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四十八小时还没到。◎
话说着说着, 气氛不知道从哪句开始,从疗愈可爱忽然变得不可言说起来。
窗外是遍地积雪,早午的空气在升温。
床单皱着。
被子罩住蒸腾的气温。
林循俯身趴在枕头上, 长发散在脸侧, 迷迷糊糊间觉得自己像是丧失了所有能动性的木偶,被动地在某人的十指与唇-齿间沦-陷。
又像条咸鱼,被人翻来覆去煎了个全熟。
直到她抑制不住地红了眼角,弓着脊-背,身上的重量却忽地一轻。
她被人抱着坐起来, 不急不徐地被摸索着,套上柔软的睡裙。
“……”
林循怔忡着,思绪完全在状况外,有点想问问为什么不继续。
但又不太好意思。
身前的人却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手上动作停了几秒,慢悠悠笑开:“四十八小时没到呢, 我可不能犯规。”
这才帮她把睡裙整理好,还细心地把长发拉出领口。
“……”
林循看着他, 不上不下地揪了揪床单,脑子里乱乱地想着, 要不干脆不要脸皮了。
反正这期限也是她自己定的。
她现在反悔,也没什么吧。
沈郁垂眸帮她套上外套, 拉上拉链, 彻底封住她的念想:“乖, 先吃个早餐,一会儿出门买点药。”
他伸手掐掐她脸颊:“刚刚摸到的, 你受伤了。”
“……”
林老板咳嗽了几声偏过头。
昨晚后来的确是挺不舒服的, 所以才咬定了四十八小时。
但一觉睡醒又觉得, 还能再忍忍。
但这种话她是不可能说的出口的。
“行吧。”
林循咬咬唇,跟着他起床,视线一直跟着他背影。
那头肩比、骨骼轮廓、窄而结实的腰、疏懒修长的腿,哪怕在松垮的睡衣下也出挑优越。
连走路姿势都很好看。
脑子里开始闪过昨晚的很多画面和感受。
想知道他平时都怎么锻炼的……
厨房里传来倒牛奶的声音。
林老板摇摇头,倏地赶走那些杂念,忍着不适和疼痛走到洗漱台边,接了捧水泼脸上。
怎么感觉,继声音、样貌之后,她好像开始沉迷肉-体了。
啧,能在大脑里装个防沉迷插件么。
吃完早午餐,沈郁出去买药。
小区门口就有药店,林循也放心他一个人去。
她先在家工作了一会儿,把李迟迟发过来的第一集 成品反复听了几遍,越听越满意。
比起《小蔷薇》和早期的一些剧,这部剧他们倾注了更多的心血,精益求精,从配音到所有的细节,没有一处因为预算而妥协的。
等沈郁回来,她忍不住拉了他进工作间,把耳机给他,让他也听了一遍成品。
等到一集播完,林循迫不及待地问道:“怎么样,是不是不错?”
“嗯,”沈郁有些诧异地抬了抬眉,他把进度条拉到一开始继续播放,再次听了半集后,由衷地点头,“制作很好,剧情节奏和各个cv的声音融合审美上,这点上已经超越《长耀》了。”
除了对戏的部分,他之前从没听过其他人的干音,亦没想到成品会这样令人惊艳。
甚至能和《长耀》媲美,虽然后期技术还没那么完善,但在审美方面有过之而不及。
要知道“一只夜莺”只有六七个员工,而寻语的广播剧部门,可有七八十号人呢。
他忍不住牵起嘴角,用手背蹭了蹭林循的脸:“我们林老板好优秀。”
“哪里哪里,”林循说是这么说,语气却一点都不谦虚,“我也就一般般优秀吧,主要是你和琳琅他们很优秀,尤其是你。”
谁懂啊,明明这些干音她审了好多遍,但刚刚听到成品的第一次,还是快要溺死在他的声音里。
太好听了。
她现在由衷觉得,周洲说的“耳朵都要怀孕”真的是字面意思。
今天外头虽然没继续下雪,但气温确实这个月最低。
两个人在家里窝了一下午,林循在工作间工作,还不忘把客厅里的单人沙发拖进来,让他在旁边陪她。
他没什么事做,点开平板开始背台词。
时不时给她放一杯水,提醒她站起身活动肩颈、腿脚。
林老板一一照做,等工作告一段落,她阖上电脑,当真觉得肩颈和胃都比平时舒服放松很多。
她从前一直没有培养出好好生活的习惯。
在家干活经常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连喝水、上厕所都会忘,而且进食也很不规律。
时间长了,肠胃和颈椎都多少有点不好。
到了饭点,俩人去楼下吃饭。
昨晚姜老太从酒席上搂了席面回来,所以今天满桌都是硬菜。
可惜沈少爷显然对剩菜没什么胃口,只象征性地夹了几筷子,惹得老太太频频白眼,骂他金贵。
林循在旁边啃着剩的大闸蟹,看他们吵嚷拌嘴。
等啃完两只蟹,姜老太问起赵帆的事,林循才又说起昨天遇到王素梅的事。
对这个案子,原本她刻意没在老太太面前提起,不想让她担心。
但姜老太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她年纪虽然大了,脑袋还清楚,总能帮她出出主意。
还能帮她多长个心眼。
所以后来林循便全部交代了,包括他们对赵帆的怀疑。
“昨天我试探了一下王素梅,从她的反应来看,她肯定是知道当初那件事的内情的。她精神状态很差,偶尔清醒,大多时候都疯疯癫癫的。”
林循顺手给沈郁夹了一块剔好的清蒸鱼肉,“至于赵桅,他应该是不知道的。也正常,他比我们年纪小,当年事发的时候只有七八岁。”
她说完,姜老太可惜地摇摇头:“唉,原本听你的描述,我觉得这个赵桅跟其他赵家人不一样,而且跟赵一舟和赵帆的关系也很微妙。如果他也知道内情,兴许还有站出来作证的可能。”
沈郁倒是没什么反应,默默吃着她夹到碗里的鱼肉。
自从那次在医院遇到赵桅,沈郁便让方忖找了私家侦探去跟他,也有过几次试探性的联系。
从目前的探查来看,他的确不知情。
他看过他的资料。
赵一舟夫妇在当年案发之后,没心思养育小儿子,于是赵桅从八岁那年开始便长期寄居在舅舅家。
他舅舅和舅妈都是医生,为人非常正直,夫妻俩还多次参与过抗震、抗-疫救灾。
他们没有孩子,所以这些年几乎把赵桅视若己出。
这也就导致赵桅的性格和赵一舟、赵帆截然不同。
资料上显示,他从十八岁开始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献血证都有好几本……
总之,这些在他能力范围内能够查到的信息,都匿名同步给孙律了。
之后的事,只能交给更专业的人。
林循亦叹了口气:“是,孙律那边的调查也陷入了泥潭,毕竟时隔多年,要找到新的线索真的很难……”
桌上气氛沉闷了些。
林循扬起眉,筷子尖戳了戳碗里的米饭,语气轻快地转移了话题。
“下周《凡尘》就要上线啦。广播剧协会要在南漓办一个线下活动,我们工作室也被邀请了,正好去宣传一下新剧。所以我从明天开始要出差三天,回来给你们带礼物。南漓还是有不少好玩好吃的特产的。”
她话音落下,沈郁忽地停了筷子,重复了一遍她话里的字眼:“‘你、们’?”
“林老板,你出差,不准备带我?”
林循怔了下。
其实按理来说,他作为“一只夜莺”唯一的cv,又是《凡尘》的男主,应该多去参加线下交流会的。
但她好像,确实从没想过要带他。
她下意识地觉得,他这样的情况,出远门或许不大方便,担心他有负担。
沈郁听着她的沉默,咬了一口鱼肉,嚼了几下,慢慢咽下去。
他停下筷子,没什么情绪地说了句:“没事,带我的确有点麻烦,我不习惯出远门,就不拖你们后腿了。是正事,不好耽误。”
林循心里一窒,连忙道:“没,我才不是怕麻烦,如果你愿意去,你去哪儿我都陪你。但这次名额已经报上去了,不好改……”
她歉疚地去牵他的手:“我下次一定带你。”
他没什么动静,许久后才回握,捏了捏她手心,扯了个笑温和道:“没事。”
林循看着他脸上那个佯装轻松的笑,心里更堵了。
“……”,她不知道说什么好,连忙拿了一只大闸蟹忙起来,“我帮你剥只蟹吧,吃一点?味道不错的。”
“好,谢谢。”
“……”
老太太在旁边看得分明,外孙刚刚低头的时候,脸上明明出现了一丝稍纵即逝的笑。
居然卖惨,太可耻了。
她嫌弃地低头扒了两口饭,忍着没揭穿他。
不习惯出远门?拖后腿?
他这几年出差去外地的次数还少么?
去年听说有个什么交流会,还去了一趟欧洲,听他助理说,半个多月跑了七个国家-
与此同时,和盛霖苑相距三十分钟车程的一处豪华公寓,十一楼。
宽敞的三室两厅大平层,装修是十几年前很流行的金碧辉煌的风格。
只是光线很暗,靠窗的一面全都拉着窗帘,丝毫感受不到奢华。
房子似乎很久没人精心打理了。
到处都乱七八糟的。
墙纸脱落了很多处,水槽里还搁着快要泡烂的杯碟与残羹冷炙。
赵桅胡子拉碴地在饮水机旁发着呆,等温水溢出杯口,他才回过神来,端着水和药瓶去了卧室里。
他面色沉淡,精神有点疲惫,伸手推了推床上闭眼躺着的死气沉沉的人。
自从赵帆被抓后,她就开始生病了,精神分裂。
“妈,吃药了。”
“别叫我妈,”王素梅连眼睛都没睁,语气更是没什么起伏,“我没你这个儿子。”
她说完这句话,像是被戳到了心肺般,忽然揪着衣襟失声哭起来。
“都快过年了,我儿子今年不能回来了,也不知道看守所里会不会给他吃年夜饭……”
“……”
赵桅脸上蒙了一层讽刺意味:“年夜饭?你想什么呢?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
王素梅听到他的话,更加剧烈地呜咽出声。
哭得半边身子都蜷缩起来。
赵桅冷眼看着,眼里丝毫没有同情。
他淡声道:“他拿刀将人家姑娘逼得跳楼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人家能不能吃上年夜饭?你的好儿子现在吃牢饭,不就是你一步步惯的么?我最庆幸的,就是你没把我当儿子。”
听舅舅说,赵帆出生之前,王素梅流了三胎。好不容易保住胎,可赵帆小时候身体很差,好几次险些夭折,王素梅抱着他跑遍全国最有名的医院,才救回来。
所以从小,赵帆就是王素梅的宝。
赵桅还记得他五六岁的时候。
那会儿赵帆已经快上初中了。
有一天他们两个单独在家,他亲眼看到他从楼下抱了只流浪猫上来,在浴室里拿着铅笔刀剖开肚子,掏了一把肠子出来。
赵桅当时年幼,吓了一大跳,做了好几天的噩梦,一直呕吐发烧。
他病了好几天,才敢跟王素梅说自己看到的事,可她却说肯定是那猫先挠人,该死。
还火急火燎地送赵帆去了医院,包扎他腿上几道浅浅的已经快要愈合的刮伤。
倒是赵一舟知道后把赵帆绑起来,说要狠狠揍他一顿,可还没上手呢,就在王素梅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威胁下,无奈放弃。
想到赵一舟,赵桅神色复杂地抿了抿唇。
……
王素梅听他冷言冷语的讽刺,被刺激得上下牙关都在打颤。
“滚,你给我滚。”
她说着,开始有些神志不清。狰狞的面孔上还挂着浑浊的泪,可喉咙里却发出咯咯的笑声。
笑得人头皮发麻、脊背生寒。
“我的小帆不会杀人的,都是他们太坏……他就是吓唬吓唬她,恶作剧而已……他们父女俩都活该……”
“当时一个人都没有,谁看到了?工地楼没装窗户,说不定是他自己失足掉下楼的,怎么就是我儿子推的了……对,对,就这么说,就是他自己摔下去的……不行,他们不会信的,老赵,你就说是你推的,是你做的……对,是你做的……杀个人而已,咱们家有钱,有关系,不会判太久的……”
“砰——”
手里的水杯脆声砸落在地。
赵桅听到她语无伦次的话,难以置信地抬起头。
作者有话说:
大家双十一都买了什么?
我先来!
买了好几把手感hifi的键盘!可惜依旧没能增加我的手速嘤嘤嘤……
第62章
◎六个十年而已。◎
晚上, 林循开始准备第二天出差要带的行李。
南漓比昼山的温度高,哪怕是一月份,气温也有十多度。
她从柜子里拿了几件秋天穿的薄毛衣和牛仔裤叠进行李箱。
除却三天的换洗衣物、日用品之外, 沈郁又帮她分出了三天的抗焦虑药量。
他把那几颗药片专门装进一个小药盒里:“一天两片, 所以我给你放了六片,不许多吃。”
林老板眨眨眼,抗议道:“我肯定不多吃,但只带这么点,万一路上弄丢了怎么办?这药没有处方的话, 药店里可不给开啊。”
“……”
沈郁沉思了会儿,拿出第二个药盒,帮她多装了几片,没好气道,“有备无患,这盒明天我放汤欢那儿, 不许偷吃,食言而肥啊林老板。”
看他一脸不信任的模样, 林循想到自己的确有前科,也不敢再抗议:“那行吧。”
等收拾完行李, 两个人分别洗漱完,一起窝在床上。
沈郁靠坐在床头, 玩他永远通不了关的贪吃蛇。
在一起之后, 林循才知道这款贪吃蛇是国外一个公益组织制作的专门帮助训练盲人听力、反应能力的游戏, 所有的信号都由语音传送。
而他玩这个,也并不是因为无聊。
只是日常训练自己的一种手段。
林老板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啧啧称奇, 深刻觉得那速度连她这个正常人都很难通关。
她看得眼花缭乱, 倦怠地打了个呵欠,躺回枕头上,点开《长耀》的最新集。
今晚九点更新的,才过了两个小时,点击量已经登顶了。
她听完一整集,不由得感叹道:“不愧是寻语出品,每一处的背景音和剧情都融合得天衣无缝,一整集听下来,没有任何一个音效是多余的,对耳朵真的太友好了。”
林循把脑袋靠在身边人的腿上,喃喃道:“这次南漓的线下交流会,《长耀》剧组也被邀请了,也不知道作为总导演和监制的千寻大大会不会去。”
她话音落下,便听到头顶飞快的操作声中,传来个不经心的声音:“不会。”
林老板听他语气笃定,翻了个身,看着他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
屏幕上的贪吃蛇一头撞上墙壁。
几秒后,沈郁摁灭手机,淡定解释道:“我是说,应该不会吧。他不是不出席线下活动么?”
“也是,”林循继续躺回去,想起网络上没人见过千寻大大的真容,不由咋舌道,“真的,千寻大大既不参加线下活动,也不来线下录音棚。这么一尊大神,同在昼山,我居然从来没见过……”
她随口说道:“汤欢和程孟她们都说,千寻大大本人大概长得有碍观瞻,所以为了不破坏听众心里对他声音的幻想,才从不露面。”
“……”
林循没注意到他的沉默,继续说道:“其实也没什么嘛,千寻大大的实力毋庸置疑,长得丑不丑的也没那么重——”
她话说到一半,被人打断:“不丑。”
他声音有些莫名其妙的憋屈。
林老板再次惊讶地抬眼:“……你又知道了?”
“……”
沈郁放下手机,伸手戳戳她发顶,圆道:“你不是知道么,《森林寓言》剧组在青原录制的时候,我去当过呃……义工。当时千寻也在。”
“对哦,”林循双眼微亮,当时千寻大大也在组里的,她兴奋了片刻,旋即又有些疑惑,“但是你又看不到他长什么样,怎么知道不丑?”
沈郁垂下眉眼,掺杂了句实话:“听那些孩子们说的。”
他翘了翘一边嘴角,“他们说,千寻是个超、级、好、看的哥哥。”
“哦。”
林循有些惊讶,但也没震惊。她本就是随口一问,其实心底对cv的长相到底如何并不是特别关心。
但听到他这么说,她莫名其妙抬眼打量了他一眼。
眼前的人刚洗完澡、吹完发,蓬松的头发随意搭落额前,面部轮廓在白澈灯光映照下,愈发隽秀立体。
每一寸骨骼结构和其上覆盖的皮肉组织都配合得恰如其分。
她忍不住问:“那那些孩子没夸你?千寻比你还好看?”
“……夸了,”沈郁面不改色道,“他们也夸我好看了。”
林老板挑挑眉毛,坐起来:“你是‘好看’?千寻大大是‘超级好看’?”
“……”
沈郁抬手,忍不住摁了摁太阳穴。
“我怎么不信,”林循嘀咕着,盯了他几秒钟,忽然伸手抬了抬他下巴,将那张脸对着灯光,仔细打量了几眼,狐疑地来了句:“还能比你好看?那帮小孩儿审美绝对有问题。”
“……”
沈少爷难得耳廓微红,轻咳两声,实在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
这天夜里,林循再一次做了噩梦。
沈郁睡眠本就浅,听到耳边模糊不清的呻-吟和略显急促的呼吸,瞬时睁开眼,伸手去触她的额头。
果不其然摸到了一额头的冷汗。
他唇角拉平,缓缓地将缩成一团的人揽进怀里,一下一下地轻抚她后背。
额头贴着她滚烫的脸颊,一声声在她耳边安抚她。
她的手指无意识就揪着他衣襟,手心里的汗沾湿了他的胸口。
和着冰凉又混乱的眼泪。
直到十几分钟后,怀中姑娘紧绷的身体终于渐渐地放松下来,手脚也摊平了,渐渐睡了过去。
他却没了睡意,在黑暗里坐了很久,手指攀着她的睡衣一角,不知道在想什么。
第二天一早,林循依旧在混乱的梦里醒来,只觉得身心疲惫。
一夜有一夜的梦魇,仿佛恶魔般蚕食着她。
但她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状态,自从这次焦虑症和抑郁症复发之后,哪怕吃着药没有惊恐发作,她也几乎很难得到一夜好眠。
她打起精神去洗漱,同沈郁一起吃了早餐。
去南漓的高铁在早上十点,等吃完饭,汤欢的车已经到楼下了。
沈郁送她下楼,帮忙把沉甸甸的行李搬到车后备箱,又把另外一盒药亲手交给汤欢,简单嘱咐了两句,认真道:“汤老板,有事记得给我打电话,二十四小时都行。”
“知道了知道了,”汤欢却没听出他语气中的严肃,接过药盒塞进随身包里,好脾气地翻了个白眼,“你上去吧,再秀恩爱高铁都赶不上了。”
“嗯,麻烦你。”-
等送走人,沈郁却没上楼,坐在楼梯口抽了根烟。
而后给司机打了个电话,去了趟医院。
林循的心理治疗师是郑教授帮忙介绍的,亦是这方面的权威。
进了科室,沈郁开门见山描述了林循的情况。
“她吃着药,但情况依旧没有好多少,虽然白天清醒的时候她总是极力表现得很正常,可夜里还是会一直做噩梦。几乎每晚都会,伴随着心跳紊乱、手脚轻微抽搐、呼吸急促……”
似乎是为了向他证明自己会越来越好,她白日里跟他待在一起的时候,按部就班的工作也好,懒散轻松的温存也罢,都很正常。
还经常开玩笑逗他。
可每每睡着后,没了刻意的意志力控制,她似乎依旧遭受着旁人难以体会的痛苦。
想到这,沈郁闭了闭眼,沉声问:“她好像仍然有未解的心结……是因为案子还没了结么?”
