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司白榆透过后视镜时不时瞅着沈忧,敛眸一笑,加快了摩托车的码数。
沈忧被风吹得难受,捶打着司白榆的肩膀:“哥哥,慢些。”
司白榆闻言努力压制上扬的嘴角,放缓了摩托车的速度,微微回头瞥向沈忧环着自己腰部的手,眼里划过笑意,故作镇定地吩咐:“忧忧给夏止警官打个电话,问一下他目前在哪儿,离开医院没有。”
夏止……警官?沈忧头顶升起一个巨大的问号。
夏止和司白榆虽然算不上仇人,但也绝对不算特别友好的朋友,司白榆平时称呼夏止都不带任何前缀,今天竟然破天荒加了“警官”二字。
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竟然这么尊敬的称呼夏止。
疑惑归疑惑,司白榆吩咐的事还是得做。
沈忧听话的从司白榆衣袋中摸出手机,一只手努力抓住司白榆的衣角保持平衡,另一只手握着手机,指腹滑动屏幕,在通讯录找到夏止的名字,拨出电话。
“施舍?”沈千遏接过食物笑得恣意,“你几时施舍过我?这粥到底是施舍,还是交换呢?”
“……随你。”司白榆不想理沈千遏,敛目光坐回沈忧身边,将自己的晚餐递给他,“一份能吃饱吗?”
沈忧看着司白榆递过来的肉,歪了歪头指着自己问:“给我?”
“不然呢?”司白榆好笑地反问,“不给你给谁?难道给旁边那只笑得花枝乱颤、没有丝毫边界感,且根本不认识的骚狐狸?”
沈千遏被司白榆说得体无完肤,当即不乐意了,噌的一下站起来:“喂,有你这样为了哄自己小男朋友而损朋友的人吗!”
司白榆手揽住沈忧脖子,无所谓道:“你又不算朋友,而且这哪里是哄,这分明是实话实说。”
“好好好!”沈千遏气的语无伦次,“实话实话,好一个实话实话,我沈千遏以后再帮你,就不是一个蜈蚣精!”
“我的但愿你不是一个蜈蚣精。”司白榆说完还十分没礼貌的打了一个哈欠,将不在意表现的淋漓尽致。
沈忧自觉没有什么话语权,低头吭哧吭哧的吃吃自己的肉。
旁边的桥方无精打采,食欲更是一点也没有。他用筷子搅着饭盒里面的肉,脑海中不禁浮现出牧黎那被完全腐蚀的脸,胃里猛的翻腾倒海,捂着嘴身体往旁边一转,开始止不住的干呕。
“沈千遏,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司白榆看热闹不嫌事大,可以是嬉皮笑脸的拱火。
沈千遏撇了撇嘴角,抱胸不屑地表示:“还说我笑的像个狐狸,我看你分明比我更像!”
一直偷听两人对话的沈忧抬头不高兴地反驳:“那也是漂亮狐狸,不像你,丑狐狸!”
“我是蜈蚣精!”沈千遏下意识地反驳,说完才意识到话中的不对劲,连忙将矛头指向司白榆,“死山羊,你怎么教你小男朋友的?”
“我怎么教他的,和你有什么关系?”司白榆表面生气,实则听得很开心。沈千遏每次说沈忧是他小男朋友,都给他一种爱情被世人接纳的错觉。
两人拌着嘴,桥方在旁边烦躁地捂住耳朵,如果不是看在司白榆的面子上,他早上去撕了沈千遏的嘴。
不……
桥方的眼神倏地狠戾。
他不会放过沈千遏,绝对不会!
他的大影帝是那么热爱舞台,但沈千遏这个该死的蜈蚣精却把牧黎的梦想生生打碎了。要是牧黎有什么三长两短,他一定不会放过沈千遏!
一定!
几人各怀鬼胎,手术室的灯不知不觉熄灭了。桥方眼睛一瞬间亮了,激动地起身,踉跄地跑向手术室。
主治医生走出来,摘掉口罩看着奔上来的桥方和沈忧,微微一笑恭喜道:“几位不用担心,手术很成功,不保守估计,容貌应该能恢复40%。”
“40%啊……”桥方听到这话心情五味杂陈,他明白医生已经尽力了,沈千遏喷射毒液的时候没有手下留情,牧黎的整张脸全部腐蚀烂了,这可怜的百分之四十指不定还是从某些部位移的皮肤。
不到几分钟,做完手术的牧黎就被一群人推了出来。
牧黎整张脸被纱布盖住,桥方心疼的看着桥方,恨不得躺在上面的是自己。他微微弯腰,伸手抚摸自己心爱的人。
他有千言万语要说,可是无奈于时间有限,只能张开唇瓣轻喃几句,无奈看着对方身影消失。
沈忧离他们有些远,所以不知道他们到底说了什么。他远远跟在他们后面,其中不忘收拾走自己吃完食物的垃圾。
“你们人类的医生也不过如此嘛,妖界凤凰他们天天吹捧你们人类如何如何厉害,结果连一张脸都恢复不了。”沈千遏语气轻蔑,双手微摊。
司白榆已经习惯沈千遏的不着调,因此只是蹙了蹙眉没有实质表现什么。
沈忧在思考曼陀罗的事,不高兴地哼哼几句后也不再说话。
而桥方跑在最前面,拿出了跑八百里的架势,前一秒还和沈忧并肩,后一秒就跑得没了影。
就这样,他依稀听到沈千遏的嘲讽后,还倒头跑了回来,胳膊肘摆动原地踏步,一边踹气一边对沈千遏翻白眼:“这么有能耐,也没见你能恢复牧黎的脸。”
“你怎么知道我不能恢复?”沈千遏没了羽扇,便用司白榆递给自己擦嘴的纸巾矫揉造作的遮住下半部脸,笑着说,“妖的能力变化莫测,你怎么就知道,我空有武力没用其他能力呢?”
“武力也一般般。”沈忧小声嘀咕。
沈千遏闻言四肢一僵,手中的纸巾差点落在地上:“小沈忧,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你说,你沈千遏哥哥我,怎么不厉害了?”
沈忧被沈千遏的油腔滑调恶心到,护着肩膀哆嗦了两下,伸长脖子理直气壮道:“本来就是,难道你能打得过我男朋友司白榆?”
说完他还得瑟的摇了摇脑袋。
沈千遏一张脸瞬间被气红了,指着沈忧语无伦次,最后直接把怒火指向了司白榆:“你怎么教的?!”
怒斥的脸不红心不跳。
司白榆挑挑眼皮,没说话,只是沉默地亲了一口沈忧,然后看向沈千遏冲他扬眉毛。
沈千遏瞬间破大防,低下头不再理司白榆,一个劲地往前走,但他没走多久就被桥方拦住。
“做什么?”沈千遏眉头紧锁地抬起头 看着面前拦路的桥方不悦问 ,“你现在终于想起报复我了?”
“我的确很想报复你,但是,比起复仇牧黎的未来更为重要。”桥方深吸一口气,攥了许久拳头才忍住没有一拳砸上去,努力心平气和道,“牧黎他是演员,他是这个世界万众瞩目的影帝,他不能失去他的脸和声音。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你是不是应该负责任?”
“负责任?这话说的好笑。”沈千遏冷笑 ,一边走一边反问,“那你说说,我应该怎么负责任呢,打个比方给我听一下。”
“你明知故问我想要什么。”桥方闭上眼,拦在沈千遏在身前,“恢复牧黎的样貌!”
沈千遏听后笑容蓦地消失:“你是在命令我吗?”
“我怎么敢,您是蜈蚣精,我可不敢!”桥方阴阳怪气地说完,又沉住气问道,“你到底愿不愿意恢复牧黎的容貌?”
沈千遏微微一笑,慢条斯理整理着衣襟,低头俯视着桥方:“有求于人就是这个态度?我不需要你跪下来对我感恩戴德,那你至少客客气气的吧?”
“你让我客客气气?你拿你的脸来说这句话。”桥方火气顿时上来了,“如果不是你毁了他的脸,我又怎么会需要到医院来?你当了恶人现在又假惺惺的成好人,恶不恶心?”
“我恶心?”沈千遏无所谓的耸起肩膀,“好吧,那你就当我恶心吧。”
两人吵闹的不行,司白榆听得烦躁,索性抬起手一边一个爆头:“都给我闭嘴,医院重地不许喧哗,所有人都给我安静!”
“切!”桥方不屑的直撇嘴。
沈千遏虽然不像桥方一样表现的那么鲜明,但从那似笑非笑的表情看也有些不高兴。
但是即便再不高兴也只能忍着,最多也只是小小的出言不逊一下,毕竟面前这位可是大名鼎鼎的人偶师司白榆,出了名的黑心商人,要是惹的他不快,下次在药材方面进货肯定会出不小的乱子。
双人与双人的关系就是蜘蛛网,他们紧密相连,唇齿相依,一旦让其中一个小蜘蛛不高兴,那就肯定会牵动其他的蜘蛛。
况且面前这个可不是什么小蜘蛛,他是蜘蛛网的头目,也可以称之为主人,要是把他惹恼了,以后想要在这个城市立足,基本上是天方夜谭。
接人之后即便再不甘心也没有再说话,沈千遏也知道自己伤害了牧黎,所以在病房门口转悠了几圈就离开了。
牧茜再三犹豫下还是通知了父母,当牧家父母看到黎域的现状后,直接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
他们根本不敢想象躺在病床上整张脸被纱布包裹的男人是自己的儿子,他们摇晃着黎域瘦弱的身躯。外面的粉丝被驱赶开后,又被狗仔取而代之,噼里啪啦的拍照声不绝于耳,闪光的灯将整个房间衬托的异常滑稽。
仿佛一场精心的表演。
桥方不认识黎域的父母,拘谨的站在一旁,等两位老人哭完之后才上前小声的解释来龙去脉。
他自然不能直言说黎域是被一个妖怪所伤的,这种不符合人类认知的话说出来肯定会被当成神经病,所以他美化了一下,只说有一个疯子跑出来向黎域泼了一盆液体。
“难道是硫酸?小帅哥,那伤害我儿子的人现在在哪?”牧母抓着桥方的衣领,仿佛在抓着救命稻草一般。
桥方特别想把沈千遏的名字拱出来,但他知道不行,咬了咬牙狠心包庇道:“就……一个蒙着脸的大汉,我也不知道是谁,可能是牧黎的黑粉吧。”
牧母闻言有些失望,不过对于桥方给出的解释深信不疑:“我儿子名气大了,一定是哪家的黑粉。不行,我得报警,我一定要揪出凶手给我儿子报仇!”
112
“可是如果我走开了,你就会受伤啊,傻瓜。”牧黎终于舍得抬起自己藏在臂弯的脸,声音沙哑地说道。
只听他的声音,牧茜就知道牧黎的嗓子一定被那极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整坏了。牧黎除了演技精湛外,还有一副天籁之音的嗓子,没少被经纪人拉去唱专辑。
现在嗓子坏了,只能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他脸上,但一看见牧黎的脸,所有人差点没尖叫出声。
只因牧黎的脸实在可怕,他的鼻子基本可以说是没了,眼睛也烂了一只,嘴巴左边的嘴角被腐蚀。即使是看着,也能猜到牧黎说话时一定痛苦到了极点。
毕竟他每一次张嘴,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撕裂嘴角,不论怎么看,都觉得难以忍受。
“你的脸……”桥方怔怔地看着面前陌生的牧黎,桥方自以为阅人无数,但唯一能和自己叔叔媲美的人除了沈忧外,便是牧黎。
他是娱乐圈出了名的绝世帅哥,而现在这个绝世帅哥顶着一张“丑陋”的脸可怜兮兮看着自己,让他心情一时错综复杂。
“吓到你了?”牧黎强颜欢笑地捂住自己的脸,他知道自己现在丑陋无比,怕吓到桥方,伸手捂住自己的脸,“你别怕,我没有想吓你。”
他这话把桥方听得心脏酸溜溜,心中既自责又痛苦:“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明白。”牧黎抓住桥方紧张到乱挥的手,将他按在自己的胸口,低着头认真道,“我不后悔替你挡黑水。”
桥方闻言双眼有些微红,咬紧唇扭过头不看牧黎。
两人别扭的气氛看呆沈忧和司白榆,两人相视一眼,都从双方眼中看到了无奈。
牧黎现在为了桥方自毁容貌,牧黎自己是能接受这个结果,但广大粉丝和牧黎的家人肯定不能。
牧黎现在顶多二十七岁,虽然是奔三的大叔了,但挨不住脸好看,各方面都算上乘,即便到了四十岁多半也会活跃在影视界。
可现在连毁了不说,连嗓子也毁了,说是白天鹅掉进癞蛤蟆洞里也不为过。
“哥哥,你疯了!”牧茜率先接受不了这个结果,拽住牧黎的手往自己这边狠狠一拽 “你过来!”
