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独家|夜游
孟佳期转头看着站在一旁的沈宗庭。沈宗庭正背对着她抽烟。
他烟瘾不算很大, 偶尔也会来一两支。但孟佳期注意到,有女士在场的情况,他不会当着她们的面抽。
这时, 他已经抽完烟,将烟蒂在垃圾桶上方的白沙细石里摁灭, 再丢进“不可回收”垃圾箱内。
转头一看, 正好和踌躇不定的她四目相触。
她脸上的犹豫很明显。好像这一刻, 她成了小白兔,而他是大灰狼, 这只大灰狼不知什么时候要把她这只小白兔吃进嘴里。
沈宗庭脑中出现这比喻。她可不就是小白兔?
方才他从马背上将她抱下来,那娇躯当真是柔若无骨。小腰更是细得好像一掐就会断。
因为刚抽过烟的缘故,他声音有点哑有点沉。
“放心, 多晚都会送你回宿舍。”
他嗓音的底色永远是调笑的。
他的眼神明明那么漫不经心, 可就是很容易能将人看穿。
孟佳期自知被他看穿,瓷白的脸蛋一红。事到如今,她倒有种豁出去的决心。
上车吧上车吧——反正他会把她送回宿舍。不知怎的, 她就是相信他, 很信很信。
孟佳期其实对自己斤两知道得清楚。她虽然美,但打扮平时刻意往中性风去, 脸上神色也总是淡淡的, 又清又冷像月光。
追不到她的男生私底下说她是“木头”,并非全无道理。
她曾亲眼目睹火辣的Elisa小姐对沈宗庭百般诱惑, 他都一副岿然不动好似柳下惠的模样。其实,Elisa小姐那样妩媚的女孩, 才是最有诱惑力的。
如果沈宗庭是急色之人, Elisa小姐还用得着骂他“没有心”?
心里这般想着,车已经开出闹市。向窗外望去时, 两侧皆是低矮起伏的山,茂密的植被在黑夜里像狰狞的、黑黢黢的巨兽。
再远处则是水天一色。
吹进窗户的清风,带着爽意,一种来自自然的原始气息。
平日里孟佳期所见的港城,正是电影里的那一个:游人如织的街道,天桥望过去一眼望不断,挤过地铁的白领脚步匆匆。狭窄街道两旁的楼高得像悬崖,挂在楼外墙的空调密集得像集装箱,人在一米见方的单间里腾挪
但沈宗庭带她所看到的港城,完全是另一副模样。隐藏在寸土寸金地域里的马场,还有眼下这绵延的、尚未开发的土地。
真是应了那句话:最有权势的人,占据现实生活中最顶级的资源。无论是社会资源还是自然环境资源,生态资源。
车在绵延的丘陵、海天一色里开了很久,穿山,跨海。
孟佳期不知何时睡了过去。
她实在是太过疲累。
司机开到地点,习惯性回头,正要告知沈宗庭一声,却见沈宗庭竖起一根手指在唇边,示意他噤声。
司机赶紧噤声,这才注意到,一旁的孟小姐不知何时睡着了。
“你先去休息,把车钥匙给我就好。”很快,司机手机屏幕亮了下,接收到了沈宗庭的这条消息。
司机回了一个“是”,下车轻轻带上车门。
孟佳期的睡姿很规矩,头轻轻歪到一边,双手放在膝盖上。这个姿势不免暴露了她一侧脆弱的肩颈线,蜿蜒地没进她的柔软毛衣里。
她今天穿的毛衣是宽V的款式,恰好露出胸前的锁骨,突兀又伶仃,很优美的形状。
美丽的人儿连身体的每一处线条,都是女娲精心雕琢的。
大概是她的睡姿看起来太松浅,沈宗庭闲闲地琢磨了一会她什么时候会醒。或许是三分钟,或许是半小时后。
三分钟后。
沈宗庭忽然冒出一点儿少年心性,修长的手指在她挺翘的小鼻头下探了探。
温热的呼吸。她连呼吸,都带着玫瑰的馨香气息,让人联想到悠长又惬意的午后。
她睡得很熟,像个小孩。
沈宗庭在心里哂笑一声,忽然也有点想睡。
于是他阖上了眼睛。
眼皮有种沉重的熨贴感。就这一刻,沈宗庭忽然觉得,身边有个人,也挺好的-
孟佳期也不知道是怎么醒过来的。
她醒得很突然,身体颤了那么一下,就醒了。醒来时,眼睛还有些适应不了眼前的黑,四周的静寂让她恐慌,不知自己睡在那里,醒来又在何处。
“沈宗庭?”她失措下叫他的名字。
过了一瞬,身旁有男音传来,懒洋洋的,带着独特的低哑质感。
“我在啊。”
他说,他在啊。
很久以后,孟佳期再回忆这一晚,总是很喜欢。后来他们有过很多刻骨铭心的夜晚,彼此嵌入到负距离,但在没有这一夜,他这一声“我在”更好了。
她好希望,沈宗庭能一直在。
“现在这是哪里?我睡了多久?”孟佳期揉揉朦胧的眼睛,开始伸手去大衣口袋里掏手机。
“这里是马场。时间我也不知道。”沈宗庭声音带着两分喑哑。
他伸手按了按车顶灯的按钮,一束暖黄的灯光亮起,温和不刺眼。
孟佳期摸了摸脸,只觉得脸都睡得发潮发热。眼角余光里,沈宗庭似乎也是一样的,原本就懒倦的模样,显得更倦了,额发也有些乱。
“你刚刚也睡着了?”孟佳期诧异。
“嗯。你睡得太香。”沈宗庭淡淡地说。他其实没别的意思。他的睡眠时好时坏,近来不太好。方才那一场睡眠,竟是近来睡得最意犹未尽的一次。
孟佳期却以为他是说,她睡觉耽误了剩下的行程,一下子觉得歉意起来。打开手机一看,已经是夜里十二点。
“好晚了。”她感叹一句。“是不是耽误你时间?”
“怎么会。难道不是互相‘耽误’?”沈宗庭开玩笑似地说。
他本来就是闲人一个,哪里有耽不耽误一说。
这个“互相耽误”用得很有灵性。其实,两个人在一起,不就是互相消磨时光。
孟佳期笑起来,那点子歉意消散无踪。
她心里默默地说,她永远不会把和他度过的时光算成是“耽误”的。明明这么开心。
两人下车,这里远离市区,夜如黑雾那般浓稠。天上一勾下弦月,地上铺着一条鹅卵石小路。因为下雨的缘故,鹅卵石很湿,迎着月光的一面,闪着鱼鳞样的光。
两人沿鹅卵石小路朝马场大门走去。
晚风携着绿草的湿润气息涌进鼻腔里,孟佳期舒服地深呼吸。
“别吸这么大一口气。”沈宗庭忽然提醒她。
“嗯?”她微有疑惑。
“闻到臭味了吧。”沈宗庭笑笑。
“闻到了。”孟佳期用手捏住鼻子。谁能想到,跟在湿润的绿草气息后的,是新鲜马粪的气味,似有若无。
“好臭。”她捏着鼻子说。
“是有点臭。”沈宗庭看她皱着鼻头的表情,莫名觉得她很可爱,唇角挑起。
他们沿着鹅卵石小路走过宽阔的马场,走到马厩前。马厩里头有一排排的格子间,分列在通道两侧,通道尽头用一把大锁锁着。
沈宗庭伸手摸一摸马厩的门,才发现上头挂着好大一把锁。
“等等,我没有马厩的钥匙。”黑夜里,他温和的声音响起。
“你没有?”
