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可是如果我走开了,你就会受伤啊,傻瓜。”牧黎终于舍得抬起自己藏在臂弯的脸,声音沙哑地说道。
只听他的声音,牧茜就知道牧黎的嗓子一定被那极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整坏了。牧黎除了演技精湛外,还有一副天籁之音的嗓子,没少被经纪人拉去唱专辑。
现在嗓子坏了,只能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他脸上,但一看见牧黎的脸,所有人差点没尖叫出声。
只因牧黎的脸实在可怕,他的鼻子基本可以说是没了,眼睛也烂了一只,嘴巴左边的嘴角被腐蚀。即使是看着,也能猜到牧黎说话时一定痛苦到了极点。
毕竟他每一次张嘴,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撕裂嘴角,不论怎么看,都觉得难以忍受。
“你的脸……”桥方怔怔地看着面前陌生的牧黎,桥方自以为阅人无数,但唯一能和自己叔叔媲美的人除了沈忧外,便是牧黎。
他是娱乐圈出了名的绝世帅哥,而现在这个绝世帅哥顶着一张“丑陋”的脸可怜兮兮看着自己,让他心情一时错综复杂。
“吓到你了?”牧黎强颜欢笑地捂住自己的脸,他知道自己现在丑陋无比,怕吓到桥方,伸手捂住自己的脸,“你别怕,我没有想吓你。”
他这话把桥方听得心脏酸溜溜,心中既自责又痛苦:“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明白。”牧黎抓住桥方紧张到乱挥的手,将他按在自己的胸口,低着头认真道,“我不后悔替你挡黑水。”
桥方闻言双眼有些微红,咬紧唇扭过头不看牧黎。
两人别扭的气氛看呆沈忧和司白榆,两人相视一眼,都从双方眼中看到了无奈。
牧黎现在为了桥方自毁容貌,牧黎自己是能接受这个结果,但广大粉丝和牧黎的家人肯定不能。
牧黎现在顶多二十七岁,虽然是奔三的大叔了,但挨不住脸好看,各方面都算上乘,即便到了四十岁多半也会活跃在影视界。
可现在连毁了不说,连嗓子也毁了,说是白天鹅掉进癞蛤蟆洞里也不为过。
“哥哥,你疯了!”牧茜率先接受不了这个结果,拽住牧黎的手往自己这边狠狠一拽 “你过来!”
“怎么了?”牧黎捏着嗓子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牧茜瞪着牧黎,就差把眼珠子瞪在对方脸上,“你听听自己的声音,你嗓子已经完全毁了!”
“那又怎么样?”牧黎轻松一笑,仿佛坏的不是他的嗓子,而是他几十年沉重压在他肩上的包袱。
“哥哥,你不是喜欢当明星吗?”牧茜满腹不解地上前,摊开双手看着自己的哥哥,“你喜欢众星捧月的感受不是吗?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自毁前程?”
“你觉得我在自毁前程?”牧黎不赞同地摆头,视线越过牧茜落在不知何时躲到后面的桥方上,“我只是在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你想保护的人?”牧茜气得快要吐血,如果不是桥方在场,她可能要直接开启暴走模式,“牧黎你搞清楚,桥方和你认识才不过三个月,你俩压根就不熟悉,没必要整这些同生共死的把戏!”
“牧茜,你不懂我……”牧黎深深看着牧茜,双眸中有泪花在闪烁,“你根本就被明白,我这些年到底想要什么。你和爸妈总打着为我好的旗号不断剥削、控制我,让我在家庭的桎梏中迷失自我!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都不是!”
牧茜被吼得愣住,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哥哥这么粗暴的一面,在她的眼中,自己的哥哥就是一个温柔、稳重,不论提什么要求都会答应的老实人。
可面前这个男人,双眼赤红,嘴唇颤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带着巨大的怨恨,仿佛他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发泄怨恨,发泄痛苦,发泄积攒了多年的痛苦。
“哥哥你吼我干什么?”牧茜说到底也是一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姐,关心人还被平白无故吼了一道,多少有些难以接受,“我只是不想看哥哥你的未来被一个无亲无故的人毁掉!”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作为亲人就可以随意毁掉他的人生?”
说话的人不是牧黎,是桥方。
他听了一大串熟落,前面的都还能忍受,但到了后面实在忍无可忍,起身愤愤不平道:“牧茜,我看你受伤才一直隐忍,没想到你一直得寸进尺,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客气了!”
“你不客气?你能不客气什么?”牧茜被气笑了,连自己腿上的伤的顾及不了,一瘸一拐地奔向他,“我告诉你,现在你是害我哥前程被毁的始作俑者,我不找你麻烦已经仁至义尽!”
“哦?”牧茜冷笑,“你觉得是你的嘴皮子厉害,还是我的律师团厉害?”
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如果我的人没有调查错,你以前是一个医生对吧?而且还是省城的大医生呢,说是有百分之五十概率获得主任的位置,”
桥方闻言脸色倏地苍白,他怎么可能听不懂牧茜的话,她这是在明晃晃的威胁自己,让自己知难而退。
但桥方是谁,一个青春年少、肆意妄为,教导主任见了都得摇头的叛逆青年,他朝牧黎颔首,然后起身走向牧茜,每一步都透着巨大的坚毅。
“你觉得,我会怕你吗?”他耸起肩膀,走到牧茜的跟前,居高临下看着她。
“你、你想干什么?”牧茜惊恐地后退,两手反身性的护在胸前,龇牙恐吓道,“你要敢动我,我一定会杀了你的!”
“哦?”桥方知道牧茜害怕什么,故意挑衅道,“没关系,你哥一定会挡在我的身前,到时候弑哥的你,又如何解释呢?”
“我不需要解释,他是我的哥哥,即使我杀了他,我也不需要解释任何东西!”牧茜说完忽然愣住,她不敢置信地捂住嘴,难以相信自己说了这么过分的话。
“杀哥哥……”牧茜喃喃自语,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平时确实没边的损牧黎,但那是因为她把他当做哥哥,把他当作亲哥。
牧黎看着牧茜,他没有言语,在牧黎的搀扶下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门口。
他没有出门,只是站在司白榆旁边,弯着身子,正值壮年的他,一瞬间如迟暮老者一样可怜。
沈忧牵住牧黎的手,轻轻握了握当作安慰。
“怎么样?”司白榆没有沈忧的体贴,用自己的方式冷冰冰地说道。
“还行。”牧黎扯动嘴角,伤口撕拉开,嘴角的血看着骇人不已。
牧茜在远程神情复杂地看着,人不知道自己哥哥是在偏护桥方,还是在接机吐露自己的真心。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哥哥一直是炙手可热的明星,他们家有财主扶持,从三线飙升到超一线,只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
而她觉得哥哥勤奋,也是因为司白榆一直很在乎自己的事业,常常会健身医美保持自己的身材。其他明星,或者当前较火的美容方式,也会让助理试一试,只要有丝毫作用,就一定会亲自尝试。
开始演技平平,牧黎就花了半年的时间学习,每一部戏都认真关注他人的一举一动,从来不会放弃让自己闪闪发光的任何机会。
就是这样的哥哥,说自己根本不喜欢当明星,这些全是家人的逼迫,怎么听怎么荒唐。
“你们几个,到底说够了没?”沈千遏忍无可忍出声直至,“这些全是因为我而起,你们非但不寻我的过错,还互相责怪推辞,这让我一个立志当反派的人如何是好呐?”
沈千遏的花引起桥方的注意,他才发现自己只顾着和牧茜吵架,忘记找沈千遏麻烦了。
“沈千遏,你个神经病!”桥方冲到柜台前,跳到地面夺过里面木偶的棍子,跳出柜子向沈千遏挥去。
沈千遏微微挑眉,吹了声口哨夸了句“勇气可嘉”,然后一个扫腿把桥方摔在地上,至于棍子,在空中转了几圈颠簸落地,连出“鞘”的机会都没有。
“你只有这点手段?”沈千遏笑得轻蔑,看桥方的眼神和看小丑没有什么两样。
“死蜈蚣,仗着自己多几条腿就觉得了不起啊!爷爷我还当过兵呢!”桥方说这话时有些虚,他确实当过兵,但教过也没说过出了部队能打赢一只十几米长的大蜈蚣。
“桥方,别闹了。”沈忧觉得事态演变地越来越蹊跷,出生制止两人喋喋不休的争吵。
桥方开始以为说话者是司白榆,毕竟现场只有这叔叔是胳膊肘弯的,但转头后,发现是他日日护在手心的沈忧。
桥方崩了,崩得十分彻底。
被人背刺,足以让他崩溃。
“沈忧,你太不是人了,亏我还一直念着你!”
桥方大声控诉道。
沈忧看看受伤后一直脸色发白,却一声不吭甚至参与热闹的牧茜,和流着血毁了容,难受得不行的牧黎,在心中喟然长叹。
真不亏是兄妹,受伤后的反应一模一样,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受了伤都一样的冷静。
102
桥方咂咂嘴,不知道如何告诉牧母伤害他们儿子的是一个蜈蚣精,他看着牧父牧母骂骂咧咧的走出病房,掏出手机气势汹汹地给谁打电话。
桥方跟在后面,双手乖乖地背在后面,脑袋微微前伸,瞪着双眼去看他们手机里的联系人。
此时正是上午,阳光正烈的时候,光线的反射让桥方根本看不清牧父牧母联系人的名字。
他努力伸长脖子,结果伸到一半牧黎醒了。
他的醒在所有人意料之外。手术的麻醉还没有过,他整张脸蒙在纱布中,双眼更是不例外。
“水……”
他虚弱地动了动手指,竭尽全力喊道。
可惜他的声音太小,牧父牧母没有听见,而桥方正在全神贯注偷看,自然也没有听见自己爱人的呼喊,只有听力极佳的沈忧和司白榆注意到那微弱的动静。
两人同时抬眼四目相对,微微蹙眉后又齐齐回头,看向躺在病床上的牧黎。
“醒了?”司白榆走上前冷冰冰地问道。
牧黎发不出声音,动了动上半身来进行无声的回答。
司白榆见状回头冲还在打电话的牧父牧母喊道:“你家儿子醒了,要喝水。”
正在打电话的牧父牧母闻言顿时没了声,僵了两秒后随桥方一起齐刷刷看向病床上的男人,当牧母确认牧黎是真的醒后,激动地语无伦次:“儿子,我的乖儿子!你醒了?疼不疼啊?是妈妈的不好,是妈妈没有保护好你。”
“牧黎,我的牧黎,是爸爸,爸爸来看你了。”
两个中年人趴在床边老泪纵横,桥方激动的同时也有些心虚,他深知害牧黎变成这样的罪魁祸首是谁。如果牧黎不是为了救他,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说到底,沈千遏虽然是罪魁祸首,但也怪自己贸然挑衅,不然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如果他再隐忍一些,说不定还能和沈千遏成为“朋友”,然后和原本计划的一样,在鬼村进行曼陀罗的行动。
桥方看着一家三口抱头痛哭,他默默退到沈忧身边,揪着他的衣摆问:“你说牧黎的爸妈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会不会想杀了我?”
“杀你?”沈忧微微侧目睨着桥方,想了想认真回答,“会不会杀你我不知道,但一定会想喝蜈蚣泡酒。”
桥方语塞,推搡着沈忧又问:“小沈忧,你老实说,沈千遏真的可以帮助牧黎恢复容貌吗?”
牧黎问到了沈忧知识盲区,他对这些妖魔鬼怪向来不感兴趣,撑着下巴深思道:“不知道,但神话中不是说妖会法术吗,真的可以也说不定。”
桥方听到沈忧的话眼神一亮,但同时又很担心:“他会帮我们吗?”
