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弗洛拉以为自己提前来到了天堂。
她居然看到了死去的克莱蒙小姐。
但很快, 她就发现,两人的长相有着极为细微的差别。
比如,克莱蒙小姐的头发是红棕色。
眼前的女子却有一头浓密漆黑的长发, 皮肤也不像克莱蒙小姐那样贫血似的苍白,而是如同百合花瓣一样, 是一种生机勃勃的白皙。
然而,她的眼神却跟克莱蒙小姐一模一样,会伸爪子挠人的野猫似的,灵动而狡黠。
弗洛拉喃喃说:“上帝保佑……克莱蒙小姐,真的是您吗?”
薄莉微笑说:“玛尔贝他们呢?”
弗洛拉听见这话, 倒吸一口气,眼泪立时涌了出来:“克莱蒙小姐,真的是您……我好想您……”
说着,她像受委屈的小女孩终于见到家长一般, 扑进薄莉的怀里,失声痛哭起来。
旁边的员工看得目瞪口呆。
他不知道波莉·克莱蒙是谁, 只知道这名字在歌剧院是绝对的禁忌。
半年前,一位男演员在休息室看报纸时,忽然嘲笑出声:
“你们看这女的, 把一群丑八怪聚在一起, 让他们藏在屋子里吓唬别人……这种拙劣的把戏,居然让她赚到钱了!纽约那边还有人叫她‘企业家’!”
有人随口接话说:“也许不止藏在屋子里吓人那么简单吧。”
那位男演员怪笑一声:“肯定的,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人花钱让别人吓唬自己……我看, 这女的多半是做皮肉生意的。”
这样的闲聊, 在休息室再常见不过, 笑笑就过去了。
然而当晚,那位男演员上台表演幕间芭蕾时, 不知怎么,舞台忽然变得像抹了油一样打滑。
他无知无觉地跑上台,面朝观众,表演了一个大跳,半空中肢体柔韧而舒展。
下一刻,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他滑倒在地,当场摔断脊椎,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据现场的置景工描述,那位男演员的脖子摔得特别厉害,白花花的脊椎都冒出来了,场面十分恐怖。
后来,又发生了几起类似的事件,无一不跟“波莉·克莱蒙”有关。
有人说,波莉·克莱蒙是剧院幽灵的妻子,他们在歌剧院这样议论幽灵的妻子,当然会引来幽灵疯狂的报复。
从那以后,这名字就成了歌剧院的禁忌。
弗洛拉是歌剧院里少数几位能跟幽灵说上话的人,应该也知道这一禁忌。
然而,她却管眼前的女子叫“克莱蒙小姐”。
问题是,波莉·克莱蒙已经去世三年之久。
难道眼前的女子不是活人,也是……幽灵?
员工吓得脸色都白了,后退一步,浑身汗毛都炸了起来。
大厅里也响起一阵惊疑不定的议论声,纷纷朝她们投来探究的眼光。
弗洛拉这才回过神,抹干眼泪:“克莱蒙小姐,来不及了,舞会快要开始了。”
薄莉好奇问:“这舞会到底是干什么的?埃里克人呢?”
弗洛拉一听到埃里克的名字,就一阵颤抖:“我不知道……没人知道他在哪儿,也没人知道他想干什么。”她光是想到那段时光就害怕,“您不知道,自从您离开后,他就彻底疯了……他跟尸体待了整整半年!”
说完,弗洛拉才想起所谓的“尸体”就是薄莉本人,立刻嗫嚅着道歉:“克莱蒙小姐,对不起……”
薄莉却摆摆手,说:“没事,我知道。”
弗洛拉抬眼望向薄莉,很想问“您不害怕吗”,想了想,又把这话咽了下去。
就像埃里克对薄莉的尸体流露出古怪的依恋,相信她会还魂回到他的身边一样。
薄莉也不会害怕埃里克的诡异行径。
弗洛拉害怕埃里克,这份恐惧可能永远都不会消散。
但不得不承认,他和克莱蒙小姐是天生一对。
薄莉说:“先进去再说吧。”
受薄莉的态度感染,弗洛拉也渐渐镇定下来。她深吸一口气,牵起薄莉的手,朝大堂走去。
就在这时,所有灯光骤然熄灭,金碧辉煌的大厅顿时陷入黑暗。
人群中泛起一阵躁动不安的嗡嗡声,如同一群受惊的蜜蜂。
黑暗中,弗洛拉颤抖的声音在薄莉耳边响起:“……他来了,他来了……”
薄莉看向大楼梯的方向,有那么一刻,听不见任何声响,只剩下血流剧烈撞击耳膜的轰鸣。
光线昏暗,她什么都看不清,只能看到大楼梯上方,站着一个高大得接近可怖的身影。
下一刻,一个熟悉的冷冽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诸位,晚上好。”
——埃里克的声音。
太久没有听到这个声音,薄莉耳根传来一阵灼烧似的刺痛,心脏几乎跳到喉咙口。
她不由自主地分开人群,朝埃里克的方向走去。
“我请你们到这里来,”埃里克的声音听上去冷漠而倦怠,“并不是为了举行化装舞会,而是为了确定一件事。”
她往前走的同时,人群也在互相推挤,再加上埃里克这话引起了公愤,不到两秒钟,她又被愤怒的人群推回原位。
有人高声训斥道:“幽灵,你究竟还要装神弄鬼多久?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
埃里克似乎淡淡地笑了一下:
“德·罗齐尔先生,你以为熄灯之后,我就认不出你了么。既然你如此迫切地想要跟我同归于尽,那我不妨成全你——请问你的夫人,是否知道,你为了情妇卖掉了自己继承的土地?”
话音落下,一片哗然。
罗齐尔家族虽然不算古老,但跟很多显赫的家族都是姻亲关系,尤其是大名鼎鼎的拉罗什富科家族。
谁能想到,这个攀附上古老家族的小贵族,居然为了情妇卖掉了自己继承的土地,这置他的妻子于何地?
一时间,人人自危,不敢再当出头鸟,生怕自家的腌臜事也被抖搂出来。
罗齐尔也失去了同归于尽的勇气,脸色紫胀,后退一步,无力地跌坐在地上。
埃里克的神情没有任何变化,嘲弄这群贵族无法让他得到任何趣味,只感到厌倦。
他正要继续说下去,忽然,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薄莉。
时隔两年,幻觉终于又出现了。
她站在人群中,拼命地往前挤,脚步踉跄地朝他走来。
这个幻觉似乎比之前任何一次幻觉,都要真实且连贯。
她甚至没有避开他,而是主动朝他走来。
埃里克死死盯着她的身影,目光逐渐变得贪婪而露骨。
他原以为只要推进所谓的剧情,就能让她回来。
谁知,即使那对令人厌烦的情侣——克里斯蒂娜·达埃和劳尔·德·夏尔已经结婚,薄莉还是没有回到这个时代。
很明显,她不想回来了。
确定她的想法以后,他反而彻底冷静下来。
回顾过去三年,几乎每一天,他都在受一种恐怖的渴望折磨,恨不得一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她的身影。
然而看到的,只有幻觉。
幻觉并不能解渴,只会加深渴望。
到后来,他甚至不敢睡觉,仿佛一闭上眼睛,就会错过她归来的幽魂。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变成一个失去理智的疯子。
有时他会想,也许薄莉不会来,反倒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不知道失去理智的自己,会对她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
可他还是把自己想得太过高尚了。
终于有一天,对她的渴望,彻底压垮了理智。
他看着她的笔记本,没什么情绪地想,既然他是电影里的人物,而这部电影建立在巴黎歌剧院之上。
如果他炸毁巴黎歌剧院,跟整个法兰西的贵族同归于尽,是否会前往她的时代?
他不是没有想过,如果他刚炸毁歌剧院,她就回到了十九世纪……那时,他又该如何自处?
但他真的等不下去了。
一个犯瘾的人,神经早已被折磨得像蛛丝一样细,随时会断裂开来。
能熬过三年,等到今天,已经是极限了。
薄莉决定留在现代时,就该想到,他会疯狂到这个地步。
他沉默太久,人群中,有人按捺不住地问道:“……你想确认什么事?”
埃里克的声音冷静极了,隐隐透出几分恐怖的癫狂:“如果我引爆埋在歌剧院地底下的炸药……能不能见到她。”
气氛在一刹那僵滞如死。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时间,恐惧的抽气声如潮水一般此起彼伏。
他们以为幽灵举行化装舞会,是想勒索他们。
毕竟他们都是法兰西的贵族,几乎人人都跟法兰西王室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更是如蛛网一般错综复杂。
谁能想到,幽灵这么疯狂,居然想要炸死他们。
一片慌乱中,有人质疑道:“……歌剧院地底下不是一片湖吗?你在湖水里埋了炸药?”
“你想要钱可以直说……”
埃里克的声音却淡淡的:“诸位,我不是在征询你们的意见,而是在通知你们。”
薄莉挤了半天,也没有挤出人群,本想看看埃里克打算说什么,却等来了这样一个重量级消息。
……她的猜测是对的。
埃里克想要炸毁巴黎歌剧院。
真是见了鬼了。
四周一片漆黑,环境又过于嘈杂。
薄莉只能一边往前挤,一边高喊埃里克的名字。
然而,埃里克的话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浪,几乎每个人都在说话,声浪一阵高过一阵,她的声音根本无法穿透出去。
薄莉却知道,他肯定能听见她的声音。
毕竟,他能从庞杂的交响乐里听出钢琴手触键的力度,怎么可能听不见她的声音?
埃里克目不转睛地盯着人群中的薄莉,盯得眼睛发酸,心脏胀痛,一刻也不敢移开视线。
这次的幻觉,未免太过微妙。
他甚至听见了她的声音。
——她在喊他的名字。
下一秒钟,她是不是还会走到他的面前来?
