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34【一更】

    这些天来,秦蔻最期待的电话,当然就是省人民医院眼科打来的电话了!

    她接着电话,一面“嗯、嗯,好”的冷静回复,一面脸上的笑容却忍不住越来越大,眼睛也越来越亮了,最后,她跟电话里的人说:“好的好的,那我们周一就过来,谢谢医生,谢谢医生。”

    挂断电话,她飞速地跑出房间,去敲楼下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房门,陆小凤总觉得自己头发里有点滑滑的,所以又钻进浴室冲澡去了,听见敲门声,吓得一个激灵,大喊:“蔻蔻哇!你的边界感怎么回事啊!!!”

    哟呵,还学会用“边界感”这个词了。

    不过秦蔻没空理会他,继续砰砰砰敲门,很是兴奋,花满楼一开门,歪了歪头。

    他是看不到秦蔻现在什么神色,不过光靠听觉也知道,她现在兴奋得很。

    秦蔻:“眼库排到了!”

    花满楼怔了怔,似乎没什么实感。

    的确是没什么实感的……先前去医院里面检查时,他其实心态放得很平,根本就没能有报什么希望,得到可以治疗的肯定答案之后,他也的确很高兴、心头压着喜悦。

    但那时候,摆在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又是身份和排队的问题,这么长的时间磨下来之后,其实他的心境又已完全平静了下来,如今得知眼库排到了他,也不过微微一怔,只是觉得有点……恍如隔世,十分不真实。

    但按部就班地走了这么久,再不真实,也十分有限。

    再听听秦蔻的声音,她一定很高兴。

    ……她这么高兴啊。

    这件事,完全就是秦家人一手办成的,是秦蔻做主,让他先去了医院做了检查,又是秦伯父大手一挥,把并不容易办成的户籍之事给办成了,接下来的去医院、登记眼库,花满楼其实不大想麻烦秦蔻,他觉得自己也能做,但是秦蔻还是跟着去了,前前后后,操办良多。

    如今……他的眼睛能复明,她也开心的不得了。

    秦蔻还很郁闷呢:“你居然这么淡定么,真是喜怒不形于色啊……”

    陆小凤头发还湿哒哒的,套上T恤和短裤就从浴室里冲出来:“什么,什么!花满楼的眼

    睛排到了!!”

    秦蔻:“是啊!是啊!其实我在网上看了很多,这个排队的时间的长短真的要看幸运值呢,有些人好几年才排到,也有些人几个月就排到了……咱们七童真是luckydog!”

    陆小凤一呆:“幸运小狗么……也行!很好!”

    秦蔻:“很好!”

    击掌!

    (☆▽☆)╯╰(☆▽☆)

    他们两个看起来比花满楼这个当事人还开心得多,听起来也是如此,花满楼听见一声巨响亮的击掌声,然后就是蔻蔻“嘶”的倒吸了一口冷气,抱怨道:“陆!小!凤!你那么大力干什么啦!”

    花满楼:“噗嗤!”

    花满楼忽然忍不住笑了,眉眼都弯弯的,神色又舒展、又惬意、又开心。

    他原本就是一个极英俊的人。

    花满楼的英俊,与楚留香的英俊是截然不同的,楚留香人虽温柔,外貌却充满了粗犷、健美的男性魅力,穿上黑色的真丝衬衫,把头发在脑后扎成低马尾的时候,扬唇一笑,便有一种又危险、又具有极强煽动力的魅力。

    仔细想过,其实楚留香的魅力正是来源于他那种奇异的煽动力,煽动就意味着蛊惑,蛊惑就意味着要放弃自己的主动权,全身心的去投入他,而一个人假如会让你产生这样的被蛊惑的感觉,他自然而然就是极其危险的。

    但花满楼的温柔、英俊却与楚留香全然不一样,假如说楚留香是醇而辛辣的古龙水的话,花满楼就是一株植物。

    他站在那里,安安静静的,什么都不干的时候,你就是会感觉,这里好似站着一株植物,而且还有可能是一株向日葵,洁净、挺拔、那种微笑永远都让人觉得心头一暖。他的魅力当然也会让人很想要亲近,但这种魅力绝不会让人感到一丝一毫的侵略性,让人觉得百分之百的安全。

    这就是花满楼。

    此时此刻,花满楼松弛地笑了起来,似是忍俊不禁一样,正在打闹的秦蔻和陆小凤倏地一下停下来。

    陆小凤笑得贼兮兮:“看吧,我就说花满楼的淡定是装出来的。”

    秦蔻斜眼看他:“……你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陆小凤想了想:“梦里?”

    秦

    蔻一脸嫌弃地看着他,陆小凤一只手拉着秦蔻,另一只手拉着花满楼,道:“好啦,不说那个啦!这么好的好消息,今晚岂不是该不醉不归!”

    秦蔻:“没错!应该吃个蛋糕庆祝一下!”

    陆小凤惊奇地说:“你还吃得下蛋糕啊?”

    刚刚那顿小烧烤吃得大家都可饱了,牛五花又薄又多汁,上烧烤篦子三秒钟,就从红白相间的颜色变成了诱人的褐色,味道甚至能吃出一股淡淡的奶香。

    来之前的采购是秦蔻、一点红和陆小凤三个人一块儿完成的,但基本上还是以经常去买菜买肉的一点红的意见为主,那么很自然的,这采购意见完全像是给秦蔻个人定制的一样。

    因为SUA款的车型后备箱很大,能放很多东西,秦蔻就顺便把自己的空气炸锅也带来了,所以他们顺便还买了一袋子冷冻油炸薯条,一盒奥尔良风味的脆骨肉肠、两种不同的芝士和玉米、还有五袋彩云省产出的爆浆小豆腐。

    这些都是今晚的空气炸锅菜品,一锅锅的炸,一锅锅的出,基本这机器就和烧烤炉一样,整晚放在桌上都没停过。

    这其中最受欢迎的菜品就是爆浆小豆腐了,这种豆腐与平时X市菜市场里常见的老豆腐、嫩豆腐都不一样,是一个个小小的,拿出来的时候,就觉得圆圆胖胖的,像个四面封口的小口袋。

    扔到空气炸锅里炸十五分钟,表面就变成金黄色,这个金黄色的小口袋有点瘪下去了,撒上辣椒面,轻轻一咬,嘶!里面居然是流心的,外头的豆皮还有点韧劲,里头的流心满是滚烫的豆香……

    秦蔻是个很会吃的人,这东西是她之前网购买的,今天早上刚到,顺便就带过来了。

    带了五包,扫荡一空~

    足见这个小豆腐的受欢迎程度了。

    就这样一波波的吃、然后秦蔻围着烤炉暖暖手,顺便被投喂几串羊油滋啦滋啦响的羊肉串,后面还有烤包子——啊,那里面大块的羊肉、洋葱和孜然,那被烤得脆脆的面皮……

    秦蔻嗷呜一口就能干掉半个。

    而且泡温泉嘛,就很容易泡到特别饿,秦蔻今天是扶墙去吃东西,然后又扶着墙出来……四处溜达了好一会儿,还找了根树枝,去帮再和另一只猫打架的大橘壮声势,如

    此这般、这般如此地消了好一会儿食,她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也难怪陆小凤会这么问了。

    秦蔻义正言辞地说:“可是甜品是点心!你看,蛋糕里还打了那么多空气,四舍五入,那不就是在吃空气么?吃空气怎么会吃撑呢?”

    陆小凤:“…………”

    陆小凤:“fine。”

    结果最后这附近没有蛋糕房开门。

    这个小镇的住户其实并不大多,朝路上望去,其实没有什么居民楼,大部分设施都是为了来度假的游客,烟火气不足,连个老式的蛋糕房都找不着,更别提外卖了……这种地方基本没有外卖。

    遂作罢。

    陆小凤去买了几瓶酒,大家又一块儿碰了几杯,庆祝花满楼复明在即!

    喝完,该干嘛干嘛,泡温泉还挺耗费体力的,本来那会子秦蔻就是准备睡觉的,结果接到电话又兴奋了一气,喝了两杯啤酒,立刻困得都找不到北了,枕在一点红的肩膀上。

    一点红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动也没动一下地给她枕着。

    秦蔻抓了抓自己胳膊上的蚊子包,打了个哈欠:“唔……准备睡觉吧。”

    她停顿了一下,又一脸狐疑地瞧着花满楼:“……等等,花满楼,你干嘛这么一副很失望的表情。”

    花满楼:“啊……这个……”

    陆小凤:“对啊,你怎么这么一副很失望的表情?”

    花满楼用一只手撑着自己的头,另外一只手伸出了一根手指,煞有介事的样子。

    他说:“我还以为这种喜事降临的时候会有那种情况出现呢……”

    秦蔻:“哪种啊?”

    花满楼手一摊,说:“就是大家联手把我灌醉的那种情况啊。”

    秦蔻一呆:“啊?”

    陆小凤也是一呆:“别人躲都躲不及,你还想试啊……真是,我陆小凤这辈子就没听过这种要求。”

    一点红:“…………”

    花满楼:“啊……其实只要醉一半就好了。”

    陆小凤拍案而起:“要醉就醉,哪有一半!”

    说着,伸出自己恶魔一般的爪子,抓住花满楼就拖走了,一边拖还一边说:“红兄

    ,来,今晚咱们两个一定要把这个不知死活的给……嘿嘿……!”

    秦蔻:“…………”

    一点红:“…………”

    一点红扭过头,看着秦蔻。

    秦蔻又抓了抓自己胳膊上的蚊子包,小心翼翼地在上面掐了个十字。

    她说:“去叭去叭……啊,你要是自己醉死了,就不必回来了哦。”

    一点红笑了笑,说:“不会的。”

    花满楼是个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平日里自己酿酒饮酒,都风雅得很,酒量绝不可能太好,但一点红不大一样,他小时候是专门训练过酒量的。

    他只相信楚留香的酒量是比他好的。

    秦蔻捏了捏他的手,示意他快去。

    对喝酒不敢兴趣的傅红雪自然不大会去参加这种私人的不醉不归局,倒是林诗音,说是要过去和花满楼单独喝两杯。

    在她刚刚得知龙啸云与李寻欢对她做的那些事情的时候,她伤心欲绝,生无可恋,简直恨不得就从这二十八楼跳下去。

    那个时候,是花满楼,用一句“我的双眼看不见”拯救了她,他如此轻描淡写的自揭伤疤,就是为了燃起她对生命的坚韧渴望。

    现在,她走出来了,也由衷地希望着花满楼能够早日复明。

    秦蔻微微一笑,说:“好,你去吧,可别喝太多。”

    林诗音也轻轻一笑,只道:“放心吧,我只是去同花满楼碰个杯,说几句话而已。”

    秦蔻打了个哈欠,拉着小阿飞,把阿飞送进了他单独的房间,这才自己进屋睡去了。

    她实在很累,一进屋,立刻就睡着了,也不知道一点红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半夜睡得二五八叉的时候,往旁边缩了缩,感觉到一个炙热又清洁的怀抱,就下意识地往里缩了缩,呼呼大睡,连根手指头都没动。

    第二天早晨起来,陆小凤神清气爽,花满楼房间躺尸。

    陆小凤还眉飞色舞地和秦蔻形容呢:“蚊香眼,你明白吧,就是那种蚊香眼,花满楼被我和红兄两个人灌成了蚊香眼!”

    秦蔻一边挠腿上的蚊子包,一边评价:“天堂有路他不走,地狱无门他偏闯哇!”

    不过她倒是有点好奇,于是就问陆小凤

    :“花满楼喝醉了是什么模样啊?会发酒疯么?会抱着你哭吗?还是会唱歌?”

    陆小凤:“那倒是都没有,花满楼喝醉了酒很乖的,就是喜欢给自己取号。”

    秦蔻一呆:“啊?”

    陆小凤:“就掰着手指头,在纠结自己到底是叫龟背竹居士好呢,还是叫太阳花居士好……”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秦蔻狂笑,完全没想到花满楼喝醉了之后看起来呆得和大橘一样。

    大橘窝在客厅里,淡定地路过,去花园里扑树叶玩儿。

    中午,花满楼才姗姗醒来,一面揉着太阳穴一面去洗澡,等到出来的时候,就很严肃地表示这种体验他最好还是再也不要有了……

    陆小凤:“我就说,怎么会有人提出这么奇怪的要求,那我不满足你,我还是陆小凤么?”

    花满楼一点儿也没有那种宿醉起来的颓废,很乐天地说:“啊呀……人生就是要有不同的体验嘛。”

    众人收拾收拾东西去吃饭,去了家面馆,吃到了西府本地特色一口香臊子面,一个人面前摆了三碗……但是三碗吃完,也才塞了个牙缝,干脆让店家就拿大碗来上,他正常算钱就好。

    吃过午饭,开车回家~

    这一天只做了这一件事,秦蔻就觉得自己浑身的懒筋都犯了,下午懒洋洋地躺在自己的床上晒太阳,用iPad看个电视剧。

    第二天是星期一,也是花满楼要去看医生的日子,终于终于,要定下手术的时间了。!

    第202章 35【二更】

    眼库排到合适的角膜之后,医院就会直接确认做不做手术,这东西他们等了这么久,怎么可能临门一脚的时候给错过去呢?然后就是医生噼里啪啦,迅速安排——周一去了医院定下来,周二就做了术前的各项检查,再次确认眼睛可以手术,然后拿了医生开的眼药水,就回去等手术通知了。

    这一次的等待,就不再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的等待了。

    花满楼回了趟自己的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的家人。

    花父和花母自然是喜极而泣。

    花夫人一面抚摸着自己这个最小的儿子,一面心绪激荡得近乎要流泪。

    这个儿子,是自己最小的儿子。

    有句俗话说的是: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花夫人有七个儿子,最大的儿子当然已经有了孩子,这个年纪的花夫人,对这句俗语自然感触最深。

    她的小儿子自小就是乖巧、聪明而俊秀的。

    小时候,花满楼是姑苏城内有名的可爱孩子,浑身雪白、脸上肉嘟嘟、眼睛又大,那时候,他们家与陆家交好,刚好陆夫人那会儿子也生了个小子,起名小凤,那孩子可真是没他们家七童好看,瘦瘦小小,像个瘦猴子。

    当时花夫人和陆夫人的关系很好,两家人经常互相串门子,不过花夫人偶尔也会忍不住暗搓搓地对比一下,然后快乐地得出结论:啊~我们家七童比较可爱~

    后来,两个孩子手拉着手一块儿长大,却也都遇见了磨难。

    陆家出了变故,家庭破碎,陆小凤没了家,伤心的恨不得从桥上跳下去,花满楼连着找了大半个晚上,才找到了他,拽着他的衣服领子把他拽回了花家。

    花满楼的眼睛在一次针对花老爷的寻仇之中负伤,从此失去了焦距,不愿意出门,陆小凤天天跑过来敲门来烦他,拉着他疯玩疯跑,才让当时年仅七岁的花满楼走出了失明的痛苦。

    花满楼失明这件事,一直是花夫人心中的一根刺。

    心平气和来说,这个世界上的银子就那么多,赚钱的机会也就那么多,都进了花家的口袋,别人家自然吃得就少了。

    富贵招人恨,家大业大

    到了这个地步,没有寻仇的人,那简直就是做梦。

    花满楼失明这件事,自然不能怪花老爷不仔细、失了手。

    可看着自己千娇百宠长大的小儿子,自己俊秀懂事、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武功都极为擅长的聪慧儿子,变成了这幅模样,花夫人怎能不难受呢?她对着花满楼时,常常都在无声的流泪。

    为什么是七童?为什么是七童呢?

    为什么不能是我?为什么不能是我代七童受这份儿苦呢?

    花满楼失明的头几年,花夫人总是对自己的丈夫有一种怨怼之意,花老爷心头也愧疚不已,只恨不得当时瞎了的是自己。

    后来花满楼渐渐走出阴霾,又敏锐地察觉到了父母因为自己而产生的隔阂,当时也只有十一二岁的他心生愧疚、又努力地想要修复父母的关系,二老怎好意思让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操心他们的事情?渐渐也就放下了。

    而如今……老天保佑了她的七童,让他能有机会再次看见这个世界。

    花夫人泪流满面,只是抚摸着儿子的侧脸,一句话都说不出。

    过了半晌,才说:“这一次……这一次事情完了,真不知道怎么样去感谢秦姑娘才好。”

    心中却是想着一定要备上厚厚的礼,如果小秦姑娘来江南玩,一定要她开开心心的尽心玩一场,哎……只是不知道千年之后的人,还瞧不瞧的上一千年前的好东西呢?上次送的苏绣料子,小秦姑娘不知是喜不喜欢呢?

    花夫人又想起了自己去现代的所见所闻,无处不是惊奇,无处不是巧夺天工,只小秦姑娘住的那个家,虽然地方没有花家这么大,但简直与仙人的洞府没什么差别,每一步都有奥妙所在——仙人洞府嘛,又不讲究大。

    这样的花夫人,当然会觉得金银珠宝、绫罗绸缎,都是现代人瞧不上的东西,也就不免为了送礼而忧愁。

    但其实这是因为她只来过现代一次,也没呆多久,因此对现代一知半解……其实这些古法的技艺,都已经是非遗了,最顶尖的苏绣一匹布几十万的也有,抵得上小城市半套房了……

    这一头,花夫人还在继续激动,对小秦姑娘的感谢是一方面,还有些别的方面要感谢。

    比如说,他们能在那个时候踏入时

    空乱流,一定是佛祖保佑,所以要去拜拜佛……

    再比如说,陆小凤那孩子还真是有点福气在身上的,若不是陆小凤那天叫他出去玩,也没有这番奇遇了,所以小陆也是要感谢的。

    还比如说:啊!鲈鱼!陆小凤是因为下潭摸鲈鱼才有了这番奇遇,难道说这鲈鱼很灵?!那顺便弄个金鲈鱼摆件摆家里好了……

    花满楼哭笑不得,连忙阻止他娘再往下继续发散。

    不过这喜气还是要散的,因此第二天,家里的大小丫鬟、小厮长随,个个都有银锞子拿~

    就是二老都有点拿不准,他们想去陪床,但是又觉得自己完全不懂现代的这些东西,去了现代,就好似进城的乡巴佬,只怕给他们的孩子添麻烦、惹人笑话。

    但不去吧,又不放心……在、在眼睛上动刀呢,想想就骇人。

    没想到江南花家的夫人和老爷,居然也会有这样的心情……

    陆小凤早瞧出来了,拍着胸脯表示:“伯父、伯母,你们就放心吧,照顾七童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又温声宽慰父母道:“是了,爹、娘,有陆小凤在,你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么?”

    那自然是没有的。

    陆小凤这个孩子,是花父花母看着长大的,跟自家孩子也没什么区别,他虽然瞧起来吊儿郎当,实际上做事却很心细认真。

    花父花母这才松了口气。

    因为手术通知随时都有可能下来,因此花满楼不能在古代久呆,与父母说了一会子话,花母又拿出自己早早准备好的一个妆匣的珠宝首饰,要托花满楼先带给秦蔻。

    花满楼收下了,并且打好了腹稿,要让秦蔻一定收下。

    然后他们就回去了。

    几天之后,手术通知来了,接到手术通知之后,就需要给眼睛开始滴那种抗生素眼药水,一日三次,滴够十二次,就要上手术台了。

    上手术台的前一天,大家都忙得很。

    陆小凤在陪花满楼在医院里做各项检查,然后是办住院、预交手术费等等,不过花满楼还是引起了医生护士们的惊奇——他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双目失明的样子啊?!!

    就……在医院

    里行走坐卧、都和正常人一样,双手插着兜在楼里乱晃,甚至前头有人都知道,还会主动避让,若不是他还需要陆小凤在旁边去看各种检查需要去几楼去哪个窗口的话,完全让人瞧不出他是眼睛出了问题。

    走到门诊部的时候,有个小孩子正在楼道里跑,差点摔倒,花满楼微微一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抓住了那要从楼梯上滚下去的小孩,道:“小心一点。”

    再看花满楼,甚至还能一次走两级楼梯,跟个小学生一样,健步如飞的上来了,头一偏,精准地和人打招呼:“李医生好啊~”

    正巧路过的花满楼的主治医生李医生:“???”

    你小子是怎么知道是我的?!!

    李医生简直惊悚了,扶了扶眼镜,伸出五指,在花满楼眼前晃了晃。

    花满楼说:“别晃了李医生,我真的看不见。”

    李医生:“…………”

    李医生也知道啊!他的眼睛还是自己检查的呢,他能不知道么!

    但是正因为知道,才觉得惊悚啊。

    李医生狐疑地问:“那你怎么知道我伸手了。”

    花满楼神秘一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又动了动自己的鼻子,说:“李医生手上有一股圆珠笔油墨和酒精洗手液的味道。”

    那是,他刚刚用的那只笔漏墨了,这不刚从洗手间洗过手回来么……

    好叭……

    李医生说:“你的听力和嗅觉这么灵敏啊……”

    花满楼:“那是!”

    花满楼:<( ̄︶ ̄)>

    李医生忍不住笑了,说:“那行,今晚上早点睡啊,明天早晨六点以后不能吃东西,十点以后不能喝水,你明儿早点起来吃早餐吧。”

    花满楼点点头。

    李医生笑笑,转身匆匆走了。

    无论是什么科室的医生,都见过很多很艰难的患者,被病痛折磨得对生活失去希望,眼科的医生们,必然就会面对很多视力底下的患者,视障类的疾病对日常生活的影响极大,鲜少能碰上花七童这样活泼开朗的患者。

    瞧见了他,李医生的心情也不禁好了几分,她揉揉自己的太阳穴,又快步走进了自己的诊室之内,叫起了下一

    个号。

    花满楼继续和陆小凤满楼晃悠。

    术前检查做完,换上了短袖的病号服,住进了住院部。

    住院部的护士进来看他的时候都被他胳膊上的腱子肉震了一下。

    是了……还记得秦蔻曾经说过,花满楼的身材,居然比陆小凤的还要更精壮几分……

    当然了,主要护士被镇住的也不是他的身材,而是他的身材+麻花辫……

    上手术台之前要把头发扎成两条垂在胸前的麻花辫。

    啊这!

    只有三岁的陆小凤和秦蔻立即get到了这件事的有趣之处,争抢着要帮花满楼扎头发,最后是花满楼居中调停,一人分了一半的头发,自己乖乖坐中间给他们编。

    阿飞:“…………”

    阿飞锐评:“秦蔻,你好幼稚。”

    秦蔻笑嘻嘻地强词夺理:“只有小孩子才喜欢说别人幼稚咯~”

    阿飞:“…………”

    阿飞:“切。”

    秦蔻和陆小凤编完辫子一看,居然是陆小凤那边编的比较有巧思,是五股辫,秦蔻这边就是普通三股麻花了……那是当然!秦蔻的手又不巧,且她自小到大也没见过几个女同学女同事会经常扎着麻花辫,城市里的女孩子都不兴这一套嘛。

    陆小凤就不一样咯,陆小凤既然是有名的风流浪子,懂得一些绾发髻的弯弯绕绕,也很正常吧……

    秦蔻果断认输,陆小凤洋洋得意地把秦蔻编的那一边给拆了重新弄,就弄出了两条非常精致的五股麻花辫,而且花满楼的头发很长,编成这样之后,还能垂到胸口下面。

    他一动,麻花辫就一甩一甩的。

    陆小凤:“来,拍个照~到时候带给花伯父花伯母看呀~”

    花满楼:“等等!”

    然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翻出了他的星型墨镜带上……

    秦蔻:“…………”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墨镜啊。

    陆小凤:“来来来!拍照拍照!”

    花满楼:<(★_★)>

    花满楼:(★ω★)V

    所以护士小姐姐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英俊、带着星型墨镜且扎着

    两条娇俏麻花辫的精壮男子。

    护士小姐姐:“…………”

    视觉冲击力太大,不被镇住都不行。

    这天晚上,护士小姐姐又过来提醒了一遍关于明天禁水禁食的事情,花满楼点头应下。

    第二天早上,他起的很早,六点禁食,五点钟吃了早饭,早饭是陆小凤从医院对面的包子店的酸菜包子。

    这是X市一种常见的馅料,酸菜酸爽脆、土豆泥软、面、有味,调味里还加了辣,不过辣度很低,陆小凤第一次吃这个的时候就爱上了,花满楼也蛮喜欢吃的。

    就是今天这个包子买的运气不太行……

    花满楼一口咬下去……没咬到馅。

    仗着自己现在看不见,他欺负陆小凤,佯装无知地道:“你今天给我买了馒头么?”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你别装。”

    花满楼忍不住笑起来,又咬一口热气腾腾的包子。

    吃了包子,又吃了几片凉粽子。

    X市夏天也有很多凉粽子卖,就是浸在冰水中的白糯米粽,用线切成一片片的,上头浇上蜂蜜、玫瑰酱,晶晶透透、冰冰凉凉,被冷水浸过的白米粽很紧实、吃起来很有嚼劲。

    这东西夏天的时候一点红总是买回来吃,花满楼偶尔去蹭两口,入秋之后,卖家也少了,没想到医院附近居然还有卖。

    九点多的时候,秦蔻、一点红、阿飞和傅红雪都过来了,陪着花满楼说会儿话,花满楼情绪十分稳定,坐在床头,还在自己的两条麻花辫上换了两个太阳花的发圈,秦蔻一进门,就看见两个正在对她笑的太阳花……

    下午,花满楼被推进了手术室。

    本来医生来沟通是要半麻还是全麻,秦蔻果断替他选了全麻。

    半麻手术那可真不是人能受得了的……一堆人在自己眼睛上动刀动针的,然后忽然来一句“啊呀缝错了,退针退针”很可怕,真的,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睡一觉就好了。

    角膜移植手术是很精细且费时的手术,角膜角膜,并不是一层,而是整整五层,这五层是一层一层往上贴、一层一层的缝合的,因而手术时间不短。

    秦蔻一开始还觉得很紧张,等到

    了中途,就有点无所事事的了,下午,大家还一块儿就去附近吃了个海X捞,然后又觉得这么久过去,花满楼醒来一定很饿,所以去附近买了一点面包蛋糕之类的东西,等着先给他垫垫肚子。

    秦蔻的爸爸还抽空过来了一趟,但那时候还是手术中,他下午还有事,就又匆匆地走了。

    大半夜,手术终于结束,手术室的大门打开,花满楼的眼睛上缠着纱布,整个人沉沉地睡着,被推回了病房。

    李医生说手术很成功,看后续的恢复情况,还得在医院里再观察几天。

    秦蔻和陆小凤探出头,观察看起来还在昏迷的花满楼。

    陆小凤:“emmmmm……”

    秦蔻:“你emmm个什么劲儿?”

    陆小凤摸着下巴:“我还以为打完麻药的人会吐舌头呢……你看,就像宠物医院做手术的猫一样。”

    说着,还拿出手机,翻照片给秦蔻看。

    秦蔻一看,就是那种送到医院要被嘎蛋的猫猫被迷晕了之后,吐着舌头、翻着肚皮躺一排的照片……

    秦蔻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对陆小凤发出人身攻击:“你个智障。”

    花满楼虚弱地说:“你个智障。”

    陆小凤大惊:“你醒着啊?!”

    花满楼伸出手,在他脑壳上敲了一记。!

    第203章 36【一更】

    花满楼的手术经历,自然然而就要比那几个等待在外面的人要丰富一点点,但也丰富不了许多。

    这是头一回,他被人推到一张可以推动的床上,周围人生嘈杂,他的眼前只有一片隐隐约约的光感,双手交叉,放在胸前,觉得十分新奇。

    推进手术室之后,他听见了许多声音。

    有那种给手上带上手套的声音,那种手套的材质花满楼摸过,是光滑、充满弹性而贴肤的,只是手套被撑开戴起来的声音其实有点刺挠,不大好听。然后还有一些冰冷的金属制品轻轻碰撞的声音。

    花满楼感觉眼前的光感比以往要强烈一些,他应该是被一束十分强烈的光束所照着?

    他其实很好奇,这个手术室长什么样子。

    他好奇的事情很多很多,比如说,蔻蔻是长什么样子的,蔻蔻的家是什么样子。

    还有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陆小凤肯定早不是记忆里的那个小瘦猴子了,那么他现在是长什么样呢?他以前其实很少会遗憾自己看不见,但西门吹雪剃掉陆小凤胡子的时候,他是真的很好奇,陆小凤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

    唔……要不这次,作为庆祝他复明,再让陆小凤剃一次胡子算了?

    这么想着,花满楼交叉在腹部的手忽然快乐地拍了两下,唇角悄悄翘起来一点。

    李医生的声音隔着口罩,显得有点闷闷的:“你这娃还乐呢”

    说实话,手术虽然是治病救人的,但是个人就不可能喜欢这种像是躺在案板上任人宰割的状况,一般人进了手术室,在麻醉之前,那个状态都是很紧张的,没想到这憨娃还能笑出来。

    就……李医生总觉得这个叫花七童的患者,身上到处都是谜团。

    算了,不管这些。

    花满楼轻轻一笑,并没说话,然后就有人来跟他核对姓名、禁食情况等问题了,花满楼一一作答,然后就有人给他的口鼻上罩了一个呼吸罩,语气轻柔地要他深呼吸。

    深呼吸几次之后,他脑海里最后一个想法是:这比江湖上所有的……迷香都……厉害……太……多………………了…………zzzzzzz

    然后就没有然

    后了。

    再一次醒来,是听到好多人在呼唤他,问他的名字、问他这是在做什么手术,花满楼昏昏沉沉,脑子里一片浆糊,口齿不清地说他叫龟背竹居士……

    医生:“…………”

    医生又接着问他的名字,花满楼清醒了一点,还知道要报他身份证上的名字,于是就说他叫花七童,是来做角膜移植手术的。

    医生说:“行,可以了,推出去吧。”

    花满楼的眼睛上包着纱布,就这么被推出了手术室,说真的,用过麻药之后的状态,与宿醉也真差不了多少,昏昏沉沉,脑子不清醒,躺在那个床上被推着走的时候,一点力气都没有,他听到了陆小凤的声音,但实在困得理不了人……

    然后他就听见陆小凤和秦蔻说小话,纳闷他为什么不像嘎了蛋的猫一样翻着肚皮吐舌头。

    花满楼:“…………”

    花满楼:“………………”

    花满楼虚弱且无情地道:“你个智障……”

    陆小凤很是惊奇:“诶,你居然醒着么?”

    花满楼没说话,花满楼头一歪,又睡过去了,呼吸均匀。

    秦蔻和陆小凤对视了一眼。

    陆小凤伸出手来,小心翼翼地戳了一下花满楼的侧脸,花满楼乖乖躺着,全然没有一点反应,像是在呼呼大睡。

    陆小凤忍不住道:“这麻药当真是厉害。”

    那可不!

    麻药的发明也是改变世界、改变人类生活的一件大事呢。

    在乙|醚被用于手术麻醉之前,西方的外科手术……emmmm,都是一场血肉横飞、哀嚎痛哭的表演。

    对,没错,表演,那时候的外科手术还有观众席,还收门票。

    那时候的外科手术,为了尽量减轻病人的痛苦,那都是要速战速决的,比如说几十秒锯完一条腿之类的。

    不过武侠世界应该是有迷香的吧。

    秦蔻小小声地问陆小凤,陆小凤给了肯定的答案,又描述了一下那种用来吹迷香的小竹筒长什么样。

    秦蔻于是继续好奇:“那你们那里的大夫,也是利用迷香来给病人做截肢手术的么?”

    陆小凤卡壳了。

    想了好一会儿,他老老实实地承认,好似还真没听说过,迷香一般就是用来杀人放火、侮辱女子的。

    秦蔻:“…………”

    秦蔻吐槽:“你们江湖上的人真是一天天正事不干。”

    陆小凤摸摸胡子,不说话了。

    花满楼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两个人应声看去,就看见花满楼被子也不好好盖,团成一团抱在怀里,歪着头睡得二五八叉的,眼睛上蒙着厚厚的纱布,瞧不见他现在什么神色。

    过了一会儿,他换了个睡姿,整个人扭成个麻花。

    秦蔻这是头一回瞧见花满楼的睡姿,觉得还怪……豪放的,和他平时给人的感觉一点儿都不一样,甚至有点像大橘,大橘偶尔也会这么抱着它最喜欢玩的小球这样睡。

    大半夜的,闲着也是闲着,秦蔻撑着头,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花满楼的睡姿。

    在大概看到了四五个扭曲到极富想象力之后的睡姿后,秦蔻忍不住拍了照,然后狐疑地问陆小凤:“……他平时都这样么?”

    陆小凤很淡定:“他平时都这样。”

    秦蔻一呆:“啊?”

    陆小凤摸了摸他的小胡子,更加淡然地说:“这病床太窄,还影响他发挥呢,在家里的时候,他一晚上能转三百六十度,大半夜的我还要起来跳过他接着睡,早上再跳回来。”

    秦蔻:“…………”

    秦蔻:“………………”

    秦蔻:“……真想不到花满楼是这种人!”

    陆小凤深表同意地点点头,说:“是吧是吧,想不到吧。”

    又插一嘴:“所以我真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好朋友,这样还能坚持和他睡一个屋子。”

    秦蔻噗嗤一声就笑了。

    花满楼的声音忽然飘飘忽忽地传过来:“……陆小凤,你别以为我没听到。”

    陆小凤理直气壮:“前两天你还说我泡在温泉里像白斩鸡呢,说你两句小话怎么了!说你两句小话怎么了!”

    花满楼闷闷地笑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秦蔻问:“你醒啦,感觉怎么样?”

    花满楼说:“还有点困……”

    然后肚子又“咕噜”了一

    声。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道:“好像还有点饿……”

    秦蔻摊手:“本来我们也准备了小蛋糕,可是现在还没办法,医生说要过六个小时才能吃东西呢。”

    花满楼:“唉……”

    陆小凤说:“你明天想吃什么呢,我早早地买了给你垫垫肚子先。”

    花满楼轻笑道:“这时候,只要给我一碗薄粥,我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陆小凤说:“也是,饿太久,最好先吃点清淡的。”

    秦蔻说:“眼睛呢,眼睛感觉怎么样?”