“怎么了?”牧黎捏着嗓子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牧茜瞪着牧黎,就差把眼珠子瞪在对方脸上,“你听听自己的声音,你嗓子已经完全毁了!”
“那又怎么样?”牧黎轻松一笑,仿佛坏的不是他的嗓子,而是他几十年沉重压在他肩上的包袱。
“哥哥,你不是喜欢当明星吗?”牧茜满腹不解地上前,摊开双手看着自己的哥哥,“你喜欢众星捧月的感受不是吗?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自毁前程?”
“你觉得我在自毁前程?”牧黎不赞同地摆头,视线越过牧茜落在不知何时躲到后面的桥方上,“我只是在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你想保护的人?”牧茜气得快要吐血,如果不是桥方在场,她可能要直接开启暴走模式,“牧黎你搞清楚,桥方和你认识才不过三个月,你俩压根就不熟悉,没必要整这些同生共死的把戏!”
“牧茜,你不懂我……”牧黎深深看着牧茜,双眸中有泪花在闪烁,“你根本就被明白,我这些年到底想要什么。你和爸妈总打着为我好的旗号不断剥削、控制我,让我在家庭的桎梏中迷失自我!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都不是!”
牧茜被吼得愣住,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哥哥这么粗暴的一面,在她的眼中,自己的哥哥就是一个温柔、稳重,不论提什么要求都会答应的老实人。
可面前这个男人,双眼赤红,嘴唇颤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带着巨大的怨恨,仿佛他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发泄怨恨,发泄痛苦,发泄积攒了多年的痛苦。
“哥哥你吼我干什么?”牧茜说到底也是一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姐,关心人还被平白无故吼了一道,多少有些难以接受,“我只是不想看哥哥你的未来被一个无亲无故的人毁掉!”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作为亲人就可以随意毁掉他的人生?”
说话的人不是牧黎,是桥方。
他听了一大串熟落,前面的都还能忍受,但到了后面实在忍无可忍,起身愤愤不平道:“牧茜,我看你受伤才一直隐忍,没想到你一直得寸进尺,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客气了!”
“你不客气?你能不客气什么?”牧茜被气笑了,连自己腿上的伤的顾及不了,一瘸一拐地奔向他,“我告诉你,现在你是害我哥前程被毁的始作俑者,我不找你麻烦已经仁至义尽!”
“哦?”牧茜冷笑,“你觉得是你的嘴皮子厉害,还是我的律师团厉害?”
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如果我的人没有调查错,你以前是一个医生对吧?而且还是省城的大医生呢,说是有百分之五十概率获得主任的位置,”
桥方闻言脸色倏地苍白,他怎么可能听不懂牧茜的话,她这是在明晃晃的威胁自己,让自己知难而退。
但桥方是谁,一个青春年少、肆意妄为,教导主任见了都得摇头的叛逆青年,他朝牧黎颔首,然后起身走向牧茜,每一步都透着巨大的坚毅。
“你觉得,我会怕你吗?”他耸起肩膀,走到牧茜的跟前,居高临下看着她。
“你、你想干什么?”牧茜惊恐地后退,两手反身性的护在胸前,龇牙恐吓道,“你要敢动我,我一定会杀了你的!”
“哦?”桥方知道牧茜害怕什么,故意挑衅道,“没关系,你哥一定会挡在我的身前,到时候弑哥的你,又如何解释呢?”
“我不需要解释,他是我的哥哥,即使我杀了他,我也不需要解释任何东西!”牧茜说完忽然愣住,她不敢置信地捂住嘴,难以相信自己说了这么过分的话。
“杀哥哥……”牧茜喃喃自语,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平时确实没边的损牧黎,但那是因为她把他当做哥哥,把他当作亲哥。
牧黎看着牧茜,他没有言语,在牧黎的搀扶下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门口。
他没有出门,只是站在司白榆旁边,弯着身子,正值壮年的他,一瞬间如迟暮老者一样可怜。
沈忧牵住牧黎的手,轻轻握了握当作安慰。
“怎么样?”司白榆没有沈忧的体贴,用自己的方式冷冰冰地说道。
“还行。”牧黎扯动嘴角,伤口撕拉开,嘴角的血看着骇人不已。
牧茜在远程神情复杂地看着,人不知道自己哥哥是在偏护桥方,还是在接机吐露自己的真心。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哥哥一直是炙手可热的明星,他们家有财主扶持,从三线飙升到超一线,只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
而她觉得哥哥勤奋,也是因为司白榆一直很在乎自己的事业,常常会健身医美保持自己的身材。其他明星,或者当前较火的美容方式,也会让助理试一试,只要有丝毫作用,就一定会亲自尝试。
开始演技平平,牧黎就花了半年的时间学习,每一部戏都认真关注他人的一举一动,从来不会放弃让自己闪闪发光的任何机会。
就是这样的哥哥,说自己根本不喜欢当明星,这些全是家人的逼迫,怎么听怎么荒唐。
“你们几个,到底说够了没?”沈千遏忍无可忍出声直至,“这些全是因为我而起,你们非但不寻我的过错,还互相责怪推辞,这让我一个立志当反派的人如何是好呐?”
沈千遏的花引起桥方的注意,他才发现自己只顾着和牧茜吵架,忘记找沈千遏麻烦了。
“沈千遏,你个神经病!”桥方冲到柜台前,跳到地面夺过里面木偶的棍子,跳出柜子向沈千遏挥去。
沈千遏微微挑眉,吹了声口哨夸了句“勇气可嘉”,然后一个扫腿把桥方摔在地上,至于棍子,在空中转了几圈颠簸落地,连出“鞘”的机会都没有。
“你只有这点手段?”沈千遏笑得轻蔑,看桥方的眼神和看小丑没有什么两样。
“死蜈蚣,仗着自己多几条腿就觉得了不起啊!爷爷我还当过兵呢!”桥方说这话时有些虚,他确实当过兵,但教过也没说过出了部队能打赢一只十几米长的大蜈蚣。
“桥方,别闹了。”沈忧觉得事态演变地越来越蹊跷,出生制止两人喋喋不休的争吵。
桥方开始以为说话者是司白榆,毕竟现场只有这叔叔是胳膊肘弯的,但转头后,发现是他日日护在手心的沈忧。
桥方崩了,崩得十分彻底。
被人背刺,足以让他崩溃。
“沈忧,你太不是人了,亏我还一直念着你!”
桥方大声控诉道。
沈忧看看受伤后一直脸色发白,却一声不吭甚至参与热闹的牧茜,和流着血毁了容,难受得不行的牧黎,在心中喟然长叹。
真不亏是兄妹,受伤后的反应一模一样,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受了伤都一样的冷静。
113
“可是如果我走开了,你就会受伤啊,傻瓜。”牧黎终于舍得抬起自己藏在臂弯的脸,声音沙哑地说道。
只听他的声音,牧茜就知道牧黎的嗓子一定被那极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整坏了。牧黎除了演技精湛外,还有一副天籁之音的嗓子,没少被经纪人拉去唱专辑。
现在嗓子坏了,只能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他脸上,但一看见牧黎的脸,所有人差点没尖叫出声。
只因牧黎的脸实在可怕,他的鼻子基本可以说是没了,眼睛也烂了一只,嘴巴左边的嘴角被腐蚀。即使是看着,也能猜到牧黎说话时一定痛苦到了极点。
毕竟他每一次张嘴,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撕裂嘴角,不论怎么看,都觉得难以忍受。
“你的脸……”桥方怔怔地看着面前陌生的牧黎,桥方自以为阅人无数,但唯一能和自己叔叔媲美的人除了沈忧外,便是牧黎。
他是娱乐圈出了名的绝世帅哥,而现在这个绝世帅哥顶着一张“丑陋”的脸可怜兮兮看着自己,让他心情一时错综复杂。
“吓到你了?”牧黎强颜欢笑地捂住自己的脸,他知道自己现在丑陋无比,怕吓到桥方,伸手捂住自己的脸,“你别怕,我没有想吓你。”
他这话把桥方听得心脏酸溜溜,心中既自责又痛苦:“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明白。”牧黎抓住桥方紧张到乱挥的手,将他按在自己的胸口,低着头认真道,“我不后悔替你挡黑水。”
桥方闻言双眼有些微红,咬紧唇扭过头不看牧黎。
两人别扭的气氛看呆沈忧和司白榆,两人相视一眼,都从双方眼中看到了无奈。
牧黎现在为了桥方自毁容貌,牧黎自己是能接受这个结果,但广大粉丝和牧黎的家人肯定不能。
牧黎现在顶多二十七岁,虽然是奔三的大叔了,但挨不住脸好看,各方面都算上乘,即便到了四十岁多半也会活跃在影视界。
可现在连毁了不说,连嗓子也毁了,说是白天鹅掉进癞蛤蟆洞里也不为过。
“哥哥,你疯了!”牧茜率先接受不了这个结果,拽住牧黎的手往自己这边狠狠一拽 “你过来!”
“怎么了?”牧黎捏着嗓子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牧茜瞪着牧黎,就差把眼珠子瞪在对方脸上,“你听听自己的声音,你嗓子已经完全毁了!”
“那又怎么样?”牧黎轻松一笑,仿佛坏的不是他的嗓子,而是他几十年沉重压在他肩上的包袱。
“哥哥,你不是喜欢当明星吗?”牧茜满腹不解地上前,摊开双手看着自己的哥哥,“你喜欢众星捧月的感受不是吗?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自毁前程?”
“你觉得我在自毁前程?”牧黎不赞同地摆头,视线越过牧茜落在不知何时躲到后面的桥方上,“我只是在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你想保护的人?”牧茜气得快要吐血,如果不是桥方在场,她可能要直接开启暴走模式,“牧黎你搞清楚,桥方和你认识才不过三个月,你俩压根就不熟悉,没必要整这些同生共死的把戏!”
“牧茜,你不懂我……”牧黎深深看着牧茜,双眸中有泪花在闪烁,“你根本就被明白,我这些年到底想要什么。你和爸妈总打着为我好的旗号不断剥削、控制我,让我在家庭的桎梏中迷失自我!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都不是!”
牧茜被吼得愣住,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哥哥这么粗暴的一面,在她的眼中,自己的哥哥就是一个温柔、稳重,不论提什么要求都会答应的老实人。
可面前这个男人,双眼赤红,嘴唇颤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带着巨大的怨恨,仿佛他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发泄怨恨,发泄痛苦,发泄积攒了多年的痛苦。
“哥哥你吼我干什么?”牧茜说到底也是一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姐,关心人还被平白无故吼了一道,多少有些难以接受,“我只是不想看哥哥你的未来被一个无亲无故的人毁掉!”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作为亲人就可以随意毁掉他的人生?”
说话的人不是牧黎,是桥方。
他听了一大串熟落,前面的都还能忍受,但到了后面实在忍无可忍,起身愤愤不平道:“牧茜,我看你受伤才一直隐忍,没想到你一直得寸进尺,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客气了!”
“你不客气?你能不客气什么?”牧茜被气笑了,连自己腿上的伤的顾及不了,一瘸一拐地奔向他,“我告诉你,现在你是害我哥前程被毁的始作俑者,我不找你麻烦已经仁至义尽!”
“哦?”牧茜冷笑,“你觉得是你的嘴皮子厉害,还是我的律师团厉害?”
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如果我的人没有调查错,你以前是一个医生对吧?而且还是省城的大医生呢,说是有百分之五十概率获得主任的位置,”
桥方闻言脸色倏地苍白,他怎么可能听不懂牧茜的话,她这是在明晃晃的威胁自己,让自己知难而退。
但桥方是谁,一个青春年少、肆意妄为,教导主任见了都得摇头的叛逆青年,他朝牧黎颔首,然后起身走向牧茜,每一步都透着巨大的坚毅。
“你觉得,我会怕你吗?”他耸起肩膀,走到牧茜的跟前,居高临下看着她。
“你、你想干什么?”牧茜惊恐地后退,两手反身性的护在胸前,龇牙恐吓道,“你要敢动我,我一定会杀了你的!”
“哦?”桥方知道牧茜害怕什么,故意挑衅道,“没关系,你哥一定会挡在我的身前,到时候弑哥的你,又如何解释呢?”
