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坐在周向海的后车架上, 林茉心情愉悦。
周向海骑得越来越快,也因此产生了风,风吹在林茉的脸上, 带去夏天早晨迫不及待的燥热。
林茉闭上了眼睛, 微微仰着脸, 这样,就可以有更多的风吹在脸上。
“我发现呀, ”
可能是太过舒服了, 林茉的说话声像叹息。
“嗯?”
前头的人表达疑问。但即便只说了一个字,他醇厚的嗓音还是十分好听。
林茉翘起嘴角,说出来的话却带着些抱怨, “我发现, 现在我爹娘喜欢你可比喜欢我多多了!”
刚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明明她跟周向海要一起去县城, 可是爹娘最后只嘱咐了周向海, 那恋恋不舍的样子,好像周向海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似的。
她反而像儿子娶回家里的媳妇。
媳妇!
这两个字在林茉心头盘旋, 她忍不住悄悄红了脸。
前头骑车的男人并没有发现自己对象的异样, 他在认真思考林茉的话。
过了一会儿, 周向海说:“你说得对。”
林茉沉浸在自己小羞涩里,冷不防听到对方突如其来的回答, 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才明白他的意思。
明白了之后, 林茉嘟起了嘴巴。
“哪里有你肯定呀!真是的!”
她需要这个男人说否定的话, 比如说:不, 叔婶还是更喜欢你, 毕竟你才是他们的亲生闺女。
虽然看到自己爹娘对周向海还好,林茉也觉得很开心, 但是女儿家嘛,总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小心思。
她还是希望在自己爹娘心里,自己是顶顶重要的,谁都替代不了的那一种。
可是,周向海说了什么呀!
林茉心里发狠,伸手在男人的腰上轻轻拧了一下,“明明爹娘还是对我最好。”
她说完了,却半天没有听到周向海的回答。
林茉不免心中忐忑:这个人不会是生气了吧?
转念一想自己也觉得自己过分,他多可怜呀。
从小不受父母的疼爱,亲情这一块,简直是缺失了大半部分。好不容易,有长辈疼爱他,自己怎么还吃醋了呢?
“你,”
林茉清了清嗓子,有些艰难地开口,打算说些软话哄一哄这个男人。
却听到男人在此时开口了,声音有些暗哑。
“茉茉,你能不能不要掐我的腰?”
“啊,很疼吗?对不起啊!”
林默自责,同时心里又有点奇怪:刚刚自己明明没有使劲的。
“不是疼。”
男人的声音再一次传来,好像比刚才还要暗哑一点,似乎带着某种无奈。
“那是什么呀?”
林茉越发奇怪了。
男人不说话了。
任凭林茉怎么问,他都不肯再提这个话题了。
这个人真的好奇怪!
林茉凝眉思索的一路,也没有想出来周向海为什么这样。
一直到两人到了县城菜市场门口。
大概是上午的缘故,大家都出来买菜,菜市场门口比昨天晚上可热闹多了。
想着自己的目标,林茉迫不及待地拉着周向海的手往菜市场走。
她必须要赶紧进菜市场找找灵感。
谁知道刚走了没两步,手臂就被身后的男人拉住了。
林茉回头,诧异地看着周向海,“怎么?”
男人表情有点严肃,但不知道为什么,林茉从他的脸上好像看出了一点局促——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周向海:“领证办了酒席以后才可以。”
“什么?”
林茉有点懵,不明白这个人说的是什么意思。
“掐腰。”
说出这两个字之后,周向海耳根子跟听到什么命令一样,腾地一下开始发烫。
啊!
这个意思……
林茉回想一路上的情景,突然就明白了。
他,不会是有了什么反应了吧?
而自己一直坐在自行车后车架上,他即便有什么生理反应,自己也不会发现。
越想越觉得是这样。
怪不得呢,掐他的时候,林茉觉得他的腰上的肌肉这一瞬间收紧。
啊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可爱了!
这么想着,林茉又有点脸红。
“我才不要,谁稀罕掐你的腰啊!”
颇有些恼羞成怒的意思,林茉甩开周向海,小跑着进了菜市场。
天气太热,为了让自己凉爽一些,林茉今天梳了一个高高的马尾。
这么跑着的时候,马尾在她后脑勺甩呀甩的,看起来特别可爱。
周向海站在原地,望着那个灵巧的背影看了好一会儿,这才跟着走进了菜市场。
里面可比外面热闹多了。
不得不说,林茉昨天的想法可能有些太简单了,现在集体经济的主要地位还是不可替代的。
就拿菜市场来说吧,每个摊位前头都有排队的人。
有些比较紧俏的商品摊位,排队的人动不动就十来个,有的摊位前头甚至站了十五六个快二十个人了。
菜市场的柜台都是一色的水泥铸成,从这一头往另一头望过去,乌泱乌泱都是人。
林茉都有点呼吸急促了。
天气太热,菜市场空气不太流通,人又多,让原本不算太小的地方看起来特别局促。
林茉忽然有些后悔,应该让哥哥过来买食材的。
不过转念又一想,哥哥得去送卤菜,也挺累的,还是自己买比较合理。
人太多了,林茉就不能像之前考虑的那样悠闲转悠,她跟周向海说了一下,打算两个人分头行动,一个排队买鱼,另一个排队去买豆腐。
至于排骨倒是不用怎么担心买不到。
从林茉开始做卤菜一直到现在,几乎每两天就会光顾肉铺。
最初是林茉去,现在当然是大哥林义去。
买肉,买排骨,买猪肝肥肠什么的。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见面三分情。
林义几乎天天跟肉铺工作人员见面,关系越来越熟悉。
昨天,林茉就听自己大哥说,他跟肉铺的工作人员都很熟了,现在只需要说一声,对方连押金都不用,就会给大哥留着东西。
倒是比之前林茉买肉还要方便些。
说白了大哥是男人,肉铺的工作人员也是男人,可能同性之间比较好沟通吧。
所以一会儿直接到肉铺那边去拿排骨就行了。
林茉倒是也不怕排骨被人买走。
毕竟这个年月,大家买肉都喜欢买纯肉带肥膘的,排骨之类的太压秤,即便比肉便宜,大家也并不热衷。
两个人说好了分头行动。
周向海看了看两边的队伍,直接让林茉去买豆腐那一队。
那边的人更少。
“你买好了就出去等着我好了,这里头太憋屈。”
周向海垂眸,心疼地看着自己的对象。
这姑娘太娇弱了,只是进来这么一会儿工夫,她的小脸就憋得通红。
“嗯,好。”
林茉一边答应着,一面用手扇着风。
这里真的是太热了,林茉越来越觉得,自己上不来气儿,林茉也没跟自己未婚夫客气,她巴不得自己赶紧买好豆腐,立刻就出去呢。
卖豆腐的地方不仅人少,而且速度还快。
切一块豆腐,放在秤上称好,顾客给钱,拿豆腐。这个流程十分顺畅。
前头的人一个一个减少,很快就到了林茉。
她买了两斤豆腐,拿着豆腐挤出人群,发现周向海还在排队。
卖鱼的速度可比卖豆腐的速度慢多了。
鱼滑不溜丢,捏好了放在袋子里再称,挺费事儿的。
也得亏这个年代,卖鱼的人不管杀不管去鳞片,要不然且得慢呢。
林茉看着周向海的时候,对方恰巧也转过头来看她。
林茉便笑着指了指外头,意思自己先出去了。
周向海点点头,手放在额头做了一个遮阳棚的动作。
林茉秒懂,点点头。
他这是让她找个阴凉地方呆着呢。
怎么这么体贴呀,这个男人是的是个宝!
林茉心里甜甜的。
第142章
林茉在菜市场门口站着, 一开始估计周向海一会儿就能出来,所以她也没有往远处站。
可是等了十五六分钟,也没见周向海的身影。
这一块地方, 没有丝毫遮蔽, 站在门口等实在是太热了。
林某有点受不了, 便往远处走了走。
菜市场斜对面有一棵大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树叶繁茂, 太阳光被挡住了大部分。林茉走到树荫底下站着。
这底下太阳晒不到,他也就不用戴凉帽了,正好把凉帽摘下来, 当扇子扇。
这么着又等了20来分钟, 才看到周向海从菜市场走出来, 手里拎着一条大鱼。很肥, 目测得有4斤往上。
周向海站在菜市场门口四处望,方块看到了树底下的林茉, 朝后者大踏步走过来。
“怎么买这么大一条鱼啊, 恐怕都吃不了了。”
林茉算过了, 自己一家子,连上周向海, 带上周奶奶,还有一会儿要请的路巧晴。
这一条鱼都未必吃得完。再说了还有其他菜呢。
对的, 林茉在来时的路上就跟周向海说好, 今天中午, 她跟路巧晴就不在国营饭店吃了。
她想带朋友回家吃。
现在家庭条件好了, 吃饭林茉是最舍得的。她本来就不是抠搜的人,现在手里有钱就更不是抠抠搜搜的。
可即便是这样, 林茉都觉得这条鱼买的太大了。
周向海笑。
自从跟林茉定亲之后,他笑着的次数比以前多多了。
周向海的眼睛很好看,眼尾狭长,严肃地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有点害怕,当然无法忽略他的意见,不由自主就想听他的。
可是这样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也特别容易感染人。
至少对林茉来说是这样的。
周向海笑着看向她的时候,她也跟着忍不住笑。
心里想着:有这样一对好看眼睛,这个男人在她面前具有很多的特权。比如说买多了鱼之类的。
实在不行,就晚上把剩下的鱼给炸出来,熬一些卤汁泡着,也腌制着,也许明天并不会坏。
此时此刻,林茉无比怀念后世的冰箱。
如果有冰箱的话,基本上就不会有这样的苦恼了。反正什么东西买多了,或者什么东西吃不了了,都可以放在冰箱里嘛。
这个年代也不知道有没有冰箱?
应该是有的,只是普通人买不起也就罢了。
正胡思乱想着,就听周向海说:“不多的,我打算把拴柱叫过来。”
“哦,叫他一起来吃饭吗?那可真是太好了!人家最近帮了你不少了,咱们确实得谢谢人家。”
林茉觉得周向海能有拴柱这样的发小实在是一种福气。
栓柱在智力上可能比不上周向海,可是那小伙子是真的实在呀,也真心把周向海当朋友。
盖房子那里几个月里来,栓柱忙前忙后,就跟干自己的事情一样。
昨天,人家又顶替她照顾周奶奶,给周奶奶熬药。
后来林茉就去医院找周向海了,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是估计栓柱会把周奶奶照顾得很好。
听到林茉的话,周向海又笑起来。
“好,都听你的。”
媳妇说话多贴心呀!
这番话,完全把两个人当成一个整体。
咱们——这两个字咋那么动听呢!
买买好了鱼,菜啊豆腐什么的也能买到了,周向海问起林茉今天来菜市场的主要目的。
“你刚才四处转转没有?找到什么灵感了吗?”
