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古代言情 > 清穿之我是鳌拜女儿 > 31. 遇狼(大修文) 修文,买过的不用重复……
    深蓝夜幕,宛如张开的布口袋,要将天地间万物都收纳其中,看不见底。


    纳穆福引着人到了书房门口,同正坐在太师椅上的鳌拜道:“阿玛,班大人来了。”


    鳌拜回转过神,班布尔善身着福纹常服,同鳌拜拱了拱手,“不知鳌中堂晚间寻我到此,可是有要事协商?”


    他冲班布尔善招了招手,二人往书房内间而去,同时坐定了下来。纳穆福退出屋子,站在院中四下里观察着动静。


    鳌拜:“今儿上午在看台,你都看见了?”


    班布尔善略一思忖,便反应过来鳌拜问得是什么,“您是说,皇上对您女儿的态度?”


    “嗯。”鳌拜应了一声道,“不明不暗,至少不排斥。”


    “岂止是不排斥,依照我看,皇上对令嫒很有几分欢喜。连那准格尔部的台吉僧格都问皇上,令嫒是否是其心上之人。只要眼不瞎,多少心里都有点数。早先我不就同您说过了么!”


    鳌拜缓缓叹了口气,“实不相瞒,这也正是我的担忧之处。你我共谋大事多年,原先也没有动逼宫的心思。可这几年幼主愈发强硬,对我等老臣的不满也尘嚣日上,我这才逐渐同你和泰必图几人的提议靠拢。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瞻前顾后本不是我鳌拜的行事作风,可毕竟一旦失败,这是满门抄斩灭九族的大事,我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我的子孙族人思量。”


    班布尔善轻轻在小几上手指点了点,“您也说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假若事成呢,那可是名垂千古的大荣耀,到时候您为皇上、纳穆福少爷就是太子、您的女儿便是固伦公主、和硕格格,没有心不狠不搏一把就能轻而易举成的事。”


    “当不当皇帝的倒在其次,我只是看不惯康熙要夺我等的权力,让咱们回家颐养天年。咽不下这口气呀!想我鳌拜戎马一生,年轻时便将一切献给后金、大清,到头来一个我看着长大的毛孩子,就要压我一头,他皇阿玛、皇玛父在的时候敢吗?知道他们的子孙是这样待我们的吗?”鳌拜两手一摊,越说越动了气。


    “所以说,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鳌拜一摆手,“你也不必强行拔高我,没有万全之策,轻易我不会起兵。听闻此次米思翰提议撤藩,平西王吴三桂、耿精忠他们上下意见非常之大,隐也有举兵造反之谋划。倘若我们作壁上观,待他们打得两败俱伤之时,再一举托出,产灭平西王奸贼,岂不是一举两得、名正言顺?”


    班布尔善听了鳌拜这话,也觉得颇有道理,“皇上到年底十七了,按理说早该亲政。亲政他就必得办一件大事。”


    鳌拜伸出三根手指,笑道:“如今他三大心腹之患,我、吴三桂、僧格。必得先除其中之一,谁最容易,先除掉谁。”


    班布尔善心头一颤,眼珠子转了转,“您是觉得会先除掉我们?”


    “先解决内忧,总比外患好弄。”


    “那他有什么后招,我们便吃不准了。”班布尔善若有所思,“如今皇上什么心腹事都去找銮仪卫去做,銮仪卫神出鬼没。指挥使叶克苏又是他的亲表哥,站在佟国维那边。皇上是愈发倚重自己的亲舅舅,远我们这些旧臣。”


    鳌拜轻轻笑笑,拿出了一个物件,放置于榻上的小桌之上,“班大人请看。”


    班布尔善顺着看去,狐疑地取了起来,“这不过是一只寻常的荷包,看样子像是女子所绣,不知有何玄机?”


    “这是下午淑宁郡主赠与我女儿的,用以驱蚊虫。旁人看不出,但我鳌拜纵横马背,打过无数的仗,对某些东西却是颇有见识。这里头掺了一种东西,一种狼尾花的粉末,闻起来同薄荷叶差不多,实则宛若母狼身上气息,若在荒郊野外,公狼循味道而来,是会攻击佩戴之人。”


    班布尔善瞪大了眼睛,“这……这怎么会送到令嫒的手上?”


