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再生欢 > 539. 一更君 捷报之后
    费扬阿弓着身子,小步跑到营帐内。


    这是在夏州之外的冻土重镇,原本属于鄂极国的地界,前些日子被北原占领了去,如今总算“物归原主”。


    费扬阿一进门,便见薛放正指着面前的地理图,跟几个将领交代事项,一眼瞥见他,便先停了下来。


    “薛督军……”费扬阿的脸上几乎绽放一朵向日葵花,搓搓手向着薛放靠近。


    前些日子,薛放一直没有露面,让费扬阿心里没底。


    又因为跟北原交锋的连败,费扬阿生怕自己“遭遇不测”,连日装病不肯到前线来,更几乎要找借口跑回鄂极国国都去。


    直到今儿,总算是重把心放回了肚子里。看到薛放,如同看到天神下降,满目放光。


    薛放望着费扬阿笑的灿烂的脸,也跟着笑道:“先前听说老费你病了,我因为着急布置作战,没得空去探望,这是好了吗?”


    费扬阿嘿嘿道:“好了好了,你们大周不是有一句话,叫做‘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嘛,我心里一高兴,病就好了。”


    薛放走到他身旁,道:“这就好,不然我要担心的。毕竟这一战虽然获胜,但难保北原人反扑……”


    “他们还敢?”费扬阿忽然抖擞起来,狐假虎威,好像能够一人抵敌千万。


    薛放眉头紧锁,道:“他们吃了亏,岂会善罢甘休,听细作探听,北原此刻正调集大军,随时可能卷土重来……而且这一次,我军拼力死战,伤亡不少,情形不容乐观,我正头疼着呢。”


    之前鄂极国因被北原打怕,加上连续战败几次也有死伤,所以更加畏惧。


    虽说是求的大周的援军,但这次能获胜,跟北原人作战的主力却是周朝。


    所以薛放这么说,也是实情。


    费扬阿担心他指出鄂极国不敢冲锋之事,忙道:“话虽如此,这次北原的骑兵精锐元气大伤,他们比咱们惨多了……薛督军不必过于担心……”


    “咱们?”薛放正等着他呢,一下子抓到把柄:“据我所知,此番可没死几个贵国的人吧。一开战,大周的士兵个个向前,贵朝的士兵不跑就算是勇士了。”


    费扬阿脸红耳赤:“这……他们其实也很神勇,可是周朝的士兵更加神勇,所以就显得不那么……呵呵。”


    薛放很佩服他居然能如此厚颜,便道:“话虽如此,我们可是你跟我朝皇上求的援军,如今反而成了主力了,亲王不觉着有点儿说不过去吗?”


    “这、这……”


    费扬阿正答不上来。薛放又道:“何况北原那边随时可能动作,我军才经历苦战,哪儿能这么快恢复战力……我正想着,本来答应你们夺回冻土,如今还好冻土已经到手,我们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费扬阿起先得知大胜消息,简直不信,随从确认后,他喜欢不尽。


    但很快又想到,自己是在大周皇帝面前请得的援军,可原先大周跟鄂极国之间却还是敌对两国,万一薛放趁着这个机会不走了……


    那岂不是所说的“前门拒虎,后门进狼”?


    没想到照面后,薛放一直诉苦,又主动说要走。


    这不是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吗?费扬阿反而“不舍”起来,。


    他倒不是真舍不得大周军马,而是听了薛放的话,担心北原真的会来报仇,如果是那样,没有大周军马相助,鄂极国只怕又撑不住……


    而且薛放这么说,坦坦荡荡,显然是并没有想占据冻土的意思,又让费扬阿放心,于是说道:“薛督军,我跟你打包票,假如北原人还敢回来,我鄂极国的士兵必当奋勇杀敌,一雪前耻!”


    薛放道:“是么?”显然是不太相信的样子。


    两人说到这里,一个跟随薛放从定北城过来的副将,沉着脸色道:“督军,这一次长刀营的兄弟们,折损了一大半!他们个个都是好手,现在都交代在这里了……”


    另一个副官也道:“骑兵营也损耗不小,本来夏州这边儿的军力便不多,经过这次拼杀,损耗一半以上。连夏州几乎都难守了。这难道是白白地替人送命吗?”


