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和反派在乱葬岗一见如故后 > 2、第二章 恶毒
    温袄再度醒来时雨已经彻底停了,乌云散去,满地的水色在星光中愈发璀璨,残叶落了一地,沾满泥渍。


    她自己则湿漉漉地仰躺在简陋泥坑里,抬头就能望进暗沉的夜色。那墨蓝的虚空,空洞教人不敢直视。


    她六岁时跟着娘亲进了太师府,在太师府她尚且是半个主子,又有娘亲替她撑腰,明面上没有人敢欺辱她。


    可惜,这也只是表面上。私底下没几人将她当成正经主子看待。


    剧情中她受辱一事注定会传出去。


    为了太师府嫡出姑娘的名声,她只能有两条路。


    要么离开汴京嫁去外地,要么同剧情中一样去宫禁女道观中清修。


    温袄哪个也不想选,她不想认命。


    所以,太师府是不能回去的。但她悲哀地发现,除了回到太师府,她无处可去。


    温袄搜寻遍了自己的记忆,没有发现父亲的一点点去向。


    只记得幼时父亲在乡野间同她下河捞鱼,放牛,用草折兔子……后来孟氏无路可走时哭骂那人混蛋。


    当时她才五岁,孟氏孤儿寡母无人可依。


    她那时还不懂,也不知道如何怨恨抛妻弃女的父亲。


    只知道自己往后应该和一个稳重靠得住的人在一起,而不是父亲那样的小白脸混混。


    后来孟氏带温袄入京寻亲,路上遇到祈福回京的太后,因一手好绣艺被太后赏识,随侍左右。


    太后欣赏孟氏的能干,为她与丧妻六年的太师李赞保媒,促成了这一桩婚姻。


    而她,麻雀飞上枝头。


    太师府的继小姐好当吗?


    不好当。


    初入太师府时温袄尚且还没过六岁生辰,她当时穿了一身红色的新衣裳,被李赞抱着进太师府,孟氏跟在身侧,步伐缓慢又轻快。


    六岁的女童看着娘亲脸上许久不曾出现的笑容,心中亦是喜悦。


    跨进正堂,李赞将温袄放在地上,对着厅内的一个少年和少女介绍:“魇魇,这是我的儿子李谨之,今年十三岁,以后他就是你的哥哥了。”


    “这是你的姐姐,承岚。”


    小温袄看向面前的金童玉女,被惊艳到,她眼光骤亮,细声细嗓地喊:“哥哥,姐姐。”


    李承岚当时也才不过七岁,但风姿已显,温和端庄:“妹妹好。”


    小温袄对她笑了,露出粉粉的牙龈,羞涩可爱。


    可没成想那一旁叫谨之的少年恶劣出声:“我才不是你哥哥,我只有阿岚一个妹妹!你是哪里冒出来的穷酸货,也配叫我哥哥?”


    若是他骂别的话,温袄可能听不懂,可他骂她穷酸货。


    温袄记得,爹爹离开后总有人会骂她穷酸货,赔钱货。


    久了,小人儿也能砸么出其中的意思了。


    低头看看自己崭新的小红袄,她眼眶红红地想要反驳少年。


    可视线触及到他和李承岚身上的生色销金的锦衣和珠翠环佩之后,她抿上了嫣红的小嘴,垂下浓密的睫毛,不再言语。


    退到母亲身后,抱住她的大腿,仿佛这样就不会被那样充满恨意的眼神注视。


    李赞见状,只能将儿子喝退,又安慰孟氏和温袄。


    后来,私底下孟氏也安慰她:“魇魇,答应娘亲往后不要轻易往哥哥姐姐身边凑,好吗?”