“我不需要解释,他是我的哥哥,即使我杀了他,我也不需要解释任何东西!”牧茜说完忽然愣住,她不敢置信地捂住嘴,难以相信自己说了这么过分的话。
“杀哥哥……”牧茜喃喃自语,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平时确实没边的损牧黎,但那是因为她把他当做哥哥,把他当作亲哥。
牧黎看着牧茜,他没有言语,在牧黎的搀扶下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门口。
他没有出门,只是站在司白榆旁边,弯着身子,正值壮年的他,一瞬间如迟暮老者一样可怜。
沈忧牵住牧黎的手,轻轻握了握当作安慰。
“怎么样?”司白榆没有沈忧的体贴,用自己的方式冷冰冰地说道。
“还行。”牧黎扯动嘴角,伤口撕拉开,嘴角的血看着骇人不已。
牧茜在远程神情复杂地看着,人不知道自己哥哥是在偏护桥方,还是在接机吐露自己的真心。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哥哥一直是炙手可热的明星,他们家有财主扶持,从三线飙升到超一线,只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
而她觉得哥哥勤奋,也是因为司白榆一直很在乎自己的事业,常常会健身医美保持自己的身材。其他明星,或者当前较火的美容方式,也会让助理试一试,只要有丝毫作用,就一定会亲自尝试。
开始演技平平,牧黎就花了半年的时间学习,每一部戏都认真关注他人的一举一动,从来不会放弃让自己闪闪发光的任何机会。
就是这样的哥哥,说自己根本不喜欢当明星,这些全是家人的逼迫,怎么听怎么荒唐。
“你们几个,到底说够了没?”沈千遏忍无可忍出声直至,“这些全是因为我而起,你们非但不寻我的过错,还互相责怪推辞,这让我一个立志当反派的人如何是好呐?”
沈千遏的花引起桥方的注意,他才发现自己只顾着和牧茜吵架,忘记找沈千遏麻烦了。
“沈千遏,你个神经病!”桥方冲到柜台前,跳到地面夺过里面木偶的棍子,跳出柜子向沈千遏挥去。
沈千遏微微挑眉,吹了声口哨夸了句“勇气可嘉”,然后一个扫腿把桥方摔在地上,至于棍子,在空中转了几圈颠簸落地,连出“鞘”的机会都没有。
“你只有这点手段?”沈千遏笑得轻蔑,看桥方的眼神和看小丑没有什么两样。
“死蜈蚣,仗着自己多几条腿就觉得了不起啊!爷爷我还当过兵呢!”桥方说这话时有些虚,他确实当过兵,但教过也没说过出了部队能打赢一只十几米长的大蜈蚣。
“桥方,别闹了。”沈忧觉得事态演变地越来越蹊跷,出生制止两人喋喋不休的争吵。
桥方开始以为说话者是司白榆,毕竟现场只有这叔叔是胳膊肘弯的,但转头后,发现是他日日护在手心的沈忧。
桥方崩了,崩得十分彻底。
被人背刺,足以让他崩溃。
“沈忧,你太不是人了,亏我还一直念着你!”
桥方大声控诉道。
沈忧看看受伤后一直脸色发白,却一声不吭甚至参与热闹的牧茜,和流着血毁了容,难受得不行的牧黎,在心中喟然长叹。
真不亏是兄妹,受伤后的反应一模一样,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受了伤都一样的冷静。
114
牧黎看着自己吐血都要嘲笑自己的妹妹,
司白榆觉得麻烦,拿过沈千遏手里的瓜子直接翻过来倒在地上。
沈千遏看着哗啦啦落在地上的瓜子,等看清东西后,愣了两秒发出巨大的尖叫:“啊啊啊,司白榆,我的绝世好瓜子!”
“什么瓜子?”司白榆侧了侧耳朵。
“绝世好瓜子!”沈千遏正字圆腔地喊道。
司白榆:……
沈忧:……
牧黎:……
桥方:……
夏止:……
牧茜:……
六个人集体懵逼,他们看沈千遏这么激动,还以为是什么稀世药材,结果整这么一出,不过只是一个食物。
“绝世好瓜子……好新颖的名字。”桥方砸砸嘴,持着有什么东西紧着自己人的心态,在地上捞了一把瓜子分别分给沈忧和牧黎。
沈忧有些不情愿,牧黎倒是满脸好奇。
原因很简单,牧黎出生于世家,童星出生,19岁时拍了一部古偶戏火遍大江南北,说是路边的狗看了都得要个签名也不为过。
这样众星拱月,在温室之中长大的他,难免有心怀一颗武侠的心,因此看见沈千遏的第一眼,他就有一些心情澎湃。可惜对方伤了自己妹妹,否则一定会携带一壶好酒与对方攀谈一些行内的故事。
在《鬼吹灯》和《盗墓笔记》大火时,他是冲在前锋的头好粉丝之一,一直对江湖和奇门遁甲抱有好奇的心态。因此踌躇不已,想着要不要问沈千遏本体的事。
但现在大家都注意力已经从沈千遏打牧茜上,转移到了沈千遏嘴里的“绝世瓜子”上。
“什么是绝世瓜子?”沈忧好奇的从柜台里走出来,凑到人群中越过桥方奔向夏止,见他满脸的凝重之色,不由问道,“老公你怎么啦?”
司白榆没有着急回答,反而把目光落在沈忧手里的瓜子上。脑瓜子晶莹剔透,黑色的纹路像是鬼斧神工的雕刻一般,与中世界的著名雕刻家有的一拼。瓜子并不大,顶多也就食指指盖大小,从远处看还以为是哪家的收藏玉品。
可是就是这样漂亮,可以使众多收藏家狂热的东西,竟然散发着奇特的臭味。那味道十分的刺鼻,虽然是臭鼬散发出来的味道,但是仔细闻一下,就会发现混杂着一些尸体的臭味。
一股尸体腐烂后的味道。
沈忧想到沈千遏之前说过他的极品药材都是从尸体中泡出来的,脸色倏地一白,渐渐猜到这东西是从什么东西中出来的。
果然,没一会就有人站了出来。
“这根本就不是瓜子。”司白榆捡起其中一颗瓜子剥开,里面的瓜子肉和平时的白色瓜子肉不同,它是红褐色的,而且站在肉眼可见的鼓动,仿佛是一颗活生生的心脏一样。司白榆把瓜子肉拿出来,给围观的所有人看,“其实这里面的,是人心。”
此言一出,五人全部呆愣。
“人肉?”桥方没忍住惊讶,“人肉怎么会出现在瓜子里面?不对不对不对,这里是医馆对不对,医馆的话怎么会出现人肉?难道……”
“别难道了,医馆馆主都是一只蜈蚣,这种反常东西都出现了,难道这个医馆还能是正常医馆吗?”牧茜吐完血精神好了一些,只是受伤还是太重脸色发白有些难看。她扯了扯嘴角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些,“一只蜈蚣,不可能悬壶救世。”
“怎么不可能?”沈千遏不爽地反问。
“如果你会救人的话,那你为什么不救我?”牧茜脑回路清晰,指着自己有些往里凹的胸脯说,“你看看我都成什么样了,本来就扁的身体现在更扁了。”
“活该!”沈千遏骂完就闭上眼。
“不是,你这人怎么没有一点同理心啊!”牧茜有些破防。
“我没有邀请你们这些该死的人类来,除了沈忧外,我希望你们现在所有人都给我去死!”沈千遏一字一顿,嗓音阴沉沙哑,阴狠的事件扫过在场所有的人,“你们是人类,所以你们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但你们扪心自问一下,除了司白榆这位享受圈内的大人,其他几个毛头,你们真的能和我匹敌吗?”
他说出的是事实,但桥方有些绷不住。
因为他是当过兵的,他觉得手擒一只蜈蚣不在话下,于是大发厥词:“你怎么知道我们打不过你?因为自己有一个那么长的尾巴就了不起是不是?有本事你滚过来,我们1打一,单挑!”
他说完还豪横的竖起一根中指,根本不在乎沈千遏的怒气值。
“很好,你们这些人类成功惹怒我了!”沈千遏竖起自己的身体,几百只腿在空中蠕动,趁人不备乍然间往上翻,足尖向桥方发射出黑色的液体。
“我靠,你这人也太不讲武德了!”桥方骂骂咧咧的用手去挡液体,转头冲自己的叔叔喊道,“司白榆,你救救我!”
他还记得当时那液体喷在司白榆背上的后果,他才不过25岁,还不想英年毁容。
司白榆离沈千遏比较远,当着桥方的面护着沈忧走到更远的地方,远远的摆手表示爱莫能助:“你嘴巴这么贱,吃点苦头也应该。”
桥方傻眼了:“叔叔你不能这么对我啊,我姑姑知道了会杀了你的!”
司白榆无动于衷。
眼看液体要喷到桥方脸上,牧黎突然冲上前为其挡住液体。
那些液体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刚才喷向沈忧的液体是沈千遏无意释放的,毒性还算中规中矩,甚至偏向于薄弱。
但是这个不一样,他这是抱着要杀桥方的心喷出。
当那些黑色的液体喷到牧黎脸上,一股硫酸腐蚀肉体的声音听的所有人头皮发麻,桥方被吓傻眼了,反应过来后连忙上前查看牧黎的情况。
“我哥哥……我刚刚是靠脸吃饭的娱乐明星啊!”牧茜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自己受伤能忍气吞声,但触及了他的哥哥,她就生出巨大的怒气。她上前若不可遏地掐住沈千遏脖子,“你现在伤了他的脸,他以后的事业怎么办?”
“关我什么事?我又没有让他来挡。”沈千遏语气漠然。
而另一边,牧黎捂着脸发出痛苦的闷哼,桥方担心地抱紧牧黎:“你现在怎么样?疼不疼啊?你为什么这么傻,我嘴贱,你为什么要来替我挡这些东西,你直接走开就行了,反正我毁容还是死了都是我活该,但是你不一样啊!你的以后怎么办啊!”“可是如果我走开了,你就会受伤啊,傻瓜。”牧黎终于舍得抬起自己藏在臂弯的脸,声音沙哑地说道。
只听他的声音,牧茜就知道牧黎的嗓子一定被那极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整坏了。牧黎除了演技精湛外,还有一副天籁之音的嗓子,没少被经纪人拉去唱专辑。
现在嗓子坏了,只能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他脸上,但一看见牧黎的脸,所有人差点没尖叫出声。
只因牧黎的脸实在可怕,他的鼻子基本可以说是没了,眼睛也烂了一只,嘴巴左边的嘴角被腐蚀。即使是看着,也能猜到牧黎说话时一定痛苦到了极点。
毕竟他每一次张嘴,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撕裂嘴角,不论怎么看,都觉得难以忍受。
“你的脸……”桥方怔怔地看着面前陌生的牧黎,桥方自以为阅人无数,但唯一能和自己叔叔媲美的人除了沈忧外,便是牧黎。
他是娱乐圈出了名的绝世帅哥,而现在这个绝世帅哥顶着一张“丑陋”的脸可怜兮兮看着自己,让他心情一时错综复杂。
“吓到你了?”牧黎强颜欢笑地捂住自己的脸,他知道自己现在丑陋无比,怕吓到桥方,伸手捂住自己的脸,“你别怕,我没有想吓你。”
他这话把桥方听得心脏酸溜溜,心中既自责又痛苦:“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明白。”牧黎抓住桥方紧张到乱挥的手,将他按在自己的胸口,低着头认真道,“我不后悔替你挡黑水。”
桥方闻言双眼有些微红,咬紧唇扭过头不看牧黎。
两人别扭的气氛看呆沈忧和司白榆,两人相视一眼,都从双方眼中看到了无奈。
牧黎现在为了桥方自毁容貌,牧黎自己是能接受这个结果,但广大粉丝和牧黎的家人肯定不能。
牧黎现在顶多二十七岁,虽然是奔三的大叔了,但挨不住脸好看,各方面都算上乘,即便到了四十岁多半也会活跃在影视界。
可现在连毁了不说,连嗓子也毁了,说是白天鹅掉进癞蛤蟆洞里也不为过。
“哥哥,你疯了!”牧茜率先接受不了这个结果,拽住牧黎的手往自己这边狠狠一拽 “你过来!”
“怎么了?”牧黎捏着嗓子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牧茜瞪着牧黎,就差把眼珠子瞪在对方脸上,“你听听自己的声音,你嗓子已经完全毁了!”
“那又怎么样?”牧黎轻松一笑,仿佛坏的不是他的嗓子,而是他几十年沉重压在他肩上的包袱。
“哥哥,你不是喜欢当明星吗?”牧茜满腹不解地上前,摊开双手看着自己的哥哥,“你喜欢众星捧月的感受不是吗?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自毁前程?”
“你觉得我在自毁前程?”牧黎不赞同地摆头,视线越过牧茜落在不知何时躲到后面的桥方上,“我只是在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你想保护的人?”牧茜气得快要吐血,如果不是桥方在场,她可能要直接开启暴走模式,“牧黎你搞清楚,桥方和你认识才不过三个月,你俩压根就不熟悉,没必要整这些同生共死的把戏!”
