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给我三首歌的时间(娱乐圈) > 38、第三十八章(二更)
    晚上两个人都洗了澡,互相道过晚安之后准备睡觉。余夕琛嫌热,没有盖被子,只是找了一个小毯子,把一个角盖在肚子上。


    年糕喜欢到床上睡,他悠闲的走了进来,跳上了床,用身子挤了挤,挤到他怀里,然后安安静静的伸了个懒腰,闭上眼睛睡觉。


    余夕琛就感觉有一个很烫的东西靠了过来。他睁开眼睛。


    温度有点高的吓人了,虽然猫咪的体温确实会比人类要高上些许,但是也不见得这么烫。


    他几乎是立马感受到不对劲,翻身下床,推开了江暹卧室的门。


    对方没有睡觉,从书架上面随意抽了本书,坐在床头,手放着在脑袋后面,皱着眉头,一页一页的翻。


    听见开门声响,他抬眼看过去。看见余夕琛神色焦急,他翻书的手顿了一下,然后问,“怎么了吗?”视线下移到他手中抱的年糕,“年糕又惹祸了?”


    “不是,那个体温计有没有?我感觉他好像发烧了。”余夕琛一脸焦急,手指尖不住往年糕的耳朵里面放,完全不是正常的温度。


    猫咪似乎有点不太舒服,在他怀里拼命扭动。


    只一眼他就明白发生了什么,走上前去摸了摸它的耳朵,“发烧了吗?”江暹随即在家里翻找起来,从箱子里面找出体温计。


    一量果然比普通的体温要高了几度。


    事不宜迟,这病可不能拖,两个人对视一眼,决定立马去医院。


    这一块附近虽然没有什么正经的商店,但是有关于宠物的还挺多,宠物医院在不远处就有。只是这别墅好巧不巧,坐落的位置有点尴尬。


    当时江暹的父母特地选的这一块,主要是因为他们要养老,想要一些安静点的地方。这处安静倒是安静,就是路比较错综复杂。而且轿车基本上开不进来。


    好在上次过来的时候,余夕琛骑的是自行车,他的车子刚好是可以载人的那种,后面有一个座位,刚买的时候,这座位是给他坐的,现在那个给他骑车的人已经不在了。


    收拾收拾,拿了手机和钥匙,两个人就出发了。


    最后由江暹提出建议,让他骑,余夕琛在后座坐着就行。


    “小时候经常干这种活,习惯了。”他头也没回的说,漆黑的身影融入夜色。


    路程不远,几十分钟就到了,两个人着急的挂号,排队,江暹在来的路上就跟他说过,有可能是因为细菌感染,年糕自小体质就差,动不动就生病,几乎是三天两次的往医院跑。


    本来这种状况随着它年龄越来越大,已经好些了,但没想到又开始复发。


    医生检查的时候,出于本能的保护,年糕有些害怕。


    余夕琛对这种小动物什么的最没有抵抗力了,他搂着年糕,心疼的安慰它,尽量给他顺毛,让他舒服些。


    一整套检查下来,医生说并没有什么大碍,本来猫咪是可以自愈的,但是因为他体质比较差,医生还是给他开了一副药。


    出医院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只有路灯稀稀拉拉的开着。


    事情已经下来了,所以回去的路上就不用这么急,江暹骑的慢了点。听着身后人的絮叨。


    他渐渐有一些出神,这个车子,很熟悉的感觉。


    其实来医院的路上,他就想说了,他当年给他了一个挚友……也不能这么说吧,也算是他的初恋,买过一个一模一样的车。


    是他最喜欢的涂鸦风,当时他真的太不懂事了根本就没有问过别人的意见。他的暗恋对象却表示的很喜欢。


    同样的位子,他之前也载过对方,这相似的经历,勾起了他的回忆。


    可回忆,终究是回忆。江暹微微侧头,用余光看了一眼身后,抱着猫包的人,轻轻地叹了口气,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现在他喜欢的人就坐在后面,他相信他一开始的那个暗恋对象知道之后,肯定也会鼓励他的。


    余夕琛拿手指戳了戳江暹的背,“先回一趟我家吧,我也应该去给那些植物换水了。实在不行,你先回去。”