“因为我也是第一次这么晚来这里。”沈宗庭笑。
平时负责给他开马厩的马夫都睡下了。
“我去问他们拿钥匙,你在这等我一下。”
孟佳期于是在原地等着,看沈宗庭一手插在立领夹克的口袋里,朝马夫们的小屋走去,很快,他挺括的身影被小屋的阴影遮住,没入夜色里。
他说,这是他这么晚第一次来马厩。还是同她一起来的。她还是同他拥有了第一次。
似乎,上天对今晚的她格外眷顾。
再度回来时,沈宗庭手里提了一盏马灯,微弱的、四散的光线,正正好照亮他身前的一块区域。他穿的夹克是羊绒的面料,被马灯一映,有一些短短的、毛茸茸的边,给人一种温暖的厚重感。
正如今晚的他本人。
他让孟佳期走在他前头。她照办了,走进马厩里,有干草和谷物混合的气味,微弱的粪便气味。马厩长长的看不见尽头,每一个格子间里都住着一匹马,孟佳期粗粗目测了一下,这儿起码有上百头马匹。
“这些都是你的马?”孟佳期好奇地问。
“嗯。只是一部分。”
一部分——可是这里的马儿已经这样多。她第一次去马场时,得知梁风忻拥有十二匹马,都觉得风忻是个马中富豪,现在看看,简直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沈宗庭就是那个天外之人。
或许是看出她眼中的惊讶,沈宗庭耐心地和她解释。
“有些马是买来消遣的,它们也是适合我骑的马儿。有些是买来收藏,有些是买来参加比赛。每年在竞价赛马中胜利能赢得奖金。”
他尽量说得平常。要等以后,孟佳期才明白,沈宗庭拥有的马儿就和他的衣服一样多。
他玩马球时,骑着温驯、易听从指挥、平稳而充满爆发力的温血马。
他玩马术中的盛装舞步项目时,会骑高大的、皮毛闪闪发光的纯种卢西塔尼盛装舞步马。
此外,他畜养大量的竞速赛马,配套最高级的训马师和骑师,用于参加各大马术比赛,比赛的奖品是丰厚的奖金。沈宗庭“醉翁之意不在酒”,参加比赛看中的不是奖金,而是由此带来的沈家的声望。
沈宗庭低声和她解释各种马匹的区别,两人的脚步声和交谈声惊醒了一些马儿,有细微的窸窣声和马蹄碰在木板上的声音。
再仔细听,还有马匹咀嚼干草的声音。孟佳期很快被这匹吃“夜宵”的马吸引了注意力,走到它的栅栏前,和它隔着栅栏对望。
沈宗庭将马灯举高了一些。于是,她看到这匹马儿闪亮的深红棕色毛皮,长长的睫毛和棕色的眼睛。它棕色的眼睛显得异常温柔,正和蔼地注视着她。此外,它还有茂密的、飘荡的鬃毛,这让它显得俏皮又可爱。
“它好漂亮。”她由衷地惊叹。
“你可以摸一摸它。”沈宗庭看出她的喜悦,低声。
“不会咬我?”她有些迟疑。
“不会。你摸摸它的面脊,它咬不到你。你还可以摸它的脖子、它的耳朵。”
于是她就真这么做了。她闻到了马儿身上特有的气息,温暖的皮毛的味道,呼吸是燕麦味的,它鼻口上的肌肤柔嫩敏感,脖子的肌肤既温暖,又滑溜溜的。
通过手掌和马匹相触碰的地方,她似乎感触到马儿跳动的筋脉,那种奇异的感受无以复加。
在这个黑漆漆的夜晚,有人举一盏马灯,教她如何抚摸一匹马。
“它的呼吸是燕麦的味道,还有青草的味道,我好喜欢。”
孟佳期仰头,眼睛亮晶晶的,天真的神情使得沈宗庭觉得,她很像个小孩子。
很乖的、见到糖果就会喜欢的小女孩。
他已经见过她很多别的模样了,格外珍惜她现在像个小孩子一样开怀的模样。他脑中冒出一个词,玉雪可爱。
“你看,它的耳朵朝前竖着,这是表示友好的姿态,说明它也很喜欢你。”
“是吗,我也很喜欢它。”她小小声地叫了起来。
这时,马灯的光线更亮了一些。原来是他靠得她更近了。近得到她看见灯光浅浅勾勒他的轮廓,挺鼻薄唇,眉梢带着他惯有的气息,既温柔又痞。
“你喜欢。所以你应当拥有。”
“所以佳期,我可不可以给你买一匹小马?”
原来,这句话是在这儿等着她的。
他反复地问过她,“想不想”,他知道她想要,也知道女孩特有的羞耻心像封带紧紧扎住她的嘴,知道她自认为的“阶层差距”不能让她接受一匹马儿作为礼物。
所以他到她办公室楼下等她。所以他换了亲和的夹克,换掉了劳斯莱斯的车,所以他和她说了很多话,带她穿山过海,奔驰在夜风里,在黑漆漆的夜晚,来游一次马厩。
他教她抚摸马匹,替她举马灯。
后来的孟佳期,每每怀疑沈宗庭不曾对她有过一分喜欢时,总是反复地、反复地将这晚的情景挖掘出来,用他这时的温暖,支撑着她。她心里一次次地,要沦陷,要堕落。
她真的,没法不喜欢沈宗庭。
这一刻她说不出话来,鼻子很酸很酸。似乎小时候那些没有得到的东西,竟然在这一刻有了小小的圆满。
想要吗?
想要。
让她圆满的竟然是沈宗庭。这一刻,孟佳期顺从本心,点了点头。
“好了,这事就这么定了。就这几天,我们抽个时间去国际马匹拍卖中心。”他低头,在马灯的映照下,女孩鼻头微红,让他一瞬间,有轻轻刮过她小鼻头的冲动。
他垂在腿侧的另一只手动了动,没有抬起。
“走吧,现在该很晚了。”
沈宗庭说。
孟佳期从马厩出来,看沈宗庭把马厩的门锁上。这一夜繁星漫天,她好像来了一场爱丽丝的仙境梦游。
往回走时,她微垂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沈宗庭以为是她仍窘迫,有意无意找一些话题和她聊。
“有了小马以后,你很快就会觉得痛苦了。”夜幕里,沈宗庭的声音像大提琴最低的音腔,低沉舒缓。
“痛苦?”她不解地看着他。有了小马之后,她开心还来不及。
“到时候,你就不能当个来了喂两根胡萝卜、把小马骑出一身汗后拍拍屁股就走人的自由人了。”
“你得操心马儿的吃喝拉撒,小马出汗了,你还得给它洗得香香,给它刷毛,给它铲马粪,它有个头疼脑热还得彻夜照顾着。小马心情不好,再给你来个窝心脚。”
他说着,自己先笑起来,唇角勾起好看的弧度,脸上现出两分回忆之色。
其实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在她身边,他总是能打开话匣子,有很多话想同她说,想看她因为他的话而展现的诸多情态变化,会因为他开玩笑而笑得甜蜜,因为他逗她而小脸羞恼。
明明他一向不是个爱说话的人。
“这些都是甜蜜的负担。”孟佳期歪一歪头,笑得露出一排贝齿。“听你的语气,以前你养过马儿,被马踢过?”
“是。因为我爸爸说,没有亲身养过马的球手,不会成为一个好球手。他要我在马场里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和马夫们一起,负责给马儿钉蹄、翻垫料、换马鞍和水勒”
“怪不得,你会成为一个好球手。”孟佳期想起那天他在马球场上驰骋的英姿,既骁勇,又带着几分他独有的懒散范,很是迷人。
而且,这也是她第一次,听他提起他的家人。
他说,“我爸爸”。他是不是从家庭里承袭到许多好的礼仪、好的教养,又是什么样的家庭氛围,能养出像他这样的人?
