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士多啤梨 > 13、挽留
    七月底的时候,林礁一个月的正式工资终于发下来,路冬然说话算话,按照他来的次数算,一共就有六百块。


    林礁不知道自己有多高兴,他盘算着这六百块能够做什么,甚至还难得地列了个单子。路冬然见他喜笑颜开,又想到这个月林礁成天唱歌也不休息的事情。也没再让他拿着吉他再练习,什么港语歌英文歌都可以先放在一边不管,说给他放几天假,好好享受刚发下的工资。


    林礁难得的没有忤逆路冬然,美滋滋地拿着钱和吉他往酒吧外走。他的脚都是飘的,像是被幸福砸晕了头脑,路冬然站在后面看着他都怕他给摔了。


    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林礁最终还是回了出租屋。


    野执还在便利店里上班,这会儿已经快到吃午饭的时间。林礁把吉他放下,从刚发下来的工资里随手抽了一百块钱,打算去外头随便一家店子里换成零钱。


    他刚准备出门,出租屋外头走廊上的吵闹声就把这个地方弄得鸡犬不宁。林礁捏了捏眉心,听着外面的争吵声。


    “欸我说你这个婆娘,一开始说好了一间屋子八十块。那会儿你把这吹得天花乱坠的,我还以为有多好嘞!结果就这么个破地方,一个月停十多次电就算了,一到春天就回潮漏水,隔音烂的要命,一天天的就听见旁边的人乱叫。你现在还有脸给我加价到一百块?”


    房东还是抽着烟,她轻蔑地笑了声,又把烟雾全部吐到那住户的脸上,朝他呸了句,说:“没钱就别住这儿啊,装什么装,老娘见你这样的穷鬼见多了,自己没啥本事就知道成天叫嚷。”


    那住户被她说的怒火中烧,直接把自己不长的袖子撸了上去,作出一副要打人的模样。


    房东却咳嗽起来,她边咳边笑,手里拈着烟,倒有几分优雅,“哟,说不过就想打架呢,这么一个孬种,怪不得女朋友把你给甩了。”


    地下室并不隔音,常年蜗居在屋子里的人如今几乎都像林礁一样在门口看戏,听了这话也不避讳地笑起来,笑得那住户丢了脸面,恶狠狠地瞪了房东一眼,把手里的八十块又拼凑成了一百块,丢给了房东,接着把门一甩。


    房东不放过这人,在外头故作大声地喊:“这不就可以了么,大家都是邻居,伤和气多不好。一百块还给你包了水电费,你瞧现在去哪儿能有我这么便宜的地方住啊。”


    说着走去了下一家讨要房租。


    林礁默默地把手上的钱攥紧了,在房东尚未走到他们这屋来的时候走了出去。见到湛蓝的天空时他才吐了一口气,林礁往他走惯了的小巷那个方向走,随便找了一家看起来能换散一百块钱的店铺,把手上的钞票递了过去。


    “老板好,能帮我换散钱吗。”


    那老板戴着老花镜,把票子放在眼睛底下瞧了好久,又拿了一旁的放大镜对着钞票看。期间老板翻着眼睛看了林礁好几次,看得林礁都觉得这钞票是他偷来的一样。


    好半晌老板才慢吞吞地走到存零钱的地方,他拿了钥匙把锁打开,接着花花绿绿的零钱钞票就映入林礁的眼帘。老板很熟练地凑着钱,不一会儿手上就拿了厚厚一沓的散票。


    林礁想伸手接过,谁知老板躲过他,把那沓钱放在左手的食指与中指之间,右手又沾了点口水开始熟练又快速地数钱。


    林礁顿时默然。


    他突然有些不想要那沓钱了。


    只可惜这种想法仅仅存在了那么一会儿,当老板帮他把钱全部清点好的时候,他还是毕恭毕敬地把那沓钱接了过来。


    林礁内心自己唾弃自己的世俗,然而他没办法不对钱低头。就算它肮脏又难闻,发霉的木头味与铜臭味交织着混入他的鼻息里,但他还是得捏着鼻子把这沓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还得确认无误地把它给放好。


    这生活嘛,就是一个逼着你不断低头的贱人。


    关键是你还无法反抗。


    换了钱后林礁在街道上毫无目的地游荡,他看着路边饭菜飘香的饭店,不同档次的地方聚集着不同的人,有的人脸上愁眉满容,有的人脸上喜笑颜开。他刚准备随便找家餐馆潦草地解决午饭,却在不经意地一瞥中看见了野执。


    野执今天穿了一件白色衬衫,领子完全扣起来,袖子却被挽了上去。人群之中他站得笔直,如同北方的白杨树,鹤立鸡群。阳光打下来,把他的影子拉的有些短,却也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让他亮眼得很。


    林礁在野执闯入他的视线前没有做好任何的准备,这让他当下便愣在那里,一时忘记了自己的下一步动作。他被这样的光芒完完全全吸引住,每一点欲念都由此而生。


    他在自己的大脑尚未转过弯来之时就下意识地往野执的方向走去,等自己反应过来时已经走到了对方的前方,野执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接着笑着望向他,说:“好巧。”


    林礁故作矜持地点头,但事实上他的手心已经完全是汗。他装的风轻云淡,问,“你吃过午饭了吗?”


