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美人娇妩 > 23、第二十三章
    明姝睫羽轻颤,不免错开半步:“夫、夫君说什么,我听不明白。”


    她粉腻的指尖纠缠着帕子,惶惶失措。很快她便知道了,他说的是她身上乌羽叶的味道。每当心情烦闷时,她便忍不住犯瘾。


    他还是怀疑了。何况她回来得仓促,里衣还沾着血腥气。


    为今之计,只能死不认账。


    崔承嗣盯着她,她任何的慌乱都是佐证他揣测的证据。可是这个想法过于荒诞了,以至于他无法设想下去。自己娶回来的公主,怎么会和一个驼马帮的锅头扯上关系?


    他没有回答明姝,往前走了几步。却见客栈附近的窄巷里,有几个人聚在一起吞云吐雾。其间有个白衣少年,正给那戴帷帽的曼妙少女递乌羽叶。


    少年曾接过他递还的刀,少女和明姝身形差不多高。


    明姝貌似无辜:“夫君,你怎么又不走了?”


    雁过留痕。便是经过那些人,明姝身上也会染上味道。如果明姝就是那女郎,窄巷里的少女又是谁?


    “没什么。”崔承嗣拂去纷乱的思绪。


    明姝远远瞥了眼巷子,孟疏也回眺她一眼。孟疏到底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找了个人假扮她,欺瞒崔承嗣。她便又似娇娇怯怯的模样,嗔道:“夫君近来总是如此,没来的叫我心乱……”


    她咬唇低低说着,似欢喜羞怯。崔承嗣背脊僵了一下,是了,他方才嗅她鬓发的动作又算什么,她本就是个不经逗弄的。


    岑雪衣始终沉着脸色跟在两人身后,什么都看在眼底。崔承嗣如何俯身攥紧明姝的手,如何与她隅隅私语,她都看在眼底。


    *


    往前二里地是个野物集市,贩卖的大多是北地特产的家禽、牛、羊、花蛇……


    大型凶悍的兽类被商贩关在坚实的铁笼子里,懒洋洋趴坐在地,似乎对外面的一切不感兴趣。


    崔承嗣说的是实话,他打算送明姝一只宠物。


    他常年戎马倥偬,明姝又是个缠人的小性子,也许有了只宠物,便不会这么惦着他。


    明姝环顾四周,兴致缺缺。她这人只爱珍馐佳酿,金银财宝,和南诏特产的烈马。那温柔的猫儿,咕咕叽喳的鸟儿,性情乖戾的黑犬,总会让她想起走商时遇到的凶悍猛兽,只想退避三舍。


    见明姝忽地停在马厩边,看别人修马蹄,钉马掌,崔承嗣若有所思:“连马缰都攥不紧的人,想习马?”


    为了她安全考虑,他绝不会给她买马。他希望明姝记得,上次若非他及时赶到,她就从马上摔下来了。


    但说完,他眼前又浮现出那女锅头手起刀落,嗜血娇冶的模样。


    ——之前她在马场张弓,射死了一只雕。李澍说那是因为她天赋异禀……她弱质纤纤胆小可怜,他当时也没有再深究。


    现在却忍不住深思,她到底是本身喜欢马,还是为了取悦他而想买马?


    岑雪衣贴身婢女尺素忽地从小路上过来,对着岑雪衣耳语。明姝狐眸漾动,不知她们主仆在卖什么关子,只见岑雪衣弯起唇角,阴恻恻斜觑她一眼。


    太阳炙烤着大地,明姝眼见这些动物伸长舌头喝着水,自己却在这里忍受干旱,已经萌生了回去的想法。既然崔承嗣不允她买马,无论他让她买什么,她都答应。


    崔承嗣却在否定了她买马的念头后,站在一处,等她挑选。


    他不曾陪人逛过街,只是在眺看青空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到了这里。


    各国各部使臣向他进贡了各色奇珍异宝,堆在府库内。他随便挑一件,都足够让明姝高兴。为什么要废脚程,陪她走一段长长的路?重要的是买礼物,还是想陪她买礼物?


