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清歌之前都不相信所谓的安神香薰蜡烛会有助眠功效,每次都当空气清新剂用。
但是今晚这个香薰,真的让她打哈欠了。
不愧是被陆医生说有功效的。
客厅昏暗,电影声音被调低,弱化的近乎背景音。
聊了许多他在乡下的事情,很有趣。
盛清歌兴致勃勃让他讲邻居家那个有强迫症的小哥哥现在怎么样了。
因为打过哈欠,她眼眶微红,眼睛上布满水汽,在光亮反射下显得一双眼眸亮晶晶的。
“你是不是困了?”
为免她多想,陆斯则又补充,“不是不想和你聊,只是担心你困得身体不舒服。”
盛清歌正在兴头上,否认道:“没困,只要你能坚持住,我能聊到明天天亮。”
陆斯则知道她真的能干出来这种事情,低声笑了下,继续说:“他就是我之前提的,现在在南大任教。”
“这么厉害啊?”盛清歌惊叹。
一路从山村小学读到博士毕业,最后留在985大学任教。
陆斯则说:“是,他在生活本来就严谨,这种习惯特别适合学医和做科研。”
盛清歌叹气:“说得对。”
“你的童年好多姿多彩。”
“有机会能带我去你小时候住过的那个村子看一看吗?”
陆斯则说:“可以。”
盛清歌又打了个哈欠,她笑笑,“其实我很好奇你在国外的留学生活。”她最近也有出国留学的想法,只不过还不确定。
陆斯则很敏锐,抬眸看她,语气不显情绪:“你想出国留学?”
盛清歌实话实说,“如果被我爸妈知道我离婚了,他们一定会把我塞进公司。要是看我不靠谱,说不定又要找别人联姻。”当初她父母之所以看好陆斯则,一方面是因为陆斯则的确各方面都优秀,两家又是世交,知根知底;但更重要的斟酌在于,陆家公司是由陆鸣舟接手的。
陆斯则既然不接手陆家公司,那么他便有足够精力帮助盛清歌打理集团。
“那还不如我赶快逃走,留学拿个学历回来,顺便思考一下我究竟想过什么样的生活。”盛清歌打了个响指。
陆斯则默了默,忽然玩笑般道:“会不会联姻对象还是我?”
盛清歌双手托腮,讪笑道:“你父母不会同意的吧。”她离过婚了,又一事无成。
连盛清歌都没有注意到,此刻听到联姻对象是陆斯则,她的第一想法是他父母不会同意;而不再是,她不想和陆斯则结婚。
陆斯则却注意到这一点,眼睫微垂,面色隐藏在较暗的光线下,让人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
他不重不轻地说:“他们不会干预。”
盛清歌苦笑起来,“如果他们不干预你,你何必去联姻啊,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结婚不好吗?”
她偏头,刚好对上陆斯则的目光。
仿佛被按了暂停键,视线相对,耳边声音渐远,能听见的只有自己的心跳、和对方的呼吸。
半晌,盛清歌回过神来,连忙错开视线,举止带着掩不住的慌乱。
陆斯则也坐正,拿过两人的空杯子,起身去厨房倒温水。
余光瞥见男人走进厨房,盛清歌才压着声音深呼吸一口气,同时用掌心轻轻覆到自己脸上。
脸颊已经很热了。
幸好屋子里光线暗,否则她的脸红一定是无处可藏。
盛清歌懊恼地揉了揉头发。
她刚刚竟然心跳加速了!
对拒绝过的联姻对象心跳加速什么的……
她捂住自己心脏,默默谴责它的叛逆。
随后开始给自己的心动找理由。
一定是因为陆斯则长得太好看了,一定是。
她就是个颜狗,本质是对一切好看的人心动,不止是陆斯则!
慢慢给自己洗脑,盛清歌才把尴尬的感觉挥散掉。
陆斯则也端着两杯蜂蜜水走回来,递给她一杯。
“谢谢,”盛清歌接过,心里想,怎么也要喝下去半杯再走才是礼貌。
于是聊天继续。
陆斯则没忘记她刚刚的话,开始讲述他在国外的留学。
他的生活的确很简单,如他所说,三点一线,因此效率极高,在短短几年里就拿到博士学位。
不过单调的生活里也是有色彩鲜艳的一部分的。
比如校园里的小动物,比如捡到陆小九的那天是个阴雨天。
盛清歌听着,觉得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也很温馨。
她有些困了,又想听故事,便闭上眼睛听。
陆斯则低沉的声音就在耳边,不知不觉间,她意识一沉就睡过去。
陆斯则注意到她的呼吸声渐渐规律,拿起遥控器关掉投影仪。
屋子里只剩下两个蜡烛照明。两人身影落在白色墙面上,被烛光拉长。
他先去客房把床单被套都换成新的,然后回到客厅,隔着一层毛毯,小心翼翼把盛清歌拦腰抱起。
看着怀里女生的睡颜,他用低且清晰的声音说:“盛清歌,我知道你的答案了。”
……
第二天一早,盛清歌是被门铃声吵醒的。
她翻了个身,习惯性地伸手在枕边摸手机,却没有摸到。
眼睛睁开,被入目的全白色天花板吓了一跳。
她蹭的一下坐起来,把房间环视一圈,最后才低头看向自己的床。
双人床,床上只有她自己。
她的衣服也完完整整穿在身上,甚至昨晚盖的毛毯都在。
盛清歌清醒过来,智商回归,发觉一定是她睡在客厅了,陆斯则没有录入她家房门指纹,所以只能把她送来客房睡。
门铃声还在继续。
盛清歌下床去开门,同时往主卧方向看了一眼。
这么大声音都没醒吗?
