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两天,孟听雨并没有再提那件事,只当这是一次旅行。


    下午太阳落山前,两人来了附近的海滩。


    孟听雨提着拖鞋,赤脚踩在柔软的沙滩上,方以恒神情轻松地跟在她后面。两人围着海滩走了很远,直到这一块都没人了才停下来,孟听雨站在海水里,仰头看着天边即将落下的夕阳,不禁感叹道:“真美。”


    方以恒却盯着她的背影,应了一声,“是很美。”


    “这次回去后,我就要去社里实习了。”孟听雨兴致盎然地跟他说着她未来的计划,“我想以后一边上班一边读研,曼姐就是这样过来的,她说虽然特别累,但一点儿都不后悔,我觉得我也能做到,如果在三十岁之前坐上副主编的位置,那就再好不过啦。”


    “我想这一年多努力,想攒钱买一辆车,我都看好啦。”孟听雨回过头,海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眼睛明亮地看他,“应该能凑个首付,那辆车很可爱的,听说还节油,我好想开车带我爸妈到处兜风。”


    方以恒只是静静地听她说着。


    “你呢?”孟听雨终于进入了正题,含笑看他,“其实以后无论做什么都好,只要自己喜欢开心。”


    想到什么,她又摇了下头,“也不对,好像没办法将爱好变成工作,听说工作就是这样,干一行厌一行。”


    “嗯。”方以恒点头。


    “方以恒,如果你自己想当医生,那我全力支持你,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很厉害很受人尊敬的医生。”孟听雨收敛了脸上的笑意,神情认真地说,“但如果你是为了别人当医生,那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是否值得。”


    “没有什么值得或者不值得。”方以恒手插在裤袋,身姿挺拔却也有着少年的清瘦,他眺望海平面,语气淡淡,“我并没有什么想做的事,小时候老师问我们长大后想做什么,我不知道,好像做什么都可以,都无所谓。”


    孟听雨凝视着他。


    他收回视线,冲她一笑,“我已经决定了,既然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就当医生吧。”


    至少,会在她心里掠过一丝涟漪。


    沉默几分钟后,孟听雨也再次释然。


    她已经没了当年的勇敢,那时候她的心里只有一个他,而现在,她的心装了太多的东西。


    有她的生活、学业、事业、梦想。


    终究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她实在不应该以己度人,就像她曾经一直想把他拽起来,却忘记了身为一个人也可以有选择不振作的权利。谁规定了人遇到逆境就一定要站起来?谁又规定了人一定要走出过去?


    她选择她的,他选择他的。


    目标跟方向不一致,又何必勉强对方一定要如她所愿呢?


    “那,你还想去吗?”孟听雨说,“如果你想去,我就陪你去,如果不想去,也没关系。”


    方以恒看着她,咽下了无奈,点了点头,“去吧,来都来了。”


    他其实不想去。


    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有任何意义了,他也不需要了。


    只是……


    他不想再做让她失望的事了,无论他喜欢还是不喜欢,他都不会做了。


    孟听雨一阵无奈。


    如果她没有那么多年的经历,可能她真的以为他想去,可现在她一眼就能看出,他嘴上说好,眼里却在说不。


    可能是想起了太多从前的种种,方以恒又在她身边陪伴着,这个晚上,时隔多年以后,她竟然梦到了在她记忆深处最不愿意去回忆的往事。


    那时候,方以恒遭遇了极大的打击。


    她一次又一次在校外找到他,她红着眼眶说,方以恒,跟我回去。


    他看都没看她。


    他觉得在这里很好,他可以什么都不用想。反正也没人会管他。


    当然内心深处,他未尝不是在考验她。他希望能有一个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松开他的手,哪怕被他拽下去,也心甘情愿地跟他一起在黑暗中给他温暖。无论他做什么,她都不会讨厌他,无论他多可恶,她也不会放弃他,他渴求她是这样的人。


    孟听雨果然像他想的那样,她在游戏厅里,在家里都找过他,她逼着他振作起来。


    可那个时候,他仍然觉得不够,远远不够。


    他在挥霍着她的感情。


    真正放弃是什么时候呢?她要翻墙出去找他,却不小心摔了一跤,手掌破皮,砂砾就在掌心混着血,她浑不在意,终于在游戏厅找到了他,他正跟一群人在打游戏,她来了,他都没有看她一眼。


    那一刻,掌心终于传来了疼痛感,直至四肢百骸。


    孟听雨恍惚地看着这个人,又看了看乌烟瘴气的网吧大厅,她轻声道:“方以恒,我走了。”


    这次,我真的走了。


    从游戏厅出来到回学校的一段路,她哭得毫无形象可言。


    那天分手了,也放手了。


    隔壁房间里,方以恒从梦中醒来。


    在梦中,他嘶吼着:“为什么要离开我?你为什么不再努力一下,说不定我就被你拉起来了呢?为什么要离开我,为什么要放弃我,为什么要爱上别人?”