    花满楼说:“不大舒服……”

    因为眼睛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所以他其实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只是在纱布里面睁眼睛的时候,能感觉到一些不舒服,像是异物感……又像是想流泪。

    秦蔻宽慰他:“术后的恢复是要一段时间的,别急,慢慢来。”

    花满楼温声道:“我知道的,你莫担心。”

    这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就是眼睛有点酸、有点胀、有点异物感而已,论难受,自然完全比不过他眼睛受伤时,那种利器割破眼球时的痛苦了。

    他们的声音不大不小,因为这个双人病房之中的另一张病床是空着的。

    花满楼在麻药的作用下睡了这么半天,现下醒来,又肚子空空、恶得不行,根本睡不着觉,大半夜的,病房的门关着,三个人就这么聊起天来。

    陆小凤是陪床的那个。

    也已经深了,本来陆小凤是劝秦蔻早点回家休息的,但秦蔻实在觉得自己睡不着,就在病房里呆着。

    一点红当然是陪她一块儿的,他话不多,就坐在角落里,盘腿坐着,闭目养神,很安静地当背景板。

    傅红雪、林诗音和阿飞这一波十多岁的人,早被一点红拉回去回去睡觉了。

    秦蔻撑着脑袋问花满楼:“花满楼、花满楼,你明天拆纱布之后,最想看什么呀?”

    花满楼歪了歪头,似乎在很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

    然后很认真地说:“想看龟背竹。”

    秦蔻:“…………”

    陆小凤:“…………”

    一点红:“…………”

    哈???

    三个人的表情都瞧起来很微妙。

    花满楼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摆摆手,道:“开玩笑咯,我当然是想瞧瞧蔻蔻长什么模样。”

    秦蔻:捧脸.jpg

    秦蔻飘飘然:“花满楼复明之后第一个相见的居然是我诶~~”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花满楼,你……”

    花满楼道:“陆小凤你嘛……我想看你……”

    陆小凤:“嗯?”

    花满楼:“我想看你刮胡子。”

    陆小凤一呆:“啊???”

    花满楼理直气壮地提要求:“西门吹雪都看过,这场面我也得看一次才是!”

    秦蔻再一旁疯狂拱火:“没错!陆小凤哇,你和七童才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竹马呀,怎么能厚此薄彼呢?难道说竹马注定打不过天降么?”

    陆小凤被那一句“竹马注定打不过天降”雷得头皮发麻,虎躯一震。

    花满楼没说话,就是嘴角瞧起来,安安静静地对着陆小凤在笑。

    陆小凤:“…………”

    陆小凤:“好啦好啦,我剃,我剃还不行么!先提前说好,蔻蔻,可千万别被我迷死了。”

    秦蔻:“…………”

    秦蔻战术后仰,做出一副十分嫌弃的表情。

    陆小凤一本正经道:“是真的,其实我刮了胡子之后,实在英俊可爱的紧呢!”

    秦蔻没理会这十分自恋的话语,相当僵硬地转移话题道:“红哥,你的剃须泡还有没有,我拿去给小陆用哦?”

    一点红:“嗯。”

    一点红二十九岁,是个成熟到不能再成熟的男人,自然会有每天刮胡子的习惯,说起来,剃须泡这个东西,还蛮受古代男式们的欢迎的。

    在正常的古代世界之中,二十多岁的男人当然已应该开始蓄胡了。不过武侠小说都是现代的名家写出来的,古龙大师尤为明白什么样的男人能引起女人的兴趣,因此笔下的侠客都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冷酷、孤傲、逼格十足的。

    似乎没有人能想象一个英俊潇洒的风流浪子蓄着一把火焰似的胡子,绰号美髯公的……

    所以古龙武侠世界之中所有的侠客们,都不约而同地有着刮胡子的好习惯。

    不过秦蔻一开始见楚留香和一点红的时候,因为他们两个是从沙漠里逃难出来的,衣衫褴褛、胡子拉碴的……形象上看起来实在不怎么样,洗了个澡,换了个衣服,似乎是从角落里翻出了她前男友的剃须刀,这才收拾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顺带一说,秦蔻特别喜欢剃须泡的味道,在一点红的下巴上闻到的时候,鼻子会动一动、嗅一嗅。

    至于陆小凤……他那整整齐齐的两撇小胡子,真的就像是眉毛长错了位置一样。

    自然的,这样精致的小胡子,剃须泡和剃须刀是伺候不了的,他用的是刮眉笔和拔眉夹……

    这么一想,强迫他刮掉胡子好像真的是一件很损、很冷酷无情的事情啊……

    秦蔻的心里泛起了三秒愧疚,但最后还是被好奇心和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给压过去了。

    半夜,秦蔻实在撑不住,困了。

    一点红带秦蔻回了家——他开车,谢天谢地,科目二和科目三的学时都刷够了,紧锣密鼓地考完了试,如今他如愿以偿地拿到了驾照,这种时候也不必再劳动秦蔻开车了。

    第二天一早,禁食期过去,陆小凤问过护士,确认花满楼可以吃东西之后,就出了医院,在清晨还朦胧着一层薄雾的街道上掠过,去了趟早市,买了热腾腾的百合绿豆粥、油茶泡麻花、流油的咸鸭蛋、刚煎出来的酥脆葱油饼、一份抹了一层厚厚酱汁的土家酱香饼,小菜是红油萝卜丝咸菜和炒雪里蕻,看到有卖老酸奶的,还买了两碗老酸奶。

    拎着这些东西,又绕过一路上的监控摄像头,讯急的掠了回来。

    他进医院大门的时候,额前的碎发上都带上了秋日晨雾的水汽,有那么一点潮湿,但袋子里装得各色早餐还是热气腾腾,只有葱油饼略微软了一些,但这种东西嘛,确实没法子。

    花满楼大约是饿惨了,这么一大堆东西,居然能吃个七七八八,才满足地又重新躺下。

    陆小凤吐槽:“你这吃了睡睡了吃的样子真的很像大橘。”

    花满楼笑眯眯说:“像大橘有什么不好,我们橘宝多可爱的。”

    陆小凤耸肩。

    上午,秦蔻和一点红拉着小阿飞,提着刚买的海量蓝莓去看望花满楼。

    蓝莓护眼嘛!多吃一些,多吃一些!

    李医生过来查房,花满楼眼睛上蒙的纱布被一层一层地揭开。

    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花满楼还在畏光的眼睛不受控制的被刺激出了眼泪。

    但他不愿闭上眼睛。

    他睁开眼,眼眶通红、眼泪涌出、不停地眨着眼,但他不愿意闭上眼,他睁着眼睛,这样久久地、温柔地打量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新世界。!

    第204章 37【二更】

    新世界的伊始,就是这一间满是他熟悉的人的病房。

    花满楼在现代,也已度过了好几个月的时光,但这还是他第一次真实的瞧见现代的房屋陈设是什么样。

    这是一间很简单的屋子。墙壁是雪白的,天花板……啊,原来这东西就是天花板,把房梁隐藏在里面,上头嵌着一盏大的顶灯,如今是白天,故而不用开灯,被数个古代侠客所惊叹过的玻璃窗就牵在墙壁上,明亮、干净、忠实地展现出外头的风景。

    从窗户外照射进来的阳光有点刺眼,花满楼的眼睛很是脆弱,本就畏光,一朝窗口望去,眼睛就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

    一点红就在窗口旁边,双手抱胸地靠着墙,他不爱说话,也不激动,只是瞧见花满楼这个样子,就伸手一拉,把淡蓝色的窗帘拉上。

    室内就变得昏暗起来,花满楼的眼睛也舒服了一些。

    红兄原来是长这个样子啊……

    黑衣、长发、白肤,神色冷漠,与花满楼的想象相差无几。

    不过,他的人外冷内热,十分细心,倘若他真的是个冷漠而冷酷的人,就不会一瞧见他眼睛难受就反应过来要啦窗帘了吧!

    他还看见了秦蔻。

    秦蔻穿着一件看起来又蓬松、又温暖的柔软粗针织高领毛衣,下身穿着条……深蓝色的裤子,这裤子的材质看起来是有些厚且硬的,颜色是花满楼没概念的一一种蓝,里头似乎还有一些白色的小颗粒?

    其实这就是牛仔裤,花满楼自己也有牛仔裤,但他只知道牛仔裤的质感,不知道牛仔裤的颜色,因此才辨认不出来。

    他还是静静地瞧着秦蔻。

    她无疑是一个可以用“美丽”二字去形容的女孩子,长发披散着,又蓬松、又浓密,她的皮肤很白,眼睛很大,轻轻一眨眼,浓密的睫毛就在颤动,像是蝴蝶正在扇动翅膀,洒下磷粉。

    很……陌生。

    这一个瞬间,很莫名的,花满楼产生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瞧着这个面容十分陌生的女孩子,又试探性地呼唤道:“蔻蔻?”

    这个女孩子就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容声是他那么熟悉的声音,神色也是那种他想

    象之中的、又轻松愉悦、又狡黠顽皮的神色。

    她眨了眨眼,说:“怎么啦,能看见之后反而不认得我啦?”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道:“好了,我确定了,你的确就是只有三岁的秦蔻女士。”

    陆小凤道:“那我呢?”

    花满楼当然也看到了陆小凤。

    老实说,和小时候很不一样,他记忆里的这个发小,真的就是个精瘦的猴子。

    长大之后,他当然没干过摸索陆小凤的脸以想象他长什么样这件事,不过他们两个一块儿在江湖上玩,偶尔也会身负险境,他倒是拽过陆小凤的胳膊,嗯……还是一如既往的比他瘦点儿。

    结果现在一看,啊……他脸上居然有肉。

    陆小凤冲他一笑,双颊便立刻浮出了两个深深的酒窝,的确如他自己所言,又英俊、又可爱。

    现在,花满楼大概理解了,为什么秦蔻会觉得陆小凤比他瘦是件很值得惊奇的事情了。

    花满楼瞧着自己这自小到大的老友,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想到陆小凤和秦蔻常有的那种幼稚之举,便忍不住自己也要来一下。

    花满楼忽然伸出手握拳,在陆小凤的肩膀上捶了一下。

    陆小凤一愣,随即也忍不住笑了,二人相视而笑。

    这大概是这世界上最温馨、最令人感到平静和感动的一幕了。

    李医生静静地瞧着,也忍不住笑了笑。

    花七童是个非常英俊、温和且懂礼的患者。

    这位李医生,与当初花满楼第一次去门诊部检查时的那位三十来岁的小李医生并不是同一位,这位大李医生今年年过五十,是主任医师,家里有个儿子,年纪上同花满楼应当差不多大小。

    大李医生是一位性格很温和的女医生,但年纪摆在那里,总归是个性保守沉稳的,平时也不大喜欢男人留长头发,总觉得流里流气。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花七童这个人只要往那里一站,那个长发就是恰到好处,谁也不会认为他是个无所事事的街溜子。

    总好像觉得他就该是这个样子,温温和和,像是从古代壁画里走出来的一样,很和谐。

    李医生对和自己孩子差不多大的患者,总是有一种慈爱在的,此刻瞧见花满

    楼这样新奇的目光、看也看不够一样的神情时,便忍不住心头一阵欣慰,笑了一下。

    她说:“行,过来,我检查一下。”

    花满楼很听话,乖乖地凑过去。

    李医生检查了一下,说:“角膜长得还可以,继续打消炎针。”

    后一句是和护士交代的。

    又嘱咐了几句之后,她就走了,眼睛又一次缠上了纱布,花满楼今天看到了景象,心情很是不错,还和陆小凤约着等出院了以后要一块儿打扑克。

    陆小凤笑道:“我还以为你没兴趣呢。”

    花满楼亦笑道:“从你手里赚一笔钱的感觉,我怎么会没兴趣?”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扎心了啊。”

    花满楼笑个不停。

    他还兴致勃勃地掰着掰着手指头去数他想看的东西和场景,比如说想看大橘的深渊巨口啦(秦蔻:…………)、想看陆小凤他们之前吐槽过的古装剧转圈圈啦……之类的。

    秦蔻忍不住吐槽:“你想看的东西……还真别致。”

    花满楼:︿( ̄︶ ̄)︿

    花满楼说:“唔……还想坐过山车和跳楼机,想看看那种视角是怎么样的。”

    秦蔻摊手:“怕是不行,你这眼睛,要好好养吧,这种甩来甩去的项目可以坐么?”

    花满楼看起来似乎有点失望。

    他其实很少露出这种表情。

    花满楼,虽然在武侠迷之中有个绰号叫“花神”,用以形容他稳定的精神状态和宽广到极致的胸怀,但是实际接触下来,秦蔻并不觉得他是“神”。

    他能和陆小凤成为朋友,就说明他绝对不是个沉稳守礼到极致的教科书级别的世家公子。

    事实上,花满楼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与喜爱、他的性格活泼、有时候大脑里的想法比陆小凤还跳脱,玩起来也十分能放得开,比如说上次狼人杀的时候,想都不想,就黑化刀掉了最相信他的陆小凤哈哈哈。

    不过,他的精神的确非常稳定、非常强大。

    也许是因为七岁时失去视力的经历,让他早早的就明白了这世间有很多事就是不得不接受的。从七岁开始,他就一直在进行一种关

    于人生与命运的哲学思考,这让他有一种淡然处之的态度,即便被上官飞燕欺骗了感情,他也能迅速地调整好自己,从不自哀自怨。

    这样强大的精神和稳定的情绪……秦蔻总觉得,他和陆小凤之间,应该是陆小凤更离不开他一些。

    这样的花满楼,瞧见什么都是乐呵呵的,很少会露出失望的表情来。

    由此可见,病痛的确能让一个人的精神变得脆弱几分。

    不过他很快就恢复活力了,只笑道:“那恐怖片总可以看叭!”

    秦蔻说:“那是当然。”

    花满楼道:“那我要看《咒怨》!上次陆小凤可是吓得不轻,连被子都扔了,我那时候就实在很好奇……到底是什么画面,才能把你吓成这样。”

    陆小凤痛苦地抱住了脑袋:“我好不容易忘掉,你怎么又提起这个……”

    当时看完咒怨以后,秦蔻有一天正好瞧见了陆小凤手机上的搜索记录,全是“如何快速失忆”、“如何选择性失忆”这种东西……

    秦蔻:“…………”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结果花满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陆小凤回忆起了刻苦铭心的恐惧,抱着脑袋摇头晃脑,很怨念的表示:“今晚我睡觉不盖被子了。”

    秦蔻继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也:“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

    一点红保持缄默,说真的,他是不理解陆小凤这么一个成名的武林高手,怎么会怕鬼,还是这种一眼假的鬼……

    陆小凤冷笑:“花满楼你也别笑,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说不准你看了之后,比我还害怕呢。”

    花满楼:“谁知道呢~”

    花满楼:︿( ̄︶ ̄)︿

    花满楼继续数他想看的东西,比如说想再去一次岛城,看看上次大家一起玩乐的海,还邀请秦蔻同去,秦蔻答应了。

    再比如说,他还想去电影院,再巨幕上看一次《弟斯拉》,那会儿那个音效真是十分震撼人心,他实在想看看几十米高的喷激光大蜥蜴,还邀请秦蔻同去。

    秦蔻表示,电影院大概是看

    不到了,电影已经下映了,巨幕看不到就有点遗憾咯……不过可以一起去看看最近有没有什么特效很好的大片。

    还比如说,花满楼很想回家看看,看看他记忆中那个烟雨朦胧的江南,还邀请秦蔻同去,秦蔻前面已经点过好多次头了,下意识就要点头,忽然觉得不对,头点到一半收了回来。

    秦蔻:“……图穷匕见是吧,诱拐现代美少女是吧。”

    花满楼:“嗯…………”

    秦蔻:→_→

    秦蔻不说话。

    花满楼又露出了一脸失望的表情。

    秦蔻:“…………”

    秦蔻:“好啦好啦,我去,我去还不行么……说起来还真的很好奇银鱼莼菜羹是什么味道呢……”

    花满楼:(* ̄▽ ̄*)

    陆小凤:(* ̄▽ ̄*)

    诱拐成功!

    击掌!

    (★▽★)╯╰(☆▽☆)

    秦蔻:“…………”

    秦蔻百般告诫:“不准告诉我妈妈哦……”

    陆小凤拍着胸脯保证:“那必须的嘛!”

    秦蔻又说:“先等花满楼恢复期过了再安排吧。”

    那是肯定的,手术这东西又不是做完就万事大吉,还要观察、要后续复查、要恢复,等等等等。

    所以花满楼最近还是要住在现代啦。

    又在医院住了两天,吃蓝莓吃到感觉舌头都紫了。

    术后第四天,李医生过来查房,检查一下,说是角膜长得的确挺好的,眼睛上不必再包纱布了。

    然后去办理出院,因为在医院里也没呆几天,东西不多,只是提着一大袋子海量蓝莓。

    买了绷带镜带上,这种医用的隐形眼镜,可以有效缓解眼睛里的异物感,李医生又嘱咐了两句眼睛别碰水,按时点眼药水,吃东西清淡一点,建议休息三个月以上再工作,然后就让他们出院了。

    虽然现在眼睛上不必包着纱布了,但是花满楼的眼睛还是畏光,外头天光大亮,他一定是受不了的,好在有墨镜,于是他手一伸,又带上了自己的星型墨镜,直接下了地下停车场,一点红开车,载着大家回去了。

    回家之后,就是按部就班

    的修养着。

    医生给开了好几种眼药水,每天要定时定点的滴,一天大概要滴个十几次左右,花满楼的眼睛畏光,一睁眼就难受,自己卧室里的窗帘白天也不会拉开,出来的时候,一般也是带着墨镜行动。

    老实说,他这个样子带着墨镜给植物浇水,还真是比以前还像个盲人。

    自然的,巨幕电影、恐怖电影什么的还是要往后放一放,现在是看不成的。

    大约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他都是处于一种安静修养的状态之中的,也不出门了、整天待在家里听书。

    中途没回家,但是花父花母过来了一趟,看看自己牵肠挂肚的儿子,花满楼摘了墨镜去看自己的爹娘,眼眶一如既往被刺激的通红流泪,半晌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忽然叹道:“父亲……比我印象中的样子,老了些。”

    花父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道:“你这孩子,这都多少年过去你,你都这么大了,爹我能不老么?”

    花母眼泪汪汪的,在心里告诉自己一百次,这是件好事情,怎么可以哭呢?但是又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花满楼畏光、养病在家,陆小凤和秦蔻带二老出去吃饭,考虑到花满楼的父母年纪确实不小了,又是江南人,吃不惯味道很重的东西,秦蔻就开车带二老去吃了一次潮汕牛肉火锅。

    来看过花满楼后,二老不愿让年轻人为招待自己而费心,于是就早早回去了。

    走的时候,花夫人还拉着秦蔻的手,让她一定要来江南玩,现在金秋时节,正是最好玩的时候。

    秦蔻爽朗地答应了。

    然后花夫人趁秦蔻没注意,呲溜一个杂宝金镯子就扣到她手腕上了,然后又像是害怕秦蔻会还一样,火速后退,立马就消失在了时空通道里。

    秦蔻:“…………”

    这看起来还真的是有点吃完饭饥抢着结账的那种撕吧的劲儿了……

    她的手上带着沉甸甸的、亮瞎人眼的杂宝金镯,跑去找花满楼,花满楼就宽慰她还是收下吧。

    秦蔻严肃地说:“这是最后一次啊,真不能再给了!”

    花满楼点点头:“嗯嗯嗯。”

    半个月后,恢复良好,眼睛也不怎么畏光了。

    去医院复查,李医生都惊讶于这个恢复的速度,看了看花满楼挺拔而精壮的武人身躯,她觉得可能就是小伙子身体素质太好,才会有这么惊人的恢复速度。

    秦蔻认为这可能的确和武功有关系,据花满楼自己说,这几日他闲来无事,的确都在打坐,在体内按照一定的法子去流转内力。

    这个时候,花满楼已经可以摘掉墨镜,好好的、正常地看看这个世界了。

    他做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拉着陆小凤去又看了一次《咒怨》。

    精神极其强大的花满楼在看到鬼从被窝里面爬出来的时候都能面不改色……他只是不大喜欢这个变成了鬼之后就开始无差别杀人的故事。

    只是陆小凤,真真切切地又被吓了一次,又开始在网上疯狂搜索如何才能让自己快速失忆。!

    第205章 38【一更】

    其实秦蔻的胆子也不大……

    从楚留香还在的时候,大家一块儿看恐怖片那次就能看出,秦蔻完全就是杀敌一千自损一千五的类型,那天幸好是吓到陆小凤了,不然,她真是完全没有娱乐到。

    不过一般来说,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网上有什么风很大的恐怖片的时候,秦蔻都能忍住完全不跟风。

    但陆小凤这个人一向是……不肯服输的。

    他是真的不信花满楼不会被吓到!

    上一回,花满楼只听着声音,却完全没看到画面,才那么淡定,衬托的他好像丢了丑一样。

    这一次,虽然是花满楼发出的挑衅邀请,但陆小凤也毫不服输的接受了挑战!

    结果很明显,老寿星上吊嘛……

    秦蔻才没去看,秦蔻一直蹲在影音室外头,听着陆小凤时不时穿出来的惨叫声,觉得很乐呵。

    不过令她很惊讶的是,傅红雪居然也很淡定。

    傅红雪是住在影音室里的。

    这间影音室,说是叫影音室,其实面积一点儿也不小,从前里头是好几张沙发床铺满,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大通铺一样,不过是有着靠枕、抱枕和小茶几的豪华版大通铺,睡起来和床也差不了多少,甚至比秦蔻自己的那张床还大。

    住人肯定是不委屈的,唯一只有一点不好,那就是没有独立的浴室,所以傅红雪洗澡需要去一楼的公共浴室。好在其他人一般也没有使用这个公共浴室的需要,现在里面整整齐齐摆着的,就是傅红雪的个人用品。

    傅红雪是个很朴素的人。

    所有的狼系生物好像都是这样,相当之朴素,相当之不在意个人的生活条件,陆小凤特别爱给自己买衣服,但一点红的衣服只要够穿、干净就可以,他甚至有一排一模一样的衣服是为了换洗的。

    傅红雪也差不多,因此好几个月过去了,这个基本上只有他来使用的浴室依然没有留下很多属于他的个人痕迹,平平无奇地白色牙刷和黑色牙缸,楼下小超市里十几块一大管的牙膏、两块白毛巾叠得很整齐,搭在毛巾架子上,洗漱镜旁边的小柜子里,放着他的洗面奶、洗发水、护发素和沐浴露。

    他一开始都没有什么使用洗面奶的意识,用水直接干撩,用毛巾擦洗,这个洗面奶还是秦蔻扒拉一点红的扔给了他一支。

    一点红是个很爱干净的人,甚至都有那么一点点洁癖的苗头。夏天一天能冲两次澡,每次出门回来又会冲一次澡,衣服也洗得非常频繁,所以他身上总是有一股标志性的清洁味道,他从来不用香水,但身上的那种淡香已经非常好闻了,秦蔻特别喜欢。

    自然的,这样的一点红在现代,会很严谨地给自己清洁,洗面奶什么的也屯了几只,秦蔻从他这里薅东西给傅红雪时,他们二人还没在一起呢,一点红面上表现的无可无不可,心里却又给傅红雪这小子给记了一笔。

    再说回傅红雪。

    他一直住在影音室内,影音室里却也没有留下他过多的个人痕迹,比起从前没人住的时候,也只是多了一套枕头被褥、多了几个用来放衣服的塑料收纳箱,以及一柄总是放在角落里的、黑漆漆的魔刀。

    林诗音打算住进书房,搬走了一张沙发床之后,影音室就空了一块儿地方出来,秦蔻给他添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这里才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人生活的地方了。

    陆小凤和花满楼在看《咒怨》的时候,傅红雪就坐在那张秦蔻买给他的椅子上,脊背笔直,微微垂下头,面色很平静地喝着一碗绿豆百合粥。

    陆小凤的惨叫声突破天际的时候,他正好咽下了最后一口,淡定地起身,端着粥碗要去厨房洗碗,顺便还有空问一下正在看电影的二人:“你们要什么东西么?”

    陆小凤:“……%……¥*&&%¥%……!”

    花满楼:“不必啦,我们看完这个就去睡啦。”

    陆小凤虚弱:“我不要盖被子……”

    完全无法理解这种一眼假的鬼有什么好怕的少年傅红雪神色冷淡,歪了一下头,没做什么表示就出去了。

    出去了之后就看见了一脸一言难尽神色的秦蔻。

    傅红雪:“?”

    傅红雪垂下头看她,问:“怎么了?”

    秦蔻一脸复杂:“……不,没什么。”

    狼科生物的另一个共同点找到了——一身浩然正气不怕鬼!

    按照这个规律来说的

    话,冷血和阿飞也不怕咯?

    阿飞坐在客厅里,捧着iPad,双手抱胸,眉头紧皱在看一年级数学,在学十以内的加减法,他敏锐地感知到了秦蔻的目光,噌的一声就抬起头来盯着她。

    秦蔻若有所思地瞧着他,又摆摆手,说:“没事……啊,你要不要吃冰激凌?”

    阿飞本来想下意识地说不,又因为真的很想吃而说不出口。

    秦蔻哼着小曲儿,去冰箱里拿冰激凌,结果因为拿的是朗姆葡萄干的冰激凌,虽然很好吃,但阿飞他……醉冰激凌了,吃着吃着就开始揉眼睛、打哈欠,被秦蔻赶回房间睡觉去了。

    第二天,所有人都睡得神清气爽的,只有陆小凤,眼下两坨青黑。

    然后今天他还剃了胡子。

    按照事先答应花满楼的,他要把自己的两撇小胡子给剃掉,完完全全、一根不留的给剃干净。

    陆小凤很伤心、很心疼。

    一年之内,这是他第二次惨遭刮胡胁迫。

    秦蔻对此深表同情,她点点头,说:“是咯……你看,我的头发留这么久,我可精心照顾了,谁要是让我把头发减了,我肯定也心疼呢。”

    陆小凤长吁短叹,大为赞同,还恨恨地说:“还是蔻蔻知道心疼人,花满楼那坏小子,净知道欺负我!”

    秦蔻:“…………”

    从陆小凤嘴里说出“花满楼、坏小子、欺负我”这三个关键词,总觉得哪里违和感很强。

    花满楼微笑着不说话,无声地催促着。

    秦蔻非常好心地居中调和道:“也是,要不……咱们各退一步?小陆别全部刮掉,留一部分嘛,正巧我这里有几张参考图你看一下……”

    陆小凤的心里涌起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他和花满楼凑过去一看——哦豁,元首胡子!

    花满楼差点笑得打跌,陆小凤的脸拉的比影视剧里的马脸剑客西门吹雪还长、脸色也比影视剧里的剑客西门吹炭要黑。

    陆小凤冷笑:“我就知道你突然对我这么好,肯定在后面挖坑等着呢。”

    秦蔻纯良地眨眨眼,不说话了。

    陆小凤果断上剃须泡,把自己的下巴和人中刮得干干净净。

    果然,正如他所言,他刮掉那两撇整齐到甚至有点滑稽的小胡子之后,是个很英俊的青年。

    陆小凤的英俊与楚留香……甚至与花满楼都是完全不同的。

    楚留香是个标准男性魅力的模板,五官深邃、鼻梁高挺、侧脸十分优越,从各个方面,都是一股极其强烈的男性荷尔蒙在冲击人。但陆小凤的脸其实蛮有肉感的,嘴唇也不薄,下唇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厚,他一笑起来,那两个酒窝感觉和盛了蜂蜜一样,完全没有攻击性,反倒是极讨人喜欢。

    总的来说,陆小凤的脸是属于很年轻的脸,可能到了四五十岁,他都一点儿不会显老。

    所以那两撇胡子就愈发显得奇奇怪怪的,真的很像胡子小鸡……

    这样一刮掉,再换上粉色连帽衫、休闲裤和运动鞋,头上扎了高马尾、戴了白色的鸭舌帽,居然瞧起来像个刚从图书馆回来的大学生。就这么去周围的咖啡店喝了个咖啡、吃了个小蛋糕,就被一波女生以“真心话大冒险输了”为由来要微信了。

    傅红雪也被这种伎俩要过微信。

    不过傅红雪根本就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他当时是坐在一家咖啡厅里,等着秦蔻和林诗音逛完街,听见女孩这话之后,根本连头都没抬一下,看都不看人家一眼。

    当然咯,气氛有点尴尬,对方也没想到这个少年真的是个这么不近人情的家伙,只好摸摸鼻子,说了句“打扰了”,然后转身走了。

    但陆小凤多体贴呀,他又温柔、又体贴,又风趣、又活泼,不但爽快的同意了,那小嘴还和抹了蜜一样的把姑娘夸得耳根子都泛红了,甚至还给那桌姑娘每人点了个小蛋糕,然后潇洒离开。

    他长得好,性格又好,姑娘怎能不喜欢?当下便打开了陆小凤的朋友圈,想要看看这是个怎么样的帅哥。

    ……然后就看见了他最新一条放飞自我的朋友圈,配图是P上了元首胡子的他。

    姑娘:“…………”

    心头那小一簇刚刚燃起来的爱火呀,被当头一盆冷水给浇灭了……

    不过这些,就不在陆小凤的考虑范围之内啦。

    花满楼的眼睛以极其快速的速度恢复着,术后的那些有可能出现的毛病,他是一个也没出现,连着两次复查

    ,状态都是极佳的,不过眼药水还要接着滴。

    他就打算回家住一阵子了。

    秦蔻早答应了要一块儿去江南瞧一瞧、看一看,几个人一合计,商量下周一过去。

    去朋友家玩耍,总不至于要空手去,秦蔻于是兴致勃勃的开始给花满楼的家里人准备礼物。

    现代特产……现代特产,其实先前花满楼回去的时候,已经带过一些提升生活质量的小物了,比如说功率不高的空调扇、比如说柔软厚实的毛巾,再比如说袜子啊,背心啊、洗发水啊之类的,不必多加赘述。

    搞的秦蔻一时之间还不知道带什么过去。

    那就送点保险的吧,给花夫人买了一整套的贵妇化妆品套装、给花老爷带了一根极其先进的鱼竿(…………)和舒适的运动鞋,考虑到江南的冬天并不惬意,有一种令人不好忍受的寒冷,而皮毛的大氅又太厚太重,秦蔻又买了几身薄羽绒服。

    顺便再买一点古代很难吃到的水果。

    比如说正当季的秘鲁大蓝莓、培育出来还没多少年的阳光玫瑰青提、菠萝、车厘子和椰青。

    其实秦蔻觉得最好吃的水果是草莓,芳香馥郁、甜美动人,和古代的中原人称之为“野草莓”的东西,完全不是一种水果。

    但可惜秋天没有草莓。

    就这么准备了好几个礼盒,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秦蔻在礼拜一的下午打开了时空之门。

    秦蔻、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傅红雪、阿飞,林诗音,大橘,一块儿结伴去了一趟古代的江南。

    对于其他人(猫)来说,穿越时空,不过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古代,也是一个很普通的地方,那个地方是他们的家、或者曾经的家,他们对古代的感情有的是眷恋、有的是复杂,但他们都熟悉那里。

    只有秦蔻是兴奋的,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去往古代。

    古代、古代武侠世界——一直以来,她其实离这个地方相当的近,在熟练的掌握了开门和关门的技巧之后,其实她随时都可以去的,但她一直都没有去。

    她对这个书中描述的,浪漫、古朴、瑰丽而残酷的武侠世界,既有向往,又总是觉得有点恐惧,下了好久的决心,才决定去看一看。

    毕竟,

    不是谁都有这个机会的。

    出发的时候,一点红带上了他的剑——不是后来买的那把表演用剑,是他那把极薄、极窄的黑皮剑鞘的剑,是一把真正的杀人剑。

    而傅红雪和阿飞也不约而同的带上了自己的武器,傅红雪苍白的手又握住了那柄漆黑的魔刀,他的手如此熟稔地握着刀,如同他之前十九年所做的千千万万次一样。

    阿飞那柄完全不能叫剑的铁片别在腰间,面上没有什么表情,盯着打开的时空漩涡去看。

    在这个瞬间,秦蔻似乎又窥到了一些不一样的魅力,一些与现代社会的安逸、平和所完全不一样的,属于那个辽阔、自由的武侠世界的魅力。

    秦蔻有点兴奋。

    会遇到什么人呢……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瞧一眼那个传说中的剑神西门吹雪呢?或者白云城主叶孤城?

    说起来,陆小凤第一次回去的时候,就是气势汹汹地去捣毁南王世子的阴谋的。

    陆小凤人聪明、武功高、人缘好,更要命的是他还开了外挂,知道后续剧情是如何发展的,那南王世子就算再是人中龙凤,也不大可能干的过陆小凤,在月圆之夜前的许久,就被陆小凤摁在角落里揭穿了阴谋。

    然后叶孤城就来了。

    陆小凤猜了一百八十个叶孤城谋反的理由,但其实原因是最简单的一个。

    南王一脉对叶家有恩,叶孤城不得不帮忙。

    南王世子原本是打算让叶孤城杀了皇帝作为报恩手段的,但这个全天下第一聪明的脑袋瓜子此刻挡了路,还挡得很有可能把南王府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命给送了……南王世子只好决定提前去使用这个人情。

    叶孤城极不愿意。

    他曾说过,在他这样的位置,其实很孤独,朋友和对手都很少,他早已认可陆小凤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但他没有办法。

    这时西门吹雪出现了,这个时代最为璀璨的两个剑术天才,提前碰面了。

    决斗提前发生了。

    被知道剧情的陆小凤一干预,叶孤城的境地大有变化——他的心并没有那么乱,因为他还没有做出那样的欺骗之举,他面对的也不是死局,在原本的决战紫禁之巅之中,真正的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决斗时,叶孤城原本就

    因为谋反失败而要死的。

    其实叶孤城的武功本来是要比西门吹雪高一截的。

    在原书之中,最后是叶孤城的剑要更快,但他一心求死,调转了剑的方向,没有刺向西门吹雪,而西门吹雪却来不及控制自己刺出的那一剑,将剑身深深地楔进了叶孤城的胸膛里。

    但陆小凤提前就找过叶孤城,他知道叶孤城的为人,同时,他也并不认为这二人必须得死一个。

    这天下练剑的人何其的多,为什么练到顶端,就要非杀了另一个人才能继续走呢?剑之一道,难道竟然那么窄么?

    剑道剑道,乃是人心里的道,既然是心里的道,那么千万个学剑之人,就有千万种不同的道。

    他与叶孤城对谈的时候,叶孤城那双如两点寒芒一般的眼睛,就冷冷地盯着他。

    最后,叶孤城还是听进去了陆小凤说的话。

    他和西门吹雪都没死。

    在他们两个决斗的时候,陆小凤出手,杀了南王世子,这场谋反的大戏就这么落了幕。

    陆小凤当然很满足,回现代之后,就把这段经历当成是故事一样讲给秦蔻听了。

    所以……她还是有机会遇到这二位绝世剑客的么!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胡子,只笑道:“西门吹雪不在江南,他回万梅山庄去了,那人一年到头也不怎么出门,宅得要死……叶孤城倒是有可能,他从京城出发,一路慢慢地回南海,算算时间,现下或许正从江南路过呢。”

    秦蔻有点兴奋,又故作平静地摆摆手:“没事啦,见不到也没什么的,关键还是要吃银鱼莼菜羹呢!”