在他眼中沈千遏就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反派,要让反派觉醒帮忙,堪比让主角输给剧本,成为失败者。
桥方心中有自己的打算,他摇摇头叹了口气,转身走出病房,在门口神情复杂地看着团聚的牧家三口。
牧黎没办法出声,所以几人没寒暄一会儿,就陷入了沉默。
牧母擦着眼泪,环顾着病房,嫌弃地直掩面:“这也太穷了,连冰箱也没有,私人医院不仅有电视空调,还有冰箱衣柜……真是,等晚些我一定要让牧黎转院,我的儿子不能在这种垃圾地方医治。”
听到这话的沈忧皱起秀梅,下意识地替医院义愤填膺:“可是即使这样,他也让你们儿子保住了百分之四十的皮肤。”
牧家父母本来一直没注意到沈忧,被小家伙这么一闹,才想起病房里还有三个“无关紧要”的人。
“你们是牧黎的朋友吧?”牧母没有见过司白榆和沈忧,只从司白榆的穿着气度猜测面前这几个不是普通人,她简单整理了一下情绪,慢慢走到司白榆的面前,伸出手自我介绍道,“我是牧黎母亲,姓余,周围人都叫我余夫人。”
说完她沉了沉气,揽着自己先生的胳膊继续介绍道:“这是我的爱人牧先生。”
司白榆注意到余夫人不仅没有在介绍自己时透露名字,连介绍自己丈夫时也没有。按理来说,介绍自己的伴侣都会介绍全名或者代号,但这么冷冰冰的先生还是头一回。
除了……
司白榆捻了捻耳垂,敛眸笑意渐散。
除非面前这个余夫人根本不行透露自己家庭的身份,换句话说,就是根本不信任他们。
余夫人盯着司白榆,目光上下飘逸审视着他,见他不卑不亢地抬起头正视自己 眼中多了几分欣赏。
她又看向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的沈忧,当看清沈忧的五官,她的眼中掠过一丝明显的惊艳,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指摩擦着皮包表面,双眼中是不一样的光。
沈忧被余夫人炽热的目光看吓了,他不明白余夫人怎么前脚还担心自己担心的死去活来,现在又两眼放光仿佛看见宝贝一样。
他紧张地咽了咽口水,往后退了几步忐忑地看着对方。
最后还是司白榆受不了自己的小男朋友被如此赤裸裸的打量,伸手挡在了欲前进的余夫人身前,他皮笑肉不笑,眼中惧是威胁之意:“夫人,我家小朋友怕生,还请您不要玩笑他。”
他说完薄唇一抿,摆出上位者的架子,硬生生把余夫人吓住了。
余夫人扯了扯僵硬的嘴角,笑道:“我没有恶意,我的孩子刚经历了这么惨痛的事,心情沉痛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还有调笑他的意思,不过……”
她顿了顿,话锋一转:“不过你家小男朋友实在貌美,而且十分眼生,平时不混娱乐圈吧?”
沈忧乖生生的摇头:“不。”
“那就不奇怪了,你这样粉雕玉琢的小美人,你要是进入娱乐圈,是资本牙都压不住的村子,我怎么可能没见过。”余夫人察觉到越来越不耐烦地司白榆,微微一笑从包包中拿出一个卡片,将它塞到沈忧的手中,“这是我的娱乐公司,你要是有进娱乐圈的想法,我随时愿意为你铺路。”
她说完将包包的拉链合上,左右环顾着病房,与丈夫相视纳闷地嘀咕道:“奇怪,出了这么大的事,牧茜那死丫头的人呢?”
她一边疑惑地轻语,一边和丈夫向外走去。
沈忧知道牧茜的去向——在另一家医院治疗。
救护车来时沈千遏提议让牧茜一起上救护车和牧黎一起治疗了,牧茜本来也是这样打算的,但是谁让沈千遏与她有仇,再加上当时他的语气欠的不行,导致牧茜一怒之下放弃了上救护车,躲在医馆内说什么也不出来。
没办法,牧黎的伤势要紧。沈忧考虑到牧茜这么有精气神应该伤的不重,便摆脱夏止开车送牧茜前往私人医院医治。
“说起来,我也挺够丢人的!”
站在门口的桥方靠着门,捂着脸看不清抱歉,声音有些郁闷。
“怎么了?”沈忧问。
“我是一个医生对吧?”桥方指着自己,笑容自嘲,“可是我却连自己最重要的人都没办法医治……如果牧黎的星路因为我毁了,我一定会愧疚一辈子的。”
“行了,你不可能医治的了妖术。”司白榆冷冰冰的亮出现实,“你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医生,怎么可能帮牧黎医治妖怪所创造的伤。况且医者不自医,你也别有太大的负担。”
“……难得。”桥方听后先是沉默了半晌 ,然后才是笑着说,“狗嘴里竟然也会吐出人话,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你是脑子有病吧。”司白榆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看向桥方时眼中全是嘲讽,语气中更是一股要死不活的劲,“我觉得你挺会想象的,我的好侄子,你叔叔我可从来没有觉得你是一个医生,在我眼里,你就是一个在玩办家家的废物。”
“哈?”桥方听得怒火中烧,几步走到司白榆跟前,“那你还让我当你的私人医生?”
“啊,那不是姑姑的意思吗?”司白榆耸了耸肩膀,“姑姑害怕你饿死了,所以就让我没事多光顾一下你的生意……嘶……没想到我竟然给了你这么大的错觉,真是不好意思了。”
“不好意思你妹呀不好意思!”桥方气的找不着东南西北,直接摔门离开,中间还不忘大骂司白榆是**。
沈忧已经习惯司白榆的不着调,只是在心中悄悄为桥方捏了把汗,然后和司白榆一起离开。
两人出了医院后直接给夏止打了电话,经过了一晚上的折腾,警局那边也已经接收到了消息,但是和司白榆所设想的一样,他们得层层上报给领导,但真正的出动恐怕要等上个半天左右。
司白榆没有耐心等这么久,直接无视李队邮件发来的计划,刷卡买了辆摩托车,载是自己的小男朋友往鬼村的方向开。
司白榆负责开车,沈忧就坐在后面抱着司白榆的腰,他的小脸儿被风吹得通红,嘴巴时不时张开吐个小舌头,一双漂亮的蓝眸里浸满了眼泪,让人我见犹怜。
103
“这场戏闹够了没有?”司白榆眉心一蹙,凌厉地视线扫视在场所有人,皮衣的衣摆被冷风吹起,扬出轻微的弧度。
沈忧盯着晃悠的衣角看了一会儿,摸摸挪到司白榆身后,拽着他的衣服虎头虎脑地探出一双美眸,望着沈千遏歪头。
“我本不欲引起纷争,但无奈各位步步紧逼。”沈千遏弹了弹衣袖上的灰尘,抬起眼皮清冷地俯视牧黎和桥方,见他们报以怨恨的目光,轻笑着说道,“我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几位不由分说闯进我的医馆,在我的医馆中大肆喧闹不说,还百般羞辱我,换做常人,早怒不可遏。”
桥方闻言只觉得荒唐,起身反驳:“谎言乱语!你的门我们无意破坏,侮辱更是你的一面之词,牧茜女儿家说话虽然爽直但是根本没有恶意,你自己凭空捏造了这么多,与我们有何关系?
“我倒觉得胡言乱语的是你,说来说去,你们也承认这里是我的地盘,既然这样,私闯民宅这一罪,你们也是认的对吧?”沈千遏神色自若,衣袖扬了扬转身飒意地走到司白榆跟前,“司先生觉得呢?”
司白榆早明白自己不可能安然无恙的袖手旁观,沈千遏拖他下水也算意料之中:“我觉得如何不能定善恶,你们既然这么喜欢打架,不如换个场地切磋一番?”
司白榆的话无异于把矛盾推向另一个高潮点,沈忧转头惊愕地看着司白榆,不明白他这个行为的含义。
司白榆不是一个善人,他是一个商人,商人行善的前提是自己的钱包鼓鼓囊囊,或者于自己有利益的前提下,而显然,参与沈千遏和牧黎的纷争于他没有任何好处。
但是……
沈忧碎步走到司白榆跟前,踮脚凑近他的耳畔问:“你提这个建议,不怕他们真的打起来呀?”
“打起来怎么了?”司白榆挑眉,轻声回道,“他们要打起来,那我们就坐收渔翁之利,当一回中间商?”
沈忧听得云里雾里,他已然知道司白榆不是良善之辈,但这么明目张胆地出馊主意也着实把他惊讶到。他悄悄瞥向沈千遏,见他笑意盎然没有半分生气,缓缓松了口气问司白榆:“你真准备让他们打起来?星星。他们两力量悬殊,要是真打起来 ,桥方一定是被揍的那个。”
“我当然知道。”司白榆嘴角扯出轻蔑的弧度,一笑一颦间都是自信,“我当然清楚他的实力,你放心,不论怎么样,我不会让我这个自小看着长大的侄子早早身陨的。”
“看着长大?”沈忧咂咂嘴,如果他没有记错,司白榆应该不比桥方大多少,所谓的看着长大,应该是指和对面一起长大。
“叔叔!”桥方听到司白榆的话嘴都快气歪,“我可是你侄子,你不能胳膊肘往外拽啊!”
“不是你要打的吗?”司白榆回头看着桥方,不以为意地扬头,语气轻松一字一顿,“叔叔让你打个够。”
桥方:“……”
桥方默默看向自己还未痊愈的伤口,以及嘴角往下流的鲜血。他不觉得自己能打过沈千遏,虽然确实很想给牧黎报仇,但是目前上去硬打,不仅会被嘲笑不自量力,还会同样落得一身伤。
桥方看着司白榆“尖酸刻薄”的嘴脸,深深忍下心中的不甘心,打横抱起黎域,大步流星往外走。
沈忧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拿出手机叫来救护车,在几人一阵的手忙脚乱中黎域被送上救护车。
沈忧是黎域的朋友,自然而然要前往陪同。
司白榆本借口不舒服要留在沈千遏的医馆,但在沈忧乞求的目光中无奈前往。
至于罪魁祸首沈千遏,沈忧怕他跑了拍拍屁股不让人,强制他跟着自己前往医院。
因为没有事先准备,前往的医院只是普通的人民医院,因此当到达医院的时候,被不少粉丝认出。
“是黎域,是大影帝黎域!”
“啊啊啊啊,黎域大人,看看我,我是您最忠实的粉丝,您所有的影片我全部都看过,您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我也全部参加过,求您看看我吧!”
“黎域哥哥你是不是在参加新剧的表演?听说你和最近热播剧《一片荷叶》的女主搭档,这是真的吗?”
医院两边的走廊全被黎域的粉丝堆满,而粉丝的正主黎域躺在担架上奄奄一息。沈忧和司白榆跟在后面,神色虽然算不上慌张,但也有些担心。
而罪魁祸首沈千遏,悠哉悠哉的跟在后面,脸上不仅没有半分担忧不说,甚至有些幸灾乐祸。
而反观跟在最前面的桥方,脸上全是着急之色,攥紧的拳头和时不时回的头,不能看出他有些想杀了沈千遏。
沈忧能理解桥方,沈千遏出手确实太重了些,毫不客气的说他毁了黎域的未来,换做是他,也一定想杀了沈千遏。
只是他有一点不太理解。
沈忧看向裹得全副武装的牧黎,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看出牧黎身份的,脸也没有露,身材也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特征,难道是靠传说中的心有灵犀?