    是啊。


    为什么?


    这趟芦市之行,还是没有一个答案。


    方以恒的继父正好不在,去了外地。孟听雨本来想说算了,方以恒大概是担心她失望,竟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她分明看到他在写电话号码时,身形僵硬。


    两人没再多逗留,孟听雨还要去实习,终于吃完了最后一顿海鲜后,两人在晨曦中坐上了回燕市的火车。


    与此同时,徐朝宗接到了来自堂哥的电话,徐凯扬今年五月份完成了结婚仪式,这次是带着妻子来度蜜月,正好经过燕市顺便看望徐朝宗这个堂弟。


    徐朝宗:“……”


    是他大意了,竟然忘记前世也有过这一出。


    当时他暑假也没回去,一方面是这边工作走不开,另一方面则是舍不得离开孟听雨两个月。


    堂哥堂嫂来了后,他跟孟听雨是舍命陪君子,陪着这两个人去各种景点。


    这两人倒是兴致勃勃,每天跟打了鸡血一样。


    他跟孟听雨则是累到没有心思说话,头靠着头跟蘑菇似的蹲在角落里,看着各种摆造型自拍的堂哥堂嫂,都叹了一口气自愧不如。


    徐朝宗很冷静地拒绝,“真不巧,我没在燕市。”


    “少糊弄我!”徐凯扬在电话那头喊,“我把车次发给你,你来接我们啊!”


    说完后啪地挂了电话。


    徐朝宗无奈地捏了捏鼻梁,只好认了。


    算着时间来了车站,谁知道徐凯扬说他跟妻子吃坏了肚子,这会儿在洗手间蹲着,拜托徐朝宗再多等等他们。


    徐朝宗只好在出站口等着,闲得无聊只好去看大屏幕上滚动着的车次表。


    方以恒提着行李,孟听雨还在拿相机拍照,他时不时地伸手护着,不让别人撞到她。


    徐朝宗不耐烦地再看向出站口,已经后悔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里,而且像门神一样等了快二十分钟!正收回视线要给徐凯扬打电话催促时,陡然一怔,他以为自己看错了,站直了身体走近了几步,定睛一瞧,果然,一群人中他一眼就看到了孟听雨。


    以及她身旁的那只苍蝇。


    在意识到他们是提着行李从车站出来时,徐朝宗一脸愕然,浑身都充斥着寒意惊怒。


    他差点就控制不住要冲上前去,几乎用了所有的理智才压制住这股冲动。


    正在徐朝宗极力忍耐时,拿着相机在拍照的孟听雨已经在镜头里看到他了。


    徐朝宗发现,他还是得感谢方以恒,托这个人的福,他现在的大脑意识无比的清晰,思维也敏捷了许多……实在不敢掉以轻心,就怕自己一个不当心,又被这人捷足先登。


    他漫不经心地扫了方以恒一眼。


    两人是第二次见面。


    明明谁也没介绍,明明彼此也不认识,但就是知道对方是谁。


    一个对视,徐朝宗便什么都明白了。这还没追到呢。


    如果追到了,方以恒就不会这般仿佛进入了戒备的警惕状态。


    徐朝宗心里有数,将身上最后那点嫉妒都掩饰好了才走上前去,神情自在轻松地跟孟听雨打了招呼,“回来了?”


    他连语气都是别有心机的温和。


    方以恒脸色微微一变,但还算能稳得住,一言不发地在孟听雨身旁。


    孟听雨反而觉得怪怪的。


    她旁边的人是方以恒,对面的人是徐朝宗。


    严格来说,两个人都是她的前任,但他们又都不认识彼此。


    那么,这个情况,到底是介绍呢,还是不介绍呢?


    她这态度,徐朝宗更是断定两个人肯定没到复合那一步。不然她何必纠结该怎么介绍?当时她跟盛韬在一起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徐朝宗有了把握,他虽然没到过目不忘的程度,但记忆力也是出了名的好,还记得刚才无聊时看的车次表,再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孟听雨提着的袋子,看着倒像是干海鲜特产。


    如此,他也明白他们是从哪里回来的了。


    徐朝宗一脸和颜悦色地问她,“芦市那边天气怎么样?”


