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古代言情 > 渣攻被爱后死遁了 > 2、第二章
    不过须臾后,程萧疏回了清溪畔。


    应亦骛不知道自己饮了多少杯,耳尖脸上都有些泛红,已现醉态,他托腮坐着,其实头脑已经晕乎起来,但见到面前有人落座,还是禁不住好奇抬头一望。


    这个纨绔竟又回来了?


    程萧疏恶名在外,他是听过也曾见过,自然生不起什么欢迎他的心思,只是不知道今天吹了什么风才将这人带过来。


    然而不过一瞬思量,再反应过来时,他竟不自觉与这人四目相对。


    程萧疏也不知何时注意到他,一直盯着他的眼睛,忽然唇角很轻地扬起。应亦骛原本愣怔,到他笑时却好像被猝不及防地烫了下,连忙垂下眼,一时不知道是清醒了三分还是更醉了三分。


    他心中顿时很是不自在,接着便不知道该将眼神放在何处,只能低眼盯着清溪。


    可是既已察觉,不晓得是不是他多想的缘故,他总觉得一道目光一直落在自己身上,那样的程度就仿佛将他里里外外看个透、甚至要在他身上看出个窟窿来般。


    “乔兄。”可应亦骛实在顶不住这样的窥探,即便他并未亲眼所见。他侧脸小声同乔煊柳解释:“我实在不胜酒力,便不久留了。”


    乔煊柳关切问:“头晕得厉害?我差人送你吧。”


    应亦骛倒是想让他送自己,不免有些失望,连连摆手:“无需。”


    乔煊柳诗性正上佳,再说应府外也有车马候着,便也不再多话。


    应亦骛站起身来,一脚轻一脚重地往外边走。


    他在这群人中本就不太引人注目,众人又正在兴上,便没人注意到他,不过他离开不过片刻后,程萧疏再次起身,再度也离开清溪。


    大概是饮了酒的缘故,又或许是被注视的感觉有如将他放在火上炙烤,应亦骛已出了些薄汗。


    一阵脚步声从身后传来,他误以为是乔煊柳改变心意来送他了,不免欣喜,浅笑着回过头去,却只看见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失落来得突然,应亦骛面上神色不免骤然变化,最终勉强算是招呼了一番:“程公子。”


    程萧疏不紧不慢地走近他,好笑地看着他由期待转为灰白的脸。


    在期望那个诗人?可惜了,注定得让他失望。


    “从前似乎并未见过应公子。”他高于应亦骛,垂眼慢慢悠悠问:“也不知该如何称呼应公子。”


    其实是见过的,去年南林围场就见过,只是从前程萧疏并未注意过他。


    想起先前对视后的不适,应亦骛更不愿去看他的眼睛,不动声色退开一步,敛眉疏离答:“我在家中行三。”


    不想他退一步,程萧疏便向前一步,反而离得更近:“应公子误会了,我问的是名。”


    谁要将名字说与你听。


    应亦骛心中不喜这样咄咄逼人的架势,然而心知自己得罪不起这个飞扬跋扈惯了的天之骄子,只得答:“在下应亦骛。”


    “应亦骛?”对方自顾自念了一遍,追问:“心无旁骛的骛?”


    应亦骛颔首:“正是。”


    炽灼的注视并未因为他的答话而收回,甚至隐隐有越发旺盛的趋势,应亦骛只想寻个由头快些离开,程萧疏似乎很是好奇,又问:“你认得我?”


    这京中谁不认得他,应亦骛不由得蹙起眉头,“自然。”


    “亦骛。”一道男声忽然进入对话中,程萧疏无需回头也无需细听,只看着应亦骛脸上忽然出现的笑容便知道来人是谁。


    “程公子也在?”


