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遥远的地方,那里生活着一个富可敌国的家庭,正值壮年的父亲坐拥无数家产,他的势力遍布全国,连国王陛下也对他恩礼有加。
他有三个儿子,分别是不高兴、没精神和无头脑。
哦不,分别是许千秋、卡文迪许和半枝连。
大人,您觉得这个剧本怎么样?”
身圆体胖的油腻男人躲在桌子底下瑟瑟发抖,嘴里自言自语道:“许千秋这个孽障怎么又来了。”
“大人,您不用害怕,他一到这里记忆就被重置了,已经完全不记得上回的事情了。”
“真、真不记得了?”
“真不记得了。”留着山羊胡的管家安抚他道,“上回咱们安排他跟夏栗结婚,原本是想戏弄他,没想到他乐在其中,后来要不是弄巧成拙惹怒了他,也不会出那些事。”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唆使我娶夏栗,害得我被许千秋砍了一刀,他的铸魂刀太凶了,我让你给他们找不痛快,你倒好,给我找了不痛快。”
管家讪讪地笑,他被阎鬼选中当他的管家,至今已有数百年,他虽替阎鬼办事,却也不记得自己生前的身份,更不知道眼前这位就是七神之一的阎鬼。
换做任何人,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位油腻腻的男人会是创世神,七神曾拥有掌控一切的力量,随着岁月变迁,失去了大部分神力的他们,如今也不过是如惊弓之鸟一般的普通人。
管家谄媚道:“大人放心,这一次我们想新的点子来给您逗乐。”
阎鬼被管家搀扶着从桌子底下出来,他心有余悸道:“罢了,再给你一次机会,先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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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枝连揪着眉头,紧紧抓着手里的小树枝,他已经在森林里走了一天,这里的森林繁密,却没有一点生命力,他感受不到往日在森林里那种畅快呼吸的感觉,仿佛这里的一切都是假的。
他还记得昨天,范小清和夏栗要去鬼域,范小清让他安心待在学院里等他们回来,可是他也记得范小清曾经说过,他的天赋是本能,从他知道鬼域的事情开始,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他必须跟他们一起去。
就在鬼域大门关闭的瞬间,他用脑袋上的小树苗缠住了夏栗的脚踝,瞬间闯入了鬼域。
之后半枝连便失去了意识,等他醒来的时候,他发觉自己躺在一间空房间里,推门出去却是森林。
半枝连无法得到森林的帮助,他在这里走了很久,却一直走不出去。
这个地方太奇怪了,和神域毫无区别,同样有花有树有小鸟,若不是半枝连始终没有见到太阳,他大概会以为如今还在神域之内。
在他饥肠辘辘的时候,他终于走出了森林,森林外面是一条笔直的街道,街道两旁是房屋,所有的道路横平竖直,所有的房屋外形统一。
这里的一切就好像是人工打造出来的,四四方方没有一点烟火气。
街道上有很多人走来走去,看上去和活着的人没有区别,半枝连怯怯地走上前,拦住一个妇人问道:“大姐你好,请问你有没有见过三个人......”
半枝连询问了许多人,却没有人见过他们。
他继续行走在这些石头小道上,他朝着同一个方向走,走了几个小时,一直走到底房子和道路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矿洞,许多旷工拿着工具在矿洞里进进出出,也有坐在旁边休息吃饭的人。
半枝连觉得害怕极了,这里所有的一切都让他感到虚假,只有和人说话的时候才能让他放松一点,可是他又担心会有陌生人对他表现出攻击性,所以他总是挑选一些面善的人打听下落。
他走到矿洞附近,环顾四周在人群中发现有个独自坐在石堆上啃面包的年轻男孩。
男孩衣服已经很旧了,却洗得很干净,破了的地方用针线歪歪扭扭的缝在了一起,他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却很秀气,明明有一双嗜血般猩红的双眸,但半枝连却觉得那双眼睛很纯粹,干净的像是夏日的暖阳。
半枝连缓缓走过去,向他打听道:“小哥哥,请问你有没有见过我三个朋友,他们三个都是男性,黑色长发的名叫许千秋,脾气很坏,披了一件黑色的制服外套,黑色短发的名叫夏栗,他不太爱说话,是三个人里面最年轻的,他穿了一件红色的棒球服,另外一个棕红色头发,长度大概落到肩头,他话也不多,但是脾气很好很温柔,他叫卡文迪许,请问你见过他们吗?”
