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呀,怎么不唱?”
“小王子不会被吓傻了吧。”
于醉感觉整个人都飘在空中,脑子钝又恍,周遭声音嗡嗡,仿佛耳边仍听见家人悲恸的哭声。
他被白光刺了一下,忍不住闭上眼。
心里无比震惊。
怎么回事?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居然怕成这样,不是说大明星能歌善舞嘛?”
头顶的霓虹灯闪烁,照出台下黑溜溜的人头,于醉冷静下来,低头检查自己。
张扬的大红连体衣,像一团燃烧的火焰,这不是他的穿衣风格,好在宽松舒适,勉强能接受。
他抬起如黑曜石的眼睛,直直向摄像机看来。
观众好像望进一潭撒满星光的湖里,原本充满起哄的闹声渐渐弱下。
这是什么表演现场吗?
于醉握紧话筒,前世他身为生物学博士,最多在得奖时说几句场面话,不过他也没有怯场。
他左右看了一下,没有道具。
他已经想好要做什么了,于醉淡淡开口,话筒将他的声音带到每个角落,
“你们谁有剑吗?借我一下。”
下面人立马递给他一把光剑,他笑着道谢,那人眼里闪过惊艳,提醒道,“这个很锋利,小心受伤。”
光剑是军雌才有的武器,由亿万粒子组成,能轻易切割下兽族的筋骨。
令于醉意外的是,这把剑很轻,像提着一根灯草似的。
于醉缓缓闭上眼睛,侧耳听着音乐,双手轻柔舒展,如同静止的定格画面。
明明没有任何动作,却无端摄虫眼球。
台上摄像机里,雄虫忽然睁眼,身姿翩若惊鸿,婉若游龙,时如荷上露珠,时若疾风惊兔,伴随鼓点,仿佛踩进台下每个虫的心。
音乐结束,所有虫直愣愣,几秒后,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终于舞毕,于醉撑着退到后台,在没人注视下嗬嗬喘气。
原主体质一般,能跳完全场已经是强攻之末,刚才剑差点就脱手,惊险得削掉他几根头发。
“于醉你很神气呀?”
一个小豆丁抱胸,眼神不善地朝他走来。
来人一头蓬松的金发,眼皮上的金粉闪亮,涂着桃粉的唇釉,讲究的妆容将他六分可爱的脸蛋,烘托出了十分。
于醉的眼神盯着他耳垂上的菱形宝石,一摇一晃的,这耳环都快比他眼睛大了,真的不重吗?
见平时唯唯诺诺的于醉竟然敢无视他。
小豆丁差点气红了眼,“你不要觉得出了风头,就能让谢浮云对你多喜欢!你一个私生子,根本配不上他。”
谢浮云,私生子。
于醉居高临下看着还没他肩膀高的少年,心里闪过一丝不舒服,但这并不是他的情绪。
忽然电光火石之间突然想到什么,他皱眉道,“朱诺?”
朱诺鼻子仰得更高了,“叫我干嘛?害怕了吧,害怕就赶快离开谢浮云,不然要你好看。”
作为活了半辈子的人,于醉自然不怕他的威胁,只是没想到,他竟然来到小说世界。
于醉低头检查双手,他的右手背上有一条硬币大小的疤,那是他一次实验失败留下的。
现在,这双手白皙柔软,别说伤口,连个茧子都没有。
结合刚才朱诺的反应,他就是书中前期风光无限,后期惨死的炮灰攻于醉了。
身为生物学博士,他自然不会看闲书,但他某天在沙发上拿起这本《虫族宠儿:错情旧爱》时,还是被其曲折离奇的剧情给吸引了。
书里也有个角色叫于醉,他看完后还去网上给原作者打赏了。
但凡主角不是自己,我们对狗血还是喜闻乐见的。
这是一本虫族文,一本换攻文学,软弱的原主和男主谢浮云并非良配,原主死后,谢浮云就跟一个军雌he了。
而原主成了他不婚的完美借口,主角表面对亡夫念念不忘,暗地跟属下血肉拉扯,雌雌恋相爱相杀,极尽强强美学。
现在,他成了被换掉的炮灰攻。
“不会的。”
“什么?”
