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取舍
运动会的第二天, 游客纷至沓来的热闹轮到了林子里的丽龙人,外地人多到像是在镇子上赶大集这种热闹,多少阿姆和阿爸长到这个岁数都没见过。
那小破运动会如今这么厉害了?这么多人上赶着来参加?
跟这些四处找本地人当导游的外地人一打听才知道, 人家不是奔着参加运动会来的, 是奔着丽龙的美景和美人来的, 人家都等着瞧那从林子里钻出来的红衣小美人哩!
有些人运气好,昨儿来的, 在塔木已经见到了好容易出去玩一趟的丽龙主, 而现在这一波里, 不少都是今天才到的游客,瞧见了有人在社交媒体上面上传同丽龙主的合照就抓紧赶来了。
有些人是徒步登山进来的,有些人是找‘本地人’包车上来的,前者还好, 后者那群不知道从哪闻利生出来的黑面包车司机, 将丽龙部落门口的土路碾的麻麻赖赖,坑坑洼洼, 一个阿姆从大道上走, 差点崴了脚。
而从塔木回来的丽龙主等人的车, 甚至被那些自诩本地人的黑面包车堵在了窄小的山路上, 为了不耽误比赛的进程,不得不下车走一道儿。
同样下车的还有俞归舟和运动会的裁判, 好在今天是没有那些省城领导了,不然就这个路况, 俞少爷得一路点头哈腰。
“这从哪来的这么多车?”又起个大早的林双气若游丝, 他只想坐车坐到卡旭阿姆家门口, 然后滚上矮榻盖上毯子好好睡一觉,可这不知道从哪来的车队, 将这本就窄小泥泞的土路挤地九曲十八弯。
丽龙的雨林自然是没有停车场的,道路两旁又多是密匝匝的树,停进林子里太考验车技,稍有不慎还会刮花,一般都是被包一天的司机师傅犯懒,索性就停在道儿上,最前面的车返不回来,后面载着人的车又源源不断,只能像是堆堆乐一般堆叠着,一路上都是汽车尾气味,熏人。
“这肯定不是我们这里的车,都是外来的。”这些车体积都不大,不是山地不是越野,没对道路两旁林子里的植物造成什么伤害,只是质量不够,数量来凑,这样多的车,光你挣我赶地摁喇叭,就已经将林子里栖息的动物整的心神不宁了。
显然,丽龙人也是这林子里的动物。
天还没亮外头就热闹起来,希泽莎这个岁数的老人,平时起的已经是够早的了,今天却从梦中被部落外的游客呼声和汽车喇叭吵醒。
出去看了看情况回来报信的小女儿讲了外面‘人山人海’‘车水马龙’的场景,希泽莎本就隐隐发闷的心口更感烦闷。
“我之前说什么,就不该让丽龙主去拍那视频,从前哪有过丽龙主出去抛头露脸的?”
“哎呀,快别说,也不知道是谁听到那小伙子愿意给丽龙主十万块就噤声的,你现在马后炮有个鸟用?”
“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就别互相怨怼了,不如想想外面那么多人,怎么解决?”
“还能怎么解决,出去叫他们从哪来的回哪去,咱们这又不做饭店不做旅店的,哪里能接待那么些人。一会还得去地里盯着,种的小瓜可别给我随手搂走——”
“够了,别吵了!”几个女儿的争论叫希泽莎一个脑袋两个大,
她也上了年纪,哪里能想到一条小小的视频,能引起这样大的动荡,这热闹架势,都赶上她小时候见过的土匪上山了。
“丽龙主从塔木回来后,叫他来见我。”希泽莎愿意支持苏和一切选择,可阿祖要对丽龙主的行径做出严格约束。
无论如何,这件事都是因为丽龙主一条漂漂亮亮的视频引起的。
丽龙主刚回到部落,还没来得及去换身衣服取上自己的装备参加比赛,就被从人群中挤出来的顿沙抓住了,与此同时,还有认出他准备兴冲冲围上来的游客。
“怎么了?”
“阿祖要见你,先别合影了,快跟我走。”顿沙今儿一早感觉全世界的人都集中到丽龙来了,这可真是前所未有的热闹,林子都要爆炸了。
被拖着的丽龙主频频回头,对跟上来的搭襟道:“路峥,麻烦你先去帮我取我的弓箭,一会我们在比赛场地见。”
原本觉得情况不太妙的路教授眉头一皱,“你不需要我跟着你去见阿祖吗?”
“不用啦,应该不是什么大事。”丽龙主想的轻巧,觉得阿祖顶多是为了昨天他没回来的事情来‘啰嗦’一两句,这件事本来就是他做错了,挨两句说也都是应该的,“你快去拿。”
丽龙主挂念自己的射箭比赛,他一定要拿冠军,要拿到那最新款的触屏手机,给路峥的‘小灵通’换掉。
丽龙主心细如发,早看路教授那笨笨的老人机不顺眼了。
*
希泽莎等来了她漂亮的丽龙主,她叫丽龙主来,并不是为了训斥他,而是为了商量出一个合适的解决对策。
古板的阿姆和阿祖都觉得,在这个关键的风口,丽龙主不该再出门抛头露面,那些被雨林神子吸引来的游客已经够多了,整个丽龙也已经够遭殃了。
“所以,是要我先不要出门了吗?”
“是啊,丽龙主你先回楼里,避避风头,等这些人走远些,或者天黑再出来吧。”一个阿姆劝道。
这也是不得已的下下策,丽龙人签了将林子里的地方租出去的合约,现在这么多外地人来了,有运动会做借口,丽龙人纵然觉得这些人打扰到了他们的生活环境,但是也没办法直接赶走他们。
只能把这吸引来一群外地人的诱饵关起来,不再出去招蜂引蝶。
“可我还要去参加比赛呐。”丽龙主对阿祖的话一向都是言听计从的,可今天他还有自己必须要做的事情,他为今天的比赛已经准备了良久,也想好了要给搭襟的惊喜,他有信心,只要参赛,那冠军一定是他的。
可如果不去参加,就什么都没有了。
“是比赛重要,还是林子里的宁日重要?”希泽莎道:“你喜欢射箭,等这些人走干净后,随便你怎么去玩,但是今天,那么多人都是奔着你来的。”
希泽莎简直可以预料到,丽龙主一旦出现在赛场上,那附近定然会被一群外地人围堵地水泄不通。
阿祖的问题说出来那一刻,就没有可比性,对丽龙主来说,丽龙的一切都比他个人的欢愉重要,他的喜好、乐趣,怎么能跟整个林子来比较。
丽龙主木木地耷拉下脑袋,他现在该听话的回到木楼里去了,可他不想,但那句‘不想’,也艰涩地难以说出口。
“我们回去吧。”顿沙轻轻拉起他,跟阿祖阿姆们道别,避开在部落中组团观光的游客,抄小路往木楼去,“你不要怪阿祖,你不知道,今天天不亮外面的动静就闹起来了。”
“仔细一问,那些人全是看了视频奔着你来的,你说这多荒谬。”
按理说,顿沙是个年轻人,看见自己的部落从无人问津到人满为患,他应该开心才是,但听到那些外地人都是奔着丽龙主的皮相来的,这份开心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顿沙仔细想想,如果这些人是为了林子,为了生活在雨林中他们丽龙人的文化来,他和其他长辈们,绝对不会是现在这种心情。
沉重,又如鲠在喉。
丽龙主闷不声被推进木楼,顿沙贤惠地给他烧水煮茶,又升起炉灶热一遍早饭,而丽龙主搁在小屋架子上的弓箭已经不见了,看样子是路峥早他们一步,已经拿上东西走了。
“我还是想去参加比赛。”丽龙主对热茶和早饭没有胃口,这是他头一次不听话,不肯为了自己的信仰和忠诚放弃自己想做的事情。
这股固执又执拗的气,生在他胸口,不上不下。
顿沙头痛地拍大腿,“可外面那么多人你也看到了,你要是去参加比赛,说不定又要被围住——”丽龙主若是再火几条视频在网络上,那整个丽龙的地面就真要被踏破了。
丽龙主甚至没办法乔装打扮,他太特殊了,在日照充分的丽龙白的像是一樽瓷器,头发长而浓密,这两样特征,哪怕他穿上乞丐服又挡住脸蛋,也足以叫他在人群中显眼醒目。
顿沙好商好量道:“我们这次不去,等明年再办新的运动会时,我还帮你拿报名表,这样好不好?到时候第一肯定也还是你的。”
丽龙主清浅的眸子闪了闪,最终不情愿地垂下了眼睑。
他当然可以等到明年甚至后年再参加运动会,可是路峥不会等到明年了。
他们很快就要分别。
*
射箭的临时靶场在林子里,直播机位以及架好,附近也站满了即将参赛的选手和围观的看客。
路峥背着丽龙主的弓找到坐在主办位置上的俞归舟,敲敲桌子问:“比赛快开始了吗?”
“对,十点半开始。”俞少爷下意识把屁股从椅子上抬了起来,昨天晚上徐锦城被带走后,路峥的身份眨眼就在他们这群二世祖的小群聊里被扒了个干净。
圣瑞集团董事长薄桉的独子,倘若路峥不叫路峥而叫薄峥,高低都要有人认出他。
薄这个姓,在京市极不常见,凡是出现,都不是一般人。
小道传言圣瑞这种财团的背后,是根深蒂固的政界大树,薄家本就是从政界跨到商界,虽然听说长辈里已经不少退下来的,可积威尤在,祖上封荫,至今照拂子孙基业。
所以说路峥,才真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二世祖。
俞归舟分外庆幸自己没有不识趣地跟人高马大的路教授起过什么冲突,甚至还称得上是朋友。
“怎么,你也报名参加了弓箭比赛吗?”俞归舟可没在报名表上看见路峥的名字。
“不是我,是丽龙主报名了。”路峥摇头,马上就要比赛了,小神子的影子却哪里都找不到。
从这运动会一开始,路峥就有种不太好的直觉,现在这直觉似乎应验了。
“他还没来?马上就要开始了,再不来可能就要来不及了。”俞归舟还有点期待丽龙主的表现。
等在比赛现场的路教授给自己已经快要睡下的学生打去了电话,昏昏欲睡的林双和赵徐之都没接到,好在还有个清醒的吉木。
“路先生,怎么了?”
“吉木,林双赵徐之呢?”
“他们俩一回来就睡下了,现在都打起呼噜了,睡得很沉呢。”
“那能不能麻烦你去帮我找一趟丽龙主,他报名了射箭比赛,但是现在人还没有到赛场这边来。”路峥可以代替苏和签到等位,但是没办法代替苏和上场。
收到路教授求助的吉木喊上了卡旭做导航,一路找到了丽龙主的木楼,得到的确实丽龙主不去参加的消息。
“叫路教授回来吧,丽龙主不去了。”顿沙替难过的丽龙主宣布了这个消息。
“不去了?这多可惜呐。”卡旭还期待丽龙主今天代表丽龙站上赛场增光添彩呢,这下子,今年丽龙最有可能拿到手的冠军也要花落别家了。
几个人坐在母房围绕这个事情念叨起来,作为话题的中心人物,丽龙主始终窝在他的小窝里,一言不发。
他该懂事听话些,这样的安排都是为了他,为了部落,可他现在就是止不住的失落和失望,甚至自暴自弃,什么都不想做,连话都不想再说。
*
路教授在比赛现场等到了最后一刻,直到射箭比赛的裁判对第一组选手进行打分,他才离开。
苏和没有来,这场比赛便没有看下去的意义,反正最终获胜的选手在路峥眼里绝对不会比丽龙主厉害。
回去的路上,路峥接到了两通电话,第一通是吉木,他偷偷将从顿沙那里听到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路教授,解释清楚了丽龙主弃权的原因。
路峥背上的弓一瞬间变得沉重。
可没等他想到能够安慰丽龙主的万全方式,电话又响起来,是连夜被送到竼州,眼下还有半个小时路程就要到路峥定位地点的蒋宁。
“你怎么来了?”
“我带薪休假,董事长批的。”名义上的带薪休假,实际上是从总助成为了贴身管家。
时至今日,蒋宁终于明白从前那些年的高薪,不是白拿的,他最终还是要跟那些被他‘不耻’的私人助理一般,帮他‘成年叛逆’的上司擦屁股,在大大大BOSS的授意下,上演碟中谍。
路峥猜到这是他母亲的手笔,“薄董叫你来做什么?”
“薄董一直很关心您,但我休假了。”
“所以是她让你来看看我现在在做什么,有没有缺胳膊少腿吗?”
“您想多了,”蒋宁只能暗示到这个份上了,“我是来旅游的,真的。”这话真的一点都不违心。
路峥知道薄桉的性格,这种时候如果叫蒋宁回去,那么接下来等着他的,可能就是直升飞机和保镖空降直接绑将他回去的命运了。
暂时不要跟董事长起正面冲突才是正确选择。
蒋宁马上要到了,忙着去找丽龙主的路峥当然不会去接他,但还是有一个雇主基本良心地夺命连环Call,振醒了两个还在睡觉的学生。
林双和赵徐之顶着熊猫眼,绕过层层车队,接到拎着一个轻简旅行袋的蒋宁。
“你们好,你们是路总的学生吧。”
这磁性到要人耳朵怀孕的声音,一秒唤醒了林双的记忆,“你是电话里的接线员!”
“我是路总的特助蒋宁,麻烦你们给我带路了。”
猜测得到确认,林双长久以来的幻想终于在此刻破灭。
拥有磁性声线的蒋助理长了一张稚嫩的娃娃脸,看起来最多二十二三的样子,唇红齿白,眉眼含笑。
虽然不丑,还有点好看,但这模样跟林双梦里那‘一米八五宽肩窄腰英俊男模’差的也太多了!
第52章 准备离开
今儿望天木上伫立着的鸟雀格外多, 看样子都是被林子里的热闹吵的不得安宁,飞到了人迹罕至的地方蹲下梳理羽毛,迎着暖阳抖一抖翅膀。
有胆大的鸟, 径直飞到了丽龙主往外推开的窗前, 探着脑袋往里打量, 床上的丽龙主一翻身,动静惊地鸟儿连忙扑闪翅膀躲回树梢上去了。
吓死鸟哦, 这屋子里安安静静的, 它还以为没人呢。
丽龙主这木楼, 建在部落的最深处,暂时还没有多少外地人歪打误撞闯进这处来,比起住在前边饱受煎熬的阿祖和阿姆们,丽龙主这里清静的就像是往常, 甚至比寻常更为安静。
因为无论顿沙怎么和他搭话, 怏怏不乐的丽龙主都懒得回应,当然, 这也怪顿沙实在找不出什么有意思的话题就是了。
赶来送弓箭的路教授此刻就成了顿沙眼中的救星, 一向乖乖的丽龙主闹起小孩子脾气, 顿沙阿姆真是黔驴技穷了。
“他连早饭都没有吃一口, 就那么躺着,也不理我。”顿沙直叹气, 他希望丽龙主生气归生气,但不要用自己身子置气。
“我去看看他。”
“好、好, 快去吧。”
被寄予厚望的路峥进了丽龙主的小屋, 躺在床上的丽龙主小小一只, 脸冲床上的实木柜,用背影对着门, 看不到面上的表情。
这是头一遭路峥出现在丽龙主方圆十米范围内,丽龙主没有像是只兔子一样欢欢喜喜地蹦跶过来,上演他欢迎搭襟的独特仪式。
丽龙主哪里能不知道他的搭襟来了,现在他就是闭着眼,都能听出路峥与众不同的脚步声。
可面对路峥,他也不想说话,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这世上肯定没有人能懂他现在的感受,因为就连他自己都摸不透心上的沉闷从何而来。
路峥轻轻放下弓箭,坐在床边,陪着丽龙主沉默。
眼下这种场景,就算路峥是个满腹诗书的文人,估摸着这时候也不知道说什么才能安慰到对方,更何况他是个工科生,语言能力愈发苍白无力,说多错多,不如陪伴来的实在。
反正苏和需要他时,他一直都在这里。
丽龙主蜗牛般蜷缩到午后才慢慢爬起来,守在床边的路教授温和开口:“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顿沙走之前,把饭菜都温在灶台里了。”
对丽龙主充满歉意的顿沙阿姆将一切打理地井井有条后,明事理地将二人世界还给了丽龙主和他的搭襟。
“不想吃,不饿。”将情绪一点点吞回肚子里的丽龙主有些歉意地看向搭襟,“对不起,白叫你在外面等了那么久。”
当时光顾着难过,也忘记找个人去跟路峥传个口信儿,丽龙主还嫌弃路教授的小灵通过时了,现在看来,他连小灵通都没有,这才是真的要被时代抛却了。
“你没什么好抱歉的。”路峥并不恼火这次‘失约’,半禁足的丽龙主也是被迫的,这不是他的错。
“如果我没有拍那个视频,就好了。”
如果他没有拍那条视频,就不会引得这么多人跑到丽龙来,就不会叫部落外的山路交通堵塞,也不会叫这林子里的生物焦头烂额不得安宁,他也可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去参加比赛,捧回奖杯和奖品。
丽龙主最终还是将一切揽到了自己身上,或许他就要抱着这份愧疚,等待今天过完。
可如果要这样追根溯源地算账,只为找出一个‘罪魁祸首’的话,“应该怪俞归舟他们为什么要来丽龙,如果不是他们提议要你来,如果不是阿姆阿祖都点头叫你做决定,你也不会答应,不是吗?”
