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日的清晨,天还没亮,夏洛蒂便起床、叫了姊妹们和帕特里克、小帕特里克、顺便给一大家子做了香喷喷的早饭,这次是牛奶和黑麦面包,没有土豆泥。
听夏洛蒂说,爱尔兰闹了马铃薯枯萎病,现在土豆的价格一路飙升,他们家早就买不起了。
帕特里克-勃朗特先生用完早膳后便去了书房。他往常也不这样的,他总会悠悠闲闲喝一杯夏洛蒂泡好的咖啡,随后再阅读几份报纸,消磨完全空闲的周日。
本该如此的。
可一切都变了——自从凡妮莎送了他那本名为《微积分》与《简单概率》的书后。
生活一团糟,帕特里克觉得被这两本书毒打了。他像是被恋人抛弃的青年小伙,拼命想要搞懂高冷的恋人在想些什么,一切努力都被证明是徒然无劳的。
帕特里克完全猜不透微积分的心思。
可为了在女儿面前不至于丢掉面子,勃朗特先生也只能硬着头皮埋头苦学,试图给凡妮莎解答疑难——起码第一章的极限先看懂吧!
到时候就以“之后太难为由”劝退凡妮莎好了,她肯定也学得磕磕绊绊。
帕特里克在心里给自己喝了个彩。他可真是聪明,两全齐美。
让帕特里克如此头疼的始作俑者凡妮莎却早就换好衣服,一行人去了霍沃思小镇,直奔目的地。
路上,夏洛蒂在为介绍着移动书商霍斯曼的种种,说是这人受大贵族达西先生资助。达西先生者坐拥豪华庄园,一年足有上万英镑的收入,身价不菲的他出手也相当阔绰,一口气投资了霍斯曼近千镑,后者的移动图书馆计划这才不至于就此搁浅。
有了资助,移动书商霍斯曼的生意确实风风火火,可惜,近几年却江河日下,连年亏损。达西先生起初肯资助他,可说到底,达西并不是大善人,一时起意尚可,一直给无底洞投资,恐怕也不乐意。
谁的钱是从天下飘下来的呢?
“玛丽和我说,恐怕来年达西先生就要撤资了。”夏洛蒂接过话头,“真可惜,再也看不到那些新奇的书了。”
“我倒是觉得,达西先生会换个委托人。移动图书馆是个好活计,不论是从名声看还是从效益看——前提是做得好。”艾米莉顿了顿,毫不客气地指出,“而霍斯曼显然并不精于此道。他的确没摸清这片地区读者们的喜好。即使他已经急得焦头烂额了。”
凡妮莎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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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茨-霍斯曼现下的确是焦头烂额了。
三天!
整整三天!
他到霍沃思已经整整三天了,借阅出去的书屈指可数,马车前挤满了人,你拿一本,我看一本,聊得也热火朝天,瞧上去好不热闹、好不繁荣。
霍沃思显些以为自己要发了。可他一摸钱包,便冷静下来了。
刚到四英镑!
借阅一本书是10便士。
也就是说,只有100来人借阅。可霍沃思的人口远不如此啊!而且,他选择的地方濒临兰开斯特与约克郡交界处,正正好是人口通达之处。
以往从没有这么差过——尤其是反响瞧着还挺热烈。霍斯曼简直怀疑人生了。
他现在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再也不要看这惨淡的现实,又或者是希冀这样似乎便能让他逃脱他人的责难似的。即使那位恩人仍然远在千里之外,且他恐怕并不会做出这等苛责人之事。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凡妮莎。这事,照以后的他来说,简直是久旱逢甘霖,锦鲤遇潜龙,上天入海不是梦!
当然,此刻的他并没有这么高瞻远瞩。甚至,还有点不耐烦——尤其是小姑娘说话并不太客气。
“你知道你为什么卖不出去书吗?”
霍斯曼展现了他的好脾气:“悉听尊便。”
“书不行。”凡妮莎言简意赅。
霍斯曼当即就怒了,说别的也就罢了,可这些书是他辛辛苦苦、千挑万选才选出来的书——《奥多芙的秘密》、《林中艳情》、《危机时刻》……堪称是哥特荟聚宝库,而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哥特?
