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1 章
舂米苦累,常人难以坚持,石晓晓以前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即便经历过短暂的逃荒,实际上身体也没有受到太大的折磨。
舂米的惩罚,就是日出开始日落结束,一天除了吃饭和如厕外,没有任何休息的时间。
几个月的时间,石晓晓形容狼狈,神情恍惚,人已经半疯半傻,就算看到后院有陌生的女子进来,也是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没有半分反应。
负责监督石晓晓的奴仆看到竹香身上的宫装,立马跪地请安,不管这是宫里的谁,都不是她们这些最低等的仆从能直视的。
身为沈玉耀身边的大宫女,东宫宫女主管,竹香身上也有品级,等同于从三品,这一礼倒是受得。
“起来吧,庶人沈清瑾病逝,太女殿下仁慈,允庶人沈清瑾葬入皇陵,尔等还不谢恩?”
竹香看向刚刚跑过来的刘莹儿,冷着脸说道。
沈清瑾能葬入皇陵,那他的正妻和妾室,不管如何,日后都能葬入皇陵,受皇室供奉了。
古人本就重视死后事,即便是刘莹儿与石晓晓也一样,一听此事,两人均表现出激动之意。
只不过刘莹儿的喜悦比较多,她兴高采烈的叩拜,谢过太女仁慈。
而石晓晓则比较木讷,反应很迟钝,表现出来的样子,也半死不活的。
看着精神状况天地之别的两人,竹香也懒得多管,转身离开了。
接下来就全是礼部的事情。
刚送走一个帝皇,接着又送一个被贬为庶人的皇子,虽然有了经验,不至于手忙脚乱,但礼部尚书本人认为,这段时间他过的格外累。
心累啊!
贬为庶人的皇子怎么能下葬皇陵呢?有违祖制不说,还会让后来人有样学样,那以后哪个皇子还会将贬为庶人看做最大的责罚?
反正死后都一样,有什么可在乎的?
礼部尚书就此事同沈玉耀说的嘴皮子快干了,沈玉耀依旧让他将人葬到皇陵去。
不过礼部尚书说的确实有道理,沈玉耀不是不听劝的人。
庶人不可与皇室葬在一处,那就让他去殉葬坑,和那些殉葬之物放在一起,犹如古时人殉时一样。
这是一种几近于耻辱般的下葬方式,还不如随便找个坑把沈清瑾给埋了。
但无论是沈玉耀还是曲皇后,都同意了此事。
外人看到的是屈辱,在曲皇后看来,却是死后的陪伴,她也想在死后与孩子同处一室,而不是骨肉分离。
活着的时候,同在京城却难以相见,死后总能去阴曹地府见上一面。
曲皇后这个当亲娘的都没有意见,礼部尚书再多不赞同,也说不出来了。
最后只私下念叨两句,觉得皇后过于宠溺太女,于国而言并无好处。
太女继任之后,曲皇后就会变成曲太后。
一般太后对皇帝可以形成压制,如果皇帝做的不好,太后是有权将皇帝废除,在朝臣和宗室的支持下,重新选择皇帝的。
不过皇帝本身的权力无限增大,而身为太后,手上无权不说,所有荣华富贵都系于皇帝的出身,导致太后越来越无法和皇帝抗衡。
最后太后就成了皇帝尽孝的工具。
现在朝臣都被沈玉耀给压了下去,本来他们还期待未来的曲太后能对付沈玉耀,结果现在看来,曲太后不跟着沈玉耀一起对付朝臣就不错了。
看来看去,他们似乎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未来的太皇太后,而今的皇太后。
可是皇太后所在郑家已然分崩离析,远没有曲家那样强势,皇太后年纪也大了,常年于千音观修行,远离俗尘凡事。
她本人更是只有沈崇一个亲儿子,沈玉耀是沈崇定下的唯一继承人,她怎么可能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和沈玉耀对着干?她图什么啊?
朝臣们想来想去,看不见一丝突破口,最后只能乖乖认命,继续给沈玉耀老老实实的干活,不起别的心思。
但这不是他们就此认输了,只是没办法抗衡,故而选择一时隐忍,静待良机。
沈清瑾身死的消息传到明州时,明州正在下大雨。
明州这个地方,向来比较旱,别说下大雨了,有一年旱灾,一年都没下过几滴雨。
这样的地方,今年却在沈珉玥和秦劭行过来时,下了整整一天的大雨,把两人困在方家村,寸步难行。
沈珉玥透过茅草屋简陋的木窗向外看,豆大的雨滴落在地上,打入黄土中,形成一片片泥泞。
这样的路,别说骑马回府城,就是人走在里面,都得小心一些。
时刻都有可能会跌倒。
“辛苦你了,冒着雨赶过来。”
沈珉玥转过身,和颜悦色的对被大雨浇成落汤鸡的暗卫说道。
那暗卫有点儿尴尬的站在原地,冲沈珉玥一行礼,“此乃卑下分内之事,当不得殿下赞誉。卑下形容狼狈,冲撞殿下,还请殿下恕罪。”
“冒雨赶路,送来消息,此乃你之一功,不必妄自菲薄。就是一会儿要委屈你,在此地稍作休整了。”
“多谢殿下关心,卑下在何处都可。”
“吾知晓,太女殿下不止一次说过,暗部出身的暗卫们身手敏捷,都是一等一的武功好手。”
听着沈珉玥的话,暗卫原本无光的眼睛里绽放出点点星芒,心中感动不已。
对于暗卫来说,晴天下雨都不影响他们做任务,但是对于一个人来说,有没有人肯定他的付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沈崇对待暗卫,就像是对待他养的一群狗,并不会多么上心,毕竟这些暗卫都是他捡来的孤儿,没有这条路,这些孤儿早就化为白骨了。
但在沈玉耀看来,暗卫们都是非常宝贵的情报人才,而且还非常全能,她可以让这群人永远活在阴暗处,但她不会让这群人活的跟狗一样。
自打暗卫们开始为沈玉耀办事,他们自己也能感觉到这一点。
不说别的,以前皇帝可从来不会将暗部的首领带在身边,光明正大的重用对方。
但是沈玉耀身边几乎永远能看见于三的身影,朝中大臣都知道,于三乃是暗部首领,暗卫是沈玉耀手中的情报组织。
正说着话,秦劭行披着蓑衣,怀里抱着个包裹进了门来。
他一抬头,露出被些许雨滴打湿的脸庞。
“可算是借到一身合适的衣裳,快去厢房换上,热水已经叫主家给你备好了,洗完换好衣服,再去厨房喝口热姜汤。”
秦劭行将蓑衣和包裹都扔给那暗卫,暗卫感激不已,刚想行礼道谢,秦劭行摆摆手让暗卫赶紧去换衣服,省的得了风寒。
等暗卫离开,木门关闭,秦劭行走到沈珉玥跟前,坐在了她对面。
随后他给自己倒了杯热茶,动作熟稔,一点儿都不见外。
沈珉玥喝口茶水,未语先叹气,“京中传来的消息,庶人沈清瑾因病过世,死在了京城,太女殿下执意要将他葬入皇陵。”
秦劭行皱了下眉,“既已贬为庶人,怎能再入皇陵呢?礼部的大人们肯定不同意。”
“但太女想做的事,无人能阻拦。”
沈珉玥一句话,让秦劭行闭嘴了。
她说的对。
“沈清瑾在这个时候死,会让京中人议论此乃太女下手,太女开恩让他入皇陵,能堵上那群人的嘴。”秦劭行猜测沈玉耀是因为这点才格外开恩。
沈珉玥比秦劭行更了解沈玉耀,她直觉沈玉耀并非出于此意。
“太女可不是个会在意小人之口的人。”
沈珉玥说完后,又喝了口热茶,转移话题,“留了一天一夜了,事情查的如何?”
秦劭行一口茶水差点儿没呛着自己。
“殿下,您看看外头的雨,咱们确实停了一天一夜,但只查了几个时辰罢了。”
顶着雨怎么出去查事情,昨天过来的时候,天都要黑了,更没有时间去查。
沈珉玥干咳一声,确实是她心急了。
“都说秦少卿断案如神,小王这才急了些,少卿莫怪。”
沈珉玥哄了两句,把人哄高兴了,继续催人干活。“但而今京城有变,需尽快回京,不宜在外过长时间,还是要快些。”
秦劭行点点头,他当然知道时间紧迫,只是他们初来乍到,没有一个相熟之人,而此处又是较为封闭的村庄,根本无法找到突破口啊。
他正苦恼着,突然沈珉玥冲他使了个眼色,看向窗外。
秦劭行看过去,正巧看见了一个有些眼熟的小姑娘。
“昨天指路的那个小姑娘?”
昨日两人到方家村时,那小姑娘家正好住在路旁,就出来问他们因何而来。
他们说是寻亲走错了路,那小姑娘根本不信,但也没戳穿,还帮他们找到了合适的房子借宿。
今天这小姑娘怎么冒雨过来了?
沈珉玥同为女子,更好搭话一些,所以她出门就去找那小姑娘了。
方九娘今天过来,是想要将一些甜根卖给村长,让村长来招待贵客。
昨日到方家村的那两个人,姿容非凡,身上衣服的料子也极为华美,一看就出身不低。
平日里花钱极为节俭的村长夫人果然如她所料,痛快地掏钱买下了甜根。
还叮嘱她若还有,定要送过来给贵人尝尝。
方九娘老老实实点头,同时心里有些遗憾,但凡她家地方大一些,她一定让贵人直接住到她家去。
平日里吝啬的人愿意慷慨解囊,必定是因为得到了更多东西,真是令人羡慕。
就在方九娘要离开的时候,那位女贵人突然冲她招手。
方九娘心知来人身份不明,应该更警惕一些,但她实在是有些忍不住,毕竟这些贵人手指缝掉下来的一点点东西,都够她家用好久。
“贵人唤小人有事?”
这些自称,都是方九娘在夏家的人口中学到的,不伦不类,但态度很好,至少不会得罪人。
“唤我谢七便是,你叫什么?”
沈珉玥看这孩子,估计她也就七八岁,这个年龄的孩子还是挺好套话的。
“回贵人,小人名叫方九娘。”
“九娘,你家人好多啊。”
时下人按照排序来为孩子取名,九娘自然就是家中第九个孩子。
方九娘笑了笑,没有告诉贵人,她是家中老大。
“我与兄长来此地,是为了探亲,但一时走错了路,这才来到方家村,走错后一时找不到正确的路了,不过家中亲眷曾说过,他们也曾路过方家村,所以我想问问你,你们方家村最近有没有同我们一样的外人过来啊?”
沈珉玥说着,从怀里掏出来一小把银瓜子,“若是我们能找到亲人,这把瓜子都是你的。”
银子!
一两银子等于一千多枚铜钱,而她家里吃饭,一年也就花不到一千枚!
那些小瓜子肯定不止一两银!
“贵人一定能找到亲人,只是这段时间我们村里来了不少外人,小人也不知道贵人想找的亲人是谁。”
沈珉玥看小姑娘盯着银瓜子的眼神,感觉都要放绿光了,就将手中瓜子给了对方。
“随便说一二人便是。”
当沉甸甸的银子落在手里时,方九娘愣了一下,她没想到这位贵人会如此有善心。
一般来说,拿钱请人办事,肯定要事办成了才给人钱,方九娘年纪虽小,但她已经能明白这世间的许多道理。
世上富贵人有许多,大多数人都觉得富贵之人钱财无数,必定十分慷慨,但实际上,越是有钱的人越吝啬给出去的每一份钱。
“贵人如此大方,不怕亏损钱财吗?”
方九娘没有忍住疑惑,她以前去祈求夏家人,请他们发发善心给她一口吃的,去救一救家中快要饿死的姊妹。
开口必定遭受毒打,还会被夏家的下人嘲讽是饿死鬼投胎的穷酸胚子。
“若我一人的大方能庇佑一方百姓永远不受饥寒之苦,那大方一些又有何妨?”
沈珉玥以前并不在乎这些位于最底层的平民,这些人就像是书本上的文字离她远的很。
但她外出的这一段时间,看到了许多,也听到了许多,那些她从未接触过的民生疾苦,赤裸裸的摆放在眼前。
久而久之,沈珉玥内心升起了一份责任感,她为亲王,天赋予她的职责便是帮助君主治理好国家,让大庄的百姓衣食无忧。
方九娘听不懂太过深奥的句子,她不识字,未曾读过书,但是沈珉玥说的话浅显易懂,一下子就落到了她的心里。
本来她还想着随便说点事情,糊弄糊弄这位出手大方的贵人,现在她却不这么想了。
或许她应该说些实话。
方九娘其实知道,眼前的贵客是为谁而来,她甚至还知道对方的身份。
一位少卿,一位亲王。
都是她从未见过的大官。
如果是以前,方九娘哪怕是拼出命不要,也要到这种大官面前,揭露夏家罪行,让方家村的乡亲们能摆脱夏家。
但是现在,夏家已经被朝廷收拾了。
再大的官对方九娘来说,都没有眼前的银瓜子重要。
方九娘定了定神,开始同沈珉玥说她想知道的事情。
一开始沈珉玥的表情还带这些哄孩子的意味,后来越来越严肃,等最后她甚至叫来了秦劭行一块听着。
在破落的土房子里,瘦瘦小小的农家姑娘同朝廷中的两位高官说话,而她面前的两个贵人,还认认真真的听她说话。
这幅画面放在何处都是十分令人震惊的。
但是放在当下,谁都没觉得有任何问题。
明州的事情在有条不紊的推进,沈玉耀这边也说到了明州。
因为沈清瑾突然去世,沈玉耀与杨可卿的见面推迟到了第三天清晨,正好学堂休沐一日,杨可卿不必盯着,便过来了。
“臣见过太女。”
杨可卿还是第一次到东宫来见沈玉耀,多少心里有些紧张。
“免礼,坐吧。”
沈玉耀对来见她的人态度都挺好,不会让人站着同她讲话。
和沈崇不太一样,沈崇是个会从方方面面体现他对臣子喜好的人,喜欢的人有座位,不喜欢的就没有。
朝中一些大臣还没办法从沈崇的行事风格中挣脱出来,被沈玉耀赐座后,还以为自己多讨太女喜欢,结果后来才发现,大家都有。
“多谢殿下赐座。”
杨可卿想到那些大臣发现自己自作多情后尴尬的样子,心里轻松了一点。
果然,看他人出丑,会让人心情愉快。
虽然很不道德。
她保证自己只是在心里笑一笑,不会跟任何人说。
杨可卿抬头的时候,又是个温柔娴雅的大家闺秀。
只是这一抬头,让她看见了个本以为不会在此地看见的人。
秦淑君。
秦淑君就在沈玉耀身旁,为她整理各种奏折,帮沈玉耀分析政事。
可见秦术的事情并没有影响她们君臣之间的关系。
“秦女官今日开始当值了?许久未见。”
秦淑君冲杨可卿微微点头,“多日未见,杨大人风姿依旧,内蕴宝光,前途无量。”
“女官亦然。”
两人寒暄了两句。
沈玉耀就看着她们有来有往,不咸不淡的互相对话,觉得挺有趣的。
“日后你们恐怕要长久共事,该熟悉熟悉。”
“谨遵殿下吩咐。”
沈玉耀说她们要熟悉,那她们以后就是闺中好友,就从此刻开始!
杨可卿冲秦淑君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秦淑君同样如此,气氛非常好。
在这种好气氛下,沈玉耀开始说正事。
“今日寻可卿你来,是想问问你有关西北互市的事情。太宗归天,朝中动荡不停,唯有户部内较为平稳,户部尚书蔡有志功不可没,但他对内执政是一把好手,对外却才华平平。”
那就不是个经商的料子,沈玉耀每次看到蔡有志,听到他那刚正不阿的发言,都觉得他应该被调到都察院去做左都御史。
绝对不会像之前的陈明一样,天天哪壶不开提哪壶。
“西北互市已经走上正轨,倒也无须蔡尚书费心,只需商旅好好经营便是,殿下不必忧心。”
又不需要蔡有志自己去行商,杨可卿认为沈玉耀不用忧心。
“若只有一个西北互市,自然不用忧心,但西北互市最多只能吞下部分商旅,我大庄边塞绵长,可供商旅往来之地,岂止一处?”
沈玉耀话音落下,秦淑君递上一张舆图。
展开舆图,上面清晰的画着大庄弯弯曲曲的边塞,那条线占据大半个地图,而今西北互市所在的周塞关不过是上面一个小点。
杨可卿见此,惊叹不已。
“此图甚妙,殿下,不知此图是哪位大家的手笔?”
沈玉耀敲了敲舆图右上角的图案。
杨可卿定睛一看,认出来了,“没想到曲将军还有如此神技。”
“曲川多年征战,在边关长大,他对边关的熟悉确实令人叹为观止,此乃我大庄将才。”沈玉耀赞同杨可卿的话,“孤有意,在此二处再设互市,吞下来自更南和更西的商路。”
周塞关在地图上比较靠北,而沈玉耀点的那两处,一处居中,一处靠南。
如果没有舆图,杨可卿对这些大抵不是很了解,有了舆图,就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也能更好的了解沈玉耀的想法。
“殿下所想极为可行,只要吞下此两处,边塞之上便能互通有无了。”
互市不光是说赚取高额商税,还能使当地运输能力更上一层楼。
而且还会大大丰富当地物资,给予当地百姓实惠。
若是真能连成一线,那大庄边境上的国防实力也会大大提升。
因为能更快的运输粮食,更快的囤积军粮。
百利而无一害。
唯一缺点,就是前期建立有些困难。
因为周塞关这个互市,原本便商旅云集,在此基础上直接建立即可。
而沈玉耀点出来的那两处,几乎等于白手起家。
第 102 章
沈玉耀知道这件事的难度非常大。
但正是因为难度大,所以她才想要去做,毕竟她当上皇帝之后,并不只是想要做个守成之君。
“事在人为,不必担忧。”
沈玉耀宽慰杨可卿,“孤此刻将此事说与你听,并不是让你现在就做好此事。”
杨可卿应了一声,心中却并不这么想。
如果沈玉耀不想让她做,那一开始沈玉耀就不会跟她说。
“你觉得,朝中有谁适合去做这两件事?”
沈玉耀没有将建立两个新的互市看做同一件事,而是分为两件,这就是为了能分担风险。
万一选出来的那个人不合适,也不能两个都失败。
当然,运气不好,都失败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说尽量保证有一个能坚持下去,只要有了白手起家的成功经验,下一个就好说了。
“臣以为,石二非常合适。”
杨可卿没有藏着掖着,而是直接说,她觉得石采文合适。
沈玉耀倒是没想到这个时候,杨可卿会去推荐石采文。
“你们俩现在关系倒是挺好。”
沈玉耀记得以前石采文和杨可卿一见面就是掐架,没消停的时候。
虽然后来两人好像是重归于好,但是她们之间的矛盾似乎一直没有解决过。
小时候就相看两厌的两个人,不可能因为现在没有任何的冲突了,甚至还同病相怜,就突然变得无比要好。
之前石采文和杨可卿在合川的时候,也没有直接就成为什么知心朋友,两人相处还是以互怼为主。
但是很奇怪的一点是,即便关系说不上非常好,两人在向沈玉耀推荐人才的时候,第一选择就是对方。
沈玉耀也是觉得奇怪,这才有此一感叹。
“殿下说笑,臣与石二关系绝称不上好。”
杨可卿绝对不会承认她和石采文关系好的!
沈玉耀表示,你要这么说也随意。
“好,既然你推荐了她,那么此次互市就交给她先动手吧,现在她在周塞关附近,正好让她往南边走一走。”
沈玉耀说罢,秦淑君已经拿纸笔代写一封信,这封信将由于三手底下的人,秘密交到石采文手中。
说到石采文,沈玉耀不由想起了她的姐姐石采薇。
“听说于数伏法后,他的儿子与儿媳就回老家去了,是不打算继续在京城做官了啊。”
这种行径怎么说呢,沈玉耀看在眼里,觉得有点儿像是在冲她示威。
告诉她,因为她对付父亲,所以他宁愿回老家也不愿意留在京城,为她效力。
沈玉耀不在乎于数的儿子怎么想,如果对方是个足够明智的人,那么就不会选择这条路,而如果不够明智,这样的庸才天下比比皆是,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杨可卿在沈玉耀手底下也那么多天了,大概已经了解了沈玉耀的为人。
知道沈玉耀说这话,并不是因为她突然想起了于数的儿子。
多半是想到了于数的儿媳,也就是石大姑娘石采薇。
说到石采薇,杨可卿也是多有遗憾。
论才学,论头脑,石采薇绝对不输石采文,也不输她,可是石采薇却选择了另一条路。
或许她在眼光上,比别人要稍微差一些吧。
“殿下,或许可以通过石二,劝石家大姑娘与于数之子和离。”
石采薇既然已经嫁给了于数之子,而且有了孩子,这些年夫妻感情也挺好,那于数之子离开,必定是要带走石采薇的。
石采薇留下的唯一方法就是与对方和离。
沈玉耀沉吟片刻,摇了摇头。
“女子学堂那边你多上上心。”
沈玉耀认为,人与人之间还是需要一点缘分的,有时候没有缘分,就没必要强求。
石采薇与她便是如此,一开始她们之间就没有君臣缘分,而石采薇的手段,沈玉耀并不是很喜欢。
比起石采文,石采薇做事太注重结果,她从来不看过程,以至于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沈玉耀不喜欢没有底线的人。
“臣遵命。”
杨可卿也不过是随口一说,沈玉耀没有采纳便罢了。
等杨可卿离开,沈玉耀又叮嘱写信的秦淑君,“这封信越早送到石采文手上越好,跟她说,无论她缺什么,都尽可开口,只有一个要求,尽快建成西南关的互市。”
秦淑君下笔顿了一下,随后低头应是,心里想着,石采文这次可是碰到了一个好机会。
只要她能把握住,未必不能一飞冲天。
这是一个所有人都知道很好的饼,就像之前沈玉耀给满朝大臣画饼,说互市和新港一定能成功时一样。
只不过是要更困难一些。
石采文拿到信后,并不推脱,也没有产生自己年纪轻,何德何能的想法,而是直接上手了。
她管沈玉耀要了不少合川当地的人,这些人都是在互市里小有表现,在经商和跟人打交道上,非常不凡的人才。
沈玉耀并没有心疼,正如她给石采文的承诺,不管石采文需要什么支持,她都可以给出去。
这种慷慨的表现,不光是石采文一人感激涕零,还有不少人看在眼里,酸在心里。
比如一下子在明州呆了整整十日的沈珉玥。
一开始沈珉玥只以为这是一个很小很小的调查任务,有她和秦劭行出马,那不是手到擒来吗?
谁知道当她用银瓜子撬开方家村本地人的口后,这件事突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她因为这件事没办法马上回京,之前和秦劭行的一切打算都成了虚影。
“唉,好羡慕石采文啊,她可以直接同殿下要人,而你我,只能在这儿继续死磕。”
沈珉玥一只手搭在膝盖上,整个人斜斜倚着树干,就坐在树上,一条腿顺着树干放直,另一条则微微曲起。
整个人慵懒极了,任谁都看不出她内心很焦虑。
“殿下,您可以先回府城,留臣一人便可。”
秦劭行无奈的抬头,按住头顶的斗笠,看着那个被光吞噬的影子。
坐的高看得远的沈珉玥无趣的摇摇头,“不行,本王在外是什么表现,太女可都看在眼里,若是本王偷懒,必定会引来太女不满。”
不会的不会的,您可是太女最亲的姐姐,怎么可能会让太女不满呢?太女会不满任何人,绝对不会对您不满!
秦劭行完全不理解为什么沈珉玥会这么努力。
要是他亲妹妹即将登上皇位,还对他信任有加,他不每天去招猫逗狗,都算有出息了。
太出挑,会引来君王忌惮的。
沈珉玥怎么硬是要反其道而行之。
沈玉耀竟然还真因此对沈珉玥更加信任,甚至暗中派来的暗卫都增加了。
“这段时间,又有外地来的行商,想要购买方家村的甜根了。殿下,您说这小小的甜根到底有什么特殊,竟然引人三番五次前来。”
不理解皇室姐妹之间的问题,秦劭行强行将话题扯到正事上。
“若是一个人愿意付出巨大代价去获取一个并不值钱的东西,那就说明,他们所图不小,远不止甜根那么简单。”
这段话,是他们之所以停留方家村多日的根本原因。
“您说的不错。”
秦劭行已经能看到路的尽头有马车的影子了,他嘿嘿一笑,露出来的牙齿带着森森寒气。
白的让人心头一顿,下意识生出不妙的预感来。
此刻正在前往方家村的西西怒赤,看着前头熟悉的小村子,突然觉得心头一寒。
下意识就生出打道回府的想法来。
不过这个想法刚刚出现就被他强制压了下去,不管前方有没有敌人,他都不会允许自己做出临阵脱逃这种懦夫行为。
在草原王庭的新王面前,西西怒赤是骁勇善战的勇士,临危不惧,有勇有谋。
在私底下,西西怒赤并没有在哈萨伊王面前表现的那么一根筋。
战场打仗可不是一根筋就能解决的事情。
他对大庄肥沃的土地感兴趣,想要更多奴隶和粮食,这些不是靠一匹马一个人就能解决的事情。
或许五十年前,这片土地上,马儿可以肆意奔跑,草原来的勇士可以凭借一双手创造财富。
就好像西西怒赤的父亲祖父们一样,只要有一身本领,就可以在这片土地上来去自如。
可惜现在不是五十年前了,大庄的边防军一日强过一日,曲家出的将领就好像是神人降世一般根本无法战胜。
“将军,马上就要到了,今天一定能说服那些人,将那块地卖给咱们!”
在一旁坐着的少年同西西怒赤说道,表情胸有成竹。
比西西怒赤还要有自信。西西怒赤见状,并没有任何不满,因为这个男子不是他可以随意得罪的人,而是王的弟弟。
草原王庭向来是兄死弟及的制度,王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并不是王的儿子,而是王的弟弟。
所以眼前这个想法天真的少年,是他们草原未来的王,不能轻易得罪。
少年年纪虽轻,但身上也有战功,曾随哈萨伊攻破了几个大部族,由战功封了王,为左亲王。
“左亲王所言甚是,那些愚蠢的大庄人,是不可能拒绝眼前利益的。”
西西怒赤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不太确定。
那些中原人,总是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他们称之为气节,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与外族人做生意。
也就只有在互市,这种大庄朝廷承认的地方,大庄人才会老老实实跟他们交易。
私底下,他们就像是防贼一样,防范着所有外族人。
真是让西西怒赤百思不得其解,互市和不是互市,有什么区别吗?交易不就是任何地方,人和人谈好,就可以直接进行吗?
虽然不懂,但西西怒赤会考虑这方面的问题,他不会天真的认为,只要舍得花钱,中原人就会答应一切。
随着他的到来,方家村内部也发生了一些争执。
为的就是那一块地。
有甜根出现的那一片地,原本是属于方家村的,后来被夏家那位老爷强占了去,他们当时已经沦为佃户,敢怒不敢言。
现在夏老爷已经死了,夏家全家获罪,地全数归还给方家村,那一片就成了方家村的族地。
甜根本来就是当地做糕点的一种材料,价格很高,方家村的族长同时也是村长方有为本来想着,今年可以统一将甜根卖掉,换了钱,能修一修方家祖祠,然后请个启蒙先生过来,给方家的孩子启蒙。
他深知想要发展壮大一族,不能让所有人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他们必须脱离土地,才能有发展。
但是谁知道甜根要成熟的时候,来了个外族商人,说是看上了甜根,想要直接买地。
这个消息一出,方有为就知道要坏。
甜根一直在他们的族地里,才能细水长流,也算是给后代子孙置了一份财产。
如果卖出去,当下他们确实能拿到钱,可是以后怎么办?手里什么都没有,谁也不能保证,方家村会不会再次沦为全村为他人佃户的悲惨境地。
可有远见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大部分人只能看到眼前的那一点点利益,然后为了那一点利益挣破头皮。
就好像几个在方有为家折腾的男人。
他们都是在族中有些地位的中青年,正值壮年,能干活能养家,方有为一向比较看重这些人。
而这些人,眼下正在逼迫他。
“族长,把地卖了吧,足足三百两银子呢,分一分,每户能得近十两,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反正那块地方特别荒,平常连一粒米都种不出来。”
“是啊,族长,我们卖甜根,就是卖上一百年,都不一定能有三百两,我爹就活了四十年不到,一百年,我爷爷活到现在都看不见啊!”
“族长,大家伙都穷怕了,家里又生了孩子,掀不开锅,孩子饿的白天黑夜的哭,哭的我这叫个难受,我就想让孩子吃顿饱饭,别像他爹一样,这辈子都没吃饱过。”
方有为听着他们如诉如泣的真心话,心里也很难受。
“我知道,我知道啊。”
方有为颤抖着手,他年纪大了,手背全是干活留下的伤痕,以及凸起的青筋,数不清楚的皱纹。
他何尝不想让家里的孩子吃饱饭,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但是不能这样啊!
方有为不懂什么叫不能涸泽而渔,但他知道,村里找个能稳定赚钱的路子不容易,除了给人做短工,给朝廷服徭役,他们来钱稳定的路子,就一个卖甜根。
确实卖甜根收获不多,但胜在稳定,如果这个进项卖给外族人,外族人绝对不会允许他们接着卖,甚至会像夏老爷一样,吃都不让村里人吃。
那样受制于人的日子,难道过的还不够多吗?
方有为有很多想法,但是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最后只能变为一声叹息。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太穷了。
因为太穷,所以看见钱就不想放手,根本不会多想以后。
谁还会想以后啊?那是有希望的人会想的东西,从来不属于他们这群贫困的百姓。
“我再想想,再想想……”
方有为并不是在敷衍众人,他是真的想要再想想。
可是众人却不愿意让他再想了。
“族长,今日那外族商人还会过来,如果不同意的话,他们就走了!”
“对啊族长,同意吧,我家孩子撑不了太久了!”
“族长!”
他们是在逼迫方有为今日下个决定。
从村口回来的沈珉玥和秦劭行正好撞上了这群人闹事,见村长在那群人的催促下,慢慢神色开始动摇,似乎要开口同意,沈珉玥出言打断了那群人继续劝说。
“今日怎么来了这么多人?可是有什么要事?”
被沈珉玥打断的村民,在看到衣着华贵的两位贵人后,纷纷闭口不言,胆子小的直接说家里有事,就离开了。
不消片刻,一群人就走的七七八八,方有为终于能松口气,但这口气他松的太早了。
沈珉玥和秦劭行回来可不是为了给他解围的,而是为了告诉他一个坏消息。
那个他又爱又恨的外族商人来了。
带来这个“好消息”的沈珉玥与秦劭行,在方有为眼中变得没有之前那么顺眼了。
“竟然来了……”
方有为叹口气,到底还是来了,究竟是卖地还是不卖,今日看来非得有个分说不可。
“在外面的时候,就一直听村民们说要卖地分钱,到底是哪一块地如此值钱,竟还有外族商人过来买。”
大庄的地肯定不能由其他国家的人买下,那外族商人想要买地做生意,就要找个大庄的人出头。
地是划分到那个大庄之人身上的。
就好像一般百姓经商,为了不从农户变为商户,会将店铺挂到他人名下。
如果是之前,沈珉玥问有关那块地的事情,方有为是绝对不会多说半个字的。
毕竟有关方家村的秘密,而沈珉玥和秦劭行不过是外地来人。
但是现在,他觉得无所谓了。
反正今天之后,到底如何,就回有个结局。
“是生有之前贵人们食用过的甜根的地方,有个草原来的商人,说想要买下那一片地。”
甜根?
沈珉玥想起来了,就是一种熬煮过后会有些甜味的野菜。
甜味对于平民百姓来说确实是很稀有,但还不至于让一个草原来的商人,不惜千里迢迢赶来,费尽周折买下一块地。
商人逐利,若是没有足够的利益,这种行为看上去就很蹊跷。
其实沈珉玥之前就知道了有外地人想要买地的事情,她与秦劭行商量过后,觉得那个外地人,多半和他们找的那个细作有关系。
就是这些天,他们打探消息,并未得知那群外地人究竟是想要买哪块地。
没想到今日竟然就知道了。
沈珉玥没再多问,她和秦劭行在方家村的人看来,同样是形迹可疑的外地人。
谁让他们嘴上说是探亲迷路偶尔过来,结果在方家村直接住了十天呢?
被借宿的人家并不介意,村长非常乐意多赚钱,方家村其他人也乐意沈珉玥与秦劭行在。
因为他们平常卖不上价格的东西,现在都可以直接拿到村长家卖掉了。
沈珉玥回了屋后,马上写了一封信,写完后敲了下窗户,将信放在靠窗的桌子上。
很快一阵风吹过,信件就被一个一闪而过的黑影拿走了。
这是跟在沈珉玥身边的暗卫,保护她安全的同时,还负责传递消息。
明州的信件并不能当天到京城,沈玉耀拿到的沈珉玥传来的信件,永远是晚上一天的。
她现在正在看有关甜根的记载。
大庄有些东西和她原本的世界很像,有些却并不一样,例如大庄特有的柳暗花,现在还有个甜根。
沈玉耀不太确定甜根含糖量有多少,但是她确定那东西绝对能做出白糖红糖来。
方家村穷困,那地方又没什么好地,靠种粮食是无法养活一堆人的。
若是能发展其他产业,比如种植甜根,以制作红糖一类的糖,那么对于方家村的百姓来说,这将是一条新的路。
对于大庄的百姓来说,能吃上一口和麦芽糖不同口味的糖,也是一种享受,最好是比较廉价的糖。
而且糖同样是奢侈品,如果能做成产业链,那将会有利于各种交易。
方家村和最近石采文去的西南关距离比较近,对互市的建立也是好事一桩。
“要记明王一功,她出去一趟,当真是没有白干。”
沈玉耀很高兴,跟身旁的秦淑君说道。
秦淑君低头应是,记载下来。
沈玉耀见她安心工作,点点头,对秦淑君很满意。
第 103 章
秦淑君原本身为国相之女,到沈玉耀身边为女官,无数人艳羡的同时,也心服口服。
认为她是家学渊博,出身极好,管辖东宫女官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朝堂上她父亲为百官之首,东宫中,秦淑君为东宫属官之首,甚为合适。
但谁知道,秦国相一朝入狱,后又畏罪自杀,身死狱中,丢了一世英名不说,百姓们还拍手叫好,说他身为贪官污吏死的太便宜了。
一个如此污名缠身的父亲,带给女儿的,自然就是墙倒众人推,以及恨屋及乌。
秦淑君再次回到东宫,不知道有多少人看不惯她,找她麻烦,想要取而代之。
沈玉耀本来还想着,若是秦淑君受不住,她就出面帮秦淑君一把,毕竟她还要重用秦淑君的。
谁知道秦淑君一声不吭,无论外界有多少风刀霜剑,她全都一一接下,并且还不动声色的回了过去,让那些主动来惹麻烦的人明白,她秦淑君不是好欺负的!
与此同时,她对沈玉耀更加忠心,做事也更细致上心了。
沈玉耀本以为之前秦淑君为女官,已经很优秀,没想到秦淑君还能做到更好。
这让她无比惊讶,马上就将秦淑君提拔到身边,让她做起了贴身秘书的工作。
秦淑君适应良好。
沈玉耀看着认真工作的秦淑君,突然有点儿好奇。
“你会恨孤吗?”
沈玉耀做事的时候,从来不会想太多,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没必要多想。
但是此刻她突然有些探索的欲望,想要知道她做的那些事,落在忠心的手下眼里,究竟如何。
秦淑君被沈玉耀问的一愣,随后摇了摇头,“回殿下,臣知道殿下为何如此行事,真要是恨,臣只会恨臣的父亲。”
惩罚一个做错事情的罪人,当然不能去恨执刀砍下的那个人,而是要恨罪人。
但凡他当初管住自己,不犯那些大罪,又怎么可能被抓,死在牢狱中,还带走了她的母亲,留她一人,单独面对这个满目疮痍的人世。
道理是这个道理。
沈玉耀点点头,秦淑君说的很对。
“少有人会如你这样想,他们会觉得,是孤太过不仁,手段狠厉残暴。”
沈玉耀话音刚落,秦淑君马上开口道:“谁人如此糊涂!殿下所做的每一件事,分明都是为国为民!”
沈玉耀笑而不语,这世上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有人知道什么叫公平正义,有人却只知道,自己想要过得好。
一旦自己过得不好,就怨天尤人,甚至会将所有恨意投注到一个存在上。
而当政第一人,是一个标志。
沈玉耀还没有成为皇帝,但是她觉得自己已经尝到做皇帝的苦了。
比如说被人误解,被人怨恨这件事。
她已经有些习惯了。
“这几天,朝廷一直送上来几首反诗,都是雨泽出身的读书人写的,你要看看吗?”
秦术身为国相,自然是桃李满天下,不少人都曾经是他门下的学生,在儒林中的地位一向很高。
在这个年代,学生和老师的关系比现代偶像与粉丝的关系还要密切,现代有失德艺人做错了事,粉丝还跟瞎了眼一样支持对方。
古代自然也不缺少这种人。
甚至更甚,那些人坚定的认为秦术没有做过任何错事,就算沈玉耀已经将证据公布天下,秦术贪污犯罪,直接间接害死的人比大庄对外开战死的将士还多。
他们还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固执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秦淑君被沈玉耀突然提到雨泽这件事吓了一跳,更让她害怕的是沈玉耀说的下一句话。
她让她看看。
反诗是能随便看的吗?那是历朝历代君主都严令禁止流传的东西啊!
“殿下,臣不敢。”
秦淑君跪下,连忙请罪道:“请殿下明鉴,臣对雨泽之事丝毫不知情。”
沈玉耀当然知道秦淑君与这件事没有关系,甚至在雨泽的那群读书人眼中,秦淑君在父亲死后还为沈玉耀效力,简直就是认贼为母。
他们对秦淑君的恨,不比对沈玉耀的恨少多少。
“你是清白的,孤自然清楚,只是雨泽之事没那么简单就结束,那些人,早已忘了国本。”
沈玉耀原本是不想管那些人的,不管他们说什么,对于沈玉耀而言,都不过是几句不痛不痒的议论。
但有些人因为一个贪官说出背弃国家之言,甚至还做出叛国之举,这是沈玉耀绝对不能接受的。
秦淑君意识到有什么很严重的事情发生了,而她对此还一无所知。
就算她知晓又如何呢?
秦淑君低下头,轻言:“殿下所言甚是,对于此等不忠不义之徒,当处以重刑,以儆效尤。”
“孤不会无缘无故降下罪罚,当有证据。”
沈玉耀不是个上来就直接动手的人,虽然听起来很不现实,但她确实非常的讲道理。
远不是外人所想的那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不过外人完全不懂,或者是说,外人觉得如秦术一流的人,他们做下的错事,远不足以让他们死。
而沈玉耀杀了那些人,就是为排除异己,不择手段。
“属下愿为殿下去寻找证据!”
秦淑君一咬牙,直接自荐,她这个举动可以说是完全的向沈玉耀投诚了。
诚意十足,但是沈玉耀摇了摇头。
“孤知道你忠心,但你不用急,有人去找了。”
沈玉耀说完,拿起桌上沈珉玥传回来的信件,“你现在要做的事情,是找几个手艺好的制糖师父,让他们去明州的方家村一趟,看看那边的甜根,能不能制出糖来。”
红糖是达官贵人才能享用的东西,因为做红糖的步骤太过复杂,压榨红糖的过程更是让人精疲力尽,所以红糖产量有限。
如果是甜根的话,沈玉耀觉得可以通过熬煮的方式得到糖水,进而晾晒得到糖粉。
这些都需要人去一点点实验,沈玉耀不懂,自然要找懂得人赶紧过去。
有任务给她做,那就是沈玉耀依旧对她信任,秦淑君松了口气,赶忙应下,告退下去准备了。
前脚秦淑君刚走没多久,后脚曲川就入宫求见。
曲川来求见,是请战的。
沈珉玥在外面到底是去干什么的,别人或许不知道,曲川却不会不知道。
他清楚沈珉玥出行的目的,在知道沈珉玥查出来一些心怀不轨的人后,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直接打过去!
那些人活得不耐烦了,他就送那些人上西天!
曲川打过很多胜仗,由他出兵,朝堂诸臣肯定也信服,确实是不二的出兵人选。
但是沈玉耀让他等一等。
“先别急,我们要师出有名。”
“那些贼人胆敢进犯我大庄边境,他们来犯,大庄自然要打回去,这便是理由,难道不够师出有名吗?”
曲川疑惑,还需要什么名头呢?
“不够,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只能打回去。”
沈玉耀可不想小打小闹,那只会没完没了,那些人敢伸手,她就要将那些人的手全都砍断!