正在沈忧神游天外的时候,推牧黎的护士加快了步伐,然后眨眼的功夫没了影推荐的手术室。
手术室的灯亮起,宣告严肃的手术开始进行。
沈忧站在手术室外,他不可能不担心,牧黎虽然与他交情算不上太深,但是也是实打实过过命的朋友,只是不像桥方一样撕心裂肺。
牧黎进了手术室之后,身后目光热切的粉丝也跟着堆在手术室门口,医院的人害怕出意外,向上了解了手术室里人的身份。当医院方知道病人是大名鼎鼎的影帝后,害怕出舆论事故,连忙联系了上级,经过最快的商榷,决定先隐藏牧黎的病情,以小化之。
手术室外,几人坐在铁制的椅子上望着明晃晃的白炽灯发呆。
沈千遏觉得无聊,摘下自己腰间的药包甩着玩,甩了一会儿又把药包打开。里面放着许多药物,单闻其的香味,沈忧猜测都是一些名贵的稀世药物。
不过想想也是,沈千遏堂堂一个医馆主,药包里怎么可能是些廉江的药草。
“这个不臭,给你。”沈千遏从药包里拿出一颗类似小灯笼样的药草,递给沈忧笑着解释,“这些药都是安神的作用,没有泡过尸体,你放心吧。”
沈忧闻言迟疑地接下。
沈千遏又把药分给了司白榆,司白榆接过后转手给了沈忧。
他和牧黎没有瓜葛,所以根本提不上担心,用不上安神的药草。
沈千遏见状也没有说什么,手伸进药包小气的开始挑挑拣拣,一边挑一边笑着注视桥方。
桥方注意到沈千遏的目光,磨着牙愤恨地转头,冲他竖起中指大骂:“我才不要杀人犯的东西!”
“我也没有要说给你。”沈千遏说着收回药包里的手,挤紧药包又恢复冷淡的神情。
手术的过程异常漫长,沈忧趴在司白榆怀里,看着保安驱散堆积的粉丝,眼神眨巴着打哈欠。
时间悄悄流逝,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沈忧不知不觉睡着了。
他许久没有休息过,这些天神经紧绷,现在已经到了极限。
司白榆拍打沈忧的背,嘴里哼着摇篮曲,身体小幅度的摇晃,哄着沈忧睡觉。
等沈忧醒来,天色已经昏暗。
他望着明亮刺眼的天花板,嗅着鼻尖处萦绕的消毒水味,撑起身体想要了解一下当前的情况,却被一个结实的胸膛撞了一个正着。
“嘶!”沈忧捂着撞到通红的鼻子,不开心地抬起头,撇嘴大喊,“谁撞我?!”
“忧忧?”提着晚餐回来的司白榆低下头 ,看着躺在自己面前的沈忧一脸疑惑,“你怎么睡地上了?”
“地上?”沈忧愣愣地低下头,才看见自己屁股下面是冷冰冰的白瓷,他在司白榆的搀扶下站起身,看着不远处同样睡着了的沈千遏歪头,疼痛的按了按太阳穴,“牧黎手术已经做完了?”
司白榆闻言看向依旧亮着的手术灯:“没有。这场手术难度比较大,而留在急诊区的医生不算多,我们两点是过来的,3:30才开始手术,可能要等天亮手术才会结束。”
“这件事都怪沈千遏!”沈忧睡醒后脑子也清醒了许多,同时也伴随着稍稍的起床气,不高兴的埋怨沈千遏,“他要是不玻璃心伤害牧黎,我们现在早找到曼陀罗的住处了。”
“有什么办法,计划总是会跟不上变化,况且……”司白榆看向远处悠悠转醒的沈千遏,“没有这个蜈蚣精的帮助,我们也没有办法走出鬼村。”
“怎么说?”沈千遏听到这话心开怒放,就这么坐在地上撑着脑袋,像躺贵妃一样望着司白榆,“我可以算作你的阿谀奉承吗?”
“我不屑于做这些事情,你明白的。”司白榆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眼时眼神依旧冷漠,只有看向沈忧时目光中才多了几次温柔。他把其中一份晚餐递给沈忧,然后又给自己和桥方留了一份,最后把最为简陋的白粥递给了沈千遏,“施舍给你了。”
104
“可是如果我走开了,你就会受伤啊,傻瓜。”牧黎终于舍得抬起自己藏在臂弯的脸,声音沙哑地说道。
只听他的声音,牧茜就知道牧黎的嗓子一定被那极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整坏了。牧黎除了演技精湛外,还有一副天籁之音的嗓子,没少被经纪人拉去唱专辑。
现在嗓子坏了,只能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他脸上,但一看见牧黎的脸,所有人差点没尖叫出声。
只因牧黎的脸实在可怕,他的鼻子基本可以说是没了,眼睛也烂了一只,嘴巴左边的嘴角被腐蚀。即使是看着,也能猜到牧黎说话时一定痛苦到了极点。
毕竟他每一次张嘴,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撕裂嘴角,不论怎么看,都觉得难以忍受。
“你的脸……”桥方怔怔地看着面前陌生的牧黎,桥方自以为阅人无数,但唯一能和自己叔叔媲美的人除了沈忧外,便是牧黎。
他是娱乐圈出了名的绝世帅哥,而现在这个绝世帅哥顶着一张“丑陋”的脸可怜兮兮看着自己,让他心情一时错综复杂。
“吓到你了?”牧黎强颜欢笑地捂住自己的脸,他知道自己现在丑陋无比,怕吓到桥方,伸手捂住自己的脸,“你别怕,我没有想吓你。”
他这话把桥方听得心脏酸溜溜,心中既自责又痛苦:“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明白。”牧黎抓住桥方紧张到乱挥的手,将他按在自己的胸口,低着头认真道,“我不后悔替你挡黑水。”
桥方闻言双眼有些微红,咬紧唇扭过头不看牧黎。
两人别扭的气氛看呆沈忧和司白榆,两人相视一眼,都从双方眼中看到了无奈。
牧黎现在为了桥方自毁容貌,牧黎自己是能接受这个结果,但广大粉丝和牧黎的家人肯定不能。
牧黎现在顶多二十七岁,虽然是奔三的大叔了,但挨不住脸好看,各方面都算上乘,即便到了四十岁多半也会活跃在影视界。
可现在连毁了不说,连嗓子也毁了,说是白天鹅掉进癞蛤蟆洞里也不为过。
“哥哥,你疯了!”牧茜率先接受不了这个结果,拽住牧黎的手往自己这边狠狠一拽 “你过来!”
“怎么了?”牧黎捏着嗓子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牧茜瞪着牧黎,就差把眼珠子瞪在对方脸上,“你听听自己的声音,你嗓子已经完全毁了!”
“那又怎么样?”牧黎轻松一笑,仿佛坏的不是他的嗓子,而是他几十年沉重压在他肩上的包袱。
“哥哥,你不是喜欢当明星吗?”牧茜满腹不解地上前,摊开双手看着自己的哥哥,“你喜欢众星捧月的感受不是吗?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自毁前程?”
“你觉得我在自毁前程?”牧黎不赞同地摆头,视线越过牧茜落在不知何时躲到后面的桥方上,“我只是在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你想保护的人?”牧茜气得快要吐血,如果不是桥方在场,她可能要直接开启暴走模式,“牧黎你搞清楚,桥方和你认识才不过三个月,你俩压根就不熟悉,没必要整这些同生共死的把戏!”
“牧茜,你不懂我……”牧黎深深看着牧茜,双眸中有泪花在闪烁,“你根本就被明白,我这些年到底想要什么。你和爸妈总打着为我好的旗号不断剥削、控制我,让我在家庭的桎梏中迷失自我!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都不是!”
牧茜被吼得愣住,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哥哥这么粗暴的一面,在她的眼中,自己的哥哥就是一个温柔、稳重,不论提什么要求都会答应的老实人。
可面前这个男人,双眼赤红,嘴唇颤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带着巨大的怨恨,仿佛他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发泄怨恨,发泄痛苦,发泄积攒了多年的痛苦。
“哥哥你吼我干什么?”牧茜说到底也是一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姐,关心人还被平白无故吼了一道,多少有些难以接受,“我只是不想看哥哥你的未来被一个无亲无故的人毁掉!”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作为亲人就可以随意毁掉他的人生?”
说话的人不是牧黎,是桥方。
他听了一大串熟落,前面的都还能忍受,但到了后面实在忍无可忍,起身愤愤不平道:“牧茜,我看你受伤才一直隐忍,没想到你一直得寸进尺,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客气了!”
“你不客气?你能不客气什么?”牧茜被气笑了,连自己腿上的伤的顾及不了,一瘸一拐地奔向他,“我告诉你,现在你是害我哥前程被毁的始作俑者,我不找你麻烦已经仁至义尽!”
“哦?”牧茜冷笑,“你觉得是你的嘴皮子厉害,还是我的律师团厉害?”
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如果我的人没有调查错,你以前是一个医生对吧?而且还是省城的大医生呢,说是有百分之五十概率获得主任的位置,”
桥方闻言脸色倏地苍白,他怎么可能听不懂牧茜的话,她这是在明晃晃的威胁自己,让自己知难而退。
但桥方是谁,一个青春年少、肆意妄为,教导主任见了都得摇头的叛逆青年,他朝牧黎颔首,然后起身走向牧茜,每一步都透着巨大的坚毅。
“你觉得,我会怕你吗?”他耸起肩膀,走到牧茜的跟前,居高临下看着她。
“你、你想干什么?”牧茜惊恐地后退,两手反身性的护在胸前,龇牙恐吓道,“你要敢动我,我一定会杀了你的!”
“哦?”桥方知道牧茜害怕什么,故意挑衅道,“没关系,你哥一定会挡在我的身前,到时候弑哥的你,又如何解释呢?”
“我不需要解释,他是我的哥哥,即使我杀了他,我也不需要解释任何东西!”牧茜说完忽然愣住,她不敢置信地捂住嘴,难以相信自己说了这么过分的话。
“杀哥哥……”牧茜喃喃自语,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平时确实没边的损牧黎,但那是因为她把他当做哥哥,把他当作亲哥。
牧黎看着牧茜,他没有言语,在牧黎的搀扶下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门口。
他没有出门,只是站在司白榆旁边,弯着身子,正值壮年的他,一瞬间如迟暮老者一样可怜。
沈忧牵住牧黎的手,轻轻握了握当作安慰。
“怎么样?”司白榆没有沈忧的体贴,用自己的方式冷冰冰地说道。
“还行。”牧黎扯动嘴角,伤口撕拉开,嘴角的血看着骇人不已。
牧茜在远程神情复杂地看着,人不知道自己哥哥是在偏护桥方,还是在接机吐露自己的真心。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哥哥一直是炙手可热的明星,他们家有财主扶持,从三线飙升到超一线,只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
而她觉得哥哥勤奋,也是因为司白榆一直很在乎自己的事业,常常会健身医美保持自己的身材。其他明星,或者当前较火的美容方式,也会让助理试一试,只要有丝毫作用,就一定会亲自尝试。
开始演技平平,牧黎就花了半年的时间学习,每一部戏都认真关注他人的一举一动,从来不会放弃让自己闪闪发光的任何机会。
就是这样的哥哥,说自己根本不喜欢当明星,这些全是家人的逼迫,怎么听怎么荒唐。
“你们几个,到底说够了没?”沈千遏忍无可忍出声直至,“这些全是因为我而起,你们非但不寻我的过错,还互相责怪推辞,这让我一个立志当反派的人如何是好呐?”
