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楼兰越近,队伍中惊惶不安的气氛也就越明显。
商队在距离楼兰还有二十里地的山洼里扎营的那一天,赵百福拉着商队里的几个小头领开了一晚上的会,最后制定出了一个计划,那就是先派出一队人马去前面探路,若有危险,或者这些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里赶回来报信,商队就选择绕路前进。
赵百福把所有的人都召集在一起,向他们传达了这个决定,接下来的话题,就是选出探路的人。
秦时站在人群中,捕捉到了赵百福的视线在他身上那一下微妙的停顿。
这事儿好理解。商队里的成员都是赵百福从关内带出来的,而且不知跟随了多少年。这里头唯有他是一个外来者,而且还是被商队救下来的。救命之恩,就算他们不指望会有所回报,也没人希望看到他在这个节骨眼上当缩头乌龟的。
秦时举起手臂,“我去。”
周围的目光都扫了过来,落在他身上。
秦时看得好笑。当然,他这样主动,不仅仅是为了报恩这么简单,他自己也对历史上神秘消失的楼兰古国也充满了好奇。能够有机会亲眼看一看它变成废墟之前的模样,他做梦都没敢这么想过呢。
赵百福看到秦时举起的手臂,果然表情很欣慰。但打前锋的人不可能只派一个人,至少也该有互相接应的人才对。
一番商议之后,吴九郎接下了这个任务,跟他一起去的也都是他手下用熟了的几个大小伙子,秦时叫得出名字的除了顺子,还有一个浑身肌肉的大块头,叫黄彪。
大约是为了肯定秦时的识相,赵百福亲自挑了一匹枣红马给秦时,不过跟秦时相比,这匹马就不怎么识相了,因为秦时一过去,它就仰着脖子叫唤个不停,还倒换着蹄子不住地往后退。
吴九郎都看的诧异了,“没听说过这匹马还认生啊。”
其实枣红马的反应不像是认生,更像是被吓着了。但这个时候,能引发不安的话都不能说的。
秦时也笑,“大约是看我太穷酸了吧。”
顺子等人也跟着笑。
其实秦时是知道原因的。他被商队救回之后,虽然也跟着他们日夜赶路,但到底有吃有喝,也能休息,他原本身体素质就不错,又没有什么要命的外伤,很快就恢复了过来。他恢复过来了,掌心里的老虎也渐渐恢复了活力。就在这几天,秦时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它卧在他的掌心里打滚,偶尔还会仰起头打个哈欠。
这还是头幼虎,一身软萌萌的绒毛,白底黑条纹,一眼看过去活像一个可爱的毛绒玩具。这是因为秦时本身的能力还弱,只有他强大了,老虎的形貌才会渐渐趋向成年虎。
但就算是幼虎,也是虎。寻常马匹感应到兽中之王的气势,哪里有不怕的。
秦时在进入第六组,上过了几节培训课之后,就知道他的父母为什么一定要逼着他改志愿了。
这关系到他们家的血统。
传说上古时期,妖界发生战乱,女娲打通了人界与妖界之间的壁垒,率领众妖来到了这颗蓝色星球。又用秘法造人,作为妖族的食物,避免众妖自相残杀。
再后来,人族中开始有人站起来反抗这种设定,妖族中对人类抱有同情的那一部分妖族顺理成章成为了人类的盟友。
相传黄帝与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四族的首领在轩辕台结盟,共同对抗凶暴的妖族——这是人族与妖族之间的第一份盟书,因此这四族被人类推崇为四大神兽。他们与人类的后代,就是最早的一批缉妖师。
缉妖师身体里流淌着四大神兽的血脉,从血统上讲算半妖。半妖在身体素质方面要比人类更结实耐打,于是他们就成为了保护人类当仁不让的先遣兵。
秦家的祖上就是白虎这一支。
但不幸的是,数百年来白虎一族都没有人返祖出白虎的血脉,因此当秦时在即将成年的时候,突然间觉醒了强大的血脉力量,才会震动了秦家和整个第六组。
秦时也是后来才知道,不仅仅是白虎这一支,放眼整个缉妖师团体,已有近百年没有出现过能让妖力具象化的人才了。
在镇妖司的记载中,历史上也曾出过几位非常强大的缉妖师,他们能将精神力外放,凝为实体,就如同自己的一个分\身一般,在战斗中可以相互配合。因为心神相通,他们会是最为默契的战友。
但随着时光流逝,半妖的血统不断的被稀释,四大神兽的后人当中已经没有再出现过这样的返祖现象了。
当然,年轻的秦时还没有那个能耐。但他刚刚觉醒了血脉的力量,意识海中就生出幼虎,足见他精神力强大。这不仅是白虎一族的奇迹,在整个缉妖师团体中也是多年来仅有的实例。
秦时对自己当初被逼着改志愿一事耿耿于怀,对别人眼里的奇迹也不怎么稀罕。不过小老虎确实可爱,又与他心意相通,时间久了,倒真的培养出了深厚的感情。
秦时还给他起了个小名叫团子。