曲川闻言先是不解,随后想到了什么,一脸震惊的看着沈玉耀。
“殿下,您!您难道是想要……”
这可不行!这不符合一贯的规矩。
“对,你想的不错,孤想要用他们的国土,来作为恭贺孤登基的贺礼。”
这段时间,周遭小国陆陆续续的上交文书,想来京城朝拜,顺便观摩一下太女登基的大典。
但是他们带来的贺礼却不一样,有的国家完全就是在糊弄大庄,用几张破羊皮当贺礼,有的国家则是真的将大庄视作宗主国,精心准备礼品,前来祝贺。
对于前者,沈玉耀当然不会客气!
因为按照一般朝拜的规矩,宗主国肯定要赐下一批赏赐,拿破羊皮换华服美玉,亏那些不要脸的狗东西想得出来!
这完全就是一种侮辱,沈玉耀不会任由对方得逞。
既然他们的君王不能准备让她满意的贺礼,那就不要怪她亲自去取了!
曲川是个好战人士,他也是大庄朝堂上的主战派。
要知道大庄因为建国才三十多年,朝中官员本就尚武,武德充沛,在这群人里还能当上主战派,曲川的态度有多激进,可想而知。
但即便是好战如曲川,也不敢上来就去攻占别国领土。
“殿下,此事得不偿失,不如震慑那些小国,获取金银珠宝,或者杀了他们的王室,以此平息大庄怒火。”
“将军难道不想要能养活半个大庄人口的肥沃土地吗?难道不想收复前朝失地,为我大庄版图添砖加瓦吗?”
沈玉耀两个问话,直接给曲川问懵了。他第一反应就是连连点头,试问哪个武将没想过这些事情?做梦都想要做到啊!
“可是大庄稳定不久,太女届时又初初登基,有些人心思活泛的很,宜静不宜动啊。”
曲川虽然被沈玉耀说的非常激动,但还是比较有脑子的,并不会一拍脑门就去干。
任何事情的改变都需要细细斟酌再下定论,千万不能贸然行之。
“无论孤是太女还是皇帝,加害之心都无法被断绝,既然如此,何不一劳永逸?始皇统一天下,创建帝制,自说功劳盖过上古三皇五帝,比肩圣人。孤无法与始皇相比,但也不愿落于人后。”
沈玉耀又拿出了曲川之前进献的舆图,只不过这次,舆图还有另外半张。
那是按照西北互市的情报,填充出的国外分布。
大庄的边境线很长,大庄的国土很大,但是在大庄之外,还有比大庄边境线长的海岸线,有比大庄国土大的其他国家!
“他人觊觎我大庄丰饶之地,我亦觊觎他人之领土,身为帝王,野心如此,古来有之。将军可愿为国征战,不死不休?”
哪个皇帝不想开疆拓土,哪个武将不想做历史之中最强之人?
沈玉耀这话问到了曲川的心坎里,他这次实在无法让自己冷静下来了。
“陛下所想,即为末将刀锋所向,末将愿往!”
沈玉耀还没登基,周遭的人都称呼她为殿下,而此刻,曲川以“陛下”称呼沈玉耀。
这是他对沈玉耀的忠诚,在他心中,沈玉耀才是他唯一的陛下。
沈玉耀满意的点点头,伸手将跪下去的曲川扶起来,随后拉着曲川的胳膊,将曲川的手放在了西北之外的草原上。
“草原王庭此前不显山不露水,蛮族更是因你在外征战,夹着尾巴做人,可会咬人的狗不叫,蛮族便是那不会叫的狗。”
曲川懂了,沈玉耀查到了有关蛮族异动的证据。
“前朝时,草原王庭数次入周塞关劫掠,掳走无数百姓,可谓是劣迹斑斑,罪行罄竹难书!大庄建立后,他们也曾入关几次,均被我大庄士兵击垮,不得不败走更西之地,但蛮族贼子狼心不灭,依旧是我大庄心腹之患。”
“若陛下同意,末将必定会夺来草原王庭营帐顶的珍珠,进献给陛下。”
草原王庭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居所,他们都是随水而居,一个接一个的部族,王族也不过是最强大的那个部族。
为了区分普通大部族和王族,才诞生了王族珍珠,就跟古代的传国玉玺性质差不多。
如果能将王族珍珠夺走,进献给沈玉耀,那按照规矩,沈玉耀就是草原上新的王。
沈氏就是他们新的王族。
沈玉耀对曲川的斗志非常满意,拍了拍他的胳膊,“表兄,此事便全部交托于你,最近将曲家军练起来,琉璃厂和钢铁厂的事情,就暂时全交给元统领吧。”
为表亲近,沈玉耀又用起表兄这个称呼。
曲川直接应是,没有一点儿流连手中权力的意思。
如果是平时,沈玉耀将两厂护卫之权交给元石陆,曲川肯定会心里犯嘀咕,觉得沈玉耀更信任禁军,不信任曲家军。
但是现在他绝对不会这么想,甚至还会觉得,在沈玉耀心里,果然他更重要。
禁军守卫宫城,固然重要,但是他可以为陛下四处征战,攻城略地,所以他更重要!
一些莫名其妙的好胜心让曲川对出征之事更加赞同。
其实主要职责不同,曲川不用和元石陆比。
更不用在后来跟元石陆交接工作时,一直用那种暗戳戳有些小优越的眼神看元石陆。
把元石陆看的都怀疑自己是哪儿得罪曲川了。
难道曲川将军这么小心眼,正常的调换公务,都能让曲川对他不满?
元石陆想到这点,有些不爽,对曲川的态度都变得冷淡了些。
心情也不太好,以至于回家的时候,还冷着一张脸,吓得想来找茬的元父以及继夫人心有戚戚,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赶紧走了。
第 104 章
正值元清影从女子学堂回家,一回来就看到了元石陆那张黑脸,她略有些惊讶。
故而挑了挑眉,问道:“何人惹兄长大动肝火?可是父亲与母亲又说了些什么,叫兄长不快了?”
“虽过往他二人常常惹我心中不快,但今日还真非他二人惹祸。”
元石陆同元清影仔细说了下今日他突然碰到的奇怪事情。
听完后,元清影十分不解,“曲将军往日与兄长不算热络,可也不至于成了仇敌,近来兄长亦不曾到太女面前说过什么,是否有误解,这才让曲将军对兄长态度大变?”
“变也该是我来变,妹妹不知,这城外琉璃厂和钢铁厂是太女最为看重的两处地点,往日不曾交托他人照看,一直是曲家军护卫,太女之前未曾发迹时就如此信任曲将军,真是叫人妒羡,明明我才是先投诚太女的武将。”
元石陆说着还真情实感的委屈上了。
元清影听的是哭笑不得,“那兄长难道会因此对曲将军甩脸色,视作仇敌吗?”
元石陆摇摇头,那肯定不会。
他和曲川虽然都是武将,但所属分工不同,他为禁军,对方是边关军,一个负责守卫京城,一个则是守卫大庄。
没有任何职责上的冲突。
“妹妹虽然没有同曲将军见过几次,但曲将军为人正直,听闻他忠肝义胆,是英雄人物。兄长若实在想不明白,不如开口直言,免得日后同朝共事,心有芥蒂。”
元清影说的不错,元石陆连连点头,想了半天,决定明天早朝后就拽着曲川问一问,看看曲将军对他是不是有意见。
要是没有自然误会尽消,若是有,那日后他就不生气了。
报复?不可能报复的,曲川为国征战数年,元石陆不可能为了一己之私去害这么一个人。
元石陆是个有底线的人,但这朝中最不缺的就是没底线的人。
曲川受到太女重视,又因出身太女母族而与太女十分亲近,年纪轻轻就官拜将军,日后怎么看都是前途无量。
这些条件加在一起,怎能让人不嫉妒呢?
不过嫉妒也没办法,出身这种东西,又没办法夺过来。可是别的东西,是可以夺过来的。
比如说,曲川他的命。
在沈玉耀命令曲川暗中与沈珉玥联络,去调查有关草原王庭之事时,有人在朝野内外传出些许流言蜚语,所针对之人,便是曲川。
曲川彼时已经离京,大臣们大多开始认认真真的为沈玉耀的继任大典做准备,说起曲川之事者少之又少,一开始还真没传到沈玉耀的耳朵里。
但是先传到了女子学堂,元清影得知后,转头告诉了元石陆。
曲川离京前一天,元石陆和他说开了心结,明白了曲川并没有对他不满。
曲川当时有些尴尬,他前脚因为沈玉耀的额外看重,飘了一点,后脚就差点得罪一个朝中大员。
如果他和元石陆产生了不可解的矛盾,那日后指不定什么时候,元石陆就顺手坑他一把,让他损失惨重。
这点告诉了曲川,平日里必须小心谨慎的做人,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将人给得罪了。
而元石陆则深觉自己误解曲川这件事很不应该,一直想要帮曲川一把,弥补一二。
这不正好撞到了他手上嘛。
“当真有人说,曲将军功高震主,想要取而代之的话?”
元石陆还是不太相信,怎么会有人说这种蠢话。
那背后之人嚼舌根,说四皇子瑞王想要与太女争夺皇位,都比曲川争夺皇位要令人信服。
毕竟就算太女管曲川叫表兄,曲太后日后也会很看重这个侄儿,他毕竟也姓曲啊。
“确实是这样说的,而且有不少人相信了此事,认为曲将军行踪不定,恐有私结党羽的嫌疑。”
元清影如果不知道真相,或许会被这些拙劣的谎言说动,真的去怀疑曲川。
这不是元清影不辨是非,而是人心本就难测,人人都有疑心,而疑心一旦起来,就很难消下去。
甚至人还会去寻找各种各样能作为佐证,说服自己的“证据”,让疑心逐渐变为人认定的真实。
“一派胡言!曲将军去了何处,殿下一清二楚,什么私结党羽,他们完全就是想要借此来打探曲将军的行踪啊!”
一般的人听到这种话,只会觉得这是在挑拨离间,但是元石陆听到后,第一反应却是有人借此机会在找曲川去了哪儿。
元清影闻言愣了一下,她的想法和一般人没什么区别,以为是有人要坑害曲川。
现在听了兄长的话,元清影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兄长,放出流言之人,会不会是两拨不同的人?”
两边是用同一种方法,但是想要得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他们的利益并不冲突,于是联起手来对付曲川。
元石陆不确定,但他认为元清影说的或许才是真相。
那这件事就复杂了,不止是朝廷之上的争斗,还牵扯到了朝堂之外的一些东西。
这个关头想要拿到曲川的下落,知道曲川究竟是去干什么的人,多半是那些外族。
“你是说,有人与外族勾结,迫害大庄的将军!”
元石陆想到这个可能,直接气的脸黑了,他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桌子一震,发出巨大的响声。
“无耻小人,若是让元某查出是谁,必定要将此人碎尸万段,以解心头之恨!”
元石陆最恨的就是有人与外族勾结。
外族是什么人?远一些的小国家,或许与大庄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近处,譬如草原王庭,佛国等等这些国度,哪一国的人手中,没有染过大庄子民的鲜血?
他们与大庄毗邻,并不是友好的邻居,而是一群披着人皮的强盗,时时刻刻都在觊觎大庄百姓手里那点儿东西。
一个个都该死!
在曲川父亲之前,大庄还被那些国家欺负,再之前就是前朝,那更不用说,真是路过的狗都能进大庄的地界抢一番再走。
自从曲川父亲用命将四周几个国家打趴下后,那几个国家才乖顺下来,又有曲川给了他们几次教训,才有了沈玉耀开互市的基础。
“定然是太女心慈,愿意开放互市,给他们一个和大庄做生意的地方,他们便以为我大庄好欺负了!”
最可恨的不是外族,是与外族勾结的大庄人。
元清影同样讨厌那些与外人勾结的家伙,简直比细作还要令人不齿。
“兄长,你心中有想法吗?”
元清影想,能在京城短时间内散步这样多谣言的人,绝对不是无名之辈。所以她开口问元石陆,想着元石陆可能有头绪。
但是元石陆仔细想了想,摇了摇头。
“没有人?”
“不,是太多了。”
能做到这点的人,确实不会寂寂无名,但京城这个地方,最不缺的便是有名有姓的人。
能做到这一点的太多,有理由去这么做的也太多。
就连他,之前也会因为曲川身上的盛宠而对曲川生出几分妒忌之心,更不要说别人了。
元清影没想到答案竟然是这个。
“如果人太多,不如想想谁绝对不可能这么做,然后去一一排查,就像官府找要犯时一样。”
元清影直觉背后的人不简单,那些人一日不除,京城一日不安全。
元石陆同样觉得应该将暗中翻云覆雨的人找出来,不为别的,就为给曲川一个清白。
“去女子学堂真是没白去,竟然还学会了排查犯人的方法。”
元石陆说话的时候,就像是在夸小孩子。
弄得元清影哭笑不得,好在元石陆很快就回归正题,没有胡闹太久。
“这个办法不错,此事交给兄长吧,你好好上学,等太女登基之后,你们这群女官,估计都会有新的安排。”
之前这些贵女都只是隶属于东宫的属官,旁人虽会高看一眼,但并不会太在意,王府还有属官呢,属官等同于家仆,全看主子的喜好,并不注重才学。
但是现在不同了,太女很快就要成为皇帝,皇帝的家仆,那可不是真正的家仆。
那是手握大权的朝臣。
太女的登基,会给朝堂带去很多改变,而那些改变正在一点点潜移默化着人们的认知。
让人们慢慢接受新的帝皇的统治风格。
在这期间,不能接受的人,自然就会被淘汰。
只是他们并不甘心就这样一点点的远离曾经的繁华,曾经的权力中心。
故而他们想要绝地求生,与沈玉耀展开殊死一搏。
京城最大的酒楼,玉清楼中,有人在楼下与楼上的人暗中交换了一个眼神,定下了一间雅间,上楼后趁着没人注意,进入了隔壁。
“再过十日,便是新皇的登基大典,大人说过,他一定要给新皇一份大礼,而你现在却还没找到东西,甚至还将那人的行踪给跟丢了!”
身着外域衣服的商人冷着脸对进来的男人一顿怒斥,表情十分不满。
他口中的大礼,想来并不是沈玉耀想要的那种。
男人点头哈腰,连忙赔笑道歉,“还请大人再通融几日,这几天京城上下都在忙活有关登基大典的事情,只要过了这段时间……”
“废物!过了这段时间,我家主人还谈何送上贺礼!”
背后的主人就是想要在大典开始前搅弄风云,结果这人让他家主人等等?
过了这个时间,那就没有意义了!
男人面上不停点头,表示自己明白,实际上心里则疯狂翻白眼。
外族就是外族,一点儿都不知道京城是什么龙潭虎穴,还想让他马上做好,他能保住自己,不被他人抓出来就不错了。
早知道就不跟这些贪婪愚蠢的外族人联手了,除了捣乱以外,这些外族人什么都不会干。
男人心里骂外族商人愚蠢,外族商人则认为男人才是最蠢的那个。
两人相看两生厌,又不得不凑在一起,最后心平气和的开始聊接下来的行动。
“如果无法散播开对那个虎崽子不利的传言,你也应该探知到那个虎崽子究竟身在何处!”
外族人只有一个要求,将曲川的下落探听明白。
“他自京城离开后,就甩掉了所有尾巴,过后如同消失了一般,无人摸得清他在何处,很难找到他的踪迹啊。”
男人实在是做不到,“大人神通广大,甚至能将你我派入京城,手底下定然还有能人无数,不如此事让大人交给他人去做吧。”
外族商人眼睛一瞪,形容恶鬼,“你是不想给大人做事了?”
男人确实不想了。
他刚刚就很不满了,京城不好混,他抱外族大腿纯粹是为了让自己以后能好过一些,结果谁知道抱大腿难度这么大。
这外族人一点儿都不知道体恤他的不容易,就知道催催催!
抱上大腿后,好处没有得到,全是他在付出,他真是越想越觉得自己像个冤大头啊!
还不如直接分开他不受这些人的鸟气了!
“哪儿能啊,能为大人做事,那是小的的福分,小的敬仰崇拜大人还来不及,岂会弃大人而去,只是这京城的事情实在困难,在大典开始前完成,小的实在是能力有限,恐怕会耽误大人大事,不如大人另请高明?”
男人说得好听,但实际上就是一个意思,他不干了!
外族商人听着,眼睛里的光渐渐沉寂下去,他笑了笑,将手边的茶水推给对方。
“我家大人并非不懂体谅之人,既然真的有困难,那就慢慢来,不急。”
男人一喜,忙不迭的将茶水接过来,脸上带着谄媚又小心逢迎的笑容,他以为对方真的是被他说动了。
接过茶,倒入嘴里的那一瞬间,男人还在想,但凡这个外族人靠谱一点,他日后也不是不能继续为对方做事,只要他能看见好……
最后的想法,断在了一抹雪亮之下。
收剑入鞘,外族商人将胸口多了一条细痕的尸体,一脚踹倒。
“呵,两面三刀的中原人,该死!”
外族人刚说完,就听到楼下传来一声声喧闹,他走到窗边,顶开一个窗户缝,看向楼下。
一个纨绔子弟带着不少狐朋狗友进来了,里面还有几个貌美的小娘子。
看上去像是一群不正经的公子哥,但是外族人能从西北混到京城,靠的就是有一双厉害的眼睛。
他一眼就看出来,底下这群公子哥,连带着几个娇弱貌美的姑娘,全都学过武功,个个底盘都很稳,落脚时步伐很轻。
这是一群不能轻易招惹的练家子。
外族人沉思一瞬,回头看了眼尸体,一咬牙身影化作一道暗光窜了出去,他看来是没机会慢慢处理尸体了!
“追!别让他跑了!”
得知要查的人进了酒楼后,元石陆就带着手底下的人过来蹲人,为了不打草惊蛇,他还命手下都乔装打扮了一番。
没想到敌人更小心谨慎,只是一点儿风吹草动,就直接跑了。
这样倒好,省的他们暗中再继续费尽心思的去查了。
只是看着那道眨眼就跑走的光,元石陆心下一沉,此人轻功极好,恐怕他手底下的人抓不到啊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一道更加隐蔽快速的光冲了上去,两个人影在光天化日之下交叠在一处,似乎交手了几次,最后又分开。
随后再次交手。
能明显感觉到,先跑走的那个人应对时有几分匆忙,但他反应极快,并没有因为仓促迎战,就被人直接打下来。
两人就在滑脚的房顶上开始交手,元石陆带着人赶忙走过去,等他们到了他那户人家的房檐底下,要抓的人已经不敌来者,被一脚踹下了房顶。
落在地上后,那人还想再跑,元石陆都已经看到人了,岂能再让人跑了,拔刀上去,几下就将那人的手脚筋斩断,砍倒在地。
那人痛号出声,并没有自杀的举动,可见并不是暗卫一类。
那怪不得打不过暗卫,能在生死交手时打败暗卫的,只有暗卫自己。
元石陆收回刀,抬头看向那个还站在房顶上的人,拱手道:“没想到会在此处见到于统领!”
“元统领,我不过是碰巧路过,希望没有打搅元统领执行公务。”
今日扮做寻常百姓打扮的于三,是真的只是偶尔路过,她甚至手上还拎着一个菜篮子,是出门买菜的打扮。
元石陆想起来了,这附近似乎有个太女赐给于三的小宅子。
说来也奇怪,于三的功劳不小,太女应该赐给她大院落才对,之前京城落马不少官员,空出来的大宅院比比皆是,缺谁的地盘,都不可能缺于三的。
结果最后于三却只要了一处小院落。
本以为是于三做了什么事,让殿下不满,但是于三又很喜欢那个小院落,不时休沐就会在小院落落脚,跟一个普通人过日子似的。
奇奇怪怪的。
元石陆心里又说了句奇怪,目送于三几个起落消失在天边。
“兄长,逮到人了吗!”
从后面追上来的元清影目光炯炯有神的看着元石陆,十分期待。
她因为一路小跑,面上飘了一层粉红,还在小声的喘气,非常的菜。
但是比起她之前天天躺着在床上,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的模样,已经好很多了。
元石陆突然很庆幸他当初全力支持元清影去女子学堂。元清影身后还跟了三个同窗,此刻都期待的看着元石陆。
元石陆点点头,“人已经抓到了,多谢此次你们帮忙。”
站在元清影身后的女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元统领谬赞了,我等此次并未帮忙,没有给元统领添乱便好。”
“没有添乱,你们都是女子学堂的学生,日后同朝为官,还要请诸位多关照呢,我要将此人送到大理寺去,清影,你好好陪你的同窗们。”
“是,兄长且去吧。”
元清影点点头,等人都离开,她松口气,回过身冲三个好友行礼,“多谢三位助我,今日劳烦三位了。”
“谈不上劳烦,今天是一次很难得的经历,我还是头一回直面禁军捉拿要犯呢。”
夏长乐觉得挺好玩,要是这种事情多来几次就好了。
以后不知道她能不能进大理寺,如果进了大理寺,这种事情绝对会经常出现。
宋岑沁不赞同的看了眼好友,“今日之事可不是小事,若不是那位于统领出现,这贼人可能就已经跑了,而且他还杀了人,凑近是有生命危险的。”
所以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千万别没事儿就想再来一次!
徐姝晟见宋岑沁似乎有些生气,为夏长乐解释道:“长乐不过是感叹一句,她知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夏长乐连连点头,“知我者表姐也,清影你放心,我不过是随口说说,今日之事,我绝不会在外张扬的。”
元清影与眼前三位,关系还算不错,但她们是在女子学堂里熟络起来的,并不是之前就很熟悉。
她一直觉得这三人有些奇怪,夏长乐是她们中成绩最好,性格也最为跳脱的人,她家中情况也比较复杂,烦心事一大堆。
徐姝晟是夏长乐的表姐,但又好像不是亲表姐,可她们关系很好,比亲表姐妹更好。
宋岑沁则是徐姝晟的表姐,三人是亲戚,又不算亲戚。
元清影对这些复杂的亲戚关系并不是很感兴趣,反正京城这地方,亲戚关系错综复杂的很,仔细算一算,谁跟谁都沾亲带故的。
只是亲人之间的关系并不一定会非常好,所以人和人相处还是要看缘分,而不是其他。
于三在看着元石陆将人带走后,转身从暗处离开,她没有回小院,而是拎着菜篮子往宫里去了。
她身形如烟,有人只看到一个腰牌,完全没看到人影,她就已经过去了。
不过这个速度已经成了一种标志,再加上有腰牌在身,看到的人并不惊慌。
知道这是暗部的统领入宫了。
于三入宫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告诉沈玉耀外面的情况。
元石陆抓到了一条线。
他有所进展的同时,沈玉耀也收到了来自沈珉玥的信,信上说,在曲川的帮助下,她抓到了一条大鱼。
第 105 章
沈珉玥是真的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方家村这么偏僻的小村落,待上一月有余!
更没想到,她在方家村最后抓到的人,竟然是草原王庭之主哈萨伊的亲弟弟!
西西怒赤没抓到,对方实在是过于警觉,他们才刚要动手,人就已经跑了。
“你们别得意!中原人,迟早有一天,草原的铁蹄会踏遍中原的每一寸土地,肥沃的土壤上,到处是我们草原的牛马!”
左亲王哈撒西恶狠狠的瞪着沈珉玥,他知道这群人里,主事的是这个女人,如果不是这个狡猾的女人,他不可能被抓住!
“被人抓了还瞎嚷嚷,不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吗?”
瘦瘦弱弱的小姑娘挥动手中的竹条,啪的一声,在哈撒西的脸上抽出一道红印,哈撒西吃痛的倒吸一口凉气,用恶狠狠的眼神瞪着小姑娘。
小姑娘完全不惧怕他,甚至用更凶狠的眼神回瞪过去,虽然以她的体型与样貌,这个眼神实在是不够凶狠,更有点儿小孩子气。
沈珉玥不禁失笑,“九娘不过是一个孩子,左亲王又何必与一个孩子动怒呢。”
一言不合就往人身上甩竹条的孩子吗?
即便是以彪悍为名的草原,哈撒西也没见过哪个女子像这个小姑娘一样凶狠。
或者说,那些草原上的姑娘,并不敢在左亲王面前如此凶狠。
“左亲王,九娘最近在同我识字读书,她很有天赋,话糙理不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左亲王不如好好想想,该怎么平息我大庄的怒火吧。”
沈珉玥冷着脸,说完这段话后,就看向窗外,她正在等秦劭行回来。
对方去查夏家的宅子了。
“哼,大庄让一个女人继位,还让一个公主当亲王,女人能做什么?懂什么雄韬伟略!迟早有一日,大庄会毁在你们手中,兄长是草原王庭伟大的王!他不会认输!”
“他不会认输但你会死!你今年才十六岁吧?你想现在就死吗?”
沈珉玥反手一转,锋利的匕首落到她手里,她一个投掷,匕首蹭着哈撒西的脸庞插在背后的土墙上,尽数没入,只留一个把手。
而哈撒西的那一缕头发直接落下,脸上也是一疼,流出一条猩红的血来。
哈撒西甚至能感觉到杀气拂面的冷意,他额头的冷汗唰的一下就出来了,这不是他在惧怕,是身体本能的反应。
“呵!有本事你就现在杀了我!”
哈撒西不会怕,草原的勇士从来不惧怕死亡,那不过是回归天神的怀抱。
沈珉玥不屑的笑了笑,“九娘,把他嘴堵上。”
“是!”
方九娘拿起一旁破旧的抹布。
哈撒西不屑的看着这个孩子,他是草原的勇士,就算被捆绑,也不可能任由一个中原七八岁的孩子折腾!
他梗着脖子一副不屈不挠的模样,然后被方九娘强硬的拽着脖子,扒开了嘴。
一直到满是恶臭味的抹布被放在嘴里,哈撒西还一脸不敢相信。
为什么这个孩子力气这么大!
天天干农活,手上都是老茧的方九娘,完全不为哈撒西的表情所动。
她出生就在这个小村落,十二年忍饥挨饿,又受人压迫,生存环境比草原还恶劣。
虽然她生活在中原,但比起哈撒西,她更像是一匹无垠草原中的孤狼。
哈撒西真的很想问问方九娘,她是不是天生神力,但是方九娘并不想搭理他,沈珉玥带着方九娘直接离开了。
出去不久,沈珉玥就撞上了回来的秦劭行。
秦劭行在方家村的这段时间,成天上蹿下跳,好好的一个京城贵公子,转眼都要变成土生土长的村里人了,那不羁的头发,身上破旧的麻布衣裳,连眼神都像是个村里人,看人躲躲闪闪的。
沈珉玥看着秦劭行的样子,有点儿受不了的扯了扯嘴角。
“那贼子已经跑了,秦少卿大可恢复以往的模样,不用再乔装成另外一个人。”
秦劭行年纪轻轻能稳坐大理寺少卿之位,是有点儿本事在身上的,比如他这一手出神入化的伪装术。
哪怕是顶着同一张脸,秦劭行都能活生生演出两个人的效果,可谓是神乎其神。
“殿下说的是,这不是一时习惯了,便没改过来。”
秦劭行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笑笑,“殿下,那家伙可开口了?”
“刑讯审问我不在行,他死活不肯说,动不动就威胁我,让我杀了他,真是令人为难。”
沈珉玥没想到一个草原来的亲王,竟然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性子。
真是令人头疼不已。
“刑讯确实是为难殿下了,殿下不必担心,曲将军已经领着人去夏家宅搜,只要他们想要找的东西还在夏家宅,就是将夏家宅整个翻过来,曲将军也会将东西找到的。”
秦劭行并不是很着急撬开哈撒西的嘴,反正哈撒西在他们手里,人质的意义大于他自身知道的情报。
只要左亲王在大庄手上,草原王庭就要忌惮一二,不可能在太女登基的重要关头打过来。
想到这儿,秦劭行叹口气,“就是不知道此件事情什么时候了结,这样下去,可能赶不上太女殿下的登基大典了。”
“快了。”
沈珉玥想,别人赶不上也就罢了,她身为太女的亲姐姐,所有公主中唯一一个封为亲王的公主,怎么能赶不上呢?
必定要赶上!
一直在旁边默默听着的方九娘,已经能够很淡定的听完全程对话了。
一开始她得知沈珉玥是明王,秦劭行是大理寺少卿,他们都是为太女殿下办事时,表面上勉强维持镇定,实际上心里大受震撼。
他们这里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落,怎么会有一位亲王,一位三品大员过来?
后来发现之前一直说要来买甜根的外族商人是草原王庭上的将军和左亲王时,方九娘都麻了。
她意识到方家村隐藏着一个秘密。
而那个秘密,就是引来各方人马的主要原因。
发现这件事后,方九娘并没有贸然去帮忙查,而是接近沈珉玥,为对方效力。
沈珉玥出手大方,对她态度也一向比较温和,她想要改变家中情况,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那就必须跟着一个值得的主子。
沈珉玥就很值得。
这些想法,就像是天生刻在方九娘脑子里一样。
她其实很聪明,从小到大皆是如此,别的孩子是单纯的看话本热闹,而她会思考,话本里的人为什么会有这样那样的选择。
然后一点点建立属于自己的价值观。在确定要帮沈珉玥,以换取沈珉玥注意的方九娘,这段时间确实没少帮忙。
类似于沈珉玥偷东西她放哨,沈珉玥抓人她睡觉,不是,她帮忙看守。
总而言之就是很忙的,方九娘付出了不少劳动,终于让沈珉玥开口,要教她习字,以后她只要读书够多,就能去京城,为沈珉玥办事,成为明王府上属官。
若真的很有能力,沈珉玥代为举荐给沈玉耀,让方九娘正儿八经去当官也不是不行。
虽然现在方九娘字都认不全,但她已经吃下了沈珉玥给她画的大饼。
秦劭行同沈珉玥说了下搜查的困难,夏家宅早就已经被府兵过来搜刮过了,那时候就是抄家,几乎什么都没剩下。
现在再去查,那就是个家徒四壁的空屋子,连个落脚的破凳子都没了。
府兵当然不可能搬得那么干净,主要是后来的村民,过来把府兵不乐意要的东西都抢走了。
要不是夏家宅的地契在官府手中,住进去很容易被官府的衙役发现,拉走打板子,估计夏家宅里面都能有人住下。
“虽说现在人手是够了,但搜查进度太慢,而夏家人已经都死了,想查起来实在是无从下手。估计那些外族人也不知道情况,这才会亲自过来,想要将地方买下,慢慢找。”
所以秦劭行认为,没必要在哈撒西身上浪费时间,因为哈撒西估计也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来方家村的目的,其实是一样的。
沈珉玥皱了皱眉,“这么说,短时间还真没办法离开此地。”
“是,不过殿下可以先回去。”
沈珉玥闻言,看了秦劭行一眼,随后缓缓摇头。
她能看出秦劭行眼底的羡慕,秦劭行一开始出来就说,想要按时回去,参加大典。
现在公务缠身,秦劭行是回不去了。
沈珉玥可以提前回京,准时参加沈玉耀的登基大典,因为她代表宗亲,登基大典上有她固定的位置。
但她更想完成沈玉耀留下的任务回去,而不是灰头土脸的回去,事情还只办了一半。
在沈珉玥与秦劭行垂头丧气的时候,方九娘突然开口说道:“如果大人们找的东西真的是夏老爷曾经藏起来的东西,那其实还有个地方。”
方九娘之前一直在想,要怎么才能帮到沈珉玥,现在正是个机会。
“当真?九娘,你细说。”沈珉玥要从方九娘口中得知消息,下意识就去掏银瓜子,出宫后她带在身上的银瓜子,基本上全都给方九娘了。
“大人给了民女很多赏赐了,这次不用。”
方九娘非常不舍的看了眼那把小瓜子,坚定的拒绝了。
她“小财迷”的形象深入人心,秦劭行都震惊了,没想到方九娘竟然这么好心了,不要钱白送情报。
震惊之后,秦劭行则觉得沈珉玥捡到宝了。
这个小姑娘,机灵聪慧,小小年纪就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好好培养,日后绝对了不得。
沈珉玥也是同样的想法。
她看方九娘的目光都放柔和了不少,方九娘并不知道自己一次拒绝,竟然让对面俩人都对她起了爱才之心。
她说的夏老爷可能藏东西的地点,就是那片长了甜根的地。
她以前饿得不行,就偷偷去荒地找吃的,因为要避开夏老爷白天巡逻的人,所以只能晚上摸黑去。
最好是深更半夜去,反正她饿得睡不着。
谁知道有一次半夜,她看到有个人影从夏老爷家中偷摸出来,本以为是和她一样想要吃甜的夏家下人,结果方九娘依靠月光,定睛一看,竟是夏老爷本人!
夏老爷拿了个小铁锹,挖了个坑,将什么东西埋在了荒地一棵树下。
荒地都是自然生长的甜根,没有庄稼,平常也不会有人过去胡乱翻土,藏在那里,还真没人发现。
方九娘有想过要不要偷偷将东西挖出来看看,但想着夏家人不好惹,万一查到她头上,她说不清楚。
这才放弃了念头。
没想到今日可以拿出来,告诉沈珉玥立功。
秦劭行和沈珉玥闻言,惊喜对望,能让夏老爷半夜不睡,偷摸起来挖坑埋的东西,肯定是他们要找的那玩意!
有了好消息,自然要告诉另外一个同在此处的小伙伴。
毕竟挖坑的事情,还要拜托对方的手下。
曲川离京至今也有十来天了,他这十来天,先是让一部分曲家军去边关做准备,随后带着些许精锐直奔明州府城。
打听到沈珉玥和秦劭行在方家村后,便随后到达,然后跟着一起查人,正是因为他的到来,哈撒西才会被抓到。
他得知方九娘提供的消息后,没过多久就把东西给挖出来了。
看着桌子上放着的那一大团油纸包着,还残存着黄土味道的东西,沈珉玥抬头,左看看秦劭行,右看看曲川。
最后三人的目光重新落到那东西上。
“九娘回去吃饭了,她提供的情报真实可靠,等我回京,一定要带上她。”
“殿下所做不错,确实该带上功臣回去。”
“陛下让末将来边关,还有要事要做,算算距离陛下登基还有十日,末将需得尽快去做,恐怕不能护送明王殿下回京了。”
“将军所做不错,太女吩咐更要紧。”
沈珉玥和曲川同时看向秦劭行。
秦劭行点头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后无辜的回望两人。
“你同我一起回京。”
“殿下,这东西究竟是干什么用的,还有待细查,少卿善于查案,恐怕要再劳烦秦少卿几日。”
“东西已经放在眼前了,若是曲将军连是做什么用的都查不出来,还怎么为太女效力?登基大典在即,秦少卿还是速速回京稳妥些,不然恐怕赶不上时辰了。”
好歹在外面一起共事过一段时间,沈珉玥对秦劭行有些同僚情谊了。
秦劭行对登基大典十分期待,但曲川开口,他也不好拒绝,于是沈珉玥出面帮个忙。
曲川想想,确实是时间有些紧,“既然如此,那明王殿下与秦少卿便先回京吧。”
秦劭行对于两人三言两语间把他安排的明明白白这事儿,接受良好,老老实实点头应是。
而曲川则当天晚上拆开了油纸包,砸烂了里面的箱子锁,拿出了藏在里面的东西。
那上面,全是这段时间草原王庭借助互市,派遣入大庄的细作,他们扮做商旅,散在大庄各地,为草原王庭送回不少情报。
夏老爷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是与草原王庭的商人有合作的人。
像他这样的人,大庄没有几百也有几十了,不然光靠蛮族那些商人,怎么可能如此迅速在大庄安稳扎根。
这是敌在内部,不得不防。
夏老爷虽说投奔了草原王庭,但他不过是一时被利益所迷,后来清醒过来后,心中很是发虚。
蛮族向来不讲信誉,万一他这边帮了对方,后脚对方把他坑了怎么办?
于是他留了一手,不仅如此,他还截下了一些蛮族细作想要送回草原的地图。
夏老爷确实不是个好人,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不是,但是他知道,地图这个东西不能送出去。
送出去不是让那群蛮族来打大庄吗?
他就是个生意人,真要是打起仗来,他哪儿能讨着好?
地图又不敢漏出去,也不能送到蛮族手里,夏老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埋在了荒地树底下。
一同埋的,还有一条简单的路线图。
那是传递地图到王庭的路线,落在曲川手里,正好为他指明了现在草原王庭的位置。
蛮族没有拿到地图不说,还反送给曲川一份草原地图,曲川真的很谢谢他们,于是当天晚上便带了人奔向周塞关,连夜点兵出关,开始奔袭之路。
草原其实没有天险可守,以前大庄马较少的时候,还比较发憷上草原,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
沈崇上位后,就一直致力于培养大庄的战马,在曲川父亲的时候,大庄战马数量就已经开始比草原上多,更不要说现在。
要不是战马的增加,即便曲川和曲川的父亲都是兵神转世,想要连连打胜仗,也没那么容易。
现在更是没有挑战性。
唯一的挑战性,就是草原上的部族是随水而居,与中原不同,没有固定的城池,如果没有地图,闭着眼睛就往草原上闯,累死马儿都不一定能找到王庭所在。
这个问题是曲川打胜仗,为吾皇摘得王族珍珠唯一的困难。
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
在沈玉耀登基前三日,一个消息从遥远边关传入京城,引起京城一片哗然。
比之前京城里抓到了草原王庭来的细作,那细作还散播不利于曲将军的谣言,甚至还动手杀人,更为让京城人震动。
之前行踪成谜的曲川将军,不声不响带了三千轻骑突袭草原王庭,砍伤了草原之王哈萨伊,还重伤草原将军西西怒赤。
同时,抢来了象征着草原之王的王族珍珠。
“曲将军一人单骑闯入草原王庭,一杆长枪,白衣胜雪,直奔敌人首级而去,那西西怒赤乃是草原之上赫赫有名的勇士,更是随草原之王哈萨伊征战四方的将军,他手持两个人头大的铁锤,坐下高头大马都只能勉强支撑,那大锤啪的一下就往曲将军头上砸去,若是被砸中,那肯定是当场脑袋开花!”
玉清楼中,说书先生说到激动处手舞足蹈,底下听众听到精彩处,鼓掌叫好,往台上扔铜板银子,楼内一片欢腾的气氛。
元清影听着那位曲将军的战事,眼中异彩连连,扭过头同好友感叹道:“若是有一日,你我也能征战沙场便好了,当真想要亲眼去看看草原上是何模样。”
“看你听得出神,还以为是春心萌动,没想到竟是对草原心生向往?”
今日陪元清影出来的同窗与元清影关系没有夏长乐三人好,对元清影了解不深。
所以心有误解。
“曲将军与我兄长年龄相仿,还是不要冒犯为好。眼见太女殿下便要登基,曲将军此时大捷,是为殿下送上了最好的贺礼。”
“清影说的极是,听闻那王族珍珠象征着草原之王的位子,若曲将军将此物进献给殿下,那岂不是说,草原日后要并入我大庄了?”
同窗所言,让元清影吃了一惊。
按理说是这样,但那么大一片草原,前朝的心腹之患,竟然就这么被大庄收下了?
听着有些不真实啊。
王族珍珠确实可以帮助沈玉耀收下草原,但朝中不想要草原的大臣,比比皆是。
他们认为那地方太偏僻,反正如果他们家中有人为官,是绝对不会让孩子去那等偏僻之地。
况且草原上人烟稀少,草原蛮族都是随水而居,豢养牛马,主要就是吃肉,而到了冬季,他们没有足够的粮食。
之前两边不是一国,草原人饿就饿死了,他们秋冬到处抢粮,只要不抢到大庄头上就无所谓。
可若是草原并入大庄,这么大片地方拿下来,每年不知道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和粮食!
“殿下,国库的余力连让大庄人过得更好都做不到,更遑论那偏僻之地,不如宣草原之王哈萨伊入京,向我大庄俯首称臣,认大庄为宗主国吧?”
连户部尚书蔡有志都这样劝沈玉耀,他其实也想要土地,可是大庄真吃不下啊。
最多是要回在前朝被草原占据的西北十二城。
除此之外的地盘,吞下会消化不良。
吏部尚书费有道更是直接,“殿下,吏部没有足够的官吏派遣入草原,哪怕是十二城,也人手不足。”
所以别想吞下整个草原了。
沈玉耀听完,只觉得这两人格局小了。
把格局展开啊!
“边关战士辛苦作战,才打下大片领土,我们直接吐出去,那开战一事,岂不是均成了儿戏?今日放过哈萨伊,难免日后他心怀怨恨,卷土重来,为何不一劳永逸?”
“粮食不够就引进与购买,引进高产粮种,同时用大庄的钱币购买粮食,他们日后想要我大庄的瓷器美服、金银玉琉璃,都要用我大庄所铸钱币。”
“人才不够,就开放恩科,自民间汲取人才!难道这么简单的解决方法,还要孤来教两位尚书大人吗?”
第 106 章
“殿下息怒!”
