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给我三首歌的时间(娱乐圈) > 44、第四十四章(二更)
    他忍住了开口询问的冲动,把怀中的小动物递给对方。江暹接过,认真的给猫咪喂食期间对着余夕琛解释道,“我们家以前养过一只猫,然后我妈后来查出了猫毛过敏,就把它送给别人了,那猫粮还留着,也没过期。”


    余夕琛恍然。


    “那……那我家里也养不了。”余夕琛抿了抿嘴,自己家里是肯定不会同意养一只动物了,他们连自己都养不起。


    耳朵边上传来一声轻笑,他有些疑惑,手指间就触碰到一个软乎乎的东西。


    他摸了摸毛茸茸的,圆的,里面是空心的,位置还蛮大。江暹笑着说,似乎为自己拿出了这样的东西而感到自豪,“我知道你之前买的猫窝还没用过呢!”


    一边说着,一边把小猫放进猫窝里面。


    “我俩以后在外面养他吧。”江暹提出建议。


    余夕琛沉默了一下,点头同意了。


    江暹妈妈在招呼他过去,不同人家里有不同的习俗,他们家马上要去别的亲戚那边拜年了,要挨家挨户的串门。


    余夕琛家里就不用,他们都是除夕夜在一起过,几乎整个家庭的亲属都来了。


    没有人陪的日子是无聊的,于是他留在了猫窝旁边,这个位置太显眼了,就在他家楼下,爸妈看到了,一定会很生气的。


    余夕琛把猫窝抱起来,把各种各样的盆什么的放在猫窝上面,摸索着朝一棵树走去。藏在温暖毛窝中的小家伙好奇地探出头,它很小一只,刚来这个世界没多久,人生中第一次见到雪,难免好奇。


    而且这滔天大雪,也是差点把他冻死的家伙我。


    一个人无聊,就跟小动物聊会天。


    余夕琛看不见,十分不方便,动作缓慢,但是小猫咪永远有足够的耐心看着他忙来忙去。等到他把一个凳子放在猫窝边上,轻轻的坐下,手指往前探,往边上扫了扫,才摸到猫咪在的位置。


    他顺着脊背一直摸到头颅,再到下巴,“幺儿说你是白色的,脊背上是焦糖那样的颜色,你应该很好看吧。”


    即使猫咪看不懂微笑是什么意思,他还是勾了勾嘴角。


    “总不能一直叫你小猫咪吧”他若有所思的说道,小家伙很粘人,一直盘旋在他的手上,蹭来蹭去。


    “叫你年糕怎么样?昨天我们吃了火锅,那年糕是最好吃的。”余夕琛笑了,他很开心。


    “咪!”年糕抬起头来,像是答应了这个名字。


    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总是可以做出很多事情来,余夕琛无聊的时候多半是发呆,没有谁可以说话,店里的花草植物也不会给他回应,他每天能感受到的就是花朵的香味,仅此而已。


    现在他也拥有了一个可以听他倾诉的东西。年糕听不懂人话,永远不会被他的负面情绪所影响到。


    之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余夕琛很少对江暹说他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他多半是听对方抱怨。他也习惯了听别人抱怨。


    现在他终于有一个可以被倾听的伙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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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得很快,一年又一年,眨巴眼的时间就过去了。他已经生活在黑暗中三年了,这三年时间,他把他周围的环境全部摸透,至少平时放假的时候去江暹家的路,已经对他来说没有丝毫难度。


    他们两个仍然还是好朋友,好玩伴,平时放假江暹也总是来找他。


    两个在大海上脱离航线和伙伴的船聚集到了一起。


    江暹九年级了,马上就要中考,学校很紧张,他更加忙了,周末都没有时间出来一下。余夕琛对此表示很理解,乖巧的待在自己的花店里面,没有出来打扰他。


    他们的年糕也已经长大了许多,长度已经够得上了,他一整个手肘臂了。但是摸起来还是毛茸茸的,一如既往的舒服。


    母亲最近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一直在要求他出去找朋友。余夕琛总是笑着答应,但是每次要出门的时候,总是会犹豫很久。


