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
【番外一】
毕业那年, 沈竟夕的新歌正在筹备中。
是一首跟青春有关的歌曲,公司的制作人觉得她的声线也好,形象也罢, 还有自身的性格、经历, 都很适合演唱这种青春主题的歌。
沈竟夕乖乖配合录制完毕不久,她的毕业论文也通过了答辩。
歌曲上线正是6月份,空气中飘浮着淡淡的栀子花香。
沈竟夕在这种毕业的氛围里, 演唱着属于自己的青春毕业歌, 别有一番滋味。
现在的歌曲都是在网络平台发布,正逢毕业季, 公司的人反馈说各项数据还挺不错。
她的个人账号也开始运营起来。她还带着这首歌,在学校里演唱过。虽说传唱度一时无法与经典的毕业歌曲比肩,但总算也迈出了第一步。
许渡道:“好的作品不会被遗忘, 这只是个开始, 每年都有毕业季, 相信未来每一年,都会有新的同学听见你的歌声。”
沈竟夕也不着急, 她的性格本来就稳定。只是听许渡说:“你可是大歌星啦, 那我岂不是你的绯闻男友?要配合隐身吗?”
沈竟夕真是,懒得理他。
……
毕业那天,许渡过来接她。
有同学说她是人生赢家, 毕业时有两证,有单曲作品,还有个帅气的男朋友。
许渡笑笑:“能做人生赢家的男朋友, 我也倍感荣幸。”
她的行李都已经搬到了许渡那儿, 离开时只拿了个装学士服的纸袋子,经过广场时, 沈竟夕特地带了一些鸽粮,装在透明PE自封袋里,跟许渡一起喂鸽子。
鸽粮还剩下不多时,许渡拿过了自封袋,笑道:“我第一次过来就在这儿喂鸽子,现在接你毕业带你走,也喂鸽子。”
沈竟夕站在一旁说:“这是我特地安排的,有始有终,人生才圆满。”
许渡蹲在地上,扔完手里的鸽粮,拍了拍手,笑眯眯地看她:“想不想更圆满一些?”
“什么?”
他笑着把剩下的那点儿鸽粮倒在了沈竟夕的右手手心。
鸽粮并不多,一枚戒指在里面若隐若现。
“……”
沈竟夕愣住,他这是要求婚?
居然是这样求婚,怪不得刚才拿着袋子过去,还特地背着她走开了,说去另一个地方撒点儿鸽粮。
许渡笑吟吟从她手心的鸽粮堆里取出了戒指,摩挲着擦掉了沾着的碎屑。
他单膝微微及地,抬头看她,笑得无比清隽:“沈竟夕同学,嫁给我吗?”
沈竟夕一贯淡定:“等会儿,我先把它们撒了。”
“等啥啊,左手给我。”他没依她,拉过她的左手。
“……好吧。”
他给她套上了这枚合乎手指大小的小粒钻石戒指。
旁边有路过的同学在起哄、拍照。
看着手指上的戒指,还有身边这位英俊潇洒、年轻有为的男人,求婚仪式窘是窘了点儿,但好像也蛮不错,清新又脱俗,就是戒指还有点儿碎屑黏糊。
*
回到屋子里。
沈竟夕把戒指清洗了一下重新戴上,坐在沙发上并拢手指看了看。
又是微笑,又是叹息。
他过来,站在她跟前,也执起她的手抚摸着戒指:“笑我能理解,毕竟你要嫁的人是我,但叹气是怎么回事?”
沈竟夕圈住了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腹肌前蹭了蹭,埋着脸说:“你不懂啦,我今天刚好毕业,难免有些感慨,毕竟突然就毕业了……”
某人无语道:“我不懂?这话有意思,我当年毕了个假业?”
