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第九十一餐饭
馥娘撞破了张氏在家给她老爹做饭的事情, 宋兆巍和郭寡妇的婚事也算是尘埃落定了。
不过馥娘还是不知道宋兆巍同意娶郭寡妇是真的只是同情郭家母女如今在郭家的处境,她还道自家老爹开窍了,终于知道找个知冷知热的伴侣陪着自己过后半生了。
而与此同时, 刘氏女的案子也终于全部真相大白。
此前已经有一部分人从小道士那边知道了真相,馥娘更是从小道士嘴里知道了于在发杀母这种骇人听闻的消息。
原本馥娘还有些半信半疑,不是她不相信小道士的本事,只不过这事实在是太难以置信了,儿子杀了母亲,父亲还帮着处理尸体。
他就怕儿子可以杀母亲,也可以杀父亲吗?
结果等到官方消息出来的时候, 馥娘看小道士的眼神一下就变了。
官府把这父子俩做过的所有案子,就连于在发几年前偷了隔壁人家的羊的事情都查了出来。
当然包括那桩骇人听闻的杀母案。
“大师,以后我都叫你大师,你实在太厉害了。”见到小道士在面包窑里偷吃刚出炉的蛋糕, 馥娘这回也不拍飞他的手了,反而又直接把辛苦做出来, 本来打算做客人预定的蛋糕胚整个塞给了小道士, 拉着他到桌子旁边坐下, 压低了声音一脸神秘:“大师,你是真的上面有人啊!”
小道士嗷呜一口大蛋糕:“姐妹, 敢情我之前说的你都没信?”
馥娘眨眨眼:“要不要再来一个蛋糕?”就大师你这个吃相,很难不让对你的信任一直在边界摇摆啊!
小道士几口吃完一个热烫烫的蛋糕胚, 上头有没有人待定, 无情铁嘴倒是真的。
“这件事马上结束了,我可能也要走了, 估计以后只能偶尔过来一下了。”小道士话语里满是不舍,看来他对馥娘这边的伙食十分满意。
“你什么时候来都可以, 房间我一直给你留着。”馥娘没有太在意小道士此时说的话,因为上次小道士也是这么说的,不过还是来的十分频繁,馥娘以为这次的道别也和上次一样。
“哎!看在我就要走的份上,就多给我做些好吃的吧!”
加上这句话之后就更像单纯的骗吃骗喝了,毕竟他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最近长安城除了“野庙女尸案”终于结案这件大事之外,另外一件令人沸腾的事情,就是官府贴出了皇榜——新皇要迁都到他们长安了!
所有长安人一开始都还没有实感,怎么他们这里就要成为京城了?
等到官衙的人过来买荒废的宅子,告知这片地要圈起来建造新的皇城之后,所有长安人才真正沸腾起来。
他们才长安要成为京城了!
他们要成为京城人了!
和这个消息比起来,作恶多端的于家父子要被斩首了仿佛也成为了一件小事,连议论的人都不多了,所有人都在讨论他们长安要成为新京城的事情。
“我们那片的老房子全部都卖出去了。”
“怎么卖的?”
“按房屋面基来的,房契地契上写的多大院子,就补多少多大屋子都银子,新皇真是圣明啊!”
落霞坊就在新皇城的附近,周围的居民都是卖了房子给官府的人员,所以馥娘的小饭馆也成为了讨论的最热闹的地方。
有人卖了烂在手里好几年的房子,穷苦了十几朝,突然乍富,手头宽裕了,人也大方起来,原来来到小饭馆只舍得点同素菜一个价格的串荤菜吃,占小饭馆的便宜。
现在直接大手一挥:“小二!把你们店里最好吃的招牌菜都给我来一份!”
崭新还未过水的鲜亮衣裳穿在身上,连二十文一份的大份荤菜快餐都看不上了,直接来小饭馆吃几百文一份的炒菜。
这是真发达了!
“你家房子卖了多少银子?看来是真发达了啊!”也有人瞧他这暴发户的模样,试探问卖了多少钱的。
也有人看不上他这一副穷人乍富的模样,又或许是家没在这附近,卖不了祖屋,赚不得这一份银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能卖多少银子?这烂屋破瓦,以前出五两银子都没人要!”
卖了房子给官府的人冷笑一声,并不理会这人酸溜溜的话语,也不想把自家房子卖了多少钱告诉给外人听,只高声道:“我们这儿是京城,房子能卖多少钱?当然是京城的房子多少银钱,我这房子就卖了多少银钱!”
这样的事情这几天在小饭馆还有落霞坊其他饭馆并不少见,附近住的居民,手里头有钱了,落霞坊的生意也更加好了。
也有人悄悄找到馥娘问,“落霞坊也在新皇城的附近,官府有没有来找馥娘买房子?”
馥娘摇头:“没有,落霞坊刚好在皇城外边一些,还差两条街呢!”
问的人还为馥娘可惜:“我听说王三一间屋子就卖了几千两银子呢!馥娘你这半条街,间间屋子都还那么大,还不得卖个好几万两?”
馥娘却不觉得可惜,几万两银子虽然她现在没有,可等到新皇城建好,就落霞坊距离皇城的距离,她的资产立马翻倍,恐怕是十几万两银子都买不下她这半条街。
她这会儿也算是明白,小道士之前说傅双扬给的这点银子,算是占了你的便宜是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皇城周围的五间旺铺,居然只用几千两银子就让傅双扬租了十年,折合一年才只有几百两的租金,这还不让傅双扬占了大便宜?
不过就算馥娘现在知道了,也没有想要和傅双扬加收租金的意思。
一是大家都是穿越同胞,有这一个情分在,二就是傅双扬开的全家福超市,实在是给馥娘帮了大忙,她想要的食材道具,都能从傅双扬那边买到,而且要多大的量,只要提前说,傅双扬都可以弄到。
就冲着这点,馥娘都可以不收傅双扬的租金,更不要说傅双扬还自己出钱建造新的屋子,就从他那边给出来的图纸来看,完工之后美轮美奂的建筑物,估计都够付馥娘几十年的租金了。
馥娘都有些觉得现在这条破破烂烂的街有点配不上傅双扬要造的,占地五间铺子的豪华商城。
她这边没想要加收傅双扬的租金,傅双扬却是一个懂事的,才从华亭那边回到长安,就带着一箱又一箱的金子过来找馥娘了。
“这才是给宋总预备的租金,之前只给一千两金,还是怕太多了,宋总不愿意收。”傅双扬对着馥娘眨眨眼。
他喊馥娘宋总,馥娘喊他傅总,这是充满时空错乱感的称呼,是他们穿越者同胞之间的小小情趣。
宋总不是真宋总,但傅总却是真傅总。
馥娘只是一个普通的厨子,哪里敌得过傅双扬这种不知道在商场里沉浮了多久的老油条,傅双扬一张口,一通话下来,馥娘都被说的晕晕乎乎了,最后这笔巨款也没有推辞出去,又和傅双扬续约了五十年的租约。
也不知道到底是谁赚了,谁亏了。
也是有小道士看着,傅双扬也没有想要对付馥娘这个同胞,不然馥娘和傅双扬对招,都不知道会不会被傅双扬啃得骨头都剩不下。
总而言之,在傅双扬的操作之下,今天还是皆大欢喜的一天。
馥娘送傅双扬出门,傅双扬起身都走远了,又回头过来。
“差点忘记和你说了,最近道长不在,他叫我转告你,你最近有血光之灾,最近最好不要出门。”
“什么血光之灾?”馥娘有些发愣,心里还在想,早上还看到小道长在阿婆的早餐店吃了一海碗的豆花,还吃了一整笼的肉包,这才下午人就不见了?
馥娘这里说一整笼肉包,可不是小笼包那个一整笼,而是一笼能蒸二十几个,个个都有成人巴掌大的大肉包。
小道长这个吃货,吃了一海碗的豆花还不够,还吃下这一笼的大肉包,也不怪罗老太心疼。
毕竟小道长在落霞坊吃饭从来不给钱,一直都是挂账馥娘。
罗老太不仅心疼自己的钱,还心疼馥娘的钱。
可是也知道一点小道长的本事,所以也只是私下里心疼面上什么都不说。
馥娘得了傅双扬叮嘱,虽然心下吐槽,什么血光之灾,会不会指的是她这个月快来大姨妈了,但是看着傅双扬正经的脸庞,又想到小道士确实是有几分本事的,她面上也正经起来,表示自己最近一定会乖乖待在家里,一步都不会迈出去。
就算出去的话,也会带足人手,一定不会让自己发生血光之灾的。
傅双扬看到馥娘如此郑重,也满意点点头。
“你知道这事的严重性就可以了,我先走了,到时候叫人给你送点防身的东西,留步,不用远送了。”
傅双扬也是想着馥娘最近有血光之灾,让她不用多送。
馥娘本来还挺在意傅双扬说的这件事情的,不过等到甜点店的事情忙起来,她又把这小小的血光之灾忘到了脑后,加上她确实来了大姨妈,差点真就以为这所谓血光之灾就是大姨妈了。
忘归忘,不过馥娘还是记得最近少出去,好在她本来也就是不是喜欢出去闲逛的人,加上店里生意也忙的很,馥娘最近也都住在落霞坊里,压根就没有落单的时候。
本来还以为这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第92章 第九十二餐饭
但谁能想到小道长确实是有点本事在身上的, 他说血光之灾,还就真是血光之灾,就算馥娘的大姨妈已经让馥娘流了不少血了, 可是小道长说的血光之灾还是免不了。
小道士本以为馥娘待在家里,不出门就没事了,没想到这血光之灾还能翻过围墙,自己找上在院子里勤勤恳恳做蛋糕的馥娘。
因为得了叮嘱,馥娘这段时间也不亲自把小徒弟小孟送出去了,后来知道小孟家里距离这里不算近,也是请别人架了驴车送小孟回去。
高孟实也是跟在馥娘身后学了好几天之后, 才反应过来,他以为的贫穷摊主姐姐其实坐拥半条街,落霞坊开着的店铺,大半都是他家师父的, 这家底可比他家喜饼铺子还要厚实。
他那预备给的两百两银子的束脩,没准师父还看不上呢!
小孩羞羞答答找上馥娘, 把心里想的这么同馥娘一说, 惹得馥娘众人哈哈大笑。
当时香姑也在旁边, 揉了一把小孩脑袋。
“馥娘你哪里找的这么可爱的徒弟,给我也找一个吧!”当然这也就是玩笑话, 香姑手下一个猪脚面馆,带的徒弟就已经有十几个了, 哪里还有空带一个小孩徒弟。
自打香姑跟了馥娘, 这猪脚面馆风生水起得开起来,她阿奶对她心里还有气, 一开始是没有来看过香姑的。
还是张大厨心里想着馥娘的方子,过来看过几次, 每次都能遇见猪脚面馆还有隔壁的小饭馆生意火爆的场景。
他心中意动。
然后没过多少时间,香姑阿奶便来了。
她打听猪脚面馆、小饭馆这一天,一个月能赚多少银子,又暗中撺掇香姑别在人家屁股后面做活,自个回家做,赚的银子全是自己的,在人家手底下做活还受气,她回家自己做,要做什么都是自己做主,多痛快!
香姑也是尊敬她阿奶是长辈,不然听了这话都该破口大骂了。
什么痛快,她回家去才叫不痛快!
回家开面馆?等着她阿奶再把那一套“你是张家女,什么东西都是张家的”拿出来?
傻了十来年了,终于能摆脱她阿奶,摆脱张家,她还要自己钻回去?
她疯了不成?
张家阿奶可不懂,还以为在猪脚面馆享受过自由,拥有了自主权的香姑还是从前那个在张家任由她欺压的小姑娘,或许有点不同,她现在手里有钱了,但只要把她带回张家,那香姑手里的钱也是张家的,在馥娘这里学的这门手艺也是张家的……不,不能这么说,因为在香姑阿奶的话里头,这手艺可不是馥娘教的,是香姑本来就会的。
是香姑会做面,所以猪脚面馆的生意才能这么好,而香姑做面的手艺是从张家学的,她回去给自家做生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张家阿奶算盘里打的是什么主意,香姑是一清二楚,她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她,自然不会上当的。
几句话把她阿奶哄了回去,只说那猪脚面的精华还是在卤猪脚,她可不会做那猪脚。
张家阿奶一双浑浊的眼珠子狐疑盯着香姑,道:“她与你这么好,这点方子还不交给你?”说着又撺掇香姑去偷方子,香姑不想理她,送走了张家阿奶,下回张家阿奶再来的时候,她不是躲着,就是直接出去了。
几回下来,气得张家阿奶直骂不孝女,香姑都和没有听到一般。
落霞坊都知道这位老太太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没有一个人会向着她的,倒是偶尔有几个食客不明真相,但大多来吃个几回,也就知道这老太太是什么人了。
张家人也丢不起这个人,紧忙来人把张家阿奶带回家了,从此之后再不见张家阿奶来过一趟。
张家阿奶还企图用婚姻控制香姑,香姑也不怕,直接找到和自己有婚约的张大厨徒弟,把话说的明明白白,这小徒弟就是个老实的,要不然也不会被张大厨和张阿奶拿捏这么久。
可就算再老实的人,也有为自己好的小心思,和香姑聊了一通之后,他就彻底倒向了香姑,虽然还和张大厨还有张阿奶虚与委蛇,私下里却已经和香姑说好了,成婚之后就各过个的日子,再不管张家那烂摊子。、
香姑十分满意。
原本从猪脚面隔出来的柳州螺蛳粉生意也越来越好,小小的隔间已经满足不了他们如今的生意,馥娘也不缺铺子,大手一挥又新拨了一间铺子给柳州螺蛳粉。
而原来小小的隔间就交给香姑处置。
原来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吃五十文一碗的猪脚面,一个月吃个一两回解解馋就得了,可香姑的面条做的是真好吃。
但就算是最便宜的阳春面也要十几文一碗,就有那家中条件一般的,问香姑他们可不可以买生面?