这时,薄莉终于挤出人群,抓住大楼梯的扶手,一步一步朝埃里克走去。
在船上那个月,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梦见这一场景。
但无一例外,地面都会变软变脆,无论如何也走不到终点。
现在,她终于踏上真实的台阶,向他走去。
黑暗中,他似乎也在看着她,视线贪婪而又充满狂喜,呼吸也逐渐粗重,听上去简直不像呼吸,更像是肋骨之间发出的奇异震颤。
在他实质般的注视下,薄莉的心跳也鼓噪起来。
气氛犹如膨胀到极致的气球。
薄莉几乎不敢呼吸,怕轻微的气流,都会让气球砰地炸开。
她走到他的面前,伸出一只手,声音已有些发哑:“……埃里克,我回来了。”
他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的手,似乎露出一个奇特的微笑:“我知道。等我引爆炸药,就去找你。”
“……”
薄莉轻叹一声,伸手搂住他的脖颈,仰头吻了上去:“你不能引爆炸药……因为我还不想死。”
第72章
唇上传来柔软的触感。
她潮热的呼吸濡湿了他的鼻尖。
埃里克紧盯着薄莉, 完全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幻觉。
久经饥饿的人,即使尝到梦寐以求的珍馐,也失去了辨别的能力。
直到薄莉搂住他的脖颈, 轻轻撬开他的唇齿,与他的舌尖相触, 他不由自主吞咽了一口她的唾液,才倏地反应过来。
——她是真实的。
不是幻觉。
这一刻,失而复得的狂喜猛地冲上他的头顶,脑中顿时只剩一片空白的嗡鸣。
等他回过神时,已经重重扣住薄莉的后脑勺, 俯身回吻了上去,近乎饥渴地吮吸她的舌尖。
薄莉忍不住吃痛一声。
这一声吃痛,却让他的吻变得更加疯狂,更加急迫, 几乎吮得她舌根发酸,含不住口中的唾液。
只听一声清晰的吞咽声响起, 埃里克盯着她的眼睛,抵住她的唇,居然将满溢而出的唾液吞了下去。
薄莉有些耳热。
不是因为他吃了她的唾液, 而是因为他吞咽的时候, 居然一直在低声喘息,胸腔的震颤传到她的身上,让她一阵头皮发麻。
他的声音本就动听至极, 三年过去, 更是好听到了诡异的地步。
薄莉只觉得全身一软, 像被抽掉了骨头似的,差点从台阶上摔下去。
埃里克一把扣住她的腰, 把她按了回来。
薄莉松了一口气。
她刚要打趣他一句,耳边却拂过一阵灼热的气流,他的鼻尖抵住她的颈侧,一字一顿地说:
“你是真的,不是我的幻觉。”
薄莉听见这话,心脏顿时一阵痛涨:“……嗯,我真的回来了。”
埃里克闭上眼睛,把头埋进她的颈窝,深深嗅闻她的气味。
直到这时,他才注意到,她穿着他的衬衫和大衣,不知穿了多久,整个人几乎被他的气息浸透了。
他空洞的内心,终于感到一丝久违的餍足。
但很快,恐慌就以翻天覆地之势反噬回来。
她的确回来了。
但谁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再离开?
这一次,她离开了三年。
下一回,她会离开多久?
五年、十年、二十年……还是永远都不再回来?
最可怕的是,他差点就引燃了巴黎地底下的炸药。
假如她晚一步来到他的面前,他是不是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他会把她也……炸死在巴黎歌剧院。
恐惧到极点,他似乎真的看到了她被炸得粉身碎骨的画面,胸口急剧起伏起来。
薄莉看不到他的神情,只能听见陡然变重的呼吸声。
她以为他是太过激动,抱住他,轻声安慰说:
“没事,我这次回来了,就不会再离开了。其实我那边只过去了一个多月……两边时间流速不一样,才会导致你这边过去了三年。”
他听见这话,情绪似乎稳定了一些:“时间流速?”
“……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这个,”薄莉说,“时间并不是恒定不变的,会受到引力和速度的影响。两个时空重叠本就是极其异常的现象,时间受到影响,流速变得不一样也正常。”
“只是……”她鼻腔一酸,喃喃说,“我没想到,你会等我三年。”
鼻尖一热。
他似乎听出了她话音里的哽咽,亲了一下她的鼻子,又亲了一下她的咽喉。
一直以来,薄莉都因为能迅速安抚他的情绪,而感到微妙的满足。
她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安抚是互相的——他也能安抚她的情绪。
她想,不枉她坐了一个月的船,又坐了四个小时的火车,来到他的身边。
真的值得。
她踮起脚,也想亲吻他的喉咙。
他却扣住她的下颚,把她推开了一些,在黑暗中审视她的面容:“真的不会再离开了么。”
薄莉眨了眨眼睛:“真的。”
埃里克没有说话,大拇指轻轻摩挲她的脸颊,不知道在想什么。
下一刻,所有灯光骤然亮起。
埃里克手上突然用力,把她的脸庞按向自己的胸膛,不让底下的人群看到她的面容。
薄莉吓了一跳。
在场的绅士贵妇也吓了一跳,一脸怔然地望向他们。
也就是这时,薄莉才发现,他的打扮跟平时截然不同,脸上戴着白森森的骷髅面具,不再身穿黑色,而是一身危险的红色。
在《以赛亚书》里,红色是罪的象征。
若非她及时出现,他本来是打算犯下屠杀重罪的。
薄莉忍不住握住他的手,亲了下他的掌心。
埃里克垂眼看了她一眼。
薄莉心里“咯噔”一下。
三年过去,他的眼睛已经跟疯子没什么区别,眼眶微微充血,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血丝。
然而,他的声音却十分冷静:“抱歉,诸位,刚刚的话只是一个玩笑。接下来,你们可以尽情享受舞会。”
这句话简直漏洞百出,却没人提出异议。
幽灵知道他们太多阴私,没必要当面跟他对峙。
但暗地里,几位贵族互相对视一眼,在短短几秒内达成了同谋——化装舞会结束后,就派人彻查歌剧院。
他们都是历代王室的后裔,尊严神圣不可侵犯,绝不会放过这个装神弄鬼的“幽灵”。
薄莉没有看到那些绅士贵妇的眼神,但想也知道,他们肯定会想办法报复埃里克。
今天晚上,埃里克的一言一行,相当于给所有法兰西贵族一个响亮而羞辱的耳光。
不过没关系,薄莉乐观地想,他们可以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不一定待在巴黎。
这时,埃里克稍稍抬起她的下巴,盯着她的眼睛,冷不丁开口:
“闭眼,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薄莉想活跃一下气氛,笑着说:“可以是可以,但你得答应我一个要求。”
话音落下,他扣住她下巴的力道陡然加重,简直像要在她的脸上留下几道紫痕。
薄莉立刻拍开他的手,捂住自己的脸颊,倒吸一口冷气:“干什么?好痛!”
他盯住她的视线却没有松开:“什么要求?”
“……太久没有见到你,想让你再亲我一下。”薄莉又抽了一口冷气,简直想咬回去,“你那么大力气干嘛。”
埃里克没有说话,好半晌,才俯身下去,亲了一下她的唇:“……对不起。”
他没有告诉她。
仅有几次梦见她,她对他说“答应我一个要求”,最后都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他。
他已经变成惊弓之鸟。
每一句意味不明的话,都会让他联想到令人发狂的结局。
薄莉被亲以后,顺从地闭上了眼睛。
埃里克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一只手揽住她的后背,另一只手穿过她的膝弯,将她打横抱起来。
他不知在想什么,呼吸急促混乱、时断时续,心脏亢奋地狂跳着,如同一台失控的大功率机器。
薄莉感受着他的心跳声,莫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像是心跳,更像是灵魂病态的震颤。
一路上,她问了两次能不能睁开眼睛,答案都是“不能”。
因为他体温太高,抱住她的手臂又过于稳当,薄莉把头抵在他的肩上,不知不觉间睡了过去。
她睡得不太好,即使闭上眼睛,也能感到四周光线在变化,是一种令人不安的明暗渐变。
中途,埃里克换了个姿势,一只手托住她的臀,另一只手按在她的后背,像抱小孩子似的,让她靠在他的肩上睡觉。
……他这么抱着她,她怎么可能睡得着。
然而,她的眼皮却像黏在一起似的,怎么也撑不开。
失重感一阵一阵传来,埃里克似乎在下楼梯。
起初,楼梯只有几级,很快就走完了。
渐渐地,楼梯越来越长,如同一个永远也看不到尽头的噩梦。
往下,不断往下,直至阴暗恐怖的暗巢。
期间,薄莉不止一次想要睁开眼睛,听见重复单调的脚步声,又昏睡了过去。
她迷迷糊糊地想,他不会要带她去歌剧院的地下迷宫吧?
……也是,两年的时间,足够他像原作那样筑起一幢湖滨寓所了。
只是,他为什么不让她睁开眼睛?
薄莉的头脑是清醒的,却睁不开眼睛,只有一个原因——他不允许她睁开眼睛。
为什么?
不知过去了多久,等她可以睁开眼时,已在一艘木船上。
她艰难撑起身,身上盖着埃里克的深红色大衣,眼前是一片幽暗的湖泊,呈暗绿色,犹如有毒的植物一般,令人望而生畏。
埃里克坐在她的旁边,手持木桨,划桨的动作缓慢而有力,正在朝湖中心划去。
见她醒来,他伸手试了一下她额上的温度,低声安抚说道:“马上就到了。”
薄莉没有问他要带她去哪儿,又躺了回去。
两分钟后,船靠岸,发出沉滞的闷响。
薄莉刚要起来,埃里克已经一把抱起她,把她放到了岸上。
她看了看四周,开玩笑说:“算是到你老家了。”
埃里克走下船,语气喜怒莫辨:“你知道我会带你到这里来?”
