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青春校园 > 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 第65章 水仙花
    六年的时间,余檀无法想象。


    余檀记得,谢之煜出国的那天,一月中旬,冬天。


    阳历新年已过半个多月,距离农历新年还差十多天。学生放假的放假,家里置办年货的早早开始准备,出门到处是张灯结彩的红色喜气,多多少少有了一些年味。


    那年的c城依旧没有下雪,但中国北方室外的积雪早已没过行人脚踝。


    离开这件事并非临时起意,谢之煜在三个月前就有这个打算。


    只不过当时心意未决,总幻想着是否还有缓和的余地。因为,余檀说她有喜欢的人了。


    可是那么短的时间,他又能改变什么?


    三个月前,农历的9月28日,余檀生日,谢之煜回到c城。


    谢之煜没提前告知余檀,想着给她一个惊喜。其实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要给她一个惊喜,还是要给自己一个惊喜。


    大学一年多时间,余檀有自己的生活和社交圈,她很少主动联系他,但她会时不时地在自己的朋友圈透露最近的生活。


    她最近认识了新的朋友……


    她去看了一场画展……


    她加入了英语社团……


    她重新分配了寝室……


    她的朋友圈没有一个关于他的话题……


    谢之煜的生活很简单,甚至有些不合群。


    他开一辆黑色的跑车出入校园,车在他看来不算高调,是他用来代步。因为不喜欢住寝室,他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难得上课他几乎不会迟到,下了课学校里很少见不到他的身影。他几乎不对什么事情感兴趣,主动上来搭讪的人多,大多数时候他都会戴一副耳机。


    那副耳机,让他把自己隔绝在这个世界之外,不让别人进入自己的世界。


    北方的学生身高大多都很高,谢之煜一米八八的个头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他肩膀宽,厚重的衣服穿在身上不会被衣服压着,反倒因为身材优越,再简单的颜色穿在他的身上都吸引人眼光。


    这里冬天来得很早,才十月份就要穿上羽绒服。


    谢之煜喜欢穿一身的黑,再戴一顶黑色棒球帽,腿很长也很直,喜欢的都是休闲宽松的裤型,脚上的鞋子一个月不带重复。


    在外人眼中,谢之煜的身上总是有一股神秘的气息,没人知道他耳机里在播放什么歌曲。


    谢之煜听的歌很杂,不管是摇滚还是乡村乐还是pop,在当下能够让他共情的,他就会循环多听几遍。


    有一段时间,谢之煜挺爱听一首名叫s的歌曲,歌词里有一段他很喜欢:


    “theentndfound


    一路上的得得失失


    andijtbebyyourside


    我只想在你身边


    ifthesesuldfly


    如果翅膀能够翱翔,将我带到你身边


    ohdahesells


    这莫名的隔阂……”[1]


    歌词像是在唱他和余檀之间。


    该怎么去形容谢之煜呢?


    在那个女生情窦初开的年纪,他实在太让人好奇。即便他什么话都不说,他就是全场的焦点。


    他不与人多加来往,面容姣好的脸上总是酷酷的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像是一个黑暗深邃的溶洞,即便底下有深千尺的潭水,却引人去冒险探索。


    他就是很多女孩子的青春。


    谢之煜偶尔会去打篮球,这时候会摘掉帽子和身上厚重的外套。


    神秘阴郁的气质一下子消失无踪,他在阳光下肆意奔跑,身上的线条清晰,发梢被汗水浸湿,垫脚轻松跳跃投篮,顺利投进一个三分球,惹得一片掌声较好。


    很少能见到他笑,当然不是不会笑,只不过他的笑点高,很少有什么话题能够让他捧腹。


    向他告白的女孩子挺多,有偷偷给他塞情书的,有当面阻拦询问联系方式的。那些情书他没要,联系方式也没给。别看他外型高冷的一批,可是拒绝女生的时候倒是挺有礼貌。


    没有瞧不起任何人的意思,更不会洋洋得意,他不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值得别人的喜欢的地方,更不会践踏别人的这份喜欢。


    再没有人比谢之煜更清楚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所以他能够共情,不忍别人和自己有同样的遭遇。


    在学校,他总把棒球帽檐压得很低,几乎让人看不到他那双眼。可他的骨相实在优越,高挺的鼻梁和清晰的下颚线,这顶原本用来掩盖自己的棒球帽,反倒像是一件装饰物。


    他的声音很低沉,普通话不像北方人那样带有儿化音,却也是标准的,拒绝别人的时候,会说:“抱歉,我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没人敢去纠缠他,本身主动去跟他告白就要鼓起巨大的勇气,女孩子在看到谢之煜那双深邃的眼眸时,像是掉进一汪深潭,知道会万劫不复。


    真的,拿捏不住这种男生的,即便真在一起了,大概也是患得患失。


    可忍不住想,他这样一个人,究竟会喜欢怎么样的女孩子啊?