“牧茜,你不懂我……”牧黎深深看着牧茜,双眸中有泪花在闪烁,“你根本就被明白,我这些年到底想要什么。你和爸妈总打着为我好的旗号不断剥削、控制我,让我在家庭的桎梏中迷失自我!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都不是!”
牧茜被吼得愣住,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哥哥这么粗暴的一面,在她的眼中,自己的哥哥就是一个温柔、稳重,不论提什么要求都会答应的老实人。
可面前这个男人,双眼赤红,嘴唇颤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带着巨大的怨恨,仿佛他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发泄怨恨,发泄痛苦,发泄积攒了多年的痛苦。
“哥哥你吼我干什么?”牧茜说到底也是一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姐,关心人还被平白无故吼了一道,多少有些难以接受,“我只是不想看哥哥你的未来被一个无亲无故的人毁掉!”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作为亲人就可以随意毁掉他的人生?”
说话的人不是牧黎,是桥方。
他听了一大串熟落,前面的都还能忍受,但到了后面实在忍无可忍,起身愤愤不平道:“牧茜,我看你受伤才一直隐忍,没想到你一直得寸进尺,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客气了!”
“你不客气?你能不客气什么?”牧茜被气笑了,连自己腿上的伤的顾及不了,一瘸一拐地奔向他,“我告诉你,现在你是害我哥前程被毁的始作俑者,我不找你麻烦已经仁至义尽!”
“哦?”牧茜冷笑,“你觉得是你的嘴皮子厉害,还是我的律师团厉害?”
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如果我的人没有调查错,你以前是一个医生对吧?而且还是省城的大医生呢,说是有百分之五十概率获得主任的位置,”
桥方闻言脸色倏地苍白,他怎么可能听不懂牧茜的话,她这是在明晃晃的威胁自己,让自己知难而退。
但桥方是谁,一个青春年少、肆意妄为,教导主任见了都得摇头的叛逆青年,他朝牧黎颔首,然后起身走向牧茜,每一步都透着巨大的坚毅。
“你觉得,我会怕你吗?”他耸起肩膀,走到牧茜的跟前,居高临下看着她。
“你、你想干什么?”牧茜惊恐地后退,两手反身性的护在胸前,龇牙恐吓道,“你要敢动我,我一定会杀了你的!”
“哦?”桥方知道牧茜害怕什么,故意挑衅道,“没关系,你哥一定会挡在我的身前,到时候弑哥的你,又如何解释呢?”
“我不需要解释,他是我的哥哥,即使我杀了他,我也不需要解释任何东西!”牧茜说完忽然愣住,她不敢置信地捂住嘴,难以相信自己说了这么过分的话。
“杀哥哥……”牧茜喃喃自语,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平时确实没边的损牧黎,但那是因为她把他当做哥哥,把他当作亲哥。
牧黎看着牧茜,他没有言语,在牧黎的搀扶下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门口。
他没有出门,只是站在司白榆旁边,弯着身子,正值壮年的他,一瞬间如迟暮老者一样可怜。
沈忧牵住牧黎的手,轻轻握了握当作安慰。
“怎么样?”司白榆没有沈忧的体贴,用自己的方式冷冰冰地说道。
“还行。”牧黎扯动嘴角,伤口撕拉开,嘴角的血看着骇人不已。
牧茜在远程神情复杂地看着,人不知道自己哥哥是在偏护桥方,还是在接机吐露自己的真心。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哥哥一直是炙手可热的明星,他们家有财主扶持,从三线飙升到超一线,只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
而她觉得哥哥勤奋,也是因为司白榆一直很在乎自己的事业,常常会健身医美保持自己的身材。其他明星,或者当前较火的美容方式,也会让助理试一试,只要有丝毫作用,就一定会亲自尝试。
开始演技平平,牧黎就花了半年的时间学习,每一部戏都认真关注他人的一举一动,从来不会放弃让自己闪闪发光的任何机会。
就是这样的哥哥,说自己根本不喜欢当明星,这些全是家人的逼迫,怎么听怎么荒唐。
“你们几个,到底说够了没?”沈千遏忍无可忍出声直至,“这些全是因为我而起,你们非但不寻我的过错,还互相责怪推辞,这让我一个立志当反派的人如何是好呐?”
沈千遏的花引起桥方的注意,他才发现自己只顾着和牧茜吵架,忘记找沈千遏麻烦了。
“沈千遏,你个神经病!”桥方冲到柜台前,跳到地面夺过里面木偶的棍子,跳出柜子向沈千遏挥去。
沈千遏微微挑眉,吹了声口哨夸了句“勇气可嘉”,然后一个扫腿把桥方摔在地上,至于棍子,在空中转了几圈颠簸落地,连出“鞘”的机会都没有。
“你只有这点手段?”沈千遏笑得轻蔑,看桥方的眼神和看小丑没有什么两样。
“死蜈蚣,仗着自己多几条腿就觉得了不起啊!爷爷我还当过兵呢!”桥方说这话时有些虚,他确实当过兵,但教过也没说过出了部队能打赢一只十几米长的大蜈蚣。
“桥方,别闹了。”沈忧觉得事态演变地越来越蹊跷,出生制止两人喋喋不休的争吵。
桥方开始以为说话者是司白榆,毕竟现场只有这叔叔是胳膊肘弯的,但转头后,发现是他日日护在手心的沈忧。
桥方崩了,崩得十分彻底。
被人背刺,足以让他崩溃。
“沈忧,你太不是人了,亏我还一直念着你!”
桥方大声控诉道。
沈忧看看受伤后一直脸色发白,却一声不吭甚至参与热闹的牧茜,和流着血毁了容,难受得不行的牧黎,在心中喟然长叹。
真不亏是兄妹,受伤后的反应一模一样,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受了伤都一样的冷静。
115
“施舍?”沈千遏接过食物笑得恣意,“你几时施舍过我?这粥到底是施舍,还是交换呢?”
“……随你。”司白榆不想理沈千遏,敛目光坐回沈忧身边,将自己的晚餐递给他,“一份能吃饱吗?”
沈忧看着司白榆递过来的肉,歪了歪头指着自己问:“给我?”
“不然呢?”司白榆好笑地反问,“不给你给谁?难道给旁边那只笑得花枝乱颤、没有丝毫边界感,且根本不认识的骚狐狸?”
沈千遏被司白榆说得体无完肤,当即不乐意了,噌的一下站起来:“喂,有你这样为了哄自己小男朋友而损朋友的人吗!”
司白榆手揽住沈忧脖子,无所谓道:“你又不算朋友,而且这哪里是哄,这分明是实话实说。”
“好好好!”沈千遏气的语无伦次,“实话实话,好一个实话实话,我沈千遏以后再帮你,就不是一个蜈蚣精!”
“我的但愿你不是一个蜈蚣精。”司白榆说完还十分没礼貌的打了一个哈欠,将不在意表现的淋漓尽致。
沈忧自觉没有什么话语权,低头吭哧吭哧的吃吃自己的肉。
旁边的桥方无精打采,食欲更是一点也没有。他用筷子搅着饭盒里面的肉,脑海中不禁浮现出牧黎那被完全腐蚀的脸,胃里猛的翻腾倒海,捂着嘴身体往旁边一转,开始止不住的干呕。
“沈千遏,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司白榆看热闹不嫌事大,可以是嬉皮笑脸的拱火。
沈千遏撇了撇嘴角,抱胸不屑地表示:“还说我笑的像个狐狸,我看你分明比我更像!”
一直偷听两人对话的沈忧抬头不高兴地反驳:“那也是漂亮狐狸,不像你,丑狐狸!”
“我是蜈蚣精!”沈千遏下意识地反驳,说完才意识到话中的不对劲,连忙将矛头指向司白榆,“死山羊,你怎么教你小男朋友的?”
“我怎么教他的,和你有什么关系?”司白榆表面生气,实则听得很开心。沈千遏每次说沈忧是他小男朋友,都给他一种爱情被世人接纳的错觉。
两人拌着嘴,桥方在旁边烦躁地捂住耳朵,如果不是看在司白榆的面子上,他早上去撕了沈千遏的嘴。
不……
桥方的眼神倏地狠戾。
他不会放过沈千遏,绝对不会!
他的大影帝是那么热爱舞台,但沈千遏这个该死的蜈蚣精却把牧黎的梦想生生打碎了。要是牧黎有什么三长两短,他一定不会放过沈千遏!
一定!
几人各怀鬼胎,手术室的灯不知不觉熄灭了。桥方眼睛一瞬间亮了,激动地起身,踉跄地跑向手术室。
主治医生走出来,摘掉口罩看着奔上来的桥方和沈忧,微微一笑恭喜道:“几位不用担心,手术很成功,不保守估计,容貌应该能恢复40%。”
“40%啊……”桥方听到这话心情五味杂陈,他明白医生已经尽力了,沈千遏喷射毒液的时候没有手下留情,牧黎的整张脸全部腐蚀烂了,这可怜的百分之四十指不定还是从某些部位移的皮肤。
不到几分钟,做完手术的牧黎就被一群人推了出来。
牧黎整张脸被纱布盖住,桥方心疼的看着桥方,恨不得躺在上面的是自己。他微微弯腰,伸手抚摸自己心爱的人。
他有千言万语要说,可是无奈于时间有限,只能张开唇瓣轻喃几句,无奈看着对方身影消失。
沈忧离他们有些远,所以不知道他们到底说了什么。他远远跟在他们后面,其中不忘收拾走自己吃完食物的垃圾。
“你们人类的医生也不过如此嘛,妖界凤凰他们天天吹捧你们人类如何如何厉害,结果连一张脸都恢复不了。”沈千遏语气轻蔑,双手微摊。
司白榆已经习惯沈千遏的不着调,因此只是蹙了蹙眉没有实质表现什么。
沈忧在思考曼陀罗的事,不高兴地哼哼几句后也不再说话。
而桥方跑在最前面,拿出了跑八百里的架势,前一秒还和沈忧并肩,后一秒就跑得没了影。
就这样,他依稀听到沈千遏的嘲讽后,还倒头跑了回来,胳膊肘摆动原地踏步,一边踹气一边对沈千遏翻白眼:“这么有能耐,也没见你能恢复牧黎的脸。”
“你怎么知道我不能恢复?”沈千遏没了羽扇,便用司白榆递给自己擦嘴的纸巾矫揉造作的遮住下半部脸,笑着说,“妖的能力变化莫测,你怎么就知道,我空有武力没用其他能力呢?”
“武力也一般般。”沈忧小声嘀咕。
沈千遏闻言四肢一僵,手中的纸巾差点落在地上:“小沈忧,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你说,你沈千遏哥哥我,怎么不厉害了?”
沈忧被沈千遏的油腔滑调恶心到,护着肩膀哆嗦了两下,伸长脖子理直气壮道:“本来就是,难道你能打得过我男朋友司白榆?”
说完他还得瑟的摇了摇脑袋。
沈千遏一张脸瞬间被气红了,指着沈忧语无伦次,最后直接把怒火指向了司白榆:“你怎么教的?!”
怒斥的脸不红心不跳。
司白榆挑挑眼皮,没说话,只是沉默地亲了一口沈忧,然后看向沈千遏冲他扬眉毛。
沈千遏瞬间破大防,低下头不再理司白榆,一个劲地往前走,但他没走多久就被桥方拦住。
“做什么?”沈千遏眉头紧锁地抬起头 看着面前拦路的桥方不悦问 ,“你现在终于想起报复我了?”
“我的确很想报复你,但是,比起复仇牧黎的未来更为重要。”桥方深吸一口气,攥了许久拳头才忍住没有一拳砸上去,努力心平气和道,“牧黎他是演员,他是这个世界万众瞩目的影帝,他不能失去他的脸和声音。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你是不是应该负责任?”
“负责任?这话说的好笑。”沈千遏冷笑 ,一边走一边反问,“那你说说,我应该怎么负责任呢,打个比方给我听一下。”
“你明知故问我想要什么。”桥方闭上眼,拦在沈千遏在身前,“恢复牧黎的样貌!”
沈千遏听后笑容蓦地消失:“你是在命令我吗?”
“我怎么敢,您是蜈蚣精,我可不敢!”桥方阴阳怪气地说完,又沉住气问道,“你到底愿不愿意恢复牧黎的容貌?”
沈千遏微微一笑,慢条斯理整理着衣襟,低头俯视着桥方:“有求于人就是这个态度?我不需要你跪下来对我感恩戴德,那你至少客客气气的吧?”