    “荷包转赠三种人,一为友人,二为情郎,三为亲眷。若是给友人或留给自己,明日狩猎,女子是不去山林主狩猎场,那里无猛兽,充其量只是有野兔、山羊,便也没什么危险;转赠亲眷,那便是我;转赠情郎……”


    鳌拜没有说完,班布尔善却接着把话推测了下去,“很有可能会赠给皇上。”


    “不止,米思翰家那小子先前也缠着我女儿甚久,月儿对他颇有几分愧疚,送给他也是有可能的。你说折损我们三个谁得利最大?”


    联想起赠送人淑宁郡主的身份,答案宣之于口,“平西王?近来马齐的阿玛主张撤藩,平西王那头的人恐怕早已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伤了他儿子,正好可以敲打一番。”


    鳌拜细细想了想,又摇了摇头,“做得太明显了,他胆子没那么大,把手伸到这么远的地方。恐怕他同我们想得一样,也是想看皇上先除掉我们,弱时再动手。此人必定心思恶毒深沉,又暗中知晓我女儿同皇上的一举一动,也未必是淑宁郡主本人,行宫里人多手杂,被人利用了也说不定。吴应熊那两个儿女都是病秧子,得小心世子吴世琳,他好与人结交。”


    “那您的意思是?”


    “将计就计!明儿我戴着这个去,倒要看看,到底有什么猫腻!区区几个狼崽子还伤不了我性命!”鳌拜踌躇满志,“还有一事,僧格想娶我女儿。你觉得可行么?”


    “他找过你?”


    “那倒没有,他找了我女儿。”


    班布尔善恍然大悟,为何今晚鳌中堂匆匆来寻他,事情实在是太急了。


    “不妥!与僧格交易,那种外族人没信用的!顶多能助力一阵,反咬一口的时候,会比谁都狠。而且皇上也必定不会答应。”


    鳌拜深吸一口气,“这个我自然也是知道的。正因如此,才轻重不得。若叫皇帝知道僧格有这个心思,恐也会忌惮我们,到时候不好行事啊。真不是时候!”


    班布尔善略一思忖,忽而拍案,“好办!让令嫒去同皇上说此事,最合适不过。”


    “哦?此话怎讲?”


    班布尔善凑过来道:“与帝王谈情意,情意不值一钱。但与之谈利益,才是大有可为。要让皇上觉得,令嫒的心是与他站在一处的,是需要他庇佑的,才会甘心收下令嫒的示好、示弱。用她来对付咱们。您想啊,假若担心自己的阿玛将之嫁到蒙古,还是僧格那样的人,自家人不袒护,谁能替她做主?自然是高高在上的那位。顺水推舟,合情合理,也能消除对令嫒进宫接近的疑虑。谁能拒绝一个貌美女子的示弱?还是解救其于水火。”


    鳌拜听了听,深以为然,“还是班大人深谋远虑,回头我就同她去说。另外,倘若僧格来找你我,不拒绝也不答应,就这么拖着他用作应付。”


    “三个。吴、皇、僧格!”班布尔善手指蘸水,在桌子上画了三个点,最后中间点了一点。


    行宫上空波谲云诡,山林间却有片刻宁静。


    “晚上旁的女子皆在行宫歇息,你为何出来走动?瞧你鬼鬼祟祟,行事如同鬼魅,可是有什么阴谋诡计?”


    挽月气愤不服,“皇上可莫要诬赖好人,您见过我这样儿光明正大的鬼魅么?”


    “鬼魅谈不上,充其量也就是只山野兔子精、山羊精。”


    挽月朝那篝火上方的架子上瞄了瞄,“那皇上,你们可正在吃兔子精、羊精呢!挽月是不是该为我的同族人叫叫屈?”


    三人面面相觑,转而大笑,玄烨站起身,将手中的烤羊肉一举,“吃上一口,你就不说此话了。”


    挽月垂眸,撇了撇嘴,“我不吃自己。”


    玄烨顿觉好笑,“尝一尝吧,这夜风凉飕飕,你又在草原上吹了冷风,别光顾着同人家说话,到头来自己还饿着肚子。”


    挽月知道他是在点下午遇见马齐的事情,心里一笑,想道:若说不在意,倒也挺在意么。您这心胸,可是一点不似草原宽广哦。


    “烤羊肉有什么好吃的?吃来吃去都腻了,要吃就吃不一样的。我会做,你们敢吃么?”


    三人站在一处,互相看看,玄烨轻笑一声,上下打量她一番,似是稀奇,“关公门前耍大刀,朕贵为天子,御膳房的御厨什么不会做?你还真是好大的口气!”