薄莉不想对他有所隐瞒,迟疑一秒钟,坦诚公布地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之所以会到这里来,是因为一部恐怖电影……”
明明他已经知道真相,她说出来时,却觉得有些残忍:“而你,是那部电影的主角。”
埃里克的声音却比她想象的要平静太多:“我知道。”
“这部电影,是基于一部小说改编……那部小说里,有你的全部生平。”
“我知道。”
薄莉艰难地说:“上面说,你曾走遍整个欧洲,为波斯国王建造了一座机关王城,还在印度学会了一种绳索技艺,名字叫……”
他说:“邦扎布套索。”
“不过,小说的剧情跟恐怖片不太一样,”薄莉故作轻松地说,“小说里,你是应加尼叶邀请,参与歌剧院的地基工程,想要借此与世隔绝,才会在地底下修建一座湖滨寓所……但现在你为什么要修建这样一所寓所,就不知道了。”
他看着她,忽然微微一笑:“为了留住你。”
薄莉一愣。
“你离开的这段时间,我看了很多书,”他缓缓说道,“也跟你那位特斯拉先生书信来往过一段时间。”
……什么叫她那位特斯拉先生?
薄莉哭笑不得,刚要说话,埃里克却伸出一根手指,压在她的唇上。
黑暗中,她看不清他的神色,却能感到他视线的重量。
那种阴暗浑浊的重量,简直是一把沉重的枷锁,铐在她的脖颈上,令她喘不过气来。
“遗憾的是,”埃里克淡淡地说,“那位特斯拉先生也不知道穿越时空的原理。但如何防止你再次消失,他倒是给出了一些有用的建议。”
薄莉呼吸一滞。
黑暗中,他突然伸手扣住她的手腕,把她拽近了一些。
昏暗的光线下,她终于看清他的眼睛——泛着古怪的金色,几乎不像人类的眼睛,充斥着躁动的兴奋和狂喜,以及深不见底的……恐惧。
“这幢寓所,”他说,“就是为了防止你再次消失而造。”
第73章
薄莉听得目瞪口呆。
……特斯拉确实认为, 时间和空间可能会受到强磁场的影响。
后来有一次,他在实验中被350万伏特的电流击中,并声称自己在那一刹那看到了过去、现在和未来。
这事被许多媒体争相报道, 成为了他进行过时间旅行的证据之一。
薄莉一直以为这都是阴谋论,没想到居然跟她的经历对上了。
神了。
不过, 比起特斯拉,她更好奇这幢湖滨寓所的内部构造。
于是,她牵起埃里克的手,朝他一笑:
“那还不快带我进去看看。”
埃里克看了她好一会儿,才走到前面, 按下机关。
自从她回来以后,他不时就用这种瘆人的眼神打量她,几乎带上一丝黏稠的食欲,仿佛要将她吞吃入腹。
薄莉没怎么在意, 亲了他一口,催促他带路。
这幢寓所的构造确实独特, 建在歌剧院墙基的两层护墙之间。
每一层护墙都异常坚固,由一堵像围堰般的大墙、一堵砖墙、一层厚水泥和另一堵好几米厚的墙形成。⑴
四面还有湖水作为天然屏障,每到晚上, 湖面都会升起浓浓的白雾, 一眼望不到尽头。
除非像埃里克一样熟悉路线,否则即使有船,也无法划到对岸。
薄莉还挺喜欢这种感觉。
就像无人知晓的秘密基地, 暴风雪肆虐的木屋, 修筑于悬崖峭壁的玻璃别墅, 花园里的末日基地……这种与世隔绝的感觉,实在令人着迷。
走进去,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长长的石廊。
两侧石壁上,每隔两米,就有一盏银制烛台。
烛光摇曳不定,投射出昏黄而朦胧的灯影。
埃里克一只手牵着她,另一只手从墙上取下一盏提灯,向前方走去。
石廊不算窄,薄莉往前走了两步,想跟他并排走在一起。
他却突然扣住她的后背,把她紧紧压在自己的身上,警告性地拍了一下她的腰:“别动。”
这一动作跟薄莉的想法不谋而合。
她眨巴眨巴眼睛,确实没动了。
穿过走廊,他们似乎来到了客厅。
令她吃惊的是,这间客厅的布置,跟新奥尔良那幢别墅几乎一模一样——三面是高大的落地窗,挂着厚厚的红丝绒窗帘。
枝形吊灯从天花板上垂坠下来,放射出白昼般的灯光。
靠墙放着一架三角钢琴,乐谱架上放着一本乐谱,上面却没有音符,只有她的画像,各种模样的画像。
薄莉怔住,那种酸胀的情绪似乎又要冲上鼻腔,嗓音也有些发涩:“……我可以看看那本乐谱吗?”
埃里克却不置可否:“先看卧室吧。”
薄莉不觉得先看后看有什么区别,但既然他要她先看卧室,那就看看吧。
再穿过一条走廊,就是卧室。
不知为什么,有两间卧室。
其中一间卧室,跟她新奥尔良那间卧室如出一辙,连壁炉的位置也一模一样,不过因为没有烟囱,这壁炉只是个摆设而已。
薄莉打开衣柜,里面都是崭新的衣服,取出一件比划了一下,果然短了一截。
“……可惜了,”她有些肉疼,“这么多好看的衣服。”
“没事,”他说,“我可以再做。”
说起来,埃里克似乎不喜欢她穿别的裁缝制作的衣服……假如他跟她回到现代,看到她衣柜里琳琅满目的女装,会是什么反应呢?
不过,薄莉只是在心里想想,完全不敢说出来。
他现在精神状态极不稳定。
哪怕她只是玩笑似的提到现代,他估计都会立刻发疯。
衣柜旁边,是一扇房门,进去后就是他的卧室。
薄莉走进去,蓦地睁大眼睛,几乎大吃一惊。
……不像卧室,更像是死人的房间。
装修跟会客室相差无几,落地窗上挂的却不是窗帘,而是黑色的布幔。
几乎没有家具,正中间只有一具打开的白木棺椁,上方垂挂着深红色的织锦缎帷帐。
薄莉看得心脏发堵。
原作里,他的确是睡在棺材里。
但亲眼读到和亲眼看到,完全是两码事。
她原以为他被她改变了不少,没想到兜兜转转,他还是回到了歌剧院的地底下,躺进了这具棺材里。
薄莉有些难过:“……为什么要睡在这里面?”
他看着她,忽然开口:“因为你。”
薄莉一愣。
这间卧室里,没有安装电灯,也没有点蜡烛。
薄莉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能看到他的金色眼睛,如同一头发狂的野兽,显出几分病态的亢奋。
“这三年来,只有躺在棺材里,我才能勉强睡个好觉。”
他倏地抬手,扣住她的下颌,大拇指往下,按住她颈侧的动脉,像是在确认她的存在。
“如果不是你让我等你,你去世的那一天,我本该跟你一起下葬。”
薄莉呼吸都停了一瞬。
感受到她脉搏的起伏后,他大拇指微微颤抖,像是终于从噩梦中惊醒一般,意识到自己也是活着的。
自从她“去世”以后,他再也没有体会过活着的感觉。
她回来后,他不仅头脑活过来了,欲望也活过来了,前所未有的亢奋激动。
一想到她会永远跟他住在这幢寓所里,再也无法摆脱他的纠缠……他就兴奋得全身过电似的发麻,几乎无法呼吸。
她完全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还以为只是到这里小住一段时间。
她甚至不知道,她“去世”以后,他曾经掘出她的坟墓,打开她的棺材,跟她的尸首共处一室将近一年半载。
这时,薄莉似乎轻轻叹息了一声。
他冷漠地想,她在叹息什么呢?
是不是已经发现了他的真面目,在想怎么离开这里——
下一刻,薄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似乎有些无奈:“所以,你就挖了我的坟,跟尸体待了几个月?”
埃里克垂下头,有些愕然地看向她。
薄莉搂住他的脖子,伸手揭下他脸上的骷髅面具,亲一下他的唇:“……笨蛋,你干的事情,网上都能搜到。很多人都在纳闷,我究竟惹了谁,居然被掘了坟,但我一看就知道是你。”
他盯着她,眼神比之前任何一刻都要狂热,简直是两团炙热燃烧的金色火焰,热气几乎要扑到她的脸上:
“你不怪我?”
说这句话时,他似乎亢奋到极点,以至于无法控制面部肌肉,脸上闪过一阵神经质的颤动,神色显得怪异又恐怖。
但谁都会害怕他,唯独她不会。
薄莉又亲了他一口:“我为什么要怪你……如果躺在坟墓里的是你,我估计也会做同样的事情。”
埃里克看着她,心脏从未跳得如此厉害,太阳穴一阵充血发烫,有那么一刻,觉得自己可能又在做梦。
如果不是做梦,她为什么会回到他的身边,又为什么会对他这样包容。
惊扰死者是一项严重的罪过,任何宗教都无法容忍这样的罪过。
她却语调轻松地说,她会做同样的事情。
不管是现实中,还是她的笔记本上,他都是一个极其卑劣、令人厌恶而又可悲至极的人。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丑陋恶心的真面目,知道他阴暗可怖的过往,知道他是一个爱上以后就绝不放手的人。
可她还是喜欢上他,甚至为他放弃了一百多年后的便利生活,回到他的身边。
……如果不是做梦,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会降临到他的头上?
想到这里,他的头脑微微眩晕,全身血液热得吓人,脑中冒出一个危险的想法。
想知道,她能容忍他到什么程度。
如果他把内心的可怕念头全盘托出,是否会从梦中醒来。
埃里克低下头,抵住她的鼻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你说,如果你死后,我把你缝在我的身上,我们下辈子还会在一起吗?”
薄莉:“…………啊?”