林茉点点头,眼睛眨巴了两下,十分狡黠的样子。
“我已经有想法了。”
说到这里戛然而止。
周向海挑眉,有些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未来媳妇:这姑娘,怎么在他面前还要卖关子呀!
不过说句老实话,这样的茉茉,还真的是特别可爱灵动呢!
林茉平时见惯了周向海胸有成竹的样子,还是第一回 看见他这样。
不由噗嗤一声笑出声来,歪着脑袋,有些得意地看过去。
脸上的表情明晃晃有点挑衅的意思。
这样的林茉,让周向海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伸出手,在林茉的脑袋上揉一揉,说:“看你这么得意,看来是确定选定的生意能挣钱了?”
林茉偏开头,嗔怪地看了周向海一眼,“哎呀,你把我头发都弄乱了!”
天气太热了,林茉梳了高高的马尾,耳边的碎发也被她用小卡子别在头上,整个脑袋都很平整。
这样凉快。
可是花了十几分钟后的造型,被周向海这么一揉,肯定都弄乱了。
林茉秀气好看的眉头皱起来。
周向海的心也跟着沉了一下,不过很快的,他的嘴角又翘起来了。
未来媳妇这样可真的是太可爱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恶趣味,周向海反而更想逗逗她了。
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他可不想把自己媳妇给惹毛了。最后心疼的还不是自己吗?
“好了好了,我的错以后不揉了,嗯?”
这话一出,连周向海自己都诧异了一下:什么时候起,他道歉居然如此顺溜了?
好像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时刻。
也许就在刚刚,看到林茉有些不高兴,哪怕只有一点点,周向海想都没想就道歉了。
和林茉在一起之前,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的一面。
林茉也愣了一下,随即笑起来。
她人生的漂亮,笑靥如花的样子更是让人离不开眼睛,周向海禁不住看呆了。
林茉脸红,心里不免有些得意。
又不是她眼皮子浅,主要是身为女人,有哪个不希望被自己喜欢的男人这样看着呢?
自己的男人看过来的眼神那样专注,好像自己是世界上最了不得的珍宝。
“好啦好啦,回头会跟你说的。咱们现在赶紧回家吧,我快要热死了!”
原主这个身体啊,实在是太怕热了。
稍微有一点热,林茉就会觉得喘不上来气儿。更何况现在已经数伏,是一年中最热的一段时间。
林茉就更受不了了。
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进入一个有空调的房间里。
美美吹着空调,再吃个冰棍儿,喝个冷气水……
那该有多美呀,那该有多惬意呀!
可是她也只能是想一想而已了。
这年月的空调,就根本不是给普通人家用的。
周向海看到林茉这样,也十分心疼。
他突然心里有了一个想法,于是两个人骑车路过百货商店的时候,周向海突然停下来了。
“哎,你还要买什么呀?”
林茉十分诧异,抬头看着“工农兵商店”几个大字,心想这里头有没有卖吃的的呀,周向海到底要进去干什么呢?
周向海张嘴正要回答,突然之间起了戏谑的心思。
学着刚才在菜市场门口林茉的样子,摇了摇头,说:“暂时保密,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说完,支好自行车,大踏步进了商店。
留下林茉站在原地懊恼:哎呀这个人,居然还挺记仇的!
暂时都不想理他了。
林茉下了一个小小的决定。
不过这个决定很快就又被她自己给打破了。
当她看到走出商店的周向海,两手抱着一个纸箱子,大踏步走过来的时候,林茉不禁瞪大的眼睛。
“哎你这是买了什么呀?”
这回,周向海不敢不回答了。
刚才他也只是想逗逗媳妇,可是刚走进商店,周向海就后悔了:他不该对媳妇有任何隐瞒的,不管是因为什么。
在媳妇面前,他就应该整个人都是透明的。
所以现在听到林茉这么问,周向海一点儿磕巴都不带打的。
回答说:“是一台电风扇。你不是怕热吗,有了这个你就会舒服一点了。”
啊!
林茉愣愣的看着周向海,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这,这东西很贵吧?”
周向海:“也还行。”
看到林茉一脸担忧的样子,周向海笑起来,“你放心,你对象还不至于买一台电风扇就没有米下锅了。”
他想了想,凑近了林茉,压低了声音,说:“即便是再多一个人,我也是养得起的。”
林茉刹那间红了脸,感动也转换成了羞涩。
多一个人,那不说的就是她嘛!
“什么多一个人,哪里要多一个人呀!”
林茉嘟嘟囔囔地说着,周向海只是笑,并没有反驳。
他也看出来了,媳妇这样只是因为太过害羞,并不是要抱怨什么。他也就乐的宠自己媳妇。
又多了这么一个大东西,自行车就有点难驮了。
不过也幸好,离开家的时候,两个人各自骑了一辆自行车。
刚才买电风扇的时候,周向海跟柜台的工作人员要根绳子,现在把电风扇直接绑到自行车后车架上。鱼啊豆腐和菜什么的,被他挂在了车把上。
林茉想分担一部分,被周向海拒绝了。
媳妇自己骑自行车她都有点心疼,让媳妇拿东西是肯定不可能的。
第143章
从百货商店出来, 周向海和林茉两个人转个小弯儿,国营饭店。
在门口没有找到路巧晴,林茉放好自行车, 让周向海在门口等着, 自己进去饭店找。转了一圈没有找到人, 估计现在还没有来呢。
林茉却碰到了一个熟人。
是村长的女儿韩玲玲。
韩玲玲一个人坐在一张小桌前,面前放着筷子和碗, 估计是刚点的菜, 菜还没有上来。
这是她的表情显得很是心不在焉,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且看起来,被上次林茉看到她的时候瘦了许多。
村长家生活条件自然比一般的村民好, 韩玲玲又是村长家唯一的孩子, 自然家里的所有好东西都往她身上堆。穿的就不用说了, 那简直是引领整个村子的潮流。
吃得也好。
所以以前韩琳琳脸盘圆润, 一看就跟村里那些面黄肌瘦的姑娘不同。
但是现在,也就过去了一个多月了, 这人好像瘦了至少两圈。
不过林茉也只是扫了一眼, 便转身往外走。
她跟韩玲玲, 实实在算不上相熟,也就在一个村子住着了。
而且在林茉看来, 韩玲玲这姑娘脑子有点不够用。
毕竟以她的家庭条件在村里找一个憨厚老实的男人,有村长的人脉在, 韩玲玲一生都会生活的比较富足。
可惜这姑娘也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 居然看上陈军那个渣男。
对脑子不好的人, 林茉向来是敬而远之。
只可惜, 想远离别人,偏偏有些人就要缠上来。
林茉刚走了两步就听见身后嘶哑的声音喊她的名字, “林茉!”
林茉脚步都没有停顿,继续往前走。不仅如此,她的脚步还越来越加快了。
然后,手臂就被人从后面拉住了。
林茉凝眉转头,面色不善地看着韩玲玲,“你有事儿?”
韩玲玲大约也是没有想到林茉居然如此冷淡,毕竟两个人怎么说也算是同村的人,在县城里见到说一两句话也应该是很正常的。
可林茉这样的态度,让韩玲玲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一块狗皮膏药一样,非要往人家身上贴。
如果搁以前,韩琳琳肯定立马放手,转身就走。
可是现在她不会了,她有个很重要的事情要跟林茉确认。
韩玲玲咬着牙,刻意忽略的林茉脸上不奈的表情,深吸一口气,哀求道:“林茉,我有事要问你,你陪我吃顿饭好不好?我请客。”
在国营饭店吃一顿饭并不便宜,但韩玲玲觉得这个钱必须要花。
就在刚才那一瞬间,她刚才已经打算好了一会儿一定要多点几个硬菜。
林家的家庭条件远远不如她家,恐怕这些年都没有在国营饭店吃过饭。
她就不信了,以一顿好菜好饭为诱饵,林茉还能不陪她坐坐?
只要人坐下来,有些话也就比较好出口。
韩玲玲心里打着如意算盘,只可惜有些事情并不以她个人的意志为准。
林茉笑了一下,话都懒得和她多说,甩开韩玲玲的手,转身往外去。
韩玲玲急了,往前走一步伸手又要去抓林茉。
眼前却突然多了一个堵人墙。
韩玲玲抬头,对上了男人警告的目光。
这个男人个子很高,身材也很强壮,这是站在那里,不用说话,都能给人一种不可忽视的压迫感。
这人韩玲玲也认识,不就是之前跟在林茉身边的那个男人,叫什么周向海的嘛!
韩玲玲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除了她把林茉当场假想情敌,所以对林茉身边出现的男人都会特别关注之外,也跟周向海出众的外貌有直接的关系。
只不过在韩玲玲看来,这个男人好看虽好看,却太过阳刚了。
相比较而言,她还是更喜欢陈军那样文质彬彬的男人。
周向海才不管韩玲玲心里想什么,再一次看对方一眼,转身便走。
被这一眼看的,韩玲玲想追上林茉也不敢了。
只能懊恼地在原地跺脚。
周向海走出国营饭店,看到了林茉,也看到了刚刚过来的路巧晴。
两个人正在站在那里说话。
周向海只是扫了陆小晴一样,点点头算是打招呼,注意力便很快转移到了林茉身上。
“刚才那个女人没对你做什么吧?”
刚才周向海在外面等了两三分钟,便觉得有点不太对。
国营饭店面积并不大,没有找到陆小晴,就会很快出来。而即便在国营饭店里面找到了路巧晴,林茉也会很快出来跟他说一声。
于是周向海便走进去。
正好被他看到刚才那一幕。
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女人,居然想强行拉住他媳妇。
如果周向海不是秉承着不打女人的界限,说不定刚才一拳就走过去了。
现在他虽然把自己媳妇接了出来,不过还是有点担忧。
说到底自己还是进去晚了,万一刚才那女人伤害到他家茉茉咋办?
周向海越想越是后怕,眼中满满都是担忧。
林茉摇头,“没有,她也就是拉了我一下不过被我甩开了。”
说着说着,林茉脸上不由的带了笑容。
被自己男人担心着的感觉还真的特别好呢!
周向海点点头,一双眼睛慢慢地在林茉身上打量,生怕自己媳妇儿受到哪怕一点点伤害。
林茉大的方方也就站在那里让他打量,“真的没有受伤,你不用担心了。”
周向海应着,却没有停住自己的视线。
终于确认林某哪哪都好好的,周向海心里的一块石头这才放下来。
旁边的路巧晴看得只想翻白眼。
为什么,她每一次都要被迫看到这两人恩爱?每一次都要看到一波撒狗粮。
路桥琴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不,或许不是预感。
她寻觅多年才寻觅到的这个好朋友,也许很快,就没有功夫搭理她了。
现在,林茉和周向海还只是谈恋爱,等以后领证结婚了,两口子还不跟蜜里调油似的。
那她岂不是十天半个月都见不着林茉了?
