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余幸:“既然事情都说开了我能问问,你当初为什么要抓青雅和明明吗?”


    凌朝强调道:“那是两个走私犯!她们犯法了!”


    余幸:“人抓住了吗?”


    凌朝:“还没有。”


    余幸:“那就好。”


    凌朝:“?”


    余幸很诚实:“她俩当初帮我挺多的,我不会阻碍你们抓人,但从个人立场上来讲我担心她们也是正常的吧。”


    凌朝:“哼。”


    余幸拍拍自己的脸,呼出一口气:“好吧,今天发生的事实在太多了,我得缓缓你先回家吧,慢走不送。”


    凌朝惊愕的睁大了眼睛:“为什么?”


    余幸:“什么为什么?男女授受不亲,这不是你说的吗?”


    “现在说这个已经来不及了!”


    凌朝耳朵有点红,但还是强调道:“我们早就睡了那么多次了!”


    这下轮到余幸吃惊了:“什么时候的事?”


    凌朝提高声音:“刚刚!之前!一直!”


    余幸解释:“人和猫睡一起很正常至于出门在外,那是另算的情况。”


    “——老板?”


    斯柳在外面敲门:“我听到你房间里有声音,没事吧?”


    余幸:“ ”


    斯柳没收到回应,一把推开房门,然后呆住。


    她和凌朝面面相觑,缩着脖子又把门关上了。


    余幸没好气的:“ 我说鸭脚港那么杂乱的地方,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优秀的账房先生,还有拳脚那么好的护院,原来斯柳和斯杨都是你的人?”


    凌朝嘴硬:“我那是怕你遇到危险!”


    余幸:“那真是谢谢你了。”


    凌朝声音突然小下来:“ 也不用那么客气。”


    余幸无奈的道:“我真的要睡觉了,你要实在不想走,隔壁还有个空房间。”


    凌朝愤然起身:“我也不见得多想跟你睡在一起!”


    他甩门出去了。


    两分钟后,没关好的门缝里挤进来一只白底狸花猫。


    余幸:“?”


    猫轻巧的跳上枕头,舔舔爪子,团趴着不动了。


    余幸走过去,揪着猫后颈把它拎出去,关进隔壁的空房间。


    虽然它一直在抗拒的喵喵叫,但余幸还是狠心这么干了。


    这可不是什么可爱的狸花小猫崽,而是货真价实一米八多的大男人!


    第二天早上,余幸在厨房熬虾仁粥,又烙了葱花鸡蛋饼。


    奶牛猫昨晚睡在楼下的软垫,它抻着懒腰从窝里跳出来,发出黏糊的喵叫,围着她腿蹭两下,然后跳上灶台,很渴望的看着锅里。


    余幸:“”


    如果这真是一只奶牛猫,那她肯定要捞个虾仁给它吃。


    但这是凌寻!


    那个矜持贵气,金光闪闪的凌寻!


    余幸眼观鼻鼻观心,专心致志的把粥熬好,盛到大碗里端在桌上。


    奶牛猫又跳到座位上,两只前爪试探的搭在桌子上,想勾一条新炸出来的小黄鱼。


    余幸:“”


    她拿了个新盘子,夹出一条最大的放上,放在了奶牛猫的嘴边。


    奶牛猫满意的发出咕噜的声音,低头进食。


    凌朝从楼梯上下来,恰巧看到这一幕,顿时不爽。


    他呵斥的道:“凌寻,住嘴!”


    奶牛猫埋头狂吃,并不理会。


    凌朝:“别装了,露馅了。”


    奶牛猫脖颈突然变的僵硬。


    它缓缓抬头,就见余幸正用很复杂的表情看着它。


    “喵?”


    余幸轻咳:“凌老板,要不要再来一条?”


    “!”


    三分钟后,凌朝凌寻兄弟两个,斯杨斯柳兄妹两个,以及余幸,五个人都坐在了桌前。


    没有人说话,大家都沉默的吃饭。


    余幸本来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具体要说什么。


    说我早就猜到你们俩是猫变的?质问你们四个明明都知道内情,怎么偏偏瞒着我?


    她自认也没什么生气的立场——这年头,谁还没个秘密呢?


    就像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也没和任何人说,甚至打算一辈子都烂在肚子里吗?


    吃完饭,斯杨抱着餐具走去厨房,斯柳则快速的将桌子收拾干净,两个人躲的无影无踪。


    余幸率先开口:“那什么,关于这件事,我会保密的。”


    凌寻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他恢复了那高贵而矜持的做派,斟酌的道:“说实话,我没想到,余小姐能接受的这么快。”


    余幸:“因为我觉得,这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她指指自己的眼睛:“我也有异于常人的特征。”


    “不知凌老板有没有见过其他折人,大家的特征都不太一样,有的脖子上长着蛇一样的鳞片,有的额头上生出牛角,有的指头里生着鱼一样的璞。”


    “中人是完整的人类形态,折人保留了一部分动物特征,那上人能在两个特征里来回转换,不也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吗。”


    “况且,猫真的是一种很可爱的生物。”


    凌寻思索片刻,微微笑了:“这说法我是第一次听,但我很喜欢。”


    “我和凌朝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但我们性格相差很多,不瞒余老板,我们这一脉的旧制贵族自几代起就不怎么参与政事,封号更只是虚名,最多就是领一些闲职悠闲度日。”


    “凌朝不是做生意的料,他的那些商铺和屋舍都是我代为操持,正好余老板擅长,就不用另寻人手帮忙了。”


    “等等,我没太懂,为什么就交给我了?”


    余幸有些懵,连忙摆手推拒:“我当初捡大花回来,也不是为了要什么回报。”


    “我那会儿是把凌朝当成普通的猫但他毕竟是人,人都是独立的,没有谁属于谁。他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您是他的兄长,代为操持很合理。”


    凌寻却坚持道:“无论猫和人,都是凌朝。还是说,余老板也觉得阿朝太麻烦了吗?”


    “的确,他性子不算讨好,乖张任性,天生反骨,虽说长了个好看的面庞,但那一张嘴着实让人喜欢不上来,连我这个亲哥都深受其害,余老板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凌朝把脑袋摁在了桌子上。


    “告我状是吧!”


    “ ”


    余幸连忙起身去拉。


    “松手吧,松手,他鼻子都扁了啊!”


    凌朝哼了一声,放开了凌寻,但还是用眼神凶巴巴的警告他不要乱说话。


    凌寻扶了扶自己差点歪掉的鼻子,叹气道:“我这是在帮忙推销你,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他抬眸看向余幸:“考虑一下吧,余老板。阿朝的不稳定期已经过去了,他不会再变来变去,而且也没有多少时间悠闲度日了。”


    “没有主人的小猫崽真的很可怜的,你忍心吗?”


    余幸:“”


    大花可是她从小养大的乖乖大花崽哟,怎么可能舍得。


    但目光落在凌朝身上,嘴角不由得又抽搐了一下。


    谁家小猫崽能长到一米八快一米九的。


    凌寻没有多待,被识破了本身,他也是要面子的人。


    于是余幸给他装了些虾干,凌寻虚虚的推拒了一下便接受了。


    至于凌朝,则变成猫崽团在软垫上不肯搭理人,大约是在生闷气。


    对着这个亲手捡回来养了这么许久的猫崽,她实在狠不下心,摸摸大花的背毛,柔声道:“你自己在家乖乖的,我要去店里了。”


    “碗里有鱼丸和水,饿了就自己吃,晚上回来再给你做好吃的。”


    她把门锁上,去店里忙了。


    现下天气逐渐炎热起来,大花火锅店在靠墙挖了一圈水槽,冰水全天流动供应,虽然光在买冰方面就是一笔很大的花销,但效果是实打实的,每天都是顾客爆满,供不应求。


    虽说这段时间余幸没怎么往店里跑,但一切运转都很正常,她把账本统计了一下,又计算手里的余钱,决定把下一家的店铺的计划提上日程。


    她把斯柳叫进了办公室。


    斯柳的神色有些无措,想来是因为早上的事,还有些转不过弯。


    余幸缓和了神色:“没有怪你的意思。你真的很优秀,斯柳,你帮了我很多。”


    “无论以后你打算继续留下来,还是回到你家殿下身边,我都尊重你的选择。”


    斯柳道:“殿下希望我继续留在您的身边。”


    余幸:“那你呢,斯柳,我想听你自己的选择,你是凌朝的下属,但你首先是你自己。”


    斯柳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如释重负的笑了:“我也想留下来,老板,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


    他们斯姓家族是从祖祖辈辈起,就跟随在凌氏贵族身边服侍,从小就要学习各种技能,例如拳脚武术,经商交际,管家书法等等。


    斯柳个人虽说也习得一些拳脚,但她兴趣并不在此,学的也只是一般,因此平时大都待在铺子里,跟着凌寻的管家做账目。


    而且斯柳私心里也觉得,反正以后都是要做一家人的,殿下的那些铺子迟早也要并过来,帮着余老板打理铺子不就是在打理殿下的铺子?


    说来说去,还是在为自家干活儿。


    这没什么不对。


    余幸笑道:“那真好,你能留下来我也很高兴。”


    “正好我想再开一间店,很需要你的帮忙。”


    第92章


    “殿下在北边有好几处铺子,有两间下个月就到租了,地段好,地方也够大。”


    斯柳冷静分析:“不如我们抽个时间先去看看,反正早晚都是要收回来的。”


    余幸:“ 那些铺子是你家殿下的,要怎么处置,继续租赁还是另做他用,都得他说了算。”


    斯柳:“殿下和秦管家的的意思是都凭老板您做主。”


    从斯柳和斯杨的视角来看,整件事情简单的要命——从殿下让秦叔把她和斯杨调到鸭脚港开始,两人就确认了余老板不一样的身份。


    不过因为殿下并不是普通人,且在余老板跟前都是以猫崽的形象出现,所以未来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谁心里也没谱。


    但现在不一样了,一切都说开了,余老板是见过大世面有大格局的人,不会因为殿下会变成猫就对他另眼看待,也并没有因此而心存芥蒂。


    斯柳对余幸充满感激。


    余幸无奈道:“先不说这个,你先来帮我看看。”


    她把一份文件推过去:“我打算再往北一点,开个快餐店。”


    “不是自助那种,做简而精的,北区的居民都比较富裕,就定位给那些在外面做工的人吃。”


    类似于现代社会专供白领人士的简餐类型。


    斯柳把头凑过去,听她细细的讲解,时不时的插入一点自己的想法。


    两人谈到兴致浓处,干脆叫人套上车去了批发市场,找瓷器定制的商家描述了餐盘的形状,然后再找做柜台和餐桌椅子的商家,因为以前做火锅店的时候便合作过,所以沟通起来非常顺利。


    这些东西都是比较耗费工时的,因此必须提早预定。


    忙完这许多,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两人踏着明亮的月色回到了小院。


    一进院子,就听到一阵骂骂咧咧的喵叫声,白底狸花站在院中的小桌上,非常不满的来回扑腾,用审视的眼光看过来。


    “ ”


    虽然听不懂,但这绝对骂的挺脏的。


    余幸原本想上去抱着猫撸一顿,胳膊都敞开了才想起来,这不只是大花,还是凌朝。


    她把胳膊不自然的放下去,僵硬的打招呼:“晚上好,你吃了吗?”


    斯杨代为答话:“殿下没有用餐,他一直在等您回来。”


    余幸:“啊?等我回来”


    她后知后觉想起,早上出门的时候,是承诺要早点回家,给人做好吃的。


    “ ”


    忙过头,把这事忘的一干二净了。


    “喵!喵喵!”


