板的人是你吗?”
“当然是我。”
“怕我做饭累着要雇人,待在棚子里隔一会就跑去厨房亲我,买田地还非得写我名字的人,是你吗?”
“肯定是我!”
黎荞答的理直气壮:“只能是我。”
陶竹眸子里不由浮上了笑意:“说‘是我需要你’,天天夸我好看,白日里与我影形不离,夜里使劲折腾我的人,是你吗?”
“这绝对是我!”
黎荞忍不住捋了下袖子。
这些事只能是他干的!
陶竹瞧着他有些急的样子,笑意蔓延到了脸上:“做出粉条让乡亲们致富,后又连闯六关考上状元的人是你吗?”
“粉条不是我发明的,是我上辈子学的,在我上辈子,粉条、烤肠、鸭货、面包的做法不是秘密,很多人都会。我只不过是借用前人的智慧。”
“科举的确是我考的,但也有投机取巧之嫌,若不是碰见了爱出怪题的圣上,那我最多只能考上举人。我没那么聪明,就是一普通人。”
黎荞老实交代。
“这样啊……”
陶竹恍然,轻轻点了点头,清凌凌的水眸认真打量了黎荞一遍,嘴角控制不住的翘起。
“也就是说,从你睁开眼喊我哥们开始,这十一年来,每一时每一刻都是你?”
“对。三柳村的黎荞死了,早投胎转世去了,从我入住这个身子开始,他再没回来过,这十一年来全是我。”
“当时我来到这个世界,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于是就把你当男人喊了句哥儿们。”
“但你别介意!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的性别,而是因为你的脸,你的性子,你与我合得来的三观。”
黎荞着重强调这一点儿,免得陶竹想多了。
但这会儿陶竹还真没往这方面想。
这人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忍不住调戏他,这一举动让他坦然面对现实。
他就是长的像男人。
但这个人也的确喜欢他。
既如此,那他就长的刚刚好。
实在是压不住心中的喜悦,他嘴角还是翘了起来。
“既然这十一年来都是你,那我怕什么?我一点儿都不怕。”
这人还怕吓着他,特意让他穿上衣服,让他站在院门口好方便逃跑。
傻子才跑。
他才不跑。
这人就是他的黎荞,他跑什么?
都这种时刻了还惦记着他的感受,这样的温柔,他只会欢喜好嘛?
第247章 坦白来历(下)
陶竹说不怕, 但黎荞却是不敢放松:“你真不怕?我不是三柳村的黎荞,我来历不明。”
“我为什么要怕?”陶竹说着,抬步朝着黎荞走去。
但黎荞赶紧抬手示意他止步:“因为这件事真的很可怕!”
“你想一想, 你日夜相伴的男人竟然不是你以为的那个人,在熟悉的外表之下,里面藏着一个你根本不认识、不知道的人,这完全就是恐怖故事!”
“我担心你怕我,觉得我是来历不明的野鬼, 所以一直未敢告知你此事。”
这种事情,放在哪儿都是让人后背发凉的鬼故事啊……
“……怎么会是鬼?”
听到黎荞竟这样自称, 陶竹长眉拧在一起, 立马摇头否认。
原来这人竟是在担心这个!
“你不是鬼,你、你就像是一个房子。房子的原主人没了,你住了进去。这些年来你用这个房子将我从陶家那个泥潭里拉出来, 你用这个房子为我遮风挡雨, 把我一个嫁不出去的大龄丑哥儿变成状元夫郎。”
“你怎么会是鬼?你不是!”
“这件事不可怕,对我来说一点儿都不可怕, 因为我在意的是与我相伴十一年的那个魂儿,不是你使用的这个壳子。”
“就算将来再换个壳子,只要你还是你, 那你就是我的黎荞, 是我男人。”
黎荞:“……”
他的竹哥儿真好,水眸圆睁, 表情认真, 极力反驳他的话。
竹哥儿对他真的没有一丝惧怕, 也不认为他是孤魂野鬼。
眼眶有些热,他忍不住扯了扯嘴角:“我有没再换一次壳子的能力。”
“换不换都成, 只要你还是你,那我一点儿都不怕。”
说到此处,陶竹有些不好意思的垂眸:“其实,若你是三柳村的黎荞,那我临终前肯定会问你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初你为何突然就对我热情似火,为什么总是夸我好看。”
“这个问题你解释了很多次,可不管你说的多么真挚,平日里对我再好,我心底还是有困惑。”
“现在得知你并不是三柳村的黎荞,我心中的困惑彻底消了。”
他抬手指了指自己的脸:“和报恩这个理由比起来,我更喜欢你对我一见钟情,你为色所迷。”
虽然这种话很羞耻,羞耻的他很想背过身去,但他真的是这么想的。
黎荞这些年对他当真是没话说,各种捧在手心上,现在知道黎荞是确确实实喜欢他的脸,是发自内心觉得他好看,他可太开心了。
哪个夫郎不希望自己男人迷恋自己的脸呢?
他也一样。
黎荞之所以喜欢他,不仅仅是因为他勤快,能干,善良,还因为他长在黎荞的喜好上!
这一刻,他和他这张脸和解了。
真正的和解了。
今后甭管旁人如何议论如何看他,他心中都不会再起任何涟漪。
长的像男人又怎么样?
黎荞喜欢就好。
黎荞:“……”
他有些哭笑不得。
在此刻之前,他是真没想过这个角度。
他设想了陶竹可能会有的种种反应,但陶竹在意的却是这一点儿。
“你对我难道不是一见钟情?”
而陶竹看黎荞不说话,不由开口询问,他有点紧张,黎荞刚才的话该不是在安慰他吧……
“当然是!就是一见钟情!”