    挽月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华夏美食遍及天下,御厨又不是所有地方的东西都尝过。倘若臣女做出来了,皇上尝了觉得好。可要赏赐我什么?”


    玄烨顿觉好笑,回头同那两个人对视一眼,转头背着手道:“你来提。”


    挽月想了想,“暂时还没想好,不过请容大爷和曹大爷做个见证,皇上到时候可不许赖皮!”


    “请!”玄烨做了一个悉听尊便的手势。


    挽月却同南星耳语吩咐一番,南星听罢,也感到惊讶,“这能行么?”


    “有什么不行?”


    玄烨却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不疾不徐这下连肉都不吃了,只管看着挽月,有心瞧瞧她有什么花心思。


    不一会儿,南星同几个宫女带着东西过来了,那三人定睛一瞧,竟是用串羊肉的铁签子将茄肉、藕片、番薯、白菜如同肉那般串在了一起。


    曹寅皱了皱眉,“这什么呀?烤菜?”


    “嗯。”挽月点点头。


    曹寅顿时大失所望,“还以为有什么山珍海味吃呢,原来就是这些。你是跟叫花子学的吧?”


    挽月不理会他,只自顾自做了起来,撒上盐巴和御膳房送来的西域香料,不会儿香味便弥漫了出来。旋即将之递到他们三人跟前,“尝尝吧!”


    容若先伸手接过,将信将疑尝了一口,眉目舒展,露出了笑意,夸赞道:“不错呀!没有光吃羊肉那么腻。”


    曹寅却是不信,嘀咕道:“烤肉吃是为了烤出油,有油才香。这些东西干巴巴的,哪里会好吃?”


    挽月不多言语,只继续笑着做手上的动作。


    不一会儿,三人便大快朵颐,将东西一扫而空。


    “怎么样?好吃吗?”


    玄烨一怔,转而问曹寅道:“好吃吗?”


    曹寅也一愣,震慑于对方的眼神,咽了口唾沫恋恋不舍地放下,摇摇头道:“不好吃!”


    容若惊诧,也抬起头,蹙了蹙眉,似乎又不大愿意附和他们,“尚可,差强人意。”


    玄烨抬起头,对挽月笑道:“乡野做法,难登大雅之堂。”


    挽月没好气地白了三人一眼,心道:不好吃还都吃光了!


    “臣女告退。”


    玄烨心下一急,赶忙叫住了她,“唉,与你说笑的。虽色香味前两样没占到,最后一样还是不错。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要什么,朕允你了。”


    挽月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忽而朝他们走近。直到走到玄烨跟前,向他一伸手来,“空口无凭,皇上得立个字据。”


    玄烨微微愠怒,“朕金口玉言,驷马难追。”


    挽月冲那两个人努努嘴,“他们俩跟您是一伙儿的,我信不过。”


    容若和曹寅纷纷退到一旁,偷偷地笑,谁也不愿意这时候插这个手,管这个闲事。


    玄烨打量了挽月一眼,一副拿她没法子的样子,却是解下了腰间的一枚玉佩,轻轻地放到挽月手心,“你要的字据,往后想好了要什么,拿着它来找朕兑现。”


    挽月仔细端详着手中的玉佩,忍不住莞尔:这东西好生眼熟,不就是上回在佟国维家,自己趴在地上,为了阻止眼前之人逃走,死死拽住的那一枚?没想到这回,是对方主动解下来给了她。


    她捏着玉佩在皇上面前晃了晃,“那臣女便当真了。谢皇上恩典!”


    晃手间,玄烨却留意到了她如雪的手背上似有一段淤青,不由拽着玉佩的流苏拉过来看。挽月以为他要反悔,想要夺回去,于是更加死死拽住,意图往自己这边拉。


    瞧她这个护短的模样,玄烨又好气又好笑,“朕都说了,金口玉言,既然答应给你的东西,就不会再反悔。朕只是想看看,你这手怎么了?”


    咩?是为了这个?


    挽月却面露委屈起来,“也没什么,就磕到碰到了。”


    “磕哪儿了?女儿家,也不老老实实的,人家的小姐都走路规规矩矩,你倒是不小心。”


    挽月忍不住缩回去揉了揉,撇了撇嘴,心里道:还不都是因为你!