    斯杨:“殿下说,您累了一天太辛苦了,但是忽略他也是不行的。”


    余幸:“”


    到底是怎么从三声猫叫里听出这么多含义的。


    斯杨:“殿下已经准备好了晚饭,等您回来一起吃。”


    余幸惊愕的瞪大眼睛:“什么?大花会做饭?”


    斯杨纠正:“是殿下做的。”


    大花那个猫猫手,是掌不了勺的。


    余幸没理会他,快步走进屋里去,就见明亮餐厅的桌上摆着两碗面,上面还铺着青菜和大虾,中间还切了一盘牛肉。


    “会做饭不是很正常吗。”


    不知什么时候恢复了人身的凌朝从身后走了过来,语气轻快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骄傲:“煮个面还难不倒我的。”


    余幸回神:“只有两碗吗?”


    斯柳连忙道:“锅里还有,我去房间吃。”


    她和斯杨两个人十分快速而默契的消失了。


    凌朝走到桌前,拉开椅子坐下:“明明说了早回来的。”


    余幸从他话里听出一股子怨妇味儿,连忙顺毛摸的道:“我和斯柳去了趟市场,真的是忙忘了,不好意思。”


    她也在桌前坐下,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真心实意的夸赞:“味道真挺不错的,你很厉害。”


    凌朝撇嘴:“你做那么多次,看都看会了。”


    他一屁股坐下,怨气很重似的,吃了一口,然后皱起眉。


    “面坨了。”


    余幸连忙道:“都怪我,是我回来晚了。你第一次正式下厨,能有这个水平已经很厉害了,天赋异禀。”


    凌朝面色稍缓:“你今天去买什么?”


    “我去看看餐具和桌椅,不是打算开新店吗。”


    说到这个,余幸很高兴:“往北面一点,做简餐,明天就去看地方。”


    凌朝:“我那里好像有几个铺子,你去挑挑地方。”


    余幸:“我正打算跟你说这件事呢,我我还是想自己找地方。我知道你慷慨大方,但也不是这么算的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凌朝:“亲兄弟明算账,我们又不用。”


    余幸:“ 为什么不用?”


    凌朝耳朵尖红红的别过脸;“当我没说。”


    余幸试探:“要不,我按市场价的租金付给你?”


    凌朝啪的放下筷子,愤愤的:“非要在饭桌上说些我不爱听的话!你到底还要不要吃了!”


    他反倒是还生起气了


    凌朝在隔壁住下,昨晚那还是一个空房间,今天却变了格局——雕花嵌玉的大床,昂贵木料的桌椅软凳,各种金银的猫玩具,靠在墙边还有个大的改良版猫爬架。


    被识破之后,他连装都懒得装了。


    “我本来就没地方去。”


    凌朝怨念颇重:“就借给我一个房间怎么了!”


    又把手指向斯杨和斯柳:“他们不也都住在这里吗!多我一个,能吃多少饭!”


    凌朝据理力争:“我也能干活,我又不吃白食,瓦片还是我修的呢。”


    余幸哑口无言。


    隔天清晨,她正坐在客厅里写新店的计划,一匹大猫从楼梯上跳下来。


    白底狸花的成年大猫,背毛像缎子一样光亮,眼瞳圆圆,四只脚爪都是雪白的。


    余幸惊喜:“哎呀,变成大猫了!”


    她伸手去摸猫脑袋,又去挠猫下巴,猫享受的眯起眼睛,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叫声。


    “真神奇,明明昨天前天还是个半大猫来着,怎么一晚上就变大了呢。”


    “喵。”


    都是这样的,种族特性罢了。


    大猫昂首挺胸的在桌子上走动,又跳上柜子,对着镜子欣赏自己的英姿,从头毛到尾巴尖,都比猫崽时候神气多了。


    余幸把文件收拾进背包:“我今天要去选址新的店铺,你自己待在家里,灶台上有留好的鱼片粥,如果凉了就不要喝了”


    她絮絮叨叨一通,突然笑了:“我差点忘了,你是凌朝。”


    猫不满的叫了两声。


    凌朝怎么了?


    凌朝就不用挂心了吗?


    斯柳在门外等着,马车是早就雇好的,负责赶车的是斯杨。


    余幸从窗户里看跟到门口的大猫,有些忧心:“你们两个都跟过来是不是不太好?凌朝身边是不是也得留一个人?”


    斯柳笑笑:“不用担心的,老板,殿下已经过了不稳定期,一般人打不过他的。”


    余幸有点好奇:“他们的家族里,每个成员都有这个时期吗?他的父亲也是白底狸花?”


    斯柳点头:“凡是凌氏一族的血脉都有两种形态,不过花色没什么规律,所有人的花色也不相同。”


    比如凌朝是白底狸花,而凌寻是奶牛色,他们的父辈反倒是橘色和纯白,这点似乎和遗传没什么关系。


    余幸突然道:“一想到他们的家族聚会是一群猫围在桌上吃饭,就觉得很好笑。”


    “ ”


    静默片刻后,斯柳承认:“我也这么觉得。”


    两人对视,都不由而同的笑了起来


    桾都北区算是''天子脚下'',贵族和王城都坐落在这里,也是有钱人的聚集地。


    余幸虽然手里有些余钱,但若说要在这地界随意挑选铺子,也没有到那种地步。


    况且这家店是准备做快餐式,开在太繁华的地方也没有必要,那里的人流量虽然大,可房租实在贵的离谱,综合算起来,性价比不高。


    斯杨先是把车赶到几条热闹的街上,看了凌朝名下的产业,有的已经租出去,有的还是空着。


    “如果您有看着合适的,咱们就定下来,我马上联系负责翻修的队伍。”


    斯柳道:“空着的不空着的都不要紧,赔点违约金把人赶走便是。”


    余幸连忙道:“不急着,再看看。”


    从白天转到傍晚,终于选定了几处差不多的,但里面只有一处是凌朝名下的资产,且优先等级还不太靠前。


    余幸:“那几个店位置真的很好,空间也大,做快餐有点浪费,可能等稳一点后,会再考虑开其他的店。”


    斯柳立刻道:“那就给您留着,什么时候用都行。”


    余幸晒然:“也不用这样晾着也是浪费,原本不是由凌寻老板打理么?我看那样就挺好。”


    斯柳摇头:“不一样的,每位殿下成家之后,产业都是自行打理的。您和殿下以后是一家人,交由您打理也没什么不妥。”


    余幸听了,先是一惊:“怎、怎么就是一家人?”


    “殿下心悦您。”


    斯柳道:“而且他们那族,认准了一人,就是一人。”


    余幸心跳如鼓,连说话都结巴起来,甚至本能否认:“也没有吧?怎么看出来的?他喜欢我吗?”


    斯柳坚定道:“如果这都不是喜欢,那我想象不出殿下喜欢别人的样子。”


    第93章


    旧制贵族虽然添了旧制二字,但时至今日依旧没有人敢看轻,他们富有,神秘,强大,传闻中能与天人相通,虽然不涉党争,但却是高于王权的存在。


    “我们家族里世代侍奉凌氏一族,我和斯杨也的确是远亲关系,他原本就是在殿下身边当差的护卫长,而我跟在管家身边帮他打理家族事务。”


    “世代侍奉?”


    眼见余幸流露出同情的神色,斯柳失笑:“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虽然名义上是家奴,但其实自由度很高,凌氏一族也从未苛待,只是因为知晓这个家族的秘密,所以才长久的绑定在一起。”


    她遥遥指向城中的一座高塔,那塔身颜色洁白,尖尖的指向天际。


    “那是昭明塔,凌氏一族的大家族就在那里,旁边低矮一些的建筑是王城。”


    “殿下从小性子便比旁人活络,所以从十五岁起就独立建府,带了些人出来外面。”


    “之前殿下担任亲尉察使一职,主要负责一些特别难抓的通缉犯,天南海北的跑动,也不常住在府里。”


    认真说起来,这个差事不算好,但却是凌朝自己求的——理由也简单,因为很神气。


    斯柳:“实话实说,殿下的确是个爱憎分明的性子。”


    因为''上人''的身份,凌朝的行情还不错,更不用说他还长了张怪拿的出手的面庞,几次聚会露面,就吸引了一大堆高官将领的女儿,争相向他表达好感。


    但凌朝是不惯着人的,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没耐心。


    他刀上是真见过人血的,那张冷脸一拉下来,便把那些心存爱慕的女子吓退了。


    然后她们发现,凌寻是更好的人选——虽说只是个商人,但有贵族血脉担保地位,生活安稳不说,他的性子也更加温和有趣,于是便又一起去追凌寻。


    余幸好奇道:“所以呢,凌寻有没有同意?”


    “这个我也不清楚,那时候我已经跟随着殿下搬到外面住了。”


    斯柳颇有些意不平的道:“那些女人胆子也太小了,我们殿下虽然看上去严肃了些,但从来也不做些欺凌弱小的事情,她们竟然还敢传谣言,说凌朝殿下发起脾气来就要杀人。”


    余幸唏嘘道:“其实我胆子也不大。”


    她想起第一次在下城区见到凌朝的时候,那金贵华丽的装扮,和下城区格格不入的气质,高高在上的态度,分明就是两辈子加起来,她都最最不愿接近的那类人。


    余幸有着非常明确的自我认知,她不是什么伟大的人,所谓的盼头也不过就是做点小买卖,攒点小钱,温饱之后能有富余,任何跟风险沾边的事,她都敬而远之。


    她从来不觉得阶级跨越的爱情有多么伟大和值得歌颂,于上位者来说,那或许是富足生活里的新奇,但于下位者来说,苦难通常会更多一些。


    这样一想,脑子里的那点长出来的旖旎念头突然散了。


    什么心悦不心悦的,都没有填饱肚子来的重要。


    余幸深吸口气,笑笑道:“走吧,今天太晚了,我们也该回去了。”


    到家时大花不在,桌上留了纸条,说他要出去几日。


    余幸把纸条收起来,照常是一日三餐的吃喝,外加紧锣密鼓的张罗店铺开张。


    从下城区走到鸭脚港,又从鸭脚港搬到桾都,两家分店开在港口,一家火锅店是她亲自打理,有了手底下共三家运营状况良好的店铺,当第四家要开张的时候,早没有当初那样匆忙。


    从选址定下店铺到联系工人进场装修,也不过才花了几天时间,唯一比较欠缺的就是人手,火锅店这边的临时店长已经能顶的起来,所以她便主要把精力都放在北城店。


    从一开始的每日两头跑,到现在干脆卷了铺盖干脆睡在店里,可谓是忙的昏天暗地。


    不过能让人有安慰的是''大花''的名声已经有初步的影响力,即使是在北城区,也有不少人听过,刚把带着标志的围挡遮上,便有好多人来问,是不是要再开一家火锅店的。


    其实现在北城的火锅店也不少,但吃来吃去,还是觉得还是大花家的最正宗。


    余幸笑笑:“ 不是火锅,不过冲着这个招牌来的,总不会叫您失望。”


    一边说着,便把早准备好的彩色单页发出去,又说正在加紧筹备开张,当天肯定有特别多的优惠。


    人一旦忙碌起来,就很容易忽略时间,尤其是开业那几天,人流量爆满,店里挤得脚不沾地,作为老板更得统领大局,一整天下来嗓子都是冒烟的,疲倦到极点倒头就睡根本顾不得其他。


    再想起凌朝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多月以后。


    余幸把包裹装进篮子,叮嘱送货小哥明天一早把包裹送到大花火锅店。


    “我写了张条子放在里面,让店里的管事转交给凌朝。”


    斯柳有些犹豫的道:“殿下不在火锅店,他现在在王城。”


    余幸:“他回去上班了?”


    斯柳:“不是,殿下受伤了,在医馆。”


    余幸吃惊道:“受伤了?怎么弄的?严重不严重?什么时候的事?”