    野执摇头,“上午去了一趟市中心,刚准备在这找家饭馆吃饭就遇见你了。”说完他又笑起来,眼角都是飞扬的神采,看得林礁有些发愣,“你呢,吃过饭了吗?”


    “......没。”林礁说。


    野执冲他眨眼,说:“那和我一起去找个地方吃饭吧。”


    林礁当下便和被惊喜砸晕了一般,他好半天没反应过来,像是一个在沙漠里走了不知多久的人,皮肤已经完全皲裂,口干舌燥,却陡然在眼前找见了一处有井的休息之处,那点儿跋涉万里的苦让他不敢相信眼前的场景。


    野执在邀请他一起去吃饭。


    尽管野执曾经也向他发出过一些邀请,但对于林礁而言,每一次的邀请都是一个让他雀跃无比的美梦,足够让他继续心甘情愿地独自沉沦。


    他在野执带着他往一家餐馆里走的时候拉住了他,对上对方疑惑的眼神时脱口而出,“我请你吃肯德基吧。”


    一九九三年的肯德基对于他们这些常年居住于城市繁华边缘的人来说就是一个不可及的天堂,这里十五分钟的快餐足够支撑一个穷鬼两天的生活,一小口炸鸡下去就是他们好几天的辛劳。


    所以野执并没有马上答应林礁,他只是看着林礁,温柔地说:“不用了吧。”


    林礁固执地望着他,他不可能告诉眼前这个男人自己心中的真实想法,但他可以用行动做出他所想的一切。野执值得这世间最好的一切,不管是奢侈的还是昂贵的,林礁都想为他奉上。他不需要野执的任何回报,因为他是对方的信徒。


    野执没有固执,他在林礁跟他说自己的工资刚刚发下来,想去吃一顿好的的时候就已经心软。他索性随着林礁的意愿去做,只要林礁高兴。


    说实话林礁从未进过这样的店子,在他们小县城那儿甚至没有肯德基这种东西。那时他还在路边的小店子里帮着店主看店,赚着最少的钱,听人来人往的人讲述南京新开的肯德基,说它豪华又气派,排队的人从街这一头排到那一头,一眼望不到底。又说那里面的东西多么新奇,是所有小餐馆都做不出的。


    那会儿林礁就下决心,一定要来南京看一看。


    如今他不但来了,还进了店子,和他喜欢的人一起。林礁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仿佛他还在岁月给他编织的镜花水月里,他不敢高声语,因为害怕戳破这场太过美好的梦。


    野执没有点什么东西,他只和林礁说都行,所以林礁自作主张地给他们买了一份十多块钱的炸鸡套餐。


    店子里的灯光亮着,和外面的艳阳天遥遥相望。红色的装饰充斥着空间,把这里弄得热热闹闹的。野执早已找了个不算拥挤的地方坐下,林礁把买来的东西放在桌上,接着慢条斯理地打开包装。


    野执没有吃多少东西,他其实不算很饿,食物对于他来说也没有很大的吸引力。他坐在林礁的对面望着他吃着炸鸡,嘴巴上都沾满了炸鸡外的酥皮。


    他凑过去,用指腹帮林礁把那点儿酥皮弄掉。


    林礁当时就呆在那里了。


    男人的指腹并不细嫩,大约是常年握笔与干活的缘故,上面甚至长着比林礁的手上还要重的茧。当那点儿温度通过唇边传到林礁的大脑之中,让他不知所措。


    林礁欲盖弥彰地低着头继续吃着炸鸡,很小声地说了声谢谢,再也不敢抬头望着野执。


    他可不想让野执察觉到他现在的狼狈与慌张。


    野执“嗯”了一声,继而把自己的身子往后靠,仿佛刚刚的动作只是顺手而为之,没有其余的意思。周围的人群叽叽喳喳地讲述着他们没见过的新奇见闻,他听了半晌,在看见林礁终于把手上的炸鸡吃完后开了口。


    他说,你能不能不离开出租屋?


    林礁的动作顿住了,他抬头望着野执,“什么?”


    你的租金明天就到期了,按照你的工资,应该可以租一个更好的地方住,野执敛下睫毛,说,“但是我想挽留和邀请你。”


    “我自私地想要你和我一起在出租屋里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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