医生沉思了会儿,翻开林循的病例。
这姑娘在她这儿做心理咨询,已经有将近大半个月了,七八次咨询下来,她能感觉到,姑娘对当年那个案子的执念已经减轻了很多。
现在的生活、经济条件、工作情况也没有很多让她焦虑的因素。
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
明明生活在一天天变好,事业稳步上升,有相濡以沫的恋人、彼此交心的友人、可靠友善的同事……伤害过她的人虽然还没有得到最终的审判,但起码不再构成威胁……
可还是无时无刻不觉得,心慌。
喘不上气。
就好像,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等这场大梦醒了,她还是那个孤身在黑暗里咬着牙淋着雨、骑着几百块钱二手电动车的女孩儿。
举目无亲,孑然一人。
没有任何值得牵挂的东西。
医生摇了摇头,说道:“具体的交谈过程我们都是签了保密协议的,哪怕你是她男朋友,我也不能跟你透露太多。只不过——”
她叹了口气。
“——我唯一能说的就是,她的心结从来不是单独的一件事情。”
“这个姑娘,”医生一页页翻开密密麻麻的咨询记录,像是翻开女孩儿过往千疮百孔的人生,她总结道,“她遭遇了太多次厄运、离别、打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之下,她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她来说,好运气是意外,终究会被收回,而噩运和挫折才是生命常态。”
“她的心理状态极度悲观,她一边渴望地祈求着好运降临,一边却不敢相信,这世界上会有任何长久的、纯粹的美好,发生在她身上。”
“她得到了幸福和安稳,却也焦虑惶恐着,害怕会像之前的每一次一样失去这些。她总是认为,所有美好都是短暂的,都是她握不住的。”
医生说完,对面的男人若有所思地垂了眼。
许久后,他低声重复了句:“长久的、纯粹的美好么。”-
在南漓的线下交流活动很顺利。
正如沈郁预料的那样,林循果然没见到千寻大大,倒是看到了孟远、张月华和元沐。
三人作为《长耀》的主创,位置都在前排。
林循和汤欢原本坐在会场后排,没想到元沐同工作人员打了个招呼,将她们的位置换到了前排空位上来。
经过上一次在“一天”的“让座事件”,林循下意识认为是元沐大大再一次大发善心。
反而是汤欢看着寻语几位cv大佬们的态度,心底十分惊讶,视线在林老板和他们之间逡巡。
倒是孟远看到林循后,视线下意识在她脸上落了几秒钟,稍显落寞地低下头玩起手机。
连招呼都没跟她打。
张月华注意到他的情绪,咳嗽了两声,忍不住拍了拍他肩膀。
用眼神警告了他一下别乱说话。
前阵子林循住院,这哥们儿捧着花去医院探望好几次,统统被沈郁拦下来了。
连花都没让他留。
后来,他们经常能在录音室偶遇沈郁和一只夜莺的员工去录音。
孟远记着病房里的仇,外加失恋一肚子酸水,好几次企图上前挑衅。
今天说要教人家配音,明天说可以帮忙讲剧本……总之就是里里外外都不服气,企图彰显自己的前辈地位。
眼看着老板脸色一次比一次黑,张月华和元沐实在担心孟远把工作给作丢了,就私下跟他讲了老板的身份。
当晚,孟远想起自己在千寻面前一次次班门弄斧,还企图挖人墙角。
又想到情敌是这样的存在,那他可能真的追不上小师妹了,总之心情万分复杂,又气又尴尬又难过。
拉着他们喝了一整晚的酒。
第二天酒醒,总算是停止了对林循的念想。
只是看他现在这模样,恐怕心情还是不大好。
“知道了,”孟远扯了扯嘴角,“我不会多嘴的,人家小两口的游戏,我跟着掺和什么呀。”
张月华忍不住龇牙:“好酸啊我天,至于么你。”
最后一天,交流会结束后,主办方安排了一场酒会。
就在他们入住的酒店二楼。
林循和汤欢是奔着宣传新剧去的,免不了喝酒应酬。
一整场下来,加了不少投资商和营销渠道的微信,脑袋也有些眩晕。
好在汤老板给力,讲起话来八面玲珑,喝起酒来也豪爽大气。
林循跟在她后面,少费了很多口舌,也省了不少酒水。
两人回到房间,汤欢依旧兴致昂扬,和其中一位投资人约了去逛街,一边换装一边跟林循说:“这郑总真的是女强人,比咱们也就大七八岁,已经是裕和资本的二把手了。不论人家有什么人脉背景,都很牛。我们要去逛个街吃点甜品,林老板,你去么?”
林循面颊微红地倒在床上,手背盖着眼睛,摇了摇头:“你们去吧,我头疼。”
她实在是精力有限。
“行,”汤欢套上条宽松些的裙子,又补了妆,“那我晚点回来,你先睡。”
“嗯。”
等人走了,房间里安静下来。
这酒店是主办方帮忙订的,五星级,隔音效果很好。
林循解了外套和衬衫,扯过被子睡了一觉。
没睡多久,便再次被一阵噩梦惊醒。
她睁着眼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这才捞过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眼。
有几个未接电话,两个是沈郁的,另外几个是孙律师。
林循想了想,大概是案子有进展了,便先给孙律回了个电话。
电话那头,孙律师的声音有些兴奋,语气也加快了:“一个小时前,我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赵桅报案了。”
林循怔忡了片刻,听孙律师把话说完。
“前几天,他和王素梅争吵的过程中,王素梅发病了,说出了当年那件事的真相。他挣扎了几天,向警方报了案。”
林循眼眸一亮,追问道:“那案子可以破了?”
孙律师摇摇头,有点惋惜:“可惜那次对话很短暂,赵桅没来得及录音。且王素梅说完之后回过神来,任赵桅再怎么追问都咬死是自己精神错乱随口乱说。而且,就算有录音,她在那种精神状态下说的话也不能成为有力的证词。”
“不过因为赵桅的报案,市里刑侦队高度重视,重新针对当年的案子立了案,会对赵一舟和赵帆俩父子进行分开审讯,”孙律师解释道,“这是光凭我们的猜测做不到的,所以也算是一个重大突破。我会马上联系赵桅,和他谈谈。”
“好。”
林循缓缓吐出一口气,“麻烦您了。”
对面沉默了几秒钟。
忽然欲言又止道:“还有件事……”
孙律师的声音低下来,他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林循有基本的知情权,于是沉声道:“小林,我记得你说过,你奶奶当年是死于突发性脑溢血,对么?”
“对,怎么了?”
“赵桅说,王素梅除了不小心说漏了当年的事,还无意间提起另外一件事。那年发现了你父亲的尸体后,你奶奶总是挨家挨户地去找你父亲的工友,还在赵家门口蹲过点,工地里流言纷飞。”
“然后……”
孙律师有点不忍心,略去了其中一些施虐的细节,说道,“赵帆便找了几个小混混去摊位上,折了她一只胳膊……还威胁老人家,如果再闹下去,会对你做更残忍的事……应该是一周之后,你奶奶就脑溢血去世了,心脑血管疾病通常和压力是相关的。小林,节哀。”
“……”
林循握着手机好一会儿,耳朵里嗡嗡作响,仿佛塞进了千万条棉絮。
她听不太清电话里头孙律师的宽慰和劝诫,只听到自己最后语气很寻常地说了句“好,我知道了。”
又说了句“谢谢您,嗯,我不会多想。”
电话被挂断。
大脑在酒精作用下,麻木而乏力,想不起任何痛苦与恨。
只是反反复复地重播几个画面。
奶奶去世之前一周,某天晚上从摊位上回来,说自己骑三轮车摔伤了手,已经在诊所包扎过了。
她想带她去医院,可奶奶却不肯,只说是小伤,不碍事。
林循想起那些被她忽略掉的日子。
她那会儿一门心思扑在案子上,白天装着出门上学,其实是去律师事务所。
除了帮奶奶摔伤的胳膊换药外,她压根没怎么关心她。
只记得那些沉闷灼热的夜晚,地下室狭窄的房间里,半醒半梦间听到她一声又一声惨淡又压抑的叹息。
似是不甘,又像妥协。
没过多久,她就突发脑溢血去世了,还没送到医院,人就没了。
那她在不甘什么呢,又在妥协什么呢?
在临死之前的一周里。
林循咬着下唇,努力地想要回到那些潮湿的夜晚。
她戴着奶奶送的耳机,听着一集接着一集的人声勉强入睡的夜晚。
身边白发苍苍的老人,睁着眼看着自己才刚刚十八岁的孙女,用那只没有受伤的、干枯的手帮她打着扇。
她轻抚着孙女倔强的马尾和汗涔涔的后背,在黑夜里辗转难眠,不甘着,妥协着。
不甘自己千里迢迢带着孙女来到这么个陌生的大城市,苟延残喘了好几年,却最终没办法给儿子讨回个公道。
却又因为孙女能有一夜又一夜好眠,为了她的安全和“光明”前途,而不得不向这恶臭的命运妥协。
林循扯过被子盖在眼睛上。
视野里的白色因为透不过光,呈现出一片没有边际的黑。
她翻了个身。
又翻了个身。
牙关后知后觉地开始颤抖。
咬了左手换右手,又开始咬被角,怎么用力都填不满心里的空虚和惶恐。
奶奶临死前交代她不要再执着这件事。
她把所有积蓄交给她,要她放下,要她毫无负担地去奔赴自己的未来。
她说:“循循,你爸的事,都是命。以后这世上只剩你一个人了,你可得好好的。”
五分钟濒死般的急性惊恐发作后,林循松开被咬出血的手指,深深地喘了几口气,发着抖坐起来,去翻汤欢搁在床上、没有带走的包。
果然翻到了那个药盒,里面有八片药。
——如果一口气吃下去的话,会好点吗?
她恍恍惚惚地想着,哆哆嗦嗦打开药盒。
可却在将那些药片倒进嘴里的前一秒,又顿住。
她哭得难受,双腿也没力气,踉踉跄跄捧着那些药片去了洗手间。
将它们冲进了马桶里。
不能食言。
她跟他保证过的。
林循光着脚踩在卫生间冰凉的地板上,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给沈郁打电话。
电话接通得很快。
他的声音跨越距离传进她耳朵:“晚宴结束没?喝酒了?”
“喝了一点,不多,”林循咬着唇,转身靠在洗漱台上,手指轻轻扣着大理石台面锋利的边缘,声音哑哑地跟他撒娇:“好想你。”
他的声音断了几秒。
林循以为是信号不好,看了眼手机,却听到他问:“怎么了吗?”
林循抿着唇没说话。
心想原来掩饰得再好,也会露出端倪。
过了很久,她清清浅浅地笑道:“没,就是感觉,很多事情都没办法预料。”
他的声音夹杂在风里,像是在某处穿行。
“比如呢?”
“比如,”林循闭了闭眼,一鼓作气道,“比如你。”
“我有时候甚至会怀疑,你是不是真的。会不会是我太痛苦了,疯掉了,所以自己想象出来的?”
凉气顺着脚底窜到头皮。
“沈郁,我总觉得我这个人好像一贯运气不好,又很抓马,不是个能过日子的人。我有点不敢相信,你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我?你不会是跟我开玩笑的吧?”
“或者说,暂时喜欢我,以后保不准哪天就不喜欢了?”
他的呼吸沉沉的。
林循却没让他打断她,急切地把自己扒开来,把最偏激的一面展现给他。
“是,我们只是谈个恋爱而已,互相喜欢已经很难得了。但我……但我好想要你……永远永远喜欢我,永远爱我,不要发生什么意外,长长久久地陪在我身边。我再也不想要一个人,我会活不下去的。”
这话说的,像那种分手后就要死要活的极端分子。
林循低着头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有点害怕他的反应,她逼着自己冷静下来。
“你会不会觉得很有负担,觉得我有毛病?你就当我喝醉了乱说,别往心里去。”
她话音落下,那头急促的风声停了。
他的脚步声平缓,伴随着盲杖规律点地的声音,和背景中嘈杂的人声。
他的声音传来,很温和,像是完全没被她吓到。
“你不想让我听的话,我就当没听到。但有一句话我听到了,你说你想我?”
“嗯,”所有的委屈在这一刻涌上心头,林循呜咽出声,揪着胸口哭道,“我想你了,好想你,要不我买一会儿的票回——”
“——那就下楼,”她的话被打断,“林老板,下楼接我一下好么。”
林循怔住。
半分钟后,她连酒店的室内拖鞋都来不及换掉,套上件衬衫就往外跑。
摁了电梯,却嫌太慢,直接推开安全通道,沿着楼梯往下跑。
还好只是四楼。
她几乎一路狂奔到楼下,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堂里,熙来攘往的人群中,她一眼看到他。
——穿着件黑色毛衣站在门口,臂弯上挎着不合气候的羽绒服,左手拎着盲杖,右手拿着一个陌生的木盒子,整个人那样显眼又好看。
林循用手背抹掉满眼的泪,穿过重重人群朝他走过去,轻轻扑进他怀里抱住他。
“……你怎么来了?”
“梦到你说想我了,都想哭了。”
他玩笑道。
因为两手都拿着东西,只用手臂圈了圈她的腰身,又把右手的盒子提起来在她眼前晃了晃:“而且,也想跟你说件事。”
他说着,语气正经了些。
“原本担心会让你有负担,所以一直没说来着,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不就是永远爱你么?”
他叹了口气。
“林老板,咱俩今年都二十八了,你算算我们还有几个十年好活?”
没等她反应过来,他温和地给出了答案:“如果我们都能活到八十八岁,那就还有,六个十年。”
大堂里人来人往。
酒店门童穿着笔挺的制服。
茶香味在空气里弥漫。
水晶灯在头顶闪耀。
林循抬眸,愣愣地仰视着她年少时候天之骄子般的前桌,她以为的,突如其来的、短暂的、抓不住的好运。
那好运忽然低下头,拉平他们之间的距离,琥珀色的双眸“平视”她。
“打开看看,”他将提了一路的“行李”交到她手里,弯起嘴角,“林循,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我已经爱了你一个十年,轻轻松松的。”
“这辈子结束之前,也就需要再爱你六个十年而已,或者咱们努努力,再多活几个十年……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大事,怕什么?”
作者有话说:
我回来啦,大肥章!
第63章
◎我想跟你结婚。◎
酒店大堂里无数声息伴着他悦耳的嗓音填埋进耳朵。
林循的大脑有些难以理解他话里的意思。
良久后, 她机械地顺着他的话低下头,看了眼被交到她手里的盒子。
很沉,方方正正的, 面积比一本书还要大一些。
她想将那上头的锁扣打开, 可冰凉的手指却被他倏地摁住。
沈郁触到她手指的温度,顺势往上摸了摸她单薄的衣袖,好笑道:“出门这么匆忙,都没披件外套?看来是真的想我了,没撒谎。”
大堂里温度还是比房间里低很多, 林循只穿了件薄薄的衬衫,后知后觉地感到脖颈处钻进一丝凉意。
她咬着下唇 ,缩了缩脖子没吱声。
沈郁将她的手揣在手心里:“不急着看,先带我去开间房?”
“好。”
林循迟钝地牵着他往前台走去,木木地听着他们交谈。
直到他晃了晃手里的房卡,手指暧-昧地在她掌心挠了挠, 林循才反应过来,带着他往电梯的方向走。
因为有她在, 他很自然地收起了折叠盲杖挂在腕间。
他的房间也在四楼,只不过在长廊尽头。
林循带着他找到对应的房间号, 抿着唇刷房卡,又熟稔地帮他把外套挂了, 调好室内的温度。
这才将手里的盒子放在茶几上, 深吸了一口气转身。
“你刚刚的话……什么意思?”
什么叫爱了她一个十年。
十年前, 他们明明还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几乎没有交集。
她有点没能理解。
或者说, 哪怕理解了字面意思, 但依旧不敢相信。
林循抬头看着跨越了漫长距离忽然出现在眼前的男人, 眸光抖动着。
这一切真的就像个梦。
她几乎都要怀疑是不是刚刚其实自己没给他打电话,而是吃掉了那八片药,然后药物中毒后,产生了幻觉。
沈郁却面色沉静,没有马上回答她。
他在两天前去过医院后,就开始思考医生说的,她的心结。
他从前一直想要隐瞒这十年里对她的感情,起初是因为知道她只是想要谈一个轻松愉快、没有负担、不用走心也不考虑未来的恋爱。
后来则是顾及到她的心理状况,害怕自己不克制的话,会给她带来负担。
但这两天他想了很久,在来的路上,还有点紧张。
斟字酌句了一路,怕把人吓跑。
可刚刚听到她在电话里痛苦急切的声音,他只自责没有早点说。
沈郁摸索到宽敞的沙发扶手,牵着人在沙发上坐下,伸手打开了搭扣,将那被他封存已久的箱子推到她面前。
他低低咳嗽了两声,有点笑不出来。
声带因为久违的精神紧绷而收缩,连声音都像是从嗓子里挤出来的。
不同以往的哑涩和认真。
“意思就是……林循,我早就喜欢你了,从高二开始,我喜欢了你很多年。虽然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是美好的事,但它的的确确已经持续了十年。长久地、纯粹地持续着。”
林循听着耳朵里传来的信息,心跳一声一声如有回响。
她平复了几秒钟,垂眸接过那盒子摊在膝盖上。
里面有好多东西。
她略略翻了一下,一眼便看到正中散乱放着的一支钢笔,以及旁边几根零碎不成样的铅笔头。
林循目光震动着看着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笔被安置在一起。
良久后才拿起那支钢笔细看。
很熟悉。
是他曾经借给过她的那支。
只不过,笔帽上多了两个花体字母印刻。
“L.X.”
——林循。
她蓦地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你还留着?这字母……是后来刻的?”
“是,”沈郁靠在沙发背上,因为看不到她的表情和反应,也难以分析她语气里的喜恶,解释得便没那么从容,“你还记不记得高三一模之后,你忽然把这支笔还给我的时候说什么?”
林循点头:“我说,程孟帮我查了,这笔很贵,所以我不能要。我不是它的主人,没资格带走它。”
“嗯,是很贵,”他勾唇,浅浅笑了声:“我拿回去后让人送回原产国刻了字,本想着如果上面有你的名字,那就算你不想当这个主人,也没办法了。我想当作毕业礼物给你,只可惜你离开的时候,它还没刻好。”
林循低下头,去摸那两个刻字。
忽然觉得心腔似是也被人一字一句一笔一划刻开。
一直以来的无措和虚无缥缈的感觉,似是落到了实处。
他没有说谎。
他真的喜欢她。
林循默了一会儿,吸了吸鼻子,拨开第一层的笔,拿出底下一根宽宽的发带。
黑色的发带上,绣着两个白色的字,“必胜”。
她记得这根发带,当时班里学习委员每次考试都戴根发带在头上,结果成绩一次比一次好。
后来这事儿不知道怎么传得越来越玄乎,陆陆续续有很多人学。
程孟一口气买了好几根,有“奋斗”、“必胜”、“成功”、“冠军”……
她嫌黑色绑额上远远看着像多长了一圈头发,就把这根给了林循,让她随手处置。
林循不信这个,扔在抽屉里从来没用过。
好像是高二下学期的某天吧。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再一次在学校里见到了沈郁的父亲。
他们像之前那次一样,开始争吵。
起因又是他那个年轻继母。
那女人说,自己有孕在身,却被沈郁故意撞摔倒。
说他存心要害她。
沈父勃然大怒,等不到晚上放学,中午便赶来了学校。
具体的争吵林循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沈郁一句话都没为自己辩解,态度懒懒散散、毫不在意。
沈父满脸都是愤怒和失望,语气冷得像冰:“就你这点心胸,就算你眼睛好了,我也不放心把沈氏交给你。”
沈郁却没什么表情,玩味道:“就跟谁他妈想要似的。”
他那句话说完,不妨沈父气怒下砸了个杯子过来。
他砸得并不重。
可或许是忘了儿子已经看不见,躲不了。
那杯子不偏不倚,正中他额际。
尖锐的玻璃边缘擦破了他额头表皮,鲜血沿着发际线缓慢流淌下来,沾湿了额前些许碎发。
沈郁似是怔了一下,半晌后却只是浅浅啧了声,伸手去触。
他手指轻轻捻了捻那点温热的血,抽了两张湿巾止血。
神色却更加平静,不带半点情绪。
林循看着他父亲眼神顷刻变得惊慌,张皇地解释自己并非故意,说要带他去医院。
他却头都没抬:“满意了?打完能滚么?我还要上学。”
他表现得很淡定。
林循也以为,他半点都不在意。
直到同学们陆陆续续回来,他额上的伤口早就止了血,却难免会有道浅浅的疤痕。
接下来的一整个下午,他下意识地一直用左手扶着额头,挡着那道伤口。
班里几个跟他交好的男生随口过问,他只吊儿郎当地解释说有点头晕。
林循那一瞬间忽然意识到,尽管生存环境截然不同,这人其实跟自己挺像的。
色厉内荏,要面子,挺能装。
但显然没她有经验。
演技很差劲。
她想了想,趁着晚饭时候,从抽屉里翻出那根从来没用过的发带递给他。
他拿着那根发带,修长手指细细摩梭着绣在上面的那两个字。
左手依旧捂在额上,慢慢挑了一边眉。
“必胜?这么中二,什么意思?”
