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你都来咱岛这么久了,应该知道吕医生之前……”
陈巧丽一句话没讲完就不继续说了,可知道的人都晓得她的意思。
孟言眼皮也没抬,边清洗莴笋叶,边淡淡地说:“都是吕医生一厢情愿罢了,我早听说过。”
陈巧丽见状走上前,附和地笑道:“对,都是那吕医生一厢情愿,江参谋长没看上她,不过吕医生为了江参谋熬成了大姑娘,今年都二十五了呢!如今你不是同江参谋结婚了吗,我们都以为吕医生那种性子要终生不婚,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好了下家。”
摇着头,陈巧丽怎么也想不明白:“啧啧,你说她挑谁不好,好歹挑个一婚的,咋就挑了个二婚,还带俩娃的男人呢,啧。”
孟言摇头:“谁知道呢,或许想法突然改变了吧。”
“你说,他们俩是真心相爱不?”、
莴笋叶洗好,孟言扭身找菜篮子沥水,陈巧丽伸手顺带把篮子从碗柜上给她递过去。
“我不知道,你觉得呢?”这事情怎么能问她,陈巧丽怕是都比她更熟悉吕春红。
“我寻思估计不是,高团长明年就四十了,哪个正常女同志会喜欢比自己老十几岁的,我看啊……”陈巧丽左看看右瞧瞧,忽而将嗓音压低:“该是看上他的地位了吧?”
“这个嘛……就只有她自己知道咯,不过高团明年才四十吗?我以为已经四十好几了呢。”
陈巧丽捂嘴笑出声:“这话你也就在我面前说说,可别去外边说,人家高团长今年才三十九呢,大儿子十一岁,小女儿才四岁呢。”
“那他结婚还挺晚。”
“结婚不晚,二十一就结了,只不过他那死了的老婆肚子不争气,愣是熬到高团长二十六七才怀上第一胎。”
说罢拍拍孟言的肩膀:“孟言妹子,你和江参谋得努力呀,江参谋马上就二十七了,老大不小啦,该有个孩子啦!”
孟言脸色倏地涨红,心说这种话题怎么也能扯到她身上。
江少屿年纪到了,她可还没到,就是再晚两年她也嫌早。
到底没说什么话反驳她,免得叨叨不止。
后来陈巧丽一直在孟言家逗留了好一会儿,聊了许久的天,直到她儿子顾为民咚咚咚地跑过来找妈回家烧饭,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
吕春红跟高国平办的喜酒宴是在宣传部的大礼堂进行的。
这年头喜酒办的只是个热闹,不图好看不图排场,大红花在门檐和窗户一挂,就成了喜堂。
台上是主持婚礼仪式的地方,台下是吃席的人,来的都是部队里的军官军嫂,还有一部分高团长带过的小战士。
吕春红两口子现在就在礼堂大门口接待客人,接待到一半的时候,杜艳华来了,正好吕春红觉得有些口渴,便让高国平先一个人顶着,她去厨房喝点水。
高国平没多想,摆摆手就让她去了,杜艳华接收到姐妹的眼神,挽住她的手喜滋滋跟了上去,
“行啊,参谋长夫人当不上,改当团长夫人,春红,你是这个。”杜艳华张大嘴肆意的笑,竖起大拇指递给她。
吕春红心里得意洋洋,面上却握住她的大拇指,往下按:“行了,有什么可乐的,你是不知道结个婚有多麻烦,光是办这场喜酒就快把我累死了。”
话虽然这么说,却满脸红光,一副沉浸于幸福中的模样。
“辛苦了辛苦了。”杜艳华抬手给她摁了摁肩膀:“光是你一个人操办吗,你家高团不帮忙?”
