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前女友她总在撩我 > 10、chapter10
    周三晚上六点半,北城天街。


    由于和姜宁约在这里见面,唐晚特意换掉了救援队的队服。


    她穿了件普通的白色印花t恤,配上一条很显腿长的黑色阔腿裤,未施粉黛,一身装扮简单轻便,在来往的人群中并不出挑,但高挑颀长的身形和舒朗美艳的五官却总能引人侧目。柳叶细眉下,生得一双天生娇媚的狐狸眼,不笑时会显露出几分精明来,令想要搭讪的人望而却步。


    她平时很少逛商场,之所以会对这一带熟悉,是因为这里是她们高中时最常约会的地方。


    北城天街是市区最出名的老牌商圈,已经热闹了三十多年,每过晚上七点,商场前的霓虹灯牌就会亮起,广场上时常能看到歌舞表演。


    唐晚上一次来这里还是两年前,那时她的衣服破了不能穿,正好路过这里,看见商家在做清仓活动,便顺手买了身上这件t恤。


    见面的地点在商场四楼,是姜宁选的一家酸菜鱼馆,隔很远就看见有人在排队。


    上高中时姜宁就喜欢吃酸菜鱼,尤其是酸辣的口味。不仅如此,各种带点酸味的零食她都喜欢,酸梅酸奶酸葡萄,唐晚曾调侃她是不是也很爱吃醋,就这么一句话,换来之后唐晚长达一个月的哄人记录。


    那时候她们还只是玩得好的朋友,向来不待见意气用事的她却偏偏迁就着姜宁的脾气,哄了她很久很久。


    年轻是一块很好用的免罪金牌,给任性赋予情调,亦能轻易化解掉许多性格里的尖锐带来的矛盾。


    而现在,二十七岁的年纪,原谅不会再那么容易。


    想要姜宁消气,难于登天。


    走进餐厅大门,唐晚左右望了一圈,没看见熟悉的身影,服务员注意到她,走上前询问。


    “这位女士,已经取过号吗?”


    “朋友取的,c13桌。”


    “c13桌请往这里走,一直到头。”服务员伸手示意右侧的方向。


    唐晚沿着那条过道走下去,果然看到早早到达餐厅坐着的姜宁。


    她穿了件紧身的露脐上衣,下身配了条纯白色小短裙,露出半截雪白的腰肢,身材热辣又性感。


    由于长年保持健身的习惯,姜宁身材一直保持得很好,每周至少去健身房两次,曾在省级游泳比赛上拿过第一名的奖项,是国家二级游泳运动员,平时穿衣很显瘦,但胸部挺拔,腰臀比绝佳,再加上幼年时练过几年形体,只是坐在那里就自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海藻般浓密的秀发用镶嵌了橙绿宝石的发箍别在耳后,露出金色的蝴蝶耳饰,眼尾用了双色叠加的眼影,看上去就像一只流落人间的海妖。


    明显特意打扮过。


    姜宁还是和高中时一样爱漂亮,却又和那时不尽相同。


    熟悉之中,似乎带了点陌生。


    姜宁正坐在角落里跟人发信息,不知是不是脖子累了,抬起头来,一眼看见唐晚,于是放下手机,朝她招了下手。


    唐晚快步走过去,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下来,拿过一旁的菜单翻看。


    “什么时候到的?”


    “五点半。这家店人多,来晚了得排很久的队。”


    唐晚翻看菜单的手顿了一下。


    五点半……


    救援队不出任务时五点半下班,她六点半准时到店里,而姜宁提早到店,已经在这里等了她整整一小时。


    “点餐了吗?”唐晚问。


    “还没点。不知道你想吃什么。”


    “按你的口味就是了。你不是爱吃酸吗?我不挑食,吃什么都行。”


    听到唐晚的话,姜宁不由一愣。


    没想到这么久过去,唐晚竟然还能记得她爱吃什么。


    唐晚是个很会迁就别人的人。以前和朋友在一起时,唐晚会尽可能照顾到大家的口味,因此班上很多同学都跟唐晚处得很好。


    当然也包括……她。


    因为她随口一句爱吃酸,唐晚便总为她买酸口的零食,以至于后来她只能用“吃厌了”这样的借口回避。


    她知道,这并不是因为唐晚还对她念念不忘,余情未了。这只是唐晚刻在骨子里的本性,这么多年都没有变过。


    但她却从来没有告诉过唐晚,她其实并不喜欢酸口。


    和这世上许多女生一样,她更偏爱吃甜食。


    只不过因为那次约会,两杯饮料,一杯偏甜,一杯偏酸,她想把偏甜的那一杯留给唐晚。


    从小到大,人人都说她能说会道,她却偏偏在喜欢的人面前口舌笨拙,为了掩盖自己的心意,甚至不得不找借口,谎称自己喜欢吃酸。


    于是她骗了唐晚,一骗就十一年。


    一直到现在,唐晚都还以为她爱吃酸口。


    少女时期那份暗恋的酸楚仿佛静默于海底的沉船,在阔别八年后的今天,才被名为不甘心的滔天巨浪所掀翻。


    “那就一份酸菜鱼,重辣,加贡菜和豆皮,主食选土豆粉,再要一份红糖糍耙。”全都按姜宁的喜好来。


    “好。”唐晚没有提出异议。


    “还要加菜吗?”姜宁问。


    “不用了。”