    费扬阿听了这两人的话,脸色微变,眼珠乱转。


    薛放望着他道:“你听见了?这一次乃是惨胜。你还是尽快上表给你国国主,告知此处的情形,总之大周已经如同双方的约定,将冻土镇为你们夺了回来,现在‘物归原主’,而我们也该休养生息。大军这一两日就开拔回夏州。”


    费扬阿忙道:“这么仓促?薛督军不可啊……”


    薛放叹息道:“老费,我同你……还算有点惺惺相惜,只不过,我的兄弟们伤亡惨重,实在交代不过去。虽说是从北原俘获了一些辎重粮草,但死的人是无论如何活不过来了,真叫人痛心疾首,对了……那些俘获的辎重军马之类,你们不会还要来抢一口吧?”


    其实在私底下,鄂极国确实有将领眼红大周俘获的那些军备。甚至有士兵确实有强抢之举。


    费扬阿听薛放说的那么惨了,何况他又怕北原真卷土重来,自己如何应对?自然还要倚重大周。


    当下道:“那是薛督军带人打下来的,我们当然不会要,这个放心!”


    薛放对门口的鄂极国跟大周将领扬声道:“你们都听见了,但凡有人敢伸手的,不用废话,给我直接剁了他的狗爪子!”


    费扬阿清清嗓子,又道:“只是要撤离的事,不如再缓一缓……”


    薛放摆手:“不成,老费,我跟你交底吧,定北城那里有机密军报来,说是北原将起兵攻打定北城,我自然也要早点打算,总不能为了你们的地盘,反而把自己的老家丢了吧?”


    费扬阿听他说的在情在理,又看到他脸色泛白,双手上裹着的棉布上隐隐透出血迹,不敢再说。


    于是只略安慰了几句就赶紧离开,去写奏表给他们的国主。


    此刻老关等才又围过来:“督军,真的就这么走了?”


    “走,当然要走,”薛放道:“只叫他们快些把东西都运回夏州去。”


    老关迟疑:“万一北原的人真的打回来怎么办?”


    “跟咱们没关系,反正已经如约完成任务。何况……”薛放冷笑道:“你没看到费扬阿那些人吗?因为这次把北原打的很惨,他们就得意起来,兴许以为他们也能。何况这是他们的地盘。若一直留下去,他们未必感激不说,反而会怀疑咱们是有什么企图了,对我们而言并无好处,所以一定要走。”


    老关跟几位将领其实还有一种想法——比如冻土重镇是他们打下来的,那能不能……


    只是不好说出口,毕竟原本是大周皇帝应允了对方要出兵,自然不可违诺。


    但死伤了这么多,又有点不太甘心。


    薛放转头看着面前的地图,脸上却浮现一点奇异的淡笑:“至于北原人,不必怀疑,他们一定会继续打,我正是要他们再打回来……那样才好办事儿,也教教那些狗东西们,让他们知道到底谁才是他们的爷爷。”


    老关隐隐地有些明白,试探着问:“难道……想要以退为进?”


    薛放嘘了声,笑道:“别胡说,明明是咱们元气大伤,要回夏州休养了,赶紧准备去吧。”


    有他交底,众将领飞快执行,果真在两天之内,从冻土撤离的干干净净。


    当然,那些俘获的军马辎重之类,也都搬离的一根草都没留下。


    这得亏是冻土的房子不能拆,不然薛放得叫人把砖石梁木都搬走,毕竟他可是大周第一“贫穷”的小侯爷,“见钱眼开”,不过本色而已。


    回夏州的马车上,夏州军的随军医官给薛放手上敷了药,又去料理腿上的伤处。


    虽然先前已经缝住了,但这一场血战,他又非得亲自上阵,伤口竟绽裂了。


    医官望着那仿佛犬牙差互狰狞惨烈的伤处,手微微发抖,劝说道:“薛督军,这可千万不能再贸然行动了,要不然只怕会酿成大症。”


    薛放闭着双眼,眉头微蹙,只在心中盘算事情,虽听见医官在说话,却并没搭腔。


    医官叹了口气,只得又咬牙给他清理了伤,重新敷了药。


    本想再给他缝针,但……望着这破烂不堪的伤口皮肉,他竟有种无法下手之感。


    薛放微微睁眼瞥了瞥医官,望着对方满脸委屈似的,淡淡道:“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哭丧着连脸什么?”