他们这是想要买生面,自己带回家去煮,至于浇头,去隔壁小饭馆,买一份十文钱的红烧肉,这不就有美味的浇头了吗?
生活再窘迫一些的,那就去买五文钱的串荤菜,时蔬炒杂肉,有小饭馆大厨的手艺,那也是十分美味的。
因为买的人多了,香姑自己从前也是摸遍口袋,都找不出几文钱的人,自然知道大家是什么想法,同馥娘商量了商量,就把这隔间的小摊子,专门用来卖生面,除了生面之外,还有生饺子,生馄饨,买回去直接放滚水里一煮就可以吃。
生面小铺子里还会教怎么做的好吃。
面碗里放一小勺猪油,一小勺酱油,一小勺香醋,适量盐,有点条件的人家还可以滴点香油,滚水冲开,这就是面汤。
生面放在热水里滚熟了,捞出来放进面汤里,一碗简单又好吃的清汤面就做好了。
是在有那手笨的做不来的,也可以花上一文钱,在生面铺子里买配好的调料,自己回去挖勺猪油,冲开就行了。
长安人原本是不吃酱油的,或许说压根就不知道酱油是什么东西。
还是馥娘做的酱油,放在杂货铺里寄卖。
还有全家福里也有酱油这些调料,这附近的居民才兴起吃酱油的风潮。
而酱油放在菜里也确实好吃,他们吃饭的时候放点酱油,仿佛也抓住了小饭馆做菜好吃的秘诀。
不过这也没有影响到馥娘几个饭馆的生意,因为吃货还是喜欢来馥娘的店里吃现成的,吃更好吃的!
而因为全家福的存在,除了周围的居民之外,住得稍远一点的百姓也听说这边又个货物卖的便宜还新鲜的“杂货铺”。
他们不懂超市的概念,便还是自叫自的杂货铺。
落霞坊的人流量更多了,那些为了全家福,千里迢迢仿佛赶大集一般赶过来的百姓们,见到全家福有这么多的东西,更加舍不得走了。
这都留下来了,不得在小饭馆,在猪脚面馆,在柳州螺蛳粉,在黄焖鸡米饭吃一顿?
那有钱的,更是直接就往拨霞供去了,要知道拨霞供可是有牛肉供应的,这一年到头能吃到几次牛肉?
还有那小媳妇小娘子跟着婆婆妈妈们一起出来,见着甜点店了,可不得称一二斤蛋糕回去?
甜点店里除了翻糖蛋糕和奶油蛋糕卖得十分火热之外,在平头老百姓之中,卖得最好的,就是切成四方块,十文钱一块的古早蛋糕,还有五文钱四块的蜂蜜小面包。
前者一块就有成人巴掌大,拿上两块,叫甜点店里用纸盒包着,就成了老百姓之间最好的送礼佳品。
不管是生孩子,还是小孩满月,逢年过节给夫子送礼,带着这么一盒古早蛋糕,再搭上点别的东西,这一份礼物保准是漂漂亮亮又实惠。
至于后者,五文钱四块的蜂蜜小面包,外壳烤的金黄酥脆,内里却是香香软软的,虽然叫的是蜂蜜小面包,但是面包外形做的却不是小蜜蜂形状的,反而像一个个背着壳的螺蛳,一个挨着一个整整齐齐的挤在一起。
从后院的面包窑送到前面的甜点店的时候,满屋飘的都是蜂蜜小面包香甜的味道,为了揽客,这蜂蜜小面包也甚少放在店里面卖,都是在店外支了桌子,刚烤出来,就有人送到门口,小风一吹,整条街的人都能闻到这股香甜的面包味道。
所以馥娘店里,除了生日蛋糕之类的甜点,蜂蜜小面包便是当仁不让的销冠!
味道太香了,总有小孩,闻到这味道就走不动路,拉着娘亲阿奶的手,大有不给买,我马上就躺在地上哭给你看的样子。
不管是那个时代,都少不了馋嘴的熊孩子。
要是贵的东西,那家长一定是一巴掌糊在小孩脑光顶上,拎秤砣一样就给孩子拎走了。
可这蜂蜜面包也不是多贵的东西,五文钱四个。
现在都是多孩家庭,这里带出来一个,家里肯定还有几个更小的在等着。
花五文钱买上四个香香甜甜的蜂蜜小面包,带回去给孩子尝个鲜,看看小孩的笑脸也挺不错的。
至于撒泼打滚的熊孩子,心满意足要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了,也就不哭了。
虽然眼睛底下还挂着眼泪,鼻子底下更是鼻涕横流,可那蜂蜜小面包入口的时候,又酥脆,又柔软,咬下去还冒着甜油,熊孩子哪里吃过这么香甜的吃食,每一口都吃得仿佛无上的享受一般。
先吃完上面软一些的部分,最后留下的是最油重,也是最酥脆的底部。
蜂蜜小面包的底部,浸在烤盘里,烤的焦黄焦黄的,但也是最美味的部分,一口咬下去,又脆又香!
熊孩子美滋滋吃完了自己手里的这一个,乘着阿娘不注意,恨不得连自个脏兮兮的手都给舔得干干净净的。
他这还意犹未尽呢!
看着阿娘手里油纸包里剩下的三个,又开始撒娇。
“阿娘,我饿了。”小滑头不说自己还想吃,只说自己饿了,心底就期盼着阿娘能够善解人意的把剩下的蜂蜜小面包也给他吃。
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做娘的还能不懂这小玩意肚子里打的是什么主意?
也是逗小孩:“那就回家,家里还剩了几个豆饼!”
小孩一下就着急了,谁想要吃豆饼啊!那玩意都是渣,吃多了还要放屁。
贴着阿娘的胳膊,继续撒娇:“阿娘我想吃这个蜂蜜小面包。”那眼睛直勾勾望着,都要把包着蜂蜜小面包的油纸看出一个洞来了。
“那可不行,你现在吃了,家里弟弟妹妹吃什么?”
小孩也是鸡贼得很:“那我都吃了,不告诉他们就是了!”
孩子娘当然是哭笑不得。
至于是都吃了,还是不允许,或者又给买了一份,那各家有各家的做法,总之甜点店的蜂蜜小面包卖的是十分好,后院里的几个面包窑都不够用,馥娘几个教出来的徒弟守着做都不够。
那甜点店门口时不时还有人过来问,蜂蜜小面包做好了没有?
馥娘见着面包窑忙得慌,也没有她插手的余地,也就不在院子里添乱了。
她把做翻糖蛋糕和奶油蛋糕的地方从面包窑挪到了隔壁的一个小院子里,两个院子是连在一起的,用面包窑就隔了一个门洞。
送走了归家的小徒弟小孟,馥娘就打算回去继续做翻糖蛋糕,这个翻糖蛋糕虽然不着急,但是她说好了后天教小孟他们做慕斯,要是不抓紧把翻糖蛋糕做了的话,恐怕时间上就来不及了。
馥娘不想让几个小徒弟失望,所以就自己加加班,把翻糖蛋糕做了,再把白天的时间空出来给几个小徒弟。
结果没想到,就这落单一会儿的时间,小道长说的血光之灾就找上了馥娘。
馥娘一只脚都要踏进她做蛋糕的工作间了,隔壁还有几个学徒工的声音,都在热火朝天的做蜂蜜小面包呢,却不知道就在一墙之隔,他们的师父被歹徒捂住了嘴巴。
“不许动,不许出声,发出一点动静,我就扭断你的脖子!”
第93章 第九十三餐饭
一只宽大的手紧紧扣住了馥娘从鼻梁开始的大半张脸, 歹徒的力气非常大,他也不管被她挟持的馥娘痛苦还是如何,粗重的喘气声落在馥娘耳边。
看来他在挟持馥娘之前, 已经跑了一大段路了。
他的手很脏,指甲缝里都嵌着黑色的污泥,又黑又黄的污渍斑驳散布在他的手背上,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临时蹭上去的脏污,而是好多天没有清洗才留下的痕迹。
手背都脏成这样了,捂着馥娘口鼻的手心更是可想而知。
但是这个时候,馥娘已经管不了干净不干净了, 歹徒紧紧捂住了她的口鼻,馥娘张不开口,连呼吸都困难了起来,整张脸因为缺氧而变得通红。
她两只手都被歹徒反剪在背后, 磨了好几年的豆腐练出来的力气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她使劲挣扎。
歹徒是真的没有想一个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姑娘, 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 馥娘两腿瞧着是乱蹬, 但实际上都是冲着背后歹徒的要害之处去的。
歹徒硬挨了好几下,闷哼了几声, 吃了亏之后就立即想要用脚去压住馥娘的腿,他用的力气很大, 瞧这狠厉的模样, 只要能达成他的目的,甚至不惜踩断馥娘的两条腿。
但是他是真没没有想到馥娘的力气还有求生欲望都那么强, 只顾着对付馥娘狂踹他的脚,一时不察竟然被馥娘挣脱了一只手。
就算只有一只手, 馥娘也立马抓上了歹徒的手腕,几乎用了全身的力气往下拉。
她要呼吸!
如果再不呼吸的话,她就要死掉了。
馥娘是做吃食的,平时非常注意个人卫生,不留一点指甲,每根手指上的指甲都剪得干干净净的,还会用锉刀磨得圆润光滑,不留一点毛刺。
可就算这样,馥娘指甲已经抓下了歹徒手腕的皮屑,有点点猩红从歹徒伤口滚出,由此可见馥娘为了求生用了多大的力气了。
馥娘想要呼吸,而歹徒不想让她发出一点动静,两人就这么在无声博弈着。
一墙之隔的小院里,学徒们制作蜂蜜小面包做的热火朝天,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隔壁的动静。
馥娘终归是个女孩子,体力上占了弱势,如何比得过肩膀都有两个她那么宽的歹徒。
而且她始终处在缺氧的状态,对比歹徒,挣扎的力气是越来越小,脑子也开始昏昏沉沉的,眼前飞旋的都是如飞蚊一般的景象。
很快馥娘开始没了动静,踹不动歹徒了,抓在歹徒手上的手也失去了力气。
“贱人……”歹徒还不肯放手,又在馥娘的脸颊上捂了很久,确定她不动弹之后,才敢稍稍松手,他压低声音骂了一句,狠厉目光扫过半歪在他怀里一动不动的馥娘。
瞧了眼被馥娘抓得鲜血淋漓的手腕,他把腕子凑到嘴巴旁边,把渗出的血舔干净,然后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在地上。
“蜂蜜小面包做好了没有?”
“好了,好了,这就来!”
隔壁突然的声音吓得歹徒浑身一颤,他藏在阴影之下的脸扭向已经昏迷的馥娘。
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了!
歹徒也舍不得放弃馥娘,就算昏迷的馥娘是个累赘,他也要把她带走。
……
“三郎啊,落霞坊新开的烤鸭店,里面的鸭子可好吃,先来一只烤鸭,用面皮卷着葱丝、黄瓜,再放上一片烤鸭,沾点那什么特制的甜面酱,那味道叫一个好!”
“是啊!三哥,除了烤鸭之外,还有那个卤鸭,那个也好吃的很!味道那叫一个香!我最喜欢吃里面的鸭腿了!”
一个大胡子,还有一个小少年围着中间一个高瘦的年轻人话说个不停。
这三人正是租住在馥娘隔壁的霍捕头、墩儿和柳三郎三人。
霍捕头和墩儿两个看柳三郎已经三两天没有正经吃饭了,说什么也要把人拽出来,说到长安城的好吃的,他们怎么都不会忘记落霞坊。
这可是他们小房东开的饭馆一条街啊!