“帮,怎么不帮,可也就我们两个人,还是累。”瞧这表情,分明也是乐在其中的嘛。
“辛苦辛苦。”
走到厨房倒了几杯水喝,喝完后,吕春红到底没忍住,拉着杜艳华走到室外,才压低了声音窃喜地说:“刚才看见苗音那几个的眼神没?乐死我了,平时瞧不上我,今儿个舔着脸冲我笑,哼。”
“就是,没脸没皮的几个,仗着自己男人是军官以前还瞧不起咱呢,我都能想象她们收到你跟高团结婚的消息会是什么表情,乐死我了。”
吕春红跟苗音的恩怨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候苗音还未婚,同样喜欢上了江少屿,只是没有胆子追求,直到后来吕春红对江少屿展开追求,苗音酸了嫉妒了怨恨了,明里暗里没少说吕春红的坏话。
后来苗音嫁给了部队里一个小军官,而吕春红仍旧苦苦追求江少屿,因此更瞧不上她,好几次争执间差点爆发肢体冲突,好在是念着家里那位军官,不愿意惹事,才终止了矛盾。
只是梁子早已结下,这会儿看见苗音讨好的笑,心里别提多畅快。
“有个事儿我只告诉你一个。”喜事喜上加喜,吕春红早就守不住秘密啦!
“什么?”
“我家老高,不出意外的话又要升了!”
“真的?”杜艳华激动到颤音,好像比自家男人升官还要高兴:“哎呀那真是太好了!我就说,你的福气还在后头呢!”
欣喜之外,杜艳华难免有顾虑:“春红,虽然你已经成为高团名副其实的妻子,可我心里总有点担心,你说你之前追求江参谋,你家那位心里没点想法吗?”
吕春红非但没为此忧心,反而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艳华,都这个年纪了,你还不懂男人真正在意的是什么吗?男人啊,都是下半身动物,我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他个二婚还是老男人,敢嫌弃我?”
“小声点。”杜艳华警惕的张望四周:“你呀,少说点这种话,万一被人听见。”
吕春红白了她一眼:“这不是没外人吗,咱姐妹俩谁跟谁呀。”
她现在成了团长夫人,说话做事可不像以前一样畏手畏脚,她有底气了。
杜艳华到底比吕春红稳重几分,思来想去把心里的问题问了出来:“有个事我还是没想明白,你喜欢了他这么多年,真的舍得放弃?”
这话吕春红可不爱听了:“艳华,现在问这个有什么意义,我都嫁人了!”
她已经嫁人,江少屿也已经娶妻,再舍不得再痛心又能挽回什么呢?倒不如安安心心当她的团长太太,到时候谁后悔还不一定呢。
她是受人尊敬的医生,而孟言只是个没有工作,连两桶水都扛不动的人,以后的日子谁羡慕谁可不一定。
“再说了,我现在年纪也大了,再不结婚真成老姑娘了。”吕春红皱着眉头,不痛快地看向她:“以后这种问题可别问了,当心我家男人听见要不高兴的。”
说罢,走路的速度逐渐加快。
“行行行,以后不提了。”杜艳华三两步追上去。
……
孟言是同陈巧丽一家五口一块儿来的,她男人老顾,顾卫顾科长,同江少屿关系也不错,上回吃饭本来也请了他们一家,只是不凑巧,夫妻俩回海豚岛,也就是陈巧丽的娘家看望亲戚去了。
陈巧丽的大女儿今儿个正好十岁,憨态可掬,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二儿子五岁,调皮捣蛋地很,一般上哪儿吃饭,两口子都不爱带这孩子来。不过今儿个家里没人,不得不把小家伙带上。
稀罕的是,今儿个调皮鬼不调皮了,缩在孟言怀里安安静静望着周围热闹的礼堂。
“这孩子,原来是喜欢你孟姐姐抱呢。”扭头示意老顾和女儿看他们:“瞧,在孟言怀里多乖啊,不吵不闹,没想到还有两幅面孔。”
“妈,我早知道了,弟弟喜欢长得好看的姐姐,以前过年的时候,文工团跳舞的姐姐抱他,他也不哭不闹,乖得不像话。”
“是嘛?”陈巧丽意外地挑了挑眉,捏住儿子的脸颊肉:“你个小坏猪,还喜欢漂亮姐姐,你可真不害臊。”
顾为民傲娇地扬起脑袋,张开手臂抱紧了孟言。
这孩子长挺可爱,虎头虎脑的,见到她的第一眼就伸手要抱抱。
孟言其实对这小魔头挺发憷,平时没少见他在地上撒泼打滚,嚎啕大哭,作为邻居都受不了这魔音穿耳,更不用说亲手将他抱起来,她真怕这孩子揪她头发,或是在她怀里哭闹,那可真叫一个世界毁灭。
可当下的情况她也不好意思拒绝,无奈之下把孩子抱了起来。
意料之外,没想到孩子还挺乖,不吵不闹不作妖,一直被她抱着进了大礼堂,才乖乖地落了座。
孟言一直以为自己不喜欢小孩子,其实并不是不喜欢小孩,只是不喜欢淘气的小孩罢了。
瞧这小孩,乖的时候也挺可爱嘛。
喜酒开始前,吕春红和高国平在门口接待来客,等客人差不多到齐后,还要上台进行一场仪式。
仪式要等菜上完才开始,在这过程中,孟言一直没看见吕春红,问了陈巧丽才知道,说刚才看见她鞋跟断了,许是回去换鞋了。
“鞋跟怎么会断,穿的不是小皮鞋吗?”