孟佳期隐隐想知道,却不能追问,追问是冒失的。恰好到这里,这段鹅卵石小路走完了,沈宗庭也不说了。
“你把马厩的钥匙还给马夫了?”孟佳期问。
“没有。我放在马厩门旁边的花盆里。”
这种事也真是他会干得出来的,这么重要的钥匙,随随便便丢在花盆里。
气氛陷入短暂的沉默。孟佳期心思细腻,很快就察觉到不对劲,其实原本沈宗庭的谈兴很高,但说到“他爸爸”之后,就变得沉默了。
两人回到车辆停泊的地方,沈宗庭打电话让休息够了的司机出来开车。这时,孟佳期的手机铃声响起。
是陈湘湘打来的电话。
孟佳期也没多想,以为是陈湘湘有急事找她。
“喂?”电话那头,传来陈湘湘火急火燎的声音。“哎呀嘛,你总算接电话了!!期期你是不是被哪个坏男人勾走了?怎么还不回宿舍?今晚是打算夜不归宿了吗?”
自从两个女孩一起去吃过避风塘炒蟹后,革命友谊是一天好过一天,聊天打屁、用词越来越不拘小节,越来越狂放。
而且她这手机一向漏音。孟佳期扭头看一眼沈宗庭,见他站在那里,唇角扬起一个弧度,就知他全部听到了。
羞恼。
“好啦湘湘,我只是出来,和沈先生一起看马匹”她小小声地解释。
“啧啧,看马匹,现在市面上老男人的手段越来越多了。你别被骗了,长这么好看一张脸蛋要有防备心啊。”陈湘湘松了一口气儿,但还没完全松,絮絮叨叨地叮嘱她。
孟佳期发窘。她怎么不知道陈湘湘还有隐藏的老母亲属性?
“先不说了我就回去了,拜拜。”她捂住手机的外放口,迅速地把电话挂掉。
一直等上车时她脸都还是红红的。
先前沈宗庭让她上车来这儿她就犹豫过,再加上陈湘湘这一通电话,岂不是更“证实”了她的警惕心?
明明,她还是很放心沈宗庭的。
轿车启动,车灯破开浓重的黑雾,沿原路返回。
孟佳期脸色发烫,偷偷地在车窗里去看沈宗庭。没想到,沈宗庭正好望向车窗。
两人的目光,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在窗上的倒影里相遇了。孟佳期能形容出很多人的眼睛,他们的眼形、眼神,可永远形容不出沈宗庭的眼睛带给她的感觉,更描述不出,他眼睛注视着她时,她内心的颤动。
这一刻,沈宗庭的眼睛让她想起《悉达多》里的词句。
“悉达多,俊美的婆罗门之子在婆罗双林和无花果树的浓荫下”
“他温柔凝视河水河水以绿色、白色、透明和湛蓝的双眼回视他。”*
“流光魅影在他眼中闪耀,星辰月亮在他心中运行。”*
沈宗庭的眼睛里,好像有大千世界,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刚刚,我舍友那是开玩笑的。”孟佳期移开眼睛,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上一句。
“你舍友说得对,”沈宗庭笑了,他倾身,凑近她的耳朵,声音低沉如擦过她耳膜的大提琴音腔。
太近了,近得她能感受到他呼出的微热气息,甘洌的,带着他独特的冷而凉的印记。
“小心一点,别被坏男人骗了。”
那一刻,他眼神闲闲地瞅着她,唇角勾着,坏得不行,简直适合去演电影里亦正亦邪的反派。
孟佳期很想问,你呢,你是不是坏男人?
我要是被你骗了,怎么办啊?
“所以你呢,你是不是坏男人?”孟佳期抬头看他,那双既妩媚又天真的眼睛,含着轻佻,不自知地勾人。
礼物
“那你觉得呢?”沈宗庭眼神浅浅研磨她轻佻的神态, 格外喜欢她眼角那抹潋滟,反问她。
“”
“你是坏的。”孟佳期应得飞快,同时垂下眼帘。
她顶着这样一张脸, 不是没被正经的男人追过,其中也不乏商贾巨富, 但都气度沉稳, 有理有节, 绝不像沈宗庭这样,浑身一股子浪荡懒痞的气息。
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大抵她就是喜欢他这般浪荡的,那些稳重如山的男人,她反而没什么感觉。
大抵, 她要被他吃得死死。
“嗯, 我也觉得,我是个坏人。”沈宗庭缓缓道。
“坏男人”和“坏人”的概念似乎不一样,他没说自己是个“坏男人”, 但他承认自己是“坏人”。
在这一瞬间, 她听出他声音里的沧桑,这沧桑背后有故事, 语气带一点莫测的高深。
似乎, 和方才那种调侃的氛围又不一样了。
这一刻她很想问他,“为什么说是坏人”?但她忍住了去探究的愿望。
因为她察觉到, 这一刻,沈宗庭并不想多说-
沈宗庭果真信守诺言, 将她送回宿舍。
他执意让司机将车开进学校里, 直开到她的宿舍楼底下。
奔驰在校园车行道上横冲直撞,雪白灯光照亮宿舍区两旁的灌木丛, 很有些大摇大摆的架势。
“不用送了。”孟佳期低声。
“现在是深更半夜,就算是校园,也不安全。”
“再见。”
她已经走出几步,听到身后一声散漫的“再见”。那语气,似乎是盼着同她再见的。
她也一样。她盼着和他再见啊。
孟佳期回到宿舍时,宿舍静悄悄的,陈湘湘同学也已进入酣沉的梦乡。她简单地洗漱,上床睡觉。
这一觉酣沉。
还做了个梦,梦里有沈宗庭。
大抵是夜游马厩时他同她贴得太近,近得他清浅的呼吸都要抚到她面颊上,一向“纯洁”如她,竟然做了个有颜色的梦。
梦里她把胡萝卜喂给小马,转过身。沈宗庭一手举着马灯,一手扣住她后脑勺,眼眸幽深,浅浅描摹她的唇,低声。“嗯,期期猜对了,我是坏的。”
他慢条斯理地说完这句话,扣住她后脑勺的大掌用力,发狠地吻过来,柔软的薄唇攫着她的,他的气息铺天盖地将她席卷。
她纤薄脊背被迫贴到马厩的铁栏上,烙得背后一片冰凉。她慌乱地要挣脱,却被他越按越紧。
那盏原本被他提在手里的马灯更是摇摇欲坠,直到彻底地倾斜,被摔落在地,莹莹的光从他手中落到地上,而他们在黑夜里,她双膝微微分开,承接着他
不要。不知道她是在梦里挣扎还是在现实挣扎着、抗拒着,总之,熟睡中她的身体忽然抖了一下,有一种从楼梯跌下来的失重感。
然后,她就醒了。
她醒时,像揣了一只雏鸟,那雏鸟好像要破出她的胸口。就连脸颊都在发烫。
这是怎么回事?孟佳期不由得抹了抹唇,好似沈宗庭的唇还印在她的唇上。
紧接着,羞耻感将她淹没。孟佳期暗暗咬住嘴唇,不知是不是最近激素分泌旺盛,否则怎么会做这样的梦?
这样写实的梦境让她觉得羞耻,忙忙掀开被褥,纤长手指按着有些酸疼的太阳穴,修长细嫩的脚趾踩在铁质栏杆上,准备下去洗漱。
真是没脸见人。
听到孟佳期下床的声音,陈湘湘先跳起来,站到她面前仔仔细细地打量她。
陈湘湘看到,她的大美女舍友正穿着一件雾霾蓝的纯棉长睡裙,蓬松的长发还乱着,睡裙隐约盖住的轮廓让陈湘湘几乎挪不开眼。
啧啧,她忍不住感叹。孟佳期天天藏起她这么好的身材,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你干什么啦。”迎着陈湘湘的目光,孟佳期有些羞赧。
她没穿文胸,睡裙下圆挺的轮廓若隐若现,她忙忙拿过一旁的抱枕,挡在胸前。
陈湘湘笑得暧昧,伸手去拨佳期胸前的抱枕。
“你挡什么挡?”