“你让我客客气气?你拿你的脸来说这句话。”桥方火气顿时上来了,“如果不是你毁了他的脸,我又怎么会需要到医院来?你当了恶人现在又假惺惺的成好人,恶不恶心?”
“我恶心?”沈千遏无所谓的耸起肩膀,“好吧,那你就当我恶心吧。”
两人吵闹的不行,司白榆听得烦躁,索性抬起手一边一个爆头:“都给我闭嘴,医院重地不许喧哗,所有人都给我安静!”
“切!”桥方不屑的直撇嘴。
沈千遏虽然不像桥方一样表现的那么鲜明,但从那似笑非笑的表情看也有些不高兴。
但是即便再不高兴也只能忍着,最多也只是小小的出言不逊一下,毕竟面前这位可是大名鼎鼎的人偶师司白榆,出了名的黑心商人,要是惹的他不快,下次在药材方面进货肯定会出不小的乱子。
双人与双人的关系就是蜘蛛网,他们紧密相连,唇齿相依,一旦让其中一个小蜘蛛不高兴,那就肯定会牵动其他的蜘蛛。
况且面前这个可不是什么小蜘蛛,他是蜘蛛网的头目,也可以称之为主人,要是把他惹恼了,以后想要在这个城市立足,基本上是天方夜谭。
接人之后即便再不甘心也没有再说话,沈千遏也知道自己伤害了牧黎,所以在病房门口转悠了几圈就离开了。
牧茜再三犹豫下还是通知了父母,当牧家父母看到黎域的现状后,直接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
他们根本不敢想象躺在病床上整张脸被纱布包裹的男人是自己的儿子,他们摇晃着黎域瘦弱的身躯。外面的粉丝被驱赶开后,又被狗仔取而代之,噼里啪啦的拍照声不绝于耳,闪光的灯将整个房间衬托的异常滑稽。
仿佛一场精心的表演。
桥方不认识黎域的父母,拘谨的站在一旁,等两位老人哭完之后才上前小声的解释来龙去脉。
他自然不能直言说黎域是被一个妖怪所伤的,这种不符合人类认知的话说出来肯定会被当成神经病,所以他美化了一下,只说有一个疯子跑出来向黎域泼了一盆液体。
“难道是硫酸?小帅哥,那伤害我儿子的人现在在哪?”牧母抓着桥方的衣领,仿佛在抓着救命稻草一般。
桥方特别想把沈千遏的名字拱出来,但他知道不行,咬了咬牙狠心包庇道:“就……一个蒙着脸的大汉,我也不知道是谁,可能是牧黎的黑粉吧。”
牧母闻言有些失望,不过对于桥方给出的解释深信不疑:“我儿子名气大了,一定是哪家的黑粉。不行,我得报警,我一定要揪出凶手给我儿子报仇!”
116
“这场戏闹够了没有?”司白榆眉心一蹙,凌厉地视线扫视在场所有人,皮衣的衣摆被冷风吹起,扬出轻微的弧度。
沈忧盯着晃悠的衣角看了一会儿,摸摸挪到司白榆身后,拽着他的衣服虎头虎脑地探出一双美眸,望着沈千遏歪头。
“我本不欲引起纷争,但无奈各位步步紧逼。”沈千遏弹了弹衣袖上的灰尘,抬起眼皮清冷地俯视牧黎和桥方,见他们报以怨恨的目光,轻笑着说道,“我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几位不由分说闯进我的医馆,在我的医馆中大肆喧闹不说,还百般羞辱我,换做常人,早怒不可遏。”
桥方闻言只觉得荒唐,起身反驳:“谎言乱语!你的门我们无意破坏,侮辱更是你的一面之词,牧茜女儿家说话虽然爽直但是根本没有恶意,你自己凭空捏造了这么多,与我们有何关系?
“我倒觉得胡言乱语的是你,说来说去,你们也承认这里是我的地盘,既然这样,私闯民宅这一罪,你们也是认的对吧?”沈千遏神色自若,衣袖扬了扬转身飒意地走到司白榆跟前,“司先生觉得呢?”
司白榆早明白自己不可能安然无恙的袖手旁观,沈千遏拖他下水也算意料之中:“我觉得如何不能定善恶,你们既然这么喜欢打架,不如换个场地切磋一番?”
司白榆的话无异于把矛盾推向另一个高潮点,沈忧转头惊愕地看着司白榆,不明白他这个行为的含义。
司白榆不是一个善人,他是一个商人,商人行善的前提是自己的钱包鼓鼓囊囊,或者于自己有利益的前提下,而显然,参与沈千遏和牧黎的纷争于他没有任何好处。
但是……
沈忧碎步走到司白榆跟前,踮脚凑近他的耳畔问:“你提这个建议,不怕他们真的打起来呀?”
“打起来怎么了?”司白榆挑眉,轻声回道,“他们要打起来,那我们就坐收渔翁之利,当一回中间商?”
沈忧听得云里雾里,他已然知道司白榆不是良善之辈,但这么明目张胆地出馊主意也着实把他惊讶到。他悄悄瞥向沈千遏,见他笑意盎然没有半分生气,缓缓松了口气问司白榆:“你真准备让他们打起来?星星。他们两力量悬殊,要是真打起来 ,桥方一定是被揍的那个。”
“我当然知道。”司白榆嘴角扯出轻蔑的弧度,一笑一颦间都是自信,“我当然清楚他的实力,你放心,不论怎么样,我不会让我这个自小看着长大的侄子早早身陨的。”
“看着长大?”沈忧咂咂嘴,如果他没有记错,司白榆应该不比桥方大多少,所谓的看着长大,应该是指和对面一起长大。
“叔叔!”桥方听到司白榆的话嘴都快气歪,“我可是你侄子,你不能胳膊肘往外拽啊!”
“不是你要打的吗?”司白榆回头看着桥方,不以为意地扬头,语气轻松一字一顿,“叔叔让你打个够。”
桥方:“……”
桥方默默看向自己还未痊愈的伤口,以及嘴角往下流的鲜血。他不觉得自己能打过沈千遏,虽然确实很想给牧黎报仇,但是目前上去硬打,不仅会被嘲笑不自量力,还会同样落得一身伤。
桥方看着司白榆“尖酸刻薄”的嘴脸,深深忍下心中的不甘心,打横抱起黎域,大步流星往外走。
沈忧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拿出手机叫来救护车,在几人一阵的手忙脚乱中黎域被送上救护车。
沈忧是黎域的朋友,自然而然要前往陪同。
司白榆本借口不舒服要留在沈千遏的医馆,但在沈忧乞求的目光中无奈前往。
至于罪魁祸首沈千遏,沈忧怕他跑了拍拍屁股不让人,强制他跟着自己前往医院。
因为没有事先准备,前往的医院只是普通的人民医院,因此当到达医院的时候,被不少粉丝认出。
“是黎域,是大影帝黎域!”
“啊啊啊啊,黎域大人,看看我,我是您最忠实的粉丝,您所有的影片我全部都看过,您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我也全部参加过,求您看看我吧!”
“黎域哥哥你是不是在参加新剧的表演?听说你和最近热播剧《一片荷叶》的女主搭档,这是真的吗?”
医院两边的走廊全被黎域的粉丝堆满,而粉丝的正主黎域躺在担架上奄奄一息。沈忧和司白榆跟在后面,神色虽然算不上慌张,但也有些担心。
而罪魁祸首沈千遏,悠哉悠哉的跟在后面,脸上不仅没有半分担忧不说,甚至有些幸灾乐祸。
而反观跟在最前面的桥方,脸上全是着急之色,攥紧的拳头和时不时回的头,不能看出他有些想杀了沈千遏。
沈忧能理解桥方,沈千遏出手确实太重了些,毫不客气的说他毁了黎域的未来,换做是他,也一定想杀了沈千遏。
只是他有一点不太理解。
沈忧看向裹得全副武装的牧黎,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看出牧黎身份的,脸也没有露,身材也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特征,难道是靠传说中的心有灵犀?
正在沈忧神游天外的时候,推牧黎的护士加快了步伐,然后眨眼的功夫没了影推荐的手术室。
手术室的灯亮起,宣告严肃的手术开始进行。
沈忧站在手术室外,他不可能不担心,牧黎虽然与他交情算不上太深,但是也是实打实过过命的朋友,只是不像桥方一样撕心裂肺。
牧黎进了手术室之后,身后目光热切的粉丝也跟着堆在手术室门口,医院的人害怕出意外,向上了解了手术室里人的身份。当医院方知道病人是大名鼎鼎的影帝后,害怕出舆论事故,连忙联系了上级,经过最快的商榷,决定先隐藏牧黎的病情,以小化之。
手术室外,几人坐在铁制的椅子上望着明晃晃的白炽灯发呆。
沈千遏觉得无聊,摘下自己腰间的药包甩着玩,甩了一会儿又把药包打开。里面放着许多药物,单闻其的香味,沈忧猜测都是一些名贵的稀世药物。
不过想想也是,沈千遏堂堂一个医馆主,药包里怎么可能是些廉江的药草。
“这个不臭,给你。”沈千遏从药包里拿出一颗类似小灯笼样的药草,递给沈忧笑着解释,“这些药都是安神的作用,没有泡过尸体,你放心吧。”
沈忧闻言迟疑地接下。
沈千遏又把药分给了司白榆,司白榆接过后转手给了沈忧。
他和牧黎没有瓜葛,所以根本提不上担心,用不上安神的药草。
沈千遏见状也没有说什么,手伸进药包小气的开始挑挑拣拣,一边挑一边笑着注视桥方。
桥方注意到沈千遏的目光,磨着牙愤恨地转头,冲他竖起中指大骂:“我才不要杀人犯的东西!”
“我也没有要说给你。”沈千遏说着收回药包里的手,挤紧药包又恢复冷淡的神情。
手术的过程异常漫长,沈忧趴在司白榆怀里,看着保安驱散堆积的粉丝,眼神眨巴着打哈欠。
时间悄悄流逝,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沈忧不知不觉睡着了。
他许久没有休息过,这些天神经紧绷,现在已经到了极限。
司白榆拍打沈忧的背,嘴里哼着摇篮曲,身体小幅度的摇晃,哄着沈忧睡觉。
等沈忧醒来,天色已经昏暗。
他望着明亮刺眼的天花板,嗅着鼻尖处萦绕的消毒水味,撑起身体想要了解一下当前的情况,却被一个结实的胸膛撞了一个正着。
“嘶!”沈忧捂着撞到通红的鼻子,不开心地抬起头,撇嘴大喊,“谁撞我?!”
“忧忧?”提着晚餐回来的司白榆低下头 ,看着躺在自己面前的沈忧一脸疑惑,“你怎么睡地上了?”
“地上?”沈忧愣愣地低下头,才看见自己屁股下面是冷冰冰的白瓷,他在司白榆的搀扶下站起身,看着不远处同样睡着了的沈千遏歪头,疼痛的按了按太阳穴,“牧黎手术已经做完了?”
司白榆闻言看向依旧亮着的手术灯:“没有。这场手术难度比较大,而留在急诊区的医生不算多,我们两点是过来的,3:30才开始手术,可能要等天亮手术才会结束。”
“这件事都怪沈千遏!”沈忧睡醒后脑子也清醒了许多,同时也伴随着稍稍的起床气,不高兴的埋怨沈千遏,“他要是不玻璃心伤害牧黎,我们现在早找到曼陀罗的住处了。”
“有什么办法,计划总是会跟不上变化,况且……”司白榆看向远处悠悠转醒的沈千遏,“没有这个蜈蚣精的帮助,我们也没有办法走出鬼村。”
“怎么说?”沈千遏听到这话心开怒放,就这么坐在地上撑着脑袋,像躺贵妃一样望着司白榆,“我可以算作你的阿谀奉承吗?”
“我不屑于做这些事情,你明白的。”司白榆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眼时眼神依旧冷漠,只有看向沈忧时目光中才多了几次温柔。他把其中一份晚餐递给沈忧,然后又给自己和桥方留了一份,最后把最为简陋的白粥递给了沈千遏,“施舍给你了。”
117
沈忧闻言耸起肩膀,紧张地望向门口。
在倾斜的旭日中,一个低着头,黑发红眸的青年走了进来。
他的背部沐浴在阳光中,脸部处在阴影处,一双没有瞳孔的红眸似是日晷,单单一眼就使人心惊胆颤。
“离刹!”沈忧惊讶又激动地喊道,“你金盆洗手啦?”