高档的手工牛皮鞋,有钱有票都不一定能买到,得有关系。
虽然女士的皮鞋后跟比男士的要高一些,但再高也不至于断?
“谁晓得,估计崴了,不过这事儿我看邪乎,大喜的日子出这种差错,不太吉利。”
这话是贴着孟言耳朵说的,建国以后就不许国民宣扬神鬼言论,陈巧丽也只敢在私底下说。
孟言耸肩表示不了解,但心里却有些赞同陈巧丽的话。
要知道,她可是亲身经历了穿书这件事,以前她也是个唯物主义者,现在可不敢再唯物,有些事情真说不清,至于吉不吉利,还得看后续事态的发展。
“来来来,菜来了,吃菜吃菜。”
吕春红果然回去换了一双鞋,不再是之前那双崭新的小皮鞋,而是平时常穿的绿色胶鞋,配上红衬衣,黑长裤,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她的脸也肉眼可见地耷拉了起来,不像方才在门口接待客人时满面春风的样子。
“看你女儿干的好事,大喜的日子也不让人开心,太欺负人了。”嘈杂的人群里,吕春红压着声音愤愤对高国平说。
高国平面上难掩尴尬和不悦:“好了好了,先把喜酒好好办,回家再同那丫头算账。”
“你这次可不能偏袒她了。”吕春红眼眶透着点红。
这种情况下,吕春红说什么高国平都得应下:“不偏袒不偏袒,我谁也不偏袒,该是谁的错就让谁承担。”
“哼,你最好是这样。”
礼堂里声音太过嘈杂,孟言只看见两人絮絮叨叨了半天,却不知道他们具体说了什么。
然后就来到了婚礼环节,两口子在严政委的主持下拜了堂,喝了交杯酒,也被台下的小战士们闹了一通,最后一块儿热热闹闹吃完饭桌上的酒菜,这才结束了忙碌的一天。
望着幸福中的新婚夫妻,孟言忽然感到无尽的惆怅——又是想念自家男人的一天。
……
江少屿离开培兰岛的第二十九天,快一个月了。
在他离开的这一个月里,家里到处收拾干净了,也摸清楚了每一个角落的功能,菜地里该种的该养的也全部完成,剩下的时间就成了闲散时间。
无事可做,带着翠花遛弯去,小狗狗最爱散步。
夕阳西下,路过一大片田野时还有好多渔民在地里忙碌,不停有人张望着田坎,喊她:
“参谋长家的!”
刚来海岛时这些叔叔婶婶就这样称呼她,刚开始不习惯,直到结婚后,反而觉得这称呼好亲昵,好温暖。
“牛嫂!”
牛嫂扛起锄头三两步走到跟前,看向孟言脚边的翠花:“哟,好久没见,这小狗长这么大啦?”