“这就更不是你的错了。”路峥道。
所有人都在顾全大局,可会为了这些事物受伤的人只有苏和,站在路峥的立场上,他只觉得那些人蛮不讲理,都在欺负小小年纪的苏和,欺负他懂事,欺负他面团似的性子哪怕生气也不会大吵大闹。
“你现在不是在为你的错赎罪,你是在牺牲。”
路峥抓住了丽龙主这个身份所做最重要的事情,牺牲。
牺牲童年,牺牲少年时代最重要的几年,牺牲自由,牺牲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全心全意为神灵为部落而活。
路峥想不出这样的人生意义在哪里,难道在于为一些不被国际认同的神学做出贡献?谁又会承认这份贡献?
无意间又在冒犯阿图卢的路峥凉声:“如果你不是——”
“如果什么,”丽龙主低下脑袋,“这世上又没有如果。”
如果他不是丽龙主,如果他只是个普通孩子,如果他没有出生在丽龙而是在镇子上……如果如果如果,这样的如果说出来也不会叫他好受到哪里去。
丽龙主纤长的睫毛颤了颤,“要是我不是现在的我,那肯定也不会遇到你了。”
至少遇见路峥,对他而言是做为丽龙主的人生中,绝不会后悔的事情。
心怀不满的路教授哑然,半天才道:“遇到我,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当然,我很感谢能够遇见你,”丽龙主说起掏心窝子的话来,“你是我第一个搭襟,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
路峥心头发软,嘴却还是硬邦邦的,“不是说丽龙人,不相信永远吗?”
“是呢,我也不相信永远。”
比起相信永远,丽龙主相信的是自己的记忆力。
除非他像是部落东边那家的阿爸似的得了老年痴呆,不然,他绝对不会忘记路峥。
*
进入丽龙的蒋宁正在向路峥的两个学生打听这些天他们留在丽龙的见闻,“按理说,你们的课程应该要收尾了吧?路总还留在这里,是还有别的安排吗?”
“这还不是因为导儿被这里的——”丽龙主看上做了赘婿。
“啊!”林双打断了赵徐之即将露底的话,“是还有点别的安排,根据这里的植物系统,临时增加了一些植物细分课程,一下子就多出不少要学的东西,忙得很。”
蒋宁浸.淫圣瑞高层有年头了,察言观色都是基本功,林双这点三脚猫功夫,根本瞒不过他,“只是上课吗?那现在路总在哪?怎么放你们两个在这里陪我聊天。”
“我们昨天晚上熬夜外出,所以今天放假。”
“野外考察还有假期?”
“我们路导儿体贴学生,不止有假期,还有补贴。”
蒋宁似笑非笑,“所以你们昨天晚上是去哪里了?野外上课?还是参加什么活动?我听说这里最近在办运动会。”
简而言之,他什么都知道,还是不要骗他的好。
“蒋助理你这么了解,看样子也是来参加运动会的?早早做好旅游攻略了?”林双将皮球重新踢回了蒋宁手里,他答不出,难道还不能为难回去吗?
比赵徐之多点心眼子的林双并不觉得蒋宁出现在丽龙是凑巧,一个年薪百万的高级助理休假旅游,干嘛要千里迢迢来到自己上司身边,这是旅游还是加班?
要换在林双身上,他高低会飞到和路峥直线距离7926.38 英里的地儿。
所以无论蒋宁打听什么,装作不知道,不提路峥的私事,是最好的选择。
万一不小心说错什么,叫路教授只能回家继承家业,那他们这两个研究生可没有新导师敢收容的。
“是啊,”蒋宁打飞的来的路上,稍微了解了这边的近况,“这片原始林地在网上很火,好多旅游博主都说这里自然淳朴,是休养生息的好地方,大城市待腻了,这里也是个好选择。”
“那你休假是要休多久?现在接电话的不是你,还有别人?”
“这个不一定,当然有别人接手我的工作。”蒋宁的带薪休假什么时候结束,取决于路峥什么时候能够从丽龙回去,又或者,他能够将路峥留在这里的原因查清楚回去给大大大Boss一个交代。
这两者在蒋助理看来,难度其实大差不差。
见路峥的学生铁了心不会和自己多说什么,蒋宁识趣地改换了话题,他人都已经在这里了,这小小雨林部落又不是什么固若金汤的地方,他迟早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不过路峥并不准备和蒋宁玩你瞒我瞒的游戏,他知道蒋宁是在薄桉的授意下过来的,退一万步看,哪怕路峥不反常地打人,他迟迟留在丽龙不做回去的打算,也迟早会引起薄桉的关注。
而往前一万步看,路峥认定了苏和,他喜欢苏和这件事迟早也要叫自己的家人知晓,这就更没有隐瞒的必要了,他的感情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地下情。
一味地拖延,不会叫事情变的好解决。
于是,当天晚上,蒋宁得知了自己的上司爱上了一个雨林部落野人,并为了那个野人无数次打破自己的下限,借学术工作之由,行谈恋爱之便。
蒋宁有点慌,首先路峥能够脱单,他作为下属愿意代表公司同僚送上最真挚的祝福,但,“您不会要一直留在这里吧?”
如果路峥要入赘,那他第一个不同意。
圣瑞的权利旋涡里,路峥在两年前是赢面最大的那个人,蒋宁当初站队时毫不犹豫选择少东家,也是自以为看到了路峥的能力和未来。
但谁承想路峥能撂挑子跑来当老师。
且哪怕路峥当老师,他至今也是各个股东中呼声最高的继承人,甚至有人觉得,路峥去当老师是为了社会声望,这对他们集团是好事一桩,由此可见少东家的魅力之大。
只有蒋宁知道,路峥当初来当老师是真切抛下一切名与利。
圣瑞集团的股价如何,他压根不在乎。
看到少东家如今的现状,蒋宁觉得,兴许老师会成为路峥放弃的第二份工作。
“我当然会走,但不是现在。”路峥嘴上说着不是现在,但运动会已经结束,他也找不出下一个可以继续留在这里的理由。
而停留到现在,已经超出他踏入竼州第一天起设立的计划太多。
可他还没来得及跟苏和讲出自己的心意,也没能确认对方的心情,待了这么久,一向在任务上追求效率的路峥临走才发现自己竟然一事无成。
*
运动会带来的人潮第二天才散去,可门口那些车轮印子,和被留下的垃圾并没有随着他们的消失而消失。
这叫阿祖和阿姆们愈发不满了,俞归舟再来时,又挨了好一顿说,连带着方芸一起,被训斥地别说提开发了,看样子再租几天地盘都成了不敢开口的难事儿。
至于丽龙主,不用再躲着不出来见人了,这些天他改忙着钻林子捡瓶子,和顿沙他们一起。
日头晒的丽龙主的脸蛋子红扑扑的,可垃圾不捡也不行,在碧绿的草叶中,白白黄黄的包装纸塑料瓶不要太显眼,留在原处,十年二十年也不一定能被雨林消化掉。
直到日落,才完成林子清洁工作的丽龙主终于抽出时间去见他的搭襟,这次见面却不是开心的,丽龙主得到了叫他心头五味杂陈的消息,路峥他们要走了。
“准备走,但不确定具体什么时候走。”
望天木的种群地还没带林双和赵徐之去看过,这是路峥最精心准备的一部分教案,如果不去,就太可惜了。
当然,这也就是个拖延的借口。
去不去看望天木,对两个研究生所学的内容来说,没什么影响。
路峥期待苏和能说点什么,他看到了苏和脸上一点点沉闷下去的表情,或许苏和也不愿意叫他走。
“时间过得好快。”丽龙主干巴巴道:“一眨眼,你就要走了。”
路教授松了一口气,虽然这也不是他想要的开场白,但至少已经不是令人恼火且无语的“我会欢送你”了。
“一般的野外调查,不会有这么长时间,再待下去,会耽误下学期的课程进度。我在这里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
“但是有位阿姐要结婚,请你和我一起去参加她的婚礼。”先前那位阿姐的婚事因为镇子上的准新郎家出了点意外,往后延期了,现在也没有了准确的日子,“算了,你还是走吧,婚礼不一定要等到什么时候,你的工作要紧。”
丽龙主懂事开口,但心上仍旧沉甸甸的,像是种了棵高高大大的望天木。
显然,他已经找不回当初轻松讲出“我会放你走,绝不会纠缠你”时候的洒脱心境了。
现在只是口头大度叫路峥离开,他的嘴角都控制不住地要撇下去。
而“能不能不走”这种话,他也讲不出来,那简直是在啪.啪打自己的脸,而他也没资格,叫路峥为了自己,放弃原有的生活。
“我……”丽龙主抬眼,想问问路峥以后还会不会回来,却正好看见从屋里抱着电脑出来找上司的蒋宁,这是个生面孔,“那是谁?”
“这是我的同事。”路峥介绍了蒋宁,“来找我处理些要紧的工作。”
“你好,我是蒋宁。”
蒋宁从开口的两个研究生那里得知了他上司暗恋的全部历程,当然也知道,他上司弯的很彻底。递交给董事长的报告中,他刻意模糊了丽龙主的性别,只希望到时候路峥不要为出柜闹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
短暂的会晤结束,重新上任的蒋宁火烧眉毛地跟路峥对接起工作,指着电脑上的数据材料,药品分子结构一通输出。
这些晦涩的词乃至洋文,丽龙主一个字儿也听不懂,他愚笨地像在听天书,可路峥口中的问题蒋宁全部对答如流。
丽龙主站在原地,瞧着路峥和蒋宁身上一模一样的休闲衬衣,又低头看看自己没有形状的裙子。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路峥的世界,原来格格不入。
第53章 法定年龄
临近七月初, 盛夏的雨季进入了最后的关卡,阴晴不定的天气和左右飘摇的积雨云不定时就要笼罩至丽龙上空,有时候下毛毛丝的细雨, 有时候下电闪雷鸣的暴雨, 但只要一下雨, 蒸腾的水汽就会迅速将整个林子罩入朦胧的雾气之中。
奶白色的雾和瘴气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是仙境, 也有些危险隐藏在看不清的地界。
这种时候, 想去务农的丽龙人要等大雾消散, 雷阵雨小上一些,再做出发打算。
又或者,悠闲惯了的丽龙人会直接借着这个机会,给自己放个小小的假, 毕竟没什么比听着雨声倚在矮榻上休憩更舒适的事情了。
整个部落陷入一种恬静而安详的氛围, 只有丽龙主心神不宁,给阿图卢擦拭神龛时, 险些撞翻了香炉。
“还好没真的摔倒地上。”丽龙主捧着香炉, 微微蹙眉, 他讨厌自己的分神。
“这香炉不重要, 你的手怎么样?”围观丽龙主马失前蹄全过程的顿沙扑上来,擒住丽龙主的手, 那手背上沾着零星的香灰,轻轻吹开, 一片红痕, “快去用凉水冲一冲, 我去找烫伤药。”
顿沙阿姆寻来小药箱,将丽龙主拉到矮榻上坐好, 认认真真用棉球给对方上药,“还好没起水泡。”他又小心打量丽龙主白玉似的面庞,“心情不好?和路教授吵架了?”
“没有吵架。”丽龙主小扇子似的睫毛忽闪忽闪,忧愁道:“顿沙,我感觉,我好像要变成一个说话不算话的人了。”
“‘说话不算话’也不是什么大事啦,讲违心话是人之常情,多少人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都是背道而驰的。”顿沙深谙人类语言的艺术。
这世上能讲出口的话,都是经过措辞、修饰、琢磨反复打量的,少有想什么说什么,说出来的和心里想到的一模一样,后者那种直肠子,往往也总办心热不讨好的事。
“不过,到底是什么事情叫你想反悔?”顿沙想不到苏和做出过什么为难的承诺。
丽龙主黝黑的眼珠亮融融的,像他背后那条门帘串珠上夹杂着的琥珀,有光扫过时波光粼粼。
他张了张嘴,声音极小极小,仿佛在跟蚂蚁对话,“我不想叫他走。”
“不想叫谁走?”顿沙把耳朵凑近了点。
丽龙主声音更小了,“路峥。”
承认自己的私心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尤其丽龙主还清楚这是他对路峥的个人欲.望,他的私心是对路峥的干涉和阻碍,他不仅是个言而无信的人,还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他就要走了?!”‘顿沙阿姆’声调拔高,他就说丽龙主活像是失恋般失魂落魄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突然,不,也不是突然——”
毕竟路峥那样身份的外地人,本身也就不会在丽龙待太久。
“我知道,他应该走。”丽龙主低头,他该开开心心地和他的搭襟分别才对。
可分离总是叫人痛苦的。
他直到现在才领悟到当时阿祖和普尔萨的劝阻,似乎已经太晚了。
丽龙主的琥珀蒙上一层濡湿。
这我见犹怜的模样叫顿沙阿姆实在于心不忍,于是他当传话筒,又把这件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阿祖和关心丽龙主的阿姆们。
“瞧瞧看,当时说什么?就不该点头叫外地人也掺进咱们部落的事来,十几年前那教训还不够吗?现如今的丽龙主又迷上了外地人,也学着前一个的样子跑了怎么办?”
“如今的丽龙主不是那样的人,再说,之前那个人的事情他都分毫不知晓,哪来学这一说。”
“这人要是被爱情两个字迷了眼,什么都做的出来啊,丽龙主平时是听话懂事,但越乖巧的孩子,叛逆起来越让阿姆头疼。”
“那个外地人着实也还不错,要不就许他留在这跟丽龙主过日子?这样也能安抚下丽龙主。”
“人家是外地的大教授,带着学生来考察的,为了丽龙主留在咱们这,都不现实。”
“叫他们出不去不就得了,这林子里走不出去的人也不止他们,到时候还要乖乖回来。”
“啧。”瞧着这话头越说越歪,希泽莎不耐烦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说点儿实在的吧。”
小女儿道:“不如问问丽龙主是怎么想的,他如果真的喜欢那个外地人,那个外地人对他也有意,那也不是没有法子,只是辛苦些要暂时分开。但等新的丽龙主教出来,他就可以轻松了。”
“可这件事情的前提是哪怕他们两个人劳燕分飞,天各一方,那个外地人回到了自己地盘上,也还惦念着咱们的丽龙主。”一个阿姆不赞成地摇头,“男人是个什么样子,咱们都清楚的很,心意转变不过一瞬间。”
“要我看,最好的法子,就是等他那搭襟走了后,再为丽龙主寻个合眼缘的新人,在我看来,哪怕他看上塔木族那小子,也比眼巴巴留在部落里等着一个不定什么时候回来的男人好。”
“先找几个年轻人来,”希泽莎扶住额头,混沌的眼珠直勾勾地盯着虚空一角,“盯好丽龙主,别叫他做出傻事。至于那些外地人,要下山还是去哪,随他们的便,但要是敢挑唆丽龙主……”
那么阿祖绝对不会再像当年那样心软。
*
路教授最近不算清闲,蒋宁长在他眼前,什么工作不用等邮件沟通,转头就能把文件端着电脑举到他眼前,闲暇之余路峥还要点评一下两个学生上交的作业,一天要打两份工,陀螺都没他转的快。
路峥心里惦记着丽龙主,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自从运动会后,苏和来找他的频率直线下降,他去找苏和的次数也因为放不下的工作少了许多。
越临近离开,两个人之间相处的时间反而越来越少。
这叫路峥觉得意外且不正常。
同样不太正常的,还有部落里的人,从前那些阿姆阿爸见到丽龙主的搭襟,都会热情的打招呼,爱屋及乌,他们对路峥和他的学生十分友善。
但最近,打招呼时的态度冷淡了,眼神中多了些探究和打量,谈话时也多是欲言又止,就好像整个部落都在瞒一桩不叫他们知晓的秘密一样。
路峥自诩没做过什么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他并不在乎这些旁观者对他的态度,无所谓。
林双却觉得不太舒服。
雨季的原始林地,一起大雾,就像是恐怖片的拍摄现场,而部落里的丽龙人态度的转变,配上现在的氛围,更叫林双觉得奇奇怪怪。
两个人偷摸找到卡旭打听部落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几个阿姆见到他俩,都不给小甜瓜吃了,这态度和最开始实在是天差地别。
卡旭这种毛头小子,没有资格参与大人们的会议,因而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其实也就是道听途说,加上消息人传人的过程中自然而然产生了曲解,“你们是想带走丽龙主吗?”
“什么?”林双和赵徐之满脑袋问号,别说带走苏和了,就连他们两个该订哪天的机票路峥都还没给个准信呢。
赵徐之连连摆手,“丽龙主又不是纪念品,我们走带他干什么。”就算要带走什么东西,他们这些学植物的,也该带走一些土壤植物样本好不啦!