沈千遏的花引起桥方的注意,他才发现自己只顾着和牧茜吵架,忘记找沈千遏麻烦了。
“沈千遏,你个神经病!”桥方冲到柜台前,跳到地面夺过里面木偶的棍子,跳出柜子向沈千遏挥去。
沈千遏微微挑眉,吹了声口哨夸了句“勇气可嘉”,然后一个扫腿把桥方摔在地上,至于棍子,在空中转了几圈颠簸落地,连出“鞘”的机会都没有。
“你只有这点手段?”沈千遏笑得轻蔑,看桥方的眼神和看小丑没有什么两样。
“死蜈蚣,仗着自己多几条腿就觉得了不起啊!爷爷我还当过兵呢!”桥方说这话时有些虚,他确实当过兵,但教过也没说过出了部队能打赢一只十几米长的大蜈蚣。
“桥方,别闹了。”沈忧觉得事态演变地越来越蹊跷,出生制止两人喋喋不休的争吵。
桥方开始以为说话者是司白榆,毕竟现场只有这叔叔是胳膊肘弯的,但转头后,发现是他日日护在手心的沈忧。
桥方崩了,崩得十分彻底。
被人背刺,足以让他崩溃。
“沈忧,你太不是人了,亏我还一直念着你!”
桥方大声控诉道。
沈忧看看受伤后一直脸色发白,却一声不吭甚至参与热闹的牧茜,和流着血毁了容,难受得不行的牧黎,在心中喟然长叹。
真不亏是兄妹,受伤后的反应一模一样,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受了伤都一样的冷静。
105
“施舍?”沈千遏接过食物笑得恣意,“你几时施舍过我?这粥到底是施舍,还是交换呢?”
“……随你。”司白榆不想理沈千遏,敛目光坐回沈忧身边,将自己的晚餐递给他,“一份能吃饱吗?”
沈忧看着司白榆递过来的肉,歪了歪头指着自己问:“给我?”
“不然呢?”司白榆好笑地反问,“不给你给谁?难道给旁边那只笑得花枝乱颤、没有丝毫边界感,且根本不认识的骚狐狸?”
沈千遏被司白榆说得体无完肤,当即不乐意了,噌的一下站起来:“喂,有你这样为了哄自己小男朋友而损朋友的人吗!”
司白榆手揽住沈忧脖子,无所谓道:“你又不算朋友,而且这哪里是哄,这分明是实话实说。”
“好好好!”沈千遏气的语无伦次,“实话实话,好一个实话实话,我沈千遏以后再帮你,就不是一个蜈蚣精!”
“我的但愿你不是一个蜈蚣精。”司白榆说完还十分没礼貌的打了一个哈欠,将不在意表现的淋漓尽致。
沈忧自觉没有什么话语权,低头吭哧吭哧的吃吃自己的肉。
旁边的桥方无精打采,食欲更是一点也没有。他用筷子搅着饭盒里面的肉,脑海中不禁浮现出牧黎那被完全腐蚀的脸,胃里猛的翻腾倒海,捂着嘴身体往旁边一转,开始止不住的干呕。
“沈千遏,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司白榆看热闹不嫌事大,可以是嬉皮笑脸的拱火。
沈千遏撇了撇嘴角,抱胸不屑地表示:“还说我笑的像个狐狸,我看你分明比我更像!”
一直偷听两人对话的沈忧抬头不高兴地反驳:“那也是漂亮狐狸,不像你,丑狐狸!”
“我是蜈蚣精!”沈千遏下意识地反驳,说完才意识到话中的不对劲,连忙将矛头指向司白榆,“死山羊,你怎么教你小男朋友的?”
“我怎么教他的,和你有什么关系?”司白榆表面生气,实则听得很开心。沈千遏每次说沈忧是他小男朋友,都给他一种爱情被世人接纳的错觉。
两人拌着嘴,桥方在旁边烦躁地捂住耳朵,如果不是看在司白榆的面子上,他早上去撕了沈千遏的嘴。
不……
桥方的眼神倏地狠戾。
他不会放过沈千遏,绝对不会!
他的大影帝是那么热爱舞台,但沈千遏这个该死的蜈蚣精却把牧黎的梦想生生打碎了。要是牧黎有什么三长两短,他一定不会放过沈千遏!
一定!
几人各怀鬼胎,手术室的灯不知不觉熄灭了。桥方眼睛一瞬间亮了,激动地起身,踉跄地跑向手术室。
主治医生走出来,摘掉口罩看着奔上来的桥方和沈忧,微微一笑恭喜道:“几位不用担心,手术很成功,不保守估计,容貌应该能恢复40%。”
“40%啊……”桥方听到这话心情五味杂陈,他明白医生已经尽力了,沈千遏喷射毒液的时候没有手下留情,牧黎的整张脸全部腐蚀烂了,这可怜的百分之四十指不定还是从某些部位移的皮肤。
不到几分钟,做完手术的牧黎就被一群人推了出来。
牧黎整张脸被纱布盖住,桥方心疼的看着桥方,恨不得躺在上面的是自己。他微微弯腰,伸手抚摸自己心爱的人。
他有千言万语要说,可是无奈于时间有限,只能张开唇瓣轻喃几句,无奈看着对方身影消失。
沈忧离他们有些远,所以不知道他们到底说了什么。他远远跟在他们后面,其中不忘收拾走自己吃完食物的垃圾。
“你们人类的医生也不过如此嘛,妖界凤凰他们天天吹捧你们人类如何如何厉害,结果连一张脸都恢复不了。”沈千遏语气轻蔑,双手微摊。
司白榆已经习惯沈千遏的不着调,因此只是蹙了蹙眉没有实质表现什么。
沈忧在思考曼陀罗的事,不高兴地哼哼几句后也不再说话。
而桥方跑在最前面,拿出了跑八百里的架势,前一秒还和沈忧并肩,后一秒就跑得没了影。
就这样,他依稀听到沈千遏的嘲讽后,还倒头跑了回来,胳膊肘摆动原地踏步,一边踹气一边对沈千遏翻白眼:“这么有能耐,也没见你能恢复牧黎的脸。”
“你怎么知道我不能恢复?”沈千遏没了羽扇,便用司白榆递给自己擦嘴的纸巾矫揉造作的遮住下半部脸,笑着说,“妖的能力变化莫测,你怎么就知道,我空有武力没用其他能力呢?”
“武力也一般般。”沈忧小声嘀咕。
沈千遏闻言四肢一僵,手中的纸巾差点落在地上:“小沈忧,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你说,你沈千遏哥哥我,怎么不厉害了?”
沈忧被沈千遏的油腔滑调恶心到,护着肩膀哆嗦了两下,伸长脖子理直气壮道:“本来就是,难道你能打得过我男朋友司白榆?”
说完他还得瑟的摇了摇脑袋。
沈千遏一张脸瞬间被气红了,指着沈忧语无伦次,最后直接把怒火指向了司白榆:“你怎么教的?!”
怒斥的脸不红心不跳。
司白榆挑挑眼皮,没说话,只是沉默地亲了一口沈忧,然后看向沈千遏冲他扬眉毛。
沈千遏瞬间破大防,低下头不再理司白榆,一个劲地往前走,但他没走多久就被桥方拦住。
“做什么?”沈千遏眉头紧锁地抬起头 看着面前拦路的桥方不悦问 ,“你现在终于想起报复我了?”
“我的确很想报复你,但是,比起复仇牧黎的未来更为重要。”桥方深吸一口气,攥了许久拳头才忍住没有一拳砸上去,努力心平气和道,“牧黎他是演员,他是这个世界万众瞩目的影帝,他不能失去他的脸和声音。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你是不是应该负责任?”
“负责任?这话说的好笑。”沈千遏冷笑 ,一边走一边反问,“那你说说,我应该怎么负责任呢,打个比方给我听一下。”
“你明知故问我想要什么。”桥方闭上眼,拦在沈千遏在身前,“恢复牧黎的样貌!”
沈千遏听后笑容蓦地消失:“你是在命令我吗?”
“我怎么敢,您是蜈蚣精,我可不敢!”桥方阴阳怪气地说完,又沉住气问道,“你到底愿不愿意恢复牧黎的容貌?”
沈千遏微微一笑,慢条斯理整理着衣襟,低头俯视着桥方:“有求于人就是这个态度?我不需要你跪下来对我感恩戴德,那你至少客客气气的吧?”
“你让我客客气气?你拿你的脸来说这句话。”桥方火气顿时上来了,“如果不是你毁了他的脸,我又怎么会需要到医院来?你当了恶人现在又假惺惺的成好人,恶不恶心?”
“我恶心?”沈千遏无所谓的耸起肩膀,“好吧,那你就当我恶心吧。”
两人吵闹的不行,司白榆听得烦躁,索性抬起手一边一个爆头:“都给我闭嘴,医院重地不许喧哗,所有人都给我安静!”
“切!”桥方不屑的直撇嘴。
沈千遏虽然不像桥方一样表现的那么鲜明,但从那似笑非笑的表情看也有些不高兴。
但是即便再不高兴也只能忍着,最多也只是小小的出言不逊一下,毕竟面前这位可是大名鼎鼎的人偶师司白榆,出了名的黑心商人,要是惹的他不快,下次在药材方面进货肯定会出不小的乱子。
双人与双人的关系就是蜘蛛网,他们紧密相连,唇齿相依,一旦让其中一个小蜘蛛不高兴,那就肯定会牵动其他的蜘蛛。
况且面前这个可不是什么小蜘蛛,他是蜘蛛网的头目,也可以称之为主人,要是把他惹恼了,以后想要在这个城市立足,基本上是天方夜谭。
接人之后即便再不甘心也没有再说话,沈千遏也知道自己伤害了牧黎,所以在病房门口转悠了几圈就离开了。
牧茜再三犹豫下还是通知了父母,当牧家父母看到黎域的现状后,直接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
他们根本不敢想象躺在病床上整张脸被纱布包裹的男人是自己的儿子,他们摇晃着黎域瘦弱的身躯。外面的粉丝被驱赶开后,又被狗仔取而代之,噼里啪啦的拍照声不绝于耳,闪光的灯将整个房间衬托的异常滑稽。
仿佛一场精心的表演。
桥方不认识黎域的父母,拘谨的站在一旁,等两位老人哭完之后才上前小声的解释来龙去脉。
他自然不能直言说黎域是被一个妖怪所伤的,这种不符合人类认知的话说出来肯定会被当成神经病,所以他美化了一下,只说有一个疯子跑出来向黎域泼了一盆液体。
“难道是硫酸?小帅哥,那伤害我儿子的人现在在哪?”牧母抓着桥方的衣领,仿佛在抓着救命稻草一般。
桥方特别想把沈千遏的名字拱出来,但他知道不行,咬了咬牙狠心包庇道:“就……一个蒙着脸的大汉,我也不知道是谁,可能是牧黎的黑粉吧。”
牧母闻言有些失望,不过对于桥方给出的解释深信不疑:“我儿子名气大了,一定是哪家的黑粉。不行,我得报警,我一定要揪出凶手给我儿子报仇!”
106
“在做什么?”离氿走到男人背后,低头冷冷地看着他。
男人正摩挲着沈忧的肌肤忘情,猛然听见离氿的声音浑身一震,转身跪在地上瑟缩地喊道:“主、主人……”
离氿瞥向男人怀里白花花的小腿,不悦地眯起眼眸。
“我……我现在就离开。”男人害怕离氿杀人灭口,起身仓皇地夺门而出。
在他窃喜活着走出卧室时,迎面走来一名男子,他一双没有眼瞳的红眸弯了弯,从怀里掏出一把枪毫不犹豫朝男人的额头连开三枪。
卧室里的沈忧听见震耳的枪声身体下意识抖了抖,无视离氿自己慢悠悠地爬回床上,然后缩成一团迷茫地望着对方。
“暴力的人解决掉了,开心吗?”离氿自顾自地坐在窗边,拽着锁链强迫沈忧靠近自己,抬头逼视他问,“回答我,宝宝。”
沈忧听见宝宝这个称呼心中直觉得一阵恶寒,他趴在离氿腿上,垂着眼皮心不在焉喊道:“父亲,小忧很开心。”
离氿低头欣慰地看着沈忧,伸手抚摸他的脑袋,哼着曲调愉悦说:“在外面流浪了这么久,很辛苦吧?”