    方以恒缓缓抬起头来,与徐朝宗目光交锋。


    ——芦市天气怎么样?


    这个问题太过寻常,孟听雨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顺口回道:“还不错,比这边要凉快很多。”


    站在她身旁的方以恒收紧了放在行李箱上的手。


    骨指处微微泛白。


    徐朝宗的视线轻描淡写地掠过,神情还是那样温和坦然,“也很正常,毕竟是海滨城市,不过如果你再晚一个月去要是碰上台风可能就没那么美妙了,现在刚刚好。”


    孟听雨回过神来,只疑虑了两秒后,再抬眸跟徐朝宗对视,又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徐朝宗见她在疑惑之后笑容淡了很多,他才不慌不忙、不动声色地解释自己今天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他可不想被她误会是什么变态跟踪狂。


    “我刚还以为是我看错了。”他微微一笑,语气里带了些无奈的抱怨,“该感谢徐凯扬,不然我今天肯定不会来车站。”他装模作样抬手看了眼时间,“我都等了他二十分钟了。”


    孟听雨得承认,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的确在怀疑他。


    现在听他提起堂哥的名字,她才终于想起来,那一段可以称为“噩梦”的回忆。


    徐凯扬跟苏芸结婚后居然选择了燕市作为蜜月地之一。


    那时候她跟徐朝宗是舍命给这两个人当导游。她一个土生土长的燕市本地人,在那一个星期,将过去十□□年没去的景点都去了个遍。


    徐朝宗见方以恒不吭声,知道自己的话语已经有了初步成效。其实他跟方以恒对彼此的存在都已经心知肚明,真要让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问孟听雨这人是谁,他也做不到,毕竟这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


    他刻意地当方以恒是空气,继续跟孟听雨说笑,“也不知道徐凯扬怎么想的,那么多旅游胜地不去,偏偏来燕市,我骗他说我不在,他也不相信,所以,这一劫我是不是注定逃不过?”


    这话果然戳中了孟听雨的笑点。


    因为前世那一个星期,对她跟徐朝宗来说的确非常“难过”。


    方以恒听着他们如此自在又熟悉的聊天,几分钟已经是他的极限。


    面前这个男人是什么心思,他一清二楚,甚至他也能猜得出,在听雨身上留下痕迹的多半是这个人。


    方以恒这辈子爱的人不多,恨的人更少。


    那未曾谋面过的她的前任,他厌。


    现在这虎视眈眈并且跟她关系匪浅的男人,他更是深恶痛绝。


    他目光极冷地扫了徐朝宗一眼,似乎看这人一眼都嫌多余,很快收回视线,故作不经意地打断他们的对话,温和地问,“听雨,昨天晚上我给你买的药你有带吗?”


    徐朝宗收敛了眼里的笑意,平静无波地瞥向方以恒。


    孟听雨回,“带了,怎么啦,你也不舒服吗?”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昨天早晨身体就有点不舒服,陪着方以恒从他继父家出来后便去了一趟社区医院,医生诊断是水土不服。


    “没有。”方以恒温文尔雅一笑,“只是担心你将药落在酒店房间里,医生嘱咐过就算回来了也要按时吃药。”


    孟听雨轻点了下头,“知道的。”


    徐朝宗见她神情难掩疲倦,虽然还想再跟方以恒过几招,但考虑到出站口人来人往、天气又炎热,便主动退开一步,“听雨,你也累了,我就不耽误你时间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对孟听雨来说,现在的徐朝宗不管是说话还是办事,都让她感到舒服。


    她也不是感觉不到这两个人之间那若有似无的针锋对决。


    本以为以他的性子,肯定还要“歪缠”好一会儿,没想到他倒是……


    大方?