第74章
薄莉忍了又忍, 还是没忍住:“……滚。”
埃里克被她骂了以后,神色居然变得更加兴奋,眼中流露出一种奇怪的、强烈的、令人惴惴不安的喜悦, 胸膛的起伏也更加激烈。
即使他一句话不说,薄莉也能大概猜出他的想法, 更何况他说了这么多有的没的。
……很明显,他不知道脑补了什么,在试探她的底线。
这时候,对付他的办法只有一个——
薄莉抬手,轻轻给了他一巴掌:“少扯这些乱七八糟的, 想跟我住在一起,这具棺材必须扔了。”
他被她打了一巴掌后,神色果然正常了一些,把头埋在她的掌心里, 深深嗅了一口气。
三年过去,他似乎又长高了一截, 必须微微躬身,才能把脸庞埋进她的掌心。
这还是她比之前高十厘米的情况下。
薄莉几乎不敢问他现在有多高。
她离开的时候,他就长到了六英尺五英寸……现在不会又长高了一英寸吧?
正常人长一厘米比登天还难, 他却是在一米九五的基础上, 又拔高了一英寸。
薄莉非常希望,这一英寸是长在她的身上。
这样,体型差带来的不适感, 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棺材太大, 暂时没办法扔出去。
薄莉只好勒令他把这间卧室锁上, 扔掉棺材之前不准打开。
埃里克全部照做,没有任何异议。
看不到棺材后, 薄莉心情都舒畅了不少,心安理得地在湖滨寓所住了下来。
她从来不是一个喜欢社交的人,每次在网上看到那种居家挑战——在家里待够一百天就奖励几十万美金,都很想问在哪里报名,这种好事为什么轮不到她。
哪怕出去旅游,她也是窝在酒店居多,一想到出门才能阅览风光,就对风景失去了兴趣。
打个比方,她在新奥尔良住了那么久,居然从来没有想过去周边城市看看。
即使知道特斯拉和爱迪生这两尊名人在纽约打得不可开交,她也没有想过去凑凑热闹。
因为,真的没有兴趣。
薄莉怀疑,可能是因为小时候爸妈总抛下她去旅游,她才会对旅游那么抵触。
后来,她长大了一些,总算对旅游提起兴趣,却又被爸妈扔到美国的亲戚家里。
从那时起,她就对陌生的人文风景深恶痛绝。
接下来两天,薄莉彻底弄清了这幢寓所的布局。
除了客厅、卧室、盥洗室、浴室、小花园,还有一间极为宽敞的乐器室。
走进去,最先看到的是一架管风琴,大得占据整整一面墙,如同建筑般宏伟典雅,有四排琴键,上千根音管。
薄莉只在教堂见过这种规模的管风琴,演奏的时候,乐声庄严而辉煌,可以响彻整座小镇。
薄莉学过钢琴,只有一排琴键,她就感觉脑子和手不够用了。
很难想象,管风琴这样一心多用的乐器——双手在四排琴键上交错弹奏的同时,还要兼顾脚上的踏板键盘,以及乐谱上的音栓变化。
要知道,管风琴的踏板,并不像钢琴那样只有三个踏板,而是足足有三十二个琴键。
一个优秀的管风琴手,可以通过改变音栓,弹奏出比交响乐还要层次丰富的乐声。
薄莉完全无法想象,这样的乐器该如何演奏。
吃过晚餐,薄莉拦住埃里克洗碗的动作,搂住他的脖颈,坐在他的腿上:“等下再洗,我想听你弹管风琴。”
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不再戴面具,但习惯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她靠近他时,他还是会侧头,避开她的视线:“为什么?”
薄莉眨了眨眼睫毛:“我想听我丈夫弹琴,不可以吗?”
这句话果然是万能的。
他看了她片刻,点头答应下来。
薄莉发现,除了不戴面具,他的衣着也不再像最初那样严丝合缝,最近甚至很少戴手套,白色衬衫也不再扣到最上面一颗,露出微微隆起的胸肌。
一想到他这些改变,都是因为她,她就一阵战栗。
埃里克走进乐器室,坐在管风琴前,将音量调到最低。
这间乐器室虽然已经宽敞至极,但跟教堂相比,还是略显狭窄。
这么小的地方弹奏管风琴,如果不把音量调低,可能会有耳聋的风险。
薄莉坐在旁边,撑着下巴,等他调完音栓。
埃里克却冷不丁问了一句:“这架管风琴的声音很小,你确定要听?”
薄莉有些疑惑,琢磨着他这句话,终于觉出一丝不对劲。
埃里克不知道她会弹钢琴,也不知道她会唱歌,以为她对音乐只是粗略了解。
所以,他并不知道,她对管风琴也有所了解——知道音栓不仅可以改变音色,还可以调节音量。
她太了解他的性格,稍微一思考,就回过味来。
……这疯子不会以为,她让他弹奏管风琴,是想利用管风琴音量大的特点,给地面的人通风报信吧?
薄莉顿时又好气又好笑,面上没有显露出来:“当然。”
他两只手放在琴键上,按下一个音符,又按下另一个音符,然后,即兴弹奏起来。
调低音量后,管风琴的音色不再像巨雷一般震耳欲聋,显得轻柔、细腻,既有笛子的轻快明亮,又保留了管风琴原本的恢宏神性。
乐曲的开头,如同阴云压顶,灰暗、沉闷。
他一只手不断重复试音的那两个音符,另一只手调节音栓的同时,没有落下伴奏。
就这样,琴声层次居然越来越丰富,氛围如发生火灾的黑夜,火光照彻黑暗,令人窒息。
下一刻,他不知调节了哪个音栓,管风琴竟发出竖琴般轻灵的乐声,是曙光初露,劈开浓重的黑暗。
薄莉记得钢琴老师曾说过,并不是手指放在正确的琴键上,就算会弹琴了。
弹奏是对乐曲的再创作,不同手指的触键力度不一样,乐声流露出的情感也不一样。
这也是为什么机器无法取代演奏家——机器永远无法表现出触键轻重的微妙变化。
即使管风琴的音色并不由触键力度控制,薄莉还是听出了埃里克对音色强弱的绝妙把控,简直如晨昏交替的光影一样自然。
薄莉看向埃里克。
他的头微微垂下,神色专注,演奏的时候,肩背、手臂和手腕显得随性而放松,似乎音乐是从他的血液里流淌出来的,而非指腹。
到最后,乐声越发低柔,缓慢,显出几分滚烫的缠绵。
简直像海边灼灼闪耀的日光,晒得她头晕目眩,脸颊涨红。
一曲完毕,薄莉硬是听得耳根发热。
毫无疑问,这是一首露骨的示爱之曲。
前半截,灰暗、阴冷的曲调,是他遇到她之前的人生。
中间竖琴般灵动的音色,则指的是她。
还记得上学时,有个男生喜欢她,也在她的宿舍楼下,一边弹吉他,一边用歌声跟她表白。
当时,她只是瞥了一眼,就戴上耳塞,继续看书。
后来,同学问她,为什么对这么浪漫的表白无动于衷。
薄莉也很纳闷。
她还以为是自己性格冷淡,不吃这种外放的表白方式,没想到只是因为那男生弹得太差。
埃里克弹奏的曲子,每一个音符,都让她从头到脚一阵震颤。
想到这是他即兴创作的曲子,那种震颤只增不减。
埃里克撑着额头,闭上眼睛,不敢看薄莉的反应。
作曲对他来说,就像普通人写字一样简单。
只要她喜欢,他可以每天写一首不同风格的曲子送给她。
……就怕她不想听。
他的头脑十分清醒,非常清楚,薄莉是爱他的。
这个世界上,也只有她会这么爱他。
甚至于他自己,都不会像她这样珍视他。
然而,即使她已经被禁锢在他的身边,被关在这个黑暗阴冷的地下巢穴里,他却还是忍不住想,薄莉真的存在吗?
她爱他,无条件接受他的一切阴暗面,甚至心甘情愿待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
从前天到现在,她没有对这一地方表现出任何抵触。
食量也没有减少,甚至多吃了五十克的牛排。
她是如此美好,如此珍贵,以至于似乎随时都会消失。
她也确实消失过三年。
每次想到这点,他就觉得眼前的一切……不过是个转瞬即逝的美梦。
他被这种随时会从梦中惊醒的感觉深深折磨,似乎只有跟她彻底连在一起,才能缓解。
如果不是知道她为了见他,坐了一个月的船,身心俱疲,恐怕早已付出行动。
他看向她的目光,是如此肮脏,充斥着不洁的腥臭气,就连弹琴时,对她的渴求也在灼烧琴键,以至于弹出来的琴声,缠绵,而又浑浊。
这样的他,居然能得到她的喜欢。
这让他怎么心安理得?
这时,唇上传来温热的触感。
薄莉走过来,搂住他的脖颈,覆上他的唇。
他顿了一下,反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往前一俯身,吮住她的舌尖。
轻微的水声响起,彼此呼吸交混,唇瓣互相磨合,气氛在一刹那变得过分黏着。
不等他本能地开始吞咽,薄莉的舌尖已经撤走。
她推开他,轻哼一声:“这下不胡思乱想了吧?”
埃里克盯着她口中若隐若现的舌尖,声音仍有几分喑哑:“什么?”