就算别的地方也有不错的好吃的,但是霍捕头他们想到吃饭,还是第一时间就来落霞坊。
本来以为拽不动柳三郎这头不爱吃饭的倔驴,没想到今天竟然让他们两个拽出来了。
出门之前,霍捕头和墩儿一对眼,想着估计是三郎也好几天没有正经吃饭了,恐怕身体也快支撑不住了?
于是这两个人就使劲和柳三郎推荐他们吃过的好吃的,落霞坊其他的铺子,他们吃过,柳三郎从前也跟着来一起吃过,只有烤鸭店对于柳三郎来说比较新鲜,所以不管是霍捕头还是墩儿都在一个劲的和柳三郎推荐他们吃过的烤鸭和卤鸭。
墩儿说的卤鸭就是馥娘原先做的酱麻鸭,他还不知道长安的第一只酱麻鸭,还是他柳三哥帮着拔毛做出来的。
只不过他家柳三哥这张嘴太惹人厌,就是帮着杀鸭拔毛了,这做出来的酱麻鸭也没有分给他一口。
三人从外面办事回来,所有并不是从落霞坊的牌楼那边进落霞坊的,而是从另一头,傅双扬圈了地,新建全家福商场的结尾过来的。
馥娘的店是一间一间开过去的。
从街头到结尾的顺序分别是小饭馆、老码头猪脚面、黄焖鸡米饭、拨霞供、杂货铺子、鸭货铺子、柳州螺蛳粉、还有占了两间店面的甜点店。
三人是从街尾过来的,目标明确,就是吃饭,所以直接忽略掉街尾的全家福,直奔馥娘的几家饭馆,遇到的第一家馥娘开的铺子,就是最近在落霞坊火爆到需要排队的甜点店。
“我们先去鸭货店点两只烤鸭,不三只吧!一人一只,刚好,叫小方和小圆两个多给拿几分春饼和葱丝黄瓜的!每次这个都不够吃!”
霍捕头日日都在落霞坊吃饭,早就已经和落霞坊的伙计们混熟了,特别是从一开始就在小饭馆工作的周方和周圆兄弟两个。
“再买两只卤鸭,四只鸭腿,正好我们一人一只!”墩儿添上一句,少了什么也不能少了他喜欢吃酱麻鸭啊!
“然后再去小饭馆点几个炒菜,叫他们送去拨霞供,我想吃火锅了,对了,我这里还有两张牛肉券,可以点两盘特供牛里脊!”
“再来盘螺蛳吧!这时节螺蛳正肥着呢!一点籽都没有,香辣的和红烧都想吃……”
霍捕头给了墩儿一个“你真会吃”的表情,然后十分豪爽道:“那就来两盘!吃得完!”
墩儿乐呵呵附和:“对!吃的完!”
这俩饭搭子都已经把这一顿吃什么商量好了,正好三人也走到了甜点店附近,墩儿鼻子翕动,显然已经是闻到蜂蜜小面包的香味了。
说起来,墩儿这个年纪,也还只是一个小孩子,不过他已经是有正经工作的人了,所以可不会像八九岁的小孩赖着父母耍赖不走,他自己兜里有钱。
嗖一下就蹿到了甜点店门口卖蜂蜜小面包的地方。
“我去买点!”他的声音还留在原地,人早就蹿没影了。
霍捕头还追在后面喊:“给我也买一份,不,两份吧!给你柳三哥也带一份!”霍捕头也是个嘴馋的,当然不会阻止,只会叫墩儿给他带一份,不,带两份!
你当他说给柳三郎带是真心想给柳三郎吃?
不,这个吃货只不过是打着三郎肯定不喜欢吃,最后还是便宜了他吃这样的想法,才说出这么一句话的。
到了全是美食的落霞坊,霍捕头和墩儿两个吃货全部都迈不动腿了,视线全黏在好吃的上面,如果不是还想着吃正餐,估计外面的小吃摊子就足够他们两个流连许久了。
同霍捕头和墩儿两个吃货眼睛全放在美食上不同,柳三郎站在甜点店门口,视线一下看准了两个店铺之间侧门的小巷之中。
有一块砖头掉落在地上……
不对劲……
柳三郎直觉敏锐。
而与此同时,一队人慌忙赶过来,他们腰间还悬着长刀,正是六扇门发给捕快们的制式武器。
为首之人霍捕头三人也十分眼熟,正是霍捕头的手下,疤脸几个。
疤脸几个神色紧张,面色阴沉。
霍捕头当然不会傻得以为几个手下是过来落霞坊吃饭的。
“怎么了?!”
“头,于在发潜逃了。”疤头面色凝重。
霍捕头脸色一紧:“怎么会让他逃了,不是给他关在了牢房最里面,还给拷上了枷项吗?!”
“于在发父子已经定了秋后问斩,两个人犯也已经移交给当地府衙了,不归我们关押了,这个长安刺史不知道是脑子里是不是进水了,这么个凶犯,就是谁来也不能探望啊!他竟然放人进去探望,还让人进了牢里,和于在发同处一室。”疤头咬牙,几乎每句话都是从喉腔里硬挤出来的,已经可以看出他有多恨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长安刺史了。
“于在发直接打死了来探望的人,用蛮力挣脱了枷项,把枷项套在来人脑袋上,用稻草在那人身上盖了一层,换上他的衣裳就这么混了出去!”
霍捕头瞪眼:“这个于在发有这个本事?他脑子不是有问题吗?”
他调查这个案子已经快要小半年的时间,对于这件案子的真凶,于家父子,他可以说再了解不过了。
疤头咬牙:“肯定是隔壁的于添贵教的,于在发脑子不好用,于添贵的脑子好用啊!”
也不用问于添贵为什么不叫于在发把自己也救出去了,这个男人城府与心智都深不可测,又爱子入命,当时的情况肯定是十分紧急,他是自己死也要保住儿子啊!
“如果不是我恰好要去牢里提审另外一个犯人,发现了不对劲,恐怕都要等到牢里那人的尸体都臭了,才会发现于在发逃了!”疤头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带人追了出来,所以才会有这个组合,前面几个都是他们六扇门的人,后面跟着的又是当地官府的衙役。
“你继续追捕,我和三郎去找长安刺史算账!”霍捕头这时候还有什么心情吃饭,眼神看了一眼旁边的柳三郎,示意他和自己走。
霍捕头自己一个人奈何不了长安刺史,但是现在旁边不是有一个大理寺少卿可以用吗?
哪知柳三郎又不知道犯了什么癔症了。
他压根没有在旁边听他和疤脸说话,人都已经走到几米开外的小巷子里,正蹲下身子看巷子地上的一块破砖头。
“三郎!”霍捕头喊人。
却见柳三郎脚下轻点,已经站上了墙头。
霍捕头脑瓜都大了,什么时候了,三郎还在那里和他唱反调!
第94章 第九十四餐饭
挟持馥娘而去的歹徒确实是于在发无疑, 也不知道于在发的脑子里怎么想的,非要来落霞坊这么一趟,可他确实对落霞坊的地形十分熟悉, 到也不是预谋,只不过是从前跟着他老爹一日好几趟的来落霞坊吃饭,走也要把路走熟了。
要知道于在发和添贵被逮捕的时候,都是刚从拨霞供出来没多久的时间。
而拨霞供和甜品店也没有多远的距离,也不知道这个于在发踩了多少个墙头,才找到这么一个幽静的地儿。
馥娘几个店铺后面都是充作后厨的,那一家不是人来人往, 偏偏只有一个甜点店,辟出了一个小院,专门给馥娘做翻糖蛋糕用,倒是教于在发钻了空子。
于在发杀死了过来探监的人, 换上他的衣裳,佝偻着身子从打着瞌睡的牢头眼皮子底下光明正大出了监牢。
如果不是疤脸带着人过来的话, 估计他已经悄无身息地逃之夭夭了。
可是疤脸始终来迟了一步, 他虽然第一时间识破了于添贵的诡计, 发现了监牢里躺着一动不动的人不是于在发,而是一具尸体, 虽然尸体都还是温热的,但于在发早就已经逃出监牢了, 疤脸就慢了那么一步, 如果他路上走快点,没准都能正好把于在发堵在监牢门口。
疤脸当即组织了人手, 留下他这边两个人继续处理本来的事物,和其他兄弟一起揪起府衙的差役, 立即出来追寻于在发的踪迹。
分了四五波人分头寻找,有两三波,包括疤头自己都追着线索来到了落霞坊,就干脆聚在一起了,也是这个时候遇到霍捕头和柳三郎。
霍捕头要叫上柳三郎去找长安刺史算账,叫疤脸留在原地继续追查于在发踪迹,话才说完,一扭头发现柳三郎已经跳上人家墙头了。
“祖宗哎!你这个时候翻人家墙头干什么!”霍捕头不知道他家这个炮子崽又闹的什么别扭。
柳三郎才不过十九岁,还未行冠礼,而霍捕头虽然和柳三郎是同辈人,岁数却比他大了快一轮,算是看着柳三郎从小长大的,内心瞧他就和家里小孩一样,在心里也经常骂这小子炮子崽。
要知道这称呼在扬州都是家里长辈用来骂晚辈的。
不过霍捕头也只敢在背地里用这称呼,三郎这小子从小就脾气差,他翻脸可不管你是不是兄长。
霍捕头还有扬州几个同辈的兄长,包括柳三郎自家堂兄、表兄,都在这小孩这里吃了不少亏。
又因为大夫的话,几个大的又不好像教训其他熊孩子一样教训他,柳家伯父伯母对他也没有法子,只能送他到京城有名的寺庙,没想到就这样还让这小子混上了皇子伴读。
那被谁都不看好的皇子现在还登记成了新皇,才不过十九岁的柳三郎也是水涨船高,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大理寺少卿,也不是没有人反对,但新皇对他信重,人亲曾祖父还是朝中一手遮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重臣,就这后台条件,谁敢吱声反对?
也就霍捕头几个通家之好的同辈人还敢说上一二句了。
见着柳三郎青天白日上人家墙头,霍捕头几步过去:“现在有要事,我们先去府衙把那长安刺史收拾了!”
正巧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墩儿抱着两大包蜂蜜小面包过来:“三哥,头儿,这个卖的人说能放几天,我就多买了一点,回去也分给哥哥们吃——哎?疤脸哥你怎么也在这里?”
霍捕头站在墙根下,还在劝柳三郎下来:“我们今天就这小面包将就吃了,先去把正式做了吧,这小面包闻着就香甜,那买卖的小儿也都包着头,用夹子夹的,干净的很……”
他也是知道柳三郎那点龟毛脾气的。
柳三郎低头看着墙根下的霍捕头,丢下一句话,就跳进了院子里:“这屋子是新翻修的。”
霍捕头看着他都进人家院子了,更急了,咂摸了一下柳三郎丢下的那句话,都在脑袋里转了三个圈了,还没有想清楚。
霍捕头不算有急智的人,这会儿心里又挂记着回去收拾长安刺史,自然一时半会儿想不明白,要是多给他点时间,他还是能想清楚柳三郎这没头没尾的话是什么意思的。
他左右看看,疤脸也摇头,表示不懂柳少卿这话的意思,还是墩儿脑子新,又给柳三郎当了几年的小书童,算是伺候过这位爷一段时间,这会儿倒是比霍捕头、疤脸几个更快清楚柳三郎这句话的意思。
墩儿踹了一脚地上的破砖头:“这屋子是房东姐姐才翻修过,用来开甜点店的,怎么还会掉砖头?”
疤脸蠢笨不可教也:“小房东请的工人偷工减料了?”他撸袖子:“哪来的泼皮坑她的钱,我要教训他一顿——”话还没说完,已经收获墩儿和霍捕头两人无语的眼神了。
霍捕头可不笨,墩儿这么一说,他已经发现事情的不寻常了。
他后退几步,几步助跑,也跃上了墙头,墩儿亦然。
二人蹲在墙头上,墩儿年纪小,体重轻且不说,霍捕头这七尺多的大个,体重也大,脚踩上去就有一块转头掉了下来。
疤脸:!!!
头儿,你怎么也跟着破坏小房东的墙了?人家才修好没多久的时间啊!
墙头上,霍捕头和墩儿已经不管下面的疤脸,开始自己说起话了。
“果然,这里有个脚印。”墩儿指了一下墙头,上面除了刚才他三哥踩的脚印之外,还有一个大脚板。
小房东这屋子才翻新没多久,外墙都刷了白,下头有几个脚印还正常,毕竟偶尔也有人路过,可这围墙顶上还有脚印就不正常了。
谁家好人走路不走正门来翻墙?
哦,他们和柳三哥不算!
“脚印还很新。”霍捕头和墩儿对视一眼,已经确认。
两人立即跳下围墙,跟着柳三郎的步伐而去。
留下疤脸还一脸迷茫在围墙外。
要不他也跟上?