“总之,我也不知道那些谣言是怎么传出来的,你们如果要走的话,还是赶紧走吧,别久留了。”本来因为上次运动会,许多上年纪的部落老人就不太喜欢那些新潮的外地人,这些天外地人要带走丽龙主的消息,更是炸了窝了。
还等着阿姆给小甜瓜吃,别被阿姆们丢一脑袋小甜瓜就是好的。
林双好奇,他帮义父问一嘴:“如果,我是说如果,把丽龙主带走,会怎样啊?”
卡旭严肃起脸,“那就是贼,贼是走不出林子的。”
“万一丽龙主也想走嘞?之前不是也有跑走的?”
“那他就是叛徒,这么做一辈子都不会被阿图卢、被丽龙原谅,跑走了是运气好,如果被抓回来,就要剥光了丢进林子喂蛇。”
“喂蛇?”
“就跟那些上山偷猎的人一样,这林子里到处都是毒蛇和蟒蛇一五二,二气无二八衣,蜂拥而至时,吞掉一个人轻而易举,这种法子,还只能当做意外。”
卡旭一本正经的解释,不像是在开玩笑,倒像是这林子里真有叫蛇群分食一个人的诡异方式。
林双和赵徐之两个学生蛋子有点脊背发凉,忙回到母屋,跟吉木打听起下山的路来,无论怎样,他们之中肯定得有一个人知道如何下山才能做保障。
吉木拍胸脯保证,“放心吧,这山上的路大大小小绕来绕去,最终都能通到山脚下,咱们既然能上来就肯定能回去。”
赵徐之默默抹了把脸,“林哥,我觉得,咱们该劝劝导儿。”
初到丽龙时,他们都觉得这地方景好人热情,虽然有点儿奇奇怪怪的习俗,但也在接受范围内,现在却觉得,这些奇怪的习俗果然不是他们这些外地人可以入乡随俗的。
赵徐之想回到正常人类社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研究生,虽然稍微有点儿肌肉,但面对蟒蛇和毒蛇,也就只有叫妈妈的份儿。
“先等导儿回来吧。”林双安抚自己的同门,“别自己吓自己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雨林死了人……”那还真挺好埋的。
*
丽龙主最近没去找路峥,一是因为愧疚,二是因为路峥总是很忙的样子,他跟路教授坐在一起,只能说些无聊又干巴巴的话题,而蒋宁时不时就要带着工作来找路峥。
两个人聊工作时,可有共同语言,可有默契,这加密似的对话从丽龙主的左耳钻到右耳,他每个字都认真去听了,每个字都听不懂,只能沉默。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一两次,丽龙主心里就逐渐不是滋味,好像吃了颗没熟的桃子似的,从舌尖一路涩到胃里去。
而自从蒋宁来了,路峥就再也没有到丽龙主的木楼过夜了,这件事也叫丽龙主耿耿于怀。
虽然他和路峥的搭襟关系就要结束了,但,送佛还要送到西,这还没结束呢,就把他抛到脚后跟不理不睬了,这是路峥做的不对,丽龙主生气了。
丽龙主仔细想了想他为什么不愿意路峥离开,得到的结论,是路峥对他太好了,他现如今太依赖路峥了。
所以路峥对他坏点也好,这样等他们走了,自己也就不会太难过了。
可习惯了两个人的时候,一个人就是会寂寞,丽龙主随便看看电视打发时间,都控制不住去想他的搭襟。
谁叫就连这台电视也是路峥买来的!
无形间吃了搭襟不少软饭的丽龙主有种恼火,却又无处发火的憋闷。
路教授大驾光临时,丽龙主正撅着屁股拔电视的插销。
“你在干什么?是电视坏了吗?”没有敲门进来的路教授吓了丽龙主一跳,一屁股蹲坐到了地上,“你怎么来了?”
“我想见你,所以来找你了,”路峥蹲下,接过苏和手里的插头,“你是在修电视吗?因为这个才没有来找我吗?”
时间不多了,路峥说话也讲起效率来,他不再图苏和可以灵光乍现地开窍了,只求能把自己的情绪叫对方尽力感知。
路教授把插头安回去,电视屏幕跃动浮现,画面清晰真切,“好像没有坏。”
“它没坏,我也没有在修电视。”丽龙主是想把这台电视搬到外面去,他想把一切都恢复成路峥没有来时的模样,想借此叫烦躁的自己也能够恢复正常,“我感觉你很忙,怕过去会打扰你,我帮不上忙,总不能还去添乱……”
“抱歉。”
“嗯?”
“最近公司的药品试验确实出了点问题,在飞国外的工程师都在跨时差上线,蒋宁是个工作狂,我也必须要处理这些事情,忽略了你,对不起。”说蒋宁是个工作狂,路峥其实也是。
路峥做事的时候本来就比较专注,加上苏和自动噤声,一点儿动静都不带出的,等路峥发现他有点忽视一旁的丽龙主时,人家已经要木楼了。
说实在的,路峥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时,苏和可以直接打断他,而不是默默生闷气。
“可你最近晚上都不留在我这里了,是晚上也要工作吗?”
“因为蒋宁的上司除了我,还有我母亲,我继续和你睡在一起,就相当于告诉我母亲我们之间的……关系。”
现在的薄桉应该已经知道路峥在暗恋一个原始人,迟迟没有任何动静,可能多亏了路父在这之中当调和剂。
路峥由衷感谢自己父亲。
丽龙主似懂非懂点点头,对于路峥这样保守的外地人,叫父母知道这种事,的确不大好,“那没有叫你妈妈知道吧?”
看见丽龙主忧愁的小眼神,路峥摇头,“没有。”
“如果她知道,应该会派直升飞机来带走你和我去结婚。”
如果暂时不知道儿媳妇其实是男人的薄桉没有被路父及时按住,那么她设想的剧本就是这样发展的。
小野人会跟路教授一起被保镖带上飞机,而后就近找民政局领证,见家长,订婚宴,结婚酒,蜜月旅程争取中标,到第二年结婚纪念日时顺利让薄桉抱上富四代。
“这么赶?”
“她对我的感情生活很关心。”路峥试探着询问丽龙主,“假如她知道了,你愿意帮一帮我吗?”
当初丽龙主求婚时,被路峥毫不犹豫拒绝了,所以,现在轮到丽龙主讲道理了,“我好像还没到结婚的合法年纪。”
“你也马上就要走了。”
“我们,没办法结婚吧。”
第54章 表白
屋顶滚落的雨珠连成了串, 这浑然天成的珠帘,将整栋木楼裹入雨水和雾气带来的潮湿中。
窗外高大的望天木站在雾里,像是停伫的巨人, 一片白茫茫中, 可以隐约窥见浓绿发黑的树冠, 雨季的尾声,是一年中最后一次将这种高大乔木深而发达的根系彻彻底底浇透的机会。
在此之后, 望天木要用一年的时间去等待水汽丰沛的雨季再次到来。
潮湿的雨水腥气弥漫在狭小的屋室内, 丽龙主素白的脸上笼罩一层忧愁的雾霭, 兴许不是路峥在自作多情,那抿紧的唇角和下垂的眼睑都证明着,苏和并不想和他分开。
不止他在为了分离感到焦躁,同样不安的还有丽龙主。
一堵薄薄的木墙之外, 是被丽龙主精心擦拭干净的阿图卢神龛, 木墙之内,是面对喜欢的人时真心虔诚的无神论者。
路峥自私且渎神地发问:“你愿意和我一起离开吗?”
坐在地上的丽龙主猛地抬起了脸, 惊悚地瞧向他的搭襟, “你、你——”
显然, 这对丽龙主而言, 是一个史无前例的恐怖提问。
路峥意识到自己唐突,可他似乎也没办法等了, 他必须有一个能把心情全部讲出来的契机,总不能畏畏缩缩, 等到离开再懊悔, “我其实——”
受到巨大惊吓的丽龙主动作迅猛地将半蹲在他身边的路教授扑倒在地, 两人‘咚’一声摔倒在地,丽龙主占据主攻位置, 骑跨在搭襟的腰上,下一秒毫不犹豫地捂住了路教授的嘴,他眼里充斥慌张和不解,“住口,你、你怎么能说这种话?”
路峥捉下他的手,仰面道:“因为我想带你走。”
路父说的对,路峥这种没有信仰的人,说一千道一万,他也不可能真切了解一个忠诚信徒的心路历程,更不可能对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产生真正的尊重。
所有那些口头上的理解接纳和尊重,其实都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夸口而出的傲慢。
更甚至他亲眼看到苏和为了条条框框,放弃了自己所喜欢的东西,过着日复一日无聊的人生,他会心疼,会难过。
想叫苏和‘逃离’这一切,过上‘正常’的生活,是他作为一个暗恋者的真实情感。
可路峥也明白,这是他的感情,他无法左右苏和的决定和打算,更甚至他眼中的正常生活,或许也只是现代社会待久后的世俗投影,他也在要求苏和去适应一种新的环境。
这需要苏和有勇气和决心,难度不亚于做出是否和他离开的决定。
但如果苏和愿意,无论他们所要经受的后果是什么,路峥都甘愿承担。
“你为什么会想、想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丽龙主被吓地快要结巴,不知道该不该给搭襟几下以示惩戒,这种话要是传到阿祖耳朵里,那路峥就完蛋了。
“因为我爱你。”
路峥本身就不是个擅长表达情绪的人,可能是父母不在身边,可能是精英教育中缺少对爱的坦诚,从很小起,跟‘喜欢’和‘爱’沾边的话对他而言就相当难以启齿,这两样情绪也难以表露。
长大后,这个无时无刻不在角逐的世界,叫路峥误以为感情和他做的课题与项目一般,也是有成败的。
先说出真心话的人就是在灭掉自己的士气,而和一个还弄不清如何上战场的人两军对垒也是路峥不屑于做的事情。
漫长的人生阅历竟然叫他变得傲慢又自负,以至于迟迟无法对迟钝到家的丽龙主讲出这句话。
事实上,讲一句‘我爱你’真的有那么难吗?
好像也没有。
这世上本来就不存在谁先表白谁就输了的道理,相反,先表白的人或许才该看成勇士,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和真诚捧出自己的心交给对方做评判。
反观‘威风凛凛’骑着路教授居高临下的丽龙主,却对这突如其来的表白有些不知所措。
他活了十八年,第一次有人这样真诚地待他,毫无保留讲‘爱’他,且明摆着‘爱’比‘喜欢’更沉重,沉重到叫丽龙主心上仿佛有了实感,扑通扑通跳动时,愈发鲜明。
但像所有缺爱的人一样,丽龙主的第一反应不是欣喜地接纳,而是困惑和怀疑,“你爱我什么?真的假的?”
路峥这样好的人,处处都好,为什么会爱上他这样,这样一般的人。
丽龙主不信,不是不相信搭襟的真诚,是觉得自己不够好。
路峥擒着他的手,默默放到自己心口的位置,“如果说我爱你的一切,可能有些违心,因为我的确不喜欢你身上的那些规矩和束缚,也不喜欢你总牺牲自我式的活着,讨好身边的一切。”
“但因为我喜欢你,所以这些东西在我看来,并不是厌恶,而是难过。”路峥英俊的眉眼显出几分无奈,“我为你需要过这样的生活而难过。”
软弱怯懦生活在旧俗中的丽龙主,其实完全不像路峥会喜欢的类型。
苏和是一个连智能手机都不会用的人,路峥是一个偶尔连研究生都嫌弃愚蠢的人,如果不是路峥一时兴起申请的野外课程,又恰巧摔进了野猪陷阱,他们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见面,产生交集。
可爱情似乎本来就是不讲概率,不够科学,没有秩序和规范的意料之外。
路峥说话时,胸腔震动,包裹在肋骨之下的心脏有力而强劲地跃动着,节奏是和他坦荡自持外表迥然不同的急躁。
老师做久了的好处,就是哪怕内心紧张,方寸大乱,也能条理清晰,口齿伶俐地说一大通出来。
面对一堆学生时是这样,面对一个人时也是这样。
在这点上,丽龙主是必须要甘拜下风的,毕竟他完全不知道路教授的演说结束后,自己该作何回应。
丽龙主像是那被老师点名起来回答问题的后进生,紧张和局促都写到了脸上,贴着路峥胸肌的爪子僵硬且安分,半分揩油的动作都不敢有。
“我,我,我——”
“你还要说‘我不知道喜欢是什么’,对吗?”路峥叹气,好在他习惯了在课堂上对牛弹琴。
苏和的确还小,经历的太少,见过的人也太少,如果不是就要离开,路峥不会选择揠苗助长的方式来刺激他,循循善诱更适合丽龙主这样的笨学生。
“不是!”丽龙主摇头,急切道:“我就是,我就是——你就要走了,我,我没有办法给你什么承诺,也没有办法跟你走,你喜欢我,对你没有什么好处,你还是,你还是——”
“你想劝我,收起心思,不要继续喜欢你了?”
苏和新鲜出炉的这个回答简直比路峥找好的理由还要伤人。
丽龙主错开视线,“反正,等你离开这里,迟早也就会忘记我。”
外面的世界五颜六色,一年四季,而丽龙只有绿色和夏天。
路峥微微蹙眉,他虽然被压着,可气势却陡然逆转,大逆不道地寒声直呼丽龙主大名,“苏和,你看我已经到了要患老年痴呆的年纪吗?你凭什么觉得,我走了会忘记你?”
“哪怕我离开了,哪怕你不跟我走,只要你点头说你也喜欢我,我就不在乎其他。”路峥并不抱多大希望苏和会抛下一切和他离开,但只要苏和回应他,无非是异地恋而已,他可以接受。
这个时代网络这样发达,交通这样迅速,他可以随时回来,他可以等到苏和不再是丽龙主那一天,光明正大带走他,路峥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他从不惧怕等待,他只看中结果。
可苏和压根不愿意和他迈出尝试的那一步。
丽龙主的回复,就像是路峥剃头挑子一头热,会错了意,可路峥却想叫苏和去照照镜子,看清他现如今脸上口是心非的表情。
被压制着的路教授一直腰坐了起来,躲闪不及的丽龙主鼻尖差点撞上他的额头,吓的颤了颤身子,却被搭襟一把擒住腰,不容他退半分,两人之间的距离无限接近,只要一方稍微凑一凑,几乎就要亲到一处。
“如果你讨厌我,那就推开我。”
丽龙主呆呆地看着路峥近在咫尺的脸,心乱如麻,却并没有厌恶和排斥,而是不知所措地瞧着他越凑越近,鼻息交融间,叫他产生一种仿佛两张嘴已经贴到一处的错觉。
可下一秒母屋的门被人从外‘砰’地撞开,这声巨响叫丽龙主顿时如梦初醒,弹跳着从路峥身上爬起来,慌不择路地冲出去。
母屋内,比起脸红成猴屁股样的丽龙主,淋了一路雨过来的顿沙脸色惨白,他看起来比丽龙主还要失魂落魄。
丽龙主忙抽过矮榻上毯子给顿沙裹上,“外面雨那么大,过来怎么不打伞?”
丢了魂的顿沙红着眼眶扭头,一把抓住丽龙主的胳膊,眼底涌出两行眼泪,愤怒而悲伤一齐决堤,一迭声发问道:“你不是告诉我,选择丽龙主没有标准,那为什么会是我妹妹?!为什么要她做新的丽龙主!?为什么不能是别人?!”
顿沙嗓门大极了,被质问的丽龙主僵在原地,“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新的丽龙主是顿娜吗?”
“是啊,是她!这要怎么办?她已经十四岁了,她分明不适合做这个的——”鼻涕眼泪一起流的顿沙瘫坐在地上,“怎么会是我妹妹呢?能不能去求一求阿祖?能不能,她是我们家最小的姑娘,她还要念书上高中啊,这可怎么办?!”
丽龙主手足无措僵在原地,他不知道如何安慰悲伤的顿沙,他没有立场,也无法开口。
从小屋出来的路教授同样沉默。
原来不是所有丽龙人都想成为丽龙主,原来其实他们心里也清楚这木楼里的生活并不适合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放在别人身上时是信仰,是必然的风俗,轮到自己,就成为了悲剧。
或许也不是一直都是这样,如果是从前的旧时代,一个吃喝不愁有人伺候与照顾的丽龙主或许真是人人艳羡的对象。
但现在,足不出户就能看到更广阔的天地,外面的世界叫人有了向往和欲.望,又有多少人会甘愿将自己的人生拘束在原始雨林里。
屋外大雨滂沱,雷声轰隆。
丽龙主蹲下身轻声问顿沙:“这件事是谁告诉你的?阿祖还没有和我讲过新丽龙主的事情,怎么就能确定是顿娜呢?”
“顿娜告诉我的,阿祖说,她胸口上的胎记,就是丽龙主的象征。”顿沙也哭够了,肿着桃子似的眼,讲起来龙去脉。
顿娜是个狗肚子藏不住二两香油的性格,她平时又和顿沙关系最好,今天顿沙闲在家里给她编辫子的时候,顿娜就提起了以后的事情。
“她说,她成为丽龙主后也要叫我天天去伺候她!”