想一想,就让人觉得沮丧和无奈。
林茉倒是一点儿都没有发现路巧晴的小心思,见到好友他十分高兴,刚才两个人就说了一会儿话了。现在,林茉更是亲昵地挽住路巧晴的胳膊,“今天中午咱们不在这吃了,回我们家,今天我掌勺,给你做好吃的。”
两个人刚才刚见面的时候,林茉还没有来得及跟路巧晴说这个。她一直担心路厂长的事情,所以刚才一直都在问那些。
得知目前陆厂长的职位虽然有些不稳,但还不至于一时半会被撤掉,或者坐冷板凳。林茉也就稍微放了些心。
现在,更是直接提起中午吃饭的事儿。
她一点都不担心路巧晴会拒绝。毕竟在后者心里,她做的饭菜可比国营饭店里的好吃多了。
果然,路巧晴立刻喜笑颜开,忙不迭点头,跟捣蒜一样。
“那可太好了!过了多少日子没有吃到你做的东西了。那咱们现在去买菜吗?”
林茉没回答,这是指了指周向海的自行车。
路巧晴这才注意到,旁边的一辆自行车车把上,左右两边都挂了不少东西。鱼啊,肉的都有。
居然买了这么多!
那她今天可是有口福了。
视线顺势一扫,落到了那辆自行车的后车架上。
上面一个硕大的纸箱子,被紧紧地绑着。
“那里面是什么呀?”
路巧晴也不拿自己当外人直接给问出来了。
“这个呀?”
提到这个话题,林茉就忍不住一阵笑。
“是向海给我买的电风扇。”
林茉含情脉脉地朝站在一旁保持沉默的周向海看了一眼。
这一眼,饱含情意,周向海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值了。
路巧晴挑眉,不由得也有些惊讶。
电风扇在这个年代可不便宜,他们家还是去年夏天才买的。
可她家一家三口,都是上班挣钱的。钱财上自然称手。
没想到,这个叫周向海的男人虽然舍得给林茉买电风扇。
这一来说明周向海不差钱,二来,说明他舍得给林茉花钱。
这两点,立刻让路巧晴给周向海加了分。
三个人骑上自行车往村子里走的时候,路巧晴特意和林茉并排。
周向海也是个知趣的,知道这两个人恐怕有话说,便快速蹬了两下,骑在了两个人的前头。
大约距离林茉有十来步远,恰好是一个既听不到两个人谈话的内容,如果有什么事情还可以迅速作出反应的距离。
路巧晴哎一声,示意林茉往前看。
“我发现你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路巧晴下巴往前点了点,意味不言自明。
林茉看懂了,也听懂了。
忍不住抿嘴笑起来。
虽然陆巧晴没有直接夸周向海,但是夸她眼光不错,那不就是间接也夸了周向海吗?
林茉心里甜滋滋的。
比听到路巧晴夸她自己都要开心。
“嗯,他确实人很好的。对我也好。”
说到后半句的时候,林茉的声音又柔又低。就连路巧晴这个同性听起来都觉得柔肠百结。
路巧晴心想:自己好朋友这个相貌,这个会撒娇的样子,哪个男人能顶得住。
所以林茉是疼爱是很正常的。
路巧晴冷哼一声,“他就该对你好。对你不好才是不正常。”
林茉笑了笑,没说话。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两个人在一起,能够处下去,还要处得好,说到底还是得靠经营。
不过这些话,林茉暂时也没有跟陆巧晴说。
好朋友始终是站在她这一边的,不能觉得任何男人都配不上她,这一点倒是跟自己哥哥有点相像。
哥哥和自己有血缘关系,这样想是很正常的。
路巧晴么,只跟自己相处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做到这样,实在是难得。
林茉心里暖呼呼的,打定主意中午一定要使出浑身解数好好做饭菜,让路巧晴吃得满意。
第144章
林茉周向海带着陆巧琴来到林家, 林义已经回来了。
听到动静,他迎出来,一眼就看到了周向海车把上的菜肉, 和后车架上的纸箱子。
“买了这么多菜?后车架上这是啥?这么大一个箱子!我说你们两个呀, 花起钱来怎么就没个计算呢!”
在自己妹妹和未来妹夫面前, 林义立刻端起当哥的架子,打算教训一下很快要结婚的小两口。
就说周向海比较会赚钱, 可钱也不能这么花呀。
“哥, 这是下海给我买的电风扇,他怕我热着。”
林茉笑眯眯地,不遗余力给自己对象表功。
林义一愣, 随即目光闪亮。
电风扇可是不便宜, 周向海居然舍得买。
他正要夸几句, 就见大门口, 一个年轻姑娘推着自行车走进来。
“有客人呀?”
林义问着,仔细一看发现这个姑娘挺眼熟的。
“哎, 是路同志啊?”
本来三个人是相跟着骑回来的, 可刚才快到林家的时候, 路巧晴遇到一个远房亲戚,便停下来说了几句话。
林茉也不好跟着站在那里, 便跟周向海先回来。
想着放下东西,放好自行车, 再出去接路巧晴。
却没有想到路巧晴回来的这么快。
“你们这么快就说完话了?”
林茉走过去, 亲热地挽住路巧晴的胳膊。
路巧晴点点头, 回过头来和林义打招呼。
林义知道, 卤菜生意能够进入机械厂食堂,都是眼前这位姓路的女同志联系的, 也都是靠这个路同志的面子。
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自然要殷勤招待路巧晴。
回头冲屋子的方向喊了一声,很快地,林家其他人也都走出来了。
走在最前头的当然是宋桂枝,走路风风火火,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
后面跟着李红梅,也是走路飞快,脸上都是笑。
一前一后两个人,行动倒很一致。
这婆媳两个不仅关系好,行事作风也越来越像。
见到路巧晴,两个人脸上不约而同露出笑容。
“来了?快请屋里坐吧。”
这是宋桂枝说的。
李红梅也跟着点头,“对对对,家里今天有西瓜吃,这位姑娘快进来歇歇。”
林茉挽着路巧晴的胳膊,向她介绍两个人的身份。
路巧晴自然非常礼貌地打招呼,落落大方的样子,看得宋桂枝暗暗点头。
自家闺女真的是出息了,就连交的朋友看起来都这么有素质。
一看就是家庭条件不一般。
林义连忙表明路巧晴的身份。
“娘,红梅,卤菜能卖进机械厂,要多亏了这位路同志的。”
原来是这样呀!
宋桂枝和李红梅脸上的笑意更深。
李红梅直接抓住了路巧晴的另一条胳膊,“我一直都说,想去看看路同志,当面感谢感谢你。没想到今天咱们就见面了。路同志,你是不知道,自从我们往继续厂送卤菜之后,家里的日子是过得越来越好。也不怕你笑话,家里现在隔三差五就可以吃一顿荤的。”
她一面说着,一面跟小姑子一起,左右两边地扶着路巧晴,往屋里走。
刚好此时,林业旺出来了。
他刚才在炕上坐着,穿鞋需要一段时间,再加上林业旺觉的一个大男人家咋咋呼呼的太不稳重了,走路就有些慢悠悠。
这才比宋桂枝和李红梅出来的晚了一些。
不过,他出来的也不算太晚,毕竟听到了儿子刚才说的那番话。
林业旺这才知道,敢情眼前这个年轻姑娘,就是帮了他们林家的人。
林业旺哈哈地笑起来,侧身避开,示意让路巧晴进屋。
“路同志,快进屋,可太感谢你了!”
如果不是顾忌对方是个女孩子,林业旺都想热情地跟路巧晴握手了。
林家人居然这么热情,路巧晴都给惊住了。
反应过来以后,她顿时感到心里热乎乎的。
一面叫林业旺伯伯,一面走进屋里。
却发现屋里还有三个人。
一个70多岁的老人,站在炕沿边儿,正乐呵呵的看着路巧晴。
另外还有两个孩子。
一个女孩年纪稍微大一些,约莫有七八岁,长得白白净净很漂亮。
另一个是个男孩,年纪稍微小一些,看看起来五六岁的样子。长得虎头虎脑的。
这两个孩子,路巧晴第一眼就很喜欢。
林茉在她后面走进来,给路巧晴介绍。
“这位就是你介绍给我们的老中医,这个姑娘叫翠翠,是老人家的孙女。这个小家伙是山山,我侄子。”
原来这位就是传说中医术特别高明脾气却很古怪的老中医呀!
路巧晴好奇地看着老中医,一面打招呼,一面心里暗暗想:看来传闻也不一定是真的,至少现在看来,这位老爷子的脾气很不错呢。
说话的时候都带着笑。比她自己的爷爷脾气都好。
在林茉的介绍中,老中医也知道了路巧晴的身份。
他毫不吝惜自己的感激,“姑娘,多亏了你,我得好好感谢你。能把我的消息透露给林茉和周向海两个人,我这才能从那个偏远的地方来到这儿。”
来到这里,来到这个温暖的大家庭。
不仅仅是他自己的性格变了,就连自己的小孙女翠翠,性格也变得开朗大方了许多。
那不是,路巧晴一招呼两个孩子,翠翠就过来了。
这样搁以前是完全不可能的。
路巧晴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大白兔糖果,分成两份,分别递给两个孩子。
山山声音洪亮,“谢谢漂亮姑姑。”
翠翠却不叫姑姑,喊路巧晴做“漂亮姐姐。”
这个称呼,好奇怪呀?
路巧晴狐疑地看向林茉。
林茉无奈摇头。
“这孩子一直叫我做姐姐,你是我朋友,她也就跟着叫姐姐啦。”
林茉伸手,爱怜地在翠翠头上揉了揉。
原来是这样呀,还挺好玩儿的。
路巧晴忍不住笑起来。
李红梅端上西瓜,西瓜被切成一牙一牙的,薄厚十分均匀。瓜瓤鲜红,一看就觉得特别甜。
路巧晴也不是个不懂礼数的,抬头冲李红梅笑,“谢谢嫂子了。”
“哎呀这算啥不用谢。”
李红梅对路巧晴的印象更好了。
刚才她听丈夫说,这位姑娘家世可不一般,她爸是机械厂的副厂长,她妈也是另外一家单位的领导。
她自己在县城有工作,是吃商品粮的。
一般人有这样的家世背景,肯定恨不得把脑袋仰到天上去了。
可再瞧瞧人家这姑娘,一点儿都没有趾高气扬的意思。反而行事说话非常有礼貌。
也是自己小姑子眼光好,不光挑男人的眼光很不错,就连找同性朋友的眼光也是数一数二的。
大家围坐在炕桌跟前吃西瓜,宋桂枝要把提前熬好并晾凉的绿豆汤端了上来,先给老中医面前放一碗,再给路巧晴面前放一碗,然后才是自家人。
“里头放了冰糖,现在温度正好,路同志你快尝一尝。”
“哎,好嘞。”
路巧晴欢快应了一声,端起碗喝一口,忍不住一阵赞叹。
“伯母,您家的绿豆汤比我们家熬的好喝多了。”
“好喝呀?好喝那你就多喝点儿,我今天熬了很多。”
自从入了伏,宋桂枝几乎天天都会熬一锅绿豆汤。现在家里经济条件改善了许多,绿豆和冰糖也舍得放了,熬的绿豆汤家里人都很喜欢。
一大铁锅,一天就喝光了。
宋桂枝知道自己熬的绿豆汤好喝。
但知道是一回事,被人亲口夸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何况夸人的还是这么一个家事条件相当不错的姑娘,宋桂枝就更高兴了,觉的路巧晴实在是有眼光。
“嗯,好,我一定多喝。”
路巧晴也不客气,连连点头答应着。
这样爽快的性格,更是引起在座所有人的好感。
喝完了绿豆汤,路巧晴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对宋桂枝说:“伯母,墨墨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您跟我就不要这么见外了,直接叫我巧晴就可以。”
说完,路巧晴又看向林业旺和李红梅、以及林义,“伯父和嫂子大哥,也叫我巧晴就可以了。”
啊!