薄莉重重掐了一把他的脸颊:“你是不是以为我是傻子,不知道管风琴的音栓可以调节音量大小……哦,对了,告诉你一个秘密,”她凑近他的耳朵,“我不仅知道这个,还会弹钢琴和唱歌。”
说完,她又捏了捏他的脸庞,笑着离开了乐器室。
第75章
薄莉回味着埃里克愕然的神色, 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
不知道埃里克怎么做到的,寓所虽然临近湖边,却并不潮湿, 也不阴冷。
住进来两天,薄莉的被子都是干爽的。
不像新奥尔良, 一到雨季,水雾像是能浸湿砖头,渗到房间里来。早上醒来,一摸被子,甚至能摸到面料里蓄积的雨珠。
洗完澡, 薄莉一边擦拭湿发,一边走向客厅。
埃里克坐在钢琴前,头微垂,看着黑白琴键, 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似乎也洗了个澡,白色衬衫因水渍而紧贴在侧腹上, 领口微敞,肌肉间的深沟和青筋若隐若现。
察觉到她的目光后,他下意识侧过头去, 不让她看到残缺的那半边脸庞。
薄莉特别喜欢他这副样子。
他每次避开她的目光, 她都想过去亲亲他。
在这方面,她一向十分主动,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马上走过去, 亲了一口他残缺的那半边脸庞。
“在想什么呢?”她搂住他的脖颈, 低声问道。
被她亲了以后,他的耳根、脸庞和胸肌微微充血, 显出几分滚烫的淡红色。
薄莉眨了一下眼睫毛,正要再亲一下他的脖颈。
他突然伸手,扣住她的下巴:“为什么之前不告诉我?”
薄莉知道他问的是什么,却故意装傻:“告诉你什么?”
“你会唱歌。”他说。
“我不是专业的,唱得不行,”她笑着说,“也就参加过几次音乐剧夏令营——音乐剧有点儿像轻歌剧,对唱功要求不像歌剧那么严格,体裁也比较自由。唔,你肯定知道黑人的铜管乐,歌剧不可能出现铜管乐,但在音乐剧里,什么体裁的歌曲都有可能出现。”
他盯着她,缓缓开口:“比如?”
薄莉莫名有些害羞。
她虽然不爱社交,但其实从不畏惧在人前表演。除了第一次演出比较紧张以外,大多数时候,她都自然且放松。
表演对她来说,既是工作,也是逃避现实的方式。
只有在表演时,她才不必做自己。
但遇到埃里克以后,她越来越热衷于做自己,正视自己的缺陷和欲望……甚至包括大多数人避而不谈的虚荣心。
她很喜欢现在的自己,再也没有生出过不做自己的想法。
可是,一想到在埃里克的面前表演,她还是有些忐忑。
他对音乐的要求高得可怕,不会在听见她的歌声以后,对她大失所望吧?
薄莉太清楚自己的斤两,她要是个唱歌天才,也不至于跑龙套这么多年。
“先说好,”她开口,声音竟有几分紧张的轻颤,“不管我唱成什么样,你都不能批评我。”
埃里克沉默片刻:“我不会批评你。”
薄莉忽然想到一首歌,歌词很适合逗弄他。
想到这里,她眨了眨眼睛:“那你为我伴奏吧。”
埃里克点了点头。
他没有问她要乐谱,也没有让她先哼一段主旋律,应该是准备即兴为她伴奏。
见鬼了,他怎么知道她最喜欢他即兴创作的样子?
薄莉闭上眼睛,深深吸气,再睁开眼时,目光已带上一丝甜腻的狡黠:“……有时我对,有时我错,但他并不在乎……”
这首歌曲,出自著名音乐剧《芝加哥》。⑴
女主杀死情人后,试图让丈夫作伪证,为自己顶罪。
前半段,女主自以为逃过一劫,陶醉于丈夫盲目的爱意,每一句歌词都带着甜美的鼻音。
谁知,丈夫过于愚钝,不懂变通,居然当着警察的面,把她的罪行全盘托出。
女主顿时怒不可遏,歌声也变得歇斯底里起来。
不知道埃里克即兴伴奏的时候,能不能反应过来。
“有时我低落,有时我高昂……”薄莉歪头看向埃里克,“但他总是跟随,像只垂头丧气的小狗……”
仅仅听了两段歌词,他就捕捉到了适合伴奏的旋律,左手迅速跟上几个滑稽、轻盈的音符。
薄莉微微挑眉,顺势坐在他的膝上,亲了一口他的脸颊,继续唱道:
“即便全世界诋毁我的名声,他也会站在我这边……承担骂名……”
这一回,他明显停顿了一秒钟,但还是跟上了她的节奏。
唱到这里,丈夫忽然发现女主是因为出轨杀人,捅破了她近乎完美的诡计。
如果是在舞台上表演,丈夫会有一段愤怒的念白,但因为是她一个人表演,情绪变化显得有些莫名其妙。
只见下一刻,她一把推开他,假装被背叛的愤怒:
“……真受不了这蠢货,要是他们绞死我,我会知道是谁拿着绳子——就是我那没用、糟糕的、愚蠢的丈夫!”
这一变化简直毫无征兆,跟前半段的柔美甜腻形成鲜明对比。
埃里克却没有任何停顿地跟上了伴奏,每一个音符都跟她的歌声契合,配合得近乎天衣无缝。
直到伴奏结束,薄莉才反应过来——他居然会弹爵士乐风格的曲子。
也是,他走过那么多地方,肯定听过黑人的蓝调和铜管乐。
此时此刻,她已完全忘记害羞的情绪,非常好奇他会如何评价她的歌声:“怎么样?”
埃里克却摇了摇头。
薄莉震惊:“……有那么差吗?”
“不是。”他似乎有些难以启齿,伸手扣住她的手腕,将她扯到膝盖上,把头埋在她的颈侧,深呼吸片刻,才继续说,“是我听不出好坏。”
薄莉早已做好被他批评的准备,听见这话,有些惊讶:“为什么?”
埃里克的声音很低,呼吸拂过她的锁骨:“……不知道。”
只要一想到这是她的歌声,他就完全无法做出客观的评价。
理性上,他可以听出她嗓音的瑕疵——可能因为太久没有唱歌,她的气息算不上均匀,歌喉略显沙哑,吐字也不够纯净饱满。
然而,她每一个字,都让他头皮发麻,神魂颠倒。
幸好,他对音乐的掌控已经融入本能,即使大脑一片空白,手指也能根据听到的旋律进行伴奏。
不然差点闹出笑话。
薄莉稍稍一想,就想出了答案。
她心脏一阵甜涨,忍不住捧起他的脸庞,看向他的眼睛,惊讶地说:“你这么喜欢我吗……”
看清楚他脸庞的那一刻,她呼吸一滞。
他眼中的金色浓烈得吓人,那是兴奋到极点的表现,脸也红透了,连眼眶都有些充血发红。
她的歌声,居然让他的反应……这么大。
要知道,他可是举世罕见的音乐大师。
至少在这个世界,没人比得过他在音乐上的造诣。
然而,他却被她不完美的歌声,迷得五迷三道,仿佛着了魔一般。
薄莉感到不可思议的同时,觉得……受用极了。
她喜欢他为她着迷的样子。
几乎是立刻,她脑中就冒出一些露骨的歌曲。
现代社会,最不缺的就是这种流行歌曲。
“既然你这么喜欢,”她眨着眼睫毛,朝他凑近了一些,“那我再给你唱几首,好不好?”
埃里克闭上眼睛,牵起她的手,埋首于她的掌心,缓慢而沉重地呼出一口气,似乎已经放弃抵抗。
薄莉却抬起他的下巴,一定要他抬眼看她。
她一直比较喜欢听一些旋律黏稠、节奏感强的R&B,用来逗弄他,再合适不过了。
按理说,以他的审美标准,即使能欣赏现代的流行乐,反应也不该这样激烈才对。
谁知,他的抵抗力比她想象的还要薄弱。
不到几秒钟,耳根就充血发红,颈侧青筋鼓胀,喉结重重滚动了好几下。
薄莉太喜欢他这副模样,正要继续唱下去,他突然伸手掐住她的下颚,盯着她的眼睛,猛地把她往后一推。
“轰”的一声,薄莉的后背压到了琴键,不自觉坐在琴键上。
琴音整齐嗡鸣。
明明她位于上方,在俯视他,但不知为什么,他看向她的目光更危险,更居高临下。
埃里克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眼眶不正常发红,额上的青筋微微跳动,声音却冷静至极:
“继续唱。”
薄莉咽了一口唾液,喉咙干涩,勉强继续刚才的歌声。
与此同时,埃里克伸出指骨分明的手,在黑白琴键上,轻而易举地复现了她刚刚唱过的旋律。
弹钢琴,最重要的就是手指,每一根手指的力量都必须稳固而均匀,手腕也必须灵活有力。
演奏时,手腕不可忽上忽下,手指也不能出现有的手指轻、有的手指重的情况。
所以,想要精通钢琴的演奏,必须学会控制手指的力量。
只有这样,才能控制钢琴的音色变化。
是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触键的指法不同,钢琴的音色也会发生极为丰富的变化。
薄莉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居然可以发出这样层次分明的声音,与钢琴的轰鸣形成奇特的合奏。
不知是否她刚才玩闹太过,他看向她的眼神也隐隐有些失控。
当钢琴发出激烈嗡响时,他居然微微往前躬身,一边继续弹奏,一边扳过她的下巴,盯着她略显迷蒙的眼睛,说道:
“我不喜欢你最开始唱的那首歌。”
薄莉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嗯?”