    “追捕罪犯时发生了意外,伤到骨头可能要休息一段时间。”


    余幸担忧道:“这怎么能瞒着呢,医馆不远吧?咱们去探望他。”


    又去饭柜台上搜罗一番,带了些吃食在食盒里,风风火火的出发了。


    在斯柳的引路下,马车一路往王城方向而去。


    这处医馆修的古香古色,里外进出的都是身着暗蓝色长袍的医者,斯柳拿出一枚玉牌作为信物,便有人引他们去了相应的病房。


    余幸着急忙慌,因此并未注意到这医馆的装潢布置都格外讲究,不仅干净雅致,且行走往来的人都是打扮得体气质非常,且不知是不是错觉,一路走来,总有些若有若无的眼光似乎往她身上扫。


    终于来到病房前,余幸刚在门口站定,还没出声,门就被从里面呼啦一下拉开了。


    凌朝站在门口,似乎也有些意外,愣愣的站着。


    余幸目光往下,果然,他的一条腿包起来,单脚站立着。


    “ 你怎么起来了?伤到骨头不应该多休息吗?”


    凌朝撇嘴:“ 我都躺的够久了,你怎么才来看我。”


    余幸哑然,又有些羞愧:“抱歉,这段时间太忙了,我也是刚知道消息”


    凌朝大人有大量,并不计较这些,身子侧开让出一条通道,让两人进到房间里。


    房间的布置十分雅致,窗户边上还放了个花架,里面折了几支梅花,屋子里飘着一股淡雅的清,完全看不出是病房。


    而最显眼的,莫过于床铺上趴着三只花色各异的成年大猫,此时都睁着圆圆的眼睛看过来。


    一只橘色的,一只长毛纯白,还有个也是黑白狸花,但和大花的毛色分布不一样。


    “ ”


    余幸已经知道凌氏家族是可以两种形态切换,便忍不住猜测着大约是凌朝的哪个兄弟姐妹——或者是长辈。


    这个通讯落后的时代真是太不方便,如果有手机就好了,可以提前问一问,要是还有其他人在,她就改天再来探望,否则撞到一处多尴尬。


    但眼下人已经到了,再考虑别的也没什么用,余幸略带僵硬的笑笑,把食盒打开,将里面的酥炸小黄鱼和虾仁粥端出来——路上走的快,此时还是温热的。


    三只猫不约而同的站直了身体。


    它们从床铺轻巧的跳上桌子,用鼻子去嗅闻。


    凌朝劈手抢过,举起盘子高高的,宣誓主权:“——这是我的!”


    三只猫呲牙。


    凌朝挑衅的回望。


    余幸连忙道:“我带了很多,还有别的。”


    说着又把食盒下层打开,端出酱牛肉,鱼肉丸和冷锅鸡。


    这些都是原本打算交给跑腿小哥给凌朝带回去的,现下人在这里,干脆就一并带过来了。


    见橱柜里有小碗,余幸便拿来把菜分出去一些,三只猫各自把脑袋扎进一个碗里,埋头大吃,并不时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余幸早就发现,虽然他们有两种形态可以切换,但当变成猫的时候,好像天性能更加释放似的。


    反正凌寻和凌朝都是这样的,当他们变成贵公子的时候,就很难和四脚朝天在地上打滚,在同一个食盒里抢饭吃的猫联系到一起。


    正兀自愣着,嘴里突然被喂了一条炸小鱼。


    余幸回神,见凌朝正捏着炸小鱼的尾巴,一条一条吃的香,眼神仿佛在问她为什么发呆。


    “你养伤期间,是不是不能吃的太油腻?”


    “不碍事,小问题。”


    这话倒不是说假的,他现在的身体素质非常强悍,但因为刚过稳定期,为了保证骨头不长歪,所以要多留一段时间观察。


    他一边吃着,还抱怨:“还是你做的东西好吃,我这些日子在这里吃的都是什么,都饿瘦了。”


    余幸观察他,却也觉得人似乎并没有怎么消瘦,脸还是棱角分明的好看。


    “那既然你没事,我就先走了,你好好休息。”


    凌朝一脸不高兴:“怎么这么快就要走?”


    余幸胡乱找理由:“今天有点晚了,我改天还会来看你的,而且你还有别的客人这样不好。”


    凌朝站起身,捏着正在埋头进食的猫脖子,打开门一只一只扔出去,理直气壮道:“现在没了。”


    第94章


    三只猫在外面抓门板。


    余幸:“他们是你的兄弟?”


    凌朝吃着小鱼干,不情愿的嗯了声:“ 白色的是我大哥,橘色和狸花的是堂兄。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不用对他们太客气。”


    余幸纠结道:“可是这样,不太好吧。”


    “ ”


    凌朝脸上露出挣扎表情,良久,他妥协让步:“那就分一点,只能一点。”


    斯柳将小碗里装了些吃的拿去门外,三只猫立刻围了上去,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埋头吃。


    余幸目光往下,凌朝的一条脚被木板固定,缠满了白色的绷带,在这个医疗技术落后的时代,这应该算是比较有效的治疗方式了。


    “任务很危险么?怎么会受伤的?”


    凌朝从鼻子里哼哼唧唧的:“倒也不是。”


    人要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刚度过稳定期,高度膨胀自信的凌朝一朝阴沟翻船,在追捕罪犯时倒退两步从房顶上翻下来了。


    可是这话说出来实在丢人。


    他清清嗓子,转移话题:“那两个走私犯,就是你认识的两个女人,她们的行踪有眉目了。”


    余幸眼睛一亮:“青雅和明明?”


    凌朝:“虽然登记在册的姓名并不是这两个,但应该就是她们。”


    余幸:“你抓到她们了?”


    凌朝:“并未,这两人十足狡猾,只在下城区或者交汇地带活动。”


    而这些区域人口构成复杂,流动性又大,根本无从下手。


    余幸松口气:“还好还好。”


    凌朝瞥她一眼:“这两个人,对你而言就这样重要吗?”


    余幸叹气:“算的上救命之恩。如果她们俩被捉住了,要被怎么判刑?”


    凌朝:“不知道,我只负责抓人,其他不了解。”


    余幸:“虽然但是,还是谢谢你。”


    凌朝突然起身打开房门,外面三只猫因为抢食打起来了,他拎着其中那只白色的进来。


    白猫跳起来抓他脸,又被凌朝架住前肢,双手拎着展示给余幸。


    “这事他说了算,你可以直接同他说。”


    余幸:“”


    白猫:“”


    没料到这一举动,余幸僵硬笑笑:“大殿下您好?”


    白猫浑身一僵,后脚蹬在凌朝脸上,从窗户跳出去了。


    余幸连忙跑过去看,但外面已经没有猫影:“——坏了,他是不是生气了?”


    凌朝:“没那么小气,改天我亲自同他说。你那店面弄的怎么样了?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余幸连忙道:“没有没有,都挺顺利的,我这段时间都会在这里,离医馆不远,你要想吃什么,就叫人来取,或者我给你送来也行。”


    总归忙过了开业,就没有那么多事要做,也可以开开小灶给大花弄点恰口的。


    凌朝立刻点菜:“那我明天要吃排骨鱼柳和牛腩!”


    虽然是王城的医馆,但伙食也好不到哪里去,整日里就是清汤寡水,若是没有吃过好的也就罢了,两两落差,实在不是人过的日子。


    且自打受伤后,总时不时有人来探望,他也存了心思要显摆。


    ——看吧,我就是有人挂念着。


    余幸自然没什么说的。


    于是隔天,医馆的大夫来复查的时候,就看见凌朝的小桌上多了好几样样式新颖的餐点,光着闻着味道就让人忍不住口舌生津。


    于是在换完药后,他终究是没忍住:“殿下在哪家馆子定的饭食?”


    凌朝立刻坐直身体,想得意洋洋的显摆一番。


    却不想送餐来的跑腿小厮嘴巴更快,抢答道:“ 开在凤凰街翎雀巷的大花快餐,食材新鲜味道好!开业第一个月,去店里就有优惠,还另送一壶好酒,不喝也能存着用!”


    这小哥是店里新招的跑堂,为人勤快伶俐,员工培训手册上的话,几乎是倒背如流,走到哪儿都不忘打广告。


    凌朝脸色臭臭,却又发作不出来。


    因为这肯定是余幸定下的''商业策略'',跑腿小哥也不过是听老板的话而已,他没什么错。


    而那大夫却暗自记下在心里,想着晚上要找三五好友,去那店里尝尝——凤凰街上的馆子大都吃过了,有的味道好些,但也就那样,好容易来了新面孔,当然得去一探究竟。


    一连好几天,都是这小厮来送饭,餐点是不重样的好味道,但是余幸再也没露脸。


    他随口道:“你去前面,把这副拐杖送还给刘大夫——就是那个头发花白,留着胡子的老头,我用不上这东西。”


    跑堂小哥应声,拿着拐杖出去了。


    等他再回来时,食盒已经收好放在了篮子里,盖布都封好了。


    跑腿小哥没多想,将食盒带回了快餐店。


    余幸最近有点忙,因为店里生意比想象中还要好,且上门了两个年轻老板,说要来''谈合作''。


    具体内容大概是他们负责场地员工运营等一系列的琐碎事务,而余幸通过技术入股分红,倒有点像现代社会的加盟。


    在这方面,余幸是不怎么懂行的,但是也知道如果真的运营起来,那绝对是非常赚钱的路子。


    于是便跟斯柳讨教,两人详谈相关细节,时常聊到半夜。


    余幸打了个哈欠从后厨里出来,拉开帘子看看,店里正忙碌着,一波接着一波的客人,生意非常好。


    她心满意足的坐下来,正好跑腿小哥带着篮子回来,说今天的饭已经顺利送到了。


    “好,麻烦你了,出去忙吧。”


    小哥应声离去,余幸打开盖布,里面钻出一颗猫头。


    “ ”


    猫从篮子里跳出来,后边左脚翘着,但三只腿也没妨碍它走路。


    它先是在房间里优雅巡视一圈,然后跳到余幸腿上,盘成一个猫团。


    半大猫崽的毛是绒绒的,但成年猫的皮毛是很光滑的,余幸忍不住把手在猫脑袋和背上来回摩挲,猫满足的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你的伤好了吗?这样跑动不会出问题吗?”


    一边说着,小心拿起猫后腿,上面靠近足垫的地方毛毛被剃掉了,露出光秃秃的皮肉。


    凌朝也配合的喵了几声,故意瘸着走来走去——其实三条腿也能保持平衡,但表演一下也不是不行。


    “不对,等等,你是偷跑出来的?”


    “喵。”


    本来也不需要非得待在那儿,且你也说话不算话,再没去探望。


    余幸不懂他的喵言喵语,代入一下毫不知情的工作人言,顿时觉得头大:“——你不打招呼就自己跑掉,也太乱来了!”


    “喵!”


    他做事惯来不循规蹈矩,那些人早就该习惯。


    余幸:“那也不行,没人知道你是自己走的,万一连累别人丢了工作呢。”


    太能理解下层劳动人民的不易,余幸越想越觉得不合适,于是干脆叫人套上车,亲自把这个不听话的白底狸花猫给送回去。


    凌朝反抗未果,团起身子背对着生闷气。


    余幸拿出一根牛肉干,捅了捅猫毛茸茸的脊背。


    “专门给你晒的,磨牙用,有好几种口味哦。”


    “这个蜂蜜的,不尝尝?”


    猫耳朵动了动,不情不愿的张嘴叼过,两只爪子抱着,吭哧吭哧的啃。


    新店地址离王城医馆很近,还离着一段距离的时候,就看到有几个衣着锦丽的公子哥在门口站着,余幸便招呼赶车的小哥绕开他们,从另一侧过去。


    没想刚走过去,其中一人却开口道:“余老板?”