见沈玉耀似乎有些生气了,两位大臣连忙告罪,但他们并不打算就这么放弃说服沈玉耀,丢弃草原的计划。
“殿下,即便人手足够,粮食足够,这偌大草原到了我大庄后,依旧会水土不服,不说其他,草原部族难道真的会安安分分的呆在我大庄吗?虽说草原之上没有国家的概念,但他们同样不会甘愿做亡国灭种之人。”
草原只有部族,没有国家,所谓的王庭也不过是效仿中原的产物,本质上并非血统论,而是与动物一般的胜者为王。
蔡有志认为,即便如此,草原部族依旧不会心甘情愿的融入大庄。
而且恐怕,届时边关的人也不会接受草原那群蛮族成为同胞。
多民族本身就需要一个融合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注定是极为漫长的。
但不能因噎废食,沈玉耀看着蔡有志和费有道,念及两人提出此事并非出于私心,缓和了表情和语气。
“二位乃是朝廷的肱股之臣,应当明白一个道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若是不踏出一步,往后千年行路,难道要后人为我们踏出吗?”
沈玉耀自从开始执掌朝政后,就觉得自己变了,她开始思考一些从前绝对不会想的事情了。
有时候她还会畅想未来以后,会想着能做些什么,而她又会给后人留下什么。
她不希望留下的是一个满目疮痍的国家,也不希望让后人提起她,称呼她为无能之君。
当人提及时间跨度很长的事物时,都会带给人一种旷世之感,时间赋予的沉重感会重重压在人心之上。
就好像现在,沈玉耀询问蔡有志和费有道,今日不踏出一步,难道让后人去走吗?
蔡有志和费有道心中大为震撼,他们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会震撼,只是突然觉得肩上沉甸甸的,背上了一种看不清说不明的责任感,逼迫他们必须往前。
“殿下说的极是,确实不能让后人小瞧我们这些先人。只是草原的部族想要融入大庄,真的是极为困难啊。”
“草原而今还不算直接打下,草原上的王还存在,只有他心甘情愿俯首称臣,并且草原上再无二音时,我们才需要考虑下一步。”沈玉耀知道蔡有志和费有道是走一步看一百步的性子,但是没必要。
第一步还没踏出去,就担心一百步后掉坑,那干脆绕路而行算了?
可惜绕路之后,会有更大的坑。
沈玉耀深知不管不顾草原的下场会有多惨烈,她曾经阅读过的历史,用不止一个朝代告诉她被外族入侵会是什么下场。
既然如此,何不主动出击?
“臣等谨遵殿下吩咐!”
蔡有志和费有道觉得沈玉耀说的很有道理,故而行礼,听了沈玉耀的话。
至于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反应过来,自己被沈玉耀给忽悠了,那要看他们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草原会成为大庄一部分这件事。
蔡有志和费有道好歹是尚书,脑子挺好使的,出了紫微宫,两人对视一眼,就回过神来了。
随后就是不约而同的感觉有些尴尬。
他们明明是来找沈玉耀,劝沈玉耀别将草原划分到大庄版图之上的,结果完全被忽悠瘸了,顺着沈玉耀的思路,就去思考如何安排草原部族了。
现在相视一眼,都觉得自己和对方有些可笑。
“殿下不同常人啊,你我既然食君之禄,自然该忠君之事,殿下想要如何做,我们就如何做便是。”
最后蔡有志说了两句宽慰人心的话,劝自己和同僚都想开点。
费有道倒是很想想开,可是他做不到啊!
他皱着一张老脸,只觉得自从他升官之后,日子过的还不如以前呢。
“早知做尚书如此辛苦,不如当时自谦退让,让郭百灵来做这尚书之位了!”
费有道一想到开恩科,重新分布草原之上的地盘,然后安排合适的官员等等繁琐之事,他就很想直接致仕回老家养老。
“诶,费尚书何必妄自菲薄,若真是让郭侍郎做这些,可能也无法做好,还是得费尚书来。”
蔡有志说话从来不会思考得不得罪人,听费有道的话,比较会说话的肯定是会避开这个话题不谈。
毕竟一个是吏部尚书,一个是吏部侍郎,评论他们二人的能力,一般人没资格。
但是蔡有志就直言,费有道比郭百灵强得多,要是让郭百灵负责草原之事,他绝对做不好。
费有道其实说出话来就后悔了,他可能是被沈玉耀安排下来的沉重任务给弄蒙了,这才说了不该说的话。
还跟蔡有志说。
好在蔡有志认为他能力强,没有当面给他难堪。
但是这话要是传出去,他多半会被人议论一句,对郭侍郎有意见。
真是祸从口出,怎么不知道说话注意一点呢?
费有道怀疑自己几十年官场白呆了。
其实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何况是人,若郭百灵是个心胸宽阔的人,即使流言入耳,也能一笑而过。
可惜郭百灵不是,他不光不是,还对费有道心怀怨恨。
于数当时被革职查抄,两个侍郎都有可能继任尚书之位,费有道为左侍郎,郭百灵自然是比不过。
按理说,这是因为朝廷规定,和费有道没什么关系,可是一想到当初于数上去时,郭百灵就是右侍郎,郭百灵就不高兴了。
左侍郎的位置空出来,应该是他这个右侍郎补上,于数看重费有道,说费有道能力更强,硬是将他提了上去。
本来如果于数是尚书,郭百灵做右侍郎便做了,慢慢熬下去,终有一日,郭百灵能坐上左侍郎的位子,等于数退下,那尚书之位不就是他的了?
他比费有道年轻,比于数也年轻,他有的是时间可以熬!
但是谁也没想到,于数上去才几个月,就被太女给解决掉了,这吏部尚书的位置又空了出来。
郭百灵一想起来因为自己当时退了一步,所以和现在的尚书之位失之交臂,他就气得不行。
对费有道自然是不满极多。
再加上他还听到了有人传过来的闲话,说蔡有志跟费有道,直言他能力不行。
他可不就更生气了。
生气也没办法,事实已经造成了,况且马上就要进行太女登基大典,他有一堆事情要处理,没那么多时间让他琢磨怎么搞政治斗争。
六月初七日,沈玉耀乘坐车辇从皇宫出发,一路在百姓的围观之下出了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往敬宇山去了。
禁军和京州府兵两厢出动,将京城和附近是看管的严严实实,严禁身份不明之人的靠近,同时沈玉耀身边,出了几个宫中的宫人与心腹大臣外,那是一个人影都看不见。
这一切,都是为了最大程度上的保证沈玉耀的安全。
毕竟她是大庄未来的君主,如果她出了事,那大庄基本上就完了。
更不要说还是在草原刚刚被大庄给打趴下的时候,这个时候更有不少人心怀怨恨,想要报复沈玉耀,必须要千防万防。
到了敬宇山,沈玉耀想要下车登山,都被元石陆和杨青联手劝住了。
让她千万注意安全,最好是直接叫车辇入敬宇山上的行宫。
“不必太过小心,吾既然要继承皇位,承担天下之责,自然是行得正坐得端,光明正大,没什么好怕的。”
沈玉耀自认身手还行,身边还跟着那么多人,这要是还能有生命危险,那真是老天不让她继位。
沈玉耀一路走来还是挺顺利的,她不觉得在临门一脚的时候,会出什么差错。
当然,确实该小心一些,毕竟如果因为她过于自大而出事,那沈玉耀一定会气死。
沈玉耀就是劝元石陆与杨青别那么紧张。
登基大典是一群人享受从龙之功成果的时刻,也是皇位继承者得偿所愿的时刻,理应是君臣同乐才对。
只不过因为先皇新丧,他们不能表现的太高兴,但也大可放松些,不要紧绷着。
元石陆和杨青应了声是,同时接着警戒的看向四周,没有半分松懈的意思。
沈玉耀见他们还是很严肃,想了想决定听话坐车辇上山,不让手下脆弱的神经再受任何刺激了。
她可真是个非常体贴的好上司。
希望她的手下,日后可以好好给她干活,不要搞事情!
敬宇山祭天登基,是自庄高祖而来的习俗,说起来似乎是自古以来,其实算一算距离庄高祖登基至今,也不过三十余载。
三十多年光阴转瞬过,而执掌神器的人,却已经换了两拨了。
沈玉耀身穿玄朱二色衮服,头戴沉重的冕冠,这一身少说有二十多斤重,但凡是个身体不好的,都能被压趴下在这儿。
但是沈玉耀却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并不能具体感知到那些重量,天地间的一切都像是被蒙了一层看不清的纱,她唯一能看清的,只有手中沉甸甸的装玉玺的盒子。
那代表着天下归属。
皇帝啊……
礼官高声朗诵着祭文,晦涩拗口的文字化作一种似乎真的能沟通天地的语言,人人肃穆的站在祭坛之下,静静等待着新皇的诞生。
沈玉耀想,她没有任何一个时辰,像现在这样,清晰的感知到自己即将成为皇帝,成为天下臣民人人敬仰的共主。
权力即为生杀予夺,现在她犹如神明,一个念头即可翻云覆雨,捣乱山海。
但同时她又再得到权力的同时,极端的克制着自己。
她不能行差走错,因为历史赋予她的使命,她还没有完成。
使命的责任是一把枷锁,它存在一天,沈玉耀就永远不会迷失在权力之中。
祭文终于念完,沈玉耀也已经走到了最高点,她回过身,居高临下的俯瞰江山,人在其中变为微小如尘埃的一个点。
正是这些一点一滴的力量汇聚起来,才构建了这个伟大的国家。
大庄,注定会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今,昭告天地,庄朝新帝继位,尊号玉阳大帝!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礼部尚书赵勤扯着嗓子喊,最后伏地行大礼,叩拜新皇。
底下的礼部官员一层层的喊着赵勤的话,最后传入底下朝臣之耳,他们与赵勤一样,跪地高喊。
天地间一时只有“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声音回荡!
群臣叩拜,新皇登基,宫廷的画师将疯狂记下眼前的场景,回宫后画笔挥洒,画下《新阳元年六月七玉阳大帝登基祭天图》。
日光高悬,明亮温暖,驱散人间所有阴暗,年轻的女帝高举玉玺,站在最高处,犹如神灵降世。
众臣俯首,那一瞬间连天地似乎都低下了头颅,为女帝献上一切忠诚。
在登基大典之上,出了百官外,还有外国的使臣,其中最为特殊的一人,便是草原王庭的左亲王哈撒西。
他此前被沈珉玥抓住了,沈珉玥回京,自然带上了他,到了京城,除非哈撒西是长着翅膀的鸟人,否则不可能在没有沈珉玥同意的情况下,回到草原的。或许意识到了自己并不是太好的处境,哈撒西的态度比以前要好了很多,即便方九娘说几句不好听的嘲讽之言,他也不再动辄露出不屑的高高在上的神情。
再加上曲川已经将王族珍珠送到京城来,草原大败,无力救回他这个左亲王,因此哈撒西留在了京城,以草原王庭使臣的身份。
甚至还得到了旁观登基大典的殊荣。
不知道有多少小国使臣对哈撒西羡慕不已,他们的国家太过弱小,虽然大庄很慷慨好客,允许他们出人旁观,但是给的份额太少了。
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人,比起草原王庭那边几乎全员都被允许参加,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但那些小国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大庄没有欺凌弱小国家,甚至给与他们一个名额,让他们能和强国站在一起,已经是非常友好的举动了。
他们如果还不知足,那他们真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草原王庭惨败的消息犹在耳边响起,草原王庭的左亲王都被迫留在京城当质子了。
是的,他们在羡慕哈撒西的同时,又在看哈撒西的笑话,只看等那位大庄新帝登基后,腾出手来如何处理草原的事情了。
登基大典很快结束,下午所有人都往回赶,沈珉玥终于有了空闲,可以跟沈玉耀说说话了。
这几日忙的她是脚不沾地,沈氏宗亲们一直找她,询问她外出这些时日的事情,还有有关草原王庭的事。
把沈珉玥是烦的一个头两个大,同样的事情,她翻来覆去不知道讲了多少遍,到最后同样的话她几乎能背过来了。
然而沈氏宗亲那边还是并非每个人都同意,将草原纳入大庄版图。
“但只要再给臣一段时间,臣一定能说服他们,陛下想做之事,一定能成功。”
在沈玉耀面前,沈珉玥非常自信。
沈玉耀打量了一下沈珉玥,出去这段时间,对沈珉玥的历练意义很大,现在的沈珉玥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感觉,和以前的沈珉玥相比,就像是完全换了一个人。
“陛下何故如此看臣?”
沈珉玥被沈玉耀看的心里有点儿毛毛的。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这次从明州回到京城后,沈玉耀变得和她印象中不太一样了。
或许是权养人,现在的沈玉耀不怒自威,没人能在她的打量下依旧保持镇定。
那双眼睛,比鹰的眼睛还要锐利。
“只是觉得六姐已经能独当一方,是个大人了。”
沈玉耀非常欣慰的笑了笑,笑的沈珉玥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明明沈玉耀比她还小,这副长辈的模样是怎么回事!
如果是以前,沈珉玥绝对会跟沈玉耀直接开始斗嘴,但是现在,她所有想法都欲言又止,最后化作一句谢恩。
“多谢陛下谬赞,臣日后必定会更加努力,为陛下效力。”
沈玉耀有些遗憾的垂下眸,嗯了一声,又恢复她温和的君主模样,“明王这次带回来的质子很有用,草原的事情尽快让宗室们统一意见,朕不希望等到该融入草原的时候,朝堂上还有不和谐的声音。”
“是,臣遵命!”
沈珉玥应下后,便从车辇上下来,落地的瞬间,她转过身去看车内,落下的车帘挡住了帝皇的脸,只看得到一个模糊的剪影。
挺直的背脊与威严的气势,让人心头一颤。
车上的人,注定与软弱无关。
沈玉耀隔着车帘与沈珉玥对视了一眼,然后她看着沈珉玥卑微的低下头,在车旁老实侯着,等车辇离开,才动身回自己的马车上。
得到任何东西都要付出代价,沈玉耀早就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当代价真的出现时,人总是会奢望能少付出些许。
沈玉耀闭目养神,放空脑海中纷杂的思绪,开始认真思考有关吞并草原一事,不再将情绪放在失去的东西上。
而沈珉玥回了自己的马车,还不住的眺望前面的帝皇车辇,高大的车辇遮蔽了前路,同时又引领着后者前行。
“殿下不高兴吗?可是陛下呵斥殿下了?”
一身华服,做大家小姐打扮的方九娘在察觉到沈珉玥不对劲后,立马贴心的询问。
沈珉玥摇摇头,“陛下不曾呵斥于吾,还夸赞吾,长大了,已经能独当一面。”
方九娘很喜欢陛下这段夸赞,如果这段是能对她说就更好了。
对于现在的方九娘来说,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成为大人,为沈珉玥做更多事情。
“既然陛下是夸赞殿下,那殿下何故还闷闷不乐?”
闷闷不乐?沈珉玥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她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
“只是觉得不太对……”
沈玉耀是她的七妹妹,明明她才是更小的那个孩子,却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了。
“罢了罢了,没什么好想的,为陛下效力才是要紧之事,哈撒西回来后,有说什么吗?”
“并未,他回来后就一直低着头,垂头丧气的。本来他听说草原的使团过来后,就一直想着要见那群人,今日有机会,他却不去见了。”
方九娘一直在暗中盯着哈撒西,她有异于常人的听力与视力,再加上身材矮小,盯人时很难被人发现。
“还得继续盯着,可能是白天人多眼杂,他不敢冒头。”
沈珉玥也不太明白对方在想什么,反正一直盯着就是了。
“是!”
哈撒西在想什么呢?
他的脑海中一直在回想一个画面,那就是那位大庄的女帝,一步步登临至尊之位的画面。
新帝身上穿着犹如彩云一般流光溢彩的衣服,她头顶是价值连城的玉石,手中是天下人趋之若鹜的玉玺。
哈撒西看不到女帝的脸,但他认为,那一定是最美的模样。
那是在草原上,从未感受过的震撼。
即便是他兄长哈萨伊继承草原之王的位置,封他为左亲王时,他都没有像现在一样的激动。
如果那是他的君主,他愿意对她俯首称臣。
如果那是他的敌人,他不愿意挥舞长刀,砍向对方的脖颈。
哈撒西的灵魂像是被分成了两半,一半不停诉说着草原之王的野心,另一半,则是天神的神谕。
登基时的大庄新帝,就像是天神降世,祭文响彻天地的那一瞬间,哈撒西发誓,他真的看到了天神。
恍惚的精神状况一直维持到深夜,哈撒西住在驿站的一处小院里。
深夜时,有人在外面敲响了他的窗户。
哈撒西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应该是王庭派来的那群人。
他走上前去,拉开窗户,与窗外的人对视。
“西西怒赤?”
哈撒西没想到会看见这位弃他而去的叛徒!
他怒极,又知道不能将对方如何,所以手上用力,就要将窗户关上。
被西西怒赤拦住,西西怒赤单手一撑,就从外面跳入屋内。
哈撒西无奈,左右看看,见周遭无人,连忙关上了窗户。
他没有看见,在走廊拐角的阴暗处,伸出来一个小脑袋。
等窗户关上的瞬间,方九娘踮起脚,走到了墙后,耳朵贴到了墙上。
旁人听不见的微弱交谈声,落在她耳中,无比清晰。
她听到了哈撒西怒极的呵斥,怕他人听见,还压低了声音。
“西西怒赤,你是个懦夫,败军之将!竟然还敢来京城见你丢下的左亲王,你就是草原的叛徒,天神总有一天,会让你死于荒川河流,灵魂无法安息!”
哈撒西用的是草原的话。
巧合的是,方九娘自小长于靠近草原的方家村,蛮族话她多少能听懂一些。
第 107 章
方九娘皱了皱鼻子,草原那边好像都非常的在意所谓的天神。
真不知道他们口中的天神,是能为他们带来丰收,还是能为他们带来财富。
在方九娘这个大庄人看来,哈撒西的诅咒与谩骂不说毫无威胁吧,简直就是一点儿用没有。
但是在西西怒赤这个土生土长的草原人耳中,这番话简直就是刺耳到让他难以接受。
“亲王殿下!当初若不是你非要探知那个大庄女子的身份,我们不会暴露行踪!”
西西怒赤一开始带着哈撒西到方家村,是听从王的指挥,让哈撒西有机会到他们最大的敌人周遭看看。
他当然会用生命去保护左亲王,前提是左亲王没有给他找麻烦。
如果不是哈撒西非要看看沈珉玥究竟是什么来头,是不是每个大庄女子都如此耀眼美丽,他们何至于被对方觉察到出身草原显贵,以至于让对方下手抓人!
西西怒赤在丢了哈撒西的时候,也曾懊恼悔恨过,但是很快这种悔恨的情绪就被他内部消化为埋怨。
如果不是哈撒西一点儿都不懂事,他们不至于会落得如此下场。
或许他们已经找到了那个狡猾的大庄人藏起来的地图,拿到了足以让大庄失败的筹码!
反正不可能像现在一样,输得一败涂地。
“你是在指责我吗?西西怒赤?”哈撒西根本不能理解,这个失败的家伙到底有什么资格来指责他!“你不过是王兄麾下一个小小的勇士,若不是王兄赏识你,你怎么可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而你却连王兄最青睐的弟弟都保不住,也保不住王族珍珠,让王兄受辱,你还有脸指责我!”
西西怒赤膨胀起来的怨恨,在哈撒西的声音中,一点点消失。
是的,他是个失败的勇士,他没有任何资格去怨恨他人,他那天晚上没有拦住闯入营地的敌人,那他也将失去他往日所有荣耀。
连同王族珍珠一起失去了。
“殿下说的是,西西怒赤确实是个不能被原谅的懦夫!”
西西怒赤恨不得给自己来上一巴掌。
但是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殿下,您也知道王族珍珠被可恶的中原人夺走了,听说那个曲川将王族珍珠作为贺礼,献给了大庄的皇帝,请您将它带回草原,那是王族的象征!”
哈撒西听了一脸懵。
一群草原的勇士都没能将珍珠夺回来,现在让他,独身一人在京城的质子,去大庄皇帝的手里抢回珍珠。
是嫌他活得太久了是吧。
“西西怒赤,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这是我能办到的事情吗?还是说,你觉得我注定会死在大庄,所以打算物尽其用。”
哈撒西有理由怀疑,对方就是想要害他。
西西怒赤当然没有这个想法,他沉着脸,告诉哈撒西,“这一切,都是王的旨意。”
是草原之王哈萨伊的吩咐。
一听到是兄长的吩咐,哈撒西也不敢说什么了,他沉默许久,最后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我要想想怎么动手。”
等西西怒赤的身影消失,方九娘小心翼翼的绕过哈撒西的视线,悄悄的走出驿馆,往旁边的客栈走去。
她现在暂时住在客栈,就是为了就近能看着点儿哈撒西,同时也能更快的到学堂上学。
对,方九娘现在已经是京城一个学堂的学子了。
方九娘先将今晚听到的东西,努力用自己会写的文字记下,在天亮之前将信件交给小二,让小二交到明王府上。
这座客栈本就是沈珉玥名下资产,倒是不用担心信件被人半路截胡。
第二日一早,方九娘就穿戴整齐,准备去学堂了。
虽然她一晚上只睡了一个时辰左右,但她的精神状况非常好,其实就算不熬夜干活,方九娘也睡不着。
她到现在,还无法彻底相信究竟有什么奇迹发生在自己身上。
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户之女,前十年的人生,只为活下去努力,在十二岁这一年,却遇到了明王,得以来到京城。
她的父母亲人还都留在方家村,但是日子和以前已经大不相同,她为沈珉玥做事,沈珉玥偶尔会赏赐金银给她,她拿一部分回去,就足以让家里人吃饱饭了。
方九娘不是没想过将父母都接到身边来,结果她父母同时拒绝了,因为不想让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孩子,背上养家糊口的重任。
他们无法为方九娘提供足够优越的求学条件,更不能成为方九娘的累赘。
但父母如此,方九娘更想出人头地,让亲人过上好日子了。
出人头地的前提是自身足够强大,上学堂学习更多知识,让自己更出色,更好的为明王效力,这是方九娘唯一的心愿。
读书是很难得的事情。
方九娘隔着布包,摸到了包中装订好的启蒙书籍,心中激动异常。
在去学堂的路上,她发现一路同行的女童多了不少。
“附近只有这一间门收女学生的学堂,陛下都主办了女子学堂,这些迂腐之人,竟然还死咬着牙,说什么男女七岁不同席,都是借口!分成两边坐不就好了。”
“就是,我们都不介意孩子跟着一个男夫子读书,他反倒先忸怩上了。”
“哼,他不乐意教,乐意的人多了去了!这份钱,总有人愿意挣走!”
方九娘听着路上送孩子的夫人们的交流,心中对京城更加熟悉了。
她原本还想,是不是她在方家村听到的,只有男子被允许入学堂读书,是她记错了。
没想到她没记错,只是因为出了一个主办了女子学堂的皇帝,所以底下出现收取女子的学堂。
“你家大儿不是已经送去读书了吗?又送了小女儿去?没想到你家中如此宽裕。”
“不宽裕,我这是让家中大儿别继续读了,他脑子笨,读了几年也不见背下几本书,哪儿抵得上他妹妹,别看小女今年才七岁,她已经能将四书通读了。”
“天啊,那你家日后岂不是会出个女官?”
“哈哈哈哈,得您吉言!”
方九娘听到这儿,疯狂扬起嘴角,女子学堂之前是明王殿下负责,而明王殿下说了,只要她把书读好,日后明王府属官中必定有她一席之位。
也就是说,她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女官了,不用借谁吉言。
在初升的朝阳下,京城中年轻的孩子陆续走入学堂,开始聆听老师教诲。
而百官则陆续走出大殿,这个时候他们已经下朝了。
在前方走的几个尚书,脸色都不是太好,有人更是灰头土脸,其中以费有道脸色最为难看。
郭百灵跟在费有道身后,偷偷暗笑,他早上看了好大一出热闹啊。
沈珉玥看着脚步沉重离开的几位尚书,脸色同样不太好看,她叫住了身后准备离开的宗亲。
那位宗亲算是庄高祖叔叔一脉,离现在的沈氏有一段距离了,但是因为庄太宗上位杀了不少兄弟,剩下的矮子里面拔高个,这一脉竟还算比较亲近的。
“皇叔,宗室内部还是无法达成一致吗?今晨陛下的态度,大家也都看见了,难道宗亲要与陛下为敌,站在陛下对面?”
“明王,话不能乱说,宗室永远是陛下的依靠,天下姓沈一日,宗室就会支持沈氏皇帝一日。”
皇叔肃王原本是郡王,后来升为亲王,但他这个王爷名头的含金量比不过沈珉玥的明王,所以在面对堂侄女的时候,肃王的态度非常友好。
但友好不代表不强硬,肃王说话一向滴水不漏,而今也是。
就好比此刻回答问题,好像是回答了,又好像是什么都没有回答。
“朝臣都已经软化了态度,开始思考如何帮助陛下收服草原,宗室却一言不发,以沉默对抗陛下所想,这态度可称不上支持。”
“明王为陛下左膀右臂,又是宗亲代表,明王所想,便是宗亲所想。”
说了半天,肃王也没有吐露出一句宗亲支持沈玉耀。
沈珉玥看着肃王,冲他露出一个假惺惺的笑容,然后看着肃王告退离开皇宫。
想想驿站那边跃跃欲试,想要夺回王族珍珠的草原王族,再想想朝堂上一个比一个固执的难说服之人,沈珉玥略感头痛。
这是新的困难,远比之前她去方家村查东西要难得多。
只是不知道,面对宗室这种态度,陛下又将如何做?
沈玉耀的做法很简单粗暴,那就是不管宗室。
宗室有什么好在乎的?
如果宗室很强大,那必定就代表着朝堂上朝臣的势力也很强大,这个时候宗室就是君王用来平衡势力的一种工具。
而大庄刚刚建国十多年,历经两位还算贤明的君主,在前两个皇帝的领导下,朝堂别提多稳固了,根本已经没有什么刺头能阻碍沈玉耀做任何她想做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宗室如果手上权力太多,反倒会成为那个刺头。
好在宗室都没几个人,距离沈玉耀血脉较近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就这么几个人,难道还能换皇帝不成?
换皇帝的主要权力掌握在皇太后手里,宗室只要无法说服皇太后,那沈玉耀的位置就稳如泰山。
相反,宗室想要保持自己高人一等的位置,就必须维护好与沈玉耀之间门的感情。
草原的归属问题,看似是沈玉耀要求到宗室头上,让宗室同意她的想法。
其实是宗室一直有求于沈玉耀,既然是有求于人,那必定态度谦卑,不老老实实听话就够奇怪了,还想控制沈玉耀的想法吗?
如果真有宗室这么干,沈玉耀会笑着拍手,送对方上黄泉!
沈玉耀认为这群人应该会识时务,谁知道前有早朝之上,费有道没有按照她所说,准备恩科,招收女官,增加官员名额,设立草原官员,后有宗室女入宫,说服曲太后劝说她不要冒天下之大不韪,一意孤行。
这些人明明都已经看清了局势,还硬是要伸手来搅和两遍,好像沈玉耀高兴了,他们就会不高兴一样。
可把沈玉耀给气的不行。
等宗室女离开,曲太后就将沈玉耀叫到了凤仪宫。
因为沈玉耀一直没有往后宫添人,后宫大权还掌握在曲太后手中,因此曲太后也就没有搬离凤仪宫。
“见过母后。”
即便是成为皇帝,沈玉耀依旧会乖乖向曲太后行礼,如果不是身上朱色皇帝常服,曲太后大概会觉得,一切都没有发生改变。
眼前的孩子,还是她心爱的女儿。
曲太后每次见到沈玉耀,笑容都会变得温柔起来,今天也一样,“皇帝来了,快坐。”
如果说两人之间门相处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沈玉耀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没事儿钻到曲烟月怀里撒娇,而曲烟月也多少会注意一下仪态。
毕竟一国之主还在母亲怀中像个小孩,传出去惹人发笑。
沈玉耀则完全是心里年纪很大,其实之前每次撒娇,她都是按照原主的行事风格来的。
能不撒娇就不撒娇了,她年纪一大把,撒娇是真的考验她脸皮厚度。
“听说母后这儿,今日挺热闹的,来来回回走了不少人,女儿实在是好奇她们来宫中想与母后说什么,故而用过午膳便来看看。”
沈玉耀没有丝毫掩饰自己派人盯着凤仪宫的意思,大大方方的直言。
“不过是一些家长里短,不过最近宗室们确实很热情,飞红,传令下去,日后若是无甚紧要之事,便让她们少来几次吧。”
曲太后其实也不太喜欢听那些人话里话外的否定沈玉耀所做,说什么沈玉耀太年轻,不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
要曲太后说,这些人才是真的不知道轻重缓急!
她女儿做的事情,哪一样不是为国为民,满朝文武那么多人都不曾说过一个字,就这群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宗室,反倒叽叽歪歪一大堆话。
“是。”
飞红马上下去传太后懿旨,沈玉耀看着飞红背影,直到她完全离开,才轻笑道:“后宫冷清,有人能来与母后说几句话,也是好事。”
“以前母后为贵妃时,就不喜欢跟那些宗室之人说话,一个个都一副看妾室般的模样看着我。”
曲太后其实与那些人也不是第一天有矛盾了。
她以太子良娣的身份入东宫,后来庄太宗登基,她也不过是个妃嫔,换到一般人家,确实算是妾室。
但是皇宫里可从来不是这么算的,高位妃子身上有品级,朝臣见到都要行礼,真不知道这些宗室到底是怎么想的,那个时候会看不起一个妃子。
“现在母后掌权,自然可以不管他们怎么想。”沈玉耀冲曲太后笑笑,算是将宗室这边的大权全部给了曲太后。
曲太后心领神会,看来那些不长眼的宗室也让她女儿很不爽。
那她必须为女儿出出气啊。
“听闻因为曲川送给你的那颗珍珠,最近朝堂上闹得沸沸扬扬,皇帝有什么想法?”
曲太后希望沈玉耀能给她透个底,好叫她们母女俩统一战线。
“珍珠既然已经到了吾手上,哪儿有如数奉还的道理?必定是要将它物尽其用。”沈玉耀的意思是,草原这块肥肉,她就是将自己撑死,也不会松口!
曲太后点点头,她明白了。“既然皇帝早有打算,那就按照皇帝的想法去做吧。”
“多谢母后理解。”
能有一个人自始至终站在她身后支持她,其实是一种幸福。
沈玉耀很享受这种幸福,这是亲情带给她的温暖,让她感觉自己还在人间门。
是被人爱着的,并非真正的孤家寡人。
曲太后伸手,摸了摸沈玉耀的侧脸,“不要太累了,你眼下都有青黑了。”
“最近确实辛苦了些,母后也要注意身体。”
“好。”
沈玉耀发现,曲太后头上生出一缕白发,她今年明明才四十一岁而已。
那缕白发,是在曲太后知道沈清瑾身死消息后出现的。
即便曲太后一直没有表现出来过,但沈玉耀知道,曲太后非常的伤心。
或许人心是偏的,曲太后将心中大部分位置都留给了沈玉耀,但是不代表她完全没有将沈清瑾放在心上。
那是她的儿子,又怎么可能真的与她完全断开关系。
她同样心疼于儿子的逝世,只是因为有沈玉耀在,她心中还有一份支撑,就永远不会倒下。
“你一定要好好的,千万不要再出事。母后不求你于帝王之道有多大的建树,也不求你缔造盛世太平,只求你平平安安,健康喜乐。”
曲太后的心愿非常简单,她只希望女儿能幸福快乐的活下去,在她能看见的地方活在阳光之下。
“母后放心,女儿晓得。”
沈玉耀闭上眼,微微蹭了蹭曲太后的手心,感觉那里的一片温柔。
然而温馨的母女时光实在是太过短暂,很快沈玉耀就收到了明王求见的消息,不得不从凤仪宫出来,往紫微宫去了。
沈珉玥这次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带来了一个人。
大理寺少卿秦劭行。
沈玉耀远远看着他们二人站着,突然想到之前谢太妃还想过将两人配在一起,那时候他们俩甚至都没说过几句话。
没想到转眼两人一起出任务,都已经混熟了。
可惜两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明王手握大权,她未来选定的王夫必定是一个在朝堂上没有太大权力的了。不然强强联合,即便她没有二心,这个朝堂也容不下如此庞大的一股势力。
而秦劭行,他身为大理寺少卿,未来光明灿烂,要是跟沈珉玥在一起,估计会前途尽毁,他同意,现在只能靠他的秦家旁系都不会同意的。
想到秦家旁系,沈玉耀看了眼跟在她身后如同影子般的秦淑君。
这位秦家嫡系,也是秦家未来的骄傲,她和沈珉玥一样,不可能被允许找个位高权重的人。
这就是一山不容二虎,哪怕一公一母也不可能。
“陛下驾到!”
沈玉耀脚刚落地,通传太监就扯着嗓子喊。
沈珉玥和秦劭行早就看见帝撵了,两人同时行礼,“臣见过陛下。”
“免礼,有事进去聊吧。”
“是。”
入紫微宫后,两人均是老老实实的站着,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等对方先说明来意。
沈玉耀等了一下,看两人都不说话,有些无奈,“今日来紫微宫,两位是来罚站的?”
沈珉玥听了这话,突然找到了一点以前和沈玉耀相处的感觉,特别想回两句,轻松一下气氛。
但是抬头看见沈玉耀身上的朱色常服后,她顿了下,话到嘴边,变成了请罪,“陛下恕罪。”
秦劭行比沈珉玥更紧张,他几乎没有和沈玉耀私下说过话,现在满肚子正儿八经的问题,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和秦劭行共事过一段时间门,沈珉玥一看就知道这位表面上淡定,实则心里已经开始慌得不行了。
真不知道秦劭行为什么在沈玉耀面前那么慌张,沈珉玥想,简直和外头探案时雷厉风行狡猾至极的秦少卿是两个人。
“陛下,臣所说之事有关草原左亲王哈撒西。”
出于短暂同僚之情,沈珉玥出言为秦劭行解困,她复述了一下方九娘听到的对话。
“草原贼子野心不死,他们现在看上去是被曲将军打服了,实际上暗地里一直在行动,不能掉以轻心。”
“确实不得不防,依明王所想,此事应该如何处理?”沈玉耀问道,并不是很将那个左亲王的想法看在眼里。
不过是落败之犬,没有什么好在意的。
沈珉玥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按照一直以来皇帝对于小国的处理方式。
“臣以为,陛下可纳其入后宫,一来可彰显陛下对草原的看重,二来,入后宫后,此人就再难以做出出格之事了。”
沈玉耀差点儿没被沈珉玥的话给吓得蹦起来。
啊?她没听错吧,让她纳人入后宫!
“明王所言甚是,那左亲王放在京城当质子,也不是长久之事,还不如纳入后宫,草原上的蛮族一看陛下后宫中有他们草原之人,想来也会产生归属之意,并不会太排斥大庄。”
秦劭行眼睛一亮,认为沈珉玥的提议简直太好了。
这是以最小的代价,摆平最大的难题啊。
皇帝的后宫确实一直以来都是平衡势力的场所,而皇帝本人,常常要将私人感情和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
这是封建制度的一部分,沈玉耀无意对此做出改变。
前提是这个制度不要落在她头上。
沈玉耀不想和任何人在一起,她不爱别人,也不需要别人跑到她面前来,跟她说爱。
第 108 章
“草原蛮族,贪婪无度,可不是联姻便能收复的,朕给足了曲将军兵马,为的是彻底将蛮族打趴下,不是为了慢慢驯服他们,而是为了像熬鹰一样,一劳永逸。”
沈玉耀没有直接说拒绝联姻,但是她的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对于古人来说,用一个人,或者一个位子去换取和平,是非常划算的事情。
毕竟打仗要烧钱不说,还要烧人,青壮年从军人口本来就少,社会发展更是处处都需要青壮年,能少牺牲一个就少牺牲一个。
但是对于沈玉耀来说,这笔账不是这么算的。
不能光看眼下,如果这次不能将草原彻底打服,收归,日后终有一日,会反受其害,到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陛下是想,继续打下去?”
沈珉玥倒是没有出现被拒绝的懊恼,她反正就是随口一说,沈玉耀愿意就愿意,不愿意就算了。
她对妹妹的后宫有什么人,并没有任何兴趣。
她比较在意沈玉耀是不是要接着打仗。
“是,不仅要打,而且我要重用军功封爵制。”
沈玉耀一句落下,屋中鸦雀无声。
秦劭行被吓得眼睛瞪大,几乎要破坏他原本英俊的脸的完美构成,而沈珉玥也被吓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所谓的军功封爵,说白了就是在庄高祖时期,用来激励士兵的一种国策,这种国策非常的恐怖。
底层人民没有上升渠道,读书虽然也能打破固有阶级,但是读书门槛非常高。
不是每一个读书人都能读出成绩来,更不是每一个读书人都能靠着读书真的改变阶层。
相对来说,军功封爵更为简单,只要上战场,豁出命去拼,再加上一点点好运气,那就能改变全家的命运。
所以这种国策一旦重新启用,沈玉耀就会拥有一大群悍不畏死的士兵,他们会化身战场上最凶狠的夺命之刃。
沈玉耀完全就是要再重塑一个如同大庄刚刚建国时,无人可匹敌的凶悍之军。
“穷兵黩武会酿成大祸,陛下三思!”
军功封爵打破上层垄断,同时又会养大底下之人的野心,当有一天,军功不够的时候,定会形成懒惰之风。
这里面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
而且这种国策根本不适合长久太平的发展,除非沈玉耀根本不想要太平。
沈玉耀会不想要太平吗?
她不会。
但是军功封爵这个制度,一定要保留下来,若是为国奋战者不得爵位,无从以军功立足,那这个国家还有几个人敢豁出性命在沙场上征战?
大庄以武立国,但是建国后,无论是庄高祖还是庄太宗,都认为武者拥兵自重过于危险,因此对于军队内部的人才升迁,那是一再打压。
不然偌大的国家,怎么会边塞只按着一个曲家薅羊毛?薅到最后,曲家都只剩下曲川一个人了。
这要不是曲川天赋异禀,曲家全家的坟头草都一人高了。
当国家进入盛世,战争减少,势必要寻找新的军队晋级方法,不然军队内部就会如同死水一潭。
如果没有到处找仗打,以高强度的战斗保持军队战斗能力,那么军队渐渐就会出现严重的腐败现象,以至于最后找不出能打仗的军队。
这是一种极为危险的情况,沈玉耀从历史中窥探到了一部分真相。
所以她决定绝不走前人老路。
“军功不一定非要在战场上立功,改良新的武器,找到新的更有效的训练方法,甚至是在军队中,种田的一把好手,都可以得到军功。”
沈玉耀给沈珉玥和秦劭行解释道,这也就是站在她面前的两人,乃是较为合她心意的年轻人,不是那群嘴上应着,背地里什么都不干的官场老狐狸。
不然沈玉耀绝对一句话都懒得说。
反正说再多也不过白费口舌,不如以强权压制更快。
那群人脑子都已经腐朽了,别指望他们再动起来,就连蔡有志那样的直臣,在长达二十年的官场生涯中,也有了一颗转起来嘎吱响的生锈脑袋。
沈珉玥听了一会儿,发现她好像是听明白了。
“陛下的意思是,要让军中士兵有更多的出路。”
出了打仗外,在军中干别的也不是不能封候拜将,不能光宗耀祖,赚取钱财。
这是一种和文臣这边相对比较平衡的升迁方式,以往士兵想要往上走,只能靠战场军功,没有军功,再有能力,也只能去做他人家臣。
例如拜入曲家军,获得曲川的赏识后,让曲川出征愿意带上他。
这种行为,会让军中的高层出现被一家垄断的情形,其实现在就已经有所表现了,此次征战草原,几乎都是曲家军在前线大放异彩。
本属于边防的府兵,几乎没有什么表现。
这和曲川是突袭的战斗形式有一定关系,突袭讲究一个“快”字,曲川不愿意用当地府兵很正常,他跟那些府兵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训练过,默契程度肯定还是和曲家军更高。
但是理解归理解,造成的后果却不免让人有微词。
“给他们更多渠道,就好比自朕开始,女子可科举入官场一样,虽然只有特定的位置给女子,但这件事能让世人改变女子读书无用的想法。当兵也是一样,民间常言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这种想法,必须给它纠正过来。”
当兵卫国,乃是光荣之事,不能让上战场的人流血又流泪。
沈玉耀的话让沈珉玥和秦劭行内心大震。
无论是身为亲王的沈珉玥,还是身为大理寺少卿的秦劭行,他们和兵部,和普通士兵的关系都太远了。
远到他们完全忽视了这个群体。
这个在战场上拼杀,换得大庄太平天下的群体。
就好像被无声无息中磨灭了存在的杰出女子,没人正视这部分人的付出。
沈玉耀成为女帝,她着重提拔女官,掀起了民间送女儿去读书的狂潮。
相对的,她如果重视士兵,也会掀起民间送孩子去当兵的狂潮。
“前朝公主麾下有娘子军,明王也可训练女子入伍,在未来上战场拼杀。”
曲家军中就有娘子军,那些女子多为孤儿出身,后来被曲家收养,曲家也不会干别的,只能训练为女兵。
这部分女兵原本是不被兵部承认的,现在开始,沈玉耀将会给她们一个身份。
并且打通她们更多立功的渠道,除了上阵杀敌外,她们还可以通过读书习字,钻研武器来获取军功。
沈珉玥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沈玉耀会将兵权交给她。
之前从来没有一个亲王手中会有正规的军队编制,全都只是王府上的护卫罢了。
这是沈玉耀对她的信任,同时也是一种考验,看看她到底能不能做好。
毕竟送女兵入伍,并没有那么简单,没看沈玉耀想要让女子入朝为官,都得绕好大一圈吗?