那头霍捕头和墩儿进入院子的时候,柳三郎已经没影了,只能看到他的一片衣角从另一侧围墙飘过。
说到开始查案子,霍捕头那眼睛,那智商,立即就转的飞快的了。
进到院子,他立即就把周围扫视一圈,一眼看出不对劲:“这土……”
馥娘手头虽然有银子了,但是对这屋子也只是简单翻修,这院子里原本就没有铺上青石板的地砖,她也没有废这个功夫铺上,所以院子里的土地也还是夯实的泥土地。
屋里有门槛当灰尘,院子勤快打扫,也脏不到哪里去。
正因为是泥土地,才叫霍捕头一眼就看出不对劲:“这里有过激烈的打斗,有歹徒进来过,还绑了一个人……”
霍捕头仔细看着泥土地上的痕迹,细细分析,还用手对比了一下地上的脚印。
“这个脚印,应当就是于在发没错!”围墙上只有半个脚印,霍捕头还不能确认到底是不是于在发,现在院子里有了整个的脚印,他已经能够确定,就是疤脸他们在追的于在发!
他还真的逃到这里来了!
竟然还让他伤害了一个人!
瞧着地上另外一个还没有他巴掌大的小脚印,显然是一个身高只有五尺二左右的姑娘家的脚印。
霍捕头扫视了一眼院子,没有藏人的地方。
“于在发把人掳走了?是打算当人质?”
墩儿是跟在柳三郎还有霍捕头身后都学过一段时间的,他没有霍捕头那么厉害,但也能看出一些门道。
“这里有血迹!”他指着地上点点猩红。
霍捕头听到有血迹,心里当即咯噔一声,害怕又有无辜女孩惨遭于在发毒手,等到过去细瞧,只有零星血迹,心里才稍稍放松。
他拍了一下墩儿的肩膀,“我们追上三郎!”
总算明白三郎怎么步履匆匆了,让他们连个完整的背影都看不见,一定是着急去救人。
只不过不明白,这于在发什么毛病,在逃还要掳个姑娘走,这是害怕自己被抓回去,提前找个人质好和他们谈判嘛!
不不不,他应该没有这么细腻的心思。
追着柳三郎的踪迹,霍捕头心思百转千回,这几个月他都在追查于在发父子的案子,他对这父子二人已经十分了解了。
做爹的于添贵确实有几分城府和谋算,而于在发……如果没有于添贵的话,搞不好他连傻子都不如。
一身孔武的蛮力,也是靠着于添贵才养出来的。
他逃出来还要掳走一个姑娘,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这姑娘本就是于在发的下一个目标?
这个时候霍捕头就有点恨没有继续多调查这于家父子,现在连被掳走的姑娘是谁都不知道。
现在也没有时间给他调查了,最紧要的还是先救出那姑娘,于在发有人质在手,三郎就算本领再高,一个人也是独木难支,恐怕于在发发起狂来,给那姑娘再造成伤害!
另一边,柳三郎没有骑马,光凭着两只脚,仿若一直飞燕在落霞坊飞檐走壁,匆匆一眼看过,他就能凭借自身过人的五感,捕捉到细微的踪迹,迅速追上。
他和于在发的距离在一点点缩小。
而于在发此人,早前小道士便与馥娘透露过,这人是个超雄,脑子还有些不正常,虽然被于添贵教养得在某些方面还算不错,但这就是一个反社会人格,这几年要不是有于添贵控制着,遮掩着,恐怕他犯的那些凶行,早就暴露在青天白日之下了!
没了于添贵,于在发就是个暴躁冲动,智商还比不上普通人,空有一身蛮力的凶恶之人。
他来落霞坊是临时起意。
被于添贵好吃好喝养到这么大,在监牢里被关押的这数个月恐怕是于在发过过的最差的日子了。
掏出监牢之后,他凭着脑子里的记忆,来了最熟悉的落霞坊,闻到甜点店飘香满街的味道,在监牢里清汤寡水几个月的肚子就受不了了。
他虽然智商较常人低些,但也不是全傻,也是知道自己犯了案,不能光明正大出现在人群里。
更不要说买吃的了,他身上也没有一文钱。
他以前拽着摊主要吃的要喝的,那是仗着背后有个爹给他扫后脚。
现在?
他不是真傻,也怕被抓回监牢里。
牢里的日子他一天也过不下去了,他也不想要死。
于是循着味道就翻墙进了甜点店的后院,哪里知道好巧不巧就遇到了馥娘。
说到馥娘,于在发是认识她的。
甚至很喜欢她。
当初馥娘在码头摆摊卖豆面碎,于在发父子的生意也是在码头的,见天去馥娘的豆面碎摊子买豆面碎。
于在发每次吃完一碗都还不够,过去就扯着馥娘的袖子,于添贵的解释是他儿子嘴笨不会说话,不够吃,想要第二碗,还态度十分好的给馥娘赔礼道歉,又是拉开儿子,又是给多给银钱做赔罪。
当然于添贵看得出馥娘是怎么样的人,这银钱也给的恰到好吃,多一二文,说是再买一碗,但是又想多要一点。
他这么说,馥娘想拒绝都拒绝不了。
而这父子俩确实也不同其他来摊子买吃食的苦力,衣着整齐干净,馥娘也就收了他那多给的一二文钱,当然食物也是多给的。
馥娘向来做的都是良心生意。
哪里知道就这么一来二去,还被于在发惦记上了?
他头一二回确实是不够吃,想要添些,可后面就不是了。
他觉着馥娘做的饭菜好吃,人长得好看,说话也温柔,后来每次接近馥娘,都是蠢蠢欲动,想要抓着人就带回家。
于在发的智商比普通人低点,又是这么一个性格,他的世界观和普通人是不同的。
他喜欢的东西,在他的世界里,就是他的,就必须要带回他的地盘圈起来。
如果不是馥娘每次遇上他们父子的时候,周围都有不少人,而且她也听旁人说了,这于添贵的儿子脑子有点问题,叫馥娘一个小姑娘不要多接近他,所以馥娘每次见着于在发过来,就先自己避开。
又有于添贵拦着于在发,这才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但今日就不一样了,谁叫馥娘就是这么寸,在自个的院子里还能碰到翻墙进来的于在发。
于在发是智商不够,但不是傻,就算被关在牢里几个月,他出来还记得馥娘。
当时脑子里的想法就只有一个了。
他要带走馥娘,但是又不能让她叫。
于在发性情凶狠又自私,当然不会顾忌馥娘死活,上来就下的狠手。
他只是顺从自己心底的想法,想要带走属于他的“所有物”,这“所有物”是死是活,受伤与否,不在他关心的范围之内,他只要自己的目标可以达成就可以了。
第95章 第九十五餐饭
于在发人生的高大壮硕, 本身就很有力气的很,就算在牢里吃的不好,半饥半饱, 但也没有饿狠了他,至少麦麸豆饭是日日有的。
想昔年粮食短缺的时候,外头的穷苦百姓还不一定能吃上这么好的粮食呢。
只不过这几十年托梁相的福,他找回来的那些异邦粮食,不管是土豆、红薯还是玉米,产量都很不错,还改良了本地的稻种。
这几十年来, 除了天灾之外,百姓们已经很少受过饥荒了。
就算因为干旱、洪水这些,让百姓们颗粒无收,官府也能迅速从其他州府调来赈灾的粮食。
饥荒——对于本朝如今的百姓来说, 仿佛已经是很远的事情了。
穷人都不吃麦麸了,像于在发这种被爹娘捧在手心里的小少爷又怎么会吃过麦麸这样的食物?往常白面、白米他还嫌弃做的不够精细呢!
所以在牢里的这几个月时间, 对于他来说, 恐怕地狱的生活也不过如此了。
一开始狱卒把这粗茶淡饭端上来的时候, 他还闹脾气,一把就把碗掀了, 狱卒可不惯着他,掀了碗那就没得吃呗!
粗瓷的碗咕噜噜滚在牢房的角落, 里头绊着麦麸的粗粮饭撒了一地。
他们也不会进去捡碗, 更不会进去收拾,不管是引来蚂蚁、蟑螂, 还是地上的碗没人收拾,发霉长毛了, 也和他们没有关系。
收不回碗,那你这房的犯人也不用吃饭了。
不是做牢饭的没有多余的碗,只不过要整治犯人而已。
都进了监牢了,还这种坏脾气,谁惯着你?
嗨!还真有人惯着他!
谁能想到有人坐牢还带着亲爹!
于添贵就被关在于在发的隔壁,像他们这种凶案的犯人,都是一个人一个牢房的。
不是待遇好,只不过怕他们发狠弄死同监的犯人,虽然都是定了要死的,但是还是让他们死在秋后的菜市口吧!
带着亲爹的于在发,就算打翻了自己的饭碗,也不怕没得吃,隔壁牢房的于添贵自己都进牢房了,还要哄着隔壁长得比他还大出好几圈的儿子吃饭,把他的饭分给于在发。
只不过于在发还不领情,他不能接受饭食上的落差。
从前在外面大鱼大肉,进了这牢房之后,吃的连粗茶淡饭都算不上!
对此,于添贵唯有叹息。
只恨自己做事还不够缜密,那刘氏女,他就该剁成碎块,一块块喂了狗,才能叫他儿子做下的罪行消失!
都已经关进牢里了,于添贵脑子里后悔的竟然不是从前没有教好儿子,让他做出这般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事情,而是后悔他后脚处理得不够好。
可以说于在发这天生恶人也不是没有原因的,毕竟有这么一个爹。
瞧着满面笑容的慈祥模样,内里的灵魂却堪比魔鬼。
于在发发了几天的狂,一开始也不愿意吃于添贵从自己的口粮里给他省下的饭,后来饿了七八天,是真的饿的两眼冒金星了,这才狼吞虎咽吃起来,把于添贵心疼的啊!当天自己的饭是一口没吃,全让给这个儿子了。
有东西进肚子,于在发腿也不酸了,手也不软了,要不来人探监的时候,他拧人脖子能拧得那么轻松吗?
还有甜点店那围墙,至少有两人高了,他墙上脚蹬了两下,就攀墙翻了过去,捂晕了馥娘之后,他还能扛着人翻过另一个围墙。
原本于在发是想要先把昏迷的馥娘扔过围墙,自己再翻过去的,这样他能省力一点。
但是他用他不怎么聪明的脑子思索了一下,要是把这女娘扔过去,她疼醒了跑了怎么办?还是他自己背着吧,这样肯定不会让她跑掉。
看来这恶人也不是不知道他人痛苦,只是他不在意罢了。
于在发扛沙袋一样捏着馥娘手脚,把馥娘当个围脖一般圈在脖子上。
吃了之前的教训,大约是怕馥娘醒来之后又踹他,抓他,于在发逃出甜点店之后,看到一户人家搭在柴火上的麻绳,直接抽了几根出来,把馥娘的手脚都捆得结结实实的。
他虽然吃得好,但在家里也不是不干活的,要不也只有痴肥,而不是现如今这么见状。
这捆人的手法和捆柴的手法一模一样,于在发力气大的很,麻绳一拉一抽,馥娘腕子上的肉都陷了进去,手上皮肤立即肉眼可见得红了起来。
偷麻绳、捆人的时间也没有耽误于在发赶路,他人高腿长,一个步伐跨出去,脚步就极快。
可能是从前做过的坏事不少,十分熟练得挑拣那僻静的巷子与小道赶路,他肩膀上负着个昏迷的人,竟然一路上也没有几个人发现。
偶尔几个路人一错眼,瞧着那么个影子,还得揉揉眼睛问同伴:“我刚好像看到一个人扛着一个小娘子过去了,不会是拍花子吧?”
他同伴没有见到于在发的身影,顺着同伴的目光瞧过去,只能见到隐在幽深中的小巷,如今已是黄昏,再过不了多少时间,太阳就要下山了。
“你花了眼吧!哪里有人?最近应该不会有拍花子,刘氏女的案子才出了,我们长安又成京都了,街上差役都多了几倍不止,这边还是未来皇城边上,官差更是多,哪有拍花子脑子不清楚,过来拐小孩?”
路人还想解释,他看到的不是小孩,是一个小娘子,但又觉得同伴说的有道理,他们长安都要成京都了,哪有拍花子不长眼,这时候来拐人,这附近的官差可多着呢!
特别是这边没走几步路就是落霞坊。
现在落霞坊可出了名了,所有人都知道那条街上的饭馆,卖得东西样样都好吃,又在未来皇城附近,皇城监工的官差还有徭役都会来落霞坊吃饭,打个牙祭。
当然官差有官差的吃法,徭役有徭役的吃法!
官差在小饭馆点炒菜,去拨霞供吃火锅,再点上一二只鸭子,叫店家送上二壶好酒,这神仙般的日子,从前在旧都城都没有那么逍遥过。
也不是旧都城没有好吃的,但是在落霞坊置办上这么一桌席面的钱,在旧都城才能买只鸭子。
也不是没有人问过馥娘,这都成京城了,你这饭菜价格不得调调?
馥娘笑笑:“还是那个城,还是那个菜,吃饭的人也是一样的,我变什么?”