    “没事,去你家。”他脚一蹬,车头换了个方向,向花店行驶过去。


    余夕琛下了车,拿钥匙打开了花店的玻璃门,几日不回来,地板上已经有些落灰了,他随手拿起花洒往地上洒了点水,然后贴心的给每朵花都浇了点。


    猫包的拉链被他拉开,年糕好奇的探头出来四处闻闻,是陌生的环境它也不敢乱动,很乖巧的蹲在收银台上。


    江暹没有进来,余夕琛以为他在停车,便没有过去查看。


    江暹把车停住,盯着那熟悉的车身看了两久,突然鬼迷心窍一般,缓慢的蹲下身子,在车身处看到了熟悉的字母。那一瞬间,他的心紧紧抽了一下。


    很熟悉的两个字母,jx。


    他当时买这种涂鸦翻的车子,其实就含着这个小心思,涂鸦上有字母不足以为奇,他悄悄的买了特定的贴纸,他不知道自己的初恋是什么名字,只好把他自己的名字贴上去。


    他悄悄的再把送给他的礼物上面刻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所接受的信息太大了,让他一瞬间有点眩晕。


    因为长期风吹日晒的原因,这两个字母已经有点掉漆了,但耐不住被主人公保护的很好,这么多年大致的模样,还保存着。


    江暹怔怔的看着两个字母,手指尖不自觉的抚摸了一下。


    这样一来都有迹可循了。


    真是,太巧了,不是吗?他突然笑了。


    有些时候,上天安排的人生,真的很有趣。眼神里已经没有了刚才的震惊和不可置信,转变成了温柔。他脑子里面现在只有一个人,余夕琛。他很确定,自己只喜欢他,他想,他应该去追他了。


    他不再看自行车,起身走进花店里面。


    余夕琛蹲在地上,给几盆花浇水,可能因为年糕并没有生什么大病,紧张过后的心情就是欣喜了,他愉快的哼着歌,是他写给江暹的那两首。


    看着那熟悉的背影,和江暹记忆中间的慢慢重合。


    他突然有点想哭,眼睛框都有些红。


    站在他身后良久,江暹才张开嘴,小声的说:“小探哥哥。”


    这一句话声音不大,但他可以保证余夕琛肯定是听到了。果然,蹲在地上的人背影一顿,紧接着茫然的抬头。


    很熟悉的称呼,余夕琛一瞬间的恍惚,记忆中的那个人在叫着自己,可是抬头看的时候四周什么人也没有,他便又低下头去,只是不再哼歌了,他今天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幻听。


    余夕琛浑然不知,身后的人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江暹深深吸了口气,仰起头来,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


    他认真的,大声的,坚定的,微笑着的说,“小探哥哥。”


    这一回轮到余夕琛僵住了。


    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他缓慢的回头,江暹站在他身后,笑着看着他,紧接着他向他伸出手,声线颤抖的说:“好久不见,小探哥哥。”


    脑子里面那根弦,在一瞬间崩断。


    看着眼前人惊愕的面容,江暹细细的揣摩着。


    一样的眉眼,和近一种的那位哥哥是那样的相似,不简直是一模一样了。记忆中的人,因为长期吃药并且生病,营养不良,瘦弱的很,可能因为后来好了,身体也渐渐补了回来,余夕琛看上去比那个时候要稍微胖一点点。


    对啊,就是那一点改变。


    让江暹险些认不出来他。


    第一眼看见余夕琛,江暹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喜欢他喜欢他,还有想要靠近他。


    原来这么看来,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生活早就安排好了伏笔,只是他自己没发现而已。


    余夕琛从短暂的震惊中缓了过来,一瞬间,尘封已久的记忆,铺天盖地的袭来。他就站在那边,看着自己喜欢了很久的人,对方也同样看着他,两个人相视无言。


    命运这是个奇特的东西。没想到那么多年过去之后,他俩又相交在了一起。


    他记忆中那个可爱的幺儿,那个读错他名字的幺儿,现在就站在他面前,成为了他喜欢的人。他一直思念的人,是他喜欢的人,而且现在就站在他面前。


    余夕琛和江暹对视着,两个人的记忆,不约而同的回到了那一年。


    那一年,他13岁,江暹12岁。


    那一年是他俩第一次见面。


    那一年起,他们的人生轨迹就一直相交在一起,可能中间分开了,但最终的结局一定会有一个点使他俩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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