黎荞闻言毫不迟疑的点头,狠狠点头:“我看到你的一眼就觉得你特好看,一双眸子很亮,我很喜欢,当时我脑子里就一句话。”
“什么话?”陶竹忙问,满脸都是期待,还带着一丝紧张。
“荆钗布裙,不掩国色。”
“……”
像是被人提溜起来扔到了麦芽糖堆里,甜的陶竹着实有些不知该怎么办。
他真没想过这辈子还能得这样的评价,望着黎荞含笑的眸子,他脸颊热的厉害。
整个人都热的厉害。
好一会儿之后,他这才控制住脸上的傻笑,瞪了黎荞一眼:“这词儿是形容姑娘的。”
“你的好看在我这里已经超越了性别。我想起这话,是因为当时我看你看的失神了,觉得哪里都恰到好处,一眼入心。”
黎荞如实讲述他当时的感受。
陶竹:“……”
他整个人都要飘起来了,他对黎荞的情话本就没什么抵抗力,现在得知黎荞的真正来路知道这些话是发自黎荞内心,他被甜的大脑晕乎乎的。
他不由朝着黎荞走去,他想亲亲这人,他更想被这人拥在怀中狠狠接吻。
这是他的黎荞。
是他夫君是他男人。
他才不怕。
而黎荞看陶竹朝自己走来,再也忍不住,他往前跨了一步,张开双臂将陶竹搂入怀中。
陶竹双臂环着他的脖颈,踮起脚尖就要去亲他。
可他却是伸出食指,轻轻抵住怀中人的唇。
“竹哥儿,我最后确认一次,你现在亲了我,那以后就不能因为此事怕我,以后你若是不经意间对我流露出恐惧、躲闪,那我可要伤心的。”
回答他的,是陶竹的热烈的吻。
陶竹又和刚才那般,整个人挂在他身上,恨不能在他身子上找个缝隙好钻进去。
这种态度,令他真正安了心。
竹哥儿没有任何挣扎,确认这十一年来陪伴他的是他,然后就愉快的接受了他。
真好。
他一边轻柔着回应着怀中人,一边抱着人往淋浴间走去。
淋浴间很暖和,两个人一进去就热得赶紧将身上厚厚的衣物脱下。
陶竹明显很开心,拉着黎荞往淋浴头下站:“咱们快些洗,不然待会儿就冷了。”
“没那么快。”
暖房的设计和火炕一样。
好的火炕只需要在睡前烧一次,那就能热一晚上。
暖房虽然达不到这个程度,但也足够他们洗澡了。
陶竹心情是真的好,抱着他一直往他身上蹭,一刻都舍不得与他分开。
两人快速洗了澡,等回到屋子里,这一夜已经快过去了。
可陶竹一点儿困意都没有,四肢缠在他身上,在他怀里拱来拱去,毫不不掩饰心里的欢喜。
他也没问黎荞上辈子时的经历,就只是傻乐,他被黎荞刚才的情话美的彻底忘了其他,只想和黎荞亲亲抱抱。
黎荞自然是随他,并且有些心疼,虽然竹哥儿平日里不说,但容貌一事一直都是竹哥儿的心结。
今晚,这个心结彻底解开了。
不过,他的异能还没说。
抬手轻轻扯了一下怀中人的耳垂,他问道:“我去边城前做了两个小冰块,你发现那两个冰块做成的陶竹二字了吗?”
“嗯?”
提起这两个小冰块,陶竹也顾不上去咬黎荞的心口了,他从黎荞身上下来,侧躺着看向黎荞,好奇的问:“你什么时候做的那两个字?我都没发现。”
“你走了之后,我坐着马车回家,觉得有点冷,我就准备戴上帽子,结果一摸帽子,竟发现里面有两个小冰块!”
“你出发前我和你形影不离的,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做的那两个小冰块?”
“你把那两个小冰块放哪儿了?”
黎荞不答反问。
“我怕化掉,就挂在冰窖里了,想你的时候就去冰窖里看看。长风和云帆很生气,你只给我做了冰块,没给他们俩做,他们俩说等你回来要问你要十个礼物。”
提起这事儿,陶竹脸上带了笑,他抬起手指轻轻点了点黎荞的鼻尖:“你现在就得好好想一想了,要给他们俩准备什么礼物。”
“当时走的急,忘给他们俩准备了,是我这个做爹爹的不对,别说是十件,一百件都成。”
想象一下两个小家伙气鼓鼓的样子,黎荞也忍不住笑了一下。
“至于这两个小冰块我是何时做的……”
他停顿了下来。
陶竹立马追问:“嗯?”
望着陶竹充满好奇的眸子,他抬起了右手:“竹哥儿,接下来甭管看到什么都别害怕,我还是我,是你的黎荞。”
这话一出,陶竹水眸立马盯紧了他的右手:“你会仙术?我看的志怪小说中,那些魂儿基本上都会仙术。”
他有些兴奋,立马由躺改为了坐直。
他这个反应有点出乎黎荞的预料,黎荞之前还担心他会害怕,结果……
瞧着他亮晶晶的眸子,黎荞也坐起身子。
“我会的不是仙术,是异能,水系异能。”
他心念一动,右手掌心出现了两个葡萄大小的水珠。
在陶竹震惊又亮得过分的眸光中,两个水珠慢慢变成了陶竹二字。
陶竹:“!”
黎荞还真会些凡人不会的技能!
他不由伸出手轻轻去戳那两个字。
是软的。
这两个字的表面是一层水膜,水膜下面的水是流动的,跟他当时刚发现两个小冰块时的情况有些类似。
“我去边城之前,你担心的厉害,我当时就想着等我回来,我一定要寻个合适的时机告诉你我有异能的事,于是在城门口时,我用异能做了两个冰块放进你帽子里,免得将来我说起此事时太突兀,你接受不了。”
黎荞解释道。
但这话一出,陶竹立马抬起眸子看向他:“我接受得了!”
他不是三柳村那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哥儿,他读了那么多话本小说,他见识广着呢。
况且,他自己也经常向老天爷祈祷,希望老天爷保佑黎荞,现在黎荞自己有这样神奇的手段,他只会开心!
望着陶竹脸上的认真,黎荞忍不住伸出左手轻轻抚了下他的脸颊:“对不起,我之前低估了你对我的心意。”
“只要我是我,不管什么样的我,你都会接受。”
“你现在才知道吗?”
陶竹有一点点不满,是他平日里表现的不够爱这人吗?
但是,想到这人刚刚展露给他的两个大秘密,他又不忍责怪了。
这两个大秘密,不管哪一个,一旦泄露出去,那引来的绝对是杀身之祸。
这人可以瞒他一辈子的,相伴十一年,这人一直瞒的很好。
只因为此次他的担忧太过,这人便将这两个大秘密一口气全告诉给他……
这是把命交给了他。
这人真的好喜欢他啊!
他忍不住扑到了黎荞怀中,心口与黎荞的心口挨着,他吸了吸鼻子,轻声道:“你放心,你这俩个秘密我谁都不会告诉,这两个秘密只有咱们俩知道。”
“好。”黎荞抱住怀中的人,竹哥儿明白他的。
“我虽然没有再换一个壳子的能力,但我有自保的能力,就像是此次和胡人打仗,若是我玩阴的,那胡人五十万大军我能全部杀光。”
“若是正面单挑,我现在的异能只有七级,还不足以一口气消灭二十万大军,但冲出包围圈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今后不管是遇见皇子谋反,亦或者是胡人围城,我都会平安无事。”
“是吗?”
陶竹听得这话,满心的感动被好奇心压了下去,他从黎荞怀中退出来:“你这么厉害?”
“一般厉害吧。”
迎着陶竹怀疑的眼神,黎荞抬起了左手,在陶竹全神贯注的注视中,他左手掌心出现了一把水刀。
拎起水刀在蚕丝被褥上轻轻一划,被褥顿时破了个口子。
陶竹:“!”