男孩捧着半个跟他脸一样大的核桃欧包,一口口的咀嚼着,听半枝连说完,他摇了摇头,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
半枝连的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来。
男孩看了他一眼,然后默默地侧过身去,把面包护在手心。
半枝连尴尬的哈哈笑。
“当矿工可以领工资,然后买面包。”男孩突然说道。
半枝连看了眼矿洞,问:“里面在挖什么?”
男孩依旧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他摇了摇头:“不知道。”
这时候,有三个身强力壮的青年从后面走了上来,一把围住了半枝连,他们凶神恶煞道:“你小子干什么的,是不是找我们大哥麻烦?”
半枝连瑟瑟道:“我不是,我没有......”
男孩也不说话,依旧默默的啃着自己的面包,他对食物有一种莫名的专注。
“告诉你,少惹我们大哥,我们大哥可是这里最能打的,敢惹我们大哥,你不想活了!”
半枝连欲哭无泪:“我真的没有......”
“记住我们大哥的名字,他叫莱克尔斯,以后听见这个名字给我绕着道儿走!”
半枝连倏地愣住,他猛地向莱克尔斯看去,惊呼道:“你是莱克尔斯!”
莱克尔斯又侧过一点身躯,专心致志的吃午餐。
半枝连飞快向他跑去:“太好了,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找到你了,卡文一直在找你,我是他朋友,我叫半枝连!你真的是莱克尔斯吗?你不知道,卡文为了找你惹恼了好多人,欠了好多人情,你快点跟我一起去找他吧。”
“你小子干嘛!别打扰我们大哥吃饭!”
莱克尔斯抬起头,定定的看着他,过了许久他问道:“卡文是谁?”
他的眼底一片清澈,仿佛没有涟漪的湖面,纯粹的没有一点杂念。
半枝连能够感觉到他说的是真的,眼前的男孩真的对卡文这个名字毫无意识。
半枝连焦急万分,但他眼下没有其他的办法了,他只能在矿洞附近逗留。
莱克尔斯吃过午餐后,对半枝连道:“你跟我去挖矿吧。”
半枝连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莱克尔斯带去报了名,他跟着莱克尔斯在矿洞里走来走去,他们把一堆灰黑色的东西从墙上凿下来,然后送到几百米外的空地上。
半枝连整整干了一天活,到了晚上他累的一动不能动,莱克尔斯又好心地将他带去他们那间租来的简陋宿舍。
半枝连用打来的水擦脸,他对莱克尔斯道:“谢谢你,要不是你,我今天就吃不上饭了,也没有地方睡觉。”
莱克尔斯面无表情的说道:“你的金币要拿一半出来当做房租。”
“没问题,只是......”半枝连迟疑道:“你真的不认识卡文了吗?你不跟我们回家吗?”
莱克尔斯摇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难道是我找错了人吗?”
莱克尔斯不理会他,他洗漱之后倒头就睡。
半枝连坐在那张临时搭起来的木板床上,仔细地回想这一天。
莱克尔斯饭量很大,但是吃饭很斯文,吃饭前后都会洗手,衣服虽然很破旧,但也能看得出来原先是制作精美的衣服,脱下来之后也不会随手乱扔,而是整整齐齐的叠好摆在床头,他甚至连睡姿都很端正。
莱克尔斯浑身都流露出一股家世优良的气质。
半枝连在小镇里待了好几天,他每日出入那个矿洞,时间一久他总会察觉到异常。
那个矿洞仿佛总也挖不完,昨天挖过的地方,明天又会长出新的墙体,而几百米外的那片空地却总也摆不满,无论每天运多少东西过去,那片堆得像小山一样的地方总有空间可以容纳。
还有那些面包,同一款的面包不仅口味一样,连外形也一样,面包上糖霜化掉的位置也一模一样,不仅是面包,在这里所有的消耗品都长得一样,就仿佛是复制粘贴出来的。
半枝连觉得很害怕,但其他人似乎都是稀疏平常的模样,对周围的异常完全视而不见。
就在半枝连下定决心要继续寻找卡文等人的时候,莱克尔斯突然对他说道:“你给了我金币,我会罩你的。”
“你只要不觊觎我们大哥的食物,大多数时候我们大哥还是很好说话的。”三兄弟里的倪老二说道。
倪老大问:“大哥,我听说西边的矿洞又再招工了,工钱比现在多一倍,咱们要不要去那里?”