于醉盯着朱诺,一字一顿道,“我不会喜欢谢浮云了。”
原主只是性格内向,罪不至死,无论如何也不该被推去做替死鬼。
于醉,你放掉这段感情,我来保护你。
他在心里默默念道,许是心结解开,他心里缠绕的不适感正渐渐抽离。
朱诺愣愣,感觉于醉好像和以前不一样。
毕竟,于醉身为虫族启明星,曾在媒体前大胆示爱,此生非谢浮云不娶。
想到他来的目的,秀气的小脸一皱,“你说不喜欢就不喜欢,我才不信你呢。”
“少爷。”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朱诺看见男人是谁之后,飞快撂下一句,我先走了,
就像看见狼的兔子一样逃走了,把小鹿皮鞋踩成了风火轮。
来者一身黑西装,超两米的身高像一座山,压迫感十足。
于醉沉默不语,这个人,明明是管家,却没少让朱诺欺负他,看来这个管家也不是什么好人。
原主小可怜实锤,身边都没有真正帮他的人。
前世于醉能著作等身,功成名就,除了天赋和努力,就是身边恩师亲友的支持和帮助。
恶意很容易毁掉一个人,但想成就一个人,却需要很多温柔和爱意。
“刚才你一直看见了吧?为什么不出来?”于醉可不会像原主那样忍气吞声,他习惯睚眦必报。
“抱歉。”虽然说道歉,他眼里却没有半分歉意。
于醉不动声色,心里却多少想,管家的手里,一定有一份如何养废原主的手册吧。
要他唱歌,连个声乐老师都不请,任他社恐发作,在众目睽睽下紧张到失声。
一边把他粉饰成星际巨星,一边却让原主自生自灭。
这一家人的心思,真是奇怪。
他上车后就闭眼小憩,实则心里飞快部署着逃离计划。
距离原主被掳走,死在星盗手里的时间,还两个月。
他必须在两个月内筹备好逃命钱。
而原主身为星际明星,手里却没有半点资产,作为未成年,他的钱都被管家捏在手里。
屋漏偏逢连夜雨,碎银子难倒英雄汉。
窗外不是他们平时回家的路,于醉转头问管家,“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管家坐姿笔直,冰冷得像个机器,“您今天要跟谢少爷吃饭。”
听到谢浮云的名字,于醉来了趣味,不知道那位高岭之花,有几分热心来忽悠他。
*
在咽下最后一口白菜沙拉后,于醉搁下叉子。
高级餐厅的食物,不算难吃,可他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如果你想加辣,可以试试这道菜。”谢浮云优雅地放下餐具,鲜红的瞳孔对上于醉。
因为刚从学院出来,他身上的校服还未换下。
一身黑金色军装,肩上扣着金色流苏穗,带着冰金色的袖扣,脚蹬黑色军靴。这是一个武装到浑身上下的男人,连吃饭表情都是像在谈判,想块冷冰冰的金属。
被这块金属注视的于醉心想,看来他们真的不是人,这对眼睛更像兽类。
要不是怕被当成怪物,他非常想解剖虫族。
毕竟,可虫可人,放在他们的世界,可是生物界奇迹。
“请加最辣,谢谢。”于醉对服务员道。原主能陪谢浮云吃草,他才不奉陪。
对渣男的温柔,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你以前不是不吃辣吗?”示意面前挖空的辣椒罐,谢浮云把一丝疑虑压下。
于醉不打算掩藏原主心思,坦白道,“你不能吃辣,我才不吃的。”
作为谢浮云的裙下臣,原主对其禁忌了如指掌。
听说是肠/道敏感,谢家医生要求谢浮云只能吃清淡的食物。
显然谢浮云不喜欢原主,不知道原主跟他一样,是个嗜辣如命的人。
没感情还处,渣呀!
他可没忘,原主被拐走的地方,就是谢浮云带他去的露天台。
那时谢浮云不顾原主的哭喊,眼睁睁看他被搂着腰带上飞行器。
这越发坚定他要离开的决心。
原主作为于家的私生子,没有亲友,连唯一的未婚夫都会背刺他,不走简直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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