这种时刻,他居然开始细致入微地跟她分析剧情,低声告诉她,如果她是女主角,他是丈夫,即使她出轨,他也不会当着警察的面,揭穿她的诡计,而是把所有知情者杀死,与她共谋。
全是假话。
看似平静缜密的分析,实际上,随着他的话音,手背上的筋脉逐渐暴起,钢琴的嗡响也越发激烈失控。
乐声过分狂热,薄莉的头脑也不住嗡鸣,好似与琴音互相应和。
好半天,这一曲终于结束。
然而不到两秒钟,琴键又发出一阵嗡鸣,下一曲紧随而至。
薄莉从未如此深刻了解演奏家的素养——他虽然不能分辨她歌声的好坏,却对每个音量的强弱,都有着极为严苛的要求。若是一个音符过于高亢,他会以一种近乎恐怖的耐心,不厌其烦地反复试探,直到音色完全符合他的标准。
弹奏结束时,薄莉甚至记不清一共弹了多少曲子,只记得他几乎把所有演奏方式都示范了一遍——无论是重力撞击的断奏,还是细致漫长的连奏。
薄莉想起小时候练琴时,也是这样一遍一遍练习连奏,这种演奏方式看似简单,实则要求手指尽可能贴在琴键上,那种微妙的研磨感,真的让人发疯。⑵
她早该想起,积攒三年的技巧与经验尽数爆发,是多么可怕。
总之,这段时间,她不想再唱歌或弹琴了。
第76章
凌晨三四点钟, 薄莉被奇怪的窸窣声响吵醒了。
她闭着眼睛,腿下意识伸到旁边,想勾住埃里克的腿继续睡觉——他体温高, 炽热的火炉似的,贴着他睡觉特别暖和。
然而, 她却扑了个空。
薄莉心脏直直下坠,倏地睁开眼,第一反应是自己又穿回去了。
直到坐起身,看到床头柜的煤气灯,才稍稍冷静下来。
这时, 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托住她的下巴:“怎么醒了?”
埃里克的声音。
他似乎刚洗过手,手指微凉,散发着淡淡的香皂味。
薄莉反扣住他的手, 往后一拽,迫使他微微躬身, 与她面对面:“……我以为我又回去了。”
埃里克另一只手撑在她的旁边,膝盖抵在床上:“你很害怕回去?”
“废话,”薄莉轻拍一下他的脸庞,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回来?”
埃里克似乎想要回答。
薄莉立刻打断:“你别说话, 我不想大半夜生气。”
他居然真的不说话了。
薄莉有些好笑,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示意他坐过来。
床垫深陷, 埃里克坐了下来。
薄莉顺势躺在他的膝盖上, 扣着他的手指, 亲了一下他的掌心:“我好像还没有跟你说过我的过去。”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薄莉的声音闷闷的,“我父母都很成功, 一个是研究员,另一个是高校教授……但跟我没什么关系,我跟他们不是很熟。”
“上学的时候,语文老师每周都会布置一篇作文,每次要求我们写父母时,我都是胡编乱凑……讽刺的是,不管我的内容多么虚浮,只要我把父母的成就写上去,老师都会给A+,然后当成范文朗诵。”
“从小到大,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因为我太平庸了,才不讨父母的喜欢。”
埃里克顿了一下,手指插进她的头发,轻梳两下,似乎在安抚她。
“人在伤心难过的时候,记忆会变得特别模糊……不过后来,我学会了排解这种情绪,就是把自己投放到虚构的世界去。”
“小说、电影、游戏……都是我逃避现实的方式,”她说,“那段时间,我怎么看自己怎么不顺眼。”
“照镜子的时候,脸上似乎全是缺点;性格也不算有趣,不管参加什么聚会,永远是角落里喝果汁的那个;演艺事业一直不温不火,好像这辈子都跟‘出人头地’这个词没有关系。”
埃里克似乎想说什么,薄莉亲了一口他的手背,摇了摇头:“不,不用安慰我,那都是过去的想法了……以前,我真的很讨厌自己,甚至希望自己是别人,是谁都好,只要别是薄莉。”
说来奇怪,直到穿越后,她才彻底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才看清自己身上的某些特质。
当埃里克把刀子抵在她身上的那一刻,她像是第一次从噩梦中睁开眼睛,从未如此想要活着。
每次从他的手底下存活,她都能感到难以言喻的成就感。
这一过程,既是求生,也是在接纳自己。
只有坦然面对自己的不足与缺陷,才能更好地活下去。
她揭下他面具的同时,也在揭下自己的面具。
他厌恶自己本来的面目,她也一样。
但现在不同了。
她越来越喜欢自己真实的样子,包括那些畸形且古怪的癖好。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仰头看向他,“你是不是在想,我不是自愿爱上你的,也不是自愿来到这里的……总有一天会离开你?”
他与她十指相扣的手指倏地一紧:“我……”
“不用解释,”她亲了亲他的指尖,“我只是想说,我爱你,比你想象的更加爱你。因为你在这里,我才会害怕回去……”
说着,她伸手搂住他的颈项。
他不自觉微微低头。
双唇相贴。
这是一个温柔到极点的吻,不带任何情色意味。
自从知道她爱他以后,他没有一天不感到恐慌,没有一天不感到焦躁——害怕她终有一日会清醒过来,离他而去。
这种随时会失去她的感觉,无时无刻不在折磨他。
每到晚上,他一闭上眼,就觉得她可能会趁此离开,必须睁开眼,紧盯着她的睡容,才能勉强遏制住种种疯狂的念头。
今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盯着她的睡容,忽然发现有人闯进湖滨寓所,被关在了酷刑室里。
薄莉不知道,他之所以被称为建筑大师,并不是因为他在建筑美学上造诣深厚,而是因为只要是被他改造过的房屋,都会变成一个可怕的魔窟。
任何未经允许踏入房屋的人,都会遭受非人的折磨。
埃里克确定薄莉没有被吵醒后,起身前往酷刑室,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头戴羔皮小圆帽,皮肤黝黑,眼睛黑得像是会通灵,典型的波斯人长相。
“达洛加,”埃里克眉头微皱,“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达洛加是他在波斯认识的人。
当时,国王忌惮他的头脑,下令处死他,达洛加是负责行刑的人。
行刑的时候,达洛加动了恻隐之心,把他交给一位马戏团经理,帮他逃了出去。
然后,才有了后来的种种事情。
达洛加看到埃里克的一瞬间,心里“咯噔”一下——传闻是真的,埃里克真的劫持了一位女子到地下来。
记忆里,埃里克一向衣冠整齐,即使在酷热的夏季,也穿得严丝合缝,不露出一丝一毫的皮肤。
现在,他却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仅扣着两颗扣子,颈项、胸肌、侧腹上布满了触目惊心的红色抓痕。
可想而知,那女子一定进行了十分激烈的反抗,才勉强在他的身上留下这些痕迹。
达洛加跟埃里克算不上熟悉,之所以会救下埃里克,是因为有一次他被歹徒盯上,埃里克顺手救过他。
起初,达洛加听说,歌剧院这边出了个幽灵,并没有联想到埃里克的身上去。
直到报纸上刊登了事件的详细经过,他越看越像埃里克,才赶到歌剧院一探究竟。
作为曾经的警察总督,达洛加很快找到了通往地下的秘密通道。
他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
此事牵连的人越多,死的人越多。
达洛加见过埃里克杀人的样子——冷漠,果断,高效。
绳子在他的手上,就像锯子一样锋利,可以轻而易举地锯下任何人的头颅。
他救过埃里克的性命,仅凭这一点,埃里克应该不会对他怎么样。
但其他人就说不定了。
达洛加并不奢望靠这份救命之恩,让埃里克变成一个好人,只希望他能放过那位被劫持的女子,让对方回归正常的生活。
是的,在达洛加看来,埃里克当众公布要引爆炸药,跟众贵族同归于尽,不过是想逼迫那位女子现身,跟他在一起。
想到这里,达洛加压低声音说道:“你劫持一位女子的事情……整个巴黎都知道了。那些贵族正在到处找你,你知道吧?”
埃里克淡淡地说:“他们找不到这里来。”
“但我可以。”达洛加说。
埃里克居高临下,与达洛加对视一眼,眼中隐约几分森寒的戾气。
达洛加被看得遍体生寒,连忙说:“只要你放那位女子离开,我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埃里克说:“你认识薄莉?”
“不认识。”
埃里克垂头看向腕表:“那你为什么要我放她离开?”
“因为我不想看到无辜的人受牵连!”达洛加说,“当初,是我放你一条生路,才让你有机会劫持她,像关押囚犯一样把她关了起来……我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埃里克懒得跟他多说,已经是凌晨四点钟,再说下去,薄莉很可能被他们的动静吵醒。
但不知出于什么动机,他顿了几秒钟,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我没有劫持她,她爱我。”
达洛加觉得,埃里克疯了。
谁会爱上一个没身份也没国籍的魔鬼?
更何况,这个魔鬼曾当着她的面,说要炸掉巴黎歌剧院。
“你觉得我会信吗?”达洛加激动地说,“就算她爱上了你,爱上的也不是真正的你——她知道你的过去吗?见过你杀人的样子吗?最重要的是,她看过你真实的长相吗?”
达洛加是故意这么说的,目的是为了激怒埃里克。
这魔鬼聪明得吓人,只有激怒他,才能找到他思维上的漏洞。
出乎意料的是,埃里克的声音冷静极了:“她知道我的过去,见过我杀人的样子,也看过我的真面目。”
达洛加听见这话,只感到深深的恐惧。
——这魔鬼居然疯到了这个地步,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假如埃里克发现,这一切都是他幻想出来的,那女子并没有爱上他,接下来肯定会发生非常可怕的事情。
这时,埃里克又看了一眼腕表,似乎想要离开。
达洛加连忙叫住他:“想让我再也不管你的闲事也行……只要你放那位女子出去,如果她出去后,又回到了这里,我就相信她爱上了你!”
以达洛加对埃里克的了解,如果他真的劫持了那位女子,绝对会放她出去,再催眠她回来,以彰显自己对猎物的强大控制力。
谁知,埃里克听见这话,神情突然变得极为恐怖:“达洛加,别让我杀了你。”
达洛加第一次看到他露出这么恐怖的神情,仿佛下一秒就会制造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心脏差点从喉咙口蹿出去,后背密密麻麻全是冷汗。
……完了完了,这只能说明一种情况。
那女子不仅没有爱上他,还非常厌恶他,以至于催眠术都失效了。
·
见过达洛加以后,埃里克心里始终蓄积着一股焦躁的杀意。
回到卧室,看到薄莉醒来,他脑中居然冒出一个荒谬的猜测——达洛加是薄莉请来的说客,目的是为了离开这里。
他非常清楚,这是不可能的。
薄莉不可能这么做。
但他控制不住毒蛇般阴暗的猜忌心——她真的是自愿回到这里的吗?她真的是自愿爱上他的吗?