莱克尔斯摇头:“不去。”
三兄弟面面相觑,却也没有再劝。
西边的矿洞经常招工,每每都要百八十人,这边的矿洞也经常有新人来,好在东家老爷大手笔,薪水日结,也从不拒绝新人,倒也不担心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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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仆为两位少爷斟上美酒,长桌上摆满了美味珍馐,换上常服的许千秋懒洋洋地倚在高靠背的白色椅子里,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不耐烦,那股痞气的模样莫名让人想要敬而远之。
反观他的弟弟卡文迪许,姿态端庄优雅,脸上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视线交汇时仍会回以亲切的笑容,仿佛从骨子里就透露出一股优雅,只是略显疲惫,显得有些无精打采。
两人在餐厅等得久了,阎鬼才姗姗而来,他背着手摆出一副父亲的姿态。
“你迟到了。”许千秋一句呵斥令阎鬼突然软了脚,随后他想起自己的人设,立刻又扶着椅子站稳了。
阎鬼慢慢坐下,故作严肃道:“管家,开席吧。”
“人还没齐。”卡文道,“父亲,小弟还没找到吗?”
管家合时宜道:“有消息了,三少爷溜出去玩儿走迷路了,听说有人在南边的矿洞见过他,下午就派人去找他回来。”
卡文道:“我去吧,反正闲着也没事。”
阎鬼清了清嗓子,先是打量许千秋,见他兀自喝酒,才缓缓说道:“卡文呐,那个......你和公主殿下的婚事准备的怎么样了?”
卡文有一瞬间的恍惚,随后他想起来了,他有一位青梅竹马的恋人夏栗,他是国王的女儿,他们彼此相爱,这次国王赐婚,他们下个星期就要结婚了。
卡文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美妙时光,一起奔跑在绿茵草地上,阳光浓烈,鲜花芬芳......
等等......阳光......已经很多天了,他似乎很久没有见过阳光了。
卡文有些茫然,和夏栗牵手奔跑的画面反复出现在他脑海里,可他是这么喜欢跑步的人吗?他感觉到肩胛骨的位置有些异常,他似乎不是那么爱跑步的人......
他会展开翅膀,拥抱他爱的人,在广袤的天空里飞翔......
阎鬼完全没有注意卡文的异常,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许千秋身上,他害怕许千秋会大发雷霆,向他举起铸魂刀。
阎鬼见许千秋对夏栗的名字没有反应,他这才松了口气,记忆果然重置了,太好了,一切都重头开始了。
阎鬼说道:“过几天公主殿下会由护卫队护送到我们这里,他会先在我们家旁边的别苑住下,等婚礼之后再正式和你住在一起。”
卡文微笑:“是,父亲。”
阎鬼一本正经的说完这些话,心里早就乐开了花,这次他一定要让许千秋好好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他要他难受的锥心刺骨!