“…不是。”离刹不紧不慢地走上前,一言难尽地摇头,“我被俘虏了。”
“那你不如乘机倒戈我们,我们比Morfran好多了,我们有吃不完的面包,喝不完的红酒,还有数不尽的自由!”沈忧说得头头是道。
司白榆在一旁听得哭笑不得。
小家伙竟然也学会收拢人心了。
离刹一时有些心动,但很快摇头拒绝:“抱歉,我可能没办法加入你们。”
“为什么?”
“因为我准备退出Morfran,当只没有所属的人偶。”
沈忧了然地点头。
没有所属,顾名思义就是没有主人,通俗讲就是“流浪偶”,他之前就是流浪偶,当流浪偶的日子于他而言不尽人意,遂劝解道:“你已经决定了吗?没有主人会被人类狠狠欺负的,而且下雨了都没地方避雨。”
司白榆瞥向沈忧:“你以为谁都想你一样没用?”
“……”
沈忧的心被司白榆狠狠插了一箭。
“我可以做体力活,也可以给别人当保镖。”离刹看向司白榆,向他深深鞠躬,“谢谢司白榆先生将我救出来,为了表示感谢,我会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告诉你。”
司白榆托着下巴饶有趣味地看着离刹:“这算叛变吗?”
“或许吧,不管怎么样,我已经决定离开Morfran了。在Morfran的日子我如履薄冰,总做些我不喜欢的事情……”离刹话音一顿,垂下眼纠结道,“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帮助我。”
“说。”
“我想初始化。”离刹抬头坚毅地请求,“请你帮我初始化!”
司白榆脸上浮现踟蹰之色。
人偶和手机等东西相似,可以恢复出厂设置,一旦恢复,记忆和思想都会重启。
而离刹的情况,好比将一张沾满墨水的白纸扔进水中,不仅洗不干净,还会给自己徒增烦恼。
因为不论离刹曾经所伤害的人是不是源自他本人的主观想法,事情是结结实实发生了的,现在他不仅想融入人类社会,还想丢掉过去重新开始,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太贪心了。
“司先生……”离刹以为司白榆不同意,情绪低落地喊道。
“我明白了,我会考虑的。”司白榆扶额叹气,“你先离开吧,程序方面的事等我考虑好了,我会派人通知你的。”
“那离某感激不尽。”离刹重拾精神,从怀中取出信笺递给司白榆,“信息都在这里了,我就先走了。”
说完他低下头,沿着墙壁藏匿在黑暗中,遁隐离开。
不知为何,沈忧从他的背影看出了强烈的不舍和痛苦。
明明马上就要拥抱信的生活了,为什么还要难过?
沈忧疑惑地同时拿过信笺,抽出里面的信封甩了甩对着光线摊开,一字一句地念道:“我先阐述一下我的立场:我不信任及投靠任何一个集团,以下的话全由我清醒时所写,如发生不符现实、语言错乱等情况,与我个人无关。”
沈忧念完陷入了沉默,离刹把自己关系撇清了,但信任降为了零,看着莫名地让人不信孚。
“忧忧,继续。”司白榆催促道。
沈忧哦了声,清了清嗓子将信举过头顶,迎着朝阳抑扬顿挫地念道:“我原名不叫离刹,具体什么名字我已经忘了,只记得单有个依字。”
“在进入Morfran之前,我死于车祸,是Morfran给了我新生,按理说我应该誓死效忠Morfran,但这些年他们让我做的事让我的良心备受谴责……”
之后就是一大段忏悔 ,沈忧直接越过了它们。
“这几年三观逐渐崩坏,我像个得了精神分裂的病人,常常处于分裂的边缘,每当我出现神智恢复正常的情况,Morfran就会派人洗去我的记忆,使我重新无条件效忠他们。我是麻木的,痛苦的,每三月我的记忆会重新回来,它们闹哄哄的挤满我的大脑……”
“罢了,多说无益,Morfran贩毒的地点我已经交给了夏止,祝你们一番顺利。”
到此完。
“夏止呀……”沈忧将信叠成三角形,塞进司白榆的裤兜里,“哥哥,这个还给你。”
司白榆欲哭无泪:“那谢谢?”
“不客气。”
“……”
“说起罪证,前几日我的小蛞蝓回来时吐了一大摊纸屑给我,是你干的吧?”司白榆佯装生气地抄手,“如实招来!”
“小蛞蝓?”沈忧心虚地戳手指,“我没塞纸屑。”
他塞的完整的纸。
“你没塞?”司白榆看着小家伙矢口否认的小倔样,失笑问,“那你说,你没塞我的显示屏上为什么会出现你的脸?”
“可能是巧合。”沈忧抱住司白榆的腰蹭了蹭,娇滴滴地撒娇,用头去撞司白榆的肚子,“我没塞嘛!”
司白榆被沈忧撞得腹痛,按住他的脑袋妥协:“好好好,你没塞。别撞了,再撞我得进医院了。”
沈忧松开司白榆,娇嗔地嘿嘿笑。
在前往警局的路上,沈忧猛然想起自己塞纸的原因,哭丧着脸恨不得一头撞死。
司白榆的蛞蝓偶竟然不防水,好不容易收集的证据全没了。
司白榆不明所以地安慰他,当知道原因后的,笑得前俯后仰,扶着电线杆揉肚子。
沈忧被嘲笑脸面挂不住,气呼呼地走在前面,不论司白榆怎么道歉都不回头,最后还是司白榆买了串糖葫芦才哄好。
——
司白榆到警局时,被一群年轻警察团团围住,等问清楚原因,才知道离刹把获得Morfran贩毒地的功劳全部归功于了自己。
沈忧因为海上求生的事大火了一把,毫不夸张的说,现在的他比明星的影响力还要大,特别还有一个牧黎撑腰,根本没有媒体敢正面黑他。
“我们小忧立得功才大,如果不是你的直播,其他还活着的幸存者也不会得救。”李队按住沈忧的肩膀,毫不吝啬的夸赞。
沈忧的笑容因为李队的话僵住:“幸存者?”
难道说,在他们离开救生艇时,正有人绝望地看着他们?
“对啊,有些人在救生艇沉没的第一时间就想办法跳海了,如果你,他们的结局也会和救生艇中没有得救的亡者一样。”李队惋惜道,“两百多人啊,最后只活下来五十多人。”
沈忧听到李队的话暗暗松了口气,他想到其他救生艇的乘客,问道:“整个游轮一共幸存下来了多少人?”
李队撑着下巴想了想:“游客总共有五千多人,幸存者七八百。别看这数字小,在茫茫大海已经是奇迹了。”
“您就别为难小忧了,他一个孩子,你和他说这么沉重的话题做什么?”夏止拿着资料从拐角出来,旁边站着桥方。
“啊啊啊,沈忧!”桥方看见沈忧眼睛一亮,冲上前一把抱住他,“可想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被司白榆那个畜生给弄得下不了地了呢。”
“你嘴巴干净点吧!”沈忧生气地叉腰,骂完后回抱住桥方,“不过你活着真好。”
桥方意外地侧目,笑着附和:“是啊,能活下来真好。不过你也真是,在直播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害我们白害怕了。”
沈忧哑然。
直播?虽然不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但一定与脑子里的东西有关。
这东西虽然监视他怪讨厌,但关键时刻出乎意外地有用。如果不是它,没有自己位置的司白榆也办法找到他,到时候他们三人结局不难猜测。
“这是什么?”桥方忽然惊叫一声。
沈忧回过神,发现桥方已经松开了他,搂着司白榆肩膀指着他手里的信笺疑惑。
司白榆没有理会桥方,把信交给了桥方。
桥方接过后与李队一起草草看完,他们安之若素地收好,将离刹所给的证据和贩毒地点交给了司白榆。
“从这些资料看,除了贩毒外,Morfran还参加了器官买卖和人体实验,这些实验残忍程度令人发指……”夏止喋喋不休。
沈忧发现一张巴掌大的卡片从资料里飞出来,他接住卡片,看清上面的内容笑容消失,眼里皆是证据。
桥方注意到沈忧的反常,笑呵呵地凑过来,不假思索地念道:“冤魂缠梦的夜晚辗转反侧,我早已受够了这样的日子。告诉你们一个秘密,离氿在我体内安放了监听器。哈哈,你们不必慌张,这安装器早被我取了出来,只是它挨着自毁程序附近。”
“可惜我没有司先生精湛的技术……我不想死,但如果我的死能换来你们万千人的胜利,我想这算不算赎罪……”
桥方话音刚落,远处一声爆炸响起。
沈忧手中的卡片落在地上,在地上摩擦发声沙哑的低吟,似是哀悼者痛苦的哀歌。
118
不,其实他不熟悉,他是被迫的。
陈阁泽在心中流泪,当看见沈忧完美无可挑剔的脸,怨恨慢慢被洗涤。
他是为了沈忧,不是为了司白榆!
对,为了沈忧!
沈忧看着倏然干劲十足的陈阁泽,挪到司白榆身边,掩面轻声问:“他对你这么殷勤,是不是喜欢你呀?”
司白榆:?
……脑子转得挺快,但转错方向了。
等陈阁泽把尸体处理干净,保安也气势汹汹地过来了。
他们亮出电棍警惕四周,当得知闹事者已经跑了,表情有些失望。
“哎,老大,你说这个无限再生,真有这么牛吗?”
回去的时候,陈阁泽忍不住问起李小姐的事。
沈忧觉得陈阁泽都帮他们埋尸了,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也无可厚非,爽快地把自己失忆到司白榆剿灭离氿的事全部告诉了他。
这些事听着奇妙且不真实,但因为是沈忧说的,所以陈阁泽深信不疑。
大学处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夹缝中,陈阁泽还带点中二病,当即幻想起自己手拿砍刀,把Morfran集团那些人打得落花流水的画面。
至于为什么用冷兵器,是因为他就没见沈忧和司白榆用过热的。
等随司白榆等人回到家,陈阁泽才意识到自己似乎回了不得了的地方,慌忙道歉后离开。
沈忧还打算留陈阁泽吃午餐,见他恐惧得如同见了恶鬼,抛着苹果咬了一口不解地问:“我们有那么可怕吗?”
司白榆憋了一肚子火,到酒架前倒了一杯烈酒,仰头一口饮尽,擦着沾湿的下巴喘气说:“可能着急工作吧。”
“哦,也是,陈阁泽确实挺辛苦的。”沈忧语气怜惜。
“你心疼他了?”司白榆醋坛子翻了,不满地问。
“心疼倒提不上……”沈忧转眼看见气红眼的司白榆,“怎么,你吃醋了?”
“我没有!”司白榆死鸭子嘴硬。
“咦咦咦,没有?可我看某人眼睛红得美瞳都要遮不住了。”沈忧摇晃着手指头,在他转身时,突然被司白榆从后面用力抱住。
“忧忧,我离不开你!”司白榆闷声说。
“嗯……”沈忧微微回眸,悄悄翘起嘴角,“我明白了,下次我会注意和陈阁泽之间距离的。”
司白榆身体一僵:“原来你知道我在气什么?”
“你终于承认你生气了!”
“你为什么要装傻充愣骗我?”
“因为——”沈忧转身捧起司白榆生气到有些泛红的脸,往他脸颊嗦了一口,“因为我爱你。”
司白榆闻言再也无法保持冷静,下意识地推开沈忧,但很快意识到这样的行为不妥,又把对方给抱了回来。一张脸红的滴血,耳廓到耳尖都成绯色,第一次磕磕绊绊:“我、我也爱你!”
刻苦铭心的爱,病态得说,他愿意在自己死后,把沈忧的名字刻在自己的骨头上。
如果哪天沈忧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他绝不会独活。
他早已向神明起誓,他会用自己的生命来诠释自己对沈忧的爱意。
——
等冷静下来,司白榆开始和沈忧讨论李小姐死前透露的信息。
“李小姐真可怜,死了还要被复制粘粘。”沈忧喝着风油精,刺激让他想起另外一件事,一拍大腿问,“李夫人呢?”
司白榆也是这时候才响起被李小姐挽着手离开的李夫人,拿起手机匆匆走到阳台打电话。
沈忧望着司白榆的背影,在后面悠哉悠哉地喝着风油精,等他问完回来,才激动地问道:“怎么样?”
“忧忧你兴奋什么?”司白榆把沈忧按回沙发上,“李夫人的保镖告诉我,她虽然受了伤,但危及不到生命,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腿保不住了。”司白榆咽了口气 其实李夫人也可怜,因为夫妻两人事去女儿的关系,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淡薄。我在向李夫人询问制作条件时,对方多次透漏在婚姻中如履薄冰……罢了,我不应该提这些。”
“她为什么要向你透露她的婚姻情况?”小侦探·沈忧一副发现猫腻的表情,两个手指意有所指地戳了戳,“你和她……”
“小忧,你别胡思乱想!”司白榆赶忙打断沈忧不切实际的猜想。
“那你告诉我,她为什么要告诉你婚姻情况这样隐私的事?”沈忧举起手补充,“我先提前说明,我同情李夫人的遭遇,我只是单方面怀疑司白榆你!”