她可不赚那个亏心钱。
众人都称赞落霞坊东家大义,要知道最近他们出去买根鸡毛都涨价了,也就落霞坊各处馆子价格都维持在原来水平,偶尔一两道菜涨价,那也是因为里头的原材料过季节了,不过落霞坊的东家也是本事,反季节的蔬菜都能弄来。
这全家福的东家更是厉害!别说反季节了,就连海外异族的东西他这铺子里都有。
就比如说那什么榴莲,听说是什么柔佛传过来的水果,味道冲得很,比大蒜味还大,偏偏吃着又挺香甜的,真的是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路过全家福卖那榴莲的小摊子,喜欢的人那是眼睛一亮,比如说霍捕头,那讨厌的人,就恨不得拉出三里地的距离,就比如柳三郎。
官差小日子逍遥,可本应该是辛苦代名词的徭役,竟然日子也过得不错。
圣人建皇城,长安周边的百姓,各个村镇成年男丁中十抽一,都要过来给圣人建新家。
这并不算苛刻,十抽一,平均三两户人家才出一个人去做徭役,从前做过徭役的人家,这次还能免掉,要是家里只有一个成年男丁的,还能直接免掉徭役。
做徭役虽然没有工钱,但是包了一日两餐,土豆窝头做主食,偶尔还有一餐肉,虽然做的不怎么好吃,但他们在家里也是这样吃的,吃的量还没有做徭役时的多,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不过皇城那么大,一开始要先把旧屋子拆了,然后开始挖地基,运建材,别说十抽一的徭役,把长安周边州府的男丁全带过来都不够使的。
新皇是个不错的皇帝,为了百姓民生,只用十抽一的徭役,但是他张出了皇榜,一日一百文的工钱招人建皇城。
这工钱说高不高,说低不低,要是在码头扛包的话,运气好一日也能赚个四五百文,可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并且码头是僧多粥少,并且还有管事头子要抽成,建皇城这一日一百文的工钱钱虽然并不算顶多,却胜在稳定。
这皇城还不得建个几年的时间,只要农闲他们就过去打工,一日一百文,给圣人建好屋子,他们自个小家的屋子也出来了!
过来的人大多也都是徭役的家属,一人挣钱两个人花,大家伙兜里有钱了,还不得花点出去?
给圣人干活,虽然包饭,但那饭食也不甚美味,可谁让旁边就有个落霞坊?
几条街的路程在做活的人眼里都不算什么,下工之后,呼朋唤友,带上叔伯兄弟,几个人凑一桌,与官差不同,他们第二日还要继续做活,所以这酒是不会喝的。
就算小饭馆就有几文钱一斤的便宜散酒,那也得忍住了馋虫。
一桌人点几个荤菜,对,全要荤的,不要素的!
小饭馆的白米饭是免费的,一人要上一大碗,那颗颗分明的白米饭配上酱香味浓的荤菜,这饭吃的!
就两个字——痛快!
小饭馆的菜便宜,折合下来一个人也才只有十来文钱,要是省着点吃,平均两人吃一盘荤菜,可以叫打菜的婶子给米饭上浇点肉菜的汤汁,店里还有可以随便吃的小菜,这一个人下来才不过五文钱!
他们的日子也赛过神仙!
这人来人往的,落霞坊各个店铺馆子的门槛都被踏平了几分,来往又都是官差衙役多,甚至还能见到脱了官府出来吃饭的朝廷有品阶的官员,所以这两个路人才有这么一说。
哪有拍花子这么大胆,还敢在官差们的眼皮子底下犯事啊!
“还是瞧瞧吧?”
这路人也是心善,想到前段时间城里闹得沸沸扬扬的“野庙女尸案”,为了保险起见,他拉着同伴往里头瞧了瞧,若是真有那凶徒犯案,他们也好及时救下那无辜的女孩。
第96章 第九十六餐饭
二人携手小心往巷子深处走去。
那路人倒是没有眼花, 他看到了正是于在发扛着馥娘匆匆跑过的身影。
只不过二人在巷子口几句话这么耽搁的工夫,于在发早就加快脚步,隐在幽暗之处, 从巷子另一边跑了。
等二人进到幽深之处时,瞧见的自然是空空如也的巷子。
“嘿!我就说你眼花了吧!到时候去小饭馆点条鱼,两只鱼眼都让给你补补!”路人那朋友起初也是心里忐忑,跟着朋友进来,现下瞧见巷子里什么都没有,这才有心情同朋友打趣起来。
路人心下也是疑惑:难道真是我眼花了?
二人正掉头打算往出走,一个瘦高个的俊朗年轻人就和只燕儿似的飘落在了二人跟前。
可把两人吓得够呛, 这人从屋顶下来的?跳下来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怕不是青天白日……
啊不,现在是黄昏了,难道真是……
“兄台, 你……是人……是……”其中一人握住了友人臂膀,颤颤巍巍开口。
来人正是追踪于在发而来的柳三郎, 听到这人话语, 凉凉一眼扫过, 要说这眼神可比他平日生气看疤脸几个时候的表情要温和多了,这眼前二人就是俩普通人, 哪里经历过柳三郎这般脾性的人,当时就吓住了。
互相扶着才不至于当场就跪坐到地上。
柳三郎没回答二人这不着调的问话, 他薄唇微启:“有没有瞧见一个身高六尺一寸, 面白耳长的男人带着一个姑娘家从此处路过?往那个方向去了?”
他都说得那么详细了,那见着于在发半个侧影的路人瞬间就瞪大了双眼, 也顾不上眼前这个瘦高个的男人是人是鬼了!
他与同伴对视了一眼:果然不是我的错觉啊!
一瞬间脑子里的记忆仿佛都鲜活了起来,他转过身去, 模拟方才瞧见的方向,同柳三郎指路:“我刚瞧着他是往这边去了的,身上还扛着一个姑娘家,瞧着乖巧得很,一动就不动,不是……不是拍花子吧?!”
见着此人给了有用的信息,柳三郎微微冲他点了个头,算是个给了个好脸色。
“多谢。”扔下这句话,就匆匆朝着那路人指路的方向追过去。
此时柳三郎已经在巷子里迷失于在发踪迹多时,这处民房建得又杂又乱,小巷路纵横交错,错综复杂,大多还都是无人居住的,此处大半都已经卖给皇城了。
留在原地的二路人,瞧着柳三郎飞掠而去的背影。
对望了一眼。
路人那朋友道:“还真不是你眼花,是真有拍花子啊!”
另一人道:“这小后生瞧着就一表人才,希望他快快抓住那拍花子,可别叫小娘子出了意外,又出那野庙案那般的案子!”
这两人也是一会儿一个脾性,刚才看见柳三郎面相凶,还有这没见过的轻功,还问人家是人是鬼,这会儿猜测人家是官府的人,就是小后生一表人才了。
且说另一头,于在发扛着馥娘匆匆赶路,净挑那人少的犄角旮旯走,蹿在小巷里,和个大号的耗子一般。
他也不算是乱走,他家就是住在这一片的。
但他不往家去,当初他就是在家附近被抓去监牢里的,他害怕回家又被抓走了。
于在发智商不高,直觉却强。
确实没错,疤脸他们已经在于家安排了人手,要是于在发回家的话,立即就会有人从暗中蹿出来,把他按在地上。
鉴于于在发此人的危险程度,霍捕头已经给众人交代过,必要时刻,可以把于在发原地斩杀。
但是要保证人质的安全。
于在发没去家中,他去的是早年他爹置办的一个小宅子,平时不往哪处去,一般人也不知道于家还有这么一处房产。
这宅子还是于在发他娘在的时候置办的,就连屋子的房契、地契都还是于在发他娘的名字,官府更是没有查到。
毕竟就是再缜密的人,也不会去查一个死人名下还有什么屋子,况且这也是二十来年前的事情了,就是想查也费工夫的很。
这屋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陈年的家具布满一层又一层的灰尘。
于在发也没有打算在这附近多待,他瞧见隔壁后院一架驴车,直接把驴子拽了出来,套上车架子,把捆了手脚的馥娘往里面一塞,架着驴车就扬长而去。
隔壁住的是个“寡妇”,名义上的寡妇,其实是个青楼里的花娘,被恩客接了出来,当做外室安置在这处院子里。
恩客家有河东狮,来的也不多,这会儿好不容易抽空来了,如今正在正房与这外室打的火热,哪晓得自家的驴子带驴车都被人牵走了。
不过也幸好他没出来,不然又是白白两条人命送到于在发手上。
于在发赶着驴车往城门方向去。
霍捕头几个追捕逃犯也是多有经验,自然是早早在各处城门设了关卡,就为防止于在发逃出长安城去。
或许真是好人没好报,祸害留千年,又是傻人有傻福。
于在发还真是别种意义上的傻人。
几个城门都有人看守着,可霍捕头带来的手下总共就这么几个人,两个留在监牢处理别的事物,墩儿正跟着霍捕头在屁股后头追柳三郎。
有一个带着府衙的差役去了于在发家中埋伏,剩下也没几个了,可长安城东西南北好几个门,疤脸几个也守不过来,总会漏掉一二个门没有他们自己人,只安排了长安府衙的差役。
疤脸就是想得太多,觉着于在发不会去那种人流量多的城门,那暴露的风险多大,又不好混出城门去。
他就带人去了几个人少的城门,不错眼地盯着所有可疑人员。
哪里晓得就是那么寸!
于在发还是个脑子直得,虽然伪装了,但伪装得却不多,也不晓得往偏僻的城门去,就按着往常出城的路线,架着驴车往外去。
他在监牢里几个月的时间,这会儿面相也同一开始有些不同,人瘦了不少,还有一把大胡子,遮了大半张脸,这处城门守着的正是府衙的差役,这也不守城门,手里拿得还是几个月前于在发的画像。
他们倒也不是没有见过于在发本人,只不过见的是几个月前的于在发,这会儿于在发瘦了不少,还满脸的大胡子,运气又好,混进了一个走商队伍的中间,前面是人家的驴车,后面也是人家的驴车。
巧得是于在发顺手牵得这套驴车和商队的驴车还是同种样式的,这人也仿佛没有什么害怕紧张的情绪,那府衙差役瞧他耳朵有些长,那画像都怼到他脸旁边了,他眼皮子都不带多掀一下,就是那么淡定,仿佛满城寻找得好似不是他一般。
前头商队货物多,商队两个话事人一个在抱怨要查到什么时候,再不出去,他们就赶不上在外边客栈睡觉,要夜宿山沟了,另一个话事人满脸堆着笑,嘴上都是好话,私底下又悄悄塞了把碎银子给几个差役,又把车上货物,都是些吃的用的,散了不少给差役。
“差大爷,我们这确实没有什么,和那嫌犯也扯不上关系,都是写吃穿用住的便宜东西,走个辛苦钱,早点回去,还得早点回来拉货,路上耽搁了,东家也要骂得……”
那衙役们得了好处,这检查得也敷衍了起来,就看了几个外貌确实相似于在发的车夫,比如于在发本人,可惜都站在他们面前了,他们也没有看出来。
后头驴车的货物,他们更没有认真检查,随意抽看了一两辆车子,瞧着确实只有货物,就挥挥手,叫商队赶紧走人了。
就还就真叫于在发混出城去了,出了城跟着商队同行了一段路,于在发和他们不同路了,便拐了个弯往另外一个方向去了。
商队的人也不在意,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他们商队的车子。
更何况衙役不都把每个人都看过去了吗?要是那车真是衙役要找的人,他们能眼瞎看不见?这车夫也完全没做什么伪装啊!
商队一伙人是没想到,长安府衙的差役,还真是眼瞎。
这么大一个逃犯,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还能就这么硬生生给放跑了。
当然于在发也不是真的一点智商都没有,他是不怕长安府衙的差役的,他怕的是霍捕头带来的那帮人,如果这城门口有疤脸几个,他恐怕是当场就要掉头跑了。
驴车土路颠簸,车里的馥娘渐渐清醒。
她几乎是在脑子清明的瞬间,就反应过来,自己被歹徒绑架了,她用力想要挣扎,不过手脚都被绑得死死的。
于在发绳子缚得极有水平,馥娘越是挣扎,这绳子绑的就越紧,馥娘一通折腾下来,不但没有挣脱绳子,反而束缚得更紧了。
驴车带着棚,现在也不是白天,光线每过一分钟都比上一分钟要昏黄,驴车里更是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
馥娘如果能够看到的话,就能够发现,她的手指已经微微涨紫了。
也不知出城有多久的时间,一直颠簸的驴车终于停了下来。
外头有人声响动,馥娘先是心一沉:这歹徒还有许多同伙?
等人走进了,听明白声音,馥娘黑暗中眼睛一亮,心中更是一喜。
来人的声音十分熟悉,是她认识的人!
第97章 第九十七餐饭
“打哪儿来的?”