沈忧伸了伸脑袋,垂着眼没吱声。
“还记得父亲当初为什么不要你吗?”离氿笑吟吟问,完全不在乎自己的问题会戳中小家伙的伤心处。
沈忧从离氿腿上爬起来,叉腰做出理直气壮的表情,顿了两秒,又垂首郁闷地低下头:“记得。”
离氿:“说说。”
沈忧紧张地咬着指甲,声如蚊蝇试着道:“因为小忧不听话,总偷吃父亲的……早餐?”
说到最后他语气里满满疑惑,以前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回忆起来真是可笑,只是因为多吃了几块面包,就被离氿赶出了家门。
像狗一样……不,连狗也没有这样刻薄的主人。
“小忧在怨恨我?”离氿揉了揉沈忧的头发,拉过他的腿紧了紧他的腿环,俯身压着他问,“小忧,看见沈赝了吗?”
沈赝?沈忧抬起头:“父亲是在说我的复制品?”
“嗯,看来你已经见过他了。”离氿解开沈忧四肢的铁链,“走吧,下楼见见我给你的礼物。”
沈忧警觉地后退。
礼物?离氿会给他的东西,一定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沈忧亦步亦趋地跟在离氿身后,到楼下客厅时远远看见院子中立着一栋小房子高的礼物盒,它表面的颜料被雨水冲刷,殷红的雨水在草地流淌,如同血流成河的屠宰场。
“喜欢吗?”离氿从袖子中取出一沓扑克牌,漫不经心地选出黑桃A,将它横在沈忧眼前,“给。”
沈忧咽了咽唾沫,摇头没有接过。
这是沈忧少有的反抗,离氿挑眉眼神惊讶车,随着呵呵笑着将卡牌塞回扑克里,朝天空打了个响指。
在沈忧不明所以时,一只乌鸦嘎嘎叫着飞过来,叼着一颗头骨停在离氿肩头。
沈忧下意识地后退:“这是什么?”
“它?”离氿接过头骨在手中掂了掂,语调轻松似在说什么无关紧要的事,“还记得之前的替罪羊吗?她临时反悔想向警察吐露真相,所以我杀了她。”
沈忧因为对方满不在乎的语气皱眉,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举无轻重。
离氿察觉到沈忧的情绪变化,把头骨扔在地上踩着问:“小忧心疼她了?”
沈忧一愣,心疼?
他把头摇成残影:“我没有心疼她,只是刚醒神智有些不清。”
虽然是借口,但实则上他的确没有心疼她,她死的并不可惜,连环杀人犯,杀害了那么多真正无辜地生命,说是死不足惜也不为过。
离氿目不转睛盯着沈忧,半晌后微微扬起唇角,轻慢地缓缓鼓掌:“开始吧。”
沈忧茫然地来回张望,离氿见状按着他的头指向礼物,轻轻“喏”了一声。
“谢谢。”沈忧下意识地道谢,他看向硕大的礼物盒,发现它的边缘竟裂开了几条缝隙,中间部分有些鼓起,似乎里面有什么活物在挣扎。
在他全神贯注观察时,几十名枪手从庄园各个窗户探出头,架枪瞄准礼物盒,然后同时扣下扳机。几十颗子弹与沈忧擦肩而过,枪手手里的枪子弹耗尽后便立刻补充弹药,不过眨眼之间,礼物盒被子弹打成筛子。
礼物盒表面细小密集洞口让人头皮发麻,可恐怖的是,沈忧听见里面传出痛苦的呻吟。
难道说里面有人?
沈忧没有困惑多久,离氿便抬手解决了他的疑问。几只乌鸦从四面飞过来,在空中盘旋了一会儿,等枪手停止射击后,叼起礼物盒的丝带往外飞。
下一秒,沈忧睁大眼睛——礼物盒打开的一瞬间,一大堆人偶从里滚了出来,偏中间的稍幸运并没有受什么伤,还有力气爬起来往外跑。
但很快,子弹击穿了它们的双腿,它们趴在地上痛苦哀嚎,和其他受伤的人滚在一起。
它们的结构让它们无法流血,只能盯成豁大的口子发出嘶哑难听的哄叫,一些可怜的人偶直接被子弹打的散架。
沈忧沉默地看着,看着同胞惨死在自己面前,心中的痛苦早超过了恐惧。
悲伤吗?似乎并不,更多是源自对离氿的仇恨,所谓的礼物是虐杀自己的同类,何尝不是在含沙射影地告诉他,如果他不听话,下场就和礼物盒中的人偶一样?
离刹此时默不作声走了出来,他始终低着头没有看沈忧一眼,恭维地给离氿递上手枪。
离氿接过手枪后看了看,反手递给了沈忧。
“什么?”沈忧看着面前的手枪愕然问。
“它们都是之前悬赏令中,冒充你的人偶。”离氿走到沈忧身后,一手环住他的腰,一手不容拒绝地把枪塞给他,指着地上躺着的人偶命令,“开枪。”
沈忧的手被离氿操控着搭在扳机上,他不假思索地拒绝:“我不想伤害它们。”
“心软了?你果然变了。”离氿俯在沈忧耳边,眸光暗了暗,“最后一次命令你,开枪!”
沈忧蹙眉不悦离氿的固执,他想将枪丢掉,可没想到手竟不受控制地按下扳机,等他在枪声中回过神来,离他近的一只人偶已经奄奄一息。
人偶腹部中枪,它们虽不是人没有人类般发达的痛觉神经,但不代表不害怕死亡,少年样的人偶将双手护在头前,害怕地缩成一团,带着哭腔乞求:“求求你们,别……别杀我……”
沈忧生出恻隐之心,发现控制自己的力量消失后毫不犹豫甩开枪,一直后退到两米外。
“废物!”离氿见状不禁低骂,捡起被沈忧丢在地上的枪,举起它朝向少年,不带犹豫地扣下扳机。
没有血液四溅,少年因为恐惧睁大双眼,巨大的枪声过后倒在地上,瞳孔涣散,唯一醒眼的是他额头上食指宽的窟窿。
沈忧看着倒在地上的少年,一阵恶心感排山倒海袭来,他跑到边上捂着嘴干呕,眼泪都呕了出来。
离氿冷冷看着,眼中是轻蔑的冷漠。
待沈忧回来,他抿唇开口:“我还有一个礼物。”
沈忧现在听见礼物这两字就恶心,他抓着衣角的手收紧,咬着唇愤恨地别开头:“我不需要。”
“你没有拒绝的资格。”离氿摘下温柔的面具,眼底具是狠厉,大手一挥叫来手下 ,低声吩咐了什么。
几分钟后,一群活生生的人被押了上来,他们被戴着面具的Morfran员工按在地上 低着头面向离氿。
沈忧一眼认出这是电视剧中犯人枪毙的姿势,他看向离氿,果然见他兴致高昂,慢条斯理地往手枪中装子弹。
“父亲……”沈忧思绪紊乱地叫道。
离氿淡淡瞟向沈忧,晃着手里的枪问:“你也想玩?”
“不,我不想。”沈忧咬紧牙关,他不明白杀人这样残酷的事,离氿为什么能面不改色的进行。
印象中温柔的父亲,到底是虚幻还是扭曲的现实呢?
“警察想要逮捕我,他们给我扣上毒枭的帽子,将我比作比撒旦还要可怕的恶魔,既然如此……”离氿缓缓举起枪,笑容满面,气质温文尔雅,与他即将要做的事极度违和,“那我就当一回答恶人,满足他们的愿望!”
说完一枚子弹精准穿过一名中年男人的心脏,沈忧想要阻止,可双手仿佛灌了铅一样重,好不容易张开唇,却发出自己根本无法发出声音。
他眼睁睁目睹一场屠杀,胃内翻江倒海,生理和心理的恶心让他头晕目眩。离氿注意到沈忧的不适,大发慈悲地抬手停止杀戮。
他转身走到沈忧面前,用沾血的手抚摸着他的脸庞:“害怕了?”
沈忧无力地抬了抬眼皮,无声地别开视线。
他让他感到恶心。
“你以为你是什么大善人?现在在我面前装出小白兔的清纯羊?”离氿眼神阴鸷,张嘴吐出舌头露出舌钉,冷笑着徒手扯下,擦了擦嘴角溢出的血,将沾有碎肉的舌钉抵在沈忧喉结处,低头恶狠狠地瞪着他,“我告诉你,我现在的一切,都是拜你所赐!”
107
“一派胡言!”司白榆睁开眼,正气凛然地摆手否决,“这么丑的人偶,一股子廉价味,我即便是死了,也不会创造这种垃圾东西。”
夏止撑着膝盖俯了俯上半身,一针见血问:“如果给你钱呢?”
司白榆表情一瞬间地不自然,他冷哼一声别开目光,底气不足地轻声嘀咕:“应该也不会。”
夏止拍了拍手,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
还应该,分明就是肯定会!
“我哥哥是大财迷!”沈忧在旁边恩将仇报地帮腔,成功将司白榆的注意力转移到他身上。
“小白眼狼!”司白榆不爽地弹了一下沈忧的脑门,冷笑一声后坐起身体看向夏止,“其实这才是你的真正目的吧,所谓的店铺老板和人头都是幌子。有个成语叫什么来着,图穷匕见,形容现在的你正好。”
“我确实有接这个任务,但主要还是为了店铺老板的事而来。”夏止扶了扶额,无奈道,“你把人家老板打晕了扔门口,不论出于什么目的,你都犯法了。”
司白榆抬了抬自己打着石膏的大长腿,仰了仰靠着枕头轻笑:“我当然知道自己犯法了,而且对你们警察而言,我恐怕单单只是活着就是罪孽。”
夏止不认同地攒眉:“我不太懂,你一定是对警察有什么误解。”
“或许吧。”司白榆扯唇轻呵,指着大门口一甩袖子,“现在我是伤员,我想我有权利拒绝审问,所以夏止警官,小人不送客了。”
“你总是这样,认为世界上所有人都对你饱含恶意!”夏止咬牙看着司白榆,见他向自己轻蔑地斜眉,叹着气转身,“罢了,你好好养伤,明天我还会再来!”
说完他阔步离开,司白榆盯着门口收起玩世不恭的态度,他从床头柜上拿过一个面包,撕开包装后吩咐沈忧将窗户打开。
“嘎嘎嘎——”
原先聚集的乌鸦还未离开,它们一直在医院上空盘旋,见窗户打开后齐齐往下冲,停在窗户口上,转着眼珠盯着司白榆。
准确说,是司白榆手中的面包。
司白榆晃了晃手里的面包,用手指撕下一角放进嘴里,朝乌鸦们轻笑:“礼尚往来,如果我给了你们面包,你们又能给我什么呢?”
“嘎嘎!”带头的乌鸦仰天大叫,两只藏在羽毛中的腿踩了踩,从屁股毛中叼出一张照片。
沈忧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惊奇地望向司白榆:“它竟然可以听懂你的话。”
“它当然可以听懂了,你之前不还和它们掐架吗?”司白榆勾了勾手将乌鸦唤进房间,然后扔出面包。
面包在地上滑了半米,被乌鸦的爪子踩住,它歪了歪头,飞上前把嘴里的照片吐到司白榆手里,然后叼起面包飞出房间,带领着其他乌鸦离开,中途还不忘发出嘎嘎的嚣张笑声。
沈忧好奇照片的内容,但他一把头伸过去,司白榆就眼疾手快收起照片。
“小气!”沈忧叉着腰不高兴地昂首,又难过又委屈地控诉,“再也不和你亲近了,坏哥哥!”