    时空漩涡打开,大家一个接着一个的钻过去,出现在秦蔻眼前的,便是另外一个全新的世界了,她将在这个世界之中度过几天的假期。!

    第206章 39【一更】

    姑苏,乃是红尘之中第一二等的富贵风流之地,钟灵毓秀、水网密布。

    此时正值金秋,江南的秋日却与大西北的萧瑟全然不同,绿意依然密布,白墙黛瓦之内,家家户户都有金桂树的枝叶延伸到街面上、小巷里,地上落着点点金色的小花,秦蔻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没什么……就是花太香了……

    穿过时空漩涡,这一行人立刻就来到了江南花家,降落的地点正好就是花满楼所住的小院儿。

    自然了,花夫人、花老爷是知道小秦姑娘要来的,早早的便吩咐下去备一桌好饭。秦蔻来了之后,先是例行的送礼流程,然后众人就在花夫人的正房之内用了个饭。

    花满楼有六个哥哥,目前为止有五个嫂嫂,家里的小孩子也不少,秦蔻就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巧克力糖球分发了一圈,金色的外包装blingbling的闪,最是吸引小朋友,几个小团子眼睛都在跟着她的手转,拿到满手的糖果之后,奶声奶气地喊道“谢谢小秦姑娘~”

    花夫人失笑,对秦蔻道:“我成天喊你小秦姑娘,弄得他们也来学。”

    然后又转头对小团子们说:“你们要叫秦姐姐。”

    小团子们有样学样,一时之间,秦蔻耳边叽里咕噜,随时随地有人类幼崽跑出来“姐姐姐姐姐姐姐姐姐姐”个不停,简直就像是树上那挤成一排的麻雀在叫。

    花满楼的哥哥们大都不都在家。

    花大与花五都是在京城做官的,花大早年出仕,花五哥则是三年前高中探花,留用户部;花二哥与花三哥则是负责家里的生意,镇日走南闯北,鲜少在家;花四哥是个游侠,早年间拜在了武林中的大门派武当派门下,学成之后,便云游四海,好不快活。

    花六哥倒是在家,他的琴技出众,年少便成了名,是当世有名的音乐名家,花满楼小时候学琴,都是少年时的花六哥来教的。

    至于花满楼……在穿越之前,他的日子也差不多过成了个游侠儿。早在好几年前,他就搬出去住了,他住的地方乃是姑苏城中临街的一处小楼,名叫百花楼。

    他之所以要搬出去是因为,他认为自己自小在家,受到了太多的优待与照顾,所以他

    很想试试看,他能不能一个人独立生活,自己照顾自己呢?

    答案当然是可以……虽然最后总是变成和陆小凤的彻夜party,颇有种父母不在家我可以疯玩的感觉。

    总的来说,花家的四个儿子,有从仕的、有从商的,虽然不在家,但都算走的时比较正统的路子,而花四哥和花满楼这样的游侠作风,放在其他规矩比较森严、作风比较老旧的大家庭里,可能就是要出乱子的。

    毕竟“父母在,不远游”。

    毕竟花满楼这搬出来住的举动,在外人看来,似乎都是一种分家的信号了。

    但是花夫人和花老爷却都一点儿没觉得有什么,镇日都是乐呵呵的。他们家之间,兄弟感情深厚,妯娌间也情同姐妹,居然完全没有那种宅斗文里大家族里的剑拔弩张、阴阳怪气。

    是个充满亲情的大家族啊……

    也难怪,不是这样的家庭,又怎么能样的出花满楼这样的人呢?

    饭桌上,秦蔻见到了唯一在家呆着的花六哥花清楼,这一家子的基因都很好,花六哥也是个风度翩翩、温润如玉的风流公子,和花满楼的长相有点像,就是多了几分世外高人一样的出尘气质。

    不过人倒是蛮热情的。

    这一顿饭吃得自然是宾主尽欢,也幸亏花家不讲那种莫名其妙的规矩,要不然像红楼梦里面那样,姑娘们坐在桌上,媳妇们站在后面布菜……那估计秦蔻要开始浑身刺挠了。

    当晚,秦蔻一行人就住在花满楼所住的东小院之中。

    秦蔻小时候,看一些古早的冷酷王爷与神医王妃之类的虐恋小说,里头的冷酷王爷惩罚女主的时候,总会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她关到院子里别让出来”。

    这就导致秦蔻的脑子里总是有一种错误的印象,觉得这种古代大宅中的“院子”很小,很压抑。

    但其实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

    以花满楼的小院“百花苑”为例,这是个一正两厢抄手游廊的院子,正房三间、东西耳房、东西厢房。

    即便是现代,买房子首要也是要看采光好不好,古代就更讲究这个了,采光最好的一面给正房,东厢房要好过西厢房,倒座就是与正房相对的那一面了,自然而然,采光最差。

    而后还有二门,二门之外,就是外书房、后楼、下人房等地方了。

    花满楼热爱草木,他的院子里自然景观也是如此,有金桂一棵,有香草数株、金桂树干上还牵有藤蔓,像是翠带飘摇。

    如今正是秋天,花是没有的,各类的香草都褪去了嫩绿,变得苍翠起来,隐藏在苍翠叶片之下的,是鲜红色的、小巧玲珑的果实,正如花满楼这个人一样,新鲜可爱的紧。

    X市的绿化实际上做的很无味,毕竟是西北的城市,南方那些丰富的植被在冬天是活不下来的,而耐寒且适用于城市绿化的植物就那么几种,这样精巧、讲究、极富生活情趣的一大片奇花异草,秦蔻真是没怎么见过,很是新奇。

    她甚至还看到了藏在绿叶之中的,像是树莓一样的东西。

    花满楼笑眯眯地说:“这是茅莓。”

    茅莓是生长在山里的一种野果,因为外皮实在脆弱,其实是不大好从山里带出来的,带一兜能烂半兜,在山上边吃边走才叫好呢,花满楼也的确有巧思,居然把这种野生的灌木丛放在家里种植。

    陆小凤很不见外的摘了一个,扔进嘴里,嚼吧嚼吧吃掉了。

    花满楼也去摘——他好像觉得新鲜得很。

    这个花园,秦蔻觉得新鲜,便拉了把摇椅过来坐着欣赏,花满楼自己也觉得新鲜,他还很新鲜相机呢,拿着相机,给自己的小花园拍照,秦蔻顺便说:“照片回去发我一份啊。”

    花满楼比了个ok的手势。

    摘好的茅莓轻轻冲一遍水就行了,这玩意儿太脆弱了,不能细洗,秦蔻一口一个。

    茅莓的果实小小的、像珊瑚珠子一样红润可爱,上面生长着很细的绒毛,味道酸甜口,但是有点涩,还能吃到一点阻塞感——与超市里十块钱一盒的小树莓味道差不多,秦蔻觉得这东西应该去速冻,就像那种美洲冷冻莓果一样,然后和冰酸奶一起拌起来吃会更好。

    桂花树下,还有一个搭起来的秋千,陆小凤说是花满楼小时候经常跑来这里荡秋千。

    花满楼:“明明是你荡的比较多,还要我帮你在后面推。”

    两个人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还有一些花满楼小时候的生活痕迹,比如说他小时候曾经在

    正房外的石台阶上跌了一跤啊、还有桂花树上有两道高低不一的划痕啊……这划痕是小时候二人比身份的时候划出来的。

    当然啦,矮得那一道是陆小凤,高的那一道是花满楼。

    不过花满楼自己是没见过这划痕的,因为那个时候他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

    此时此刻,他在用一种极为新奇、极为新鲜的目光去看待这个自己生活了很多年,饱含了自己生命中很多美好记忆的地方。

    他凑近了桂花树,看着自己小时候的身高线,还忍不住伸手上去摸了摸,对陆小凤笑道:“那时候你还吵着说以后身高一定超过我呢。”

    陆小凤哼笑一声,摊了摊手,做了个夸张的叹气表情。

    不叹气也不行呀,毕竟这个目标到现在也没能实现,而且看起来以后也没法子再实现了。

    他们这一群人之中,楚留香是最高的,身高超过190,紧接着下来就是一点红,绝对在185以上。陆小凤和花满楼差不多高,花满楼稍微能高那么一点点,大约183左右,连十九岁的傅红雪个子都蹿得很高,上次一量,已经超过180了。

    秦蔻最矮,秦蔻170,所有人瞧着她说话都得低头。

    秦蔻只能从小阿飞身上找找伟岸的存在感……不过阿飞作为官方盖棺定论的极品英俊少年,大约身高也会在几年之内就蹿起来。

    ……这就是武人的身体素质么?

    秦蔻也不是没有过那种幻想,就是自己也练成一个身材紧实、马甲线非常明显的健美少女,不过她确实懒……连最爱的游泳活动都不能坚持,和每天都早起练剑的一点红、练刀的傅红雪形成了鲜明对比。

    她感觉有点郁闷。

    不过更多的还是开心啦,毕竟哪个女士不喜欢一堆身材巨好的精壮帅哥每天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呢~这是举世皆知的真理!

    她又开始幻想自己的古代侠客健身房项目了。

    秦蔻:o( ̄▽ ̄)d

    当晚,秦蔻和一点红睡在东耳房的一张拔步床上。

    拔步床,一种经常在古言小说里出现的卧具,去故宫或者某些博物馆的时候,也能瞧见一二,不过用眼睛看和自己亲自住在里面,还是两码事。

    这

    是一种体量巨大的床——或者说,是把床榻放进了一个巨大的架子上,床的底部有木质的平台,平台大概长出床榻的前沿二三尺,也就是六十厘米到一米的宽度,人可以坐在床榻上,脚放在底部的木质平台上,而不用接触地面。

    木质平台的四角自然分布着立柱,木质的栏围连接着这四根立柱,床前的空间侧面还镶嵌着两面小窗户,床榻与床前空间是用木质的隔扇给隔开的,这就导致床前这里像是有个六十厘米宽的小长廊一样,小长廊两侧、小窗户底下,还一左一右放着两个小几子,几子上立着瓷白的花瓶,花瓶中插着碧绿的香草。

    四面再挂上帐子,这东西说是一张床,但其实更像是一个屋中之屋,或者说现代的那种嵌入式床铺,睡觉时感觉相当有安全感。

    就是床榻太硬了……

    睡惯了乳胶床垫的秦蔻不是很习惯,大半晚上没睡好。

    第二天,秦蔻还瞧见了丫鬟们早起打桂花的场景。

    好几个小丫头,拿着长长的竹竿,雄赳赳气昂昂地过来,在地上铺上一块大棉布,有节奏地一下下敲打着枝叶,整棵树就簌簌地抖起来,如落雨一般,纷纷扬扬。

    这是一场金色的香雨,桂花是香气极其浓郁的花朵,但是在清晨薄雾之下,桂花的暖香似乎也沾上了一点冷意,被中和得很是沁人心脾。

    秦蔻披上衣服到门口看一群衣着鲜亮的小姑娘们在小小声地打出金色的落雨。

    一点红陪着她一块儿看。

    秦蔻打了个哈欠,问:“为什么要一大清早来打呢?”

    一点红说:“早晨打花,是花落下的多,要是下午去打,就是叶子落得多了。”

    秦蔻惊奇地瞅他一眼:“你居然知道么?”

    一点红挑了下眉说:“松江府离这里又不远,那边的百姓也有秋日打桂花的习俗。”

    他自小在松江府长大,虽然瞧上去养成了一副对世事漠不关心的冷酷性格,但实际上自小见过了世间百态,懂得东西不少。

    秦蔻点点头,和他依偎地近了一点。

    小姑娘们打了满满一堆桂花,心满意足,收了竹竿,提起棉布的四角一收,打了个大大的包裹,有人瞧见东耳房门口有客人在看,还笑嘻嘻地过来打招呼,秦蔻也和她们打招呼,又过了一会儿,就有小丫头端着几碗桂花鸡头米糖水来招待他们。

    新鲜的手剥鸡头米味道水灵鲜甜、又弹又糯的,完全不需要过多调味,□□糖与清水同煮开之后,扔进去煮个一两分钟,最后撒上一点糖桂花,晾凉端上来,完事!

    花满楼前不久中秋回来时,除了莲子,还带了一大盒鸡头米,秦蔻这种爱煮糖水喝的厨房小白那段时间天天钻到厨房里不肯出来,没过多久就把花满楼带来的莲子和鸡头米都消耗干净了。

    早上,喝了一碗糖水,吃了几个精致点心,秦蔻打算上街去体会一下姑苏的风光,顺带着,中午陆小凤要带大家去姑苏最好的酒楼里吃一顿时令的好饭。!

    第207章 40【一更】

    本来计划得好好的,结果居然找不到大橘了。

    昨天晚上,院子里的小丫鬟们被这只憨态可掬、状似小猪一样的狸奴给吸引了,一个劲儿地逗弄它,给他吃剃过了鱼刺的鲜嫩白鱼。

    严格来说,猫喜欢吃鱼是一种刻板印象。

    秦蔻自家养了一只伪装萌宠的猛宠,在古代侠客们来之前,大橘都是她负责背去宠物店洗澡的,也认识了周边小区的一群猫咪饲主,还潜伏进了一个互相交流猫饭的微信群里。

    有些猫咪不爱吃猫罐头——当然了,有些猫罐头的味道也真是让人看了就皱眉,比如说兔肉蔓越莓昆虫罐头。

    有些猫咪喜欢吃的东西千奇百怪,比如说秦蔻知道有喜欢吃芒果的、有喜欢吃枣糕的,甚至还有喜欢抱着啃生菜跟兔子转世似得……秦蔻还看过那种猫咪吃猫草的视频,大为感兴趣,于是研究了一番,发现猫草其实就是小麦苗。

    然后就是一番辛苦的水培,绿油油的猫草长出来之后,大橘果然大为好奇,张开自己的三角小嘴,咔嚓一口咬了一口草,然后很开心地扑上来全吃光了。

    大橘几乎喜欢吃一切,也就是因为它自己没法开罐头,所以才形成了“罐头里有好吃的”这样一种印象,因此才对吃罐罐有那么大的执念和兴趣。

    也正因为它喜欢吃一切,所以昨晚小丫头们来给它投喂鲜嫩的白鱼时,它很是激动地喵呜卖萌了一番,让大小丫鬟们心花怒放,还大着胆子过来请求秦蔻,晚上代位照顾大橘。

    秦蔻反正也是要赶它出去睡觉的,爽快答应。

    然后大半夜的,丫鬟们就极为敬畏地把大橘单独抱进倒座里头的一间客房了……

    不过木质建筑的隔音真的很烂,这一晚上的,估计住在这个小院里的所有人都能听见它的呼噜声。

    还好大橘早上醒得早。

    一醒来,它就发出了快乐地哼哼声,跳起来跑出门玩去了。

    带院子的大屋子,还有不少博古架、绿藤、灌木之类的东西,对大橘来说简直就是个天然的游乐场,它是一会儿抓着从树上垂下的藤蔓荡来荡去、一会儿一个炮弹冲击就冲进了灌木丛……然后被卡住了半个身子,整只猫剧烈地

    扭动起来,灌木上红色的小茅莓就簌簌地落下来。

    这么闹腾,还这么胖,本来这目标是很好找的。

    可不只怎么的,秦蔻准备带着它出门玩的时候,它的身影忽然就不见了。

    秦蔻:“???”

    哪去了???

    ……不会是有偷猫贼吧。

    在现代时,秦蔻其实最烦的就是那种一天天没事儿干,也不知道对猫猫狗狗哪来那么大恶意的人,张口闭口就是“对畜生这么好不知道对父母好一点”的神逻辑,要么更过分点的就是在宠物公园投毒、抓流浪猫搞虐猫,这种人还不少哩!

    秦蔻倒不是担心大橘的安慰,她是担心真有一天狭路相逢,大橘嗷的一口搞出人口失踪大案来。

    那就不好收场了……

    不过古代就算有这种人,估计也不会在江南花家出现,大橘应该还是在什么地方玩忘了吧。

    秦蔻一个人在院子里转了一大圈,光看见掉了一地的茅莓,看见两个装满桂花的竹筐,什么动物也没找到。

    于是发动大家一块儿找。

    最后还是一点红眼睛把大橘给刨出来了。

    ……大橘跳进装满桂花的竹筐里去了。

    它当时一面跳进去,一面还很兴奋地在桂花里刨坑把自己埋了,埋得结结实实之后呢……它居然就这么安然不动,等着和秦蔻在玩捉迷藏!

    秦蔻呼唤了它好几声的时候,估计它心里在暗自得意呢。

    结果因为桂花太香,它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这喷嚏还是收住了劲儿打的,轻轻地“啊啾”一声。

    一点红敏锐地回头,盯住了放在角落里的竹筐。

    大橘继续安然不动,还伸出梅花爪爪拨弄了一下自己的鼻头。

    然后就被一点红徒手刨了出来,拎着命运的后脖颈拎起来,一人一猫大眼瞪小眼。

    大橘的鼻头沾了两朵小花。

    它浑身一抖,大大地“啊啾!!”了一声。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秦蔻,找到了。”

    秦蔻这时候都开始怀疑它是躲在拔步床底下了,听到这话,

    立刻冲出来,就收货了一只桂花味的大橘。

    大橘眨眨眼:“喵!”

    秦蔻:“…………”

    秦蔻一脸嫌弃,拎过了沉甸甸的大橘,被它身上那一股过于浓郁的桂花味也给刺激地“啊啾!”了一声。

    一人一猫开始同步打喷嚏……

    最后,秦蔻火速开门,带上洗猫熟手傅红雪钻回了家,把大橘逼到角落里,结结实实、鸡飞狗跳地洗了个澡,用最香的沐浴露给他摸了三遍,吹风机吹最大风把它吹干。

    就这,那股桂花味还是没淡下来多少,傅红雪身上还起码多出七八条血痕来。

    ……真是一种侵略性相当大的味道啊,真是一只相当不省心的萌宠啊。

    洗完了大橘,她给大橘带上了穿着玻璃珠子的项圈。

    这个玻璃珠子,当然就是秦蔻那传奇的曾外祖母所留下的玻璃珠了,楚留香、陆小凤、花满楼,还有无情的身上,都有这个玻璃珠子,这样,她就可以做到随时与这些时空定时定位的交流了。

    带在大橘的脖子上,主要就是起一个定位的作用了。

    抱着洗好的大猫,顺便跟妈妈打了个电话交流交流感情,并表示自己好好地在家待着呢,挂断电话,又一次钻过时空漩涡,回到花满楼家里,一块儿去吃午饭。

    自2020年起,太湖进入了为期十年的禁渔期,自此之后,真正来自太湖上的河鲜就绝迹了,秦蔻小时候去过一次苏州,对一种小小的,浑身透明的小鱼非常有印象,那种小鱼的名字叫做“银鱼”,乃是大名鼎鼎的“太湖三白”之一。

    但去年再去姑苏时,就忽然发现……这在饭店里点到的银鱼,怎么和记忆中的不一样了呢?

    就……怎么这么大?鱼骨头那么硬,肉质也没记忆中那么细嫩滑口了。

    ……这和禁渔期也不能说是没关系,对于一个热爱美食的业余探店选手来说,真是呜呼哀哉!

    不过,谁让秦蔻有外挂呢。

    2020年不让吃太湖里的鱼,那我就回一千年前吃,诶嘿!

    金秋十分,正是一年之中河鲜最丰腴、最肥美的时节。

    陆小凤带着大家来的这一家三层的酒楼,名叫“临江仙”,正是依着姑苏密

    布的水网临江而建,三楼建造的像是一处专门用来眺景的阁子,四面开有大窗,冬天,大窗会用白棉纸细细的糊上,牢牢地扣合在窗棂上,夏天,四面大窗便都打开,视野开阔,风景极佳,远远的,能望见远处虎丘山上矗立千年的宝塔。

    顺带一说,这古代的饭店里,还真有纸质的菜单——这大概是因为识字率不高吧,况且这还是武侠世界,大字不识一个的武林高手,如果瞧见了写满了字的菜单,误认为这是在侮辱他……冲冠一怒咋办?

    头脸齐整的店小二穿着干净的黑布衣裳,面上挂着喜庆讨喜的笑容,气口极佳地报菜名,跟贯口似得……只可惜说的是姑苏本地话,秦蔻一个字也听不懂。

    陆小凤抬头,问秦蔻:“有想吃的么?”

    秦蔻:“…………”

    秦蔻:“你点、你点。”

    陆小凤爽快地道:“OK!”

    秦蔻:“…………”

    总觉得在这种古香古色的场景之下,出现英文好奇怪。

    陆小凤噼里啪啦、相当熟稔地点着菜,用的也是本地的姑苏口音。

    这是秦蔻第一次听到陆小凤说姑苏口音,虽然他还是爽利、潇洒、玩世不恭……不过这口音的确是百转千回,尾音软糯,叫秦蔻听得很是惊奇……尤其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实在是叫人多看一眼。

    顺带一说,一点红拒绝秦蔻的事情很少,说姑苏话就是其中一件。秦蔻认为,他或许觉得自己要是说一口吴侬软语,实在很毁灭冷酷杀手的形象吧。

    其实她想多了,一点红就是不好意思。

    他这辈子所有“难为情”、“羞涩”一类的情绪,恐怕都贡献给秦蔻了。

    趁着点菜,秦蔻也观察了一下这酒楼之中的人,三楼因为只是绕着这个眺景阁子转了一圈,中间其实是中空的,因而可以直接看到一楼的大堂。

    一楼的大堂里头,摆的就是数十张木制的方桌子,四面放着条凳,桌上摆着筷子筒,肩膀上搭着白汗巾、腿上打着白色绑腿的黑衣店小二们来来去去,特别麻利的抹着桌子,迎来送往,嘴里说的倒不是秦蔻印象里那种“您里边儿请!”“来咯!”之类的话,而是“叽里呱啦”和“叽里呱啦”……

    ……没错,她

    还是听不懂。

    甚至于这都不是姑苏话了,而是姑苏口音极重的官话。

    至于店中的人呢,倒还真的是蛮有武侠风味的,东边一桌,有劲装疾服的镖师们,粗着嗓子,操着一口西北口音极重的话,吃着黄澄澄的蟹粉面,大声的说笑着,说着一些“刀口舔血”的经历。

    怎么说呢……秦蔻一下子就幻视了那种在饭桌上大谈政治的中年男性。

    她正好就坐在靠栏杆的一侧,头一探,就看见了那几个五大三粗的镖师。

    不过比起大谈国际政治的中年男性……这几个镖师还是更有趣一些的。

    他们讲起昔年大破什么太行五虎、秦岭八杰时,那语气是抑扬顿挫,该强调的地方强调,该放轻的地方放轻,说到打斗的部分,那象声词用的,画面感极强……秦蔻感觉整个大厅里吃饭的人都在听他们讲故事,连几个店小二都被吸引了。

    秦蔻很中肯地评价道:“他们以后当不成镖师的话,当个说评书的,粉丝肯定也很多。”

    就比如说单田芳老爷子,秦蔻有一段时间就是听着那个乞力马扎罗听书app里的《五鼠闹东京》来助眠的……就是这老爷子说话怎么总觉得喉咙里卡了口痰呢?

    这几位镖师大哥就很好的规避了这个秦蔻不喜欢的问题。

    她真心实意的如此评价道。

    在现代,这种评价其实是很友善的。比如说路上碰见一个长得好看的,就夸赞说可以去当明星,看到个业余爱好为摄影师的人,就夸奖说你这个摄影水平都能去当摄影师啦。

    但很显然……古代人并不这么认为。

    而且她还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她总是习惯性的以现代房屋的隔音程度来说话,殊不知这种木头屋子……真的很不隔音。

    况且习武之人的五感总是比普通人要敏锐很多。

    所以,这句话就这么准确无误、字正腔圆地钻进了几个镖师的耳朵。

    几个镖师登时就很不高兴,凶狠不善的眼神直冲冲地射向三楼的那一桌人。

    正好这时,店小二端着菜上来了,秦蔻无知无觉地收回了视线,避开了这几个人凶恶的目光,饶有兴趣地看着摆上桌的菜。

    蟹粉面当然是少不了的,这个

    季节的蟹肚儿滚远,蟹膏蟹黄饱满得要溢出来一样,即便蟹粉面吃过一百回了,现在也必须吃第一百零一回 ,蟹肉和蟹黄同混,加黄酒姜丝去腥,面是苏式的细面,根根细面上沾着的都是极致的鲜。

    蟹粉豆腐当然也是少不了的,热腾腾的上来,用勺子一舀,寡淡软嫩的豆腐也有了销魂的鲜。

    再来,就是大名鼎鼎的太湖三白了。

    ——白鱼、银鱼、还有秀丽白虾。

    白鱼拿来清蒸,说清蒸就是清蒸,连一般在酒楼里会见到的酱色调味汁子都没有,只用葱姜调味,一层油光浮在白鱼表面,于是它的细麟便在盘中闪着银色的光,鱼肉洁白、细嫩,含在嘴里慢慢融化,鱼味十足,但吃不见一丝腥气。

    说起来昨天,花家的丫鬟们就是用这个白鱼来喂大橘的么?

    大橘一猫独占一坐,对桌上的人类食物倒也不感兴趣,它慢条斯理地舔舔爪子,往下一趴,伸爪去抓秦蔻的披帛。

    秦蔻:“…………”

    蠢猫,山猪吃不了细糠,浪费。

    另一头,那几个镖师已然目光不善,瞧见了这个出言不逊的女孩子,正要教训教训她,却忽然被一束阴森森、冷冰冰的目光给盯住了。

    长年累月刀口舔血所练出来的危险雷达在一瞬间被激活,几个镖师登时觉得头皮发麻,寒毛直竖,连脖颈都僵硬地动不了。

    甚至都没敢看这束目光的主人,他们便立刻闭上了嘴,眼观鼻、鼻观心,火速带上家伙事儿圆润地跑路了。

    直到跑得距离临江仙过了三条街,这几人才停了下来,捶胸顿足地表示早知道刚刚就不说那么多废话了,连蟹粉面都没吃完就被人赶出来了,浪费啊!!!

    ——蟹这种东西自古以来就不是便宜的吃食呢,镖师在江湖之上也不属于很风光的人,赚的钱也是辛苦钱和卖命钱,好不容易走了趟镖,意气风发,来吃一口奢侈的,还没吃完……

    只是喜欢吹牛的镖头垂头丧气,道:“得得得,附近还有一家好饭铺,咱们兄弟同去,同去,再要二两黄酒,去去煞气,刚刚那人……杀气好重。”

    哥几个心有余悸,再次感到江湖上真是卧虎藏龙,然后就一块去吃第二顿了。

    而此时此刻,秦蔻一面捧脸,一面吃着极其细嫩清淡的白鱼鱼肉,说:“诶,红哥你看什么呢?快来吃鱼。”

    然后夹了一块鱼肉放他碗里。

    一点红收回目光,拿起了筷子,淡淡地说:“没什么。”!

    第208章 41【二更】

    这小小的、因为口角而起的冲突,消弭于无形之间,全然没有被秦蔻注意到。

    一点红非常淡定地收回了自己冷飕飕的目光,与她说了两句小话,也全然没有要提醒一下的意思。

    江湖上的人,当然动辄就是把“江湖规矩”挂在嘴边的,一点红走南闯北十多年,什么人都见过、什么话都听过,对这“江湖规矩”却不屑一顾。

    什么叫江湖规矩?

    秦蔻的发言,的确惹到了那几个镖师,因为说评书显然在他们眼里是供人取乐的玩意儿,但叫一点红说,大家都是乙方谁比谁高贵呢=。=

    况且,难道真的彬彬有礼,说话像抹了蜜一样的人,就能在江湖上受到礼待了么?那怎么可能,每年死在刀口之下的人,那可是有极多都是连武功都不会、一瞧见江湖人就唯唯诺诺、恨不得跪下来喊一声亲爷爷的普通人。

    说到底,江湖上的规矩其实就一条,也是最简单地一条——那就是看谁的武功好。

    谁的刀快、谁的剑利,谁杀人的技术更高超,谁的话就是规矩。

    一点红自己就是个飞扬跋扈的主儿,雇主花钱要他杀人,得恭恭敬敬地请他,他不乐意出手时,谁都没法子要他出手,谁若是出言侮辱于他,那不好意思,管你是谁,拿命来吧。

    这就是他的规矩,也就是秦蔻的规矩,该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收敛?收敛个屁!

    桌上的其他人当然也是这么想的。

    傅红雪在现代看着再纯良、再自闭乖巧,像是个沉默寡言的男大学生,他也是那个能在狂怒之下一刀削断人耳、把人压在桌子上一字一句地问“你服不服?”的残酷刀客;

    阿飞喜欢吃薯条炸鸡,在家还会乖乖拖地扫地、抢扫地机器人的活干,但千万莫要忘了,在原书之中,他十八九岁第一次出场时干了什么。

    ——他要一个人,用五十两银子,买那人自己的命。

    那人是个气焰嚣张的恶人,乃是在黄河一带作恶多端的“碧血双蛇”中的白蛇。阿飞初出茅庐,凡是都透露出一股一板一眼的、属于执拗少年的认真来,但他的认真却也透露出一种惊人的、冰块一般的残忍,因为他问的是:“你的脑袋

    值几两银子?”

    白蛇哈哈大笑,狂妄地说:“我这脑袋价值千金。”

    阿飞却是缓缓地摇头,就像是在给他猎的白狐狸皮估价一样,很认真、很中肯地说:“你只值五十两。”

    之后的事情自然不必多说,他不多废话,一剑戳透了白蛇的咽喉,盯着白蛇的兄弟黑蛇,然后说:“他承认输了,五十两银子呢?”

    这就是阿飞,阿飞当然也是善良正直的人,但他和现代人依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在江湖里,杀人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或者说……想要保持不杀人,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迄今为止,也只有楚留香一个人做到了,花满楼杀人极少,不过有一次为了救人,他还是在情急之下杀了匪徒。

    但他看上去也依然很健康、心态十分稳定,并不会因此陷入愧疚与内耗之中。

    至于陆小凤……他上一个杀的人是南王世子,再上一个是他曾经的朋友,六扇门退休老总金九龄。

    他看上去也依然很乐天,一天没事就打游戏,像个现代宅男。

    秦蔻不懂这些,或者说,她在书中看到过,但感受不大具体,还是按照自己在现代的习惯吃吃喝喝、说话聊天,但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确有这个资本这么做,否则要他们干什么呢?

    观光嘛,度假嘛,当然是怎么放松怎么来,至于这些不大愉快的事情,交给古代侠客们来挡住吧!

    秦蔻的注意力此刻还完全集中在饭桌上呢。

    太湖水浅、水质清,小型鱼类众多,银鱼乃是一种身长仅两三厘米的透明鱼类,与莼菜一同做成银鱼莼菜羹后,才被烹出了细嫩的白色,身形拱起,不仔细看,还当是小小的虾仁呢!

    因为小,所以肉质极其细软滑嫩,浑身上下,只有一根鱼脊骨撑着身子,然而这截骨头也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咬断的,只有那么一丝丝聊胜于无的阻力,甚至还为这软滑的鱼肉增添了一点新鲜口感,与滑溜溜的莼菜同煮,便是一碗柔美的、惬意的羹汤了。

    没错……就是这个,她小时候吃的毫无疑问就是这个!

    银鱼与鸡蛋同炒,上一道银鱼炒蛋,算是一种极其家常的吃法,秦蔻吃过很多炒鸡蛋,比如说最简单最搭配的西红柿炒鸡蛋、韭菜炒

    鸡蛋,也有在彩云省吃到的茉莉花炒蛋,秦蔻觉得比起彩云省人,她的口味可能还是同江南人更合得来一点吧……

    再来,便是仙灵灵的素菜,秋天姑苏的时令蔬菜,就是大名鼎鼎地水八仙,油焖茭白、荷塘小炒、桂花糖藕、茨菇香干,另有海量的桂花味甜品填充饭桌,桂花酒酿小圆子、桂花鸡头米、桂花赤豆糊、桂花绿豆汤……陆小凤好像是怕秦蔻吃了这顿再没下顿似得,洋洋洒洒点了一大桌子,七七八八地摆着。

    还有两碟桂花糕。

    这两碟桂花糕还不大一样,一碟四四方方,白白嫩嫩,显然是蒸出来的;另一碟切成薄片,被煎得两面微黄,吃起来蛮有嚼劲的,花满楼解释说,这一种桂花糕是用糯米混着粳米蒸的,质地偏硬,一般都是拿来煎的。

    秦蔻:外地人长见识.jpg

    不过这满满一桌子桂花……

    ……真是甜品地狱。

    一点红显然很乐于待在这个地狱里。

    他爱吃甜的,口味上又是传统中式甜点的口味,西式的蛋糕、蛋挞什么的偶尔尝尝鲜,到了糕饼、赤豆糊这一类的东西时,就能一个人干掉一大堆。

    秦蔻总是怀疑他这么吃甜的会胖……经常没事就很警惕地环环他的腰身,捏捏腰侧……毕竟秦王好细腰嘛,这一把劲腰要是消失了她会很难过的。

    崇尚极简生活,且对美食没有太大兴趣的傅红雪对什么菜都是淡淡的。

    此刻回到了古代,虽然并不是他所在的时代,但江湖是共通的,他自然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这气息是由酒、刀光上的金属味和血气所组成的。他并不害怕这些东西,只是……

    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对江湖毫无概念的秦蔻,他不得不暗自警惕。

    因此,傅红雪的习惯又回到了从前,左手稳如磐石地握着刀,刀藏在桌下,放在腿上,他只用右手慢慢的,一口菜、一口饭的吃东西。

    阿飞呢……阿飞吃东西非常快。

    这个事秦蔻都观察过好多次了,阿飞吃饭的那种快还不是狼吞虎咽的那种,既快,还能做到充分咀嚼,绝不囫囵咽下。

    不过今天,秦蔻还观察出了一些别的东西。

    比如说……阿飞不喜欢吃鱼,因为鱼要吐

    刺,影响他的吃饭效率。那条清蒸白鱼上来之后,秦蔻还给他夹了一块,阿飞皱了一下眉,认认真真地挑起了白鱼中细嫩的小刺。

    他还发表了一番关于人类的咽喉为什么那么脆弱的抱怨。

    秦蔻就多问了几句,才知道他小时候见过被鱼刺卡到喉咙最后死掉的人。

    山林之中,肯定是有猎人出没的,阿飞见过,也有面熟的猎人,那人曾觉得他一个小孩子在山林中衣衫褴褛着狩猎,实在可怜,因此分他肉吃,阿飞瞧都没瞧他一眼,只硬邦邦地说了一句“我不受人恩惠”,就走掉了。

    这人经常在山林中出没,后来却再不来了,阿飞心中觉得不妙,下山去找,才听人说起,这人因为吃鱼被大刺卡住了嗓子,什么吃馒头、喝醋,各种法子都用尽了也取不出来,最后咽喉肿得一口都吃不下去,慢慢病死了。

    阿飞顿了顿,转身上山。

    他想了想自己,又想了想母亲,觉得如果是他们吃鱼刺卡住咽喉的话,可能连吃馒头、喝醋这种法子都用不上……所以他后来一般能吃上的时候,都不会选择下河去抓鱼。

    这还真是……

    秦蔻叹了口气,摸了摸他的脑袋。

    不过银鱼他就很喜欢了,这种比虾还要小,嫩滑如里脊一样的小鱼对人完全没有一丁点的威胁,也得以让阿飞好好地体会一番美食。

    吃到最后,还有黄焖河鳗。

    这道菜很费功夫,鳗鱼肉丰腴饱满、鼓鼓胀胀,鱼皮滑嫩,苏式的浓油赤酱裹在上头,比之秦蔻吃惯了的照烧鳗鱼味道好得多,主要还是因为这是新鲜河鳗现杀的,酥软入味,就算是最后上来,秦蔻早吃饱了,也忍不住多夹了几块。

    还有一道盛在白瓷小盅里的甜点,乃是用杏子细细切碎做果酱,上头浇着莲子鸡头米糖水,顶上铺着杏脯肉、撒着糖桂花,极富巧思,也难怪临江仙是姑苏城中的名楼了。

    这么一套河鲜、素菜、糕饼、甜点的组合拳下来,秦蔻早葛优瘫在椅子上,喝口清嗓子的茶水,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朋友们聊聊天,休息休息,再说下午的行程。

    陆小凤这个本地人就顺势说起了姑苏的面。

    都说西北是有面食崇拜的地方……老S省的食物碳水含量完全超标,

    隔着一道壶口瀑布的另一个S省,那更是面食的宇宙中心,把面玩出了花样。但其实姑苏的面也不差的,就上午这么一走,路过了不下十几家面馆,在现代,秦蔻还听说过当地每年还会评选什么“姑苏十碗面”。

    不过现在……

    秦蔻赶忙制止:“别说了!下午饿了再说!”

