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拯救恋爱脑(快穿) > 103. 伯府小哥儿(七) 现在的日子,更像是……
    难得睡了个好觉,沉礼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还有点懵,身体竟然松快多了,没有了昨天那种忽冷忽热的感觉。


    昨天他好像出了很多汗,所以迷迷糊糊中有人给他擦汗那到底是梦还是现实啊?


    “嗯?你醒了?”沈曜手里端着托盘推门而进,“还难受吗?有没有觉得好一点?”


    沉礼愣愣地看着他:“好多了但是……你怎么还在这儿?”


    “我不在这儿在哪儿?”沈曜坐到了他床边,给他把饭摆上。


    “我以为你去赌场了。”沉礼道。


    “我是去了,”沈曜先让他喝温开水,“去了一趟之后回来的。”


    沉礼发了许多汗,嗓子早就干得冒烟了,喝点温开水舒服了许多。


    “我和老板说了,以后不去了。”


    “噗”沈曜这句话让沉礼猝不及防,“什、什么?”


    “我以后不会去了,”沈曜对他笑了笑,“我不是答应过你了吗?”


    沉礼有些不敢置信,他没想到沈曜答应他的事是真的说到做到,而且行动如此迅速。


    “那……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这个就不需要你操心了,你先把病养好再说。”沈曜用勺子把粥搅了搅,让它凉得快一点。“不用担心我,我总会找到营生的。”


    这个倒是,沈曜看上去就像是有足够能力应对生活的人,沉礼莫名对他很有信心,如果是他的话,肯定会有办法。


    “你手艺挺不错的。”再次喝到沈曜做的粥,沉礼已经确信了,不是前两次他味觉麻木的原因,是沈曜做的吃食确实不错。


    粥看起来很简单,可水放多少、熬煮多久、黏稠程度和调味,都是有学问的。


    像沈曜做的,就软糯适中、香甜可口,粥里放了点香菜提鲜,让粥闻起来更鲜香扑鼻,沉礼吃得很满足。


    沈曜开玩笑道:“以后就每天给你煮一大锅粥,你一日三餐就都喝粥吧。”


    “好啊。”沉礼出乎意料答应得很爽快,“如果是还吃之前的饭菜,我宁愿每日都喝粥。”


    “噗”沈曜忍俊不禁,“你这太抬举我了,饭馆的大厨要是听到你这么说,怕是要难过了。”


    “既然你这么赏脸,那我就辛苦一下,勉为其难地每日做给你吃吧。”


    沉礼以为他就是煮煮粥,还认真地建议道:“你不如就去开个粥铺,生意肯定不会差。”


    沈曜笑了笑:“我会的多着呢,可不只有煮粥。”


    三日回门没回伯府,文昌伯发了好大一通脾气。


    “岂有此理!这个孽障,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他原本就没把沉礼的狠话放在心上,三日回门不见人,这显然是印证了沉礼的决心,也是在文昌伯看来,对他权威的又一次挑衅。


    “不回来就不回来,还当谁稀罕他这个人呢!他最好一直这么硬气,在外面受了委屈也不要哭着来找我!”


    这话听起来,倒像是笃定沉礼会过得不如意。


    朱姨娘倒是在心里偷乐,沉礼越不出现才越好呢。


    “伯爷,你看,礼哥儿如今都嫁人了,侯府那边……若是放弃这桩婚事,那多可惜啊。我是想,要不,就在仪姐儿和梦姐儿之中选一个,让咱伯府和忠毅侯府,继续两姓之好,你觉得呢?”


    文昌伯皱着眉,没有直接表态。“这事我要先和母亲商量一下。”


    朱姨娘撇了撇嘴,就这还有什么好商量的?明明老夫人和伯爷都很想和侯府结亲,除了礼哥儿,她们梦姐儿不就是最好的人选吗?仪姐儿那么蠢笨木讷上不得台面,怎么能和她的梦姐儿比?


    沉礼望着窗外,有些想念陈泊屿。他现在,大概在做什么呢?是不是已经把他给忘了?


    他和陈泊屿,是在一次诗会上认识的。陈泊屿意气风发的样子,很令人印象深刻。诗会上不少大家闺秀都在暗地里讨论过他,但他偏生往沉礼跟前凑。


    沉礼不爱出门,他就经常递拜帖,以切磋学问的名义来府中找他。伯府想要跟侯府攀上交情,对这种情况也是默许的。


    一来二去,沉礼便交出了自己的心。


    他知道,朱姨娘和梦姐儿也在打陈泊屿的主意。陈泊屿不仅出自侯府,还长得一表人才,梦姐儿第一次见他就挪不开眼。


    他心中也担忧过,可是总觉得陈泊屿不会被抢走。


    骨子里的骄傲让他说不出催陈泊屿上门提亲的话,明明侯府那边也隐隐认可了他,本以为他终会等到那一天,没想到命运还是阴差阳错。


    沉礼的心本在误以为自己清白已失时就死了,可沈曜告诉他他没有碰他之后,他又忍不住生出了一丝微弱的奢望。


    人生苦短,若不能和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那有什么意思?


