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陆忱第一次见到宁晃时,还是个大学生,暑假不愿回家留在附近打工,便辗转借住到了宁晃的家里。
宁晃名义上是他的小叔叔,其实已经远房不知道拐了多少道弯、压根没什么血缘了,这称呼只是面上客气。
而其余已知的信息,就只有宁晃比他大四岁,是个嘴毒心冷、脾气极差的音乐制作人。
而之所以能记住这个名字,也得益于逢年过节,同姓亲戚之间的人情往来。
这个名字总是在牌桌上被提起,老屋几张牌桌烟熏火燎,每张桌都有四个人八只手,麻将在绿绒底的桌上哗啦啦地滚,随着鞭炮噼里啪啦地响,亲戚要提起这个名字,半是埋怨,半是妒恨。
一个说,那小子算是出息了,唱个歌而已,连姓都改了,改了姓不说,连回来都没回来一次,打个电话也爱答不理,生怕谁借了他的光去。
又一个冷笑,什么出息,没见他上过几次电视,也就是提起来一个面子漂亮,真拿自己当个腕儿了么。
碰来碰去,孩子哭,大人叫,几个孩子匆匆跑过去,不留神碰倒了烟灰缸,灰黑色的粉末扣在地上,伴随着成年人的怒吼被踩来踩去。
这就是春节的序曲。
陆忱被这声音吵得烦,抱着书去门口看。
这些闲言碎语,像是逃不掉。
哗啦啦,哗啦啦,麻将还在推来推去,打过了一局,又码得整整齐齐。
话题就又回到了宁晃的身上。
陆忱在窗边走了神,用黑色水笔不自觉写下一个名字。
宁晃。
他那位素未谋面的小叔叔的名字。
日光晃。
这就是他对宁晃这个名字的全部印象。
2
当陆忱站在属于宁晃的公寓里时,忍不住又想起那个被高中时,被他写在练习册上的名字。
公寓跟老屋比起来像是两个世界,对于一人独居来说又有些空旷,无论是厨房还是客厅,都空荡而没有人气,白色大理石的料理台面,倒影着宁晃的脸。
跟这房子一样,精致而冰冷。
作为一个刚刚头角展露的音乐人,宁晃实在漂亮得不像一个实力派,眼眸狭长,睫毛浓密,唇红而薄,身型瘦削,眯起眼睛打量别人时,带着几分排斥和敌意。
他穿着灰色松松垮垮的圆领长袖,趿拉着一次性拖鞋,一手握着自己微长的碎发,眼神在房间里寻找着什么。
陆忱把桌上散落着的黑色发圈递过去。
宁晃接过来,缠了几圈,绑了一个小马尾。
像兔子尾巴似的短小。
陆忱觉得有些可爱。
陆忱说了自己的名字。
宁晃显然不热衷跟人打交道,狭长的眸瞥了他一眼,也只随口应:“哦,陆忱啊。”
他温声回答:“是。”
宁晃又问:“会做饭吗?”
“会的。”
“公共区域的卫生你负责,可以吗?”
“可以。”
宁晃说:“左边第一间房是你的,没事别找我。”
最好有事也别找他。
这都是事先商量好的,陆忱毫无异议地将行李推进那件侧卧,问:“我怎么称呼你?小叔叔吗?”
宁晃的眉颇为纠结地皱了皱,显然对这个称呼有些陌生,但最终还是吐出一口气:“随你。”
他一边打量着属于自己的侧卧,一边问:“房租……”
话还没说完。
就听见主卧“咔哒”一声。
宁晃已经消失在了房间里。
陆忱摸了摸鼻子。
又看了看空荡而干净的房间,微微翘起嘴角。
打扫过的。
尽管打扫的很不利落。
3.