这样是不是不太礼貌啊?
大家纷纷看向林茉,征求她的意见。
林茉笑,“别看我和巧晴认识的时间不算长,但是我们两个特别投缘。所以她说的没错,咱都不是外人。”
这么一说,大家就明白了。
宋桂枝笑眯眯地率先喊了一声巧晴。
路巧晴立马答应,“哎!伯母,您以后这么叫我就行的。”
吃了会西瓜,喝了绿豆汤,也差不多了到了做午饭的时间。
林茉让路巧晴坐着吃东西,她自己下地,打算做午饭。
路巧晴也跟着下地,“我跟你一起。”
本来今天来的仓促,没带什么礼物,再让坐着让好朋友伺候,那她成什么了!
第145章
林茉来到灶间打算开始做饭。
本来是应该先洗鱼, 洗菜的,却发现这些东西已经被洗好了,干干净净地放在簸箩里, 只需要切好直接做就行。
“哥, 不错啊!真是急人之所急, 把菜都给洗了。”
对于别人的好意,林茉向来是不吝惜夸奖的, 即便面对自己哥哥也是一样的。
在忙活的林义也听了这话, 忍忍不住笑起来,嘴里调侃,“不洗不行啊, 怕我妹不给我做好吃的, 能不洗嘛!”
林茉故意哼一声, 说:“你知道就好了。”
“知道, 那必须知道。不过,我没给你切菜, 怕切不对。”
这个, 林茉还是很赞同的。
她哥以前不怎么做家务的, 也是在她穿进书里以后,林家的男人们才开始投入到如火如荼的家务劳动中。
也就是说以前没咋练过, 林义切菜的水平是很一般的。
不过,林义也没闲着, 过来给妹妹打下手。
两个人在这里忙乎着, 周向海也出来了, 要跟着一起做饭。被林茉拦住了。
林茉说:“你回去看看奶奶, 是不是还得告诉栓柱一声,过来吃饭?”
也是。
周向海有点不忍心让媳妇做饭, 离开的时候一步三回头,看得林义一阵无语。
最后只好出声保证绝对不让自己妹妹累着,周向海这才放心地走了。
屋里。
路巧晴跟一屋子人聊得非常开心。
她本来就是那种大大咧咧的性格,林家人也足够热情,自然双方相处得非常愉快。
很快,灶间传来一阵阵扑鼻的香味儿,路巧晴就有点坐不住了。
宋桂枝看出来,忍不住笑道:“要不,咱娘俩去灶间看看?”
咱娘俩?
这个称呼非常亲切,路巧晴很喜欢听。
两个一前一后来到灶间,发现鱼已经下了锅,咕嘟咕嘟地炖着,应该是刚下锅不久,还没有炖入味。可即便如此,独属于鱼肉的香味儿已经让人食指大动了。
路巧晴盯着锅里的鱼,忍不住咽唾沫。
林茉一阵好笑,走过去揽住路巧晴的肩膀,“一会儿你可以多吃一点,今天的好吃的管够!”
路巧晴一阵不住地点头,无比赞同。
周向海很快回来,身后跟着拴柱。
栓柱手里拎着个网兜,里面装满了杏和桃子。
林茉对水果向来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见到这么多杏和桃子,一时忘形,目光一直盯在水果上,离不开眼睛。
周向海注意到自己对象的眼神,从栓柱手里结果网兜,说:“我到院子里把这东西洗洗。”
说完,也顾不上管栓柱了,拎着网兜转身走了。
栓柱……
很无语,他算是发现了,向海哥只要碰到林茉,智商瞬间为零,满心满脸都是她。
这就是爱情的模样吗?
能让人忘记一切?
栓柱不禁想起来那个瘦瘦弱弱的姑娘,一时竟然想迷了。
林茉喊了两声,栓柱都没答应,最后还是林义过来,揽住栓柱的肩膀,“兄弟,外面很热吧,先进来喝点绿豆汤吃西瓜。”
“啊?”
栓柱这才反应过来,一时有些不好意思。
自己怎么居然给想迷了呢?
忘记这是在林家做客呢。
跟着林义走进屋里,和林业旺宋桂枝打过招呼,林义给栓柱介绍了老中医和翠翠,又指着跟进来的路巧晴说:“这位是路同志,是我妹妹的好朋友,都是自己人。”
路巧晴对栓柱笑了笑,十分友好的样子。
栓柱一看,就觉得这个姑娘的身世不一般。
明显和村里长大的姑娘不太一样,整个人精神头更足,眼神也更加自信。
整个屋子里,也就他未来的嫂子——林茉可以和路巧晴拼一拼了。
人到齐了,饭菜也差不多做好了。
灶间只有一口锅,各种菜必须要一样一样的做。否则根本忙不开。
先端上来的是炖鱼,这个才最费火最费时间,所以提前做出来。
炖鱼出现在屋里,香味儿顿时四处弥漫。
正在和林业旺唠嗑的栓柱,也顾不上唠嗑了,一双眼睛不住地往炕桌上的炖鱼瞟过去。
还忍不住咽唾沫。
林业旺丝毫没在意,因为他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也是整个人的注意力都放在炖鱼上。
压根顾不上关注别的。
但但是很快的,两个人的眼睛就不知道该往哪里看了。
因为其他的菜也陆续摆上了,每一道都是香味扑鼻,单单闻着,就能让人食指大动。
家常炖鱼,红烧肉,麻婆豆腐……
每一道都是下饭菜。
宋桂枝也狠狠心,做了一大锅白米饭。
纯正的白米饭,没有加红薯的白米饭,一人给盛了一大碗。
栓柱乐得不行,多少年了都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
而且,闻着这味儿,怎么比国营饭店的都好吃!
他心里有疑问,就问了出来。
坐在斜对面的路巧晴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那是当然,茉茉做菜肯定比国营饭店好吃。”
否则她也不会放着一顿国营饭店的饭菜不吃,大老远跑到村子里来,为的不就是能吃到林茉亲手做的菜吗。
听了这话,栓柱更是忍不住了,恨不得立刻夹一筷子菜放在嘴里。
可是……
看看大家,发现别人都还没有动筷子,栓柱也不好意思先吃。
只见宋桂枝又从灶间进来,手里拿着两个铝饭盒,递给自己儿子林义。
“你先别吃,把这个给周奶奶送过去。”
啊?为什么是他呀!
林义看看桌上丰盛的饭菜,和摆在自己面前多得冒尖的白米饭,十分不舍离开这里。
周向海适时开口,“我去送。”
说着,蹭一下子从炕上蹦下来,拿起炕桌上的饭盒,对大家笑了笑,说:“你们先吃,我一会儿就回来。”
说完,拿着饭盒转身就要走。
宋桂枝狠狠瞪了儿子一眼,林义清了清嗓子,艰难开口,“那个,向海,要不然我去送?”
周向海回头笑笑,“不用了哥,我很快回来。”
那是他自己的奶奶,不能拖累别人。
周向海拿着饭盒,掀开帘子走出去。
林茉追出去,递给周向海一个网兜,“用这个兜着点儿,要不然太烫了。”
“好。”
周向海眼睛里都是笑意,看了自己对象一眼,这才走了。
林茉回到屋里,见宋桂枝还在等着林义,而林义不敢抬头,一副做错了事的样子。
林茉觉得好笑,过去挽住宋桂枝的胳膊,“娘,您就别责备哥了,天气这么热,就让向海去送嘛!”
宋桂枝哼一声。
大概是顾忌着今天还有路巧晴和栓柱两个客人在,也就没有说啥了。
林茉见安抚住了老娘,便笑着招呼大家动筷子。
“今天在座的都是自己人,我也就不让大家了,想吃什么吃什么,吃好喝好啊!”
桌子上有酒,是今天宋桂枝看到客人来,女婿也在,特意大发慈悲,允许自己老伴儿林业旺去买的。
如果说刚才林业旺一直注意着的是桌上的美食,现在听到自己闺女的话,眼神就忍不住往桌子上那瓶酒瞟去。
一眼又一眼,那眼神飞的。
宋桂枝没好气地瞪他一眼,“瞧你那出息样!好像多少年没喝过酒似的。”
林业旺张张嘴,似乎想反驳什么,但接触到老伴凌厉的眼神,最终还是什么都不敢说,把到嘴的话都咽了下去。
喝过倒是喝过,可是每次只允许喝一口,最多不过一两,解馋都不够。
那不跟没喝一样吗?
可是这些话,也就只能在喉咙里转一转,压根不敢往外说。
否则,接下来的小半年,估计他一口酒都沾不到了。
林茉把父母的互动看在眼里,忍不住一阵笑。
这就是夫妻吧。
相互管着,相互嫌弃,又相互关心着。
她和周向海几十年后,会不会也是一样的情况呢?
想着想着,林茉的嘴角溢出笑意。
身边一个人捅了她一下,回头一看,林茉对上了路巧晴探究的眼神。
路巧晴:“你怎么回事儿啊,笑得这么甜蜜。咋的你也想喝酒啊?”
林茉……
“啊,对,我觉得可以来一口。”
林茉还没怎么喝过酒呢。
上次喝还是在大学毕业的时候。
照毕业像那一天,晚上班级聚餐,可能是觉得人生中最美好的四年就这样过去了,又或者知道在场的很多人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
总之那一天大家都非常放飞自我就连林茉也是一样。
明知道自己酒量不好,林茉还是喝了一杯啤酒,小半杯白酒。
最后一口酒下肚,人立刻断片儿,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2天的上午。
不禁胃里翻江倒海,脑袋也疼得厉害,那时候林茉就知道,自己真的不适合喝酒。身体不允许。
所幸她毕业之后就开始了自由职业,不用面对职场上的人和事,也不会有应酬什么的。
所以后来,她再也没喝过酒。
今天,就在此时此刻,路巧晴这么问的时候,林茉突然想尝试一下。
也许这具身体,可以接受酒精呢。
“行,今儿我也喝点儿。”
宋桂枝听到,先是一愣,随即笑开,“那不如这样,咱们今天每个人都喝一点,除了孩子啊!”