    究竟喜欢余檀什么呢?


    谢之煜脑子里能一大堆有的没的,但似乎并没有什么重点。


    喜欢小时候被余檀拉着手回到他家,


    喜欢每天放学和她一起走在路灯下,


    喜欢看着她解不出题目一脸苦恼,


    喜欢她吃到美食一脸心满意足……


    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喜欢,谢之煜能在自己脑海里搜罗出一大堆。


    不喜欢余檀什么呢?


    谢之煜倒也能认真细数出余檀所有的小缺点,他真的自以为很了解她。


    这丫头没心没肺,呆头呆脑像块木头,爱赖床,不喜欢做运动……


    操,可这也不是什么缺点啊!


    谢之煜那颗偏袒的心总能为余檀的一些行为主动做出解释:


    没心没肺呆头呆脑又怎么了?这样也少点烦恼。


    赖床又怎么了?南方的冬天那么冷,是个人从被窝里爬起来都要勇气。


    不喜欢做运动又怎么了?没人规定一定要热爱运动。


    喜欢就喜欢了,那需要那么多理由和借口呢?


    谢之煜早就认清了自己的现状。


    大一时,谢之煜不止一次去过余檀的学校,熟门熟路,一路上期待着,期待见到她。


    她生日,他精心准备了挺多礼物,有些国内买不到,还特地托付人代购回来。


    她会喜欢吧,她肯定会喜欢的。


    少年的心思很简单,只要她喜欢就好。


    那是谢之煜第二次见到那个叫陆彦的男生,和余檀站在一起倒也还算郎才女貌。


    阳历已经是十一月初,c城也染上了寒意。


    余檀的身上披着那个男生的外套,她一脸娇羞的模样正对他笑。


    谢之煜远远站在余檀的身后,没有上前。


    是想过上去的。


    怎么可能没想过。


    想上去走到她的面前,问她:“诶,你怎么回事啊?怎么披着别人的外套啊?”


    想想不该怎么问,该换成:“余檀,生日快乐啊,我特地过来给你过生日的。”


    不对,应该拉走她,对她这样说:“余檀,你是不是木头啊?不知道我喜欢你吗?你跟别人那么亲近干什么?”


    不对不对不对,怎么说都不对。


    一贯我行我素的谢之煜,不知如何是好了。他一再斟酌,几个月不见,和她的开场白应该如何上演。可是好像怎么样都是不对的。


    于是他就这样静静看着她。


    看着她慢慢和那个男生在路灯下手牵着手。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谢之煜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清晰记得。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硬生生掏出一块,鲜血淋漓,那些血飞溅到他的身上,像是硫酸,将他身体灼烧出一个一个伤疤。


    太他妈疼了。


    不上前打扰,就不会出任何差错,这也是他仅有的温柔。


    谢之煜不懂温柔,那些和煦的相处之道是从余檀身上学的,他也只对她千百倍的温柔。


    谢之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余檀的学校里走出来,如同一道行尸走肉,顺着血液的气息往前步履蹒跚。


    最后他走到一家纹身馆面前,五彩斑斓的灯光,非主流的图腾被制作成广告牌挂在店门口。


    他问人,纹身疼吗?


    店员说每个人对疼痛的承受度都是不同的,如果纹身面积小的话不会太疼。


    他问。怎么样才会疼?