    医官红着双眼道:“督军、我真的……您该多多保重才是。”


    薛放的双手本就有伤,那朔寒天罡枪又沉,更加磨得鲜血淋漓,十根手指没有一根是完好的,几能见骨。


    医官哽咽,有些艰于言语。


    薛放扫了眼自己被包扎的如同粽子般的双手,轻轻地哼了声:“幸亏这会儿不用拿枪,不然可怎么办?”


    医官忍不住小声嘀咕:“要是给永安侯看见了,不知该多……”


    薛放闻言,才总算没做声,自下意识把手压了压,仿佛真的怕杨仪在跟前儿看到一般。


    他的手当然是先前在图兴山的时候,被风雪冻伤,被山石蹭伤、划伤的。


    薛放靠在车壁上,想起在图兴山的惊魂那一刻。


    当时他几乎要从山崖上坠落,一只手及时探出将他拽了上去。


    那是一个涂温族的猎人,身上穿着简陋的皮毛马甲,头上戴着兔毛帽子。


    他将体力耗尽的薛放扶着,带他从风雪渐大的山岩向下。


    薛放几乎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下山的,多亏了那人,他的身手矫健,体力过人,似乎也很熟悉这山上的地形,没用多久,便带了薛放下山。


    就在山脚下不远的一处歇脚的小驿中,那人生了火,却并不让薛放靠近火边上,只先检查他身上的伤。


    当时薛放的双手已经伤痕累累,血肉外翻,惨不忍睹。


    那人眉头紧锁,先拿出一个亚腰葫芦,打开塞子,送到薛放嘴边:“喝。”


    薛放抬眸看了他一眼,闻到了浓烈的酒气,他张口,咕嘟咕嘟喝了半个葫芦。


    那猎人把剩下的酒水倒在他的双手上,以及腿上的伤口处。


    虽然薛放先喝了酒,但倒酒的瞬间,就仿佛有无数小刀子在凌迟他的肉,顿时疼得半是晕厥,额头上的冷汗刷地冒了出来。


    那猎人见他虽然疼极,却咬紧牙关一声不响,不由诧异,却也暗暗佩服。


    便从腰间的鹿皮囊中掏出些药草粉末,给薛放敷在手上,又包扎起来。


    他大概是留意到薛放腿上伤口处的血色不太对,嗅了嗅,用涂温语嘀咕了一句什么,从鹿皮袋里找出一个小包,打开后是赤红的粉末。


    猎人犹豫了会儿,挑了一指甲,喂到了薛放嘴里。


    也许是因为喝了烈酒的缘故,又或者是伤口恶化,薛放昏昏沉沉,发起热来。


    朦胧中他觉着自己被人搬动,他拼命睁眼想看看那是谁,是敌是友,但现在他实在是从里到外的精力耗透,更加上病痛折磨,竟无法自主。


    等醒来之时,天已经黑了。


    他发现自己在一处奇怪的所在,不是屋子,而是一处不大的半圆的帐子中。


    地上有几根烧红的枯木,上面一个锅子,里头热气腾腾地煮着一条鱼,散发着奇怪的香味。


    而在他面前,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涂温族妇人,看他醒了,便向外叫了声。


    不多时,之前救了薛放的那个兔毛帽子的年长者走了进来,端详了会儿他的脸色,又摸摸他的额头:“已经不烫了。”


    薛放爬起来,却难免碰到了手上的伤。


    那猎人道:“不要动,你受的伤很重,要好好地休养。”


    妇人在旁也嘀咕了几声,仿佛附和,又摇头。


    猎人却点点头,对薛放道:“你是一个人翻过图兴山的?”