改变世人的固有认知是很难的事情,好在没人惧怕艰难。
话题一下子从草原跳到了更多方面,甚至还涉及到了军队内部的改革,沈珉玥和秦劭行的脑子都有点儿转不过来了。
等沈玉耀问秦劭行来此是想干什么的时候,秦劭行甚至没能第一时间想起来。
愣了一会儿,他才从怀中掏出密折,呈交给沈玉耀。
“陛下,此乃草原王庭收买之人的人名册。”
沈玉耀翻开看了两眼,没有熟悉的人名,大多是一些普通的贩夫走卒,最多是一方商贾。
这并不是说有地位有能力的人爱国之心有多么坚定,不会被草原王庭收买,而是因为草原王庭那边没能布置太久,地位太高的人,他们还没有机会接触到。
如果沈玉耀明年再查出来这条暗线,估计能钓上来不少大鱼。
但是那样对大庄社会治安的挑战会更加巨大,不如现在这样,将危险扼杀于襁褓之中。
“做的好,记尔一功。”沈玉耀将名册合上,没有再仔细看,“名册上的人,查查他们都干了什么,若只是收了钱,迫于草原压迫做了些亏心事,可以从轻处置,若是收钱之后心甘情愿办事,借机铲除异己,那就从重责罚。”
“臣遵命。”
秦劭行老老实实听命,然后就不再说话了。
没错,他就是过来送个人名册而已。
“无事就下去吧,明王,尽快让宗室给朕一个答案。”
沈珉玥身躯一震,低头应是。
随后她与秦劭行一同告退,出了紫微宫,她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垮了。
“是否是宗亲们不愿意听陛下所言,接纳草原?”
秦劭行见沈珉玥唉声叹气的,便开口问道。
他开口,就说明是要帮沈珉玥出谋划策。
沈珉玥现在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正缺个能帮她一把的,忙不迭的点头说道:“皇叔们态度很是模糊,一个个嘴上应着,实际上什么都不说,至今没有准信儿。”
秦劭行对此并不意外,宗亲们就是这样的一群人,办正事的时候没有他们,把一件好事搅和黄了的时候,他们比谁态度都积极。
有时候秦劭行真的很怀疑,那些宗亲真的是皇帝的亲戚吗?他们都是皇帝的仇人才对吧!
“草原上那些人,都不是好相与的,别看现在他们被曲将军给打服了气,一时之间不折腾了,但实际上他们是在养精蓄锐,就等着什么时候一拥而上,报复大庄。”沈珉玥在方家村的时候,和西西怒赤与哈撒西都交过手。
看着挺憨厚的人,实际上心眼比藕眼还多。
“西西怒赤对外宣称被曲将军打成重伤,又拖着‘残躯’来出使大庄,让草原上的那些部族生出了兔死狐悲的心,真是好计谋。”
秦劭行也觉得敌人很狡猾。
沈珉玥点点头,“不止呢,他重伤的消息传入大庄后,咱们朝中的这些大臣宗亲,一个个都觉得大庄的军队是当世最强,认为曲将军轻轻松松就能打败草原王庭。就算我没读过什么兵书,也知道骄兵必败的道理,这些饱读诗书的大臣,还不如我呢。”
“常人当然不如明王殿下,殿下目光如炬,能洞察他人未觉之事,可不简单。”
如果是之前,秦劭行绝对说不出这样一番话,他根本就不了解这位六公主,此前只以为六公主能成为明王,是靠着与陛下关系好。
但是共事一段时间后,秦劭行是真切的看到了,什么叫做天生鬼才,政治鬼才。
沈珉玥的一双眼睛,实在是太锐利了。
沈珉玥被夸了后并没有很高兴,反倒依旧忧心忡忡,世上最不缺的就是天赋好的人,如果她不能为陛下分忧解难,很快她就不是陛下最信任的那个人了。
宗亲,这些宗亲到底是想要干什么!朝臣都不反对的事情,他们偏偏要拿乔,折腾来折腾去,不都是在折腾她这个夹在中间的可怜人吗?
以沈玉耀的性子,如果宗亲一直不配合,沈玉耀绝对不会顾及什么血脉亲情,她只会送这些绊脚石上西天。
沈珉玥发现,这群人不光胆子大,还眼瞎。难道是看不见沈玉耀之前怎么处理秦术一行人吗?
他们不是看不见,他们只是从来不觉得,自己和秦术等人是一个等级。
秦术等人,不过是朝臣,朝臣不好好为皇帝办事,还贪污朝廷的钱,那就是趴在皇室身上吸血的蚂蟥,不赶紧去掉,难道是想被吸血吸到死吗?
他们是皇帝的亲戚啊,皇帝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小小的草原,跟他们翻脸,甚至还对他们下手?
他们信心十足,然后就被沈玉耀啪啪打脸了。
隔一日早朝之上,沈玉耀又提起了草原的事情。
她提出了要选一批官员和士兵,进驻草原之上,将草原彻底并入大庄土地。
吏部尚书费有道短短几日,人老了十岁不止,他这边正在脚不沾地的筹备科举只是,谁知道沈玉耀连科举结束都等不到,现在就要抽调官员离开了。
那她能抽谁?翰林院那些还未曾被分配到地方的进士肯定不够用,少不得要抽走一些部门的中流砥柱。
到时候那些人走了,各部门都要忙活好一阵,一直到有新人补充才行。
尤其是吏部,现在的工作量就已经很大了,如果人手再少,他们实在是没办法运作了啊!
费有道张嘴就想跟沈玉耀哭手里没人,沈玉耀先堵了他的嘴,“吏部负责拟第一版名册,后日早朝前递上来,这件事已经提过很多次了,费尚书应该心中早有打算吧?”
从曲川战胜的消息传入京城到现在,已经有足足半个月了,十五天的时间,费有道应该早有预料。
沈玉耀从第一天就开始告诉他,要选一批官员去草原上。
费有道能说什么?他能说自己原本的名单上的人,这些天都各种找关系托人,让他将名字从名单上划去吗?
十天时间,已经划出去大半了,他跟重新拟定一个名单没什么区别。
费有道也不敢大肆收取贿赂,只是有些人情关系他实在是没办法拒绝,就好比他认为自家那个能文能武,就是人比较皮的小舅子,很合适去草原锻炼一番。
但他前脚敢把小舅子送去草原,后脚夫人就能让他睡大街上去。
真是让人左右为难。
不敢跟沈玉耀解释,费有道老老实实低头应是,眼珠在百官之中来回看。
实际上能上早朝的官员全都是三品大官,他们是不可能动的,但面对费有道的目光,他们还是下意识移开了视线。
草原那个地方,又穷又乱,他们寒窗苦读十几载,可不是为了去受罪的。
这期间,只有一个人没有移开目光,甚至冲费有道笑了笑,那就是秦劭行。
秦劭行觉得他还挺喜欢草原那边的气氛的,在方家村的时候就能感觉到,或许是因为那边环境恶劣,所以每个人为了活下去,都拼尽全力。
痛苦疲惫的同时,又有一种说不出的生命力。
是繁华迷人眼的京城不具备的美丽,如果有机会,他还想去看看。
沈玉耀端坐高位,将底下的暗流尽收眼底,费有道胆子小,为人能力一般,但是他非常听话,没多少野心,也比较守底线,这事儿交给他,他必定能办好。
就是那些宗亲,可真是太烦人了。
到现在还没有给她一个答案。
今天甚至还有人来上朝了。
自从沈珉玥站在了早朝上,其余宗亲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出现过了。
今日出现的宗亲,是沈珉玥经常打交道的那个人,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沈珉玥的脸色就不太好了。
来者不善。
果然,在费有道接下差事后,肃王便站了出来,大张旗鼓的开始反驳沈玉耀的决定。
“陛下,草原乃是蛮族荒地,那里无法种植庄稼,其上生活的人无法教化,乃是天生的野蛮人,此乃从古至今,众人通识,陛下而今要将那蛮荒之地融入我大庄,岂不是违背祖宗定下的礼法吗?”
肃王的话说的很严重,上来就用祖宗礼法压制沈玉耀,恨不得将沈玉耀所作所为上升到与整个大庄的礼制相对抗的地步。
他一发话,百官都沉默了。
这是沈氏内部乱了?
几个站在前头的大臣对视两眼,不知道该说什么,劝架不够格,看热闹的话,又怕被沈玉耀记恨。
毕竟皇帝的热闹,可没那么好看。
想到这儿,他们用幽怨的眼神看了眼肃王,真要是有事儿,不能下了早朝找陛下私下说吗?非要在早朝上说,就算说的是正事,那也太不应该了。
要不他们告退吧?
几个尚书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倒是那些新被提拔上来的年轻人,都暗戳戳的看向肃王,想要看看热闹。
完全不管这热闹会不会让皇帝记恨他们。
沈玉耀没那么小心眼,而且她不觉得这是一场内部矛盾。
皇帝身上发生的事情,就没有小事,因为皇帝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国家的未来方向,一旦她被宗亲说服,那就成了宗亲手中的傀儡。
到时候这个国家要如何发展,全都是宗亲说了算了。
干脆让宗亲出个人当皇帝啊!
真要是让他们上,他们才不上呢,做幕后黑手多好,出了事让皇帝挨骂,不出事他们享福。
沈玉耀对沈氏宗亲的不满已经不是一点两点了,从她被立为太女后,这些宗亲就从来没有消停过。
“肃王,大庄承前朝制度,而前朝又是按照前前朝,你所说的祖制,是要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吗?那个时候还有人祭传统,你们难道死了之后,要殉葬他人吗?”
沈玉耀就很烦听人说什么祖制。
什么祖制啊,人要学会不断变更,根据时代发展和人民的追求而变更。
如果固步自封,一切遵循古制,并不会让社会环境回归到古时圣贤时期,反倒会造成天下大乱。
“陛下,此事与草原之事,并无关系。”
肃王听不太懂沈玉耀在说什么,他说的又不是殉葬的事情。
“是啊,那你口中的祖制,又和朕要打下草原有什么关系?大庄的版图,是靠手中刀枪打下来的,不是靠你说的什么祖制,真要是全靠祖制,要不要朕将皇位,让给那周氏子弟啊?”
第一个相对统一的王朝,就是周氏天下。
肃王想象过自己站出来,沈玉耀会用什么话来反驳他,但是他没想到沈玉耀会如此不给他面子。
甚至一点儿余地都没有,直接全盘否定了他的话,还给他扣上了一个想要还江山社稷给周氏的帽子。
如果这天下姓周了,他身上的王位都保不住,毕竟他是因为这天下姓沈,才能站在沈玉耀面前大放厥词的!
“陛下,臣绝无此意!只是草原蛮荒之地,怎配与我大庄相提并论,甚至还让大庄官员前往,悉心教化,这简直就是浪费人才。”
挑选一批考入朝中的官员去那个地方,在肃王看来,就跟送了一堆人才流放没什么区别。
“古有圣人,教化众生,今有大庄学子,提笔入蛮,为国拓疆,均是大善之举,何谈浪费?肃王,朕看你是老糊涂了,来人啊,送肃王回府。肃王就在府上抄写启蒙书籍十万本,为草原上不通教化的蛮人,带去文字吧。”
沈玉耀懒得再折腾,直接摆摆手让禁军上前,将人扣下去。
其余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展开震惊到,甚至有些没反应过来,就看到元石陆动作熟练的命禁军将肃王的嘴堵上,不消片刻就将人给拉下去了。
等与肃王相熟的朝臣想求情的时候,肃王人都没影儿了。
这……
一群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脑子里只剩下一个想法。
必须听陛下的话,赶紧把草原那边稳定下来!
第 109 章
肃王的下场,让所有想要再提草原之事的大臣,都心里一咯噔。
觉得这件事真的不能提,一个字都不能说。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也是为了自己的手着想。
“陛下竟然要让肃王手抄十万本,这抄到人咽气都不一定能抄完啊。”
“陛下的意思,是让他再也不用出来了,和软禁一样,你我还是对草原的事情上点心,若是吏部尚书拟定的名册上有你我的姓名,那便去吧。”
“真去啊?”
“当然是真去,就当时去地方做五年官,等调任的时候回来就是,陛下如此看重草原,若是能在那边有所建树,等再回京城,应该比常人更能得陛下青睐。”
一些大官已经认命了,上头的官员尚且如此,底下的官员更是没有任何要说的。
反正他们说什么,沈玉耀也不可能听他们的。
甚至连宗亲都没办法左右沈玉耀的想法,他们难道能比宗亲说话硬气吗?
就是这位陛下比他们想象中要强硬太多,说好的女帝上位,手段能温柔一些呢?
这跟他们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啊!
无数大臣心中暗暗叫苦,但是朝政的处理效率确实是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了起来,如果庄太宗此刻活过来,重新与自己昔日的爱卿们共事,估计会被这些人优秀的工作能力震惊到。
沈玉耀要的就是这种速度。
国家要高速发展,肯定离不开这些人的努力,如果他们不努力,那就是一拖二二拖三,三拖万物。
就是拖后腿的拖!
都给她卷起来!
沈玉耀要培养世界上最优秀的大臣,以此来稳定大庄日后逐步扩大的地盘。
她不会因为那一小块草原而停下前进的步伐。
此刻满朝文武并不知道沈玉耀的期许,他们正在为了草原的事情忙得脚不沾地,而在驿馆中的哈撒西与西西怒赤,很快也拿到了肃王被沈玉耀软禁的情报。
看到不赞同大庄吞下草原的宗亲都被皇帝给关起来了,哈撒西与西西怒赤知道,这件事没办法向他们想的那样发展了。
夜晚,两人又碰了面。他们对坐无言,好像是陷入困境的野兽,焦躁难安的卧着,想要找一个逃出生天的机会。
可是机会实在渺茫。
“殿下,王有命,若是不能带回王族珍珠,那便舍弃一切,草原上的狼群,绝对不会听命于羔羊!”
西西怒赤红着眼睛,咬牙切齿的说道,他已经决定,坚决不向大庄低头。
“羔羊?现在谁是狼群,谁是羔羊,西西怒赤你还没有看明白吗?恐怕在那些大庄人眼中,我们草原上的人,才是真正可以吞吃下肚的羔羊。”
哈撒西只是个十五六的少年,他和沈玉耀不同,他是真的十五六,面对这种灭国之灾,他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但是他能看清楚情况,现在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草原根本无法打过强大的大庄。
“即便是羔羊,也不会束手就擒,坐以待毙!殿下,明夜请您准备出逃,只要回到草原,一切就没有结束!”
哈萨伊有孩子,但草原王庭的规矩是兄终弟及,他唯一的继承人便是哈撒西,所以哈撒西实际上非常重要。
只是大庄这边一直以大庄的规矩来看待此事,认为哈撒西只是哈萨伊的弟弟,而哈萨伊还有自己的孩子,哈撒西没有那么重要。
这正是草原想要看到的情形,所以一直以来,草原也比较配合大庄的认知,没有表现出丝毫丢了唯一继承人的焦急。
但实际上人已经快要急疯了。
甚至为了保证哈撒西的安全,不惜让西西怒赤亲自前来,西西怒赤之前败了一仗,其实受了伤,只是没有外面传的那么严重。
“天神庇佑草原的子民,可是并不会庇佑草原的王庭。西西怒赤,你太天真了,如果我回到王庭,那才是真的没有丝毫希望了。”
哈撒西清楚,现在的王庭是绝对打不过大庄的。
哈萨伊之前靠着消灭其他部族,吞并其他部族,成为王庭,他是刚刚历经大战,还没有喘过气来,大庄这边则是已经休养生息,兵强马壮。
一边是内乱过后的虚弱,一边是春秋鼎盛的王朝,完全没有对比性。
况且天神从来不会庇佑靠征战得来王座的王族。
这是所有王族都清楚的事情,如果天神真的庇佑他们,又怎么可能让王族珍珠易主呢?
“一旦开战,我们将没有任何退路,若是输了,草原王庭就真的俯首称臣了。”
哈撒西清楚的知道他应该选择什么路。
西西怒赤闻言,沉默的低下头,“是属下无能,让大王和亲王受此侮辱。”
“弱者向来如此,如果不服输,就拼去性命挣扎一番,我草原没有后退的勇士。但勇士不能闭着眼睛便往敌人的枪尖冲,我们需要好好的思考,怎么才能扭转乾坤。”
哈撒西在大庄的这段时间门,也没有闲着,看了不少大庄的书籍,学习了大庄的文化制度,甚至还能写大庄字了。
方九娘听着屋中的对话,她站在离哈撒西与西西怒赤很远的地方,墙另一边传来的声音模糊不清,正常人根本听不见。
但是方九娘听得清清楚楚,并且越听,脸色越沉重。
来到京城后好吃好喝伺候着,方九娘脸上终于有了一点肉,最近晚上她常常会腿疼,她长高了。
脸也白了一些,身上穿的衣服,是她从前连摸一下都不敢的柔顺丝绸。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她跟了明王,为明王办事。
方九娘即便白天每天都要去上课,晚上也照样来驿馆监视哈撒西。
今天果然让她听到了不得了的东西。
这个哈撒西,真的是有点可怕。
她在开始是上学堂后,已经能明白那些文字书籍有多么的难以学习,她有老师教导,尚且不能短时间门内融会贯通,哈撒西却可以。
他很聪明,而这份聪明如果属于敌人,那必定是个难以对付的敌人。
第二日,沈珉玥下了早朝后,特意来求见沈玉耀,跟沈玉耀说了下哈撒西晚上与西西怒赤的聊天内容。
顺便说了下方九娘的判断,能快速学会大庄文字,运用大庄的成语典故,这个草原的左亲王没有看上去那么憨傻。
“憨傻?”
沈玉耀重复了一下沈珉玥的用词,她记得之前沈珉玥还说过,哈撒西非常狡猾,抓他的时候用了不少手段,带回京城的路上,哈撒西也不止一次想要逃过。
这种表现,怎么看都和憨傻两字无关吧。
沈珉玥抿了抿唇,“是臣疏忽,自从他入京之后,就一直乖巧待在驿馆内,竟让臣放下了对他的戒备之心。”
“现在明白并不晚,说到底,不过是个草原的小王。”沈玉耀从来没有在乎过那个草原上原本的王族,她从始至终在乎的都是草原那片土地。
沈珉玥点点头,确实没必要太在意,反正有曲川在,草原不可能出什么事情。
“那哈撒西要如何处置?”
眼看登基大典结束,各国使臣在京城大肆选购一番,准备各自归国了,总不能一直留着哈撒西。
因为在明面上,哈萨伊并没有直接和大庄不死不休的开战,甚至因为王族珍珠落到沈玉耀手中的原因,哈萨伊那边的态度很是暧昧不清。
像是要臣服,又像是要打,在中间门摇摆不定。
任何一点因素,都有可能会导致最后两国的关系走向恶化,如果不想再度开战,而是想要她和平过渡,那最好是给草原一点好处。
例如让哈撒西回草原上去。
就算哈萨伊有了这个继承人又怎么样?
哈萨伊都没办法打败大庄,打败曲川,难道哈撒西可以吗?
沈珉玥在这一刻,突然脑子变得非常利索。
她好像能猜到沈玉耀要怎么选择了。
“送去种地吧。”
沈珉玥神情呆愣的抬起头,“啊?”
“之前不是说,草原那边的牛羊,大多是食用一些野草吗?虽然也有牧草,但牧草并没有人为的成片种植,反正那地方也不适合种庄稼,干脆就全种上牧草。”
养更多肥美的牛羊和马儿,丰富大庄人民的饭桌,同时也能供给军队足够多的战马。
光靠自然生长,和少数的几个部族有意播种,牧草是完全不够用的,必须让草原上的那些牧民全都参与进来。
“蛮族可能不会愿意听从大庄的命令,全部种上牧草,他们肯定不愿意。”
虽然不种牧草,那边的草地也没办法长出什么好粮食来。
沈玉耀深知打一棒槌给个萝卜的道理,“那如果大庄说,他们种十亩地的牧草,就可以得到一亩地的粮食呢?”
十亩地牧草换一亩地粮食?这也不够吃啊。
如果换成大庄的普通百姓,当然是不够吃,但是草原上的牧民,本身吃牛羊肉更多,也就是春冬季节比较缺粮。
“如果粮食不行,那可以换成茶叶,十亩地的牧草,换一斤茶叶。”
对于缺少维生素的蛮族,茶叶是最好的补品,他们甚至都不用特别好的茶叶,只需要一些茶叶末就行了。
这怎么算,都是相当合算的买卖!
沈珉玥呼吸一沉,连忙点头,“他们一定会同意的!”
“送哈撒西回草原前,可以告诉他这件事,看看他是选择回去种地,还是选择回去发动战争,让整个草原王族陪葬。”
要知道,一直到现在曲川的曲家军还没有撤兵呢。
所以哈萨伊的暧昧态度,草原蛮族的乖巧,那都是因为身边就有大刀悬着,不得不如此罢了。
但是沈玉耀不管他们是出于真心,还是迫不得已,她只需要一个稳定的牛羊马场。
如果哈萨伊不识时务,那就换个识时务的人上去。
沈珉玥说完哈撒西的事情后,又说起了宗室。
因为沈玉耀直接将肃王软禁起来,这让宗室非常不满,认为这是皇帝和宗室不亲近,更亲近大臣的原因。
他们当然不能直接到沈玉耀面前怒斥沈玉耀,毕竟沈玉耀现在不是以前那个需要皇帝维护的太女了,她已经手握实权,没那么容易威胁到她的位置。
于是他们选择了沈珉玥来做说客,希望能说服沈玉耀,将肃王身上的惩罚撤除。
“即便宗亲们选择放开草原,那也是为了大庄好,他们绝对不会来害陛下,陛下现在直接将肃王软禁,在外人看来,难免是有疏远宗亲,甚至厌恶宗亲之嫌。”
一个人的宗族是人的立足之本。
这是整个封建王朝对人的要求,即便是皇帝,也没办法完全挣脱这个要求。
因为在大庄人看来,血脉亲情才是最牢固的盟约,这世上任何人都有可能是背叛皇帝,但是宗亲们绝对不会。
如果让外人看出沈玉耀并不想要与宗亲们友好相处,那一定会导致双方关系破裂,进而内部不稳,影响外部。
“如果说,与宗亲们友好相处的前提条件,是他们可以对国事指手画脚,以为朕好之名,命令朕去行事,那朕与宗亲们的关系,永远不可能友好起来。”
沈玉耀的态度非常强硬,甚至没有一丝转圜余地。
她不是针对沈珉玥说如此强硬的话,她是将沈珉玥视作一个传声筒,在告诉宗亲,别妄想操控她!
沈珉玥其实也明白,这次肃王之所以会被沈玉耀如此惩罚,是因为他成了宗亲和沈玉耀之间门斗争的牺牲品。
宗亲确实是想要控制沈玉耀。
沈珉玥好几句劝说的话都没说出口,因为她其实也站不稳立场。
她明白,宗亲们并不无辜。
“臣定然会将陛下的话,传达给每一位宗亲,让他们引以为戒,不要再犯。”
沈玉耀才是沈珉玥的大腿,沈珉玥不可能向着宗亲而得罪沈玉耀,所以宗亲们这次注定是要输掉了。
沈玉耀点点头,询问沈珉玥还有没有事情。
沈珉玥没事了,直接告退。
另一头,谢太妃正在与自己的弟妹见面。
自从谢舒入京后,谢太妃还没有见过自己弟弟,之前沈崇大病,谢舒又奉命去监督造船的事情,宫里宫外都忙得很,姐弟俩也没时间门见面。
现在终于安定下来,可算是有了见面聊聊天的机会了。
不过谢舒是朝臣,不宜出现在后宫,姐弟俩想要见面,还是需要一些程序。
先将弟妹叫进宫里来聊聊。
上次见面,还是谢舒刚成亲的时候,谢太妃还记得那时候的翩翩少年与如花美眷。
没想到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如花美眷和翩翩少年都老了些许。
但还算年轻,眉目不曾改变。
倒是她老了许多。
谢太妃心中想着,让弟妹起身,不必多礼,目光随后落到弟妹身旁的那个少女。
少女看上去十岁左右的模样,与谢太妃有三分相似,眼中一片天真烂漫,让人看着十分舒服。
“这是本宫的侄女?”
“谢家甘棠,见过太妃。”
谢甘棠是谢舒的女儿,今年十岁,第一年入京,第一次看到她的那位姑母。
“快快起身,自家人不必多礼,你们母女二人快快坐下,去前头看看,明王回来了没有。”
谢太妃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让女儿回来待客了,她们一家人可算是能团聚一堂。
虽然还是差了点人,但已经很好了。
“娘娘,明王殿下为陛下办事,每日十分辛苦,不好因为我们母女俩,让明王殿下再多劳累。”
谢家夫人姓王,王夫人是个谨小慎微的性子,到了宫里更是不敢放肆,坐凳子都只是沾了个边。
因为过于拘束,反倒看上去还没有她女儿仪态好,瞧着有些小家子气。
到底是小门小户出身,谢太妃有些遗憾,那个时候谢家遭难,她实在是没办法去找大家族的嫡女来与她弟弟联姻,那些家族对谢家避之不及,又怎么可能上赶着来帮忙呢?
最后婚事落在了王家女身上,那个时间门嫁女儿的人家,可想而知是什么货色,简直就是在卖女儿了。
“弟妹不必如此小心,以往十年,谢家在朝野内外饱受欺压,落井下石者多,雪中送炭者少,那个时候弟妹愿意嫁入我谢家,乃是恩情。现在谢家有了些起色,小六有幸为陛下效命,日后他们叔侄二人均在朝为官,正好可以互帮互助,互相之间门也有个依靠。”
谢太妃话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她要做谢家的后盾,而她女儿,更是会帮自家舅舅平步青云。
谢舒有才华,却被耽误多年,而今可算是能苦尽甘来了。
按理说,王夫人应该会很高兴,但她眉目之间门是去不掉的忧愁,笑容略显勉强。
这让谢太妃不太高兴,但是因为两人并不熟悉,她也不好给弟妹摆脸色,只能心中暗叹,之后一定要找个合适的人去教教王夫人各种规矩,至少别心里有什么事都挂在脸上。
最要紧的是将谢甘棠培养出来,从小生于乡下的孩子,规矩上实在是有些缺失。
“这孩子被你们夫妻俩养的很好,不卑不亢,目光清澈,有我谢家女儿的风采。”
夸孩子总是会让父母非常高兴,王夫人也不例外,她不好意思的笑笑,“棠儿什么都好,就是为人太过调皮了些,还是孩子心性。”
“这孩子也有十岁了,是懂事的年纪了,身为世家贵女,可不能学了那乡野丫头的粗俗,得学会文静淑雅,本宫身边正好有个善于教导规矩的宫人,不如今日离宫,你们便将宫人带回家去吧。”
王夫人不过是谦虚两句,并没有真的觉得女儿有什么不好。
但是谢太妃却真觉得有问题,名门贵女怎么能用调皮二字形容?
“日后在外,弟妹可莫要说孩子调皮,贵女的名声十分金贵,不容有闪失。”
被谢太妃一顿说教的王夫人,脸上表情瞬时变得有些僵硬,她低下头,顿觉内心惭愧。
是她这个做母亲的不够好,连女儿都没有教好,让太妃娘娘不高兴了。
谢甘棠不太懂这是什么情况,她握了握王夫人的手,心里对谢太妃有些不满。
谢甘棠知道谢太妃地位高贵,也知道她父亲能升迁到京城,都有赖于谢太妃,但这并不影响她讨厌谢太妃。
她讨厌谢太妃那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模样。
有人性格天生喜静,有人天生好动,哪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况且她才十岁,这个时候就注意自己的名声,没必要吧?
谢甘棠不高兴,又不敢说出口,因为她知道,说出口后伤心的是母亲。
正在这个时候,沈珉玥回来了。
她一回来就看到了一脸小心赔笑的王夫人,心怀怒气的小表妹,以及同样心情不佳的谢太妃。
以她对母妃的了解,甚至都不用细问,沈珉玥就知道是谢太妃故意去挑人毛病了。
那么多年都没见过,好不容易见一面,何至于还挑人毛病啊,这样一来岂不是会让舅舅一家与母妃离心?
“女儿见过母妃,舅母、表妹。”
“见过明王殿下。”
见到熟悉的人,王夫人和谢甘棠同时松了口气,赶忙给沈珉玥请安。
谢太妃的心情也好了许多,她现在以沈珉玥为傲,沈珉玥不管是做什么,在她心里都是最好的。
“小六回来了,快来母妃这儿坐下,今日早朝之后,听说你又去同陛下商议国事了,可累着了,渴着了?”
谢太妃说着,就要将瓜果点心,茶水之类的往沈珉玥嘴里塞。
其实沈珉玥笑着接下个橘子,其他婉拒了。
“陛下已经请女儿喝了今年新上贡的贡茶,女儿肚子里水饱,并不饿,母妃吃吧。”
谢太妃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最近特别喜欢拿沈珉玥当个小孩子宠着。
说实话,沈珉玥非常的不习惯。
以前谢太妃和她的关系,是谢太妃对她要求严格,平日里确实有温情,但谢太妃对她比较一般。
在谢太妃心中,谢家比女儿更加重要。
现在她俨然一副女儿比谢家还重要的模样,即使沈珉玥很想成为谢太妃心中的骄傲,也无法适应这种转变。
“今日舅母与表妹入宫,便在宫中用膳吧,膳房特意做了左州菜,想必一定合舅母与表妹的胃口。”
“多谢殿下费心了。”
王夫人根本不敢拒绝,甚至她都不太敢抬头看沈珉玥。
明明在沈珉玥没有成为亲王前,她们私下见面,王夫人对沈珉玥十分亲厚,两人关系也比较好。
结果现在,两人之间门的客套远大于亲情。
沈珉玥突然有种既视感,像是在看她和沈玉耀。
地位和权力,会改变很多东西,包括昔日习以为常的一切。
沈珉玥适应能力很强,她并没有因为王夫人下意识的保持距离而觉得难过。
现在陌生没关系,以后私底下多多接触,时间门久了,人自然就重新混熟了。
就好像她和陛下一样,现在她在陛下面前,就没有之前那么的小心翼翼了。
一顿饭,吃的人味同嚼蜡。
可能桌子上只有沈珉玥是真的有在吃,其余人都吃的不太舒服,午后没多久,王夫人就告辞了。
谢太妃象征性的留了下人,最后还是任由王夫人带着孩子出宫。
等王夫人一走,沈珉玥也打算出宫办点事。
“等等,小六,母妃有事想要问问你。”
沈珉玥疑惑驻足,见谢太妃屏退左右,心里一惊,最近有什么比较重要的事情吗?
好像没有吧,最近不是很平静吗?
谢家也发展的挺好,她这边也是眼见要飞黄腾达了。
谢太妃叫沈珉玥留下,还是老话题,问沈珉玥什么时候才议亲,准备成亲。
“你今年,已经十七岁了。一般的世家贵女,在十五岁后开始议亲,在你这个岁数,即便不出嫁,身上也有婚约在身了。”
谢太妃其实早就想跟沈珉玥说说了,只是之前沈珉玥没有在京城,后来回了京城后又忙着登基大典的事情,直到今天才算是有时间门坐下来聊聊天。
“母妃,现在朝堂还不算安稳,陛下需要我帮她,政事繁忙,女儿哪儿有时间门去想那些男女之事啊?”
“男子尚且有成家立业一说,先成家后立业,怎么到你这里就反了过来,你非要先立业再成家不成?”
谢太妃没有那么容易被沈珉玥说服,或者说,沈珉玥的借口在她看来,完全不算是个借口。
沈珉玥能说什么,她只能低着头,以沉默应对。
这种躲避的沉默,让谢太妃皱紧了眉头,“你身份特殊,这夫婿人选不能随意定下,依母妃看,这次与你一同出去办事的秦少卿,就很不错。”
“母妃,我与秦少卿只是同僚,我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沈珉玥真的很无奈,能不能别老说秦劭行了?
人家前程光明的很,她要是将人迎入王府,那就等于是断人前程,和杀人父母有什么区别?到时候就不是结亲,而是结仇了!
“确实,他的身世有些配不上你。”
谢太妃并不知道朝堂上的事情,沈珉玥同样不会详细的同她说,以至于她根本不知道关键所在,只从身世上去评判此事。
沈珉玥能说什么?她什么都不想说。
母妃想要这么人为,就这么认为吧!
总比乱点鸳鸯谱强多了。
“可是这朝中出身上较为优秀,能与你相配的优秀儿郎,大多已经有家有室了。”
谢太妃皱紧眉头,以前她也给女儿看过几个儿郎,但那几个儿郎在之前还算相配,但是现在就有些不太配了。
毕竟她女儿可是大庄唯一一个女亲王。
而且还备受皇帝宠爱,是女帝的肱股之臣。
“母妃,不必心急,以女儿的身份地位,什么样的不能找?那些人的出身并不重要,他们出身再高,还能高过女儿吗?女儿只是想要找个合心意的。”
沈珉玥拿合心意来搪塞谢太妃,就是希望能让谢太妃别在这上面再费心了。
谢太妃看出女儿的躲避与敷衍,皱紧眉头,“你若是一直不找,天上能给你掉个合心意的人吗?”
怎么就不能呢?
沈珉玥很想说一句,但是她最后还是决定不说了。
怕母妃一怒之下再揍她,虽然上一次打她,已经是快十年前的事情了。
“母妃,女儿还有要事去办,先告退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沈珉玥果断撒腿跑。
谢太妃气的一拍桌子,等女儿离开,她叫来宫人问道:“最近明王都在做些什么事,你知道吗?”
详细内容当然不可能知道,但是大致负责什么,宫人们还是挺清楚的。
“回太妃娘娘话,殿下最近还在处理草原之事。”
草原?
谢太妃想起来一件事,那就是女儿从明州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一个草原的使臣。
名为使臣,实则是女儿从明州抓来的草原王族,这事儿谢太妃之前没有太在意,草原上的蛮人有什么好正眼瞧的。
但是女儿亲自将那人从明州押回京,还一直负责此事,恐怕与那草原上的左亲王有不少联系。
谢太妃从来没想过她沈珉玥是真的不想成亲,在她看来,成亲生子是每个人必须要完成的任务,生而为人就该如此。
年轻的少男少女更是应该天生有爱人的能力,正处于疯狂的阶段,不应该直接断情绝爱啊。
沈珉玥当然没有断情绝爱,只是她没时间门。
人的精力实在是太过有限,她只能将精力放在一件事上,其余事情都会分走她的精力。
沈玉耀是个很会安排工作的人,她给每一个臣子都安排了他们一定能完成的工作,导致所有臣子都卷了起来,身处这样的朝廷,沈珉玥怎么可能独善其身,不卷呢?
就跟现代人一样,上班赚钱就已经消耗了巨大的精力了。
谢太妃逼婚沈珉玥的时候,朝中年轻的单身人士几乎都被催婚了。
包括秦淑君,她虽然是个寡妇,也明确说过日后是招赘,愿意入赘秦家的男子依旧是不计其数。
很正常,身为皇帝身边近臣,就要面对各种诱惑。
但是秦淑君还在孝期,根本无法成亲。
虽然因为秦术死的并不光彩,不能明着给父亲披麻戴孝,但秦淑君时刻记着这件事。
所以媒人到她跟前,注定只能铩羽而归。
但除了少数几个比较坚定的单身人士,其余人或多或少都动了心,开始相看未来的伴侣,很快就成了好几对。
“最近是秋收要到了,所以大家都开始谈婚论嫁了吗?”
沈玉耀知道了朝中结亲的风潮,对此有些疑惑。
于三沉默了一下,说道:“此事是在陛下要放哈撒西归草原种田后开始的。”
沈玉耀疑惑抬头,此刻她正倚着栏杆喂鱼,看着鱼儿争相竞食,能让她心情放松不少。
“这事儿与我有什么关系?”
和于三私下相处的时候,沈玉耀常用我,而不是自称朕。
一看就知道,此刻的她是极为放松的。
于三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
“陛下,不过是一些市井流言,会被这些流言蜚语影响的人终究是少数。”
能让于三三缄其口的事情,沈玉耀承认,这件事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你且说便是,无论你说什么,都无罪。”
这话不是沈玉耀第一回说了,情报人员总是很容易查到一些比较敏感的事情。
其实沈玉耀不说,于三也知道她说出来,年轻的女帝不会惩罚她,但她还是犹豫,不想说出。
总觉得陛下跟这些人在野史里纠缠不清,是对辛苦批阅奏折,处理国事的陛下的一种玷污。
因为是女子,所以才会有这种困扰。
若是男君主,一些风流韵事有什么大不了的?
于三永远无法违抗沈玉耀的命令,沈玉耀让她说,她就只能硬着头皮说了。
“之前明王殿下提议陛下将草原左亲王哈撒西纳入后宫的事情,不知道被哪个多嘴多舌的家伙传了出去,虽然后来陛下将哈撒西亲王送回了草原,但市井之中,总有人议论不止,说陛下原本有意将哈撒西亲王纳入后宫,但无奈哈撒西亲王乃是蛮人,宗亲不同意,这才没能如愿,陛下甚至因为此事大怒,软禁了一名宗亲。”
事情确实是都有发生,但是这个先后顺序,起因结果,好像都不是这样吧!
要不是沈玉耀亲自经历了一下,几乎要被这一套给说服了。
这是哪个小说大师编出来的故事,竟然听起来该死的合理!
沈玉耀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百姓热议此事很正常,人民群众的爱好亘古不变,就是喜欢议论他人身上这些爱恨情仇,俗称喜欢吃名人的瓜。
但吃瓜也得吃保真的啊!这种不保真的合成瓜,沈玉耀从来不吃!
“陛下,要不要属下接着去查,竟然有人敢如此编排陛下,简直就是胆大包天!”
沈玉耀是一国之主,哪个一国之主会被如此议论的?
“不过是一些真假夹杂的流言,史官们会如实记载发生过什么,至于那些未曾发生过的,你也说了,那算是野史。野史无证,任人评说。”
沈玉耀非常的淡定。
因为这种流言蜚语,每一个皇帝都经历过。
庄高祖和庄太宗的红颜知己,遗落在民间门的皇子公主,在话本里简直多的已经能组成一个蹴鞠队了。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情,皇帝不同意?皇帝算老几?
这么说其实在封建社会很格格不入,但实际上就是如此,除非沈玉耀想搞文字狱,不然任人评说就是她作为皇帝的宿命。
即使当下可以搞文字狱,她也管不到后人身上,指不定谁写个名传千古的名著,造几个通俗易懂的成语,她身上就能多点儿没有历史证据的野史记载。
这都无所谓。
历史才是沈玉耀最看重的东西。
“但是陛下,若是不管不顾,可能会传的面目全非。”
“他们喜欢,就让他们说去,我们堵得了人嘴,却无法捂住人心。”
沈玉耀拍拍手,将手上的鱼食碎屑拍落,起身伸了个懒腰。
正值夕阳西下,残阳如血,照的整个池塘一片暮色。
清静悠闲,有风吹来,吹散了闷热暑气。
“火烧云,明天又是个大晴天啊。”
沈玉耀嘴上说得轻松,实际上眉头微微锁紧,心底有些不安。
京城附近已经有一段时间门没有下过雨了。
不知道其他地方如何,好像左州那边都在说最近无雨。
别是要旱啊。
沈玉耀在这个时候也会默默祈祷上苍,别开这种玩笑,但是上苍从来不会回应凡人的祈求,即使这个凡人是人间门帝皇也一样。
新阳元年夏七月末,是岁大旱,江河干涸,河床干裂,暑蒸炎炎。
沈玉耀的运气属实不太好,上任第一年就碰上了大旱。
好消息是旱情被控制在一个区域内,并没有扩张向外。
坏消息是,旱情出现在左州,就是那个之前曾经被大水淹过一次,出了个大贪官的左州。
沈玉耀拿到底下人送上来的奏折时,叹了好几口气,她是个小倒霉蛋,左州是个大倒霉地。
而那些在左州土生土长的人,则是受苦的人。
“左州粮仓空虚,从附近调粮过去,官服衙门好好治理百姓,安顿百姓,平衡粮价,命明王去当地坐镇,务必要稳住局势,不可生乱。”
今年是很关键的一年,沈玉耀绝对不允许在这个关头,国内出大问题。
沈珉玥领命,她当天就出京城往地方上去。
与她一同出发的,还有秦淑君与杨可卿。
前者是帮沈珉玥整理信息,后者则是调动物资。
杨可卿虽然目前不再管沈玉耀手中的商路,但她对经商与后勤更为熟悉,能完美处理一切。
最主要的是,左州干旱的那一片,距离边塞有一条陆路,那边有石采文所在的西南关,如果能联系上石采文,可以将物资更快的送到当地。
靠周遭粮仓补齐缺口只是缓兵之计,周遭虽然没有受灾地点那么严重的干旱,但日子也不好过,绝对不能拆西墙补东墙。
一时间门,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左州。
第 110 章
深沉的夜晚,店家门上挂起一个昏黄的灯笼,带着咸涩雨气的风吹过空荡无人的街道,老者拄着拐杖,关上了通往来时路的门。
“江老,这么晚了,眼见就要下雨,您这会儿过来我这儿是有什么要事?”