“可你是两年前毕的业,都过去两年了。”
“但我记得很清楚,我毕业那天,看着你在我们宿舍弹着吉他唱《那些花儿》,你的歌声有多好听,当时的我有多心动。”他平静地述说着当年的场景,淡淡地笑,“那时候我就想,你应该走上这条道路,哪怕红不了,也要一直弹奏着喜欢的乐器,唱着让人心灵都感到清澈的歌谣。”
那个时候,他很动心?沈竟夕抬起头,望向这个丰神俊朗的男人,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许渡,”她抿紧了唇,“我想我会努力地唱下去。”
“好。”他的声音低淡,“哥哥支持你。”
“但我也要考过9月和10月的司法考试,证明一下我的专业能力,毕竟我已经陆陆续续准备很久了。”
“这是小事,这几个月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国家图书馆备考。”
沈竟夕:“你陪我备考?”
“嗯啊,你备考,我督促你。”
之前沈竟夕带许渡去学校蹭课,他的一半时间都在盯着她认真听讲的模样,无聊时便逗她玩,哪里能让他陪在身边备考。
“不要,你只会打扰我。”
“这又不是上公共大课,我怎么敢打扰你?”
“那很难说,你的花样百出。”
他笑:“花样百出么?”伸手抬起她的下巴,弯腰亲了亲她的唇,“得去床上验证吧。”
“……”
她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抱了起来走向卧室。
不是,怎么这也能扯到那方面去。
*
歌曲上线后水花虽然不算大,但高低能接到商演,然而沈竟夕不想分心,都推掉了,一心一意地备考。
经纪人气个半死,说她生生要错过红的机会。
沈竟夕淡定无比:“不着急,这段时间让歌曲再发酵发酵。”
许渡在督促她学习的劲头上,比对待他自己的工作还要用心,只要得空,便拉着她去图书馆,并且还会给她准备资料,分析案例。
这几个月,沈竟夕分析案例,埋头刷题,有时候得空跟对门的向衡与枝枝姐聚个餐,也会忍不住和许渡讨论相关话题。向衡笑说:“不错,每次聚餐,都要学点儿法律知识。”
司法考试是客观题先考,通过之后才能报名考主观题。
通过客观题后,她又熬了一段时间。
不久,最终成绩出来,沈竟夕不辱师门。
*
一年的时光走到头,来不及感叹,便又要过年。
去年过年,沈竟夕爸妈来了京市,今年大家改在白霞过年。
许渡终于名正言顺,住进了沈竟夕的房间,打量一翻后笑吟吟:“夕夕的床真的不大哎……不过刚好抱着睡,暖和。”
晚上睡觉时,沈竟夕突然想起了什么,把收在柜子里的那只绿色小恐龙拿了出来抛给许渡。
“还记得这玩意儿吗?”
许渡愣了愣:“我送你的?”
“那时候你不是带着我跟祁商陆在商场里玩么,你抓了个娃娃给我。”
许渡抛了抛小恐龙:“真不赖,你居然还留着,可以留给我们的小鬼玩。”
沈竟夕笑道:“行啊,留着当传家宝,跟娃说当年我是被你送的一只丑丑的绿色小恐龙给拐走的。”
许渡把她压在了身下,没心没肺道:“那行,造人不?”
造啥人啊……沈竟夕无语:“这个问题,得好好规划,现在太早了。”
“那行,先不造。”
“也不能做,这房间隔音效果不好。”
许渡顿住:“真不好?”
“相信我吧,我不想让我爸妈尴尬。”
“行,我们可以去酒店。”
沈竟夕觉得他今晚有些奇怪,她说什么,他就应什么,连忽悠调侃的过程都没有,仿佛藏了心事,纯粹应付她。
反正什么也做不了,两人只好盖着棉被,拥在一起纯聊天。
沈竟夕隐隐觉得他可能在想手账本的事,之前找小恐龙的时候,那几本手账本就在收纳箱里,整整齐齐,一共七本。
可惜两个人从来没有提过这事,沈竟夕一时不知如何聊这个话题,想着要不算了吧,反正心照不宣。
黑夜中,听见许渡的一声微叹。
“怎么了?”沈竟夕问。
“你知道的。” 他低声说。
……果然。
在一起久了,总会有心灵感应。
他抚了抚她的脸,把人扳到面前,凑唇亲了亲:“能看看你的手账本么?”