    这几年他们的钱也都还的差不多了,日子开始顺风顺水的起来,医生说他的眼睛也好了很多,但是还是不能见光。


    所有的转机都来自于那一天,一样是夏天,只不过这次花店不再是一个小风扇,对着吹了我母终于舍得安上了空调,不是很大的空间,里面瞬间就布满了凉风,舒服的让人不想出去。


    住在附近的人也都知道了,这个花店里的人是一位盲人,没有谁会去故意偷花,每个人都很有礼貌。


    余夕琛从收银台边上的篮子里面摸出一颗草莓味的棒棒糖,撕开包装咬在嘴里,感受着那有些微软的糖外壳在嘴里融化的感觉。


    门口传来嬉笑打闹的声音,应该是一些学生,那些男生的声音没有小学那样稚嫩听起来像高中的感觉,这个时候的孩子总是最好动的,他们顽皮叛逆。


    一群人闹闹哄哄的进了他的花店。


    他微笑着,准备起来迎接他们。他刚刚张开口就听见对方诡异的沉默了。


    他不明所以,仍然向他们介绍着每一种花。对方沉默许久,嘴唇开口了,是一个还算比较熟悉的声音,他没失明前的朋友—张安。


    他的声音很奇怪,似乎带着点鄙夷还有惊讶,“咦?这不是余夕琛吗?这么多年了,没变样啊!”


    是的,他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个子长是长了,但是也没长多高,在16岁这个所有男孩都应该拔高的时候,余夕琛止步于175。


    以至于所有人都要比他高上半个头。


    不过没关系,他看不见。


    但是他还是可以想象到对方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很难以言喻的情绪。但是可以保证的是,表情里面肯定满是厌恶和嘲笑,听他们的咄咄逼人的语气就知道了,“这么多年了,你的眼睛还是没治好啊,小瞎子!”


    这个称呼一出,边上的朋友都哄笑起来。


    这些人的声音余夕琛都很熟悉,都是他很早以前的朋友了。


    他沉默着,没有去很卑微的认同,也没有声嘶力竭的反驳。他只是沉默着,他并不是很想参与这些朋友口中所谓比较有趣的事,他不喜欢。


    朋友见他不吭声,更加变本加厉了,不过他们也没有变本加厉到砸店那种程度,余夕琛也就忍了。


    从小到大,他从父母亲戚那边听过了太多这样的话,他已经习惯了,并且不在乎。


    这些所谓朋友说的话,他全当耳旁风。


    但是要说真的不在意,也是假的。


    口腔中的糖在一个地方待的太久了,余夕琛把棍子拿出来放到另一边口中,这个举动不太让这些朋友们看到了糖的颜色,也看到了在一旁还没有来得及丢掉的包装纸。


    这不知道怎么戳到了他们的某个笑点。


    几个人在一旁张牙舞爪,夸张的大笑,丑陋的嘴脸全部都拧巴在了一起,他们声音尖锐的夸张的大喊,“哟,你咋吃糖哎!草莓味的——”


    他故意说的很大声,像是要宣告给全世界,边上的朋友很捧场的大笑。


    余夕琛听着,有点疑惑,有点疑惑这是怎么了?他的朋友以前不是这样的,还是说他的朋友早就这样了,只是他一直没放心而已。是啊,都三年了,人家都离开他三年了。


    当初还是他提的绝交。


    也许人家早就看他厌烦了呢?


    他无所谓,他只是很冷淡的听着他们下一步要说什么。


    下面一些句话,让余夕琛握紧了手指,口中的糖索然无味,他冷冷的听着,指尖因为用力过猛而篡的有些发白。


    “你还是不是个男的了?怎么会有你这个年纪的男生吃草莓味的糖?”张安特地加重了这个年纪和草莓味的,好像这是什么伤风败俗,不堪入目的事情。


    他嫌弃的语气可以一耳听出来。


    “天呐,你幼不幼稚?还是说你们家穷的只能买草莓味的?你不会是脑子有问题吧?你都16了诶,你不会伤的不是眼睛,而是脑子吧,一直在骗我们!”他嬉笑着。


    这些话其实没什么,是他边上了一个小跟班说,“就是啊,吃草莓味的很丢人好不好?简直是丢人现眼到家了,我要是你,我甚至都不好意思出门!大街上的人看到了都会鄙夷的!现在送女生都不好意思送草莓味的。”


    余夕琛一辈子听过太多的辱骂,他已经习惯了,他唯独听不得丢脸两个字。母亲蹲在地上崩溃,嘶吼过很多次,全都是为了家里的尊严。


    她每次哭着说能不能让他不要丢脸。余夕琛都是脸色苍白的站在原地,想说什么却开不了口。


    难受的很。


    难受到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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