    可小孩童总是记吃不记打,幼年的温袄还是喜欢找哥哥姐姐,即使姐姐不喜欢同她玩耍,哥哥总是说一些难听的话,态度冰冷。


    转变出现在十二岁那年,那年冬天出奇的冷,天地一片雪色,李承岚邀了其他小姐们去湖心亭煮雪烹茶,温袄不敢靠近,只能一个人坐在湖边亭子中远远望着她们。


    李谨之踱步而来,手中拿着个精致小玩意儿。


    温袄想要在已经变得庄重自持却冷淡的哥哥面前表现,向他毛遂自荐,替他跑腿,去将李承岚他们请回来。


    可就在诸人靠近堤岸的时候变故突生,李承岚脚下的冰面裂出一个缝隙,随后裂缝不断延伸,不过一眨眼,一袭红衣的李承岚便掉进了深不可测的冰窟中。


    眼看着李承岚掉了下去。温袄惊惧中拉住她的手,被她带着一同落了水。


    冰冷的湖水涌进口鼻,眼前一片昏暗。


    隔着幽蓝刺骨的湖水,温袄看见李谨之毫不犹疑跳进湖中。


    他将李承岚捞起,两三步便上了岸,周围仆人一窝蜂地拥上去,给盖上大氅送上手炉。浩浩汤汤地离去。


    离开前,他冷冷望了温袄一眼。


    高高在上,冷若冰霜。


    温袄被那样厌恶的神色镇住,她张张口想要解释,却猝不及防吞入一大口冰冷湖水,那冷意,顺着喉头滑向四肢百骸。


    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开,由始至终,没一人理会已经没入水中的她。


    李谨之身后的仆人一路小跑,他们赶在李谨之前面回屋去加旺炭炉,请来数位先生,做好一切准备。


    总之,没有一个人记起还在水里的温袄。


    或许,他们只是不想记起。


    好在,温袄命硬,撑到一个洒扫婆子路过,被她救起来,裹着破旧棉袄被抱回去,捡回来一条小命。


    只是,她回去就发起高热。


    彼时太师李赞被外派出京处理公务,汴京内金紫医官药铺中的大夫全被请到李承岚院中,因为她回去后便腹痛不止,痛得在床铺上打滚,无一丝转好迹象。


    李谨之紧张妹妹,他迁怒温袄,竟是一个也大夫也匀不出来。


    他的态度分明,就是要温袄陪着李承岚一起疼。


    作为太师府嫡子,李赞不在,他便是最大的主子,他的主谁也做不了。


    管家怕李赞回来后怪罪,又开罪不起李谨之,急得眼睛发红,到底是没有办法。只能不住像孟氏告罪。


    孟氏心急如焚,哪来的心思理会管家?


    她陪着温袄陪着李承岚一起熬。


    好在温袄幼时长在农家,身子骨强健,第三日奇迹般地退了热,如此才渐渐好起来。


    经此一劫,孟氏被吓怕了。


    在温袄身体好后将她狠狠用竹子敲打了一顿,直到温袄发誓再也不找李谨之兄妹俩后才肯罢休。


    后来的一日,温袄去同李赞请安,途中进入一处假山内躲雨,却听到不该听的话。


    “哥哥,你做得太过分了,我又不是因为温袄落水的,你缘何将事情做得那样绝?”


    “我管她死活?早就警告过她离远点,她不听,非要巴巴地凑上来。”


    “讨好我们,她岂不是活该。”


    “哥哥,你怎么这样说话?”


    “我说错了吗?是她活该,阿岚,听话,别再同她一起玩了。她是什么低贱的身份,你是什么身份?”


    他们兄妹旁若无人地说话,周围婢女小厮低着头听着,神色平静。显然对于这种事情早已经习以为常。


    阴影中的温袄却指甲掐进了手掌,洇出血色。


    她怒不可遏,气得眼眶都红了,第一次不再小心翼翼讨好,而是挺直脊背冒着雨走了出去,在看到兄妹二人眼中的震惊还有羞恼后讥讽道:“我是低贱,可我也没有用过你丝毫,我问心无愧。”


    “你们高贵?你们一个两个的占了我娘亲的好还要反过来踩我一脚?你妹妹高贵,却还盯着我娘祖传的绣技垂涎欲滴?潘楼街南侧界身巷子里的那家成衣铺子中,售出衣物上独属于孟家的独特绣法,难不成是大风刮来的?”


    “你高贵,却在背后如长舌妇人一般背后议论是非?”


