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被偷了。
林琳已经有段时间没受过这种委屈,在确认自己确实遇到了小偷之后,原本顺滑的直发几乎要立刻炸毛。
曾被光明神抛出橄榄枝,可能成为圣女,现任职于魔王城的林琳露出了魔王城内的生物应有的恐怖表情。
此刻,林琳手中的法杖不是法杖,而是少林武僧手中的少林棍。
幸运的是,那位消失不见的青年脸上有着标志性的倒十字印记。
林琳扭头回到冒险者公会,向依旧在打瞌睡的大叔询问这个人。
原以为终于将林琳送走的路易大叔正趴在桌上,当他再一次看到林琳之后,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似乎以为自己还没睡醒:“你怎么又来了?”
林琳将刚刚在公会门口遇到的倒霉事告诉了路易大叔。
在林琳说出“倒十字”后路易大叔显然头脑中倒影出了某人的模样,但他还是真诚向林琳建议:“如果只是丢了一些小钱,你不如直接来我这里接任务重新赚,你找他不仅拿不到钱,还会惹得一身麻烦。”
林琳冷硬开口:“他惹到我了,那才是惹到了麻烦。”
她个子虽小,但是火气很大,路易几乎看到了林琳身后的滚滚黑气。
路易大叔扯了扯嘴角,意识到林琳已经完全被愤怒冲昏头脑:“冷静点法师小姐,您先回去好好休息,如果明天依旧想要知道那人的消息再来找我好吗?反正我又不会跑。”
林琳有些幽怨地看了大叔一眼,觉得对方将自己当成了做事只靠一腔热血的莽子。
好吧,林琳承认,她现在确实有点气血上涌。
在路易大叔明显安慰小孩的言语中,林琳表情郁闷地离开了冒险者公馆。
林琳回到了旅馆中,首先和老板说明自己的钱被偷了。好在她之前提前交了两天的房钱。
“放轻松女孩,”也许是因为林琳的个头偏小,看起来又没有那样健壮的体魄,两百年前仿佛战斗民族一般的人们都愿意把林琳当做更需要温柔对待的对象。
老板安慰林琳:“你可以迟几天再交房钱,路易大叔也是为了你的安全,天知道冒险者公会周围每天要有多少次搏斗,你看起来太柔弱了。”
“那你知道那位脸上刻着倒十字的家伙吗?”林琳注意到老板也刻意忽略了那个偷他钱包的家伙。
老板的笑容僵在脸上,人类女性摸了摸自己的短发,“怎么说呢……我也不是很赞成你去找那个家伙。”
林琳眨了眨眼,没想到老板的想法和冒险者公会大叔的想法竟然一致。
“毕竟,”旅馆老板露出灿烂的笑容,“烂人就该永远地烂在地里,黏在手上也很麻烦。”
林琳意识到对方说出了相当了不得的言语。
那场大战之后,光明神成为大多数人的信仰,剩下的人们即使不信仰光明神,也都认为光明神所倡导的“善意”是正面形象。
能够让大家直白地表露出这样的言语。
林琳心想,看上去像个相当糟糕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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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狭窄拥挤的巷道,以及潮湿的酒气。
作为冒险者和佣兵众多的城镇,这里比其他地方都更坚信拳头的力量,从而生长出混乱血腥的“秩序”。
白日,似乎还能为这座城镇披上一层遮羞布,到了夜晚,即使较为和平的居民区也能够听到醉醺醺的佣兵跑调粗哑的歌声。
一名青年挤过巷道,进入一间屋顶较矮的酒吧。
混血矮人的酒吧,既拥有着矮人对酒的狂热和独特审美,又有着属于人类的生意精神,今日的绿尾巴酒馆依旧生意不错。
木门吱呀呀响起,不会有人关心是谁进入了充斥着麦子和烤肉香气的地方,毕竟这里的人也许明天就会死在讨伐魔物的战场上,后天又会有新的面孔来这里碰运气,妄想着发一笔横财。