午餐之后,卡文乘坐马车前往矿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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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枝连排了很久的队,终于买到了两个面包。
他拿在手里比对,确实是一模一样。
莱克尔斯等得不耐烦,半枝连连忙把面包递给他。
两个人坐在石头上慢吞吞的吃午餐。
“大哥,你每天吃一样的面包,不腻味吗?”半枝连也学着三兄弟叫他大哥,莱克尔斯没有拒绝,也没有露出高兴的样子,他似乎对称谓很不在意,不管是称谓,他对这里的一切都不在意。
他仿佛一个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半枝连这般想,却又摇了摇头,莱克尔斯如今就是灵魂啊。
他们吃完了面包准备去开工,一抬头却见一位穿礼服打领结的男人站在面前,半枝连有一瞬间愣了神。
几天下来,半枝连已经过上了乌漆嘛黑的潦倒生活,卡文依旧像从前那般儒雅温柔,连笑容都透露着一股亲切。
半枝连突然想起此次前来鬼域的任务,他扁了扁嘴,哇呜一声哭了起来:“卡文,我找了你们好久,我找到莱克尔斯了,但是我找不到你们,我又很害怕会被吃掉,但是这里的人都很好,我每天在这里打工换面包吃,我已经快忘记你们了。”
卡文露出苦恼的表情:“我都被你说糊涂了,你怎么弄得脏兮兮的,别哭了,二哥来接你回家。”
半枝连揉揉眼睛:“二哥?”
“下次不要再跑出来了。”
“卡文,我找到莱克尔斯了,你快过来看看,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一位。”半枝连抓起卡文的手腕,拉着他向莱克尔斯走去。
卡文纳闷道:“谁是莱克尔斯?”
半枝连怔愣在原地。
卡文摸了摸他的额头:“是不是生病了?父亲很担心你,快跟我回去吧。”
半枝连呐呐道:“卡文你不记得了吗?我们来鬼域找莱克尔斯,我已经找到他了。”
“什么鬼域?什么莱克尔斯?”卡文逐渐有些不耐烦起来,他顺着半枝连的视线看向坐在石头上吃面包的男孩。
那不过是个平平无奇的孩子,皮肤黝黑,五官普通,微微卷曲的黑色头发在脑后扎了个马尾,身形有些消瘦,但手臂的腱子肉却让他显得身材很结实,无论怎么看,都只是一个有点姿色的普通人罢了。
卡文的马车就停在旁边,他拽着半枝连上车,半枝连心里着急,却又不知道卡文在打什么名堂,他以为卡文有什么注意,便暂时安静了下来,由卡文推着上了马车。
卡文走到莱克尔斯面前,将装着一把金币的钱袋递到他面前:“多谢你这几天的照顾,这是酬劳。”
莱克尔斯吃完最后一口面包,他擦了擦嘴,接过钱袋站了起来。
卡文见他收下酬劳,对他笑了笑,然后转身上了马车。
倪家三兄弟走了过来,窃窃私语道:“好像是东家老爷的二少爷,他来接三少爷回家。”
“半枝连原来是有钱少爷啊。”
“完全看不出来啊,二少爷倒是气度不凡。”
车夫调转马头驾马回去,莱克尔斯慢吞吞的跟了上去。
马车的速度越来越快,莱克尔斯的脚程也逐渐加快。
到了半途,卡文吩咐车夫停车,他走下马车,靠近追随马车而来的少年。
卡文问:“你跟着我们干什么?”
莱克尔斯眼神很茫然,他摇摇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卡文的心里突然觉得很忧伤,他不知道这种情绪从何而来,但又觉得似乎从来都是这样,总有人无论险山恶水颠沛流离,永远追随他左右。
“你会养花吗?”
莱克尔斯点了点头。
卡文向他伸出手去,脸上露出一贯温柔的笑容:“那来我家做园丁吧。”
莱克尔斯飞快地握住了他的手。
倪家三兄弟跑得气喘吁吁才追上。
“这是你兄弟?”
莱克尔斯还没回答,倪家三兄弟便连忙答应称是,卡文见莱克尔斯没有否认,便说:“你们也一起来吧。”
卡文回到车里,吩咐车夫慢些行路。
半枝连惊喜万分:“卡文,你是不是想起来了?”