“怎么啦?难不成沈先生揉你这儿啦?”
熟起来后,陈湘湘越发荤素不忌的,横竖佳期这么个大美人儿,沈先生又不是柳下惠,他忍得住?
“你说什么啦”孟佳期羞恼,小小声地叫了起来,胸部涌起一阵奇异的酥麻,同时用抱枕的尾部去打自己的“好舍友”。
脑中想起的,却是昨夜的一幕。当时她扭过头去看他,他离得她那么近。那一刻她脑中不是没冒出过荒谬的念头,总觉得下一秒,沈宗庭要抬起手,浅浅地抚摩她的脸颊。
还有梦境里,他吻过来,发了狠。
但是,怎么会呢。沈宗庭应该是个性冷淡。若他喜欢柏拉图式的爱情,那她同他搞纯爱也很好。
“你昨晚上回得这么晚,真不是他把你带去吃干抹净了?”陈湘湘理直气壮。
“不是。”孟佳期摇头。“他带我去看了他的马场,还说要带我去国际马匹中心,给我买一匹马。”
“买一匹马?!!!”陈湘湘叫了起来。“期期啊,这个男人一定对你有意思。”
“你也觉得他对我有意思,对么?”孟佳期的声音忽然放得很低。
“以我做新闻记者这么多年的经验,我百分之百肯定。”陈湘湘举起右臂放在胸前,一副十分肯定以及确定的模样。
这不是有意思,是什么?孟佳期心底有个声音也这么说。
她怕他对她有意思,因为她还太弱小,没有足够的家庭背景和个人实力去爱他,不知道如何给他回应。
她更怕他对她没意思。若在她最鲜妍的、如枝头鲜花春绽一样的年纪,他都没意思,还能指望他什么时候对她有意思?
这令人柔肠百转的爱情啊。
“佳期,但你为什么看上去,有点不开心呢?”陈湘湘看见她脸上的神情,她眼睫垂下,神情很是哀婉。
孟佳期轻轻吸了吸鼻子。
“我没有觉得不开心,我只是在想,送回什么礼物给他好。”
“送礼物?”陈湘湘一怔。“你要给他送礼物吗?可是沈先生那样的人,看起来什么都不缺啊。”
“他是什么都不缺。但我不能什么都不送。”孟佳期执拗地说。
这时她还抱有一种幼稚在里头,她不想面对沈宗庭,只能说“谢谢”和“对不起”,她还想说更多的话。
她不想只能单方面地接受他的礼物。
如果说,这是男女正式开始交往前的暧昧和约会阶段,那她想在这个阶段,把基调定下来——同他平等地相爱,就如校园里所有谈恋爱的男女一样,在约会当中,男人负责百分之七十的花销,女生负责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然后在七夕节、情人节互相送礼。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陈湘湘看着她静静思索的表情,恍悟似地点点头。
“你说,我给他送什么礼物好?”孟佳期认真地咨询陈湘湘的意见。
“一条手织围巾?不行不行,这好俗气。”陈湘湘说完之后,又立马否定了。
不过,这倒是启发了孟佳期。她略歪一歪头,暂且忘却了方才的羞涩,丢掉怀中的抱枕,双手抓上陈湘湘的肩膀,轻轻摇晃了下。
“我知道要给他什么回礼了。”
孟佳期想到的回礼是她亲手给他定制一整套男士正装。
话说起来,孟佳期自幼跟随着孟良打下了坚实的剪裁基础,终于发挥了它的威力。经由她手的设计图,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工作室那边给她源源不断地发来了新的设计单,孟佳期能接多少接多少,实习结束后下班回来熬夜加点地画,日积月累下,也积攒了一笔丰厚的资金。
正好把这笔钱拿去买制正装用的布料。
“湘湘,下周你陪我去浓水街棚仔市场买布料,我要送一套手工定制的正装给他。”孟佳期就这么决定下来。
“好呀!我好期待你做出的大衣。穿在沈先生身上一定很帅。”陈湘湘兴致冲冲地说-
第二天,孟佳期便收到一条他的消息,他问她想不想看马匹拍卖。孟佳期说“想”,他便让她周三晚上抽出时间来,届时他会派司机在瑞纳士集团大楼楼下等她。
周三,孟佳期特地早早地将手头的工作忙活完了,又请了假,下午先回宿舍洗澡吹头发,穿礼服,隆重得像是参加晚会。
衣服也是她新买的,最近她一直在蹲Outlets的GUCCI补货,还真被她蹲到一件真丝绉绸衬衫和一条草绿开衩半身裙,咬咬牙以五折的价格买了下来。
在身材上她也是占了些福利的——这些断码的衣服,寻常人穿不来,但她身形高挑,宽肩窄腰,穿着正好合适,可以捡便宜。
接近零度的天,她化着淡妆,穿着衬衫和半身裙,再披着她的ZARA快时尚大衣,踩着高跟鞋,上了沈宗庭司机的车。
她经过的地方,路人频频回头看她。
准备下车时,她从包里取出化妆镜,对着镜子照了好一会。她今天,很想给沈宗庭一个好的look。
她的小心思没有被辜负。当拍卖中心将她引至沈宗庭定好的VIP包间时,沈宗庭正坐在沙发上,视线在她身上停留了好几秒。
迎着他的视线,她踩着8cm高跟鞋,忽然不知道怎么落脚,好似一下子成了安徒生笔下的小美人鱼,每一步都走在刀刃上。
沈宗庭并不掩饰他的视线,他就这么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抬头看着她,眼中欣赏的神色表露无遗。
这似乎是第一次她在他面前盛装打扮。
虽说上次在港大剪彩仪式的那次,她也有认真打扮,但一来那时是在学校里,她的打扮透着脆生生的学生气,不像现下这般,既有少女的轻盈甜美,又有女人的妩媚柔婉。
再说了,当时他对她还没如此深的印象,只把她当成一个见过寥寥几面的陌生人,几乎没认真在意她的打扮。
现下细细看来,她身材好,也是真的会穿,穿得也大胆。
那件草绿开衩半身裙,他在GUCCI去年的秀场上见模特演绎过,如今再看看孟佳期的演绎,竟觉得她比模特演绎得更胜一筹。
窄窄的腰身,极致的腰臀比,锋利的开衩下两条美腿若隐若现,让人的目光情不自禁想要去探寻。
她穿得既不显山也不露水,全身裸露的肌肤,除却小腿就是这一抹开衩下的美景,美得大气端庄。
她越是端庄圣洁,也越让人想看她褪去外物之后,只能由亲密的人所见的那部分婉转、妩媚和风情。
看到他眼底的欣赏,孟佳期觉得羞赧,更觉得欣喜。
她喜欢他的目光,似乎没有任何邪念——不是那种她被打量着就会浑身不适的目光。
“来了?先看看图册。”他朝侧边让了让,把茶几上一本厚厚的铜版纸图册往沙发空的一侧推了推。
孟佳期在距离他有一个空位的地方坐下,捋平裙上的褶皱。
她拿起图册,仔细翻了翻。今天拍卖的27匹马,马儿的身长、腿长、血统溯源、种类、祖先曾获得的荣誉、性格等等,全都清楚明晰地写在拍卖图册上,还附有大量精美的插图。
早在决意接受沈宗庭的礼物后,孟佳期就穷尽自己搜集资料的能力,了解了挑选马匹的准则。
她已经初步了解到,马球马是所有马儿中最难得的一种,因为只有马球是马术大类中的团体比赛,会发生冲撞,所以一匹好的马球马,必须集各种优点于一身。
主流的马球马品种是纯血马或夸特马,高度比马术马要矮一些。
正当沈宗庭觉得有必要讲解下马球马的选择标准后,却发现孟佳期翻着图册看得飞快,似乎已经针对拍卖认真做过功课。
他不觉勾起唇角,对她的欣赏又多了三分。
无论何时,她都是这般妥帖、聪慧,认真对待生活的每一件事。
“有你看中的马匹吗?”距离拍卖还有十五分钟开场时,沈宗庭询问。
“嗯,这匹和这一匹。”
孟佳期修长的手指指住闪闪发亮的铜版图册,将那两页翻给他看。
而这两页上的马匹,也是先前他粗粗浏览过图册后,觉得最适合她的。
这两匹马的硬件条件基本相同,高度合适、血统合适、马龄合适。唯独在价格上差异比较大。
这差异是因为毛发和颜色。起拍价170万港元的小马是一匹小棕马,毛发浑身皆棕,是很常见的马匹品种。
另一匹小马,就不一样了。
图册上,它的身体是白银一样的颜色,似乎在阳光下闪着缎子一样的亮光,鬃毛的颜色像蜂蜜,拥有长长马睫的的眼睛显得那样莹润,就连头颅、面脊的线条都美得惊人。
美则美矣,价格也贵。起拍价竟然到了五百万港元,是另一匹小棕马的两倍还要多。
而且,起拍价只是起拍价,若是有多个买家竞价,马的价格只怕会水涨船高。
想到这里,孟佳期很快做了决定。
“我要这匹小棕马。”她指着小棕马的图片说。
“不,”沈宗庭摇摇头,肯定地说,“我要给你买这匹小银马。”
说这话时,他眼睛是看着她的。
他看得出来,她多么喜欢这匹小银马。光是看着小银马的图片,她的眼睛就在闪闪发光,好像变成了看见金子的小龙。
很多时候,她都是淡淡的,没有对一件事物的特别偏好和厌恶。这也是他第一次从她眼中看出,她对某样东西有“渴切”,露出渴望和想要得到的神情。
就冲这一点,他想满足她。
拍卖会(二更)
他要给她买小银马么?