谁能想到,他扭曲且偏执的想法,她全都知道。
她躺在他的膝盖上,语气温柔地讲述自己的过去,把过去的迷茫与不安尽数剖开,呈在他的面前,只为了让他相信……她是爱他的。
埃里克闭上眼,心底焦躁的杀意瞬间消失了。
这一刻,他真正体会到了被爱的感觉。
比十一月晴朗的日光,还要让人感到舒适。
一吻完毕,他把鼻尖贴在她的颈侧,嗅闻她身上的气味,连胸腔都是酥麻的。
前半生所经历的一切孤独与不幸,似乎都在她的话音里治愈了。
但解瘾之后,是更加癫狂的渴求。
就像伤口痊愈后,尽管会生长出新的肌肤,紧随而至的,却是更加难耐的痛痒。
薄莉完全不知道,她这么说,并不能治愈他对她畸形的渴求。
只会让他越发渴望她,犹如中毒至深的人,不可自拔。
第77章
湖滨寓所并不是彻底与世隔绝, 每过两三天,都有人通过类似电梯的装置,从地面送东西下来。
埃里克从来没有告诉过她, 负责送东西的是谁。
薄莉也从来没有问过——肯定不是重要的人,他怎么可能让马戏团的人靠近湖滨寓所。
埃里克不时也会去地面采购东西。
这个星期, 薄莉亲眼看到了他制作新衣的过程——选择布料、绘制图样、剪裁布料,最后穿针引线缝在一起。
不得不说,看他用软尺,给她测量尺寸,然后微微躬身, 在纸上绘制出图样,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
尤其是他的袖子挽到手肘处,露出紧实而匀称的小臂,几线青色筋脉微微凸起, 好看得几乎流露出几分攻击性。
然而,这样一双指骨分明的手, 却在给她制作新衣。
薄莉完全无法抗拒这样的反差感。
这种情感是相互的。
他给她制作新衣,她也想好好打扮一下他。可惜她对裁缝一窍不通,连十字绣都不会, 只能列一个单子, 让他去买上面的布料,自己做衣服给自己穿。
埃里克看到单子后,沉默片刻:“我现在的衣服够穿……”
薄莉理直气壮:“我想看你穿新衣服。”
他低笑一声:“我看你是想给我找些事做。”
这是他第一次不带任何冷嘲意味的微笑, 薄莉望着他的侧脸, 心脏猛跳两下, 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一口他的唇角。
埃里克不明所以地看向她。
薄莉眨眨眼:“我越来越喜欢你的脸了。”
埃里克看着薄莉, 有那么一刹那,居然想把她带到达洛加的面前,复现刚才的情形。
但这只是一秒钟的想法。
她的爱,应当被珍之重之,而不是当成某种猎奇的展品,在其他人的面前炫耀。
尽管,他非常想让达洛加知道薄莉爱他。
达洛加是他前半生的见证者,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丑陋、可怖、令人作呕的过往。
一个贫穷到极点的人,陡然得到举世罕见的珍宝,怎么可能忍得住炫耀的心情?
一想到他和薄莉的关系被公之于众,所有人都知道薄莉是他的妻子,他就难以遏制心中的兴奋,胸口甚至微微痉挛,必须深呼吸,才能勉强冷静下来。
他必须克制公开炫耀她的冲动。
只有猎人,才会公开炫耀猎物。
他们之间,早已不是捕猎与被捕猎的关系。
薄莉完全不知道埃里克在想什么,甚至不知道湖滨寓所里多了个人。
自从埃里克开始为自己制作衣服,她就迷上了打扮他。
他总穿黑色大衣,虽说黑色是男人最不容易出错的颜色,也很衬他的身形,但她还是希望,他身上的颜色能稍显轻快一些,不要那么沉重。
于是,薄莉让他去地面买了一些深咖色、浅灰色和纯白色的羊绒面料。
他以前穿的衣服,全部来自成衣店,版型都比较普通,能穿出风姿,完全是因为他身材比例极佳。
这一回,他亲手制作自己的衣服,效果肯定比之前更好。
为了防止他对自己的衣服敷衍了事,薄莉全程监督,确保他完全按照自己的身高、肩宽和腰线进行剪裁。
最终的效果,果然惊人。
他很适合穿深咖色的长款大衣。
尤其是侧腹的剪裁,干净利落,往内收的弧度并不明显,但足以衬出他腰腹近乎完美的线条。
薄莉盯着他欣赏了一会儿,忍不住伸手过去,摸了一把他侧腹的肌肉。
除了他的头脑,这是他第二性感的部位。
很多人都觉得腹肌好看,实际上,侧腹那一道道盘根错节的肌肉线条,最让人头脑发热。
每次他侧对着她脱掉衣服,她都想把他压在床上亲。
可惜,她这两天在经期,心有余而力不足。
薄莉一脸遗憾地放开了埃里克。
她本来很可惜留在酒店的行李箱,谁知,埃里克居然根据她的三言两语制作出了一次性卫生巾。
……她再度被他的聪明程度刷新了认知。
震惊过后,她立刻催促他去申请专利。
一旦战争打响,这种吸水能力极强的面料,会被作为绷带销往全世界。
到那时,光是专利费用,就足够他们衣食无忧地度过余生。
不过,如果可以的话,薄莉还是不想经历战争。
她想,既然特斯拉可以利用电磁场,限制她回去……是否可以拜托他找到过去和未来的通道,让她和埃里克一起回到现代?
可以带埃里克回去的话,最好还是带他回去。
不可以的话,她在这里待一辈子也行。
唯一的问题是,埃里克的情绪始终没有稳定下来,还是过段时间,再跟他说这个吧。
薄莉很有耐心。
她喜欢的是他的全部,包括他过于敏感的内心。
接近野兽,驯服野兽,只是这段关系的开始。
让他适应温暖且安全的生活,不必再以杀戮为生,才是一切的终点。
他几乎为她改变了本性,她也有耐心等他回归正常的人生。
即使他永远无法成为一个正常人,也没关系。
她本来就不是因为他是正常人,才爱上他。
·
另一边,达洛加在酷刑室急得快要冒出血来。
他已经连续一个星期没有跟埃里克说上话。
这些天,埃里克只是定时定点送饭过来,问他愿不愿意离开。
达洛加当然回答“不愿意”,原以为埃里克会留下来,跟他说两句话——毕竟,整个湖滨寓所,应该只有他,还愿意跟这魔鬼说说话。
谁知,埃里克转身就走,似乎没有任何聊天的欲望。
达洛加迷惑极了,但想到埃里克的确不是一个多话的人,也就释然了。
只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他始终无法跟那位被劫持的女子碰面——真的太着急了!
在达洛加的想象里,那位女子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
即使埃里克什么都没有做,仅仅是以真面目示人,也会对那女子造成极大的伤害。
说到真面目,这是达洛加最无法理解的一点。
在此之前,埃里克一直对自己的长相讳莫如深,任何试图揭下他面具的人,都会被他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折磨致死。
然而这段时间,他有时候居然会忘记戴面具。
达洛加悄悄看向他残缺的面庞。
埃里克察觉到自己没戴面具后,反应也不再像以前一样恐怖,脸上甚至没什么情绪,冷静地放下餐盘,就离开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才会让一个丑陋自卑的魔鬼,自愿摘下面具呢?
达洛加百思不得其解。
第78章
又过去一段时间, 达洛加终于摸清了埃里克的行动规律——每过两天,他就会去地面上买东西。
不知为什么,这魔鬼最近特别热衷打扮自己, 身上的衣服几乎没有重样过。
达洛加越想越不安,整个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埃里克的任何变化都让他深感不安。
在波斯, 埃里克既是无所不能的神祇,也是无恶不作的卑鄙之徒。
没人知道他为什么懂那么多东西,博学得可怕,再冷僻的知识也略知一二。
如果仅仅是这样,埃里克作为一个极其难得的天才, 不会让国王如此忌惮,也不会让波斯人这么恐惧不安。
埃里克真正恐怖的地方在于,层出不穷的杀人手法。
达洛加甚至怀疑,埃里克之所以发明酷刑室, 并不是因为国王的命令,而是因为他享受杀人。
在马赞德兰王宫, 埃里克从不急于处死那些死刑犯,而是先让他们逃跑,找到藏身之处, 自以为能逃出生天, 再根据他们留下的踪迹,一一找到并绞死。
埃里克有着非同凡响的智慧,冷血无情, 享受狩猎的过程, 而且视人命如草芥……这样一个人, 不是魔鬼,是什么?