林循淡淡地说:“字不重要,你要是介意的话可以翻过来戴。这发带很宽,能遮住,一直用手不累么?”
几秒钟后,沈郁垂了眼眸,哂道:“是不是觉得我很狼狈?”
林循翻开练习册:“狼狈不狼狈的,只要别人发现不了,不就好了。”
这点她深有体会,伪装也一直很成功。
从来没有人发现过她的狼狈和自卑。
她以为他这样问,应该就是不领情了。
可下一刻,却见他皱着眉,摁在额角的手放下来,试了几次,将那条发带规规矩矩戴在了额上。
正中“必胜”两个字,没有藏起来。
额前碎发被箍起,少年漂亮的眉眼全数露了出来。
他忽然转身凑过来,离她很近,毫不在意地问:“遮住了么?”
那瞬间林循呼吸一停。
她蓦地低下头,视线错开他漆黑的眼:“嗯,好了。”
……
高中时候,因着对自己的劝诫,被她可以忽略的那些互动、回忆顷刻涌上来。
林循低下头伸手一下一下地摩梭着那发带上的两个字。
忽然咬着唇问他:“那你当时为什么没反着戴?不是觉得很中二么?”
沈郁亦回忆起十七岁的他。
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那个中午,开始在意她的。
也可能是更早。
或许是在她见证了他无数次狼狈,却毫不在意地说“同学,你的肉戳到我了,下次注意点”的时候。
没有丝毫怜悯、同情、讨好、区别对待。
又或许是他每天对着精致却难以入口的餐盘满心绝望的时候,听她惬意又认命地在后桌啃着卖剩的鸡骨头的时候。
他听过程孟问她:“循循,你怎么又吃这个?好吃么?”
她淡淡地回答:“不好吃,但都是肉,有营养的,我还得长身体呢。”
好像从那之后,他没有再浪费那些食物。
哪怕用手去抓,也一口一口吃掉了。
十年后,早已能将自己的狼狈藏得天衣无缝的沈郁勾了勾唇角,伸手摸摸姑娘的头发:“不知道。也许是那时候的我,真的需要这么中二的两个字。”
要学着她,不管什么时候、面对什么样残忍的命运,都像一把出鞘的利剑,行色匆匆,锋芒毕露。
必胜。
如果不那样的话,十七岁的他或许熬不过那么漫长的、令人绝望的黑夜。
林循双眼里蕴满了眼泪。
她抖着手继续看盒子里的东西。
有她临走前给他的那张写了微信号的便签,字迹早就模糊得不成样子。
她仿佛能看到那个十八岁的少年,痛苦地、迷茫地、不甘心地一次次伸手企图摸出纸上的字。
那张便签底下,还有一张她高三时候写下的梦想学校的卡片——“南漓电影学院,林循”。
一直贴在她桌角,但是她走的那天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也没揭下来。
原来,竟然被他收起来了。
林循伸手擦掉满眼的泪,抖着嗓子问他:“那你呢,沈郁,你怎么没写梦想学校?”
“你忘了?”
沈郁笑得温和:“那年没有盲人卷。”
所以他理所当然地没写那个卡片。
因为知道写了也没用。
很碰巧的是,那天上完音乐课,偶然在楼梯拐角听到几个人在议论这件事。
是几个女生。
听声音,还有人在之前跟他表过白。
“沈少爷好可怜,不能高考,他眼睛这样,以后能做什么啊?”
“对哦,听说……他已经被排除出沈氏继承人的位置了。”
“他长得这么帅,好可惜……”
他半点没在意。
事实上,连他自己都是这么想的。
未来能做什么呢。
再努力,能管好自己的衣食住行就不错了吧?
可没过多久,却听到一个略显喑哑的女声,淡淡的,凉凉的。
“我觉得也还好吧,”女孩儿声音拉成一条线,没什么感情,像是在绕过那些表层的东西,客观地透彻地分析他这个人,“他很聪明啊,学什么都很快,记忆力好,又有毅力和耐心,未来兴许能当个律师?然后的话……沈郁声音很好听,说不定以后会成为一个顶级cv呢。”
那些女生反驳她:“但是你说的这些,跟继承沈氏比起来,落差也太大了吧?”
“为什么?”
女孩似是不懂,声音里带了茫然,“有什么落差?能靠自己养活自己,还能活得不错,多好。这些天赋我羡慕都羡慕不来。”
她说完那句话,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好像,真的在羡慕他。
——不是因为旁人谈论得最多的他的家世样貌,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想到这,沈郁忍不住伸手,将她抱到腿上,抵着她额头说道:“不要紧,已经实现了,我的梦想。”
他眉梢眼角都带了化不开的情-欲,一下一下地吻着她:“好爱你。”
他像是想把之前十年的告白都说个遍。
一次又一次地,语无伦次地重复着。
“林循,谢谢你跟我告白。”
“我好爱你。”
“真的好爱你。”
“永远爱你。”
“只爱你一个。”
“所以想跟你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有挫折和厄运是常态。”
“我爱你,也是常态。”
林循却窝在他怀里,咬着指节,直勾勾盯着手上最后的两张照片——
其中一张是那天那个“千郁千循”的帖子里放的照片,他俯身递给她一支钢笔,而她只有一个模糊背影。
而另外一张。
林循拿着那张照片,任他吻着她额角、耳朵、脖颈,眼泪忍不住地往下掉,忽然觉得好难过。
替他觉得难过。
这张照片被压在盒子的最下面。
是一张大学毕业时候的大合照,左上角印着红色水印——南漓电影学院编导系3班,她所在的班级。
照片里的五十六个人都是她熟识的,每个人都穿着精神笔挺的学士服,带着学士帽,面对镜头笑得很甜。
意气风发、前程似锦。
就连背景里,被那年夏天的风吹起的旗帜也显得很温柔。
林循看了一遍又一遍,哽咽着,颤声问他:“你是从哪儿拿到的这张照片?”
沈郁多少有些赧然,这行为貌似不太光彩。
“托了一个在南电上学的朋友,让他帮忙从校园内网上下载的……我没有你的照片,就想着收藏一张。这是我唯一拥有的你的照片呢。”
“但是林老板,这里面人很多,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在第几排?拍毕业照的时候,你笑得好看吗?我其实想在微信上跟你说一声毕业快乐的,可后来想想,担心打搅你,就没说,现在补一句可以么?”
“毕业快乐。”
“可是……可是……”
他的声音很温柔,林循却几乎泣不成声。
她捂着脸,眼泪从指缝里奔涌而出,嘴唇剧烈地颤抖着。
“——可是沈郁,这照片里没有我。”
全班五十七个人。
只有她缺席。
“我当时跟导师闹翻了,心理状态又很差……所以,拍毕业照的那天,我没去。”
她囫囵解释着,只觉得心脏疼得快要窒息。
他眼睛看不到。
所以把这么张根本没有她的合照收藏了那么多年。
还说。
——“这是我唯一拥有的,你的照片。”
她的眼泪顺着指缝流淌进他胸膛,哭得喘不过气来。
身后的男人脊背一僵,忽然也有点难过。
良久后,他下巴抵着她头顶,笑着“哎”了一声:“那是我搞错了,别哭啊你,多大人了哭什么。是我不好,但我当时也不好意思找人核实对不对,原谅我一次,行不?”
“沈郁。”
林循收了泪,执拗地站起身,边拉着他起来。
“买现在的票,跟我回昼山。”
“我们去拍一张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照片。”
他眨眨眼,顺从地被她拉起来。
“什么照片?”
“证件照。”
“你如果愿意的话,”林老板直勾勾地抬头看他,“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民政局。”
“我想跟你结婚。”
作者有话说:
昨天猜铅笔的宝贝上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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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4章
◎一直都是你。◎
林循冲动地说完, 却见他难得怔愣没有回应。
房间里的气氛渐渐沉谧。
只有中央空调出风口安静的声响。
许久后,沈郁缓慢地深吸了一口气,浅淡的瞳眸动了动, 唇角拉得平直:“你认真的?”
林循正要说话, 却被他稳稳摁住肩膀。
他弯下腰,长睫轻扇,长眉平直,面上半点玩笑的意味都没有。
“林老板,我的眼睛一辈子都不会好, 世界各地的医生都看过,没有侥幸。”
“嗯,我知道,我没心存希望,这样就很好。”
他的声音哑然:“婚姻不是玩笑。”
“我也知道,我父母的婚姻就很不幸, 或许你父母也是。但我跟你保证,我们的不会。”
他停了几秒, 又说:“我都没跟你求婚。”
林循平静反问:“是,但我不是求了么?你要是嫌没有仪式感, 一会儿回去我给你买个……蛋糕?气球鲜花也都可以。你答应么?”
眼前男人近在咫尺的喉结缓慢地上下滑动了一下。
搁在她肩头的手指也慢慢蜷起来。
他怎么可能不答应?从十年前开始,他在她面前就早已没有主动权。
他只是担心, 她情绪焦虑颓丧的当头, 听到他的告白, 心情激荡之下冲动做了决定,未来某天会后悔。
舌尖抵了抵牙缘, 他偏过头:“林循, 你再考虑一段时间, 不用着急。只要你愿意,我一直都在。”
十年都等过来了。
林老板眨了眨眼,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他面上难以言说的挣扎,挑眉问道:“要我考虑多久?”
沈郁绷了绷下颚。
他原本想说一年,亦是正常情侣会考虑结婚的量级。
又强行砍半成三个月。
可狂乱的心跳和喉间的窒息感又让他觉得,实在没办法熬那么久。
话到嘴边变成狼狈的——
“半小时,可以么?”
“……”
这叫,不用着急?
林循实在没忍住乐出了声,觉得他现在的表情既矛盾又可怜。
克制地,渴望地,矛盾着。
她拉腔拖调地长长“哦”了一声,没反驳:“行,那我先回去收拾行李。正好阿欢不在,咱俩公平点,都单独考虑一下。”
说完,林循将人晾在原地,快步走出房门,穿过酒店铺着地毯的长廊,进了原本的房间。
她把行李箱平摊在地上,坐在地毯上,把衣服、化妆品一件件叠进行李箱里。
等收拾完全部的东西,拉上行李箱的拉链后,她才站起身,坐到床沿,看了眼手表。
才过去十分钟而已。
剩下的二十分钟,该怎么考虑呢?
她原本对婚姻的印象很糟糕,但如果对象是他的话,好像脑子里那些糟糕的想法全被粉色的柔软的甜滋滋的泡泡给挤走了。
所以也没什么好考虑的。
但既然答应了他,起码要把这半小时捱过去。
林循在床沿坐了一会儿,百无聊赖地站起身,慢步走到窗边,轻轻地拉开了遮光窗帘。
天气预报说晚上有雨,果然开始下了。
林循推开玻璃窗,微凉的空气裹挟着潮湿的雨汽扑面而来。
她缓慢地伸出手去。
冰冰凉凉的雨丝在她指尖汇聚,凝成溪流往下淌。
空气里有熟稔的烟火气。
南漓和昼山一样是个很大的城市,房价昂贵,生存不易。
她在这里待了人生中最孤立无援的四年。
这样冬日的雨夜,她独自一人渡过很多很多次。
有时候是在图书馆赶被她耽误了的功课;
有时候是骑着电动车送外卖;
也有时候大雨天拉着借来的三轮车,把一箱箱盖着塑料布的袜裤、发卡、T恤往仓库里运。
她从来没有空驻足去观赏这亘古不变的雨夜。
也没机会停留着听雨声。
更从未听人笃定地相告——
“我爱你,也是常态。”
十多年里因为不安而动荡的心跳像是得到了最后的解药,所有曾经压垮过她的、不甘的、无奈的郁气在胸腔里慢慢平复。
她收回手,徐徐关上窗,雨声被隔绝在外的刹那,刚刚激荡的冲动尽数化为坚定。
真没什么好考虑的。
林循慢慢笑起来。
她看了眼床头柜的时钟,还有十分钟。
不想等了。
她拿出手机,给汤欢发了条消息,而后拉着行李箱往外走。
可还不等到门口,门却被敲响。
林循心有所感,拉开房门。
下一秒,头顶所有的灯光被人一寸寸遮挡。
熟悉的气息覆盖过来。
他无比强势地将她摁在门后,一只手绕到她颈后迫使她仰起头,滚烫的吻不容拒绝地落下来。
林循无奈又顺从地踮起脚尖,勾上他脖颈,尽自己所能热烈回应着。
呼吸被他占据。
心跳亦被他掌握。
许久许久之后。
他才终于错开她的唇,用力咬了口她下巴,撩起眼皮与她“对视”。
那双浅色的瞳眸里,倒映出她尖窄而泛红的面孔。
他的眉梢亦泛着红。
低哑的嗓音伴随着克制的喘-息。
“我后悔了,林循,你别考虑了吧。机票订好了。我们回去结婚。”
林老板舔了舔上唇,呼吸不稳地看着他。
“好。”-
天气原因,原本晚上十二点的航班晚点了四个小时。
等到落地昼山,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五点半,那绵延的雨一路从南漓跟到了昼山。
冬日的夜很长,日出也晚,出了机场仍然是薄薄的黑。
好在机场地下的的士是二十四小时的,只是排队时间很长。
直到回到盛霖苑,两个人都淋了一身雨。
等洗完澡换上舒适的家居服,又过了一个小时。
天光渐亮,远山的尽头,有半轮朝阳探出了脑袋。
林循坐在沙发上用大大的浴巾擦着头发,才终于想起来问:“你昨晚是一个人去的南漓,怎么去的?”
值机、安检、来回机场,好像都不是他一个人能做到的。
“机场都会有残障人士通道和推行的轮椅,我订票的时候就备注了,很方便。下机也有工作人员帮忙。”
他的头发亦在滴水,漫不经心地擦拭着,却始终难以顾及全部。
林循看不过眼,用自己的浴巾裹住他脑袋,吸了吸那发梢上的水,忍不住问:“那你不怕么?是失明后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吧?”
沈郁停顿了几秒。
不是第一次。
片刻后,他绕过后一个问题,很欠地改了口:“是有点怕,但还是想去。”
林循怔怔看他,又拿浴巾一角拭去他眉心的水渍。
声音里掺了些许轻佻和调戏。
“我原本也是订了今天回昼山,为什么不等我回来再说?就这么着急要跟我表白啊?这么喜欢我?”
沈郁闻言不禁勾唇,皱着眉连连啧了几声,伸手去扯她的厚脸皮:“林老板,得寸进尺了啊。看破不说破,多少给我留点面子。”
他是等不及。
难得冲动这么一次,就是想早点告诉她。所以急匆匆定了票飞过去,连老太太和方忖他们都没说。
“没有,”林循任他扯了扯脸皮,“就是想跟你说一下。”
“谢谢你过来。”
沈郁听着她口吻认真,没带任何调侃,不由顿了片刻。
林循慢悠悠地笑:“我说真的,昨晚上我心态很糟糕。孙律师给我打电话,说我奶奶去世之前曾遭受过赵帆的虐待和威胁,她脑溢血去世或许也有神经太紧绷、压力过大的缘故。我一开始还没觉得有什么,但后来越想越不甘心,就……又惊恐发作了。”
他没说话,只是伸手过来牵她。
唇抿得很紧。
林循声音很轻地补充:“给你打电话之前,我原本想把汤老板包里那八颗备用的药都吃了的。”
修长的五指指尖几乎嵌入她掌心。
“那你吃了吗?”
林循感觉到一丝微弱的疼痛,摇摇头:“没,最后一刻,我把那些药冲进马桶了,因为想到了跟你的约定。我不想食言而肥。”
牵着她的手总算松了几分力道。
过了很久,他才不正经地说:“这次算你过关,以后这种事,想都不要想。下次不管你去哪儿,我都跟着。备用药我收着,保准你找不到。”
“哦。”
林循看着他依旧有点臭的脸色,慢慢翘了一边嘴角。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明明刚刚重逢的时候不喜欢他阴晴不定。
可在一起之后,却总是想惹他生气。
也不仅仅是生气。
想看到这张漂亮俊秀的面孔,因为她而染上不同的神色。
林循忍不住逗他:“别光说我,你也是,下次不准一个人出远门,听到没?万一被人贩子拐走,拐进山沟沟里,那我怎么办?”
“……”
他果然挑了眉。
“谁拐我?拐去做什么?”
林循仔仔细细看他两眼,“唔”了声,认真道:“说不定有女土匪看上你了,拐你作压寨相公呢?”
“……”
沈少爷花了蛮久才消化掉这个离谱的设定。
他懒得接茬,却忽然凑过去,语气玩味地问:“我可以断章取义一下么?忽略一下背景音。”
林循回想了一下自己的话,感觉没什么歧义啊:“什么意思?”
便听他凑在她耳边拖长音道:“夫、人、好。”
“……”
林循终于反应过来。
原来断章取义还能这么用,一整句话就截两个字?合着他耳朵里听到的,除了“相公”之外,其他的都是背景音?
营销号都没他会剪。
林老板耳朵软软的,却依旧淡定道:“还有一个半小时呢,等九点之后再说吧。”
民政局九点才开门呢。
“还有一个半小时?”
她话音落下,男人尾音中透着点懒倦,掺了浓浓的缱-绻:“那,我们抓紧点?”
“……干嘛?”
林循打量着他神色,莫名有点紧张,蓦地站起身向往后退。
却被他慢腾腾地捉过手腕。
“四十八小时早就翻倍了,何况——”
他的掌心控着她腕间跳动的脉搏,轻描淡写地往下带。
浴巾被扯落在地上。
他头发还在滴水。
沾满水汽的眼角眉梢染上了薄薄的红。
“——婚前再试用一次,不满意的话,你还有退货的机会。”-
总之再抓紧,还是难以避免地迟到了,林老板一个劲地承认她很满意,相当满意,他才肯放过她。
等两个人分别拿上证件到了婚姻登记处门口,已经十点多了。
看到登记处排着的长队,林循纳闷地查了一下,才知道今天误打误撞,居然是这个月最适合嫁娶的吉日。
虽然她不信这些,但未免觉得惊喜。
等排队填完资料,两个人被安排去二楼的工作间拍照。
他们出门前都换上了白衬衫,所以也不用换衣服。
摄影师机械地指挥着,林循还没反应过来,就拍完了。
她从前虽然不在意照片好不好看,但这张毕竟要用一辈子,于是忍不住道:“师傅,这就结束了?好看么?”
那师傅冷淡地看了眼他们俩,又看了眼电脑里那张朴实无华的证件照。
“就我这技术加你俩这模特,担心什么?去排队等盖戳吧。”
“……”
林循拉着沈郁往外走,直到拿到那两本扎实的红本本时,才知道那师傅所言非虚。
红底照片里,两人紧紧靠在一起,眉眼间都带了有温度的笑。
光圈柔和。
那色泽,像是从来没有被深渊吞噬过的初生的太阳。
“这摄影师技术真好。模特也好。”
林老板满意地看了蛮久,把其中一本红本本妥帖地收好,又把另外一本交到他手里。
站在民政局门口等车的间隙,她忽然想到件事。
“所以,之前姜奶奶有一次跟我说你大学的时候有个很喜欢的女孩子,也是我?”
“没有‘也’。”
沈郁翻开扉页,指尖不断摩梭着塑封了的光滑相片,在脑海里想象着他们的模样。
又接着去触摸那凹凸不平的钢戳。
直到一点一点摸了个遍,他徐徐勾了唇,觉得心跳落到了实处。
长年累月的梦,找到了出口。
“只有你,一直都是你。”
作者有话说:
结婚啦,正文终于要进入收尾阶段啦。
这本番外会写多一点。
目前暂定会有几章沈少爷视角+一个未失明if线,还在考虑之前有宝贝提议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想看的人多嘛?评论区超过十个投票阿仅就开始愉快构思!
第65章
◎彼此的亲人。◎
等车到了之后, 林循先报了一个商场的地址,边跟沈郁解释了一句:“我想去给老太太买点礼物再回去。”
她说到这,忍不住舔了舔唇角, 后知后觉地感到有些心虚。
两个人连夜飞回来, 一大早就任性地把证给领了,都没知会老太太一声。
当时在兴头上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想,好像是有点不地道。
想到这,林循往沈郁那边挪了挪, 靠着他肩膀忐忑地问了句:“喂,你说我们这样算不算私定终生啊?老太太会不会生气?”