换作以往,司白榆一定会掌掴着沈忧的屁股侃骂。但这一次,他只是深深凝视着沈忧,压抑且一言不发,一双玄青掺着金的眼睛微阖,透着让人无法喘息的压迫感。
就像,他在通过他这具小小的身体,在看另外一个人。
“哥哥……”沈忧忽然有些害怕了,他夹着哭腔喊司白榆,壮着胆子上前,摇晃他的手臂,“哥哥,我怕。”
司白榆眼神一凝,反手压制住沈忧,将他困在自己怀中。
他些许低头,下颔抵在他的头上:“小忧想看照片?乌鸦用这张照片得到了面包,如果我把照片给你,我又能得到什么呢?”
沈忧觉得司白榆意有所指,但恐惧让他大脑混乱,他期期艾艾地竖起一根手指:“一……一个……”
司白榆轻轻挑起左眉:“一个什么?”
沈忧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大喊:“一个亲亲!”
司白榆沉默了,他一言难尽地看着沈忧,思索说:“这样吧,小忧还记得装有人头的礼盒吗?你把他拿过来,交到我手中,到时候我一定把照片给你看。”
沈忧犹豫地戳着手指:“可是我不知道家在哪里啊。”
他是路痴。
“没关系,可以问司机大叔。”司白榆放开沈忧,再三叮嘱,“如果途中有人要你跟他走,一定要拒绝好吗?”
沈忧用力点头:“我懂!”
司白榆垂下眼皮,低眸注视着沈忧,把装有现金的信封递给他,然后朝向门口颔首示意他离开。
待沈忧恋恋不舍地离开后,他靠着枕头疲累地闭上眼,手指搭在腹部敲击,规律又含有深意。
“尽管我早已知晓结局,但还是忍不住相信你,还请你不要让我失望,否则——”
“我一定会杀了你,Morfran家的玫瑰医生。”
——
沈忧迷路了。
他听司白榆的话叫了车,但上车系好安全带后才想起来,自己根本不知道小区的名字叫什么。
司机大叔心善,耐着性子帮他搜寻附近的小区,给他一一念名字。
沈忧觉得这样挺麻烦人的,脸又红又烫,选了一个相似的名字匆匆作罢。
如果选错了,大不了回医院一趟问司白榆。
抱着这样的乐观心态,出租车启动了。
沈忧一路上都在思考怎么抱着一颗人头瞒天过海回医院,这个任务显然与他这只可怜的小人偶不匹配,让他成功完成,不亚于让一只迷路的蚂蚁横跨海洋寻找回家的路。
出租车转眼到达了目的地,司机收完钱后扬长而去。
沈忧站在小区门口一头雾水,他混在人群中走进小区,在花园里乱逛,然后逮着一个面善的大婶溜进单元楼。
他没一个人出过门,更不会按楼层,所以他只能凭着感觉,回忆平时是坐多久,然后和别人一起走出电梯。
他觉得自己像只迷路的蝌蚪,在努力找妈妈。
一般小区的外部和内部都是相似的,沈忧每遇到相似的门就会用钥匙试着捅一捅,前几扇都没有反应,但到最后一扇门时,未等他捅钥匙,门就吱嘎一声自己打开了。
沈忧望着面前的铝合金大门,门悄悄打开的缝隙中盘踞着漆黑,零星的光线洒进黑暗中,漩涡般层叠,万花筒般绚烂,像藏匿于黑暗中的神明,诡异又忍不住让流浪的旅者靠近。
沈忧盯着漩涡,他觉得自己被吸入了黑暗中,在黑色的裹挟下不断下坠,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无数面双面镜,他看着镜中的自己,镜中的自己也看着他。
惊愕、喜悦、恐惧——无数矛盾的情绪同时在一双眼眸内出现。
沈忧伸出手妄想触及镜子,但一通电话铃声打破他的美梦
“叮铃铃——”
声音如丝线般缠绕沈忧,捂住他的口鼻,让他在窒息中缓缓回神。
“啪!”
镜子在痛苦中支离破碎,烟花般迷离沈忧的双眼,他的理智慢慢回笼,但脚上却仿佛缠了藤蔓般不受控制地前进。
一步,两步……
沉重的步伐结结实实落在医院某人的心上。
司白榆看着手上的手机,简单抓了几下头发后走出病房,脚上的石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几条缠紧的绷带。他戴着墨镜,健步如飞地走出医院,当上出租车的那一刻,他戴上黑山羊面具并拿出手机。在手机屏幕上正有一个红点在闪烁——跟踪器。
他在沈忧离开时安装了跟踪器,原本作用是小家伙叛变后用来追回人头,但他还是高估了他的智商……
——
同一时刻的沈忧站在房间内满脸迷茫,蛮横的力量早在他进入房间的刹那消失。
他低下头,古铜色的地板表层缭绕着一层浅浅的白雾,周围也模糊不清,唯一能看清的几个家具也扭曲异常,比如天花板镶接着楼梯,电视机飘在半空中。
“梦吗?”这不合乎逻辑的现象让沈忧感到熟悉,他抬手一口咬在腕上,下一刻,深深的钝痛让他眼眶红润。
真疼。
书上说过,梦境是感受不到疼痛的,所以他现在是在……现实?可如果是在现实,那这也太违反重力学,太匪夷所思了吧!
沈忧甩了甩头醒神,在迷雾中艰难前进,他觉得自己仿佛误入沼泽的蝴蝶,扑腾着翅膀挣扎,但不论如何努力,结果都早已注定。
沈忧在房间溜达了一会儿,惊喜地发现房子构造竟然和司白榆的房子一模一样,他凭着记忆找到司白榆的房间,然后钻进床底找出人头。
他拿到人头的时候发现床底墙上立着许多个小小的门,它们紧闭着,门上裂开了一条小小缝隙,老化的门不断颤抖,似乎有什么东西准备破门而出。
沈忧觉得这门奇怪,仔细一看,发现这门和这所房子的门别无二致,而且看门的状态,就是他刚进入这个房子的。
恐惧爬上心头,他抱着礼盒死命往外跑,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害怕,只是觉得门那头有很可怕的东西,而且有股莫名的既视感。
仿佛他在某一时刻,经历过相似的事情。
“啪嗒——”
一个清脆冰冷的声音响起。
沈忧止住步伐,他再熟悉不过这个声音,当他做完那个预知梦后,这个声音无数次闯入他的梦境成为他的梦魇。
他机械地回头,看着满地的硬币抱紧礼盒。
108
沈忧往后退紧贴着大树,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心中估量靠这一双嫩爪子爬树逃出生天的可能性。
记者蜂拥到沈忧跟前,他们踮起脚伸长手,把话筒竭力递到沈忧嘴边,那渴望一手报道的狂热眼神,把围观的路人都吓了一跳。
幸亏陈阁泽尚有良知,他蹬着自行车一甩车屁股,朝沈忧喊道:“老大上来!”
沈忧头顶缓缓冒出一个问号。
老大?
他看了看周围逼近的记者,矫健地跳上自行车后座,无处安放的手握了握,虚抓着陈阁泽的衣服。
陈阁泽拼命蹬踏板,冲出记者的重重包围
圈,往小区门口的方向驶。
沈忧回头看着追逐的记者,竟看见一个与自己相似的身影一闪而过,他奇怪地咦了声,用力地揉搓眼睛,再睁眼时人群早已没了那道身影。
难道是错觉吗?
他敛回视线,陈阁泽加快骑车的速度,没一会儿就把记者甩到没影。等出了小区陈阁泽环顾了圈周围,蹬上天桥又下坡拐进了一处小巷。
看见小巷时沈忧一阵恍惚,因为这是他与司白榆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当时他踢给他的纸壳子早被人捡走,今天没下雨,他才知道原来这地方根本不脏。
只容四人宽通过的小巷干净整洁,光线并不明亮,阳光只偏爱出口和入口,它们倾斜而下,让光明和黑暗的分界线有了具象化。
每隔半米就会遇到一个小型花坛,两边墙上也绘画着各式各样的图案,画风比较抽象,至少沈忧看不懂。
“前面是一座文化馆。”陈阁泽扶着自行车走在沈忧右侧,语气有些惋惜,“以前这里除了下雨天都有很多人来拍照打卡,但自从前几个月发生命案后,就没几个人敢来了。”
沈忧清楚陈阁泽说的命案是指什么,他喃喃了一句可惜,走了一会儿,远远望见出口的梧桐树,转头陈阁泽:“你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啊?”陈阁泽茫然地转头,眨了眨眼反应过来愧疚低头,“抱歉……我竟然只顾着逃跑把这事忘了。其、其实我是过来道歉的,并顺道通知您有记者过来采访。”
沈忧脚步顿了顿,歪头困惑问:“记者难道不是你……”
带来的吗?
沈忧因为顾及着陈阁泽的感受没把话说完,而陈阁泽秒懂沈忧话的意思,他挠了挠头不好意思说:“您误会了,记者是跟警察过来的,当时我停车买水果,听说他们是去采访您的就冲到了他们前面,想着提前通知您。”
沈忧没想到真相竟是这样,他若有所思地点头:“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
可如果不是陈阁泽告知的媒体,那是谁在通风报信呢?
“没关系。”陈阁泽腼腆地挠头傻笑,“其实这事还是怪我,你要不是为了救我姐也不会陷入舆论危急。”
沈忧摇头否决:“话也不能这么说,我救你姐姐也获得了利益,有得就有失,这是常态。”
陈阁泽听后眸光闪了闪,从怀里谨慎地掏出一个旧钱包,将他递到沈忧手边,眼神期翼又自卑:“老大,给。”
沈忧疑惑地接过,当打开看见里面的百元钞票后,想也不想的还给对方:“我不需要钱。”
陈阁泽甩甩头,把钱包坚持地塞回沈忧怀里:“老大你就别推辞了,我姐还有半月就出医院了,这是小弟应该孝敬你的。”
“小弟?”沈忧听到陈阁泽的称谓不禁纠正,“别叫我老大,一会儿别人听到会以为我是黑社会的,你直接和我哥一样叫我小忧就好。”
“好的小忧老大。”陈阁泽递了递钱包,见沈忧执拗地,自卑地扣着钱包,悲伤问,“您是不是嫌弃我?”
沈忧不知道该怎么告诉陈阁泽自己根本不需要这笔钱,他身负千万,多几百块钱也不会改变负债累累的现实。
比起饮鸩止渴,不如把这笔钱交给真正需要这笔钱的人。
此时梧桐树下走出来一个人,她手持一把油纸伞,白色的旗袍在阳光下反着淡淡的光,笑容明媚温柔,似是等候多时。
“李小姐?”沈忧停在原地,他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李小姐,后退警惕地问,“你是善良版李小姐还是邪恶版?”
他说完意识到这么问不妥,坏人才不会承认自己是坏人。
李小姐收起油纸伞,她在烈阳的簇拥下缓缓迈进黑暗中,红色的高跟鞋发出清脆哒哒的,在寂静空廖的暗巷引起阵阵回响。
她每前进一步,沈忧就警觉地退回一步,三人一言不发地你近我退,一直退到入口退无可退,陈阁泽状着胆子挡在沈忧身前,咬着牙警告:“后退,否则别怪我报警!”
沈忧瞥向陈阁泽发抖的小腿,暗叹明明胆子这么小还硬要逞英雄。
他伸手拦住掏手机的陈阁泽,砸破地上的花坛捡起碎片,往空中抛了抛:“欺负人类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和我一挑一!”