陆忱自认为是擅长家务的,且对厨艺相当有自信。
其简历如下:
父母常年出差,自力更生多年,读过菜谱不计其数,甚至自己学会了烤蛋糕和小饼干。
大学以一己之力,能喂得宿舍三个乖儿子服服帖帖,把学校那破烂不堪的宿舍收拾得锃光瓦亮,把长了青苔洗手台给刷得光可鉴人。
尤其考试作业期前后,陆忱压力最大的时候,就是他们宿舍地砖一天拖三回,厕所一天刷四回的时候,空气里飘着一股男寝罕见、沁人心脾的清香,查寝阿姨进门直呼内行。
最后校草陆忱贤名远播,以其高大帅气的外表,和端庄温柔的男德著称。
甚至于男寝在他生日那天送上锦旗,
上书流光溢彩五个大字:首席男妈妈。
然而当夜,三个舍友不敌男妈妈几拳之力,终于被迫改口叫陆爸。
饶是如此,还是在宁晃的面前败下了阵。
宁晃总是撑着下巴,不情不愿地把葱花香菜挑出来,又撇着嘴挑剔。
“不好吃。”
“我讨厌土豆。”
“南瓜……嘁。”
不吃炖土豆,不吃蒸南瓜,也不吃芹菜韭菜和胡萝卜,蛋黄嫌噎蛋清嫌腥,米饭硬了不行软了太黏,吃个饭嘟嘟囔囔哼哼唧唧撇着嘴挑剔一百次,尽管自己是个家务一塌糊涂的废物,偏偏对别人还很挑剔,每天挑这个挑那个。
几次过去,陆忱的血压飙升,又不得发作。
做梦都是暴打自己的小叔叔。
梦醒了,又开始抓着头皮思考今天该做什么饭。
4.
但宁晃也有可爱的时候。
比如半夜梦中起夜,却发现厨房的灯亮着,隐约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他本以为是蛇虫鼠蚁,不想走出去一看,正瞧见宁晃偷他的烤的小饼干,一脸饼干渣被抓了个现行,强装镇定飘回了房间。
消失时,毛茸茸的小马尾一蹦一跳,像是逃窜时的兔子尾巴。
从此烤饼干蛋挞小蛋糕的频率增加了。
后来实习打工被坑,宁晃也是这样叼着他的小饼干去给他撑场子,然后一脸嫌弃地骂他要长点心眼,拎他回家。
也会私下给他买适合他的衣服,剪了吊牌,假装是自己不要的扔给他。
再后来,在他出柜、跟家里决裂之后,宁晃一如既往地收留他。
在他父亲找上门来的时候。
跟他说,别怕。
他说,我不怕。
他早知道那个没人会接纳他,总有一天他要离开那个家。
他耳边仍是那哗啦啦的麻将响,那些人说,陆忱是个好孩子。
麻将声说,他们容不下你。
他在露台边,注视着自己父亲怒气冲冲远去的背影,高大又佝偻。
宁晃站在他的身侧。
陆忱说:“我没事。”
宁晃说:“我吹吹风。”
他很久没梦过欺负小叔叔。
只是却梦见了一些其他的什么。
5
他第一次听宁晃唱歌的时候,是宁晃在空荡荡的露台上,坐着塑料板凳,一遍一遍调整新歌。
他拿着啤酒和烤好的饼干过去,宁晃抬眼望他,问他想听什么。
他倚在露台的栏杆上,说想听情歌。
宁晃嗤笑一声,说不会。
但还是给他唱了一首温柔的小调。
露台有微风,宁晃唱过了,抬头看他。
眼底倒影着夜空和他。
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城市的夜空里没有星星,一定是因为星星都落在了宁晃的琴弦上。
他仰头喝了一口啤酒,把啤酒罐子捏扁,大着胆子直呼其名:“宁晃。”
宁晃挑了挑眉。
“你喜欢什么样的?”他盯着他。
宁晃调着琴弦,懒洋洋说:“喜欢听我话的。”
“我听话吗?”他问。
“还行吧。”
而这小调哼着哼着,就过了十年。
他成为了宁晃听话的男朋友。
5.
陆忱三十岁。
研究生毕业,跟宁晃在一起,之后创业成功。
春风得意。
唯一猝不及防,是宁晃缩水了。
——回到了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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