他立马伸手去拿黎荞掌中的水刀。
很硬,不凉不热,是正常的水温。
借着蜡烛的光,可以清晰看到锋利的刀刃。
“我现在可以隔空凝出七十把这样的水刀,我想杀人,没谁能拦得住我。至于自保。”
黎荞心念一动,他和陶竹顿时被一个巨大的水球给罩住了。
“你拿着水刀砍这个保护罩,试试保护罩的坚固程度。”
陶竹:“……”
他打量了这个水球几眼,又伸出手摸了几下,然后握紧了手中的水刀,重重的在水球罩子上刺了一下。
像是刺在了冰上,伴随着一声重响,水球罩子一点事情都没有,倒是他的手臂被震的有些酸疼。
他难以置信的扭头看瞧黎荞,黎荞笑着屈指在水球壁上敲了两下:“别说是这把水刀,就是床弩、抛石机,那也砸不破这个罩子。”
“当然,对敌的时候不能傻乎乎的搞这么一个罩子出来,但可以将罩子缩成衣服的样式贴在身上,这种防护比铠甲要安全多了。”
伴随着此话,他抬手抓住陶竹的手臂,不轻不重的为他按摩。
陶竹:“……”
他有点傻眼,嘴巴微微张着,他的黎荞真这么厉害啊……
“而且,我的听力也很好,我能听到方圆四里地内的声音,此次胡人攻城,我比巡逻的士兵更早发现胡人的偷袭。”
黎荞手中的动作不停,又说起了此次的边城之行。
但陶竹却是突然想起了一件很久远的事。
“咱俩成亲的第一年,年前有一次咱们赶着牛车去县城,回来时天都黑了,进村之后,你突然说你听到了大忠哥和韩小雁的争吵,我当时没听到,又走了好几步才隐隐约约听到了韩小雁的哭声。”
“当时我就有些惊讶,你耳朵真厉害。”
“这个啊。”
被陶竹一提醒,黎荞还真想起了此事,他立马解释:“当时我异能才一级,听力也就是比普通人好一些,后来我异能一级一级的往上升,听的也就越来越远了。”
“这样啊……”陶竹眨了眨眸子,想从这些年的日常生活中再搜寻一点蛛丝马迹。
但黎荞却是又继续道:“我力气也很大,你之前不是疑惑我为什么由一个弱书生变成壮劳力吗?就是因为我有异能。”
陶竹:“……”
他水眸睁大几分,立马想起黎荞第一次给送鱼汤顺便帮他割麦子的场景。
当时黎荞把镰刀都快挥出残影了,速度比他快多了,那会儿他的确疑惑这人为什么突然间有那么大的力气。
原来这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当时他虽然察觉到了,但被这人糊弄过去了。
“所以你别怕,我现在能打能防,还能提前察觉到危险的来临,只要我不作死,那甭管碰见什么样的险境我都能安然无事。”
黎荞总结道。
“……”
眨巴了下眸子,他伸出手抓住黎荞的手:“那你再给我展示展示,我想看你变戏法。”
他的男人会仙、啊不,是异能。
他的黎荞会异能。
他想了解的更多些,这样他才能真正的放心。
这次真的吓坏他了,只凭着黎荞几句解释,他很难相信黎荞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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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讲述上辈子的事
“我不会变什么戏法。”
黎荞听到陶竹这个要求, 顿觉苦恼,略一犹豫,他抬起未被陶竹抓着的左手, 心念一动,掌心便出现一条两米多长的水鞭。
“上辈子的时候,我若是得了空,会用异能变幻出各种武器去拿丧尸练手。”
身为普通人,得了异能之后, 他出于好奇和兴奋,在前期时通宵达旦的研究各种用法。
但水异能的杀伤力远远比不上火、雷电、风等异能, 在研究了之后, 他放弃其他花里胡哨的,最常用的杀丧尸方式是将水珠丢到丧尸的嘴巴或者是耳朵里,直接爆掉丧尸的脑袋。
现在陶竹让他变戏法, 他能想到的便是把他用过的各种武器变幻出来。
鞭子。
长刀。
陶竹伸出手摸了下水鞭, 而后抬起眸子看向他,甚是好奇:“丧尸?”
“就是一种怪物, 在我上辈子,人类贪欲太重,打起了生物战, 于是就搞出了一种名为丧尸的怪物, 但不少人也进化出了异能。”
“人类想活着,那就得杀丧尸。我也得出去杀丧尸, 一方面是完成任务获得基地的贡献点好换取物资, 一方面是升级异能。”
黎荞简单解释道。
但陶竹听的一脸懵:“啊?”
他虽然看了不少话本小说, 但末世这一类别的,他还真没看过。
因此现在他跟听天书一般, 不能理解黎荞口中的“基地”、“贡献点”这两个词语。
黎荞便细细给他讲了一下末世的来临和末世中的黑暗,少部分人类酿成的恶果,最终让全人类承担,末世来临,人类被丧尸逼的只能待在基地中。
但基地也并非天堂,法律成了一纸空文,道德全凭良心。而且想待在基地,那必须得有价值,得为基地做贡献,不然就会被赶出基地。
那种朝不保夕的绝望,可比前朝末年的战乱年代强烈多了。
战乱时还能躲进山林里当山户,但末世基地外全是丧尸,天是昏的,绿色也消失殆尽。
上天入地都无生路。
因此,穿越之后,他被亮堂堂的太阳和蓝天绿树晃晕了脑子,竟然干了过去二十多年都没干过的事:
调戏美男。
陶竹虽然见过世面,但还真没见过末世这种世面,他听的一愣一愣的。
伴随着窗户外的夜幕褪去,室内的温度也有些下降,他不由往黎荞怀中挤。
黎荞的话听得他全身发凉。
他原以为黎荞上辈子的世界是一个顶好的世界——面包、粉条、鸭货等方子不是秘密,人人可知道,这不算顶好的世界算什么?
可谁想到竟是这样的结局……
“我来了这里之后,心态特别好,和末世相比,这里很多事都不算事儿。”
“而且,大盛好的跟世外桃源一般,我忍不住去维护,去添砖加瓦。”
黎荞一边解释一边抱着他又躺回到了被窝中。
陶竹缩在黎荞怀中,闻言眨了下眸子,原来如此。
他就说这人的脾气怎么会那么好,整日都笑眯眯的,原来是经历过苦日子。
经历过比他还苦的日子。
他从前的日子虽苦,但最起码还能啃树皮,挖野菜,总之饿不死,小命也不会受威胁。
可黎荞上辈子竟是被丧尸围攻而死……
他抱紧了黎荞,他的黎荞上辈子好苦好苦!以后他一定要对黎荞更好,更更更好!