也怪她。
一向特立独行、我行我素惯了,总是没牵没绊的,时间长了就会忘记做事情要顾及他人的想法。
“定都定了,就算生气了也没办法,”沈郁说着, 把口袋里那本红本本抽出来在她眼前晃了晃,“你还能反悔么?”
林循看了眼那抹红, 慢悠悠道:“反悔肯定是不能反悔的,所以要去买点礼物哄哄她嘛。”
沈郁弯了唇角, 想说让她不用担心,老太太这么喜欢她, 肯定不会反对。
但转眼又想到, 在一起和结婚是两码事……再加上老太太那脾气, 先斩后奏的话,她或许真会被惹毛。
之前听某些亲戚说, 当年他父母领证的时候也没告诉老太太, 她老人家知道后, 抄了把菜刀就上了沈家。
“……”
沈郁低低咳嗽了一声,忽然说:“这样,今天回家先好好吃饭,其余的不用你操心。我晚上跟她沟通一下,是我的责任,也该我去做工作。”
“那怎么行?”
林循抬起头,瞥了他一眼。
“这是我和老太太之间的事,关系到我们之间深厚的友谊,你别跟着掺和。”
林循说这句话的时候很认真,没有半点玩笑:“真要说起来,这次咱们俩重逢之前,还是我和姜奶奶先认识的呢。在她的视角里,我先是她的朋友,然后才是你女朋友。”
以后,还会是亲人。
所以不能逃避。
“……”
因着这个排序,沈少爷莫名有一点不爽,“林老板,我问你个问题。”
“……”,林循听他那语气,飞快扫了他一眼,忍不住反问,“你不会要问我那个恶俗的问题吧?你和姜奶奶掉水里,我救谁?我先表明一下啊,这种脑残问题我拒不回答。”
沈郁不禁皱了眉,半晌低低笑了声,伸手揉她头发:“想什么呢。”
“我是想问你……其实在老太太请你去家里吃饭之前,你就已经在101见过我了吧?中间起码隔了半个月,怎么装不认识?”
他还在笑,但尾音莫名有点淡。
林循心里一紧,明白过来他应该是第一次就认出了她的声音。
她本想找个借口糊弄过去,但想了想,觉得还是得坦白自己当时的想法。
“是,其实那次你家外卖被外卖小哥错送到我家,我就认出你了。”
她一边慢吞吞说着,一边又伸手过去牵他,“但当时,看到老李头在催你交房租,我担心……”
她声音变慢了,有点不自在。
沈郁接过话茬,帮她说完,“担心我觉得窘迫?”
“是有点,”林循用额头在他衣襟蹭了蹭,一副讨好的架势,“后来姜奶奶请我去她家,我发现她进了101,还以为你被房东赶出去了,还懊悔了一小会儿……”
“……”
沈郁接着问:“那天你不还在装陌生人?欺负我看不见?你的声音,隔了多少年我都能听出来。”
他语气不太好。
林循的声音低下去,没什么底气:“就,我当时是很想跟一中的同学相认,毕竟……一中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很好的回忆,对不起嘛。”
“所以,在你心里,我真就一普通同学呗?不好的回忆中的一员?”
沈郁懒得跟她计较,可心里还是忍不住泛酸,“什么前桌后桌同桌的,还有高中时候给你写情书的小男生,跟他们比起来,我就一点特别的都没有?”
明明知道这种时候翻旧账非常没有道理。
她高中那种状态,他都知道。
但还是忍不住。
沈郁说着,伸手过去摸到她下巴,手指蜷起,飞快地挠了挠,偷痒她。
也只能计较到这个份上了。
林循不禁“哎”了一声,连连求饶:“有有有,你是大帅哥,他们怎么跟你比?”-
两个人到了商场之后,林循照着姜老太的喜好,给她买了两瓶陈年精酿、一台更精巧好用的收音机,以及一副趁手的麻将。
她还回了趟家,把从南漓带回来的特产也拿上了。
等大包小包地拎到101门口,林循没让沈郁开门,反而郑重其事地敲了门。
“——来了来了,谁啊?”
老太太的声音从门内响起,远远的,大概在厨房里忙活。
等待门开的间隙,林循忍不住搓了搓手。
来这里这么多次,今天算是第一次有见家长的忐忑感。
下一瞬,门被打开,姜老太一边解围裙,一边瞅了眼门口站着的两个人,疑惑道:“循循回来啦,我还以为是谁呢。你们俩没带钥匙?”
说着,老太太的视线扫过两人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这是,搞批发去了?”
林循轻咳了一声,率先拎着东西往里走,一眼看到餐桌上已经摆了好几样菜。
她想起自己走之前跟老太太说过,今晚回来。
心里温乎乎的同时,心虚也更甚。
林循把手里的东西一样样摆在沙发上,跟老太太介绍起来:“……这是南漓的玉石手串,销售说戴在手腕上冬暖夏凉的……然后这个是新款的收音机,您不是爱边吃饭边听戏么,一会儿我教您怎么用……”
姜老太扫了眼沙发上铺的满满当当的东西,不由得打断她:“……哎哎哎打住,循循,奶奶体检结果出来了?你别吓我啊,我胆小。”
林循没忍住莞尔道:“哪儿来的体检结果,您去体检了么?是不是最近肥皂剧看多了。”
“哦,”姜老太长出一口气,转眼又不解道,“那是闹哪出?”
林循张了张嘴,忽然看了眼沈郁。
大少爷一脸云淡风轻地坐在旁边的沙发上,随手拿了个桃子在削皮,满脸写着“你们闺蜜之间的事我不掺和”。
林循知道指望不上他,莫名有点脸红,直截了当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
嘴皮像是被黏住了。
她干脆闭了闭眼,把那盒麻将打开,往老太太跟前儿推了推,小声说道:“这麻将尺寸有大中小三种,我买了中等的,是您平时习惯用的吗?不是的话,我下午去换。”
压着嗓子细声细气温文尔雅地说完。
又不自在地加了个称谓。
“外……外婆。”
“……”
老太太在围裙上擦拭的手忽地僵住,好半天后像是反应过来了一样,眼神转向沈郁,声音都沉了半分,“你俩领证了?所以,今天早上你回来,就是来翻户口本的?”
林循手指忍不住蜷了蜷,意识到事情比她想象的要糟糕。
老太太真的生气了。
也是。
相依为命的外孙,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跟人跑了。
能不生气么?
她深呼吸了一下,收起了面上的玩笑意味,脑海里想着一路上构思好的话。
可还没等她开口呢,沈郁站起身走过来,把手中削好的脆桃递给她。
“吃桃子。”
他说罢,站在林循身前,伸手去扶老太太,让她坐到沙发上。
神色淡淡的。
“是我的意思,您消消气。”
沈郁说着,慢条斯理剥了个橘子,还细细挑了白色经络,勾唇道,“您也理解理解我?我这好不容易追到喜欢的人,中途还差点被甩了……我这不是想趁早定下来么?”
林循听他这么说,半口桃子噎在喉咙里,险些呛出声。
明明是她追的,结婚也是她提的……
但她也知道这种时候最好别引火上身,把事情搞得更复杂。
姜老太闻言,视线在沈郁脸上一寸寸掠过,安安静静的,目光审视。
她胸膛起伏了片刻,沉沉地问:“就这么草率?结婚是可以开玩笑的吗?”
沈郁把剥好的橘子递过去:“没开玩笑,是认真的。”
姜老太却没接那橘子。
她又看了眼林循,视线落在她面孔片刻,又漠然转回到沈郁脸上:“我是这么教你认真的?还是说,这是你们沈家一贯的家风?没有求婚、没策划婚礼、无媒无聘,动动嘴皮子就把人家姑娘娶了?”
她是在他们沈家手里吃过一次亏的。
“婚房呢?聘礼呢?戒指呢?循循父母去世了,两家人没法见面谈,但你好歹也该找个媒人一起,去趟青原扫个墓。”
姜老太说着,声音蛮大地拍了拍茶几。
“循循奶奶要是还在世,年纪比我还大,老一辈的人最看重礼节。如果她在世,循循是她唯一的宝贝孙女,还能容你这么混账么?”
林循咬桃子的动作一停。
许久之后,慢慢偏过头去。
说实话,她是有一点紧张的。
她从来不是讨好型人格,也从不妄自菲薄,但也要分对谁。
林循忘不了这些个月,一餐又一餐的饭菜,她生病的时候,姜老太在她家熬了好几天的粥。
以及在医院里,老太太每天跟着护工一起帮她翻身,帮她擦脸,时不时还像她奶奶一样,拍着她后背哄她入睡。
是把她当成亲孙女在照顾。
所以林循是忐忑的。
既怕老太太不满意她,担心她说出一些难听的字眼,她会受不了。
更怕她会失望。
但她这人从小就不会哄人,嘴笨,只好买了很多东西,想讨一个侥幸。
只是现在。
她更觉得心里堵得慌。
已经很久很久了吧?
没有人这样设身处地地为她着想,替她操心。
林循指尖无意识地抠着桃子,汁水从指缝里淌出来。
直到流到掌心,她才惊觉,抽了两张纸一声不吭地擦干净。
便又听到沈郁的声音。
“您放心,我都考虑过了,是草率了一点。”
“但聘礼、婚房、婚礼,这些都会有的,至于媒人……”
他的嗓音依旧很稳,掺了点笑意,“我在回来的航班上查过,过年那几天青原天气很好,回温到十多度,不会太冷。您愿意的话,麻烦您亲自陪我走一趟,我会去墓前跟长辈们请个罪。是您带她来我们家的,您来当这个媒人,很合适。”
“……”
林循蓦地抬起眼看他。
难怪在飞机上,她补觉的时候,他一直在看手机。
原来竟然是在看这个。
她的一时兴起。
对在乎她的他们来说,原来,是深思熟虑。
半分钟后。
姜老太终于伸手接过那个橘子,剥了一瓣塞进嘴里,“啧”了声:“什么橘子,酸死了……吃饭吧。”-
三个人安安静静地吃晚饭,没再提这茬事。
等吃完饭,姜老太让沈郁去操作洗碗机,拉了林循进自己的房间,还把门给关上了。
她指了指床沿示意林循坐着等她会儿,自顾自打开衣橱,在最里层的储物柜里翻找着。
许久后,翻出个用丝绒帕子包着的雕花金镯子。
老太太目光沉静地看着那个镯子,半晌后拿起它,坐到林循身边,牵起她的手,往她手腕上戴:“这镯子是我婆婆给我的,原本我是打算留给小郁妈妈当嫁妆的,可惜……就当是改口礼物,希望你不要嫌弃。”
林循感受到那镯子沉甸甸的分量,眉心一跳,但好半晌后,还是没拒绝。
“谢谢外婆。”
姜老太拍拍她后背,想了想,又觉得自己今天一时上头话说得重了,此刻忍不住又替外孙周全一二。
“小郁的性子我知道,他跟他爸不一样,不是不负责任的人。”
“嗯,我知道的。”林循想到沈郁的现状,诚恳道,“不过,您说那些婚房聘礼的事,我们还不着急……我们两个事业都处于上升期,工作也比较忙。”
姜老太却没听出她话里的意思,满脸不赞同:“什么叫不急?别的不急,这些也得急,总之不用你操心了,你忙你的,我和小郁会看着办的。”
林循张了张嘴,没再反驳,心想下次还是私底下找沈郁说一下好了。
结婚又不是一定要新房子。
再说了,她自己不是买了房子么,到时候让他跟她一起还贷款好了。
老太太见她顺从,声音里总算有了笑意,目光探究地看她:“循循,你跟外婆交个底,你们俩早就认识吧?小郁之前喜欢的女孩子,就是你吧?”
“您知道?”
林循有点窘:“其实我们两个是高中同学,但我之前真不知道他……我一直以为就是普通同学,没什么交集的那种,所以一开始就没跟您说。后来……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我原先的确是不知道的。”
老太太说着,探身从床头柜翻出张纸递给她,“你住院那阵子,我在家打扫卫生,在小郁床头柜里找到了这个。”
林循凑过去看了眼,原来是之前那次她给沈郁写的直播课账号和密码。
后来她意识到自己又忽略了他的视力,便拿回来,随手搁在了茶几上。
没想到他还留着。
但就凭这么张纸,姜老太是怎么知道这么多的?
“你这姑娘,字迹这么多年都没变,写字母和数字的习惯还是跟当年一样,跟狗爬差不多。”
姜老太笑着说,片刻后忍不住哼了一声:“我当初为了帮小郁读你那串微信号,废了老大劲呢。我那会儿就觉得吧,能让我外孙喜欢的姑娘,肯定哪儿都好,就除了……字写得有点丑。”
她玩笑般把当初的事情说了,还不动声色地加了点渲染。
什么晚春的杨絮啦。
昏暗的楼道啦。
他外孙满脸的落拓和难过啦。
老太太年轻的时候是文工团的,各种戏没少演。
这会儿比谁都“情真意切”。
果不其然,听她一点点说完,姑娘眼底泛起了一丝红。
手指也忍不住攥了攥床单。
老太太又硬着心肠,加了把火:“循循,小郁是真的喜欢你,大学那次也是。”
“看你发了条朋友圈,他便觉得你过得很好,自己该放下了。明明是高兴的,却又忍不住跑去外面喝了一晚上的酒,回来醉醺醺吐了一马桶,边吐边跟我说他有个很喜欢很喜欢的人。”
“我问他明明这么喜欢,为什么不告白,他却没吭声。但我知道的,是因为他眼睛看不见,怕你嫌弃他。”
看林循红着眼睛喃喃说“不嫌弃”,姜老太不禁在心里唾弃了自己一下。
小郁的情况她再清楚不过。
这些年多少国内外的名医都看过了,当初以沈氏的资源和财力都没能治好他。
这是终身残障。
不是开玩笑的,也不是有钱就能弥补的。
连姜老太自己都会打怵。
沈郁复读和大学的那几年里,有时候祖孙俩吵架,她脾气上来了口不择言,恶言恶语地说过,怎么女儿死了还给她留个不能自理的拖油瓶。
后来他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但也不能像旁人一样。
家里仍然需要她事事留心。
出门超过两个小时,她就会担心灶头的火关没关,电器插头拔没拔,有时候走到一半还会回来检查一下。
夜里的梦魇也大多数和他有关,总是梦到她疏忽之下,一场大火把她这个眼盲的孙子给烧死了。
冷汗涔涔地惊醒之后,先是庆幸只是梦。
然后就下意识地,忍不住责怪他。
怎么就好不起来呢?
亲人尚且如此。
何况旁人。
所以,尽管老太太之前就很喜欢林循,总是邀请她来家里吃饭,却半点撮合他们的想法都没有,反而想给她介绍别的对象。
后来知道他们在一起,她也没有掺和,不期待也不强求他们会结婚。
因为她知道,哪怕外孙再好再优秀,可做一个残障人士的另一半,对人家姑娘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然而,他们现在领了证。
结发夫妻,那是一辈子的事。
往后,他们就是彼此的亲人了。
作者有话说:
抱歉啊大家,最近更新不是很稳定。故事越到尾声,就越谨慎,所以有点卡文,我会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好好更新哒!总之这章发88个红包感谢一下不离不弃的大家~爱你们!
上一章的评论阿仅都看到了,哈哈哈既然这么多人想看,我马上开始构思番外!
第66章
◎他招认了。◎
和姜老太聊了蛮久昼山这边的婚嫁风俗, 老太太渐渐有些疲惫,便催促他们两个回楼上去。
楼道里亮着崭新的灯光,扶手和楼梯前阵子也都翻新了——听说又是那个财大气粗、更新安保团队的业主出资的, 将整个小区的基础设施都翻修了一遍。
大家纷纷猜测那业主是老李头, 就连原先被他催促房租的租客们现在看到他也尊敬了不少。
林循双手插兜跟在沈郁后面,见他单手扶着楼梯扶手稳稳当当地往上走,步速与寻常人没什么区别。
走到二楼拐角处,还不忘停下来,回头等她。
林循站在原地看了他良久, 半晌后忽然加快步伐,几步走上前牵住他伸出来的手,莞尔道:“大少爷,练得不错嘛,爬个楼梯比我都顺溜了。”-
等回到家,林循先跟程孟煲了会儿电话粥。
过几天就是她的婚礼。
程记者筹备了几个月, 精神都有些萎靡了,跟她抱怨道:“早知道这么麻烦, 我就不办婚礼了。小时候总觉得穿婚纱是件很浪漫的事,自己经历了才知道, 从选酒店、买婚纱婚鞋、拍结婚照……到拟菜品、喜糖、四大金刚、请柬……哇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折腾的事情?我前阵子烦得嘴角起泡,和陈诺之吵架次数都变多了。”
林循听她语气里的哀怨, 忍不住乐出声, 宽慰道:“好啦, 别愁眉苦脸了,现在不是都弄好了嘛?你这两天可不能心情不好啊, 万一到时候憋出个大痘, 化妆师都救不了你。”
程孟闻言大惊失色, 连忙松了眉头,拍着胸口缓声道:“你说得对,不能功亏一篑……”
一连聊了半小时,程孟把婚礼当天的全部流程发给她,着重点出了最后的扔手捧花环节。
程孟说到这,音调便提高了许多,揶揄道:“循循,这两天让沈少爷好好帮你按摩按摩腿脚,到时候这手捧花我往伴娘团那边扔,你可得抢到啊!我都结婚了,你也得抓紧。不许不上心,听到没?”
林循却欲言又止了一会儿,说道:“那个……孟孟,有件事跟你说一下。”
她之前其实已经查过了,按照昼山这边的习俗,领了证但是没有按照传统婚俗办过婚礼的女生,还是可以当伴娘的。
但她还是得跟程孟确认一下。
程孟却大惊失色:“什么?你不要告诉我,你跟沈少爷提分手了?”
林循咳嗽了几声,有些不自在地说:“你往另外一个方向猜。”
程孟:“……另外一个方向?沈少爷跟你提分手了?他把你甩了?”
林循安静了几秒钟,实在是有点无语。
半晌才淡定道:“我们今天领证了。”
“……?”
“……??”
“……???”
电话那头的呼吸声越来越重。
直到半分钟后。
高亢的分贝简直要从手机麦克风口爬出来,直钻进林循的太阳穴。
林循忍不住把手机挪远了些,才终于从几近咆哮的语气中分辨出话语的意思:“你!们!竟!然!背!着!我!领!证!了!”
“……”
林老板莫名有种被“抓奸在床”的心虚感。
程孟依然很难消化这个信息,语速快得要飙起来:“不是,你们这也太神速了?我俩谈恋爱十年才终于决定要结婚,你俩才……不到三个月???说,是不是沈少爷逼婚?你有什么把柄被他拿捏住了?”
“没,”林循换了只手拿手机,后背半倚着床头,“是我逼婚。”
程孟又倒吸了一口冷气。
但思及林老板一贯的勇猛性格,又觉得这一切都很合理,隔着电话竖起了大拇指:“你牛-逼。”
程记者于是职业病发作般事无巨细问了好多问题。
等她八卦完,感叹了一番神仙爱情后,林循总算说到正事:“……所以就想跟你确认一下,我去当伴娘会有忌讳么?”
“那能有什么忌讳?”
程孟忍不住开玩笑:“唯一的忌讳大概就是,我们林老板长得太美,伴郎团会不会被你迷得连流程都忘了,那确实挺忌讳的。”
她说到这,顿了几秒钟,声音又稍稍低了点:“那个,循循,我得跟你提前说一下,陈诺之请了高中班里好多男生,包括宁琅……不过到时候你全程跟着我,见面的机会不多。”
“没事,”林循被她这谨慎的语气逗笑,“你结婚,你们自己请宾客,考虑我做什么?再说了,又不是没见过,我还怕他?”
“那就好,”程孟松了口气,“就知道循循最大度,不跟他这种小人一般见识。”
两个人又贫了一会儿,才挂电话。
林循从房间里走出来,沈郁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捏着个平板,戴着耳机一副聚精会神的模样,也不知道在浏览些什么。t
她去厨房倒了杯水递给他,随即在他身边坐下。
晃了晃手机上程孟发过来的婚礼当天密密麻麻的流程,头皮发麻地咕哝道:“……凌晨三点半,我们就要起来化妆,从接亲到晚宴结束历时十四个小时……这哪里是结婚,这是打仗吧?而且刚才孟孟算了一下总账,结个婚要赔掉好几十万……啧,城里人真会玩。”
几十万,够在青原买栋楼了。
林老板说到这,想起今天老太太说的那些婚嫁风俗,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姜老太提及的那些礼俗讲究,比程孟的婚礼还要繁复。
她忍不住提议道:“要不……咱们以后就别办婚礼了。我看网上不是很流行旅婚嘛,我们找个地方去旅个游,既省钱,又轻松,你说呢?”