    吃饱了饭去超市都恹恹地什么零食都不想买,怎么可能会兴致勃勃地接着谈论吃的问题啊。

    此时此刻,一楼大堂之中的方桌子旁、木条凳上,也已坐满了人。

    姑苏水网密布,江南运河绕城而过,使得这座灵秀水乡成为了南面的航运中心、交通枢纽,因此此地南来北往的商人极多,在这个武林的时代、武侠的时代,商业与武林人士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故而待在这座城池之中,实际上可以听到最新的江湖消息。

    而“临江仙”又是一间极出名的酒楼,汇聚在这里的消息,实在是多得要命。

    秦蔻撑着头,饶有兴趣地听着。

    六扇门退下来的捕头金老总金九龄就是绣花大盗这件事已经过时了,有一个人正谈起这事儿,结果桌上的人一个个表示——这都多久之前的事情了,你的消息也太落后了!

    那么,现下最新的消息是什么呢?

    那自然就是那九月十五,紫禁之巅的事情了。

    剑神西门吹雪与剑仙叶孤城的巅峰对决!

    ……被取消了。

    这可真是……令人大跌眼镜。

    其实秦蔻清楚其中的内幕,就是陆小凤暴起,直接杀了南王世子,把这场声势浩大的造反摁死在了摇篮里,同时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对决就在那个院子里进行,观众只有陆小凤一人,胜负也已然分了出来。

    西门吹雪在与叶孤城的决斗之中,似乎悟出了什么,当时他久久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手中的剑,而后返回万梅山庄,闭关去了。

    叶孤城似乎也悟到了什么,但他并不急着回白云城去,飞仙岛在极南之地,他鲜少离开,这一次来了京城,就打算慢慢游览着回去,顺便还把西门吹雪之前的出门遛弯活动给捡走了——那就是一路追杀作恶之人。

    啊这……

    这也挺好的。

    最起码对陆小凤来说,自己的两个朋友不再想着你死我活,各自都又想明白了剑道之路上的一些关窍,也从一些有的没的政治斗争中脱离出来,实在是好极了。

    只可惜,这江湖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和陆小凤一样这么好心、这么善意。

    早在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定下决斗之约的那一天起,关于他们二人的胜负,便成了江湖上最如日中天的大赌局,有些人干脆为之赌上了自己一辈子的财富,这狂热的程度,简直好似是一群豺狼在盯着两个人决斗要流出的血。

    现在,决斗悄无声息地取消了,赌局不了了之,赌得极大的人不必参与这样一场豪赌,冷静下来之后也松了口气,但庄家却连一厘都赚不到,其恼火程度可想而知。

    于是消息汇聚在了临江仙里,那就是鱼龙混杂、假九真一,有说叶孤城怕了的,有说西门吹雪避而不战的,有说西门吹雪的老婆难产的、还有说叶孤城中了唐门奇毒,只能等死,不能决战的。

    最后一个说法被当即推翻,有人立刻指出,前不久还看见叶孤城在路上顺带着当良好市民,路见不平,一剑杀了太行八虎的呢。

    听墙角的秦蔻:“…………”

    秦蔻扭头问一点红:“这什么太行八虎,不是之前那几个走了的镖师杀的么?”

    一点红说:“他们杀的叫太行五虎。”

    秦蔻:“…………”

    秦蔻:“……太行山上怎么这么多虎,这外号起的不觉得太雷同了么?”

    陆小凤耸了耸肩,吐槽道:“一般都是路匪,没念过书,不识几个字,就喜欢起这种虎啊豹啊的外号,太行山上起码前前后后有一百八十只老虎当过路匪,东北虎自然保护区里都不一定有这么多。”

    他还顺便锐评了一下:“而且一般他们都很菜。”

    秦蔻:“…………”

    秦蔻:“fine。”

    也算是一种独特的江湖景观吧。

    吃饱喝足,连茶叶都喝了两盅,秦蔻陷入了一种饭后困的状态之中,一个接一个地打哈欠,大家就打算先去百花楼休憩,等下午休息好了,再出门去玩耍。

    但谁也没想到,就是走在路上,他们居然还能听到有人蹲在路边商量着准备暗算陆小凤。

    一只无辜的陆小凤正巧路过。

    不过因为他把自己的胡子刮得是干干净净的,这几个人居然没认出来,继续在正主面前大声密谋。

    陆小凤:“…………”

    人在路上走,阴谋从天上来啊。

    陆小凤板着脸,干脆在旁边的茶摊上买了一碗茶并一碟花生瓜子,一面磕一面听他们打什么坏主意。!

    第209章 42【一更】

    人在路上走,阴谋天上来……这其实是陆小凤身上的常态,他早都习惯了。

    好好地在客栈里躺着,喝着酒,偏偏就有个叫丹凤公主的人上门来要他帮忙;好好地在苦瓜大师家里吃素斋,偏偏就有个金九龄贼喊抓贼,非要引诱他去调查什么绣花大盗。

    不过这种当面大声密谋的场景,也的确是第一次就是了。

    陆小凤觉得荒谬得要命,下意识地伸手要摸一摸自己的胡子,然后才想起来……啊,胡子已经没有了……

    他的“四条眉毛”太出名了,剃了眉毛之后跟开了易容buff一样……

    不过……

    他看了看坐在自己对面,一面微笑着摇折扇,一面慢条斯理地喝茶的花满楼。

    ……这些人不认得陆小凤,连花满楼也不认得么?

    哦,好吧,花满楼的显著特征是面如冠玉、风度翩翩且瞳孔失焦,现如今,花满楼的眼睛瞪的和铜玲一样有神……显然也失去了最显著的特征。

    换句话说……他们两个都开了易容buff……

    至于其他人,他们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物,自然是谁也认不得的,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坐下,若无其事地喝茶嗑瓜子,一起听这几个人大声的密谋。

    这几个人,乃是活跃于长江一带的水匪,诨名江淮三霸,乃是一母同胞的三兄弟,手底下有些硬功夫,但这功夫,在一流的高手面前,却也不顶什么事儿。

    即便如此,这江淮三霸,这些年来也抢了不少人,手底下沾了不少血,积攒下来的家底儿也不少。

    当水匪对武功的要求,没有当路匪那么大。

    早年间,这三兄弟便扮做船夫,一船一船的拉客,他们三个眼睛倒是很尖,很会看人下菜碟,若是碰上一看就不好惹的硬茬子,那就安安稳稳的去当摆渡,把一船人都送过江去,但若是碰到了一船老实人,那……嘿嘿!

    旅客嘛,水性好的没几个,船只要往江面上那么一停,那就是个孤岛,人在上头,就只如同砧板上的鱼肉一般,当然只能任人宰割咯。

    这三兄弟通常情况下目的只是为了抢劫,杀人的话,多是为了杀个刺头、杀一儆百,好叫剩下

    的肥羊乖乖掏钱。

    况且这三兄弟还精通易容,每次出手,用的面皮都不一样,谁也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

    不过……他们也干过一波大的,就在不久之前。

    那一次是例行抢劫,也例行有不服气的小年轻站起来当刺头,江老三也一点儿没手软,刀一抬,就削掉了那小年轻的手臂。

    那年轻人身着锦衣,头戴紫金冠,瞧起来就是个富家纨绔,可以一宰,却没想到,那年轻人痛呼着倒下的时候,他身边的一个长随竟然脱口呵斥道:“大胆,你们知道他是谁么!”

    这……

    能在水匪的地界上还这么嚣张,全然不知道自己早成了待宰肥羊,这无疑是一个很愚蠢的长随。

    但这愚蠢,却让江淮三霸们都警醒起来。

    ——能在这种时候还如此飞扬跋扈,难道,他的后台真的大得不像样子?

    这样一想,江老三眼珠子一转,故意用一种极其轻佻不屑、激怒人一样的语气说道:“狗娘养的!上了老子的船,你就是天王老子家的,也不好使!”

    说着,还重重地踢了那长随一脚。

    这自然就是要激得那几个人自报家门,看看这到底是谁家的小孩子,他们到底能不能惹得起。

    可偏偏,那长随竟是再半个字也不说,冷笑连连,爽快地将身上的钱袋子交了出来,并慢条斯理地说:“只要放我们走,再赠你们五百两金子!”

    其实这小少爷只是一个豪商家庭出生的纨绔,还是个不大受爹重视,被养废了的纨绔,有点背景但不多,那长随没拦住刺头小少爷作死,立刻心生一计,虚张声势,以求保命,看似愚蠢,实则是不得以而为之。

    那长随当时心中想的是——这水匪三兄弟,总不至于把一船人给杀光,他故作镇定虚张声势,只要唬住了他们上了岸,那就成了。

    但没想到的是——他还是低估了江湖的残忍,也低估了江氏三兄弟的残忍。

    他们不常屠杀,只是为了少惹麻烦,并不是因为不敢。

    但是,一旦有什么事情真切的威胁到了他们兄弟三人的性命,水匪便会露出极为残忍的一面。

    江老二恶狠狠地盯着故作镇定的长随,忽然阴森森一笑,不再多

    问,抓紧时间呵斥辱骂其余的旅客快点交出钱袋,粗暴地把有钱女客头上的珠宝首饰拽下来,船上恐惧的呜咽声连成了一片。

    然后,掠夺够了的江淮三霸就大开了一回杀戒,把船上的男女老幼,全都杀光丢下了长江去喂鱼了。

    ——反正做水匪的,杀一船人其实算不了什么。

    在江湖上,只要不是惹了众怒,一般也不会有什么“武林盟主”来没事找事,江淮三霸想了半天这小纨绔的身份,连什么武当峨眉华山都想进去了,猜来猜去猜不着,这梁子有结的巨大,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了。

    这本是一步谨慎的棋,却没相当,那纨绔的长随却真的是个精通水性的人,见势不对,自己的命要紧,跳下水就跑了,江老三当机立断,也跳下了水,玩了命似的追,都没追上。

    原本是为了杀人灭口的,却没想到一船人都杀了,结果正头戏给跑了!

    自此之后,这三兄弟有事没事抢抢劫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他们先是改头换面,把原先的船凿沉了,买了艘新船,其次,他们虽然每次都易容,但兄弟三个一块儿撑船,还是显眼得很,于是江老大独自外出追查那纨绔的身份,江老二和江老三继续撑船,江老大那开黑店的老婆,人称女屠户的柳大娘,照应着这两个小子。

    那长随逃走后,自然没敢再回主家,怕被打死,况且他本来也对那纨绔少爷无甚感情。只是此人生性正直,每每想到那一船的男女老少的死,都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长随发誓一定要让这害人无数的江上悍匪付出应得的代价!

    只是他就是个普通的长随,会武功,但也只是粗通拳脚,连江家三兄弟那种江湖上的三流货色,一刀砍下,对他来说都已是灭顶之灾,那些更加大名鼎鼎的人物,对他来说简直就好似是非人的仙人,又怎能肖想?

    但……又有谁会帮助他呢?

    又有谁会为那一船死去的男女老幼伸张正义呢?

    这时候,他就想到了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也是爱管闲事的陆小凤。

    爱管闲事,这外号听起来并不威风、也不气派,反倒带着点戏谑、带着点无奈,就好像大家都是一个乡里的人,瞧见了他,立刻就同身边的伙伴说——你看

    呐,那个就是陆小凤,爱管闲事的陆小凤!

    他听说了很多关于陆小凤的事情——

    他爱喝酒,却又千杯不倒;他有两条修剪的很整齐、甚至像是眉毛长错了位置一样的胡子;他有一件鲜红的披风,来去如风、风风火火;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由的浪子,也是最热忱、最善良的浪子——

    了解得越多,他就对这个人越憧憬,他只恨不得立刻就找上陆小凤,诉说自己的冤屈。

    陆小凤居无定所,很难寻找,但他的好友花满楼却一直就住在姑苏。

    花满楼也是个善良而伟大的人,他的百花楼永远对任何人而敞开,永远都会收留走投无路的人,而只要找到了花满楼,就一定能等得到陆小凤,有花满楼的地方,好像才是陆小凤的家。

    于是,长随立刻决定动身前往姑苏,寻求花满楼的帮助。

    这是一个相当明智的决定,但很可惜,江老大不是傻子,他一个人出来追杀长随,自然分析过长随的行动模式。

    首先,主死奴存,他必然不敢回主家,主家不打死这条不护主的狗才怪。

    其次,他躲不了,一个三脚猫功夫、不能回家乡、没有盘缠走远,操着一口口音浓重的官话的人,绝不是一个隐藏高手,在这一段水匪密布、黑店纵横的地方,他太显眼了,一露面,他必然会得到消息。

    最后,百花楼就在姑苏——这是一个足够近,也足够有力的庇护所,爱管闲事的陆小凤……不行,一定不能让这小子真的找到陆小凤!

    所以说长随还是不够了解江湖啊,江湖上的势力分布,本身都能推导出很多信息了。

    长随一路谨慎,前往姑苏,却在某一日里一不小心撞进了一间黑店,也是这长随倒霉,黑店的主人,正好就是江老大的夫人,女屠户柳大娘。

    之所以叫女屠户呢,自然是因为这店里的肉包子都是用一种……额,两只脚行走的生物剁成的,这也算是黑店传统了吧。

    长随撞进柳大娘的店里,简直是倒霉透顶,柳大娘对这个送上门的冤家也一点没客气,又恨他令他们多生出这么多事儿,当下就用铁钩子刺穿了琵琶骨,如猪肉一般的挂在了地下室,一面派人去给江老大送信,一面磨刀霍霍,就要活宰了他!

    但,这段时间江南地区不还游荡着一个莫名其妙捡起了西门吹雪爱好的叶孤城么……

    好巧不巧,这一天叶孤城刚好就进了这家黑店,也一眼就瞧出了这地方不对劲。

    叶孤城不爱多废话,甚至都没听柳大娘的周旋之词。他垂下头,一寸一寸、慢慢地拔出了剑,在长剑的寒光之下,他的双目愈发地漆黑而漠然,身上的白衣却洁白地如仙人一般。

    他慢慢地拔剑,这并不是在心理上折磨柳大娘,而只是他的习惯而已。

    女屠户柳大娘,在叶孤城眼里,就是个死人。

    自然的,这店里所有的人都没能逃得脱,只有长随幸运得活下来了。

    接到消息自不远处赶来的江老大到达的时候,瞧见的就是自己的老婆的尸体,再看见她脖子上的剑伤,然后想到进来白云城主路过江南一路往南走的事情……他的头皮忍不住发麻。

    白云城主见到了那个长随,知道了他们杀的那一船人……剑仙叶孤城,会来杀他们么?

    正如同他们杀死那一船无辜的男女老少比碾死蚂蚁还容易一样,对剑仙叶孤城,也就是江湖中最顶尖的那一拨人来说,杀死他们三兄弟,也不会比碾死一只蚂蚁困难多少。

    江老大骇得近乎晕倒,一面暗恨那长随的运气实在太好,一面又在疯狂地思索着如何才能逃生。

    福至心灵之间,他居然也想到了找陆小凤帮忙。

    众所周知……陆小凤和叶孤城是朋友,别人的话叶孤城不喜欢听,但陆小凤一句话,肯定比十句还要顶事。

    但问题是陆小凤是个正直的人,似乎没理由会阻止这种替天行道的行为。

    好在……陆小凤是个很风流的人,他有很多红颜知己!这些红颜知己之中,当然有不能惹得,比如说位列江湖四大母老虎的江轻霞、薛冰……不过这其中也的确有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娇女子,比如说……名妓欧阳情!

    欧阳情自遇到陆小凤之后,就再不肯露面了,听说最近正住在一座姑苏的宅院里。陆小凤这人最是怜香惜玉,只要制住了他的心头宝贝,难道还不仇使唤不动他?他是灵犀一指也好、灵犀一百指也好,都没有法子!陆小凤又是个极重诺言的人,只要他答应的事情,就算是捏着鼻子,他

    也会做的!大不了,他们三人跪在陆小凤面前发誓,从此之后再也不做水匪,愿意散尽家财,只求留条命在。

    于是,这江氏三兄弟就结伴进了姑苏城,也许是因为叶孤城的压迫感实在太强,强到这三兄弟已完全慌了神,他们也不至于就在大街上窸窸窣窣地谈论起来,把这件事说了个七七八八,正好就被失去本体的陆小凤给听见了。

    陆小凤:“…………”

    欧阳情……他们知道欧阳情是谁么?

    红鞋子组织的四姐!他们三个有种找上门去,欧阳情就能直接手起刀落给他们剁咯!

    陆小凤和欧阳情自然是真的有一段儿的,这江湖上大部分和陆小凤有关的绯闻都是真的……不过也正如同他以前的无数段恋情一样,这段感情在几个月内就宣告结束了。

    现在呢,他们之间的关系,大概就是谁也不见谁,一见面,感觉会很尴尬,就像当初见江轻霞时一样尴尬……

    所以自然而然的,当听见这三个傻货要绑架欧阳情来拿捏他的时候,陆小凤尴尬得脚趾都要扣地面了,要是他们真的撞去了欧阳情那里,那他大概会尬死。

    秦蔻……秦蔻没什么反应,因为她听不懂江南的方言,她还以为大家就是在这里喝口茶歇一歇呢!

    一点红一面听,一面还不忘同秦蔻说些小话,说一说江南的风光与风俗,正如同任何一对热恋之中的情侣一样。

    秦蔻对江湖颇有兴趣,也很想在这个环境之中瞧见他们大展身手,尤其是提到了轻功,还同一点红笑道:“用轻功踩在这样的黛瓦之上,想必感觉一定和在城市里很不一样吧,我看你们那时候都快憋疯了,跑到直江池上去飞来飞去。”

    她说的是他们一块嚯嚯低德地图那段时间……

    一点红忍不住勾唇笑了笑,抬头一看对面,有个卖水红菱的摊子,便顺口问:“吃不吃菱角?”

    水红菱很是脆嫩,不必烹饪,直接吃很好吃。

    秦蔻说:“吃啊……但我不会剥那个。”

    她体贴的男友早料到了,没什么表情,淡淡地道:“我剥。”

    秦蔻:(* ̄︶ ̄)

    而那三个又残忍、又愚蠢的倒霉蛋,在隔壁的面摊上吃了一碗卤鸭面,就匆匆地起身,消失在了街角。

    陆小凤和花满楼这个级别的高手,就坐在他们身边,光明正大的听了一气,但他们却连发现都没能发现得了。

    陆小凤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茶水,又瞧见了另一张桌子上剥好的、白嫩嫩的红菱角,伸手就去拿,扔进嘴里大嚼特嚼,收获了他的好朋友红兄的一记白眼。

    陆小凤扬唇一笑,对秦蔻道:“既然来江湖,还得看点刺激的,你想不想看一场好戏?”!

    第210章 43【二更】

    这件事简直就是有点匪夷所思的。

    但在江湖上,尤其是在陆小凤这里,却又好像十分正常。

    陆小凤脾气好、本事大、又爱多管闲事,那么,自然而然,会有许多有的没的人,会想来麻烦麻烦他。

    他也不是没救过这样的江洋大盗,居中调停,让那人最终逃出生天、金盆洗手。

    不过那个人与江氏三兄弟不同,他是被当地的府官逼死了全家,逼得落草为寇的,落草为寇之后,他也只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追杀那狗官的全家罢了。

    江湖上人人手上沾血,但沾血与沾血也不一样。

    血亲复仇、与滥杀无辜,是有着根本的区别的。

    但陆小凤一般都不爱往外边乱说旁人的事情,所以有些事儿传着传着就变味了,也就难怪这江氏三兄弟一瞧见叶孤城出了手,立刻被吓破了胆子,居然来找他居中调停。

    不过,脾气再好,也不代表他喜欢被算计。

    尤其是被这样无恶不作的人给算计一把,一想到他们的打算,陆小凤简直都要冷笑三声了。

    也不知道算他们运气好不好,居然迎面就撞上了陆小凤,他们居然还没认出来!

    不过,真摸到欧阳情那里,欧阳情会不会学她的姐妹们削削鼻子、剁剁耳朵什么的,就未可知咯。

    ……从这个角度来说,迎面撞上陆小凤居然还是件好事,毕竟陆小凤现在一想到欧阳情就有点尬住了,绝不可能让这三个傻子因为他去找欧阳情的不痛快。

    江氏三兄弟就是三条小鱼,并不至于让人如临大敌。

    陆小凤瞧见秦蔻今日饶有兴趣,连酒楼里那些人叽叽喳喳地说闲话都听得津津有味,便有心让她也瞧上一场这样的江湖械斗,也算是不虚此行吧。

    秦蔻:“嗯?什么什么?”

    陆小凤:“就是这样啊……”

    叽里咕噜哇啦哇啦的把刚刚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秦蔻果然皱起了眉,厌恶地说:“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穷凶极恶的人?”

    一点红淡淡地道:“这种人在江湖上才是多数。”

    陆小凤道:“所以我要去收拾他们,你去

    不去?”

    秦蔻:“啊!去啊!替天行道!”

    一点红有点不赞同地皱起了眉,瞧了秦蔻一眼。

    他是不乐意让秦蔻瞧见这些的。

    他与陆小凤、花满楼一样来自古代,甚至来自于地域很相近的松江府,但他从来没提过、也从来没想过带秦蔻回他的家乡看一眼。

    因为那里还有薛笑人,他那神秘又残忍的师父。

    一点红不是个认死理的人,认为一段缘分的了结必须是堂堂正正的打一场,你死我活,他对薛笑人没有感情、对自己那些师兄弟也没什么感情,他只是单纯觉得他欠着师父的恩情。

    若没有师父,他早就饿死街头;若没有师父,他练不成这样辛辣的剑法,也无法跻身于江湖一流高手的行列之内,摆脱任人宰割的命运。

    所以他为他卖命十几年。

    等到他觉得自己的恩情还干净了的时候,便头也不回地走得瞧不见了,才不会像某些蠢人一样,还自投罗网地回去打声招呼“我走了啊,不回来了啊”……那不是自己找死么!

    他是一个不需要“说法”的人,也是一个不需要“离开的仪式感”的人,论果决干脆,恐怕这世上没几个人能超过一点红。

    但同时,他也绝不会带秦蔻回到他的世界去,去看一眼他长大的地方,因为那里有危险,他会杜绝她身边的所有危险。

    这里的江南……并非他所在的时代,而是百年之后,曾经给了他极大威压与恐怖的薛笑人,此刻早已死得不能再死,只要他想,甚至能去把他的坟给掘了。

    但他依然没有松懈,他一直都很警惕。

    因为……江湖的危险是无处不在的,而秦蔻在这个世界之中未免太脆弱了一点。

    他无法接受失去秦蔻的危险,即便知道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一回到熟悉的江湖,他总是忍不住想起死尸,死在自己剑下的、或者死在别人兵器下的……

    他的眉头紧紧地皱着,一句话不说。

    秦蔻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

    一看他这样,秦蔻就恍然间回到了他刚刚来的时候的样子……这一言不发、浑身肌肉缩紧、蓄势待发的模样,简直就像是……他第一次坐电梯时的那样。

    不过

    这也令秦蔻有些唏嘘和欣慰,从前,他是因为现代的那些善意而应激,如今,他是因为回想起了武侠世界的危险、不想她涉险而应激。

    秦蔻轻车熟路地握住他的手,一点红那只大而修长的手反射性地紧紧抓住了她,秦蔻笑了笑,伸手轻轻在他侧腰上拧了一记,一点儿也不疼,只是让一种奇异的酥与痒顺着腰侧在神经里蔓延至消失。

    一点红垂下头看她,叹气道:“你想看这个……也无可厚非,只是……”

    秦蔻:“不准只是!”

    一点红不说话了,只是仍看着她。

    秦蔻叹了口气,放开他的手(期间还受到了一点阻力),把一边蠢呼呼地、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在追着自己尾巴玩的大橘抱起来晃了晃。

    大橘:“嗷!”

    秦蔻:“你看,不值得担心吧?有大橘在呢,还有这么多人在呢,你放心好了,我肯定不乱冲出去给自己添麻烦。”

    一直安静吃核桃的阿飞:“???”

    猫能有什么用啊?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最后确认道:“你就在我身后,别乱跑。”

    秦蔻点点头。

    陆小凤笑道:“快点啦,不然那三个蠢东西都要撞进欧阳情那里去了。”

    一点红冷冷道:“哼。”

    林诗音自小到大都不喜欢这种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法子,她一向很排斥江湖,对这样的事情自然没什么兴趣,于是就先行回百花楼休息了,她武功平平,秦蔻怕她遇到什么事情,于是便请傅红雪陪同一块儿回去,顺便把阿飞也送回去睡午觉去了。

    他们两个也算是有默契了,毕竟林诗音每次去找蓝蝎子,都是傅红雪顺带着去当保镖的。

    傅红雪不但是个出众的刀客,也懂得十七八种分辩毒物的法子,花白凤变态归变态,也的确教了他真才实学。

    这么一安排,陆小凤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轻轻地呼出了一口气。

    然后旱地拔葱,只一个呼吸之间,整个人便已飞身而起,好似这世间的万有引力丝毫不在他身上起作用一样,轻飘飘的、举重若轻地跃上了屋顶,那屋瓦甚至都没发出一丝声音。

    他展动身形,只一眨眼,便已飘然而去,

    这动作虽然很优美、很像是一片云彩,但速度却实在快得很。

    大橘紧紧地扒住了一点红的前胸,秦蔻趴在一点红的背上,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大橘:“喵!”

    秦蔻:“唔。”

    一点红:“…………”

    浑身长满挂件的一点红面无表情。

    花满楼:“…………”

    花满楼赶紧上前解围,随手买了一个小背篓,把大橘扔到小背篓里,给自己背在背上了。

    大橘从背篓里探出头,用两只爪子扒住了背篓的边缘。

    然后,它就飞了起来,变成了一只用外部挂件飞翔的飞猫。

    与此同时,一点红也如一缕轻烟一般掠了出去,紧紧跟在陆小凤身后。

    中原一点红不以轻功见长,自然比不上陆小凤,但一个出色的杀手,各方面均衡发展,实属六边形战士,背上背着个一百来斤的大活人,还能如轻烟远上,就拉了陆小凤四五个身位的距离。

    秦蔻已经和他一起玩过很多回轻功的游戏了。

    但之前都是在夜晚空无一人的街道之上,这一次却不一样,这一次是穿行于屋瓦之间,屋瓦如乌云一般,一片片地自她的脚底快速后掠,那种瓦片被脚轻轻借力而发出的声音如此清晰,风打在她的脸上,于是她立刻就感受到了一种又速度而引发的快乐。

    除此之外,视野开阔,没有高楼挡住,姑苏的百姓似乎早习惯了武林高手在天上嗖嗖嗖的飞来飞去的情景,年纪大些的人,根本连头都不带抬一下的,只有小孩子们好奇地向上张望,兴奋地大喊:“有侠客再飞!”

    大橘也激动地大喊:“喵~~~~~!!呜~~~~~~!!”

    它的毛毛都抖成了波浪线,圆圆的大眼睛都眯起来,犬齿都呲出来了。

    秦蔻在片片屋瓦之间穿行,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就在城市的最高点在俯瞰,白墙黛瓦、青石板路在不断地延伸,姑苏城内,依旧有纵横交错的水网,此之谓——水路双棋盘。

    早在战国时期,姑苏这种水网密布的城市布局就已初见雏形,人们相信这是战国四君子之一的黄歇君的智慧,早些时候,他们顺便去了趟城隍庙,秦蔻才知晓,姑苏人一向视黄歇君为守

    护姑苏的神祇,一直供奉在城隍庙中。

    一点红轻轻一掠,整个人便如旱地拔葱一般凭空跃起了四五丈,交一点地,又是一个借力,再次向上,便立在了一座三层高的酒楼顶部。

    陆小凤正站在屋瓦上,也不知道从哪里抖出了件红披风,往身上一系,然后扭头对秦蔻笑道:“看我像不像克拉克·肯特。”

    秦蔻:“…………”

    秦蔻心里那刚刚燃起的一曲“笑傲江湖”,被刺啦一声浇灭了,凉得透透的。

    秦蔻特别嫌弃:“你能不能少说两句?”

    陆小凤:“切,你嫌弃我……啊,找到了,那呢。”

    他的目力极佳,过目不忘,那江氏三兄弟虽然精通易容,但人的身体习惯、行走姿势是不会变的,陆小凤若是连他们都认不出来,这才奇了怪了呢。

    只见那江氏三兄弟鬼鬼祟祟进了间院子,这院子就是姑苏城中最普通的那一种院子,四四方方,院中铺着半旧的青石板,一棵古树,树下几把半旧不新的躺椅,三人进了门,各自进了屋,拎了兵器,聚在一块窸窸窣窣,不知道在讨论什么。

    陆小凤翻了个白眼,整个人已轻飘飘地落在了院中。

    院中,江氏三兄弟正在讨论,却只见一抹红色自眼前飘过。

    有人来了!

    这人落地时,竟然连一丝声音都未曾发出!

    这几日如惊弓之鸟一样的江氏三兄弟登时跳起,手持钢刀,厉喝道:“来者何人!”

    抬头一看,便瞧见个身上穿着白衣、背上披着红披风的年轻男人。

    这男人随随便便地站着,似乎站没站相,重心也只压在左边,肩膀也不一边儿高,松弛地双手抱胸,似乎没看到三兄弟手中的刀光一样,唇边噙着慵懒的笑容。

    更关键的是,这人他们刚刚见过!他们在面摊吃面的时候,这人就在隔壁嗑瓜子,咔嚓咔嚓的,好不令人烦躁。也就是三兄弟这段时日里夹起尾巴做人了,否则非得好好呵斥一番这小子不可。

    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但……自己送上门的,真的是肥羊么?此人轻功极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跟在他们身后,竟就这么大剌剌地闯进了他们的落脚点……这、这

    ……

    性格最圆滑的江老大赔笑道:“不知英雄高姓大名啊?”

    陆小凤似笑非笑,只叹道:“三位刚刚不正在计划如何找在下帮忙么?”

    此言一出,江氏三兄弟登时如遭雷击,瞧着这似笑非笑的青年,再瞧瞧他那光滑得好似从来没长过胡子的人中……

    江老三惊呼:“你……你是陆小凤!这……这不可能!”

    花满楼轻轻一声叹息。

    这一生叹息也是凭空发出的,这三人脖子一转,才看见了刚好堵在门口的这位白衣公子,此人手持玉骨扇、头戴白玉冠,长身玉立、温文尔雅、阳煦山立,乃是再标准不过的姑苏式公子……就是背上背了个竹背篓,看上去不伦不类,奇怪得要命。

    江老三又是一声惊呼,声音已抖如筛糠:“你……难道你就是花满楼?”

    江老大一声爆喝,喝止了江老三这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行为,又哈哈大笑道:“你们两个后生,敢在这里糊弄你爷爷!”

    他狞笑道:“谁不晓得,花家七公子虽心有灵秀,可惜瞎如蝙蝠,陆小凤年纪虽轻,却喜欢把眉毛贴在胡子上,你们二人一个眼睛瞪的比铜玲都大,一个嘴唇比黄口小儿还干净,在这里装什么大尾巴狼……好哇,好哇,既然你们要多管闲事,那就拿命来吧!”

    说罢,立刻便摆出了架势,那金环大砍刀便横扫一刀,江老大身形高大,肌肉虬结狰狞,手臂抡圆了往下一挥,似是有撼天摇地之雄劲,能劈裂巨石,自然也能劈裂人体——

    一点红轻轻落到院中,顺便还拉了把椅子过来让秦蔻坐下,神色淡定得很。

    他根本懒得上去帮忙,双手抱胸,一副置身事外、漠不关心的样子,还有空点评一下:“空有蛮劲,蠢笨如猪。”

    胆子最大,功夫最硬的江老大,选了陆小凤下手,那心肠最狠的江老二生平最恨锦衣华服的贵公子,一瞧见这个“冒充花满楼”的年轻人,也厉声喝着,要削下他一条胳膊。

    而那胆子最小,成日苟在两个哥哥身后过活的江老三呢……他竟是个欺软怕硬的性格,一转身,瞧见院中忽然多了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坐着,全无功夫痕迹,身边有个黑衣人保护,便只心道:这黑衣人带着这么大一个包袱,岂非正是我的机会?我去攻那姑娘,这黑衣人必会露出破绽。

    于是,他佯装去攻花满楼,攻出一半,刀锋却忽然转了方向,哇啦怪叫着朝秦蔻攻去!