“还有孩子的事,我之所以不急着要孩子,是因为当时咱们俩不能为孩子提供优渥的生活条件,也没精力照顾孩子。我在末世里看了太多惨剧,如果不能好好照顾孩子,那就不应该将孩子带到世上来。”
黎荞又道。
“有道理。”
陶竹闻言想到黎荞的育儿方式,满心都是感慨。
其实,刚成亲时他们俩虽然背着赌债,但当时丰糕、大嘛花卖的红红火火,他们完全有能力养孩子。
但他认为的养,和黎荞认为的养完全不一样,他认为的养是给孩子吃好的,穿好的。
黎荞认为的养孩子是不仅要吃好穿好,还要有陪伴和满满的爱。
若是做不到这点儿,那宁愿不生。
长长呼了口气,他忍不住在黎荞怀中拱来拱去,他竟然碰见这么温柔又有责任感的人。
他上辈子到底积了多少德!
积了多少德?!
“怎么了?”
黎荞有些奇怪,抬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没什么,我就是觉得,我今后要继续做善事,要去帮助更多的人,这辈子积够了德,那下辈子说不定还会遇见你。”
想到此,陶竹立马从被窝里钻出来,也不管乱糟糟的头发,一脸严肃的对黎荞道:“你说要建新善堂,你打算什么时候建?圣上准许了吗?”
黎荞:“……”
望着怀里人红扑扑的脸颊,他抬手捏了捏,然后才道:“圣上允了,这几日就筹备起来。”
他原本不信下辈子的,可他的确活了两辈子。
竹哥儿说的不错,是该积德,这样说不定他们俩在下辈子、下下辈子还会遇到。
“边城的伤员多么?”陶竹问。
“落下残疾的有上千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的,也有上百个。这只是目前的数据,而且西闪省的情况还不知道。”
提起这事儿,黎荞心情有些沉重。
这个数字让陶竹的心情也跟着沉重了起来。
竟然这么多……
“这次边城之行,你用异能帮咱们的将士了吗?”
他不由问。
“自然帮了,我原先想着,借着天气寒冷,悄悄……结果……可惜我回来的太早,不然若胡人再来,我还能送走更多的人。”
黎荞满心遗憾。
这一番长长的话语,自然是让陶竹又听的一愣一愣的。
尽管黎荞再三强调他有异能护体不会有事,但听到黎荞站在城楼上直面胡人,他还是忍不住握紧了黎荞的手。
不过,知道此次大盛将士没有人死亡只有受伤,他长长呼了口气,还抬手拍了拍心口。
还好还好。
只是,以圣上对黎荞的重视,黎荞没机会去边城了。
边城的将士只能自求多福了。
“咱们起床吧。咱们把该给将士们的谢银收拾出来,你不是和常总兵一起要请将士们喝好酒吃好菜吗?咱们顺便再送些家畜过去。”
“还有那个想吃牛乳面包的小兵,虽然说面包最好吃的时候是刚出炉,但这种天气,面包放上三五日是不会坏掉的。”
“咱们的点心铺子今日不做其他点心了,只做面包,做好之后送到边城去,好让将士们尝尝味道。”
陶竹一边说一边掰着手指计算,越算他越躺不住,他和黎荞有好多事儿要做!
但黎荞却是被他这想一出是一出的行为逗笑:“天亮了,你该睡觉了。我是异能者,我还扛得住,你可不行。”
“我也扛得住。我不困,我现在脑子里乱糟糟的,哪里睡得着。”
陶竹摇头。
这一晚他所接收到的信息量太大了!
各种信息在他脑中冲撞来冲撞去,他没办法将这些信息一条一条的理清,撞到嘴边的是哪一条信息,那他就说哪一条。
边城将士今后只能靠他们自己去对抗胡人,这个事实令他揪心,他想立马将黎荞的承诺送过去,免得送晚了,一些人就吃不上喝不上了……
“快起来,长风云帆应该也起了,大哥大嫂……”他顿住,定定的看了黎荞几秒钟,然后放轻了声音道:“大哥不知道他亲弟弟早就没了。”
虽然三柳村那个黎荞不是什么好东西,可对黎粮来说,那是当儿子养的亲弟弟。
还有黎菽,也是把三柳村黎荞当儿子溺爱……
黎荞没想到陶竹会突然提起这点儿,他沉默了一瞬,而后道:“自然是要瞒一辈子的,大哥三姐现在挺开心的。”
“对,这得瞒一辈子。”
陶竹抿了下唇,压下心中淡淡的伤感,拽着黎荞的手臂让他起来:“天亮了,咱们该起来干活了。”
“……好好好。”
看陶竹是真躺不住了,黎荞只能坐起身来。
想到昨晚一家子人高兴得直掉泪的场景,他道:“咱们出去见见大家伙儿,将东西置备齐了,再回来休息。”
“好。”陶竹没意见。
两个人穿戴整齐,黎荞侧耳听了听,而后道:“大哥大嫂起了,黎剑在他们院子门口守着,他们俩应该也没睡好。”
昨晚他让黎剑离开院子,黎剑怕他们俩用人时找不到人,便站在了黎粮王桂花门口。
“唉,这个家没你得散,你是主心骨,大家能睡得着才怪。”
陶竹叹气,说着牵住了黎荞的手,抬步朝门口走去。
“你也是主心骨,你是我夫郎,这个家是咱们的。”黎荞立马道。
“不,你才是。”
陶竹摇头。
黎荞闻言,不由想到昨晚黎锤的话。
他没回来的这几日,不只是家里人担忧,但下人都神思恍惚。
“大家伙儿多虑了,以圣上对我的看重,若我真在边城出事了,那他定然会善待黎家。”
“除了圣上还有七皇子。七皇子也必然会出手相护。”
提起七皇子,他立马想起了陶竹上辈子的事儿,啧,想要说的话太多,他竟然把高志远给忘了。
罢了,今晚再说。
“旁人相护,终究比不得你在。”
陶竹说着跨过门槛,他看向黎荞,一脸认真的道:“以后别说‘出事了’这种话,你这么厉害,你才不会出事儿。”
瞧着陶竹还有些红通通的眸子,黎荞忙保证:“好,以后不说了。”
“还有,今后不管我去哪儿,都会带上你。”
这保证陶竹喜欢,他眸子弯了弯,晃了晃两人牵在一起的手,重重的点头:“好。”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院门口,打开院门,入目的是正朝着他们走来的黎粮王桂花还有黎小兰。
这一家三口瞧见他们,脸上顿时满是喜色,急急的走了过来。
“大哥大嫂,咱们早上吃什么?”
黎荞笑眯眯的开口。
这话一出,黎粮鼻子立马泛酸:“当然是吃你喜欢的,你想吃什么厨房做什么!小兰,快去厨房那边,让他们备上你小叔爱吃的,南方的北方的,甜口的咸口的,全都备上。”
“哎,好!”黎小兰瞧着黎荞,哽咽着应了一声,飞快跑了。
王桂花也抹了下眼角的泪:“在外面奔波了半个月,肯定想家里的饭了。的确瘦了不少。”
昨晚她和黎粮还讨论呢,虽然当时黎荞忙着去找陶竹,但她和黎粮一眼就能看出来黎荞身上的狐皮小袄比出发前多了几分空荡。
出一趟远门,夫夫俩人唰唰唰的直往下掉肉。
造孽啊。
胡人该死!