说完,她转身又去了灶间,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几个杯子。
是很小的那种白酒杯,透明玻璃质地,做工有些粗糙。
不过在这个年月已经十分难得。
毕竟这几年人们才刚刚吃饱,酒啊什么的,对大家来说都是奢侈品,自然也不会有什么人只在家里准备酒杯。
宋桂枝把酒杯放在每个人的面前,其中的空位上也放了一个——这是给周向海留着的。
“一会儿向海回来,咱们再喝。”
第146章
可是, 这一等,就等了快一个多钟头,也不见周向海的人影儿。
大家一开始还慢慢吃着, 后来, 林茉终于坐不住了, 从炕上下来,对路巧晴说:“你先吃着, 我出去看看。”
路巧晴心里翻白眼。
觉得自己好朋友可真的是, 心里眼里只有周向海。
如果她经历过后世,就会知道后世有一个专门的词形容:恋爱脑。
不过,此时的路巧晴当然是不知道的。
“行吧, 你去吧, 快去快回啊, 外头挺热的。”
路巧晴是真的有点心疼林茉。
“嗯嗯, 放心吧,我去隔壁村转转就回来。”
林茉笑着回了一句, 又跟其他人打了个招呼, 转身急匆匆地出门去了。
其实, 她还真的不是恋爱脑——额,好吧, 她承认,对周向海她确实很上心。
不过, 她觉得有蹊跷, 是有确定的理由的。
自从跟她在一起以后, 周向海从来就没有食言过, 而且,林茉能够感觉到, 周向海对自己的在乎,他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跟她在一起。
所以,如果没有什么事,他肯定会很快回来,回到林家,回到她的身边来。
既然周向海没回来,那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
不会是周奶奶的病情反复了吧?
各种思绪在林茉心里翻腾来,翻腾去,让她骑车的时候都心神不宁的。
两次都撞在了不大不小的石头上,狠狠地颠簸了一下,颠簸得屁.股疼。
也给林茉的心神给震回来了。
不能再想了,否则的话,她说不定会摔个大跟头。
林茉终于专注心神在骑车上,一路紧赶慢赶,到了周奶奶家。
周奶奶正躺着睡午觉,老人觉轻,听见有一点响动,周奶奶就睁开了眼睛。
见来人是林茉,周奶奶顿时笑开了花。
“是茉茉呀,快来,上炕坐着。”
林茉:“奶奶我不坐了,正好往这个村子来有点儿事儿,就过来看看您。”
没等周奶奶问起来,林茉就主动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当然是编的。
她不想让周奶奶知道,自己是来找周向海的,以免老人家为孙子担心。
“哦哦,那难为你跑这一趟了。天气怪热的。”
周奶奶越看自己这个未来的孙媳妇就越是喜欢。
这孩子,模样好,性格好,人又有本事,真是十全十美的姑娘。
比自己的儿媳妇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话说回来,如果儿子有孙子这样的好运道,能娶到像林墨这样的好媳妇,也许一家人的关系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唉!
周奶奶在内心深深叹了一口气,笑眯眯看这林茉。
“听向海说,今天中午的饭菜是你做的?”
见林茉点头承认,周奶奶欣慰不已。
“你这孩子的手艺真是没得说。做的比国营饭店都好吃。”
林茉心里焦急,很想立刻离开去找周向海。
可是她也知道,如果自己表现的太反常,太急切,周奶奶一定会怀疑。
这位老人家只是年纪大了,并不代表是傻了。
而且根据周向海的聪明度就可以推测出,教养他长大的周奶奶,以及已经去世了周爷爷,绝对不是一般人。
想到这里,林墨诧异地问道:“周奶奶,您怎么知道我做的比国营饭店好吃?”
周奶奶笑,“那当然是我吃过了啊。前些年我身体好一些,向海带我去吃过国营饭店,饭菜的口味好是好,不过跟我今天中午吃的还是有一定差距。茉茉,你可真是厉害呀!又会挣钱,又会做饭。”
周奶奶把林茉好一顿夸。
夸到最后,林茉自己都有点儿听不下去了:周奶奶嘴里说的这个人,真的是她吗?
怎么听着那么不真实啊?
太完美了,所以不真实。
从周奶奶家离开,林茉又骑着车去了一趟周家,发现周家大门紧闭,外面还挂着锁。
看来,周母应该还在医院没有回来,周家的其他人应该也在医院照顾,也没有回来。
一家子这是打算长期盘踞在县城了?
周母脚踝并没有什么大碍,林茉实在不理解,对方为什么还要待在医院呢?
一个人呆着还不够,还让全家陪着。这不是耽误事儿嘛!
周母这个人,要放在以后,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公主病。
没有公主命,却生了公主病。
长远来看,这其实是一种不幸,
不过,就像林茉跟周向海商量的,反正钱到位了,该给的给了,至于怎么花?
那是周母自己的事情。
周家没有人,周奶奶也没有人。林茉都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周向海了。
县城里倒是有他的很多朋友。
但林茉跟那些朋友们也只是见过一次两次,还是在盖房子的时候见过的,已经过去十来天了。
有些人的面容他都记不太清楚了。
人家住在哪里?林茉当然就更不清楚了。
可去哪里找呢?
没有地方找,直接打道回府,林茉又觉得不甘心,也无法安心。
于是,只好骑着自行车在村子里转悠。
从村东头,转到村西头。
经过前街,再绕过后街。
村子里前前后后被林茉转了个遍,也没有碰到周向海的人影。
“这个人到底去哪里了呢?怎么都不知道回去说一声?”
林茉心理焦急,免不了带了些埋怨。
就在此时,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自己。
林茉扭头,发现是一个50多岁的男人,脸生得很,自己一定不认得。
即便如此,她还是立刻跳下自行车,再回头看去,男人已经走到了林茉身边。
“你,你是不是向海对象?”
林茉不明所以地点点头,“大伯您是?”
“我是这村的村长,你是不是在找周向海?”
听到心上人的名字,林茉心里跳了一下,连忙点头,“对对对!村长伯伯,您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知道知道。中午的时候,他在大队部打了个电话,然后就骑上车走了,说是去县城的。”
林茉惊讶的睁大眼睛,“他去县城了?怎么都没有跟我说呀。”
村长有些奇怪地看着林茉,心里暗暗腹诽:向海这个对象吧,漂亮是漂亮,听说还挺能干的,自己会挣钱。可就是这脑子不太好使。
周向海一个大男人,想干什么不就去干了吗?
难道还需要跟她一个女人家请示汇报?
真是莫名其妙!
村长一直很看好周向海,此时此刻,不免担心周向海结婚以后成妻管炎,凡事都听老婆的话,连男人的气概都没有了。
就跟他爹一样,家里家外事无巨细都是女人做主。
那他们老周家这辈子肯定也是没有什么起色的。
不行,得找个机会跟周向海好好聊一聊。
女人嘛,该疼疼该宠宠,但是也得有个限度,不能让她们得意忘形,踩到男人的脖子上去。
正想着,就听到耳边清脆的声音响起,“村长伯伯,那向海有没有跟您说他去县城做什么?”
村长眼睛一亮:现在向海没在跟前,谈话也没法整,不如就先教育下这女人。
村长摇摇头,“我可没问。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我觉得咱们也不需要问太多吧?”
这话听着有些怪异,村长的表情也似乎大有深意。
可惜,林茉也没有在意。
此时此刻,她心里记挂周向海,别人说话用什么语气,用什么表情,林茉完全不在意。
“行,我知道了,那谢谢村长伯伯了。”
林茉非常有礼貌地回答,甚至还对村长笑了笑。
村长却觉得有点上不来气。
得了,他刚才这话里的深意都算是白安排了,姑娘完全听不懂啊!
就在这时大喇叭里传来喊声,“林茉同志,林茉同志在不在咱们村?向海对象在不在咱们村?在的话请立刻来大队部接电话。”
这……
林茉听得有点懵。
咋的,电话还带定位的吗?
村长更懵了。
抬起头,村长瞅着旁边电线杆子上拴的大喇叭,盯了足足有半秒钟,转头看看林茉。
“这里,是叫你吧?”
“是叫我。”
林茉点头,“那村长伯伯,我就先去接电话了!”
村长无奈地挥挥手,“去吧去吧!”
他本来还准备了一肚子的话,想教育教育这个女娃娃。毕竟听向海说,他们两个已经正式订婚,也许很快就要领证办酒席了。
作为村子里权力最大的人,作为周向海的长辈,作为看好周向海的人,村长觉得,自己有责任给这个女娃娃洗洗脑。
可谁能想到呢,这通电话来的如此突然。
林茉骑上自行车冲进大队,小跑着走进办公室,接起电话喂一声。
听到听筒里男人的说话声,林茉的一颗心总算是落了地。
是周向海。
“你到底去哪里了呀?害得我到处找你。”
林茉抱怨着,可听在话筒那端的男人耳朵里,却有着另外一种意味。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传来一声轻轻的、若有似无的叹息。
“茉茉,我也很想你。”
男人的声音低沉醇厚,说着情话的时候,似乎带有万般磁力。
林茉的心震颤了一下。
反应过来以后,她的脸忍不住热起来。
“什么叫也啊?我才没有想你。”
他说“也”,真的是。
哼。
听到那头的男人十分好脾气,“好,你不想我,是我想你。”
“嗯,这还差不多。”
林茉噗嗤一声笑出来。
笑完了,她才问:“你干嘛去了呀?”
“我在县城。”
林茉嘟起嘴巴,“你去县城干嘛呀,人家都等着你吃饭呢。”
真的是,以前也没有发现周向海这么不靠谱啊。
“对不起,不过,我真有一个大收获——找到正厂长的把柄了。”
啊!
林茉一时都有点没反应过来,愣怔了几秒,才问:“这么快?”
第147章
林茉是真的没有想到, 周向海消失了短短一个钟头,就办了这么大的一件事儿。
一时之间,林茉也顾不上追究别的了, 连忙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电话那头的周向海, 心情似乎非常不错。
说话的时候, 都能感觉到他脸上的笑容似的。
“反正,对路巧晴来说是好事, 具体的等我回去跟你说。”
林茉:“那行吧, 你现在要回来吗?”
声音里有一种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到的急切。
显然,在某些事情上,周向海有他的敏锐度, 比林茉都要敏锐。
听他压低了声音, 几乎完全用了气声, “怎么, 想早点看到我?”
“才没有!”
林茉说话一点儿都不带打磕巴的。
只是她自己能不能相信这话,别人就无从得知了。
周向海笑了一声, 不在这个话题上纠结, “那行, 我挂了电话就赶回去。叔和婶儿他们都等急了吧?”