他仔细打量几眼凡妮莎。典型的乡村姑娘打扮,兴许父亲是个牧师,不过读了几遍圣经和祷告书,便自以为博闻强识了。他甚至不无轻蔑地揣测道,这人恐怕连哥特是什么都不知道。
但霍斯曼大错特错了。
“这些书里面,非要矮个里拔高个的话,那或许只有拉德克里克夫人。不过恐怕也只是沾了名声的光,毕竟哥特也着实是强弩之末了。”
安-拉德克里夫是相当了不起的哥特小说作家。她规范了一种小说范式,自她以后,大部分哥特都逃不过她的影响。可拉德克里夫夫人已经死十来年了,辉煌和知名度远远不比当年。
霍斯曼觉得,这起码不是凡妮莎该知道的事。
霍斯曼起了点兴趣,语气平淡道:“说来听听。”
话题到了凡妮莎的场合。
凡妮莎侃侃而谈,说起了哥特小说的发展历史,又谈到霍沃思这里大多由工人和农民构成,而哥特归根到底是贵族叛逆心和猎奇欲、发泄欲的产物——至少是霍斯曼提供的哥特。
疲于生活、抛头露面的工人和农民的女儿们恐怕体会不到贵族少女因为深闺不识人而产生的隐秘渴望。
凡妮莎说的时候,不止频频抛出专有名词,而且极擅长用通俗的语言和形象简单的比喻让这个专有名词平民化。
一时之间,霍斯曼被砸得头晕眼花,他频频点头道:“你说得对。你说得妙。但别骂了。”
先前那种微妙的感觉更盛了,这不像是她会知道的事。
如果是以前的凡妮莎,她当然不会知道。可恰巧,凡妮莎之前在霍沃思镇上的书店买过一些文学艺术流派简史和概论之类的书籍,书中便提到过这样的事你。
兴起于上世纪晚期,以幽灵古堡、废弃修道院、狼人、吸血鬼等元素卓著,也的的确确出现过风靡一时的作品,这其中便以拉德克里夫夫人为最。
更巧的是,前世的记忆还给了凡妮莎一种了不起的未来预见。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到了凡妮莎现在这会儿,由于固定的套路和模式被摸透,又夹杂了一些堪称低俗的擦边球,哥特小说逐渐走向了末路。
据说,在伦敦,想要买到一本哥特,仅仅只需要花一便士。
哥特,就要完蛋了。
接下来吹起的文坛新风,正是初出茅庐的简奥斯丁。
即使是小城镇,恐怕也早厌烦了这种莫名其妙的哥特风暴。只不过,身在其中而又没有足够大量的数据分析,恐怕是很难感悟到这点的。
不过这并不是关键,接下来的才是重头戏,“我有一个故事,绝对超绝适合这种书摊式的连载文学!我敢保证,这玩意绝对会让你赚得盆丰钵盈——当然,我想您不会介意给我分那么一点点小小的、无足挂齿的利益。我要五五开,考虑到您不光要承担平台的责任、还要舟车劳顿。”
霍斯曼:“……”
他转身就要走人。
生命中宝贵的一分钟就这么浪费了。
凡妮莎不气馁,“或许你可以试试呢。这对你并不是难,也不需要冒任何风险。因为是短篇,最迟明天就能结束。但是假定成功,收益却很大,倘若你继续亏损下去,达西先生恐怕也不大高兴吧?他是个绅士,或许不会撤资,可难免要对你感到失望。”
霍斯曼停下了脚步。
“说来听听。”
凡妮莎把早有腹稿的故事娓娓道来,这故事其实正是她先前在打字员那里临时想出的那个——姑且算是个推理小说。
不过她不准备走正儿八经的本格派,她打算玩叙诡。
推理小说尤其是叙诡的开创者正是埃德加-爱伦坡。凡妮莎重生后有读到过,这小说在几年前刚刚发表,算是开创了侦探即是凶手的模式。以坡的才华,当然反响如潮。
凡妮莎倘若继续写叙诡——尤其是坡这种的,当然不可能比过坡。但她可以套娃。
套娃是上帝给不够聪明的剧情作者留下的一扇窗。
凡妮莎继续说剧情。
探员们发现报案的苏珊竟然死去了。她坐在椅子上,扶手那里放了本沾有血迹的书。
且其死状凄惨,像是巨型野兽的啃食,死法也相当怪异,或者说不可思议。单凭人力很难爬足足有几米高的楼层,并成功杀害人后,再顺利逃脱——这不现实。
霍斯曼是个懂行的,他对推理也相当熟悉:“莫格街凶杀案的模仿之作?你不会以为爱伦坡只在美国出名吧?”
凡妮莎摇摇头。霍斯曼的疑问让她灵感激升,当场口述了一段话:“最后,侦探先生说,我敢假定,在座的所有人恐怕都忍不住想到大名鼎鼎的莫格街凶杀案。一只逃走的大猩猩,正是它,让警员们困惑许久。而事实上,我们有查探到,索格镇在近三天的确丢失了一只大猩猩,这让这件谋杀案看起来像是不正义人士将幻想照进现实的拙劣模仿——然而,直觉告诉我,并非如此。苏珊的扶手旁怎么会这么巧,偏偏放了本坡的书?哪怕丈夫死去也不忘给小玫瑰浇水的苏珊太太竟然放任玫瑰死去?”
“这一切太刻意了。我们在被凶手牵着鼻子走,他想让我们得出大猩猩作案的结论。”
凡妮莎顿了顿。
霍斯曼凝神,他生怕错过关键的剧情。可他等了半天,只等了个寂寞。
凡妮莎没有再继续说话了。
霍斯曼不可置信,“所以凶手是谁?”
凡妮莎明知故问,故作悲伤:“你觉得这故事怎么样呀?也是,你肯定觉得又是什么不入流的降格模仿之作吧……我还是回家缝纫好了。”
霍斯曼咬牙:“……□□开。印刷费我来付。”
“成交。”凡妮莎雀跃地吹了声口哨,没管霍斯曼见鬼的表情,欢欣道:“合作愉快。你真是个有眼光且大方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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