在心里恨恨的骂了一句,她忙又道:“长风云帆在浅哥儿那里,让他们和小睿睡一块,比我和你大哥带着强。”
“画哥儿昨晚回家了,这几日他日日待在家里陪着竹哥儿,连欣哥儿都顾不上了。”
“还有周芸和孟嫂子,也是日日过来,我这就派人去她们两家报喜去。”
说到最后,王桂花高兴了起来。
“这次我的确吓着大家伙儿了,等到了休沐日,咱们请大家伙儿来咱家聚聚。”
黎荞忙道。
“应该的,是得聚聚。”
黎粮点头。
这时,黎菽的小院儿打开,她也醒了。
黎菽瞧见黎荞,自然是泪眼汪汪。
还没说上几句话,东二跨院那边的黎大山郑浅浅黎二山范圆圆黎小山黎夏赵深几人过来了。
郑浅浅黎大山还抱着黎长风黎云帆两个小家伙。
两个小家伙昨晚睡的晚,今天醒的便有些晚,郑浅浅黎小睿守着他们俩,他们俩一醒黎小睿郑浅浅就喜滋滋的将他们爹爹回来的事告诉给了他们,于是他们俩便哭着喊爹爹。
现在真瞧见黎荞了,也不让黎大山郑浅浅抱了,从他们俩身上滑下去,两个小家伙儿急急的跑向黎荞。
两人跟个小炮弹一般撞进黎荞怀里,扯着嗓子嗷嗷哭的厉害。
黎小睿原本想等两个小叔叔哭完再扑过去的,但被两个小叔叔的哭声一感染,他吸了吸鼻子,也冲过去抱住了黎荞。
呜呜呜,他好想叔父父。
三个小家伙前后将黎荞团团抱住,黎荞挨个揉揉脑袋捏捏脸,再亲一亲,哄了好一会儿才让三个小家伙儿止住了泪。
这个清晨,黎家在眼泪中度过。
每个人都哭的眼睛红红,到了饭桌上,众人挨个给黎荞夹菜,恨不能将一桌子佳肴全塞到黎荞跟前。
吃过早饭,庄家人、孟家人、沈画沈家夫妇都来了。
黎荞回来了便好!
得知黎荞陶竹要履行黎荞对边城将士的承诺,他们纷纷表示愿意再捐些家畜过去。
但黎荞拒绝了他们的好意,此次就他和陶竹捐便好。
他的财力毋庸置疑。
况且,常无常也掏一半的银子。
花了一日功夫,他将承诺的银子送入皇宫,又将自家点心铺的面包打包装入盛着冰的铁箱子里,然后让皇家物流的人带着盛鸿的通行令牌送往边城。
将承诺都履行了,但黎荞和陶竹脸上不见轻松。
胡人此次没讨到好处,为了活下去,必然还会发动大规模的进攻,他们夫夫能为边城将士做的太少了……
第249章 找黎荞使用异能的痕迹
忙活了一整日, 等吃了晚饭,陶竹终于有困意了。
黎长风黎云帆两个小家伙黏了黎荞一天,跑东跑西的, 也有点累。
黎荞给他们俩讲边城的事,他们俩边听边瞌睡得小脑袋一点一点的。
但他们俩都舍不得睡。
小腿盘在一起,双臂搁腿上,然后用小手支撑着眼皮,坚持要听自家爹爹讲述边城之行。
黎荞和陶竹被他们俩逗笑, 一人抱着一个在怀中揉了几下,软乎乎的小身子手感极其好, 惹得夫夫两人不住的亲他们俩肉呼呼的小脸蛋。
等将小家伙的头发揉的乱七八糟了, 黎荞这才笑眯眯的开口:“爹爹明日再给你们讲,你们俩现在就睡,等醒来了, 爹爹送你们俩小冰雕, 好不好?”
黎长风这会儿眼皮子跟有千斤重似的,他很想说不好, 但瞌睡虫仿佛有千军万马,他根本抵抗不了。
最终,他只能屈服困意, 不过, 哪怕闭上大眼睛了,小手也要抓着黎荞心口的衣服强调道:“还有我和弟弟名字的小冰块!”
等爹爹雕出来了, 就和阿爹的一起挂冰窖里!
黎云帆的小嘴巴也念叨着小冰块, 他和哥哥已经羡慕半个月了, 阿爹有的他们俩也得有!
“好好好,有小冰块, 爹爹向你们保证,明天你们俩醒来就能看到冰雕和小冰块。”
黎荞挨个亲亲他们的脸蛋,心里软乎乎。
得了这个保证,两个小家伙这才放心了,短短几秒钟之后就手牵手去见了周公。
黎荞和陶竹舍不得将他们俩放到炕上去,两个人一人抱着一个,等端详够了,亲够了,这才将他们俩放到一旁。
答应了要做冰雕,黎荞便和陶竹一起去了冰窖。
有异能在,黎荞自然不会真的拿刻刀去刻冰块,他直接用异能化出来一个一尺长的小老虎和一只小猫咪,又做了名字小冰块,不仅有两个小家伙的,还有他的。
将这些东西做好,夫夫俩离开了冰窖。
只需要一夜,这些物件就能冻成真正的冰块了。
陶竹有点遗憾:“你要是能化水为冰就好了。”
黎荞闻言失笑:“我做梦都想这样。”
那他再杀起胡人来可就方便太多了。
“不过有异能就很好了!”
陶竹依偎着黎荞,慢慢回东跨院那边。
想到两个小家伙自小就力气大,记忆力强,他忍不住抓紧了黎荞的手,这是遗传了黎荞这个异能者呀。
太幸运了。
而且,黎荞当初能赚到与他成亲的银子,也是靠了异能,不然只凭着黎荞本身,如何从湍急的小河中捉那么多鱼?又如何将几百斤鱼带到县城?
有异能真好!
“话说,你这异能还能干嘛?”他好奇的问。
“嗯……随时随地喝不完的水,打扫房间,洗衣服?”黎荞思索一圈,说出了三个他最常用的功能。
“打扫房间?洗衣服?”陶竹满脸不解。
“回房间之后我给你演示演示。”黎荞笑着低头亲了亲他。
等回到暖房,坐在炕上,黎荞伸出了右手。
他掌心出现一滩水。
在陶竹惊讶的视线里,这一滩水从他指缝里流了下去,以他为中心,向四面八方延伸,很快就布满整个房间,连房顶都没错过。
吞噬掉物体表层的小灰尘之后,这滩水迅速流回他的掌心,最终变成鸡蛋大小的水球。
他将这个鸡蛋大小的水球递给陶竹:“房梁上有灰尘。”
“……”
陶竹接了过去,这水球已经由无色变成了灰色。
虽然说暖房日日都有人打扫,但房顶这地方还真顾及不到……
接下来就是洗衣服。
黎荞可以操控水流模拟洗衣机的工作原理,还自带烘干功能,这个表演又让陶竹惊的张大了嘴巴。
太有用了。
脏兮兮的衣服只花了片刻功夫就变得干干净净,若他在陶家时有这个功能,那他能省下多少力气!