沈郁听到这,在平板上慢悠悠滑动的手指渐渐停住。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章是盖了,后续婚嫁仪式、婚房聘礼,甚至回青原扫墓他都想好了。
但某件事情,好像,被他彻底抛到了脑后。
起码。
某人还在十分努力地,顾及着他贫瘠的经济状况,想替他省钱。
“……”
沈郁僵着脸放下平板,摊牌的念头在脑子里转了一圈。
他顿了会儿,试探地问道:“刚刚,你和老太太神神秘秘地在房间里都说什么了?她没提买婚房的事?”
“提了,”林循挨过去,下意识蹭了蹭他手臂,“我是这么想的。我买了这个房子之后呢,每个月还在还贷款。这房子也不算小,咱俩可以把这里布置一下,当作婚房。以后你就跟我一起还房贷。”
“你可要努力赚钱努力配音啊,等《凡尘》上线,我立马给你接个新活,让你替我赚钱去。”
“……”
林循没察觉他微妙的沉默,说着还开始井井有条地盘算起来。
“这房子我买的时候价格不高,一个月的房贷是一万六,咱俩一人一半,那就是八千……目前你的粉丝数已经破万了,近期来接触的剧本、文娱公司有好多,只要你多接几部剧,我多导几部剧,咱俩一起还个房贷,轻轻松松。等把这套房子还完,如果未来咱们想再换置更大的,也会轻松些。”
“……”
林老板掰着手指头,缓缓勾起唇。
汤欢总说她这人活着没奔头,没爱好、不享乐,不知道她赚钱是为了什么。
她从前也不知道。
只是抓着一件自己还算感兴趣、觉得有那么点意义的事,打发掉余生漫长的时间。
但现在,她好像不这么觉得了。
她说完未来五年的规划,却察觉身边的人一直没吭声,面色复杂,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搁在沙发上的平板还亮着屏幕。
林循随意地瞄了眼屏幕,几秒钟后,瞳孔震动着坐起来。
她忍不住拿过那平板。
屏幕上是昼山绵江北岸一处新开发的中式庭院豪宅区的售房资料。
看这位置,恰好毗邻昼山城中最贵的别墅区,临江阁——她听汤欢说过,这次在南漓遇到的那位投资商,被她誉为女强人的郑总,住的就是临江阁。
林老板匆匆扫了眼第一页面积最小、位置也最偏的那套独栋别墅,看了眼价格。
最低配的,也能抵十套她现在的房子。
而其中最中心的那套,院子恐怕开个跑马场。
连标价的位数她都数不过来。
“……”
林老板看了眼那些别墅的效果图,又抬头看了眼沈郁,视线机械地来回切换着。
好半天后,她挣扎着说了句:“那个……就是说……你刚刚一直在看这个?你想要这个婚房?”
沈郁不置可否,只低声问她:“不说我,我只能看个介绍和面积。你呢,更喜欢哪一套?靠江边的风景好,中心的安静,都有可取之处。”
“……”
林老板眼里哪能看到样式,那标价已经快闪瞎她的眼了。
她喉头上下滚动着,为难地说道:“沈郁,你这心愿,咱们能不能暂缓?”
简直比周洲整天嚷嚷着想在三十二层写字楼办公还让她头疼。
“要不,列入我们未来十五年的规划?……十年?”
林循见他满脸严肃却不吱声,心下暗叹,看来,他是真的很想要。
她咬了咬唇,沉思了一会儿,片刻后认真道:“行,你的诉求我知道了。就是我脑子被这串数字刺激得有点乱……你等我想想。我先去冲个澡冷静冷静,回来咱们再商量这事儿的可实施性。”
“……”
良久后,沈郁不动声色地关了平板,忍不住抬手摁了摁眉心。
好像装穷装太狠了……可怎么掉头啊?
他本就没打算一直隐瞒。
之所以到现在都没说,一是前阵子关注点一直在她的身体和心理问题上,时间长了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其二呢,她之前总说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正值恋爱初期,沈郁自然避免提及这些,反而把人推远。
还有一个顾虑,则是因着《凡尘》还没上线。
他私心里认为这部剧的制作非常精良,不愿在上线之前就让它冠上“千寻出品”的虚名,反而喧宾夺主,令人忽视了剧本身的闪光点。
他对这部剧有信心,相信它能够凭借自身的高品质出圈。
“一只夜莺”值得。
这也应该是林老板真正想要的。
原本这样的打算没什么毛病,他亦想好了等尘埃落定后,两个人感情更稳定些,再徐徐图之、一层层地剥掉马甲。
总之不能让人跑了。
但变故就在于,他们领证了,再瞒下去该出事儿了。
一切突然迫在眉睫。
沈郁缓缓吐出一口气,摸索着拉开一旁茶几的底层,拿出那两份还没捂热的结婚证。
他听着浴室里传来的水声,头疼地叹了一声。
到时候,她不会认为,他是在骗婚吧?-
昼山城西边郊区,龙湖南岸伫立着一座庞大的监狱群。
厚而高的灰白围墙将整个建筑群重重围住。
探视时间刚过,赵桅低着头从斑驳的铁门出走出来,寻到路边停车场里自个儿的车,拉开驾驶位的车门。
他没有立马开车,反而摇下车窗,隔着灰蒙蒙的路灯,回望着群山下巍峨的监狱群。
三层楼高的监舍楼像个巨大的厂房,里面分隔出一间间几平米大小的格子间。
其中有一间,关着他父亲。
过去的这些年里,他从来没来探视过他。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赵桅收回视线,忍不住拉开储物夹,摸出包烟,点了一根抽起来。
烟雾袅绕,他却越抽越烦,整个人像是被指尖的那点猩红燃着了一般。
许久后,烟蒂渐渐熄了,就在他要去摸下一根时,口袋里的手机适时响起来。
他看了眼来电记录,是王素梅。
赵桅面无表情地接起来,还没出声呢,对面先传来嘶哑又尖锐的骂声。
“赵桅,你上哪儿去了?你是不是报警了?今天警察来家里调查了。”
王素梅有点歇斯底里,恼羞成怒般讲了几句很难听的脏话,“我都跟你说了,我那是犯病了胡言乱语,你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小畜生——”
赵桅直接打断她:“我在龙湖监狱,我刚刚去见赵一舟了。”
他懒得跟她废话,省去了所有的过程,只冷冷说道,“他全招了,也说了会出庭作证。”
王素梅的所有咆哮和尖叫都在这瞬间戛然而止。
像根崩断掉的皮筋。
半分钟后,她急促地呼吸着,伴随着语无伦次的自言自语:“不可能,老赵不可能招认……他都快出狱了,你在骗我。是不是还想来套我的话?杀人的就是赵一舟,就是他,你想做什么?你想害得我们全家不得安宁吗?你个不孝的东西。”
赵桅停了片刻,只说了句:“你还知道,我也是你儿子啊。”
他淡淡说了这句,便挂断了电话,没再停留,抬头看了眼象征着团圆的圆月,趁着夜色往城市里开。
他从记事起就知道,王素梅很偏心。
赵帆是她眼中的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
而他呢,只是一个意外。
——因为王素梅流产太多次,再做一次人流会有危险,所以不得不生下来的,意外。
赵桅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有一次被赵帆骗着吃了一条毛毛虫,那令人作呕的触感,他到现在都记得。
然后王素梅知道后,却只说赵帆是在恶作剧。
又是恶作剧。
这样轻飘飘的三个字。
所以赵桅几乎不再告状。
他知道,告状没用的。
在赵桅的记忆里,八岁之前,那个令人窒息的家里,唯一在意他的,只有赵一舟。
他会在开完会后,抓一把会议桌上的巧克力带回家偷偷带给他,因为家里的所有零食都是王素梅专门挑的、赵帆喜欢的口味。
也会在王素梅让他穿哥哥的旧T恤上学时,带他去买他喜欢的、胸前印了奥特曼的新衣服。
后来他被寄养到舅舅家。
赵一舟时常去学校探望他,每次来,都会给他带很多故事书、五花八门的文具。
他让他好好学习,要他将来有出息。
也给他讲一些浅显的做人的道理。
赵桅还记得,初二那年,他和班里一个男生闹了矛盾,打了架、挂了彩。
班主任说要联系家长的时候,他不敢让舅舅舅妈失望,生怕给他们添麻烦,便将电话打给了赵一舟。
他怒气冲冲地赶过来,狠狠地甩了他一个巴掌,压着他的头让他给对方道歉。
逼着他发誓,以后不再做违反校规的事。
所以赵桅一直不能理解,这样的父亲,会杀人。
他原谅不了他,从来没来看过他,就当作自己没有这个父亲。
除了今天。
车子拐过一个弯,轮子压过山道上凹凸不平的坑洼,溅起半人高的积水。
赵桅盯着前方荒草丛生的路,小心翼翼地开着。
今天赵一舟起初是不承认的,跟王素梅一样,他咬死了是他杀的人。
任赵桅怎么劝说,如何讲理,甚至歇斯底里地咒骂,赵一舟始终咬紧牙关,对当年的事闭口不谈。
听说赵帆那边更是混不吝,拿测谎仪都审不出半句真话。
他们一家三口背负着一条人命,默契十足地结伴走在漆黑的道路上,仿佛“负重前行”的苦行者。
就好像一条歪路,只要闭着眼睛结伴走到黑,就会成为康庄大道。
后来,赵桅嘴皮子说干,完全没了任何劝说的意图。
他转而说起了一些从没跟家里提过的不相干的事。
他们不会在意的事。
“跟你说一下,我去年大学毕业了,北霖理工。还不错的学校吧,是985,是你要我有出息的。”
“我虽然过了保研线,却在公示前夕被撤掉了名额。”
“我也想过考公或者考编,回昼山当个物理老师也好,你知道的,我从小就喜欢物理……班主任很直白地跟我说,我考上了也过不了背调。”
“因为一直以为能保研,我错过了去年暑假秋招的机会,找了半年工作,现在只能在一家外包公司干私活。我的领导是我们同班同学,上学那会儿GPA比我低将近1个点。”
“上个月赵帆被抓上了新闻,交往了三年的女友起初还安慰我这不关我的事,可后来有一天,她忽然跟我提分手了,一点预兆都没有。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删了,一点念想都不给我留。”
“那次陪妈去精神科,我也做了个心理测试。微笑型抑郁症、讨好型人格,都是重度。医生说,应该有好多年了。”
“你知道,这些都是为什么嘛?”
赵桅颓丧地看着他。
平直的眉心失去了所有愤怒与挣扎,写满认命。
探监的时候不让抽烟。
他只拿了一根在手里,没点燃,时不时去闻两下,像个被逼到绝路的瘾-君子。
“我以前总劝自己,你做了这样可怖的事,害得人家家破人亡,活该坐牢。我又偏偏是你儿子,是花你的钱、受你的荫庇长大的,那这些惩罚,就该是我的。”
“但我现在知道了,压根不是这样。”
他盯着赵一舟的眼睛,漠然地问他。
“你们两个是‘伟大’的父母啊,为了保护你们的心肝宝贝,不惜赔上一切,真是‘可歌可泣’……那我呢?”
“我就活该吗?我也才二十四岁,我就该死吗?”
他说完便拎了外套往外走,在走廊里抽了半个小时的烟。
直到狱警告诉他,赵一舟在探视间里直挺挺坐了半个小时,又是哭,又是扇自己耳光,又是笑……像是同王素梅一道疯了。
他回去便招供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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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我们真的火了。◎
淋浴间里, 林老板机械地把浴球上蓬松的泡沫抹到发上,十指舒展开,轻轻揉搓着发根。
她闭着眼, 任氤氲的水汽蒸腾着。
被那串数字戳到的大脑, 在这样温暖的雾气中反而清醒了几分。
从昨晚他飞去南漓找她,到现在才不过二十四个小时,但这天仿佛在她的生命中被拉得很长。
像是一条深不见底的分水岭。
从前她总不认为人的生命是多崇高的事,也不认为她的人生有什么必须过好的意义。
她从十一岁开始便丧失了自己的意义。
这么多年来,除了寻亲、为爸爸讨回公道、努力生存之外, 其他的所有空隙,只需要潦草填埋、糊弄过去就好。
她有时候也会想,如果这个世界是一场戏,那么她一定就是其中为了铺垫悲剧色调而被捏造出的,面目模糊的群演。
永远得不到命运的一笔垂怜。
直到昨晚。
林循在回来的航班上睡了一觉,不期然梦到了十七岁的她和沈郁。
梦里没有那些糟心事, 她是个像程孟一样在昼山长大的女孩子,从小衣食无忧、备受宠爱。
是她曾经羡慕甚至仰望的人生。
沈郁也没经历过车祸。
他们两个都顺利读完了高中, 从一中毕业了。
梦里的她考上了理想的大学,亦交了不错的男友, 过着富足、平稳的生活。
他呢,依旧上了昼大, 毕业后继承了沈氏, 娶了一位同样优秀的妻子。
他没有因为车祸坐在她前桌, 亦不曾被她吸引。
她没有借过他发带,更不曾因为自卑还给他昂贵的钢笔。
梦里, 她没有省下路费给她买mp3的爸爸。
也没有夜夜为她打扇, 拉着三轮车烤串供她上学的奶奶。
像是一个她曾经期许过的平行世界。
温馨、安稳、真善美。
但不知道为什么, 她好像一点都不开心。
总觉得缺了很多东西,让她觉得心慌难忍、无法适从。
直到挣扎着梦醒了,恍惚间看到他垂眸坐在身边,手里拿着泛着冷光的平板。
他没有发觉她醒来,依旧在忙自己的事。
旁边的乘客开了暖黄的读书灯,光影打在他挺直鼻梁和浓密眼睫上,映下一片浅浅的阴影。
林循坐在旁边看着他许久。
直到飞机经过一片气流,开始颠簸。
那瞬间她心跳如鼓,生平第一次胡思乱想,担心航班会像空难纪录片里那样,直直地掉下去。
在那漫长的五分钟的颠簸中,她第一次察觉,她想继续活着。
想跟他一起,活过他口中的六个十年。
她想通了,她这样的人生也很好。
想想虽然这么多年都很苦,但起码,她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和奶奶。
还有最好的他。
会在山风里、烟火下告诉她心动是什么样,也会风尘仆仆连夜赶来、告诉她“我爱你也是常态”的他。
可是,那他呢?
他应该,还是有遗憾的吧?
林老板揉了揉自己满是泡沫的头发,想到刚刚平板页面上那些昂贵精致的房子。
他小时候,就是在那种房子里长大的吗?像个城堡。
就像她小时候得到过的那些洋娃娃、蜡笔和小书包,后来又没有了。
总是会有遗憾的。
……
等洗完澡回到客厅,林循见沈郁姿势散漫地坐在沙发上,平板搁在一旁,正垂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看了眼墙上的时钟,便打着呵欠催他去洗漱。
“十一点多了,你也去洗个澡,记得拿衣服。”
她走过去蹲在他身边,把脸颊贴上他膝盖,困得几乎睁不开眼。
“好,”沈郁视线空空地在她面上落了一瞬,伸手去摸她湿漉漉的发,语气有点玩味,“那你先去把头发吹干,躺着等我。”
林循听他话中强烈的暗示意味,倏地抬起头看他。
这人这么精力旺盛么?
她想起今早迟到了一小时的原因,视线连忙从他脸上挪开:“我真不行。昨晚就没睡好,好困。”
“而且,从明天开始应该会很忙,可得养足精神。这周五《凡尘》就要上线了,还有两天时间。我们安排了几场直播预热,到时候你和琳琅大大他们都得在哦。”
听到她急切的拒绝和后续一连串的“证据支持”,沈郁觉得有点好笑,轻扯她额前碎发,促狭道:“不行什么?”
他停了两秒,慢悠悠地说:“让你等我,是有点事要跟你说,你听着就行,不耽误林老板养精蓄锐吧?”
他尾音下沉,藏了刻意的暧昧:“还是说……你想的是别的事情?是……什么?”
“……”
意识到自己想歪的林循松了口气,同时脸皮一点点烧起来。
好半天后,她眨眨眼,气定神闲地给自己找补:“我的意思是,因为要早点睡,所以聊天也不能太久。”
“行吧。”
沈郁没再逗她,起身去衣柜固定的那层拿了新的居家服和浴巾,往浴室里走。
关了门,封闭狭窄的淋浴房里充斥着还未散开的热气,带着沐浴露的木质香味。
以及她身上淡淡的气味。
很熟悉。
沈郁拧开花洒,长睫阖着,仰头迎上温热的水流。
许久后,他关掉水,手指触着门把手,顶着满脸水珠在湿冷的瓷砖上站了会儿。
还真有点忐忑。
他换上衣服,随意擦了擦头发,脚步缓慢地往房间的方向走去。
又站在房门口做了会儿心理建设。
这瞬间,简直比前年寻语上市的时候还紧张。
可等他好不容易消化完这些许惶乱,却不期然听到了床头吹风机剧烈的风声里,夹杂着一声声十分平缓的呼吸声。
以及规律且轻微的鼾声。
“……”
沈郁迈步走到床边,探手在她身旁摸了摸,果然。
吹风机还搁在旁边,热风正对的那处床单已经被吹得发烫,可某人的发梢还湿漉漉的。
看来是头发吹到一半就睡着了,连被子都没盖。
沈郁眼皮掀了掀,连忙摁掉开关。
心大到这份上,独自生活了这么多年,居然没出过事……
他皱着眉,动作很轻地给她盖上被子,又把枕上湿润绵软的长发全部披散开。
这才拿了一条干燥的毛巾,轻手轻脚地帮她擦干。
又去擦她被湿发沾得满是水渍、粘腻的脖颈和胸口。
似是被他伺-候得舒服,女人的呼吸声越发绵软,温热的脸颊下意识地蹭着他手背。
像只亲近人类的幼兽。
沈郁忍不住牵了一边唇角,收回半湿的毛巾想去换一条。
刚刚起身,却听到她半醒半梦般呓语着什么。
那声音仿佛黏在嘴唇间,混杂不清的。
他弯下腰,凑到她身边仔细分辨,才终于听清。
“沈、郁,你的遗……憾,我会……会帮你的。”
“你跟我……跟我混,我会努力……带你……赚钱的。”
“我……给你买很贵的钢笔、米其林三星、好看的……衣服、气派的大城堡……你以前有的,以后……也会有。”
“……”
温热的气息直往他耳窝里钻,他僵了片刻,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
许久之后,他清浅啧了声,心尖一点点酥软,似是被温乎乎的糖水煮化了。
就像她说的那样,真的好甜。
只是,这可让他该怎么坦白啊?
夜很安静。
空调的热风口有隐约的声响。
大概过了半分钟,他轻轻拍了拍姑娘的头,俯身在她耳边哑哑应了句:“好,林老板,那就辛苦你了。晚安。”-
之后这两天,林循忙得天昏地暗。
不仅仅是做上线前最后的打磨,还有各个社交平台上的宣发。
剧上线前,安排参演cv直播是惯例,但之前几部的直播间也就一些追随已久的老听众会关注。
因为听的人不多,所以环节也轻松些,cv们连脚本都不用看,跟大家话话家常就好。
这次却不同。
直播间里每天都有几万人在线,其中一半以上都是冲着“夜莺”大大来的。
甚至好几次冲上了平台热门。
周洲和汤欢都停了手头的活,跟着林循一起盯直播间。
都说从来没看过这么多弹幕。
总之盛况之下必是忙碌,林循几乎每天都忙到晚上十二点才回家。
一回来匆匆洗漱完,便倒头就睡,第二天又是一大早就出门去工作室。
汤老板倒是每天都神采奕奕。
她在工位上挂了个可视化表格,订阅人数每上涨一千就打个勾,一双野性十足的眸子盯着那表格上密密麻麻的勾,仿佛冒着绿光。
终于忙到程孟婚礼前一天,《凡尘》的前三集连更正式上线。
这天晚上大家都在工作室。
一群人围着会议桌,在讨论第二季的策划案。
晚上六点,存在后台的剧集按时播出。
起初大家还佯装镇定,没人去看数据。
林循也十分淡定地讲着周洲做好的策划,但讲了半个小时之后,忽然忘词了,卡了足足三十秒。
她抬眸,看向周洲。
“……”
周洲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登上平台,看了眼后台数据。
几秒钟后,他瞳孔震了震,反复确认了好几次后,才结结巴巴地说道:“老大……我们上了首页滚动图推,就挨着《长耀》的海报……目前不到三个小时,后台的订阅收益抵得上之前《小蔷薇》更新半个月……”
平台的推荐力度直接和订阅量挂钩。
他们之前的每部剧,几乎都是靠着完结后的口碑一点点起来的,但在更新初期并不会有太多人关注。
在平台上亦是默默无闻,别说热度最大的首页滚动图推了,能在犄角旮旯里有个字推就谢天谢地了。
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种盛况?