于在发驴车缓缓停下, 一个青年人的声音响起,脚踩在车辕上,这也是有拦住于在发, 不让他和驴车继续往前去的意思。
“长安城。”于在发嗓子沙哑。
原本去落霞坊的时候就口干的很,后来又扛着馥娘到处跑,废了不少力气,就算后来找到驴车了,算是坐在车上歇息了一会儿,但也没有喝上一口水,路上还张口吃了不少风, 口水都分泌不出来了。
“长安城?来干什么的?”另一个青年的声音也响起,两人围着驴车盘问。
这两人的声音都十分的耳熟,被塞了嘴巴,绑了手脚扔在车棚里的馥娘听到这两个青年的声音就激动了起来。
这是和落霞坊有合作的沟子岭养猪兄弟俩, 程叔明和程季南兄弟两个。
馥娘奋力扭动身体,她整个人是被斜放在驴车后车棚里的, 脚还够不着车子, 她奋力用脚敲打了一下驴车车板, 但是车板下面垫了稻草,动静并不大。
她的脑袋正好就在车棚的木板旁边, 见脚发不出大动静,馥娘立刻晃着脑袋去撞车板, 终于“咚——”得一身, 声音还不小。
“什么动静?你这车上装了什么东西?”程叔明和程季南被吓了一跳,特别是把脚放在驴车车辕上的程季南。
“养的猪。”倒是于在发, 脸色一点不变,沙哑着嗓子说道, 又看向兄弟两个:“我要喝水,给我喝水。”
这命令的语气,听得程季南就是一阵不痛快,眉梢都吊了起来,上下打量着于在发。
心想道:这小子什么来头,敢用这种语气和他们兄弟两个说话?
程叔明和程季南兄弟两个早五六年前就从村子里下来养猪了,从一开始的几头,到现在的规模,养猪、卖猪、杀猪,一年一年腰包也富裕起来了,周边屠户都求着兄弟两个卖猪,自然没有对两人不客气的。
再另一说,早前就提到过这程家兄弟两个是打祖上开始就是干土匪的,现在所谓的村子,其实也是一个土匪寨子,如果不是下来养猪了,现在还在沟子岭深山寨子里当土匪呢!
这做小土匪的,除了寨子里大土匪对他们不客气点,可没见过外人对他们不客气。
毕竟敢对着土匪横的,恐怕现在坟头草都一人高了。
兄弟二人如今心中如何看待这于在发的暂且不说,且说馥娘在后车棚里,听到于在发轻描淡写就要把程家兄弟两个糊弄过去了,心下更焦急了,刚才脑袋撞那一下就有些晕晕乎乎了,可现下馥娘也管不了自己身体的疼痛了,脑袋哐哐又撞了几下车板,这下动静更大了,疼也是真的疼。
她要是真被这歹徒弄走了,是死是活可就真不捏在她自己手里了。
这程家兄弟很有可能就是她唯一的救星了。
程季南皱起眉头:“真是猪?没听哼哼,弄出来动静倒是大。”
于在发面不改色:“烈性的哑巴猪。”又继续道:“给我喝水。”
做弟弟的程季南和哥哥程叔明对视了一眼。
这车里装得绝对不是什么猪,他们要找借口看看他车后面装的是什么,而且他们有感觉,这车里面的东西,就是听到了他们的声音才发出动静来的。
程叔明斜嘴勾起一个笑,瞧着于在发张口说道:“兄弟,你这可不是过路讨水喝的态度。”这种张口就要的语气,当他们兄弟两个是他家下人吗?
于在发瞧着高个子大脑袋的,但早就知道这是个智商不够用的,但从前于添贵教得多,他费力想了一下,大约也是想到从前于添贵不停在他耳朵旁边念叨得那些话。
冲着程家哥哥拱了拱手,勉强算是行了个礼:“途径贵宝地,讨口水喝。”其实也是瞧着程家兄弟两个常年杀猪练出来的一身腱子肉,要不于在发也没有那么客气。
于在发是骨子里带出来的恶,但不是骨子里带出来的傻,他也是会衡量如何对他有益如何对他无益,此刻也算能伸能屈了。
“呵”做弟弟的程季南看见于在发那敷衍的动作,听着他一听就没多少诚意的话语,发出了一声冷笑。
好在于在发这人脑子楞,不大懂得分辨这些情绪,要不两人非得现场就打起来不可。
程叔明冲着弟弟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克制一点。
他们两个还想要找机会看看于在发后头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会儿馥娘还在不停用脑袋撞车板,咚咚咚声音直响,只不过比起一开始,动静稍微小了些。
程叔明冲着于在发做了个请的姿势:“跟我来吧。”
程季南的脚也从车辕上放了下来,驴车跟着程家兄弟两个屁股后面继续缓缓驶动。
馥娘听到于在发要去程家兄弟两个的养猪场喝水,才停下了脑袋撞车板的动作。
不放歹徒走就好,只要还和程家兄弟在一起,她就有机会找他们两个把她救出来。
馥娘虽然没有来过程家兄弟的养猪场,但是也听徐朗还有卢二几个说过,这沟子岭的养猪场,距离他们平安坊的奶牛牧场也就几里路的距离。
只要程家兄弟发现她了,肯定能把她救下,卢二哥就在奶牛牧场,到时候叫程家兄弟给卢二哥去个信,她就能回家了!
馥娘早前是得过徐朗和罗老太的暗示的,知道程家兄弟两个对自己别有心思,所以后头馥娘才一直躲着程家兄弟两个,后来猪也不要他们兄弟两个送来落霞坊了。
正好卢二日日待在奶牛牧场,奶牛牧场又距离两兄弟的养猪场没多少的距离,就让卢二过来拉猪,正好顺着每日运牛肉、牛奶的车子送往落霞坊。
当然对程家兄弟两个的说法是不愿他们每日来去劳累,况且他们奶牛牧场本来就每日要来去落霞坊的。
馥娘就这么顺理成章减少了与程家兄弟两个的相处,虽然偶尔程家兄弟时不时还是会来落霞坊,说是打牙祭,其实就是过来找馥娘,他们肚子里那点小心思,全落霞坊的员工都知道了。
当然大家伙是没一个同意支持的,他们瞧着长大的馥娘,落霞坊的东家,怎么能配这么两个山沟里养猪的?
但是如今在这么一个歹徒面前,就算是别有心思的程家兄弟,也显得眉清目秀起来。
别有心思就别有心思吧,但至少不会伤害她。
馥娘心中是这般想的。
驴车又往前行驶了一段路,馥娘闻到了猪栏里特有的味道,这就知道大概是已经到了程家兄弟两个的养猪场了。
“驴车停那儿,你跟我来。”果然下一刻听到外面程叔明两个说话。
于在发眉头一皱,显然是有些不愿意,他屁股似粘在了驴车上一般,一动不动。
程叔明和程季南对视一眼,哪有不清楚于在发现在不动是什么想法,在于在发要张口说话前,程季南已经和哥哥完成了眼神交流,抢先开口道:“我有这几百头的猪,难道还会惦记你这一头哑巴猪?”他指着猪栏里一只拱着一只,时不时发出哼哼声的猪们。
于在发瞧了一眼,猪栏里粉猪、花猪、黑猪,什么猪都有。
早前就说过,于在发此人智商较常人要低些,他自己当然知道自己车上拉的不是猪,但他和程家兄弟说了拉的是猪,程家兄弟没有反驳,他也就当这两人已经信了。
这会儿又见到程家兄弟坐拥的上百头猪,程季南又明白说了他才不会惦记他的“猪”,他心底虽然还有些疑虑,但嘴巴是真的干,便从驴车上下来了。
刚才要是程季南没有开口,于在发是要张口让程家兄弟把水端过来,让他就坐在这里喝的。
可就算下了驴车了,于在发心里还戒备着,就算下来喝水,也不愿意走远一步,见着程叔明要把他带到看不到驴车的地方,而另一个程季南又一直在驴车附近转悠,他便立即停下了脚步,一步都不肯走了。
“我就在这,你把水端出来给我喝。”他冷着脸同程叔明说道。
他肚子里想的,那车棚后面的东西就是他的,他隐约也知道,馥娘是不能让别人看见的,要不他也不会假说是猪。
原本程叔明和程季南打的主意就是一个人把于在发引走,另外一人去看车棚后面到底是什么东西,没想到这小子瞧着愣头愣脑的,警惕性还挺强。
程叔明暗自啐了一口,面上却仍旧是笑容,他就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笑面虎。
“行吧。”他故作出一副不强求的模样,心里想的却是真当我们兄弟两个治不了你?
早说过程家兄弟是土匪出身,于在发越是这样,程家兄弟就越是对他车后面的东西势在必得。
程叔明进去盛水给于在发喝,留下外面于在发和程季南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对望。
于在发紧紧盯着程季南,一副只要他有任何异动,他就会冲过来的模样。
车里馥娘虽然头昏脑涨,但也一直关注着外面的动静,于在发下车她就感觉到了,毕竟车子一轻。
虽然环境嘈杂,全是猪叫声,听不到脚步声音,但还是能够分辨声音远近来辨别于在发和程家兄弟两人的站位。
馥娘听到程叔明带着于在发走远,而程季南应该就在驴车附近。
她立马又用脑袋撞起了车板。
程老板,快看看驴车里面,看到就能救下她了!
馥娘心中不停呐喊,顾不得脑袋已经红肿一片,甚至已经隐隐透出青紫,只盼望自己发出的动静能让程季南注意到驴车的不对劲。
第98章 第九十八餐饭
长安城内, 柳三郎就算有路人指路,最后还是在一片巷子里失去了于在发的踪迹。
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就算柳三郎的五感过人, 也在黑暗中丢失了线索。
城门口,疤脸几个拦住出城的人,完全不嫌麻烦地一个一个检查过去,就怕自己的疏忽,让于在发逃出了长安城,那就真的天高任鸟飞了。
只是他们还不知道自己所作的努力都是徒劳的,早就有猪队友把于在发放出去了。
小巷人家, 一个男人和二房亲热够了,边收拾着衣裳,便往外走,才走出院门, 就发出了一声惊呼。
“我的驴呢!我的驴车呢?!”
这便是被于在发顺手牵驴的倒霉蛋。
此时柳三郎正在不远处的屋顶站着,听到这边动静, 耳朵一动, 直接从屋顶跳了下来。
那男人还在院子里咒骂哀嚎, 就见到眼前一个黑影闪过,竟然从天上飘下一个人来。
“鬼啊!”他惊叫了一声, 竟然直接晕厥了过去。
柳三郎本来还想问他几句话,但见到这人这般没出息, 竟然直接晕了过去。
眉头皱起, 问话也不用问了。
不过这个男人的作用也不大,柳三郎的眼睛已经看到了院子里的一坨粪便上。
虽然这东西很脏, 在平时必定是柳三郎一眼都不愿意看的,但如今却是找到于在发的关键证据。
这是一坨驴粪, 而上面清晰地印着半个脚印。
柳三郎除了五感过人之外,他的记忆力也不差的,第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在甜点店院墙上的那个脚印。
院子里于在发和馥娘挣扎搏斗的时候,在院子里的土路上也留下了还算是比较清晰的脚印。
看到了脚印,柳三郎心里有数,也不管院子里昏迷倒地的男人,提气拧腰,脚下一轻,就已经上了屋顶了。
这屋子的女主人听到“鬼啊!”这一声喊的时候就不敢出去,犹犹豫豫好一会儿才敢从门缝里往外瞧,当然是什么都瞧不见,只有她那相好的躺在地上。
柳三郎脚下轻点,像只猫儿一般掠过屋顶,就是你耳朵再灵,也发现不了自家屋顶上方才还过去一个人。
且说疤脸那边,天色暗下,出城的人也渐渐少了。
关掉了几个城门,疤脸几个集中到了长安城人流量最大的一个城门,这会儿天色暗下来了,不过宵禁几十年前就没有了,这会儿街上陆陆续续还有人行走,出城的人也还不少。
城门点了灯火,疤脸几个拿着火把,把出城行人的脸一个一个都看过去。
霍捕头和墩儿也匆匆到了城门口,他们两个半路的时候就把柳三郎更丢了,倒是没想到在这里又重新遇见了。
两人正要抬手同柳三郎打招呼,柳三郎却目光都没有多给一个,直接城门出去了。
虽然没有沟通,但看到柳三郎完全没有停留的步伐,霍捕头眉头就皱了起来。
“疤脸,别查了,全部放行!”
柳三郎看都没有看一眼路人,直接出去了,那就表示于在发肯定已经用什么办法从长安城混了出去了。
一众人全部跟上柳三郎。
可就算他们骑着马,已经还是跟不上两条腿的柳三郎。
霍捕头那匹马跑得都要翻白眼了,他吐槽:“这小子都有好几天没正经吃顿饭了,哪里来的力气,跑的那么快。”
墩儿想了想:“就是身子轻,所以跑起来才快吧!头你轻功不是一直都比不上三哥吗?可能就是太胖了,要不少吃一点?”