    “那我就提交了。”


    提交菜单后,姜宁想起来什么,从包里拿出一张单子,递交给唐晚,又给了她一支笔。


    “已经盖过章了,填一下表再签个字就行。”


    “好。”唐晚接过单子,目光扫过上面要填的信息,很快在后面的空白处写上字。


    唐晚的字很潇洒,姜宁却注意到,她写字时用的是左手。


    她的眉头轻微皱了一下,眼底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微妙情绪,目光不由自主落在她的右手上。


    手腕处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沿着动脉一路延伸到袖口,竟让姜宁的心不可控制地颤了一下。


    “好了。”


    转瞬间唐晚已经签完了字,正欲将单子重新交给姜宁,却注意到她落在自己右手上的视线,手指轻微一顿。


    “任务留下的疤痕。”轻描淡写的一句,声音的温度却不由地降低了几度,无形间让两人间的气氛变得更加疏离。


    “任务很凶险吧?”姜宁故作轻松问道,握着杯子的手却一点点收紧。


    什么样的救援任务才会在动脉附近留下这么狰狞的伤疤?


    看那伤疤的平滑程度,分明就是利器直接沿着手臂切下,若当时角度再稍稍偏差,不小心切到动脉,恐怕危及的就不是这只手,而是她的性命了。


    姜宁认识唐晚的那一年才16岁,她知道唐晚从小练习书法和画画,右手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在她生日时唐晚还送过她一张肖像画,画得十分传神。


    她无法想象唐晚受伤后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去练习她的左手的。


    唐晚的工作不需要常常写字,能把左手训练到写出这么漂亮的字迹,不知道要额外耗费多少个日夜。


    “还好,不算最凶险的,当时那个跳楼者情绪很激动,手里拿着刀不让人靠近,为了将她救下来,近身时被她割了一刀,伤到了筋骨。”唐晚说得很详细,姜宁却听得有些心不在焉。


    不是最凶险。


    那么最凶险的呢?


    姜宁不敢问,也没有立场问下去。


    有些话,恋人之间可以问,朋友之间可以问,甚至陌生人也可以问。唯独她们之间不能。


    救援队的工作无比凶险,时刻以命相搏,会做这一行的人很多都是出于无奈,学历也不会太高。


    为什么唐晚会选择救援队的工作?


    高中时唐晚的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考试从没跌出过前三,她还记得唐晚曾对她说过,她的梦想是报考政法大学,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几乎所有老师都认为她一定能够做到。


    难道是转学对唐晚的影响太大,导致唐晚高考发挥失常,没有考上理想的学校和专业?


    这个念头闪现了一瞬,很快就被姜宁打消在心底。


    以唐晚的成绩,就算发挥再失常也不至于到这个程度,何况唐晚的适应力很强,在任何环境里都能很快找到自己的舒适区。


    不知不觉间,她的思绪飘回了许多年前。


    不等她猜到什么,便听唐晚再度开口。


    “都是五年前的事了,”唐晚轻轻握了下手腕,“这几年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能够正常使用,就是习惯了左手,不太改得过来。”


    姜宁怔住。


    五年前?


    五年前,按照她们的年纪,唐晚应该还在读大学,怎么会……


    她骤然间记得班主任在课上宣布唐晚转学的那一幕。


    除非唐晚根本不是转学……


    想到某个从未想过的可能,姜宁突然感觉到一阵没来由的窒息。


    五年时间,便改了她的惯用手。姜宁忽然很想问一句,那感情呢?


    唐晚大概意识到这话题有些沉重,端起茶杯抿了口水,不动声色转开话题:“你呢,这几年还好吗?”


    “我过得不好。”姜宁说。


    说得不假思索。


    唐晚差点被水呛住。


    不好吗?


    回想起这几天与姜宁的见面,她一直以为姜宁过得挺好的。


    至少相较于她来说,算不上不好二字吧。


    这声“不好”,未免有些开玩笑了。


    “唐晚,没有人被甩之后还能是高兴的。”


    刹那间,唐晚手中的杯子滑落,和桌子碰撞出一个清脆突兀的声响,茶水溅了周围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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