坐在高高柜台后面的当铺掌柜惊讶的看向来者,他推了推鼻子上架着的琉璃眼镜,借助屋中烛光,清晰的看见老者脸上的愁容。
“唉,家中总有难念的经,我儿前些日子去了左州,至今未还,好不容易前些日子托人送了封信,还是要家中筹备一些银粮送去。”
老者说着,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布袋,那里头放着沉甸甸的东西。
掌柜顾不得与老者说话,他直接从柜台后站了起来,从旁边的小门走出,亲自搀扶老者,让老者坐下。
老者出身江家,那是左州有名的望族,虽说老者这一脉已经没了先人的荣光,但他儿子现在是左州的一个县令。
这当官的人,怎么可能缺钱呢?要家中典当宝贝才算完,绝对不是小钱,那这送来的宝贝,也绝对不可能是普通的宝贝。
果不其然,那老者坐下后,很快就将布袋子里的琉璃盏拿了出来。
这琉璃盏精美异常,上面还雕有祥云福字,颜色十分透亮。
如果是之前京城那边没有流出好看漂亮还价低的琉璃,这琉璃盏说是镇国之宝都不为过了。
“此乃前朝琉璃王爷珍爱之物,若不是一时手头拮据,老朽也不会将它典当。”
掌柜来来回回的看,一脸惊叹,“不愧是那位王爷的喜爱之物,可真是美轮美奂的绝世珍品。”
江老脸上露出一丝笑,能得此宝贝,可见他祖上确实十分不凡。
可惜现在这东西也不值钱了,江老想到这儿,笑容又收了收,早知道琉璃会那么常见,他早年间一定将此物卖出去。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找当铺来往外当。
“黄金五千两,死当。”
黄金五千两可不是小数目,但其实这已经是贱卖,但凡是之前廉价琉璃没出现,这东西都能喊上黄金万两的价格。
而现在,即便是五千两黄金,掌柜的都皱了眉头。
“三千两,不二价。江老我跟您说实话,这还是因为此物曾经在前朝王爷府上,算是有名有姓的物件,那些有钱的贵人不看重东西本身值多少钱,要买就是买这物件的前世今生,这才能叫上三千两黄金的价格。”
如果是普通的琉璃器,能上一千两黄金,那都得是特别好的东西。
要知道官府现在往外卖的琉璃物件,这么大个的也不过千两黄金,还能定制,颜色还能挑选。
江老皱了眉,三千两黄金,能买多少粮食?
现在明州的粮食,最差的要三文一斤,品质好的封顶二三十文。
给他儿子的粮食肯定不能太差,不然就会害了他儿子,中间价格也要个七八文啊。
三千两黄金换成银子,要去除各种损耗,到手绝对没有三万两白银,大抵只有两万出头,此刻换成铜钱,又要被人压价损耗,到手的铜钱,大抵只能买个三万担的粮食。
三万担,普通人看来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数字,但是对于一个县城,还是接受了四周流民与他地粮食的县城来说,太少了。
但也不是不行,至少能先撑过一段时间。
江老最后还是松了口,掌柜见他想了半天还是点头,心里有些遗憾。
早知道他就要价再低一些了,现在这个价格,竟然还没到江老的底线。
但是这生意就是一锤买卖,定下就不能随便改,否则当铺的名声就全毁了。
拿着钱往家里走的江老,甚至不敢抬头看天,任凭大风刮到脸上,小雨滴如同石子一样,砸的人生疼。
等回家时,老妻为他留了一盏灯,江老进门,大开的门带进了冻人的冷风。
正值此刻,天降雷霆,一声巨响,雷光照亮了江老有些呆滞的脸。
老妻赶忙上前,低声问道:“东西可当了?”
江老点点头,走进门去,掏出了怀中沉甸甸的一张银票。
“可以去钱庄兑银,武儿人脉广,将此物明日交给他,让他去做,尽快换成粮食送到左州去。”
“这可是三千两黄金!”
老妻拿起银票看了一眼,她不认得太多字,但是银票上的字她还是认得的。
“这么多钱,你真的信任你那个侄子吗?”
“不然怎样,你我去筹备钱粮吗?等咱们的钱粮送到,怕是吾儿都要下大牢,秋后问斩了!”
江老自然也不信任江武,可是此刻身边已经无可用之人,孩子又远在左州,等着这些救命的钱粮。
他们别无选择。
“武儿日后前程,还有赖他堂兄,况且他父母都在咱们手上,若是他不能如约送到粮食,丰儿出了事,那我们老两口也不必活了,死之前必定要拖几个人下去!”
江老眼底闪过一丝狠光,意思就是将自己的亲弟弟一家作为人质,要求侄子去办事。
老妻点点头,此刻为了他们的儿子,他们已经放弃了遵守世俗的规定,反正他们的儿子也已经违反了规定,不是吗?
“可恨那天王,断了吾儿财路,还想要吾儿性命!”
如果有外人在这屋里,听到这话,必定会呆立当场,谁能想到平日里和和气气的江家老爷子与老夫人,竟然会说出如此不讲道理的话。
他们更无法想象,那个所有人眼中优秀的江家儿郎,科举入朝为官,到左州任县令的江丰,先前竟然给外族人办事敛财,后来朝廷平了草原,端了草原埋在大庄内部的线,他竟全身而退了。
只是当时躲了一灾,后续的灾难却无法躲过,谁都没想到左州竟然会又有灾情。
将粮仓里的不少钱卖给外族,赚了不少钱的江丰,根本没办法在灾难面前将窟窿堵上。
若是平常,他动用一下人情关系,也不是不能勉强度日,大不了就是让那些庶民少吃两口,省一省!
可谁知道,今年旱灾刚起,朝廷马上就开始命令各地开放粮仓,随后又让明亲王带领御史与钦点官差,到左州巡查。
这要是撞到对方手里,不死也得脱层皮。
更不要说,按照大庄新上来那位女帝的性格,他所作所为若是暴露,那就是身首异处的下场,甚至可能连家中三代都被影响到。
以上种种,让江丰吓得一身冷汗,赶忙送信到家中,让家中人为他筹备钱财,度过一劫。
只要明王什么都查不出来,他就是最安全的。
沈珉玥会被他这些手段糊弄过去吗?
如果光沈珉玥自己一人过来,或许会,因为她毕竟没有太多处理这方面事务的经验,虽然已经尽所能的去耐心核查了,但难免会有疏漏之处。
不过这次她不是一个人过来的。
秦淑君和杨可卿,都可以帮她找到问题所在。
她们也没什么经验,但是她们是学霸,对统计和数字非常的敏锐。
一旦有人在她们面前做了假账,她们很快就能揪出来了。
江丰就是被秦淑君给揪出来的,他的账本是后续做好的,钱粮好筹备,送过来也挺快,但是账本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好。
准确来说,是一本假账假到天衣无缝的账本。
秦淑君只需要翻一翻账本,就能发现哪里有猫腻了。
其后杨可卿又去当地核对了一下物资,也很快发现了物资上的不对劲,多了或者少了,都代表又有问题。
一身虱子的人,稍微查查就会露出马脚。
沈珉玥之前去明州的时候,就曾经处理过一些贪官污吏,那些贪官污吏是利用朝廷政策在一地掠财。
当时她就觉得自己的三观被刷新了,在皇宫中长大,满耳朵都是大庄盛世天下学说的她,听的是忠君爱国的口号,看到的是一个个满嘴要为国为民读书的学子。
但是外面的现实会告诉她,理想主义者有,但是很少。
大多数人都是无法控制自身贪欲的普通人,坐在一个伸手就能碰到钱的位置上,很少有人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保守底线。
“贪是罪过,但不是大罪,每个人都想过上更好的日子,本王能够理解。”
面对被抓起来后,还整日里喊冤,不愿意认罪的贪官,沈珉玥亲自跟他说了一番话。
这话说完,披头散发像个疯子一样的江丰,马上就就用充满希冀的眼神看向沈珉玥。
并且连滚带爬的到沈珉玥跟前,伸手想要拽住沈珉玥的裙摆求饶。
沈珉玥后退半步,用清冷的目光盯着他。
江丰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开始诉说自己的不易。
“殿下,罪臣家中贫寒,虽说是出身江姓大家之后,但罪臣读书的时候,家中就只剩下些许田地,是父亲苦心耕种,母亲日夜绣花,才让罪臣能考取功名。罪臣家中,只有罪臣一个孩子啊!若是罪臣死了,那家中老父老母怕是都要随罪臣而去!还请殿下开恩,放过罪臣吧!”
说的可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动人心魄。
可是沈珉玥没有丝毫的动摇。
“谁人没有父母,谁人不是子女?你觉得自己死了,老父老母受不住,那你贪了百姓的口粮,害得百姓一家老小饿死街头的时候,你怎么不看看他们的老父老母,他们的孩子呢?”
沈珉玥是越说越气,她抬脚冲着江丰心口就是一下,将江丰踹倒在地,疼的半天爬不起来。
“本王今日来,是想告诉你,既然你的罪行已经被查出来,就不可能善了,你如果真的心疼老父老母,看重家族名声,就老老实实的交代了,或许陛下开恩,不会让你连累父母惨死。你若是不交代,等暗部将你做的事情一一查明,届时就是神仙下凡,也救不了你!”
沈珉玥今天来不是跟江丰谈心来的,她就是要撬开江丰的嘴。
江丰伏在地上,头发挡住了脸,让人看不见他脸上的神情。
他一言不发,像是在做激烈的内心斗争。
沈珉玥没有时间跟他慢慢磨,她伸手,从身后跟着她的杨可卿手中拿过一个东西,扔到了江丰面前。
江丰在看到那个东西后,下意识的急速后退了一大段距离,想要尽可能的远离那个东西。
看到他的反应,沈珉玥被气笑了。
“本以为你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看来你很清楚它是什么玩意!你自己都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你竟然拿来贩卖给他人,你这是故意在杀人!”
她气的上前想要再踹江丰一脚,身上还有一阵阵痛感的江丰蜷成一个球,不敢反抗。
杨可卿却上前,拦住了沈珉玥。
“殿下,他活着还有用。”
沈珉玥闻言,长出一口气,压下了心头火气。
她震了震衣袖,恢复成端庄优雅的明王模样,任谁都看不出她刚刚才怒极打人。
“老实交代,这东西到底是从哪儿来的,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令,谁会将这东西给你?”
“是,是小的寻来的,那东西实在赚钱,小的贪财,这才……”
江丰也不敢再自称“罪臣”了,打着哆嗦回答沈珉玥的问题。
看上去好像被吓破了胆子,实际上非常的不老实。
沈珉玥给了杨可卿一个眼神,杨可卿点点头,表示这件事她会接手。
随后沈珉玥离开,只是临走前,她将腰间长剑卸下来,递给了杨可卿。
那是之前沈玉耀赐给沈珉玥的帝皇佩剑,镇国剑。
镇国剑,如帝亲临,可斩贪官污吏,不必与朝廷细说。
杨可卿握着镇国剑,手指轻颤,随后她蹲下身,看着江丰。
江丰的眼神透过黑色的发丝缝隙,直直的看向牢门,一直到沈珉玥离开他的视线,他才稍微放松了些许。
他是真的害怕这个明王,明明年纪不大,但是身上却杀气腾腾的,每次明王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时,他都觉得对方是在看一个死人。
“江丰,你想死吗?”
江丰连忙摇头,他不想!他不想死啊!
他做了那么多,不就是想要活下去,而且是更好的活下去!
“不想死的话,你就如实告诉我,柳暗花你到底是从哪儿得来的。”
江丰怔怔的看着杨可卿,他突然想起来这个人是谁了。
他见过的!他……
“噗!”
一个微不可查的声音响起,随后江丰太阳穴出现一个血洞,人的表情定格在最后那个想要开口的瞬间。
而杨可卿则第一时间抽出长剑,往牢门外掷去,寒光划破黑暗,锋利的剑刃划破了来者衣袖,落下一道血痕。
随后一道暗光闪过,杨可卿从牢门出来的时候,地上只有直直插着的镇国剑,以及一块沾了血的夜行衣碎片。
在不远处巡逻的狱卒跑过来,见京城来的大人捏着碎片出身,而牢里的犯人已经倒下没了生息,均是一惊。
“捉拿刺客!”
狱卒一声喊,原本寂静的大牢突然就热闹了起来。
杨可卿看着那些匆忙赶来的狱卒,眼神阴沉沉的。
这地方显然藏着一些绝对不能让她们知道的秘密,并且敌人远不止一个。
沈珉玥此刻还没有走远,过来的时候是一路小跑,她看着尸体,与杨可卿同样脸色阴沉。“我这就去信给陛下,告诉陛下此事,看来左州这个地方,经历了几次清洗后,还是不干不净的。”
人死了不代表线索全断了,江丰这个人谨慎胆小又贪财的很,他绝对不会只留下一处后手,背后的人挑了这么个人当手下搞事,必定会被江丰利用。
“殿下,属下办事不力,让江丰死在了面前,还请殿下降罪。”
杨可卿比沈珉玥更生气,因为她觉得这件事可能和她父兄有关系。
她已经家破人亡,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一部分是杨成业的贪,一部分就是柳暗花!
她若是不能将幕后之人揪出来,如何对得起自己前半生的安稳?
“这并不是你的错,是我没能将敌人尽数拔除,让他们钻了空子,查案的事情还是得交给精于此道者,你给暗部传个话,盯紧这些狱卒。”
沈珉玥没有责罚怪罪杨可卿,这件事本来就和杨可卿没关系。
甚至因为她的一时疏忽,差点儿杨可卿就死在狱中了。
毕竟那个隐藏在背后的人能暗杀江丰,就可以暗杀掉当时和江丰距离很近的杨可卿。
这样看来,那背后之人并没有将事情闹大的意思,只是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可是柳暗花已经害了那么多大庄子民,甚至还悄无声息的侵入大庄,如此危险的事物,可不是一条人命就能掩盖过去的。
听了沈珉玥的话,杨可卿眸色更加阴沉了些许。
专业的人是谁?指大理寺的人吗?
杨可卿承认大理寺的人查案很厉害,但是当初江朱韬查案,不就没有查出来,究竟是谁将柳暗花下到她兄长身上吗?
若不是后来石采文自爆,或许这件事就变成一个悬案了。
所以,指望朝堂内的人,不如指望自己,毕竟朝堂之中有自己运转的规则,每个人都只能遵守规则,不能逾越。
大理寺的人也是如此。
杨可卿想到这儿,突然意识到她应该去找一个人,那个人想必手中有更多和柳暗花有关系的情报。
于是在沈玉耀拿到了沈珉玥传来的书信时,远在西北关的石采文也拿到了杨可卿传来的书信。
石采文一看到那封信的署名,直接笑出了声。
西北关中,石采文身边的得力助手,来自于佛国的少女苏丹对石采文突如其来的放声大笑很是好奇。
“姑娘在笑什么?可是旧友送来的消息,让姑娘很是高兴?”
苏丹是石采文从一个奴隶贩子那里救来的人。
两国之间的奴隶买卖问题,在互市建立的那一天就存在着,只不过在明面上,两国都严禁奴隶买卖。
毕竟奴隶也是人口,而且很多奴隶的来路不明,很可能是人贩子拐走的,这种奴隶多半出身不低,若是闹起来,两国都得不了好。
反正面子上都过不去。
但是人家奴隶贩子才不管你朝廷的规定,也不会管奴隶原本的出身如何,他们眼里只有钱。
奴隶买卖是无本且利润极高的走私买卖,屡禁不止,石采文利用苏丹,杀了一直活跃在西北关附近的几个奴隶贩子,让当地人的生存环境好了不少。
正是借助这件事,石采文一个外来的人,才能在西北关这个地方站住脚。
要知道和常年与草原有所往来的周塞关不同,西北关这边的生存环境更为恶劣,本地人很排外,尤其是不喜欢中原人。
名义上,他们都是大庄的子民,但实际上从前朝开始,他们就是一群被忽略的人。
前朝是打不过外族,任由外族骑在头上作威作福,而大庄则是不在乎这一片。
因为比起折腾的欢实的草原,西北关毗邻的小国,实在是太小太贫穷,大庄刚刚建立,这个小国的国王就十分乖觉的上奏,请大庄收下它为附属国。
如此“乖巧”的小国,大庄有什么理由去警惕对方?
因此西北关,就成了一个三不管地带,造成当地人对外地人十分仇视。
苏丹是西北关一个大庄人和佛国一个舞姬生下的孩子,舞姬很快就回了佛国,她则被扔到了她父亲身边。
她的父亲是个读书人,没什么本事,祖上也没出过名人,是个已经落魄到极点的寒门。
父亲死后,苏丹就成了孤儿,她非常警觉,但是外贼好防家贼难防,她的亲人将她骗了出来,卖给了那个人贩子。
因此其他被石采文救回来的人,都已经回去找自己亲人了,只有苏丹一直留在石采文身边。
她聪明好学,还会佛国和大庄两国语言,石采文需要和佛国那边做生意,她是个很不错的翻译人员,因此石采文就将她视作心腹了。
现在听到自己的心腹说什么旧友来信,让她开心,石采文的笑容都僵了一瞬。
“若真是旧友来信,我可高兴不起来。”
石采文没有跟苏丹遮掩过她的身世。
石家被卷入一场纷争,她昔日的旧友,没有几个还在她身侧,帮她说话的。
那些人与其说是旧友,不如说是一群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罢了,怎么可能给她寄来一封她看了就会笑出声的信件。
“那是何人寄来的笑话不成?”
苏丹觉得奇怪,如果不是好朋友,又怎么可能看到对方的信,就如此笑。
“哈哈哈,苏丹,你家姑娘我呢,今天教你一件事,那就是有时候能让你笑出声的,除了知交故友,还有昔日仇敌。看敌人倒霉或服软,那可是比好友报喜更让人高兴。”
石采文说的话让苏丹摸不到头脑,哪儿会有一个敌人的信件,能让人看一眼就笑出声。
姑娘定然是在骗她!
被骗了很多次的苏丹并不知道,这次石采文真的没有骗她。
可惜石采文在她这里已经没有任何可信度了。
石采文和苏丹说够了话,自认已经嘲笑够杨可卿后,才拆开了信。
没错,她就是看着信封笑了这老半天。
等她看了信的内容后,脸上的笑容倏然消失,有点儿笑不出来了。
“姑娘?是有什么事?”
苏丹被石采文严肃的神情吓了一跳,难道是她们的商队遇到了麻烦?
不对啊,商队里好像没有一个名叫“杨可卿”的人。
“一件我不愿意看到的往事,果然是仇敌送来的信件,让我如此厌恶。”
石采文嘴上说着不愿意看,实际上细细看了两遍信件,等她放下信后,马上吩咐苏丹给她准备笔墨。
她要给仇敌回信了!
笔走龙蛇,在信上落款自己的名字。
看着“石采文”三字,石采文愣了一会儿,眼里泛出些许冷光,看的苏丹心里惴惴不安。
总觉得现在的姑娘,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杀气,就好像是夜晚埋伏猎物的狼。
“姑娘,这信件要送到信封上的地址吗?”
苏丹的声音让石采文回过神来,她看着已经封好的信,一个咬牙。
“咱们的商队什么时候回来?”
“按照原本的时间,估摸还要走上一两个月。”
“一两个月,够了。”
石采文下定决心,将苏丹手中的信拿了过来,并且说道:“我有事要去左州一趟,很快就回来,我不在的这段时间,若是有什么事,你能自行处理的便自己处理,实在拿不准主意的,便等我回来。”
苏丹一脸震惊,不是说是敌人的信吗?怎么姑娘一副要去救敌人的样子!
她有些搞不懂,心里更加不安,“姑娘,我不行的,我什么都不会。”
她连中原人的规矩都不懂,她就是个在西北关长大的野丫头,最多就是跟着她早死的爹学过几个字,什么本事没有啊!
“谁都不是天生万事皆通,需要慢慢锻炼,我相信你。西北关是你长大的地方,你比我更加熟悉这里。对了,草原上如果有人来,你记得拦住对方,问清楚对方是要干什么,周塞关那边最近有些问题,草原上的商旅可能会绕路过来,别把不该放的人放进来。”
听了石采文的嘱托,苏丹更慌了,她真的什么都不会,什么人该放,什么人不该放,她不知道啊!
“我很快就回来,实在摸不准就等我回来再说。”
石采文想着她也就是过去个十天半个月,西北关这边毕竟偏僻,草原上的商旅不一定愿意绕大远路过来。
实在不行就让那些人在西北关待一段时间,也许他们就能待出感情,以后都愿意来西北关走了,那还给西北关的互市增加人气了。
至于其他,等她回来再说!
说话间石采文已经将马牵了出来,还带上了些许干粮衣服银两,直接轻身上路。
这种急行军一样的赶路,石采文也不是第一次了,她走的时候,还带上了几个护卫。
她的武功就是三脚猫,她还是很清楚的,所以很在乎自己的安全。
“姑娘!姑娘!”
苏丹怎么喊,石采文也不曾回头,等她看不见石采文的后背时,眼泪都要下来了。
她家姑娘这是直接抛弃她了吗?
真是想想都觉得绝望。
苏丹回过头,看着空荡荡的院子,完全不能明白,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说好的是仇敌出丑的信件呢?怎么就把她家那么大一个姑娘给拐跑了!
左州最近真是热闹起来了,热闹程度不下西北互市和有大量官员士兵进驻的草原。
沈珉玥到了有旱灾的地方,只半个月的时间,就将乱象全都镇压下去,并且守灾的民众都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她还抓了一波当地的贪官,扫清左州官场,让左州百姓交口称赞。
因为沈珉玥到哪儿干活都不忘嘴上说一句是陛下心怀天下,命她前来,所以百姓们议论明王的时候,都不忘说一句陛下英明。
这位女帝比他们想象中做的好很多,先是草原,再是左州,太宗在位时的一些问题,都在短时间内被解决了。
其实京州内也是焕然一新,只是那边的民众一直以来生活的环境都不错,体验没有左州百姓深刻。
体验极为深刻的左州百姓开始歌颂沈玉耀的伟大,不忘说一句明王干的好。
甚至还有百姓在家里立了皇帝和明王的牌位,日夜祭拜,没有这两位,他们这次可能会死在旱灾中。
因为旱灾解决的太快,不少人觉得是骗人的话,不信邪的人们不惜驱车赶马前来,看一眼究竟传闻是不是真的。
这才造成了沈珉玥所在之地无比热闹。
更热闹的还是沈珉玥声称得到了陛下的允许,要公开处决此次在旱灾中贪污赈灾钱粮的官员和他们作恶多端的家属。
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故而行刑当日,来了不少人。
为了让人们看清楚这些贪官污吏和一方恶徒的下场,沈珉玥甚至还组织了一场游街。
每个犯人的车前都挂着牌子,上面写着他们的罪名。
第一个犯人一出来,人群中就有人惊呼出声。
“柳暗花是什么罪名?”
只见那第一张牌子上,赫然写着“买卖柳暗花,夷三族。”夷三族这样的重罪,不少百姓见都没见过,地方上很少会有如此大的罪名。
如果是京城的百姓,可能会淡定一些,虽然也有不少年头,未曾见过有人被判夷三族了。
在这个罪名的映衬下,其余贪污腐败的罪名,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柳暗花我知道,就是一种会让人上瘾的药,看着像花一样,但人只需要吸上一口,那就是倾家荡产也不会放弃啊!”
“这东西不是前朝就已经消失了吗?”
“卖柳暗花,那就是害人一家!畜生!”
“畜生不如!”
“砸他!”
石头土块从四面八方往那罪犯身上招呼,不过因为车很高,四面又有小盾,大部分石头土块都被拦下来了,并没有砸到人身上。
沈珉玥不可能让犯人死在去刑场的路上。
但是那络绎不绝的声音,还是让犯人时刻处于心惊胆战之中,生怕什么时候有盾没有挡住,一块石头就飞来砸中他脑门。
即便知道自己即将死了,人还是会有贪生之心,想要求生,害怕死亡。
于是犯人腿一软,就直接尿了裤子,让周遭的人一阵怒骂嘲讽,有受害者的家属恨不得踩着人群爬过去,亲手将人掐死才解恨。
坐在路一侧酒楼临窗位置的人沉着脸看着群情激奋的人群,目光扫了一圈又一圈,没有看见形迹可疑的人。
“真是奇怪,那人不怕自己的阴谋暴露在阳光下啊。”
石采文喝了口茶,将心头的焦虑压下。
“如果不是怕阴谋暴露,何必冒着风险入狱杀人。”
“可能是怕暴露身份,而不是怕柳暗花的危害被公之于众。”
杨可卿承认这个想法可能性很大,但是她嘴比桌子腿还硬,“不可能,真要是怕暴露身份,江丰被我们查到的第一天就该死了,而不是在他入狱的时候才死。”
“你可真够顽固的。”石采文不高兴了,“杨可卿,是你求着我来帮忙,不是我要过来,你就是这么对待上门帮你的恩人?”
杨可卿呵呵一笑,并不说话。
究竟是谁特意赶来,谁心里知道,她送去的信上可没有一个字,是说请石采文过来的。石采文心里有些发虚,只给了杨可卿一个白眼,并没有继续斗嘴下去。
“陛下也不知有没有信你的鬼话,派于统领过来,如果今天不能将人调出来,你让于统领白跑一趟,回京之后,陛下必定会治你一个欺君之罪。”
“少吓唬我,陛下不可能如此。”
杨可卿被“欺君之罪”四个字吓了一跳,遇上必死的罪名,谁不是心里咯噔一下。
但是很快她就冷静下来,因为她相信,陛下不会那么对她。
陛下疼惜人才,只要她还有用,陛下对她多少会宽恕些许。
“那你就是默认,人今天不一定会来了。”石采文抓到了杨可卿话里的漏洞,一顿输出,“说来也是,我若是那幕后之人,像这种弃子,我根本不会放在眼里,甚至会巴不得他赶紧死,以免影响我做其他事。”
“你真的是幕后之人吗?”
杨可卿一句话让石采文闭了嘴,石采文这次白眼翻得更明显了。
果然,之前短暂的相交根本就是幻觉,她和杨可卿还是适合这种相处方式。
相看两相厌,恨不得将对方的嘴给缝上!
“注意人群。”
杨可卿见囚车已经到地方了,绷紧了身体,专心看向人群。
石采文也立马打起了精神,她可不能比杨可卿慢了!
只见囚车停下,第一个犯人被押上刑场,刽子手手中长刀在阳光下反射森森寒光,已经被吓破胆的犯人看到那柄长刀,更是眼睛一翻就要晕过去。
被官兵泼了一盆凉水,又醒了。
如同一滩烂泥般被官兵拖到刑场正中央,无数谩骂声响起,好在大家还是比较忌惮官府的规矩,没有伸手扔石头。
主要是扔可能也砸不到人,反倒砸到一旁的官兵和刽子手,给自己惹麻烦就得不偿失了。
“奇山县县丞孙毅!你还不愿意说吗?”
坐在场上主持问斩之刑的并不是当地的官员,而是沈珉玥,她此刻身穿朱色长袍,上面绣有四爪金龙,贵气逼人。
因为沈珉玥是坐在桌案之后,所以底下的百姓没有看到她身前的金龙,只以为是一位面生的官员,毕竟离得太远了,他们也看不清人是什么模样。
现在沈珉玥一开口,百姓们才发现,坐在上面的是位女子。
这个时候出现在奇山县的可以穿朱色衣服的女子,除了明王殿下外,没有他人了!
百姓们纷纷高呼殿下千岁,有的更是感激的当场跪地,感谢沈珉玥为民除害。
闹得沈珉玥有点儿心里发麻。
于三可是在暗中看着呢,这一幕要是传到沈玉耀耳朵里,她不会因为功高震主被沈玉耀给咔嚓了吧?
虽然知道沈玉耀没那么小心眼,但沈珉玥还是被吓得背后全是冷汗。
她连忙给一旁左州的官员使眼色,让对方开口劝说激动的百姓。
那官员一脸为难,他现在就是扯着嗓子喊,百姓们也听不见啊!
沈珉玥也没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权当周遭的一切都不存在,接着问孙毅,“柳暗花究竟是你从何人手中购得,又怎么将其推广开来,暗害他人的,你一五一十的交代了,本王还会给你一个痛快,否则,今日就不是斩头之刑,而是千刀万剐的刑罚!”
已经被折磨一路,精神崩溃的贪官,此刻崩溃大哭,他要是知道有这么一天,打死他,他都不会帮江丰去贩卖柳暗花啊!
比起千刀万剐,还是一刀下去比较痛快,不想再受折磨的孙毅果断开口了。
“小人冤枉啊!那柳暗花全是江县令从一个外族商人手里拿到的,至于贩卖一事,全是江县令一人负责,小人全不知情啊!”
“死到临头还推卸罪责,你家中买卖柳暗花的账本都搜出来了,还说跟你无关!那我问你,贩卖柳暗花的商人,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又是哪一国的人!”
“小人说,小人说,那人是僧……”
一道寒光在空中闪过,直直往孙毅的太阳穴飞去,但是在半路,寒光被拦了下来。
一声碰撞声响起,孙毅看过去,只看到落在地上的石子与钢针。
他瞪大眼睛,认出了那是谁的武器,当即就叫喊出来,“僧针!是他要杀我灭口,殿下!要小心佛国啊!”
佛国二字刚落,几道银光闪出,一道正在孙毅背后,是于三的死角。
那根针,直直插入孙毅心脏,给了他一个痛快。
“抓人!头戴帷帽斗笠者!”
第 111 章
喊出声的人是杨可卿,她和石采文在楼上,就是为了能坐的高看得远,将人群中动手的人锁定。
但是她们之前没有想到,竟然会有这么多人同时动手!
好在这些人身上有共同的特征,那就是都戴着帷帽或者斗笠。
人群聚集之处,什么样打扮的人都有,戴着帷帽斗笠的男女更是数不胜数,毕竟今天太阳还是挺大的,有个东西遮遮阳光也不错。
这些人完美融入人群,如果他们不动手,绝对无法锁定他们!
杨可卿喊完后,撑着窗户就跳了出来,几个轻巧的跳跃,落在地上,接着往距离酒楼最近的那个人跑去。
石采文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的看着杨可卿,不过是几个月没见,怎么杨可卿竟然学会了轻功!
也不算轻功,杨可卿落下的时候,在好几处借了力,比之真正的轻功高手,她的动作显得笨拙很多。
但这也和石采文印象中大家闺秀的杨可卿,形象完全不同啊!
石采文也很想跳下去直接抓人,但是她这个人,虽然锻炼了很长时间,但她武功上实在是没有任何天赋,最多就是骑马比别人利索一点,她身体比常人要更为康健。
从二楼跳下去这种事,多半会直接摔个腿断。
不过石采文也没闲着,她干脆就在楼上给杨可卿报那贼人的位置,让杨可卿更快的追上对方。
因为石采文的几次报点,那人迟迟无法逃脱,最后斗笠下的人脸面向石采文,眼底闪烁着凶光,手指微动,一根细若牛毛的钢针扔出,直直冲着石采文的太阳穴而去。
“躲开!”
杨可卿一惊,她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大胆,为了脱身,直接袭击朝廷命官。
这是要跟朝廷不死不休啊!
石采文见人停下,就知道大事不妙。
她下意识的侧过身,先一步躲过了那飞来的钢针。
但是因为躲得时候动作太大,撞倒了身边的桌椅,腰间被撞的一阵剧痛。
“老娘的腰……”石采文揉了揉自己的腰,只觉得今天真不应该听杨可卿的话过来,她本以为自己和杨可卿都是过来看热闹的,没想到杨可卿身怀绝技,是来抓人的。
闹半天,只有她是最菜的那个,还差点儿一命呜呼。
“杨可卿你要是抓不到人,你都对不起老娘千里迢迢过来,还贡献了自己的腰!”
这话说的略有些歧义,杨可卿脸一黑,冲上面喊了一声:“闭嘴!”
随后脚下更快的跑上去,从腰间掏出小刀,直接扔向那个停下来扔钢针的身影。
两人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即便杨可卿的准头不太好,依旧准确的插入对方的后背。
不知道是不是插到了致命之处,人跑了两步就轰然倒下,地上晕出一大片血迹。
杨可卿上前,脚尖踢开对方头上的斗笠,看到了一张面如白纸的脸,还有光秃秃的头顶。
“可有大夫!若是能救他一命,明王重重有赏!”
杨可卿还是想要对方活着,只有人活着,才能从对方口中撬出更多有用的情报。
一听到明王有赏,几个大夫眼睛一亮,挤出人群上前,纷纷开始各显神通,还别说,这个地方的大夫水平还挺高,竟然真的将人留了半条命,没当场死过去。
血止住就等于保住了人,杨可卿让几位大夫稍后去府衙领赏,自己则带着衙役将抓到的贼人全都抬走。
没有一个贼人能自己走路。
等杨可卿将人都安排走后,石采文才一瘸一拐的从楼上走下来,脸黑的如同锅底。
“你这家伙,我撞了腰也不知道怜香惜玉,竟一块板子都没留给我。”
石采文本来还想着蹭个板子回去呢,她现在腰疼的不行,走路两条腿都伸不开。
杨可卿看着她一瘸一拐的样子,没忍住,笑出了声。
“哈哈哈哈,石二啊石二,亏你还日日勤修苦练,专心武学,怎么如此不济,一根小小的钢针,就能伤成这样子?”
石采文面对杨可卿的嘲笑,气的指着她你你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下半句话。
“行了行了,给你留了板子。”
杨可卿没打算真将人气出个好歹,招手让衙役们再抬块板子过来。
“不必!我可以自己走!”
人活着不蒸馒头争口气,石采文觉得自己此刻完全无法说服自己,躺上杨可卿给她准备的板子!
“诶!别折腾了,你之后还要回西北关呢,正好大夫们一会儿回去府衙领赏,你直接去府衙等候大夫,直接问诊。”
杨可卿说的有理有据,但是石采文就是不高兴,趴在板子上时,脸都是臭的。
等她发现来领赏的大夫全都是擅长刀剑伤,没有一个擅长跌打损伤后,石采文脸更黑了。
果然她就不该听杨可卿的话!
那时杨可卿已经跟着沈珉玥,等秦劭行过来了。
人都抓到后,于三便带着今日的信件快马回京城去了,接下来的工作全部交给审讯专家秦劭行。
沈玉耀知道惊险刺激的大逃杀之战时,已经是抓到人的第三天。
如果情报是于三带回来的,那沈玉耀就很喜欢听于三亲口跟她说一遍。
于三那毫无感情波动的讲故事风格,听多了之后,还是挺让人上头的。
于三说完后,沈玉耀笑的不行,差点儿没把自己笑晕过去了。
“以前杨可卿和石采文就不对付,两人见面就是争吵打架,本以为经过上次之事后,两人都有了成长,再不会如从前一般了,没想到还是这样,一点儿都没变啊。”
真是令人羡慕,沈玉耀想,这辈子如果不能得到一个交心的知己,那么得到一个能放肆玩乐的“敌人”也不错。
只希望她们之间永远不要有改变。
“两位大人性情活泼,应该不会轻易改变。”
于三在奇山县呆了几天,就听了杨可卿石采文斗嘴几天,她一开始也觉得很稀奇,不管是杨可卿还是石采文,平常都不是话很多的人。
但是两人凑一起,话就特别的多。
“挺不错的,只是这动手之人,没想到竟然来自佛国。”
沈玉耀夸了句,随后就开始说正事。
她之前倒是也曾经查到过佛国的影子,但是那时她从未想过,佛国对大庄有多大的恶意。
查到佛国时,所有的焦点都放在太后之子身上,没想到,佛国竟然还干了别的事情。
如果说草原的不可饶恕,在于他们想要趁着大庄内部新旧政权交叠时捣乱,是趁人之虚,属于送上来被沈玉耀锤的立威工具。
那么佛国就是个潜伏在大庄附近的毒蛇,之前一直装作无害的模样,让大庄对它放松了警惕。
实际上一直在暗中害大庄。
若是论两者谁更可恶,沈玉耀觉得他们不分上下。
既然是不分上下的可恶,那就应该拥有差不多的结局。
“草原那边,有新的消息吗?”
攘外必先安内,大庄内部清理的差不多,就应该消化完之前吞下的草原,其后才是对佛国动手的事情。
沈玉耀不会因为一时气愤,打乱自己原本的计划。
“回陛下,草原左亲王大概刚刚见到哈萨伊,曲川将军一直在盯着草原,一旦有异动,立马就会挥师而上,彻底覆灭草原王权。”
“好,此事交给曲将军,朕甚为放心。”
有曲川在一旁看着,沈玉耀确实不用太费心。
“你回来休息两天,就去盯着户部和吏部,让他们尽快拨款拨人。”
“是。”
于三不会像大臣们一样,跟沈玉耀哭诉自己究竟有多么的不容易,说国库空虚,人才匮乏。
她只会应下,然后靠自己克服一切困难,完成帝王要求她做的一切。
沈玉耀不得不说,如果她手底下都是于三这样的手下,她马上就能过上躺平的退休生活。
但如果她手下都是于三,那很快,她或许就会走上灭亡之路,因为她会失去对一切事物的判断能力,她会越来越过分。
直至于三无法完成任务,导致大厦倾塌。
沈玉耀想到这儿,开玩笑似的说道:“于统领可得好好休息几日,这次出去辛苦了,朕离了于统领,大概会连怎么走路都忘记。”
“陛下……”
于三被沈玉耀突如其来的话弄得有些发蒙,这是在夸她能干,还是在敲打她,管的太细太多呢?
“朕是说真的,有时候要学着将手头的任务分配下去,而不是自己大包大揽,到了你这个位置,最紧要的不是手头的任务,而是你这个人。”
沈玉耀当然是在夸于三能干,同时让于三注意些身体。
她可不想看着于三将自己的身体搞垮。
“以后还有许多事朕要仰赖你。”于三被沈玉耀说的脸上一红,马上低头行礼道:“属下遵命。”
草原之上的王庭,星垂平野,明月皎洁,灯火照亮一方,王庭却永远失去了它的光辉。
因为王族珍珠不见了。
营帐顶上空了一个洞,哈萨伊沉着脸看着那个洞,半天都不动一下。
跟在他身边,在外面喂蚊子的哈撒西有些承受不住,他身上已经有了好几个鼓包了。
“大哥,咱们入帐内吧。”
再呆下去,他身上全都是蚊子包了!
草原上的蚊子很毒,一口一个大包,又疼又痒,就算是皮糙肉厚的勇士都有些扛不住,更不要说哈撒西一个养尊处优的亲王。
他也打过仗,但大多时间都是看着哈萨伊在前冲锋,他就是跟在后面捡捡功劳。
因为他年纪小,也因为哈萨伊实在是不世出的勇士,有他在战场上,战场并不需要第二个拼命的将领。
他可以轻易带给所有人胜利。
但是此刻,草原的勇士身上裹了一层厚厚的布,黄红两色浸透了白布。
那是药粉的颜色,以及血的颜色。
之前与曲川一战,真正受了重伤,连床都下不来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哈萨伊。
他不愿意让曲川夺走王族珍珠,拼死守护,要不是最后西西怒赤将王族□□动给了曲川,哈萨伊的命就没了。
但是哈萨伊并不觉得此刻的他还活着。
他万念俱灭,恨不得与王族珍珠一起死在那天晚上,这样他不用面对自己犯下的大罪,成为草原的罪人。
“哈撒西,你想过以后的草原会怎么样吗?”