霍捕头:……
……
馥娘还在用头哐哐撞着车板,企图引起外面程家兄弟的注意,她看不到外面,还不知道程家兄弟有一个以及进屋去倒水了,现在外面站着的之后程季南和于在发两两对峙。
她的嘴巴被于在发塞了一团布,只能发出微弱的呜咽声。
程季南现在是距离驴车最近的人,馥娘发出来的动静,他只要耳朵不是聋的,肯定能够听到的,特别是现在离得更近了,似乎还能听到一点点其他身影。
这车厢里面的肯定不是什么猪。
他眉梢一挑,装作站久了要换脚的模样,又往右边走了一步,这下距离驴车就更近了。
看到程季南有异动,于在发果然很紧张。
“你在干什么!”他瞪着程季南。
程季南脾气可没有他兄长那么好,虽然程家俩兄弟说起来脾气都不好,只不过程叔明是个笑面虎,明面上好歹还给个笑脸,程季南就完全是个暴脾气了,他才不管于在发如何,直接顶了回去:“我在我家如何,还要与你报告?”
于在发瞪着他,在原地也站不下去了,正打算过来把程季南赶得远一点的时候,程叔明端着碗出来了。
对于弟弟和于在发的争执,他好像一点不知情一般,把碗送到了于在发跟前。
“喝水吧。”
于在发嘴巴实在干,这水都已经到他跟前了,他吞了吞嘴里所存不多的津液,先把碗接了过来。
等他喝痛快了,再找这个人麻烦。
只不过一碗水下去,于在发就是就是想找麻烦也找不了了。
高大的汉子咚一声直挺挺砸到地上,粗瓷的碗咕噜噜在滚了好几圈。
“死了?”程季南走过来,踹了一脚地上的于在发,“你下毒药了?见效那么快?”他又侧脸问自家哥哥。
“哪能啊!”程叔明过去捡起地上的粗瓷碗,既然没碎,那捡回来就还能继续用。
“毒药几两银子才得这么一点,他配吗?”他脸上笑眯眯,嘴里说出的话却是让人背后一寒。
“那你给他吃的什么?”程季南又踢了一脚地上的于在发。
地上的于在发就和一头死猪一样,一动不动,只有程季南踹他的时候,他才会随着程季南脚上的力道动一动。
“蒙汗药,到了一包进去,就是五头猪都可以给他药翻了。”程叔明也只有在自己兄弟面前才不会装着。
“过去看看,这小子后面拉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兄弟俩对视了一眼。
在驴车里的馥娘也听到了兄弟两个的对话,知道于在发被程家兄弟两个用药药翻了之后,她松了一口气,有一种得救了的感觉。
此时的馥娘还没有想到,为什么一个好人家会又有蒙汗药,又有毒药,她还不知道,自己即将陷入的是怎样的境地。
程家兄弟过来,也只不过几步路的距离。
“小宋东家?”
原先见不着馥娘的脸,连拽起馥娘身子的动作都透着一股粗鲁,但当他们看到馥娘的脸的时候,这个惊讶的声音可以说非常的温柔了。
程季南紧忙把馥娘嘴巴里塞着的布条取了下来。
“这是个怎么回事啊?”这时候的程季南,丝毫不见方才脚踹于在发时候的狠厉。
程叔明从腰后拔出匕首,直接非割断了绑在馥娘手上和脚上的麻绳。
“这都青紫了!”程季南看到馥娘手腕上被麻绳捆过的痕迹,眉头皱起,心想着刚才应该就应该让自己进去倒水,他可不心疼钱,直接下一瓶毒药在水里。
馥娘看到他们两个,眼泪刷就留下来了,他乡遇故知也就这样了。
程家兄弟俩这时候可是把馥娘从歹徒手里救下来。
程季南瞧着馥娘手上、额头上的伤痕,嘴里一直骂着于在发的话。
而程叔明则不一样,他城府比弟弟更加深一点。
他心想:这是个机会!
两兄弟都想要抱着馥娘下车,馥娘手脚被捆了这么久,估计路都走不稳了,可是他们兄弟两个,馥娘只有一个,这怎么分?
而且馥娘自己也不想被程家兄弟公主抱,最后是兄弟两人一人一边把着馥娘的胳膊,说是扶,其实就是把馥娘从驴车上一路提到了屋子里。
路过于在发的时候,程季南或许是怕馥娘害怕,又伸脚踹了一脚。
“不用怕,现在是死猪一只了!”
第99章 第九十九餐饭
馥娘被程家兄弟直接扶进了屋子, 人被安置在炕上,程家兄弟一左一右蹲坐在她跟前。
程季南瞧着馥娘,扯着个笑脸:“小宋东家, 这是我们兄弟俩的屋子,你安心坐着……”或许是怕馥娘嫌弃他们兄弟两个,又拍了拍炕上的被子,补上一句:“我爱干净,我的被子是才换洗过的!随便靠!很干净的!”还一脚给他哥的被子踹到了里面。
程叔明瞧了弟弟一眼,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不知从哪儿提出一个药箱来。
“平日我们兄弟磕磕碰碰也有,这药是常备着的, 只不过我们兄弟糙惯了,这药上去可能有点疼,但药效是极好的。”
药接触到馥娘的伤口,馥娘就忍不住“嘶——”了一声, 确实和程叔明说的一样,这药疼的很。
程叔明听到馥娘抽气的声音, 手上动作立即又轻了一个度。
程季南在旁边跳脚:“哥你轻点啊!她都疼了!你不行, 让我来, 我肯定比你手轻!”
当然程叔明是没有理他的。
轻手轻脚给馥娘上了额头还有手腕上的伤口,脚上的伤对于女子来说是私密之处, 程叔明把弟弟拉了出去,药就放在馥娘触手可及的地方。
“小宋东家, 我们出去料理那杂碎……”
其实程季南还想要留在屋里, 小宋东家,就算是哭, 那梨花带雨的模样,也好看得紧, 不过他被他哥连拖带拽地拉出去了,所以只能留下这么一句话。
馥娘在的屋子,距离外面就一面墙的距离,程家兄弟两个在外面说话的动静,她都还能听的清清楚楚的。
“这家伙怎么办?”这个是程季南。
“先捆起来,扔到柴房里去吧。”可能是顾忌馥娘就在,程叔明说话竟然如此温和,照着他真实的性格,他弟弟问完话,他应当是直接拿出了别在腰后的那把刀。
对,就是用来挑断捆馥娘手脚麻绳的那把刀。
馥娘在屋子里脱了罗袜,往脚腕上上药,脚腕上的伤比手腕上的要轻一点,可能是隔了几件衣物的原因。
至少上药的时候,不会疼的馥娘痛呼出声。
外面程家兄弟的动静估计都是在把那歹徒捆起来,程家兄弟两个虽然不瘦弱,但个子也不算太高,那歹徒可是一个壮汉,馥娘心想还好程家兄弟两个做的是杀猪的活计,不然估计都弄不动那歹徒。
此时的馥娘还没有见到过于在发的正脸,还不知道这个绑架了她的歹徒,就是于在发。
程家兄弟把于在发捆起来的速度倒是快,但是还没有把人扔到柴房去,外面就一道陌生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们俩兄弟在干什么?”是没有听过的声音,是程家兄弟认识的人?
馥娘本来想着和程家兄弟两个说一身,让他们去给卢二去个信,或者送她去奶牛牧场。
只不过程家兄弟没有给她多说话的机会,馥娘嘴巴被于在发硬塞了布团,两个口角都裂出了伤痕,张口就疼,说话声音也大不到那里去。
当然,就算馥娘说了,程家兄弟也只会无视,他们两兄弟目的很明确,想把馥娘留下来给他们做媳妇呢!
馥娘虽然张口说不了话,但是她能听到外面的动静。
外面来了生人,馥娘也是不怕的,她行得正,坐得直,她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有什么好怕的。
只不过接下来那生人继续张口说的话,就让馥娘背后一寒了。
“三叔。”
“三叔。”
程家兄弟的称呼道出了来人的身份,馥娘知道了这生人是程家二兄弟的亲戚。
这也没什么,之前的时候馥娘就听说过程家二兄弟是沟子岭上去深山里的村子里出来的,这个三叔应该也是村子里下来的。
只不过馥娘不知道这个村子,可不是一般的村子。
“这人是谁?”看到自家侄儿院子里捆了个人,怎么都要过问一下,这并不算什么,要是不闻不问,那才叫真奇怪。
此时于在发是背对着三叔的,所以三叔也没有看到他的正脸,只是觉得这人的长耳有点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
程季南本来是要给于在发脸上来上那么几圈的,不过程叔明拦住了他,让他先做正经事,所以现在于在发脸上除了络腮胡之外,还是干干净净的。
程家兄弟没有说馥娘的事情,只说这是个逃窜过来的小贼,被他们抓住了,完全不提他们屋里还藏了一个美娇娘。
三叔绕到前面,就一下看清楚了于在发的正脸,他一双浑浊的老眼立刻挣得滚圆,直接上前去解程家兄弟两个捆得比捆猪还要结实的绳子。
“三叔,你在干什么?”程季南眉头皱起。
程叔明则是没有说话,看着三叔行动。
“刀给我!”三叔问他要刀的时候,程叔明也没有犹豫,直接把刀子给了出去,看着三叔把他和弟弟才捆好的麻绳直接挑了,给于在发松绑。
程叔明终究是城府更加深一些,三叔在给于在发松绑的时候,他就已经递眼神给弟弟了。
“去把前后院门都给锁上。”
程叔明说要锁门,正在给于在发解绑的三叔倒是没有什么多余想法。
程季南听到他哥这么说,虽然心底有些不愿意,但是还是立即行动了,他从小就听他哥,虽然刚刚在馥娘面前小小说了他哥的坏话。
但是女人和他哥,要他抉择的时候,他肯定选他哥,就算那个女人再漂亮也没有用。
馥娘不傻,听到程叔明冷静的声音吩咐把院门锁上,加上前面这个三叔的表现,她的心里就算咯噔一下。
不会吧……
可事实她就是那么倒霉,接下来便听那三叔道:“这哪里是什么小偷,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这是你家堂弟,于叔的儿子。”
一个姓程,一个姓于,这堂弟的亲戚关系是怎么来的。
事情还是要从于在发祖辈说起。
早前就说过于家父子不是本地人,是于在发爷爷那辈从外地搬迁过来,然后就在长安城扎了根,做起了生意买卖。
其实哪里是什么外地人,他们就是沟子岭土匪寨子里出来的。
既然是程家兄弟堂兄弟相称,那于家原本也是姓程的,这于姓又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是沟子岭寨子土匪村,全村都是以打劫为生,可打劫来的东西也不全都是他们能够用的。
于是就抢了一个外地商人的路引,让寨子里的一对父子,也就是于添贵和他爹摇身一变成为了外地来的商人,寨子里抢到的东西,只要是寨子用不上的,全叫他们父子送到长安城里换了银钱回来。
这样也有不短的时间了,所以程家兄弟虽然和于在发是堂兄弟,但却完全不认识对方。
要不是这三叔过来了,恐怕于在发都要死在两位堂兄的手里了。
这会儿于在发是性命无忧了,可是在屋内听的清清楚楚的馥娘却提醒吊胆了起来。
怎么会这样?
这个歹徒是于在发?
于在发竟然和程家兄弟两个还是堂兄弟关系?
程家兄弟不是养猪的吗?
怎么就成了家传土匪?
这一堆把馥娘的CPU都要干烧了,她这是才出虎穴,又入狼窝。
还等不及馥娘多思考,外面突然传来打斗声。
“谁?”外面声音嘈杂。
馥娘一颗心都提起来了,心里又抱着侥幸,难道是程家兄弟两个已经从良,现在是大义灭亲了?
不管到底是不是大义灭亲,馥娘都不能让自己在被于在发绑架的时候那么被动了。
她扫了一眼房间四周,并没有什么可以作为武器的东西,只有一个烛台,勉强还算是锋利。
馥娘一瘸一拐走过去,紧紧握住烛台,要是程家兄弟两个进来,想要对她怎么样的话,她就先用烛台扎他们。
不管有没有用,先做到尽量保护自己吧!
馥娘手握烛台,缩在一个角落里,外面的声音渐渐弱下来了,馥娘握着烛台的手更紧了,她紧紧望着门口,如果程家兄弟进来的话,她要怎么样……
突然砰的一声,大门被一脚踹开了,馥娘的心都跟着跳了一下。
来的是谁,来的是谁?