    沉礼不知道,他还有没有追寻幸福的一丝丝希望,他只想能够再见陈泊屿一面。


    “礼哥儿,从明天开始,你和我一起早起去爬山吧。”如晴天霹雳一般忽然降临的消息,打散了沉礼所有的伤春悲秋。


    他震惊道:“为什么?”


    “你体质太差了!”沈曜双手环胸,神情严肃,好似军队里铁面无私的教头,“一看你就不怎么锻炼体魄,竟然这么容易昏过去,这像话吗?”


    沉礼快崩溃了,他不锻炼体魄怎么了,不是很正常?他是哥儿啊!


    “你老是待在家里,闷都会闷出病来。不如跟我一起去爬爬山、晒晒太阳、呼吸一下晨间的新鲜空气,心情会放松许多。”


    沉礼面色僵硬,沈曜说的他一个都不感兴趣。


    然而不愿意也没用,沈曜每日天不亮就会来强制把他叫醒,沉礼想睡也睡不了。


    “快点,跑起来!动作怎么这么慢?”


    “快快快,早点跑完早点回家吃早饭!”


    沉礼拖着沉重的身体跑得想死,一路爬山爬得怨气冲天。


    “你看,山上的空气多好。要是我们早一点来的话,还能在山顶看日出。”沈曜满意地看着眼前的景色。


    沉礼在他身后拉长着一张晚娘脸,他现在脚疼、肚子饿、身体像有千斤重,根本听不进沈曜的任何话。


    “今天就到这里吧,我们原路返回。明天再争取往前走一点,这样一步步,总有一天可以爬到山顶。”听到这话,沉礼松了口气。脚上不知是不是破了水泡,一动就疼。


    沉曜沉吟了一会儿,开始自我反省:“怪我,没有事先给你准备一双合适的鞋。”


    其实沉礼的鞋已经算轻便舒适了,但他从未走过如此多的路,脚上自然会起泡。


    “要不这样,回去的路我背你吧。”沈曜非常自然地提议。


    “那怎么行!”沉礼惊慌地拒绝。


    他是不是根本就忘了,他是个哥儿。昏倒那次抱他也就算了,情非得已,现在这算什么?


    沈曜看着他的脚,“那……你自己走回去?”


    “……”沉礼可疑地沉默了。


    “这附近没人,放心吧。”沈曜示意他看四周,“走不了就别强撑了,不然疼的是你自己。”


    沉礼头拧到一边生了好一阵的闷气,最后才泄气地同意了。最重要的是,他的脚真的很疼。


    沈曜愉悦地将他背起,顺着坡轻松地往下走。


    沉礼趴在他背上,心情特别憋屈。好像从来这里之后,他就一直被沈曜牵着鼻子走。


    说爬山的时候就应该拒绝的,他真是脑子被门夹了,竟然真的跟着来。


    才这么想着,沉礼鼻端忽然闻到了一股好闻的清香,令人精神一震。


    “咦?这是什么味道?”


    沈曜抬头四下望了望,“应该是附近的橘树开花了吧。”


    橘树?


    “这附近有橘树吗?”


    “是啊,山上更多,不但有橘树,还有柚子树、葡萄树、枣树、李子树、桃树,还有许多的花,比如月季、凤仙花、紫茉莉、牵牛花、栀子花、山茶花。”


    沈曜仰头问:“你喜欢花吗?”


    沉礼听到沈曜的描述,早就生出了向往之心。“我……我很喜欢花香。”


    “喜欢刚刚的橘花香?”沈曜笑问。


    “嗯。”沉礼点了点头。


    “那我们可以在自己院子里也种一棵,这样你每天都能闻到了。”


    沉礼心一动,竟因为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体会到了一丝温情。


    他忽然觉得这趟出来也挺划算的,待在屋子里的话,怎么能闻到这么沁人心脾的花香味呢?


    之后的日子,沈曜还是带着沉礼坚持早起晨练。


    沉礼从一开始的怨气冲天,到后来习以为常,逐渐发现了晨练的益处。


    单从他生活质量上来说,至少每次晨练完后,他吃饭都咔咔香,再也不像原来那样,看什么都没胃口,吃什么都随便挑几筷子,晚上也是倒头就睡,直接进入黑甜的梦乡,再也没出现什么失眠的症状。


    顺带一提,沉礼发现,沈曜做饭的手艺是真的好。他不仅对火候和调料把握精准,还会做很多奇思妙想的新菜式,即使沉礼出自伯府,吃过无数的山珍海味,也为沈曜的手艺拍案叫绝。


    吃得好睡得好,他的精神自然就养得好。


    沉礼自己没发觉,他与新婚之夜那副憔悴如骷髅一般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在这期间,沈曜给他换了床、修了茅房,两人还一起去街上买了沉礼想要的水粉颜料,沉礼在小宅里的生活,就更如鱼得水了。


    人的适应能力果然是强大的,短短十来天,沉礼就几乎忘了自己从前在伯府的日子。


    现在的日子,更像是他原本的人生。


    想想也觉得不可思议,由伯府的大公子一夕变成了平头老百姓,没想到他竟然接受得这么好。


    这一切,应该也多亏他身边那个人,一直在帮助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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