“胎记?”丽龙主问:“是什么样子的胎记?”
“顿娜出生时,胸口有一块暗红色的胎记,不是朱砂痣,黄豆大小。”顿沙比划起来,“她和我说,阿祖告诉她,这就是丽龙主的象征,是阿图卢留下的眼泪。”
这件事顿娜神秘兮兮地将自己只告诉了顿沙,叫顿沙不要往外说,这事儿一般丽龙人是不会知道的。
现任丽龙主怔怔低头,看向自己空荡荡的胸口,很显然,他胸上没有阿图卢的眼泪,甚至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有暗红色的胎记。
而在他小时候,阿祖只告诉他,作为一个丽龙主要有高贵的品格和正直的修养,还要对阿图卢有百分百的诚敬,对绿林有百分百的爱护,这才是成为一个合格丽龙主的标准。
“怎么会呢?”丽龙主的直觉告诉他这两项毫不相干的选拔标准不太对劲,他拍拍顿沙的后背,“你不要哭了,我去找阿祖,放心,我一定会问清楚的。”
再顾不得顿沙,丽龙主抓起自己的斗笠就跑出了门,紧跟上来的路峥替他支起一把伞,手上还拎着冲锋衣,“你这么着急干什么?外面太冷,先把衣服穿上。”
路峥无法同情顿沙,他自私,得知新的丽龙主已经十四岁,他只觉得庆幸,这就意味着苏和只有一年,就可以卸下肩上的担子,可以彻彻底底地只作为苏和活着。
现在丽龙主为了这桩事焦急奔走,叫路峥不明所以。
明明只要等着新的丽龙主公布,静静地接受着一切就好。
心底发慌的丽龙主偏头看向路教授,唇角抿了又抿,最终道:“你刚刚听到,顿沙说顿娜身上有一处胎记,阿祖说那是丽龙主的标志。”
路峥点头。
“可我身上,没有那所谓的胎记,而我所知道的选择丽龙主的标准,也绝对不是这样的。”
这就证明,在这两套近乎背道而驰的标准中,注定有一方是谎言。
第55章 丽龙主
像是阿祖这样的老人家每到淅淅沥沥的雨天, 年轻时攒下的痼疾便开始作祟。
小女儿给希泽莎捧来烧艾草熏热的布包,敷在希泽莎隐隐作痛的关节上,于是满屋子都是火塘处焚烧艾草叶的苦涩药味, 闻不惯的人, 会被呛出去。
“您这腿还是要下山去医院看看, 开几贴膏药,比热敷艾草来的见效快。”小女儿见希泽莎痛的不想睁眼, 无意识皱着眉, 又劝起来, “这痛的都不能下床了,又严重了。”
“谁到我这个年纪没有点儿小毛病,这都不打紧,习惯了, 而且雨季也快要结束了。”希泽莎睁开眼, 严重下降的视力叫她在这种阴雨连绵的暗沉天气,眼前一片模糊, 就连坐在跟前儿的女儿都看不真切模样。
希泽莎看向稍微明亮些的窗外, 眼前没有焦距, 更别提神采了。
老人的眼睛都是这样, 像煮熟的鱼目,泛黄的珍珠。
“我能撑到现在, 已经很不错了。”人到了某些关口,就有点奇怪的直觉。
小女儿却当她在说胡话, 上年纪的人总爱把‘死’挂在嘴边, 希泽莎除却小毛病, 身子骨还硬朗的很呢,“阿姆啊, 您说不定比我活的还长久些。”
“你不要瞎说。”
“这哪里瞎说了?”
“反正呐,如果真有那样一天,我交代的事情,你可都要记得……”希泽莎的小女儿都已经五十多岁了,她的这些孩子,并没有什么可嘱托的,毕竟她们的人生要如何活,都早早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她唯一不放心的,只有还小的苏和。
“您放心吧,丽龙主我都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呢,他可比我那几个崽懂事多了。这么乖的孩子,那两个人不会后悔吗?多少年也不回来看一眼,真就当没生过了?”
小女儿依稀记得十五年前也是这样一个雨天,那个外地男人夜里带着妻子和孩子说走就走了。
事情过去了这么久,就算当初离开的丽龙主被部落民当做叛徒,明面上厌弃,可如今也有不少成为阿姆的女人懂她,怜悯她,毕竟那是为救另一个孩子的命,做母亲的,哪里能眼睁睁看着孩子性命被耽误。
而他们也羞愧地将丽龙主留下,没有连最后的传承人都带走,这一点上,算是这对夫妻识相。
但倘若还有为人父母的良知,总该回来看看可怜的丽龙主才对。
小女儿说起的事,叫希泽莎的腿还没好,脑袋也开始疼了,“别提这件事来气我!”
“瞧我,提起不该提的了。”小女儿忙解下艾草包去换新的,直起身一瞧窗子外,“好像来人了,看着像丽龙主和他搭襟。这么大的雨,两个人一起过来是有要紧事吗?”
“他们俩?”希泽莎眯起眼,却还是看不真切外面的景象。
屋外的丽龙主一路都闷不声的,这件事在他看来事关重大,到了阿祖的院子,就不叫路峥陪着进去了,“我自己去问。”
站在屋檐下的路教授收好伞,他的心底也因为苏和一句话引出诸多猜测,因而能够体谅苏和的忐忑,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丽龙主走进屋,正巧撞上小女儿,满屋子艾草的味道,熏的丽龙主眼睛要流泪,“阿姆,阿祖的腿又疼起来了?”
“可不是,老毛病和了,我劝她去医院开些膏药,她也不肯。不过你怎么这时候来了?你搭襟呢?雨那么大,也不进来坐坐?”
“我有事要问阿祖,很重要的事,就不让他进来了。”
小女儿领悟,“那你去母屋找阿祖谈吧,阿姆去外面。”
“谢谢阿姆。”丽龙主轻轻一点头,扭身进了母屋。
希泽莎靠在矮榻上,虽然看不清脸,只是一看那个清瘦的轮廓,就知道是她的乖崽,“外面那么大的雨,有什么事,不能等雨停了再来,给你淋生病了怎么办——”
丽龙主磨磨蹭蹭走到阿祖身边坐下,“阿祖,我有事想问您。”
“什么事情呀,说吧。”希泽莎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她只怕丽龙主和那个外地人一同来,是为了通知她要私奔的。
“阿祖,您选好新的丽龙主了,是吗?”
希泽莎面上凝滞片刻,一拍大腿,她分明叮嘱了顿娜先不要讲出去,等雨季过去,找个合适的日子,再将顿娜一家同丽龙主叫到跟前仔细说明,“这顿娜,怎么就一点都藏不住秘密呢。”
她坦白道:“是啊,新的丽龙主今年十四岁了,你只需要教导她一年,就可以去做你想做的事儿了。”因而在阿祖看来,没有比顿娜更合适的人选。
“那您选择顿娜的标准,是什么呢?”
“那当然是——”
丽龙主低下头,头一次不礼貌地打断了阿祖的话,“小时候您告诉我,要成为一个丽龙主应当勇敢善良真诚,那为什么,顿娜会说,选中她只是因为她身上有一小块胎记呢?”
“胎记是阿图卢的眼泪,可我身上为什么没有那所谓的眼泪呢?”
“如果标准真的是一块胎记,那我,那我——”丽龙主抬头,通红的眼眶已经藏不住饱满的泪珠,“那我是为什么?”
“丽龙主,你是丽龙主,无论所谓的规则是什么,你都是我亲手领到阿图卢眼前确认过的丽龙主。”希泽莎长叹一声,枯怵如树皮的手放到了苏和的脑袋上,“你善良,聪明也勇敢,是我见过那么多丽龙主里,最好的孩子,所以不要怀疑你自己。这件事是阿祖对不起你。”
听到丽龙主提起这些质疑时,希泽莎竟然觉得,哪怕苏和是来告诉她要和那个外地人私奔,也好过是来问这件事的。
阿图卢面前没有谎言,谎言是无法长久的。
可希泽莎已经隐瞒了十几年,差一点点,就快要把这件事带进棺材里了。
“在你小时候,总问我你的阿姆阿爸是什么样子的,而我没有告诉过你,因为我不知道如何对你描述他们两个。”
在苏和成为丽龙主之前,上一任丽龙主阿娅漂亮又聪明,她是那时希泽莎所见过的丽龙主里,最优秀的。
阿娅清楚自己的职责,从不仗着丽龙主的身份胡闹,祭祀阿图卢的正事做的准确又有条理,部落里的大小矛盾,她也能帮着阿祖来解决。
希泽莎想过,等自己离开后,阿娅可以成为丽龙新的大家长,接手整个部落,她担得起这担子。
阿娅和现如今的苏和有五分相似,她爱笑,明媚的像是丽龙上空的太阳,是实打实的神女。
就是这样的丽龙主,出楼的重要日子,看上了外来考察的博士生,挑了人家做搭襟。
在希泽莎看来,那个外地人呆头呆脑的像只大鹅,还戴着白酒瓶底子那么厚的眼镜,问话时支支吾吾,活脱脱个书呆子,阿娅看上他什么?愚笨吗?
丽龙主笑着推翻阿祖的话:“他才不笨,他认识天上所有的星星,了解阿图卢的过去,理解我现如今为阿图卢做的一切,阿祖,他懂我。”
“懂你?哎呦我的傻姑娘,他懂你有什么用,他迟早要走啊!”那时候的希泽莎还年轻,吼起来还有中气,“你可别忘了,新的丽龙主出现,你要教养她的。”
“我知道,但他可以等我,而且他说他每半年都有假期,大小节日也能休假,都会回来看我的,等新的丽龙主出现,他就带我离开这里,我想我能接受这样的生活。”
希泽莎还是不赞成,“男人的话几个值钱的?等你大一点就明白了,那不过是个穷学生,结婚和长久过日子都是要有基础。”
“他又不会穷一辈子。”
希泽莎没能拦住阿娅,好在那个呆头鹅真是个说到做到的,一年回来丽龙好几次,真成了个上门女婿,在呆头鹅入赘丽龙的第二年,阿娅怀上了双胞胎,而新的丽龙主还没选出。
“阿祖啊,您别急,兴许我生的孩子就是丽龙主呢。”阿娅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她并不急着出现一个新的丽龙主使她好离开林子,这里也是她的家。
“如果是你的孩子,你要在这里养育她到十五岁。”希泽莎看不得阿娅始终两地分居,可在族里的孩子堆儿里扒拉来扒拉去,没找到一个身上如阿娅一样,有一枚暗红色胎记的娃娃。
捧着圆润肚子的阿娅不在乎,“如果真的是我的孩子,我当然要在这里陪伴他到成人,而且我还要就叫许唯辞了工作,回丽龙来种地,孩子可不能没有爸爸。”
呆头鹅毕业的第二年,留校做了讲师,他们是好学校,虽然他这个人文专业挣不来几个钱,可熬到高级职称,学校给分房,还包给家人落户。
所以为了叫阿娅和孩子以后能有京市的户口,呆头鹅还不能辞职。
于是生下双胞胎的时候,是阿娅一个人。
加上呆头鹅家里高知的父母对他和一个没有文化生活在雨林里的部落女结婚生子并不支持,于是阿娅选择继续留在雨林中,一边履行自己的职责,一边照顾两个孩子。
幸运的是,这一对看起来近乎一模一样的双胞胎里,有一个孩子继承了母亲身上的胎记,那是可以成为丽龙主标志。
“这下好了,我还是他阿姆,虽然是男孩,但从他懂事起,我就会教他丽龙文,教他看天气、分辨药理,我会把我所学的东西,全部教给他,让他也成为一个出色的丽龙主。”
希泽莎也看过那处印记,长在一个孩子的肋骨下方,指节大小,暗红颜色,的的确确是标记。
但希泽莎那时分不出这两个娃娃,因为就连阿娅这个母亲,孩子们穿着一模一样的衣裳冲她笑时,也要晕头转向一会。
两个孩子实在是太像,阿娅也很苦恼,和呆头鹅商量后决定,“不如也不要分哥哥弟弟了,反正不扒开衣服,妈妈都分不清你们,等你们长大,谁愿意当哥哥,谁愿意当弟弟,自己猜拳决定吧。”
一岁多时,孩子与孩子之间的分别就显露出来了,一个爱笑,一岁就已经会说一些简单的词汇,一个不爱动,尿了裤子也不吱声,常连累他的兄弟和他一起躺在湿漉漉的被子上。
周围的阿姆们都说,这是正常的,有些孩子到两岁多才开口,连希泽莎都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但阿娅却觉得不对劲。
作为一个母亲,她能感到这两个孩子的不同,这种不同并不正常。
两岁多时,爱笑的崽已经会说话会背诗了,而那个迟缓发育的孩子除了长了个子,口齿清晰地叫‘爸爸’‘妈妈’的时候都很少。
有经验的阿姆们同样觉出不大对劲,同时那孩子开始频繁的生病,一次甚至发烧到要没了呼吸,呆头鹅单独带着孩子离开去看病,竼州的儿童医院讲不出个所以然,可能是智力迟缓,可能是抵抗力差,还有可能是雨林雨季温差大,生病是正常的。
每次都是草草开点药,吃药,病好,生病,再吃药。
三岁之后,两个孩子之间的分别就愈发明显了。
健康的孩子能说会道,能跑能跳,不健康的孩子病歪歪地连门都不常出。
对于病弱到无法自理的孩子,阿娅不得不付出更多的心血,这不定时降临的疾病,叫她每天都在担心自己的孩子一闭上眼就再也不会醒过来,这种焦虑和恐惧成为了习惯,她甚至不能接受那孩子离开她的视线。
希泽莎见过那时候为了孩子的病情变得偏执又惊惶的阿娅,所以在那个雨夜,她接受了阿娅的逃走。
离开那个孩子,阿娅会歇斯底里,会做出疯狂行径,她像是一头应激的母虎,无法离开孩子半步,也容不得别人触碰她可怜的孩子半点。
希泽莎默认了阿娅留下来的孩子是丽龙主,可直到她给那哭哭啼啼的小崽洗澡时,才发现那在襁褓中她看过一眼的胎记,不见了。
这计谋不知道谁想出来的,眼前的孩子可能是障眼法,可能是交换券,可能是为了叫这小崽哭哭啼啼的声音绊住希泽莎的脚使她心疼。
他被留下来了,而他的父母,一个外地人连同两个丽龙主消失的在雨林之外。
这件事让希泽莎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窘迫处境,那是她成为丽龙主,成为整个部落族长的漫长人生中,都未有过的艰难抉择。
她是一个忠诚的信徒,从未对阿图卢说过谎,她固执而认真地维系着雨林中的一切,可眼下,最重要的丽龙主就在她眼皮子底下被掉包。
按照规矩,她该把这个孩子不是丽龙主的事情讲出去,并打起一万分精神去寻找新的丽龙主。
可一旦这样,阿娅和那个外地人所作所为引来的仇视和报应,无疑就会落在这留下来的孩子身上。
那时候部落里人人都说上一任丽龙主是个叛徒,该叫蛇叼进林子扔到悬崖下面。
信仰被打破时的仇恨是具象化且过激的,没有人会怜悯这被留下的孤儿,只会有人记得他是叛徒的血脉,是罪人一般的存在。
希泽莎能想象到,到时候这哭哭啼啼白白嫩嫩的小崽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兴许,他都活不到长大。
思索了数日的希泽莎一边照顾那可怜的孩子,一边与自己本心的做斗争。
终于有一天,她背着其他人,偷偷问那三岁的孩子,“宝宝,你想不想像阿祖一样,成为一个厉害的丽龙主,住在最高的木楼里,到时候从窗前看到的一切,都属于你。”
三岁的娃娃刚被希泽莎哄的不再哭哭啼啼要爸爸妈妈,他全心全意依赖阿祖,听到会和阿祖一样厉害,毫不犹豫点了头,“想!”
于是希泽莎为了平息部落里大多数人的愤怒,正式宣布了新丽龙主的存在,并永远封存了有关阿娅和那个外地人的消息。
她不希望,在那孩子长大的过程中会听到许多和他父母相关的谩骂。
同样,她也向阿图卢撒了谎。
希泽莎一向虔诚至极,她是一个幼年时背着阿姆偷吃一颗话梅糖都要面对阿图卢原原本本讲出来的人。
作为阿图卢忠诚的信徒,她做出了此后十几年都为此经受折磨和痛苦决定——谎言。
这本来就是一件,连神都不能告诉的事。
可希泽莎不后悔,她不后悔自己欺骗了神,欺骗了部落,成为一个背叛信仰的人,甚至人到暮年,看着苏和顺利接任,事事做的圆满至极,单纯善良,积极向上,爱笑又大方,她愈发觉得自己瞒的好。
有些谎言,本就是该存在的。
偏偏丽龙人的规训中,谎言是极恶的魔咒。
在阿图卢面前,谎言总不会长久。
可整整过去十五年,希泽莎自以为这瞒的够久了,可现在,她却觉得这一天来的还是太快了。
谎言始终是有代价的,而为此痛苦的人最终还是多了一个。
在苏和终于知晓这一切时,过去的故事总算画上了句点。
可他的脸上一片空茫茫,需要消化的悲伤过去仿佛抽干了他所有的情绪,连泪都掉不出来了。
丽龙主脸色苍白地看向希泽莎,“我真的是假的——”
“不!你怎么会是假的!?你是我带着见过阿图卢的丽龙主,是阿图卢承认的丽龙主,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你的!”希泽莎紧紧攥住了苏和的手,她可以承认自己的谎言,可没人能否认苏和作为一个丽龙主的成功和优秀。
“没有人能质疑这一点,谁都不行!”