“回去请医生给你看看病。”他虽然这么说,但心情却似乎很好,靠着椅背的姿态不再那般端正,仿佛全身心的放松了下来。
家里多几个园丁,阎鬼并不放在心上,这些灵魂都是给他逗乐子用的,他如今只想着怎么叫许千秋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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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枝连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接受了一个事实,这里的人全部失去了记忆,并且有了新的身份,他完全弄不清楚状况,但好在人都找回来了,只要等来夏栗,他们就可以回家了。
房子里的人都称他为三少爷,而许千秋是大少爷,卡文是二少爷。
半枝连感觉脑袋都要炸开了。
许千秋闲来无事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待着,而卡文却喜欢去花园里喝下午茶,半枝连想起精灵王在甲板喝下午茶的情形,突然觉得有些似曾相识。
半枝连总能在花园里找到莱克尔斯,他第一次看见莱克尔斯笑,他笑起来整个人的气质完全变了,如沐春风的同时又带着一点腼腆,但他只对卡文笑,半枝连知道自己肯定没有找错人,就算卡文和莱克尔斯都失去了记忆,他也能凭直觉感受到他们之间与众不同的羁绊。
晚上的时候,莱克尔斯会顺着外墙爬到卡文的房间,他并不进去,悬挂在外墙和卡文说话。
卡文坐在窗口,无奈道:“不累吗?”
莱克尔斯摇头。
卡文伸手撩开他额头上的碎发:“你们四个人住一间房挤不挤?要不要和我一起住?”
莱克尔斯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从窗户里爬进来,淡淡地说:“我可以睡在床底下。”
卡文笑:“那倒也不用,你可以睡沙发。”
莱克尔斯腼腆的笑了一下:“嗯。”
******
翌日一早,皇家的马车就到了。
三兄弟都被叫来接待公主殿下,他们排成一列,等待迎接尊贵的公主大人。
夏栗在前呼后拥下走进阎鬼的别墅。
阎鬼始终观察着许千秋的表情。
今天的夏栗打扮得过于华丽,他穿了红色的蓬蓬裙,纤细的腰肢不盈一握,后背有一个巨大的蝴蝶结,头发经过精心的打理,还戴了钻石发卡,脖子里红宝石项链闪闪发光。
用花枝招展来形容绝不为过。
半枝连惊掉了下巴,他张大了嘴半天才回过神:“夏、夏栗?”
夏栗黑着脸往前走,高跟鞋别了一下,整个人向前栽了下去。
许千秋一个箭步向前扶起他,声音却冷冰冰的:“路都不会走,穿什么高跟鞋。”
阎鬼偷着乐,他撺掇卡文道:“打起精神,赶快去扶你的新娘。”
卡文无奈上前,象征性的扶了一下。
阎鬼邀请夏栗公主一起共进晚餐,在此之前,先由卡文招待他享用下午茶。
卡文与夏栗公主一起步入花园,哪知许千秋也来了,像根木头似的伫在两人中间。
卡文一直在观察夏栗,与他记忆力活泼可爱的形象不同,夏栗显得有些内向,也完全没有优雅可言,似乎对他那身礼服很不满意,期间时不时的拉扯裙摆。
卡文盯着夏栗看得久了,莱克尔斯拿起水管龇他的脚,卡文鞋子湿了,扭过头瞪莱克尔斯。
莱克尔斯一脸不高兴地扔下水管走了。
这边的下午茶吃的尴尬又无趣,那边半枝连也苦恼极了。
过几天卡文就要和夏栗结婚了,千秋上将可是个大醋坛子,等他们都清醒了,他肯定会杀了卡文泄愤,还有夏栗,他怎么变成女孩子了,还穿那么大的蓬蓬裙,看上去就像朵毒蘑菇。
半枝连在别墅里走来走去,他打算下午去找卡文谈谈,虽然卡文失去了记忆,可是他那么聪明,肯定会发现异常的。
别墅里到处都是人,他们在准备婚礼的布置,每个人都忙忙碌碌的,只有他显得十分清闲。
他走到一处拐角,突然看见一群人整齐地排成一排向着某个房间走去,那群人里面有几个他十分面熟,是他在矿洞时一起打工的矿友。
半枝连小跑了过去,喊住了其中一人:“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半枝连啊,你怎么在这里?”