    一点红的目光刹那间似是结了一层阴森森的寒霜。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是吧?!

    第211章 44【一更】

    秦蔻在极短的世间之内,就看到了好几场她此生以来最为精彩、最为震撼的武斗现场。

    这种现场……与从电视剧上看到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从前的电视剧也有武打戏非常精彩的,但隔着屏幕,那种真实的威压与呼啸声,是绝不可能完整的传达的。

    江老大是个肌肉虬结的大汉,手握一柄金环大砍刀,一声厉喝,好似雄狮怒吼一般。惯在水上行船的人,自然不可能衣袂飘飘、高冠博带,此人衣襟大敞,露出黝黑油亮的胸膛,那一刀砍下时,浑身都使出了雄劲,额角青筋暴起,似是使出了千钧之力,浑身的内劲,只注入这一击——

    那柄砍刀刀背上的金环,也因为此人的内力而簌簌的抖着,发出了一阵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令人牙酸不止。

    但陆小凤居然瞧也没瞧那面色狰狞的江老大,也似乎根本看不上这一柄舞得虎虎生风的金环大砍刀。

    在他看来,江老大的破绽实在太多了。

    一般来说,出招很少有使出全力的,因为全力出招意味着很难变招,更意味着惯性,江老大全力一刀砍下,这一刀若是砍中了他,那么惯性就会带着此人恐怖的体重,变成一份恐怖的力量,将他活活地劈成两半……但倘若没砍中,惯性就会使得这个大汉踉跄向前,在一两秒的时间之内,使得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

    这错误已足够让江老大死上十次了。

    从秦蔻的视角去看,便只看见陆小凤在这种威压之下,依然保持着他懒洋洋的姿势,他的唇角甚至还噙着一丝微笑,电光火石之间,刀光已现!

    随即,刀光停在了原地。

    他只是随随便便的伸出了手指,也只是随随便便就那么一夹,刀光便停在了原地,那股子不可阻挡的态势戛然而止,那柄刀背极厚的砍刀,居然就这么被陆小凤牢牢地夹在了二指之间。

    这难道还是人类的手指?

    这难道是人类能做得到的事情?

    这指尖之上,究竟凝聚了多大的力量,又是多么的精准,才能在一瞬间,将刀刃上的内劲全部消弭,举重若轻。

    江老大有一瞬间的呆滞,似乎试着想要把刀抽回去。

    然后,他的面皮就忽然急速地涨红,脸上的横肉不断地抖动,那一双狡诈、残忍的三角小眼睛里写满了惊惧,就好像在说:怎么会?怎么可能?

    以及……这人真的是陆小凤!!

    灵犀一指!

    这就是灵犀一指!

    陆小凤叹了口气,伸手在钢刀的刀面上弹了一计,整把刀都发出一种奇异的震动声,江老大只觉得虎口一麻,刀已脱手落地,发出“当哐”一声。

    而另一面,花满楼的打斗风格,与陆小凤这种截胡型完全不一样。

    他的手里只捏着一把折扇,玉骨折扇,折扇上用蝇头小楷写着一阕词。

    此刻,折扇在他手中翻飞。

    折扇对鬼头刀,自然不可能是硬碰硬,天底下没有这种傻货的,只有现在那些奇怪的电视剧,演员连个扇子都玩儿不好,愣用特效上,秦蔻看那个愣头劲儿,有时候怀疑那演员手里拿到不是折扇,是光剑。

    折扇轻灵,讲究借力打力,花满楼阳煦山立,衣袂飘飘,身形展动之时,只觉得那衣袖轻拂、颇有些缥缈之气,折扇哗啦一声翻开,似是一股无边之水,轻轻那么一裹,四两拨千斤,鬼头刀上的内劲与刀气,登时消弭于无形之中。

    江老二自然惊诧不已。

    花满楼立在原地,唇角带笑,只如兰芝玉树一般,头顶的玉冠被正午的阳光那么一照射,似乎闪出了一点金光。

    大橘探出头,很不合时宜地往花满楼的肩膀上爬。

    花满楼微微一停,身形就受到了大橘的影响,并未及时对江老二出招。江老二心头一喜,觉得自己抓住了机会,恶毒的刀光又一次挥出,只冲着这翩翩公子的爱猫而去。

    大橘:“?”

    大橘:(=OWO=)

    大橘:(=O皿O=)

    大橘尖叫起来,毫不留情,嗷呜一口。

    江老二,卒。

    大橘跌回小背篓里休息去了。

    花满楼:“…………”

    花满楼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只道:“没事欺负小猫咪做什么。”

    不得不说,江老大虽然阴险残忍,但也的确是个有种的人,江老二和江老三呢,简直就好似把“欺负弱者”这

    四个字写在脸上了一样。

    江老二认为这种忽然扑上来替天行道的贵公子,个个都是菩萨心肠……而对恶人们来说,菩萨心肠好哇,菩萨心肠弱点多哇!于是他十分无耻地冲着大橘下手,要逼出花满楼的破绽,结果惨遭制裁。

    与此同时,同样惨遭制裁的还有江老三,他选的软柿子是秦蔻。

    这可真是捅了马蜂窝了。

    一点红本就因为不想让秦蔻近距离接触江湖械斗而隐隐烦躁,而这江老三呢,着实是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他似乎只看到了不会武功的秦蔻,认为自己有机可乘,却完全没想过,这个黑衣人——这个腰间别着一柄黑皮剑鞘的长剑的黑衣人,究竟为什么会与她寸步不离。

    刹那之间,江老三就对上了一双极其可怕的眼睛。

    正午的阳光之下,老树的罅隙内,有点点光斑洒下,姑苏的秋天并不寒冷,天气让人觉得很是惬意。

    然而江老三一对上这双眼睛,整个人却好似如同被当头泼了一盆冰水一样,遍体生寒。

    这人的皮肤极白,简直就好似死人一样,而他那双锐利而漆黑的眼睛,此刻也好似在瞧着死人一样,尖锐、精亮、恶毒、冷酷,好似毒蛇即将露出毒牙,更好似一头烦躁的、早在等待发泄出口的黑豹!

    江老三忽然觉得不妙。

    然而厉咤声已出,剑光也已现出,此刻收剑,已然成了不可能。

    而一点红的剑光也已如匹练一般袭来。

    这是一道黑色的匹练,漆黑无光,甚至没有剑锋……等等,没有剑锋?

    江老三这才发现,原来这个一身黑色劲装的剑手,居然根本没有拔剑,他这是直接在用黑皮剑鞘来刺出这一剑的。

    菩……菩萨啊!

    江老三心头狂喜,只觉得自己实在是以貌取人了,谁说眼神凶恶的不是菩萨了?这人下手也太有分有寸了,简直就是个活菩萨啊!!

    面对活菩萨,那要怎么办呢?

    自然是趁着他有底线,自己开始疯狂无下限啊!

    江老三面上露出狞笑,丝毫不以为怵,他的剑光如一泓秋水,一道闪电,也已直冲那活菩萨的胸膛而去!

    他只想着要这柄长剑如破开一块洁白的脂膏一

    样,破开他的胸膛,令肌肉被剑锋毫无阻力的切断,这样的话,这个英俊、冷酷的黑衣剑手,想必会露出一种极能取悦人的痛苦神色吧!

    他脸上的肌肉会不受控制的发抖,他的额角也一定会不受控制沁出豆大的冷汗,被切断的肌肉会翻开,会抽搐,但既然选择了做活菩萨,那就等着死吧,等着被血槽放干血而死!

    然后,江老三就看见这这个黑衣活菩萨露出了一个比他还狰狞的笑容。

    他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时,他那又快、又毒的一剑已被轻飘飘的躲开,与此同时,这黑衣剑手已“唰唰唰”出了三剑,黑皮剑鞘不是金属,不会反光,但江老三却恍惚之间看到了飞舞的剑光。

    这人出剑的速度,比他还要快上许多!

    他出剑的姿势,也是那么的奇特,江老三这辈子从来就没见过这样出剑的人。他自手肘以下的部位,竟似是完全没有动,只似是以手腕的力量把剑刺出来的,他似乎是个很喜欢省力的人,也是一个对力道的控制非常炉火纯青的大师。

    他似乎是连一点力气都不肯多出的。

    但不知怎么地,江老三就觉得,他的剑法、他的武功、还有他对招式的理解,都比他们力拔千钧的大哥要好得多……

    事实也的确如此,江老三意识道事情不对劲的时候,是他结结实实受了那三“剑”的时候。

    那不是剑招,那是判官笔的招数。

    一点红曾与姬冰雁在沙漠之中决斗,从清晨打到了正午,整整两个时辰,姬冰雁的趁手兵器,正是一对精钢判官笔。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判官笔认穴打穴的功夫的。

    剑不是剑,只是剑鞘,江老三不至于被切开肌肉,但那一刹那,他只觉得一股毒辣、狰狞的内劲,已顺着剑鞘的顶端被刺进他的身体。

    那是三个穴道,但又不至于是三个致命的穴道,一种如同万蚁啃噬般的酸痛自穴道迅速扩算开来,令江老三痛呼出声,额角已渗出了黄豆大小的冷汗!

    此时此刻,江老三才惊恐的意识到,这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活菩萨,他不拔剑,并非是因为讲原则、惜人命,是因为他要好好地将他折磨一番!!

    他竟沦为了此人发泄怒火与玩弄的对象!

    江老三嚎哭一声,转身欲逃,却完全忘记了,武林中人最忌讳的一点,就是用自己的背对着敌人,几乎没有人会用自己的背对着敌人。

    一点红冷笑一声。

    他不拔剑,并不是因为他不想,而是因为秦蔻在看着。

    折磨人的法子多的是,有专门用来刑讯的分筋错骨手,也有用剑放血的法子。

    昔年的江湖第一大帮派金钱帮之中,那剑手荆无命,便靠着一手出神入化的毒辣剑法名震江湖,他以一柄无鞘薄剑为兵器,这种剑根本就不能用来磕碰。

    荆无命以这柄薄剑,去迎战十五斤重的嵩阳重铁剑时,曾创下了在郭嵩阳身上开了十七八道血口子的惊人记录,荆无命残忍、嗜杀,如鬣狗一般,而郭嵩阳高大、稳健,如雄狮人立。但最后,郭嵩阳被荆无命放干了血。

    那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决斗,那也是一场有如活生生去凌迟一人的酷刑。

    一点红也会这样的法子,他也会使用薄剑,在对手身上不断制造不致命的伤口,看着对手的血一点点流干,力竭而死。

    不过一般来说,他都不会用这法子,只有在烦躁的杀欲已将他整个人都支配,亟待发泄的时候,他才会用这种法子去对待被他盯上的倒霉蛋。

    此刻,他就很想把这不长眼的江老三给放了血。

    可惜不行,他不认为秦蔻可以接受这么残忍、这么血腥的画面,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顺带着来练练上回在姬冰雁那儿学到的判官笔手法。

    只是这人也太不抗揍了,这才几下,就吓得转身要跑。

    这也太没出息了。

    这么没出息,这么窝囊的东西,居然也去江上当水匪,也能一船一船的杀人,气焰嚣张、无人去管。

    这就是江湖,靠武力来说话的江湖。

    一点红冷笑着,飞起一脚,重重的踢在了此人的腿骨上,只听咔嚓一声,腿骨折断,江老三哀嚎着扑倒在地,吓得要往前爬,然后又只感觉有人一脚踩住了自己的脊柱,慢慢地施力。

    脊柱会被踩断的!

    脊柱被踩断的人会怎么样?半身不遂,浑身如面条一样软,从此之后躺在床上只能等着身上的肉溃烂么?!

    江老三魂飞魄散,连声求饶:

    “爷爷饶命!爷爷饶命!”

    他的上方传来了一声阴森森的冷笑,踩在自己脊柱上的那只脚漫不经心地碾了碾,似是是在慢慢地品味这种把不长眼的敌人如蝼蚁一般踩在脚下的感觉。

    一点红居高临下地开口:“跑啊,你怎么不跑了?”

    秦蔻:“…………”

    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像反派角色。

    短短片刻之间,这张牙舞爪、作恶多端的江氏三兄弟,就已完全被制服了,除却江老二因太过倒霉惹到了大橘而与这个世界永别了之外,剩余二人,一个被陆小凤点了穴道扔在树下,一个被一点红踩住脊柱,抖如筛糠。

    秦蔻一直就坐在角落里看着。

    太……太精彩了!

    的确太精彩了,但如果这是一部电影的话,却一定是一部有所败笔的电影,因为这三段极其精彩的打斗瞬间,竟然是挤在同一时间,挤在同一个小院儿之中进行的,这如何能让看客看得过来?

    秦蔻才刚见陆小凤使出灵犀一指,又立刻被花满楼的飘逸之姿所吸引,还未曾回过神来,那江老三已怒叱一声,剑锋带着风声,直扑她而来。

    老实说,那一瞬间,秦蔻连恐惧都未曾感觉到。

    这或许是因为,一个从未见过危险的人在骤然面对危险时,人会忽然懵掉;亦或许是因为,她是如此的信任着她的爱人绝不会令她受伤。

    而再然后,一点红的剑便已击出。

    一点红曾与楚留香打过一场,那一场的确是酣畅淋漓的对招。

    之后,楚留香选择了回到古代,继续这种危险与潇洒并存的写意生活;而一点红如此果决,似是根本没有动摇过一样,选择了留在现代,留在他爱的女人身边,洗手作羹汤,过另一种如古井般毫无波澜的生活。

    秦蔻一直觉得他很好,也觉得他在现代过的很开心、很幸福。

    但这个时候,她似乎觉得……他好像还是积攒了一些不太好的情绪,趁着这个时间,统统发泄在了这个江老三身上。

    是因为在家里没法好好练剑么?

    他毕竟是一个剑手,一个对剑毫无感情和天赋的人,绝不能练就这样好的剑法,不让他练剑,只让他镇日都待在家中与她厮守,似乎……

    秦蔻瞧着一点红的眼神,就有点像是瞧着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了。

    啊……这算什么,性转的红丝雀和coco霸总的故事么?

    秦蔻:“…………”

    一点红发泄了一番怒气,神清气爽地扭头去找秦蔻时,就瞧见了她有点奇怪、有点欲言又止的眼神。!

    第212章 45【二更】

    一点红轻不可见地皱了皱眉。

    他瞥了一眼还趴在地上抽搐发抖,断了一条腿骨的江老三,又瞧了瞧老树下的秦蔻。

    她没有坐在那把躺椅上,而是站了起来,双手不自觉地绞着自己手中的腰上系带,她的神色有些复杂、有点闪躲,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有一些一点红闹不明白的情绪。

    他苍白的手指忽然蜷缩了一下,紧紧抿着薄唇,一句话也不说。

    秦蔻走过来,拉住了他的手。

    一点红十分自然地反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其实不小,能玩吉他的人,手当然是越大越好。

    但一点红毕竟是个身高超过她十五公分的人,身材修长,手脚也大,这样一个反握,就完全把她的手收进了滚烫的掌心之中,他握剑的右手虽然滚烫,但没有汗,非常稳定。

    江老大已然骇得快要死掉,他倒在地上,嘴唇翕动。那黢黑油亮的脸上居然能被人看出一点“面色惨白”的劲儿来,实在令人啧啧称奇,他只不断地惨呼着:“一弟……一弟……!妖怪!妖怪啊!!”

    江老一被愤怒的大橘一口吞掉的时候,江老大正好目睹了这令人肝胆俱裂的一幕,此刻已被吓破了胆子。

    江老三则没看见,当时他正被一点红踩着脊柱,脸贴着地,不住求饶,生怕自己惹得这位活阎王不高兴,落得个下半辈子半身不遂的下场,哪里敢在这种威压之下抬起头来呢?

    此刻一看,一哥居然消失了!

    连一滴血都没有流下、连他手上的鬼头刀都已不见,整个小院里,竟无一丝他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只好像……这个人从来都不曾存在过一样。

    江老三也不知道从哪里迸发出的勇气,竟面目狰狞、极其悲愤地喊道:“你们把我一哥怎么了!你们把我一哥怎么了!”

    再看江老大,他脸上的横肉都在簌簌地抖动,那双阴险残忍的三角眼中居然流出了滚烫的眼泪。

    真没想到,这三兄弟之间的感情居然还很好。

    只不过,他们似乎从来不曾想过,那些被他们杀死的人,那一船枉死的冤魂,每一个人都有亲朋好友,每一个人的死都会对很多生者造成

    伤害。

    这样的人,他们从来不会考虑这种道理。

    ——道理懂归懂,但利益总归是最重要的,杀人放火抢劫多么的爽快、来钱多么得快,习武十多年,不就为了这一刻作威作福、当水上的霸王么?什么多行不义自毙,都不过是那帮读书人骗人玩的东西!

    很可惜,作恶多端的人的确不一定会众叛亲离下场凄惨。

    但这天下也不全然是黑白颠倒的,因为总有善良的人、总有正义的人,愿意去做这样替天行道的事情。

    也没有人会同情江氏兄弟。

    江老三在地上挣扎着,一面要爬去与他的兄弟待在一起,一面悲愤地叫骂着他们这一群“杀人的魔鬼”,

    一点红冷笑了一声,一点儿没手软,一剑戳过去,戳上了他的哑穴,顺便再下个极重的黑手,用剑鞘重重一敲江老三的右手,右手的手骨就如同爆豆一般,一路碎到了腕骨。

    他哑穴被点,甚至连发泄似的喊叫都喊不出来,身子剧烈地抽搐着,额头上的冷汗大颗大颗地冒出来、流下去,眼角也不断地涌出恐惧的眼泪……

    江老大瞧见自己最小的弟弟被这么折磨,嘶声喊道:“陆小凤!你一向自诩侠义,难道就是这么纵容你的人动用酷刑的么!”

    陆小凤才懒得理他。

    说实话,他一向觉得这种人相当的奇特,自己无耻也就算了,偏偏还要去指责别人不讲道义。

    他们当然最喜欢讲原则的人,讲原则,就意味着行动上束手束脚,道德上极容易受到绑架,而他们卑鄙无耻、毫无下限,在对上讲道义的人时,那优势实在是大。

    闲事管得多了,像江氏三兄弟这样的人,自然也见得多了。

    陆小凤只问:“怎么处理?”

    现下是把人抓住了,不过后续总得有个处理的法子吧。

    假如是西门吹雪……那根本就没有什么后续,他们三个此刻早都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了。

    陆小凤杀人很少。

    他不是不能杀人,但他从不赶尽杀绝,更不会像杀鸡一样,去杀两个如今手无缚鸡之力的被擒之人。

    所以说江老大的确会看人,也的确明白,落在道德水准高的人手上,的确还能换回自己的一

    条命,他就仗着陆小凤不愿在此刻同他计较,便如同豁出去了一样,大声的叫骂起来,一面说着什么“你们使诈,有种再来!”一面又是骂花满楼道貌岸然,看似温柔和善,实则蛇蝎心肠,与猫妖怪混在一起吃人练功法……

    大橘跌在背篓里,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江老大一下就没声了。

    毕竟,小猫咪可没有道貌岸然那一说,一生气,该干嘛就直接干嘛了。

    陆小凤叹道:“送官吧。”

    江老大的三角小眼之中闪过了一丝精光。

    水匪……尤其是他们这种武功不是很高的水匪,当然不可能不孝敬官员,况且江老大的老婆还开着黑店,店杵在那里,跑是不好跑的,与周围的“邻居”自然都要打点好。

    送官……送官他们还有希望!

    江老大阴森森地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江老大若不杀你陆小凤,誓不为人!

    一点红的目光阴森森地落在了江老大头上。

    江老大头皮一麻,垂下眼睛,眼神不敢乱动了。

    一点红冷冷道:“送官可以,武功要废。”

    陆小凤摊手:“废啊,不然他们越狱怎么办,好不容易抓住了,难不成又要叫他们跑?”

    一点红道:“我来。”

    陆小凤没什么意见:“红兄请。”

    一点红没动,只淡淡地说:“先送官吧。”

    他不想在秦蔻面前再多干什么了,但他也不可能放过江氏一兄弟。

    在他看来,这种一看就阴险猥琐的小人,既然惹了,那就必须得斩草除根,杀个干净,否则他们回过劲儿来,必定要来使绊子。

    有多少英雄人物,正式死于这种恩将仇报的阴险小人之下的呢?

    一点红不讲原则,他自己也是个什么都敢干的恶人,他那“剑下一点红”的名头,可绝不是什么飒爽的好名头。

    江老大认为陆小凤很讲武德,他可以高枕无忧,那就实在错得太离谱了。

    当日下午,姑苏城的捕快出动,将江老大、江老三一人捉拿归案。

    至于江老一,由于陆小凤与花满楼在姑苏具有极高的声望,捕快与捕头都很信服他们。

    陆小凤

    背着手,板着脸,只道:“江老一你们就不用管了,我可以保证,他再也无法出现在江湖上了。”

    捕头立刻不再多问,押着江老大和江老三就走了。

    下午,秦蔻抱着大橘,在百花楼睡了个午觉。

    她本来吃过午饭时就困倦得要命,要不是碰上了江氏三兄弟的事情兴奋了一把,早就睡死了。

    而这一场刺激异常的武林械斗看完之后,她的精神头也算是彻底用完了,哈欠是一个接着一个地打,一点红从善如流地背着她,展动身形,把她送回了百花楼。

    秦蔻是真的累了,抱着大橘睡觉,都没被大橘那震天响的呼噜给吵醒。

    ……而且大橘还一边打呼噜一边打饱嗝。

    阿飞还很疑惑,问陆小凤:“它中午吃什么了么?怎么这么饱。”

    陆小凤:“…………”

    陆小凤无法解释。

    一点红交代了一句,说他要出去一趟,陆小凤挑了挑眉,随口应了一句。

    一点红转身就出了百花楼。

    要说,在现代待久了还真有一点习惯不好改了,比如说他出门的时候,下意识就想双手插兜,然后插了个空……

    顺便放东西也方便,碎银子装在荷包里,须得塞到怀里才行,浑身上下连一个能装东西的都找不出来。

    还是工装裤好啊……

    一点红动作很快,掠过几座小楼,轻轻松松潜入了姑苏衙门,轻车熟路,找到了大牢。

    无论是什么地方的牢房,总是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难闻气味的。

    这气味,是常年不见阳光的潮湿、是地上发了霉的稻草、还有长年累月无法洗澡的犯人身上的污垢所结合形成的,实在令人作呕。

    一点红皱了皱眉,又恢复了那种面无表情的样子,一闪身,就从两个狱卒背后闪进了大牢,动作轻灵无比、悄无声息,那两个狱卒还清明得很呢,却连一丝声响都没听见。

    江老大和江老三当然已被关起来了。

    江老三断了一条腿、一只手骨又是粉碎性骨折,姑苏衙门的老爷虽收了孝敬,对他们这等人却也不会有什么礼待,照样往大牢里一扔,熬鹰吧!

    熬得你们两个小子,把这些年江上赚来

    的银子全孝敬上来,再看能不能放你们一条生路了!

    因此江老三的哀呼声不断,江老大的咒骂声也不断,一点红没废什么功夫,顺着声音,就找到了这一人。

    然后,这一人的声音就戛然而止了。

    一点红一句废话也没有说。

    江氏兄弟只看见了他们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道剑光,又快、又急,剑光自这黑衣人的手中刺出来,就好似是爆裂的火星,又如同冷色的匹练,刹那之间,便刺入了一人的咽喉。

    只刺入了三分,便已足够。

    黑衣杀手神色冷冷,收回了剑,多连一眼都没有看这一人,如轻烟一般掠了出去。

    只剩下这绝望的一兄弟,他们的眼睛均是瞪得如青蛙一样大,额头又渗出了豆大的汗水,不断地顺着额角往下流,江老大用力地捂住了自己的咽喉,忽然狂吼了一声,扑倒在地,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而后,数秒之后,同样在窒息中挣扎的江老三喉咙里冒出了血泡,没断的那一只脚在地上用力踹了两下,也不动了。

    杀了人、灭了口,解决了潜在隐患的一点红此刻心情却没见得有多好。

    因为那衙门大牢实在是……好难闻。

    他在里头干脆利落地解决了事情,迅速的撤离,整个过程恐怕都没超过两分钟,但仍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一股不大好闻的味道。

    江浙一带水网密布、交通便利,乃是行商的必经之路,姑苏乃是商业大城,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来来往往。由此,街面上的澡堂子倒是也不少,一点红随便找了一家,拐了进去,花了几钱银子,买了两大桶热水,结结实实地浇在身上。

    澡豆子放在竹编织的小篮子里,细细一闻,能分辩出里面加了白芷、地骨皮、酸石榴皮等药材。

    他细细的用澡豆子洗了头,又捏了几颗,把自己身上也洗干净,又只觉得头发冲过水之后实在有点干涩,却没有法子。

    此处当然也没有吹风机,一点红拿过大的麻布巾,把长长的头发紧紧绞住,布巾吸水,能令长发不再沉重。

    但这样的布巾,吸水性当然不可能比得上现代的速干毛巾,于是只能换,换干燥的麻布巾再绞个两三回,头发里的水被绞干净,不会再有水滴

    不住往下流。

    然后,其实该去院子里晾头发的。

    但一点红不大想在外头呆太久,于是又换上了刚刚花了一钱银子在成衣店买的一整套新衣,腰带一勒,长剑一别,垂下头去,用一根平平无奇的发带把湿润的头发高高束起,抬脚踏出了澡堂。

    一阵金秋的风吹来,送来几星金黄色的小花,与一阵醺人的桂花甜香,他的身上穿着浆洗得很干净的新衣,洁净的皮肤上散发出一点只有自己能闻到的、隐秘的药材清香,这令他觉得很满意。

    但唯一不满意的是……

    一点红又想到了中午他教训完江老三之后一扭头,看见秦蔻的神色……那是一种欲说还休的神色。

    ……她是害怕了么?

    一点红的肌肉忽然止不住的缩紧,他仰起头来,闭了一下眼睛,喉头滚动着,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

    街面上,青石板路在向前与向后的延伸着,昨夜下了一场如牛毛般细的小雨,经过半日的太阳,此刻的青石板路上,已全然没有了湿润。

    清风拂面,带来一声长长的、苍老的吆喝,原是个上了年纪的老阿婆,肩上扛着扁担,两个竹筐一晃一晃,在卖熏鱼与腌渍金花菜。

    一点红上前,用一块碎银子,带走了一点用来配粥的腌渍金花菜与一片荷叶包着的熏鱼,姑苏的熏鱼不属于正菜,若要说定位,可能与川省的冷吃兔一样,是冷盘。

    这种熏鱼酥松咸香,咸中带甜,拿来下酒下粥做零嘴,都是不错的选择。

    一点红拎着用麻绳捆好的两个荷叶包,又走几步,便又听见了买赤豆糖粥的声音。一碗香浓的白粥,煮的开花软烂的赤豆糊浇上去……只可惜古代的确不如现代方便良多,这粥只能在铺子上喝,因为这卖糖粥的夫妇一人,一共也就只有瓷碗七八个。

    没有一次性塑料碗,真是不大方便。

    一路走去,又碰上了买酒酿饼和梅花糕的。

    这东西在现代也很常见,乃是自古就有的传统小吃,只不过现代人似乎不大满足于只吃小吃,还非得编点美食小故事来。于是一点红十次出门去小馆子吃饭,有八次都能看到墙上那洋洋洒洒的小故事,其中有七次主角必是乾隆在下江南,吃到个白菜汤都能惊呼比宫里的好吃。

    酒酿饼的故事就比较有心意了,来源于元末张士诚救娘……此故事真假不知,反正一点红自小到大都吃这种酒糟饼,但没听说过什么张士诚救娘的故事,对这种美食小故事也不感兴趣,好吃就行。

    这家的酒酿饼里有赤豆沙馅……总之姑苏人吃甜点,大约是少不了桂花与红豆这两味了。

    然后又买了一包蟹黄壳小饼,一点红身子一拐,拐进百花楼去了。!

    第213章 46【一更】

    百花楼是一座临街的三层小楼。

    一般来说,这样临街的小楼,多是做商铺用,前头用以待客,后院便是一家人的住处。百花楼的格局也是一样,只是百花楼的牌匾之下不做生意,单纯只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喜欢热闹罢了。

    家里,自然也是热闹的。

    花老爷与花夫人,都是心地良善之人,养出七个成器的儿子。放在旁人家里,可能是“甜蜜的烦恼”,因为一山不容二虎,七个儿子个个成器,早为庞大的家产斗成乌眼鸡了。

    但花家二老居然还真有这个本事,不但养成了七个好孩子,这七个好孩子之间的兄弟情谊还是那么的真挚,连带着家中氛围极好,家里的丫鬟们个个都过得无忧无虑,春日去挖春笋、夏日里剥莲子、秋日里打桂花、冬日里自酿一些冬酿酒,还在院中玩起了沽酒女的游戏,好不快活。

    不过家中再热闹,与外头却还是不同。

    百花楼的选址决定了它绝不可能是个幽静的小院儿,每日晨起,天才蒙蒙亮起时,街面上便已热闹起来。

    最先起的,便是做苦力的“短衣帮”了,这些人一早起来,要吃个大饱,如此才有力气做活,撑到中午,于是他们去的都是街角旮旯里的小饭铺,一碗叠得满满的糯米,上头浇上一勺油亮的肉汁,这肉也不会是贵价的肉,多半是价贱的猪肉,如此,便是一顿难得的美味了。

    短衣帮之后,街面上的早点铺子二二两两的就开了,鲜肉汤团、大肉粽、绉纱馄饨、生煎、汤包、咸豆浆……

    豆浆,自然是一种极为传统的饮品,中原人自古就种植豆类,五谷之中的“菽”指的就是豆,或许自石磨发明以来,这种乳白的、有着浓郁豆香的饮料就被端上了人们的饭桌吧!

    不过……花满楼第一次喝到秦蔻家的豆浆时,还是被惊讶到了。

    因为她往豆浆机里加可可粉,不过那喝起来倒是也别有一番浓郁的滋味。后来花满楼在现代呆的久了,喝了不少饮料,发觉蔻蔻正是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一种无乳糖版本的可可蒸汽奶。

    姑苏人的早餐餐桌上自然也有豆浆,不过这豆浆与X市加了砂糖、蘸油条吃的那种豆浆不大一样,姑苏人爱

    喝咸豆浆。

    在豆浆中加榨菜、酱油、虾皮、猪油渣,再泡上被炸得脆而胖大的油条,才是花满楼的习惯口味。

    一般来说,花满楼都是个早睡早起的人,除非陆小凤又跑过来烦他了。

    早晨到了这个时候,他便会坐在二楼的阳台上,浇浇花,听听楼下那些嘈杂的声音,闻着随风而来的各色早点,自己也出门吃上一碗泡着油条的咸豆浆,感受着姑苏城内鲜活的烟火气。

    而后的时间,要么是弹琴、研究音律,要么是研究棋谱,要么是顺带着路见不平一下,要么是和陆小凤一块儿出门去玩。

    这就是花满楼去现代之前的日常生活。

    这一次回来,看似什么都还一样,但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人间烟火还是那样不紧不慢的人间烟火,但它忽然有了一个具体的模样,街角卖腌渍金花菜的老阿婆,她脸上的皱纹忽然也有了道道深刻的含义,而不只有那一声声拉长的、苍老的叫卖。

    花满楼轻摇折扇,坐在二楼的阳台上,沏了一壶雨前龙井。

    说来,花家虽然号称“天下地产之最”,实际上也涉及很多生意,花家也卖茶,在现代时,花满楼喝道了这个时代并没有的一种茶,那便是用闽地茉莉所窨制过的龙井。

    他觉得这茶叶很不错,于是打算看看这生意能不能在这个时代也坐起来。

    而与此同时,秦蔻也醒了……被大橘的呼噜声给惊醒的。

    她迷迷糊糊一睁眼,就看到她怀里睡得二五八叉的大橘,尾巴搭在她腰上,呼噜声听起来像秦蔻早就过世的爷爷,甚至还睡出了鼻涕泡泡。

    刚还做了一个红丝雀与coco霸总美梦的秦蔻一下子从那种旎绮的气氛中被吓清醒了,迅速推开了大橘。

    大橘:“喵……呼……喵?”

    大橘迷迷糊糊地睁开一线眼,粗神经的它并没有注意到自己最喜欢的coco面露嫌弃之色。它翻了个身,露出滚圆的肚皮,两只前爪曲起来,尾巴尖尖惬意地晃动了两下,二角嘴微微张着,若有若无地露出两侧的小尖牙,呼噜打得更响了。

    秦蔻:“…………”

    她不太高兴地戳了戳大橘圆滚滚的肚皮。

    大橘滚了半圈,睁

    开眼,鼻涕泡泡“砰”的一声破掉了,它醒来张望了两下,亲亲热热地往秦蔻身上蹭。

    秦蔻:“…………”

    秦蔻皱着眉把它赶下了床。

    大橘委屈地嗷呜一声叫了出来,伤心地跑走了。

    它因为体重的原因,跑起来像是一只肥美的小炮弹,甚至能把木门撞开,秦蔻睡觉时没插门栓,她怀疑如果插了门栓,说不定大橘能把门撞出一个猫型的大洞来。

    秦蔻发了会儿呆。

    她在拔步床上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下床来时,发髻都乱了。

    衣服还要重新穿,一层层的,真是麻烦人。

    要说她穿的还怪不伦不类的,因为觉得绣花鞋穿着实在不大舒服,她最后还是换上了自己的白色板鞋,旅游嘛,走的又是青石板路,穿着底子不舒服的鞋还怪累的,不如不穿。

    秦蔻笨手笨脚地把自己的发髻整理一下,随手在头上插了一朵花满楼置办的珠花,一推开门,往后院去了。

    后院里,陆小凤正惬意地躺在摇椅之上,大橘摊开肚皮,躺在地上晒太阳,阿飞蹲在它身边,伸手摸了一下它的肚子。

    大橘又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阿飞狐疑地瞧了它一眼,又扭头去瞧秦蔻,淡淡地说:“你醒了。”

    秦蔻道:“嗯呢。”

    又问陆小凤:“红哥呢?怎么我走了一路都不见他。”

    陆小凤嘴里叼了根草,此刻双手枕在脑后,慢慢地嚼着,懒洋洋说:“他出门了。”

    出门做什么去了,陆小凤心知肚明。

    一点红的作风是斩草要除根,他对江氏二兄弟做下的恶事可以说是毫不关心,那份极强的杀意来自于——他认为他们看到秦蔻了,倘若这一口气让他们缓过来,那么很有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麻烦。

    其他人尚且有处理麻烦的能力,但秦蔻……一点红绝不允许有任何威胁秦蔻的东西存在。

    所以他不是去废人武功去了,他是去杀人的。

    陆小凤很明白,也没有要阻止他的意思。

    同时,陆小凤也很明白,一点红为什么不当场杀人。

    为了不让秦蔻晓得。

    这个男人的心思啊……还真是…

    …

    他看着冷酷到了极致,好似这世上任何一件事都不能使得他在意、动容,但实际上,他却是一个很容易想东想西的人。

    陆小凤也忍不住在心里叹息:爱情真是能改变一个人良多!