第56章 离开
留在屋檐下的路峥和阿祖的小女儿聊着家常, 小女儿很看好路峥,虽说普天之下的男人大多都一个样子,但路峥瞧着就是那个少有可靠的, 对丽龙主很好很好。
小女儿将丽龙主看做自家小辈, 路峥是她眼里‘上门女婿’的最佳人选, 她做阿姆的,肯定忍不住为丽龙主多加考虑, “你要带着学生走了, 我站在一个阿姆的立场上, 想问问你想过和丽龙主以后怎么办吗?还是你想着离开就离开了,当这地方的事情都是一场梦?”
路峥摇头,和阿姆讲实话:“我喜欢苏和,我想照顾他, 不止现在, 还有他的未来。我愿意资助他去学习,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让他不用一直局限在林子里。”
小女儿的脸上猛然迸发了欢喜的光彩, 两颊的肉被翘起的嘴角顶的圆鼓鼓的, “这, 这,你这人真是——”顶着张不苟言笑的脸, 说出来的话还怪真诚的,叫人惊喜。
“你有这份心是好事, 可你的家人能接受我们丽龙主吗?外面和这里总归不一样, 这两个男人过日子, 你还是个老师,怕这日子过不太平呐。”
“我父母对我的生活和决定不会过问, 他们很尊重我。这件事也并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能力。”
老师的本职工作只是传道授业解惑,路峥自认为做到了一个老师该做的一切。
更何况上班的时候他是老师,下班的时候他也就只是个普通人,他的生活如何,他的爱人如何,都是他的私事,哪里轮的到外人来说三道四,指指点点。
路峥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有足够的决心和能力保护他喜欢的人,毕竟他哪怕不工作,也依旧能保持足够优渥的生活。
有了这句话,小女儿现在看路教授,简直是十万个满意,丽龙主遇上这么个人,那也是福气。
“阿姆,因为工作原因,我没有办法留在这里陪着他,我知道丽龙的风俗和外面不太一样,我走了之后,他还会有新的人选。”这才是路峥不放心的事情,他一走,苏和身边就围满了适龄的莺莺燕燕,兴许苏和也会像是应付差事看上他一样,应付差事地看上别人。
“你放心吧,这事儿阿姆给你盯着,再说,有你这么好的搭襟在先,丽龙主哪里还看得上别人?不过,你也要时常回来看看。而且你放心,新的丽龙主选出来后,教导的时间也不会太久。”等到时候,路峥就可以堂堂正正带走丽龙主,“再熬一段时间,就好了。”
在小女儿看来,以丽龙主现在的年纪,也该走出去,瞧瞧外面的世界,去读书,去见世面,总之,肩上没有担子了,就不要再留在林子里,和她们这些老婆婆作伴。
屋外和屋内简直天上地下两种氛围,路峥同阿姆聊起丽龙主的未来,畅想地相当愉快。
可屋里的丽龙主,在听完那漫长的过去后,脑袋就转不动了。
这故事其实并不复杂,无非是在病弱的兄弟和健康的他之间做取舍,父母选择了生命垂危的另一个人,将自己孤零零当成打掩护的存在留下。
他们一齐骗了阿祖,骗了部落,连累自小到大教他面对阿图卢时谨记诚实与虔诚的阿祖不得已说了谎。
前面的部分,丽龙主并不难过,他没有父母,也没做过父母,对于那两个人在危急关头做出的选择,他无法理解也无法感同身受,因而也谈不上怨恨与难过。
或许在所有人眼中,他是那个被留下来的可怜虫,但在丽龙主的心里,他并不觉得自己该为那两个十五年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而耗费心神。
遗忘是一件好事,他忘的一干二净,因而不会再像三岁时哭红鼻子。
不言不语的丽龙主只对阿祖怀揣愧疚,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希泽莎的累赘,身为丽龙主,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一直以来,是他自以为回报希泽莎,帮希泽莎分忧的事儿。
归根到底,苏和的信仰也不够虔诚,他分得清自己作为丽龙主和作为苏和时是全然不同的两个人,会为了突破禁锢丽龙主的习俗无师自通地学会‘说谎’,会在路峥说想要带他离开时下意识觉得动心。
在知晓这一切之前,苏和心底深处,或许也将自己身上丽龙主的责任视为一种沉重的负担,他也会觉得,自己的人生为了这所谓的信仰做出了退让,他放弃了学业,放弃了自己喜欢的兴趣,在不懂感情的年纪不得不寻找一个搭襟,这一切,是身为丽龙主必须的,是身为苏和所牺牲的。
事实上,他其实并不是牺牲那一方,倘若不是丽龙主的身份,那他作为一双叛徒遗留下的孩子,在这偌大的部落里或许寻不到一个容身之处。
他是希泽莎的累赘,是部落的累赘,他曾以为的束缚和桎梏,以为那将他囿于雨林的天罗地网,反而给了他活下去的路。
“对不起。”低下头的丽龙主轻微的声音充斥悲戚,他为自己的行径而惭愧。
希泽莎立马疼惜地摇头,“你没有什么可对不起的,这不是你的错,从来不是,这都是我们这些大人的错。”
这些年来,希泽莎其实也在想,如果自己当时可以叫阿娅少一些顾忌,早早告诉她那个有胎记病弱的孩子并不具备成为丽龙主的能力,会不会一切都不同。
那样他们就算要偷偷离开,说不准也会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走。
丽龙主起身离开时,希泽莎叮嘱他,这件事再也不要向任何人提起,她会将这件事带进坟墓,见到阿图卢时再为此赎罪。
而苏和不需要有任何负罪感,他只是被蒙在鼓里,只是个被牵连的可怜人。
甚至在希泽莎看来,拥有她家乖崽这样的丽龙主,是阿图卢的幸运。
从阿祖那得知真相的丽龙主在路峥的陪伴下回到木楼时,顿沙已经不见了,兴许是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太唐突,跑回家跟大人商量去了。
坐在静悄悄的屋室里,丽龙主没有开口,始终保持缄默,他们一路上都是这样走来的。
面对沉默寡言的丽龙主,路峥也不太愉悦,因为苏和的表现,肯定不是听到了什么好消息。
苏和这种时候也没心情去照镜子,因而他并不会知道自己的表情究竟有多叫人怜惜。
“你去找阿祖都问清楚了吗?”
“问清楚了,”丽龙主讷讷的点头,不肯去看路峥的眼睛,“顿娜是丽龙主,我也是,只是标准不一样,不一定有胎记的就会是丽龙主,也不一定——”
也不一定没有胎记的就不能做丽龙主。
路峥微微放松,既然不是他预想中最坏的结果,那苏和为什么会蔫地像株快要枯死的兰花,“那还有什么事情,叫你很难过吗?”
丽龙主摇摇头。
“那你现在是在想什么?想如何拒绝我?还是在想如何答应我?”路峥走近几步,停在苏和身前,他还是想要一个回答,“你并不讨厌我,不是吗?”
“不讨厌,”丽龙主低下脑袋,嘴硬道:“但不讨厌,就是喜欢吗?”
“我不讨厌你,也不讨厌顿沙——”
“那难道你也会和顿沙睡在一张床上,也会想去亲吻顿沙?”路峥不知道为什么苏和的态度逆转的这样快,但他现在彻彻底底感觉到了对方的抗拒。
“可能吧。”丽龙主彻彻底底沦为坏学生,以颓废和佯装无所谓的态度,面对路教授的质问。
“苏和,你可不可以好好和我讲话?”
丽龙主拒不配合,“现在是白天,你不可以这样叫我。”
“我并不信奉阿图卢。”
“可这里是丽龙,你既然出现在这里,就应该——”说话硬邦邦的丽龙主愤愤一扬头,对上路峥深沉的眸子,他的搭襟正关切而认真地盯着自己,半点恼火的模样都没有。
眼已经红的像兔子的丽龙主突然难过起来,懊恼使得他的眼泪决堤般淌了下来。
路峥找来纸巾帮他擦脸,还不嫌弃地给丽龙主擦擦鼻尖。
“你都不生气吗?”先拱火的丽龙主抽抽搭搭,愧疚地不敢看路峥。
“生气什么?”路教授叹气,“苏和,你当我和你一样大吗?”
可能路峥再年轻个七八岁,的确会因为爱人的胡搅蛮缠无所适从气上心头,但他已经不是莽撞的年轻人了,他比苏和年长的岁数,就是叫他领悟应当如何照顾人,如何去爱人的。
“你怎样我都不会生气,所以不用这样故意作势气我,因为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这也没办法毁掉我对你的看法。”路峥淡定地帮小孩子一样闹脾气的丽龙主擦去眼泪,“你可以直接说,你想我怎样,我尊重你的一切决定,哪怕是拒绝。”
这段感情的选择权,从来不在路峥的手中。
“真的?”
“真的。”
丽龙主通红的眼眨了眨,上面还裹着一层泪,“路峥,你是个好人,可我们、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也没办法跟你离开。”
丽龙主为自己曾想过和路峥离开而忏悔,他无法背叛养育自己的丽龙和阿祖,也无法背叛他身上背负的阿图卢,他不能步上他父母的后尘。
“一开始是我求你帮我,你该做的都已经做到了,谢谢你,现在该轮到我,放你离开了,等你到外面,就把我忘了吧。”
“如果这是你希望的,”路峥收回手,他站起身,“那我会这样做。”
丽龙主低下头,眼泪噼里啪啦掉在手背上,他的搭襟离开前最后道:“可是苏和,我想要的答案从不是你愿不愿意跟我离开,而是你喜不喜欢我。”
“但你不说,我好像也有答案了。”
路峥走了,空荡荡的木屋里只剩下形单影只的丽龙主,好像一切都该回到他们遇见之前的样子了。
*
路峥回到卡旭阿姆家,彻彻底底失恋的路教授重新变得理智且追求效率起来,“收拾行李,我们该离开了,蒋宁,联系好山下的汽车和明天飞回京市的机票。”
正琢磨着如何讲出那些恐怖传统劝说导师抓紧走的研究生们懵了,林双和赵徐之对视一眼,他们义父好像受刺激了耶。
“这么着急吗?”众人的嘴替吉木开口:“路先生,外面的天气好像有点不太好。”
林双也跟着点头,“刚下完大雨,路应该也不好走吧?”
“难道你们想要一辈子留在这里吗?”路峥刻薄道:“你们两个还有半个月的时间写课题研究,开学之前,我要见到这次野外课程相关的主题文章。”
林双和赵徐之立马扭头去收拾行李,显然,他们导儿真的受刺激了,现在再不识相收拾行李,说不定发文章就要变成发成果了。
一行人里早就迫不及待离开这片林子的蒋宁最讲效率,无论是车还是飞机票都已经妥妥安排好,如果不是场地不允许,他都要直接请直升机来接人了。
卡旭阿姆见他们这么着急要走,也忙着从库房收拾了些当地的特产出来,“这些你们拿着,什么时候有空,再回来玩啊。”
路峥并不言语,拿出现钞交给卡旭,“这段时间的食宿费。”
“这怎么好意思?”卡旭不肯要,“你是丽龙主的搭襟,住在我们这里是理所应当的。”
路峥眼皮一抖,将钱塞了过去,“我们这么多人,这些天叨扰了。”
收拾行李的赵徐之探出脑袋,“导儿,这个您要拿走吗?”
他手里捧着的是路峥初到丽龙时,摔成泥猴样子还被丽龙主送到手的花冠。
只是上面大多都是鲜花,这么久过去,都已经枯死了,之前路峥一直放在阳台上,也没有人敢给他扔。
路教授接过在手里摩挲了两下,将上面唯一保存完好的流苏扯下来塞进兜里,至于枯萎的花冠,“不拿了。”
*
路峥要走的消息眨眼间传遍整个丽龙,毕竟这一堆外地人,就是大家暗地里盯着的最新八卦源泉。
得知这消息的顿沙火急火燎赶到丽龙主的木楼,他其实有些不好意思来见苏和,为他妹妹那档子事,鲁莽地忽视了苏和的感受。
躺了一下午的丽龙主见到顿沙才起身,他整个人昏昏沉沉,连打几个喷嚏,“顿沙,我正想和你说顿娜的事情。”
“别说了,别说了,这件事之后再讲,路教授他们要走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他要走了。”丽龙主垂眸,路峥走时最后一句话惹的他苦恼了一个下午,他不知道还该不该把心意讲出来,反正他们都要分别,反正一分别就再也见不到彼此了。
可要是再也见不到,那么他也就再没有机会对他的第一个搭襟讲出喜欢。
顿沙见丽龙主知道,风风火火的性子才停下来,“原来你知道啊,那不去送也没什么,反正都已经走了——”
“什么?”丽龙主愣在原地,他知道路峥快要走了,但也没想到路峥会走的这么快,“他们现在就走了?”
“不是现在,是刚刚就走了。太阳都落山了还要走,也不知道是什么事这么着急。”顿沙的话音还没落下,丽龙主就一阵风般从他身边刮过了。
待傻眼的顿沙追出去,已经不见丽龙主的影子。
外面天色漆黑,林子里伸手不见五指,刚下过雨,可想而知的危险。
丽龙主跑进去,应当是去追路教授了。
但这不更危险了!?
顿沙两眼一黑,“快来人啊!丽龙主跑林子里了!”
第57章 在逃赘婿
阴雨天气的傍晚, 天黑的都奇快无比,余留在夜空中斑白的浓云代表天还没有彻底放晴,不一定什么时候就又要下起来。
路峥和吉木商量着, 一起选定了一条从丽龙雨林直线下山的捷径, 脚程快的话, 大约两个半小时就能抵达目的地。
同时蒋宁也已经安排好了司机和头等舱机票,不出意外, 明天这个时间点, 路峥就该在京市豪宅休息了。
林双和赵徐之在丽龙过慢悠悠的日子过的太舒坦了, 现在路峥重新雷厉风行起来,将大小事宜安排的井井有条,看样子日程都已经规划到了开学第一天,研究生们还有点跟不上进度。
这就要走了?
这么快就要回家了?
最后一顿炸蘑菇和辣子腌鱼都没能吃上呢。
虽然离开前, 卡旭阿姆热切邀请他们再来这里玩玩, 但要从京市千里迢迢到丽龙来,这一路上的舟车劳顿实在是太累人了, 因而对于两个研究生来说, 丽龙就像是一辈子只会来一次的地方, 来一次也就够了, 剩下的时候,每每在记忆里怀念就足够了。
毕竟, 他们也不像某人和这地方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一个实在是割舍不下的人。
离开前没瞧见丽龙主来送, 看样子路峥也没有等一等做告别的打算, 说动身就动身, 不过这样离开,真的不会后悔吗?
这问题林双和赵徐之谁都没敢问, 怕触碰到他们导儿的伤心事。
一路上,吉木开路,作为导师的路峥坠在队尾断后,周遭除了几人窸窸窣窣的赶路脚步声再没其他声息。
林地里潮湿而静谧,没人讲话,气氛实在是沉闷。
正当嘴痒的林双耐不住寂寞,扭头想跟赵徐之讲讲小话时,余光窥见了远处林子里浮动的火光,不是磷火,而是实打实燃烧的火焰,悬浮在半空,应当是被人高举照亮的火把。
跃动的火光时远时近,不止一点,逐渐连成了线。
“那是什么?”林双脚步一顿,木头似的赵徐之差点撞他身上,跟着林双一起扭头看,不确定地问:“应该是人吧?”
“不是人还能是鬼?”林双无语地翻了个白眼,“我是说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在过火把节吗?”
两个研究生的动静顺利让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
导游吉木率先否定道:“这林子里可没有火把节一说。”
“怎么看起来是冲着我们这边来的?”赵徐之根据那明亮火焰的晃动路径推测道。
“难道咱们有什么东西落下了吗?”林双把该收拾的都收拾了,绝对没落下什么重要物件,再说,就算是有东西落下了,好心眼的丽龙人来送,也不至于出动这么多人吧?
赵徐之愚笨地开玩笑,“不会是来抓导儿回去的吧?”