    玄烨将目光从她的手背上移走,“好了,天色已晚,快些回去吧。”


    “嗯。臣女告退了。”


    推开留芳阁寝宫的珠帘门,碰撞在耳边发出哗啦的声响。


    “是。”玉屏看了一眼南星,又看了一眼挽月,轻声道:“奴婢已经为您准备好了热水,您沐浴吧。”


    将整个人浸泡在热水里,没过肩膀,挽月将将能抚平这一日给她带来的仓皇。她深吸了一口气,将将松弛下来。掌心的玉,圆润通透,举起来对着光看,能看清上面的图腾和字。


    “爱新觉罗……”挽月喃喃自语,念过又轻声笑笑,苦思冥想道:“我该要个什么呢?得像个特别划算的……要不然让他把内帑的银子都给我、狠狠宰他一刀好不好?”说罢,又觉得太不切实际,连自己都笑了。


    水汽幻化做水珠,从她精致小巧的鼻尖滴落入浴桶里,南星一边给挽月用木瓢泼洒温水,心中也不禁感慨:小姐真是生得冰肌玉骨,容色绝佳。这样的身子,任谁见了不会心神荡漾?


    泡了一会儿之后,总算驱散掉发自身体中的恶寒。挽月从浴桶中起身,换上寝衣。玉屏提着一篮子食盒走了过来,“小姐,御膳房给留芳阁的每位伴读送来了夜宵,这是给您的,都是些新出炉的点心,还热乎着呢。您用一些吧。”


    挽月淡淡扫了一眼,没什么胃口,对玉屏吩咐道:“放到明儿就不新鲜了,你和南星分了吃吧。”


    小姑娘家都爱吃,玉屏和南星面露喜色。玉屏却忽又皱了皱眉,“那这果脯蜜饯,要不要给您留着?”


    果脯蜜饯?挽月擦了擦头发,好奇地看去,都是些她平日里常吃的霜糖陈皮、梅干、杏干之类的。她往下扒拉了一番,果然找到一张包糕点的纸,正面画着一只香炉,反面画着四匹奔驰的骏马。


    一言九鼎?驷马难追?


    挽月顿觉好笑,这家伙还挺有意思。


    许是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竟就挨着被子昏昏沉沉地睡去。待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是被南星急促的声音喊醒的。


    “小姐小姐!出大事了!”


    挽月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见床畔的南星神色紧张,声音急切。看到她睁眼睛,赶忙同她道:“今儿皇上同众臣狩猎,遇见野狼袭击了,老爷受伤了!”


    “野狼?怎么会有野狼呢?”挽月立刻从床上支棱起来,匆匆就要穿鞋袜。


    玉屏一边帮她穿鞋,一边解释道:“其实这南苑的山林除了有鹿、羊、兔等一些温和的动物,本就会有许多凶猛兽禽,像什么豹子、老虎、野狼、熊。狩猎是为了维持将兵们的血性,独有的一种操练方式。可这回不知怎的,那狼野性非常,遇见射箭非但不跑,反而向射箭的人扑了过来。”


    “快走快走!”


    挽月慌不择路,到鳌拜同纳穆福所住宫室时,里里外外已是围了不少人。“阿玛!”挽月冲上前去,见鳌拜仍旧坐着,只是胳膊上吊着个绷布,隐有血迹渗透出来。周遭班布尔善、济世等人满满当当站了一屋子,听见挽月的声音,自觉地让出了一条道。


    鳌拜看见女儿,“呦,月儿你来了。”


    “您怎么受伤了?”挽月心急如焚,先是看看鳌拜的伤口,接着左顾右盼寻找太医的身影。鳌拜笑笑宽慰女儿道:“是纳穆福去叫你的吗?太医都说了,就是点皮外伤,再用些药歇息些日子就无大碍了。别说是狼,老虎豹子你阿玛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见过多少回了。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


    班布尔善在一旁直称赞,“鳌中堂真乃我大清勇士也!先是两度救过太宗,如今又从狼爪下救了当今圣上,有您这样的股肱之臣,必护佑我大清繁荣昌盛!”


    旁边一众大臣附和着。


    “某在当时亲眼所见,皇上受到野狼攻击时,鳌中堂本不在身边。那些个侍卫对着狼射箭,可有一匹狼似乎是狼王,竟是腿上中了一箭也不曾逃离,反倒向皇上扑了过来。鳌中堂从天而降,有如神兵,徒手与狼搏斗,生生拧断了那狼王的脖子。”


    在场的人无不唏嘘,仿佛听说书一般。唯有挽月面露担忧之色,“阿玛,您都多大岁数了?还逞英雄呢?”