这种头部工作室才有的宣传和收益。
当真算得上是泼天富贵了。
周洲再次确认完收益,又去看剧集下面的评论。
庞大的评论数量,再次令他瞪大了眼睛。
而且,竟然,全都是好评。
有夸剧本写得好,买了前三集的听众都说,剧情很精湛流畅,期待之后的更新。
也有夸制作精良的。
大多数新粉都是从平台的首页榜单上找进来的,之前从没听过他们工作室,开始在网上大肆考古。
一些老粉则扬眉吐气,科普着他们从前的作品。
“‘一只夜莺’出品,必是精品。他们就是比较低调,做的好剧真的不少了。”
“是啊,我从三年前的《命途之南》开始听的,当时他们官微只有两百个粉丝,那会儿我就觉得这家工作室以后会火,从剧本到声音都很用心啊。”
“对,后期也是,做得非常好,一些武侠背景音简直绝了。”
当然,其中大部分还是在夸两位主役cv的声线。
“琳琅大大在这部里的功底好像又进步了,好贴人设啊。”
“啊啊啊我听完三集后,把玉清子的cv扒了个遍,他居然是个新人!没作品没物料啊我去!这声线也太清冷太端方了,怎么办,今晚睡不着了,有代餐吗?”
“加一,混迹广播剧多年,算是半个业内人士。很久没听到这么令人酥软的声音了,耳朵里的老茧都掉了。不过说实话,不太相信是个新人,总觉得是某个大佬披的马甲。”
“楼上想多了吧,我不记得哪个大佬是这种声线啊,除非是大佬的伪音哈哈哈。”
“给大家指个路,夜莺大大开了微博的哟,日常会发一些自己的配音作业,可以去观望。”
“……”
周洲摁掉手机,咽了咽唾沫,咋舌道:“老大,我们好像……真的火了。”
会议室里一时响起了接连的欢呼。
一群平日里闷不做声的i人们此刻放纵地尖叫着,几年的努力和坚持在这一刻得到了回报。
林老板唇边也带了笑。
其实都在预料中,这部剧的关注度在宣发时期就能初见端倪了。
汤欢亦笑得眉眼飞扬,对林循点了点头,而后起身关掉电脑,扬声道:“大家这几天都辛苦了,这周末好好休息。下周一聚餐,我请客,顺便发奖金。张成玉,我看你前两天不是盯上个手办不舍得买么,可以看着下单了。”
工作室里的欢呼声更大了些。
毕竟,没有比发钱更直截了当的庆祝方式了。
林循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欢欢喜喜地笑闹着。
片刻后,调了静音的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
她看了眼,是孙律师的电话。
林老板拎了包,跟汤欢比了个手势,边接起电话,边往外走。
“孙律,案件又有新的进展了?”
昨天孙律师便给她打了电话,说是在赵桅的帮助下,赵一舟已经招认了。
多年前杀害她父亲的,真的是赵帆。
她昨晚听到这通电话的时候,实在太忙,只草草跟他聊了三分钟就回去工作了。
这么大的消息,她知道后心情却很平静,没有任何的波动。
“嗯,”孙律师也不卖关子,开门见山道,“赵帆也招认了。审讯进行了一天,我也在场。他起初死活不相信赵一舟招了,认为我们在炸供。后来警方将赵一舟从龙湖监狱提调到看守所,父子两人见了面,赵帆才知道事情真的败露了。”
“又过了两个小时,他才招认。”
“那他交待了么,”林循缓缓呵出一口气,在冰冷的空气中凝结成白雾,“为什么……要杀害我父亲。”
既然是赵帆杀的人,那就不可能是多年前赵一舟招供的理由,因为被发现挪用公款而杀人了。
“是,他交代了。”
孙律师顿了片刻,言简意赅地说道:“是因为他在工地上往一只流浪狗身上泼学校里偷来的硫酸,被你父亲看到。你父亲训斥了他几句,救了那条流浪狗。”
林循的呼吸很轻,步调缓慢地往家的方向走,踩过一块块积着薄雪的青石板。
“……就因为这么件事,他就杀人?”
孙律师下午也问了赵帆这个问题。
他手上戴着手铐,笑得古怪,语气理所当然,甚至有些洋洋得意。
“这理由不够么?他算什么?一个臭打工的,搬一天砖吃一天饭,在昼山连居民暂住证都没有,没亲没故、没钱没人,跟那条整天在工地里翻垃圾桶的流浪狗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一条狗,凭什么教我做人?我杀了他都嫌手脏。”
孙律师没忍心和林循复述他的原话,只说道:“像他这样的人,是典型的人格缺失、心理变-态,为什么原因杀人都是很正常的。小林,如今尘埃落定了,后续的庭审交给我,你别多想,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开始你自己的新人生吧。”
“嗯,我会的,谢谢您。”
林循得到了答案,心里竟然没有想象中的剧痛和不甘。
长达十六年的疤痕,似乎彻底地从她心口揭开了。
露出了有一些发痒的新肉。
林循脚步轻快地往前走,拐过街角时,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拎着盲杖,单手插兜,低着头在等红绿灯。
他晚上说要来接她来着。
她差点忘了。
隔着一个红灯,林循视线落在男人身上,看到他肩头落了薄薄的雪。
她弯了唇,低声道:“孙律,有件事我想跟您说。”
“我结婚了,等婚礼时间定下来我再邀请您,想请您当我的主婚人。”
她忽然想办婚礼了。
这个世界上,在意她的人和她在意的人,还有很多。
作者有话说:
广播剧上线啦,案子也尘埃落定了,掉马应该是下下章,嘿嘿!爱你们!
第68章
◎夫妻相。◎
晚上回到家, 林循又是倒头就睡。
这几天实在忙碌,两个人尽管每晚都能见面,却几乎没有任何闲聊的空闲。
林循更是把之前沈郁说的要告诉她一些事忘得一干二净。
第二天是程孟的婚礼, 凌晨三点, 林循摁掉闹钟,起床换好衣服。
她一会儿要去程孟家。
昼山这边婚礼的繁复程度令她叹为观止,新郎新娘以及伴娘伴郎三点半就要开始化妆。
沈郁也跟着起来,困困地跟在她身后晃荡。
从客厅跟到卫生间,靠在门板上双手抱臂, 闭着眼等她刷牙。
林循从镜子里看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只觉得好笑。
头发也乱乱的,整个人像只毛茸茸的泰迪。
他这生物钟现在算是彻底被她调整过来了,往常凌晨三点或许他还没睡呢。
林循刷完牙,走过去戳了戳他胳膊:“你别跟着我忙活,去接着睡觉。别忘了中午十一点去酒店参加婚宴就行。”
沈少爷依旧没睁眼, 下意识地伸手过来搂她。
他身上穿着柔软的居家毛衣,羊绒质感的毛线温温地贴着她皮肤。
“等我五分钟清醒一下, 等会儿送你去。”
“天还没亮呢,不放心你自己打车过去。”
林循抬头看了看他, 在他下巴上啄了一口:“我不是一个人,孟孟那边有司机过来接我。”
“你去睡觉, 听话, 一会儿中午我可没时间吃宴席, 你替我多吃点?”
“……那行吧。”
沈郁依旧闭着眼,手也没松开她, “再抱会儿。”
林循打量着他倦懒的神色, 忽然开口, 慢吞吞地说:“今天你应该被安排在一中同学那桌……就,那什么……”
她咳嗽了一声,“宁琅也会在。”
她话音落下,眼前男人蓦地睁开眼,像是不明白她的提醒:“……所以?”
林老板笑着戳戳他:“不许阴阳怪气,不许挑衅,不许打架,听到没?”
上次她跟他说完当初和宁琅的那段故事,这大少爷脸上表情像是要吃人。
何况,他之前好像就看宁琅很不爽来着,当时林循还有些不解,毕竟他们俩高中时候好像也没什么交集。
当然她现在明白了,这人无端吃了十年飞醋,能看他顺眼才怪。
沈郁眨眨眼,面色晦暗地掀唇:“这么偏心你‘前男友’?那万一他主动阴阳怪气、挑衅,打我怎么办?”
“……”
林循靓女无语:“什么前男友……总之如果以上情况发生,我们聪明又智慧的夜莺大大肯定会有更好的应对方式,不跟他一般见识。总之孟孟的婚礼最大,要是你受了委屈,过了今天,我帮你十倍找回来,行不?”
“找回来就算了,”沈郁挑了挑眉,低头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
他的嗓音里还带着睡意未消的沙哑,不如平时清越,却多了几分模棱两可的情愫,“补偿我就行,嗯?”
“……”
林老板红着脸骂了一句“不要脸”,挣开他的手臂,去门口换鞋-
到程孟家之后,光化妆就花了三小时。
之后便是接亲、迎亲仪式,外加一上午的拍摄。
等终于忙完这些仪式到酒店,已经十点多了。
程孟换上缎面婚纱,坐在化妆间里边补妆边打瞌睡,整个人又困又倦又饿,像朵蔫了的玫瑰。
林循站在她身后,看着镜子里的她。
蔫是蔫了点,但很漂亮,闪闪发光的。
也难怪刚刚接亲进门的时候,陈诺之看到她穿着一身大红色中式秀禾端坐在床沿,一向沉稳的工科男霎那哭到哽咽。
被程孟嘲笑了好久。
林循拍了拍她肩膀,从包里拿出一盒巧克力,拆开,给她拿了一块:“啊,张嘴,别沾到口红。”
程孟乖乖张嘴,细嚼慢咽着。
等吃掉了三颗巧克力,她才算恢复了点元气,摇头道:“就冲今天这炼狱般的体验,我也不能跟陈诺之离婚……不然万一以后还得再来一次,多痛苦。”
林循亦觉得这些婚嫁流程实在是太复杂太累人,想着自己如果要办婚礼,一定要省去这些,只请些相熟的亲友吃顿饭就好。
她又给程孟拆了盒牛奶:“趁着现在有空多吃点,等会儿宴席应该没你的份。这流程才过一半,你可不能倒下啊。”
程孟半死不活地咬着吸管,脸颊一鼓一鼓,像只小豚鼠:“……我尽量。”-
陈诺之家在昼山做实木家具的生意,算得上是小富之家。
程孟家里也差不多。
生意人最重脸面,这场婚礼,小两口与其说是主角,更像是两列展品,衣着华贵、香车美酒,向生意场、亲朋好友们展示出陈孟两家的经济实力。
所以婚宴选在昼山最豪华的超五星级酒店,君临。
亦是沈氏旗下的酒店品牌。
一桌婚宴席面,最低档的都需要一万五千八。
化妆间隔壁的新郎休息室内,陈诺之正在和酒店经理核对午宴和晚宴的菜单。
菜单外包裹着镶金的红绸丝绒布,待翻到内页,他看着那些只有最顶尖的席面才有的菜品,皱眉问:“我们订的不是这个吧?”
他们订的是中档的席面,一桌是两万出头。
而经理拿的菜单,显然菜品、食材、酒水都是升级了的。
价格亦不是一个层次的。
“是,这些是我们东家赠送的,”经理笑道,“祝您二位新婚愉快,百年好合。”
“东家?”
陈诺之蹙眉想了一会儿,半晌后才有些了然。
他不由得想起之前林循住院的那两个月——豪华宽敞的病房、最权威的主治医,以及他和程孟去探望时在楼下撞见的豪车。
半年前那次同学会,他也听到了关于沈少爷如今生活窘迫的传闻。
现在看来,那些传言显然没有几分是真的。
还不等陈诺之回过神,休息室的门被敲响。
经理走过去,打开门,待看到门口的来人后,神色骤然变得恭敬,甚至有些谄媚激动——哪怕对方其实看不见他的神态动作。
这家酒店虽是沈氏旗下,但也只是沈氏在经营,其中百分之六十的股份都归眼前人所有。
“那东家、陈先生,你们聊,我先去安排宴席。”
沈郁神色寡淡地点头。
经理迎了他进来,兀自往外走,还贴心地帮忙关了门。
“沈郁。”
陈诺之起身去扶他往沙发旁走:“来,坐这里。”
沈郁却没坐下,唇角带了点弧度,语气玩世不恭:“不坐了,马上走,不耽误你们的流程。”
他说着,手腕抬起,将手上拎着的盒子轻轻搁在沙发上。
“听林老板提起,程家长辈喜欢收藏瓷器。这套骨瓷还不错,形貌比较典雅,适合长辈们用。”
陈诺之看了眼那盒骨瓷,饶是他从小也算锦衣玉食长大,双目依旧被炫了片刻。
不过震惊多了,他早就习惯了。
高中那会儿,这哥们的排场可比现在还要嚣张。
家里每天送他上学的豪车,周一到周五都能不重样。
一群公子哥们吹捧的潮牌、限量款球鞋,人家打场球就能换三件。
十足的富而自知、骚包一个。
所以,他们俩高中时候关系虽然还可以,但仍然不算熟稔。
想来也没人会当真和他熟稔,谁都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陈诺之想到往事,摇摇头。
他笑得坦然,直截了当地说:“老同学,就不说这骨瓷。你赠送的席面,一桌可得三开头……午宴晚宴加起来一百来桌,你们家赶礼,是这个派头么?”
沈郁却没坐下,靠着沙发扶手站着,唇角掀了半分弧度。
在金钱上,他并不推崇清高迂腐。
有时候场面事,就该用场面来堆。
程陈两家都在生意圈里沉浮,宴请的那群宾客,十个里有九个是人精,最会看人下菜碟。
肤浅一点,对他们有实在的好处。
寻语当初能从微末中崛起,除了本身实力过硬,这些场面事也做了不少。
沈郁想到这,下颚微扬,漫不经心说:“不是冲你,是冲程孟。那可是我媳妇的娘家人,我得多讨好讨好,以后还劳烦你在她面前帮我说说好话。”
网上怎么说的来着。
十桩分手,九桩都是闺蜜劝的。
闺蜜之间的小话,可比枕边风管用。
陈诺之听他这么说,实在没忍住,噗嗤笑出声。
骤然觉得自己跟他之间的距离比高中那会儿拉近了很多。
什么天之骄子,还不是食五谷杂粮、困七情六欲的凡人一个。
“行,也劳驾你在林老板面前多说说我的好话。她可太剽悍了,大学那会儿我和孟孟吵架,没少受她冷言冷语。好几次我都觉得,她要不是看在孟孟的面子上,早揍我了。”
沈郁听他提起林循的“丰功伟绩”,忍不住勾了勾唇。
应了句:“好,一言为定。”
两个男人短暂地交换了约定。
陈诺之忍不住看了面前气定神闲的人两眼。
忽然又皱眉问了句:“不过,哥们儿,你这么有钱,你们家林循知道么?我听她前两天和孟孟打电话,还吐槽这一万多一桌的婚宴太贵……甚至发愁她那一个月一万六的贷款。她还问孟孟,如果让你还一半,会不会害得你压力很大。”
“……”
沈郁成功被他问得僵住。
这两天林老板实在太忙,其次,是他有些一鼓作气、二而衰、三而竭了。
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
沈郁直起腰,不禁咳了两声:“我今天来找你,是还有件事情想请教一下。”
他思来想去,觉得还是陈诺之比较靠谱。
毕竟经受了十年的恋爱捶打走进了婚姻殿堂,旁的不说,认错经验肯定很丰富。
沈少爷凑近些,眨眨眼,认真地请教,“想问一下,这种程度的谎,还有救么?”
“……”
陈诺之听完他从头至尾的叙述,笑得前俯后仰。
许久后他才停下笑,幸灾乐祸道:“虽然事出有因,又是善意的谎言,但……我很负责任地告诉你。”
“大概率没救了。”
“如果对方是孟孟,那我装个病、死皮赖脸哄一哄还有点期望,但你们家林老板那倔脾气……啧。”
沈郁听着他话尾的那个“啧”字,无端打了个寒颤。
新郎看着眼前人青光乍现的脸,憋笑憋得满面红光,忍不住拍拍为情所困的天之骄子的胳膊,诚心奉劝:“赶紧坦白吧,隐瞒在感情里是大忌,拖下去就要病入膏肓了,除非,你能瞒一辈子。”-
午宴过半,新郎新娘挨桌去敬酒。
林循跟着程孟帮忙端酒,说是酒,其实就是酒壶装着的白水。
不然这一个宴会厅敬下来,真是要命了。
待敬到一中同学那桌,林循一眼便看到了沈少爷。
但令她瞠目结舌的是,宁琅竟然坐在他身边。
两个人都端起酒杯遥遥敬过来,一副相安无事的样子。
沈郁没有看到她,挽起袖口,低头抿了口酒,淡淡的眉眼舒展着,没任何戾气。
宁琅却没他那么平静。
他今天看着没有往日光鲜,衬衫的领子翻了一半,连唇边的胡茬都仿佛没有时间刮干净。
他意味不明的目光绕过程孟,落在林循身上,在她瓷白的脸上停了片刻,而后莫名躲开了她的视线。
林循忍不住挑眉。
宁琅这副样子,她倒是从没见过。
从前的他,不是目中无人捧高踩低,就是虚假的温和中掺了高高在上的怜悯。
怎么突然之间转性了?