“不, 我觉得小棕马性价比更高。”孟佳期摇摇头。
小银马好看是好看,但因颜值而起的溢价太高了,从一个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来看, 一点都不值得。
“佳期,”沈宗庭叫她的名字, 孟佳期下意识去看他的眼睛, 他一双黑眸格外幽深, 里头映出两个小小的她。
一时间,孟佳期看着他眼里她的倒影, 有些失神。
“我不关心价格,我只关心你更喜欢哪一匹。你更喜欢小银马,所以你就该得到更喜欢的那一匹。”
他口吻笃定, 不容辩驳。
“可是”
孟佳期为难地开口。
原以为那句“你想要吗”, “你只需要告诉我,你想不想要”,已经是极致, 但沈宗庭总有办法, 让她更深、更深地沉溺下去,沉溺进这片名叫“沈宗庭”的深渊。
一霎间她想起一句话, “人的一生, 真的需要片刻奢靡。”*
就像每一个女孩,在七夕和情人节收到玫瑰花都会感动, 在婚礼要穿漂亮的白色婚纱,要越大越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 要心爱的人带自己去一次乐园坐旋转木马。
有时候, 人是只靠这些瞬间活着的。
她心口因为他的话而泛起一阵热意。不知多少次,她在“双十一”和“六一八”登上橙色软件, 看中的商品款式一样,唯独颜色不一样。
在两种颜色的商品里,她中意的那个颜色,通常要贵一些。她纠结再纠结,选择了更便宜的、颜色并非她最喜欢的一件。
普通的、堪称清贫的出身,让她习惯性地考虑价格。
而他不要她考虑价格,只要她喜欢。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被人真情实意地用金钱“宠爱”过了。本质上,她很理解那些发誓要“富养”女儿的父母。
因为被富养过的女儿,拥有过名贵包包,穿过名牌的小皮鞋,坐过宝马车,有足够的底气和眼界,才不会在长大后,被男人的一点好骗走。
自初中时起,孟佳期就一直拼命抵抗物质对她的诱惑,不断勉励自己要靠正当手段获取物质利益。
等她能够合法打短工的年纪,她独立赚钱,开始攒钱,像蚂蚁搬家似的,淘遍Outlets和某品会,逐步给自己买一些牌子货,打算把自己当成自己的女儿来“富养”。但,无论长大后能赚到多少钱,淘到多好的轻奢品打折款,她已经长大了。
她已经过了因为衣物寒酸而敏感自卑的年纪,也永远不可能弥补那时敏感自卑的自己。物质的丰盈永远比青春期到来得更迟,人在最需要钱的年龄又最没有钱。
因为沈宗庭的这番话,一瞬间孟佳期觉得,她能和她缺衣少食、并不丰裕的前二十年和解了。
她正思绪纷扰时,忽然有人礼貌地敲了敲门。
“进来。”沈宗庭淡声。
一只穿戴着白手套的手握住门框,细致妥帖地将门推开。来者是一位四十来岁的男士,两鬓灰白,眼尾有细细的褶,看起来是某位勋贵人家的管家。
“沈先生晚上好。打扰您了。”
“晚上好。”沈宗庭礼貌颔首。
“沈先生,是这样的,这不特特过来和您打声招呼。今天我家二少爷看中了26号小马,想拍下来给未婚妻温小姐当订婚礼物,还请沈先生成人之美。”
原来,新诚置业的乔二少爷和温家小姐从小青梅竹马,情意互通,在这即将结婚的档口,二少爷正发愁给温小姐送什么订婚礼物。
温小姐看来看去,才看中了这匹小马,特地让管家来和今天在场的买家打招呼。
管家说明来意后,就站在一旁静等沈宗庭的回答,同时,管家的视线也扫到了一旁的孟佳期,孟佳期气质出众、五官绝伦,有种别具一格的美。管家先是惊艳,后是纳罕。
不是说,沈家那位看似温和,实则最为冷心冷性,凉薄无情,身旁从来没有女伴吗?
那这位小姐是?
孟佳期自然也察觉到了管家的打量,她不动声色地受了。
她在一旁静静听着管家的话。管家口中的26号小马就是这匹小银马。
果不其然,在拍卖会尚未开始之前,颜值出众的小银马就被许多买家盯上了。
孟佳期一听说有豪门少爷想拍下来给自己的未婚妻,正想扯扯沈宗庭的袖子,顺水推舟说不要这匹小银马了,谁知,沈宗庭拿起一旁的图册,看了一眼。
沈宗庭:“很不巧,26号我也看中了,”
“这”管家的声音带上了两分为难的意思。
“别的马我可以让,这匹不行。”沈宗庭语气温和。
“沈先生向来慷慨,最喜欢成人之美,您看在我老爷的面子上,就”管家为难道。
沈宗庭勾着唇笑了笑。
“就算看在你们家老太爷的面子上,也不行。这件事没有商量的余地。回去告诉你们二少爷,这匹马花落谁家,拍卖场上见真章。”
“是。”管家只能回去复命。
管家恭敬地退出包厢门,顺手带上门。
眼看管家离开包厢,孟佳期低声:“其实我觉得,不如把这匹马让给他们。那位温小姐,看起来真的很喜欢这匹小银马。”
孟佳期的本意,既是成人之美,也是找一个台阶下。
“不行。”沈宗庭语气坚决,反问她。“温小姐喜欢,难道你不喜欢吗?”
孟佳期一怔。
温小姐喜欢,难道她不喜欢吗?
她也喜欢。
沈宗庭:“为什么要把自己喜欢的拱手相让?”