“小忧,你这样不是伤哥哥的心吗?”司白榆一手抓住沈忧松散的马尾,往上面提了提,斥责道,“你说你,考试考7分,到现在都及不了格,平时各种方面都笨到抠脚,怎么一到出轨方面,就反正聪明呢?”
“什么叫反着聪明,你在说完笨吗?”
“哈,我的意思说你聪明错了方向。”司白榆被沈忧撇嘴傲娇的小模样气笑了,坦白道,“我和李夫人真的没有猫腻,借用你的话,她单方面对我起过心思,看我长得不错,想把我当小白脸养着,但我没同意。”
“真的只是这样?”沈忧怀疑打消了一半,最后试探问。
“真的,骗你我是小狗。”司白榆坐在沈忧的身边,抓着他的右手放到自己宽厚的手心,深情地看着他,“我把我这辈子都搭在你身上了,怎么可能背叛你。
“得了吧,你才多少岁,连三十岁都没有,如果你能活八十岁,那你还一半都不到呢。”沈忧说出的话刹破风景。
司白榆无语了:“忧忧你怎么说话的,你男人向你表达真挚的爱意,你反倒批判起我年龄来了?而且什么八十岁,就不能盼我些好的吗?”
沈忧小指一翘:“比如?”
“比如祝我活一百岁。”
沈忧:“……哦。”
“你倒是祝福我啊!”
“嗯……祝福你。”
司白榆:“……”
“罢了,你不想祝福我也没关系。”司白榆头疼地按了按太阳穴,忆起李小姐死前说过的话。
大长老批准?这个世界门派并不多,人偶圈的大长老其实也不过只是一个挂名的虚衔,大多真正要申请的事,都是找其他人偶师共同商议。
离氿应该最清楚不过,他不是一个愚人,不会做吃力不讨好的蠢事,难道说……这个大长老其实深藏不露,手中握着不可估量的权力。
“沈忧,你觉得你的父亲,到底想做什么?”司白榆想了半天没想出答案,竟将希望寄托在曾与离氿同居过的沈忧身上。
沈忧啃着风油精瓶子,抬眼思考了一会,摇头:“我也不知道。Morfran的人全部都是老狐狸,好事坏事都讳莫如深,你问我还不如问离刹。”
司白榆沉默片刻:“可离刹已经死了。而且你不就是Morfran的员工吗?”
沈忧啃瓶子的动作一顿,憨态可掬地笑道:“是哦,我忘记了。”
司白榆:“……”
“不过——”沈忧话锋一转,“我知道曼陀罗的下落。”
“真的?”司白榆眸光微亮,但他与沈忧待久了,难免也遗传一些感情侦探的灵敏,“你,为什么会知道曼陀罗的下落?”
“怀疑得好!”沈忧兴致盎然,丢掉风油精瓶子起身,“因为曼陀罗她喜欢我呀,就和李夫人曾经想**你一样,曼陀罗看我长得好看,也曾想过**我……唔,其实我觉得她现在也想。总而言之呢你脱了。曼陀罗曾经为了讨好我,把她所有窝点都告诉我了。”
司白榆总觉得沈忧在你骄傲,他从果篮拿了一颗草莓塞进沈忧嘴里充当奖励:“既然这样,那你说离氿会不会就在曼陀罗窝里?”
“不可能。”沈忧一块否决。
司白榆微愣:“为什么?”
沈忧鼓着腮帮子,司白榆把整颗草莓都塞给了他,这于他的嘴而言也些太大,撑得她腮帮子疼,揉着脸颊说:“因为离氿不喜欢女人,甚至有些讨厌曼陀罗。”
司白榆扶额深思,愕然问:“离氿那家伙厌女?”
“不是啦,我是离氿儿子对吧?”沈忧指了指自己,见司白榆点头,嘿嘿一笑说出答案,“因为我在离氿眼里是一颗白菜呀,所以他当然不喜欢供走自己白菜的猪喽。”
这个答案出乎司白榆的意料,沈忧每一个字都在说曼陀罗,他却听出了无数个自己的名字。
他忽然有些明白离氿为什么讨厌自己了。
……………
司白榆和警方约定过,一有线索立刻通知双方,司白榆把自己得到的信息写在电子邮件里,发给了夏止。
司白榆知道警察出警要报告上级,不想拖拖拉拉,便和沈忧商量着单独前往曼陀罗窝点。
“才不要。”
但沈忧拒绝了,不论司白榆怎么连哄带求,都没有一丝松口的意思。
当问及原因,沈忧气呼呼地说:“因为我要去万达的金店调查一件事。”
司白榆猜不透沈忧想干什么,况且沈忧办事向来不按套路出牌,他也习惯了。
沈忧明白司白榆不想错事抓捕沈忧的良心,明白比起自己那随时都可以讨的公道,司白榆的事更未重要。思虑之下决定和司白榆同事出发,他上午出门,司白榆在家负责这边武器,等到了车站一同会和。
119
沈忧往后退紧贴着大树,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心中估量靠这一双嫩爪子爬树逃出生天的可能性。
记者蜂拥到沈忧跟前,他们踮起脚伸长手,把话筒竭力递到沈忧嘴边,那渴望一手报道的狂热眼神,把围观的路人都吓了一跳。
幸亏陈阁泽尚有良知,他蹬着自行车一甩车屁股,朝沈忧喊道:“老大上来!”
沈忧头顶缓缓冒出一个问号。
老大?
他看了看周围逼近的记者,矫健地跳上自行车后座,无处安放的手握了握,虚抓着陈阁泽的衣服。
陈阁泽拼命蹬踏板,冲出记者的重重包围
圈,往小区门口的方向驶。
沈忧回头看着追逐的记者,竟看见一个与自己相似的身影一闪而过,他奇怪地咦了声,用力地揉搓眼睛,再睁眼时人群早已没了那道身影。
难道是错觉吗?
他敛回视线,陈阁泽加快骑车的速度,没一会儿就把记者甩到没影。等出了小区陈阁泽环顾了圈周围,蹬上天桥又下坡拐进了一处小巷。
看见小巷时沈忧一阵恍惚,因为这是他与司白榆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当时他踢给他的纸壳子早被人捡走,今天没下雨,他才知道原来这地方根本不脏。
只容四人宽通过的小巷干净整洁,光线并不明亮,阳光只偏爱出口和入口,它们倾斜而下,让光明和黑暗的分界线有了具象化。
每隔半米就会遇到一个小型花坛,两边墙上也绘画着各式各样的图案,画风比较抽象,至少沈忧看不懂。
“前面是一座文化馆。”陈阁泽扶着自行车走在沈忧右侧,语气有些惋惜,“以前这里除了下雨天都有很多人来拍照打卡,但自从前几个月发生命案后,就没几个人敢来了。”
沈忧清楚陈阁泽说的命案是指什么,他喃喃了一句可惜,走了一会儿,远远望见出口的梧桐树,转头陈阁泽:“你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啊?”陈阁泽茫然地转头,眨了眨眼反应过来愧疚低头,“抱歉……我竟然只顾着逃跑把这事忘了。其、其实我是过来道歉的,并顺道通知您有记者过来采访。”
沈忧脚步顿了顿,歪头困惑问:“记者难道不是你……”
带来的吗?
沈忧因为顾及着陈阁泽的感受没把话说完,而陈阁泽秒懂沈忧话的意思,他挠了挠头不好意思说:“您误会了,记者是跟警察过来的,当时我停车买水果,听说他们是去采访您的就冲到了他们前面,想着提前通知您。”
沈忧没想到真相竟是这样,他若有所思地点头:“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
可如果不是陈阁泽告知的媒体,那是谁在通风报信呢?
“没关系。”陈阁泽腼腆地挠头傻笑,“其实这事还是怪我,你要不是为了救我姐也不会陷入舆论危急。”
沈忧摇头否决:“话也不能这么说,我救你姐姐也获得了利益,有得就有失,这是常态。”
陈阁泽听后眸光闪了闪,从怀里谨慎地掏出一个旧钱包,将他递到沈忧手边,眼神期翼又自卑:“老大,给。”
沈忧疑惑地接过,当打开看见里面的百元钞票后,想也不想的还给对方:“我不需要钱。”
陈阁泽甩甩头,把钱包坚持地塞回沈忧怀里:“老大你就别推辞了,我姐还有半月就出医院了,这是小弟应该孝敬你的。”
“小弟?”沈忧听到陈阁泽的称谓不禁纠正,“别叫我老大,一会儿别人听到会以为我是黑社会的,你直接和我哥一样叫我小忧就好。”
“好的小忧老大。”陈阁泽递了递钱包,见沈忧执拗地,自卑地扣着钱包,悲伤问,“您是不是嫌弃我?”
沈忧不知道该怎么告诉陈阁泽自己根本不需要这笔钱,他身负千万,多几百块钱也不会改变负债累累的现实。
比起饮鸩止渴,不如把这笔钱交给真正需要这笔钱的人。
此时梧桐树下走出来一个人,她手持一把油纸伞,白色的旗袍在阳光下反着淡淡的光,笑容明媚温柔,似是等候多时。
“李小姐?”沈忧停在原地,他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李小姐,后退警惕地问,“你是善良版李小姐还是邪恶版?”
他说完意识到这么问不妥,坏人才不会承认自己是坏人。
李小姐收起油纸伞,她在烈阳的簇拥下缓缓迈进黑暗中,红色的高跟鞋发出清脆哒哒的,在寂静空廖的暗巷引起阵阵回响。
她每前进一步,沈忧就警觉地退回一步,三人一言不发地你近我退,一直退到入口退无可退,陈阁泽状着胆子挡在沈忧身前,咬着牙警告:“后退,否则别怪我报警!”
沈忧瞥向陈阁泽发抖的小腿,暗叹明明胆子这么小还硬要逞英雄。
他伸手拦住掏手机的陈阁泽,砸破地上的花坛捡起碎片,往空中抛了抛:“欺负人类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和我一挑一!”
李小姐听后微微一笑,将油纸伞指向沈忧,眼中是狂欢的兴奋:“那就……多多指教了?”
——
敞篷车内,李队眯起眼抽着旱烟,他左手搭在车外,享受着秋风吹过脸颊的滋润。他鲜少坐这样的车,不禁觉得有些新奇,惬意之余还不忘提醒司白余:“臭小子你开慢点,别闯红灯了!”
司白榆不仅没听甚至还加大了码数,沁人的寒风吹得李队直哆嗦,手里的旱烟都被风无情拍飞,落在地上滚了几圈后被其他车辆碾碎。
他气的吹胡子瞪眼,上嘴皮不停颤抖,低吼道:“司白榆!”
“闭嘴!”司白榆回头阴鸷地吼了李队一嗓子,“我家小忧生死未卜,再啰嗦把你丢下车!”
李队张嘴欲反驳,但又怕司白榆真把自己扔下车,嘴咂了咂压下肩膀不再吭声。
司白榆一路疾驰回小区,大火已经完全扑灭,夏止看见司白榆和李队时仿佛看见了救命稻草,快步上前迎接:“你们可算来了,这次的爆炸……”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因为司白榆和他擦肩而过,没有正眼看他一眼。
司白榆在四处寻找沈忧的身影,越是寻找脸色就越是苍白,在他几近崩溃之时,终于在一颗大树下发现了熟悉的身影。
“沈忧!”他冲上前抱住少年,按着他的后脑勺安慰,“别怕,哥哥回来了,别怕!”
他安慰了一阵,始终没听到沈忧说话,一抬眼竟看见对方面无表情直勾勾盯着自己,当发现自己看向他,竟牵动嘴角抱着他的脖子笑了。
“哥哥回来啦?”
司白榆微微点头,想扯开沈忧环住的手,可触碰到对方的皮肤就猛地怔住,因为太冰了,即使他风尘仆仆吹了一路的寒风,也比沈忧的手温暖上许多。
他印象中的小团子,是只温暖还热情愚笨的小太阳,根本不会如此冰冷。
『沈忧』察觉出了司白榆的想法,故技重施地环抱住他,甜甜地撒娇:“人家在树下待太久了嘛,这里又没有太阳。哥哥多抱抱小忧呀,多抱抱就温暖起来了。”
司白榆迟疑地伸出手,在即将触碰之时还是收回了手,牵『沈忧』的手扶他起来,朝夏止的方向颔首:“走吧,去看看你夏止叔叔。”
『沈忧』抿唇浅笑,没有言语。
“找到了?”李队正在听夏止汇报调查情况,看见司白榆牵沈忧过来不悦地抬抬眼皮,“一路上担心成那样,结果小心上人根本没事!”