而且,竟然能从物体中抽取水分,好神奇哦。
他让黎荞连番给他表演这一技能,他想看!
黎荞便拿室内放的小盆栽表演给陶竹看,顺带说了有一次他拿书房内的仙人掌练这个技能,为避免被陶竹发现,只能找借口糊弄过去。
陶竹听罢,立马回想生活中的细节,想知道黎荞具体在何时使用过异能。
他思索的认真,黎荞因为还有高志远的事儿没说,便直接给他解惑:“三婶吃鸡腿那次,是我动的手。”
除了给赵二妞教训,余下的时刻他很少动用异能搞事。
像是让人脚滑摔倒,比如说陶树啊,陈银簪啊,这都是小事儿,不值一提。
唯一的大事是让陶树脚滑变成傻子,他弄断了陶老汉的腿……
不过,为避免陶竹为难,他就不提这件事了。
反正现在陶树、陶老汉过的挺好。
时间这个东西真的能化解仇恨,转瞬这么多年过去,陶竹对陶家人没了当初的恨意,前两年当陶萄、赖冬梅又在信中哭诉卖惨时,陶竹便大方的给他们涨了工钱。
现在陶萄一家子和赖冬梅一个月有三十两银子的工钱——陶竹不允许他们雇人伺候陶树陶老汉陶老太三人,必须他们亲自上手,不然就不给工钱。
陶树还好,就是一傻子。
陶老太性子软,也好相处。
但陶老汉本就脾气不好,瘸了腿之后脾气更是爆的好似炸药,随时随地都能炸起来,打人骂人是家常便饭。
所以说,这三十两的银子并不好挣。
陶竹虽然善良,但目前还没有与陶萄、赖冬梅和解。
至于陶树、陶老汉陶老太三人伙食费,也由一个月五十两涨到了六百两。
一个月六百两,算下来每个人每个月是二百两银子,具体算到每顿饭,那每个人每顿饭的伙食费是二两多银子。
三人加一起,一顿饭的伙食费差不多是七两银子,三人就算是顿顿大鱼大肉,那也足够了。
这个标准绝对不低了,知县身为掌一地大权的父母官,一个月的俸禄是一千两。
现在这三人每个月的伙食费是六百两,这个标准,谁都挑不出错来。
况且,逢年过节陶竹给三柳村的黎家人准备礼物时,像是布料,药材,补品这些,也没落下陶家这三人的。
在这种待遇下,陶家三人都比从前富态了不少,尤其是陶老汉,精气神儿可好了,骂起人来隔着两条街都能听到。
陶竹被陶家虐待二十年,现在陶竹愿意这样养着他们,是陶竹自己不在意了,与过去的苦难和解了。
既然陶竹都不在意了,那他自不会将这两件事说出来。
陶竹不知道黎荞心中的小秘密,听黎荞提起赵二妞,顿时呀了一声:“三婶儿的天谴,是你搞出来的?”
“那所谓的‘老天爷’就是你啦?”
“对,是我,不过她活该。”
黎荞很坦诚。
陶竹:“……”
他眉梢微微挑了一下,没接黎荞这个话。
罢了,看在黎大忠的面上,他不说什么了。
反正都是十一年前的事儿了。
现在黎稻、赵二妞两人日子可潇洒了,白柚雇了长工帮他们种庄稼,他们夫妇只需要照顾黎大忠韩小雁的俩孩子就成了。
黎家田地里的收成,白柚一文钱不要,全给他们,而且白柚每个月按时给他们俩银子,每个人二十两。
这俩人现在过的是地主公地主婆的好日子。
所以旧事就不提了。
“旁的就没什么了,我从前是日日读书,现在是日日进宫,没机会用到异能。”
黎荞看陶竹没说话,便直接终止了这个话题。
他说起了高志远的事情。
这可是一件大事。
高志远这人虽然废物+蠢蛋+该下地狱,但这个烂人的重生的确为这个世界做了贡献。
“一是让我知道一些事情,早做准备可以减少百姓的损失。”
“二是让我知道,上辈子即便没有遇见我,你也从陶家那个泥潭走了出来,并且过的很好。”
黎荞说罢这两句话,抬起修长的食指轻轻戳了戳陶竹的脸颊,笑眯眯的道:“回神了。”
陶竹:“……”
黎荞这一番话语的信息量,不亚于昨晚黎荞坦白来历和异能!
重生?
除了穿越这种玄之又玄的事情,竟然还有重生?
他以前看的话本小说里没这个类型的!
不过,高志远这种烂人哪里有重生的价值?
此等好事怎么会轮到高志远?
高志远就该投胎成畜生!
怪不得黎荞总是关注高志远……
而且上辈子高志远还真提亲成功让他给高家当了一年的免费长工……
深吸一口气,他磨了磨牙齿,手也攥成了拳头。
要暴走了!
哪怕高志远余生穷困潦倒,那也无法平息他这会儿的膈应,可恶!
黎荞看他这个模样,赶紧抱住他细声安慰,前面受的苦,是为了后面的甜。
就如同这辈子一般,虽然前面二十年在受苦,可余生每一日都是泡在蜜罐里的!
“我明白,可一想到曾经和他有这种关系,我还是想打人。”陶竹还是气鼓鼓。
“等他回盛京了,咱们去套他的麻袋?”黎荞立马道。
“……好!”
陶竹只犹豫了一秒钟,便重重点了头。
以他的性子,干不出事后报复的事,上辈子的他肯定没去高家揍过高志远。
但这辈子他被黎荞宠坏了,他性子没那么好了,他要打人!他要把上辈子的委屈讨回来!
不过,他上辈子竟然救了七皇子……他和七皇子还真挺有缘分的。
有缘到哪怕黎荞的穿越改了很多事情,但他还是救了七皇子一次。
不过,上辈子七皇子肯定没遇见孟月,虽然当了摄政王,但夜深人静时,七皇子会觉得孤寂吗?
轻轻呼了口气,他有些闷闷不乐的道:“虽然七皇子这辈子遇见了孟月,但这俩人能修成正果吗?”
目前看不到一点希望……
这几年刑部的案子变少,七皇子没那么忙碌了,和孟月相处的时间多了不少。
但孟家人一直在催婚。
至于七皇子自个儿,也不知道七皇子用了何种理由,反正盛鸿没催他娶亲。
“我也在琢磨这个问题,但琢磨了好几年,我没想出任何办法。”
黎荞也在头疼这事儿。
这辈子因为有他,盛鸿应该不会在盛平二十四年去世。
盛鸿不去世,那这个局怎么解呢?