“啊,是半枝连啊,我们报名去西边的矿洞打工,工头让我们来这里报道。”
半枝连从前也经常看电视,他可不觉得旷工会来别墅里报道。
工头从后面把人往里推:“别聊天了,快进去。”
半枝连也被推进了房间里,他身高矮小,站在最后面很不显眼。
一共四五十人,全部进去之后房间落了锁,工头没有进来。
半枝连十分诧异之时,房间另一道门打开了,阎鬼和管家从那道门走了进来。
阎鬼坐在中央的椅子里,他肥硕的身体很艰难才卡进去,脖子里挂着的餐巾显得又小又短,他对管家说道:“许千秋那个大色胚,眼睛都直了。”
半枝连哈哈偷笑,千秋上将真是一点也不含蓄,这个假父亲也没说错。
“阎鬼大人,先开饭吧,回头有的是热闹看。”
半枝连的笑容戛然而止,管家平时只管他叫老爷,他从来不知道他就是阎鬼!
和他想象中凶神恶煞的模样不同,阎鬼竟然是一个油满肠肥的中年大叔,可即便如此,仅仅只是这两个字,就让半枝连腿脚发软。
半枝连躲在人群后,他转身想跑,却想起门已经被锁上了。
阎鬼还沉浸在戏弄许千秋的快乐中,他摆摆手道:“吃饭吃饭,快饿死我了。”
半枝连突然想起这是一间空房间,他说的吃饭是什么意思?
他从人群的缝隙中看去,只见阎鬼张大了嘴,享受般的闭上了眼睛。
而那些已经死去的灵魄像纸片一样轻飘飘的飘入了他的口中,一个接一个,偌大的房间变得空旷起来,半枝连呆坐在原地,直到最后,他与阎鬼四目相对......
阎鬼也愣住了:“你怎么在这里?”
半枝连呐呐的说不出话来。
“大人,这小子本来就是多余的,既然他都看见了,不如一起吃了他吧。”管家提议道。
阎鬼道:“这小子是生魂,待我杀了他一口吞了他的灵魂。”
说时迟那时快,半枝连怔愣的时候,阎鬼已经一步上前拧断了他的脖子!
半枝连的呼吸声消失在房间中。
阎鬼也愣住了:“这小子就这点能耐,也敢入我鬼域。”
管家谄媚道:“至少是新鲜的魂魄,也算他有点功劳。”
“很是有道理,我也许久没品尝到这么新鲜的食物了。”阎鬼张大嘴,意图将半枝连的灵魄吸入口中。
刹那间,他愣住了。他猛地松了手,将半枝连的身体扔了出去。
他在原地走在走去,不停地搓着手。
“大人您怎么了?”
阎鬼指了指半枝连的身体:“你再看看,他死了没有。”
管家走上前查看,回道:“死透了。”
“不对,这个小子很不对劲,他身体里没有灵魂,他不是活物。”阎鬼深吸了口气,“他身上有老四的味道。”
良久阎鬼又道:“他很快就会活过来,你找地方把他关起来,不要再让他出现。”
阎鬼坐回椅子上,他扶着脑袋,心中烦躁不堪。
老四也醒了......他太久没离开鬼域了,外面恐怕都变天了......
******
夏栗实在受不了这套衣服,他借口休息提前离开了花园,他悄悄把鞋子踢了,光着脚走在湿润的草地里。
夏栗离开之后,卡文也松了口气,他端起咖啡杯,却见许千秋恶狠狠的瞪着自己。
“你看我干什么?”
许千秋言语间颇为不满:“你刚才完全没有表现出身为未婚夫的体贴,你简直太粗鲁了,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弟弟。”
卡文语塞,许千秋恶狠狠得瞪他一眼,然后起身离席。
夏栗躺在柔软的床上,终于是松了口气。
他的脑袋里面一片空白,迷迷糊糊的想,难道以后都要穿这么难受的衣服吗?