司白榆知道李队是在心疼那只碎掉的烟杆,同时埋怨自己闯红灯的事,他无奈纠正:“沈忧不是我的心上人,至少目前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前几个月还是孩子,我和他谈恋爱不就成恋童癖了吗?”
李队没料到司白榆有这么高的觉悟,眼里多了几分赞赏,同时情绪不明地碎叨:“你倒是能忍,那么多年了……”
“放心吧,你烟杆我会赔你的。”司白榆转头看向夏止,表情蓦地阴沉,“凶手查出来了吗?”
夏止被司白榆的变脸惊了一下,原地踏了几步指着小区对面的商业大楼说:“调查结果发现,爆炸源来自你小区不远处的大楼,我盘问了他们负责人,可惜他们一直有意回避问题,没问出什么有用信息,而且老板目前在外地,至少也要明早才能回来。”
司白榆循着夏止所指看去,按着鼻梁准备继续询问,但刚张唇一只手环山他的腰,那只手不老实地在他的腹部游走。
即便是司白榆也不禁一个激灵,他皱眉躲开,反手抓住手的住手,低头诧异地看着沈忧:“你在做什么?”
“哥哥,我只是太冷了。”『沈忧』吻上司白榆的手背,脸蹭着他的手臂央求,“我们不要问了,回家好不好?”
“伤风败俗!”夏止觉得没眼看,遮住眼移开目光。
司白榆欲言又止地看着沈忧,最终选择应允:“好,回家吧。”
『沈忧』俏皮地攀住司白榆手臂,眼里全是得逞的笑:“哥哥,小忧也会好好爱你。”
不比真正的沈忧差,他会学着他的一切行为举止,一笑一颦,慢慢取代他。
——
暗巷口,还不知自己被偷家的沈忧不慌不忙整理衣服,他脚边一地的红玫瑰花瓣,黑色的血渍将花瓣染成黑红两色,陈阁泽畏缩地站在一旁,害怕地望着沈忧。
具体说,是沈忧脚下的尸体。他突然身体颤栗,因为沈忧瞥向了他。
冷峻的、绝情的,又参杂几分戏谑,声音清冽:“你害怕了?”
陈阁泽低头不敢看沈忧,他脑子空白一片,求生欲致使嘴的反应快于大脑:“没有!”
“哦~”沈忧拾起一片花瓣,走到陈阁泽跟前微微一笑,“医生需要一个助力,陈同学,帮我一个忙,看在玫瑰的面子上 ”
120
沈忧往后退紧贴着大树,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心中估量靠这一双嫩爪子爬树逃出生天的可能性。
记者蜂拥到沈忧跟前,他们踮起脚伸长手,把话筒竭力递到沈忧嘴边,那渴望一手报道的狂热眼神,把围观的路人都吓了一跳。
幸亏陈阁泽尚有良知,他蹬着自行车一甩车屁股,朝沈忧喊道:“老大上来!”
沈忧头顶缓缓冒出一个问号。
老大?
他看了看周围逼近的记者,矫健地跳上自行车后座,无处安放的手握了握,虚抓着陈阁泽的衣服。
陈阁泽拼命蹬踏板,冲出记者的重重包围
圈,往小区门口的方向驶。
沈忧回头看着追逐的记者,竟看见一个与自己相似的身影一闪而过,他奇怪地咦了声,用力地揉搓眼睛,再睁眼时人群早已没了那道身影。
难道是错觉吗?
他敛回视线,陈阁泽加快骑车的速度,没一会儿就把记者甩到没影。等出了小区陈阁泽环顾了圈周围,蹬上天桥又下坡拐进了一处小巷。
看见小巷时沈忧一阵恍惚,因为这是他与司白榆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当时他踢给他的纸壳子早被人捡走,今天没下雨,他才知道原来这地方根本不脏。
只容四人宽通过的小巷干净整洁,光线并不明亮,阳光只偏爱出口和入口,它们倾斜而下,让光明和黑暗的分界线有了具象化。
每隔半米就会遇到一个小型花坛,两边墙上也绘画着各式各样的图案,画风比较抽象,至少沈忧看不懂。
“前面是一座文化馆。”陈阁泽扶着自行车走在沈忧右侧,语气有些惋惜,“以前这里除了下雨天都有很多人来拍照打卡,但自从前几个月发生命案后,就没几个人敢来了。”
沈忧清楚陈阁泽说的命案是指什么,他喃喃了一句可惜,走了一会儿,远远望见出口的梧桐树,转头陈阁泽:“你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啊?”陈阁泽茫然地转头,眨了眨眼反应过来愧疚低头,“抱歉……我竟然只顾着逃跑把这事忘了。其、其实我是过来道歉的,并顺道通知您有记者过来采访。”
沈忧脚步顿了顿,歪头困惑问:“记者难道不是你……”
带来的吗?
沈忧因为顾及着陈阁泽的感受没把话说完,而陈阁泽秒懂沈忧话的意思,他挠了挠头不好意思说:“您误会了,记者是跟警察过来的,当时我停车买水果,听说他们是去采访您的就冲到了他们前面,想着提前通知您。”
沈忧没想到真相竟是这样,他若有所思地点头:“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
可如果不是陈阁泽告知的媒体,那是谁在通风报信呢?
“没关系。”陈阁泽腼腆地挠头傻笑,“其实这事还是怪我,你要不是为了救我姐也不会陷入舆论危急。”
沈忧摇头否决:“话也不能这么说,我救你姐姐也获得了利益,有得就有失,这是常态。”
陈阁泽听后眸光闪了闪,从怀里谨慎地掏出一个旧钱包,将他递到沈忧手边,眼神期翼又自卑:“老大,给。”
沈忧疑惑地接过,当打开看见里面的百元钞票后,想也不想的还给对方:“我不需要钱。”
陈阁泽甩甩头,把钱包坚持地塞回沈忧怀里:“老大你就别推辞了,我姐还有半月就出医院了,这是小弟应该孝敬你的。”
“小弟?”沈忧听到陈阁泽的称谓不禁纠正,“别叫我老大,一会儿别人听到会以为我是黑社会的,你直接和我哥一样叫我小忧就好。”
“好的小忧老大。”陈阁泽递了递钱包,见沈忧执拗地,自卑地扣着钱包,悲伤问,“您是不是嫌弃我?”
沈忧不知道该怎么告诉陈阁泽自己根本不需要这笔钱,他身负千万,多几百块钱也不会改变负债累累的现实。
比起饮鸩止渴,不如把这笔钱交给真正需要这笔钱的人。
此时梧桐树下走出来一个人,她手持一把油纸伞,白色的旗袍在阳光下反着淡淡的光,笑容明媚温柔,似是等候多时。
“李小姐?”沈忧停在原地,他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李小姐,后退警惕地问,“你是善良版李小姐还是邪恶版?”
他说完意识到这么问不妥,坏人才不会承认自己是坏人。
李小姐收起油纸伞,她在烈阳的簇拥下缓缓迈进黑暗中,红色的高跟鞋发出清脆哒哒的,在寂静空廖的暗巷引起阵阵回响。
她每前进一步,沈忧就警觉地退回一步,三人一言不发地你近我退,一直退到入口退无可退,陈阁泽状着胆子挡在沈忧身前,咬着牙警告:“后退,否则别怪我报警!”
沈忧瞥向陈阁泽发抖的小腿,暗叹明明胆子这么小还硬要逞英雄。
他伸手拦住掏手机的陈阁泽,砸破地上的花坛捡起碎片,往空中抛了抛:“欺负人类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和我一挑一!”
李小姐听后微微一笑,将油纸伞指向沈忧,眼中是狂欢的兴奋:“那就……多多指教了?”
——
敞篷车内,李队眯起眼抽着旱烟,他左手搭在车外,享受着秋风吹过脸颊的滋润。他鲜少坐这样的车,不禁觉得有些新奇,惬意之余还不忘提醒司白余:“臭小子你开慢点,别闯红灯了!”
司白榆不仅没听甚至还加大了码数,沁人的寒风吹得李队直哆嗦,手里的旱烟都被风无情拍飞,落在地上滚了几圈后被其他车辆碾碎。
他气的吹胡子瞪眼,上嘴皮不停颤抖,低吼道:“司白榆!”
“闭嘴!”司白榆回头阴鸷地吼了李队一嗓子,“我家小忧生死未卜,再啰嗦把你丢下车!”
李队张嘴欲反驳,但又怕司白榆真把自己扔下车,嘴咂了咂压下肩膀不再吭声。
司白榆一路疾驰回小区,大火已经完全扑灭,夏止看见司白榆和李队时仿佛看见了救命稻草,快步上前迎接:“你们可算来了,这次的爆炸……”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因为司白榆和他擦肩而过,没有正眼看他一眼。
司白榆在四处寻找沈忧的身影,越是寻找脸色就越是苍白,在他几近崩溃之时,终于在一颗大树下发现了熟悉的身影。
“沈忧!”他冲上前抱住少年,按着他的后脑勺安慰,“别怕,哥哥回来了,别怕!”
他安慰了一阵,始终没听到沈忧说话,一抬眼竟看见对方面无表情直勾勾盯着自己,当发现自己看向他,竟牵动嘴角抱着他的脖子笑了。
“哥哥回来啦?”
司白榆微微点头,想扯开沈忧环住的手,可触碰到对方的皮肤就猛地怔住,因为太冰了,即使他风尘仆仆吹了一路的寒风,也比沈忧的手温暖上许多。
他印象中的小团子,是只温暖还热情愚笨的小太阳,根本不会如此冰冷。
『沈忧』察觉出了司白榆的想法,故技重施地环抱住他,甜甜地撒娇:“人家在树下待太久了嘛,这里又没有太阳。哥哥多抱抱小忧呀,多抱抱就温暖起来了。”
司白榆迟疑地伸出手,在即将触碰之时还是收回了手,牵『沈忧』的手扶他起来,朝夏止的方向颔首:“走吧,去看看你夏止叔叔。”
『沈忧』抿唇浅笑,没有言语。
“找到了?”李队正在听夏止汇报调查情况,看见司白榆牵沈忧过来不悦地抬抬眼皮,“一路上担心成那样,结果小心上人根本没事!”
司白榆知道李队是在心疼那只碎掉的烟杆,同时埋怨自己闯红灯的事,他无奈纠正:“沈忧不是我的心上人,至少目前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前几个月还是孩子,我和他谈恋爱不就成恋童癖了吗?”
李队没料到司白榆有这么高的觉悟,眼里多了几分赞赏,同时情绪不明地碎叨:“你倒是能忍,那么多年了……”
“放心吧,你烟杆我会赔你的。”司白榆转头看向夏止,表情蓦地阴沉,“凶手查出来了吗?”
夏止被司白榆的变脸惊了一下,原地踏了几步指着小区对面的商业大楼说:“调查结果发现,爆炸源来自你小区不远处的大楼,我盘问了他们负责人,可惜他们一直有意回避问题,没问出什么有用信息,而且老板目前在外地,至少也要明早才能回来。”
司白榆循着夏止所指看去,按着鼻梁准备继续询问,但刚张唇一只手环山他的腰,那只手不老实地在他的腹部游走。
即便是司白榆也不禁一个激灵,他皱眉躲开,反手抓住手的住手,低头诧异地看着沈忧:“你在做什么?”
“哥哥,我只是太冷了。”『沈忧』吻上司白榆的手背,脸蹭着他的手臂央求,“我们不要问了,回家好不好?”
“伤风败俗!”夏止觉得没眼看,遮住眼移开目光。
司白榆欲言又止地看着沈忧,最终选择应允:“好,回家吧。”
『沈忧』俏皮地攀住司白榆手臂,眼里全是得逞的笑:“哥哥,小忧也会好好爱你。”
不比真正的沈忧差,他会学着他的一切行为举止,一笑一颦,慢慢取代他。
——
暗巷口,还不知自己被偷家的沈忧不慌不忙整理衣服,他脚边一地的红玫瑰花瓣,黑色的血渍将花瓣染成黑红两色,陈阁泽畏缩地站在一旁,害怕地望着沈忧。
具体说,是沈忧脚下的尸体。他突然身体颤栗,因为沈忧瞥向了他。
冷峻的、绝情的,又参杂几分戏谑,声音清冽:“你害怕了?”
陈阁泽低头不敢看沈忧,他脑子空白一片,求生欲致使嘴的反应快于大脑:“没有!”
“哦~”沈忧拾起一片花瓣,走到陈阁泽跟前微微一笑,“医生需要一个助力,陈同学,帮我一个忙,看在玫瑰的面子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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