本来他也想给小老虎起个威风凛凛的名字,比如震八方,或者战四海之类的,无奈小老虎圆圆胖胖,见了他只知道卖萌撒娇,委实跟威武两个字沾不上边……就还是团子吧,至少名副其实。
秦时要将团子收进意识海的时候,团子果然不干,来回打滚。秦时悄咪咪地安抚了好一会儿,它才委屈巴巴的听话了。
果然老虎消失了,枣红马也不闹腾了,老老实实的让秦时牵着走了。
一行人于凌晨时分出发,快马加鞭,朝着远处湮灭在了尘烟里的楼兰古城疾驰而去。
夜空晴朗,宛如一块巨大无比的灰蓝色宝石,淡淡的晨曦已经撕开了天地间的一团混沌,令苍莽大漠在这一刻呈现出一种难得的懵懂与安宁。
它就像一个巨人,哪怕身负劈山开海的神力,在这将醒而未醒的瞬间,也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抹天真柔软。
天光渐亮,明亮的光线驱散了晨间昏蒙的气息,展露出了它原本的肃杀与萧瑟。
风起,细密的沙尘被扬起,站在起伏的坡地上看去,远处的楼兰城像是隐藏在尘沙中的一个虚影,仿佛再眨一下眼就会消失不见了。
秦时心潮起伏,摸了摸腰间的匕首,对吴九郎说:“就容小弟当个先锋吧。”
吴九郎迟疑了一下,点点头,“小心为上。”
秦时拍了拍枣红马,朝着楼兰城疾驰而去。
一路行来,秦时听了不少有关楼兰古国的传闻,据说楼兰国于公元前建国,至今已有七百多年的历史。它是丝绸之路上规模最大的中转站,除了主城楼兰城之外,还包括了瓦石峡古城、□□、石雀城等等十数个小城池。
它夹在中原与西域之间,利用两方对它的怀柔政策,巧妙地维持着自己的政治生命。最强盛的时候,曾位列西域三十六国之首。
灰黄色的沙尘如同温柔的纱巾,在他的眼前一层一层揭开,展露出楼兰城巍峨的城墙。
秦时心潮澎湃。他来到这里也有月余,楼兰城是他亲眼见到的第一个代表文明与科技发展水平的人类栖居地。
距离渐渐缩短,秦时骑在马上已经可以看清楚楼兰城高大的城墙上方略带异域风情的角楼与瞭望塔了。
狂风卷起沙尘,呜咽着从歪歪斜斜敞开的城门里卷了出来。城门外没有守卫的士兵,没有进出城门的商旅,城墙上方也没有高高飘扬的旗帜与巡逻的守城士兵,秦时已经基本可以断定传闻是真的了。
楼兰城确实是一座空城。
这时代的城墙多以夯土为里,外包青砖,再以糯米灰浆浇灌,这样修建起来的防御系统坚固非常,足可以抵挡数百年的风吹雨打。
因此哪怕遭遇大变,哪怕城门都歪歪斜斜地敞开着,它看上去敦厚结实,充满了令人生畏的力量感。
意外仿佛突然间从天而降,将一队车马拦截在了城门之外。
马车翻倒,车上的货物散落一地,旁边是马匹和人类的骸骨,粗粗看去,数量大约在五六十人左右。满地尸骸在经过了野兽的撕咬和大漠的风吹日晒之后,每一具骸骨看上去都残破不全,有的还呈现出诡异的焦黑色。
至少秦时一路过来,没有看到过完整的尸骨。
在距离城门这样近的地方,这种情况显然不正常,寻常野兽不会跑到距离人类生活区太近的地方来捕猎。
秦时在城门前下马,用脚踢了踢路旁一处诡异的凸起,沙土飞扬开来,露出了掩埋在沙土里的一具较为完整的尸体。
这是一具男尸。沙地里较为干燥的缘故,他的尸身腐烂程度并不高,依稀可以看见下颌处修剪得颇为整齐的短须和黑色的头发。他的年龄大约在三十上下,中等身量,身披铠甲,腰间还缀着一柄弯刀。衣服完整,一眼看去也没有什么明显的致死伤。
这是秦时一路过来看到过的最体面的一具尸体了。秦时怀疑他有可能是守护城门的士兵。
秦时把他翻过来的时候,看到了他脑后的伤口。这个倒霉的家伙原来是脑后受了伤。或者干脆就是遭了暗算了——这人也算是运气不错,若非正好被砂石掩埋,恐怕也不能在野兽的袭击之下留得全尸。
“得罪了,兄弟。”
秦时小声嘀咕着,伸手解下他腰上的弯刀,翻来覆去的检查一番。弯刀形如新月,刀身长度不到三尺,三指宽,刀柄处裹着兽皮以增加摩擦力。刀鞘是皮革所制,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磨损。秦时取下刀鞘,用指腹试了试刀刃。
还可以。
秦时想,古时匠人的手艺不容小觑,锻造技术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期。而且在打斗之中,弯刀可比匕首好用多了。
秦时收起弯刀,侧耳听听城门里的动静。
没有人声,也没有车马的声音,城门之内唯有狂风穿街走巷发出的呜咽。秦时低头扫一眼周围七零八落的尸首,心想那些野兽……或许不是野兽的东西,顺着敞开的城门追进城里去之后,会不会追着逃难的人远远地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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