    他说的是大周的官话,虽然有些生硬。


    薛放道:“是,您老人家又如何称呼?是您救了我?”


    那猎人的眼神有些奇异:“你不是北原人。”


    薛放一笑:“我当然不是。”


    猎人道:“那你是谁,为什么要一个人翻图兴山,难道没有人告诉你,那是很危险的么?”


    “我要到夏州去,十万火急,丹溪河过不去,只能如此了。”薛放看出他并无敌意,所以照实说。


    图兴山这一片,是涂温族的人行动的地方。本来冬日的话,他们在南丹溪河上自由来往。


    只是数天前,丹溪河突然起了皲裂纹,起初还有人敢大胆来回,但很快就不能过人了,冰成了冰块,冰块变作流凌。


    那天,胥烈等人带薛放在河对面的南驿休息的时候,一个涂温族的猎人察觉,他们这些人自然都是嗅觉眼力皆极灵敏的,虽不曾看见胥烈跟薛放,但从金环跟摩天侍他们的做派气质,看出不是大周人,多半来自北原,立刻示警。


    他们族内自有一套传信的法子,老猎人虽在丹溪河这边,却也看到了警示。


    那天晚上,老猎人十分警惕,他发现图兴山的方向,秃鹫们似乎有异常的骚动,而且传来豹子的吼叫。


    这图兴山的豹子,为王的是一只极大的公雪豹,只不过因为有了崽子,这公雪豹就把领地给了那带崽的母雪豹,自己却离的远远地另寻地盘去了。


    可昨夜,老猎人却听见了久违的公雪豹的叫声。


    他本来怀疑是北原人想翻过图兴山,一夜难眠,次日天不亮便爬上去看究竟,谁知正遇到了薛放。


    老猎人埋伏着,打量薛放不像是北原人,只是震惊于他的身手跟毅力,犹豫再三,才在最后关头将他救了。


    此刻老猎人细细端详薛放的脸:“你……姓薛吗?”


    薛放很讶异:“您老人家怎么知道?”


    老猎人眼睛微睁:“你是不是有个哥哥?”


    薛放屏住呼吸,更加震惊:“你、你认识我哥哥?”


    老猎人先是极惊喜,继而轻轻地叹了口气。他回头看向那妇人,用涂温语说道:“这是少将军的弟弟,最近在定北城任督军的。”


    老妇人一惊,把手中的毛皮放下,凑近细看薛放:“是有些像,真的吗?”


    “就是他了,我看他翻山的时候就觉着像了,除了少将军,谁还有那样的胆气呢?”


    老妇人听着,眼眶微红,口中喃喃道:“天神保佑!竟然会让我们遇到少将军的兄弟。”


    后来薛放才知道,原来当初薛靖驻守定北城的时候,他是个闲不住的,在没有战事的时候,除了定北城,四处游走,有一日便过了南丹溪河。


    这涂温族人以渔猎为生,因为这块地方处于鄂极国、北原跟大周交接之处,鄂极国的人常来袭扰,那天薛靖经过这里,正有一队鄂极国的士兵越过边境,跑到这里肆意烧杀。


    这些猎人不通武功,哪里是他们的对手,被欺负的极为凄惨。


    多亏薛靖到的及时,他以一敌十,竟杀了十几个人鄂极国的士兵,那些人哪里见过这样神勇之人,胆战心惊,匆匆逃命。


    从那之后,薛靖又命人加紧了夏州方面的巡护,又有几次交手,鄂极国没讨到好,士兵们就不敢再过来作威作福了。


    而薛靖但凡有空,便会来探望,他是个性子豁达的人,涂温族的人都很喜欢他。


    老猎人说着,将手中发黄铮亮的亚腰葫芦递给薛放看:“他听说我喜欢喝酒,就特意叫人找了这个,送给我的。”


    薛放本来还奇怪,难道如此苦寒之地,也长这种中原才有的葫芦,而且据他所知,北境的人,一般都是用猪皮或者牛皮做的酒袋子,极少看到酒葫芦。


    原来竟是薛靖所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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