“以后的草原?大哥,大庄的女帝要求我们,为她种植最好的草,养出最肥的牛羊,和最好的战马。”
哈撒西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但是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那是他逃回草原的代价。
“你难道,真的要去做那个女人手底下的牧民,任由她驱使吗!你可是草原上的王族!”
哈萨伊气愤不已,他没想到自己的弟弟竟然会如此没有志向。
“可是大哥,我答应了大庄的女帝,就不能食言,这是一个勇士应该遵守的诺言。”
哈撒西不懂大哥为什么会暴怒,在他看来,他只是做了一个勇士应该做的事情。
至于什么光复草原,恢复王族荣耀,这种想法他怎么可能会有?
忠君爱国的思想,独属于中原,只有那片大地才会要求人们拥立正统。
草原是一个养蛊之地,信奉的从来只有一条准则,那就是胜者为王。
就好像他兄长可以从前一个王之部族手中抢来王族珍珠,自立为草原之王,现在王族珍珠被中原的女帝抢走,那新的草原之王,就是大庄的女帝。
“大哥,按照咱们草原的规矩,弱者,是要被全数杀死,或者充作奴隶。现在你我还有大庄平民的身份,只是做回我们原本做的事情,有什么难的?”
哈撒西问了哈萨伊一个,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问题。
因为哈萨伊没办法跟他愚蠢的弟弟,去解释什么叫野心,什么叫他为王的愿望。
他原本可是王啊!他已经是王了!
为什么他要重新变成一个普通的平民,这让他如何能够忍受,落差实在是太大了!
哈撒西看着哈萨伊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后归为沉默,他心中总有种不好的预感,但是哈萨伊明显不想再跟他说话了。
很快就叫来侍从,半强迫的将他赶回了自己的营帐。
回去后,哈撒西是越想越不对劲,他或许不够有野心,不够聪明,但是他足够了解哈萨伊。
这样的沉默,曾经属于前一个王之部族。
哈萨伊的沉默过后,就是王之部族的覆灭,他现在的沉默,是针对大庄的吗?
可这就是以卵击石!
哈撒西在中原的这些天,学会了很多有趣的成语,其中一个就是以卵击石,他觉得可以用在哈萨伊想要反抗大庄这件事上。
大庄如果没有打出周塞关,没有找到王庭的位置,没有拿到王庭的珍珠,没有将哈萨伊重伤的话,哈撒西觉得他们还有反抗的余地。
以上四点,只要有一点大庄没有做到,一切就有改变的可能。
但是现在大庄每一点都做到了!
他们已经没有翻身的可能了!
哈萨伊比哈撒西聪明百倍,他岂会不知道这些道理,但还是那句话,欲望会让一个人做出不明智的选择。
人本身是被情绪驱动改变的生物,一个人很难做到将所有情绪置之度外,做出最理智,最优解的选择。
于是很快,草原上的异动就随着商人的移动,传到了曲川的耳朵里。
正好那几天是曲川要护送一些学子入草原的日子。
那些学子,有的是被迫来到这个地方,有的则是怀揣着一颗忠君报国之心而来。
不管他们是出于什么目的,对于现在的朝廷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人才。
曲川没有任何迟疑,就下令让所有人在周塞关休息几日再出发入草原。
那些学子也并没有多想,甚至还觉得曲川很是通情达理,他们中有不少人是第一次出远门,内心已经非常挣扎。
周塞关虽然是大庄的边关,里面很多外国人,但是这里还是大庄的领土,他们休息几日,在熟悉的环境里,他们能更快的调整好心情。
不对,现在草原也是大庄的领土了,而他们过去,就是为了让草原彻底融入大庄。
在周塞关停留的这几日,学子们每日都会凑在一起聊聊各种政策,讨论到了地方后,要做出什么样的改变,才算是完成了让草原蛮族归化的终极目标。
理越辩越清,在各种讨论中,每个人心里都有了一个想法。
第五日,他们终于再次出发,这次出发,他们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善,眼神坚定了很多,甚至在正式离开边关前,还冲曲川拱手言谢。
谢谢他愿意让他们停留几日,理清思绪。
只是不想让这群人白白送死,导致女帝大怒的曲川,受礼时非常理直气壮。
没错,他本来就是救了这些人一命啊!难道连一声谢都受不得吗?
如果不是他拦住这些人,大抵他们已经变成尸体了。
因为这五日中,哈萨伊勾结了不少草原旧部,意图给这些年轻的学子一个“惊喜”,送他们直接上西天。
这属于釜底抽薪之计,知道大庄十分缺少人才,与其大张旗鼓的反抗,不如暗戳戳的对大庄逆鳞下手。
不过被曲川先一步洞察,然后曲川命部下各个击破,在哈萨伊等待人到的时候,他的盟友们死的死降的降。
最后剩下的三瓜两枣根本无法成事,所以当被分配到去治理草原王庭的几个学子到的时候,他们看见的就是一个颓废无望的哈萨伊。
和传说中那个有勇有谋,非常难以对付的哈萨伊,完全就不是一个人啊!
传说果然都是骗人的,这明明就是个丧家之犬,有什么好警惕的。
元清影与同窗对视一眼,主动上前行礼,“在下姓元,名清影,乃是女子学堂的学生,此番前来是奉陛下之命,建设名为‘王庭’的城镇。”
一个镇子叫王庭,听起来非常的不靠谱,嘲讽值拉满。
但是没办法,王庭部族经过曲川的几番打击后,人口已经削减了不少,只能勉强组成一个大镇子。
人口少,但是可上战场的人口多,草原上本来就是如此,一家里四五口人都能提刀上马做骑兵,真正的普通人太少了。
而大庄则恰恰相反,大庄的普通人更多。
所以强大的草原部族,人口满打满算就是一个大镇子。
这是因为天赋点不一样,游牧民族善于骑射,身强体健,他们的天赋点在养牛马羊以及骑射上了。
后期可能还会点亮能歌善舞这个技能。
而大庄的天赋,则大多落在种田上。
没错,大庄就是一个如此热爱和平,只想种田的国家,沈玉耀发誓,他们的天赋全点在种田上。
什么武德充沛,什么浑身心眼,那都是污蔑!
一同前来的四人纷纷做了自我介绍后,哈萨伊强打精神将这些年轻的大庄中原人安排进了营帐,随后就去休息了。
而五个年轻人根本就坐不下来,年轻人身上都是用不完的拼劲,他们一同出来到处走走,看着水草肥美的地方就是一阵争辩。
主要是规划这一片之后要做什么用。
他们才来王庭一天,就已经开始将这个地方视作新的试验场,让他们能一展拳脚的地方。
每个部族分到的大庄官员,基本是两女三男的配置,女子全都出身女子学堂,而男子里,一个是边关军出身,另外两个则是大庄内部学院的年轻学子。
都是学问极佳,如果开始科举,在水平线以上的优秀人才。
可惜女子学堂的女学生太少了,沈玉耀将人几乎都扔出去,也有几个地方只能分一个女官。
吏部尚书之前提交的名单里,沈玉耀删删减减,也挑了一批人去草原,这些人主要是去坐镇的,稳定大局。
毕竟一群小年轻自己搞,也没个经验丰富的人看着,确实不太靠谱。
沈玉耀是希望培养出一批能用得上的人才,而不是培养一批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草原上的风波渐渐平息,很快,秋日到来。
一车车钱粮布匹从地方运往京城,其中最让人惊讶的,就是冬州的运粮船。
第 112 章
冬州以往的运粮船,几乎都是空着来满着走,不管朝廷要粮已经是冬州最大的努力了。
但是今年,冬州的运粮船竟然是满的!
它竟然满了!
户部的官吏简直不敢相信,上上下下走了好几次,就是想要看清楚这运粮船究竟是怎么回事。
是不是冬州的官员怕陛下责怪他们办事不力,做了偷天换日之举?
然后发现运粮船确实是冬州来的没有错,里面的粮食甚至都是今年新种下去的稻子。
那些水稻的产量,竟然真的如同陛下所说,如此高产!
甚至能在冬州那种寒冷的地界,种出足够多的粮食。
如果能够彻底解决冬州冬季寒冷的问题,那么冬州就会马上变成沃土千里,为大庄提供源源不断的粮食,让大庄很快实现粮食丰收的场景。
户部的官员只要想到到时候的场景,就觉得手部抽筋,实在是计算粮食和分配仓库,实在是需要太多计算步骤了。
计算的步骤太多,会让人头晕脑胀,即便是户部习惯这些东西的官吏也一样。
在这时,平常已经苦惯了的户部官吏,突然有了一种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烦恼。
放在去年,他都不敢出现如此不正常的想法,没想到才一年时间,他就开始展望未来,并且开始认真思考,到时候会遇到什么问题了。
真是太放肆!同时也是一种幸福。
一种在庄太宗时期从未感觉到的幸福。
看着大幅上升的京州粮食储量,以及各地的粮食储量,沈玉耀也觉得挺幸福的。
“之前让建立的仓库,这下不都用上了,甚至还有不够的呢。”
高产粮种在这片土地上,注定会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明,今年已经确定冬州可以种植高产的水稻,那很快就会遍地开花。
明年即使遇到的天灾比现在的左州旱灾更加严重,大庄的粮食储备也只会升,不会降。
沈玉耀想到那个场景,麦穗沉甸甸的垂在路边,无数农民脸上露出充满丰收喜悦的笑容,她就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即便她自己无法亲眼得见,也会让她产生浓浓的成就感,那是她打倒申王,最后登上皇位,都无法比拟的快乐。
秦淑君入内时,正好看见沈玉耀脸上的笑。
在沈珉玥查出柳暗花的事情是谁在背后捣鬼后,秦淑君就先一步回到了京城,她毕竟身上还有沈玉耀秘书的职位在,不能离开京城太久。
一直以来,都是沈珉玥和杨可卿在左州那边处理有关柳暗花的事情。
秦淑君的回京,等同于已经放弃了一部分的功劳,但是她并没有任何不满,甚至觉得挺好。
能回到京城,回到陛下的身边,本身就是她的荣幸。
沈玉耀抬头,看到得力下属进来,摆摆手道:“你来看看今年户部送上来的折子,你觉得这里面几分真几分假?”
京州能看到的冬州丰收,肯定是真的,但冬州究竟是怎样的丰收,却不是远在京城的沈玉耀能准确掌握的。
她需要更多眼线去冬州看看,以免有官员好大喜功,将倍的产量变成十倍的产量。
一旦上报给朝廷是十倍产量,那当地的百姓就得按照十倍的产量给赋税,这不是压榨百姓又是什么?
沈玉耀绝对不允许有这种情况发生。
秦淑君上前,恭敬的接过折子,仔仔细细的看了起来,她还真看出来几处不对劲。
冬州的土地品质如何,也要看是否有河流流过,土地是不是缺水。
在数据上看,那些缺水的村庄,绝对不可能产量和不缺水的村庄一样,一旦两者相似,那就一定是有人在虚假报数。
底下官员在新皇登基的时候,生怕自己成了出头鸟,被新皇杀鸡儆猴,绝对不敢像之前一样中饱私囊,欺上瞒下。
所以最高值是值得信任的。
那么相对来说,本来在预计中不该有那么多亩产的地方,亩产突然飙升,那就绝对有人谎报,多收黎民百姓的赋税。
秦淑君冷静的指出了几个不对劲的县,她之前也曾仔细的归纳总结过冬州各县城往年的税收,这几个州明显有问题。
即便没有去过冬州,依旧可以从往年和今年的税收里看出猫腻。
当地的官员怕是没有仔细看过当地的税收,才干犯下如此粗陋的错误。
“朕会命人私底下仔细去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害人之心的官员,这些官员已经忘了自己是干什么去的,朝廷会让他们想起来的。”
沈玉耀说罢,冷笑一声,已经能够看到之后将一群贪官污吏抓入大牢的场面了。
即便是让每一座大牢都被塞的满满当当,她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贪官污吏。
沈玉耀希望能让政治变得透明一些,让好官多一点,坏官少一点。
这是每一个看重治下百姓的帝皇的心愿,沈玉耀自然也不例外。
她的愿望很难实现,只要足够努力,总会一点点变好的。
“冬州良种有明显的作用,明年全面推广冬州良种,还有棉花等御寒物资,必须在冬州彻底入冬之前,进入冬州,让每一个冬州的百姓,手上都能有御寒的东西。”
沈玉耀又开始说新的任务,刚刚完成冬州粮食上的小目标,马上就开始说起冬州其他的事情。
帝皇没有一丝松懈,臣子自然也不能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
“谨遵陛下旨意,冬州今年一定不会再如往年一般。”
秦淑君神情严肃的同沈玉耀说道,她此刻是无数在冬州努力的官员的缩影。
这世道就是如此,有坏人的同时,一定会有好人。
那些兢兢业业的好官,会将沈玉耀对冬州百姓的关怀,带到冬州百姓面前。
让每一个冬州百姓明白,新皇是多么的在乎他们这些渺小的人。
冬州,府城虞山。
虞山府城是冬州境内少有的几个繁华之地,虞山南接通往京城的平坦大道,东面还有港口,临海之地,总有大船停靠,是商业十分发达的地界。
在这种地方,商人众多,有钱人也多。
同时普通的百姓也比别的地方的百姓要富裕些许。
但是这个地方的百姓,在去年也死了不少人。
去年大雪封路,个月,虞山没有过一个外来的人,而虞山里的人也从没有出去过。
每一个虞山人,都经历过不止一个寂静冷酷的寒冬。
他们早就已经习惯了那样可怕的冬天,一旦入秋,每一户人家都开始早早的准备柴火与衣裳,希望能借助这些东西御寒。
但是太冷的时候,柴火点燃也无法提供多少暖意,衣服更是再多也无用,冰冷的风会顺着每一个缝隙吹入人体,年幼或身体欠佳的人,一场风霜过后,就会倒下,在高温之中失去呼吸。
那个时候,天地是雪白一片,每家每户也都会挂出白布,为死去的家人哭泣。
何香娘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她的父母死在去年的雪灾中,兄长死于前年的冬季。
她原本是个家庭幸福美满的人,现在最亲的亲属里,只剩下一个丈夫还活着了。
清晨,她看着丈夫带着银钱出去,晚上则背着沉重的柴火回来,她又惊又怕。
“二郎啊,家里柴火已经差不多够用了,不要再去那奸商家中买了,那些银钱,都是你之前去服徭役辛苦攒下的啊。”
住在虞山城中的百姓比乡下的百姓要有钱,但是富裕的程度很有限,在乡下的百姓还能自己上山砍柴来烧,总归是冻不到的,但是城中的百姓却不行。
城中的百姓,只能用钱去别人手里买柴火。
“唉,今年这么早就冷了下来,估计冬季也不好过,还是早些买吧。往年这会儿会来城里的卖柴翁,今年一直没来。”
何香娘的丈夫刘二郎卸下背上的柴火,一脸愁容,勉强冲着妻子笑了笑。
何香娘却笑不出来。
“这样的日子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头,今年交税,隔壁孙娘子家里,听说交足了一成税,唉,朝廷竟然一点儿税收都没有免。”
何香娘家中原本也有田地,但是她的父兄全死了,那些田地就归了族里,每年族里就分给她一些粮食,让她在城里不用买粮食吃。
省了好大一笔钱,何香娘倒是挺满足的。
地里没有多少收成,往往辛苦一年下来,都挣不出一个人的口粮。
她和丈夫能吃饱,那几亩薄地算是物尽其用了。
种田是真的苦啊,偏偏朝廷还不体恤百姓,赋税一点儿不能少。
说话间,刘二郎已经将背上的柴火全都卸了下来,他用衣袖擦了擦额角的汗,喘出粗气,说道:“听人说,今年朝廷推广的良种收成很好,即使是收足了税,家里也能剩下不少余粮呢,一同在码头做工的那个老田,亲口与我说的。”
“当真?”
何香娘不太相信,但是她已经没有亲人去询问,验证这些话的真实性了。
族里那些人根本就是欺负她一个外嫁女,田地她是一点儿都摸不着。
“自然,骗你作甚?”
刘二郎确实没有骗何香娘的必要,何香娘面上露出几分喜色。
“如果真能多种些粮食出来,大家伙的日子就能好过一些了。对了,我听东家说,最近会有一批特殊的衣裳运到虞山来,叫什么棉花做的衣裳,听说穿着很是暖和呢。”
如果人们的日子能好过一点,她做活的绣庄,生意也能多一些,她就能多赚点儿钱,贴补家用。
他们小两口攒的钱够多之后,就能换个宽敞一点的院子,生个孩子了。
一旦有了孩子,这日子不就过起来了吗?
想到这儿,何香娘略有些倦意的眼眉,都变得轻松了不少。
“棉花我知道,有商人说过,那可是一等一的好东西,穿上之后就好像身上裹上了一层云彩,特别的暖和。”
刘二郎说着那些不知真假的传闻,眼底全是向往的光,“香娘,等绣庄有了棉花,你可要定下一身,到时候穿上云彩,就不怕冻手了。”
何香娘是个绣娘,她的手非常宝贝,如果被冻坏了,她就不能再做这个活儿了。
她往年到了冬天,最担心的就是那双手。
何香娘重重点头,新事物的出现,好像带给了这如同死水一般的虞山,新的改变。
似乎未来变得更加精彩夺目了。
秋末,冬州大部分地区落在了第一场雪,雪过后,官府开始组织人手去扫雪。
一是将路上的雪扫干净,二是将那些被压在雪下的人救出来,还活着就找个结实的屋子安置,死了的,也得先将尸体挖出来,交给亲属。
不能像之前一样直接摆烂,不管不顾。
朝廷的种种行为落在冬州的百姓眼中,今年的冬天,冬州似乎变得很不一样了。
而沈玉耀也拿到了冬州第一场雪后的受灾情况报告,是冬州太守送上来的折子。
沈玉耀看着上面一串串数字,神情十分严肃。
那一个个数字,代表着一条条人命啊。受雪灾困扰的地方不止冬州一处,新进入大庄版图一部分的草原,同样受到了雪灾的影响。
虽然只是一部分,但是冻死牛羊人无数,还封了路,让运输变得很是困难。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周塞关以外的路变得不好走,大量外商都往更南一点的西南关去了,倒是加速了西南关的建设。
周塞关现在已经不是边关上的互市,但是因为它特殊的地理位置,第一互市的名头依旧不可动摇,即使石采文在西南关努力了许久,依旧如此。
这次大雪,倒是给了西南关发展的机会。
但是不能因为西南关的发展变好,就掉以轻心,因为草原上的损失如果太大,会引起草原动荡不安。
沈玉耀一直很在乎草原上的情况,明着派过去的兵将和暗地里布置的情报系统,全都是为了防止草原发生哗变。
毕竟是刚打下来不久的地方,短时间内没那么快让草原上的人产生对大庄的归属感。
更不要说大庄现在自己也比较穷,能投入到草原的物资有限。
在不能全面建设教育系统,让每一个草原人从小学习忠君爱国思想前,绝对不能对草原掉以轻心。
因此在意识到草原受灾严重后,沈玉耀第一时间就是去赈灾。
此举引来朝廷内不少大臣的反对。
他们的反对理由很简单,冬州今年确实是比往年要强一些,但是强的有限,真要是赈灾,不如将有限的物资运往冬州,救一救冬州的百姓,而不是一味的去管草原上那些蛮族。
蛮族皮糙肉厚的,往年哪一年不是这么过来的?
怎么能因为他们成为大庄的一部分,大庄就白送粮食呢?
说白了,就是朝廷大臣们还是没有将草原视作大庄的一部分,下意识以看待敌人的目光去看待草原。
在冬州和草原的选择中,心中的天平一个劲儿的往冬州倾斜。
“陛下,而今国库尚不充裕,只能供一处赈灾,依臣所见,与其供给草原,不如供给冬州!”
“是啊,陛下,冬州百姓历年来受苦颇多,怎么能让草原的蛮族骑到我冬州百姓头上去!”
“蛮族性情野蛮,粗劣不知礼数,今日就算朝廷拨款救济他们,他们也不知感恩,往年他们缺衣少食时,可都会挥刀入关,屠杀我大庄子民,抢夺我大庄的粮草啊!”
仇恨不是那么快就能尽数消散的,尤其是对于这些有意识以来,大庄和草原就是对抗关系的大臣们来说。
沈玉耀端坐上位,听着那些大臣们的话,他们句句真心,均是肺腑之言,是为大庄好。
沈玉耀还真不能因为他们更向着大庄,就治他们的罪。
“诸位爱卿,今时不同往日。草原蛮族已然归顺,草原日后会为我大庄提供无数牛羊与好马。如果蛮族人被冻死,牛羊马被冻死,承受损失的不是草原,而是朝廷!”
沈玉耀耐下心,为百官解释为什么朝廷要去帮草原。
户部尚书蔡有志还是不同意,他平常耿直行事,不惧得罪他人,沈玉耀还挺欣赏他这一点。
但是当蔡有志站在沈玉耀对面时,沈玉耀就不太喜欢这一点了。
因为蔡有志说话太直白,他根本就不会迂回的说。
“草原之上的牛马固然让人动心,但是冬州百姓的性命更加重要,陛下万不能厚此薄彼,伤了大庄百姓的心啊。”
“那就两边一起救灾。”
沈玉耀不是随口说,既然不能厚此薄彼,那一起来总没错吧?
谁都不放下!
蔡有志却摇了头,“陛下,今年国库虽有进项,比往年略微富足,但远不够承担两处受灾之地的赈灾开销,还请陛下思。”
这一幕可真是似曾相识燕归来了。
沈玉耀想起去年,蔡有志也是跟庄太宗这么说的,不,那时蔡有志的态度更加差。
同样是两处需要赈灾的地方,同样是承受不起的国库。
那时候沈玉耀用互市与新港两处摇钱树,解决了这中二选一的局面,今年她再想选两个都要,就必须找到新的摇钱树。
想到这儿,沈玉耀突然有些焦急。
新港那边出港的船,怎么还没回来?
这都半年多了,不就去附近的国家嘛,至于这么久都没回来?是不是半路给沉了啊。
如果此刻新船归来,沈玉耀就又有钱了,同时也能给朝臣们画新的饼了。
“草原与冬州,而今都是大庄领土,而蛮族与冬州之上的百姓,亦是我大庄子民。朕希望诸位爱卿能明白,日后大庄可能会有新的领土,新的子民,若是你们一直将两处区别对待,那大庄内部,就永远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天下一统!”
沈玉耀将一统天下的概念扩张了。
以前人们只是认为中原才是统一天下的标准,中原之外不过是蛮荒之地,大一统都不稀罕带上那些蛮人玩。
但是现在沈玉耀直接将草原也划入大一统的范围内,这是前所未有的道路。
朝臣们面面相觑,因为沈玉耀的这句话,突然对草原产生了不一样的想法。
如果草原也是他们中原王朝,自古以来就有的领土,那他们确实不应该再将草原视作蛮人独有。
但是将蛮人视作同类,还是太挑战他们的认知了。
没有一个漫长的民族融合过程,是不可能产生归属感的。
沈玉耀没有强制要求他们必须接受蛮族的意思,她只是让这些朝臣打消将草原从大庄版图上划去的念头。
她吞下去的领土,那就是大庄的土地,就算是上面的人都死光了,那也是大庄的地盘!
“南方国家的稻种十分优越,在冬州亦有不错的表现,而这样的粮种,在外面不知道还有多少,大庄而今已现强盛之势,但还不够。”
沈玉耀手一挥,一股蓬勃气势打向群臣,让群臣不禁一愣,尽数悉心听取沈玉耀接下来的话。
“朕要目光所及之处,皆为大庄领土,要天下万物尽数归于大庄,要大庄的士兵,可以随意踏足任意一处,让大庄的子民,能随心所欲的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沈玉耀话语间的野心实在是太过宏大,太为明显,让无数朝臣下意识的呼吸声变得沉重起来。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那他们将如何?
肯定是青史留名,成了这煌煌盛世一页篇章,后世敬仰,万人传唱!
为官者,求名利,求的就是史书留名,万世不朽!
“诸位爱卿,可愿与朕一同,共谱华章,共赏江山无限!”
不必他人提醒,心情激荡的群臣们自行跪下,高呼道:“谨遵陛下圣旨,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就连蔡有志都红着脸,跟大家一起喊了起来,完全忘记自己刚刚说的那些话了。
看着非常激动的百官,沈玉耀满意的笑了笑。
很好,她画大饼的实力还是一如既往的强,而她的臣子,也依旧和以前一样,心甘情愿的吃饼。
就是希望船赶紧回来,快让这些天天画饼充饥的臣子吃一口真饼吧。
不然她这招效果都要大打折扣了。
第 113 章
玛莎是草原上一个很普通的牧民女儿。
她的父母是牧民,她的祖父母也是牧民,如果说与其他牧民有什么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她的祖母,曾经是一个中原人,她并不是一开始就生活在草原上。
而且和被抢来,不得不成为牧民所属之物的女子不同,玛莎的祖母是自愿从中原走向草原的。
那个时候中原遍地战火,在中原生存的难度,不比在草原上生存轻松多少。
而且玛莎的祖母的亲人全都已经死了,当时一个十七八岁的妇人,没有孩子,丈夫也已经抛弃了她,她要不就是在原地等死,要不就是随着去往草原的商旅,到另一个地方生活。
最后玛莎的祖母选择了后者。
只要能活着,她什么都不会再去想。
什么中原高贵,草原低贱。
玛莎自有记忆以来,就经常听到祖母同她说一句话,那就是活下去才有一切,活不下去,就想尽办法活下去。
所以在得知草原被中原名为“庄”的王朝打下来,并且成了中原的一部分后,玛莎很冷静。
与其他慌张不知所措的牧民不同,玛莎认为不管怎么样,事情都不会变得更糟。
别人知道了玛莎的想法,问她难道不害怕中原人像他们对待中原人一样,对待他们吗?
将他们的财产抢走,让他们的孩子变成最下等的奴隶,随意烧毁他们的帐子,将他们挂在马后,活活拖死。
以前在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有些人脸上满是不在意,甚至是非常的引以为傲,认为能做到这些的都是勇士。
但是现在他们再说起来,只有满满的,藏不住的恐惧。
有人甚至提议去王庭寻找草原原来的王,让他带领草原的勇士,夺回他们的自由。
玛莎听着听着就笑了,少女的笑容明艳美丽,充满了草原的野性,同时也有着藏不住的讽刺。
“中原人不会像我们这样的蛮夷一般。”
蛮夷不讲礼数,不知廉耻,肆意妄为,但是中原人读过书,遵循礼数,他们不会这样对他们。
但是玛莎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草原上的人就像是无法驯服的狼,哪怕暂时蛰伏,也不会一直乖巧听话的如同一条狗。
只要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就会反咬大庄一口,让大庄知道,将蛮夷视作人是什么下场。
玛莎在说自己是蛮夷的时候,内心没有丝毫的波动。
本来草原的规则,就是胜者为尊,他们现在输了,认中原为尊也不是不行,只要中原能一直保持最为强大者的地位。
玛莎的话,很快就传开了,第二天下午,玛莎在牧场放羊的时候,熟悉的朋友突然前来,说有个人想要见她。
“就是那些中原来的官员,他们都不是好人,之前苏尔他们想要夺回自己的羊,被他们的人一剑刺穿了脚筋,现在只能在地上爬。”
玛莎笑了,苏尔曾经调戏过她,还说过,如果她在十四岁后不与苏尔睡觉,那苏尔就会在晚上侵入她家,点燃她家中的帐子。
“什么自己的羊,苏尔他们有自己的东西吗?那不都是从咱们手上抢走的吗?”
玛莎的话让朋友脸上愤恨的表情凝滞了一瞬,有些不自在起来。
当面对那些中原人的时候,即便对方是曾经她无比厌恶的混蛋,她还是会下意识的将混蛋划为自己人。
然后颠倒黑白的去怒骂中原人不是东西。
“玛莎你说得对,但是他们在这个时候找你,肯定没有好心,大家都很讨厌他们,如果让大家知道你和中原人走的近,大家一定会连着你一起讨厌的。”
朋友说的话不好听,但确实是实话。
可是见不见中原人,不是玛莎能决定的,就好像她当初也不想和苏尔有任何的交集,但她长得漂亮,苏尔见色起意,也不是她能决定的。
玛莎点点头,“谢谢你,苏丹,苏尔是你的堂哥,你一定要离他远远地,以免他为了得到钱财,将你卖给那些游荡的奴隶商人。”
“好,玛莎你小心啊。”
苏丹并没有太当回事,苏尔不会的,现在苏尔脚筋断了,就像个废人,他的父母并不想理他,平时如果不是她送去一些吃食,苏尔早就已经彻底回归天神的怀抱。
他怎么会忘恩负义到对她下手呢?
玛莎一看便知苏丹并没有将她的话放在心上,玛莎懒得多说,让苏丹帮忙看着她家中的羊,随后出了牧场去见人。
如果是以前,那些中原人没有来的时候,玛莎是不可能暂时离开牧场的。
她恨不得白天黑夜都在牧场睁着眼睛,就怕夜里有狼,白天有人将她的羊偷走。
那是他们一家一年的口粮,如果没有这些羊,他们到了冬天就会被活活饿死。
但是中原人来了之后,还带来了不少士兵,那些士兵日夜巡逻,周遭的狼群都被赶走了。
他们还将苏尔等人的脚筋挑断,那些人不敢再动手偷羊,害怕下一个脚筋被挑断的废人就是自己。
这样的日子,真是久违的平静。
玛莎想,如果这样的日子能一直过下去,她倒宁愿中原人一直在草原生活,当官。
找玛莎的中原人,是这次来玛莎所在的塔塔基部落的五个官员里,唯一的一个女官。
听说她出身女子学堂,是大庄那位女帝亲手创办的学堂。
她和玛莎印象中的中原女子很不一样。
她不会露出害羞的笑容,不会低下头谦卑的看着旁人,也不会惧怕旁人的目光,恨不得将自己藏起来。
她是那么的自信,身上就像是在燃烧着光芒。
任何人站在她面前,她都会直视对方,然后用温柔的眼神,坚定的诉说她内心的想法。
就好像现在,看着眼前陌生的草原少女,夏长乐轻声问道:“你就是那个说出中原人不会像草原人一般的玛莎?”
玛莎比夏长乐想象中更加年少,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但是凭这句话,玛莎就和其他草原人不一样了。
“大人,我不曾说过中原人像草原人一般,我是说,中原人不是蛮夷。”
玛莎实事求是,完全不管这句话是夏长乐美化过的版本。
她也并不觉得用蛮夷来形容草原人有什么不对,草原人没有自己的文化,语言文字都比中原人差远了,自称一声蛮夷,十分贴切。
夏长乐很少能碰见说话如此实诚的人,这可比京城那边长着马蜂窝一样心眼的人强多了。
“看来传言有误,不过没想到,你年纪这样小,却有一颗赤诚之心。”
被人反驳,夏长乐没有一丝恼怒,甚至比之前更加欣赏玛莎了。
玛莎不懂这个大庄的女官到底找她是干嘛来的?就为了喊她过来,夸她两句吗?
夏长乐指了指不远处的小屋子,“最近一直在盖房子,等房子建好,你们就得住进去了,有没有什么意见?”
玛莎看着那些风格与草原格格不入的房子,不知道该有什么表情。
“不应该这样,草原是流浪的。”
他们都是随水而居,随肥美的草而居,如果这一片地方不能养活足够多的牛羊,他们就要离开。
房子盖好,也没人住。
“这里之后会和西南关通路,等以后会变成一个固定的城镇,成为来往在草原上的商旅们驻足之地,还会有关内的人来这儿游玩呢。”
夏长乐将自己对这一片的规划,细细说给眼前的少女听,她不知道少女能听进去多少,只要能明白,大庄带给草原的,不会是强权的压迫,而是更加美好的未来。
就足够了。
“关内的人?”
玛莎重复了一下,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
“啊,就是大庄人,不过现在草原是大庄的一部分,你们也算是大庄人了,所以就干脆称呼原本的大庄人为关内人,周塞关之内的人。”
既然是周塞关离草原更近,为什么要与西南关相连?
玛莎疑惑,但也没多问,就是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你有没有兴趣,跟在我身边,识字读书,日后就留在新镇,建设这里?”
夏长乐觉得这个少女和其他人都不一样,大抵是因为少女有一双格外明亮的眼神吧。
她觉得这样的人,是可以好好培养的。
她身上有着蓬勃的生命力,只要悉心培养,一定能在草原上开出最美丽的花。
玛莎并不知道这个回答会关乎她日后的命运,是与大多数草原少女一样,一生与牛羊为伴,还是走出另一条路,成为草原无数少女的榜样。
都在她一念之间。
玛莎不能明白这里面的意义,但是她知道,她的回答很重要。
于是她想了很多,甚至想着要不要回去问问睿智的祖母,希望祖母能用大智慧,引领她前行。
但是在夏长乐温柔包容的眼神下,她打消了询问他人的念头。
“好。”
她觉得这就是祖母说过的,有关活着和活的更好的选择。
祖母说过,她之所以会选择祖父,并不是因为纯粹的爱情,而是因为祖父家中牛羊最多,能养活她与她的孩子。
所以她选择了祖父,一个四十多岁,比祖母大二十一岁的男人。
王庭镇与周塞关相连,新镇与西南关相连,两处在草原南北两边的镇子,将成为草原上强有力的两颗心脏。
沈玉耀拿到石采文发来的草原发展报告,也是最近的互市建设折子的时候,已经入冬了。
北边的河水已经开始冻冰,大雪降下,冬州每天都有房屋倒塌,有人冻毙于风雪之中。
即便朝廷已经尽所能的去拯救那些人,但终究是时间太短,没有发展起来。
只要熬过这个冬天,沈玉耀的棉花就能大面积种开,提供给冬州足够过冬的保暖衣物被褥。
煤炭的开采技术也会提升,明年冬州不会再缺少燃料。
但这都是明年才能有的东西,现实不是游戏,氪金就能加速,一切基建都得一步步来,沈玉耀已经做的足够好了。
那些人都死在了黎明前的黑暗里,让无数人心痛不已,却没有办法。
秦淑君看出沈玉耀这几天心情格外低沉,便劝她。
“今年的损失比起往年已经降低了许多,之前朝中还有不少大臣,私下议论陛下,认为陛下之前种植棉花、从草原购买羊毛织毛衣之类的举动,不过是玩闹。而今冬日降临,一切已然分明,那些大臣都不再挑剔陛下,开始在外宣扬陛下有未卜先知,未雨绸缪之能。”
“听风就是雨,他们那么闲吗?”
沈玉耀并没有得到安慰,甚至认为大臣们实在是太闲得慌了。
如果不是闲得慌,怎么会有那么多时间在私底下传小话呢?
秦淑君沉默了一下,她说这话的意思,可不是给大臣们打小报告啊,她就是想要借此安慰一下沈玉耀,让沈玉耀不要心情太差。
“朕知道你之心意,尽人事听天命,唯有如此罢了。”
沈玉耀笑了笑,没有在这上面解释太多。虽已经看过许多悲欢离合,却还是会因为万里之外没见过的人的死亡,而心怀感伤。
尤其是在明知他们有活下去的可能后。
沈玉耀没有再说,不是不愿谈及,而是这些话她说出来,没有人会明白。
在无数人眼中,沈玉耀这个皇帝,绝对是有史以来最为爱民的皇帝了。
就是政治风格太过粗暴,不免在读书人群体中,落个残暴的骂名。
不管是直接赐死天下之师前国相秦术,还是亲自下令将宗亲软禁,亦或者是逼死同胞兄长,这些事迹落在读书人眼中,可没有一件是仁德之君会做的。
“新港那边有消息了吗?”
沈玉耀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她只在乎自己画的大饼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的回来。
如果不能回来,她就要想办法弄第二张饼出来了。
“回陛下,南明港有人来报,新港出发的一艘货船曾经短暂停靠过,想来很快就能回新港了。”
秦淑君今天过来,就是要跟沈玉耀说这个好消息。
不过新港的消息重要程度是在冬州消息之后的,所以到现在她才跟沈玉耀说明。
“太好了!”
沈玉耀喜上眉梢,“很快是多久?”
“如无意外,南明港的人说,大抵月底就能到。”
那就是年前就能到了?
这可真是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看来所有人都能过个丰足的好年了。
沈玉耀一想到船上金银珠宝,她就控制不住的想要马上看见船。
可惜还要等上十天,早知道今天就不问了,提早知道,反倒让人太过焦躁。
沈玉耀来来回回的走了两圈,才将心头的焦躁压下去,继续回去批改奏折。
草原那边的受灾情况比沈玉耀想象中要轻很多,相比于冬州,草原还是比较低纬度的,温度要高上不少。
虽然早晚温差大,导致不少过去的官员都病了,但好在随性的大夫医术精湛,全都是御医出身,加上互市物资充沛,及时用药,没有人出大问题。
“看来草原的潜力比想象中更大,就是粮食还不够,这高产的粮种,可太难寻了,还是要靠自己培育。”想从天上掉馅饼是不成的,明年必须将原本的农部从户部分出来,现在户部底下的分项太杂了。
干脆就把户部改成单纯的财政部,另立一部为科研部。
除了农学种子,还可以研究一些别的,有益于科学进步的东西。
沈玉耀将这件事记在心上,冬天没有什么大事,与其猫冬,不如干点儿活。
每天都忙得很脚不沾地的户部官员并不知道,他们现在满心尊崇的陛下,还想着给他们增加工作量呢。
不过如果科研部建成,户部变为财政部,那么户部的工作量能分出去不少,也算是变相的给他们减压了。
这就跟现代给学生作业减压一样。
明面上看,确实是少了。
至于户部以后因为仓库里的钱粮太多,数到手抽筋,不光没有减压,反倒更忙,那可不关沈玉耀的事儿。
她确实是减压了的。
在浩瀚的大海之上,一艘船在夜晚飘在大海中,海风疯狂的拍打着高帆,让船在海面上无序的飘着。
不过大方向是不变的,所以船长并不是很在乎此事。
明亮的月光照亮了海面,驱散了无边无际的黑暗,却也带来了更加危险的东西。
有船员在甲板上看到了远处有小船靠近。
他神情一肃,马上转身入船舱,厉声说道:“大人,咱们后头有小船!”
“是附近的海寇?”
“是!”
问话的人是船长,而船员则一直在看一旁闭目养神的女子。
女子手边立着半人高的长刀,长刀刃上仿佛有抹不去的血气,围绕在刀身,也围绕在女子身上。
只看一眼,就会被女子身上浓烈的杀气给刺的眼睛生疼,不自觉的低下头去。
这一路,并不太平。
前朝放弃了广阔的大海,无主之地,你不占自然有人来占。
之前大庄的商人都是靠钱买命,一路过关,他们已经摸索了一条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的路。
丁家家中抄来了一条海路,从新港出发的船,就是走的这条海路,但是这条海路有了一些改变,再加上没有熟悉的人带路,他们一路也走了不少弯路。
有时候走弯路不要紧,只要再走回去就行了,有时候走了弯路,可能会直接进海寇的贼窝。
满载大庄货物的大船,想要安然无恙的离开,哪儿那么容易,于是冲突自然就爆发了。
邢三娘就是在这个时候冒头的。
起初一众船工船员都觉得让几个女子上船,根本就是有违祖制,一定会带来灾难。
没想到最后不光没有灾难,还带来了生的希望。
如果没有邢三娘的指挥,以及她手中的那把刀,他们早就死在路上了。
“大人,您看要怎么办?”
船长也不知道该怎么弄,他就是个开船的,以前还有些与人争斗的经验,但是那点儿经验放在穷凶极恶的海寇身上,就有些拿不出手了。
还是得仰仗邢三娘。
邢三娘闭目养神是因为昨天晚上她才打了半夜。
走的时候,这风还没有如此不听话,带着船乱飘,回去的时候就总是偏航,于是导致他们总会碰上走时没碰到过的新海寇。
想到被绑在货仓的那些俘虏,邢三娘睁开眼,眼底闪过一丝血色。
“将他们推上去,先消耗一下敌人,暗中布好机关,敌人若是上了甲板,就直接动手。”
敌人上船是无法阻止的,邢三娘也懒得让有限的手下去阻拦敌人上船。
而且如果那些人不能上船,很可能会选择从船底钻洞,现在大船马上就要靠岸了,没必要跟这些人周旋。
干脆就是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全都上船打!