沈竟夕:“不要,很尴尬哎,那时候我那么小。”
“哥哥想看看你的少女暗恋心事。”他说,“不用看全部,就看看第一本,想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沈竟夕道:“那不用给你看,那天的事都记在我脑海里。是在14岁生日当天,当时向衡要去亲枝枝姐,你捂住我眼睛的时候。”
某人恍然大悟:“居然是那时候?”
“嗯。”
“还真是早。”
“早吧,但你高三才开始心动,晚了两年。”
他侧身而卧,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是晚了点,但前面那几年,你也是我生命里最特别的女孩。”
“有多特别?你那会儿不是把我当妹妹么?”
他轻笑:“不全是妹妹,除了你本身像个暖宝宝,时常能温暖人心,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你是我妈妈见过的女孩。”
“那时候我妈在病床上跟我说,其他的没什么遗憾,我是个积极健康有能力的人,能照顾好自己,会考上好的大学,只是她有点儿遗憾不能看到我将来钟爱的女孩,不能看到我们在一起的样子会有多般配,我会把那个女孩照顾得有多周到……”他的语气十分平静。
“那天在派出所门口遇到你,我一眼就认出你了,那时候我在心里默默地想,妈妈当年喜欢的小女孩长大了不少。脑海一闪而过一个微妙的念头:如果那个女孩子是你,那我妈也不算有遗憾,毕竟她见过你。”
沈竟夕:“……”
“当然,只是一个微妙的念头,也许冥冥中老天爷听见了,就安排咱俩在一起了吧。”他抱着她,亲了她的额头,“睡觉了宝宝。”
在漆黑的夜色里,沈竟夕听见自己说:“手账本你可以看,但你不许笑话我,要不然我会生气!”
“呵,我敢笑?我还要不要娶媳妇了?”他喃喃低语,“不过明天再说吧,也不是非看不可。”
“……”
*
翌日,沈竟夕把装了手账本的收纳盒,直接搬出来放在了书桌上,要不要看是许渡的事。
吃完早餐后,她便拖着许渡陪爸妈去菜市场买蔬菜水果。回来后,沈竟夕接到快递的电话,便下楼去取快递。
刚把快递取回家,就被老妈喊着帮忙剥蒜。
沈竟夕道:“怎么不叫许渡剥呀。”
邓芳:“叫你剥个蒜你还推三阻四的。”
沈竟夕郁闷了:“我没推阻,我不是好奇许渡在干吗么,他怎么不出来。”
说话间,许渡已经走了出来,朝沈竟夕淡淡地微笑。
“夕夕,跟我出去一趟,见个重要的朋友。”
沈新维问:“不在家吃午饭么?”
“不吃了,晚饭会在家吃。”
沈竟夕觉得怪怪的,但是没多想,毕竟逢年过节见同学朋友也很正常,她带上包包就出了门。被许渡紧紧攥着手,直直带她抵达他先前住过的酒店。
“你朋友在酒店里吗?”
他淡笑:“无中生友。”
沈竟夕:“呃……那好歹也要吃了午饭吧。”
这么猴急的么?
虽说这种情况并不奇怪,他不管是出差还是正常下班,甚至有时候跟她一起回家,一进屋子,兴致来了就会先去床上。
这会儿来酒店,跟此前无数次的欢好没有什么区别。
要说有区别,大概就是他心里藏了心事吧,他仿佛是对她有所愧疚。
进房间后,沈竟夕笑着看他:“你是不是看了手账本?”
“只看了最上面那一本,是你高三时写的。”他低垂着头,把她抱在了怀里,蹭着她的头发。
“最后一本好像没写多少,高三那年我挺忙的。”
他把她的外套脱下,抱着人儿去了柔软的大床上。
整整四个小时,两个人都不觉得饿,沈竟夕在他温柔的伺弄中,感受跟从前一样的愉悦。
只是最后一次,两个人都没了力气,便躺着休息。
他搂着她,声音有些低缓,凑到她耳边,像只小狗一样叫了三声:“汪汪汪。”
沈竟夕:“你怎么学小狗叫。”
“说话不算话,当然是小狗。”他说。
沈竟夕突地忆起来,他应该是看了那则手账吧——
我没有食言。
但小狗食言了。
那天他下车后,有些无力地把头抵在她稚嫩的肩膀上,跟她承诺说会去找她,可惜第二天他没有来得及找就离开了。
她都已经快要忘记这件事了,但他却是第一次看到她的心思。
手账本里,记录的全是沈竟夕少女时期纯澈干净的心事,即便是失落难过的只言片语,也足以让他不忍细读。
许渡看着她,眸光微闪:“夕夕,原谅哥哥好不好?”