    鳌拜不以为然,“哎,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不坠青云之志。况且几个狼崽子而已,不足为惧!”


    挽月却站在一旁动也不动,走不也不走,只暗自打量着鳌拜和班布尔善的神色。


    班布尔善的目光迅速在挽月脸上绕了一圈,旋即眼珠转转,忙道:“要不,咱们就先回去?让鳌中堂好生歇息。”


    “好好。”其余诸人皆附和。


    待人都走后,纳穆福又谢了其他几位来探视的大人,直到屋子里只剩下鳌拜和挽月,挽月坐了下来,开门见山道:“阿玛,您还真是挺关心皇上哈?如此拼命地前去救驾!”


    鳌拜不以为意,“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我当然信您的心是好的,可是……”挽月伏在案几上,手托腮,试图从鳌拜脸上看出端倪来,“您这不会是苦肉计吧?”


    鳌拜讪讪笑笑,“怪不得班布尔善都说你聪明。什么都瞒不过你的眼睛。你也别这么说你阿玛,我真没想眼睁睁看着皇上受伤送死,平日里矛盾归矛盾,可从来没想过用这等下三滥的招数!万一缺胳膊少腿……往后就九泉之下我也愧对太宗、世祖。”


    “短时间内,他是真动不了您了。您这忠心表的……”想不信都难了。挽月看着那渗出的血迹有几分骇然,“多疼啊!怎么会有狼呢!”


    鳌拜目色深沉,“月儿,往后进宫多凶险,你可遇事遇人多思量思量。”


    “怎么了?”挽月一听这话必定和她有关啊!


    鳌拜用剩余的一只好胳膊,掏出来一个荷包,正是昨日她的那只,“里头有能吸引狼的香料,寻常人闻不出来。非得我这种久经沙场,在山野林间见识多了的老将才有可能识别。”


    挽月大骇,“这是郡主给我的,不可能是她要害人吧?”


    “行宫人多手杂,有人借郡主之手也是有可能的。你别忘了她的身份。”


    “可这很容易查到她头上啊,本来吴家就岌岌可危,岂不是往死里葬送?”


    “虽是招险棋,但若事成,却是破坏极强。不论怎么说,此人是想借你的刀。”


    这倒真令挽月心里警惕上了。竟然会有人惦记上她,利用上她,会是谁?


    “谁都有可能。吴家人,准格尔的人,我的人,甚至皇家的人。我猜想,对方必定料定你和皇上关系密切,想要碰碰运气,看你会不会赠送出去。假若没有,说不定有后招;假若有,那边顺水推舟。”


    她忽然想起,自己还将另外一个给了马齐倒很多,“马齐呢?他是不是也受伤了?”


    “险些受伤,不过御林军及时射死了那些狼。”


    “他能得罪谁?”


    “他昨日得罪了僧格,他阿玛得罪了吴三桂。”


    挽月眼前不自觉浮现一张清瘦的脸,十指如行云流水在琴上拨弄音律。


    “女儿啊,听说銮仪卫一直在查咱们家,四处搜集证据。”


    挽月听到这个,虽是惊讶也是意料之中,叶克苏对她极少有好脸色,不过是因为彼此有用才短暂合作,说他查鳌拜家,她一点不稀奇。


    “阿玛也不对你兜圈子了。我这出苦肉计有多少成效,全看皇上信不信我。但眼下你倒是有个绝佳的借口可以走近皇上身边,令他消除大部分对你的怀疑。”


    “是何借口?”


    鳌拜看着女儿的眼睛道:“僧格咄咄逼人有意求娶和亲,我犹豫,而你不愿意。唯有天子能庇护,有时示弱反为前进。”


    挽月的心再次惴惴不安,这事情果真比自己想得复杂多了。“若他同意呢,以此试探您的忠心,如您不忠,正好名正言顺杀之。”


    “兵权在我手中,军中响应大半;准格尔兵强马壮,皇上不会这么做让我们强强联合。依阿玛判断,他多半会接纳你,以此牵制我,最好能让我先对付吴三桂。”后一句话是班布尔善同他说的,但鳌拜没有对挽月说出口,只要她能生下皇子,便可挟天子以令诸侯。昔有曹孟德将女嫁给汉帝,自己也可效仿。女儿他自然是要保护的,女婿么,听话最好。


    见挽月未说话,鳌拜便同她道:“你且再回去思量思量,眼下正乱着,不急于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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