货仓里的那些俘虏,本来就是拿来做抵挡的。
消耗他们的同时,可以保存他们的淡水与粮食,还能消耗敌人的精力。
如果那些俘虏能杀一个敌人,那么他们就可以获得和船工一样的地位,从消耗品,变为奴隶。
邢三娘说话的语气没有什么起伏,船员却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
一将功成万骨枯。
邢三娘眼中是没有人命概念的,她只知道,要以最小的代价,赢得胜利。
于是她一路从南国,杀回了大庄。
甚至还为沈玉耀带回来不少在海上为寇贼的奴隶,以及一些海岛的地图。
全是从那些寇贼口中得来的,如果沈玉耀想要那些海岛,训练出足够都水军,就能将海岛收入大庄版图之中。
沈玉耀得知此事后,开怀不已,大赏邢三娘与船上诸人,还将邢三娘原本的职位上提。
直接将邢三娘编入了禁军,成了副统领。
这个升迁速度,放到京城也是相当炸裂的。
元石陆看着眼睛都要绿了,不过所有人的目光都没有放在邢三娘身上。
而是放在了船上。
那上面,有数不清的金银宝石,还有南边一些国家的文书,全都是求购大庄货物,以及想要与大庄建立邦交关系的文书!
只不过是一车的琉璃瓷器,全是死物,虽然很贵,但没太大价值。
换回来的东西,是不贪财且每天都能看见国库进账的蔡有志,都看见后眼花缭乱的程度。
第 114 章
海商富裕这事儿,所有人都知道,但是没人清楚海商到底有多富有。
毕竟咱们中原大地的人,自古以来就喜欢低调,财不外露嘛。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跑海商到底有多富裕了!
沈玉耀此前画的饼很好吃,但是一直没有看见真东西,人们心里还是比较发憷的。
看到东西后,人们才知道到底这饼是真的,而且真的好好吃啊!
蔡有志的手都在微微颤抖,不是激动的,是累的。
海船上的东西需要清点,因为是第一艘回来的海船,意义非凡,蔡有志干脆亲自领人清点了一番。
看了一晚上金银珠宝,华服美器,蔡有志感觉自己已经认不清楚金子长什么模样了。
此刻就没什么对世俗的欲望,感觉整个人都飘飘然了,金银也不过身外之物,多了也就那样吧。
太宗时期,蔡有志是做梦都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因为金银太多,对这些东西都麻了。
其实国库的进账远不是这一艘船可以媲美的,只是国库里的东西,不可能全都换成金银摆在一起给他看。
第二天上朝,蔡有志控制着颤抖的手,上奏女帝,奏请明年派出更多海船,顺着第一艘海船航行的路线,到各国经商。
“而今草原上而来的商旅,途径周塞关,总会赞叹大庄建造的草原之路,周塞关与西南关两处互市,充盈国库功不可没,既然有陆上互市,也该有海上互市。”
蔡有志的脑子转的很快,这个时候从他身上看不到丝毫直臣的气息。
在户部尚书的位置呆了一年,已经将蔡有志锻炼出来了,他现在就是个合格的户部尚书。
沈玉耀对上蔡有志不住发亮的双眼,感觉像是看到了摇钱树。
是蔡有志心里的摇钱树,看来他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海上贸易的好处,并且恨不得马上就接着赚钱。
新港这下真的能成为互市之外朝堂另一支柱产业了。
沈玉耀松了口气,她布置下来的东西可算是有个着落了。
对于蔡有志的提议,沈玉耀当然没有拒绝的道理,她让蔡有志仔细思考,写个折子递上来。
接下来就是解决冬季问题。
过冬要考虑的东西是粮食和取暖。
只要民间的商业发达起来,粮食问题就不用太过担心,朝廷兜里有钱,哪怕哪个地方欠收,也可以通过收购外国粮食来平衡本国的粮价。
粮价管控得当,便无须太过担心产生百姓流离失所的现象。
朝廷有钱,什么都好说。
而冬季过冬问题,最大的困难还是在于燃料不足。
她今年就可以将炕这个过冬神器推广开来,但如果燃料问题得不到解决,即便是非常省柴火的炕,也无法解决根本。
其实燃料最好就是直接砍树,砍树得到的柴火性价比更高,比煤更适合普通老百姓。
但是因为山路难行,大型树木难以砍伐等等原因,柴火的价格居高不下,普通老百姓是消费不起的,最多就是靠山吃山,自己在秋季上山捡点儿柴火回来过冬。
可不是每个冬州人门口都有一座大山。
况且炕不是万能的,如果房子的保温效果不如人意,炕那点儿热量,撑不到最冷的后半夜。
而大多数人都是倒在太阳落下一夜后,最寒冷的清晨。
所以想要解决取暖问题,必须解决房子保温问题、燃料问题和取暖工具问题。
其实冬州的房子,只要好好盖了,保温上都没有太大的问题,真要是四面透风,人早就全冻死了。
只是确实不能达到最佳效果,这是由于房子建材的限制。
红砖和水泥必须先搞出来,这两样东西同样是神器,不管是修路还是修房子,都很有用!
沈玉耀大概捋清了接下来的奋斗目标,饭要一口一口吃,相信大庄很快就能变成个大胖子了!
沈玉耀期待着。
朝廷的政令下达速度极快,蔡有志申请建立海上互市的折子被沈玉耀批准不久,石采文就收到了户部的邀请。
是的,石采文被户部抓壮丁了。
得知户部要建立海上互市,石采文第一反应就是好事儿一桩。
大庄越来越有钱,可不就是好事一桩嘛。
但是等户部前来的官吏同石采文说,想请石大人入户部为文书,主管新港互市时,石采文还是愣了一下。
她此前入朝为女官,为沈玉耀做事,不是没想过日后会升为高位,但是她没想过户部的人会亲自来请她。
看来她事情办的还不错?
“多谢蔡尚书赏识,只是在下身上还有要职,不便离开边关,陛下当初为在下设了两处互市,而今只有一处西南关稍有起色,另一处还没有头绪呢。”
总不好撂下沈玉耀的吩咐,去为蔡有志做事。
那不是扔了西瓜捡芝麻嘛。
“既然是陛下的命令,那还请石大人先尽心为陛下办事,下官会将此事转告尚书大人。只是新港互市到底是新立,急需有经验之人的协助,若是石大人身边有善于此道者,还望不吝举荐。”
“当然,在下一定会注意这一类人才,为朝廷添砖加瓦。”
石采文直接应了,但到底会不会真的推荐人才,那就要看她手头宽不宽裕了。
要是她手头都没人,怎么可能将人才往旁人身边推?
等户部的官员离开后,石采文想了半天,有些迟疑。
西南关与草原上的新镇连通后,一切欣欣向荣,显然很快就能一飞冲天,成为继周塞关后,第二个朝廷摇钱树。
功成就要身退了,石采文打算接下来将重点转移到第三个互市上面,现在大庄对于西域那边的探索,还尚未彻底展开呢。
可是要到新的地方发展,就代表一切都要从头开始,石采文倒是无所谓,她来到西南关后,便是白手起家,这样的经历,她再来一遍也没什么。
她在这边培养起来的助手,却不一定愿意跟着她一起走。
这是正常的选择,比起一个充满未知的新互市,他们当然会更愿意留在已经熟悉的互市,安安稳稳的走康庄大道。
之前石采文还在想到底要如何安排那些人。
现在户部官吏过来,想要找到建设新港互市的人才,倒是一个突破口。
比起一穷二白,显见不会得到朝廷太多支持的第三个互市,新港互市绝对是个好去处,甚至比现在的西南关更好。
因为新港互市已经为朝廷挣下了大量金银,即便石采文远在西南关,也听说了那回来的海船,带回来多少金银珠宝。
据说是一个屋子都放不下,比京城粮仓里的粮食还要多的金银!
并不知道这个传言实在非常夸张的石采文,和大多数人一样,认为这个传言是真实的。
如此赚钱的海船,互市肯定会建的很顺利,户部尚书亲自上折子请奏,有户部背书,建成后不可能平平无奇。
石采文想来想去,干脆将那些人都叫到跟前,一一问过,她让这些跟着她的人不要骗她,想去哪儿就直说。
这些人都跟在石采文手下很长一段时间了,清楚石采文的性格,知道她这么说,就代表她真的如此想。
于是他们非常耿直的跟石采文说了心中所想。
如石采文之前猜想的那般,大多数人都选择继续留在西南关,而那些有进取心,想要接着去开拓新世界的,也都默契的选择了新港互市。
反正没有一个想着,与石采文去西域建立互市的。
西域的互市名叫古城互市,是建立在关外的一处古城中,那古城原本并不属于大庄,而是前朝的附属国。
后来附属小国因为对前朝不敬,被前朝派兵给灭了。
没错,被前朝给灭了,在大庄人的印象里,前朝真的非常拉胯,没有一点儿能看的地方,但实际上那也是一个大一统的王朝,拥有着曾经辉煌灿烂的历史。
在那段辉煌中,前朝同样是跺跺脚会让周遭所有小国地震的程度。
被前朝灭了国后,古城就空了下来,因为四周没有什么资源,而那一片地界又出了名的旱且寥无人烟,所以最后古城成了空城。
只有巡逻边关的将士,偶尔会在古城落脚。
这么多年过去,古城已经只剩下一个框架了。
大多数建筑的遗迹都被埋在沙子底下,想要在古城建立起互市,比西南关还要困难。
不过勇敢的石采文不怕困难,只要给她人,她一定能将互市给建起来!
但是没想到,她手头竟然连个人都没有啊!
苏丹等人都离开,带着满脸藏不住的怒气走了进来,她将茶水放在石采文的手边,气哄哄的喘着粗气。
“是谁让你如此生气?”
石采文喝了口茶水,润了润有些干的嗓子,“你家大人我说了很多次了,不要生气,生气伤肝,更伤身体。”
“大人难道一点儿都不觉得难受吗?”苏丹一开口,眼眶就红了一圈,“他们都不愿意跟着大人!”
全都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苏丹气的不行,简直想要冲出去,一人给一棒槌,若是能将他们打醒更好。
他们是不是已经忘了,他们之所以能有今日的荣华富贵,全都是靠着石采文的提拔?
现在石采文需要他们帮忙,他们全都拒绝了。
真是枉费大人的一片苦心。
苏丹是被石采文救下来的少女,她一心只有石采文,希望石采文能过得好,现在的表现,颇有些主辱臣死的意思了。
石采文失笑摇头,“我当是什么事呢,不过是一件小事罢了。各人有志强求不得,没听说过中原的那句话吗?强扭的瓜不甜。”
“甜不甜的,先扭了再说啊!”
苏丹才不管瓜甜不甜呢,只要瓜能长出来就行,她的目的又不是吃甜瓜,她只是想要瓜!
石采文被她的话搞得更想笑了。
苏丹之前可没有如此搞笑,性格活泼,现在应该算是在她身边养出了性格。
也算是明白了自己未来想要什么,这很重要。
石采文笑完,认真的看着苏丹,希望苏丹能看明白她眼底的郑重。
苏丹像是察觉到什么,看向石采文的目光很是坚定。
不管石采文说什么,她都会坚定的认为那些人是白眼狼!那些人就是辜负了石采文的一片苦心!不值得大人的栽培!
“你啊你,可真是个倔强的性子。”
石采文也算是一手将苏丹教了出来,虽说两人也只不过是相处了一年不足,但两人已然有了师徒之情。
苏丹聪慧善良,是石采文最喜欢的那一类人。
和杨可卿这种心眼多还嘴硬的家伙完全不同!
“但是太过倔强,很容易吃亏的。那些人是去是留,皆随他们心意便是,若是强留,恐怕留来留去会留成仇啊。”
人的想法千变万化,今天想着这样,明天可能就会想着那样。
而想要完全控制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
石采文不想在人心上算计太多,因为当一个人去算计人心的时候,往往就代表着输得彻底。
人心禁不起试探,也禁不起任何算计。
当感情里充满了算计时,感情就会变成一把锋利的双刃剑。
伤人伤己。
苏丹不懂得石采文口中的未完之意,她没有经历过亲近之人背叛的痛苦,也没有经历过富贵之家骤然获罪落魄,想尽办法去寻一条生路的折磨。
石采文不会主动提及她的过往,因此苏丹并不明白,此刻石采文短短的一句话,凝聚了多少千言万语难以言尽的伤。
她只是下意识的没有再去多问,不再触及石采文那些不愿意说起的过往。
“他们既然都不愿意走,那我想问问你,你愿意同我出关,去一趟古城吗?”
石采文没有再说什么,话题一转到了其他事情上。
苏丹连忙点头。
“愿意的,不管大人去哪儿,苏丹都会陪在大人左右!”
“哈哈哈,好!只要有苏丹在,就证明你家大人我的眼光还没有那么差。不过你放心吧,关外危险,古城更是常年无人涉足,我不可能孤身前去的。”
石采文见苏丹面露关切之色,就知道她要说什么,果然听石采文说不会自己单独去,苏丹明显神情松快不少。
随后苏丹又有些疑惑。
“大人会与谁同行?”
在苏丹又记忆以来,石采文身边就没有过谁长久陪伴,就好像石采文生来就是单独一人一般。
所有人都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这个在边关被无数人议论的京城女子,她的过往就如同她的能力一样神秘。
无论是什么困难都无法难倒她,无论是谁,都无法揭露石采文隐藏起来的过往。
石采文当然不能说出那些过往,她的父亲她的家族,她的亲人都犯了错。
“算是个熟人了,你曾经见过的。”
苏丹疑惑不解,她曾经见过的人有很多啊,石采文口中的熟人是谁?
第二日一早,苏丹就见到了石采文说的“熟人”,那确实是她曾经见过的。
但她只遥遥见过一面啊!
征西将军,曲川。
征西将军的名号还是沈玉耀给曲川封的,算是一种恩典,同时也是一种荣誉。
让世人知道,曲川身上的赫赫战功究竟是从何而来。
每一个生活在边关的人都或多或少的听说过这位将军的事迹,苏丹更是从小听到大。
在没有见到曲川本人前,苏丹一直以为,曲川是个年纪很大的人。
因为她小的时候,曲川的名字就已经响彻边关,这位大庄的战神将军,在边关用军功铸造了属于他的城墙。
让生活在边关的大庄人们从一开始的仓皇无措,到听到他的名字,就会从心里产生一种安全感。
“大人要与征西将军一起去古城?若是那群人知道了,必定肠子都悔青了!”
苏丹高兴的不行,明明一行人还没有出发,她就一副已经胜利的模样。
苏丹的表现,让石采文在与曲川聊天的时候,不禁调侃了两句。
“曲将军在边关当真是家喻户晓,连我身边的学生,都会因为曲将军在而信心大增,看来此次去往古城,一路上可以安然无恙了。”
石采文在从周塞关到西南关的路上,遇到过不少劫匪,那些沙匪就盘踞在无边的沙漠中,等待着猎物走上门来。
石采文不知道指挥她的护卫们杀了多少沙匪,因为她这一路杀过来,沙匪数量减少许多,商人们这才敢在西南关和周塞关之间来回走动。
之前西南关没有做起来互市,和西南关周边沙匪横行有很大的关系。
曲川不是没有派兵剿过匪,只是他的名头实在是太大,那些沙匪老远看着曲家军,闻到曲家军的味道,就仓皇逃窜,根本连正面对敌的机会都不给曲川。
而曲川又不可能带着大部队在沙漠里追那么几个穷的身上一个子儿都拿不出来的沙匪跑,消耗的粮草和人力,沙匪抢一辈子的货物,都不一定能补上。
被石采文调侃的曲川,有点儿难为情的低头,抱拳行礼道:“多谢石二姑娘一路清剿匪徒,还西南关一片宁静。”
这本来是他的职责,是他没能尽职。
石采文摆摆手,“比起将军抢下王族珍珠的功绩,三五沙匪算不了什么的,若不是将军不屑与那些沙匪一般计较,哪儿还轮得到我逞能。”石采文实在是过谦了。
曲川现在还清晰记得那些军报上记载的事件,石采文手底下是没有兵将的,她只有路上雇佣的护卫与镖师。
而那些人平常护个镖倒是没什么问题,让他们去剿匪,实在是太看得起他们了。
若是手底下都是这些杂兵,曲川都不确定自己能靠他们将匪徒剿灭。
可石采文就可以,她不光可以,还大获全胜。
这份派兵遣将的能力,绝对是独一份的厉害。
曲川没看见过石采文指挥大军,不过指挥少数人作战上,她的能力非常强。
要不是石采文现在为陛下办事,要建立互市,曲川都想将人直接拉到军营里去了。
当文官简直就是可惜了石采文在兵法上的天赋啊!
曲川想着想着,看向石采文时,眼睛里充满了惋惜。
弄得石采文来脸上的笑容都有些僵硬了,这个曲将军是什么眼神?对她有意见吗?
要不是顾忌曲川是接下来一路上的依仗,石采文都想直接问问对方,她哪句话说的不对,让曲将军心生不满了。
又寒暄了两句,一行人开始踏上往古城去的路。
石采文玲珑心思,路上开始暗自观察曲川,想看看这位声名在外的将军,到底是个什么性格的人,是不是看上去大大方方,实际上小肚鸡肠。
然后她发现,这位曲将军在人情世故上,有些莫名的单纯。
在官场上,人和人都已经习惯了戴着面具交流,大家说一句话都要在肚子里滚个三四遍,才能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结果曲川完全没有这方面的人情世故天赋,他基本上是有什么说什么。
情绪的表达也很外在,有时候丝毫不加以遮掩,心里想什么就直接表现出来。
曲川的“直爽”,很容易让人误会他是不是心里不满。
石采文想,还好她之前没有直接问曲川对她是不是有意见,这要是真问了,得多尴尬。
曾经当面真的问出口的元石陆表示,那可真不是一般的尴尬!
比他现在站在紫微宫,听陛下说一大堆他听不懂的话还要尴尬。
“……所以钢铁琉璃厂那边,需要再制造水泥和烧出红砖,这两样东西是接下来的重中之重,务必尽快做出来,元统领,朕的话你听明白了吗?”
元石陆只觉得他刚走神一下下,陛下就说完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算是听明白了还是没有听明白。
或许是听明白了?
元石陆迟疑的半跪下身,拱手应道:“属下定不负陛下所托,尽快实现陛下所愿!”
万金油的回答,沈玉耀沉默了一下。
好吧,她这个姨兄大部分天赋都点在了武学上,看来在工匠上确实没什么天赋,也不太明白什么科学道理。
“姨兄,叫几个烧砖的工匠入宫,朕亲自讲给他们听。”
元石陆没有天赋不要紧,沈玉耀选择不要中间商赚差价,她直接和工匠们面对面商量。
“陛下,工匠身份低贱,不宜入皇宫之内。”
身为皇宫守卫,元石陆表示工匠不能放进来。
没关系,沈玉耀表示,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
“明日,姨兄同朕出宫一趟,就去琉璃窑看看吧。”
琉璃窑、钢铁厂,以后还会再建造水泥厂、砖厂。
那一片都要建成工业区了。
第 115 章
哪儿有这样的事情,工匠不能入宫,就让皇帝亲自出宫去见?
元石陆面对沈玉耀的命令,一时之间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怎么?朕不能出宫去看看吗?”
“属下并无此意!只是陛下,出宫之事万万不能随意,陛下继位之后政通人和,国力愈加旺盛,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对陛下不利啊。”
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大庄变得越来越好,更不要说沈玉耀所实行的每一项政策,都会侵蚀一些人的利益。
对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但一定会有人在暗中恨沈玉耀。
沈玉耀听明白了,元石陆的意思是说,只要她出去,就一定会有人想要暗杀她,她只有在皇宫中才是最安全的。
沈玉耀的回答只有一个。
“天下宵小何其多,若因他们而裹足不前,那朕这个皇帝当得,真是万分没有趣味。”
元石陆承认沈玉耀说的很有道理,但这事儿不能这么想啊!哪儿能用千金之子的性命,去跟那些宵小赌气!
“朕心意已决,元统领只要下去准备即可。”
沈玉耀可不想当个笼中之鸟,即便这个笼子是天底下最为金贵的笼子。
元石陆见实在是劝不住沈玉耀,干脆也就任她决定了,反正禁军存在的意义就是要保护帝王。
如果帝王一辈子都在皇宫里呆着,不会遇到什么危险,怎么显出禁军的本领呢?
元石陆只能用这个理由来安慰自己,不要违背沈玉耀的命令!
陛下想做什么都可以!
虽然这样安慰自己,但元石陆完全无法放心啊!他想来想去觉得不太行,干脆去找外援,希望旁人能劝得住沈玉耀。
被元石陆拉来当外援的明王沈珉玥听完此事后,表情有一瞬的凝固。
“元统领,你为什么觉得陛下会听本王的命令?”沈珉玥真的很疑惑,要是沈玉耀当面命令她,她毫无抵抗之力啊。
沈玉耀想干什么就去干便是了。
元石陆一听此言,便知道自己找错人了,可是沈珉玥总是代替沈玉耀出去办事,这不正说明沈玉耀也知道外面危险,并不会随意置身危险之境吗?怎么现在突然不管不顾,非要出去了呢!
去就去吧,好歹等曲川回来,元石陆不得不承认,曲家军的战斗能力非常强,比在宫城久了的禁军更强。
还是有曲家军护佑的时候,元石陆更放心一些。
“殿下不劝劝陛下吗?”
“不劝,陛下只是想在家门口走走,有何好劝的?”
沈珉玥就一句话,她不管,但是她可以跟着沈玉耀一起去看看。
“话说本王还未曾出宫看过琉璃厂那一片呢,上次去只是惊鸿一瞥,这次或许可以跟着陛下好好观赏一番。”
一个皇帝还不够,亲王也跟着去?
元石陆只觉得眼前一黑,这要是有个人出了事,他根本担不起责任啊!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元石陆默背一段,让自己能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但等他在宫外看到沈玉耀和沈珉玥的身影时,还是心里一揪,只觉得人要窒息了。
一个沈玉耀已经很可怕了,再加个明王一起,这是天要亡他啊!
在元石陆这边各种意义上的难受时,远在千里之外的曲川,和他就是一对难兄难弟。
曲川一开始跟着石采文来到古城,本觉得这地方是个很普通,应该没有什么危险,但是等人都进来之后,却发现古城有很多异样之处。
首先,就是这里有了人生活的痕迹。
那些痕迹都隐藏的很小心,如果不是曲川常年在外征战,心细如尘,或许就被忽悠过去了,毕竟连曲家军的斥候都没有将那些痕迹勘察出来。
在意识到阴暗处有人在盯着他们一行人后,曲川觉得身上有些发毛,是什么人才会如此躲躲藏藏,藏头藏尾的?
绝对不是什么正派人士。
如果是曲川个人带兵来古城,他会直接派人将这边仔细查一遍,务必将隐藏在暗中的人给抓起来,但是现在是石采文带队。
他就不能那么随便了。
于是曲川去问了石采文,要如何处理那些藏起来的人。
本来看到古城附近荒无人烟的模样,石采文眉头紧锁,只觉得这事儿太过棘手,没想到这里竟然有人听了曲川的话后,石采文喜出望外,什么叫意外之喜啊?这就叫做意外之喜!
“依照将军的意思,如何处置那些人?”
毕竟人是曲川发现的,石采文先问了对方的想法。
曲川的回复非常简单,就一个字,“杀。”
留着一群鼠辈干什么?古城之后是要成为大庄的地盘,那些人藏起来,显然不可能是大庄人。
可真是简单粗暴。
石采文挑了下眉,伸出食指摇晃了一下,“曲将军,我们或许有更好的办法。”
“请石大人直言。”
曲川表示不要跟他绕圈子,他听不懂!
石采文看着曲川那张因为过度严肃而显得格外冷漠不近人情的脸,心里突然有些发虚。
她手底下那点儿人肯定不能将人全都抓起来,所以到头来还是曲川来办,她现在直接反驳了曲川的想法,是不是有点儿冒犯曲川啊?
石采文的视线在曲川脸上来来回回的扫,让曲川皱紧了眉头。
“石大人,尽管讲便是。”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石采文到底是为什么要看他,甚至表情更加难看,像是在威胁石采文一样了。
搞得石采文更心虚了,古城之中大部分都是曲家军,曲川就是将她活埋了,都没人知道啊。
石采文想了又想,最后才说道:“将军,你看这古城,是不是特别的荒凉?”
“是。”
所以呢?
曲川回复的很僵硬,石采文的笑容也跟着一起僵硬了。
果然,这个曲川就是对她有意见!
石采文深吸口气,算了算了,就算曲川对她有意见又能如何?还不是要乖乖的听她的话,给她等着!等回了京城,有陛下坐镇,她一定要让曲川为今天的不给面子付出代价!
石采文就是这么记仇的女子。
不过她其实也清楚,曲川并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性子太过于冷硬了,所以她的“报复”也不会太过分。
但是低情商必须受到惩罚!
“既然这里如此荒凉,就需要更多人来耕种建造,今日前来,是曲家军帮忙,采文心中感激不尽,但曲家军主要职责是护佑边关,总不能一直将兵力放在建设城镇上,所以古城需要很多人。”
石采文干脆说的直白一些,她觉得绕圈子,这个脑子里只有打仗的傻大个,可能真的听不懂。
此刻曲川总算是明白了。
他点了点头,但是不太赞同石采文用那些藏起来的人。
“那些暗中之人人数不少,况且藏在这种地方隐姓埋名,肯定不是良家出身,若是石大人真的很缺人,大可从关内迁百姓过来,或者干脆购买一批其他国家的奴隶。”
不管是什么选择,都好过用一群不知根不知底的家伙。
“将军说的是,只是互市建成,本就是为了让我大庄子民过的更好,若是让他们放弃肥沃的土壤与能遮风挡雨的房屋,来到这荒凉之地,岂不是本末倒置?至于奴隶一事,将军应该知道,陛下很讨厌官方购买大量奴隶,平时也不允许其他国家的奴隶贩子进入大庄,或是拐卖大庄子民为奴。”
那些奴隶贩子的奴隶来路不明,有不少是被骗被拐来的,沈玉耀十分讨厌此事,若不是因为封建王朝必定伴随着一部分奴隶制度,她连大庄内部的奴隶都想废除了。
除了那些因罪全家下狱,被贬为奴隶的人外,其余奴隶都有重新获得自由身的机会,而且严禁逼良为奸,这是沈玉耀能做到的最好了。
石采文的话让曲川想了很久,是让石采文用那些不知跟脚的家伙,还是违背沈玉耀的初衷,用更稳妥的解决方法?
这可真是个让人为难的选择。
曲川已经习惯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是沈玉耀和沈崇不一样,对比后者,曲川很清楚前者的逆鳞是什么。
太宗皇帝是个比较灵活的人,应该说太宗皇帝在乎的是结果,从不是过程,而沈玉耀却不同。
她既要结果,也要过程。
“那还是依照石大人的意思吧。”
大不了就是将那些人好好调|教一番,就当做是其他国家的战俘来对待即可,战俘总不算是奴隶了吧?
曲川想到这儿,心里暗自夸赞自己真是个机灵鬼。
石采文见曲川不反对,笑着称赞曲川,“将军当真是善解人意之人。”
说实话,这是曲川第一次被人称赞善解人意,他有些别扭,又觉得石采文真是个好人!
不光在领兵上天赋卓绝,还独具慧眼,真是曲川最喜欢的那一类人。
一时间,两人都非常满意这个发展,并没有发觉有什么问题。
直到他们将那些隐藏起来的家伙给抓起来后。
看到那些人,石采文脸冷了下来,也不打算用这些人建设古城了,她怕前脚古城刚刚建立起来,后脚古城就成了柳暗花猖獗的毒窝了。
因为这些人,竟然都是佛国的僧人!
他们一个个秃着头,吹着脑袋,身上穿着破布袈裟,人人都有一双粗糙无比的手,那不是做农活留下的痕迹,而是练武留下的。
全都是高手啊。
那这些人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好啊,之前在奇山县的时候,你们死的死逃的逃,杨可卿没抓到你们,现在倒好,直接撞到我手上来了!”
石采文绕着那群被捆在地上,嘴里塞了布还被点了穴动也不能动,只能转转眼珠子的僧人,走了一圈又一圈。
她嘴上说的轻松,实际上心里一点都不轻松。
旁人不知道佛国和沈氏皇族的关系,石采文可是知道的清清楚楚,毕竟太皇太后的前夫,就是她舅家的表亲!
而那位表叔去了何处,石采文早就查出来了。
之前柳暗花是从佛国传出来的消息在朝中飘荡了一阵,后来被其他事情给压了下去,表面上好像是沈玉耀不在乎此事,但实际上究竟是因为什么,朝野上下众说纷纭。
大家都很喜欢吃瓜,尤其是希望吃高位者的瓜,皇室的大瓜,谁不想吃?
但是吃归吃,万一牵连到自身可就不好了。
所以大家都三缄其口,不敢多说。
现在佛国那些逃走的僧人再次出现,很可能会将之前已经压下去的柳暗花事件重新拉到明面上来,到时候沈玉耀会是什么反应,就没人清楚了。
“石大人不打算用他们了?”
曲川不知道是在想什么,这会儿还在问石采文这个问题,石采文没好气的摆摆手,不想搭理这位直肠子的将军。
主要是曲川觉得反正都是战俘,没有人权的,该用就随便用,管他是什么身份呢。显然石采文部这么觉得,那就算了。
曲川让守下将人抓走关起来,随后问石采文,“石大人,你觉得这些人要不要送回京城去,与陛下说明身份?”
“我们在外做的事情,不可能瞒过陛下的。”
石采文表示,这从来不是一个由他们做选择的题目,而是一个必定会让沈玉耀知道的事情。
曲川一想也是,那他就直接将犯人送到京城去便是了。
“只是若在下将人全都带走,古城这边怎么办?”
“我来想办法,当务之急是将犯人送到京城,让陛下裁决。”
能怎么办?走一步看一步吧,石采文心都累了。
在曲川的曲家军带领“惊喜”走上回京城之路的时候,沈玉耀和沈珉玥已经到了京城外的工业区。
不管是钢铁厂还是琉璃窑,甚至后面要建成的水泥厂和砖厂,全都是污染严重的存在。
看着远处黑突突的烟,沈玉耀思绪不自觉的飘远了一瞬。
这要是放在现代,环保局还不把她罚死。
还好这是古代,而且这片土地她说了算。
她说了算,但她不能随便乱污染,只是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的道路上,都不可避免的要走一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路,这是必然的过程,不可能因为人的意志出现任何改变。
她能做的,就是尽量缩短污染的时间,让后续的治理能效果更好一些。
“陛下,前面就是钢铁厂了,还请陛下戴上此物。”
元石陆双目炯炯有神,不住的看向四周,显得十分警惕,在护卫沈玉耀的同时,他还不忘给沈玉耀递上口罩。
是的,口罩,但是在其他人的口中,这东西叫蒙嘴,是太医们制作的东西。
因为钢铁厂要用煤,黑气也会落下黑灰,太医们说这些都是外邪,若是吸入必定会引发内病,因此让每一个在这附近走动的人都要戴上此物。
古人的智慧同样不可小觑,沈玉耀只是给出一个大概的轮廓,而细枝末节,都被古人们自己填满了。
沈玉耀倒是对“口罩”的佩戴方式很熟练,沈珉玥就生疏多了,她看着沈玉耀戴上后,又捣鼓了一会儿,才勉强弄好,弄完后很不习惯的皱了皱眉。
“这东西一定要戴吗?好奇怪,我感觉自己喘不过气来了。”
沈珉玥很不喜欢这种被束缚了一样的感觉。
元石陆不知道要不要戴,他反正每次来都戴,太医说要戴的。
他又不会治病,除了听太医的话外,没有别的选择。
沈珉玥只是抱怨两句,沈玉耀都戴了,她难道要娇气的说什么自己不戴吗?
熟悉的路径,只不过上一次是曲川带着沈玉耀过来,这一次换成了元石陆,进去后看到的场景和之前也没什么两样。
就是穿梭在各种炉子中间的人多了一些,而且他们的动作明显熟练了很多。
举手投足都是熟能生巧后的“优雅”,不比宫里善于煮茶之人的动作难看,都充斥着一种从容不迫的美感。
沈珉玥站在一个琉璃工匠身边,不知不觉就看入了神,一直到那个工匠因为她的注视而心有不安的时候,她才回过神来。
那工匠在吹琉璃的时候,因为动作太过危险,没有注意到周遭来人,等他弄完了最危险的步骤,才发现沈珉玥站在他身边的。
他身为一个普通的琉璃匠人,之前都是在曲家为曲家人烧制琉璃,根本没见过外界的人,当然不可能认为沈珉玥是谁。
但是他认识沈珉玥身上的衣服啊!
朱紫二色向来只有朝中身份最为尊贵的人能穿,即便不清楚眼前的人是个亲王,他也知道,这绝对是个他得罪不起的人。
吓得他赶忙跪地行礼,“为贵人请安,请贵人莫要怪罪,小人竟有眼无珠,未曾看见贵人来访。”
见人吓得满头冷汗,沈珉玥赶紧将人扶了起来,“你专心烧制琉璃,何罪之有?是本王过于好奇,这才没有出声,悄悄看过来,吓到这位老师傅了。”
一听沈珉玥自称“本王”,即便被沈珉玥尊称,老人还是被吓得不轻,顺着沈珉玥的力气站起来,浑身还在打摆子,一句话都说不明白了。
不光是他,周遭听到沈珉玥声音的人都看了过来,也不管自己手上的东西能不能放下,急忙慌的就要跪地行礼。
“免礼免礼!通通免礼!你们如往常一般做事便是,千万不要耽误了手上的活儿,陛下若是知道吾耽误了尔等做工,怕是要怪罪我今日前来了。”
沈珉玥急中生智,不光将自称改成了更为平和的“吾”,还隐瞒了身边沈玉耀的身份,顺便用皇帝的身份压制那些因为知道她是亲王,所以被吓得不知所措的匠人。
还别说,这招挺管用的,一听到皇帝的名头,这些匠人连忙专心于手上的琉璃,不敢眨眼,生怕被从未见过的皇帝怪罪。
亲王确实很厉害,但是亲王再厉害能有皇帝厉害吗?没听到亲王也很害怕被皇帝怪罪嘛!
见有些混乱的局势很快就安稳下来,元石陆暗中给沈珉玥竖起大拇指,一年前,这位六公主还是个手段稚嫩的普通公主,最多就是比别的公主聪明一点,现在竟然能三言两语震住场子了!
可见外出办事,真的很能锻炼人。
沈玉耀对沈珉玥的表现也很满意,冲紧张的沈珉玥笑了笑,招招手,表示让她跟着自己去别的地方看看。
今天她过来要办成两件事,选定水泥厂和红砖厂的地点,以及和那些善于此道的工匠聊聊。
不能将时间浪费在琉璃厂和钢铁厂上。
虽然这两处是沈玉耀手里最重要的地方,一个是兵工厂,一个是钱袋子。
“陛下,他们看上去好累,而且好瘦啊。”
走过了琉璃厂和钢铁厂后,沈珉玥突然跟沈玉耀说道。
琉璃厂和钢铁厂都很热,是两处十分消耗人体力的地方,那些工匠在沈珉玥的想象中,应该是比较精壮的。
可这一路走来,她看见的都是黑瘦黑瘦的男人,而且看上去很老,脸上褶子特别的多。
“殿下,琉璃厂和钢铁厂的人吃的非常好,而且陛下给他们的月例也很多,足够他们大吃大喝,补补身子了。”
元石陆解释,让沈珉玥不要觉得沈玉耀压榨那些工匠了。
沈珉玥恍然,“可是为什么他们还是那么瘦?”
甚至能看见身上的肋骨。
“小时候缺少的东西,日后吃再多也补不回来。更不要说,就算天天吃大鱼大肉,在这种环境里,依旧不太可能长肉。”
沈玉耀倒是很清楚是因为什么,说白了就是先天不足,后天生存环境也很恶劣。
再说能吃好穿暖,那都是今年才有的时候,此前的几十年,这些人就没过过几天好日子。
工匠乃是社会下层,士农工商,在名义上就比商人好一点,但是商人社会地位低,却有钱,像那些世家豢养的匠人,实际上和奴隶没什么区别。
甚至因为没有地重,比真正的农奴地位还要低一些呢。
沈玉耀没有过多解释,反正在她手下的这些匠人肯定不会再过以前的苦日子了。
只希望日后,天下百姓都不需要再过这种苦日子了。
第 116 章
水泥和红砖,都是在已有物品上做出的一些改进,不管是制造还是生产,都不是非常难。
所以沈玉耀和沈珉玥很快就从工业区走出来了,已经定下了基本的基调,接下来全都交给底下人去办便是。
这就是当权者的便利,虽然沈玉耀没有什么基建系统在身上给她开挂,但是她身为大庄的皇帝,坐拥天下财富,这本就是她身上最大的外挂了。
倒是沈珉玥,从钢铁厂出来上了马车后,她一直若有所思。
“陛下,那水泥真的有那么神奇吗?用时如同水一般柔软,等凝固之后,又如同石头一般坚硬。”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沈珉玥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东西,能同时拥有柔软和坚硬两种性质。
“不相信的话,等以后亲眼看一看就知道了。”沈玉耀没有给沈珉玥详细解释,毕竟这里面的学问她自己都不是非常的清楚。
总不能从化学的周期表开始跟沈珉玥解释吧。
说起来,化学周期表到底要不要提前拿出来?
沈玉耀原本的打算是慢慢来先找善于此道的人,去慢慢研究,但是现在她又觉得,有现成的被证实的知识不用,那就是过宝山而不入,岂不是暴殄天物了?
沈珉玥因为沈玉耀的一句话,对水泥和红砖开始有好奇心。
“前两日,吏部尚书费有道在骑车上朝的途中摔了一跤,听说到现在还没起来床,现在吏部内的事务主要由郭百灵掌管。”
沈珉玥跟沈玉耀说起了朝堂上的事情。
沈玉耀早就知道此事,毕竟天天上朝的面孔突然少了一个熟悉的人,她肯定要问问,再说费有道不上朝也要跟她报备一声。
只是骑自行车把自己摔得骨裂了,这种事情真是难得一见,沈玉耀要不是为了保护一下臣子脆弱的自尊心,都想上门亲眼围观一下了。
“郭百灵此人两面三刀,做事能力虽高,但不足以承担大任。短时掌权倒是稳妥,长久不可。”
沈珉玥提及郭百灵,就是想要跟沈玉耀说一下郭百灵此人人品有点儿问题,没想到沈玉耀早就已经想到了。
并且还告诉她,郭百灵可以短时间顶一下。
“倒是臣见识浅薄,还以己之心度陛下之意,以为陛下不知此人性情,班门弄斧了。”
“你也是为国着想,并无错处。”
沈玉耀希望沈珉玥不要想太多,她是亲王,又是沈玉耀亲自选中的在外行走的半身,没什么不能说的。
沈珉玥现在跟沈玉耀相处时,已经尽量能放松自己了,不像之前,沈玉耀刚继位的时候,惧怕沈玉耀身上刚刚形成的帝王威势,同时心里没有底,对着沈玉耀总是过分谨慎。
但她们终究是回不到原本相处亲昵的时光了,身份的鸿沟将人与人拉开,很难重归曾经。
“明日你代朕去看看费尚书,带着治疗骨伤最好的太医上门,省的等他回吏部,还要内斗一番。”
郭百灵此人的能力很强,费有道说实话,没有他厉害。
沈玉耀之所以压着郭百灵,是因为郭百灵是个将野心直接挂在脸上的人,这种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沈玉耀不喜欢。
不如费有道听话。
但是郭百灵如果掌控吏部的时间太长,吏部内部的其他官员很可能会倒戈向郭百灵,明面上看不出什么,但以后费有道想要操控吏部,难度就会提高许多。
难度提高,效率就会降低,沈玉耀绝对不允许这种渎职之风兴起。
“是,谨遵陛下旨意。”
沈珉玥行了一礼,接下来一路平安,两人安安全全的回了皇宫。
至少表面上确实如此。
暗地里元石陆究竟抓了多少杀手,只有之后沈玉耀手边的口供知晓了。
从古城到京城,快马加鞭要两天一夜,带着犯人肯定走不快,所以等石采文在边关都已经找到可以收纳的种地之人时,那些被抓起来的僧人才到京城。
僧人入京,引起不少人暗中议论,议论之声仅次于吏部尚书被自行车摔断腿。
其实只是腿骨摔裂,并不是摔断,虽然不能久站,但并不影响办公的费有道对于外界传他腿断的事情,真的很无语。
他只是因为之前将一群官员送到草原,所以想要躲躲他们那些达官显贵的亲戚,干脆趁此机会告假几日。
早知道会引起如此后果,当初他就不告假了。费有道的内心想法无人得知,但是僧人进京,这事儿有一个人非常的愤怒。
不是沈玉耀,也不是有直接关系的太皇太后,而是皇太后曲烟月。
以前曲烟月对那些佛国的僧人没有任何偏见,同样也没什么喜欢厌恶之类的个人情绪,因为对她来说,佛国的事情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后来,她知道沈清瑾在死之前,吸食了柳暗花。
如果不是那些柳暗花,沈清瑾不至于在二十岁的时候死去,他是那么年轻,如果健健康康的,或许能在偏远之地活下来,安安分分的做个富家翁,享受做人的乐趣。
但他什么都没有,他就那么死了。
曲烟月嘴上没有说过,但心里切切实实的恨上了为沈清瑾提供柳暗花的人。
之前没有查出来也就罢了,后来查出来是佛国,沈玉耀竟然没有举兵去给那番邦小国一个教训,让对方知道大庄不是那么好惹的!