敲门声响起,他立刻端坐在床边。
“请进。”
夏栗没有想到,推门进来的是这家的大少爷。
他努力在脑海里搜寻对许千秋的记忆,他凶神恶煞脾气很坏,对谁都态度恶劣,还是个纨绔子弟,喜欢打骂仆人,又不爱干净,不刷牙不洗脸,说话满嘴脏字。
嗯?夏栗糊涂了。
站在他面前的分明是一个剑眉星目身姿挺拔的俊朗青年,他虽面色不虞,却没有对自己出言不逊,甚至一下午都表现得关怀备至。
许千秋拿出一双平底鞋,对夏栗道:“我向女佣借来的,请不要嫌弃,明天我再给你买几双新的。”
夏栗还未反应过来,许千秋已经蹲在他身前,以一种卑微又虔诚的姿态握住了他的双脚,他身上有一股好闻的香味,像是淡淡的佛手柑的味道。
许千秋仰起头看着夏栗,突然莞尔笑了起来:“花园沙石多,脚都脏了,幸好没有受伤。”
夏栗脸红的发烫,许千秋走进浴室,取来一块湿润的毛巾。
他仔细地为夏栗清洗脚上的污迹,然后为他穿上平底鞋:“看看合不合适,不合适我再去换。”
夏栗站在地上,他怯怯地向后退了一步,低着头说:“这样不太好。”
“没有什么不好的。”许千秋的口气突然变得阴沉起来,他擒住夏栗的下巴,迫使他抬起头来,语气冷冽道,“我不会让你嫁给其他人,你只能是我的新娘。”
夏栗的脸红的像番茄,那原本就圆圆的眼睛更是睁的滚圆,模样看上去可爱极了。
即使很多年以后,当许千秋回忆起今天,他仍然可以很自豪的告诉夏栗。
无论多少次,我都会对你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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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鬼的脑袋并不聪明,战斗力也不如其他神,他很早之前就明白。
他们来时没有记忆,没有名字,彼此以武力决定了排名,他行五,在老六和小七之前,但其实他们半斤八两,没多少差别。
后人称他们为神,但他却给自己取了名字为鬼。
他们漫无目的的行走在这片荒寂的大陆上,经过漫长的岁月,他们逐渐摸索出了创造的能力。
他们创造出第一批人族,人族拥有和他们相似的外貌,但他们太脆弱了,生命转瞬即逝,仿佛是为了弥补这样的缺憾,人族繁衍出了强大的生育能力。
大陆上的人口数量逐渐崛起,也就是在这一个过程中,他们发现了天平守则。
他们的神力是固定不变的,阳光会汲取他们的力量,而这些力量最终会反哺到种族的灵魂之上,吸食灵魂又能将力量重新夺回身体之中。
后来他们又发现,神力的转移存在一些微妙的规律,力量的分布并不均匀,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孩子会从天地间汲取过多的神力,从而形成稀有的天赋,这些孩子变得无比强大,而对于七神来说,他们是富有营养的食物。
只要行走在阳光下,他们势必会死去,创造种族成为他们生存的法则。
他们本可以建立规则,创造他们的王国,成为真正统领世界的神。但在时间的洪流里,他们拥有了不同的欲望,产生了无数的分歧。
那些和他们相似的生物逐渐成为了这片大地的主人。
他们分道扬镳,用最后的力量竖起时空之隙,给予彼时弱小的人族最后的庇护。
阎鬼的心就像一个被掏空的冰窟窿,空洞又寒冷,他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应该去往何方,他的脑袋里只有那一道陌生的禁令——征服这片大陆。
如何才算征服这片大陆?
阎鬼创造了鬼域,一个只属于他的世界,死去的灵魂会飘向这里,会成为他的食物,会给予他生存的力量。
他本可以在这里长久的生活下去,他有家人,有朋友,也有仆人,更有享用不尽的食物。
许千秋带着铸魂刀而来,他被许千秋砍了一刀,损失了身体里三分之一的神力,阎鬼惶恐不已,那绝对不是普通的刀,是一把可以弑神的利刃。
而今天老四的手笔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难道这一切都是巧合?还是冥冥中时间的齿轮已经走到了关键的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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