沈竟夕伸手揉搓了他这张已经不再青涩,却更显俊雅的脸:“许小狗,本夕夕大人,大人有大量,原谅你了。”
他阖了阖眼,微微笑道:“谢谢夕夕大人。”
“……”
第 65 章
【番外二】
时光荏苒, 这几年,沈竟夕一直在坚持唱适合自己的歌曲。
她自认并非天赋极高的音乐人,唯有不断勤恳地学习与进步。与公司三年合同到期后, 她又续签了两年。几年累积下来, 也有小小出圈的代表作。
她还是喜欢唱与青春有关的歌曲,不仅仅演唱,也参与创作, 歌曲中有伤离别的, 有讲友情的,也有跟理想奋斗有关的, 还有描述青春懵懂的爱恋……
她最出圈的歌曲,是给一部青春校园网络电视剧唱的片尾曲。
虽然并不是那种大红大紫的歌坛巨星,但也有一定量的歌迷与听众, 能受邀参加音乐节、livehouse等演艺活动。
小有名气, 小富即安, 低调谦逊,这几年她对自己的状态和节奏非常满意。
再后来, 沈竟夕自己成立了工作室, 打算自己玩。
*
她跟许渡扯证,是在她23岁那年的9月1日。
那天阳光晴好,秋风习习, 许渡开车送她去公司,沿途有不少小孩在家长的陪伴下,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去上学。
沈竟夕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笑吟吟:“又是一年开学日, 还是上学时最幸福了。”
许渡懒洋洋地打着方向盘:“怎么,你现在不幸福?昨晚出工出力的只有我吧。”
沈竟夕又羞又窘, 抗议道:“我明明也有!”
“有么?”他眯起眼睛,“哦,在我上面的时候?好像还是我出力多。”
沈竟夕脸都红了,捂了捂:“不理你了。”
他突然说:“要不,我们今天再创造一点幸福?”
“什么?”
“去扯证。”
“……这么突然!”
“反正早晚要扯,这个日子还挺好记的。”他说,“等将来送完小孩去学校,我们也有自己的时间庆祝结婚纪念日。”
这个主意确实不错,日子也很有意义,沈竟夕眼睛弯弯:“好啊,那回去拿户口本。”
领完证,走出民政局大厅。
沈竟夕看着红本本上的年龄,反应过来:“我们两个结婚结好早啊,我才23,你连25都还没到。我算不算稀里糊涂被你忽悠的?”
“早什么,人家向老板都要当爹了。”
“枝枝姐说他们是意外。”
许渡嘁了一声:“哪来的意外,怀孕没有意外之说,都是意内。”
也有道理。
“那我还不能这么快就怀孕。”她收起了结婚证,“我要有计划地进行。”
“行,但别太晚。”他一脸的不服,“向老板笑得嘴角都咧到天上了,我也想早点儿被小屁孩喊爸爸。”
沈竟夕无语道:“那我三十岁之前?”
“再早点儿行不?我三十岁之前。”
“好吧,成交。”
虽然扯证很随意,但婚礼十分隆重。
沈竟夕再怎么低调,也是一个有代表作的歌手,许渡说不能让大歌星的粉丝感到寒碜,于是挑了马尔代夫去办婚礼,请的宾客机票食宿全包。
沈竟夕问他哪来这么多钱。
许渡说:“提前预支了薪水。”
“那得预支多少年啊。”
“不多,我接下来去许少诚的集团打工,年薪还可以。”
“也就是说,你为了这个婚礼,决定去你爸的公司上班了?”
