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居。
雨夜将尽,天边微微泛白。
房檐和树梢挂满了雨珠。风一吹,满院子的滴滴答答。
“黑姐儿,尿壶怎么又不端?”东厢门一开,走出一四十多岁的浓妆妇人,还惺忪着睡眼,就大呼小叫起来。看这气汹汹的架势,显然是琥珀居的鸨母。
她刚下石阶,一眼看见老树下横着一具尸体,仔细一瞧正是黑姐,还沾着大片血迹。
这可把老鸨惊吓不小,猛一声尖叫出来。随即想起正房还睡着客人,生怕惊动他们,连忙捂住自己的嘴。
“天不亮,吵什么吵?”正房里一客人半睡半醒的,不耐烦喊道。
“客官您歇着。我……我这摔了一跤,不碍事。”老鸨嘴上赔着礼,心想这黑姐不知是怎么死的,但无论如何不能让客人看见院子里的死尸,否则今后的生意还怎么做?想到这儿,老鸨哆嗦着手抬起尸体,艰难往柴房拖去。
“钱妈,给我备马!”好巧不巧的,房里那客人又喊了一声。
老鸨一愣,匆忙答应:“好,好,来了。”
这时西厢门一开,走出两个赤膊汉子。一个胖壮络腮胡,一个矮小黝黑,打着哈欠,要上茅房撒尿去。
这二人是兄弟俩,本是街上的混子,整日里游手好闲,惹是生非。为讨口饭吃,便来这青楼当起了护院打手。
老鸨看见兄弟俩,眼前一亮:“大彪二彪,过来。”
二人不耐烦走来,看见死尸也吓了一跳:“这……这是黑姐?怎么死了?”
“马备好了没有?”正房传来客人的催促。
“好了好了。”老鸨应付了一声,匆忙吩咐兄弟俩:“谁晓得她遇上了什么仇家。快拿个席子裹了,埋到南郊的乱葬岗去,路上莫让人瞧见,别惹是非。”
大彪二彪满心的不情愿,只得找了张破席,把尸体一卷,一前一后抬出了琥珀居的大门。
“他妈的老虔婆,一大早就使唤人,还是这等晦气事。”二人骂骂咧咧抬着尸体,全不知高墙上有一双阴冷的目光,始终在盯着他们。
子夜压低了银狐面具,从匾后现出身来。
她早已在墙上蹲伏了几个时辰,注视着琥珀居发生的一切。
打她下山以来,第一个要救的人就是她的生母——曾经的傻妞儿,现在的黑姐。
只有她知道,黑姐所面对的,并不是什么寻常的奸邪强盗。
而是——厉鬼索命。
这是下山前,师尊给她推算出来的。至于这厉鬼为何要杀黑姐,背后又是怎样的因缘债孽……即便以师尊的数百年道行,也仅仅能看见一片混沌深渊。
师尊说,那片混沌里,藏着子夜的命数,只有靠她自己去解开。
可子夜却对此并无意兴。
她只想尽快还清这八百六十一条命债,结束这了无生趣的一生。然后一身清净,奔赴黄泉。
人世苦海,她一刻也不想多待。
而眼下最要紧的,是保全黑姐的性命。
所幸,昨夜那厉鬼不曾现身,只是派来个纸扎的小喽啰,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
但她深知,这远远没有结束。
一个纸喽啰不算什么,只怕那厉鬼藏在暗处,阳间生死,它看得最清楚。
唯一的办法,只有给黑姐留下一具假尸,真身远走高飞,才能瞒过厉鬼的眼睛。
而最彻底的假死,就是让众人都以为黑姐“死”了,直到最后的入土为安。
子夜掐算了一下,假尸的金蝉符还有三个时辰才失效,足够大彪二彪挖坟下葬了。
至少目前为止,进展还算顺遂。
看到兄弟俩抬尸走远,子夜飞身一跃,落上对面的房梁,紧紧跟上。
身后琥珀居内,传来客人的质问声:“我的马呢?那么大一匹枣红马,还能丢了?”