“是呀,已经半岁了。”孟言踢踢翠花的屁股,示意它别乱跑。
牛嫂蹲下,把翠花抱起来撸了几把,两只沾满泥巴的手掌掰开翠花的嘴看了看:“不错,牙口也好,是条好狗。”
孟言汗颜。
江少屿离开培兰岛的第三十二天,地里的土豆发芽了,孟言满脸惊喜,一眼就认出了那些可爱的芽芽是土豆的!
不用多想,一定是江少屿种的!
说得多不如做得多,会做的男人都很棒,孟言最喜欢行动力比嘴强的人。
只是欣喜完以后,心下又是无比的惆怅——小土豆都发芽了,我的心上人啊,你什么时候归来呢?
……
江少屿离开的第四十二天,午饭一过,房门便被一股大风刮开了。
风呜呜地嗥叫着,起砂石落在房子墙体,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拍打窗户,拍打菜地里瑟瑟发抖的土豆芽芽,拍得房子也颤抖。
孟言出门收衣服,被风沙迷了眼,打了个颤,还挺冷,于是回头进屋找了件外套披上。
隔壁陈巧丽一家欣喜地大叫:“快看,天上好大一片乌云,是不是要下雨啦?”
再然后,周围所有房子里的邻居们全跑出门看天:“哎呀,真要下雨啦?那可太好了!”
“要下雨啦!要下雨啦!”
“下雨啦!下雨啦!”
孟言哪里顾得了下不下雨,在大风里缩头埋脖,艰难收衣服。
听见四周动静,翠花激动地从狗窝里跑出来,还没走几步呢,就被狂风垂着在地上囫囵滚了两圈,好不容易蹭到孟言跟前,咬住她的裤管才不至于被吹走。
孟言艰难蹲下,把翠花抱进怀里,冲刺进入房子,然后关门。
“呜呜呜——”
大风在室外呼啸,孟言拍了拍头发上的灰尘,进厨房烧了一大锅水,准备洗个热水澡,再去书房找几本书回屋躺着看。
看完睡一觉,起来做晚饭吃,又是一天过去。
“翠花别闹,走远点小心踩到你。”进了屋,翠花还不愿放开孟言的裤管,跟着她从厨房走到书房,再从书房走进卧室。
“嗷嗷——”
动物的感知力总比人类强一些,似乎感受到了源自天空和地底不安的动静,今天的翠花异常亢奋,在房间里绕着走了一圈又一圈,时而跳到床边的书桌上向外眺望,又跳下来,激动地嗷叫。
真的下雨了——
雨说下就下,屋外是岛民们热切的欢呼,各家各户雀跃地将家里能拿出来的锅碗瓢盆全部放到院子里接水。
而孟言,此时正在卫生间里美美的洗澡,洗完澡把头发擦干,斜靠在床上看了会儿书。
伴随窗外窸窸窣窣的雨声睡了一觉。
起来发现睡了不过半小时,外面还在下雨,下得不小,而且闹哄哄的,也不知道在闹个什么。
干脆继续看书,只是没在床上,而是坐在窗边,因为下雨乌云聚集的原因,坐在这里光线稍微亮些。
迟来的大雨,迟到的甘霖,培兰岛的春旱终于结束了。
雨还在下,下了一整个下午。
粘稠的水柱淋湿了整座海岛,原本燥热的空气刺入冷风,即使缩在卧室里,也能感受到温度的变化。
孟言安静地坐在书桌前看书,翻开一页又一页。
正沉浸于故事情节时,书面忽而投落一片黑影。
疑惑又是哪位邻居来家里串门,怎么不敲门也不喊人,就这么推门而入,一点动静也没有,太没礼貌了。
美眸一蹙,扭头一瞧,当场僵硬在原地。
“少、屿?”
时间仿似就此凝固,只有他如炬的目光稳稳地落在她的脸上。
室内安静到落针可闻,孟言忽然如鲠在喉,像一只缺氧的鱼,分明见到期盼已久的心上人回归,此刻却只能干巴巴地张着嘴,说不出一句话。
“傻了?见到你男人回来,怎么没表情?”
直到一双滚热的大掌捏住她脸颊的肉,孟言才惊醒——一切都不是梦,他真的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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