    所以,他自然不会对秦蔻说真话。

    秦蔻有点疑惑:“他趁我睡着出门去了?”

    陆小凤胡诌道:“是嘛,毕竟他也是江南人,自己出生的时代又不好回去,许是起了乡愁吧。”

    秦蔻:“唔…………”

    秦蔻若有所思地坐在陆小凤身边,托着腮。

    乡愁……么?

    红哥会有乡愁么?

    怎么可能不会呢?无论外表看上去多么冷酷无情,他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过去、有童年、有喜欢吃的东西。

    过去二十多年之中,他幼年时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少年时心无旁贷、一心练剑,壮年时叱咤江湖,四处漂泊。

    秦蔻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自己,会爱上自己。

    因为他过的太苦了。

    自由不过是一无所依的代名词,他落魄的流浪,看似潇洒,实则空虚,因此在见到她之后,就像是瞧见了以前从没见过的宝贝一样,绕着她疯狂打转,认为只要得到了她,就得到了从前梦寐以求的那种安定、安稳、幸福的生活。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想的其实没什么错,他也的确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他毕竟是个自由惯了的人,这习惯真的能因为爱情而彻底改变么?他的洒脱是只有在江湖上才能形成的洒脱,也只有在江湖上,他剑手的天性才能得到充分的释放。

    现下,他们才在一起二个多月,正是情意绵绵、爱火最盛的时候,做出什么都不为过,为了自己爱的女人……放弃掉自己的一切也不为过,尤其一点红还是个苦惯了的人。

    在别的方面,一点红性格沉稳可靠,很是富有经验,即便是在现代,经过二个多月的学习之后,他也能生活得如同一个真正的现代人一样了。

    但在谈恋爱方面,他实在不如秦蔻良多,秦蔻的经验比他丰富、思想也比他成熟得多。

    她很明白,这种无底线的迁就,放弃自己的一切……并不是

    一种好做法。但她最近太幸福了,幸福到根本没有空去想这件事,此时听陆小凤这么一说,心头就忽然沉下去了。

    秦蔻板着脸,陷入了沉思之中。

    陆小凤:“…………”

    陆小凤:“?”

    等等,他不是在试图掩饰一点红的杀人灭口行径么?怎么掩饰着掩饰着秦蔻还消沉下去了?

    你在消沉什么啊!

    陆小凤戳戳秦蔻的胳膊。

    秦蔻不理他。

    陆小凤又戳戳秦蔻的脸,把她脸上戳出一个人造酒窝。

    秦蔻还是不理会他。

    陆小凤恶从心中起,伸手捏住了她脸上的肉……别说,还软乎乎的。

    秦蔻瞪他一眼。

    一点红就是这时候回来的。

    他拎着几包零食,腰间别着他的长剑,头发还很湿润,湿润的头发自然而然,将他肩头还有后背的薄衣打湿,有些湿冷地贴在他身上,不大舒服。

    他一回来,就看见陆小凤把秦蔻的脸捏圆搓扁,那两根铁钳一样的灵犀一指还把她的脸捏出红痕来了。

    一点红:“…………”

    陆小凤爽朗地道:“哟!红兄你回来啦!”

    秦蔻的手“啪”的一下拍掉了陆小凤的爪子,揉了揉自己的脸。

    大橘学着她的模样,用爪子揉了揉自己的大脸盘子。

    一点红眯了眯眼。

    秦蔻站起身来,强打起精神,过来拉住了他的手,又瞧了瞧,诧异地说:“你去澡堂子了?”

    一点红静静地垂眸瞧着她,伸出手,用手指腹轻轻地蹭了一下她脸上被捏红的地方,低低道:“嗯。”

    他破天荒地主动解释了一句:“天热,路过就进去了。”

    秦蔻拉了拉他的马尾,有点湿润,但也不至于很湿。

    一点红自澡堂出来的时候,已经用麻布巾绞了数次头发,绞干了水,按理说在这种阳光明媚的午后,很容易就晾干了,只不过他迅速就把头发给扎好,顺着路买了一串零食。

    秦蔻说:“那把头发拆下来晾晾吧。”

    一点红点了点头,把零食放在一面的小石桌上,一面垂下了头,秦蔻踮起脚尖,帮他把头发

    拆下来。

    陆小凤从旁边探出头来:“红兄这是买什么好东西回来了?”

    一点红扫他一眼,淡淡地说:“在路上有碰见买金花菜和熏鱼的,买了点回来。”

    陆小凤抚掌笑道:“很好很好,蔻蔻呀,我们姑苏的熏鱼酥香咸鲜,好吃得很,你来试试。”

    他顿了顿,又立刻道:“诶!我晓得旁边就有个老阿婆,卖糖粥的,你们等着啊,我去买几碗来吃!”

    说罢,人就不见了。

    秦蔻忍不住笑了,一点红拉了把椅子过来给她坐,秦蔻打开熏鱼包,用手捻了一块吃,果然十分酥香,那种烟熏的味道不是很重,但让她很喜欢,就是有点咸……

    一点红轻轻笑了一下,道:“这东西拿来配粥不错,单吃确实咸,你试试这个。”

    他从另一个荷叶包中拿了一个蟹壳黄给她。

    蟹壳黄和蟹没关系,这是一种发酵面的点心,看上去是个圆圆的小饼,因为其色黄似蟹壳而得名,上头洒满芝麻。

    甫一拿出来,便散发出一股面粉混着油酥被烘烤过之后的香气,咬上一口,果真是又酥又香,这个小饼里头有包着的是芝麻糖馅,刚刚出锅,咬下去还能流出糖浆来,甜甜烫烫,糖浆里还有未融化的糖粒,吃起来沙沙的。

    好吃诶!就是有点甜……

    秦蔻看看手里的饼,再看看桌上的熏鱼,又吃了一小块熏鱼,开始了甜咸永动机式吃法。

    一点红坐在她身边,唇角轻轻地勾了一下。!

    第214章 47【二更】

    陆小凤带了几碗热气腾腾的桂花赤豆糊回来。

    古代没有一次性塑料碗、更没有塑料袋,不可能像现代一样方便的拎来拎去。

    至于食盒一类的东西,这是大店才会置办的东西,小店是不会有的。

    因此,陆小凤是空着手去,两只手上长满了东西回来的……他一只手上起码端了两碗糖粥,像是在玩什么超高难度的指尖陀螺一样,小指上还勾着两个荷叶包,包的是另一种小饼儿,名叫“袜底酥”。

    这也是一种用油酥和面混在一起所制成的点心,薄薄的,没有馅,吃的是面粉经过烘烤之后的原味和那种酥酥薄薄脆脆的口感,在茶馆之中是很是常见的点心,芝麻烤过之后的香气极其霸道,只要街角有人卖,这一整条街都是香的。

    陆小凤玩着超高难度的指尖陀螺,风风火火的回来,啪啪啪啪放下四个碗,又轻车熟路地往后院的厨房摸去,摸出四个光洁的白瓷勺来,秦蔻招呼一边玩猫的阿飞一块儿过来吃。

    阿飞去灶房里舀了一瓢水,洗了个手,抱着剑出来,坐在石桌旁。

    阿飞因为常年生活在荒野之中,经常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还曾创下了连着三天不吃喝的记录。

    他在现代生活了一段时间,平时看上去,不过是个长得十分好看的长发小朋友,顶多也就是神色看起来有点不近人情,唯有在吃饭的时候,才露出一点又认真、又敬畏的神色,乖乖把自己面前所有的东西都吃掉,是个能让所有大人都喜欢的不挑食小孩。

    还有点像小野兽进食,吃得很香,无论是什么东西都能吃得很香。

    秦蔻瞧着他吃这一晚热腾腾的桂花赤豆糊,他似乎拿这种滚烫的食物格外的没有办法,只能很耐心地搅一搅,舀起几个软乎乎糯叽叽的小圆子,连带着浓浓的赤豆糊一块吹一吹,用嘴唇碰一下,试探一下,这才嗷呜一口吃下去,眯起了眼睛。

    这样惬意的姿态,还能吃东西吃得很快……看上去真的很神奇。

    秦蔻一面搅动着自己碗里的东西,一面观察阿飞吃东西,忍不住心想:不知道搞一个凉拌折耳根给他,他能不能吃的这么香甜呢?

    啊……真是好邪恶的

    想法!

    秦蔻:>w<

    阿飞警惕地抬头,瞧了她一眼,秦蔻眼神闪躲,去用筷子夹腌渍过的金花菜吃。

    一点红就躺在旁边的躺椅上晾他的头发;林诗音与花满楼在小楼二层的阳台上,一块儿喝一壶雨前龙井;傅红雪抱着他的刀,坐在小院儿的屋瓦之上,秦蔻叫他下来吃东西,他也只是摇了摇头,继续瞧着远方。

    陆小凤依然那么快活,一面吃粥,一面笑道:“对了,街角有家卖鸡爪的……这东西是边角料,登不得大雅之堂,不过短衣帮常去的店子,好味也不少,那东西用一大锅炖了,真是又香又糯……啊,不行了,我去叫两个闲汉来,帮咱们去跑个腿。”

    闲汉,也就是帮闲,就是那种没有正经事儿要干,天天蹲在酒楼门口,有客人来比店小二还殷勤周到,对吃喝玩乐无一不精通的年轻男子。

    这样的闲汉,也多集中在姑苏的几个名楼,名楼店大、人多,店小二难免忙不过来,不够周到。况且这样的名楼时常有外地人慕名前来,外地人不懂本地饮食的精妙,有这帮精通吃喝的闲汉在,也算是能给酒楼带来些不可替代的好处。

    除此之外,在街面上的小娃娃也有爱帮人跑腿买东西的,挣个几个铜板,这样的小娃娃自然不可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多是在街面上开铺子的。

    百花楼的主人花满楼乃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眼睛又盲,自一个人搬出来住之后,便有许多帮闲、小孩时常在这附近晃悠,想着这花七公子眼睛瞧不见,做事不方便,总有要他们跑腿帮忙的时候。

    花满楼贵公子当的久了,也的确没有做什么都亲力亲为的习惯,时常会花钱请这些人来跑个腿。不过他不乐意多理会那些年轻帮闲——这种人可不是单靠得人赏钱为生的,他们大都是想靠着这样的机会结交富家子弟,攀着关系陪着富家子弟去玩乐。

    说白了,这是一群专业的陪玩。

    花满楼又不是纨绔,又不需要陪玩。

    不认得花满楼的人,经常在传得愈发离谱的传闻之中,认为他是个从不拒绝任何人的活菩萨,浑身都散发着“快来宰我”的大冤种圣父气息,但花满楼若真的是这样一个人,也就不可能安安稳稳长这么大,安安稳稳地游

    历江湖、享受生活了。

    因而,在百花楼住的这几年,他倒是和这些街面上的小孩子们关系不错,只可惜去年姑苏出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那凶手杀了好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浪小孩,此后,街面上的孩子都少了。

    所以陆小凤只能去叫附近的闲汉。

    过了一会儿,那闲汉端着满满一大碗卤鸡爪回来了。

    秦蔻这才有空瞧一瞧这种“帮闲文化”中的帮闲。

    这人的模样倒是也很周正,没有秦蔻刻板印象中那种贼眉鼠眼的样子——这也很正常,古代其实是个非常看脸的社会,要当官还得看仪表,长得鬼迷日眼的人,再有才能,也恐怕很少能有机会施展,至于史书之中偶尔会克制的夸赞一句的“美容止”,那都是漂亮得惊天动地的人物。

    这人的衣着也很得体,帮闲不干苦力,不穿短打,反倒是一身长衫,文质彬彬,唯一让人很疑惑的是,他一进门,居然连一个好脸都没有。

    陆小凤用那种逗小狗的语气,发出了“嘬嘬”的两声,还伸出手来招一招,说:“老兄,这边这边。”

    那帮闲板着脸,哐当一下,重重地把装满鸡爪的陶盆放下,对陆小凤冷冷道:“你吃这么一盆子鸡脚,也不怕撑死!”

    一点红躺在躺椅上晾着头发,本来像猫一样眯着眼睛,此刻却忽然睁开了一只,冷冷地瞧着那帮闲。

    在发现那帮闲是在骂陆小凤时,他的眼睛又眯上了,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陆小凤被一个帮闲凶了这么一记,居然也不生气,悠然一笑,只道:“我撑不撑死,你老兄不必挂念,哎!拐三条街去,自甜水巷往里,右边第三家李记面馆,来三……啊不,五碗面,来三碗秃黄油的,另外两碗要卤鸭面……哎,蔻蔻,你来的实在不是时候,如果夏天来的话,就能吃我们姑苏最有名的三虾面啦。”

    三虾面的确有名,姑苏人吃得精细,吃虾也精细到令人发指。

    每年五月,河虾抱籽,这个时节就是吃三虾面的好时令了,所谓三虾,指的是虾籽、虾脑与虾仁,在现代,一碗三虾面的价格在七八十到三百元之间,贵的不是抱籽的河虾,而是这超精细的人工。

    苏式细面,浇头现炒,虾籽与猪油同炒,鲜香逼人,

    慢慢拌在雪白的龙须细面之上,虾脑紧实,虾仁嫩滑,相当有吃头,乃是苏面一绝。

    那一头,陆小凤或许是花了钱了,还在对这个样貌周正的帮闲噼里啪啦地加任务,说是要东边老街口上的酒铺里,再弄二斤温好的黄酒……秦蔻看着他这样子,总觉得像那种极致压榨员工的挂路灯资本家……

    秦蔻:“…………”

    这是在干嘛.jpg

    那个帮闲本来就扳着一张脸,此刻听着陆小凤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过分,他的脸就拉的越来越长、越来越长。

    帮闲阴恻恻地说:“黄酒没有,人中黄管够,你要不要?”

    陆小凤悠然道:“你小子不是爱装帮闲么,我这不是要你体验个够么。”

    帮闲气呼呼:“我看你就是上次打俄罗斯方块输给我不高兴,在这里报仇!”

    秦蔻:“…………”

    秦蔻不可置信地扭过头瞧着陆小凤:“你居然打俄罗斯方块输了?!”

    这家伙手速快的可以去玩俄罗斯方块世界锦标赛了好不好!

    陆小凤恨恨地说:“我又没这小子这么无聊!我还有黑魂和塞X达要玩呢!谁知道这小子为了赢我,愣是在家里窝了七天七夜,练了七天七夜,就为了要我喊他一声大叔!”

    帮闲也气得跳起来:“好你个陆小鸡,去了神仙地方,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就扔给我一个俄罗斯方块,你打发叫花子呢!”

    陆小凤板着脸:“叫花子比死小偷可爱多了。”

    秦蔻:“…………”

    你敢当着阿楚哥的面这么说么?

    这帮闲与陆小凤显然又是那种为人所熟知的损友关系,他们两个绝对是熟到不能再熟,秦蔻乃是个看过原著的外挂人士,自然一下子就猜出了这人的身份,撑着头笑道:“你是司空摘星么?”

    那是自然咯,喜欢易着容来作弄陆小凤的人还能有谁呢?

    他惊奇地瞧了秦蔻一眼,福至心灵,忽然道:“啊!我明白了,你就是那位千年之后来的朋友,是不是!”

    这是个极其自来熟的人,即便这桌子上只有陆小凤一个人是熟人,他也一点儿不见外,拉了把椅子就坐下来,伸手就去拿卤鸡爪吃,还用筷子给

    秦蔻也夹了一个,眨眨眼,笑道:“好朋友,你别看他一脸虚相,别的不行,吃喝玩乐上却是很行,他说好吃的,一定不差,你来尝尝。”

    陆小凤:“…………”

    陆小凤气得差点跳起来:“谁一脸虚相,你这猴精说谁呢?”

    司空摘星悠然道:“石砸狗叫,谁激动我说谁。”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早知道我就不教你现代词汇了,呵呵。”

    司空摘星:摊手.jpg

    司空摘星说话颇喜欢带挤兑陆小凤的私货,不过他有一句话倒是说的很公允,陆小凤是个非常会吃的人,一般来说,他能记得住的店、能记得住的吃食,鲜少有不好的。

    鸡脚这种啃起来不大美观的边角料,就如同烤鸡架在沈阳的流行一样,一定有着一些平民美食的智慧,这一家店子的卤鸡爪,又香又糯,丰腴如膏脂一般,尤其是鸡爪中间的那个肉窝窝,又有皮、又有软烂的肉、还有富有嚼劲的筋,实在叫人啃了就放不下。

    司空摘星一面啃,一面还幽幽道:“我看你这么喜欢吃鸡脚,所谓以形补形,你这灵犀一指可别是吃鸡脚吃出来的绝技吧。”

    陆小凤淡淡道:“你可以试试一天吃三顿,看看能不能练成。”

    司空摘星冷笑:“我看你是那店子的托。”

    陆小凤不理他,只道:“我说你带着个人|皮|面|具吃东西,你不难受么?”

    说着,顺手要去扯这帮闲的面具,帮闲嘴里叼着个鸡脚,手上还拿着一个,呲溜一声就上了屋顶,占了傅红雪的地盘。

    自这人出现之后,傅红雪冷冰冰的、居高临下的目光就总是在他身上扫过,似乎在评估这人有没有危险。

    此刻他上了屋顶,傅红雪一动不动,只是目光如冷电一般盯住了他,司空摘星歪了歪头,又灰溜溜地从屋顶上下来了。

    陆小凤哈哈大笑,对傅红雪道:“小傅,谢啦!”

    司空摘星板着脸:“你没事怎么那么喜欢交西门吹雪一样的好朋友!”

    陆小凤:“西门吹雪有什么不好,人家剑又练得好、家里的糕饼店还好吃、对朋友也客气周到,有什么不好?”

    司空摘星道:

    “那我怎么知道,我一看见这些冷冰冰的剑客刀客,浑身就好像都开始发毛了,天老爷!秦姑娘,你家居然一口气养了三个,你的寒毛还好么?”

    他说的三个指的就是一点红、傅红雪和阿飞吧,大中小三个号码。

    一点红原本对这种完全没有营养的废话应该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但他居然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秦蔻正在瞧着他。

    她一瞧见一点红那双黑漆漆的、瞧不清情绪的眼睛,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总是想到他放弃的东西,竟然一时之间眼神闪躲了一下。一点红瞧见了她不同寻常的反应,手指轻轻地蜷缩了一下,然后就被秦蔻的那只干净的手给拉住了。

    一点红反握住了她的手,她就在他的手心里轻轻地搔了一下。

    她颇有些甜蜜地回答司空摘星:“有么?我觉得很好呀。”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比猴子都精,心明眼亮得要命,哪里会看不出这两个人一对视上就暗涌的情潮。

    他只是有些纳闷,不大明白女孩子为什么会喜欢上这种闷不做声的死人脸……就好像他也不明白峨眉派的孙秀青怎么就能看上西门吹雪那个活僵尸一样。

    不过他好歹也是个有眼力见的人,不可能当面直接这么说,也只好长叹一声,坐在树上幽幽道:“也不知道你们这些女孩子都在想什么……”

    ……喜好怎么那么古怪呢。

    秦蔻忍不住笑了。

    她又有点好奇司空摘星的面具是个什么样子,司空摘星看在俄罗斯方块游戏机的面子上,很是大方,吃完了鸡爪,去洗了个手,就把面具扯了下来,给秦蔻玩。

    秦蔻研究了半天,觉得这东西有点像是橡胶产物……但又不大像,司空摘星还很耐心地和她解释了好一会儿,哇啦哇啦地说话,最后秦蔻得出结论——和内力一样,人|皮|面|具也是一种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东西……

    果然,武侠世界其实就是中国版的古代魔法故事……

    司空摘星也对现代很感兴趣,问东问西的。

    秦蔻说:“你这么感兴趣,不如随我回去瞧瞧啊。”

    司空摘星苦着脸,摇了摇头。

    秦蔻很诧异:“你居然不愿意去?我又没说要你永远留在现代?”

    司空摘星长叹一口气,只道:“陆小凤都同我说啦,你们现代有一种叫摄像头的东西,密不透风的,天老爷,我可是个贼,最怕的就是见官,你们那里的官差管的那么多、那么严格,我去了可真的是要憋死了!假如我忍不住偷了东西被抓住,可不是要一辈子留在现代了。”

    秦蔻:“…………”

    秦蔻:“不去算了。”

    司空摘星:“不过能不能给我带一个游戏机,要比陆小凤手里那个更好的!”

    陆小凤一巴掌就拍在司空摘星肩膀上了,嫌弃道:“去去去,别总麻烦我们蔻蔻!”

    司空摘星回了他一个鬼脸,呲溜一声就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喊:“陆小鸡,铁公鸡,游戏机都不借给我耍!迟早我要给你偷咯!”

    陆小凤:“…………”

    陆小凤翻了个白眼,对秦蔻说:“别理他,这人是真的无聊。”

    秦蔻说:“我看你没比他好到哪里去。”

    陆小凤:“切!”!

    第215章 48【一更】

    当日傍晚,众人在姑苏的街道上慢悠悠地散步,就如同不久之前他们在岛城时那样。

    不过,这里与岛城当然是完全不一样的风光。

    来到这里,秦蔻就大概能够理解,为什么现代那些冠之以“XX古城”的地方,一般都会修不大好走的青石板小路了。

    姑苏的路也是高矮不平的青石板路,一些身着短衫的妇人偶尔吱呀一声推开自家的屋门,从里头拿了木盆出来,在门口流过的小河沟里洗衣,浸湿了衣裳,敲碎了皂角,便用木棒一下一下的敲打着衣裳,敲出泡沫来。

    路上行人如织,有挑着扁担卖完了货的小摊贩、有趁着夕阳匆匆归家的孩童、最值得注意的,恐怕还是三三两两的江湖人,有劲装疾服的侠士,也有锦绣罗衣的豪客,刚刚自秦蔻身边路过的,还有三四个梳着高髻,身着薄纱宫装的女客。

    这样的女客自然也是江湖人士,古代毕竟是阶级社会,是有服制的,寻常百姓谁没事会穿着这种明显僭越的衣裳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呢?也只有天生放荡不羁、不畏威权的江湖人了吧!

    等到天色再暗一些时,姑苏城便倏地沉寂了下去,黛色的瓦片如片片乌云一般,低矮地罩在这秀美的富贵乡之上,今夜的月亮很大、也很圆,使得人们能够瞧清前后的路。富贵人家点上了羊角灯,所谓羊角灯,就是用将羊角煮成胶质,再灌到模具之中去,冷却之后,便形成了半透明的灯罩,比起纸灯罩来说,更免于起火的危险,也更透明、更显光亮。

    这天晚上,秦蔻见到了欧阳情。

    欧阳情原本是京城的名妓,陆小凤在追查金鹏王朝一案的时候,就与她狭路相逢,只不过那个时候陆小凤并不喜欢她,还曾奚落了她一番,两个人不欢而散。

    后来,陆小凤才突然发现,欧阳情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个人,她竟是红鞋子组织的四当家,与公孙大娘、薛冰、江轻霞等人互称姐妹。薛冰与江轻霞位列江湖四大母老虎,与这样的女孩子互称姐妹,可想而知,欧阳情或许也是一只又漂亮、又刁蛮的老虎。

    他们两个人为什么走到一起去,陆小凤已经有点想不起来了,他们两个又是为什么分开……这倒是没什么不好想的

    ,陆小凤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天生就在一个地方呆不住,不是个安稳的人,而他一旦离开某个地方,就也差不多会将某个地方的人忘个干净。

    ……说忘个干净或许也不大准确。

    准确来说,秦蔻认为,陆小凤似乎没有能够维持亲密关系的能力。

    他是个极其富有魅力的可爱男人,本事又大、人又温和、性情可爱,有时候会显得有点天真、有点顽皮。这反倒是很对女孩子们的胃口,这天底下自诩“大男人”的男人太多啦,但他们大都只是一些自尊心极强,又无趣、又自大的人罢了,实在叫人提不起什么兴趣。

    只可惜,这个人似乎有一些性格的缺陷。

    秦蔻偶尔会觉得,他并不是喜欢流浪,他只是需要去流浪,他似乎很渴望一个家,又似乎……很害怕有一个家,从那些只言片语之中,秦蔻可以听出,陆小凤少年的时光或许是有一些阴霾的,而这阴霾必然来自于他的家庭。

    家庭,一种以血缘和责任为纽带的紧密组织,带来爱,也会带来痛苦。

    花满楼拥有一个极其美满的大家庭,因此他的情绪与性格都相当的稳定,秦蔻的家庭关系也极其圆满健康,因此她能从家庭的关系之中得到无限的支持,形成了现在这样乐天又健康的性格,从不畏惧与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也从不会被失败的亲密关系所打败。

    但陆小凤……他的家庭一定不是这样的。

    他或许出生在一个有爱也有痛苦的家庭之中,自小就有些排斥这种的家庭关系,在他十多岁的时候,他的家庭彻底破碎了之后……他却又痛苦得恨不得跳河死去。

    现在他看起来很乐天,很健康,但种种迹象表明并非如此。他渴望联结,又不喜欢太紧密的联结,友情或许是他唯一能接受的亲密关系,所以他对任何人都像是对朋友一样……朋友嘛,那就是在一起时开开心心的玩,遇见苦难时两肋插刀的帮忙,要离别时,那就只是抱拳,一句后会有期,便可以潇洒走人。

    但问题是,爱情对人的要求不是这样的,陆小凤是个好朋友,却不可能是个好爱人。

    浪子的本质啊……

    秦蔻摊手。

    不过反正……他是个足够好的朋友,这对秦蔻来说就足够了。

    他们是在面馆里瞧见欧阳情的。

    欧阳情是个非常清雅秀丽的美人,一席白衣,如轻烟笼罩,傍晚醺人的风一吹,她便一伸手,拢了拢她的蝉鬓,露出了皓腕之上的一抹富贵金红。

    她秀丽的面庞有些苍白、又有些冷漠,走进这家店时,她黑沁沁的眼睛瞧着陆小凤,眼里有些惊奇,似乎不大习惯这个失去胡子的陆小凤,又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忽然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这反倒使她轻烟一般的人物形象落了地,变得鲜活了一些。

    陆小凤似乎不大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小胡子;欧阳情却也不大想理会陆小凤,她兀自走过去,七七八八地点了吃食,自顾自地吃,看都不看陆小凤一眼。

    倒是陆小凤实打实的又尬住了,如坐针毡地吃完了一顿饭,是笑得也不爽朗了,碗里的吃食也不香了,一顿饭摸了大橘估计得有个一百八十下,给大橘都摸掉毛了,猫毛满天飞。

    大橘:“?”

    大橘有气无力地瘫在陆小凤腿上,嗷呜嗷呜的叫。

    秦蔻很是嫌弃地看了陆小凤一眼,忍不住说:“你别倒着摸行不行,顺毛顺毛,哪有你这样逆着毛摸的!”

    陆小凤:“啊……抱歉抱歉。”

    秦蔻不由分说,一把夺回了她的大橘,抱在怀里细细摸,大橘很快被撸舒服了,发出两声惬意的呼噜声,趴在秦蔻身上当厚重挂件。

    秦蔻揉了揉它的肚子。

    花满楼瞧了陆小凤一眼,无奈地摇摇头,道:“你呀……”

    他没再多说什么,秦蔻也没在多说什么,这或许才是陆小凤能接受的“家庭”和感情。

    秦蔻一直觉得蛮惊奇的,她能沟通古代与现代两个世界,能把他们送回古代之后,陆小凤居然没有怎么离开。

    反倒是花满楼,很是想念古代,想念家里,时空隧道一开,立刻回家住了好一阵子,只是逢年过节约定回来玩一下,只是最近因为眼睛的事情才多住了一阵子。

    这才像是一种正常的对待朋友的态度嘛。

    陆小凤简直有种……把现代的那个屋子当家的态度。

    秦蔻抿了抿唇,瞧了瞧低下头唏哩呼噜吃面的陆小凤,无声的

    叹息了一下。

    略微有那么一点不太健康啊。

    不过她和红哥的感情其实也没那么健康就是了。

    花满楼接过大橘,开始在它身上施展自己的盲人按摩大法,虽然他现在已经不是盲人了。

    大橘:“呼噜呼噜。”

    花满楼:( ̄▽ ̄)”

    秦蔻:“…………”

    个人有个人的毛病,只有花满楼是个情绪健康的六边形战士,永远散发圣光……

    吃过晚饭,大家一块儿L回百花楼,不过秦蔻不打算再住在古代了,拔步床哪里都好,还让人很有安全感,但就是没有柔软的床垫,实在太硬了……

    所以秦蔻决定回家住,第二天早晨再过来。

    陆小凤就不回了,他好久没住百花楼,还有点想念这里,想念自己之前一直住的那一间屋子。

    秦蔻是躺在床上浑身被硌得慌的时候做出这个决定的,林诗音、傅红雪和阿飞都也已经各自歇下了,秦蔻不想把他们叫起来,就只和陆小凤、花满楼打了声招呼。

    大橘因为花师傅按摩技术好,扒着花满楼不肯下来,不肯回家去睡。

    秦蔻才不理会它,秦蔻还乐得轻松呢。

    她只伸手敲了大橘的脑袋瓜子一下,小小声骂了一句“小傻蛋。”

    大橘的爪爪扒住花满楼的衣服,睁着圆圆的眼睛看着她:“嗷?”

    秦蔻:“好啦,我走啦,明天回来。”

    打开时空漩涡,她和一点红一前一后走了进去,大橘一瞧见这个,还以为秦蔻不要它了,嗷呜尖叫了一声,一下子跳下来,嗖的一下追进去,也不见了。

    花满楼失笑。

    另一边,秦蔻很诧异地被大橘扑了个满怀,大橘情绪很激动地尖叫了一声,毛毛都炸开了。

    秦蔻:“…………”

    秦蔻:“说你是小蠢蛋,果然就是。”

    她连衣服也没换,就盘腿坐在客厅沙发上,抱着大橘抚摸起来,大橘趴在她怀里,两只前爪抱住她的手不肯放开,看起来真是相当的蠢萌可爱,秦蔻忍不住揉了揉它,大橘夹着嗓子叫了一声,又把她吓得不轻,真恨不得立刻把这个大汉音胖猫咪给丢出去。

    揉了好久

    ,还开了两个罐罐给它吃,大橘才放下心来,跳在地上玩自己的尾巴。

    秦蔻:“…………”

    秦蔻嫌弃地看着这只起码传了四代、心智一点儿L没进步的宇宙猫猫。

    好吧,安抚完这一只,该安抚下一只了。

    秦蔻起身,去换衣服,一点红早回房间换下了他身上裹着的古代劲装,此刻又去冲了个澡,秦蔻进屋的时候,正巧就看见他才套了条宽松的裤子,精赤着上身,刚把T恤套在头上,听见开门声,他下意识地扭了一下身子,于是秦蔻就看到了他腰侧清晰的腹斜肌。

    他套上T恤,轻轻呼了一口气。

    现在,他换了一条纯棉的黑色束脚运动裤,脚上踏着拖鞋,身上穿着宽松的黑色T恤,漆黑柔顺的长头发及腰披散。

    这一身衣服都是秦蔻给他置办的,这种宽松的束脚运动裤也很合适他穿,再冷一点,上头配个连帽衫,头上压上鸭舌帽,甚至会有点像那种休闲的明星街拍呢。

    而且,他显然已经有点不习惯穿古装了,一回来,迅速就换上了她买的衣服。

    这令秦蔻的心里忍不住泛出了一点自得,好像是自己在和那个假想的古代敌人争抢着一点红的所有权,现在她占据了极大的优势一样。

    秦蔻开始解起了自己层层叠叠的衣服,一面解,一面抱怨道:“我明天过去不要再穿这样的衣服了,真的就……只适合拍照,麻烦死了。”

    一点红的眼睛里浮出一点笑意来,问:“你今天拍了么?”

    秦蔻:“啊……忘掉了!”

    她捂脸:“今天光顾着吃这个小吃那个小吃了,完全忘记要拍照了!”

    好不容易去一趟真实的古代姑苏,行人都是景色的一部分,富贵红尘、秀丽婉约,超适合拍写真的……就是怪异的行为举止可能会让古人侧目围观。

    而且欧阳情真的好漂亮一个大美人,想拍几张,还想让她来当coco汉服工作室的模特,更像让她帮忙参谋漂亮的服装搭配……如果汉服工作室能开起来的话。

    结果今天一路逛吃,看见漂亮的古装美人也光顾着看和跟陆小凤一块儿L尴尬了,根本忘记拿相机,更别说给自己拍一套漂亮写真了。

    秦蔻托着腮,说

    :“算啦……到明天再看吧,我去洗澡。”

    一点红:“嗯。”

    秦蔻躲到浴室脱内衣,把自己上上下下洗了一遍,换了新买的白桃味沐浴露和洗发水,舒舒服服地冲干净泡沫,裹着浴巾,才发现自己没带换洗衣服进来。

    她不大在意,取下吹风机吹头发,那股甜美的、还带着桃皮微涩的香味湿漉漉地钻进她的鼻子,让她觉得很愉快。

    吹完头发,她就这么裹着浴巾开门出去,一点红正半靠在床上看书——对,他还挺喜欢看书的,看世界各类武术研究、还有摩托车、体育、美食、烘焙的书。

    自从吃了秦蔻做的芝士焗玉米之后,他似乎对自己做甜品也起了一点兴趣。

    他听见浴室门开,便抬起眸来瞧她。

    秦蔻只裹着一条浴巾,跳上了床,躲进被窝里,然后在被窝里窸窸窣窣地把浴巾给扔出来,惬意地呼了一口气。

    水洗棉,好柔软,非常适合这样子睡觉。

    她一点儿L都不羞臊,就在被窝里这样子扒在了他身上,她那头柔软丰茂的长发泄出来,和一点红漆黑如缎子一样的长发交融在一起。

    一点红放下书,从善如流地抱住了她,低下头去,轻轻地撷住她的下唇。

    与以往相比,他要温柔得多,也要……小心翼翼得多。

    秦蔻的手顺着他的脊背攀住,忽然说:“红哥。”

    一点红沙哑道:“嗯?”

    秦蔻摸摸他的背,把头搁在他的肩膀上,说:“你今天不高兴,是不是?”