“等我回去再跟他们道歉。”
林茉忙说不用。
“他们也就是担心你饿肚子,别的倒是没什么。”
这话可一点都不带夸张的, 林茉是发现了,自从自己和周向海订了婚, 爹娘的心就有点偏了。
时时处处都想着周向海这个未来女婿, 很多时候她这个亲闺女都要靠边站了。
弄得林茉都有点小妒忌了。
放下电话, 林茉心里的一块石头也落了地, 同时又有一种雀跃的心情充斥在胸膛中。
抓到了正厂长的把柄,那么, 路副厂长的危机暂时就可以解除了。
路巧晴也能松心一些。
嗯,还有一点,这是自己对象抓到的把柄,而且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
还有点小自豪呢。
这么着,林茉骑车回到林家,脸上带了喜气。
林家的午饭还在继续,这是因为周向海还没回来,林茉也没回来,所以大家吃饭的速度都很慢很慢。
一整瓶白酒放在炕桌上,还没还没有开封。
林业旺朝那酒瓶瞟过去不知道第几百个眼神,到底是没舍得先打开喝。
就在这个时候,林茉回来了。
林业旺眼睛一亮,“你们回来了!”
说着话,朝林茉身后看去。
没人。
扭头往院子里头看,也没有人。
“向海呢?没跟你一起回来?”
见自己闺女点点头,林业旺肉眼可见地失望了。
“他咋没回来呢?你俩不会是吵架了吧?”
说出这个猜测,林业旺注意力也从白酒转移到了自己闺女身上。
可别吵架呀,小两口关系多好。
这么说吧,林业旺活了大半辈子,就没有见过比林茉和周向海感情更好的一对男女。
而且,以周向海对林茉的维护程度,即便是吵架,恐怕也是闺女欺负人家吧?
想到这里,林业旺更加不淡定了。
“茉茉,你欺负向海了?
林茉渴的不行,出去转了这么一圈,嗓子都要冒烟了。
刚喝完几口绿豆汤润润喉咙,就听到自己爹这么问,林茉顿时一真无语。
停顿了两秒,林茉才有些无奈的说:“爹,你怎么还担心这个呀!我都怀疑到底谁是您的孩子了!”
真的是,还没咋呢,胳膊肘就要朝外拐了。
林业旺见女儿生气,嘿嘿笑两声掩饰自己的尴尬,“我这不是怕吗!所以向海到底遇到什么事情了?”
其他人也都想知道,都眼巴巴望着林茉。
毕竟涉及到路家的事儿,林茉也不想昭告天下。
只是含混地应了一声说:“他临时去县城有点急事,一会儿就回来。咱们先吃,酒也可以喝起来了。”
说完,林茉看了路巧晴一眼,笑了一下。
路巧晴心里一跳,心想:难道周向海这趟去县城跟自己有关系?
几分钟以后,林墨坐到她的身边,低声说出的话也证实了路巧晴的猜测。
“啊!”
路巧晴忍不住惊叫出声,大家的目光纷纷投过来,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林茉赶紧解围,“哎呀,你们吃你们的,我们说点事儿。”
说罢,转头对路巧晴眨眨眼。
路巧晴会心一笑,难掩激动情绪。
周向海回来的速度很快,林茉感觉自己坐在炕上没有多久,他就从县城回来了。
不过转念又一想,按照周向海骑车的速度,这也算比较正常吧。
有林墨在前面解释,大家也只是大概询问了一下,并没有仔细问周向海去县城做什么。这倒是让路巧晴大大松了一口气。
吃完午饭,林茉借口要带着路巧晴去河滩转转,周向海自然跟在后头。
三个人一路走到河滩,周向海把自己在县城打听到的、和亲眼见到的事情说了一遍。
路巧晴越听眼睛睁的越大,直至目瞪口呆。
好半天回过神来,她难掩疑惑,“平时看起来人模狗样的,没想到私底下居然一肚子男盗女娼。”
“人都是有两面性的,这个也说不准。”
林茉倒是没有太过惊讶。
“这件事情对你来说,对路叔叔来说,绝对是好事。不如咱们研究一下怎么办?”
林茉的声音清脆,说出来的话却莫名让人安心。
路巧晴像是有了主心骨,连忙点头。
三个人头对头开始商量起来。
后半下午,路巧晴才从村子里离开。
走的时候,两个车把上,后车架上,都挂满了、放满了各种东西,都是吃的,是农家田里山上产的。
路巧晴当然推拒了,可她一个人力量毕竟有限,林家人上下齐上阵,山山把一把儿山杏儿塞到路巧晴的口袋里。至于推拒么,当然是没有什么效果的。
带着满脸的笑,沉甸甸的心意,路巧晴踏上了回县城的路途。
回到家以后,她把所有的东西放下,顾不得回答母亲的各种询问,马不停蹄先去了一趟机械厂。
来到父亲的办公室门外,路巧晴敲了一下门。
里面传来一声沙哑的应答声,“进来吧。”
路巧晴推开门,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爸,你这是抽了多少呀!”
屋子里满满的都是烟味,烟雾缭绕之间,坐在办公桌后面的路副厂长面容都有些虚幻。
见是自己闺女来了,路副厂长紧锁的眉头终于松开一些,硬生生挤出一丝笑容来。
“巧晴怎么来了?听你.妈说,你今天去乡下玩儿了?”
“嗯,我去茉茉家了。”
路巧晴毫不掩饰自己的去向。
路副厂长点点头,“那个姑娘人不错,你可以多跟她交往交往。每天请人家过来做客嘛!”
路副厂长和一般人不一样,并没有因为自己显赫的地位,就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当然,也没有因为林墨的农村人身份,就看不起这个姑娘。
相反的,路副厂长觉得,林茉这姑娘相当不错。
长得一副娇弱模样,但其实做起事情来毫不含糊。
他那天无意中听到财务的人议论,才知道第一次结账的时候,林茉居然不大不小地给食堂的刘师傅一个软钉子碰。
本来像这种事情,林茉完全可以找路巧晴,进而找到他的关系,来解决这件事情。可是林茉并没有。
她选择自己处理。
而且处理得相当巧妙。
在路副厂长看来,林茉心智和和为人处事,比自己的女儿要高明。
女儿能跟这样的小姑娘在一起玩儿,会被潜移默化的提升。
所以,路副厂长乐见其成。
只是他觉得,闺女去了人家家里,人家家一大家子人,又得做饭,又得招待。
自己不回请林茉,似乎有些失礼。
路副厂长,现在在工作上焦头烂额,但并没有忘记该有的礼数。
路巧晴眼睛一亮,“真的?那我可邀请她了。”
路副厂长点点头,“行,你提前跟我和你.妈说一声,我买点鱼和肉,做点好吃的。哎对了,你今天去人家家没少吃好吃的吧?”
不得不说,路副厂长还是很了解自己女儿的。
路巧晴点点头,说话很是理直气壮,“那是我最好的朋友,又不是外人!爸,你是不知道,茉茉做饭特别好吃,如果不是肚子放不下,我还能再吃两倍的东西。”
“你呀你呀,这么大个姑娘,还跟小孩子一样!”
路副厂长无奈地摇摇头,脸上的笑容却比刚才更深了一些。
一边撒娇卖乖,一边暗自观察着自己爸爸的路巧晴,此时也终于轻轻松了一口气。
刚才那样,她有一半是故意的。
这几天,爸爸的心情不好,无论在厂里,还是在家里,都是眉头紧锁的样子,一脸的愁容。
路巧晴只是想逗爸爸笑,现在也达到目的了。
也到了该说正事儿的时候了。
“爸,有个办法,可以解除现在的困境,您要不要听?”
第148章
路副厂长原本不甚在意, 他是了解自己女儿的。
这个孩子被他养的很单纯,对职场上的心机什么的完全不懂。说难听点,路副厂长并不期待自己女儿能想出什么靠谱的主意。
这件事, 归根结底还是得他自己处理。
然而, 当路巧晴趴在他耳边, 说了几句话之后,路副厂长的脸色变了。
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 到后来的凝重, 继而惊喜。
路副厂长凝眉看向自己女儿,“你说这些都是真的?你怎么打听出来的?”
“是茉茉帮我的,他对象在县城有些人脉。而且, 人家都亲眼看见了那个人走进去了, 说是两个钟头之后才出来的。”
路巧晴毕竟是个未婚姑娘, 说起这种事来, 到底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脸颊红了红,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小。
路副厂长也有些尴尬, 觉得跟自己女儿实在不适合讨论这个。
想了想, 他问:“林茉的对象叫什么, 能不能请他来县城一趟?”
路巧晴:“当然能了!人家可是说了,这件事情他负责到底, 只要您需要,他可以随时过来。他叫周向海, 住在下水村。”
“那行, 那行。下水村是吧?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
*
周向海不是一个人来的, 身后还跟着林茉。
林茉是见过路副厂长的, 笑眯眯跟对方打招呼。路副厂长现在对林茉的印象是好上加好了。
“茉茉,哦, 我跟着巧晴这么叫你,可以吗?”
林茉:“当然可以了,叔叔。”
她太明白路副厂长的心结,话不多说,直接让周向海和路副厂长聊,自己拉着路巧晴出了办公室。
路巧晴还不太明白呢,“怎么咱俩不能听吗?”
林茉:“当然不能。你也别跟着去了,回去上班吧。”
路巧晴撇嘴,“这都几点了你让我回去上班?”
见林茉一脸担忧,她就连忙解释,“放心吧,去你家之前,我都已经跟领导请好假了。所以不会挨骂的。”
这样一说,林茉就放心了。
“不过你还是不能去,直接回家吧。”
“啊,为啥啊?”
路巧晴这就有点不明白了。
一开始,她以为林茉怕耽误她工作,所以不让跟着的。可现在她已经说清楚了,不用上班。而且是眼瞧着就到了下班的点了。
林茉……
这话,让她咋跟路巧晴说明白呢?
大家是去捉奸,不是去干什么好事。
路巧晴还没结婚呢,过去不太合适。
把这个意思一说,路巧晴当然不能同意了。
“你不是也没结婚?”
林茉微微扬起下巴,“可我有对象了。”
路巧晴……
这个,那真的是无法反驳。
这年头怎么回事儿啊?
没对象真是时时处处受到歧视。
看到路巧晴懊恼的样子,林茉忍不住偷笑。
其实有没有对象的,只是借口。
她和路巧晴的区别就在于,林茉来自于现代社会,虽然没有实际经验,各种信息轰炸之下,对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儿呢也不算陌生。绝对不是个小白。
但生活在这个年代的路巧晴却不一样。
这个年代封建闭塞,路巧晴很可能什么什么都不懂。
到时候真的去听墙角,不是很尴尬?
再说了,路副厂长也会在,到时候,父女两个一起听墙角,只是想一想那个场景,林茉就替自己好朋友尴尬。
所以,好说歹说地,可算是把路巧晴给劝走了。
路巧晴一步三回头,嘱咐林茉明天一定要把看到听到的告诉自己,这才恋恋不舍地走了。
送走了路巧晴,再回头,办公室的门也开了。
路副厂长率先走出来,身后跟着周向海。
林茉不由自主地先看向周向海,后者对她点点头,林茉放下心来。
路副厂长四处一看,没有看到路巧晴的身影,问道:“她哪里去了?”