“嗯啊,”他看着她,笑,“看在年薪的份上,至少能给你一个难忘的婚礼。”
这个骄傲的男人……去接手他爸的公司,也要找个台阶下。
只是,海岛上的婚礼的确让人难忘,风光迷人,尤其是傍晚时分,夕霞满天,橘红、橙黄、绯色的云彩美得像一幅画。
两位新人不约而同想起当年一起看过的晚霞,后来,沈竟夕跟许渡说:“当年我悄悄地在心里许过愿,希望你高考考上清大,我也考上京市的大学,我们在一个城市读书,将来在一起。”
他淡淡地笑:“我也是。”
……
*
一年后,夏言枝生了个女儿,宝宝长得漂亮又可爱,声音很好听。只是由于两个年轻人没有照顾宝宝的经验,也缺人手帮忙,沈竟夕的爸妈刚好能办理工龄到期退休,两口子便退休了,自告奋勇过来帮他们带宝宝。
沈竟夕和许渡搬到了另外一套房子,原来的房子让爸爸妈妈住,恰好又能给对门的向衡与夏言枝带娃。
周末,沈竟夕和许渡时常回爸妈家吃饭,六个大人围着一个小宝宝打转,每个人抢着抱她。
邓芳开始催:“夕夕你们也赶紧生,这样就不用抢了。”
沈竟夕:“……”
虽然是很羡慕啦,奈何自己也有事业上的小追求,这事儿急不来。
在许渡升为副总那一年,沈竟夕怀了个宝宝。
那年沈竟夕27岁,许渡29岁。
他们给孩子提前取名字,女孩的话就叫许霓,男孩就叫许愿。一个纪念他们重逢那天,天空挂起的半道彩虹;一个纪念他们当年一起看过的晚霞,各自悄悄对晚霞许下过相同的心愿。
最后是四肢乱动的许愿降生了。
许愿很小就被他爸爸带着去公司玩,那时候他爷爷是董事长,他二叔许晨在公司挂着闲职,他一去公司,爷爷跟二叔就懒得工作,专门带着他玩。
这个小朋友是从小就当成接班人来培养,许渡时常抱着他举高高:“臭小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老子等着退休。”
但是,沈竟夕发现许愿喜欢玩吉他、贝斯,玩起来一脸的酷酷模样。
沈竟夕讶然道:“老公,你儿咂好像更喜欢玩乐器。”
许渡脸一沉:“败家子玩啥乐器,给老子打黑工去。”
再后来,粉嫩团子许霓呱呱坠地,兄妹俩相差三岁,两个宝宝小时候长得有点儿像,漂亮、可爱又迷人。
许渡此时已是集团总裁,有时候晚上回到家中,许霓已经入睡,他也要抱抱小宝宝才肯去洗漱。
4月里的一个周末,阳光灿烂,许渡抱着还只会发音节的许霓,在花园里带她认识这是什么花,那是什么花,一旁的许愿在玩滑板车。
沈竟夕坐在室外的一张桌子旁,看着这个已经三十多岁,身材依然挺拔,气质更显矜贵的男人,支着下巴浅笑。微风有些暖意,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花香。许渡回以微笑,看向沈竟夕,眼神一如从前明亮,爱意从未消减。
他对许霓说:“等你再长大一点儿,我带你和哥哥去听妈妈的演唱会。”
许霓奶声奶气:“嗯。”
长大一些后,兄妹俩有时相处融洽,有时互怼掐架。
他们的父母,一生相爱——
全文完——
后记:
最开始,我只是想写《盛夏荣耀》这一个故事。在初始设计中,许渡是向衡的哥们儿,一个在白霞一中就读的京城少年,因为性格早熟,他负责帮向衡出谋划策,当他的僚机,帮他解决感情等困惑。
可是当他的名字确定下来,当他少年贵气又恣意的形象跳出来 ,我总觉得他是有故事的,他有自己的人生,他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值得拥有一个纯澈的女孩始终如一,不求任何地单纯喜欢着。
自然,我们的夕夕大人,她沉静,她内敛,她性格稳定,她的爱意也许并不像太阳一般炽热,但她带来的温暖,却是许渡在寒夜里不可或缺的一堆篝火,她也值得他用一生去呵护。
这四个人的友情、爱情和人格魅力,我都很喜欢,不分厚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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