    说罢,她又留下一句阴阳怪气的“你们当真是高贵”,冷冷离去。


    身后李承岚面色通红,又急又气,还隐隐带着后悔。李谨之脸色铁青,目光恼怒似要吃人。


    平日中鹌鹑一样小心的人猛地发脾气,倒教人吓一跳。


    故作洒脱的确爽快。


    但她也第一次切身体会,每次她去找他们的时候,他们是如何看待自己的。


    人分三六九等,融不进去他们就不该融。


    后来,温袄极少出院子,遇见他们以后也不再黏上去。


    碰见李谨之也不如从前一般叫哥哥,只低下头,匆匆离去,再未有过交集。


    唯一一次,还是几年后,她长林宴跌入水池那日,宴会上她坦然面对各色目光,回府后被李谨之拦住,遭他鄙夷嘲讽。


    “我真是小看你了,竟然心机这样深,为了攀上高枝无所不用其极!”


    “你与阿岚是云泥之别,竟然妄想野鸡变成凤凰?!”


    “就你,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痴人作梦罢了。”


    “看来,上一回落水也是你略施小计吧?”


    温袄没有回答他,她早已经看清他们,嘴角带上了淡淡嘲讽笑意,冷着脸转身就走。


    都和三皇子传上书信了还不忘占着萧明璋,他妹妹不要的东西也不许别人碰,多大的脸呢。


    长林宴确实是她故意入水。李承岚心有所属,看不上萧明璋,难道还不兴她去争一争吗?


    萧明璋是她喜欢的人,也是她的目标。


    他聪慧,冷淡,又君子,读书好,会武艺,靠得住。


    和父亲截然相反,定是个有责任的人。必定做不来抛妻弃女的事。


    更遑论他是镇国公府世子。


    只待时间到了,便能袭爵,成为大燕最年轻的国公爷,前途无量。


    她想要地位想要身份,想要长久地荣华富贵,想要恶心李谨之,就应该扒住萧明璋才对。做了萧明璋的夫人,身为白身的李谨之也得对她低头。


    可惜,萧明璋眼里只有李承岚,冷酷高傲,不容靠近。


    好在她温袄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心思坚定。


    她步步为营靠近萧明璋,遮掩自己的对他的觊觎野心。


    她知道李承岚不喜欢萧明璋,便愿意当个信使替萧明璋交给李承岚书信。又拿着李承岚的拒绝书信交给萧明璋,并时时在他耳边提及三王爷与李承岚的近况。不经意间告诉他那俩人有多般配,李承岚又有多欢喜。


    看着萧明璋默默伤心又坚持守候李承岚的模样,她气愤又不甘心。


    好在李承岚心有所属,并不在意萧明璋那段时间的消极与苦涩。


    所以她的虚伪伎俩才没被戳破。


    得了婚约不久,萧明璋郁气难消,主动揽下公务,执行过程中身受重伤。


    她在神医华峰门前下跪一夜,又甘愿打杂地讨好一月,才为他寻来珍贵的救命药材。


    这桩事,京中无人不知。都说萧明璋有个甘愿为他付出的好未婚妻。从前不堪的婚事来历,又有几人还在意?


    她讨好国公府的老祖宗,讨好萧明璋的弟弟妹妹们……


    婚期已近,她以为自己想要的很快就会得到。


    可惜,竟是功败垂成。


    事已至此,多想这些无益。


    结合剧情以及之前的记忆,温袄已经明白,自己是恶毒女配这件事,已经没跑了。


    幼时她捡李承岚不要的玩具,是她扮弱同她争抢,长大后她要李承岚不喜的艳丽衣裳,要李承岚不要的男人,也是同她争抢。


    而萧明璋,亦不愧是只对李承岚温和的冷厉男二。


    他心中只有她,哪里容得进去其他人。


    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要就此认输,变成话本中那个可笑的,丑恶的,被李承岚唏嘘叹息的臭虫吗?