    这个词钻进孟听雨的脑子里时,她都被自己逗笑。


    她摇了摇头,将这个想法从脑海里抛出去后,冲他挥手道别,“那我先回去了。”徐朝宗侧过身子给他们让路。


    方以恒拖着行李箱经过他面前时,脚步停顿。


    两个男人的视线都没在对方身边停留,但即便只有几秒,似乎也在进行着悄无声息的较量。


    这出戏十分的诡异。


    孟听雨坐在回家的车上,偶尔会侧过头看一眼站在一旁的方以恒。


    徐朝宗跟方以恒都像是忽视了对方。


    他们对彼此也没有了解和初次寒暄的兴趣,但他们对彼此绝不陌生。


    徐朝宗知道方以恒是谁,方以恒也知道徐朝宗的存在。


    孟听雨一手托腮,百无聊赖地想,这两个人倒是有意思得紧。


    到了孟听雨家附近的公交站时,方以恒也跟着下车。从公交站台到她家小区外面这条路,他曾经走过很多次。


    还没走出几步,居然碰到了买西瓜回来的孟父。


    孟父只淡淡地扫了方以恒几眼。


    在成长的道路上,孟父作为父亲远远没有妻子那样开明得体,他总认为是方以恒骗了他的女儿,没有哪个做父亲的会对拉扯着自己孩子早恋的人有好印象好脸色,更别说,因为这个人,女儿的人生差一点就受到了影响!


    谁家父母不是望女成凤、望子成龙?


    谁家不是在儿女身上倾注了一生的心血?


    也就是女儿拎得清、沉得住气,知道什么对她而言才是最重要的,否则真要被祸害着高考失利,他是宰了这小子的心都有。


    站在男人的角度,即便有天大的事,也万万不该在高考前一天过来!


    守在女儿房间的那个晚上,一向沉默老实的他担惊受怕,眼睛都没敢合上,就怕自己睡过去了,女儿会偷偷溜出去。


    方以恒一言不发,只默默地看着孟听雨跟在孟父后面进了小区。


    孟听雨悄悄地将手背在身后跟他挥手,他也只是笑了一秒后,神情凝重。


    没两天后,孟听雨也收了心准备去繁锦社实习。


    对于方以恒的事情,她心有余而力不足。


    他比她更固执,而且他前世的确成为了很厉害的医生,也许这就是适合他的那条路呢?如果她非要以“为他好”的名义强行插手,是不是太过霸道?


    无论他是不是因为她当初的一句戏言而去当医生,只要是他自己选择了,旁人即便是她又有什么权力置喙。


    终究这也是他的选择。


    她也不能保证他选择别的路会比当医生更好。


    算了吧。


    繁锦社位于繁华地带的一栋写字楼,孟听雨被人事带着去办理了工作卡后,又领了自己的办公文具,开始了自己的暑假实习生活。


    办公室里,电话声此起彼伏,每个人都很忙,孟听雨找了个空着的工位坐好。


    她好奇地看着身边的这些同事忙碌。


    明明她也上了很多年的班,按理来说看到这样忙得跟打仗一样的工作环境,她该烦躁的……可她现在觉得一切都新奇无比,连心态都回到了前世刚参加工作那会儿。


    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对工作充满了斗志跟干劲,仿佛这是一片等待着她大刀阔斧地改造的土壤。


    而这片地,将来会被她打造成独属于她的绿洲。


    等到快十一点钟时,董曼才打来内线电话让她进办公室。


    此时此刻的孟听雨感觉自己就是一切读档重来的小菜鸟,抱着记事本,乖乖地推开磨砂门进去。


    董曼刚挂了电话,这才有空去吃早上买的三明治。


    她将一沓文件递给了孟听雨,喘了口气才说道:“你先这些资料,接下来还有得忙,把流程了解一下等真正开始后就不会手忙脚乱。”


    孟听雨赶忙接过。


    见董曼还要忙,她抱着这些资料走出办公室。


    坐在她旁边工位的同事见她来了,偷偷地从抽屉里拿了包肉脯扔在她的桌子上,压低声音道:“这个牌子的肉脯超好吃的,尝尝”


    孟听雨笑着接受,拉过椅子坐下,喝口水后便开始啃资料。


    直到午休时间到了,她还没回过神来。


    还是旁边的同事凑了过来,感慨道:“这么拼呀?这些资料不着急的,你可以慢慢看,走,咱们吃饭去!”


    孟听雨正好翻到了资料中的某一张照片。


    她目光微凝。


    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中一身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是谁。


    是前几天她在书店碰到的那个人。


    同事见她出神地盯着照片,扑哧笑道:“干嘛,你也被迷住了吗?之前选题的时候,孙姐从网络上调出这张照片,会议室的姐姐们都惊呆了,没想到这年头还真有长这么帅还这么年轻的总裁。”


    孟听雨的视线下移。


    照片是打印出来的,旁边用马克笔写着这人的名字——


    秦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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