林茉:“叔叔,我让她回家去了。可能一会儿不是很方便。”
“对对对,哎呀,茉茉,你可真的是做到叔叔的心坎里头去了。”
路副厂长刚才和周向海定了个小小的计划,刚才就在想,怎么把自己闺女打发走呢。他知道闺女的性格,大大咧咧,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
一直到出来,他都没有想出来,该用什么借口把路巧晴打发走。
没想到,林茉提前把这个事儿给做了。
这姑娘,真的是太通透了。
路副厂长提出三个人去国营饭店吃饭,林茉没有拒绝。
毕竟今天晚上有计划,三个人若是在厂里逗留,吃饭什么的,难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若是传到正厂长的耳朵里,就不好了。说不定,会打草惊蛇。
所以,还是出去吃比较安全。
三个人两辆自行车,去了国营饭店,很随意地点了几个菜。
大家心里有事,吃饭也很是心不在焉。
终于等到天黑,路副厂长有点坐不住了。
“向海,咱们出发吗?”
虽然他和周向海只见了短短的几个钟头,可是,对方的人品,对方的谈吐,对方思维之敏捷,都让路副厂长十分欣赏。
所以说话的时候,他对周向海十分客气。
周向海摇头,“叔叔,还得再等一会儿。”
路副厂长四处看一看,并没有发现有人注意这边,于是压低了声音问:“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他们会不会跑了?”
人说捉贼捉脏,捉奸拿双,就是去的晚了,人散了,还怎么捉奸?
和路副厂长心急火燎不同,周向海显得十分沉稳。
“叔叔,你放心,我已经安排了人盯着呢。”
“啊?”
路副厂长十分惊讶,“我也没见你打电话,也没见你出去见什么人,你什么时候安排的?”
周向海:“接到您的电话后,我就给县城里的朋友打了电话。他们一直盯着呢,绝对不会让对方走脱了。”
路副厂长没想到,一切都在周向海的掌握之中。
他看向了林茉,“茉茉,你找了个好对象呀!啥时候给巧晴那丫头也传授传授经验。”
突然被点名的林茉,有点懵圈。
她能说,这个对象是书里分配的吗?
压根就不是她自己找的。
这话该怎么说呀!
周向海看出来林茉的迟疑,以为自己对象不好意思呢,连忙岔开话题。
“叔,我觉得咱们刚才的计划还得再完善一下。”
路副厂长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过去,“哪里不好?咱们再商量一下。”
很快,两个男人开始头对头商量起来,林茉就松了一口气。
转头看向窗外,正好有一个男人小跑着从远处赶过来,看起来有点面熟。
好像这个人林茉见过,在哪里见过呢?
正想着,旁边有人喊了一声“向海”。
林茉也转过头,发现周向海身边站着一个中等个子的男人,可不就是刚才,她隔着窗户看到的那个人?
她也在此时想起来,这个人曾经出现在宅基地那里,和其他人一起帮着盖房子来着。
显然这个人也是周向海的朋友。
周向海站起来,拍拍对方的肩膀,“来了,辛苦了。”
“不辛苦,给你办事,什么辛苦不辛苦的。给,相机我带来了。”
听到“相机”这两个字,林茉和路副厂长不约而同朝男人的手里看去。
果然,男人双手捧着个黑乎乎的机器,小心翼翼地递给周向海。
周向海接得也是小心翼翼。
男人反而笑起来,“向海,不用这样,相机你随便用。”
周向海:“那你得教我一下。”
林茉……
路副厂长……
敢情您老还不会呢!
不会,跟人借这么贵重的东西。
路副厂长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林茉虽然看到相机没有路副厂长那么惊诧,毕竟这东西几十年后基本可以被智能手机替代,也只有专业的人才会玩。
但是,林茉自己也知道,这个东西在这个年代可不便宜,金贵的很。
有些人见都没有见过,更别说摸一摸碰一碰了。
周向海就这么大咧咧的跟人家借出来,还要当场学习。这东西一时半会儿的,能学会?
然而周向海接下来的表现,很快颠覆了其他两个人的认知。
也就过了两三分钟吧,感觉那个男人都没有说几句话,周向海就说他学会了。
男人也很惊讶,不过只是愣了一秒钟,便笑起来。
“以你的脑袋瓜子,学这么快也很正常。”
两个人又随意聊了两句,男人冲周向海摆摆手,转身走了。
周向海坐下,把相机放到相机包里,又小心翼翼放在自己随身挎着的黄挎包里。
一抬头,就对上了两双探究的眼睛。
林茉还好,毕竟她提前知道剧情,知道周向海智商远超常人。
所以说惊讶倒是有点儿,却也没有那么夸张。
路副厂长就不一样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向海,这么一会儿工夫,几分钟,你就学会了?”
第149章
照相还其实觉得照相技术没有什么难的, 至少在他刚才听朋友介绍的时候,感觉是这样。
但他自己也知道,人和人是有差别的。
不能用自己能达到的程度去要求别人。
周向海于是笑了笑, 说:“也不是刚才学会的。以前我那个朋友就教过我, 今天算是复习了一遍。”
“哦, 我就说嘛!”
路副厂长恍然大悟。
他就说嘛,正常人哪有领悟力这么快的。
周向海这样一解释, 他就能接受了。
林茉却觉得, 周向海这话绝对是有水分的。
她仔细地看着周向海,果然看到后者对自己眨了眨眼睛——当然,是在路副厂长看不到的角度。
林茉就心里有数了, 自己对象真是怕智商太高给别人碾压了, 故意藏拙呢。
这样的周向海, 林茉很是喜欢。
已经定亲的两个人, 相处起来自然有一种别人没有的默契。
林茉对着周向海弯了弯眼睛,后者轻笑。
短短, 不到5分钟的时间里, 彼此相爱的一对男女, 已经偷偷交换过好几次眼神了。
路副厂长心太粗,压根没有发现这些。
他只是好奇, 周向海借照相机做什么。
周向海笑一下,觉得饭店里说话太不方便了, 于是只是含糊地应答。
“叔叔, 一会儿您就知道了。”
路副厂长……
这怎么还带卖关子的?
出于对周向海的信任, 路副厂长也就没有再多问什么。
时间1分1秒的过去, 对于相爱的两个男女来说,时间太快。
而对于心里有事的路副厂长来说, 时间也过得太慢了。
好不容易又捱了一个多钟头,在这期间,饭店里的吃饭的客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最后,连着他们这一桌,饭店里只剩两桌客人。
饭店里的服务员坐不住了。
一个大眼睛高个子的姑娘走过来,眼睛看着天花板,问:“几位吃完了没有呀?我们可是要下班了。”
林茉眨眨眼睛,问:“同志,天花板上也能坐客人吗?”
话音未落,路副厂长和周向海不约而同地笑出声来。
年轻的服务员窘得满脸通红。
很想反驳两句,可是,林茉说话相当温柔有礼貌,说出来的话也是带着调侃的意味,一点儿都让人生不出恶感。
服务员即便想挑刺儿,也挑不出来。
再一看林茉的长相,服务员就更说不出难听的话了。
这姑娘也太好看了!
服务员也长得好看,自己知道这一点,平时适龄的小伙子们,无论是饭店的后厨帮工,还是过来吃饭的客人,看到她总会没话找话地说两句。
所以,这服务员行事处事总有点趾高气扬的意思,这也是一般的漂亮姑娘固有的一种习惯。
可是,今天,此时此刻,在漂亮得过分的林茉跟前,女服务员的自信被压到了谷底,沉浸在林茉的美貌中无法自拔,半天回不过神来。
这样的表情,林茉很熟悉。
她也没说什么,但女服务员这样,林茉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同志,我们把这些菜吃完就走,可以吗?”
说完,林茉还笑了一下。
美人儿之所以为美人,就在于,无论生气,还是高兴,都让人移不开眼睛。
而美人儿的笑,更是让人无法拒绝,恨不得沉溺在里面,永远不出来。
女服务员简直说不出话来,只能忙不迭地点头。
桌上的盘子里还剩些菜,三个人分着吃了。
期间,路副厂长时不时看向窗外,焦急的表情掩藏不住。
周向海察觉到了,安慰说:“放心,耽误不了的。”
路副厂长点头。
他倒不是不相信周向海,但还是免不了担心。
好容易捱到了吃完饭,桌子上的盘子和碗全部都空了,周向海这才站起来,说:“叔,咱们走?”
路副厂长如听天籁,“哎,好好,走吧。”
他虽然着急,但到底是没忘记礼数,抢着结账。
只可惜,他的身板和周向海没法比,自然是抢不过的。
出了门,路副厂长很是不好意思,“你看看这,还得让你破费,向海,本来今天你是来帮我的。”
所以这顿饭,不是应该他请的嘛!
周向海不以为意地摆摆手,“叔,您闺女是茉茉的好朋友,那都不是外人,咱们就别争这个了。”
“也是,也是。”
路副厂长笑起来。
三个人两辆自行车,辗转骑到一个小胡同。
此时天色已经黑下来,昏暗的路灯,并不能完全照亮道路,两个人骑车骑得小心翼翼的。
路副厂长并不知道目的地是那里,只是跟在周向海后头往前骑。
终于,周向海停在一个宅子前头。
这是一个特别普通的宅子,至少从外表看来,和巷子里其他的宅子并没有什么不同。
路副厂长压低声音问:“就是这里吗?”
“是。”
周向海回答的声音也很小。
如果此时有什么人经过两个人的身边,恐怕也难以听清他们的对话内容。
自行车被轻轻地放好,几乎没有发出什么声音。
其实,时间已经太晚了,估计得是10点以后,林茉是这么估计的,周围几乎没有灯光,她也没法看表。
就这个点儿,对于小县城的人们来说,大多数人已经进入了梦乡。
周围万籁俱寂,只能听到一两声的犬吠声。
“咱们就在这等着吗?”
站了一会儿,路副厂长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周向海:“对,等一会儿。”
“他就在里面。”
停顿了一会儿,周向海这样补充。
他没有提名字,但在场的其他两个人都明白这个“他”指的就是机械厂的正厂长。
周向海趴在门边,凝神细听。
路副厂长和林茉屏住了呼吸,他们什么都听不到,注意力都放在周向海身上。
此时此刻,周向海就是连接院子里和院子外的一条线索。
“可以了。”
周向海突然这么说,给林茉吓了一跳。
路副厂长也紧张起来,“怎么办?冲进去?”
周向海:“您带着林茉到巷子口,我进去就可以。”
说完,他利索地趴住墙,也看不到他是怎么动作的,三下五除二地,他爬上了墙,蹲在墙头上,往下看了一眼。
天色太黑了,林茉看不到周向海的表情,但她大概能猜出来他想要表达的。
于是,林茉深吸一口气,对路副厂长低声说:“叔,咱们走吧。”
“啊?这就走?”