毕竟路峥就是丽龙的‘在逃赘婿’,或者没跟丽龙主道别的‘落跑帅夫’。
有些玩笑能活跃气氛,有些玩笑就只能让气氛降低至冰点,不是没人能get到赵徐之的点,是这笑话的主角实在是叫人不敢笑。
林双的后槽牙都该咬烂了。
吉木也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情,“看着的确像是在林子里找什么东西,路教授,您——”
刚被‘分手’的路教授抿唇,冷淡道:“和我们没有关系。”
往前走了一截,一直注意着身后动静的路峥也察觉出不对劲了,那火把的确是冲着这边来的,四处晃动的火把和人影就像是在林子里搜寻他们的动静似的。
瞬息间,前面举着手电带路的吉木猛然惊呼起来,“我的天,这都是哪里来的蛇?!”
如果只是一条,也吓不到吉木这样的汉子,用树枝挑走就是了,但是一下子从草丛里冒出十几条蛇,花花绿绿的,粗略扫过去,净是环蛇、珊瑚蛇这种有毒的玩意,搁谁眼前谁都要喊老天爷。
这又不是捅了蛇窝,再说这些蛇也不该是一家啊!
花花绿绿的毒蛇从低矮的灌木丛中游曳而出,这些趴伏在地表的冷血动物按理说都是近视眼,在人主动避让时,也不会贸然上前。
不过眼下这群毒蛇就像是认准了这一群外地人一般,在路峥等人不停往后退的过程中,紧跟摇动着尾巴逼近,同时扬起蛇头,‘嘶嘶’地吐出信子,感知眼前的生物。
眼前除却艳红的珊瑚蛇和全身有银白线条的环蛇,路峥的手电筒警觉扫过灌木后面,不远处出现了一道漆黑修长的影子。
但那影子压根不是人,而是一条像人一样直立起的粗壮眼镜王蛇,依照它身旁鹿角蕨的高度推测,这条蛇最短也要两米。
在丽龙这么久,林双除去旱厕蹲坑的时候在草丛里见过一两条小蛇,真还没遇到过毒蛇群这种大场面,加上卡旭上午刚讲完和蛇有关的恐怖故事,他现在就要吓尿了。
毕竟这地上的蛇随便来一条给他一嘴,他就得埋这儿。
“导儿,导儿——”这时候叫路峥就跟叫‘妈妈’一样给人安全感。
“别怕,先过来。”路峥拎着登山杖挨个把学生和蒋宁拽到了自己身后,跟着慌张的吉木一起面对蛇群,他举起的登山杖距离一条珊瑚蛇的脑袋不足半米。
好在这群蛇探着脑袋往前窜着要攻击人的几乎没有,只是有组织有纪律地往前爬,它们的目的,似乎就是逼迫一行人不断退后。
但谁也不敢贸然上前,赌这些毒蛇并不会突然发动伤害人。
“这肯定和那群丽龙人脱不开干系啊。”吉木可没见过这么‘懂事’的蛇:“我听说过丽龙人有操纵毒蛇的办法!”
传闻中,丽龙人名字中的‘龙’并不是真正的龙,而是蛇。
路峥右眼一跳,脑海里浮现了路父不久的‘鬼扯’——丽龙人会驭兽,他们用蛇将想要逃走的博士生们逼地原路返回。
这一切真真实实发生在眼前时,他不信也不成。
这种关头肯定是不能再往前走了,吉木试探着问路峥,“要不我们还是先回去吧?”
蒋宁不觉得会有这么邪乎的事情,“应该就是撞上蛇群了,我们主动换一条路也不行吗?”车都已经在山下了。
“可是回去的路好像也有蛇啊。”垫后的赵徐之听到声响,不确定地用木棍扒开草丛,果然,一条隐匿在绿草之中的蛇迅速一闪而过。
那奶白色的长尾在手电筒的照耀下波光粼粼,粗壮如碗口的身子,绞杀力以吨为单位。
“是蟒蛇!”赵徐之就要吓晕过去,天知道那条蟒刚刚就在他脚边,爬过去的时候尾巴尖还撞到了他的登山鞋啊!
“我们还是回去吧。”林双赞成往回走,他们手电筒照射的范围有限,谁都不知道这密密匝匝的林子照不到的地方藏着多少毒蛇和蟒。
继续走下去的风险太高,不如原路返回。
路峥正要点头,他右侧的草丛却窸窸窣窣闹起动静,外地人们瞬间警戒起来,这样大的动静,只怕是条巨蟒。
幸运的是这次闹出动静的不是蛇,一个纤细的人影自大片的棕榈叶后浮现,他身上的裙子被雨水濡湿了大半,头发被树叶挂成了鸟窝,焦急而落魄的丽龙主可以说是从天而降。
他的出现比另一端树丛中的眼镜王蛇还叫路峥惊骇,“苏和?”
轻轻喘气的苏和竖起一根手指抵住自己的唇,“嘘。”
地上的蛇在丽龙主出现那一刻,像是听到了隐形的哨声,纷纷扬起脖子调转了方向,向苏和的方向试探前进,包括藏匿在草丛里的眼镜王蛇,明黄色的竖瞳在暗处闪烁个不停。
丽龙主的眼睛在茂密的树丛中搜寻,很快就发现了鹿角蕨身旁的眼镜王蛇。
在一群外地人里穿的最单薄的丽龙主轻轻跨过地上探头探脑的珊瑚蛇,就像是随意跨过一丛草般轻易,可路峥的心几乎要跳出喉咙,紧接着,他发现苏和身后跟着一条粗壮的蟒。
那条蟒是显眼的白化色,似乎就是刚刚从赵徐之脚边滑过那条。
而大部分纤细的毒蛇都不是这鳞片坚硬的巨蟒对手,纷纷游曳着避开,四散逃离。
‘等待救援’的外地人们看傻了,这是真的在蛇群中‘杀’出了一条通路。
眼镜王蛇是蛇类中少有暴躁到会主动追着人跑的毒蛇,它们攻击速度很快,毒性强,甚至会以珊瑚蛇和银环蛇为食,基本上被咬的人只有躺着等死这一条路,也不用等太久。
在野外生存指南中,遇到眼镜王蛇的应对措施只有一条,那就是保持安静等待近视眼的眼镜王蛇主动离开。
像苏和这样往前走的,如果换个人做,相当于送死。
好在那条眼镜王蛇并不暴躁,它似乎认识眼前的小人一般,在苏和与它只间隔一丛树时,试探地往前伸了下脑袋,一直安分趴在地上的白色巨蟒立刻窜起了身子。
这条长近三米半,脖子跟成人大腿一般粗的蟒窜起时比眼镜王蛇还要高几分,凶悍而高大地挡在了丽龙主身前。
蟒蛇和毒蛇不同,大部分蟒蛇智商较高,在攻击猎物时,会蛰伏和隐藏自身,一路追踪,等候时机用极强的绞杀力将猎物一击毙命,而它们也很少和同类正面起冲突,甚至蟒和毒蛇的生活领地一般情况下不会重叠,双方都会得体地避开彼此。
但眼下,蟒蛇率先摆出了攻击的架势。
蟒蛇和毒蛇的斗争就像是大神斗法,蟒蛇的绞杀力可以轻而易举碾碎眼镜王蛇的身子使其窒息毙命,而眼镜王蛇的毒液也会侵入蟒蛇的神经致死对方,打起来,只有两败俱伤。
对峙良久,眼镜王蛇默默往后稍了稍,但还是直勾勾地冲着小小的苏和。
这条毒蛇记得这个味道,这是希泽莎要它找的人,是希泽莎叮嘱它不能弄伤的存在。
‘找到’和‘不要弄伤’相比,显然后者更重要,毕竟眼镜王蛇这里没有弄伤,只有弄死,于是它主动往后退了开。
但这不代表它害怕那条年轻的白猪。
白化蟒见状绕了绕身子,将丽龙主身边的小蛇一一驱走后,安分地垂下了脑袋。
凑成一团瑟瑟发抖的外地人中,林双不可置信道:“这到底是蛇还是狗?”他竟然在一条应当只会表达肚子饿不饿的蟒蛇身上看到了忠诚和守护。
刚刚步步紧逼有组织有纪律的蛇群被一条蟒打断了步调,都已经四散逃开。
危险解除的瞬间,路峥几乎是箭步冲过去将苏和从草丛前抓了来,他第一次拔高声音冲丽龙主吼出声:“你这是想干什么?!”
耳朵不聋的白蟒立刻起身,凶悍地竖起蛇瞳。
丽龙主打了个响指,它又转瞬落下,乖乖趴回了地上。
‘大显神威’的丽龙主看到眼镜王蛇都浑然不惧,面对路峥却心虚地小小声:“我来找你。”
百年前,丽龙人的祖先就已经有了将蛇训练成看家护院犬类的独到本领,起先护院蛇被用来应对偶尔下山的狼豹与野熊,后来,也被用在部落与部落或土匪间的战争中。
一般情况下,毒蛇会用来击杀侵略林地侵.犯家园的敌人,蟒蛇则用来追踪在林子里四散逃亡叛徒,这两种人被蛇抓住的下场,只有死亡。
但时至今日,连丽龙文都变成了难学的东西,自然也不是所有丽龙人都会驭蛇,甚至近七代的丽龙主中,只有希泽莎、阿娅以及苏和掌握了这项高难度的惊险技艺。
这一手独门绝技,丽龙主藏的还算深。
一是不将蛇带入丽龙人生活范围,这是阿祖的要求,毕竟能够驯化的蛇大多都是有年头通人性的,它们的出现往往会带来更多的蛇,不听驯化的蛇是一种麻烦;二是这本事能不能发挥有点看运气,苏和也不是次次进林子都能遇见听话的白蟒。
这条二十多岁的白化蟒一直生活在林地的最南端,跟一群绿树蟒栖息在一起,也就是上次黑熊不慎闯入的地方,只有它心情好了,吃饱饱了,才会来瞧瞧苏和。
饿肚子的时候,蟒蛇也会不由自主想吞掉些东西,丽龙主不够它塞牙缝。
当然,今天如果不是白蟒,苏和也没办法这么快确定路峥他们的方向找过来。
流动的火把愈来愈近,而路教授被苏和这一手吓的心脏快要爆炸,有种苍老了十岁的虚脱,蹦极也不过如此。
能跑能跳的丽龙主一把攥住他的手腕,轻声问道:“你们这是准备去哪?”
路峥憋着气,回了两个字,“下山。”
“这里下不了山。”苏和笃定道:“跟我走吧,我知道一条路,更近更快。”
路峥挣脱他的手,“你来就是为了送我下山?”
好,很好,亏他还误以为丽龙主是反悔才来找他,没想到是为了叫他们滚的快些。
“也不是只为了这个。”丽龙主忸怩起来,“我……”
“你什么?”
“我是来,是来告诉你答案的!”苏和一鼓作气,“你走了,我们就再也见不到了,那我的真心也没办法告诉你了,我不想守着这件事到地老天荒!”
“我喜欢你!我不能跟你走,但我喜欢你,我爱你!”
“我真的知道喜欢和爱是什么样子的了!是我其实很想很想跟你一直在一起,永远不永远都可以,但在我活着的时候绝对不想和你分开;是我没办法和你离开,所以自私地希望你可以为了我留下;也是我知道这些都不可能,我希望你能过属于你的正常生活,所以我放你走。”丽龙主声音发抖,紧张地几乎要哭出来。
路峥专注地望着快要掉下眼泪的丽龙主。
很久很久之前那个雨夜,他就想知道懵懂无知的丽龙主的爱会是什么模样。
值得庆幸的是,在离开前,他得到答案了。
第58章 等待
在上演罗曼蒂克的丽龙主坦荡表露自己的心声后, 围观群众们都等着这出戏剧的另一个男主角的反应,
实不相瞒,如果眼下他们不是处在阴暗潮湿、跟浪漫主义毫不沾边的雨林中, 又刚刚从蛇口惊险逃生, 研究生们一定给他们导儿热热闹闹光明正大地起哄, 最少得亲一个才对得起他们这些见证别人爱情的过路单身狗。
但现在,眼看那群丽龙人的火把愈来愈近, 唯一一个就算处在老板求婚现场也保持冷静清醒的蒋宁打断道:“现在没有蛇了, 我们是不是得抓紧下山?”
把纠结的话全盘托出的苏和轻松多了, 他清楚路峥喜欢他,所以路教授是否回答对他而言也不重要,现在当务之急,是把路峥他们完完整整送出去, “没错, 快走吧,不然一会真的要把你抓回去了。”
路教授又被丽龙主捏住了手腕, 这次他没有再甩开丽龙主的手, 而是换了种牵手的法子, 十指相扣, 小孩子似的手拉手,“那些人真的是来抓我们的?”
“难道不是吗?”
“可他们为什么要抓我们?”路峥一没有带走丽龙主, 二也没有东西落在丽龙,怎么看, 都不至于落到被丽龙人围追堵截的地步。
丽龙主在林子里寻找路峥踪迹时, 就发现了部落民的火把, 那群人在林子里搜查的路线,和自己乃至路峥他们离开的路径是一样的, 自己是追着路峥来的,所以举着火把的丽龙人很明显也是奔着路峥他们来的。
丽龙主笃定道:“那应该就是来找你们的。”
奈何单纯的丽龙主压根没有想过,他鲁莽冲进林子,找寻捷径,利用白蟒寻找路峥踪迹的行为,落在丽龙人眼里,像是什么。
像是私奔。
像是丽龙主要跟着那群外地人跑了。
苏和离开前没来得及跟顿沙知会一声,以至于焦灼成热锅上蚂蚁的顿沙在寨子附近的林子里搜寻一圈也没找到丽龙主的身影,最终,只能把这件事如实告诉希泽莎。
毕竟,就算顿沙有意隐瞒,最近这盯着丽龙主行踪的也不只有他,还有暗处被安排好的丽龙人,丽龙主突然离开了部落,迟早会被阿祖知晓。
希泽莎听到顿沙的话,第一反应是不相信,她眼里乖巧听话的苏和是绝对不会做出背信弃义的事情,更不会为了一个外地人放弃一直以来的信仰,“先去附近的林子里找一找,那伙外地人不是早就走了吗?”
“阿祖,我已经找过了,真的没有找到,这才来告诉您。”顿沙一五一十道。
聚在母屋里的阿姆们少有的安静了,平时遇见什么大小事宜要她们一起商量的,那都是七嘴八舌地争论不休,吵的希泽莎耳朵嗡嗡作响。
但今天的事非同小可,按照顿沙的说法,丽龙主无疑是为了寻那伙外地人钻进林子里离开了,而他寻那伙外地人是要做什么,没人知道,但上一个做出这样行径的丽龙主,跟着外地人一起离开了,至今都没有回来过。
旧日里血淋淋的例子就在那摆着,这屋子里每个知情的、为了如今的丽龙主闭口不提当年那些事的阿姆,心中都不乏升起这样的猜测——如今的丽龙主也走上了他母亲的老路,被一个外地人迷的晕头转向,做出大逆不道的事。
可往日里,丽龙主一向是最乖巧听话的孩子,他懂事的模样还鲜活地印在阿姆们的脑海里,这里的阿姆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曾亲眼看着苏和从咿咿呀呀的小娃娃出落成如今落落大方丰神绰约的丽龙主。
她们懂丽龙主这一路以来的不易和辛苦,也懂丽龙主的乖顺和孝顺。
没有人愿意怀疑从小带到大的孩子,没有人愿意质疑苏和的品性。
于是大家自发地噤声了。
窗外传来呼啸的风声,林子里的树被风吹的摇头晃脑,相互剐蹭,满是嘈杂的碎响。
希泽莎靠在矮榻上,她的关节依旧隐隐作痛,“一会就要下雨了。”
一个阿姆紧着道:“天还阴着,林子里那么黑,丽龙主走时也没带上手电筒和雨具,万一遇到了什么意外可怎么办?”