    店员说,面积大的,不打麻药会疼。


    于是谢之煜选了最大的一个图腾,让人纹在他的手臂上。


    没有一丝犹豫。


    不论是那个时候还是现在,人们对大面积的纹身多多少少存在一些偏见。店员再三向谢之煜确认,谢之煜没有一丝犹豫。


    不要麻药,直接纹吧。


    颜料用针扎进皮肤,密密麻麻的如同被啃噬。


    谢之煜没皱一个眉头,他忽然爱上这种疼痛感。


    纹身过后的那几天,皮肤红肿、结痂、瘙痒。他不管不顾去抓挠,划出一道道血痕。


    血痕发脓,溃烂,再结痂,脱落,往复循环。


    那天谢之煜到底没有忍住给余檀打了个电话,祝她生日快乐。


    这次他没有再自讨没趣地问她希不希望他过来。


    就当他没有来过。


    那些要送给余檀的礼物,谢之煜让人代为交给她。


    余檀的语气听起来是高兴的:“小之之,谢谢你呀。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他说:“还行。”


    余檀不信:“只是还行吗?你在外面肯定有很多朋友。”


    其实真不怎么样。


    他没有什么朋友。


    但谢之煜没说,就让她以为的那样。


    那通电话打了将近二十分钟,谢之煜舍不得挂。


    余檀有一些好事情要跟他分享。


    她说她喜欢一个学长,两个人有了一些进展。


    谢之煜没多说什么,他只是静静地听。


    没有什么祝福,更装不出无所谓。


    听听她的声音也行。


    后来谢之煜让人去调查过那个叫陆彦的身份背景。


    家世清白,也说得上是一穷二白。


    陆彦算有出息,自己努力考上这所大学,每个学期的学费都是自己努力获得,不靠亲戚朋友一点帮忙。


    他长得不错,有过一个前女友,只交往过那一任。


    从背调看来,这个人努力勤奋向上,算是可靠的一个男人,也有潜力。


    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余檀送给谢之煜一本书,名叫《小王子》。


    谢之煜不能说自己的记忆力有多出色,但短短的几万字,他几乎能够全文默背下来。


    一开始对这本书谈不上什么喜欢,因为是余檀送的,总得看看完。


    “flostooyoungtoknoveher…


    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2]


    谢之煜懵懵懂懂,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爱护余檀。


    他选择放手,让她去寻找自己最喜欢的。


    因为他喜欢过,所以他更知道,喜欢这件事无法强求。


    大二上学期的寒假,有一天晚上,谢之煜给余檀打了个电话,对她说自己手上的红绳旧了,要换新的一根。


    余檀倒是记得有红绳这一回事,只是意外:“谢之煜,你居然看得上我送你的红绳啊?”


    谢之煜:“你不是说辟邪的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你不是不迷信吗?”


    “少废话,你编了送我。”


    余檀无奈:“谢之煜,你好烦呐。”


    谢之煜却笑:“就烦你这最后一次。”


    当时余檀没有听出这话有什么不妥。


    她嘴上虽然说着谢之煜烦,可还是翻出家里的红绳坐下来仔细编织。花不了多少时间,也就几分钟,她利落编好一条。


    只不过编好的红绳却一直没有时间送给谢之煜,一拖再拖。


    余檀在那个寒假选择打工,很幸运的是,有一家花店需要临时工,她面试成功。


    花店老板娘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长得很漂亮,倒是和谢之煜同一个姓氏,名叫谢灵凌。她有一个可爱懂事的儿子,但可惜的是,丈夫却在几年前因公殉职。


    在店里帮忙工资虽然不高,但也没有什么压力,老板娘待人亲切,余檀也经常和她的儿子一起玩耍。


    或许每个女孩子都有过一个开花店的梦想,每天被美丽包围。


    余檀喜欢那些花,即便每天只是在花店里转悠转悠,心情总能变得很好。寒假期间,她和陆彦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暧昧,只差捅破一道窗户纸。


    那段时间,余檀刚刚和陆彦摊牌。她这个人有时候直率到过于直球,反而显得有些钝感。


    这几个月因为陆彦失恋,余檀作为好友各种安慰陪伴。


    可那么长时间来下,她也要把话说清楚,不想让他误会。如果陆彦喜欢她,他们以后就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继续交往,如果他不愿意,以后她不会再来打扰。


    余檀并没有心急得到答案,她给陆彦时间仔细思考清楚。


    陆彦倒是很快给与答复,他说自己喜欢她,两个人可以试试。


    凌晨时,余檀在自己的朋友圈大方表示自己脱单,这是崭新的一天。


    微信好友点赞的点赞,祝福的祝福。


    余檀没有发现,谢之煜给她这条朋友圈点了一个赞,最后又将这个赞取消。


    只不过,脱单后的生活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不同。


    因为寒假,陆彦回了老家,余檀和他隔了很远的距离,两个人只是在手机上保持联系。


    余檀当时在花店打工,巧遇那帮和谢之煜关系好的男生当中有一个来花店买花,那人问她:“送人出国的话,选什么花比较好?”