是不是昨晚真的带他睡太晚?
思考间,她问门外的人:“请问是谁啊?”
门外先是安静几秒钟,随后热情道:“你好,你是小陆女朋友吧?我是他舅妈!”
舅妈?
盛清歌不记得见过。
她开门,入目就是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女人身边还跟着个小女孩,穿粉色蓬蓬裙,头发梳成公主头,戴一顶小巧精致的钻石王冠。
皮肤白皙,脸圆圆的,眼睛大大的,像森林里的小鹿一样机灵可爱。
看起来三、四岁的模样。
盛清歌先和女人打招呼:“您好。”
自称舅妈的女人说:“小陆在吗?”
盛清歌往主卧看一眼,房门是关着的。
她看见自己手机放在茶几上,转身去拿,“我给他打个电话,您先坐。”
女人说好,就带着小女孩进客厅,又弯腰和小女孩说:“你看,你大哥哥的女朋友是不是非常漂亮。”
小女孩看着盛清歌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姐姐好漂漂!”
盛清歌对她亲和的笑笑,电话也接通。
电话那头的男人出声,“清歌。”
盛清歌压低声音:“你在哪里呀?你舅妈和你小妹妹来了,她们现在在客厅。”
陆斯则顿了下,说:“抱歉,她们原本说是明天来,我不知道她们提前了。”
“没事,那我……”招待招待她们?
总觉得这个用词很奇怪,好像她是家里女主人一样。
陆斯则自然猜到她后面卡住的词语是什么,笑着说:“没事,你不用管她们,我马上就到家了。”
“好。”挂断电话。
秉持礼貌原则,盛清歌去厨房倒两几杯温水端过来。
礼仪和为人处世都是她从小被教导的东西,盛清歌在关键场合从来没有掉链子的时候。
舅妈显然也很喜欢她,亲切地挽过她手臂:“你和小陆认识多久啦?”
盛清歌很想解释他们不是男女朋友,但是对于眼前这个根本解释不清楚的场景,好像男女朋友反倒是最符合逻辑的关系了。
“我们是高中同学。”盛清歌十分巧妙地回答。
舅妈掐着手指头一算,惊呼:“你们这就是校园到婚纱吧!好浪漫哦。”
盛清歌只能乖巧浅笑。
舅妈刚要继续问什么,陆斯则就回来了。
他手里拎着早餐,热气腾腾,浓厚的香味很快就飘过来。
盛清歌走到门口接过早餐,让他能腾出手换鞋。
她的动作太自然,仿佛一个在家等丈夫的妻子,陆斯则都怔愣半秒钟。
下一秒,盛清歌就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她误会我们是男女朋友,我没否认。”
陆斯则目光落在她眉心,了然地弯唇,“没事。”
他接回早餐放去厨房,然后招呼舅妈一起过去,“买了不少早餐,我们四个人也够吃了。”
舅妈打趣道:“哎哟我们小陆谈起恋爱真体贴啊,是不是担心女朋友不爱吃,所以每个都买了点?”
陆斯则说是,然后去小女孩面前,半蹲下和她打招呼。
小女孩很喜欢他,开心地跳起来抱住他脖子撒娇,“大哥哥,我好想你呀。”
陆斯则抬头看盛清歌,后者也在看小女孩。
他摸摸小女孩后脑勺,语气温柔:“吃没吃早饭?”
小女孩认真回答:“在飞机上吃过啦。”
舅妈接话:“我们吃过了,好不容易回趟国,我要去找老姐妹玩了。”
“那天打电话你说这两天都休息,我就提前来了。没别的安排吧,没有的话小曦我就交给你照顾一天了。”
陆斯则说:“行,记得晚上来接,这小姑娘我可哄不睡。”
舅妈去门口换鞋,“哎呀放心啦我肯定来接,再说了,这次又不是只有你,你女朋友也在,就算是晚上不来接我也更放心了。”
陆斯则随意说:“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带不了孩子。”
舅妈一脸被虐狗的表情:“你够了,真是有异性没人性,连长辈也不放过。”
小女孩被牵着陆斯则牵着,她又拽着陆斯则跑去牵盛清歌。
帅哥美女都在她一左一右,小女孩才满意,心情非常美丽。
她嗲声嗲气地说:“妈咪,这句话都过时好久好久啦。”那模样骄傲可爱,仿佛一只抓到老鼠的小奶猫。
舅妈:“……”
她看着眼前的画面,朝他们挥挥手:“行,今天你们是一家三口,我多余,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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