“既然都想要,公平竞争就是,价格是公道的。”
他深深地看她一眼。
沈宗庭本来是个无所谓的人。
如果今天是他一匹看中的爱马,另有人想拍走,他估计挥挥手就同意了。但是,孟佳期看中的,又和他看中的不一样。
她看起来就是那种,物质不是很丰足的女孩。
物质不丰足,所以她也在一点点克制自己的物欲。从和她的点滴接触看来,她克制得很好,收放自如。
但是,不知为何,他不想她再克制。就如那天他对梁风忻所说,她应当得到最好的。
他想给她最好的。
孟佳期仍想再说什么,这时,舒缓悠远的背景BGM响起,拍卖会正式开始。
透过包厢的单向玻璃,孟佳期看到,那一块U形的拍卖区域,有打着金色领带,梳着大背头的拍卖官走上了主席台。
台下的软包座椅上,前排坐着不少正装人士,标准的西装三件套,打折工整的温莎结梳大背头,一看就是商业名流。
“我们不用下去吗?”孟佳期发问。她一直以为他们也要坐下去举牌竞价的。
“不用,”沈宗庭坐在沙发上,骨节清棱的手指件间着一只薄胎瓷杯,品了品杯中香茗。
“我已委托代理人竞拍。”
激烈的拍卖仪式很快开始。孟佳期看得目不转睛。在那小小的U形台上,工作人员牵出马匹,在台上展示。
不得不说,港城国际马匹中心这晚拍卖的马儿都是上流货色,每一匹都有它们的优秀之处。
有的是血统优秀,马儿的母亲曾在某某马术大赛获得金奖,父亲曾在某某大赛中凭借着“盛装舞步”一举成名。
有的是样貌好看,训练成绩优秀。淡金色的马身,像金子一样的颜色,四肢修长,块块肌肉隆起,马尾密实如瀑布。
台下不断有人举牌加价,电话委托们一边用耳朵和肩膀的空隙夹住电话,一边飞快地记录着数据,一边不断举牌。
至于台上那个扎着金领带梳着大背头的拍卖官,舌头和嘴巴就没停下来过,用中、英、粤三种语言交替说话,语速极快,就跟说单口相声,念着长长一串的“零”。
会场上,加码和举牌声音此起彼伏,节奏极快,拍卖官抑扬顿挫,游刃有余地掌控全局。
孟佳期听得有趣——原来拍卖会是这样。
她也算第一次亲眼见识了大场面。
沈宗庭见她看得目不转睛,知道她感兴趣,于是讲一些拍卖马匹的好笑事故给她听。
“注意,是‘事故’不是‘故事’。”
“拍卖竞技赛马的玩法,重要的一条就是‘优生优育’,赛马名将的后代,价格更高,更多人抢着买。”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这条定律,还真不一定适用。去年拍卖会,一位老兄咬咬牙买了据说马王和马后的后代,花了大概一千多个吧,买回来取名叫‘旺财’。”
旺财,好像某只小狗的名字。孟佳期听到这里,笑得露出贝齿,一双眼睛看着沈宗庭,听他继续说下去。
“旺财不太争气,把这位老兄坑惨啦,在赛马会上出战12次,次次奖金为零,连自己身价都没挣回来。”
“气得老兄差点想把它送到磨坊里拉磨。”
说到这里,两人一齐笑起来。沈宗庭的笑声有些哑,有些低,像轻轻摩挲的羊皮纸。
沈宗庭:“但是旺财的同事灿灿就不一样,相比起旺财,灿灿的身世要差了点。”
“嗯,也就是说,灿灿的父母都是小人物,噢不,小马物。”孟佳期低声接住他的话。
她思维跳脱,一瞬间冒出“小马物”这个词。沈宗庭先是一怔,随后笑起来,笑得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很是开怀。
她很有趣啊。
孟佳期自己也笑了。她腹部的肌肉都笑得
铱驊
抽痛起来,捂着揉了揉。
沈宗庭喜欢她笑得痛快的样子,眼睛弯弯,眼珠黑而亮,笑得舒展,笑得明眸皓齿,好似不知不觉间,要将人蛊惑。
“在旺财排出千万身价的同时,灿灿还是一匹无人问津的小马,起拍价100个,没人出价。或许是这种差距深深刺激了灿灿,在它被另一位老兄顺手带回家后,灿灿发奋图强,在赛马会上大放异彩,出战10次,斩获了四次冠军、四次亚军。当年无人问津的灿灿,终于成了大功臣。这回,轮到灿灿大笑了。”*
所以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笑小马穷。”
沈宗庭清冽低沉的声音响起。
他调笑的腔调、他停顿和加重的语气,他语气中的叹息和兴高采烈,都如此令人心动。
明明是正常的赛马,怎么被他讲出办公室政治的勾心斗角感?
她笑了好一会才停下来。等她停下来时,发觉沈宗庭正看着她,眼神专注,目不转睛,那种眼神,好像要将她大笑时的模样,深深刻进心里。
随着他的注视,她的心在悸动。
又一次,有陌生但沸腾的情愫,从心中破土而出。
她低下头。忽然发现,两人凑在一起讲小话,竟然不知不觉间,挨靠得越来越近了。
他大腿的裤缝,正轻轻地挨擦着她草木绿开衩包臀裙的边缘,似有意,若无意。
光是这种隔着两层布料的短暂厮磨,就让她身体都僵硬了半边,包裹在高跟鞋里的小脚趾紧紧蜷缩,从脚掌心升起细密的痒意,沿着脊椎的方向轻轻攀升至天灵盖。
误会
心底好像钻出无数只小蚂蚁, 顺着神经、血管和脉络爬至全身,不住地噬咬着她,她的身体酥软得好像轻轻一按, 就会有圆润又羞耻的音节,从红唇中吐出。
这样亲密的距离。
只消他长臂一伸, 就能将她揽进怀中。
这个念头在脑中升起, 让她不觉咬住了唇。
话题到这里便也结束了。一楼会场上, 竞拍者们正在争夺一匹纯种大黑马,沈宗庭好似被底下此起彼伏的竞拍声所吸引, 修长双臂反枕到脑后,靠在沙发上。
他方才专注注视着她的眼神,他幽深黑眸里两个小小的她, 也一并消失不见。
好似刚刚他的专注, 是她的错觉。
他整齐的西装裤线,也一并远离了她的半身裙。
孟佳期安静地敛起心思,和他一起, 专注地注意拍卖场上的动态。
一楼。那匹大黑马最终以两千多万港币的天下被一位匿名马主拍下。有了“灿灿”和“旺财”的前车之鉴, 孟佳期不由得多问了一句。
“两千多万拍一匹马,它真能赚回自己身价吗?如果赚不会, 岂不是很亏?”
“嗯。”沈宗庭淡淡点头, “本来拍卖马匹就是赌博,赛马也是赌博, 赌博看的就是运气。”
“那你呢,你买了这么多匹马, 赢得多还是输得多?”孟佳期语气一转。
她问这问题本来有玩笑的意思, 问出来后,又觉得后悔。这问题, 似乎超出边界了。她不该问他和“钱”相关的事,他也从来没和她讲过。
正当她想再说一句话找补,沈宗庭却已经回答她了。
“没算过。大概还是赢得多。”
沈宗庭的“大概”,其实是过分谦虚了。
他是赛马会马主中的常胜王者。前几年,经他手挑选的一匹大棕马,曾经横扫了那两年各大赛马会的冠军,引得马民们纷纷为这匹大棕马下注,赢得盆满钵满。
“你赢的秘诀是?”