    余檀说:“可以送水仙花。”


    水仙花盛放在冬天,刚好也是这个季节。它的花语为思念,可以送给朋友亲人。如果是恋人的话,它的含义又有坚贞期盼爱情的意思。


    总之,寓意不错。


    那个男生不似那个圈子里不着调的性格,家里条件不错,父母都是做实业,人也踏实,是以谢之煜和他有聊得上的一些话题。


    余檀对这人印象也挺好,顺口就问:“你是送给朋友的?还是女生的?”


    那人说:“我是要送给谢之煜的,他不是今天下午的航班要出国嘛。”


    “谢之煜?”余檀也没显得有多惊讶,“哦,他又要出国啊?”


    每年寒暑假谢之煜不是去香港就是出国,他们谢家家族根在香港,但很多亲戚都在加拿大。


    余檀早见怪不怪。


    那人唏嘘:“是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咯。”


    余檀:“不是明年春天就回来了吗?”


    那人有些疑惑地看着余檀:“怎么可能,他不是退学了吗?这次去加拿大了之后就不打算回来了。”


    余檀更疑惑:“他退学了?”


    她为什么不知道?


    余檀立马给谢之煜打了个电话,问他:“你要出国啦?”


    电话那头,谢之煜的语气轻松:“昂。”


    余檀还想说话时,谢之煜打断她:“我的红绳呢?你编了吗?”


    “编了的。”


    “那送过来给我吧。”


    那天下午,余檀特地打车去机场,想问个清楚。


    c城的国际机场很大,余檀在里面绕了一大圈,最后才看到那道熟悉的声音。


    远远的,有一帮人给谢之煜送行,他穿一身黑衣黑裤,戴一顶黑色棒球帽,显得人很酷。


    余檀看到这番情形就懵了,她站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甚至挤不进去。


    最后还是谢之煜看到她,拨开那帮人,主动朝她走过去,问她:“我的红绳呢?”


    余檀这才呆呆地从口袋里拿出来带给他。


    谢之煜当时只是放进口袋中,好像寻常接过一样不起眼的物品。


    他甚至没说一句谢谢,转头望向一旁的人。


    从来从来,谢之煜在余檀的面前都是这样一个潇洒的人。你看他身边朋友那么多,所有人有说有笑,各个光彩亮丽,非富即贵。


    可是余檀不知道,谢之煜破天荒通知这帮自己不怎么来往的朋友,特地制造了这么一个热闹的送别仪式。


    他只想让她看到他最鲜艳的那一面。


    余檀很快被挤开,她怔怔站在边缘处,有一堆的话想问谢之煜,可这里那么多人,好像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她有些失落地低下头,自然也没有注意到,谢之煜的余光一直望向她。


    而今在回忆起这些。


    余檀忍不住去剥开这中间所有的细枝末节,心里开始顿顿地疼。


    她想到,谢之煜离开的那天,刚好是她在朋友圈宣布告别单身的那天。


    怎么办啊……


    要怎么弥补,才能让自己的心里少一些难过。


    余檀缓缓吐出一口气,眼角泛红:“谢之煜,你才是木头吧。”


    为什么什么都不说呢?


    你这个人不是最专横野蛮吗?


    只要是你喜欢的东西,不是一定都要得到手吗?


    为什么你从来都没有告诉我啊?


    为什么没有早一点说啊?


    那么甜的周末,突然在结尾染上一丝哀愁。


    余檀抱着谢之煜的脖颈,怪他:“都是你,好端端的说那些晦气的话。”


    谢之煜倒是一脸无所谓的态度:“怎么呢?心疼我了?”


    “嗯。”


    “有多心疼?”