    余幸望回去,见是凌寻。


    凌寻笑着走来:“刚刚见余老板直直过去,大概是没有认出我?”


    余幸汗颜:“是,刚刚没仔细看,抱歉。”


    岂止是没仔细看,是根本就没看。


    毕竟这地界也不是什么人人平等的时代,她又是个折人,虽然从没有自我轻贱的认知,但对于不必要的麻烦,自然是能躲就躲,尤其是这种一眼富贵的,那更要离得远远。


    凌寻略带遗憾的道:“我原本是来看望阿朝的,但听说他已经离开了,真是可惜。”


    “不可惜不可惜。”


    余幸把篮子拿出来:“在这儿呢。”


    凌寻:“”


    他把头别过去,以扇子半遮面庞,肩膀轻微抖动似乎是在憋笑。


    大约半分钟后,他朝着门口那些人喊道:“别站着了,都过来吧。”


    于是那些衣着华丽的公子哥便都围了过来,守着篮子里的猫,你摸一把猫头,我揪一把猫耳朵,把个白底狸花摸的脊背毛都炸了起来。


    虽然猜出这大概是凌朝的贵族兄弟们,但看着也有点不落忍,余幸不动声色的把篮子往后挪了挪,顺带替他解释:“凌朝说他临时有点事,所以才没打招呼就离开的,他不是故意的。”


    “现下事情办完了,就又回来了。”


    旁边一个身着月白色锦服的男子用手指戳了戳篮子里的小包袱:“这是什么?”


    余幸:“磨牙不是,风干的牛□□。”


    “能吃么?”


    “能吃。”


    余幸把那包袱打开,反正数量有那么多,分一分也不算什么。


    但大花却跳起来,用爪子狠狠按在包袱上,呲牙咆哮。


    护食的样子十足十。


    第95章


    “还护食了。”


    凌寻收起扇子,用扇子轻敲小猫头:“有这么多,拿出来分一分怎么了?”


    余幸把篮子往前推:“既然你们都在这儿,我就不进去了。”


    “凌朝有伤在身,确实是待在医馆比较好。谢谢余老板送他回来。”


    凌寻从善如流的接过:“听说余老板新店已经顺利开张,恭喜了。”


    余幸有点不好意思:“都是大家捧场”


    凌寻笑道:“这就谦虚了,余老板的手艺实至名归——只是听说店刚开业便已经座无虚席,我也多次想去捧场,只是苦于没有位置。”


    余幸连忙道:“凌老板要什么时候有时间,提前打过招呼,我让人提前把包间收拾出来。”


    凌寻眼睛一亮:“择日不如撞日,那就今晚吧!”


    “ ”


    虽然有些意外,但余幸还是点头道:“好,我这就吩咐人去采买食材,不知道凌老板在口味上有什么挑剔?”


    凌寻环视一周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的兄弟,展颜一笑:“我们都不挑食,但偏爱河鲜和肉类。”


    余幸:“晓得了,恭候凌老板大驾光临。”


    马车走了。


    凌朝立刻从篮子跳到凌寻脸上,要给他点教训。


    凌寻费力的将它扒下来,啧声道:“——说什么受伤,我看你精神头好的很。”


    “不过也多亏了你的面子,否则怕是后门都没得走。”


    这家开在北城凤凰街的新店,他一早就知道了,想去捧场也是真的,但奈何去到一看,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人,实在挤不进去。


    这家店的定位是快消快餐,对于这些慢悠悠的讲排场的公子哥来说,还真是不太适用,找小厮去排队跑腿倒是也行,但等送回府上,味道总归会打些折扣。


    想到这里,凌寻再看凌朝,更亲切了几分。


    “你回头跟余老板说说,以后要开新店,都开在北城——近一点也好,让我们也能沾沾光,不用跑那么远,一来一回,半天时间就没了。”


    “喵!”


    “你在余老板那儿地位重,说话好用,我人微言轻,比不上你。”


    “喵。”


    算你有眼力,帮你带句话也不是不行


    余幸直接让小哥赶车去了菜市场。


    她没什么背景,想要在这地界站稳脚跟,如果有棵大树来靠一靠,那当然是最好的——即使抛开这些,凌寻老板对她往日照拂颇多,人也非常不错。


    刚到菜市场,远远就瞧着有人聚在一起,靠近了才发现是个卖鱼的摊子。


    现下天气还冷,鲜鱼供不应求,有些高手擅长凿冰捕鱼,通常都能卖出好价钱,且早有很多主顾都在市场上蹲守。


    余幸仗着自己个子小,灵活的钻到最前面,伸手指向最大的那条:“——我要这个!”


    那是一条很大的青尾鱼,本地鱼种,肉质肥厚鲜美,个头又大,比如眼前这条,足足长到了二十多斤,在水盆里仍做困兽之斗,扑棱的厉害。


    也正是因为这样大,才一时找不到买主,被余幸捡了漏。


    见有大主顾,摆摊的中年汉子赶紧一棒子把鱼敲晕了剖洗,又添了些个头不小的河虾,算是搭头。


    回到店里,后厨正在热火朝天准备晚上的饭食,余幸写了个单子,让厨师照着准备,然后亲自料理这条大鱼,改了刀花,又切了葱姜蒜片,用特制的香辣酱把鱼腌上。


    “小全?帮我把昨天送来的那个烤盘搬来——就是那个铁架子!”


    “对,放在这就行,麻烦你了。”


    余幸拆开包装,露出一个金属质地的烤盘。


    这是她前些日子找工匠做出来的,盘子浅浅有个十公分的深度,整体的样式有点像现代的烤鱼盘,底下另外单独留了地方可以放些木炭加热。


    她今晚就打算把主菜做一道烤鱼。


    猫嘛,都是爱吃鱼的,凌朝喜欢的口味,他的兄弟想来也差不太多。


    店里原本是没有设单独的包厢,但临时收拾出来一套也并不费力气,仓库里正好有个大圆桌,椅子也配齐了十来把,因着要在屋里烤鱼,还特意把窗户留了个缝隙。


    大约傍晚时候,凌寻登门了。


    一共来了六辆马车,每辆都装饰的金碧辉煌,车里下来的人也都衣着锦丽容冠貌正。


    凌朝也在队伍里。


    有大餐吃,他当然要来,只是行动不便又爱面子,便先变做狸花猫,到了包间里之后才又变作人形。


    然后便自来熟的钻进后厨,黏糊在余幸身边。


    余幸本来就忙,没时间搭理他,顺手塞给他一头蒜,吩咐他剥开。


    凌朝:“ ”


    他郁闷的瞧了余幸一眼,但终究还是乖乖坐在小板凳上,认真剥蒜。


    今晚到场的客人,加凌朝共有六个成年人和一个小姑娘,小姑娘也就五六岁的样子,生的白嫩嫩像个雪团子,眼睛大睫毛弯,十分讨人喜欢。


    余幸看她可爱,拿了一颗糖给她。


    小姑娘伸手接过,软软糯糯的道谢,话说到一半,突然一个趔趄,化作了一只狸花色的猫崽。


    一屋子人都善意的笑起来。


    凌寻将猫崽抱到膝盖上,温声说这是他们家族里最小的侄女,最近爱粘着他,便一起带来了。


    余幸从斯柳那听说过,凌氏家族子嗣不算十分艰难,但后代里男孩女孩的比例十分悬殊,凌朝凌寻这一辈里,表兄堂弟十几个,但女孩只有一个。


    而这更小的侄女,则是名副其实的全族团宠了。


    猫崽幼小,比当初凌朝那半大的模样还要小上一圈,它嗅到余幸身上沾染的饭菜香气,四肢颤颤巍巍抓着她的衣襟向上爬,毛茸茸的一小团简直把余幸的心萌化了,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她可以吃东西吗?还是只能喝奶?”


    凌寻点头道:“能吃,只是她的牙齿还没长齐,吃不了太硬的。”


    余幸捧着猫崽,喊人去后厨拿点熟的香油鱼肉泥来。


    不多会儿,桌上的菜也上齐了,中间摆了个大烤盘,上面加了盖子,正在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而周围一圈也都摆了各色菜品,红烧排骨,海带鱼肉丸子汤,五花肉豆角粉条,小饼炙鸭肉没有太花里胡哨的,主打一个荤菜为主,分量超足。


    当烤盘盖子打开,露出里面热气腾腾的烤鱼时,一点没夸张的说,余幸听到了咽口水的声音。


    那围观的一群公子哥,眼睛里都要冒绿光了。


    “ ”


    她抱着猫崽退出了房间,好让这些食客不用有压力,可以敞开肚皮吃。


    又叮嘱跑堂小哥:“不用进去伺候,也别打扰他们。”


    “这些都是贵客,千万小心不能冲撞。”


    冲撞是小,万一这群人吃的忘形,化作猫打起来被人撞见,那真是没法解释清楚。


    她给小猫崽喂了点鱼肉泥,又吃了点鸡蛋糕,虽然它看起来胃口很好,但余幸怕撑着它,便没有多给。


    斯柳站在门口,突然道:“以后您和殿下的孩子,也是这么可爱的。”


    余幸看她一眼,笑了:“这话说的还太早,我们未必能走到一起。”


    斯柳:“您不喜欢殿下吗?”


    余幸诚实道:“我也不清楚,说实话,我没谈过恋爱最多是对人有过好感。可也没成。”


    斯柳:“为什么?那个人不喜欢您吗?”


    “他不认识我。”


    余幸慢慢道:“说起来,那大概也不算喜欢,就是觉得两个人合适,所以才有好感——不是因为先有好感才想在一起,就是这个顺序的差别,嗨,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才贴切。”


    上辈子在学校门口摆摊,帮过她一把的善心的修车铺老板,一度被余幸认为是伴侣的上佳人选。


    那时候她就想着,如果能找一个这样的人作伴,两人都勤奋努力,一定能把生活过的很好。


    但那也不是喜欢,而是合适范畴里的选择。


    现在回忆起来,不仅不知道那人的姓名,甚至连面容都模糊记不清了。


    斯柳:“能叫老板挂心,他一定非常优秀。”


    别看斯柳平时对凌朝没有特别尊敬的表现,但内心还是很看好他们家殿下的。


    能把她家殿下比下去,必然是人中龙凤。


    余幸窘迫道:“应该也不是主流认知里的优秀他就是开修车铺的,很善心的一个好人。”


    凌寻等人连吃带喝一直到深夜。


    他们的饭量大的惊人,光是乳酪玉米羹便喝掉了五大壶,桌上那么多的菜竟然没够,后来又送了两波。


    到最后每个人都撑的瘫在椅子上目光涣散,还有两个干脆变成了猫,四脚朝天的仰着。


    凌朝因为长时间的精养,眼界更开阔,虽说也吃了不少,倒没有十分失态,还能趾高气昂的奚落其他人没见过世面。


    酒足饭饱,凌寻主动去结了账,除却菜金之外,他还另外单独预存了一大笔钱,说以后有宴请需要时,也希望余老板能给个方便,提供订桌服务。


    有钱赚,余幸哪能不同意,也很乐于给凌寻个面子,连忙答应下来。


    她把一群人送出去,深夜风大,赶车的车夫哭丧着脸跑来,说其中一辆马车的后轮不知什么时候震裂了。


    这大半夜的,实在没处修理,余幸提议:“要不,把车先放在这?明天再取了找人修?”


    斯柳却突然语出惊人:“——我家殿下会修车!”


    第96章


    斯柳这一嗓子,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凌朝身上。


    凌朝原本嘴里还悠闲的嗦着一条牛肉干,闻言瞪大眼睛:“——看我干什么!”