“我挑选训马师和骑师,让他们负责挑选马匹。”
他挑选训马师和骑师,让他们为他工作,挑选马匹。孟佳期细细咀嚼着他话中的意思,若有所思。
这其实包含着一个至简的道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合理分配,各得其所-
拍卖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很快,就进入尾声,也是高潮之际。
那匹万众瞩目的小银马,被牵上主席台,工作人员带着它在台上来回走步,展示着它优美有力的身段、漂亮的蜂蜜色的鬃毛和马尾。
出牌竞价的声音一下子密集了起来。
这时,茶几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沈宗庭接起,只说了句“往上加价就行,把它拍下来”。
几位买主都看中了这匹小银马。但当马匹的价格加到850万港元时,举牌声渐渐稀少了。
小银马好看是好看,但血统算不上最名贵,或许大多数人仍是觉得,没必要花这么多钱买一只马中花瓶回去。
场上只剩下两位电话委托还在举牌。
孟佳期透过单向玻璃密切注意着拍卖场中的动静。这两位电话委托,想来其中一位是那位温小姐未婚夫的,另一位就是沈宗庭的了。
两位电话委托谁也不让谁,小银马的价格跟着水涨船高,很快就来到了1000万港元这个价位。
就连孟佳期都屏气再屏气。心想,一千万,把她卖了都不值这么多钱。
既然沈宗庭不肯放弃,她祈祷温小姐那边早日放弃,省得两边加价,最后迟早有一方要当“冤大头”。
此刻,还不知自己已经被身边女孩扣上“冤大头”名号的沈宗庭,正懒洋洋地枕着双手,优哉游哉地看着场中激烈竞争的场面。
价格被加到1200万港元。
这时,场中有一位电话委托的出价慢了下来。
孟佳期又看了眼沈宗庭,这人一副十分无所谓的模样,似乎再高的价格,也不过是从他口袋里掏出两个钢蹦。事实而言,也正是如此。
“1500!”
“1510!”
“1520!”
“1520一次,1520两次,1520三次!”
“当”地一声,拍卖槌落下。
“恭喜36号电话委托背后的神秘买家,成功买下这匹小银马。”台上,拍卖官洪亮的声音响遍全场。台下,响起细密的低语声。似乎有人在低声讨论,想知道这位神秘的买家是谁。
就连孟佳期也不知道是谁。
她看向沈宗庭,沈宗庭看出她眼中的疑惑,扯扯唇角。
“是我们。”
他说的是“我们”,而不是“我”。而且,冥冥之中,小银马的拍卖价是“1520”万港元,不是1530,也不是1510,就是如此之巧。
1520。
是“要我爱你”还是“让我爱你”?
冥冥之中就是有这样的巧合,像是一个暗示。孟佳期想,在这份注定她要花费心力的感情里,或许上天还是偏爱她的。
她仍静静坐在那里,静美如花瓶,内心却已经被激烈的风暴、浓烈的情感所席卷。
“这匹小银马是你的了。待会它会先坐大卡,运到马场。你要是想看,我们待会就去看它。”沈宗庭说着,眼神睇向孟佳期。
她眼睫颤动,静止成了一幅画,静而美。头顶水晶吊灯的光线折下来,照得她脸上有盈盈的、碎钻一样的光。
沈宗庭发现,他始终是看不透这女孩的,她会小心翼翼地将自己情绪收敛起来。
她有时候像白色的画布那样令人易于读懂,有时又像笼在迷雾之后,有诸多令人费解的举动。
就像现在,他不知道她的感受。
他是否太过唐突,让她不开心了?
“你不开心吗?”沈宗庭放柔声音,问她。
“开心的。”孟佳期轻轻地答。
“只是小银马花了一千五百多万,好名贵的价格。我觉得,把我卖掉都不值这个价格。”
她说这话时,低垂着头,后颈一节脖颈修长,肌理细腻。她这个动作让他想到小动物,可可爱爱的一只,又无辜又惹人怜。
沈宗庭心底那点对她的怜惜、欣赏,被完完全全地勾起。
他沉声答她。
“怎么会呢。马是有价的,你却是无价。”
拍卖会结束,底下参与拍卖的人依次退场。沈宗庭率先起身,将置衣架上的粗花呢浅棕色羊绒大衣挎到手臂上。
今天他的穿搭亦是她非常喜欢的——他穿了背带西装,上身是白色衬衫,背带是棕色的,扣在西裤上。西裤是高腰领的,塞入西裤的衬衫下摆异常地整齐。
这身穿搭介于正式和非正式之间。《泰坦尼克号》里少年气逼人的Jack,曾有过类似的造型。
这就是上世纪一二十年代美国的经典穿搭,很适合沈宗庭,将他身上那种既绅士又痞的个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趁他转身的片刻,孟佳期不动声色地欣赏了下他完美的身体线条,随后才起身,穿好自己的大衣,跟在他身后出去了。
两人离开包厢,下到拍卖中心的门口。此时,各家勋贵们的司机,正在停车场中将车泊出来。
勋贵们站在门汀里等着豪车,不约而同地开始交谈。
“工嘿郭老板又买佐一匹靓马。”(恭喜郭老板又买下一匹好马。)
“系嘛,冇个头彩都对唔住郭老板嘅银纸啦。”(就是,没有夺得头彩都对不住郭老板的钱。)
“甘咪温小姐嘅男人冇拍落啊匹靓马?二十六号啊匹系边度拍咗啦?”(怎么温小姐的未婚夫没有拍下那匹小银马?就是26号那匹,被谁拍走了?)
大家有说有笑地议论着,那位温小姐和未婚夫乔二少正拉着手站在热切交谈的人群中。听着人群的议论,温小姐脸上有些挂不住。
当时竞拍小银马,乔二少还想再往上加价,被她拦住了。
温家世代在维港从事港口大宗贸易,积攒下来不少钱财。温小姐锦衣玉食地长大,被父亲和几位哥哥宠进了骨子里,简直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她那一拦,是半真半假的试探。
她相信,若是未婚夫真想为她拍下这匹小银马,是不会被她拦住的,定会继续叫价下去。
但她没想到,她一拦,乔二少果真不再往上加价。
这匹小银马落在了另一位买家手中。温小姐悄悄问了管家,才知道,这位买家就是素来神秘的沈家沈三,沈宗庭。
即便是在富豪圈、勋贵圈,沈宗庭也是个神秘的存在。
据说沈宗庭兴趣爱好广泛、投资、艺术、股票,马术、马球、极限运动样样都玩。他和别的太子爷很有些不同,他不玩女人。太子爷们常去的风月场所,从来没有他的影子。
他的性取向是富豪圈里一向津津乐道的八卦,但他身边也没有任何一个关系密切的同性。
今天这匹小银马,因为颜值出众,身型在马儿当中算得上小巧,所以受众就是女性群体,千金小姐和豪门贵妇们。沈宗庭花这么大的心思将小银马拍下,又是给谁呢?
温小姐正暗暗纳罕着,忽见沈宗庭挎着一件大衣,正朝门口走来。
他身后,还跟着一位女子。粗粗一瞥之下,那女子身形窈窕,婀娜多姿。
这一对无论是身高还是气质,都着实引人瞩目。
众人目光不觉朝他们投去。与此同时,沈宗庭回身,修长双臂将手里大衣一扬,盖在了身后女子头顶。
孟佳期正走着路,门口的交谈声她自然也听到了。
从衣着和谈吐她看得出来,这些人正是和沈宗庭同一阶级圈层的,他们或多或少都知道方才拍下小银马的始末。
就在她犹豫着,心想这些人会如何定性她和沈宗庭的关系时,沈宗庭一个回身,将那件大衣遮在她头上。
“盖好。”他低声和她说。
与此同时,她的视线被挡住,眼前是他衣服内里的衬料,非常舒服的材质,她闻到了那衣服上的气息,一种十分好闻的乌木味道,深沉悠扬中,透着一丝轻柔的诱惑感。
她听他的话,细白的两只小手拢住他衣服的前襟,将自己脸蛋遮了个严严实实,眼前只看得到膝盖前方一臂宽的位置。
许是沈宗庭怕她走路艰难,伸手揽住了她的腰。
当她察觉到自己腰间那只手时,几乎连呼吸都要停顿。
他的手腕,就这么放在她的腰侧,隔着一层大衣和一层真丝衬衫,轻轻地摩挲着她细腻的肌肤。
腰间的触感传来,她感觉到他指背的印痕,粗糙的磨砂质感。
他搂着她,是为她引路,不想她看不见会摔跤。放在她腰间的手规规矩矩,松松地握成拳,没有丝毫占她便宜的意思。
“在这里停一停。”沈宗庭低声提醒。
接着,他的步伐停顿了下来,孟佳期也跟着停。
孟佳期听到一个女孩柔柔的声音。
“沈先生,不给我们介绍介绍你身边这位佳人吗?”