李小姐听后微微一笑,将油纸伞指向沈忧,眼中是狂欢的兴奋:“那就……多多指教了?”
——
敞篷车内,李队眯起眼抽着旱烟,他左手搭在车外,享受着秋风吹过脸颊的滋润。他鲜少坐这样的车,不禁觉得有些新奇,惬意之余还不忘提醒司白余:“臭小子你开慢点,别闯红灯了!”
司白榆不仅没听甚至还加大了码数,沁人的寒风吹得李队直哆嗦,手里的旱烟都被风无情拍飞,落在地上滚了几圈后被其他车辆碾碎。
他气的吹胡子瞪眼,上嘴皮不停颤抖,低吼道:“司白榆!”
“闭嘴!”司白榆回头阴鸷地吼了李队一嗓子,“我家小忧生死未卜,再啰嗦把你丢下车!”
李队张嘴欲反驳,但又怕司白榆真把自己扔下车,嘴咂了咂压下肩膀不再吭声。
司白榆一路疾驰回小区,大火已经完全扑灭,夏止看见司白榆和李队时仿佛看见了救命稻草,快步上前迎接:“你们可算来了,这次的爆炸……”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因为司白榆和他擦肩而过,没有正眼看他一眼。
司白榆在四处寻找沈忧的身影,越是寻找脸色就越是苍白,在他几近崩溃之时,终于在一颗大树下发现了熟悉的身影。
“沈忧!”他冲上前抱住少年,按着他的后脑勺安慰,“别怕,哥哥回来了,别怕!”
他安慰了一阵,始终没听到沈忧说话,一抬眼竟看见对方面无表情直勾勾盯着自己,当发现自己看向他,竟牵动嘴角抱着他的脖子笑了。
“哥哥回来啦?”
司白榆微微点头,想扯开沈忧环住的手,可触碰到对方的皮肤就猛地怔住,因为太冰了,即使他风尘仆仆吹了一路的寒风,也比沈忧的手温暖上许多。
他印象中的小团子,是只温暖还热情愚笨的小太阳,根本不会如此冰冷。
『沈忧』察觉出了司白榆的想法,故技重施地环抱住他,甜甜地撒娇:“人家在树下待太久了嘛,这里又没有太阳。哥哥多抱抱小忧呀,多抱抱就温暖起来了。”
司白榆迟疑地伸出手,在即将触碰之时还是收回了手,牵『沈忧』的手扶他起来,朝夏止的方向颔首:“走吧,去看看你夏止叔叔。”
『沈忧』抿唇浅笑,没有言语。
“找到了?”李队正在听夏止汇报调查情况,看见司白榆牵沈忧过来不悦地抬抬眼皮,“一路上担心成那样,结果小心上人根本没事!”
司白榆知道李队是在心疼那只碎掉的烟杆,同时埋怨自己闯红灯的事,他无奈纠正:“沈忧不是我的心上人,至少目前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前几个月还是孩子,我和他谈恋爱不就成恋童癖了吗?”
李队没料到司白榆有这么高的觉悟,眼里多了几分赞赏,同时情绪不明地碎叨:“你倒是能忍,那么多年了……”
“放心吧,你烟杆我会赔你的。”司白榆转头看向夏止,表情蓦地阴沉,“凶手查出来了吗?”
夏止被司白榆的变脸惊了一下,原地踏了几步指着小区对面的商业大楼说:“调查结果发现,爆炸源来自你小区不远处的大楼,我盘问了他们负责人,可惜他们一直有意回避问题,没问出什么有用信息,而且老板目前在外地,至少也要明早才能回来。”
司白榆循着夏止所指看去,按着鼻梁准备继续询问,但刚张唇一只手环山他的腰,那只手不老实地在他的腹部游走。
即便是司白榆也不禁一个激灵,他皱眉躲开,反手抓住手的住手,低头诧异地看着沈忧:“你在做什么?”
“哥哥,我只是太冷了。”『沈忧』吻上司白榆的手背,脸蹭着他的手臂央求,“我们不要问了,回家好不好?”
“伤风败俗!”夏止觉得没眼看,遮住眼移开目光。
司白榆欲言又止地看着沈忧,最终选择应允:“好,回家吧。”
『沈忧』俏皮地攀住司白榆手臂,眼里全是得逞的笑:“哥哥,小忧也会好好爱你。”
不比真正的沈忧差,他会学着他的一切行为举止,一笑一颦,慢慢取代他。
——
暗巷口,还不知自己被偷家的沈忧不慌不忙整理衣服,他脚边一地的红玫瑰花瓣,黑色的血渍将花瓣染成黑红两色,陈阁泽畏缩地站在一旁,害怕地望着沈忧。
具体说,是沈忧脚下的尸体。他突然身体颤栗,因为沈忧瞥向了他。
冷峻的、绝情的,又参杂几分戏谑,声音清冽:“你害怕了?”
陈阁泽低头不敢看沈忧,他脑子空白一片,求生欲致使嘴的反应快于大脑:“没有!”
“哦~”沈忧拾起一片花瓣,走到陈阁泽跟前微微一笑,“医生需要一个助力,陈同学,帮我一个忙,看在玫瑰的面子上 ”
109
“这场戏闹够了没有?”司白榆眉心一蹙,凌厉地视线扫视在场所有人,皮衣的衣摆被冷风吹起,扬出轻微的弧度。
沈忧盯着晃悠的衣角看了一会儿,摸摸挪到司白榆身后,拽着他的衣服虎头虎脑地探出一双美眸,望着沈千遏歪头。
“我本不欲引起纷争,但无奈各位步步紧逼。”沈千遏弹了弹衣袖上的灰尘,抬起眼皮清冷地俯视牧黎和桥方,见他们报以怨恨的目光,轻笑着说道,“我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几位不由分说闯进我的医馆,在我的医馆中大肆喧闹不说,还百般羞辱我,换做常人,早怒不可遏。”
桥方闻言只觉得荒唐,起身反驳:“谎言乱语!你的门我们无意破坏,侮辱更是你的一面之词,牧茜女儿家说话虽然爽直但是根本没有恶意,你自己凭空捏造了这么多,与我们有何关系?
“我倒觉得胡言乱语的是你,说来说去,你们也承认这里是我的地盘,既然这样,私闯民宅这一罪,你们也是认的对吧?”沈千遏神色自若,衣袖扬了扬转身飒意地走到司白榆跟前,“司先生觉得呢?”
司白榆早明白自己不可能安然无恙的袖手旁观,沈千遏拖他下水也算意料之中:“我觉得如何不能定善恶,你们既然这么喜欢打架,不如换个场地切磋一番?”
司白榆的话无异于把矛盾推向另一个高潮点,沈忧转头惊愕地看着司白榆,不明白他这个行为的含义。
司白榆不是一个善人,他是一个商人,商人行善的前提是自己的钱包鼓鼓囊囊,或者于自己有利益的前提下,而显然,参与沈千遏和牧黎的纷争于他没有任何好处。
但是……
沈忧碎步走到司白榆跟前,踮脚凑近他的耳畔问:“你提这个建议,不怕他们真的打起来呀?”
“打起来怎么了?”司白榆挑眉,轻声回道,“他们要打起来,那我们就坐收渔翁之利,当一回中间商?”
沈忧听得云里雾里,他已然知道司白榆不是良善之辈,但这么明目张胆地出馊主意也着实把他惊讶到。他悄悄瞥向沈千遏,见他笑意盎然没有半分生气,缓缓松了口气问司白榆:“你真准备让他们打起来?星星。他们两力量悬殊,要是真打起来 ,桥方一定是被揍的那个。”
“我当然知道。”司白榆嘴角扯出轻蔑的弧度,一笑一颦间都是自信,“我当然清楚他的实力,你放心,不论怎么样,我不会让我这个自小看着长大的侄子早早身陨的。”
“看着长大?”沈忧咂咂嘴,如果他没有记错,司白榆应该不比桥方大多少,所谓的看着长大,应该是指和对面一起长大。
“叔叔!”桥方听到司白榆的话嘴都快气歪,“我可是你侄子,你不能胳膊肘往外拽啊!”
“不是你要打的吗?”司白榆回头看着桥方,不以为意地扬头,语气轻松一字一顿,“叔叔让你打个够。”
桥方:“……”
桥方默默看向自己还未痊愈的伤口,以及嘴角往下流的鲜血。他不觉得自己能打过沈千遏,虽然确实很想给牧黎报仇,但是目前上去硬打,不仅会被嘲笑不自量力,还会同样落得一身伤。
桥方看着司白榆“尖酸刻薄”的嘴脸,深深忍下心中的不甘心,打横抱起黎域,大步流星往外走。
沈忧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拿出手机叫来救护车,在几人一阵的手忙脚乱中黎域被送上救护车。
沈忧是黎域的朋友,自然而然要前往陪同。
司白榆本借口不舒服要留在沈千遏的医馆,但在沈忧乞求的目光中无奈前往。
至于罪魁祸首沈千遏,沈忧怕他跑了拍拍屁股不让人,强制他跟着自己前往医院。
因为没有事先准备,前往的医院只是普通的人民医院,因此当到达医院的时候,被不少粉丝认出。
“是黎域,是大影帝黎域!”
“啊啊啊啊,黎域大人,看看我,我是您最忠实的粉丝,您所有的影片我全部都看过,您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我也全部参加过,求您看看我吧!”
“黎域哥哥你是不是在参加新剧的表演?听说你和最近热播剧《一片荷叶》的女主搭档,这是真的吗?”
医院两边的走廊全被黎域的粉丝堆满,而粉丝的正主黎域躺在担架上奄奄一息。沈忧和司白榆跟在后面,神色虽然算不上慌张,但也有些担心。
而罪魁祸首沈千遏,悠哉悠哉的跟在后面,脸上不仅没有半分担忧不说,甚至有些幸灾乐祸。
而反观跟在最前面的桥方,脸上全是着急之色,攥紧的拳头和时不时回的头,不能看出他有些想杀了沈千遏。
沈忧能理解桥方,沈千遏出手确实太重了些,毫不客气的说他毁了黎域的未来,换做是他,也一定想杀了沈千遏。
只是他有一点不太理解。
沈忧看向裹得全副武装的牧黎,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看出牧黎身份的,脸也没有露,身材也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特征,难道是靠传说中的心有灵犀?
正在沈忧神游天外的时候,推牧黎的护士加快了步伐,然后眨眼的功夫没了影推荐的手术室。
手术室的灯亮起,宣告严肃的手术开始进行。
沈忧站在手术室外,他不可能不担心,牧黎虽然与他交情算不上太深,但是也是实打实过过命的朋友,只是不像桥方一样撕心裂肺。
牧黎进了手术室之后,身后目光热切的粉丝也跟着堆在手术室门口,医院的人害怕出意外,向上了解了手术室里人的身份。当医院方知道病人是大名鼎鼎的影帝后,害怕出舆论事故,连忙联系了上级,经过最快的商榷,决定先隐藏牧黎的病情,以小化之。
手术室外,几人坐在铁制的椅子上望着明晃晃的白炽灯发呆。
沈千遏觉得无聊,摘下自己腰间的药包甩着玩,甩了一会儿又把药包打开。里面放着许多药物,单闻其的香味,沈忧猜测都是一些名贵的稀世药物。
不过想想也是,沈千遏堂堂一个医馆主,药包里怎么可能是些廉江的药草。
“这个不臭,给你。”沈千遏从药包里拿出一颗类似小灯笼样的药草,递给沈忧笑着解释,“这些药都是安神的作用,没有泡过尸体,你放心吧。”
沈忧闻言迟疑地接下。
沈千遏又把药分给了司白榆,司白榆接过后转手给了沈忧。
他和牧黎没有瓜葛,所以根本提不上担心,用不上安神的药草。
沈千遏见状也没有说什么,手伸进药包小气的开始挑挑拣拣,一边挑一边笑着注视桥方。
桥方注意到沈千遏的目光,磨着牙愤恨地转头,冲他竖起中指大骂:“我才不要杀人犯的东西!”