    余檀仔细看着谢之煜的脸,伸手摸摸他,像是抚摸一只被人遗弃的可怜大狗狗。


    “bb猪,我现在给你口吧。”一着急,余檀什么话都说了出来。她知道他喜欢,现在就想弥补,无论从哪一方面弥补,只要她能满足。


    谢之煜嗤笑一声,谢绝她的好意:“你可怜一个男人,你完了。”


    余檀心里还有一点淡淡哀伤,让他这句话搅乱。


    这个人真的很会破坏气氛,明明她这会儿为他难受的不行,可他却是这么一副轻飘飘的样子。


    “我心疼我老公不行吗?”余檀瞪谢之煜一眼。


    “那行啊。”他又是这吊儿郎当的样子。


    余檀反悔:“算了,我不心疼了。”


    “也行。”


    “谢之煜,你在我面前能不能不要这样啊!”余檀没好气掐他的脸,“不要戴上故作轻松的面具,我想感受你的感受,你的高兴,难过。”


    “我现在就很高兴。”


    谢之煜发自肺腑,他伸手勾余檀的腰在自己怀里,仰头看她:“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有多开心?”


    “每天抱着你睡觉,睁开就能看到你,想你了可以亲亲你。”谢之煜说着温柔一笑,他这样笑起来,脸上凌厉的线条瞬间柔和。


    真好看。


    余檀低头亲了亲谢之煜的额头,承诺他:“bb猪,我们要好好的。”


    “嗯。”


    好好的。


    傍晚时,谢之煜接到一通电话。


    是香港那边打来的。


    他当着余檀的面,用粤语说话,没有刻意避让她。


    年后谢之煜其实回过一趟香港,今年没在香港过年,那边一直念叨着,毕竟再怎么都得回去见一见老太太。


    只不过,这一次谢之煜依旧还是独自回去,没有带上余檀。


    那边多多少少有些意见,毕竟谢之煜现在已婚,不带新婚妻子过去见长辈,实在不合体统。


    谢之煜这个人别看好像对什么事情都不在意,其实骨子里,他的家庭观念极重。


    不管豪门家族再怎么貌合神离,但老太太对他这个骨血至亲到底是有求必应。情感上不能满足的东西,物质上谢之煜从来都不缺。


    余檀渐渐发现,谢之煜比她想象中的更加需要被爱。


    换句话说,他这个人缺爱。


    谢之煜跟人领证结婚的事情虽然谢家上下都已经知晓,但毕竟没有办过婚礼,总让人感觉少了点什么。


    况且他也没有跟家里上下正式介绍过余檀,真要说起来,的确有些不合规矩。


    其实杨老师这样的意思也是想让谢之煜跟余檀办个婚礼,这样一来也省得她总是得跟人解释余檀已经结婚。


    谢之煜之所以这个态度,也都是因为余檀。


    余檀懒得办婚礼,更不想去香港。他都依着她,她怎么开心就怎么来。


    即便余檀一辈子都不去香港,谢之煜也不会强求。她嫁给他,不是嫁给他的家人,他才不会为了那些所谓的传统礼仪,让她感到不适。


    这次香港那边打电话过来,是说老太太摔了一跤。


    老太太七十几岁的高龄,这摔一跤可不是伤筋动骨一百天那么简单。


    余檀通过谢之煜的话,大致也算模糊听懂了一些。等他挂了电话,便再仔细询问一番。


    谢之煜说,奶奶不小心从二楼楼梯上摔下来,断了一根肋骨,脚踝骨也摔碎了。


    余檀担心地不行:“那你得快回去看看。我奶奶当时也是,因为摔了一跤,后来再也没有起来。”


    说到自己的奶奶,余檀心里又好像被什么堵着。


    那个全世界最好的奶奶,说要看着她结婚的奶奶,到底还是早早离开了。


    谢之煜反过来安抚余檀:“都过去了。”


    余檀起身帮谢之煜收拾东西:“早点过去吧,这个时候老人家都想看到自己最亲近的人。”


    她开始忙前忙后,真像个贤惠的妻子,又是帮他找衣服,又是找行李箱。


    在照顾生活起居这一块,余檀的确算是一个不错的女孩。不管是出租屋还是这里,她总能打理得井井有条。


    谢之煜也爱看她忙活,最后轻飘飘来一句:“不用收拾,我的东西那边都有。”


    “谢之煜!你怎么不早说!”余檀说着放下谢之煜的东西,开始收拾自己的。


    谢之煜意外:“你在干什么?”


    “收拾东西啊。”余檀一脸理所当然,“你奶奶摔伤那么大的事情,我应该去看看的。”


    “你想去么?”


    “想啊,”余檀歪了歪脑袋,“怎么?你不欢迎?”


    谢之煜笑着一把将余檀抱起:“欢迎。”


    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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