    明姝等着他下决定,他也等着明姝下决定。两人左等右等,都见对方不吭气。


    明姝热得用香巾擦了擦颈项间的薄汗,问崔承嗣:“夫君,日头这样烈,你热不热?”


    她香腮被太阳蒸得红彤彤的,碎发在雪白的颈项服帖,似醉后海棠媚态动人。


    崔承嗣竟也觉得渴了,解下腰间的牛皮水囊。明姝纤细手指却攥住那水囊,嗔怪他:“夫君,不给我先喝一口吗?”


    她几乎没有用力,就把他的水囊拿了过来,崔承嗣心念微动,替她拔了木塞。但又想到那是自己喝过的,忍不住想拿回。已经晚了,明姝已经抿了一口。


    晶莹的水珠浸着润泽的樱唇,她睫羽上掀,眸子水光盈盈。


    崔承嗣便看着她,什么血腥,什么乌羽叶,此刻都化作一片空白。他忽然不敢再拿回水囊,只怕自己控制不住,会对她做点什么。


    *


    水囊还是回到了崔承嗣手里。


    他的拇指抚过水囊口的胭脂,瞥了眼明姝还沾着水珠儿的唇。


    明姝又笑吟吟问:“夫君不是渴了吗,怎么不喝了?”


    她不知道?崔承嗣拇指摁着那木塞,又看向她——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喝了?崔承嗣心下焦燥,不禁仓促灌了一口。


    女人的唇似乎也在这一刻贴过来,惊得他恍神,呛水闷闷咳嗽两声。


    看到明姝递来方帕子,他才发现,那根本是自己的幻想。他只是喝了口她喝过的水,沾上了她的胭脂印。


    明姝睫羽上扫,又羞怯别过脸。他不禁想,吻过胭脂印便过瘾了么?这样他便能满足了么?


    崔承嗣忽地攥住明姝的手腕,眸光灼灼,一只脱了笼子的草原狼,在两人毫无防备之际扑了过来。明姝诧然失色,“夫君小心!”


    她下意识抱住他,被那狼爪一爪子抓了背,勾坏大片上衫,一时跌扑在崔承嗣怀里,疼得眼睫轻闪,轻嘶了口气。


    狼没有罢休,一跃跃到明姝身上,张开血盆大口,便要咬断她脖子。


    要命的当口,明姝全然忘了身份,攥了捧黄沙砸它,在它迷神之际,拔了崔承嗣蹀躞带上的匕首,在掌心打了个花刀,刀刃横抹过狼的颈项,四溅的猩红血液顺着明姝瓷白的脸汩汩而下。


    她正要转头查看崔承嗣伤势,却见他神色复杂看着自己。


    她耍花刀的手势,像极了马厩边的嗜血娇女。


    为什么平日弓都举不起来的明姝,竟能在面对凶狠的恶狼时,如此镇定?


    明姝眸光一悚,匕首脱了力,软在他怀里瑟瑟发抖:“夫、夫君,救我……”狼已经元气大伤,崔承嗣单臂将她揽到一侧,攥紧那匕首,很快割断了它的喉咙。


    刀回鞘,崔承嗣只觉得自己的臂弯越来越沉。


    明姝被抓伤的背仍在向外渗血,被撕破的上衫遮蔽不住肌体,雪白的肩臂明晃晃勾人眼。可她在确定狼死后,忽然再没有力气遮掩,腕也沉沉垂了下去。


    “公主。”崔承嗣唤了声,明姝口吻翕张,无声回应他。


    “明姝!”崔承嗣终于意识到她伤势的严重,掩不住心慌,砍断马厩里一匹马的缰绳,带着她驰往附近的廷州寺。


    她从来都娇气,可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却第一时间为他挺身而出。


    他心跳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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