“我也没有要说给你。”沈千遏说着收回药包里的手,挤紧药包又恢复冷淡的神情。
手术的过程异常漫长,沈忧趴在司白榆怀里,看着保安驱散堆积的粉丝,眼神眨巴着打哈欠。
时间悄悄流逝,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沈忧不知不觉睡着了。
他许久没有休息过,这些天神经紧绷,现在已经到了极限。
司白榆拍打沈忧的背,嘴里哼着摇篮曲,身体小幅度的摇晃,哄着沈忧睡觉。
等沈忧醒来,天色已经昏暗。
他望着明亮刺眼的天花板,嗅着鼻尖处萦绕的消毒水味,撑起身体想要了解一下当前的情况,却被一个结实的胸膛撞了一个正着。
“嘶!”沈忧捂着撞到通红的鼻子,不开心地抬起头,撇嘴大喊,“谁撞我?!”
“忧忧?”提着晚餐回来的司白榆低下头 ,看着躺在自己面前的沈忧一脸疑惑,“你怎么睡地上了?”
“地上?”沈忧愣愣地低下头,才看见自己屁股下面是冷冰冰的白瓷,他在司白榆的搀扶下站起身,看着不远处同样睡着了的沈千遏歪头,疼痛的按了按太阳穴,“牧黎手术已经做完了?”
司白榆闻言看向依旧亮着的手术灯:“没有。这场手术难度比较大,而留在急诊区的医生不算多,我们两点是过来的,3:30才开始手术,可能要等天亮手术才会结束。”
“这件事都怪沈千遏!”沈忧睡醒后脑子也清醒了许多,同时也伴随着稍稍的起床气,不高兴的埋怨沈千遏,“他要是不玻璃心伤害牧黎,我们现在早找到曼陀罗的住处了。”
“有什么办法,计划总是会跟不上变化,况且……”司白榆看向远处悠悠转醒的沈千遏,“没有这个蜈蚣精的帮助,我们也没有办法走出鬼村。”
“怎么说?”沈千遏听到这话心开怒放,就这么坐在地上撑着脑袋,像躺贵妃一样望着司白榆,“我可以算作你的阿谀奉承吗?”
“我不屑于做这些事情,你明白的。”司白榆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眼时眼神依旧冷漠,只有看向沈忧时目光中才多了几次温柔。他把其中一份晚餐递给沈忧,然后又给自己和桥方留了一份,最后把最为简陋的白粥递给了沈千遏,“施舍给你了。”
110
“可是如果我走开了,你就会受伤啊,傻瓜。”牧黎终于舍得抬起自己藏在臂弯的脸,声音沙哑地说道。
只听他的声音,牧茜就知道牧黎的嗓子一定被那极具有腐蚀性的液体整坏了。牧黎除了演技精湛外,还有一副天籁之音的嗓子,没少被经纪人拉去唱专辑。
现在嗓子坏了,只能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他脸上,但一看见牧黎的脸,所有人差点没尖叫出声。
只因牧黎的脸实在可怕,他的鼻子基本可以说是没了,眼睛也烂了一只,嘴巴左边的嘴角被腐蚀。即使是看着,也能猜到牧黎说话时一定痛苦到了极点。
毕竟他每一次张嘴,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撕裂嘴角,不论怎么看,都觉得难以忍受。
“你的脸……”桥方怔怔地看着面前陌生的牧黎,桥方自以为阅人无数,但唯一能和自己叔叔媲美的人除了沈忧外,便是牧黎。
他是娱乐圈出了名的绝世帅哥,而现在这个绝世帅哥顶着一张“丑陋”的脸可怜兮兮看着自己,让他心情一时错综复杂。
“吓到你了?”牧黎强颜欢笑地捂住自己的脸,他知道自己现在丑陋无比,怕吓到桥方,伸手捂住自己的脸,“你别怕,我没有想吓你。”
他这话把桥方听得心脏酸溜溜,心中既自责又痛苦:“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明白。”牧黎抓住桥方紧张到乱挥的手,将他按在自己的胸口,低着头认真道,“我不后悔替你挡黑水。”
桥方闻言双眼有些微红,咬紧唇扭过头不看牧黎。
两人别扭的气氛看呆沈忧和司白榆,两人相视一眼,都从双方眼中看到了无奈。
牧黎现在为了桥方自毁容貌,牧黎自己是能接受这个结果,但广大粉丝和牧黎的家人肯定不能。
牧黎现在顶多二十七岁,虽然是奔三的大叔了,但挨不住脸好看,各方面都算上乘,即便到了四十岁多半也会活跃在影视界。
可现在连毁了不说,连嗓子也毁了,说是白天鹅掉进癞蛤蟆洞里也不为过。
“哥哥,你疯了!”牧茜率先接受不了这个结果,拽住牧黎的手往自己这边狠狠一拽 “你过来!”
“怎么了?”牧黎捏着嗓子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牧茜瞪着牧黎,就差把眼珠子瞪在对方脸上,“你听听自己的声音,你嗓子已经完全毁了!”
“那又怎么样?”牧黎轻松一笑,仿佛坏的不是他的嗓子,而是他几十年沉重压在他肩上的包袱。
“哥哥,你不是喜欢当明星吗?”牧茜满腹不解地上前,摊开双手看着自己的哥哥,“你喜欢众星捧月的感受不是吗?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自毁前程?”
“你觉得我在自毁前程?”牧黎不赞同地摆头,视线越过牧茜落在不知何时躲到后面的桥方上,“我只是在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你想保护的人?”牧茜气得快要吐血,如果不是桥方在场,她可能要直接开启暴走模式,“牧黎你搞清楚,桥方和你认识才不过三个月,你俩压根就不熟悉,没必要整这些同生共死的把戏!”
“牧茜,你不懂我……”牧黎深深看着牧茜,双眸中有泪花在闪烁,“你根本就被明白,我这些年到底想要什么。你和爸妈总打着为我好的旗号不断剥削、控制我,让我在家庭的桎梏中迷失自我!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都不是!”
牧茜被吼得愣住,她从来没有见过自己哥哥这么粗暴的一面,在她的眼中,自己的哥哥就是一个温柔、稳重,不论提什么要求都会答应的老实人。
可面前这个男人,双眼赤红,嘴唇颤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带着巨大的怨恨,仿佛他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发泄怨恨,发泄痛苦,发泄积攒了多年的痛苦。
“哥哥你吼我干什么?”牧茜说到底也是一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姐,关心人还被平白无故吼了一道,多少有些难以接受,“我只是不想看哥哥你的未来被一个无亲无故的人毁掉!”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作为亲人就可以随意毁掉他的人生?”
说话的人不是牧黎,是桥方。
他听了一大串熟落,前面的都还能忍受,但到了后面实在忍无可忍,起身愤愤不平道:“牧茜,我看你受伤才一直隐忍,没想到你一直得寸进尺,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客气了!”
“你不客气?你能不客气什么?”牧茜被气笑了,连自己腿上的伤的顾及不了,一瘸一拐地奔向他,“我告诉你,现在你是害我哥前程被毁的始作俑者,我不找你麻烦已经仁至义尽!”
“哦?”牧茜冷笑,“你觉得是你的嘴皮子厉害,还是我的律师团厉害?”
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如果我的人没有调查错,你以前是一个医生对吧?而且还是省城的大医生呢,说是有百分之五十概率获得主任的位置,”
桥方闻言脸色倏地苍白,他怎么可能听不懂牧茜的话,她这是在明晃晃的威胁自己,让自己知难而退。
但桥方是谁,一个青春年少、肆意妄为,教导主任见了都得摇头的叛逆青年,他朝牧黎颔首,然后起身走向牧茜,每一步都透着巨大的坚毅。
“你觉得,我会怕你吗?”他耸起肩膀,走到牧茜的跟前,居高临下看着她。
“你、你想干什么?”牧茜惊恐地后退,两手反身性的护在胸前,龇牙恐吓道,“你要敢动我,我一定会杀了你的!”
“哦?”桥方知道牧茜害怕什么,故意挑衅道,“没关系,你哥一定会挡在我的身前,到时候弑哥的你,又如何解释呢?”
“我不需要解释,他是我的哥哥,即使我杀了他,我也不需要解释任何东西!”牧茜说完忽然愣住,她不敢置信地捂住嘴,难以相信自己说了这么过分的话。
“杀哥哥……”牧茜喃喃自语,这是她从未想过的事,她平时确实没边的损牧黎,但那是因为她把他当做哥哥,把他当作亲哥。
牧黎看着牧茜,他没有言语,在牧黎的搀扶下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门口。
他没有出门,只是站在司白榆旁边,弯着身子,正值壮年的他,一瞬间如迟暮老者一样可怜。
沈忧牵住牧黎的手,轻轻握了握当作安慰。
“怎么样?”司白榆没有沈忧的体贴,用自己的方式冷冰冰地说道。
“还行。”牧黎扯动嘴角,伤口撕拉开,嘴角的血看着骇人不已。
牧茜在远程神情复杂地看着,人不知道自己哥哥是在偏护桥方,还是在接机吐露自己的真心。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哥哥一直是炙手可热的明星,他们家有财主扶持,从三线飙升到超一线,只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
而她觉得哥哥勤奋,也是因为司白榆一直很在乎自己的事业,常常会健身医美保持自己的身材。其他明星,或者当前较火的美容方式,也会让助理试一试,只要有丝毫作用,就一定会亲自尝试。
开始演技平平,牧黎就花了半年的时间学习,每一部戏都认真关注他人的一举一动,从来不会放弃让自己闪闪发光的任何机会。
就是这样的哥哥,说自己根本不喜欢当明星,这些全是家人的逼迫,怎么听怎么荒唐。
“你们几个,到底说够了没?”沈千遏忍无可忍出声直至,“这些全是因为我而起,你们非但不寻我的过错,还互相责怪推辞,这让我一个立志当反派的人如何是好呐?”
沈千遏的花引起桥方的注意,他才发现自己只顾着和牧茜吵架,忘记找沈千遏麻烦了。
“沈千遏,你个神经病!”桥方冲到柜台前,跳到地面夺过里面木偶的棍子,跳出柜子向沈千遏挥去。
沈千遏微微挑眉,吹了声口哨夸了句“勇气可嘉”,然后一个扫腿把桥方摔在地上,至于棍子,在空中转了几圈颠簸落地,连出“鞘”的机会都没有。
“你只有这点手段?”沈千遏笑得轻蔑,看桥方的眼神和看小丑没有什么两样。
“死蜈蚣,仗着自己多几条腿就觉得了不起啊!爷爷我还当过兵呢!”桥方说这话时有些虚,他确实当过兵,但教过也没说过出了部队能打赢一只十几米长的大蜈蚣。
“桥方,别闹了。”沈忧觉得事态演变地越来越蹊跷,出生制止两人喋喋不休的争吵。
桥方开始以为说话者是司白榆,毕竟现场只有这叔叔是胳膊肘弯的,但转头后,发现是他日日护在手心的沈忧。
桥方崩了,崩得十分彻底。
被人背刺,足以让他崩溃。
“沈忧,你太不是人了,亏我还一直念着你!”
桥方大声控诉道。
沈忧看看受伤后一直脸色发白,却一声不吭甚至参与热闹的牧茜,和流着血毁了容,难受得不行的牧黎,在心中喟然长叹。
真不亏是兄妹,受伤后的反应一模一样,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受了伤都一样的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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