    不可能。


    温袄不信命不信剧情,能有一分机会她就会争取。


    让她嫁给萧明璋,那种被玩弄被当成戏子看的侮辱有一次就够了。


    想归想,温袄也知道自己接下来的路将会十分艰难,她活命报仇的机会十分渺茫。


    可总要试一试,之前她不动声色地等待筹谋能让萧明璋都跌倒一次,没道理不能避开剧情。


    想着想着,竟是牵扯到了胸腔的伤,一口血涌上喉头,弯下腰,口中喷出一股温热的血。


    待到积血咳出之后,温袄才松了口气,舒畅不少。


    *


    夜晚,林中阴森寂寥,山怪偶尔一声潦叫,草丛中扑簌簌爬过一串东西,数个微小的细节拼凑在一起便成了说书人口中的山野怪谈,山妖精怪仿佛随时能破土而出,想得温袄毛骨悚然。


    半晌,她才强迫自己忽略这些。


    微风拂过,耳边响起异动异声。


    “…咳……”


    声音出乎意料地粗嘎,不像是野物。


    温袄刚放下的心神立马紧绷起来。她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手脚并用,小心翼翼地从坑里爬出来。


    放眼望去,竹林幽静,树影婆娑,连只鸟都看不见,更别提其他东西了。


    “咳……咳咳……”


    “咳咳咳……”


    温袄:“……”


    拿起一旁被丢下的锄头,温袄猫着腰一手捂住唇瓣,确保自己不会叫出声来。


    声音越发清晰,温袄将信将疑地瞟向四周,还是一片空旷,只余下一声声更加紧促的呼吸声。


    那声音越来越清晰,上气不接下气,伴着痛苦的抽气声,激起了温袄一身的冷汗。


    眼前一阵发黑,到底是没经历过这些,她腿一软,又跌到了一旁。


    仔细听了半晌后,温袄才手脚并用爬出来,往前走几步瞪大眼睛色厉内荏地威胁:“谁在这儿装神弄鬼的?”


    “咳……”


    这次声音更加明显。


    温袄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摸过去,终于在黯淡的星光中停在了一个黑黢黢的深坑前。


    顺着她的视线望去,才看清全貌。


    这个深坑约莫两三丈深,周围布满绿油油的灌木和藤蔓,坑中则累着层层白骨,尸骨成山。


    最上面的尸骨上附着着腐肉,臭味熏天。


    而在骨堆上面则摊着个人影。


    他呈现出跪趴的姿势,四肢扭曲,隐约可见长腿长臂,发丝遮住半边脸庞看,衣衫尽碎,浑身滴着血,细细颤抖。


    温袄看着他,灵台一震,觉得那个画面似曾相识起来。


    她记起来话本中后期出现了一位手眼通天的大人物。


    他本名为崔琢玉,是大燕名门望族崔氏大房嫡出三郎,自幼便是大燕有名的小郎君,渊清玉潔,钟灵蕴秀,又被称作人间琢玉郎(1)。


    但官场沉浮,在他十三岁那年崔家被陷害,满门流放,少年公子一朝跌入尘泥中,家破人亡。


    崔家男丁大多在流放途中染病离世,女眷零落飘零不知所踪,只余下崔琢玉一人茕茕孑立。


    他蛰伏数年回京报仇,不料却被人背叛,对方斩草除根将他杀害扔在了乱葬岗。


    但他命不该绝,用尽力气爬出死人堆,站在了权力顶峰,为家人洗脱冤屈,手刃仇家。


    温袄的梦做得模糊,只知道他最后为崔家平反,成为大燕首辅,立于储君之侧,无人再敢构陷。


    还有就是,不知为何,明明前期他同萧明璋关系尚可,后期他却视萧明璋为生死仇敌,两人常常斗得不可开交。


    温袄考虑他是不是因为心悦女主李承岚才和萧明璋作对。


    但后期李承岚与萧况的感情线已经清晰,萧明璋也根本算不上崔旧隐的情敌,显然不是因为这个,于是她放下疑惑。


    只要他与李承岚无关就好。


    想到此处,温袄心中一个冒险念头一闪而过。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她要是能上了崔旧隐这条大船,保命报仇不说十拿九稳,但总该有几分希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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