    斯柳表情却异常坚定:“殿下,去试试吧,我会在旁边帮助您的。”


    凌朝狐疑道:“我为什么要去修车?”


    先不说会不会的问题,就算少了一辆马车,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挤一挤不就行了么?


    不过斯柳一向稳妥,突然这样说,难道还有什么别的深意?


    他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矜持颔首:“——既然坏了一辆车,那各位兄长就先走吧,这辆车我会负责修好的。”


    他以为是斯柳故意在创造独处的机会,忍不住暗暗赞好。


    其他一众猫猫头吃撑了正犯困,都想赶紧回去睡觉,谁也没精力搭理他,于是不多会儿,现场里便走的只剩下凌朝了。


    凌朝心中窃喜,面上却故作不情愿道:“现在也找不到人修车,今晚只好在这里将就一晚了。”


    余幸却道:“正好小全要去把垃圾送走,你就坐他的车吧,让他把你送去医馆。”


    凌朝错愕道:“什么?我不坐垃圾车!”


    余幸:“不是垃圾车人又不用坐在板子上。”


    “那也不坐!”


    他突然耍了脾气,把两个衣服袖子铺展开:“——我穿这么好的衣服,你让我去做垃圾车!”


    余幸为难道:“可你穿的这样好,也不能委屈你在睡小杂物间。”


    倒不是故意赶人走,只是店铺开业事情多,各处房间都没怎么收拾,平时她和斯柳都是挤在一间里睡着的,真是没有多余的卧房了。


    但凌朝却突然闹起来:“我早发现了,你就是更喜欢大花!不喜欢我!”


    “ ”


    他越发钻了牛角尖:“它是你捡回来宝贝着养大的宠物,我就是凶神恶煞到处抓人的讨厌鬼,说什么不介意我的家族特征,不在乎什么形态变化,但你还是偏心!”


    “就因为它毛茸茸的,我却没有毛!”


    余幸:“”


    槽点太多,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她左右望望,好在天色太晚,大多数店铺早都关门了,街上没什么人,要不然这一顿发疯,被有心人听了去,那可就不得了。


    看着凌朝愤愤的脸色,余幸也只能妥协让步:“我也不是要赶你走,是真的没有多余房间,你要住下,就不能太挑剔。”


    凌朝大声道:“我从来都不是那种人!”


    一边说着,大摇大摆进屋去了。


    斯柳抱着脸盆毛巾等洗漱用品给凌朝送去,一进门便道:“殿下,我都给你暗示了,为什么还要闹的这样不体面呢?多难得博好感的机会。”


    凌朝莫名:“什么暗示?”


    斯柳深吸一口气:“殿下,您心悦余老板,这话没错吧。”


    凌朝耳朵突然红了,结巴道:“突然说这个干什么?”


    斯柳慢条斯理的把水盆放好,又把毛巾挂起来:“但余老板喜欢的不是您这样的类型。”


    凌朝唰的从凳子上跳起来:“我就知道,她更偏心大花!”


    如果不是尊卑有别,斯柳很想用脸盆扣在他头上,砸醒这个榆木脑袋。


    斯柳耐着性子:“是人是猫,都不是这样的类型。老板上一个有好感的人,是个修车匠。”


    凌朝面色沉沉:“修车匠有什么神气的?”


    又回神过来,不可置信道:“你让我去修车,是要效仿那个修车匠?我不屑跟别人比!”


    斯柳:“修车匠本身没什么好与不好,我推测他的样貌家世也未必比得上殿下您,但据说此人品稳重又可靠,而且还很热心善良,是个好人。”


    正好与他们家殿下背道而驰。


    所以她觉得曲线救国,哪怕是借助修车的职业滤镜呢,至少能刷一下好感度。


    见凌朝冥顽不灵,斯柳又上一剂狠药:“老板曾说很羡慕一家人和睦欢乐,但我看余老板的态度,似乎没那么着急想安定下来的意思。”


    “可能是当下出现的人,都没有让她很心仪的吧。”


    见凌朝陷入沉思,她简单行礼:“我走了,殿下好好休息,也好好想想我说的话。”


    余幸大早上起来便听到窗外叮叮当当作响,原以为是来送食材的板车装卸,打开窗板,却发现凌朝正坐在院子当中,埋头苦思。


    “ ”


    她披上衣服走出去:“大早上的,这是做什么呢?”


    凌朝抬头:“昨晚不是说了么,我要把车修起来。”


    余幸目光扫视过地上拆的七零八落的零件:“还是找个修车匠来更方便,只是车轮裂开,修起来应该也花不了多少钱。”


    “那不行!”


    凌朝被踩到脚一般,急起来了:“一点小事而已,我自己就处理的来!”


    刚好早上当班的厨师把早饭做出来,白菜肉包和牛肉蒸饺出锅,院子里顿时飘起一阵饭香气。


    余幸便道:“那也不用这么着急,你先去洗手,吃饭?”


    凌朝闻着香气,不争气的饿了,抿嘴站起来,想着吃饱了再修也是一样。


    他一口气吃了十几个,吓得余幸把盘子都端走,生怕给他撑出什么毛病来。


    刚捡到大花的时候还是个半大猫崽,吃起东西也是不知饥饿饱腹,时常撑的胃鼓起来,两头尖尖像个枣。


    这样想着,竟然有点怀念。


    吃过饭后,有个送货小哥捎来了信儿,说鸭脚港上有人找她,还带了包东西要给她。


    余幸很好奇:“有人找我?送的什么东西?”


    小哥摇头:“不知道,她抱着那包袱不肯松手,说要亲自见你才给,盐老板拿不定主意,所以让我来送个口信。”


    余幸:“那她可有说,叫什么名字?”


    小哥依旧摇头。


    那女的从进了店门之后,就一脸警惕的紧紧抱着包袱,只说要找余幸,别的什么都问不出来。


    余幸:“她是从哪儿来的?算了,问你你也不知道——这样,明天下午刚好有辆车送海货来,你让她跟着车过来,如果真的有事,就当面说。”


    小哥领着消息走了。


    凌朝最终还是没能把马车修好,原本只是车轮子坏了,经过他的一番修整,整个车底板都掉了。


    他大概也被自己的破坏能力惊到了,坐在一堆零件里发愣。


    余幸忍笑,打发了个伙计去附近找个修车匠过来,这马车木料贵重,装饰也华丽,肯定花了不少钱,就这么废弃掉也太可惜了。


    “不会修马车又不是丢脸的事,术业有专攻。”


    余幸拍拍他的肩膀,安慰:“再完美的人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每个人都有擅长的地方,比如我在厨房里可能说的上话,但若是让我出海去捕鱼捞虾,那就不行了。”


    “你虽然不会修车,可是抓犯人很厉害。”


    凌朝:“那两个女人逃了这么久,我都没抓住她们。”


    甚至有几次,明明有了线索,却硬是跟丢了,滑不溜秋的像两尾鱼。


    余幸:“那挺好。”


    凌朝更郁闷了。


    隔天,送货的小哥到了,他走进院子,身后跟了个裹得严严实实的女人。


    女人一见到余幸,眼睛顿时亮了,扑上来抓着她的手,声音都在颤抖:“余家妹子!”


    余幸有些惊讶,旋即也认出了她:“苔嫂子?”


    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余幸在下城区待过一段时间,而苔嫂子是住在附近的邻居,一个人拉扯着三个孩子,生活很难,但她把他们教育的很好。


    其实下城区的人都过的苦哈哈的,力气大家都有,但在那地方,能赚钱的机会本身就很少。


    余幸回握她的手,将人带到屋里坐下,叫伙计倒了热茶,真心诚意的道:“过的还好吗?”


    苔嫂子也笑开:“我一切都好,只是找你真不容易,原来在外面做这么大的生意。”


    余幸:“混口饭吃——不过是比下城那边要好很多,咱们两个见面不容易,你就在这里多待几天,我做东,带你好好四处逛逛桃妹儿该长高了吧?”


    苔嫂子伸手比划了一个高度:“长的高了,现在能到这儿了呢。”


    而后突然坐直身体,把身后那个一路上都紧紧抱着的包裹拿来,如释重负的道:“我这一辈子也没出过远门,如今见到你,可算能松口气。”


    她把包袱拆开,里面是又一层,打开后还有一层,最里面是油纸包,包着二十个银币。


    “这是你当初救急我的二十个银币,我用掉一些,后来又补上,这么大一笔钱放在我这儿,我真是睡觉都睡不安稳,所以思来想去,还是给你送来了。”


    余幸叹气:“找送货的捎来就是了,何苦要辛辛苦苦走这一趟呢?天气这么冷。”


    苔嫂子仍旧摇头:“不亲自交到你手上,我不放心。”


    这对她来说是很大的一笔钱了,万一出现什么闪失,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余幸现在当然不缺这点钱,但知道苔嫂子的为人性格十分正直,便也只能收下了,又想着回头多裁剪点棉衣布料什么的,让苔嫂子带回去,她家孩子多,用的上。


    “你这趟走这么远,家里的孩子们怎么办?有人看顾么?”


    苔嫂子突然笑起来:“对的,这件事你还不知道,我家你大哥回来了。”


    余幸惊讶的道:“回来了?”


    她从认识苔嫂子的时候,就知道她是个寡妇,据说丈夫是几年前跟着人出去做工,而后就再无音讯——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时代,这种事并不罕见。


    离开的人离开了,而留下来的人还要活着。


    “我以前只以为是他人没了,没想到这四年多过去,他又回来了。”


    苔嫂子说着,落下泪来:“说是在外面被人骗了,吃了些苦,人也落下点残疾,但能回来,我们一家人团聚了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余幸找来手帕,帮她擦了擦眼泪,轻声道:“这是喜事,你们一家团聚,日子也有盼头了。”


    苔嫂子跟着破涕为笑:“你说的对,这日子有盼头了。”


    她握住余幸的手,轻声道:“其实我这次过来,还给别人带了句话。”


    “你还记着于三儿吗?”


    余幸点头:“记得,邻居一个巡城使大哥,人长得高大,不爱说话。我先前在鸭脚港的时候,他被调过来帮工,我还遇见他了呢。”


    “就是他。”


    苔嫂子缓缓道:“我娘家跟他家离得近,要说于三儿,也算是半个我看着长大的弟弟,他给公家当差,有本事,虽然话少,但人品没的说家里只有一个老娘和一个妹妹,都是脾气好的。”


    “他让我问问你,若是你觉得他还成,可愿意跟他一起过日子?”


    第97章


    余幸错愕:“谁?于三儿?”


    苔嫂子点头:“就是于三儿,他在下城干满了八年,说是立下一些功劳,年限也到了,马上要升官儿了,怎么也能捞个队长,能管着七八个人呢。 ”


    “这一升官,地方就能调,你要是愿意,他就随你的意愿,调到哪里当差都行。”


    “余家妹子,我知道你本事大,是能挣大钱的人,我跟你说句真心话,你要是心里没人,于三儿就挺好。”


    “虽然他人是黑壮了些,但胜在心眼儿实又勤快,没那些花花肠子,最适合过日子。”


    “ ”


    苔嫂子说的,余幸都想过。


    成家和过日子,不能只凭着一腔爱意,还得看匹配度。


    性格上的,家世上的,生活习惯上的,各种方面。


    说起于三儿,余幸和他打交道并没有特别多,只记得这人长得高高壮壮,黑黝黝的一张面皮,五官端正,大约因为是巡城使,所以自带一股刚正气息。


    先前在下城区的时候,他救过自己一次——她夜归遇上坏人,被追的狼狈,于三儿把那个人抓了起来。


    但于三儿本来就是巡城使,这是他的工作,是他的职责所在,无论那天被追的是谁,他都会相救。


    后来又在鸭脚港,鸭脚港闹台风下暴雨,吹垮了民房淹没了港口,巡城处人手缺乏,于三儿被调过来帮忙。


    于三儿的确话少,但这不是缺点,至于什么黑壮外貌,其实余幸也不大在乎——男人嘛,用不着长得多么俊俏,稳重顾家才是最要紧的。


    “你要是心里没人,于三儿正合适。”


    这话一点不作假。可扪心自问,如今她心里真的没有人吗?