“是啊,阿祖都说要下雨了,万一淋了雨再生病多受罪呐,还是赶紧叫人去找他。”
没有阿姆愿意相信丽龙主是跟着外地人走了,她们只当做丽龙主是去林子里散心,抱着这个念头,各家各户的阿爸都被推了出去,打着手电,举着火把,四处寻找丽龙主的影子。
希泽莎的腿脚实在是支撑不了她也跟着年轻人们一起去走山路,于是阿祖寻来了自己的老伙计,这条眼镜王蛇当年在阿娅离开时就曾为希泽莎驱使,它活的年头足够久,是希泽莎最信赖的存在。
有时候动物比人更好相处。
希泽莎不愿意怀疑苏和,可事到临头,她还是心软地给了蛇两条指令,一是找到苏和,二是不要伤害他。
当年阿娅偷偷离开时,希泽莎也是这样叮嘱的,如她预料之中的那样,眼镜王蛇果然选择放过了阿娅一行人,没有强硬逼迫她们回到部落。
如今同样的境况再次重演,一直以来都暗地里下定决心不会再‘心软’的阿祖最终还是不忍,希泽莎只希望这最坏的结果,是苏和平平安安离开丽龙,再也不要回来。
院子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和阿祖作伴留在屋里的小女儿看到了一阵风般刮进院子里的扁头黑蛇,眼镜王蛇在林子里行进速度相当快,因而比不少还在林子里举着火把找人的阿爸们回来的早的多。
小女儿辨清院子里的黑影,向闭目养神的希泽莎汇报:“阿姆,是黑塔回来了。”
希泽莎在女儿的搀扶下颤巍巍走入院中,高高昂着脑袋的眼镜王蛇最终低下了脑袋,它无功而返。
这条蛇如果能够口吐人言,一定会破口大骂那条生活在南边的白猪碍了它的事,毕竟只差一点,它就要把那伙惊惶的外地人逼回来了。
这动作,希泽莎曾经见过一次,她清楚这代表着什么,一瞬间,阿祖的心凉了半截,却也卸下了那根紧绷的、惴惴不安的心弦,“我知道了,你辛苦了,快走吧,记得躲着点人。”
小女儿只是跟着希泽莎见过这条骇人的毒蛇,她没学过驭蛇术,并不了解这条蛇闯进院子后一系列行为举止的意义。
见希泽莎叫黑塔走了,忙拉住她,“阿姆,那是什么意思,是苏和回来了?还是——”
希泽莎沉沉叹了口长气,像是要把这些年郁郁藏在心头的苦楚都吐出来般。
“去叫大家都回来吧,不要再找了。”
继续下去只是白费功夫,毕竟那是蛇都没办法带回来的人。
*
雨林在逃小队有了熟悉地形的苏和加入,很快就在丽龙主的带领下,找到了下山的大道,不然单单靠着路峥和吉木两个外地人带路,兴许要绕上半天才能意识到那小路并不是下山的捷径。
“林子里没有下山的小路,想要离开丽龙,只有那一条大道。”不过林子里错综复杂的野径,最终都有绕回那一条坦荡大路上的办法。
苏和将他们送到这里,剩下的路吉木也都认得,丽龙主导航的用处也不大了,是时候分别了。
想默默把自己的手从搭襟手里抽回来的丽龙主动作半天,不仅没能挣脱,路峥还越扣越紧。
“?”
“你要回去了?”路教授大逆不道问:“真的不和我走吗?”
“我不能和你走。”丽龙主再次重申自己的原则,他喜欢路峥,但他身上背负的东西比个人的喜欢沉重一百倍,“你快走吧。”
再这样磨蹭下去,丽龙主也想把路峥‘劫.持’回到部落了。
“苏和,你说你喜欢我,那我可以自私地提一些要求吗?”同样作为被爱的一方,路峥有恃无恐,行使自己被丽龙主偏爱的权利。
“什么要求?”
“我希望你从此以后只能有我一个搭襟,无论阿祖还是阿姆给你说媒,你都要拒绝她们,好不好?”
从此以后只有路峥这一个离开的搭襟?
丽龙部落里倒是也有这样的阿姆存在,一直以来,只守着一个离开的搭襟念念不忘。
苏和眼神坚定地看向路峥,语气真诚:“你是想要我给你守寡吗?”
站的不近不远齐刷刷竖起耳朵听八卦的外地人们差点没憋住,林双体面地帮赵徐之捂住了那要笑出声的嘴巴。
安静点,他还想要继续听下去。
路教授忍不住扬眉,伸手扶住丽龙主小小的肩膀头,“这怎么会是守寡?”
他可还没死呢。
“只有守寡的阿姆是这样生活的,谁给她说媒,都会被拒绝,没有搭襟她也在好好过日子。”
丽龙人天性开放,追求自由,不会被一段感情所束缚,上一任搭襟斩断了联系,过去个三五天就开始寻找下一任是再正常不过的情况,一直沉溺在分开带来的痛苦中,是不值当的一件事。
毕竟爱情对于丽龙人是生活有滋有味的调味品,热衷尝鲜,过日子不可或缺,他们独特的婚俗在正经的婚姻法颁布前,多角恋也是常有的事。
忠贞不渝,海枯石烂这种概念在丽龙,还是小众了。
正当路峥思量怎么和苏和解释一下他个人的独占欲,以及绝对1V1的婚恋感情观时,丽龙主却主动点头,“我愿意,在我喜欢你的日子里,我愿意这样做。”
路教授没有被这甜言蜜语冲昏头脑,“那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欢我了,还是会找别的搭襟吗?”
说这种话的时候,不该加上一个‘永远’做修饰吗?
“我都还没想过会有不喜欢你的那一天呢。”苏和不相信永远,他没办法背着良心给路峥这样空泛的承诺,“永远太虚假,这种话和说谎有什么区别。”
正直而认真的丽龙主将路教授堵的无法反驳。
如果路峥和苏和其中有一方是异性,路峥绝对不会像个愚笨的蠢学生一样,傻傻追求一句话里的时间词做被爱的证据,他会直接带着苏和去民政局,章一扣本一发,让法律这种有公信力的武器来监督保护他们的感情。
可惜,这件事路峥有钱也办不到,国外的结婚证在国内也不会被承认。
推心置腹的丽龙主不知道路峥到底在执着什么,只是男人在他拒绝讲出“永远”后,眼神肉眼可见黯淡落寞,他舍不得看搭襟露出那样表情。
可自己都已经甘愿在路峥离开后守活寡了,这还不足以表达他的真心吗?
“路峥,哪怕你走了,哪怕我们再也不会见面,我的心上也始终有你的位置,我会一直记得你。”哪怕感情随着时间和距离变淡,苏和也有信心,始终惦记着路峥,他的第一个搭襟,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
在丽龙,再也不会有人能优秀到超过丽龙主的第一任搭襟。
可是,“什么叫我们永远不会再见面?”
“难道你离开之后,还会再回来吗?”
丽龙部落藏在雨林之中数百年,从前他们的日子自给自足,没有外界的打扰,避世又怡人,可现在,五光十色的现代社会处处映射着丽龙人的脱节,连丽龙主都是个不会用智能触屏手机的笨蛋。
但凡翅膀硬些的年轻人,都争先恐后拍打羽翼飞离了这片林子,外面繁华的商业街,车水马龙的高架桥,几万块一平方的高级住宅,处处都比丽龙的乡里,绿树,木楼吸引人。
狠狠心离开的丽龙人,都没有再心软回到这片土地上的。
更不要说路峥这样一出生,就长在富庶首都,眼界开阔,资本丰厚,见识过世界的人了。
他不属于丽龙,也不会留在丽龙,丽龙更没什么能够吸引他的,苏和明白,所以他心甘情愿放手。
“错了,苏和,我当然会回来。”路峥打断苏和的胡思乱想,道:“你还在这里,我就一定会回来,你只需要等等我。”
“我知道你不能和我走,知道你还有丽龙主的职责要履行,你看重你的信仰,将它排在我们之前,我可以接受,因为你喜欢我,而我想和你一起面对这一切。其实我也在等你。”
从路峥离开的第一秒起,丽龙主盼望他回来时,路峥自己也在等待,他在等待苏和可以卸下担子轻松离开那一刻。
只要不是彻彻底底断绝地分离,漫长的等待,总会有重见的那一日。
第59章 家宴
淡蓝色的月影借浓云遮羞, 皎洁的面庞时露时隐,将丽龙一望无际、浓淡深浅各不相同的绿镀上层不均匀的银,而在层层叠叠的树影中, 有一只伶仃而纤细的影子立在其间。
丽龙主静静看着那一伙走远的人, 看着他们踏上离开的正确道路, 马上就要离开丽龙,去到棕榈树无法生长的地方, 去到一个他从未踏足过, 连设想都无法正确描摹的地方。
对搭襟的不舍以及对未知的恐慌, 叫丽龙主有些忧愁。
空气中湿润的雨水味道提醒他不该再待下去了,只得赶忙拎着路峥离开前交给他的手电筒扭身钻回了林子里,如他出现时一般,在林子里动作敏捷地穿行, 恍如林鹿。
清楚自己职责的丽龙主, 没办法离开这里。
他得在下雨前赶回寨子,回到属于他的地方, 就像是从没走远一般, 省的叫阿祖和顿沙担心。
草丛里盘踞的白蟒摇曳着粗尾追上丽龙主的脚步, 它是个尽职尽责且经验老到的保镖, 饶是天生特殊的显眼色彩,潜伏在草丛中时, 也不会被人轻易发现,甚至在行进过程中, 还悄无声息撞晕了一只趴在草上等待另一半幽会的班飞蜥。
蜥蜴是蟒蛇食谱中尤为重要的存在, 跟负鼠口感不同的嘎嘣脆叫白蟒很喜欢, 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正经事要做以及它已经填饱了肚子,那只斑飞蜥今晚就该升天了。
不过接受它帮助的丽龙主并没有叫它尾随进部落的打算, “你也该回去了。”
白蟒不情愿地缓慢爬行,探着脑袋用蛇吻蹭上丽龙主的小腿,像是缠绕木桩一样,将脑袋在丽龙主的腿间穿来穿去,灵活非常。
丽龙足的夜晚已经足够清凉,这条蛇猛然贴近,湿滑的鳞片还是叫丽龙主裸.露在外的小腿肌肤冰出了鸡皮疙瘩。
“耍赖也没用。”苏和抽出自己的腿,嫌冷地将白蟒算得上脖子的部位抱起来,将那昂扬着翘起的蛇头调转方向放进冲南的杂草堆中,“快回去吧,有时间我会去看你的,到时候给你带十个鸡蛋。”
白蟒能长这么大,得益于嘴壮吃的多,生鸡蛋也照喝不误,但它如果进入部落,难免会有人家的鸡窝遭殃。
为了吃鸡蛋杀光所有鸡这种足以叫丽龙一户人家直接破产的事儿,丽龙主还是得防患于未然。
磨磨蹭蹭的白蟒就是不肯走,苏和好脾气陪它,只见白蟒的腹部突然抽动起来,继而夸张地张大了嘴,利用胃部肌肉向外挛缩,哗啦啦吐出几块还没来得及消化干净的骨头以及一大捆保存完整的火腿肠。
白蟒当然不是无缘无故跨越半个林子来找它信任的人类。
它有生以来头一次吃到这种红色的肉,金刚不坏连鳄鱼都能轻易消化的肚子竟然少见不舒服,原以为是自己快要死了,才来最后见苏和一眼。
显眼非常的火腿肠叫丽龙主一愣,丽龙人对林子里的动物和植物都保留着共生的观念,平白无故绝对不会投喂这些需要遵循自然规则物竞天择的动物。
白蟒嘴里的火腿肠,不可能是丽龙人喂给它的。
更甚至,应该也没人会大着胆子接近一条三米五的蟒,再扔一捆火腿肠。
只可能是有外地人不小心进入了林子南部,在离开时把这些东西落在了那里,被贪吃的白蟒找到,看也不看就一口吞了。
上次为运动会来的那些外地人留在林子里的东西大部分都被清理干净了,但也不乏没找到的漏网之鱼,只能靠雨林慢慢消化。
“不认识的东西你都敢往嘴里放,”丽龙主用树叶包起地上烂糟糟的火腿肠,“这不是给你吃的,是人吃的东西,就算要吃,也要拆开外面的包装,你拆不开,所以看到这种东西也不要再吃了。”
白蟒似懂非懂地晃晃脑袋,它再聪明也只是条蛇,填饱肚子是它的本能,闻到肉的味道当然毫不犹豫地生吞,再说它的领地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闻着很香却不能吃进嘴的东西。
这不能怪它,得怪这来路不明东西想害它。
丽龙主再次提醒它,看到不认识的东西不要再往嘴里吃,天上是不会平白无故下肉的,并下定决定明天带上顿沙再去林子里搜罗搜罗这样的外来遗留品。
省的还有小动物遭殃。
看着白蟒的尾巴消失在草丛里,丽龙主才放心钻回部落,在木楼外面呜呜直哭的顿沙还以为见到鬼了,定睛一看,真是披头散发,穿着外地人冲锋衣的丽龙主。
“你!你回来了!?”顿沙的声音充斥惊吓和惊喜,窜天炮似的响亮,猛地扑上去将苏和抱进了怀里,“你竟然回来了!”
阿祖说不用再找时,几乎所有部落民都下意识以为,苏和也跟上一任丽龙主一般,已经跑的无影无踪了。
而顿沙愧疚的很,他觉得是自己的话刺激了丽龙主,激发了丽龙主跑出去的念头。
顿沙对苏和的离开,既难过又欣喜,在自己妹妹也要成为丽龙主后,顿沙彻彻底底明白了丽龙主存在时经受的枷锁和桎梏。
可在这之前,他几乎从不觉得苏和作为丽龙主是可怜。
他信誓旦旦跟阿祖和阿姆讲自己将苏和当做弟弟照顾和看待,甚至以为自己对苏和已经足够好,事到临头,才发现自己从未把苏和跟顿娜放在同一个位置上。
苏和这么多年都在逆来顺受,从未有过抗争,从未做出过对神灵不够恭敬的事情,他像只为阿图卢量身定做的信徒娃娃。
想到这一切的顿沙在阿祖叫大家回来,不必再追时,庆幸地松了口气,他当苏和是去追随路峥,迎接自由,迎接新的人生。
作为一直以来照顾丽龙主的人,顿沙不愿意谴责苏和的选择,人都是自私的,不然他也不会把顿娜放在苏和之前。
但是,苏和竟然自己回来了!
“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不是已经走了吗?!”
“顿沙,你在说什么呐?”被顿沙勒住脖子的苏和苦不堪言,“我当然要回来了,我走哪里去?”
“我们还以为你和路教授一起走了!”顿沙扯开嗓子嚎哭。
苏和陡然色变,“怎么会?!我只是去送他们……难道那些火把,是在找我?!”
终于发觉真相的丽龙主慌张地拉起顿沙去阿祖的院子,这夜里无法安眠的丽龙人们都听到了这动静,探出院子一瞧,见到丽龙主‘失而复得’,那份欣喜和欣慰油然而生。
就说什么,现如今的丽龙主不可能做出那种背信弃义的事情。
丽龙上空响起轰隆隆的雷声,闪电划破了半边夜空,豆大的雨点说下就下。
忙披上衣服来开院门的小女儿看到苏和头发乱糟糟的模样,当即红了眼睛,“你这是去哪了?快,快进屋,别淋到雨,再去看看阿祖,她等了你好久。”
苏和也慌忙为自己解释,“我只是去送他们,我没有想走,我不会跟他们走。”
顿沙也忙为苏和证明,“是我会错意了,是我错了。”
小女儿捂着自己的心口,坦白来讲,今晚苏和的‘离开’,她并没有当年阿娅逃走时的愤怒,只是寒心和难过,但刚刚有多难过,现在就有多惊喜,这惊喜该叫希泽莎也赶紧瞧瞧。
这一出闹剧,希泽莎才是那个最伤心的人。
院子里的动静那样大,希泽莎的屋子依旧没有亮起灯。
“我去叫你阿祖起身,她应当是累到了,还没醒呢。”小女儿笑吟吟地叫苏和跟顿沙在母屋坐一会,自己进了希泽莎的屋子。
苏和跟顿沙坐在外面,没等来阿祖,只听到了小女儿惊呼出声:“阿姆!?你怎么了?!快来人呐!”
*
回到京市的第二天,休整好的路峥回到本家,见薄桉和路父,他准备在将苏和从林子里接出来之前,先和他的父母通知一下这件事。
通知的意思,是路峥已经做好了决定和计划,至于别人的意见和看法,那都不重要,哪怕是他的父母。
他们一家三口,本就是各自独立的个体,路峥小时候该得到父母引导和教育时没有得到应得的关爱和教育,长大后,作为拥有自由意志和独立资本的成年人,更不会像小宝宝似的还要听爸爸妈妈的话了。
一家三口吃饭时,薄桉坐主位,这家里唯一的女性和路峥极其相似,从长相到习惯。
尤其母子俩坐在桌上吃饭时都保持食不言口不语的教养和礼仪时,更加显得路父才是那个外姓人。
“过几天就该开学了,”路父打破餐桌上的沉默,“路峥,你们学校开教研会了吗?我听说农林大学今年研究生扩招了,你手里多了几个学生?”
“后天我会回学校开会,”路峥放下筷子,“爸,我今年没有招研究生,是管理专业扩招,我们专业在缩招,今年有保研的学生。”
“那你准备招博士了?”
“没有,我手上没有大项目。”
“今年是想多带些本科课程?”
“也不,正常课程安排,我不缺那点课时费。”
靠课时费生存的路父:……
什么天都能聊死,就多余跟这小犊子找话题。
坐在主位上的薄桉轻轻放下筷子,“既然你在学校的工作轻松了,有没有考虑回到圣瑞研发中心?”
“没有,妈,我有自己的安排。”
“什么安排?”薄桉早从蒋宁那里得到了路峥一周的课程表,清闲到只有周一周二周三要上半天课,剩下四天,他要做什么?
这剩下的四天,路峥计划清晰,半天从京市飞到竼州,再半天从竼州飞回京市,其间三天,他会在丽龙陪着苏和教养新的丽龙主。
顺便,给苏和小小的脑袋灌输一些将来要在外面生活应必备的常识。
“我回竼州,我喜欢的人还在那。”路峥淡定道:“我们现在分隔两地,不利于感情维系,所以我要尽可能回去看他。”
低头喝鸽子汤的路父差点呛死,他想过路峥会跟他们坦白,但是没想过这坦白来的这样突然,这可真是一点铺垫都没有啊!