青年身形修长,动作轻盈地来到了酒吧一处靠墙的桌椅旁,慢悠悠坐下。
他是这里的常客。
常客认识常客,一位毛发油腻打绺的灰狼抬了幽绿色的眼瞳,他属于犬类的灵敏嗅觉嗅到了空气中的血腥气息:“看来今天的你不太幸运,坏小子。”
“坏小子”的称谓并没有听上去那样亲切无害,特别是当一位被人从背后指着说是“狼人血脉”的青年,被狼人这样称呼时。
兜帽下,青年俊秀的脸抬起,与狼人皮毛颜色相似的深灰眼睫上扬,青年坐没坐相地瘫在椅子上,一只手搭在椅背,他的双唇薄而色淡,说出的言语却并没有那么寡淡:“哦?成为狼人后你还有生育能力吗?与其在外面到处当爹,不如把自己脸上的毛剃一剃,说不定会有瞎婆子不嫌弃你。”
原本还咧开长嘴笑着的狼人目露凶光,他左边眼睛贯穿一道深刻的疤痕,单独剩下的右眼凝视青年。
青年身上依旧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他却有些无所谓地叫了一瓶最便宜的新酒,然后态度散漫地开始玩手中的匕首。
匕首刀刃锋利,灰暗的灯光下也依旧泛着寒光。
青年擦拭匕首的动作缓慢认真,狼人却知道如果他再向前一步,这只匕首说不定就会刺进他剩下的那只独眼里,而且谁知道上面会不会涂有毒药。
狼人冷哼一声,转过身,不再看向青年。
青年摘了帽子,灰黑色的长发披散肩头,白皙的皮肤和俊秀的面庞给他带来了很好的伪装,当这名青年安静内敛地看向某人时,人们大都会给人以正向的评价。
沉稳的,内敛的,甚至是神秘而有吸引力的。
可惜,他是个彻头彻尾的草包,在战争动荡的时代,洛尔肯连字都不认识几个,从冒险者公会接的任务还要别人替他读。
甚至于也没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只是人们忌惮他野狗一样的恢复能力,和口腔中尖利的犬齿,认为他一定是某个狼人的后代。
即使大多数人都清楚着,狼人的生育力极低。
但这样说能够让他们高兴,毕竟看上去身材瘦削的洛尔肯是不应该打败那些肌肉鼓鼓的汉子们的。
他点的酒还没上来,洛尔肯有些烦躁地扯了扯衣领,和魔物搏斗后受的伤让他疼痛,而且那个牙齿撕裂他左腿的魔物有毒,这使得他动作受阻,身体迟钝的感觉不是很好。
洛尔肯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白色的钱袋,在手中掂了掂,钱不多,最多能买两瓶治愈药剂。
钱袋精致漂亮,金丝勾勒出细致的花朵图案,一看就是一名女士的所有物。
洛尔肯抬头,看向悬挂在头顶的灯泡,想起上午见到的那个女人。
当时的洛尔肯一眼就看穿对方没多少钱。
但,怎么说呢,偷瘾犯了。
更何况那个女人看上去弱小,闻上去又香香的,不偷她偷谁?
在这个地方,连收敛自己的气息都不会,弱者原本就会成为受欺负的对象,洛尔肯不过是顺应弱肉强食的道理罢了。
酒吧的生意太好,洛尔肯点的酒迟迟没有上来。
青年皱眉,漂亮的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情,伤口的疼痛让他捂了捂额头,在酒精和治疗药剂中做出选择。
洛尔肯走出酒馆,泥土的腥气朦胧潮湿,甚至还能闻到一股宁静的香气。
青年突然后退,即使脑子还没反应过来,野生动物一般的直觉已经让他感受到不对劲。
香气?为什么会有香气?
这里连食物都是热辣粗糙的。
这个天杀的烂泥一般的地方就不该有这种温婉细致的香气。
一道白光从青年身后闪过。
“精神震颤!”
洛尔肯在晕倒之前听到了这句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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