    苔嫂子握着她的手,语重心长道:“话说下了,你就好好想想。”


    “左右是一辈子的大事,想好了,再给我个信儿。”


    余幸点点头。


    门吱呀一声被蹭开,一只白底狸花的大猫溜达进来,跳到了软凳上。


    苔嫂子惊讶笑道:“哟,这不是你的那只猫么,还养着呢?都长这么大了!”


    说着要伸手去摸猫头,但被灵巧躲开。


    猫跳到余幸膝盖上,拿毛脑袋去蹭她的手。


    余幸摸摸它的肚子,已经瘪下去了,便从桌上拿起一枚饼干托在掌心,喂给它吃,带着软刺的舌头在手心里唰唰的舔,触感一阵酥麻。


    凌朝一边嚼着饼干,忍不住腹诽,明明人和猫都是同一个,可待遇就是差这么多。


    猫就可以靠的近,跳到怀里也被允许,睡在枕头边上也被允许,还能从手心里吃食。


    但变成人的时候,恨不得把距离拉开十丈。


    这还有天理吗?


    余幸摸摸猫头,抬眸道:“苔嫂子,你这趟出远门不容易,既然家里有大哥照应着,就别那么着急回去,多玩两天。”


    苔嫂子也感慨道:“你这样说,我也就不跟你见外了。我活了这大半辈子,一直困在那一亩三分地里,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竟然是头一次见。”


    “说不定也就这么一回,我得好好看看。”


    余幸笑道:“哪里就那么夸张。你这一路风尘仆仆,肯定没休息好,先睡上一觉,再说别的。”


    她抱着猫起身出了房间,吩咐小全去买个新的澡桶:“这是我在老家的一个姐姐,她要有什么需要,你们就尽量满足就是。”


    “是,老板。”


    余幸把猫放到外窗台上,看它懒洋洋的三只脚跳上软垫,随口道:“ 她是下城区的邻居苔嫂子,你还记得吧——她给咱家送过菜,家里有三个孩子。”


    “喵。”


    “那你还记得于三儿吗?巡城使于三儿。”


    “喵!”


    见它反应激烈,余幸笑笑,没再说什么。


    傍晚时分,余幸带着苔嫂子在店里吃了点东西,套上马车沿着凤凰街走。


    凤凰街毗邻王城,是北城最繁华热闹的街道,沿河两岸都是商铺,灯光绚丽人流熙攘,处处都是欢声笑语。


    河上有小船飘过,上面的许多商贩沿岸叫卖:“——脆糖果子,二十铜币三个!”


    “芝麻糖!五铜币一块!”


    苔嫂子生平第一次见这样的美景,呐呐道:“好看是好看,可东西也卖的太贵了。”


    脆糖果子这种满世界都有的小吃,在下城区里十个铜币就能买六个八个,到这地界,竟然翻了一倍不止。


    余幸笑笑:“确实是贵,不过大多数人通常也不会买的,除非小孩子闹的厉害,再就是那些非富即贵的人家,手头上阔绰的。”


    再往前人流密集,马车已经没法通行,两人便从车上下来,沿着街走。


    街上有许多摊贩,售卖的商品讨巧新鲜,是在下城区看不到的玩意儿。


    余幸拿了一件新的棉衣,在苔嫂子身上比划。


    苔嫂子连连推拒,余幸坚持道:“说了我做东,今天就听我的。”


    又一气呵成买了新棉鞋和帽子,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换了新的。


    苔嫂子独自带着孩子这么些年,经济自然是紧张,恨不得一个铜币都掰成两半儿来花,就算有衣料也是先紧着孩子用,自己已经好多年都没裁过新衣服。


    她哪里不知道余幸这是顾及她的自尊心,变着法子的帮她呢,心里更加感激。


    街上时不时就有巡城使腰配挎刀路过,连续过去了两队,苔嫂子突然发现,走在中间的一个人两只耳朵是尖尖往上的形状,她扯了扯余幸的手臂,小声道:“那个是折人吗?”


    余幸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肯定的点点头:“是折人。”


    “我原先听过好多传闻,都说上城区这边对折人管的严厉,不让白天上街,不让做生意,也不让小孩进学堂读书,甚至还要叫很多税金原来都是假的。”


    苔嫂子由衷感慨道:“连这里的巡城使,都比下城威风多了。”


    “你当初离开下城区,真是最正确的选择。”


    余幸也唏嘘道:“我也是走出来之后才知道的,原来折人最不被善待的地方,其实是下城区。”


    如果不是苔嫂子提起,她都快忘了自己异于常人的身份,毕竟异色瞳这种不痛不痒的特征,对日常生活也没什么影响。


    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喧嚷,回首望去,见是两个官差被众人拥簇着往前走。


    余幸连忙把苔嫂子拉到一边让出路来:“这是天象预告的官差,看来又要变天了。”


    这个时代科技落后,虽说也有自己观察气象的方式,但毕竟没有那么准确高效率。


    公告栏里的天气部分并不是每天更新,只有天气变化剧烈或极端天气时,才会提前发出预警。


    例如鸭脚港上的飓风和暴雨天气,会直接威胁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这种。


    公差拿着新的布告换上去,立刻便聚集了一大批人,团团围住。


    苔嫂子担忧道:“按说这寒冷时候都快过去了,怎么又要变天?”


    她家里也有一小块土地,还惦记着春耕播种,若是耽误了时节,一家人一年份的口粮都没有保障。


    余幸:“我也不清楚——咱们去看看?”


    但凑到边上才发现根本挤不进去,而且个子也不够高,布告被挡起来死死的,垫着脚也看不到丁点儿。


    好在有那热心的,把布告上的内容大声诵读出来,大致意思是说要下雪,而且是史无前例的大暴雪,预计气温也可能大幅度降低,可能会影响出行甚至冻坏温水管道,让居民尽量多囤些吃食和防寒衣物。


    苔嫂子一听待不住了。


    她家房子年头不小了,往年大暴雪时候压塌房屋的例子可不少,得提前回去加固,还有多做些干粮囤起来,大雪下来柴都是潮湿的,到时候怕连做饭都成问题。


    余幸也没拦,连夜叫人去买了些棉被棉服一起打包放在马车,将人送去港口,保证能坐上最快的一班渡船。


    苔嫂子更加感激,临走还不忘抓着她的手,问她如果考虑好的话,一定要捎信儿过去。


    小全是新招的跑堂,性子灵精,他问余幸是不是也要采买些东西囤着:“布告一出,市场上就抢起来了,现在粮食的物价都涨了两成了。 ”


    余幸下午时候刚对过单子,知道两处仓库里的食物还足够多,便只让他去买些碳和木柴。


    “油布,毡子,棉被这些,你看着也买些,到时候把仓库的大门也封一封,否则天气太冷,有些蔬菜怕是也要冻坏了还有清扫用具,铁锹铲子什么的。”


    “棉衣要最厚的,先买上一百件,雪鞋也是,给明天来上工的员工分发一下。”


    小全记在心里,连夜去了。


    忙完这些回到店里,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大花慵懒的四脚朝天睡在垫子上,余幸裹挟的一身寒气,坏心眼的去蹭他的脑袋,把脊背上的毛毛都揉乱。


    “还是你舒服。”


    “有厚厚的一身毛不说,往火炉边上一趴,别的什么也不用操心了。”


    “喵。”


    猫爬起来伸个懒腰,跳到地上去,一阵刺目白光闪过,凌朝盘腿坐在地上。


    余幸默默后退两步。


    凌朝:“”


    看吧!他就说了!


    待遇差这么多!


    第98章


    凌朝没好气的:“离那么远做什么!我又不咬人!”


    余幸:“远吗?也没有吧。”


    一边说着,又往旁边挪了两小步。


    “ ”


    凌朝不跟她计较,把手枕在脑后,靠在椅子上,慢悠悠的开口:“上一次预告有这么大的雪,还是在十年前,那时候我刚刚十岁。”


    “那一年的冬天非常难熬,粮食储备不足,连国库都捉襟见肘,民众们听信谣言,冲进王城大肆抢夺,大批官员无辜被杀有人说这是因为王城贵族不敬上天,所以才引来天罚。”


    余幸忍不住道:“这就纯粹是胡扯了。极端天气虽然少,但发生的概率也不是没有,跟人没有直接关系——反正跟你们没有关系。”


    若说现代社会里,各种污染和工业气体排放促进了气候的恶化,可在这工业进程几乎为零的落后时代,人类对自然的影响非常少,完全可以到了忽略的地步。


    凌朝:“我也不信,但有人信。”


    这些人打着拨乱反正恢复天道的名义,大肆发动暴乱□□烧,趁着一场大雪,把那阴暗的心思都做到了明面上,受害的也不仅是王城贵族,更多的是普通民众,粮食和衣物都被抢走,很多人没能度过那个寒冬。


    余幸摸了摸胳膊:“你说的我都有点害怕了。”


    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先前敢说王城贵族不敬上天,万一什么时候再把帽子扣到折人头上,他们可没有贵族那样的兵力和财富用来自保,她能确保囤了足够多的粮食和御寒衣物,可如果有人持刀明抢呢?


    凌朝郑重道:“万一真的发生了不好的事情,我会保护你的。”


    余幸却完全没听,只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担忧到自言自语:“得去再买点木板榔头什么的,实在不行,干脆把大门封起来应该不至于发生强闯这样的事情吧?”


    凌朝顺着道:“那我跟你一起,明日安排了值守,我负责的哨岗刚好在附近。”


    余幸惊讶:“可是,你不用回医馆吗?”


    凌朝原本想说那点小伤早好了,但话到嘴边吐出来却变成了:“人手不够。”


    余幸脸上露出同情的神色:“真是辛苦你们了。”


    凌朝矜持点头:“ 还好。”


    隔天竟然是个大晴天,太阳明晃晃的,气温也有所回暖,人站在街上连棉衣都穿不住了。


    但谁也没有质疑预警的真实性,粮食铺子和布庄成了最拥挤的地方,里三层外三层根本挤不进去,很多店干脆挂出了售罄的牌子,大门紧闭。


    余幸叫小全套车去了木材市场,相较于米面店和布庄,这里的生意比较冷清,但开门的商家不太多,余幸买了些板子,榔头,铁钉,可能用的上的都买了一通。


    然后送凌朝去值守的哨口,那是两间设在凤凰大街中段,临时搭建的小屋。


    里面已经有两个人,都是巡城处的,他们不认得凌朝,但认得凌朝胸口上的调遣牌,于是赶忙行礼。


    凌朝下了车:“我今天要值守到半夜,记得给我留门。”


    余幸:“”


    拒绝的话在舌尖滚了三滚,最终还是咽下去。


    斯杨留在火锅店那边没跟过来,家里边就她和斯柳两个女人——虽说斯柳是有些拳脚功夫,但她自己是没什么自保能力的。


    想到这里,余幸从钥匙串上拆下一把备用的:“这个给你,是外面大门上的。”


    值守很无聊,除非有召,否则就要一直在哨口待着。


    往日凌朝最不耐烦这样的差事,但今天却美滋滋的,他拽出脖子上的冰蓝色猫头挂坠——单个的钥匙也被串了上去,两两相撞,发出叮当响声。


    他把那吊坠看了又看,越发觉得爱不释手,却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声响,于是连忙把吊坠收在衣服里,端正了神色:“什么事?”