老鸨慌张辩解:“客官,你怎么血口喷人啊!你自己没拴住马,反倒怪我们……”
子夜跟着大彪二彪出了巷子,身后的争吵声也逐渐隐去了。
走了大半个时辰,大彪二彪累死累活,终于赶到南郊边界处。
此刻天已大亮,阳光甚是毒辣。兄弟俩抬尸穿过大半个业城,早已满头大汗,又累又渴。
前方不远处便是深山,四周萧萧瑟瑟长满了斑竹,再进山二里就是乱葬岗。
这时,二彪望见山口下竖着一面酒旗,喜道:“哥,有家客栈。”
“嗨,他家酒是出了名的烈,快进去吃两碗。”大彪抹了一把汗水,加快脚步。
不远处,子夜立在一棵高耸的竹竿上,看到兄弟俩竟跑去喝酒,不禁皱起眉头:“这些个凡人,真真太惫懒。”
无奈师尊叮嘱在先,不到万不得已,勿与凡人牵缠。她也只得尾随其后,一跃飞上酒肆的房梁,屏息旁观。
时辰尚早,酒肆里空空荡荡。日光透进窗棂,洒亮一道道飘浮的薄烟,满屋子氤氲着陈年的酒香。
“砰!”兄弟俩把破席裹的尸体丢在一旁,大大剌剌坐上长凳,招呼道:“主人家,来一坛最烈的琵琶酿,要冷的。”
这琵琶酿是小酒肆独有的名产,取欲饮琵琶、沙场醉卧之意。因酒劲极烈极香,入口如割,业城里远近闻名。据说常人饮半碗即醉,酒量大者,也不过三五碗便倒。
只见那掌柜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怀里抱着一坛烈酒,赶来道:“对不住,二位客官,今日的酒已经卖光了。”
大彪眼珠一瞪:“放屁。这才一大早,怎么就卖光了?你手里的不是酒?”
掌柜摆了摆手,指向角落:“这是最后一坛,已经卖给那位客官了。”
兄弟俩顺势看去,这才看清角落里坐着一人,全身罩在阴影里,辨不清样貌,只见得身材纤细,一袭黑底金花的官袍,左腰挂牌,右腰悬刀,看装束是个官衙里的捕快。
离奇的是,他身旁已经堆了八///九只空坛,人还半倚在桌上,一碗一碗倒那烈酒喝,便跟喝白水一样。眨眼间,又是连干三碗。
大彪二彪不由一愣:这可是琵琶酿啊!烈酒当水灌,这是不要命了?
更何况,他已经独干了□□坛。
难不成今日这一店子的烈酒,全教他一个人喝了?
怎奈这兄弟俩都曾是混混无赖,尤其是大彪,平素最好与人逞勇的。眼见这捕快大口喝酒,自己却口干舌燥,一滴也捞不着,心想区区一个小衙役,竟也如此蛮横?于是揣着一肚子不满,起身大步走去。
“喂!”大彪抬起一掌,重重拍在那人肩头,“彪爷我的酒,你也敢抢?”
这时,子夜正站在房瓦上,窥视着酒肆里发生的一切。她见那捕快肩头挨了一掌,身子却纹丝不动,心头一惊:“身盘这么稳,难道是个练家子?”
那捕快根本不理大彪,只顾着低头倒酒,可才倒了半碗,手里的酒坛已然罄尽。他侧过身来,喊了一声:“掌柜的,上酒。”
这一转身,子夜也看清了他的样貌:一张极为俊美的瓜子脸,约摸三十余岁年纪。剑眉凤眼,皓齿朱唇,美得比凤楼里的姑娘还要动人,但又透出不入凡流的英气。可他神色却极为苦闷,眼圈微红,似乎刚才还在流泪。
更令子夜诧异的是,这人嗓音略带沙哑,但全不似寻常的男子那么粗犷,反而在竭力地掩藏着些许……娇柔?
可眼下无暇多想,只是心急如焚,生怕这兄弟俩拖延惹事,又生出什么枝节来。
掌柜的听他叫酒,正要上前,却被二彪一把拦住了。二彪上下打量那人,阴阳怪气道:“哎,这不是号称‘杯酒覆千军,单刀灭犬戎’的萧凰,萧大将军吗?”