林老板可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值得他躲避的。
上次见面,他不是还趾高气昂地想教她做人么。
别说林循了,桌上的男生们也觉得怪异。
原本他们并不知道沈郁也会来,直到典礼开始之前,陈诺之带着他入席,大家才见到他。
来参加午宴的都是跟陈诺之关系不错的男生。
他们之前都多多少少听说过沈郁的事,但毕竟沈少爷当年人缘不错,席间也没有冷场。
只不过,后来宁琅来了。
宁家是程家的大客户,所以虽然陈诺之和宁琅的私交一般,仍是邀请了他。
男生们都清楚宁琅是什么样的人。
他上学那会儿就看沈少爷不爽,私底下没少阴阳怪气,不过是碍于沈氏,不敢当面表现出来罢了。
那次同学会,宁琅没少奚落沈郁,在聊到他的窘迫近况后,假作唏嘘间那得意之色藏都藏不住。
如今这两个人当面碰上,大家还有点担心他会冷嘲热讽、落井下石。
果然,宁琅一来便挑了沈郁身边的位置坐下。
就在席上众人一半担忧、一半事不关己打算看好戏的时候,宁琅却一声都没坑,只埋头吃菜,连话都比平常少了很多。
甚至,在新郎新娘快要敬到这边的时候,还适时地帮沈郁倒了杯酒。
“……”
大家看着,都忍不住一脸古怪。
毕竟,高中那会儿都没见他对沈郁这么谦和讨好过-
林循陪着程孟敬完最后一桌,才忍不住咕哝道:“宁琅什么情况?刚刚我过去,他不仅没像之前那样找茬,还垂头丧气的……像只斗败的公鸡。”
并且全程闭麦,半点风头都没出,还是班长起身代表同学们说了几句祝福来着。
这不是他一贯的做派啊。
程孟倒是知道一二,随口道:“我听说他好像离开睿丽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可能是在家族内斗中失败了吧。最近陈诺之在好多饭局上都能看到他,姿态放得很低,处处找门路,想要出来单干……虽说陈诺之邀请了他,但我还以为他不会来,毕竟他一向眼高于顶,这桌上可没人值得他巴结走动的……”
林循半知半解地“唔”了一声。
好像之前也听汤欢提到过,睿丽有声的老大换人了。
她认为是好事。
以宁琅从前那套做派,他们往后很难和睿丽有合作机会。
她对这些豪门斗争没多大兴趣,闻言只是语气寥寥地“啧”了一声,没往心里去。
不过,宁琅如今自己都焦头烂额,估计也没心思找沈郁麻烦了吧。
林老板想到这,远远地往宴席上看了眼,却见到宁琅忽然偏过头,低眉敛目地在沈郁耳边说了句什么。
沈郁慢条斯理喝完手头那杯酒,脸上没有丝毫情绪,也没回应他。
宁琅咬了咬唇,又说了句什么,沈郁才不咸不淡地点头。
之后两个人双双站起身。
沈郁拎了盲杖,脚步缓慢地踩着厚实的暗红色地毯,绕过宴席往宴会厅外的长廊走去。
宁琅神色复杂地盯着他背影,双手插兜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后,才跟上。
却没有超过他,一直不远不近地坠在他身后。
两人很快消失在宴会厅门外。
林循眉心一紧,把端了酒水的托盘交给另外一位伴娘,旋即和程孟说了一声,从侧门出了宴会厅。
她拎着裙摆穿过长长的欧式长廊,往尽头的拐角寻去。
随手撸起伴娘裙仙气飘飘的衣袖,从头上扯了根发卡别住,眉眼亦带上点桀骜的冷色。
敢欺负她的人。
当她吃素——
林老板气势汹汹地走过拐角,进了另一条廊道,撸袖子的动作忽然顿住。
不远处,宁琅正站在沈郁身旁两三步的位置,正态度谦卑、乃至于奉承地给他递什么东西,看着像一张卡。
她从来没见过这样子的宁琅。
这哪里是要干架。
更像是被揍得心悦诚服。
林循于是错愕地看向沈郁——他好端端地站着,不像受了伤的样子。
她松了口气,缓了脚步,这才好整以暇地打量他。
沈郁原本就比宁琅要高一些,此刻对方又是弯腰又是低头,两人之间的身高差越发明显。
居高临下的。
他侧脸隐在暗处,脸上表情明显很不耐烦。
唇边半点弧度都没有,眼皮都懒得掀一下。
仿佛只是碍于她今晨的嘱咐,才耐着性子在这儿站着。
半晌后,许是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沈郁的眼皮缓缓撩起,没有焦点的视线遥遥撞上她。
那双浅淡瞳眸突兀地被水晶灯照亮,反射出粲然白澈的灯光。
他唇边倏地漾开点笑,冲她招手:“过来。”
林循顿了一会儿,抽开卡子把袖子放下来,几步走过去。
她看了眼沈郁,又看了眼宁琅,皱着眉,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沈郁伸手牵了她,冲宁琅的方向抬了抬下巴。
“这人想跟你道个歉,但也不知道是眼睛有毛病,还是脑子有毛病,他好像找错了对象,把我当成你了,说了一大堆废话。”
他不耐地摁了摁耳窝,片刻后忽然低头,凑到她耳边低笑。
“还是说……循循,咱俩刚领证,就这么有夫妻相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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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因为我就是千寻。◎
沈郁的话说完, 还没等林循反应过来,宁琅先抬起了头。
他看向林循的目光震惊中带了几分晦涩,视线落在她礼服领口光洁的锁骨上, 定了片刻后, 才终于垂下眼,扯了扯嘴角:“原来二位已经结婚了,那祝你们新婚快乐。”
“祝福我就收下了。”
沈郁收起笑意,伸手抚了抚林循的发,“林老板, 他既然要道歉,你就听两句吧。我去旁边等你。”
林循却眉梢微扬,牵了他往外走,“不用了,我没有想听什么道歉,没必要, 都过去了。”
她虽然不知道宁琅为什么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但她也实在懒得听。
道歉不道歉的, 过去这么多年,又有什么相干。
沈郁对她这样冷淡的反应乐见其成。
虽说林老板和宁琅之间的事并不是他曾经以为的那样, 但他可没忘呢,之前听周洲说过, 宁琅曾经给她连送了两周的花。
沈郁眉梢微扬, 轻轻捏了捏她手心:“嗯, 我们林老板真大度。那……送我出门?我吃得差不多了,想回家睡会儿觉。”
“好。”
两个人低声交谈着往外走, 步伐一致而默契, 犹如闲庭漫步。
铺着暗红色地毯的长廊宽敞, 男人牵了姑娘的手,便将盲杖折起来,随意挂在腕间,步调举止如同常人。
走过长廊一半,林循侧过脸看他,兴致勃勃地同他介绍长廊两旁影影绰绰的画作和婚宴雅致的布置。
“……这酒店倒是有意思,这一层都是婚宴厅吧,挂的画也以暖色系为主,布置得还挺搭。”
“……孟孟他们这次布置得太用心了,门口的甜品桌真的很好看……一会儿出去咱们先在那儿合张影,我再帮你叫车……”
她的声音越来越远。
宁琅站在原地,目光直直地看着他们的背影,不由得想起多年前,他站在教室门外,看着沈郁折下高贵头颅,不甘又难过地摩梭着他看不到的便签。
那时候他觉得,纵使沈郁曾经那么不可一世又如何。
他人生中,有两个他迈不过去的坎。
但如今看来。
这两个坎,好像,都被他迈过去了-
忙完晚宴,又送走所有的宾客,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程孟安排了司机送几个伴娘伴郎回家,等回到新房,才跟陈诺之问起今天宴席的事。
“我中午敬酒的时候还没注意,等晚上再敬酒的时候才发现,咱们的菜品怎么跟之前定的不一样了?好像酒水也升级了。你临时换了?是不是多花了很多钱啊?”
程孟拉开红色敬酒礼服的拉链,又扯掉头顶的装饰,“不过效果还真不错。你都没看到,刚刚送客的时候,我那个势利眼三叔一个劲拉着我爸问他最近是不是做成了大生意……我爸还跟我说,晚宴过后刘总走之前喝得很高兴,俞山那个项目敲定跟我们家合作了……啧,不怪咱俩都没兴趣继承他们的生意,这种面子工程、生意场上的拉扯,实在太无聊了。”
陈诺之笑着帮她把头发从礼服里扯出来,想了想,还是把沈郁的事告诉了她,同时叮嘱道:“你可别直接告诉林循啊,人家自己的事,你可别跟着捣乱。”
程孟倒是没有太震惊。
跟陈诺之一样,她其实之前就发现端倪了,或者说,其实沈少爷从来没有刻意隐藏过什么。
只不过循循对这些实在太不敏感。
陈诺之帮她把头上的发卡拿掉,边好奇地问道:“以你对林老板的了解,你觉得她会是什么反应啊?”
程孟对着镜子笑起来:“也分人。循循自尊心很强,不喜欢欠人情,所以这么多年,再难她都自己扛着。要是其他人瞒着她这么久,就算出发点是好的,她也未必会领情,恐怕知道真相之后就会分道扬镳了,但……对方是沈少爷,所以,我也说不好。”
她散开头发,补充了一句:“循循真的很喜欢他。”-
进入二月之后,天气反而转暖了一些。
稀稀落落的雪停了,昼山难得见了几日晴。
周一下午,“一只夜莺”的大家开完例会,早早收拾了东西准备去聚餐。
两位老板请客。
吃饭的烤肉店离工作室不远,就在附近一个商场,步行距离就能到。
等到了店里,林循让大家先上楼,她自己在楼下等沈郁。
待看到他远远走过来,林老板不自觉眼前一亮——天气回暖,他换了件轻薄些的黑色冲锋衣外套,搭同色裤子。一身黑衣黑裤穿在他身上却半点不显沉闷,只觉得清爽中带了点淡淡痞气。
前两天虽然是周末,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非常匆忙。
以至于她好像都没怎么仔细看过他。
前天晚上,她忙完程孟的婚宴,直接让司机送她去了工作室。
大家都放假,但《凡尘》官方号底下的评论还是需要有人时时盯着回复。
林老板挑了一些听众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一一回复,又趁热在微博号做了一轨幕后录制花絮放出来做话题营销,果然很受欢迎。
便一直忙到了半夜。
之后两天亦是起早贪黑。
总之,忙了几天,总算是把《凡尘》的热度维持住了。
如今平台上不仅首页滚动海报是《凡尘》,热度更是登上了仙侠类剧目第一,全类剧目前三。
实时集均播放量仅仅在《长耀》之下。
与此同时,各平台账号的涨粉速度也令人瞠目结舌。
甚至短暂冲上了一次微博热搜,连带着原著小说也火了一把。
……
烤肉店在商场五楼。
林循带着沈郁出了电梯。
虽然不是节假日,商场里人还是很多,五楼挤满了来吃饭的人。
在一众羽绒服、大衣冗赘的打扮中,沈少爷穿着清爽、眉目冷淡,回头率超高。
林循也忍不住看了他一眼又一眼。
直到某人似有所感,忽然停下脚步,偏过头来:“怎么一直盯着我看?我脸上有东西么?”
林循实在是很好奇,便没有否认,忍不住问道:“你现在又多了一项特异功能?能感觉到别人的视线了?”
“没,你又不是激光眼,哪能感觉到?”
沈郁勾唇,牵起她的手,“但你每次侧目看我,手指都会不自觉地转个角度。”
“……行吧,算你厉害。”
林循只觉得,盲人当真是除了眼神,哪里都敏锐。这种小动作,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跟特异功能没什么区别。
“所以我说对了?”
沈郁嘴角翘了个弧度,又问了一遍,“我脸上有东西?帮我擦一擦?”
林循闻言在他脸颊上戳了戳,却没擦拭,一本正经地说:“那可不行,满脸的好看,擦了多可惜。”
“我帮你戳进去了,藏起来,等一会儿没人了再放出来。”
“……”
电梯门口的两个原本在低头专心致志玩手机的女孩子听到这般狂妄的发言,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视线忍不住在“满脸好看”的沈郁身上转了一圈。
五秒钟后,她们愣是把即将脱口而出的吐槽咽了回去,互相交换了个兴奋的眼神,骂了一句表达赞美的国粹。
这小姐姐,还是夸得保守了。
林老板却完全没有任何羞赧,大大方方牵了自家的大帅哥往烤肉店里走。
为了庆祝《凡尘》的热播,汤欢点了一箱酒。
虽然都是度数很低的果啤,但由于林循有“前科”,她只分到了可怜的一小罐。
其他的全被沈少爷拎到了周洲脚边。
周洲自然順水推舟,等肉烤上,围着热腾腾的炉火,他打开一罐酒,边喝边忍不住说起今天的微博热搜。
“真没想到,我策划的剧竟然有一天能上热搜,我今天刷了一整天,眼看着那词条从四十几位往上爬,热度最高的时候竟然停留在第九位,啧,我也太出息了吧?我已经录屏了,以后我的墓碑上要搞个二维码,一扫就是这个视频……这简直比我当年考上昼山大学还激动。”
他话音落下,张成玉吃惊道:“周洲,没看出来啊,你是昼大的?跟郁哥一个学校?”
他们这几个月早就跟沈郁混熟了,便都跟着周洲这么叫。
周洲“嗯”了声,面不改色地喝了半罐酒:“那年在梦里,我考上的时候,还没等到录取通知书,就激动地笑醒了。”
“……”
李迟迟忍不住给他夹了一块肉:“你少说话,多吃肉。”
周洲跟她道谢,慢吞吞吃掉那块肉,又喝完了剩下的半罐酒。
酒意微醺,人逐渐变得更加嚣张。
他拉开另一瓶易拉罐拉环,敬了沈郁一杯:“郁哥,我们的成功,也有你一半功劳。要不是前两个月你勤勤恳恳更新微博号吸粉,外加你这得天独厚的好嗓子,咱们《凡尘》做得再精良,也很难有这个成绩。”
他这句倒是实话,大家亦跟着附和。
可下一句——
周洲拍了拍胸膛,一派豪情壮志:“郁哥,你这起飞的速度,比起当年的千寻大大都不遑多让。千寻大大都出圈多少年了,以后江湖是我们年轻人的世界。而且,他从不以原声示人,说不定他原生还不如郁哥你呢。我相信不远的未来,你一定能把他拍死在沙滩上!”
“……”
沈郁捏着手里那罐酒,沉默了半分钟,仰头喝了一口。
李迟迟却再次用烤肉堵住了周洲的大嘴巴,忍不住环顾四周,发现大家都在吃肉,没人听他们说话,才松了口气。
“千寻大大是什么人?全网粉丝千万,配音界大明星……你是想我们再上一次热搜么?黑的那种。”
林循也忍不住笑起来,“哎”了一声伸手拍了下周洲的胳膊:“别飘得太狠啊。你现在特像个暴发户,赚了一单就觉得自己是世界首富了。”
她眼神在沈郁身上转了一圈,公正地说道:“咱们家夜莺大大虽然潜力无限,但也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慢慢来,稳扎稳打才好。”
要是跟远山、张月华他们比,还有些可比性,但千寻是什么人物?
整个有声界的传说级人物。
甚至曾经以两年七部男主剧的战绩,以一己之力拔高了耳道产业的市场。
说到这,汤欢便提起前阵子播出的一部大热谍战剧。
也是千寻大大今年唯一配置的一部男主剧。
饰演男主的是娱乐圈顶流孟陈舟,剧播出的第一天热度就登顶了。
“千寻大大的声线也太多变了。我一开始听还以为是演员的原声,声线几乎和演员本人有七分相似,但无论是情绪的把控还是名场面的台词爆发力,都比演员花絮原台词好了不知道几百倍。所以最终呈现的版本简直完美,又贴脸,又贴剧。”
李迟迟连连点头,激动道:“对,我也追了。我还是开了弹幕才知道是千寻大大配的音呢。大家给他起了一个新的外号,叫AI修音机器。”
林循也刷到过那部剧。
但她最近实在太忙,一直没时间去看:“AI修音机器?那是什么?”
“就是指,把演员的原声录进去,千寻大大就能产出声线不变、但专业功底和情感精修的声音。”
李迟迟说罢,忍不住崇拜地“啧”了声,“简直就是古代的口技嘛。真想知道千寻大大本人到底是什么样子,肯定苦修了几十年吧?还是说真的有八条舌头?”
林循弯了弯唇角,帮沈郁调了点酱递到他面前,想起他沈郁说过的话,随口道:“没,他本人很年轻,而且长得贼帅。”
“真的吗?”
李迟迟忍不住睁大了眼,“循循姐,你见过?”
就连汤欢都来了兴致:“有照片没?让我来鉴定一下林老板的审美。”
“我也没见过,”林循伸手指了指旁边从这个话题开始就一直闷声喝酒的人,“不过沈郁之前在《森林寓言》节目组遇到过他,听别人评价,千寻大大长得超级好看,再差也就,跟他差不多吧。”
“……”
“……”
“……”
桌上一堆人的视线凝在沈郁脸上。
好半天后,李迟迟才挪开眼,总结道:“千寻大大绝对是AI仿生建模人。”
汤欢和周洲一脸严肃地附和。
“噗……”
某八条舌头-苦修几十年-AI仿生建模人被果啤狠狠呛了一口,许久才压下喉间辛辣,镇定地掏出手机晃了晃,“……我去接个电话,你们聊。”
……
商场里人来人往,沈郁找了个稍微僻静些的地方,接了电话。
对面是许久不见的杨勘导演。
他配过杨导的好几部剧。
这些年在业内也一直有项目合作,早就处成朋友了。
杨勘的性格一向直爽,没寒暄两句就开门见山地问道:“沈老板,你怎么突然开始涉足广播剧领域了?本来看你这两年接剧接少了,还以为你是想把精力放在寻语的经营上呢。”
沈郁淡淡扬眉:“……你听出来了?”
“废话,都上热搜了……你的声音我能听不出来么?”
杨勘说到这,倒是有些疑惑,“不过你怎么没配寻语的剧?而且,怎么换了个名字,还用的原声?你不是最忌讳用原声么?”
这几天已经有七八个人问他同样的问题了。
昼山线下配音圈里,知道他原声的人并不少。
不管怎么说,都不能再瞒了。
他捂不了所有人的嘴。
何况,在上线的这三天,《凡尘》已经用热度证明了自己。
没有借用千寻自带的流量,它已经凭本事出圈了。
现在就算掉马,也是锦上添花的好事。
只不过,在大家都知道之前,他得先跟林老板好好交代。
总不能让她从别人口中知道真相。
沈郁顿了片刻,没什么起伏地敷衍了两句:“以后是会多配广播剧,比起影视剧,广播剧没有画面,所有的表演都靠声音,对配音演员的能力要求更高……我也该走出舒适圈了。”
“至于换名字,是因为找到了更专业的合作对象……总之有时间再聊吧,我现在在外面吃饭。”
“行吧。”
杨勘早习惯他这冷淡的性子,又聊了几句才挂了电话-
今天这顿饭本来就是为了庆祝《凡尘》的大富大贵,林循是冲着不醉不归来的。
奈何被沈郁按下了她的果啤份额,轻轻巧巧一股脑拨给了周洲。
他人在的时候,那冷眉冷眼的姿态,压迫感实在太盛,林老板再饥渴也不敢妄动。
只能一边磨牙一边望酒兴叹。
现在,趁着他出去接电话的功夫,林老板十分鸡贼地从周洲脚边挖回了属于自己的几罐酒,默不作声地喝掉,又贼兮兮地把那几个空酒瓶堆回他脚边,毁尸灭迹。
果然,喝了酒,再听周洲说那些豪言壮志都快乐很多。
林循一边喜滋滋地听大家继续说,一边等沈郁回来。
他入座后,十分谨慎地拎了拎林循桌前的那一小罐酒,发现里面还有大半罐液体,才满意地放下来——
她今天总算有时间听他说话,就算没有酒醉忘事的前例,他也不能让她喝多。
毕竟人一旦喝多,情绪容易上头。
可沈郁没料到,这半罐,是林循故意留的。
见计谋得逞,她眉目清醒地打了个浅浅的酒嗝。
顺带咧开了嘴角。
散场后,大家各回各家。
林老板顶着两坨某人看不见的酡红,一路脚步稳健地带着沈郁回到盛霖苑,只除了有点沉默寡言。
等她掏出钥匙十分利索地开了门,沈郁才皱眉牵住她,将人摁在门后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闻了许久。
“……怎么有这么浓的酒味?”
林老板“哦”了一声,淡定应对,“可能是周洲他喝得太醉了,熏我身上了吧。”
“我只喝了小半罐,哪来的酒味。”
“哦。”
沈郁鼻尖抵着她脖颈,又闻了闻。
她喝得是不多。
但他喝得却不少。
总之某些欲望随着浅淡的酒精上了头。
她身上温软的气温充斥着仅剩的感-官,沈郁喉结沉了沉,忍不住舔了口她脖-颈脉搏,随即嘴唇从锁骨一路纠缠到她脸颊,又忽地顿住,“脸这么烫?”
林循被亲得晕晕乎乎,整个人几乎挂在他身上。
大脑早就不清醒了。
强撑的意志此刻化为泡沫。
她伸手去推他近在咫尺的额头,脸愈发烧得滚烫,仅剩的逻辑还记得为自己掩饰几分,下意识地顺着他的话茬,咕哝了句:“废话……你这种时候,脸不红么?”
“……”
也是。
沈郁没再怀疑。
毕竟一没哭,二没闹,三没逼着他背佛经。
的确不像喝醉了。
“行吧,”沈郁缓缓呼吸了几瞬,压下心头的燥意,牵了她的手往客厅走,“既然没醉——”
他顿了一下,心里有霎那的踌躇。
但就像陈诺之之前说的,早点坦白诚心认错,省得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有件事跟你说,好好听,行不?”
林循仅剩的身体本能稳健地跟着他往客厅里走。
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严肃又正经地点头:“你说吧,我听着。”
沈郁又沉默了会儿。
语言组织了千万遍,但多委婉的开头都不如伸头一刀。
“就是……你之前不是问我么,青原的那群孩子为什么评价我跟千寻都是好看的哥哥……”
“没有啊。”
林老板十分清晰且犀利地指出了他的逻辑错误,“他们说千寻是超、级、好、看,你只是好看。”
“……”
沈郁平静“嗯”了声,“那就是我转述有误,他们说的评价是一样的。总之,你知道为什么一样么?”
林循跟着他的逻辑,好奇问道:“为什么?”