    其中一名巡城使进来禀报,说有人在凤凰街闹事,还张贴了大字报,说雪灾预警是天罚。


    凌朝不耐烦道:“十年前就用过的老旧套路,把他的嘴堵起来,拖走。”


    “谁敢有跟着起哄的,也一并抓起来!”


    “是!”


    哨岗不能离人,餐食是巡城处统一供应的盒饭,两个饼子,一只鸡腿一条鱼,紧巴巴的压在饭盒里,按照人头配送。


    这伙食算起来是不错的,但凌朝吃惯了更好的,就难免挑剔。


    鸡腿太腥,又炖的发柴,鱼肉都碎了浸入鸡汤,软塌塌的没法入嘴。


    他兴致缺缺,用筷子戳了戳,随手丢给一名巡城使:“没动过的,你要吃就吃了,不吃就帮我丢了。”


    三个下属知道这位上司是真性情,便将那份盒饭分食了。


    下午时分开始变天了,风凉飕飕的刮起来,街上枝叶乱飞,大多数人家都闭门不出,偶尔有路过的行人马车,也都是步幅匆匆。


    但好在并没有再出现蓄意闹事的人。


    临时哨口的两间小屋,凌朝独占一间,另外三人在另一间,烤着炉火倒也安详。


    傍晚巡城处又送了一次盒饭,跟中午一样的内容,而且还是凉透的。


    凌朝此时虽然有些饿了,但看到这份东西真是毫无食欲,于是随手又给了三名下属。


    “你们拿去吃吧,我不爱这个味道。”


    其中一名巡城使大着胆子道:“您已经两餐没吃了,不饿吗?”


    凌朝:“”


    怎么可能不饿!


    怪只怪自己嘴太刁!


    他没好气的往躺椅上一靠,把书遮住脸:“不饿!”


    天色稍微暗些的时候,风停了,没多会儿便开始落雪,地上很快堆积了厚厚的一层。


    凌朝躺在椅子上,听外面三个巡城使闲聊,肚子里有些打鼓,又开始想着余幸不知今晚会做什么饭,早上出门那会儿,他看到盆里泡了两只大棒骨。


    大棒骨熬汤是很好的,小火慢慢煨着,一直炖到汤是乳白色的,里面还能加一些豆腐,吸饱了汤汁嫩嫩滑滑的,撒上葱花,他能喝上两海碗。


    真是一点不能想,越想越饿。


    而就在此时,外面又传来响动,三个巡城使都出去查看,凌朝也来了火气,心说是哪个不长眼的,非要在这个时候找麻烦。


    然后他看见余幸进来了。


    那点火气倏然就没有了,身后隐形的尾巴也摇晃起来。


    余幸裹在厚厚的棉袄里,头上带了护耳朵的帽子,整个人团团的像一颗球。


    她提着一个大食盒,斯柳在后面,拎着两个包袱。


    余幸满面笑容:“天冷成这样,你们值守辛苦了,我们来送点吃的。”


    食盒里是一口用棉布包着的陶瓷汤锅,正好架在炉火上,里面放了火腿豆腐丝排骨段和蛋皮卷,被骨汤浸透了,咕嘟的满屋飘香,三个巡城使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又把包袱打开,里面装了些洗净的蔬菜和肉片,还有整齐排列的面饼——凌朝认出来,这是前段时间斯柳一直在找人做的''方便面'',第一批试验品出来,面条丝滑劲道,反馈非常好。


    没有凌朝的允许,三个巡城使并不敢靠近,只敢眼巴巴的盯着。


    余幸把凌朝拉到一边,小声道:“不准护食,这么冷的天,大家都暖暖身子况且不是有这么多么,四人份足够了。”


    凌朝:“哼。”


    余幸:“店里还煮了鱼片粥,等下班回去了,都是你的。”


    凌朝这才满意了。


    不远处的街口,凌寻正站在台阶上,身旁两名小厮,一个撑着伞抵挡风雪,另一个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


    凌寻目力过人,远远瞧着,轻笑道:“看来是用不着我了。”


    其中一名小厮试探道:“咱们不给五殿下送去了?听说他今天午餐和晚餐都没用呢。”


    凌寻回身往马车走去,哼道:“他吃的可比咱们好,要不是我还顾及这张老脸,一定去看看那大食盒里装了什么好东西余老板那手艺也不知怎么练的,脑子里又有那么多新奇想法。”


    “嘶,这天气可真冷,今晚叫人把炉火燃的旺些。”


    “还说什么不喜欢,分明比谁都挂心。”


    “我的傻弟弟哟,你命可真好。”


    第99章


    因为恶劣天气,凤凰街的大部分商铺都暂停营业,至于什么时候恢复,得看雪什么时候能停。


    半夜余幸睡不着觉,披上棉衣去门口,积雪已经没到了膝盖那么深。


    上次这么大的雪,还是在下城区的时候,她租在小房子里,一人一猫作伴,日子也不觉得无聊。


    原来他们已经相伴这样久了。


    斯柳听到动静,也披着衣服跟出来,轻声的道:“老板,进屋吧,着凉了要生病的。”


    余幸嘿嘿的笑:“我还行,不冷,就是有点睡不着。水暖管还热吗?”


    整个桾都的供暖系统都做的非常好,居民们只要愿意的,都可以在家中通上热管道,尤其是商铺,几乎都普及了——当然是需要一定费用,可综合起来性价比还是挺高的。


    但据说极寒的时候,若遇上大雪连绵,锅炉房里没有柴火和碳,管道也会出现不热或者冻裂的情况,那时就只能靠着各人家自己的炉火来取暖。


    斯柳点点头:“我刚试过了,还是热的。”


    余幸搓搓脸:“希望能撑过去吧,我不怕热,但挺怕冷的。”


    “你先去睡觉吧,我白天喝了浓茶,这会儿还挺精神的。”


    反正明天也不用开门做生意,早点睡晚点睡都不要紧。


    斯柳点点头,回房间去了。


    看着雪越下越大,余幸玩心大起,从一堆工具里找到了一柄铁锹,把积雪铲起来,决定堆个雪人。


    虽说天气寒冷,但人一运动起来就浑身发热,不多时候,她已经额头上出了一层薄汗,而雪人也初具形状,大圆球的身子和小圆球的脑袋都叠放起来。


    把胡萝卜的鼻子插在雪人头上,她正用小铲子仔细修饰细节,突然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猛然扭头去看,就见院墙上赫然站着一只野兽。


    那野兽身形流畅矫健,有点类虎,但又没有那般雄壮,浑身的皮毛光滑如同缎子一般,身上有深深浅浅的黑色咖色斑纹,两只眼睛在夜色中熠熠生光。


    “ ”


    余幸瞬间起了一身的白毛汗。


    她没见过这种野兽,但也不会傻到觉得它是吃素的。


    一瞬间没法思考为什么桾都里会出现这种危险的动物,她不由得握紧了手中的小铲,这是她唯一的武器了。


    有人说面对大型猫科猛兽时,千万不能转身背对着,更不能立刻转身就跑,否则就会激起猛兽追杀猎物的本能,被当场猎杀。


    余幸浑身僵硬,眼睛紧紧盯着对方的,握紧小铲一步步后退,想要退回屋里去。


    野兽甩甩尾巴,轻巧的从墙头上跳下来,爪子在雪地里印出大号梅花,它扭头叼住雪人的胡萝卜鼻子,唰唰的吃起来,牙齿的锋利程度赶得上最利的刀刃。


    余幸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腿脚因为过于紧张而几乎走不动路,门前雪滑,紧张之下,竟然摔了个屁股蹲。


    眼见着那野兽迈动四肢靠过来,余幸闭上眼睛,牙齿咯咯的响,心道今日吾命休矣。


    斯柳听到动静出来查看,看到这一幕顿时吃惊,连忙喝止:“——住手!”


    猛兽甩甩尾巴,规规矩矩的蹲坐,两只前脚并拢在一处,耳朵一动一动的。


    余幸也在斯柳的搀扶下坐起来,她腿脚还在打颤,苦笑道:“不行,我使不上力气。”


    斯柳:“老板不用害怕,这不是吃人的猛兽,这是殿下的堂弟。”


    余幸吃惊:“什么?他们不是一个家族吗?怎么”


    怎么体型差这么多!


    斯柳:“殿下的兽形也有两种,有大小的区别,平日里化作猫形是因为活动比较方便。”


    而此时,那猛兽已经化作了一个面貌清秀的少年,他看上去比凌朝小一些,估摸也就有个十八、九岁,正垂头丧气的坐在炉火边上。


    斯柳语带责怪之意:“您真是太失礼了,怎么能半夜爬上墙头?会把人吓坏的!况且这城中许多巡城使往来,万一被抓住了,要怎么办?”


    少年为自己辩解:“我很小心的!我知道他们的巡逻路线,我都避开走的!”


    余幸喝了点热茶,也有点缓过来了:“别坐在地上了,这里有椅子。”


    少年性子活泼,立刻便高高兴兴的,他坐在椅子上,自我介绍:“嫂嫂你好!我是凌朝兄长次小的堂弟,我叫凌念!”


    余幸:“等等,你换个称呼,我和你堂哥不是那种关系。”


    至少目前不是。


    凌念倒也从善如流:“好的,那我也叫你余老板。”


    余幸试探道:“我好像,以前没见过你?”


    上次一众猫猫头来店里聚餐,其中并没有这个少年。


    凌念闻言愤愤:“他们不带我!”


    凌念因喜好打猎骑射,成年后便干脆把府邸定在了北城墙外,那里有一大片林子,只是离着都城比较远,平时鲜少能和兄弟们聚会。


    “前些天,凌寻兄长来探望我,说余老板宴请了哥哥们,那饭菜口味简直天上有地下无,连他这样惯来挑剔的口味都能说出这样的话,想来一定非常好。”


    他自从听说了便一直记在心里,想着什么时候一定要来试试,排队也行。


    可还没等进城,却等来了暴雪极端天气的预警,他也领了城外驻守的差事,就在北城城墙根底下。


    中午时候还有人送饭,晚上那餐却没有了,差使因为马车陷入雪坑走不出来,最终的解决方式是临时去采购一些食材,让他们自己做饭。


    北城驻守的都是粗糙的大老爷们,所有的厨艺也就是把面和菜一锅倒进去煮,至于那味道,就别抱什么太大期望了。


    凌念越想越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其他兄长有好吃好喝,而他却要在荒芜苦寒的城外驻守,全然忘了是他当初自己坚持要离着那片林子近些,才方便骑射围猎。


    肚里饥饿难耐,又记起凌寻兄长曾说,凤凰街上的许多店铺是彻夜营业的,便怀抱一丝期望,连夜奔袭,想着来吃口好的。


    他起身行礼,有些不好意思:“外面风大雪大,化作兽形只因为皮毛方便保暖,并没有故意冒犯冲撞的意思。”


    余幸摆手:“没事,我心态强大,不要紧。”


    这话还是保守了,要是换个胆小的,说不定一口气就吓的背过去了。


    凌念:“其实我还带了礼物来的,因为怕吓到你们,所以放在墙外了,我现在去取来。”


    他走出门时已经重新变换成猛兽,轻巧跳出墙外,再跳进来的时候嘴里叼着一头鹿。


    鹿的致命伤在脖子上,因为天气缘故已经结冰了。


    余幸看着鹿身上的斑驳花纹,惊讶道:“嚯,这头鹿的皮毛真漂亮。”


    斯柳小声的道:“老板,这是黄鹿,数量稀少胆子又小,非常难捕捉,黄鹿的皮毛漂亮,通常能卖出非常好的价钱,肉质也十分鲜美可口。”


    余幸:“啊,这么珍贵吗?这多不好意思。”


    凌念却厚着脸皮,非常不见外的道:“礼物就当时赔罪要是能给我点吃的,就更感激不尽了。”


    他从城外顶风冒雪一路奔波,肚子里已经非常的饥饿难耐。


    余幸:“吃的啊我想想。”


    她一边说着,一边起身往后厨走去,斯柳连忙在后面跟上。


    后厨里倒是有不少食材,可瞧着凌念那样子,像是丝毫都不能多等的,思索片刻便道:“就煮个面吧,炉火这么旺,三五分钟就足够了。”


    斯柳点头,翻出双耳铜锅街上清水,端出去放在炉火上。


    凌念好奇的盯着看。


    斯柳斜眼看他,不大客气的道:“您今天真是太失礼了,半夜翻墙,这是君子所为吗?余老板脾气好心性宽容,但我家殿下不会善罢甘休!”