大彪也认出这捕快,不禁转怒为笑:“哟,这大将军怎么长了一张小美人儿的脸?打眼一瞧,还道是哪个青楼的花魁呢。要不今晚来陪哥哥,大战个三百回合?”说着还调戏似的,伸手要去掐那捕快的下巴。
那名叫萧凰的捕快遭他这般羞辱,一脸厌恶地避开,暗自捏紧了指关。
原来早在近二十年前,中原诸州大军北上,抗击外族犬戎。传说这萧凰曾是七曜上将之一,本领惊人。说他杀尽犬戎千骑,用不上一杯酒的时间;只需单刀匹马,就能令蛮国寸草不留。可谓是名盛一时,万众仰慕。
可后来战火平息,萧凰带兵归夏,不知出于什么缘故,中途全军罹难,只有他一人残喘归来。打那时起,他神气大伤,竟跑到这黄州业城,当起了一文不名的小捕快。
起初,衙门众人都道这萧凰是个豪气干云的盖世英雄,没想到一见面,竟然是个纤瘦柔美的小白脸!
更古怪的是,他身为捕快,既不缉贼,也不拿盗,白天里干些有的没的闲杂事,夜晚就到酒肆里通宵买醉,浑然是废物一个。
日复一日,市井百姓都认得了这个“七曜上将萧将军”。众人笑话他相貌阴柔,软弱可欺,遂起了个诨号叫做“花魁上将”。
无论旁人怎么嘲弄,萧凰倒似并不怎么介怀。他只知有酒时自醉,没酒时发呆。如是这般浑浑噩噩,一晃混过了十八年。
如今,这大彪一认出萧凰,更加无所顾忌,夺下掌柜的那坛酒,转身就走。
可刚走出两步,手中突然一轻,定睛一瞧,酒坛竟然不翼而飞。
大彪一呆,转头看去,只见那酒坛不知何时已落在萧凰手里。他捧起酒坛,自顾自地往碗里倒酒。
兄弟俩和酒肆掌柜都是一呆。三个人六只眼睛,愣是谁也没看清,这酒坛怎么就跟变戏法似的,一眨眼跑回萧凰手里了?
唯独站在屋瓦上的子夜,瞧了个一清二楚。萧凰是以极快的身法一进一退,轻易将丈许之外的酒坛捞在了掌心。
子夜并不知什么七曜上将的传说,只看这夺酒的一瞬间,便大为震惊:“以我的修为,也未必比他的身手更快。这……这捕快到底是什么来头?”
大彪方才还笑话人家是“花魁”,转头就被人家耍了一手,不禁暴跳如雷,怒道:“龟孙子王八蛋,我让你喝!”铁拳一攥,朝萧凰脸颊猛砸了过去!
萧凰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兀自往碗里倾着烈酒,轻轻一侧,便躲过了大彪这一记猛拳。
大彪右拳落空,向前扑了个踉跄,更感恼怒,旋即左脚飞起,冲着萧凰心窝便是一脚。
这一次萧凰不闪不避,堪堪斟满一碗,随手将酒坛一放,刚好碰上大彪的飞脚。
这一碰看似蜻蜓点水,却让大彪如受重击,整个身子瞬间甩了出去。
二彪见兄弟摔倒,急忙赶去搀扶,没想到一碰到大彪手臂,一股极强的力道汹涌而来,还没等回过神,竟被连带着一起甩飞。
“砰!”“霍啦啦——”兄弟俩撞翻了几张桌椅,重重摔在地上,直痛得哭爹喊娘。
萧凰饮尽碗中酒,漠然起身,看了眼柜台下目瞪口呆的掌柜,翻出一只银锭,往桌上一放,大步走向店门。
这一回一合,看得子夜是心惊肉跳。她本以为自己从小修炼,足以在这人间横行无忌。何曾想天外有天,眼前这小捕快的本领,恐怕决不在自己之下。
萧凰正要出门,忽然往地上瞥了一眼,登时停住脚步,脸色巨变。
大彪二彪挣扎起身,看到萧凰神色古怪,便顺着他目光看过去。
原来是桌下那具裹席的死尸,此刻被兄弟俩撞翻,露出了黑姐的半边脸。
这一刻,子夜心头大叫一声“不好”,掌心瞬间沁出了冷汗。
黑姐的假尸,竟让萧凰注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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