而是选择忍了下来。
曲太后仔细想想,认为女儿这样选择很正常,那个时候女儿刚刚登基不久,清算了一大批贪官污吏,那些贪官污吏个个来头不小,朝廷震动不已,确实不宜轻举妄动。
于是她也忍了下来。
可是她没想到,苍天未曾辜负她,有朝一日,竟然将那些罪人,亲自递到了她手上!
一听到押解僧人的囚车入京,曲太后直接登临紫微宫,面见沈玉耀,来此一趟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沈玉耀将那些僧人千刀万剐!
“若是可以,还请陛下攻打佛国,以震慑四方宵小!”
“母后,何必如此。”
沈玉耀不是说曲太后攻打佛国的话不对,她是没想到曲太后叫她陛下。
陛下是尊称,曲太后是她的母亲,身为太后,直接叫皇帝即可,一国之主再尊贵,太后在地位上还是比皇帝要高的。
若是太后用尊称,那就是一种请求的语气。
攻打一个小国,还是屡次搞鬼魅手段的小国,哪儿用得着让一国太后用请求之言?
“母后放心,此次女儿不会饶过那些僧人,同样不会饶过佛国。”
沈玉耀也有此意,想要开通古城那边的互市,佛国身为西域诸国中影响力较大的一个国家,还是很有必要交好,以期实现共赢局面的。
但是佛国不想跟任何国家共赢,他们只想吃独食。
佛国中的大商人都是佛寺出身,他们做生意的范围也被规定在“僧人”这个身份上,也就是说,想要跟佛国的商人互有往来,首选要先剃个光头。
沈玉耀在了解到这个听上去很莫名其妙的规矩后,直接露出疑惑表情。
佛国如此做,这么多年都没有其他国家的人表示不同意吗?一个国家,难道可以完全独立于其他国家存在吗?
事实证明是可以的,现在是农耕社会,不是后期的全球化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太过紧密,导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很不紧密。
别说一个国家独立于其他国家存在了,就是一个村子,只要能实现自给自足,饿不死,就能成为一国之中独立的存在。
佛国比一个村子大多了,他们不光有钱,还有思想武器。
靠着他们口中的佛,还有这种听上去就很离谱的政策,这么多年来,他们忽悠瘸了不少小国的商人,那些商人不光举家投奔佛国,投身佛门,还将全部身家捐赠出去,为佛寺尽职尽责的敛财。
为的是修来世能托生大富大贵之家。
果然人不能搞迷信,沈玉耀了解越多,对这个国家有关的一切越无语。
正是因为这种无语,让沈玉耀下定决心不能看着佛国做大。
即便是进入现代,宗教武器依旧十分给力,这得益于世界未知的东西太多,而人学到的知识太少,于是无知者就会对一切未知保持敬畏之心。
那是对神灵原始的崇拜。
佛国如果做大,思想传入中原,已经在操控人心上锻炼多年的手段普一用到中原人身上,没几个人能保持理智。
沈玉耀可不想等之后将刀对准自己的子民。
而且佛国的人,不是说他们的佛无所不能吗?那就看看等庙宇被捣毁,虔诚的信徒死去,他们的佛会不会跳出来拯救他们。
沈玉耀是个现代人,她对这些神仙从来是有事就求求,没事完全不管的状态。
灵验她就信,不灵验她就不信,不能因为神仙,扰乱她原本的人生轨迹。
任何事情都需要适可而止,过度便会不美,沈玉耀希望佛国那些人能想明白这个道理。
如果他们不明白,那就用手中的刀剑,教会他们!
沈玉耀要对佛国动手的消息,很快就传出宫去。
有人振奋不已,在茶楼酒肆痛斥佛国将柳暗花带入中原,图谋不轨,有人则忧心忡忡,觉得沈玉耀上位之后,边关已经有了一场大型战事。
再来一场,对国库的压力很重。
而且连续两次,那是穷兵黩武,乃是不祥之兆啊!
两种思想在民间开始争斗,惧怕战事的人,想要打仗的人与作壁上观者各执一词,热闹极了。
第 117 章
关于沈玉耀要向佛国开战的消息,反应最大的并不是民间关心政事的百姓,也不是即将要领兵出征的将领,而是身在后宫的太皇太后。
这位太皇太后在沈玉耀登基后,一直表现的非常安分,她的丈夫、儿子,同时代的人,几乎都死了,她在这个世界上活的很孤独。
唯一的依托,就是她曾经的儿子,那个同样是从她肚子里出生的孩子,她曾经寄予厚望的孩子。
那个孩子在佛国。
太皇太后知道这件事,佛国距离大庄有一段距离,而且两国之间向来安然无事,不管是民间还是朝廷,都没有什么往来。
所以太皇太后以为,这辈子她可能都不会再听到有关普乐的消息了。
但是她没想到,有朝一日,她会在自己的孙女口中听到有关佛国的事情。
命将军领兵攻打佛国,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太皇太后从前朝的战火中一路走来,国破家亡的痛苦一直深深烙印在她的灵魂之中,让她难以挣脱。
她当初之所以会嫁给庄高祖,就是因为她不想要再起战事,想要天下尽快太平。
不然她大可自尽,逼迫郑家,让郑家和高祖皇帝的名声遗臭万年,而不是默默承受了一切。
高祖皇帝与郑家联手,才能更快的平定天下,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
所以她无法理解沈玉耀主动燃起战火的决定,在皇太后莅临紫微宫后,这位德高望重的太皇太后也来了紫微宫。
沈玉耀前脚送走亲娘,后脚迎入亲奶奶,她是真没想到,亲人们是如此的“善解人意”。
天下子民的议论声飘不到宫闱之中,她的亲人也要想尽办法让她感受一下,这个命令带来的矛盾纷扰。
“孙女见过太皇太后。”
面对太皇太后,沈玉耀即便身为女帝,还是要乖乖行礼,只不过以前是要行大礼,现在只需微微行礼即可。
“免礼,皇帝近些日子操劳政事,都累瘦了,快喝口参汤,歇歇吧。”
太皇太后明明是为了佛国而来,但是先用糖衣炮弹来攻打沈玉耀,并不提有关佛国之事。
她就好像天下间无数慈善的奶奶,对孙女满腔疼爱之心。
沈玉耀很是感动的接过了熬的满是药香的药膳汤,虽然那东西看着色香味俱全,但是她实在是有点儿吃不下去。
刚刚她才吃了曲太后送来的吃食,巧合的是,曲太后送的也是汤。
这要是一个人送干的,一个人送汤,她还能喝下汤去溜溜缝,现在真是一口都吃不下去,感觉张嘴就能从喉咙眼吐出来。
沈玉耀在满足太皇太后和放过自己的选项中,选择了后者,她将汤端起来又放下,抬头问太皇太后,“皇祖母此次前来,可是因为佛国之事?”
太皇太后还不是很习惯沈玉耀言简意赅的行事风格,这和她儿子沈崇的风格实在是很不一样。
她愣了一下,随后点点头,“皇帝看来已经知晓了。”
“是,皇祖母,佛国胆敢往中原送柳暗花,就应该早有承担今日灾祸的准备,无论是谁来劝,进攻之事,都绝无转圜余地,君王一言九鼎,还请皇祖母莫要为难孙女。”
沈玉耀给的答案非常的决绝,似乎是一点儿希望都没有留给太皇太后,太皇太后什么时候被人如此直接的拒绝过?
她当即脸色就不太好了。
那个在沈玉耀没有登基之前,将沈玉耀视如珍宝的人,似乎已经死在了沈玉耀成为皇帝的那一天。
她本来就是寄情于沈玉耀,因为沈玉耀从小就被迫离开母亲,和她的大儿子很像,所以她格外偏疼沈玉耀几分。
但是后来的沈玉耀,上有父母疼爱,下有姊妹相互扶持,甚至还以公主之身,得了帝皇之位,过的比太皇太后的大儿子要强太多了。
于是太皇太后对沈玉耀的态度就淡了下来,因为她觉得沈玉耀不够像她儿子了。
生活在后宫可悲的女人,都喜欢将感情寄托在不相关的人身上,尤其是郑家的女子。
郑皇后如此,太皇太后亦是如此。
沈玉耀真不明白,她难道天生就是替身命,不会再郑皇后与太皇太后眼中,她脸上就写着“替身”两个字吧?
不然这两人为什么先后都将她视为替身呢?
“皇帝,这场仗一定要打吗?皇帝可知,那佛国可不是犹如一盘散沙的草原,佛国的僧人,既是僧人,也是士兵,他们都对佛国有着非同一般的信仰,他们悍不畏死,若是想要将佛国灭除,必定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自高祖皇帝建国至今,不过三十三年,三十余载,一大半的时间,大庄在西北边关与那些蛮荒之族斗争不休,耗费无数金银钱财,粮食人命,才换来两三年的太平日子。”
“现在,皇帝又要再起战事,须知穷兵黩武,非仁德之君所为!难道皇帝就不怕史官之笔,人言可畏吗?难道皇帝就不怕,那些人议论皇帝是跟脚不稳吗?”
太皇太后的劝说十分坚定,似乎全都是为大庄考虑,没有丝毫自己的私心一样。
真是听着好生大义凛然。
但是沈玉耀只觉得好笑。
“皇祖母,朕乃是先帝选定的太女,名正言顺继承皇位之人,不管朕是仁君,还是暴君,这位置来的都光明正大,史书之上,无人能置喙。”
沈玉耀将太皇太后没有说明的东西补全了,那就是太皇太后认为她是个暴君,以及太皇太后认为她如果一意孤行,会被史官后人质疑是得位不正,才如此急功好利。
沈玉耀的底气很足,先帝这点做的很好,沈崇知道公主继位本就是千古未有之事,而他想要沈玉耀的位置更稳一些,必须占上大义的名头。
位置名正言顺,非太女继位莫属。
太皇太后再想挑三拣四,面对沈玉耀的这段话,她都无话可说。
沈玉耀的理由实在是太过充足。
“尔杀叔伯,难道能在历史上留下仁德之名吗?”
太皇太后被沈玉耀顶撞之后,气的脑子发昏,直接问出这个问题。
问完她就愣了,这话天下人说得,她说不得。
若是被传出去,沈玉耀的名声就算是彻底坏了,因为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她真实杀害亲人的记载。
叔伯,说的并不只是一个普乐,还有之前的敬王。
“太皇太后,您年纪大了,大抵是得了些老病,竟开始说些胡言乱语,青兰,搀扶太皇太后回去,让太皇太后好生休养身子,莫要到处乱走。”
沈玉耀直接命令青兰,是因为今天太皇太后没有带着青珍,青珍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不能常伴太皇太后身边。青兰很听青珍的话,更听沈玉耀的话,毕竟如果没有沈玉耀,就没有今日的她。
太皇太后还想说话,青兰直接上前,搀住太皇太后的胳膊,行礼道:“谨遵陛下旨意,太皇太后,奴婢这就去唤太医,为太皇太后诊治身体。”
太皇太后被一个奴婢逼迫,气得脸都青了,但是她身体是真好,一把年纪上这么大火,愣是神情清明,身体笔直站着,没有一丝要倒下的模样。
可见太皇太后还是有自己的风骨的,并不想仗着年纪大,就在这儿碰瓷沈玉耀。
沈玉耀很赞赏太皇太后这种品质,所以她在太皇太后临走前说道:“只要查出柳暗花一事与他无关,朕保证,大庄与佛国的战争不会牵扯到他。”
这个他是谁,她们心知肚明。
太皇太后闻言,松了一直僵硬的后背,从背面看,精神抖擞的老太太,瞬间老了十来岁,花白的头发真实显露出她不算小的年龄。
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还要给小辈操心,她也是不容易。
沈玉耀给出承诺,但心里并不觉得这件事会跟对方毫无关系,沈玉耀没有什么准确的证据,但是她直觉如此。
大多数情况下,沈玉耀的直觉都很准确。
佛国国内,虎视眈眈的大庄军队已经在边境集结,面对这条情报,高层贵族们依旧沉浸在声色犬马中,并不在乎。
真正忧心忧国者,早就对这个国家失望,他们转而去跪拜佛寺,希望大慈大悲的佛祖,能降下一个救世主,让他们脱离苦难。
如果万民的请求能够直达天听,大慈大悲的佛祖如果真的能帮助他们,第一件事就是降下神雷,劈死那群披着人皮,趴在无数人身上吸血的贵族“高僧”。
但是这世上没有神仙,皇帝如果不够英明,也不可能拯救他们。
这个时候,沈玉耀来了。
等佛国并入大庄领土后,这地方的子民就能迎来英明的皇帝了。
前方将领将佛国内普通百姓的悲惨遭遇写在奏折上,呈在沈玉耀桌案前,沈玉耀直接命令于三,去传播“真正救世主”言论。
人只有在绝望之时,拥有最深的信仰。
既然佛寺里金子做的石头神像能够收下这波信仰,那她一个活人,有什么不能收的呢?
当大庄神主,草原天神,真正的神仙玉阳大帝的名字传入佛国,佛国百姓们突然顿悟了。
他们的神不能拯救他们,他们完全可以换个新神仙啊!
哪个神仙有用,就信哪个!
在发现面对大庄攻进来的铁骑,举起双手打开城门,高呼“玉阳大帝”,就能逃出生天,甚至还有可能得到大庄士兵的“打赏”后,佛国的百姓们悟出了真理。
其实大庄士兵们只是看那些衣衫褴褛,高呼女帝名号,看上去不太聪明的贫民可怜,给他们一点吃的而已。
美好的误会,造成了战事刚开始,大庄军队就一路高歌猛进的历史名场面。
第 118 章
佛国,曾经是一个百姓安居乐业的美好国度。
大抵每一个王朝在初期,都能让百姓享受一段时光,那段时光里,天是蓝的水是清的,人都是美好的。
日子过的十分平静,每一个人都觉得未来充满了希望。
但是很快,希望就会在一代人死去时消失。
这里面的内因实在是太多,并不是一两个人能总结完全的,而且有知识有能力的人,也不愿意去回过头看看,这个王朝走过什么样的路。
于是在佛国百姓与文人的沉默下,佛国走向了日落黄昏之时。
大庄的铁骑冲开了佛国的大门,脆弱不堪一击的大门,让每一个佛国百姓明白,灭亡之日降临了。
奇怪的是,他们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坏事。
甚至他们的内心在隐隐期待着。
期待那位传言中真正的神灵,能带给他们久违的和平和盛世。
“总觉得这里的气氛怪怪的。”
石采文撩开车帘,看向车外,低矮的房子,破旧不堪,让人难以辨识上面镌刻的字迹,即使看清楚也没用,石采文不认识佛国的文字。
穿着破烂的人躲在房子的角落里,他们全都站在阴暗处,用怯生生的眼睛看着行驶在土路上的马车。
那是多么华美的马车,马儿的皮毛柔顺至极,上面的缰绳都镶嵌着光彩夺目的琉璃。
只有城中最富贵的贵族,出行才会用这样的马车。
而现在马车里坐着的人,不过是大庄的一个商人。
大庄人好有钱啊。
他们想,如果以后他们成为大庄的百姓,他们也做买卖,可以像大庄商人那样有钱吗?
如死灰一般的心,突然燃起了些许火焰。
石采文以商人的身份进入刚被打下来的佛国边城起沙城,是为了建立商路,连同起沙城和古城之间的路。
商路若是能建成,不光是对互市建成有辅助作用,更重要的是,可以打通后勤补给的最近线。
现在大庄军队进入到佛国,靠的全是后面绵长的补给线,这一条后勤线路,不光更绕,路上损耗更多,还非常的脆弱。
随着军队愈发深入佛国内部,后勤线拉的越长,它越脆弱。
虽说现在佛国的百姓一副喜迎新主的模样,佛国的贵族也是跑的跑亡的亡,无人站出来稳定局面,但战事事关一国气数,不可疏忽大意。
所以不管是沈玉耀,还是朝中的有识之士,都认为应该就尽量缩短补给线,同时开出更多路,以防敌人斩断他们的补给线后,大军陷入粮草不足的困境。
马车一路缓行,等石采文看到将军周然所在之地时,已经将近半个时辰了。
这一路过来,即便再小心,车轮上也沾染了不少泥土,前两日起沙城才下过雨,沙土混在一起,确实脏了些。
但也正是这一场雨,让他们能自由行走在起沙城中,不至于被漫天黄沙打脸。
石采文下车后,抬眼就看到了周然。
周然面对这位得女帝青睐的女官,态度很是尊敬。
大庄能打仗的武将还是有不少的,但是出名如曲川者少之又少。
一则是能力上相差甚大,二来,则是因为在大庄武将想要出头也不是那么容易。
建国后,战争主要集中在西北,想要立功出头,其他地方的士兵没有机会,而西北那边又是曲家的大本营,曲川乃天生将才,有他在,哪个武将都没他耀眼。
这次攻打佛国,对周然来说是个机会。
他迫切的想要在女帝面前展露他领兵的本事,同时也想让女帝多看他两眼。
为此,他将攻打佛国的几场仗都打的极为漂亮,同时身为主将,还亲自出府来迎接与女帝相识于年少的女官石采文。
“下官见过周将军。”
石采文下车后赶忙前走两步同周然见礼,颇有些受宠若惊,实则确实如此,一方主将在武将中,就如文官中的尚书侍郎,小官见到可不就是觉得倍感荣幸。
关键是对方这个举动表现出的意味,在见到对方的时候,石采文就知道,这一趟她的行程会很顺利。
“女官不必多礼,女官一路前来,奔波辛苦了,快快入内,咱们边吃边说。”
今年三十出头的周然,正是一个武将的巅峰时期,他的脑子很好用,身体也没有被行军多年留下的暗伤打垮。
整个人给人一种十分自信的感觉。
让人与之相处非常舒服,比起曲川,周然更加平易近人,而且说话也好听。
石采文觉得这人日后在朝中必定有一番前程,只要他好好干,别搞歪门邪道。
前脚刚想着别搞歪门邪道,后脚石采文就被人舞到了头上。
官场中,充满了各种诱惑,人非圣人,各有所欲嘛。
但是石采文没想过,有朝一日她也会直面各种诱惑。
看着面前弹琴时眼中含情,跳舞时身姿如青松挺拔的俊美少年,石采文那一瞬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的目光不自觉的在两人散开的胸前转了一圈,这皮肤是真白啊。
比她都白,她在外奔波,早就不似从前在闺中时那般细腻白皙了。
“此二人,乃是一对兄弟,弹琴者为曹琴,跳舞者为曹舞,原本是这城中为达官显贵解闷的伶人。”
周然笑道:“若是石大人喜欢,大可带走,听闻古城内实在缺人,不如让他们去帮一帮石大人。”
“他们都曾是中原人。”
石采文没有直接答应,她承认自己被美色迷了一下,但还没有昏头。
这次大庄进攻佛国,沈玉耀说过,大庄子民不可能自卖为奴,所有在他国的大庄人,若为奴隶,都是被迫,可回归民籍。
这也是为什么佛国普通人会愿意开门喜迎大庄军的原因,他们在佛国的时候,可能是奴隶,但只要他们成了大庄人,他们就是普通人了!
大庄还会给他们分地!
因为沈玉耀说的时候,没有准确的下达,什么人才是大庄人的命令,她只是说穷苦之人和奴隶。
可见就是为了给佛国那些有心求活的普通人一条活路。
周然一愣,随后轻笑道:“他们现在也是中原人,但我们大庄,不也有乐籍的伶人吗?”
沈玉耀下达的每一个命令都是为了当下的战局,而任何命令律法都不可能完全完美。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谁也不知道这些人会以什么角度去钻空子。
石采文了然,随后垂下长长的睫毛,掩去了眼底的嘲讽轻视。
原本因为这个周然打仗本事不错,还以为是个将才,以后也是个人物,谁知道竟是个走歪门邪道的家伙。
“女官为国为民,劳累奔波,这身边就缺一些贴心人,不如让这曹家兄弟,为女官分忧一二。”
“好啊,古城确实很缺人,此二人,下官便恬不知耻的收下了。”
石采文嘴角噙着笑,再抬眸的时候,看不出丝毫的不满。
那些嘲讽如同雁过,留下些许痕迹后,逐渐消失。
“哈哈哈,石大人肖父,日后必定能成为一代名臣啊!”
周然就喜欢这样的人,一点儿都不矫情别扭。
他拍了下手,琴音停下,舞也落下,眉眼一致的少年低下头,冲石采文叩头谢道:“多谢大人收留。”
石采文给身后的苏丹一个眼神,苏丹纵有疑惑,也将人带走安置,等这些人都离开后,周然终于开始说他的真实目的。
他的想法也很简单,古城互市,所得五五分,五分给朝廷,五分给他。
而石采文嘛,她可以在佛国随便走,看上什么,直接拿便是!
这是要将自己在佛国能拿到的战利品,全数给石采文,而他则要一个古城和佛国这边的经营权。
算是给子孙后代置下偌大产业了。
真是个“高瞻远瞩”的主儿,石采文要不是忠心沈玉耀,都想给他鼓个掌。
所以说,像曲川那样不会看人脸色,还给别人看脸色的将军,也没什么不好的。
至少不会想着挖大庄的墙角,贴补自身。
“周将军。”
石采文轻柔的声音听上去像是裹了蜜一般。
周然心下一动,想着眼前这个小姑娘果然是不禁诱惑,这是要答应与他联手了!
真不知道陛下是怎么想的,将互市如此重要的事情交给一个年轻的少女。
或许是因为他们这位陛下,也是个年轻的少女罢了。
“石大人还有什么想说的?若是不满分成,周某可让利一成,权当是给石大人添点儿压箱底的。”
“周将军这一路走来,真该多谢一个人。”
石采文的话让周然一愣。
“这……周某戎马半生,说来不怕石大人嘲笑,运道不好,并未得他人相助啊。”
“不,若没有陛下先让暗部宣扬神主一说,周将军光凭口舌之力,可做不到连下三城的伟绩。”
石采文嗤笑道:“猪立于风口,迎风而上,还道自身会飞,可笑至极!”
周然若是这还听不出来是什么意思,三十余年就白活了。
他涨红了一张脸,万万没想到一个女官竟然敢指着他的鼻子骂他蠢如猪!
第 119 章
“哈哈,石大人可是想吃猪肉了?来人,为石大人端上来上好的猪肉,今日晚宴,可烤肉吃。”
这周然虽然很恼怒,但还不至于被愤怒将脑子完全遮蔽,他知道自己现在和石采文翻脸,没有任何好处。
甚至对他坏处颇多,如果石采文转头向女帝说他今日说出的贿赂贪污之举,他大概人头不保。
周然想到这儿,冲着石采文笑意盈盈的脸下,藏起了深深的杀意。
石采文没有再说什么,面上同周然笑笑,光看两人相处的画面,绝对想不到刚刚他们之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一路风尘仆仆,不好灰头土脸的参加将军举办的宴席,还请将军允许下官回屋洗漱一番。”
“应该的应该的,你,带石大人去东苑安置,那边风景秀丽,想来石大人会喜欢的。”
石采文不在乎自己被安排在哪个地方住下,她起身向周然行了一礼,随后离开。
看着她的背景,周然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最后他招来身边的亲卫,说道:“命令底下的人看好她,她若是有什么特殊的举动,或是送出了不该送的消息……”
反正攻打佛国的战争还没有结束,战场之上,刀剑无眼,死一两个人有什么稀奇的?
天高皇帝远,离着千八百里,周然心中对皇权的敬畏被压到了最低。
亲卫与将军同吃同住,自然无比忠心,即便周然的做法往大里说是形如造反,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向皇帝举起刀剑。
所以说,人手里不能有太多的权力。
权力是吃人的野兽,会助长人心的贪婪。
沈玉耀将从古城传来的消息放下,看向为她整理文书的秦淑君。
“周然此事,汝怎么看?”
“此人如豺狼,忘恩负义,该杀之。”
秦淑君的想法很简单粗暴,不听话的狗,就直接打杀换新的。
这一看就知道秦淑君在军事上的才能不显,不过对沈玉耀忠心可嘉。
“你所言甚是,但战事当前,临时换帅乃是大忌,更不要说是一个已经连下三城,身怀巨功的将军了。”
周然出身的周家,就是瑞王之母的周家。
周家已经连着许久没有出现过在朝堂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了,这个周然此刻能冒头,显然是周家倾全族之力供养出来的。
若是动他,就等于直接冲瑞王母家下手。
瑞王沈泽玙,他和沈玉耀的关系一直还不错,因为瑞王胸无大志,每日里就只想当个能吃香喝辣的闲散王爷。
比沈玉耀的大哥三哥都强得多。
真是应了那句话,打狗也要看主人,看在瑞王这个主人的面子上,沈玉耀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时候,还真不能直接将人给换下来。
当然,这是一般的帝王的思考方式。
权衡利弊,想来想去,也无法下定决心。
但是沈玉耀不是个普通的帝王。
她只思考了一瞬,就有了打算。
“大庄还是将才太少了,武举的事情,兵部可有章程了?”
秦淑君已经习惯了说着说着突然跳跃的话题,闻言立马脑子切换到兵部有关之事上。
“回陛下,兵部尚书今日上了折子,只要吏部愿意配合,此事便算是定下,与春闱错开时间,武举时间将定在秋冬之日。”
习武之人,不说寒暑不侵,至少也没有常人那么惧怕温度的该百年。
所以不管是秋冬还是春夏,对于习武之人来说,没有丝毫的关系。
“好,尽快定下来,文有状元,武亦有,这样人才才能源源不断的进入朝堂之中。”
后续储备足够,沈玉耀就不用像现在这样,用人时要在人品和能力中选一个了。
她完全可以像个成年人一样,两边都要!
沈玉耀说罢,低头看了眼古城暗部的折子,挑了下眉,“石采文啊石采文,希望你能给朕一个惊喜。”
你的潜力远不止于此,现在站在了你的舞台上,尽情的绽放你原本该有的光芒吧!
在沈玉耀期待石采文勇敢一些,创造奇迹的时候,与石采文如同一株双花般的杨可卿也没有闲着。
大庄之外,石采文发力,大庄之内,杨可卿出马。
杨可卿痛恨所有与柳暗花有关系的人,所以她在奇山县查到一条线索后,就一直紧抓着这条线不放,她心细如尘,又足智多谋,很多破案老手都忽略过去的细节,全被她挖了出来。
主要还是占了以前在后宅行走的便宜,那个时候她或多或少听到了许多情报。
现在运用到官场上,抓那些两面三刀,道貌岸然的叛徒,那是一抓一个准。
于是在大庄连破佛国三城的好消息终于慢悠悠的从边关传来的那一天,杨可卿掏出了写满人名的册子。
跪地弹劾,奏请沈玉耀为所有被柳暗花害得家破人亡的可怜人做主。
她就是那个苦主!
“臣的父兄,皆是死于这柳暗花之手,母亲因父兄惨死,心神俱衰,不足一月便跟着一起去了,因为这一朵花,臣家破人亡!还请陛下为臣做主啊!”
杨可卿声音凄厉,吐字如同啼血,恨的眼圈通红,眼泪不住落下。
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不少年轻的臣子见此,都悄悄抹起了眼泪。
无不动容于杨可卿身上发生的悲痛惨事。
站在文官之首的沈珉玥更是心里难受极了,她天天与杨可卿一同办案,竟然完全不知道杨可卿心里藏着如此多的痛苦。
竟然全家都因为柳暗花惨死了,之前怎么从未听杨可卿说过呢?
沈珉玥的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是很快她被杨可卿高声念人名的举动给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没办法再去细想了。
“朝堂官员牵连其中者无数,他们拿了佛国的孝敬,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敢问诸位,你们十几载苦读,圣人教的书里写的,有一句是告诉你们,身为臣子,可以如此戕害子民!如此祸害天下吗!”
杨可卿说罢,倏然打开了手里的折子,照着折子就开始念人名。
第一个榜上有名者,就是代替费有道站在吏部官员首位的郭百灵。
遥想之前,郭百灵一度向沈玉耀示好,为沈玉耀办事无不尽心尽力,甚至在不少人眼中,他都是个纯臣,一心为国的形象树立的很好。
他本身就出身边塞,沈玉耀之前还想着派他去做外交工作,探索外面更广阔的天地。
可谁知道,有些人表面看着花团锦簇,实际上底下都是枯枝烂叶。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外如是。
郭百灵不光是个权迷,在费有道接替于数的吏部尚书之位后,便一个劲儿的想要将费有道挤走,为此做了好几件有违沈玉耀意思的事情,让沈玉耀颇为不满。
而且他还动了不该动的钱!
西北那边的互市,要是挺认郭百灵这个边塞出身的京城官员的话的。
正是因为那些人听话,所以郭百灵才会成为佛国贿赂的名单首选,贿赂一个京官,又能打通互市,又能涉足京城,一举两得啊!
而郭百灵因为出身不高,所以极为贪恋权力和金钱,佛国的人找上他,他根本没怎么犹豫就倒戈了。
不光是他,名单上还有大大小小的官员上百名,有的是在庄太宗时期收过贿赂的,有的则是在沈玉耀手底下收贿赂的。
沈玉耀手底下的颇多。
随着杨可卿的声音响起,早朝之上,越来越安静,只剩下几个人粗重的喘气声,展现了他们内心的不平静。
“不要再念了……”
不知道是谁,突然小声的开口祈求。
杨可卿完全不为所动,依旧在念名单,那人实在是受不住,突然发狂的扑上前去,想要将杨可卿手中的名单夺下来。
“不要再念了!不要再念了!我没有,我没有拿钱,我只是帮几个商人拿到互市的牌子,我是为了互市好,陛下!臣都是为了大庄啊!”
那人估计是疯了,一边为自己辩解,一边向沈玉耀喊冤,同时扑向杨可卿,想要将那名单吞下去。
而现在,杨可卿还没有念到他的名字。
大部分人都冷眼看着,那个名单,不管是贪官还是良臣,此刻都不希望它存在。
因为这一张纸,代表着朝堂即将迎来沈玉耀继位后最大的动荡。
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死。
而其中,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是他们的儿女亲家,血脉族亲。
杨可卿会些功夫,但是她正全神贯注的念名单,还真没想到有人会如此大胆,御前失礼,所以一时没注意,被那人将名单抢了去。
但是很快她就反应过来,抬手就要打向那人伸出来的胳膊,可她手刃还未曾碰到那人,那人的手就松开了。
杨可卿下意识接住即将落地的名单,没有让名单沾染地上的血污。
那个官员低下头,看到了穿胸而过的剑刃。
他的胸口很痛,如同被撕裂了一般,血从他身体里往外流,生命也跟着一起远去。
“臣、冤、枉……”
至死还在为自己辩解,但若是真的冤枉,又岂会是此等反应。
更像是狗急跳墙!
“敢做不敢当的懦夫,也配站在朝堂之上!禁卫军何在?把尸体拖出去,扔到宫门前!念他为官一场,通知其家人来领吧。”
沈玉耀怒极,眸子阴沉,她收回扔出剑的手,转身重新回到皇位上坐下。
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底下震惊惧怕的官员,最后淡然说道:“接着念。”
这一次,没人敢再站出来,抢名单或是开口打断杨可卿了。
自建国以来,悬挂在天子墙上的剑,第一次如此频繁的被拔出使用。
百官们有预感,以后这种事,会更多。
因为他们上头坐着的这位女帝,武德充沛啊。
第 120 章
名单总有念完的时候,而这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却似没有尽头。
佛国被打下来,本来是一件值得普天同庆的好事情,如果这件事是发生在庄太宗时期,那么文臣武将们早就一片喜气洋洋,恨不得天天放鞭炮庆祝了。
偏偏这件事发生在沈玉耀为女帝的时期。
而且前脚曲川才刚将草原打下来,送给沈玉耀做为登基的贺礼。
那么佛国被攻下,在草原这个心头大患被消灭的前提下,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当然,没人敢直接说佛国不重要,毕竟那边有极大的一片土地,肥沃的土地能种熟养活百万人口的粮食,这还是在高产粮种没有传入佛国,同时佛国的百姓并不如大庄百姓一样勤奋的前提之下。
只要耐心经营,那片土地迟早会成为大庄又一个大粮仓。
“此事安排妥当后,费大人就有时间在家好生休养一阵子了。”
“唉,如果杨大人没有将受贿一事上奏,在下肯定会更高兴一些。”
费有道特意来找蔡有志说话,谈论之后科举一事,今年年末有武举,明年年初有科举,对于吏部来说是两个很大的挑战。
更大的挑战是即将进入朝堂的那些人,他要去哪儿找合适的位置安排他们。
眼见沈玉耀要大力发展商业和农业,户部手里头有最多的官职空缺,费有道只能来找蔡有志聊聊,商议如何安排。
正事儿他们已经说完了,达成了一致,到时候按部就班的走就行了。
既然正事儿已经说完,那就少不得说两句闲话。
“杨大人尽忠职守,为朝堂内部肃清贪官污吏,做的是好事一桩。”
以前蔡有志口中的杨大人,那都是吏部原本的尚书大人,但是现在他开口说的杨大人,只有一位。
那就是入职了都察院的杨可卿。
杨可卿靠着一张弹劾奏折,被沈玉耀直接安排入都察院,成了一名都察院御史,而且这个御史的官职还不低,足足有正四品。
正四品御史,那就是有资格直接上朝的御史。
可见沈玉耀对杨可卿是何等的信任有加。
“蔡大人看来很是欣赏那位杨御史啊,唉,自打那日之后,家中亲眷便一直未曾停过啼哭之声,实在是让人听着心碎,杨御史如此刚正不阿,恐怕日后会吃大亏。”
费有道没有直接说他对杨可卿的不满,而是以家中亲人的表现来隐喻。
当初拿了钱的人里,确实有费有道的政敌,看见政敌吃亏,被罢官抄家,严重者一家老小全都丢了性命,费有道当然开心。
但是那名单上,还有费有道的亲戚啊!
看着亲戚哭着喊着入狱,甚至人头落地,费有道怎么可能高兴的起来。
如果消灭政敌是要用家中重要之人的性命来换,那代价未免太大,也太不值得了。
蔡有志听出了对方未尽之语,有一瞬痛苦的迟疑。
他的亲属也有在此次事件中遭殃的。
“况且,事情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想来陛下是不满意最后的结果,再这样下去,朝堂动荡不已,国将不稳啊。”
费有道这话倒是有几分道理,如果沈玉耀直接按照那个名单,将人全都一个个判了刑,也就罢了。
偏偏沈玉耀将事情交给了杨可卿,让杨可卿接着去查,看看还有谁也胆大包天的伸了手。
一副要彻底弄明白的模样。
这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让人看了着实害怕。
蔡有志和费有道对视了一眼,随后两人笑了笑,说了两句客套话,各自分开了。
他们俩现在都是一部尚书,身为尚书,身上还带了国相的职责,按理说是应该去劝一劝怒火中烧的陛下。
可是想想那天早朝上,陛下一剑要人性命的举动,他们俩心里都一颤,实在是有点儿提不起勇气。
这不是胆小怕事,蔡有志想,这是为了保存实力,若是这朝堂上所有反对陛下的人都被陛下送出了朝堂,那日后陛下做了错事,不就没人在一旁监督劝告,帮陛下处理后续了吗?
没错,就是这样,绝对不是因为怕死,这都是为官多年的智慧!
朝中觉得此事应该尽快结束的,不止两个尚书。
两个尚书选择苟着,静看事情继续发展,其余人却不愿意再任由沈玉耀杀下去。
真的杀穿了,对沈玉耀来说也没有好处。
培养人才需要时间,短时间内如果没有新生力量补上来,朝堂将会出现大量空缺,到时候朝政无法运行,苦的还是天下臣民。
杨可卿前前后后招待了好几波来劝她的人。
没错,这些人没有胆子去沈玉耀面前劝,就都选择了比较迂回的方式,来找杨可卿了。
杨可卿有些无奈,偏偏那些人大多是她爹在朝为官时的友人或家中的亲戚,她想要闭门谢客都张不开嘴。
不过招待归招待,杨可卿应对他们的办法,就一个。
对方不管说什么,她都点头说是,但真要让她去跟沈玉耀谏言,请沈玉耀停手,她就笑笑不说话。
意思是绝不可能。
这些人也不想想,她的父兄是因为什么死的?
她因为柳暗花家破人亡,这些帮助佛国之人,在大庄传播柳暗花的家伙,都是她的敌人,她不光要落井下石,还想要那些人的命,以祭父兄在天之灵,怎么可能停手?
她恨不得沈玉耀将所有参与其实的人都杀了呢!
虽然回老家后的那段日子,杨可卿和家里人都已经决裂了,但是血脉亲情维持那么多年,没有感情也有恩情啊。
这样决绝的想法,一直到秦淑君上门,杨可卿才有了些许改变。
秦淑君上门同样是来劝杨可卿,不要再查下去。
“此事,长史可曾与陛下说过?”
秦淑君现在在沈玉耀身边任长史一官,外人喊她都是直接称呼官职。
但是杨可卿和秦淑君共事时间早一些,彼此之间为了彰显不同于寻常官员的亲近,都是直呼其名的。
杨可卿现在尊称秦淑君为长史,可见是生气了。
秦淑君叹口气,她岂会不知杨可卿心中所想,只是此事确实不宜继续发展下去了。
“若是今日杨御史可以松口,那待淑君回宫,必定会同陛下说明此事。”
“没有陛下的旨意,请恕在下无能为力。”
杨可卿说罢,端茶准备送客。
“杨御史,佛国那边生了乱,你可知晓?”
杨可卿微微一顿,垂下了伸向茶杯的手,摇摇头,“吾乃御史,又非参军,怎会知晓战事进度。”
“此次领攻佛国的军队,乃是西南军,其总帅为周然将军,杨御史可曾听说过此人的名字?”
“当然,周然将军二十八岁继承父志,驻守西南关外,至今已有五年余,期间经历大小战事数十场,无一败仗。”
单看周然在西南军的战绩,也能称赞一句领兵有方了,虽不如曲家父子天降将星耀眼,但也是可圈可点。
沈玉耀此次将攻佛国的任务给周然,就是因为他此前战绩好看,为将多年,西南军的战力保持的一直不错,可堪一用。
“没错,但他未尝败绩,并非因个人能力出众,而是因为佛国将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走私柳暗花上,同时,佛国已经几十年没有打过仗了。我大庄煌煌大国,对付一些进犯的小族敌人,不过是信手捏来。”
西南方向,也就是西域附近,大庄并没有几个敌人,那些国家大多数眼睛都落在佛国身上,又佛国做挡箭牌,远处的敌人凑不到大庄面前。
也就是说,五年以来,周然打败的敌人全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小族小国。
虽然战绩是在周然身上,但出兵领兵之人,可能都不是周然,而是他的下属。
“若有下属能独当一面,也足以。”
军队的制度就是如此,不光是军队,文官这边不也是吗?
办得好是上司的成绩,办不好就下属背锅。
大家都是这么走来的,连皇帝和尚书都是如此关系,办得好是皇帝英明,办不好就是有奸佞作祟。
“但五年来,周然可没少吞没粮草,贪污军款,他的胃口已经被养大了,佛国里面的那些东西,他看不上,他想要更多。”
秦淑君不能说的太明白,但是杨可卿何等人物?她脑子转的很快,一下子就联想到了有关人物。
杨可卿皱紧眉头,“古城互市,他难道敢对石采文下手?”
“五日前,暗部收到石大人传回的密信,信上言明,周然招待她入佛国起沙城,后以战事紧张,行路不便为由,将她扣在了起沙城,五日内,起沙城没有丝毫消息传出来。”
秦淑君没有回答杨可卿,周然对古城互市是不是起了心思的猜想,而是说明了石采文现在处境危险。
“既然有暗部一直盯着起沙城,想来她不会有生命危险。”
杨可卿说着,眼神一直落在秦淑君脸上,想要看出秦淑君的想法。
但是很可惜,秦淑君早非昔日之她,现在的她练就了泰山压顶面不改色的本事。
任谁都看不出她心中所想。
“有没有危险,要等起沙城的情报送到陛下手中。”
秦淑君说的滴水不漏,好像什么都说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说。
“杨御史,好铁用在刀刃上,何必急于一时呢?再说冤有头债有主,可不要舍本逐末。”
大庄内伸手的人算什么敌人?真正的敌人还在佛国缩着呢,佛国一天打不下来,那些人就能多逍遥快活一日。
杨可卿承认,自己被说服了。
“还请淑君帮忙,求陛下允在下,前往起沙城救故交。”
这个时候,世上没人比杨可卿更担心石采文,她们俩就是最好的朋友!
【旧笔记小说网】JIUB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