    凌念耳朵耷拉下来,双手合十的恳求:“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还求你别告诉凌朝哥。”


    凌朝在直系里是年纪最小的,也是性格最叛逆不受管束的,他才不管是什么哥哥弟弟直系旁系,不遂他的心意,动辄就要动手招呼。


    斯柳还要说两句,余幸已经端着食盒从厨房出来,食盒里放了些肉酱。辣椒油,绿叶菜,还有火腿和腊肠。


    “有忌口没?能吃辣么?”


    凌念把脑袋摇的拨浪鼓一样。


    “那就好这叫方便面,在这地界也算新鲜东西,牛肉酱的料包是自己熬制的,只要有滚水,泡开了就能吃。”


    她一边说着,连下了五个面饼进去,又陆续放了酱包和其他食材,最后打个荷包蛋卧在上面。


    肉酱化开,浓郁的香气顿时散发开来,凌念已经无心看其他听其他,只两眼放光的盯着眼前的锅子。


    面饼煮个三分钟左右便已经十分劲道,五个面饼加上配菜的分量装了足足一个大海碗,凌念埋头苦吃,烫的不住斯哈,但也没舍得停下来。


    斯柳冷眼看着,觉得这人和自家殿下比起来,差了许多——殿下虽说吃的也急,可基本的用餐礼仪是好的。


    她是没见过凌朝当初半大猫崽在下城区,刚开始还记得装一装矜持,到后来每每吃饭,都是急赤白脸,恨不得一头扎进饭盆里。


    那边凌念已经吃完了一盆面,热汤热水熏的他全身都暖洋洋的,身上也拱起了一层细汗。


    他吃的身心舒爽,摊开四肢歪在座位上。


    第100章


    凌念此人直来直往,他是出来吃饭的,吃饱了饭稍一缓和也就走了。


    余幸拿了些肉酱和方便面饼,还有自己捆灌的香肠火腿,扎扎实实的收拾了一个小包袱。


    凌念:“我变成兽形方便赶路,麻烦帮我套在身上。”


    说罢,往前一步迈出门,院子里赫然多了一匹野兽,瞳眸金黄,类虎,但比虎稍微苗条一点,更像是放大版的花豹。


    余幸:“”


    即使看到第二次,也觉得忒吓人了。


    斯柳把小包袱斜着扎在它的脖颈和前肢处,野兽晃了晃脖子确认捆绑结实了,略一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轻巧的跳过围墙跑走了。


    余幸搓了搓脸,松口气道:“这么大凌朝也能变成这样吗?”


    斯柳点头:“可以,但殿下的花纹是白底狸花,变大后没那么威风,所以他一般不会以这种形态示人。”


    余幸乐了:“那凌寻老板还是奶牛色了。”


    斯柳也跟着笑起来:“是了,凌寻老板也不大变化形态。”


    那头黄鹿沉甸甸的,又冻得梆硬,两人合力才把它抬进屋里,过了秤竟然有一百五十多斤,因为致命处在脖子,所以整身皮毛保存的非常之好。


    “这么好的一身皮毛,改件大氅可能不够,但做两件马甲是足够了,还能再余下套围巾帽子。”


    余幸道:“只是这位小殿下还真是率性,大半夜的跑这么远,就为了口吃的。”


    斯柳:“其实他没什么坏心思性子确实是过于放纵了。”


    余幸不甚在意:“嗨,他年纪还小,不定性是正常的,再说了,一锅方便面换这么大头鹿,我赚翻了。”


    十八岁虽说已经成年,但在她看来,也就是个高三生而已。


    就是个心性未定的大孩子嘛。


    她伸手在鹿身上比划:“ 听说鹿肉性温,最适合冬天进补,咱们明天就把鹿肉烤了,一定非常好味道。”


    这样新鲜的好肉,最好不用腌制,只要盐就能烤出好滋味,或者也可以根据个人口味加一点蜂蜜进去。


    斯柳一听,也来了精神。


    她现在对余幸无条件信任,但凡余老板说好吃的,一定差不了。


    余幸:“只是咱们两个吃不了这么多,那就先把肋骨的肉摘下来,还有鹿后腿要是凌朝在就好了,他饭量大,鹿肉又有营养,可以多吃些。”


    斯柳立刻道:“那我明天一早就去问问,若殿下有空,就请他过来。”


    余幸摇头:“雪下的这么大,能不出门就不要出门,况且这里离着哨岗也不近,马车都不一定走的动,你靠腿要走到什么时候去。”


    “天色不早了,休息吧,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第二天早上,余幸起床打开窗板,看外面的雪好像更大了。


    她裹着衣服出门,明显能觉出币昨天更冷了,雪积的已经有半人那么高,而且丝毫没有减小的趋势,一直在下,街上一片白茫茫的,几乎看不见任何行人。


    斯杨不知什么时候到的,正在门外卖力铲雪通出一条道来,大冷的天气他上半身只穿一件单衣,额头上竟然还冒汗。


    余幸招呼他:“别铲了,反正都会盖上的——你怎么过来的?路上情况怎么样?”


    斯杨停下手里的活儿:“凤凰街上有巡城使组织了人手正在清雪,但速度很慢。我骑马来的,马蹄子包布,就是走的慢些。”


    平日里一个小时的路程,他从天没亮就出发,足足走了三倍时间。


    余幸:“真是辛苦你了。”


    斯柳提着水壶从灶房出来:“水管好像冻上了,我刚用热水浇了,但水流还是很小。”


    余幸:“等等再看吧我也觉得今天冷了不少。”


    三人围着炉火闲话,上面架了个金属的板子,熥了些瓜子。


    斯柳:“也不知道这场雪什么时候才能停,现在才第二天,我已经觉得很难熬了。”


    余幸:“其实桾都和上城区这边还好,往港口和下城区,那里的日子才叫难熬。”


    上城区的房子大都是砖石垒造,结实牢固,而下城区和近港的许多地方,民房都是稻草和木头垒的,积雪压在屋顶,房子被压塌也不是没有过的事情。


    取暖和饮食更是无法得到保障。


    斯柳和斯杨都是凌氏的家生奴仆,斯杨还好,之前跟在凌朝身边,天南海北的走过,而斯柳到过的最偏僻的地方,大概就是鸭脚港了。


    而鸭脚港的生活已经比下城区不知好了多少,有些事情她根本无法想象。


    于是斯柳有些好奇的问:“老板是在下城区遇到殿下的?”


    余幸:“对啊,那时候我在一家旅馆里当厨子,有天下班回家的时候,看到大花在水渠里。”


    “那会儿它还那么小呢,小小一个猫攀在树枝上,差点就被水给冲走了。”


    斯柳想了想:“殿下那时候应该正是稳定期之前,身体虚弱维持不了太久的人形态,原本不该继续外出公干可他性格特别的倔强,没人能劝的动他。”


    余幸:“是所有人都有这个阶段吗?为什么凌念好像没这个烦恼?”


    斯柳摇头:“他还不到年纪,现在只能长时间维持野兽形态,无法进行灵活切换战斗力也差一大截。”


    余幸:“原来是这样反正那时候日子就难的,我丢了工作没有收入,就做各种零活儿,做枣豆糕去早市上卖,然后接各种喜事席面,挣点房租和吃喝嘛。”


    斯柳:“ 还要养着殿下,真的很辛苦。”


    余幸失笑:“那倒没有,有它给我作伴挺好的。”


    她早出晚归,大花就在家里期许等候,即使是一只猫,也让人觉得安慰。


    况且能有本钱走到鸭脚港来,大花也是有汗马功劳的,如果不是它连夜搬来许多昂贵的猫玩具,她要攒够这笔钱,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


    那只鹿被拖到屋里,已经化的半硬不硬,斯杨力气大,很轻松就把鹿拆解开来,鹿肉整整齐齐的分割,然后切成片状。


    平底煎锅上擦了薄薄的一层油,将鹿肉放上去炙烤,再用刷子刷一层盐水上去,油脂滋滋作响。


    鹿肉滑嫩香醇,即使不用任何蘸料也香的人直吐舌头,三人埋头苦吃,全然没注意到身后的门开了。


    凌朝站在门口,一脸震惊:“你们竟然背着我偷吃!”


    “ ”


    斯柳立刻站了起来,斯杨也是一脸羞愧,而余幸则无所谓的嘬嘬手指:“——你不是在值岗么?”


    凌朝把罩在外面的披风脱下来,上面全是雪花,愤愤道:“今日轮到我回家休沐,只给了半天时间。”


    余幸:“那你回来的挺巧——斯柳,帮他拉个椅子。”


    又对凌朝道:“哪有什么背着你?只是以为你没时间,鹿肉性温,刚好暖暖身子。”


    四个人重新围着炉火坐下。


    凌朝吃了两片,果然是滋味醇香,他被烫的直呼气:“鹿肉?哪来的?”


    余幸刚刚不小心把蘸料洒到手上,走到后面去洗手,斯柳便诚实答道:“昨天凌念小殿下来了,从林子里现打的黄鹿,所以肉质格外新鲜。”


    凌朝:“?他怎么找到这里?昨天?”


    斯柳:“应该是从凌寻老板口中听说的,半夜变作兽形态跳墙进来。”


    凌朝脸色铁青,嚯的起身:“我非揍他一顿不可!”


    余幸从后厨出来,见凌朝站着,有些吃惊的道:“怎么?这就要走了?”


    凌朝立刻坐下:“那倒没有,我今天下午都是空闲的。”


    “不急最好,这还没吃两口呢。”


    余幸把手里的托盘放下,上面放了盆刚洗好的翠绿生菜还一些腌制的牛肋排肉:“晚上你去值岗,也带几个面饼和酱包,吃了也能暖暖身子。”


    “好。”


    凌朝左右开弓,抱着肋排啃食一通,才道:“最近两天雪势不小,就算听到什么声响,也不要随便出门去看。”


    余幸闻言,担忧道:“怎么?城里不太平么?”


    凌朝摇头:“据说是下城那边一伙流窜作案的盗匪,正在往桾都方向来。”


    其实每年都有这样的事,越是不光景的年头,匪盗就越是横行。


    这些人最爱趁着雨雪夜晚作案,毕竟这样的天气通常街上都没什么人,不管做下什么罪行,大雪一盖大雨一冲,就什么痕迹都没有了,后续的抓捕工作也十分不易。


    这也是为什么他临时决定让斯杨赶过来。


    他不在的时候,总得有个能打的照应着。


    余幸闻言立刻紧张起来——这已经不算杞人忧天了,毕竟之前那次也是,鸭脚港那么大,偏偏是大花快餐店中招了,这得是多高的概率。


    凌朝:“只是传言,且桾都这边巡防严格,他们应该不会选择这个方向。”


    余幸扯起嘴角,艰难笑笑:“如果这样那是最好你晚上值守,也千万要小心。”


    凌朝矜持点头:“会的,不用太担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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