    一点红沉默了。

    他好一会儿L都没有说话,秦蔻也好一会儿L没有说话,他的胸膛和她贴的很紧,所以秦蔻能感觉到他的胸膛在不稳定的起伏着,他的心绪在此刻也似乎很不稳定。

    秦蔻有点不安地攀紧了他。

    过了好一会儿L,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似乎有点迟疑地说:“蔻蔻,你……”

    秦蔻:“嗯?”

    他把头埋下来,似乎有点不太敢看她,语气听着也有点闷闷的:“你……别害怕我,行么?”!

    第216章 49【二更】

    一点红身姿修长,比秦蔻高不少,秦蔻在女孩里也算是格外高挑的类型了,但和他窝在一起时,却总能被完全收进怀里,小鸟依人一般。

    此刻,一点红的头埋在她的脖颈侧,黑发如瀑布一般流下来,柔软地窝在她的身上,由于身高的原因,他的脊背只能弓起来,脊柱自皮肉之间凸起,像是一节一节的骨鞭一样,贯穿他的整个身体。

    他的语气又闷、又沉、又迟疑,像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这话一样。

    他的确不知道该怎么说出这件在他心里盘旋的事情,这一个下午,他似乎想了很多,想他的过去、想他一直以来那种狠辣与凌厉的作风、想江湖上的人看他时那种畏惧的眼神。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这是很难一言以蔽之的事情,甚至于他自己都回答不出来。他只知道从前自己落魄极了,像是一条永远居无定所的野狗,对着人呲出锋利的牙刀,他完全没有任何在乎的东西,包括自己的性命,所以做事横行无忌、残忍冷酷到令人心惊。

    他才不在乎别人会不会怕他。

    那时候的他,大概是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这样在乎吧。

    在乎……但没办法。

    想要一个人的命很容易,想让一个人不怕他却很难,他自小就很明白如何让其他人的畏惧,他也一直生活在高压的恐惧之下的。但此时此刻,他却发现,破坏很简单、建造却很难;让人心生恐惧很简单,让人心生亲近却很难。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用最蠢笨的法子,用完全无用的法子,好似是仗着她还在喜欢他一样,撒娇一样的说出了这句话。

    说完之后,他的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就好似这句话耗费了他的大半体力一样。

    秦蔻的呼吸停了一瞬,似乎很诧异他会说出这样的话。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古怪地道:“你今天不高兴是因为这个么?”

    一点红没有说话。

    他默不作声地侧过头,蹭了蹭她的耳垂,不知道为什么,秦蔻从这个动作里看到了一些很原始的动物性。

    红哥就是一个靠野性和凶性生存的人,他离群索居,在认得她之前,并没有与旁人建立过如此紧密的亲密关

    系,陆小凤是不能处在这种关系里,一点红却是不会。

    他什么都不会,只凭借一腔热忱去爱她,毫无技巧,毫无保留,在遇到了难以解决的困难时,也只好这般无力、挫败的恳求她,别怕他,不要害怕他。

    这……

    有多少年没见过这么纯情的男人了!

    秦蔻忍不住回想自己的初恋——十五岁时谈的第一个男朋友,现在去想,对方的身形早模糊得不像样子了,也没什么好值得怀念的,那个时候的青涩……其实就是蠢,到处都透露着蠢兮兮的感觉,要说真诚……真诚么?她不记得了,主要是太幼稚了。

    一点红很……很成熟,他毕竟是个二十九岁的成年男子,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多年,情绪一般来说很稳定,看到什么都很淡定,又很懂得做家务、照顾人,在体贴程度上来说,谁也比不过他。

    但他同时还很……青涩,一直以来,他的感情都是被秦蔻牵着走的,还没在一起的时候,秦蔻话里话外的引诱他,在一起之后,她又设了个套,把他圈在里面吃干净。每一步都是秦蔻主动,拉着他的手,然后他沉默又安静地跟着她走。

    这种成熟与青涩,冷漠与热情,在他的身上融合得如此自然,总令秦蔻很是着迷。

    说到底,这种极其独特的气质,是因为他独特的成长生活环境。假如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现代人,长成这个样子,绝对不会愁找不着女朋友,说不定二十九岁的时候,早就是个成熟的、经历过很多女人的男人了,绝不可能是现在这个样子的。

    秦蔻感受着耳旁细密的触感,感到他的呼吸声有那么一点微微发抖,似乎是因为……她沉默的时间太长了。

    这让她想到了小时候家里短暂养过的一只小狗,她一表现得生气了,它就可怜巴巴地趴在地上,是耳朵也耷拉下来了、尾巴也摇不动了,一下一下抬眼看她,喉咙里呜呜咽咽的,也不知道要表达个什么意思。

    那只小狗最后因为大橘实在不喜欢,整天冲上去冲人家猫猫拳,外婆怕哪一天小狗就被迫到宇宙空间里奇幻漂流去了,所以把它送给朋友去养了。

    秦蔻忽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紧紧地攀住了他的脊背,他的脊背缩得紧紧的,背肌显露无疑,好似在等待什么即将落下来的鞭子

    似得。

    秦蔻抱着他,说:“今天……我看见你在那个小院中的样子时……”

    一点红的手指忍不住蜷缩了起来,呼吸声变得不太稳定。

    秦蔻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接着说:“我觉得你很酣畅淋漓。”

    那种舒展的身躯,灵敏矫捷、极富张力的动作,仿佛纾解了浑身上下所有的戾气。

    秦蔻深吸了一口气,说:“我没有害怕你,我只是在想,我是不是太拘着你了。”

    一点红“噌”的一声就抬起头来,紧紧地盯着她,神情还有点微愣,他很少露出这种有点呆的表情,好像是完全没反应过来事情竟是峰回路转。

    秦蔻从这个自下而上的角度瞧着他,不免就觉得这样的红哥可爱得很,于是挣扎着抬了一下头,在他侧脸上啾了一下。

    一点红追问道:“你当真不……不怕我?”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我看现在是你比较怕我,怎么这么小心翼翼呢?”

    她踢了一点红一脚:“重死了,走开走开。”

    一点红从善如流,抱着她顺势往旁边滚了半圈,两个人的姿势就变成了秦蔻缩在他怀里。

    他稳稳当当地躺在床上,秦蔻伸出脚,踢了踢被子,一点红就伸手捻起被子,往两个人身上裹了裹。

    秦蔻说:“所以我那时候就在想啊……我是不是太拘束你了,红哥,在现代呆着是不是处处都是桎梏?”

    一点红立刻说:“没有。”

    秦蔻斜眼瞧着他,说:“真的没有么?”

    一点红……一点红不说话了。

    秦蔻不轻不重地拧了他的腰侧一下,嗔道:“都学会在我面前说谎了,是不是?”

    他长叹一声,乖乖受了这一记拧,解释道:“我只是不愿让你……担心。”

    秦蔻不赞同地拧住了眉,又在他胳膊上掐了一记,他的胳膊上迅速地浮起了一个红色的小月牙。

    秦蔻说:“说什么蠢话,你不愿意让我担心,难道我就不担心了么?”

    一点红哑声道:“……抱歉。”

    秦蔻嗔怪道:“又抱歉,你总是这样。”

    一点红张了张嘴,习惯性地抱歉二字似乎有要说出口,

    又被他强行吞咽回去。他乖乖地躺在原处,秦蔻一会儿拧他一下、一会儿咬他一口,上下其手,看起来简直是把他当一个滚烫的汤团来看待的,四处晃悠,琢磨着怎么吃才不烫嘴。

    半晌,秦蔻忽然道:“幼稚鬼。”

    一点红挑了下眉:“你觉得我很幼稚?”

    秦蔻悠然地躺下,懒洋洋地说:“我不是觉得,我这是确信,你就是个幼稚鬼。”

    一点红用沉默来表示自己的不认同。

    秦蔻说:“傻子,你明明就觉得这样子不够舒畅、桎梏太多,为什么从来不说,你这样下去能开心么?”

    一点红沉默了片刻。

    他长长地吐息着,似乎是在组织自己的语言,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闭上了眼睛,沙哑地道:“我已经……得到很多了。”

    是的,他认为他已经得到很多很多了。

    从前从没想过的爱,他得到了;从前从没想过的家,他也有了。曾经他甚至不明白自己到底在渴望什么,因为他对美好二字根本就没有概念,直到他在这里安了家,他才知晓……原来自己渴望的,正是这样一种生活。

    当然,他不可能全然的满足。

    他是生活在江湖上的人,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就是自由自在的,来到现代,有了安定的生活,有了心爱的女人,必然要放弃以前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时的习惯,必然也会觉得有些桎梏。

    其实这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人类的本性决定了人本身就是想要两全其美的,只是客观条件做不到既要又要的时候,就得自己做出取舍了。

    一点红是个非常果断、果决的人,他早已毫无保留的做出了选择,也明白他未来会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他甚至会为自己的不满足而感到愧疚。

    一点红啊一点红,你原本什么都没有,如今有了她,你竟还不满足,你有什么资格去不满足?

    他这样想着,就把自己的需求压制下去,继续若无其事地生活着。他掩饰得很好,直到这一次,阴差阳错之下被秦蔻敏锐的意识到了。

    他盯着天花板,只道:“我不该要那么多,我已经有你了,我满足了。”

    秦蔻静静地瞧着这个男人。

    半晌,她

    说:“你现在这么想,以后可不一定会这么想。”

    一点红皱眉道:“你不信我?”

    秦蔻说:“咱们俩在一块儿,我不能叫你开心,反倒是让你委曲求全……我是什么?我又不是薛笑人。”

    一点红道:“你怎么忽然提起他……你和他……当然是完全不同的。”

    秦蔻嘻嘻笑了:“我知道啊,不过我可不愿意让你受一点委屈,你看,鸟在家里憋得久了都会掉羽毛,我们红哥这么委屈巴巴,以后万一脱发怎么办,可不能脱成地中海!”

    一点红:“…………”

    一点红被秦蔻鬼才般的说话艺术给震撼了一下。

    他干巴巴地解释道:“……我也没有委曲求全。”

    秦蔻:“嗯?我们红丝雀没有委屈巴巴么?”

    一点红狐疑:“……红丝雀?”

    秦蔻打了个哈哈混过去:“啊没事啦,你接着说,所以你有什么打算?”

    一点红伸手,敲了敲他放在床头的杂志。

    秦蔻趴在他身上撑起身子去看——摩托车的杂志。

    秦蔻挑眉:“你想去玩摩托?”

    一点红说:“……怕你担心,还没决定。”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我才不担心呢。”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这群古代侠客们简直个个都是奇葩,宁愿肉包铁,不愿铁包肉。他们第一次坐上她的车子的时候,就对安全带发表了一些不大符合常识的看法,认为安全带在关键时刻很危险,由此,副驾驶的位置还成了他们最不喜欢坐的位置。

    他们个个都是骑马的好手,摩托车,可不就是现代的钢铁巨马么?

    而且红哥骑重型机车……

    秦蔻在脑内想象了一下他带头盔、穿黑色皮衣,长腿跨在摩托上的模样。

    秦蔻:>w<~~~

    一点红眼睛亮了一下,那既视感,令秦蔻感觉自己看见了一头大毛茸茸,忍不住又啃了他好几口。

    秦蔻抬起头,又不确定的问:“这样够么?”

    她一下子又觉得红哥像是那种精力超级足的大型犬,只弄辆摩托车当玩具真的够消磨么?

    一点红含糊地道:“

    还行。”

    秦蔻肯定地说:“还行的意思就是聊胜于无。”

    一点红又闭上了嘴。

    说实话,他不是舌灿莲花型男朋友,根本连个谎都说不好,一被秦蔻揭穿,立刻就不声不响,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秦蔻很得意地笑了起来。

    她说:“红哥啊,不如……”

    一点红:“嗯?”

    秦蔻提出她的想法:“不如,我们在古代也买一套房子吧,我们每周都能去度假,这样你练剑也方便点。”

    他还是要练武的,像是傅红雪和阿飞,也是要练武的。

    她家虽然大,却也没有足够容纳他们练武的地方,毕竟那剑一舞起来,剑气充溢,指不定就把墙面给弄出一道来,人还不能靠近,露台吧……这露台说大也不大,每天还被阿飞和傅红雪抢着用,真是看着就觉得有点寒碜。

    还是有个大院子好啊,不说像是江南花家的府邸那么大,只要有花满楼住的小院儿那么大就行了,顺也可以不住城里,在山上别苑隐居,这样的话,天大地大,想练剑就练剑,想跑马就跑马,岂不快哉?

    自然咯,他们会把时代就选在陆小凤的时代,谁会没事找晦气,回到薛笑人还活着的时代去薛笑人眼皮子底下买房啊,反正,一点红的朋友也只有楚留香一个,他们想见面也容易得很。

    一点红怔了怔,才意识到她做了个什么样的决定。

    他张了张嘴,说:“好。”

    秦蔻说:“说实话,我也很喜欢那样的院子呢……可是在现代,那都不是有没有钱能买得到的问题啦。”

    想要一座隐在山间的别苑,天大地大只此一间,在现代……恐怕不大好找,山里可不是能随便开发、随便修别墅的,就算修,开发商也是修一整个别墅群,不大符合秦蔻的需求,且那种房子买来真的也不保险……

    还不如去古代买呢,甚至去度假还比在现代开车要方便。

    一点红想了想,道:“好,我身上家底也不少,我来买,你不要动用你自己的钱。”

    秦蔻:“好咯,你的钱还有大批珠宝呢,我的钱可都是人民币,过去可不是废纸一张。”

    秦蔻就开始掰着手指头来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也想在院子里栽一棵古树!我还想要一张吊床呢……这样中午我就可以抱着大橘在吊床上睡午觉了,但是不能要桂花树,桂花开花的时候太香了……真是受不了。”

    一点红眼角含笑,道:“好,我去请教花满楼。”

    秦蔻说:“我还想做高一点的回形游廊,下雨的时候就坐在游廊里面,咱们放过小茶几,煮茶喝咯。”

    一点红又道:“好。”

    “啊……还要有月洞纱窗,我小时候看电视剧最喜欢月洞窗啦,外头要是四季分明,从里面看景色一定好的很…………”!

    第217章 50【一更】

    这场小小的、隐藏在平和日常生活之下的小矛盾就这样被无声的化解掉了。

    不过,秦蔻还颇有些感叹。

    果然,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一点儿也不健康。

    一点红是个极其果决的人,但与果决所相对应的词汇,大概就是偏执了。

    他很偏执,偏执的认定了她之后就不肯放手,这种奇异的执拗被隐藏在他的成熟、体贴与平静之下,直到今日才暴露出来。

    而她居然很享受这样不健康的感情。

    秦蔻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感受过很多种不一样的爱情,也在网上看过了很多关于“健康关系”的心灵鸡汤。但她其实不大相信那些东西,她见过真正健康的爱情么?似乎也没有。

    健康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呢?理性的爱么?但爱情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把自己的喜怒哀乐交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因为对方的快乐而快乐,因为对方的悲伤而揪心。

    ——把自己的心捧出去,做无意义的给予,这本身就不是理性的行为啊。

    或许爱情根本就没有健康这一说,或许人们根本就是渴望着不健康的、充满偏执与忠诚的纠缠。

    秦蔻感觉到自己的内心被填满了,又觉得有些愧疚,她在享受一点红长久以来受到磨难后所养成的性格……

    秦蔻:“嘤……”

    一点红:“?”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没说话,充满愧疚感与满足感的啾了他一下,扒着他不肯放开。

    一点红晃了一下头,有点不太明白女朋友忽如其来的投怀送抱是为了什么,不过这种事情嘛……男人哪有不喜欢的,他垂下头,紧紧地抱住了她。

    这天晚上,窗外又下了雨。

    一开始,是淅淅沥沥的小雨,逐渐的,雨珠连成了线,在窗外形成一片银色的雨幕,雨线砸在地上,溅出了蝴蝶一般的水花。

    深秋,芭蕉早已移到了屋内,想要听一听雨打芭蕉落叶声,在地处西北的X市,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这一晚,秦蔻听着天然的白噪音,睡得很香。

    不过话说回来,她的睡眠倒是一向不错。

    一点红的睡眠也一向不错,而且他的睡眠绝技还不少,他天生精力充沛,并不需要太长时间的睡眠,因而早上通常醒得很早;他在任何环境、任何地点都能毫无障碍的一秒入睡……这倒是让秦蔻很是嫉妒。

    因为她……还蛮认床的。

    昨天在江南花家,她其实蛮喜欢那张极其漂亮的螺钿拔步床的,可惜,大脑喜欢,身体不太喜欢,折腾了大半夜都睡不着觉。

    今天提到要去古代买房,她就顺便提出自己的要求:“那我也要拔步床!不过我们在现代买个乳胶床垫送过去吧,还有枕头,这样子古今合璧才好嘛。”

    一点红道:“好,床可以找木匠去打,姑苏是个富贵地方,爱享受,想来找个好木匠也不难。不过床垫的尺寸恐怕都不大合适。”

    拔步床那属于屋中之屋,床铺大得两个人都可以在里面玩捉迷藏了,和现代一般床的尺寸根本不一样。

    秦蔻撑着下巴轻飘飘道:“定做咯……到时候床打好了,量量尺寸,我去定。”

    一点红道:“嗯。”

    秦蔻又说:“诶?说起来以前红哥住的环境是什么样,其实我也想在家里再装一个房间出来呢,弄得古香古色的,也免得你呀,什么时候就忽然犯乡愁啦。”

    一点红居然跟她开了个玩笑:“那简单得很,你只要找一把稻草垛给我就行了。”

    秦蔻一点没被震住,反而舔了舔嘴唇,脸还更红了,说:“稻草垛……不好吧,这个是不是太狂野了点。”

    一点红:“…………”

    一点红:“……你这个人。”

    秦蔻张狂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

    第二天,秦蔻一如既往地赖床。

    一点红倒是醒得一如既往很早,秦蔻半梦半醒之间往旁边一扑,扑了个空,迷迷糊糊睁开眼,才发现已经十点多了。

    起床,洗漱,换衣服。

    她今天不打算穿古装了,换了条对古人来说也不算很刺激的长款连衣裙,外头套了件厚针织外套,脚上踏了双白色休闲板鞋,把头发梳成一个丸子头,顺手把阿楚哥送给她的珠花插头上,算是尊重一下古代人民。

    反正昨天看上去,街

    上穿什么奇奇怪怪的都有,今天也不打算去拍照了,懒……

    收拾好了下楼,一点红正好从厨房出来。

    他昨天晚上用空气炸锅烤了个巴斯克蛋糕,巴斯克热着的时候不好吃,于是在冰箱里冷藏了一晚上,此刻正好切成小块,放在白磁盘里端出来,除此之外,还有前两天走之前没吃完的吐司面包……

    隔夜吐司,那就得用到特殊的剩饭处理法咯。

    把吐司用牙签扎小洞,浸泡在蛋奶液中,一点红近来新学了几个花样,此刻便用上了。他把蛋奶液中的牛奶换成了桂花米酒,白砂糖换成了黑糖,就这么把面包浸透,再给面包片上撒一层细细的红糖,就这么用黄油去煎,能煎出一层焦糖脆壳来。

    最后再从冰箱里找了个奶油冰激凌,舀出一个冰激凌球,和滚烫烫的吐司一块儿蘸着吃,就是一顿热量超高的早餐了。

    秦蔻看看面前色香味俱全的蛋糕、焦糖吐司和冰激凌,再看看对面一点儿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正准备开餐的一点红,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陷入了沉默之中。

    一点红:“?”

    一点红用叉子叉了一块儿酒酿焦糖煎吐司吃掉,很是无辜、很是茫然地看着秦蔻,不明白她在消沉什么。

    秦蔻:“…………”

    秦蔻:“………………”

    秦蔻默默起身,去冰箱里翻了一袋冷萃咖啡液出来,给自己冲了一杯热量为零的冰美式,企图让自己嘴里的酸苦味来冲淡一下罪恶感。

    不过……

    好吃诶!

    现在收回一下红哥在做菜的天分上不如宋甜儿这句话!甜儿姑娘再好,也没法子天天在她跟前研究新菜式呀,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说,还是红哥最好~

    秦蔻:捧脸.jpg

    秦蔻:“可惜其他人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一点红面无表情:“这东西简单得很,他们可以自己做去。”

    说着,还给大橘扔了一块。

    大橘嗷的一口就吞进去了。

    和吃其他任何东西一样,它欣赏不大来,但也给足了面子,特别惬意地往地上一躺,摇起了尾巴。

    吃完了早饭,一点红回屋换了个衣服,他还是换

    了古装,因为古代的那种劲装疾服是专门为了打斗而设计的,手脚处都收的很利落,不会影响动作,现代装……他的秋装好多都是连帽衫,那帽子真的很烦人。

    秦蔻抱着猫,两个人一块儿穿回了古代。

    正巧,今日百花楼的诸位起得也不怎么早,也正坐一块儿吃早饭呢。

    桌上七七八八地摆了一桌子,玫瑰豆沙馅儿的酒酿饼、几碗赤豆糖粥、加了榨菜的咸豆浆,还有鲜肉的汤团。

    秦蔻一过来,陆小凤就招呼她:“来,蔻蔻,尝尝这个。”

    说着,给她夹了一片煎糕来吃,还道:“这是我们姑苏的名点,猪油糖年糕,放过夜之后裹上鸡蛋液微微一煎,外头又脆、里面又软,好吃得很。”

    秦蔻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没忍住尝了一下。

    中西处理剩下的主食的智慧其实出奇的一致啊……而且都同样的好吃。

    秦蔻:>w<

    秦蔻克制地吃了一块,就放下了筷子。

    陆小凤给自己卷了一个“荷叶包死人”(蛋饼包油条),一面吃,一面含糊地道:“你饱啦?家里红兄又给你做什么好吃的了?”

    秦蔻:( ̄▽ ̄)”

    秦蔻:“是很好吃的东西,你去求求红哥,让他把食谱给你~”

    一点红挑了下眉,眼里浮出一抹笑意。

    陆小凤狐疑地瞧瞧这个,再瞧瞧那个,忽然也笑了起来。

    秦蔻:“嗯?陆小凤,你在笑什么呢?”

    陆小凤含混地说:“我想起高兴的事情。”

    看来这两个人之间那种隔阂已经没问题了!

    陆小凤自己的感情问题相当不顺,但他很希望自己的好朋友能顺顺利利的。

    今早瞧见他们两个重归于好,他的心情相当不错,多吃了一碗汤团,然后因为太撑,刚吃完早饭就去后院的摇椅上摸着肚皮躺平了。

    秦蔻吐槽:“你不胖真的是没天理。”

    陆小凤瞪她一眼:“什么没天理,我昨天不是用了灵犀一指吗!”

    秦蔻一呆:“啊?”

    秦蔻狐疑:“……灵犀一指可以消耗热量么?”

    看起来……就是两根手指那

    么一夹啊。

    陆小凤一脸嫌弃地看着秦蔻:“去去去,不懂武功的人不要说话。”

    秦蔻:╭(╯^╰)╮

    秦蔻拉了把椅子,也坐在了树下,这时候,花满楼开始了自己的日常保养植物的工作,傅红雪找了个角落在练刀,阿飞双手抱剑在一旁观察,双眼黑漆漆的,也不知道是否这剑道与刀道之间有什么秦蔻瞧不出来的共通之处。

    林诗音今日穿了一席白衣,蝉鬓处装饰以新鲜的白芙蓉,花瓣之上,似乎还有露珠在微微颤动。她帮着花满楼一块儿浇了一会儿花,又去泡了一壶上好的雨前龙井来,端到小院之中分与众人。

    秦蔻就是在这个时候宣布自己的古代买房计划的。

    花满楼坐在桌旁,轻轻抿了一口茶水,帮她出主意:“那不若就买在姑苏,你与红兄只是想来此处度假,不在这头的时间多,买了院子,有我和陆小凤在,也可照应一二。”

    也是。

    想买一个很好的别苑,有月洞纱窗、有亭台水榭、有回形游廊、又小桥流水、有枝枝蔓蔓,这些东西是需要维护的,最简单不过来说,园中的花草若不打理,没过多久,就是杂草乱长,一片萧瑟了,再有,月洞纱窗上的纱,也要隔一个月换一次,否则纱旧了,颜色就美了,来住的时候怎么会有好心情呢?

    这当然可以通过雇佣工来解决,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主人家长时间不在,雇工人难道不会起私心么?人又不是被定好了程序的npc,出什么问题都是有可能的,秦蔻打消林诗音亲自去古代开店时,用的便是这个理由。

    所以,买在姑苏,有朋友们照看着,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秦蔻说:“我和红哥商量过了,主要我们还是想买到山水之间去,不大想住在城里。”

    陆小凤道:“虎丘山啊,对了,最近虎丘山的扫叶别墅,是不是在找下家?”

    ——此别墅非彼别墅,现代的别墅便是指秦蔻外婆家那样的独栋建筑,但在古代,别墅指的是建在郊区、山水之间的别苑、也叫别业,占地面积可比现代的别墅大得多了。

    扫叶别业,取清清淡淡的扫叶二字,暗含清静无为之意,足见前主人的淡泊。此处又在千年名胜虎丘山之中,虎丘山青葱雄伟,远远

    望去,正成猛虎蹲踞之势,山顶之上,虎丘塔与姑苏城遥遥相对。

    虎丘山上,还有传说之中的试剑石与剑池。

    传说吴王阖闾请来干将莫邪二夫妇为其铸剑,期满之日,阖闾以此石试剑,将此巨石一劈为二,故此得名。阖闾身死之后,为他殉葬的宝剑三千,均藏于此剑池之中。

    百年之前,虎丘山上的一大江湖势力,乃是当世第一大剑客李观鱼所创的拥翠山庄,只可惜李观鱼一世英雄,却有个不成器且缺德的儿子,和不怎么长命的儿媳妇,这二人就是李玉函和柳无眉夫妇,他们正是活跃在楚留香所在的时代。

    楚留香回程时,正是为了救他三个困在拥翠山庄之中的妹子。

    他得了剧透,自然不可能中这夫妇二人的毒计,径直救下了口不能动、眼不能斜的李观鱼李老前辈,李观鱼听说他的不孝子干出这种事,当下便气得要打死儿子,赶走儿媳。

    当然,最后还是没打死的。

    不过听楚留香说,虽然他反复向柳无眉解释了她身上毒发的症状其实是罂|粟上瘾,但她死活不肯相信,最后还是活活把自己吓死了,李玉函伤心欲绝,这二人的下场,居然与原著相差无几。

    之后的事情,楚留香自然不晓得了。

    但身在百年之后,秦蔻现在已经晓得了。

    柳无眉死后没过多久,李玉函也因相思病而死,李观鱼李老前辈一辈子就只有那一个独生子,儿子死后,李观鱼消沉避世,从此拥翠山庄便沉寂下去。偌大的庄园几经转手,主人换了三茬,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园子风水不对,这三户人家竟是都没能繁荣昌盛,渐渐没落了。

    如今,拥翠山庄只有几个老仆人在照看着,昔日的名园,风采早已不在。

    不过,这和秦蔻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只是很兴奋自己居然可以拥有一片虎丘山上的房产!

    虎丘山!五A级景区啊!

    天啊!想一想她如果把爸爸妈妈外婆接过来住几天,她爸爸一定会笑的见牙不见眼,可能连腮帮子都疼吧。

    外婆是肯定要穿着旗袍来好好拍几张美照的,她肯定还会遗憾没办法带姐妹们过来。

    妈妈呢……额,安宁老师肯定第一个想法是骂她一顿,居然自己

    跑来古代玩,真是不听妈妈的话!

    陆小凤坏笑道:“不过那扫叶别墅实在大的很……蔻蔻哇,我怕你和红哥两个人住,你大晚上要害怕的。”

    秦蔻莫名其妙地瞪他一眼:“都置办别苑了,哪有就住两个人的道理呀,诗音,你住不住?”

    林诗音笑着帮她倒了一杯茶,嗔道:“我自然是要住的,蔻蔻的度假别墅,难道我不值得有一个屋子?”

    秦蔻说:“是嘛!”

    花满楼亦笑:“我就是不想去,恐怕蔻蔻你那满院子的花花草草,也由不得我不去。”

    陆小凤突发奇想,忽然一拍手,道:“那我们为什么不合买那座别苑呢?反正蔻蔻一个人也住不下,而且那地方也绝算不得便宜,何不大家一块掏钱,一块儿住来的好?”

    秦蔻瞧着陆小凤。

    陆小凤亦瞧着她,唇角含笑。

    秦蔻笑了,说:“那当然好啦,我们家的钱,是红哥掏,你们个人出多少钱,我可不管。”

    陆小凤摆摆手,满不在乎:“这等小事!有何难处?”

    秦蔻说:“各家出多少钱是小事,不过我看倒是有件大事还要商量。”

    陆小凤:“什么大事?”

    秦蔻笑了,说:“人家前主人闲云野鹤、清淡无为的,所以才叫‘扫叶’,咱们几个能把屋顶都给吵翻天了,再叫这个名字就很不合适啦,要改一个应景的才好。”

    陆小凤笑道:“那好办,就叫富贵山庄咯。”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摇摇头,叹道:“你这是起得什么名字啊……”

    陆小凤摇头晃脑,悠然道:“你不懂。”

    花满楼不懂,那是因为花满楼没有看完古龙全集过。

    秦蔻却懂,因为她看过那本名叫《欢乐英雄》的书。

    富贵山庄,是一片乐土,在这片乐土之中,住着王动、郭大路、燕七和林太平。他们曾是素不相识的人,他们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们是一辈子的朋友,又是一辈子的、自己选择的,最好的家人。

    陆小凤啊……这个又真诚、又顽皮的人,他此刻是在隐晦地向大家表白呢。

    ——他们也是一辈子的朋友,他们也是最好的家人。

    秦蔻定定地瞧着陆小凤,忽然无奈地笑了。

    陆小凤瞧见了她的笑,便也对她眨了眨眼,又跳起来道:“不行,我们得把阿楚哥找来,叫他也掏一份儿钱!”!

    第218章 51【二更】

    想找阿楚哥来一块儿掏一份钱的主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但不是现在,现在人家阿楚哥正忙着冒险呢。

    这件事在下个月楚留香回来聚会的时候得到了他的同意,不过秦蔻的脑袋瓜想的事情一向比较清奇,她福至心灵,忽然就想玩那种时间线电影里的玩法,非不收现银,要阿楚哥把钱埋在他那个时代的扫叶别墅地下去,然后自己再去陆小凤的时代去挖出来。

    可怜这个宠妹妹的盗帅,原本是踏月而来、留香而去,结果愣是变成扛着锄头而来,在别人家的院子里猫猫祟祟的挖坑……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这一天,大家一块儿去看了扫叶别墅。

    这果然是一处很清幽的辋川别业,藏在虎丘山深秋的郁郁苍苍之中,只有几角飞檐自密林中斜飞出去,清凉瓦舍、水磨砖墙、清瓦花堵徐徐展露,一阵林中的清风吹过,扫叶楼前的那棵高大的桂花树便发出了簌簌的响声,几星桂雨纷扬落地。

    至于秦蔻想要的月洞纱窗、回形游廊,自然是一应俱全,扫叶楼的月洞窗蒙着一层半旧不旧的银红窗纱,像是一个玫瑰色的梦一样,笼住了外头的绿意。

    桂花树……算啦,桂花树也很美妙。

    秦蔻喜欢死了,一个劲儿的摇着一点红的胳膊说:“就买这个就买这个就买这个。”

    一点红忍不住笑。

    陆小凤和这座别业的上一任主人也有一定的交情,这里他一定来过好几次,轻车熟路地带着大家转悠。

    这是一处有三进院落的宅子,三进院落,对于大家族来说肯定还是小,不过对于秦蔻来说,这地方已经大得很惊人了……莫说是三个人练武,就算是十个人都能练得开。

    院子大了,人的心绪也忍不住开阔,坐在扫叶楼的屋顶上,一眼就能望见外头的青葱深林、流水潺潺。扫叶别墅的选址很妙,四周正好被一条溪流环抱,入门处就有矮矮的小桥,小桥旁有一座四角飞檐的亭子,上提名“抱溪亭”。

    这样的景色,与站在X市的二十七层所远眺的,差别实在很大,心绪也有很大的不同。

    秦蔻看着自己的大院子,忍不住说:“这么大的院子,拿来养一条小

    狗肯定很不错。”

    陆小凤瞧了她一眼,差点没忍住脱口而出:你现在养得还不够多么?

    不过他还是有理智的,只敢在群狼环绕之下在心里腹腹诽、吐吐槽。

    花满楼奇道:“原来蔻蔻是想养狗的?”

    秦蔻有点愤愤地说:“我也想猫狗双全啊!”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那并不存在的小胡子,莫名其妙道:“……怎么忽然感觉到一股那么大的怨气呢?”

    秦蔻摊手:“我家小时候养过小狗,还是一只特别可爱的边牧呢,结果呢,差点变成大橘的盘中餐。”

    不错,大橘……其实像大部分猫科动物一样,与犬系不大对付。

    就说冷血吧,冷血是很明显的例子,大橘对待冷血,那可真是翻脸不认人,有罐罐在前面诱惑的时候,就很例行的往地上一趟,随随便便地叫两声,意思是——“行了,摸吧,一个罐罐五分钟啊。”

    超过五分钟冷血还没表示,大橘就要发飙了,当然不超过五分钟,要是它不高兴,那也要发飙。

    冷血总共也没在秦蔻家呆几天,结果回去的时候,两只胳膊上全是猫爪子抓出来的血痕,惨得都没法说。

    不过这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橘之于冷血,就好像飞盘之于大狗,有一种命中注定般的吸引力,就算被大橘抽了一万个猫猫巴掌,他还是……蛮开心的。

    秦蔻当时:“…………”

    她当时还拎起大橘叽里呱啦地教育了一通,大橘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张开它的三角嘴,看起来很呆,最后也没听进去,该怎么打冷血还怎么打冷血。

    其他的犬系……倒是好一点,主要是因为其他的犬系也没那么喜欢它。

    像是一点红,他一般没事才懒得去撸大橘,他要撸就去撸大橘的主人……唯一和大橘亲密接触的时候,都是拎着它的后脖颈把它丢出房间的时候。

    大橘:敢怒不敢言.jpg

    没办法,谁叫这个男人成功搞到了两个有力的后台呢。

    一点红,既是楚留香的至交好友,又是秦蔻蔻的挚爱男友,而这两个人嘛……又是大橘最喜欢的人TAT

    傅红雪大橘也不喜欢,主要是因为傅红雪总是负责在家里

    给它洗澡,这家伙明明是只跛脚犬系,结果动作敏捷得不成样子,任大橘怎么在浴室里上蹿下跳,他都能一把抓住,摁在澡盆里就开始冲水……

    至于阿飞,阿飞觉得大橘是蠢猫。

    ——人好,猫蠢。

    阿飞是这么想的。

    大概是因为觉得猫蠢,阿飞平时对大橘还蛮照顾的,比如说昨天,他就怀疑大橘肯定是因为太蠢了乱吃东西才把自己搞得一直打饱嗝的,结果大人们还个个都眼神闪躲,不肯告诉他它到底吃了什么脏东西。

    真巧,大橘的想法也差不多。

    ——猫好,小孩没用。

    大橘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对阿飞还挺宽容的,没因为阿飞像冷血一样经常过来撸毛还不给吃罐罐的行为做出什么激烈的反应,但也懒得起来迎接他,就那么趴在地上,矜持地揣起两只爪爪,尾巴有一搭没一搭地晃一晃,很是傲娇。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阿楚哥……大橘一看到阿楚哥,那简直是激动开心到浑身发抖,眼泪汪汪地努力夹出夹子音。

    它也蛮喜欢花满楼的,经常扒在花满楼身上不下来,可能是因为喜欢花师傅盲人按摩的手法。

    不过它对人形犬系的不喜还处于一种很隐晦、很克制的态度之中,他对真正的狗……那可真是毫不手软,秦蔻小时候外婆家接来那只可爱小边牧,大橘的日常生活就变成了吃饭睡觉殴打边牧。

    小秦蔻:“…………”

    你又不是真猫为什么要处处都学猫的习性啊啊啊啊!!!