“不了。”沈宗庭干脆利落地拒绝。
“沈三,都说人温小姐很喜欢这匹小银马,你还非和乔二少对着抢。”一个响亮的男音笑道。
“温小姐喜欢,我的人也喜欢,我不打算割爱。”沈宗庭懒洋洋的声音响起。
他说“我的人”,孟佳期捕捉到这个词,又是心口温热。“我的人”,多么亲昵的称呼。
在场有这么多人,若论身份和阶层,她同他是最遥远的那一个。
但若论物理上的距离和心理距离,他们又是最近的吧?
“沈三这是一掷千金,为买佳人一笑了。”
响亮的男音话落,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等笑声过后,孟佳期听到沈宗庭磊落散漫的口吻。
“乔二少,温小姐,在这里预祝你们新婚快乐,届时将让管家送上我的新婚贺礼。祝二位百年好合。”
沈宗庭正真诚地为人家送上祝福——别人打过招呼了,还是抢了人家的爱马,这下还送上祝福,孟佳期不由得唇角翘起。这种做派,很沈宗庭。
孟佳期拢在他的粗花呢大衣下,听不分明。那边,似乎是女生说了两句客套话。沈宗庭点头应下了。
忽然,放在她腰间的手一紧,紧接着,沈宗庭的声音隔着大衣的粗花呢布料,低低地传来。
“抱歉了,这里有台阶,我抱你下去。”
孟佳期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沈宗庭一手揽住她的背,另一只手穿过她的腿弯,轻而易举地把她抱了起来。
她眼前所见仍只有一小片光亮,双脚悬空。
他不是第一次抱她。
上次她在俱乐部,差点被马儿甩下马背后,他曾把她抱下来。只不过,那次是抱小孩子一样的抱,这次却是公主抱。
这一刻,她成了他怀里的公主。
她纤弱的肩膀,隔着布料严严实实地贴着沈宗庭的胸膛了。如此亲密的接触,让她不觉血液加速,心内小鹿乱撞。
好一会儿,她才明白过来,沈宗庭那句“抱歉”,是在为他和她产生的肢体接触而提前抱歉。
他一直都如此绅士,哪怕欣赏人也是坦坦荡荡的目光。
但是此刻,她却巴不得,他没有那么绅士——
孟佳期咬住了唇。沈宗庭和她所见的大多数男人都不一样。他放肆的时候很放肆,克制的时候又足够克制。
站在门汀上的众人只看见,沈宗庭稍一倾身,轻而易举地将那佳人抱了起来,一步步,沉稳地下了三级台阶。
他就连抱人的姿势都足够好看,背部挺阔,双手坚实有力。
好几位目睹这一幕的千金小姐,竟一时有些羡慕沈宗庭怀里的佳人,能被这样一个脸、身材、身价都顶配的男人抱着在怀里。
而被他抱在怀里的佳人,上半身被他的大衣裹得严严实实。
只有草绿的皮质包臀裙下,延伸出一对线条优美的纤细小腿,正规规矩矩地垂在男人的臂弯中。
脚腕骨感雪白,白皙纤瘦的脚背包裹在8cm的红底黑面高跟鞋中,让人有种想要握住的冲动。
“哇塞,这条裙子好好看,是GUCCI去年新出的那条吧?”
“是啊——不过你别想了,这裙子没有点身材和肤色,很难驾驭的,那个皮质的发绿的颜色,你一穿就像在发荧光。”
“等等,所以沈三怀里抱着的这个到底是谁啊?看着像魏家的小姐,就是在加拿大长大的那个——”
“是有点儿像。沈三这是要结婚了?我记得,沈家和魏家,原先是有”
千金小姐们的声音响起,又渐渐地低下去。
这边,司机早已绕到右后车门处替沈宗庭开门。
沈宗庭一直将孟佳期抱进车里。
待听到一声车门落锁的声音,沈宗庭伸手拿掉她头上的大衣。
“好了。刚刚闷到你了?”
大衣摘掉后,露出一张芙蓉面。因为被大衣捂着的缘故,她脸上带着两分红,原本整齐的头发被揉乱,很有几分海棠春睡、星眼微炀的模样。
沈宗庭看着,不觉怔了两分。
方才,他的手曾放上她的腰。虽说,那是绅士地带着她走,但指尖留下的触感,让他不觉留恋那弯弧度和那隔着布料感受到的柔腻触感。
在他面前,她一直穿得规矩。
她将她的身材很好地掩藏在大衣之下。
大衣之下…
沈宗庭不敢再想下去。
“还好。”孟佳期轻轻地呼气。眼角余光偷偷看向沈宗庭的手。
此刻,他的手正放在膝盖上,筋骨修长,就连指甲边缘都修剪得干干净净。
有一瞬间,她不由得想,若是这双掌心粗粝、手指修长的手握住她柔软腰肢,将她折向他,会是一种什么感觉,是不是浑身都要被电流窜满?
她体内好像藏了一个暴躁的、蠢蠢欲动的春天,有猫咪在春叫,一声比一声更娇。
最近想男人想得有点儿多。
孟佳期咬住唇,不知自己怎么了。
“直接送你回学校?还是先送你去看看小马?”
沈宗庭询问她的意见,大有一种,你要去哪,我都奉陪的样子。
孟佳期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不早了,晚上十点。她回去还有设计图要画,明天还要上班。
“回学校。小马我可以等到这周末吗?”
“没问题。”沈宗庭顿了一下,“小马你放心,马夫会照顾好它。它会在马场里开启新的好生活。”
孟佳期点点头。
买马是一笔费用,把马买回来后,养马也是一笔费用。他和她都默认了,这匹马买下来,就一定养在他名下,养在他的马场里。
冥冥当中,她和他,终于有了一条坚实的羁绊。她可以借着养小银马的名义,去他的马场,同他产生更多的交集。
从第一次遇见他开始,她总觉得见他一次,就少一次。
每一次相遇,似乎都要用尽她的运气。
每一次相遇,又都像最后一次。港城这么小,小到不过几个区块。港城又这样大,大到阶层注定他们不会有交集。
也只有在这一刻,孟佳期才产生一种渺茫的笃定感。那就是,只要她肯用心,她和沈宗庭是会有以后的。
窗外,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光不断倒退。孟佳期琢磨了一阵“以后”的问题,又想想晚上的设计图纸,眼看着车开上熟悉的道路,即将回到学校,她又想起一处关键。
她要给沈宗庭的回礼。
一套定制的正装。
这般想着,她脑子稍有一点点短路,望住沈宗庭,轻启朱唇。
“沈先生,能告诉我,你的尺寸吗?”
这话一出,车内的时间似乎凝滞了两秒,就连空气,都变得闷热和潮湿,像是泛着朦胧水雾的潮湿春天。
沈宗庭唇角微勾,轻笑了一声。
“你说,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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