不管是于在发还是程家兄弟,又或者是那什么三叔,都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馥娘心中后悔,明明小道士都已经提醒了她,她会有血光之灾,应该好好在人群里待着,怎么就落单让于在发抓走,这些都是无妄之灾。
“不要过来。”馥娘把烛台的尖头冲着外面。
“没事了。”一只瘦长的手握住了烛台尖尖,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脸,从黑暗中而来。
“你……”
馥娘眼泪滚滚掉下来。
“柳少虞,你是大理寺少卿,你是朝廷官员,你不是坏人吧……”
馥娘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从来没有那么哭过。
柳三郎也没有把馥娘作为自保的烛台扔掉了,反而让她继续握在手里,又从自己的身上抽了一把开刃的匕首塞进馥娘手里。
“我不是坏人,我要是坏人,你就拿烛台捅我,拿匕首捅我。”
这可能是柳少虞此生最温柔时刻。
第100章 第一百餐饭
“馥娘!”
柳三郎抱着馥娘回来的时候, 宋兆巍几乎是连滚带爬扑过来的。
几乎是馥娘失踪没有多少的时间,宋兆巍这边过来看闺女,就发现馥娘失踪了。
正急的无可救药的时候, 霍捕头打城外回来,两人这么一对,就知道那逃犯于在发绑走的竟然是馥娘!
柳三郎跑的速度太快了,霍捕头一群人骑着马都追不上,后头连脚印都看不见了,外边茫茫荒野,风一吹, 云遮了月亮,那就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没有办法,只能留了两个人在道边等着,给柳三郎支应, 其余人先回城了。
宋兆巍可就这么一个闺女啊!从霍捕头这边听见消息,当即就晕厥过去了, 还是霍捕头掐了好一会儿人中才给人救回来。
人还迷瞪着呢!做爹的就伸出尔康手要去找闺女了!
霍捕头看他这精神状况就堪忧, 这还是个读书人, 哪里放心他去啊!
再说这黑灯瞎火的,别说先丢了个馥娘, 后头还要丢个馥娘爹!
还不赶紧把人拦住了!
且再说平安坊那边,在豆腐坊小院里等着宋兆巍回来的吃饭的张氏, 左等右等, 眼见着这月上枝头,落霞坊那边工作的婶子小娘子们都回来了, 还没见到她那新女婿带着新外孙女归家来。
这是出了什么事了?
张氏这眼皮子直跳得慌,心中暗道不好, 随手拦了一家人,便问起馥娘父女是怎么了,怎么这个时间点了,还没归家。
宋兆巍去到落霞坊找馥娘,就是因为张氏在家做了一顿稀罕吃食,特意去叫闺女的,这哪里知道过去就是这么个噩耗。
对于张氏,平安坊的婶子小娘子也不眼生了。
街坊邻居的,低头不见抬头见,这平安坊什么大事小事可都瞒不过落霞坊的老太太们,宋先生和前头郭寡妇的婚事早就已经传遍整个平安坊了。
这张氏大家瞧着比要嫁到他们平安坊的郭寡妇还要眼熟,就是宋先生那心疼女婿的新丈母娘,馥娘的新姥姥嘛!
这以后馥娘也是有娘有姥姥疼的小姑娘子了。
后娘后姥姥欺负小姑娘这种事情,别家或许有,他们平安坊肯定没有,先别说那么多人瞧着馥娘一家,这郭寡妇和她娘那个敢欺负,她们所有老太太新媳妇旧媳妇,过去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把那无良后娘啐死!
还有馥娘自己那么有本事,大家也不觉得郭寡妇会欺负她,那女的要是个聪明的,巴结馥娘还来不及呢!
没准她和宋先生后来生的小的都还得靠着馥娘这个长姐过活呢!
谁家小姑娘白手起家,能做出这么一条美食街来啊!
现在他们落霞坊在整个长安城都是出了名的!
所以张氏过来搭话,她们也都是把她当自家人一般,馥娘那头出事了,美食街下了班除了一个赶车的周大郎送女眷回家之外,其余男的全留在平安坊,都等着听霍捕头他们号令。
人多好干活,霍捕头把人分成一股一股,让手下人带队,带上火把这些,分成一股一股去找。
这天都黑了,于在发带着馥娘恐怕也不好赶路,估计也在那个废墟或者野庙里猫着。
宋兆巍也想跟着一起出去找闺女,霍捕头没让,好说歹说一番话劝下来,才勉强让宋兆巍在落霞坊这边等消息。
张氏听了消息之后,和郭寡妇前后脚一同过来了。
宋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也不要管什么未婚夫妇成亲前不能见面的规矩了,过来关心人重要啊!他们也都是二婚了,规矩什么也不用这么守。
最坏的打算,要是馥娘真有个三长两短,她们两个女的在也比宋兆巍一个男的好照应馥娘。
宋兆巍也不肯进到屋里去坐着。
小饭馆就在落霞坊的第一间,宋兆巍就坐在小道士往常支摊的那个位置,时不时抬头,总期盼不亮的灯光下,他家那个精瘦姑娘会踩着轻快步伐从牌楼那处平安归家。
张氏就陪他在旁边坐着,郭寡妇还没嫁给宋兆巍,虽然来了,但是多少避嫌,就在屋里待着,和她一起坐着焦急等待的是罗老太。
厨房的火没有停下,不停烧着热水,一是供应轮流出去找人的大家伙喝点热水暖暖身子,二也是预备着后半夜给大家下点面,做个宵夜。
平安坊还有个老大夫,原本是没有在落霞坊这边的,还是周大郎回来的时候,特意拉上驴车带过来的,万一馥娘救回来伤着哪儿了,也好及时救治,要不这夜里,去哪里找大夫都不知道。
这会儿,大夫就在卢二的屋子里歇息。
夜里风大又冷,丈母娘给未来女婿披了件大氅,又劝慰他,闺女会平安归来的,她回来要是看到你这做爹的把自己弄病了,还不知道要怎么心疼呢!
话还没有说完,牌楼下瞧见一个身影,张氏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宋兆巍已经踉跄扑了过去,才给披上的大氅掉到地上也顾不得捡,或者说这个时候他已经完全不在意了。
“馥娘!”才不到一夜宋兆巍仿佛就憔悴了十来岁。
他着急扑过去,想要从柳三郎手上接过闺女。
馥娘受了惊吓,出虎穴又入狼窝,就算柳三郎也是认识的人,可是她也放不下警惕之心。
程家兄弟不也是认识的人吗?
柳三郎随她拿着烛台,还主动在她手上放上一把匕首,握着她的手带到自己心口处,告诉她:如果他有不轨之心,那匕首就往这里扎。
即便如此,也只是让馥娘同意他的靠近,一直等到柳三郎带着她,一步一步走得确实是回家的路,馥娘才放下心来。
柳三郎追人的时候脚下轻功不停,眨眼就是几里地,可等到救了人回程的时候,一个步伐一个脚印,走得稳当的很。
也不知道是怕摔了馥娘,还是好几天没正经吃过饭,没有力气了。
路上的时候馥娘都强撑着不睡觉,可眼皮子不听她话,一直往下耷拉,迷迷糊糊半路听到柳三郎和人对话,眼睛前方也有火光,半睁开眼,恰好看到霍捕头的两个手下。
馥娘是认识他们的,知道霍捕头是捕头,他的手下是捕快,在现代那就是警察啊……
碰到警察了,就是真正得救了,直到这里,馥娘才彻底放心,昏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听到她爹凄惨的声音。
“馥娘,我的闺女……”这声音颤抖的,把馥娘都吓了一激灵。
其实睡着的馥娘也把宋兆巍吓得魂飞魄散,他可怜的闺女脸上头上青青紫紫,脸上瞧着隐约还有些肿胀,口角带出一丝血色,小脸煞白,紧闭着双眼,一副了无生气的模样。
宋兆巍这声音能不抖吗?
虽然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独一个的宝贝闺女都出事了,宋兆巍这眼泪都要兜不住了,颤抖着声音,就要悲怆哭出声来,痛斥这天地不公,为何偏挑他闺女——然后就看到他闺女困顿睁开半只眼。
宋兆巍这怒骂老天,怒骂歹徒的锦绣文章都已经在腹中做出了,然后低头就对上了他闺女虽困,但还算水灵灵的眼睛,这满腔悲怆情绪,还有未骂出的话,全噎回了嗓子里,当即就打起了嗝。
“爹啊……”馥娘声音微弱。
宋兆巍见到闺女还能说话,就知道她大概是没有什么事,一边打嗝,还要一边强忍尴尬,对着柳三郎道:“多谢柳家郎君搭救小女。”
然后那个眼神示意柳三郎:你怀里姑娘的爹来了,你就算是救命恩人也可以松手了。
柳三郎不为所动。
宋兆巍一边打嗝,一边心头一跳:这柳三郎是什么意思?
“柳家郎君?”这是叫人松手呢!
他也不想做那放下碗筷就骂做饭人的忘恩负义之辈,这柳三郎好歹是把馥娘从歹徒手里救了回来,所以他稍稍提高了音调,手也穿过馥娘腿弯,准备把闺女抱走了。
说起来,自打馥娘七岁之后,宋兆巍都没有那么抱过闺女了,他记忆里闺女还是那个轻飘飘的小孩呢!
然而柳三郎和宋兆巍面对而立,终究就隔了一个馥娘,他不仅没有松手的打算,居然还嘴皮子一张一碰,在宋兆巍眼皮子底下说出了极为无耻之话:“伯父文弱,我帮一把。”
宋兆巍不仅打嗝打得更厉害了,眼皮子都开始跳个不停。
他目光瞬间锋利起来!
好家伙!他当初看走了眼啊!什么不近女色的小郎君,这就是个山中狼!怕早不知何时就打上他家闺女的主意了吧!
他不同意!
他绝对不同意!
宋兆巍和柳三郎两人眼神交锋,先受不了的是馥娘。
她丢开烛台,瞧了一眼手里的匕首,送还给柳三郎,她看见阿爹还有诸位街坊,已经有安全感了,不需要这把匕首了,当然她也感激柳三郎当时用心。
“谢过柳少卿,这匕首还您。”
又扭头对阿爹道:“爹,我不用你们抱,我自己下来走就可以了……”
她挣扎着要下来,宋兆巍是个宠孩子的,更何况馥娘刚才遭了这么一遭,他还有什么能不应允的,立马让馥娘扶着他的手从柳三郎怀抱中下来。
当然能远离柳三郎这匹野心之狼自然是更好了!
柳三郎此刻就像个木头桩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点也不配合,还是馥娘借了老爹的力气,跳了下来,不过脚一着地就腿软了。
一是脚腕上有伤口,方才悬空不见多疼,现在一接触地面,就察觉出钻心得疼了。
二更是经过这么一遭,吓得浑身没有力气。
“馥娘!”老爹着急呼声,紧忙去扶闺女。
刚才木头桩子一动不动的柳三郎此刻也弯腰伸手,抓住了馥娘一只手腕,另一只手虚虚环着她背后。
“还是我帮你吧。”柳三郎声音清冷。
但还不等馥娘回答,宋兆巍先替闺女回话了。
“不用不用!”她亲爹在这里呢!用得着你个外男?!
“馥娘!”张氏也及时过来,刚才她也同宋兆巍一样以为馥娘那什么了,不敢过来,现在知道馥娘好好的,就紧忙过来了。
倒也是看出了一点这救命恩人的狼子野心,不过她闺女还没和宋家正式成亲呢!也管不了这么多,不过这时候还是要紧忙过来帮衬未来女婿的。
张氏就是个后宅传统妇人,从小接受的思想都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可她如今没爹没夫也没子,所以之前郭家两个小叔子预备对付她闺女的时候,她才和没了主心骨一般,慌张的很。
可现在闺女和宋先生的婚事定下了,宋先生在她眼里就是半个儿子了!
她一下就有了主心骨,也不怕柳三郎,直接过来,就把柳三郎挤了个踉跄。
要从前,她可不敢这样,可现在她家里也有男人,虽然是女婿,但女婿也是半子!不怕他!
“我抱馥娘进去!”虽然宋兆巍话说出来了,不过他终究文弱书生,还少运动,馥娘他还真没抱动,颤颤巍巍还没抱起来,馥娘自己先怕了。
“爹,我自己走,自己走!”
“我来扶着馥娘。”张氏也是怕这女婿闪着腰了,这也不年轻了,忙让他把馥娘放下来。
馥娘也点头,忙道:“对,对,爹和姥姥一人一边搀着我就行,我还能走。”
“喊我什么?”张氏一下就怔愣了,她还没反应过来。
倒是馥娘先红了脸。
“姥姥”这称呼她都是背地里喊的,倒是头一次让张氏这个正主听见。
宋兆巍也脸红,父女两个脸一起烧着呢,就见张氏欣喜若狂,高声答应了一句:“哎!我的好外孙!姥姥今日没准备,改日就把改口费给我外孙准备上!”
张氏这一声嗓门可不低,惊得小饭馆正要出来的郭寡妇,又立刻回转屋去。
也是红了一张脸皮子。
她娘,她娘,这时候说这般话!让她怎么出去见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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