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城是南方最富足的地域,临运河而生,水路走商来往繁多,气候温和,水润而多情的土地。
周家包揽卞城水上生意,底下商户成百上千,家荫丰实,几乎无人能与之相比。丁遥只是周家府中一位护院,妻子早已去世,只剩个儿子,叫丁铮。
丁遥平时看门站岗收入也算丰余,但他好赌,日子过得穷困,一年到头只靠府中提供的食宿过活。
至于丁铮,他几乎不曾照顾。
这日丁遥跑得急,接连撞到街边路人,他着急忙慌回到城边那老柳树边上,由两间茅屋组成的“家”,抓住正往水缸里参水的丁铮。
“你拾掇拾掇,明日就跟我去见周老爷。”丁遥粗喘着气,一双眼睛瞪得发红,嘴角兴奋地不断抽动。
“不去。”丁铮像是许久未开口说话,声音哑的吓人。
“老子养你十九年,也是时候该报答报答了老子了吧!”丁遥朝儿子脚边吐口水,表情变得凶恶,“周老爷那儿子快死了,和尚说拿你冲喜可以救那崽子的命!那可是周家啊!彩礼金就够我挥霍一辈子了!”
“进了周府!你再也不用死命干活了啊!多好的机会!”
陷入臆想的丁遥没有注意到,两年未见的儿子已经蜕去稚态,曾经瘦弱的四肢如今已覆盖上一层结实的肌肉,他早已比自己那落魄如丧家犬一般的父亲高大,藏在脏污之下的眼睛如匕首刃尖般锐亮。
小臂传来扭曲的剧痛,丁遥松手的瞬间被踹倒在地上,痛呼被断裂的肋骨堵在喉头。丁铮走近瘫在地上的男人,单手抓着衣襟把人扔出门外。
他衣衫破旧,背脊微躬,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的父亲,眼神像是在看一只死老鼠。
“滚。别再回来。”
*
【小雨,你体温开始上升了,咱们回去吧,明天再来。】系统语气担忧,小声劝说。
周行雨轻轻摇头,额前鬓边的黑发被细雨打湿,脚下慢慢失了轻重,踩棉花一样摇摇晃晃往山上走去。
春时细雨朦胧,在山间拢了层薄雾似的,嫩绿被掩成墨色,山上无其它行人,静谧而幽深,散着乌发的白衣少年龋龋独行于山间阶梯,远远看去像幅多年之前晕了雨迹的水墨旧画。
油纸伞掉落在山脚,周行雨的身体根本撑不住这微冷的雨天,眼前发昏的人声音虚弱,像只生病的奶猫。
“剧情写了,得让我和反派先接触,对他产生好感,逼他成亲……”周行雨不得不停下,他喉头发痒,止不住地剧烈咳嗽。
【那也不用特意去山上找他啊,回去吧回去吧!】
“回去又不知道要等多久了……咳咳!”
按剧情来讲,接受不了荒唐的安排,小少爷决定上山亲自寻那和尚,而丁铮平日里会上山摘野菜,这趟正好能探他虚实,一箭双雕。
雨声大了。
周行雨小脸烧得通红,眼睛里蒙了层生理泪水,睫毛一簇一簇被雨水粘着,白色的衣角沾了泥水。
【小雨!反派就在前边儿!】
意识开始漂浮,周行雨点点头,感觉眼前景象开始翻转,闭眼前最后一幕,是草编的斗笠,和一双深潭似的眼睛。
*
手上重量少得可怜,隔着衣物也能触到凸起的椎骨,丁铮把人抱在身前,只觉怀里这人又轻又小,脆弱地像颗清晨露水。
周行雨全身滚烫,柔嫩的脸颊挨在粗布衣上,惹得他不舒服地轻蹭。
“呜……疼……”奶猫一样无意识的清哼。
丁铮僵硬一瞬,单臂把人搂在怀里,拿布满粗茧的手指去碰人脸颊,轻柔地像在碰一片鲜嫩的花瓣。
不知哪家贵公子,跑这偏远山间作甚?
斗笠和蓑衣被搭在怀中人身上,雨水被丁铮隔开。他将好不容易采来的野菜全换了药,鬼使神差抱着人从街道小巷穿过,匆匆归家。
昏黄的烛火在雨声里闪烁,丁铮顾不得自己浑身湿透,只轻轻把人放在床尾,伸手去替他脱下湿透的衣物。
他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也没碰过比手下肌肤更柔软的东西。
少年受了冻的肌肤白的近乎透明,黛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关节处泛着粉,细瘦而脆弱,病态却美丽。由于高烧,丁铮觉得手指碰过的每一寸柔嫩都在燃烧,微微灼痛感透过神经末梢传遍全身,让他指尖微微发颤。
即使是用丁铮所拥有的最柔软的布料,放了最轻的力气,被擦身时少年仍然无意识皱眉。
“疼吗?”
丁铮无法,只能先拿帕子沾了热水,捂热自己手腕内侧,再拿手腕去轻擦少年汗湿的额角和鼻尖。肌肤相接的地方发烫发麻,丁铮不可避免地碰上他烧得艳红的唇,收回手的一瞬间,心跳又沉又快,急促的呼吸声清晰可闻。
怎么就把人带回来了?
丁铮愣神看着躺在自己被窝的少年,乌发盘绕在枕边,如丝绸般顺滑,绯红的小脸软嫩,眉眼如远山水墨,眼睫轻颤似欲扇翅的蝴蝶,他定是有双极为好看的眼睛。
与周围简陋的环境格格不入。
药香蔓延开来,丁铮拿起木勺,大手掌着少年无力而修长的脖颈,像扶一只虚弱的白天鹅。
抵着他的唇喂药,一勺一勺,丁铮的眼睛无法从少年沾了水光的唇上离开。
木勺在少年艳红的唇肉间抵出凹陷,雪白的贝齿露出。丁铮喉结滚动,呼吸间都是少年身上似有若无的兰香。
雨声淅沥,昏黄的烛光闪烁,静谧的气氛流淌在这狭小的空间里。
丁铮简单清理一番,端了凳子坐在床边,眼神落在少年从露出的小半脸颊上。他想起少年摔倒在雨雾中的模样--山色空濛间,如一颗在春季坠落的纯白雪花。
所以他带他回家,想要留下这片美丽脆弱的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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