当然,他是绝对不希望盛鸿如上辈子那般早早离世。
盛鸿这样的明君,就该长命百岁。
夫夫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选择躺下来睡觉。
这种事儿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今日进宫时,盛鸿又给了黎荞两天假,让黎荞好好歇息一番。
夫夫两人明天要去城外看庄子,好赶紧将善堂建起来。
翌日,两个小家伙一醒来就嚷嚷着要冰雕,等跑到冰窖里看到小老虎和小猫咪,还有一家四口挂在一起的名字小冰块,他们终于高兴了,蹦蹦跳跳的黏在黎荞身边,如同昨日那般,黎荞干嘛他们就干嘛。
而且,从黎荞的口述中得知边城的残酷,他们俩也想为这个善堂出一份力气。
此次他们得知爹爹困在边城,吓的嗷嗷大哭,而边城的将士却是每日都在直面死亡。
这样一帮好汉,他们俩想帮他们!
这一次,黎荞没有拒绝两个小家伙的要求,收下了他们捐赠的五百两银子。
花了两日功夫将善堂的地点选好,接下来的事就交给陶竹了,黎荞又要日日上班了。
黎荞上班的第一日,满朝文武见着他犹如见着了大宝贝一般将他围住,关切之意溢于言表。
若说从前众人对黎荞的身份还没有明确的认知,那么此次之后,众人有了共识:
半个皇子。
就算是皇子身陷边城,盛鸿当时派出的人手也只是这样了。
说黎荞的待遇是半个皇子,这一点儿都没夸张。
众人的善意,黎荞笑眯眯的全收下,等下班时,他脸都笑酸了。
唉,红人的烦恼哇!
不过,再上朝时,他的笑容更多了。
因为常无常传来了边城最新消息:
胡人没有继续对边城开战,胡人自个儿打起来了!
东胡余下四部在围攻伯尔硕特部!
这个消息让满朝文武脸上都挂上了笑容,狗咬狗,精彩!打的好,继续打!
除了这个好消息,常无常还给黎荞写了信。
将士们尝到了他与黎荞合请的美味佳肴,也拿到了黎荞许诺的银子,都很感激黎荞。
那几个点名想吃面包的小兵,更是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几个小兵是真没想到黎荞竟然给他们送去了那么多点心,有吐司,有泡芙,有蛋挞,还有肉松小贝,凡是黎家人常吃的,都做了些送过去。
而且,黎荞还让他们几个先挑,想吃什么吃什么,一直到吃饱为止,他们吃饱之后,再把余下的甜品分给众将士。
一下子被这么多甜蜜包围,那几个小兵简直挑花了眼。
尝了这个觉得是无上的美味,尝了那个幸福的直摇头晃脑,不过,吃着吃着他们就开始抹眼泪,说被黎大人这般牵挂,即便立马死了也无憾了。
还说若胡人再来,那必定为大盛拼尽最后一滴血。
看完这封信,黎荞立马将信呈给了盛鸿,他不需要这份感激。
但盛鸿看完之后却说这是应该的,正常的,让黎荞不要胡思乱想。
黎荞:“……”
他是怕盛鸿这位皇帝胡思乱想哇!
就在满朝文武为胡人内斗而开心时,赵存带着六皇子回京了。
六皇子的命运的确被改写了,没有死在边城。
但是,他右臂落下了终身残疾。
因为他立功心切,一听说胡人进犯西闪省,就立马赶去了前线,还不顾前线将领的劝阻,非得穿上铠甲,近距离的看大盛士兵与胡人交战。
于是,他就被胡人的床弩射中了右臂。
右臂没断,但据大夫说是手筋断了,今后连写字这种事都做不了了。
第250章 六皇子没有丧失夺位资格
本想立点儿军功, 好走在其他几位皇子前面。
结果右臂被废,连提笔写字这种活计都做不了。
黎荞觉得,六皇子八成要发疯。
这等于帝路已断, 以六皇子的好胜心,怎么可能受得住这种打击?
盛鸿很悲痛,让所有御医前去六皇子府为六皇子诊治,还召集天下名医,不肯放弃任何机会。
七皇子也将自家的大夫带了过去, 看能不能出点力气。
满朝文武脸上那份因为胡人内斗而挂上的笑容,这会儿都撤了下来, 虽然说盛鸿很少迁怒官员, 但架不住这事大呀。
若六皇子登基无望,那就只能在大皇子、二皇子、四皇子、七皇子这四位皇子中选继承人了。
二皇子明显无心争夺皇位,干啥都不积极。
四皇子虽然一再表示会尽力完成盛鸿出的题目, 但该放弃时也会主动放弃, 对皇位似乎没什么执念。
至于七皇子,明显是大皇子的跟班, 这个完全不考虑。
但大皇子的身子……
不过,大皇子有三个不错的儿子,其中第三子盛时毓颇为出众, 虽小小年纪, 但稳重端方,文武兼备, 若好好教导, 那将来必然是一位能让盛鸿和朝臣都满意的储君。
再加上大皇子自小受了委屈, 盛鸿对其有愧,这皇位说不定还真落在大皇子手中……
不只是朝臣在暗暗琢磨此事, 黎荞和陶竹也在讨论这事儿,上辈子是六皇子死了,皇位落大皇子身上了。
现在六皇子没死但废了,这皇位应该还是要落在大皇子手上。
他们夫夫虽然和大皇子没有太多来往,但和七皇子关系不错,若大皇子登基,那他们夫夫的日子不会比盛鸿在位时差。
分析完了,夫夫俩人便将这事搁到一旁。
马上就要到农历二月了,可气温依旧很低,最近没雨没雪,农人已经开始给田地浇水了。
自家那么多田地,可他们夫夫能亲眼见到的只有盛京的一千亩,唉,头疼。
黎粮和王桂花也在苦恼这事儿,自家的田地却看不见摸不着,太难受了!
陶竹想起高志远提到的暨北省大旱以及未来的太湖干涸,很是揪心,黎荞下班之后,他尽可能让黎荞独处,好让黎荞专注修炼异能。
与此同时,黎家的第一个善堂已经修建的差不多了。
这个善堂和城外学馆所在的庄子挨着,黎荞和旁边田地的主人协调了一下,拿银子买下了旁边的五十亩田地。
黎家善堂大致分为住宿区、休闲区、餐厅这三大区,间间都是青砖瓦房,处处都抹了水泥,而且还移植了不少花草树木。
这崭新平整、绿意盎然的模样,让旁边学馆里的众人都有些羡慕。
学馆里学生多,但占地面积小,因此各处都很紧凑,不仅没有图书馆、操场这种休闲区,绿化做的也不好。
黎大人把银子花在他们这些学徒身上,那完全说的过去,因为他们正值年少,学成之后可以为黎大人打工。
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伤员,各个残疾,一部分更是生活都不能自理,但黎大人在这些人身上花了更多的银子和心思。
除了心善,他们真找不出第二种缘由。
他们这些底层小百姓能遇见黎大人这个活菩萨,真是三生有幸呀。
善堂修的差不多了,黎荞征得盛鸿的同意之后,给常无常去了信,让常无常将落下残疾的伤员送回盛京。
除此之外,还有西闪省那边的伤员,盛鸿也派专人负责此事。
东胡在内斗,但西胡还没消停,好在西胡与大盛开战的时间短,所以目前的伤员不如边城多。
另一边,陶竹还在忙活黎小兰与江懋的亲事。
自打这两人定亲,江懋登门的次数多了不少,跟当初辛知、明悉的手段差不多,他每次过来都会带些小礼物,再和黎小兰聊聊各自的经历,哄的黎小兰心花怒放,走路都恨不能蹦着走。
他这个态度,让王桂花稍稍放了心。
甭管是真心还是假意,若能哄她家小兰一辈子,那她定然要谢谢江懋。
不过,江懋的差事令她烦恼。
身为督粮官,江懋很快就要离京了吧?