达洛加是一个同情心泛滥的好人, 自从放走埃里克后,他就时常从噩梦中惊醒,总担心埃里克对其他人做出什么恐怖的事情。
每当发生意外,或是出了什么人命攸关的大事,他第一反应都是——可能是埃里克犯下的罪行。⑴
如果他无法救下那位被劫持的女子……达洛加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都是因为他放走了那个魔鬼,才会让她陷入这样可怕的境地。
这天,达洛加趁埃里克去地面上买东西时,在酷刑室里大喊大叫起来:“救命——救命——”
可惜,酷刑室的隔音效果极好,无论他怎么求救,声音都无法传出去。
达洛加也想过往外面扔东西,但酷刑室设计得严丝合缝,简直如铁桶一样密不透风,即使他费尽心机攒下了一些瓷勺,也完全扔不出去。
达洛加万万没想到,最后是那位女子先找到了他。
·
这段时间,薄莉闲着无聊,几乎把湖滨公寓逛了个遍。
让她没想到的是,埃里克居然一直养着恺撒——马戏团那匹脾气古怪的阿拉伯白马。
三年过去,恺撒古怪的脾气有增无减,见到她就呲牙,像宠坏的狗似的,让人很想给它一巴掌。
薄莉毫不犹豫地换上埃里克的大衣,果不其然,再过去时,恺撒就老实了,一个劲儿埋头吃草,假装无事发生。
除去马厩,薄莉还发现了一个隐秘的储藏室,里面居然全是她的东西。
——她穿过的衣裙,戴过的帽子,骑过的马鞍,用过的餐具,甚至还有她翻过两次的书。
这么说的话,新奥尔良的衣柜里,不过是一些仿制品。
薄莉眨了眨眼睫毛,很难不去想象,埃里克曾用这些东西做过什么。
即使他什么都没有做,她也想看他用这些东西做一些……肮脏不洁的事情。
遗憾的是,埃里克还没有从地面回来,她只能在脑子里想想。
这时,薄莉忽然有些好奇,原作的酷刑室在哪儿。
埃里克肯定不让她参观酷刑室,她只能自己去找酷刑室的位置。
幸好,埃里克估计忘了,很久以前,他曾跟她详细描述过酷刑室里的机关。
那时,他不知是为了恐吓她,还是看穿了她的癖好,竟在她的耳边,一五一十说出了建造酷刑室的过程,包括如何折磨死刑犯,如何打开机关。
对埃里克来说,这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
对薄莉来说,却是两个月前的事情,毫不费力地就记起了打开酷刑室的方法。
于是,她一路敲敲打打,居然就这样打开了酷刑室。
活板暗门开启的那一刻,薄莉吓了一大跳——没想到里面还关了个人。
她盯着达洛加看了片刻,大概猜出了他的身份,应该是原作里的波斯人。
原作里,这波斯人的品格相当高尚,不仅从国王手下救了埃里克一命,还一直关注埃里克的行踪,想要救下被他折磨的人。
要不是他好心襄助,克里斯蒂娜和劳尔也不会有情人终成眷属。
薄莉稍作思考,就猜出了达洛加被关在这里的原因。
他不会以为她被埃里克劫持了,想要救她……才被埃里克关在酷刑室吧?
薄莉迟疑出声:“……达洛加?”
达洛加一脸震惊:“您知道我?”
他顾不上薄莉为什么知道他曾经的职业——达洛加,在波斯是警察总督的意思——上前一步,抓住薄莉的手腕:“不管您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当务之急是逃离这里。那魔鬼马上就要回来了!”
薄莉看着达洛加攥住她的手,有一种触发剧情的不真实感。
她没有挣扎,想跟剧情NPC多说会儿话:“你是来救我的吗?”
“那魔鬼跟你说过我?”达洛加一边走一边纳闷,“怪事,我还以为他会让那些日子烂在肚子里!”
薄莉好奇地问:“那些日子?”
达洛加没头苍蝇似的跑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开始鬼打墙,干脆停下脚步,看向薄莉:“他有没有跟你说过,他曾为波斯国王效力?”
达洛加这么问,是为了揭穿埃里克的谎言。只要薄莉说“没有”,他就立刻把埃里克的过往全盘托出。
谁知,薄莉居然点了点头:“说过。”
达洛加噎住,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那他有没有跟你说过……他最擅长的不是魔术,也不是音乐和建筑,而是杀人?”
薄莉诚恳地说:“也说过。”
达洛加不信:“他真的都说过?那你见过他面具下的样子吗?”
薄莉忍笑:“……他跟我在一起时,很少戴面具,怎么了?”
达洛加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如果这些话,是从埃里克的口中说出,达洛加会认为他疯了,得了妄想症。
可是,薄莉的眼睛干净清亮,面带浅浅微笑,丝毫没有疯癫的迹象。
是埃里克的催眠能力又上一层楼,还是眼前的女子……真的爱上了那个魔鬼?
如果是前者的话,埃里克完全可以把他也催眠了,没必要一直把他关在酷刑室里。
事到如今,达洛加不得不信了埃里克的话。
或许,他真的没有劫持眼前的女子。
想到这里,达洛加松开薄莉的手腕,退后一步,重新打量她。
她穿着一条白色波纹绸长裙,裙腰系着一条浅绿色的缎带,如同银白山巅上一抹若隐若现的新绿。
她相貌清丽,手指也异常好看,骨节浑圆而柔软,指甲干净而粉嫩,皮肤像白瓷花瓶一样洁白细腻。
只有从未受过虐待的人,才会有这么漂亮的一双手。
也就是这时,达洛加发现,薄莉看向他的目光里,隐约流露出几分戏谑。
达洛加喃喃说:“……你真的没有被埃里克催眠?”
真的,太奇怪了。
薄莉是如此美丽,居然会爱上埃里克那样丑陋且可怕的魔鬼。
最让他不敢置信的是,薄莉见过埃里克面具下的真容。
要知道,那可是连亲生父母都无法面对的恐怖长相……薄莉居然可以每天面对而不害怕。
达洛加完全无法想象那个场面。
这已经超出“美人与野兽”的范畴,完全是“美人与骷髅”。
达洛加不死心又追问了一句:“你真的是自愿跟他在一起?”
薄莉想了想,说:“几句话解释不清,要不你留下来吃午饭吧。”
达洛加听见这话,差点吓得瘫坐在地上。
薄莉没有经过埃里克的允许,就打开酷刑室,把他放了出来……还让他留下来,跟埃里克一起吃午饭?
即使埃里克对薄莉迷恋至极,看到她放出酷刑室里的犯人,估计也会狠狠折磨她一番。
威胁要炸毁歌剧院的场面,说不定会再次出现。
达洛加不知道薄莉是以什么心情说出这句话的……也许,她受埃里克的折磨太久,早就不想活了,才会提出如此可怕的建议。
他正要再劝两句,就在这时,只听“咔嗒”一声响,湖滨寓所的房门被打开了。
埃里克从地面回来了。
有那么一刻,达洛加就像吞了一条又冷又湿的毛巾,胃部直直往下坠。
恐惧如同一盆冷水从头浇下,他牙齿打颤,浑身汗毛倒竖,一股寒气从头顶凉到了脚后跟。
气氛紧绷且僵滞。
脚步声响起。
不一会儿,埃里克就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他一身深灰色大衣,衣摆垂至膝盖,里面是白衬衫,手上戴着黑色皮手套。
看到达洛加,他停顿了几秒钟,才扯掉手上的黑色皮手套,露出骨节分明的手指。
皮手套又薄又韧,扯掉的一瞬间,绷在指骨上的褶皱,如同一道道森寒的刀刃,折射出浓烈的杀意。
“达洛加,”埃里克的语气却十分平静,“你为什么在这里?”
达洛加心脏狂跳,正要把所有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薄莉忽然走过去,扣住埃里克的手掌,亲了一口他的手指:“我放他出来的。”
埃里克垂眼看向薄莉。
达洛加看得心底发凉。
埃里克这个眼神绝对算不上温柔,似乎下一刻,就会拔出刀子割断薄莉的咽喉。
薄莉却毫不畏惧,轻轻掐了一下他的脸庞:“有意见?”
几秒钟过去,埃里克居然垂下头,用鼻尖抵住她的颈侧,妥协似的深吸一口气,低声说道:
“……没有。”
在达洛加看来,这一幕堪称奇特而怪异。
埃里克的身高完全超出正常人的范畴,高大到了令人不适的地步。
然而,他却埋首于薄莉的颈侧,一举一动都充满依赖,仿佛对她唯命是从。
薄莉轻拍了拍他的后背,笑说:“那就去做饭吧。”
埃里克抬起眼,看了达洛加一眼。
达洛加后颈上的汗毛立刻竖了起来——再借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吃埃里克做的饭。
之前在酷刑室,埃里克每天给他准备的,也是面包和土豆,比监狱的伙食还要难以下咽。
达洛加连忙说:“你们吃,你们吃,我不饿。”
埃里克果然没有给他准备午餐。
午餐吃的是海鳌虾和明虾。
为了照顾薄莉的饮食习惯,埃里克没有做成法式刺身,而是去壳,剥出虾肉,用刀子剖成两半,在虾肉表面蘸上黄油,佐以胡椒和百里香,在炭上烤熟,最后挤上几滴柠檬汁,端到薄莉的面前。
达洛加这辈子都想不到,埃里克有一天居然会为了一个女人,这样细致处理食材。
倒不是说薄莉不值得这样对待,而是因为在此之前,不管女人还是男人,在埃里克的眼里,都是可以随意屠宰的牲畜。
他的手是杀人的手,刀是杀人的刀,却因为爱情……开始洗手作羹汤了?
达洛加觉得,眼前的一切荒谬极了,简直是梦里才会出现的场面。
谁知,埃里克下厨,并不是最荒谬的场面。
薄莉早上吃得太多,还喝了一杯意式咖啡,没什么食欲,吃了两口海鳌虾就饱了。
于是,她把剩下的虾,推到了埃里克的面前。
埃里克似乎习惯了吃她剩下的食物,没有任何异议,全部吃了下去。
薄莉撑着腮,看他吃饭,看了一会儿,似乎又饿了,直接凑过去,吃掉了他餐叉上的虾。
埃里克看她。
薄莉说:“秀色可餐,看饿了。”
达洛加:“……”
再给他十个脑子,他也想不出“秀色可餐”跟埃里克有什么关系。
埃里克垂下眼,没有说话,呼吸却急促了一些,耳根也显出几分微红色。
薄莉看得心痒,考虑到达洛加在场,才没有亲上去。
吃过午餐,埃里克收拾餐盘,转身去厨房洗碗。
达洛加总算知道,薄莉的手为什么保养得那么漂亮了。
薄莉转头看向达洛加,笑问:“这下,你相信我们是夫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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