    乔煊柳笑着同他问好,转而又对应亦骛说:“我也许久未见姑父姑母了,后日又是春闱,还是同你一起去应府温书好。”


    自他一出现,应亦骛的一双眼睛便再未移开过,专注凝视着他,恍若无人之境,倒是乔煊柳,书呆子一般,恍若闻所未闻。


    程萧疏的兴致顿时没了半边,懒得再看他二人拉拉扯扯,自个儿回了府上。


    “这程五怎么忽然走了?”他走了许久后,乔煊柳疑惑问。


    “不知道。”应亦骛完全摸不着头脑:“此人不仅不务正业,脾气也当真古怪。”


    乔煊柳温然笑笑:“因着祖上的荫蔽,他已是国子监生,日后自有官身,想来也是个闲职,自然无需努力。虽说的确玩物丧志,但又并非罪大恶极之人,倒不用对他有什么成见。”


    “……”乔煊柳的确言之有理,但应亦骛拧起眉头,依旧不认同:“我断不会与此人为伍。”


    ——


    程萧疏回到寿德长公主府后,直奔他的寰宇房。


    寰宇房是府上专为他修的鸟房,原先该在穆国公府的,但家中长辈嫌弃吵闹,终究颇有微词,正好他母亲同父亲成亲后,长公主府便荒置了,平日里只做宴席用,便在此处纵容着他。


    寰宇房中豢养着上百只鸟,从猛禽到金丝雀皆有之,长公主府中下人根据其习性悉心饲养,不敢怠慢。程萧疏刚一进鸟房,四面便都叽叽喳喳吵起来,有些鸟支着难听的破锣嗓子也要嚎两声,听得程萧疏的心情好了很多。


    最终他停在一只蓝喉蜂虎面前,笼子外的小牌上挂着鸟的名字,写着“短尾”二字,也是因着它尾巴短小,才起了这样一个名。


    “平日里都是你在喂短尾?”程萧疏立在鸟笼旁婢女,问。


    “正是奴婢。”她恭恭敬敬答。


    “我记得短尾平日喜欢吃蜜蜂。”程萧疏说。


    “是,但不常地喂的,通常混着粟米。”


    程萧疏看着短尾,它颇有脾气,对于这个冷落了自己许久的主人看都不看一眼,只拿短短的尾巴对着程萧疏,自顾自地梳羽。


    “把鸟笼打开。”程萧疏吩咐:“你用粟米喂它。”


    他自己则抓了平时混用的蜜蜂放在掌心,同粟米一样递到短尾面前,鸟犹豫片刻,终究没有选择它熟悉的手和气味,转而啄食上了它本性里更为喜欢的蜜蜂。


    就是这样。


    禽类如此,人又何妨不是如此。长久喂食又怎么样?熟悉的气味怎样?被他冷落许久又怎样?只要他能拿出短尾喜欢的蜜蜂,短尾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跳进他的手掌心里,甚至讨好地蹭他的手。


    程萧疏满意笑了。所以早晚有一天,他也会让今天盯着别人叽叽喳喳不停的鸟只看着他说话。


    “以后都用蜜蜂喂它吧。”


    其实他也喜欢过短尾一段时间,它来自南方,不好在豳都养活,程萧疏曾把它带回穆国公府上,亲自细心养护了很久才让短尾渐渐适应。


    而他之所以冷落短尾,是因为去年他得了一只极为喜爱的红鸢,程萧疏给起名叫垂天。垂天是猛禽,喜好自由,又很是亲近他,被驯得非常乖顺,飞够了就会回他身边,故而程萧疏也从不久久关着它,有机会便放它出来四处翱翔。


    只可惜去年在南林围场遛垂天时,他一时未察,竟然让垂天被一只花豹叼了去。程萧疏虽然当场斩了花豹泄愤,却郁闷沉颓许久,半个月都未进寰宇房。因为他再没遇到那样喜欢的鸟,剩下的都各有各的鸟脾气,不如那只红鸢。


    喂完短尾后,程萧疏走出鸟房,东风解冻,蛰虫始振,暖日晴云,满园秀丽。


    时隔近一年,他好像终于找回了比那只红鸢更合他心意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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