薄桉微微蹙眉,“这就是你把手机留在竼州的原因?”
“是,他没有手机,也没有用过智能机。”
路教授按键清晰的老人机,是能在最短时间教会丽龙主学会拨打电话和发短信的东西,于是为了保持联系,路峥离开前,把自己的手电筒,冲锋衣连带手机都留给了苏和。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路峥都没取得苏和的联系,而他主动打过去,得到的却是【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控制不住胡思乱想的路教授已经开始安慰自己,可能按键清晰的老人机的键太多,丽龙主一时找不准哪个是开机键,这很正常;也有可能是那台老人机没电了,而丽龙主手上没有充电线,不会开机。
没关系,反正过一阵他就要回去了,到时候一点点教苏和就好。
实在不行,叫蒋宁去买一个超长待机、完全不会因为续航差而关机的手机。
“她是个什么样的孩子?”蒋宁发过来的报告太过模糊,薄桉看出那通篇水字数的玩意里没有多少有效信息。
因而她只知道,那是一个没有经受过教育,没有现代社会生活经验的部落民。
托丈夫职业的福,薄桉对部落民的了解并没有那么片面。
至少丽龙主在她脑海里不至于是穿着兽皮或者叶子裙,举着木棍,学猩猩叫的野人样。
但到底是个没文化没见识的人,丈夫讲丽龙主一般都好看的举世无双,可纵使再好看,也只是花瓶一只,这样的人站在路峥身边,实在不相配。
“他善良,懂事,认真,感恩,有责任感有担当,我没见过比他更纯良的人。”
在路峥眼里,苏和的退让、屈服、容忍,统统都是他善良纯粹的证明,这不是愚蠢,也不是软弱,是苏和有一颗比旁人更加柔软滚烫的心。
他在丽龙那样的环境下依旧茁壮生长成为一个美好的人,因而他的坚韧和勇敢,并不比独自走过无人区的路峥少半分。
薄桉哑然,路父更是惊悚,天知道他们俩多久没听过路峥竹筒倒豆子说这样一大通知心话了。
是真的很久很久很久了,可能上一次路峥以这样鲜明可感知的情绪和他们对话,还是咿呀学语的时候。
路峥和薄桉很像,他如薄桉一般,擅长将视角从个人放大到全局,因而在评判一件事的时候,这对母子并不会受到个人情绪影响。
薄桉像个程序固定的冷漠机器人,路峥也是这样,偶尔一两次打人,可能是线路故障。
毕竟薄桉年轻时候,也会抽烟,后来是身体不好,才断了这个爱好,直到今天,她烦心时还会点燃一根雪茄看烟雾升起。
餐桌上再度安静下来,路峥静静等着父母的回答。
路父叹气,“儿子,你这是在逼我和你妈认下这个儿媳妇?”
“不是,因为你们的认可与否,对我和对他而言,都不重要。”
按照路峥的‘独’到极致的性格,他绝不会和父母一起过日子。
路峥有自己的居所,因而他的日常和家里的长辈也是隔断开的,苏和是要和他生活的人,既不用寄人篱下,也不用看眼色,更不会有难缠的亲戚叫苏和头疼。
苏和不需要为路峥家人的情绪负责,这是路峥该解决的事情,而路峥一贯的解决方式就是无视和我行我素。
但今天,路峥还是把这件事拿到家宴上开诚布公地讲,真切地告诉薄桉和路父苏和是个很好的人,那是因为,“我希望你们能够接纳他,将他看做你们第二个孩子,他比我懂事,比我更需要父母的关爱,他也应该得到这些。”
第60章 谎言的代价
路峥在学校算是教学-科研岗, 他不是单纯带研究生做课题,还有本科生的专业课要上,必须达到的课时指标是评职称的必要条件。
当然, 对他这样的老师来说, 科研成果更重要, 但谁叫路峥的实验室一年里有至少三个月都空闲。
别人家的研究生放假前挨个签了自愿留校,不是延迟离校就是提前返校, 尽职尽责跟着导师做课题, 他的研究生一放假就得到了小半月的假期, 然后美美跟着导师借野调之名出去旅游。
好在这趟丽龙之行,两个研究生最终交上来的文章和学术还是沾那么点边,分别是雨林绞杀榕的侵略性以及蕨类植物气体交换的节律响应。
没有写成游记丢路峥的脸。
但路教授毕竟是有资历的年轻老师,身强体壮办事靠谱, 在院长眼里那当然是要物尽其用, 于是今年生科院新生宣讲的担子,华丽丽地落到了路峥的身上。
“路教授啊, 你是咱们学院最年轻的老师了, 你也知道, 现在都在提倡教学年轻化趣味化嘛, 我相信你肯定能给那些新生截然不同的体验。”
“这件事不是李老师在做吗?”
“李老师从第一年到现在已经把那堆老东西翻来覆去讲十来遍了,他讲的早就没意思, 过时了。你是年轻人,和新生们也就差十岁, 你们之间没有代沟, 可以推心置腹讲一讲咱们专业的好处。”
农林大学生院一共六个专业方向, 包括生物化学、生物科学技术、生态学、环境生物学和微生物学以及最新开设的药理学,其中生物科学技术和微生物学录取人数最多, 一个专业近四百人,因而生院是农林大学除畜牧工程系之外人数最多的学院。
宣讲设在军训的两周内,路峥要给四十个班六个专业做专业讲解,光发言稿就是个问题。
不过看在今年一开学,院长没有催着他下学期尽快开科研的面子上,路峥忍了。
院长见他没有推辞,继续道:“路教授,你也听说了吧,一直带大二无机生化的杜老师暑假里做手术了,现在她手上三门课,这学期应该是都教不了——”
“我不会帮别人代课。”
“那我看你课表排的不是很紧凑,这学期的科研是不是该带着你的两个学生拿出点震惊咱们生院的东西?”
“……”
院长早看出路峥一门心思来教书养老的,他亲和笑笑,“你放心,不用你带很多,就一门,分子生物学,这不是你的强项吗?剩下的遗传和生理化学都叫小林老师来带。”
“就是这个课纲,比较赶,你的教学安排记得开学前一周交到教务那里。”
来学校一趟,身上莫名其妙就多了不少担子的路教授想到了一劳永逸的方式,比如辞职。
奈何他还有两个拖油瓶不能耽误,在林双和赵徐之顺利毕业之前,路峥仅剩作为老师的良心叫他做不出来抛下学生走人的事儿。
而如果林双和赵徐之知道路峥想到过‘罪恶的’金钱补偿,估计绝对不会愿意错过那一两百万补助,肯定会选择欢送路峥辞职,把他八抬大轿从农林大学生院科研楼抬到校门口。
从学校开车回到别墅的路教授心上始终惦记着苏和,动不动就要摸出手机看看有没有被他忽视的消息。
改用智能机的路峥应该是少有不开静音关闭震动的年轻人,这样如果有电话或者短信提示音,他可以第一时间听到。
奈何一切都是静悄悄。
路峥没有回本家,而是回了他独居的椒山别墅,这间别墅,有他离开京市时唯一惦记的兰花们。
别人家的别墅前几乎都是假山假水喷泉花池,路峥的院子里一角单独开辟的玻璃温室就占据了大半空地,温室里不仅模拟了自然生长环境中的土壤与湿度,将兰花全部土培而非单独拘束在小小的盆栽里。
且温室的玻璃都是可以控制透明度、单独开启的,兰花难养,加上路峥养的数量多,其中不同品种晒太阳通风的时间不一致,于是每块玻璃都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从前没事的时候,路峥可以在温室里像个老头子一样坐一整个下午,看着成百上千的兰花,他会觉得沉心静气,因为能从每一支舒展的叶和张开的花中窥见生命与生机。
这对于他这种没什么其他爱好,也没什么狐朋狗友的人来说,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但现在,路峥简直彻彻底底成了个低头族,姿态纤细而轻巧的兰花也无法挽留他的视线和身影。
路峥很不安,也很想念,他从前不觉得断联是多可怕的事情,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隐私和独处时间,是不该被外界打扰的,但现在轮到他迟迟联系不上挂念的人,才知道等待被联系的过程简直磨人又煎熬。
可突如其来的繁杂工作又叫路峥暂时没办法飞回丽龙,至少他得先把堆积在手上的事情逐一解决。
而且林双和赵徐之进入研二,路峥还准备开生物质谱方向的项目带一带他们,省的这两位研究生彻彻底底把工科上成人文社科。
拎起花洒给兰花浅浅浇水的路峥收起手机,果然,他还是想辞职。
*
身在雨林的丽龙主也不是故意不搭理路峥的,希泽莎突然病倒,整个部落都陷入了一片混沌中。
母系社会的丽龙没有了阿祖这个主心骨,家家户户部落民都不知所措起来,而其中最堂皇的,自然是丽龙主。
他和希泽莎的儿女一起侍候在母屋里,亲眼瞧见了希泽莎灰败的脸色,分明一个月前,阿祖还是面色红润生龙活虎的老太太,和如今病歪歪躺在床上,连睁眼喝水都费劲的老朽模样判若两人。
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这么突然?多数来探望的人都要问一遍。
而那夜发现母亲病危的事情小女儿娓娓道来后,希泽莎从镇子上赶回来的小儿子面色不善,“那阿姆不就是被他气的?发生过一次,就够叫她难熬了,没想到还是养了只白眼狼——”
“涂厝,你不要胡说!那是误会!丽龙主从没想过走!”小女儿袒护起苏和。
“误会?什么误会?要我说,他指不定就是想跟着人家下山,只是人家没有要带他一起走罢了!”涂厝是方芸的父亲,也是希泽莎最小的儿子,作为儿子的他,从小没得到多少希泽莎的疼爱,过的压根不如几个姐姐。
他本以为家里的男孩都是这样的,毕竟希泽莎对孙子辈们也并不多亲近疼爱。
可苏和的出现,全然推翻了他从前那些看法,希泽莎是知道如何照顾一个小孩子的,她疼惜苏和时的模样充斥慈爱与亲和,简直不像是他那个冰冷又威严的阿姆。
小肚鸡肠的涂厝承认,他看不惯苏和,甚至因为对阿娅的事情知情,他有些厌恶苏和这个孩子。
就凭阿娅做错的事情,苏和就不配成为丽龙主,他身上始终留着叛徒的血,也不配被部落里的乡亲们友好对待,更不配被希泽莎捧为掌上明珠。
“这跟丽龙主没关系,涂厝,你不要再胡说了,把你叫回来,是商量要不要带阿姆下山看病的,别的轮不到你多嘴。”希泽莎的二女儿是最像她的,说话时眉头紧锁,有威严的很。
阿姆们都是明事理的人,她们清楚,这一切和丽龙主没有关系,希泽莎的身体或许早就不好了,只是她们这些做儿女的,一直以来都没有发现。
如果早点说动执拗的希泽莎下山做个全身体检,兴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可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是马后炮,没用了。
“这还有下山去看病的必要吗?”涂厝冷哼,“我瞧着,最多两三天了!”
希泽莎那晚被发现后,是小女儿翻出压箱底的百宝丹,和成水给她强灌下去,才勉强吊回一口气强撑着,眼下日子过去了两三天,希泽莎状态明摆着愈来愈差,今早已经连水都要吞不下去,孩子们都赶到了床前,她也认不得人。
也不怪涂厝说话难听,但凡见过生老病死的阿姆们,都清楚,她离开的时候不会太远了。
以希泽莎的年纪来看,这也算是寿终正寝,哪怕不是在丽龙,这样的老人去世,也不算是难过的事情,而是喜丧。
更何况丽龙人对于死亡并没有世俗中普遍的恐惧和难过,死亡是生命中注定的一环,有死亡才会有新生,因而死亡对丽龙人而言,也是尤为重要的一天。
甚至在土葬还盛行的时候,丽龙人会把去世的亲人埋进一早就挑好的大树旁,传说中死去的亲人就会住进树里,从此以后每一株新生的枝丫,都是她存在的证明。
现在一律只允许火葬,但丽龙人的骨灰依旧会被撒在树下,就如同叶落归根。
大人们围坐着讨论时,丽龙主孤零零坐在角落,他插不上嘴,也帮不上什么忙,更甚至阿祖是被他气到的,只要一想到这些,丽龙主已经哭成桃子的眼睛总能再滴出泪来。
这些天,他每天都是浑浑噩噩为阿图卢做完晨礼,就着急忙慌赶到阿祖的院子,插不上手、插不上话也一动不动守着。
希泽莎昏迷着不吃东西,他也吃不下去,喝点米汤都觉得胸口梗住一团,沉重到叫他呼吸不畅,甚至作呕。
顿沙时不时就来找丽龙主,陪他一起待着,见苏和可怜巴巴的模样,也愧疚地红了眼睛,“这不能怪你,要怪只怪我传错了消息,叫阿祖紧张伤心了。”
丽龙主听不进去顿沙的话,他心底只剩下难过尚且可以被感知,绝望和痛苦就像是一场雷雨后的天火,从第一棵带有他和希泽莎回忆的棕榈树开始烧起。
而燃起的森林大火,只有林子被烧光那一刻才能终结。
傍晚,希泽莎的小女儿取出了希泽莎的寿衣以备不时之需,人在刚去世时,身体还是柔软的,将将好穿衣,倘若耽搁了时候,这衣服就不是那么容易能套上去的了。
而希泽莎的小儿子则捧着电话簿,正挨个通知已经离开部落住到镇子上的亲戚,或许他们回来是见最后一面,或许就是奔丧,这就看命了。
丽龙主呆呆地看着这一切,不知所措,他还是年轻,做不到像大人那样擦干眼泪,眨眼间变得坚强,像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都半点不可怕,半点不值得难过般,割去情绪处理这一切。
只有他,仿佛活在一场噩梦里,还没清醒过来,只要醒过来,希泽莎还是健健康康的,会牵着他的手,亲和地和他讲话。
无数次在心底里向阿图卢祈求的丽龙主前所未有的虔诚,他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来换希泽莎的健康和长寿,他不能失去这唯一的亲人。
而人走投无路时的心诚自然不必考验。
如果阿图卢能显灵,哪怕他叫丽龙主去一命换一命,苏和都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可在生死面前,绿林的神也无计可施,他也曾亲眼看着自己的女儿离开。
因而离别,是丽龙人重要的一课。
*
塔木族的普尔萨比他阿爸还早得知丽龙这桩大事,因为是顿沙少有地主动联系他,并提出:“你来看看丽龙主吧,你都好久没来了。”
自打上次赛马输了始终郁郁不乐,好一阵没脸再骑马去找苏和的普尔萨觉得事情不妙,毕竟这有点像是黄鼠狼给鸡拜年,“顿沙,你不会不怀好意吧?你想坑我什么?”
“我会有那么闲得慌吗?”顿沙无语,如果不是手上没有路峥的联系方式,他绝对不会主动来找普尔萨当救星,“阿祖,快要不行了,丽龙主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了,你来看看他陪陪他,算我求你了。”
撂下电话的傍晚,普尔萨就慌忙出发了,他到丽龙时,天都已经黑了,而苏和刚从阿祖的院子被‘撵出来’,小女儿实在是看不下去苏和落魄的模样了。
再这样下去,苏和也得跟希泽莎一样倒下,这不会是希泽莎想看到的,“你当阿祖见到你这样子会高兴吗?这只会使她更加心疼,孩子,你听阿姆的,回去好好吃顿饭,睡个觉,明天一早再来,好不好?”
普尔萨见状跳下马扑过来,一把攥住了苏和的手腕,他想说什么,却被苏和那张憔悴到要脱相的脸蛋吓住。
“你怎么来了?”苏和的问话中没什么情绪,他并不为普尔萨的到来惊喜和开心。
“我来看你,你得赶快吃点东西再睡个觉,和我走。”普尔萨跟阿姆问过好,又说以后再来看希泽莎,然后强硬地将苏和从阿祖的院子拖回了木楼。
普尔萨电话里听顿沙说了很多,要他说安慰的话,他也只有一句:“这不是你的错,不要自责,你也要好好生活才对得起阿祖——”
“不,是我的错。”有些事情似乎的确没法理清最终的凶手是谁,可偏偏苏和好像就是有错,他的出生和留在丽龙就是个错误,他叫希泽莎痛苦了半生,连最后一程都不得安宁。
“我对不起她。”苏和垂着脑袋,红肿的眼睛刺痛非常,他哭的太累了,视线都有些模糊,“我做了太多对不起她的事情。”
如果他再懂事一些就好了。
如果他没有选中路峥做他的假搭襟,没有选一个外地人,没有发生他追着路峥离开这件事,希泽莎就不会被急病打倒。
这件事在已经进入死胡同的苏和看来,就像是他撒谎与不够虔诚的惩罚与报应,毕竟他曾真为和路峥离开而动心。
终于,希泽莎曾为谎言与不够虔诚而痛苦的瞬间,苏和也体会到了。
【旧笔记小说网】JIUB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