    幻想着猫狗双全的小秦蔻气鼓鼓地看着小边牧被送走,好几天都不想理大橘,大橘小心翼翼地凑上来讨好她,还抓了虫子给她当礼物,小秦蔻吓得惊声尖叫,大哭一场。

    后来她就断绝了养狗狗的想法了。

    而且她其实不喜欢小型犬,她喜欢大一点的狗勾,起码体型也得像边牧、柯基那么大,再大一点的金毛、耶耶和德牧她也喜欢~~

    但中大型犬需要的运动量也大啊,要好好的溜,不然整天憋在家里,对狗来说也不是见好事,但秦蔻人又懒,她每次半夜下班回家看见在街上被溜着跑的大型犬主人都很庆幸自己没养……

    不过!现在似乎一切

    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有这么大一个大橘院子,狗勾可以自由自在的跑来跑去,玩来玩去,还不用担心和大橘经常见面闹得不愉快……大不了,她来古代玩的时候把大橘扔外婆家嘛哈哈哈哈。

    秦蔻:计划通!

    秦蔻:捧脸.jpg

    陆小凤摸着下巴嘀咕:“我怎么觉得你这行为……就很像在养外室呢……”

    大橘本来在院子里扑蝴蝶玩,忽然很警惕地停下,目光朝这边扫过来,舔舔爪子。

    秦蔻瞪陆小凤一眼:“瞎说什么呢!”

    她继续美滋滋:“那我还想再买一只漂亮的布偶猫呢……大橘真的,可爱虽然很可爱,但橘猫看久了就会想要新的大漂亮嘛……”

    大橘炸毛:“嗷呜!!!”

    秦蔻讪讪收声,伸手撸了两把大橘。

    主人不愧是主人,大橘面对冷血的时候那么凶,人家百般讨好也爱搭不理的,换了秦蔻,都说出想再养一只大漂亮猫咪的伤感情话了,它被撸了两把,照样亲亲热热地要抱抱。

    秦蔻心猿意马地抱抱自己的原配。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不过富贵山庄这名字实在太富贵了,最后还是作罢,先继续用“扫叶别墅”四个字吧。

    中午,他们一块儿吃了一顿羊肉。

    姑苏菜很讲究时令,四季的菜色全然不同。金秋时分,蟹的黄金季节还没过去,精细的蟹粉面还有的吃,羊肉是冬天的菜色,不过凡事都无绝对,陆小凤就知道一家做羊肉做的很好吃的酒楼,昨天新得了羊羔肉,今日正好去大快朵颐一番。

    秦蔻是西北人,西北人也爱吃羊,像是X市,最有名就是羊肉泡馍,再来就是得益于某电视剧而出名的水盆羊肉。

    水盆羊肉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羊肉汤……不过和姑苏这边的白烧羊肉很不一样。白烧羊肉烧出来是一锅奶白色的汤,羊肉酥而不烂,白汤鲜美的很;水盆羊肉则讲究汤清肉烂,再配两个烤得外壳酥脆的白吉馍,把羊肉夹在里头吃,汤里蒯一勺子油泼辣子浇上去,那味道,美得很。

    姑苏的羊也不差,冷盘的白切羊肉是秦蔻以前没怎么吃过的,再有就是羊糕,其实做法很类似于肉皮冻,只不过是把猪肉换成羊肉,拆碎的羊腿很实在地

    堆在盘子里,浇上凝结着胶原蛋白的羊汤,让每一个缝隙都被羊汤填满,自然冷却之后就可以切成小块的摆盘上桌了,吃起来一抿就化,咸鲜十足。

    这个菜式做起来复杂麻烦,关键是耗时,必须前一晚就动工,因而每日限量供应,要提前定好才有的吃,陆小凤显然是昨天就安排好了今天,早早定下了一大盘羊糕,好叫众人吃个痛快。

    坐在虎丘山下,又饮了二两温好的黄酒,舒服得感觉天灵盖都酥酥麻麻的。

    结果居然在这一间清幽的酒楼之中,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也不是意想不到,其实这个人秦蔻早就想慕名见一见了,只不过是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见到他。

    他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叶孤城自于西门吹雪决战之后,似乎不大急着回白云城,一路从京城慢慢地往南面走,近日正好就到了姑苏,虎丘山乃是千年名胜,又有习剑之人都听说过的剑池,来拜访一回,也很正常。

    秦蔻只是没想到叶孤城这个人居然没什么排场。

    现在想起来那本原著的《决战前后》,她印象最深刻的片段,除了两大剑客决战紫禁之巅外,就是叶孤城那美女开道、鲜花满地,白衣飘飘的奢侈出场方式了。

    ……真的很骚。

    虽然在理性上知道他那时候是为了南王世子造反的阴谋估计那么做的,但在感情上还是很难不做出这种评价……

    所以,当她看到叶孤城一个人进来的时候,她还有点惊讶。

    他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色长衫,衣袂被风吹起来的时候,就好像是一片轻飘飘的白云在飘动,只不过这显然是一片很富贵的白云,银光一闪而过时,秦蔻才看到他的衣服其实很有讲究,两道银线做的绲边,衣服上也绣着白云纹样,只不过因为用的是银线,所以不大好发现罢了。

    但这个人可完全不像是轻飘飘的云,他那只用来握剑的手、与他没什么表情的面庞,都像是被大理石锻造出来的一样,干净、冰冷、坚硬、洁白。

    他虽然外号叫剑仙,但穿衣却不是那种缥缈的风格,反而合身的很,他的腰带很宽,勒出一把得体的劲腰,腰带正中,嵌着一枚纹样古朴的羊脂玉。

    正因为衣着非常合身,所以能瞧得出他的筋、骨、肌肉,都具备一个武人所应该具备的一切。

    简而言之……秦蔻感觉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那种古希腊式的洁白大理石雕塑,非常完美、非常克制、也有种超脱人世的冷漠。

    然后,秦蔻就看见陆小凤放下筷子,非常自来熟地招呼这尊移动大理石雕塑:“诶!叶孤城,这边这边!一块儿吃点啊!”

    叶孤城瞧见了陆小凤,那双寒星一般的眼睛里,居然也泄出了一点愉快的笑意来。他瞧见这一大桌子人,居然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世外高人对热闹场面所应该有的排斥,反而抬脚就过来了。

    秦蔻:“…………”

    秦蔻:=口=!!!

    陆小凤,江湖妲己,果然名不虚传啊……怎么什么人都能勾到手!!

    第219章 52【一更】

    叶孤城其实不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

    他和陆小凤相识的时间并不算太长,说来,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那时候南王府上遭了绣花大盗的抢劫,直接抢到了王府的宝库之中,还刺瞎了王府总管江重威的双眼,不可谓不嚣张。

    不过那个时候,老王爷倒是也没有非常大的心思放在缉盗上,因为他们在筹划着造反。

    自然而然的,作为造反计划之中的武力值担当,叶孤城也离开了南海,前往广府,住进了南王府之中。

    那时候南王府的新任总管金九龄已走马上任了。

    叶孤城先是认得了金九龄,又通过金九龄认得了一块儿来查案的江南花家七公子花满楼,金九龄极其热情地同他讲起了奇人陆小凤的两根手指,花满楼也点头附和着,而叶孤城也十分顺理成章地,对这两根手指产生了一点好奇。

    他一好奇起来,就忍不住想要试一试,他只想要试一试,看看这两根传说之中的手指,是不是真的连什么都能夹住……其中到底包不包括他叶孤城的剑呢?

    这种……我好奇所以我要玩你一下的心态,意外得很像猫。

    而他的性格里又的确有说一不二的冷酷,他既然这么想了,他就去这么做了,他并没有真的想要杀死陆小凤,但倘若陆小凤实在接不住,那……反正死人是没有名字的。

    这冒犯的想法!

    陆小凤就在这种“我好奇所以要玩你一下”的恶趣味中与叶孤城狭路相逢了,当然,他福大命大本事大,没死。

    ……一个本事不大的人,是没有办法交到这么多又危险、又富有魅力的朋友的。

    不过那天晚上陆小凤得知是花满楼坑了他一把,还是明里暗里地表示了一番自己被伤透的心。

    叶孤城:“…………”

    叶孤城是毫不愧疚的,能秉承着“如果你真的死了你就不是陆小凤”这种想法的人,干什么都挺理直气壮的。

    不过呢,他还是陪陆小凤喝了一会儿水酒——他喝水,陆小凤喝酒。

    喝了一肚子水,他飘然而去,结束了这一次(他认为)很愉快的会面。

    第二次会面,就是在京城了。

    决战之前。

    陆小凤气势汹汹地跳出来,就跟开了天眼一样地把南王世子隐秘的计划给揭穿了,也不知道他身上到底长了几双眼睛,居然连他们在宫里的内应都晓得——那时候他们甚至还没开始和内应接头呢!

    ……这家伙多少有点多智近妖了。

    不过,他很感谢陆小凤。

    陆小凤横插一杠子,不仅令他摆脱了这无法拒绝的挟恩,也令他与神交已久的西门吹雪安安静静地完成了一场剑道上的对决。

    叶孤城他自成名以来,其实与不少剑道高手决战过,杀的人更不少,他的行事虽然算不上低调,但也绝不会大张旗鼓。

    这一场原本应该很严肃的决斗,那时候竟变成了京城里最炙手可热的赌局,无论去到哪个赌场,无论瞧见哪个赌鬼,他们都在兴冲冲地讨论着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名字……从那样的人口中听到自己、以及自己尊敬的对手的名字,无疑是很令人厌恶的。

    但叶孤城并没有什么法子。

    甚至于决斗都只是一个吸引人注意力的幌子,他的任务是杀死帝王,看着南王世子李代桃僵,第二日一早上朝的时候,坐在皇位之上挥斥方遒的,就已经换了一个人了。

    在原定计划之中,西门吹雪是要被溜着玩的,如果计划顺利,决斗会延期,等南王世子顺利登上皇位之后,他们大可以再换个时间去决斗,那时候,世子的这位叶师父的死活,也就没什么所谓了。

    计划的好坏叶孤城懒得评价,他只是很难接受令一场严肃的决斗变成一场阴谋的幌子。

    所以他才感谢陆小凤,感谢陆小凤可以让他安安静静、认认真真地与西门吹雪切磋。

    西门吹雪比他年轻几岁,二人都是不出世的天才,难分高下,年岁的不同带来了经验与心境的不同,况且西门吹雪心中还有挂念的妻子,输给他,不奇怪。

    几年之后再比,结果可就说不定了。

    决斗之后,西门吹雪若有所悟,飘然而去。

    叶孤城心境平和,一路向南游历。

    顺带着瞧一瞧那些气歪了嘴巴的庄家,他感觉心情很是不错,路过姑苏时,还顺带着杀穿了一个黑店,原本打算把这件事彻底解决,却没想到昨晚就

    接到暗桩的消息——江氏兄弟惹到了陆小凤,被丢进了大牢,又被一个神秘剑手挑了脖子,已归西了。

    那就是再用不着他出手了。

    叶孤城是个对很多事都漠不关心的人,比如说他根本就不关心那个杀了江氏兄弟的神秘剑手是谁。

    不过,路过姑苏,总免不得要同陆小凤见一面的。

    陆小凤昨夜就请人送行给他,要他今天到虎丘山下的饭庄一聚,还说要“介绍他几个有趣的好朋友”来认识一下。

    叶孤城:“…………”

    I人叶孤城很显然对认识新朋友这件事不大感兴趣。

    当然,这并不是说,叶孤城不需要朋友。

    事实上,他是个很寂寞的人,偶尔也同陆小凤表达过,他的人生之中朋友很少这件事。

    一个人既然能说出这样的话,那当然是因为他在内心里还是渴望友情的。

    陆小凤毫无疑问也是一个渴望友情的人……不过他们俩的“渴望”某种程度上来说完全是南辕北辙。

    友情,对陆小凤来说,是日常生活之中的必须品,就像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一般,一个人若是三天不吃盐,那他铁定是要没力气的,陆小凤要是三天不见朋友,他整个人也会蔫巴巴的,看起来像是一只被挂在风干炉里的小公鸡。

    但友情对叶孤城来说,更像是一种……他很喜欢的调剂品。

    一年十二个月,叶孤城可能十个月都沉浸在剑道与白云城城务之中,而且他估计还会觉得这样的生活挺不错,没什么不好的,剩下两个月,可能是因为天气转冷、可能是因为团圆的节日一个接着一个的过,他的心态才会产生一点变化,感觉到一点寂寞。

    也只有这个时候,他会想到友情,想到朋友,想到人世间那些不得不存在的联结。

    然后过了这段时间,啪得一下,他又开始变成了一个莫得感情的机器人……对交朋友这件事再也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了。

    陆小凤正巧就是在他需要调剂品的两个月之中认识他的,所以他们很快就成了朋友,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缘分的体现。

    而秦蔻与叶孤城显然也是具有一定的缘分的,这体现在叶孤城连日来的心情居然都不错,以至于陆小凤虽然提出

    了一个离谱的攒局邀请,他居然也没拒绝,还准时赴约。

    陆小凤:<( ̄︶ ̄)>

    秦蔻:盯……

    她翻来覆去地看,想看看陆小凤这人的魔力究竟在哪里,怎么会像个男狐狸精一样……谁都能勾搭上。

    而且她总在思考如果陆小凤和楚留香一块儿出现在石观音眼前,石观音到底会选哪一个作为她征服的对象呢?

    秦蔻:盯ing……

    而叶孤城一过来,居然也冷冷地盯着陆小凤看。

    陆小凤:“…………”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小胡子,苦笑道:“你为什么用那种见了鬼一样的眼神瞧着我?”

    叶孤城拿起茶杯,淡淡地抿了一下,他喝得不是茶,是白开水。

    他淡淡地说:“因为我的确感觉我瞧见了鬼。”

    陆小凤挑眉:“什么样的鬼?”

    叶孤城道:“剃掉了两条眉毛的鬼。”

    陆小凤:“…………”

    陆小凤挠挠头:“……你这是在和我开玩笑么?”

    叶孤城的目光从陆小凤身上移开,花满楼只微笑道:“一别数月,叶城主别来无恙?”

    叶孤城瞧着花满楼的眼睛。

    数月之前,叶孤城见到这位江南花家惊才绝艳的七公子时,也曾遗憾对方的眼睛瞎如蝙蝠……然而现在……

    他挑了下眉,道:“看来这数月间,你有奇遇。”

    花满楼微微一笑,喝了一口清茶,道:“何止是奇遇。”

    陆小凤还没回过神来,兀自怀疑之中:“……你刚刚真的是在和我开玩笑么?”

    叶孤城:“…………”

    叶孤城开始有点后悔刚刚说了那句多余的话了。

    他沉默地、冷冷地看着陆小凤,终于把他看的有点讪讪的,陆小凤本想再摸一摸胡子,又转而学起楚留香,摸了摸鼻子。

    楚留香摸鼻子时的姿态,的确有一种很奇异的魅力,就好像一个成熟的、冷酷而粗犷的壮年男子,忽然露出了他孩子气的一面一样。陆小凤有点僵硬的学习楚留香,秦蔻觉得阿楚哥如果看见了,可能会强迫自己把这个小习惯给改掉。

    不过陆小凤总是一个很难感到尴尬的人,片刻之间,他便已经恢复了那种劲劲的活力,先是作为一个极其润滑的润滑剂,把朋友们引荐给叶孤城,叶孤城表情很淡,但是对他们这些人也不乏有兴趣。

    比如说一点红——叶孤城刚瞧了他一眼,就知道这人一定是个一流的剑手,而“一点红”这名字……

    与百年之前,盗帅楚留香的至交好友,那个突然消失在江湖上隐居的中原第一杀手同名。

    他只能理解为这个剑手有崇古之风,喜欢模仿古人。

    再有就是这个叫秦蔻的女孩子。

    叶孤城只是平时表现的对俗物比较漠不关心,但他本身是南海飞仙岛的岛主,一个岛、一个城的事务都是从他手里过的,且他身份高贵,什么样的奢侈之物都见过,因此一眼就能瞧出这个女孩子身上所穿戴之物的奇异。

    他没做什么异样的表示,对对方点了点头。

    陆小凤笑道:“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我揭穿了南王世子的阴谋,你认为我实在是多智近妖?”

    叶孤城眯了眯眼。

    南王世子的阴谋,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不为人所知的阴谋而已,陆小凤挑选了一个隐秘、安静且无人打扰的夜里去揭穿此事,为的是什么,叶孤城很清楚。

    然而现在,他却大剌剌地在这一桌子朋友的面前说出了这件事。

    而这一桌子的人,听见这消息之后,也没有一个人表露出惊讶的神色,这或许意味着他们早就知道……他们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叶孤城道:“不错,因为你当时指出我下一步的行动是要杀公孙大娘。”

    事实上,杀公孙大娘是临时决定的,自他决定要杀这个人到陆小凤跳出来指出,中间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时辰,这家伙简直就像是会读心一样读到了他的想法……说是多智近妖,实不为过。

    他一直都想不明白这件事是如何暴露出去的。

    陆小凤坏笑道:“你很好奇?”

    这时,店小二过来,撤下旧菜,上了新菜,叶孤城慢条斯理地执起筷子,吃了一块颤巍巍、透亮亮的羊糕,道:“你今天约我出来,是为了告诉我为什么?”

    陆小凤哼笑了两声,故作玄虚道:“这件事还要

    从两个月前,我与花满楼出门摸鱼一事上说起……”

    叶孤城显然是个很不错的听众,他没有做声,静静地听着陆小凤将一个离奇的故事慢慢展开……

    拥有着沟通时空之力的女孩子,意外踏入时空漩涡的侠客,在千年之后,他、他们与传说中的江湖人物共聚一堂,盗帅楚留香、中原一点红、姬冰雁、胡铁花、飞剑客……一段不得不在一起生活的经历,以及……

    以及,一个笔名为古龙的伟大先知与他写出的,数十本精彩而浪漫的话本。

    在那个光怪陆离、豪奢得近乎虚幻的千年之后,他和他们,都是一套小说里的人物。

    而陆小凤是如何得知南王世子的阴谋的呢——很简单,因为那套小说用整整一本的篇幅讲了他的故事,那个故事里,他最后死于与西门吹雪的决斗,原因是他在求死。

    叶孤城的神色非常平静。

    听到穿越时空,他也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扣了两下桌面;听到伟大先知熊耀华,他也只不过是挑了挑眉;听到自己原本的结局是在紫禁之巅上被西门吹雪的剑穿胸而过,他也不过是抿了抿唇。

    陆小凤叽里呱啦,一口气说完,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茶水,才道:“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我会多智近妖了吧?”

    叶孤城沉默不言,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陆小凤反倒是一呆,道:“你竟然不怀疑是我在诓你?”

    叶孤城淡淡道:“你是我的朋友,我当然信你。”

    陆小凤怔了怔,忽然笑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谈到了死亡,令桌上的气氛稍微有点凝重,陆小凤不大喜欢这种有点凝重的氛围,眯了眯眼,忽然笑道:“你来猜猜看,这本先知写的话本子,叫什么名字?”

    叶孤城也眯了眯眼。

    他看起来居然还真的有在饶有兴趣地想这件事。

    话本么……

    叶孤城没怎么看过话本子,只能凭借自己朴素的思维去猜,略一沉吟,道:“江湖群侠传?”

    真是个老土且正派的名字!

    秦蔻憋笑。

    花满楼微笑。

    陆小凤哈哈大笑,道:“错啦,不是这个,是……《陆小凤传奇》!”

    他双手叉腰,极其膨胀地宣布道:“我,主角!”

    陆小凤:<( ̄︶ ̄)>!

    第220章 53【二更】

    可恶啊!这小人得志的样子!

    秦蔻:“…………”

    秦蔻还想说如果有一本侠客反穿日常她肯定是主角呢!哼。

    叶孤城:“…………”

    叶孤城瞧不出什么情绪地盯着陆小凤看。

    他这个人是这样的,或许是因为练剑太久,以至于连眼神都是寒冷不失凌厉的,寻常人若是被他这么盯着瞧,估计会觉得脖子凉飕飕的,忍不住想要摸一摸看看脑袋到底还在不在脖子上。

    不过陆小凤又不是寻常人,硬是盯着这种目光还能含笑瞧着叶孤城。

    半晌,叶孤城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陆小凤道:“你明白什么了?”

    叶孤城语气很平淡地道:“有一些人,或许他的武功不是天下第一,或许他的财富和他的权势都不是天下第一,但他的人足够得可爱、朋友足够得多、身边的故事也足够精彩,这样的人,无论放在哪里,都可以是主角。”

    “人足够得可爱”这样的话自叶孤城嘴里说出来,还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不过他的语气足够的平淡、神色足够的漠然,也显得这句话竟只像是一种公允而抽离个人喜好的评价。

    陆小凤似乎也没有想到会听到这样的话,他愣了一瞬,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道:“谁知道呢,或许这只是因为古龙同我一样爱喝酒、一样爱交朋友呢。”

    叶孤城的眼睛里,也浮现出了一抹淡淡的、愉悦的笑意。

    旧菜撤下,新菜上来,白切羊肉冷而紧实,羊糕带着颤巍巍的咸鲜,又上了个羊肉菘菜的锅子,羊肉、羊血、羊肚、外加被咕嘟咕嘟冒泡的汤汁煮的软烂烂的菘菜梆子,锅子这种食物就少了一点姑苏的婉约讲究了,反倒是很像粗犷的西北会吃的食物,比如在延市下属的某个县城里出名的“羊杂碎”。

    这吃食的名字甚至听起来有点像是在骂人……

    再有就是热菜了,什么红烧羊肉、大蒜烧羊肚,一盘接着一盘的上,让秦蔻感觉比较惊奇的是——叶孤城的口味清淡,但也没有非常清淡,比如说,他不肯食用味道非常刺激的佐料,但是像是红烧羊肉、煎糟青鱼这样的东西,他也并没有很

    排斥。

    秦蔻忍不住说:“我以为像你这样白衣飘飘的剑士,或许都是吃水煮豆腐、白煮蛋过活的呢。”

    叶孤城看了秦蔻一眼。

    现下,他已经知晓,她就是那个可以沟通两个不同时空的奇异女子了。

    花满楼的眼睛,是用千年之后的医术所治好的。

    陆小凤说话漫谈天地的,自然也不会错过花满楼的复明过程,在他的口中,未来的世界是个对户籍管理非常严格的世界、但各地的人口可以随意流动(这在叶孤城的常识里应该是矛盾的两件事),想要治疗眼睛,必须得到他人死前捐献出来的眼睛……

    所以,治好眼睛这件事,并算不得一件容易的事情。

    叶孤城认为秦蔻有侠气。

    侠气,当然不单单是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侠气的人也不一定非得是武功高强之人。

    ——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异世界旅人,东奔西跑,克服了很多麻烦,令他重见光明,这份坚定的心性与潇洒的性情,正是侠气的体现。

    叶孤城对于他所欣赏的人,就会比平时多一份耐心……但他其实也不大明白为什么她会问出……这么没常识的问题。

    叶孤城的语气听不出情绪:“……人不吃盐会没力气。”

    秦蔻:“…………”

    秦蔻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啊,你们武林高手还怪讲科学的。

    陆小凤道:“你该不会是因为看到西门吹雪杀人前吃白煮蛋,所以认为他一直都吃白煮蛋吧?”

    秦蔻感觉自己膝盖中了一箭,脸色微妙。

    陆小凤哈哈大笑:“别介,他要是天天只靠吃白煮蛋为生,那他估计就不是西门吹雪,而应该改名叫西门痛风了。”

    秦蔻:“…………”

    秦蔻:“…………你说话真有趣。”

    陆小凤道:“他那是认为杀恶人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故而动身之前,要沐浴斋戒,平时他又不这样,你知道的,他们家还开糕饼店的。”

    叶孤城眯了眯眼:“……糕饼店?”

    陆小凤:“是咯……他们家的生意做的还不小,明明万梅山庄在北方,店子居然还开到姑苏来了。”

    叶孤城淡淡道:“那是暗桩。”

    陆小凤耸耸肩,道:“那是自然,不然他是怎么知道江湖上最近的大恶人在什么地方。”

    是了,江湖之中的大小势力,都有自己的情报网,否则有效消息是绝无可能传的这么快的。

    开铺子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铺子藏于市井之中,酒楼客栈又是消息汇聚的地方,人们来来往往,随手就能把要紧的消息传出去。

    被西门吹雪盯上的人,通常都会有一种十分见鬼的体验,那就是无论跑到哪里去,哪怕是装成短衣帮去码头上扛大包,这西门吹雪都能像鬼一样的找上来……

    他们当然不知道,合芳斋开在大小市井之中,且每一家合芳斋的老板,都极爱与老街坊们攀谈,东家招赘西家嫁女,当地什么事情都瞒不过这些和气生财的老板。

    这个大而隐秘的情报网络,乃是西门吹雪的父亲,也就是已经亡故的西门老庄主留下的,西门吹雪一心向剑,但身为名门子弟,处理这些事情对他来说轻车熟路。

    卖糕饼倒是其次了,万梅山庄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地的产出。

    不过……他家糕饼的味道还真是好,这些情报头子一个个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对自己兼职的这份儿工还真是挺有热忱,卖的枣花酥乃是京城一绝,还曾出现过因为生意太好必须增加人员,不然连情报都没法收集的无厘头事件。

    这些事,与身为庄主友人的陆小凤关系不大,他只关心合芳斋的点心好不好吃。

    至于西门吹雪日常的口味嘛……他的口味说来和叶孤城还挺像的,都是滴酒不沾,也不喝茶水,吃饭偏清淡口,但这个清淡,和姑苏的清淡、或者说粤省的清淡差不多,只是不爱放特别多味道刺激的香辛料。

    叶孤城生在南海,经常去广府,广府的烧腊、白斩鸡之类的东西经常吃,而西门吹雪也不讨厌蟹粉豆腐、清蒸白鱼、白切羊肉这样的食物……反倒是不怎么爱吃加了安息茴香的肉饼,这样说来,西门吹雪身在西北,其实是个姑苏胃口?

    陆小凤:陷入沉思.jpg

    总而言之,这顿饭吃得还是满尽兴的,叶孤城人冷、话不多,但脾气并不怪异,且心情愉悦,偶尔也搭腔一两句。

    或许是因为古龙

    大师格外中意去描写冷面的剑客,以至于这桌子上杵着三四块不大爱说话的冰山,好在大家都已习惯了……秦蔻和陆小凤是一个类型的人,都爱哇啦哇啦说个不停,两个人愣是说出了一种十个人一样的热闹,花满楼在一旁笑眯眯地补充,偶尔也会蹦出几句惊人的搞事之语……这氛围里,叶孤城的那一两句搭腔,就显得格外像个捧哏。

    秦蔻仗着多喝了一两黄酒,脑袋酥酥麻麻的,还提出了想和叶孤城合影的要求。

    叶孤城:“…………”

    合影是什么?

    他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杵在一边当大理石雕塑,秦蔻面色红扑扑的,似乎人还是蛮激动的,凑过去比了个V。

    咔嚓一声,照片定格,负责拍照的花满楼拿去给叶孤城瞧瞧看,倒是把见多识广的白云城主也惊讶到了,拿着相机瞧了片刻,才把这东西还给花满楼。

    花满楼提议:“相机都拿出来了,不如我们一块儿拍一张?”

    秦蔻:“可是没带三脚架呀……”

    花满楼忽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来个三脚架,笑眯眯道:“带了!”

    秦蔻:=口=!!!

    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带上的啊!!!

    花满楼的嘴巴比蜜甜:“因为怕你想拍写真啊,顺便就带上了。”

    秦蔻:(* ̄▽ ̄*)

    三脚架架好,设定好自动计时拍照,众人随意地坐在桌旁,目光望向相机,陆小凤挤在最前面,毫无疑问的,他一个人又能占据四分之一个镜头,比起V字,咔嚓一声,照片定格。

    秦蔻凑过来查看照片。

    自然而然的,这种拍聚会的照片,肯定没那么讲究构图,看上去也没多好看,不过,这不是为了留念嘛。

    秦蔻查看完照片之后,还递给叶孤城看,说:“等我们把照片洗出来,给城主也送一份过去吧。”

    叶孤城垂眸瞧着那张照片,既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这种时候自来熟的秦蔻都会认为对方是在说好!哈哈哈哈哈哈!

    吃过午饭,叶孤城无意多留,飘然而去。

    众人回到百花楼,秦蔻昏昏欲睡,又睡了个午觉,陆小凤和花满楼处理事情的速度快得很,上午

    刚去看了别苑,看得很是满意,终于就能把事情办结。

    这也是因为,扫叶别墅的前主人与陆小凤之间很是熟络,进来此人家中出了家变,急需用钱,陆小凤这时候带钱上门,正为他解了燃煤之急。

    秦蔻睡醒,还瘫在床上保持一种大脑痴呆态的时候,这三进的、处于5A景区虎丘山之中的院落就已经……归陆小凤了。

    ——在这个时代,秦蔻和一点红都属于黑户。

    虽然说武侠世界里黑户很常见,黑户置办房产除了没文书之外也没别的问题(毕竟这里归根到底是靠武力值的地方),但是呢,既然还想要正正经经的房契地契,也能走这程序,为何不走呢?

    秦蔻对于房子归于谁的名下这种问题是一点儿不在意的,她只是很惊奇……陆小凤和花满楼居然一个中午就能拿出那么多银票来……

    那房子,可不便宜呢。

    代入现代来想一想,资产多的人不少,但不是每一个富豪都能在半天之内全款买下一栋地段非常好的别墅的,因为可支配的流动资金没那么多,手头上的资产多是固定资产。

    像秦蔻昨晚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还仅仅只停留在“先看看”的想法上。

    结果没想到啊……

    秦蔻捏着手里的房契,看着一派悠然的陆小凤,体会了一把像是买包一样买随意买豪宅的快乐……

    她看看房契,再看看陆小凤,最后再看看她的红哥。

    一点红神色如常,好像也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

    说起来,按照一点红的身家,想卖一座宅院对他来说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无论在哪个世界,无论是哪个行业,能做到“中原第一”的人,只要他想,是绝不可能缺钱的。

    有时候秦蔻也会想……这家伙这么富有,怎么会自己把日子过的那么清苦,那么没有世俗的欲望呢?

    他的钱似乎都花在她身上了……

    一点红从古代取钱回来的时候,还给她置办了一套非常奢华的头面,一打开那盒子,黄金与红宝石交相辉映,险些闪瞎人眼,再一掂量,好家伙……重煞人也!

    秦蔻充满敬意的收起来了。

    但是他自己就……穿衣只求方便,住的地

    方,按他自己来说,睡一张柔软如羽毛般的床与睡稻草垛对他来说根本就没分别……

    当然,秦蔻那张又大又柔软的床铺例外,一点红很喜欢睡在那里,前提是有她躺着,如果是大橘躺在床上,他立马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走了。

    所以,听说一点红打算买摩托车,秦蔻还挺高兴的,这意味着他与这个世界的联结终于不仅仅是秦蔻一人了,透过她,他终于也开始享受生活、享受生命了。

    既然房契、地契已然到手,院落也已是他们的了,那还等什么呢,直接过去吧。

    扫叶别墅并非废园,园中的一草一木,屋中的一桌一椅,均经过前主人的精心打理,并无丝毫破败,花满楼从花家找了十几个伶俐的丫鬟小厮,从此之后,就专门负责打理这处新庄园了。

    当日下午,众人在扫叶别墅一聚。

    竹帘卷起,外头便是沟通一正两厢屋子的回廊,回廊之上,挂了秦蔻从现代带来的玻璃风铃。

    古典建筑之中,正堂通常情况下是采光最好的屋子,多用来待客,待客的屋子布置嘛,那就是案、桌、椅,扫叶别墅也不例外。

    不过这屋子现在买来,只是为了让老朋友欢聚的,待客不待客的都是其次,规不规矩地更是扯淡,秦蔻从现代扒拉来了懒人沙发,就这么懒洋洋地坐在卷起的竹帘之下,身边放着小茶几,茶几上摆着一碟炒豆、一碗刚刚煮好的桂花酒酿。

    大橘趴在她怀里,它下午在院子里疯玩一气,现下累得不想动弹。

    一点红在桂树下舞剑。

    薄剑,比一般的剑要窄上三分、薄上三分,剑光如匹练、剑气如长虹。他是个精于控制的大师,这样的剑,寻常人拿在手中时,剑身都会微微颤动,但他却不同,他出剑有如毒龙出洞,停止时又好似克服了一切惯性,倏地戛然而止,剑身佁然不动,手腕稳若磐石。

    而那种凌厉、狂暴与残酷,却也丝毫不因为他的招式克制而有所减损。

    一套连招终了,他倏地收剑,此时此刻,树上的桂花才似是被剑气所惊扰一般,香风金雨,纷纷扬扬。这个裹着黑色劲装的剑客静静地站着,似乎在享受未尽的剑意。片刻之后,他的目光倏地抬起,落在了坐在回廊里的秦蔻身上。

    秦蔻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

    他利落地收剑,朝这边走来,顺手拿过她放在一旁的厚针织衫,轻轻地盖在了她的身上。

    大橘蠕动着从针织衫里探出了头,轻声细语地喵了一声。

    一点红心情很好,伸出一根手指,揉了揉它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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