沈郁看不到她懵懂的表情,只听她声音无比淡定,带着浅浅的疑惑。
他牙齿顶了顶上颚,喉结滚动了下,手指缓缓在沙发背上划过。
才艰难给了答案。
“因为……我就是千寻。”
“我们是同一个人,所以长得一样……就是这样。”
沈郁说完,听林循没有任何反应,心里登时皱了一下。
他缓缓呼出口气,把从林循误会他生活窘迫、找他配音开始的所有前因后果全部解释了一遍,没有添加任何为自己粉饰的说辞。
他说完,等了片刻,依旧没等到回应。
沈郁不禁舔了舔干燥的下唇,声音低了半分。
“抱歉,我知道你不愿意接受这种好意,我也实在不该瞒你这么久,让你一直以为我经济窘迫缺这个工作,还处处为我考虑……总之,事情就是这样,一半是阴差阳错,一半是我想靠近你的私心……”
“林循,你有什么反应我都接受,怎么惩罚我都没意见,只有一样——”
沈郁声音有点涩,弯下脖颈凑近她,认真道,“——不准提分开,行么?”
说实话,他当真不知道林老板会有什么反应。
脑海中止不住地想起曾经她说的话。
——“坦白讲,倘若你真的在寻语说得上话,还是当初的大少爷,而不是一个小小的义工,那我今天就不会来找你了。”
——“如果你现在很富有,我们就不会重逢,我也不可能找你帮忙。”
——“那样的话,我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我其实,会有点自卑的。”
一句一句,堵住了他的口,令他不忍心多说半句。
却也一次次提醒着他,她的步步接近,她对他的追求也好、喜欢也罢,或许都是建立在另外一个虚假的人设上。
他甚至不确定,这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如果知道他从来没有窘迫过,从来不需要这份配音工作,还会不会愿意靠近他、喜欢他。
还是说,会从一开始就同他划清界限。
“反正事已至此,不许跟我分开。”
沈郁把额头抵在她肩上,胳膊紧紧圈着她,“别的什么都行,好不?”
他说完,大概等待了一分钟,被他圈着的人才终于有反应。
“你是说,你不是我要找的素人,而是成名已久的,业界金字塔顶端,千寻大大?”
她的声音很淡,听不出什么旁的情绪,生气或是惊吓,都被隐藏得很好。
沈郁心口却一塌。
事情好像比他想得更严重。
他还没想好说辞,便又听她严肃地问。
“你怎么证明?”
沈郁静了片刻,问她:“你想要什么样的证明?”
室内温度升腾。
窗外是晴朗的夜晚,青黑色的天际挂着一轮圆月。
温和的风穿行进客厅。
钻进领口。
下一秒,某人热乎乎的、长着很多茧的小手跟着钻进来。
她探过头来,舔了舔他的下唇。
而后。
很淡很淡地说了句。
“千寻不是声音怪物么?除非,你一会儿……换不同的声音,才能证明。”
“……”
沈郁眼睫微睁,耳朵里接收到的炸裂信息令他怔了许久。
这间隙,林老板红着脸说完,又急切地去舔他喉结,揣在他领口的手指开始不听话地往下,蠢蠢欲动。
“我想听嘛,你多说几种,我就原谅你。”
“……”
好是好。
但这反应,怎么跟他想象的,不一样?-
混乱、潮湿、灼热……快要爆-炸。
好多好多人的声音,又悦耳,又色-气。
他比所有时候都奉承。
像为取得原谅在赎罪。
耳朵是极致的享-受。
身体是既快乐又疲惫。
起起伏伏。
神经时而松弛时而紧绷。
喝醉了但好像中途被做-醒。
没多久又好像更醉了。
如此反反复复的一夜过去,宿醉的林循头疼欲裂地睁开眼。
她缓了好一会儿,才发现沈郁已经不在家里了。
“……”
昨天似乎很疯狂,但又想不太起来了。
林循慢慢撑着身子坐起来,凌乱的长发搭在颈间,有点痒。
她拨了拨头发,努力让自己回忆起昨晚的片段。
昨晚聚会,她趁着沈郁出去打电话,偷喝了四罐啤酒,然后被他带回了家。
他好像说要跟她说件什么事,而且还说了很久。
说了什么呢?她似乎,也回答了什么。
后来他们就……
然后她迷迷糊糊间,好像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说自己是千寻,有八条舌头。
林循感觉应该不止八条。
总之那许许多多条舌头搞得她神魂颠倒的,在她耳边扮演了数不清的角色和声音。
还有不同的喘-息。
“……”
林循越想越脸红,忍不住唾弃了自己一声,怎么能做这么变-态的梦,这脑袋里一天天的在想什么呢?
她伸手拿过手机,摁亮。
有好多好多条微信,还有平台铺天盖地的消息和爆炸式的私信,一点开手机竟然有点卡顿。
林循迟钝地点进微信。
前两条是置顶的沈少爷发来的。
【沈郁】:你好好睡,我上午有个会,帮你叫了外卖,醒来记得吃。
【沈郁】:看到热搜了么?是我之前帮过的一个合作对象听出了我的声音,想帮我宣传,就直接拿他们公司的官方号发了……你不想回应的话,不用回应,我来处理就好,乖啊。
“……?”
林循看得满头雾水。
开会?他能有什么会开?
从《凡尘》录完到现在,这人已经闲了快一个月了吧?
还有,什么热搜?
《凡尘》又上热搜了?
她脑袋还有点痛,想不出来,退出聊天框,看了眼其他的消息。
微信像是被炸了屏。
一觉睡醒,周洲、李迟迟、汤欢他们好像都被附身了,全部变成了一点就炸的尖叫鸡。
每个人都连续给她发了几十条,还在群里艾特她。
【一锅海鲜粥】:啊啊啊啊啊老大,你看热搜了吗?天呐我心肌梗塞了!什么情况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一锅海鲜粥】:我刚刚给郁哥打电话了!他居然承认了!!天呐天呐天呐我不是在做梦吧?我可太激动了啊啊啊啊啊,我们工作室这回彻底出圈了!你看到后台截图了吗?这一上午我们赚了好多好多钱啊老大。
【一锅海鲜粥】:真没想到,大佬的广播剧处女作竟然是我策划的……啊呸,这是重点吗?真没想到顶级大佬是我哥?我昨天还跟他一起吃烤肉了?
【李迟迟迟】:啊啊啊啊啊循循姐,我是不是穿越了?热搜是真的吗?
【李迟迟迟】:他真的是……?天呐,我居然跟他共事了好几个月?你是不是怕我们骄傲才没说啊?
【李迟迟迟】:我绝对不骄傲!我也是给顶级大佬做过后期的人了!啊啊啊啊啊,还是原声啊啊啊啊啊!
【thht】:女人,你真行,看到热搜回消息。
【thht】:回消息。
【thht】:回消息。
【thht】:来,开班吧,怎么靠一个月四千的实习工资,把大明星骗到手的?
“……”
林循看得愈发云里雾里,什么顶级大佬,什么大明星?
这些人什么情况,怎么一觉睡醒,说的话她都看不懂了。
到底是谁穿越了?
被消息轰炸到清醒的林老板。
懵懵地点开了热搜。
作者有话说:
我先睡觉,明天会有小修!么么么!
第70章
◎生气了么?◎
热搜上大多是一些她平日里不关注的娱乐圈八卦。
林循随意浏览了一眼, 视线登时定在第三条上——
【千寻广播剧首秀】
他们说的热搜,就是这个?
千寻大大开始配广播剧了?印象里寻语已经制作了多部广播剧,但都是旗下cv们担任主役, 千寻自己并没有参加过。
林循瞬间被激起了兴趣, 慢悠悠地点进词条里。
然而下一秒,她的目光骤然凝滞。
点进词条后,第一条与之相关的微博,居然是《凡尘》上线后,“一只夜莺”官微发的宣传海报。
如今那条微博的点赞数已经破了数十万。
昨天看, 还仅仅只有几万……那也已经是这部剧出圈的原因了。
林循眼皮一跳,大脑迟缓地把词条和《凡尘》联系起来,手指不禁点进评论,往下翻了翻。
评论区很热闹,除却原本的听众对于广播剧本身的讨论之外,百分之八十的讨论都有一个人有关。
——千寻。
“有生之年系列?没想到我这两天追得如火如荼的剧, 男主竟然是千寻大大配的!!!难怪啊,这声音迷得我这两天都睡不着觉, 太太太苏了!”
“是啊,听说这次是原声配音, 原声诶!我入坑三年了,无数次幻想过千寻大大本人的声线, 只能说, 听到的瞬间, 比我所有的幻想还要好听一万倍啊啊啊,又清冷又尊贵, 谁懂啊?和玉清子太搭了, 就是那种高高在上、绝无仅有的神仙嗓!”
“不过很好奇千寻大大的第一部 剧怎么不配自家的, 而是换了个马甲配了这个小制作广播剧?”
“是啊,这工作室什么来头,能请得动千寻大大?”
“千寻自己名气就很大,配个广播剧也未必要找名气大的呗。这部剧剧本人设和制作都是一流,我觉得很搭。”
“我已经追平了,的确很搭,互相成就!这工作室有点东西,粉了!”
“……”
评论实在太多,说什么的都有。
林循心脏砰砰跳着,不由得往下翻了五分钟,混乱无比的大脑终于拼凑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答案。
她第一反应是觉得有人搞错了。
难道他们是把沈郁的声音,当作是千寻的原声了?
可还没等她这个想法成型,便又紧接着刷到了千寻本人在半小时前发的一条置顶微博。
就在沈郁给她发那两条微信之后的三分钟内。
“第一次配广播剧,还不熟练,请大家多多包涵。这次合作的工作室@一只夜莺,是我个人非常欣赏的团队,从剧本到前期配置,再到后期制作、拟声……团队里的大家都付出了一百二十分的敬业与努力。很庆幸这部剧能得到听众们的认可,希望大家能多多关注剧集本身,而非其他的,谢谢。#凡尘##凡尘玉清子#”
“……”
林循把那条微博来来回回看了七八遍,确定再不可能有任何的歧义。
并且,在他发微博后的几分钟内,寻语的官方账号、张玉华、元沐的账号,以及睿丽有声、远山、纪非等配音界知名大v们纷纷转发。
远山转发时,还顺带写了句话。
“前两天《凡尘》火了,还有粉丝留言问我,当时听说我接触了这个剧本,怎么最后没接。我说是-@一只夜莺-老板择优上岗,你们不信,现在信了吧?@千寻。”
纪非也发了条微博调侃。
“@夜莺@千寻,这次原声配得不错,不愧是我的学生。”
和以往一样,千寻依旧没回复他的挑衅。
大脑昏昏沉沉地塞满了铺天盖地的信息量。
林循没再看,摁灭手机,在床头坐了一会儿。
错愕震惊过后,太阳穴有一些无端的眩晕。
如果,她不是在做梦的话。
也就是说——
沈郁,就是千寻?
但,那怎么可能呢?
千寻是什么人。
成名多年的顶级cv,这个影视圈里赫赫有名的配音演员,有声界难以高攀难以企及的人物。
旗下更是有个庞大的配音帝国,涉猎的周边产业也倾轧整个配音行业的半边天。
怎么会是她多年后偶遇的,因为交不起房租险些被老李头赶出去的他呢?
怎么会是因为眼疾,哪怕昼大毕业也难以就业、一直颓丧困窘地跟着外婆生活的他呢?
还没等林循想出什么所以然来,手机突兀地响起来。
她看了眼屏幕,是程孟的语音通话。
电话刚接通,那边程孟便开门见山地问:“循循,我刚刚看到了热搜,沈郁他……跟你坦白了没?你们还好吧?”
林循听她的语气,不由眉梢微动,轻声问道:“你知道他是千寻?”
“没,我之前只是知道他很有钱来着,”电话那头,程孟忍不住吐了吐舌头,“我今天看到热搜也吓了一跳……没想到千寻居然是沈少爷,天,我作为千寻多年的粉丝,竟然没听出他的原声。他也太能藏了吧?”
程孟听她语气平淡,以为两人已经讲开了。
便把沈郁送给他们新婚贺礼的事说了,咋舌道:“我之前就看出他应该很有钱,但直到婚礼那天才确定。你家老公怎么送这么贵的礼物?前两天可憋死我了,要不是陈诺之拦着,我早就想跟你说了。”
林循淡淡“嗯”了声,关注点却不在这。
“孟孟,你之前就看出他的经济条件很好?”
她低下头,慢吞吞地问:“怎么看出来的啊?”
程孟没察觉她的情绪太淡,兴奋道:“害,其实他如果真的是在扮演穷人,那他演技也太差了。”
她煞有介事地数起沈少爷的破绽:“你住院那会儿住的套房是顶层豪华vip病房,之前我都不知道公立医院还能有这种级别的病房。而且,从住院餐,到他帮忙请的护工,平时的一次性耗材,都和常规病房有很大的差别。”
“哪怕不说这些,循循,你就没注意到么?沈郁穿的衣服虽然没有任何品牌的标志,但从版型剪裁到布料材质,都很讲究。很多有钱人买衣服,都是找信得过的设计师和裁缝量体裁衣,省事又得体。”
“除此之外,你坠楼后,我作为记者去盛霖苑采访过几次。他外婆家的每一处布置、家具、装饰画都是名家作品。陈诺之家里就是做实木家具的,所以我也懂一些。老太太餐厅里的实木餐桌看着平平无奇,用的材料可是一整块品级最高的黄花梨。”
林循耐着性子听完这些她从未涉猎过的“知识”,她的声音有点闷:“是这样啊,原来有这么多讲究。”
又跟程孟简单聊了几句,她才挂了电话。
林老板没再看热搜,坐在床边,低着头想了一会儿。
一切似乎的确早就有端倪。
他轻轻松松就能送出昂贵的礼物,几千块的耳机、护手霜。
寻语的各位大佬们数次见面对他的态度,包括那次坐寻语的车回家的时候,司机的态度,也可见一斑。
林循又想到程孟提起的姜奶奶家的布置。
程孟去了两三次便看出了里头的门道,她天天去,却半点没有觉察。
只知道他们家的桌子、沙发很舒服稳当,不像她家,家具虽然简约好看,但都是网购来的便宜货,薄薄的黏合板放了重物就会摇摇晃晃。
什么黄花梨,很贵么?她听都没听过。
林循不由拿出手机搜了一下。
搜完后,她怔了许久。
才清楚原来那餐桌的价钱,比她家的房子还贵。
好半天后,林循蓦地站起身,光着脚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杯水喝。
待灌下一整杯冰水,咽管里的冰凉蔓延到全身,她才更加清醒了几分。
她回到床边,捏着手机仔仔细细地回想了一下,重逢之后发生的事。
她先是听程孟说了关于沈郁的近况,听说他因为眼盲被沈氏放弃。
然后又很碰巧地见到他被老李头催问房租,满面难色。
再后来,她见到姜奶奶在路边卖葱姜蒜,便自然地以为他们生活窘迫、需要靠卖菜为生。
……
一切都很凑巧,也难怪她会有这么强的先入为主的预设。
而沈郁起初的确从没提过自己的经济条件。
甚至在她找他配音,透露出她想接济他的意思时,他是错愕并且难以置信的。
也就是说,在那之前,他并没有隐瞒,一切都只是阴差阳错。
是她自己误会了,再加上和睿丽的合作泡汤,才会找上他。
可是,在那之后呢?
林老板唇线慢慢拉直。
嘴角半点弧度都没有。
在那之后,他们成为了朋友。
他们亲吻、拥抱、恋爱。
他陪她走过了此生中最艰难的时候。
他们甚至领了证,成为了羁绊最深的家人。
林循不禁咬了咬下唇。
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该是什么心情。
生气了么?
好像不是,事到如今,她猜也猜得到他隐瞒的动机。
无非是当初她以那样的姿态求到他头上,他虽然错愕却不忍心不帮,所以将错就错了。
于公,他当时的选择是因为她,而且他的加入,的确令“一只夜莺”受益匪浅。
《凡尘》这样绝佳的剧本,再加上他的神仙嗓,打出了超乎他们预料的成绩。
于私,林循回忆起昨晚的零碎片段,他应该是跟她坦白过的,只是她不记得了。
她并不怀疑他对她的情感。
南漓晚风里的十年珍重、烟火下炽热的心跳、病房里一日又一日在她床头念出的故事,不可能是假的。
所以不论于公于私,她好像,都没有生气的理由。
甚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她应该高兴的,替他高兴。
她喜欢的人,没有像她以为的那般,经历那么多不公平的对待。
他有自己热爱且干得很好的事业,有上千万喜欢他的粉丝,也有无比优渥的生活条件。
他在与她重逢之前的那么多年,过得很好。
可是。
林老板叹了口气,摁着胸口,感受到心脏不受理性控制地,开始缓缓皱缩。
她往后躺去,纤瘦脊骨一节节靠上柔软的床垫。
黑而卷曲的长发随着胸口起伏。
不是生气,也没有多么惊吓。
她只是觉得,有一点陌生。
——就像十五岁那年下了火车,第一次踩上昼山锃光瓦亮的地砖、仰视着火车站她从未见过的高阔穹顶时的陌生。
这一瞬间,她仿佛又变成了那个鞋面上沾着泥土却执拗地装作不怯场的姑娘了。
就像程孟说的那样。
这几个月里,他其实掩饰得很拙劣,隐瞒得也不经心,他几乎时刻等待着她发现端倪,可她却丝毫没有察觉。
——她是这样的没见识。
但她也没办法,拼命努力这么多年,眼界只能到这了。
如同天平的两端忽然被赋予了千百倍差距的不匹配的重量。
她站在一侧的井底,仰望着另一侧高高在上的天空,天真地以为天只有井口般大。
林循咬了咬弯曲的指关节,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委屈,也有点难以面对忽然陌生的他。
她拉过被子盖住脸,伸手摸了摸床上“相依为命”的两个枕头,企图找到一丝舒适、安心的熟悉感。
他应该早就察觉了吧?所以才会隐瞒。
察觉她自尊心很强。
她从小到大都这样,再困难的时候都咬牙靠自己,从没管程孟或者身边的同学们借过钱。
因为想要维持一点体面,扮演和同龄人平等的角色。
皮囊之上的骄傲、拒人千里的冷漠,说好听点是不愿亏欠别人。
说难听点,十七岁啃着鸡骨头的她、二十七岁被豪宅的价格闪花了眼、暗下决心要给他买城堡的她,都很可耻地、隐秘地,自卑着-
和盛霖苑所处的繁杂闹市区不同,绵江北岸很安静。
除了江水流淌的声音,这里的住宅几乎听不到任何熙攘噪音。
上午开完会,沈郁带着两个助理回了趟临江阁。
恰好杨勘和纪非来找他,聊下一部剧的合作。
今天又降温了,窗外开始下雪。
白茫茫的雪落进江里,静静地消融着。
几人围坐在客厅一角的壁炉周围。
苏世城一边记录,边懒洋洋往壁炉里添根柴火。
橙红色火焰卷曲,柴火静静燃烧,偶尔发出火花炸裂的轻爆声。
一旁半人高的空气加湿器也在悄无声息地运作。
整个房子里温暖又舒适。
方忖站在咖啡机旁,等气味微酸的豆子磨完。
奶泡机的蒸汽在升腾。
“……剧本说完了,怎么样,感兴趣么?”
杨导抿了口他要的意式浓缩,被苦得神采奕奕的,“我还是先找的纪非配男二号,本来以为你俩私下不和,就没联系你,结果这小子居然跟我推荐你来配男主,什么情况啊你俩?”
纪非抬头瞥了眼沈郁,吊儿郎当坐直,语气玩味:“那都是以前的事了,现在我们可是有几个月的师徒情谊,是不,乖学生?”
沈郁黑着脸,没好气地“啧”了一声,却也没否认。
纪非却得寸进尺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
“我早就跟你说过吧,你其实可以不用执着于伪声的……你原本的声线这么优越,我都羡慕不来。而且,伪声用多了,一不小心还会伤声带,要是跟我一样,修养几年都难以痊愈……”
他这话说得倒是真诚。
而且这几个月上纪非的课,沈郁能听出来,他的课程安排并非套路,全都是自己的配音经验。
纪非很重视发声,教学生们日常保护自己的声带,唯恐其他人重蹈他的覆辙。
不可否认,连他现在都注意了一些。
沈郁刚想说话,搁在茶几上的手机却响了。
他熟练地戴上耳机,听着手机读屏,片刻后唇边短暂勾了个弧度。
他站起身,冲杨勘打了个手势:“我太太的电话。”
作者有话说:
沈少爷:好端端坐在壁炉旁边,怎么忽然有点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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