路副厂长很是迟疑。
这件事是他个人的事情,里头那个男人是他的政敌,说白了,这件事情和周向海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这个小伙子,不仅安排人盯着,现在还带着他过来抓证据,他要是走了,难道要让周向海独自面对?
不用看表情,林茉也大概能猜出来路副厂长的心思,低声解释道:“在这儿,反而是给他添乱。”
路副厂长不说话了,推着自行车,跟林茉往巷子外走。
走了两步,林茉忍不住回头看,发现墙头上的人影已经不见了。
走出巷子口,路副厂长站住了,“咱们就在这里等吧?”
他有点担心。
倒不是担心正厂长走脱,更多的是担心周向海的安危。
万一双方打起来,周向海吃了亏咋办?那他不是害了人家小伙子。
路副厂长此时突然有点后悔,他不该把林茉和周向海牵扯进来的。这是他自己的事儿,即便是被排挤,乃至被撤职,甚至被迫离开机械厂,他也不该拖累这两个孩子。
“林茉,要不,咱们过去吧?万一有个什么,也好有个照应。”
林茉也担心周向海,可是,她更知道自己对象的实力。周向海吃不了亏的。
更理智地讲,她得把路副厂长带离这里,这样事情爆出来的时候,别人才不会怀疑到他。
这也是刚才周向海让他们离开的初衷,虽然他没有机会亲口告诉林茉,但林茉就是知道。
把自己的意思简略地说了一下,路副厂长也只好同意。
“行,咱们再往远一点。”
路副厂长骑上了自行车,林茉跳坐到后车座上。
自行车渐渐驶离巷子口,林茉忍不住回头看,巷子口已经黑乎乎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骑车三四分钟后,路副厂长停下来,“这里可以了吧?”
林茉跳下车,两个人站在路边,定定地看着来时的方向。
谁都没说话。
过了不知道多久,刚才他们来的方向闪出个人影来,踉踉跄跄地往这边跑来。看状态,很奇怪,不知道是受了伤还是受了什么刺激。
林茉心里咯噔一下子,陡然攥紧双手。
不会是周向海吧?这是受了伤?
第150章
路副厂长也紧张起来, 双手攥紧车把,就要往前去。
如果这个人真的是周向海,看脚步, 恐怕是受了伤, 他得过去帮他。
但走了两步, 路副厂长又停住了。
“不对,不是向海, 快转头。”
他低声提醒林茉。
林茉反应也挺快的, 迅速转身,两个人背对着道路。
在她转身的那一瞬,身后的脚步急匆匆地越过, 只听声音, 就能推断出这个人有多么慌张。
不用回头看, 林茉也知道这个人一定不是周向海。
周向海这个人向来沉稳, 林茉想不出有什么事情能让他丢失掉那份沉稳。所以能走出这样的步伐的人,肯定不是周向海。
她刚才也是太过着急了, 只是看着身形, 也应该能判断出来这人不是她对象。
脚步声越来越远, 直至消失。
路副厂长松了一口气,刚要说什么, 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茉茉, 你们走吧。”
“哎, 向海, 你回来了!”
路副厂长的声音里满是惊喜。
林茉倏然转身, 影影绰绰,看到了站在跟前的高大男人。
天色太暗了, 她看不清他的面容,却还是按照习惯,仰头望着他。
“你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吧?”
林茉的声音里,不知不觉带了一丝颤动。
头顶传来一声笑,很愉悦,也很温暖。
“没有,没有危险。你放心,我这不是好好的?”
周向海也看不清对象的面容,可是他猜测到林茉脸上的表情:一定是担忧的。
有对象可真好!
随时有人担心着他的安危。
路副厂长在旁边默默地听着,听着小两口彼此关心,觉得此时也差不多了,于是说道:“刚才过去的那个人,像是正厂长。”
这是根据对方走路的姿态判断出来的。
所以,刚才才会对林茉确定地说,那个人不是周向海。
也得亏他反应快,迅速转过身去,否则刚才说不定就要被正厂长给认出来了。
周向海接下来的话肯定了路副厂长的说法,“那就是他,照片都已经拍好了。”
他拍了拍相机包,又突然想起来,天色如此昏暗,路副厂长和林茉恐怕是看不到他的动作的。
路副厂长一听这话,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真的,照片都拍好了?”
那岂不是有了切实的证据?正厂长再怎么抵赖,都不可能了。
周向海:“对,脸都拍到了。”
“哎呀!向海你可太厉害了。”
如果不是太黑看不到,路副厂长简直想重重地拍一下周向海的肩膀,以示鼓励和肯定。
“向海,你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
路副厂长是个实干家,不太善于言辞,夸奖的话也就这么一句两句的,车轱辘似的来回说。
周向海:“叔,您不用客气。咱都是自己人。”
“对对,自己人,都是自己人!”
路副厂长其实这些年来,因为自己的性格吃过不少亏。对人也渐渐有了戒心。
一般来说,他很少和人如此亲近,除非是和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或者共同经历过什么事情。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从此以后,周向海对他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说白了,周向海是完全把他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了,路副厂长相信,有了这个把柄,正厂长恐怕一辈子都在他面前翻不过身来。
路副厂长心里暗暗记下,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支吾了半天,才说:“天色不早了,感谢你们两个今天陪着我过来,也非常感谢向海的付出。你们两个赶紧回去了,明天中午,我在国营饭店请你们两个吃饭。”
一时之间,路副厂长想不出来什么感谢的方法,只能先请吃一顿饭聊表心意。
林茉却摇头拒绝了,“叔,咱们这几天最好先不要见面,不要凑在一起。否则会惹人怀疑,毕竟,刚才正厂长应该看到了向海的脸,肯定能认出来。”
路副厂长想想也是,有些惭愧,“看看我这脑子,想得还不如你们年轻人周到。”
既然刚才周向海拍到了照片,说明屋子里一定是亮着灯的,那么有很大的可能,正厂长看到了周向海的脸。林茉这么提醒,其实是想把他择出去,路副厂长当然知道,也非常感激这两个年轻人的维护。
“那就过几天,风声过去,你们两个来家里吃饭吧?”
路副厂长郑重其事发出邀请。
林茉当然听出来他的诚心,也就没有拒绝。
“那行,我正好想去认认门呢。”
路副厂长太喜欢林茉这样直爽的性格,跟自己闺女有一拼,要不然人家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同的是,林茉可比自己闺女聪明多了。
“那行那行,你们可一定要来呀,叔叔跟阿姨提前买些好东西招待你们。”
*
从县城回山村的路上,自然是没有路灯的。
现在和几十年后不同,华国资金有限,放在基础建设上的资金也有限。县城里的路灯都是稀稀拉拉的,更别说山村的小路上。
幸亏林茉早有准备,带了一个手电筒。用绳子绑在自行车把上,算是制造了一个简易远光灯。
弯弯曲曲的山路上,手电筒发出了光亮只照到前面短短的一段路程,然而对于夜间骑自行车的人来说,这个光亮这个功能已经够了。
林茉借着这个光亮,仰头看着面前的后背。
这后背如此宽阔,好像可以阻挡世界上所有的风雨。
“向海。”
林茉轻轻开口。
要是在白天,要是在嘈杂的县城里,这个声音未免太轻了一些,也许前头的人并不能清楚听到。
可是在夜里,万籁俱寂的夜里。
山路上只有他们两个人,所以,任意一个人发出一点轻微的响动,另外一个人也可以听得到。
周向海听到了,“你说,我听着呢。”
声音那样醇厚,带着无限的沉溺。
林茉心头热热的,几乎要沉浸在这个声音里,无法自拔。
“今天辛苦你了。”
林茉说得情真意切。
细论起来,没有她在,周向海和路巧晴压根就不认识,自然也就和路副厂长没什么交情。也就不用今天冒着风险,安排这么一出。
是的,虽然周向海胸有成竹,结果也如他意料的一样:非常成功。
不仅捉奸成功,还拍到了切实的证据。
可是,林茉还是有些后怕。
假若当时正厂长恼羞成怒,抓起个什么工具来,给周向海一下子呢……
林茉不敢往下想。
紧紧闭上了眼睛,脑袋往前,靠在周向海的后背上。
他都是为了她,她知道的。
因为他在乎她,所以也在乎她的朋友,继而在乎她朋友的父亲。
周向海正要说什么,感觉一个软软的热乎乎的身躯,靠在了自己的后背上。冲到喉咙的话,不自觉咽回去。
他沉默下来。
他不是不想说话,而是不敢说话。
两个人确定关系以来,林茉很少会主动亲近他,像今天这样贴身的亲近,更是绝无仅有。
周向海只觉得浑身所有的感触都集中在后背上,集中在后背上被林茉触碰到的那一块皮肤上。
以这一块皮肤为中心,温暖的、悸动的、战栗的……
以及许许多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从这一块皮肤往周围扩散台开去,继而嗖地一下子,传到了四肢百骸。
这感觉如此浓烈,周向海都觉得有些承受不住。
然而心里的某个位置,最中心的位置,又在叫嚣着:再贴近我一些吧,再多给一些。
原来,被心爱女人亲近的感觉是这样的。如此美妙,美妙得无法言喻。
两个人就这样,紧贴着,沉默着,一直沉默着,骑到了林家门口。
很舍不得,但也没有办法,周向海支住自行车。
林茉跳下车,低声说:“那我进去了?”
周向海说好。
然后,再次沉默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也都没动。
好像时间突然静止了一样。
夜风凉凉,有些人心头火热。
这火热像是被深埋在地壳下的岩浆一样,浓烈、灼热,一触即发。
周向海觉得自己快克制不住了,他伸出手,朝林茉伸过去。
林家院子还亮着灯,想必是家里人给林茉留着照亮的。
灯光从矮矮的院墙里面发散出来,于是林茉可以隐约看清周向海的动作。
她看到他伸手,看到他的大手朝自己伸过来。
他要做什么?
林茉有点忐忑,越来越忐忑,最后闭上了眼睛。
下一秒,大手落在她的脑袋顶上。
轻柔地揉了揉,又揉了揉。
男人低沉醇厚的声音带着安抚的意味。
“回去吧,太晚了。我看着你进门。”
林茉心里叹息一声,有一种淡淡的失落。
睁开眼睛,她仰头望向他。
灯光从男人身后射过来,他的脸于是隐没在阴影里,让人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但不知道为什么,林茉就是能够确定:他此时的眼眸里一定饱含深情。
“嗯,我回去了。”
林茉低低回应。
“好。”
周向海恋恋不舍看着林茉,一边安抚着自己差点要跳出来的心。
然后下一秒,他的心却跳得更厉害了:用什么贴在他的脸颊上,软软的,润润的。
一触即发,却在这一刹那引爆了地底下的岩浆。
周向海一把拉住做了坏事想要逃跑的姑娘,揽住她的腰,把她整个人紧紧抱在怀里。
姑娘轻声惊呼,却不知道这一声,反而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茉茉!”
周向海的叹息声,隐没在林茉的唇上。
这个瞬间,林茉脑海中一片空白。
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炸裂,弥散成漫天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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