唉。
江懋居无定所,她那傻闺女该怎么办。
六皇子在府中休养了大半个月,终于坐不住了,他有那么多抱负要施展,一条右臂怎能阻他的雄心壮志。
于是这日下午,他进宫找盛鸿抗议。
顺便汇报去年一年他在西闪省的所见所闻。
六皇子到求贤殿时,黎荞和七位大学士正准备离去。
现在东胡五大部落打的正欢,常无常的探子虽然打探不到具体的消息,但也能传出来一点儿边角料。
原本这五大部落势均力敌,互相之间合作又防范,现在平衡打破,余下四部联手攻打伯尔硕特部,伯尔硕特部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被四部瓜分也就是这个月的事儿。
东胡从五部变成了四部,但整体实力肯定比从前削弱了一些,因为他们先是在边城损失了两万多人手,内斗也死了一些人。
而且看如今的天气,今年应该又是酷寒之年。
胡人的日子不好过,肯定还会继续攻打大盛。
盛鸿已经从别地调兵,增强边城的防护。
但盛鸿始终觉得打并不能解决问题。
想对双方都有益,那得谈。
因此,今日盛鸿特意将七位内阁大学士都召了来,想要好好议一议此事。
最终商议的结果是等东胡五大部落打完了,大盛这边派使者过去递个话,看胡人愿不愿意与大盛通商。
六皇子的意外到来,让几个人颇为惊讶,赶紧出言关切。
黎荞也不例外,他和六皇子的关系很一般,但六皇子回京之后,他和徐瑛孟月庄文一起登门探望过。
那一次六皇子心情不佳,根本没见他们。
因此,今日是黎荞第一次见受伤之后的六皇子。
观六皇子脸色,红里透着白,而且整张脸还比从前圆了一点点,可见最近真的好好休养了。
不过,他周身散发着淡淡的阴郁。
黎荞很理解,这种事情搁谁身上能坦然接受?
心中感慨着,他嘴巴上关切完了,便准备和几位大学士一起离去。
下班时间到,他该回府了。
可谁知六皇子突然开口:“黎大人,留步。我有一些话要对父皇讲,我想听一听你的意见。”
“……是。”
黎荞收回脚步,乖乖回到御案前站好。
“煦儿,你不在在府里休养,怎么进宫来了?”
盛鸿脸上满是关切,忙让小太监搬来椅子。
但六皇子挥了挥左手,拒绝坐下:“父皇,我是右臂不能动,不是右腿不能动,我不需要椅子,您别把我当成一动就会碎的琉璃。”
“行行行,你站着。”
盛鸿立马改了口,顺从他的要求。
不过,盛鸿又询问了他几句,今日恢复的如何,药喝了没,早上中午吃了什么等等,犹如寻常人家的老父亲一般。
其实这些小事日日都有人报给他,但现在六皇子站到了他跟前,他更想听六皇子亲口说。
黎荞站在一旁听着,心中颇为感动,可怜天下父母心呐。
但六皇子今日的目的可不是感受自家老父亲的关切,他有些怨念的看着盛鸿:“父皇,若想儿子恢复的快,只需要您一句话,您这话对儿子来说就是灵丹妙药。”
“噢?何话?”盛鸿立马问。
“您不能剥夺儿子争夺皇位的资格,儿子虽然右臂废了,但这并不影响什么。儿子可以用左手写字,也可以如您这般,批阅奏折时让臣子代笔。”
他说着看向了黎荞:“黎大人这样的得力帮手,儿子也很喜欢呢。”
黎荞:“……”
他垂眸盯着脚尖,一言不发。
盛鸿也有点无语,他先是看了黎荞两眼,然后才皱起眉毛,有点纠结的看着他这六儿子。
大盛没明确规定若皇子身有残疾,那就剥夺争夺储君的资格。
他大儿子身子不好,但照样积极争夺皇位。
“父皇,这样不行吗?儿子只是伤了右臂,不是伤了脑子,儿子照样能处理诸多政务的。”
六皇子看盛鸿不答,顿觉委屈。
他之所以还没有发疯,就是因为他可以效仿他的老父亲,找臣子代笔批阅奏折。
这有何不可?
难道要因为一条手臂就将他整个人否决么?
那他不服气!
不过,这事儿肯定不能与自己父皇硬碰硬,他那大哥可精明了,仗着他父皇心中有愧各种示弱卖惨,这些年来着实讨得了不少好处。
他得向他大哥学习!
因此,他不等盛鸿回答,便又道:“儿子正是而立之年,大好人生刚刚开始,您真忍心因为一条右臂就让儿子的后半生都处在静养之中吗?”
盛鸿:“……”
这个问题直击他心脏,身为老父亲,哪里忍心?
他重重的叹了口气:“罢了,你说的也有理,你还年轻,父皇不能这般残忍的待你。”
黎荞:“……”
还能这样?
而六皇子得了盛鸿的准话,身上的阴郁一扫而空,他就知道他父皇会答应的!
他立马撩起衣摆跪了下去:“多谢父皇!您让儿子活了过来,儿子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教导和期望!”
“唉,起来起来起来。”
盛鸿叹着气,抬手示意六皇子起身。
六皇子再次道谢,这才兴高采烈的起身。
他笑眯眯的看向黎荞,眼珠子从头到脚打量黎荞两遍,而后叹道:“父皇,得知黎大人边城之行的经过,儿子琢磨了许久,最终服气了。”
“嗯?服气什么?”盛鸿好奇。
“服气黎大人的好运。胡人攻来时,黎大人站在城楼上,距离胡人只有一米远,就这样黎大人都没事,而且那一战边城大胜,灭了两万多胡人,自个儿却无一人身亡,黎大人的好运气,怎叫儿子不羡慕?”
黎荞:“……”
这个角度,他之前还真没考虑到。
他的边城之行,和六皇子成了对照组。
盛鸿:“……”
他抿了下唇,随意放在御案上的手收回到心口,他双臂环胸,沉默的看着他这位六儿子。
羡慕,这两个字让他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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