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鬼火焚天门的传闻便传遍了整个噶戈尔。
“听说,昨晚那个瞎子从地狱里头回来了。”
“算命的那个瞎子?真有那么一个人?”
“有的吧,你说好巧不巧,他当年可是预言说什么,门坊倒,诅咒破。”
“听说他是经纶国的人,这地方的人都是通天的,定不会错!”
关于门坊的消息像是一个极为鲜美的鱼饵,鱼群们蜂拥而至,极力想要尝上一口。
一时间,噶戈尔上下乱成一团,酒楼里头全是类似的言论,所有人都像是昨晚的目击者一样,全都说的绘声绘色。
“听说只要找到九星盘,就可以打破噶戈尔的诅咒!”
这个传言不知道是谁率先提及的,总之,此话一出,修罗城几乎是全体出动,一方面派出人去阻止流言传播,一方面却又在噶戈尔内大肆搜寻九星盘。若是别的事还好,可惜事关诅咒,那些被驱逐的噶戈尔人心中渐渐生出不满。
鱼咬钩了。
噶戈尔城内,这是座天然的石头城,一处石室内,这里的地面颜色暗沉,四面都是黑色石壁,石壁上甚至还挂着人的头骨,空气阴冷潮湿,让人不寒而栗。
一股潮湿的血腥味在石室里萦绕不去,沉重而压抑的气氛让跪在地上那两个人大气也不敢出。
其中一个身受重伤,浑身的烧伤和刀伤都极为严重,另一个是被五花大绑扔回来的。
受伤的杀手奄奄一息,“将军,属下该死,属下没看清放火的人是谁……”
还没说完,旦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他面目狰狞,用带血的刀刃指着另一个人。
那人眼睁睁看着同伴的身体分成两端,早已吓得魂飞魄散,连爬带滚地上前痛呼,“将军饶命!”
“你说,沈忘悦要你带什么话?”旦一咬牙切齿,整张脸扭曲变形,让他本就残缺的脸看起来人不人鬼不鬼。
那人不敢不说,浑身颤抖,结结巴巴道:“他、他说,他已经有了破解诅咒的方法,要昊仓将军拿您的命去换。”
话音刚落,旦一立刻挥刀下斩,手臂上青筋暴起,几乎是杀红了眼,咆哮着将他剁了个粉碎。
“妈的,妈的!都是废物!叫你们去监视一个花魁,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居然还有脸回来!”
他发泄完,地上的尸体已经看不出人形,他浑身染成了红色,踉踉跄跄地往后退去,一屁股摔在披着兽皮的石椅上。看着周围的人,他似是想起了什么,刀尖猛地插进地面。
“刚刚的话,谁要是敢告诉昊仓将军!我就把你们扔出去喂狗!”
四周的人齐刷刷跪下,“是!”
旦一鼻子上那坨烂掉的红肉隐隐颤抖,他在这噶戈尔横行多年从,从未遇到过敢威胁他的人,又何况那只是一个小小的花魁?就连柳妩也不敢对自己做什么,那个无权无势的花魁凭什么敢这么嚣张!
眼下时局变得混乱起来,摘星阁的女人最擅玩弄人心,不得不防。暂且不论那瞎子是经纶国人的传言是从哪冒出来的,如今所有人都知道,噶戈尔内最后一个经纶国人是被修罗城所杀。
联想起来,很难让人不怀疑修罗城的动机,觉得修罗城是不想破解诅咒,要把所有人困在噶戈尔,继续当这个土霸王。
红衣侍女端着酒走上来,腰身一扭就在他腿上坐下。
“将军,何必发这么大的脾气呢?”她娇滴滴地唤道。
这旦一刚要吃酒,瞥见她身上的红衣,表情瞬间狰狞起来,一把将女人的衣服撕开,“妈的!给老子滚!”
酒瓶碎了一地,女人立马俯跪在地上,衣服被撕裂,露出白花花的□□来,“将军饶命!”
旦一见了这身红衣,直觉怒火中烧,他的性格阴晴不定,前段时间还因着女人的这身红衣而宠爱有加,今天便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刀刃即将落在了女人的头顶上,只听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
“够了。”
段干昊仓独自前来,周围的人一见,立刻躬身行礼,他阴沉着脸将人挥散。
“将军。”旦一慌张放下刀,立刻把主位让了出去。
段干昊仓是头凶猛的草原狼,吃肉长大的,旦一和他是生死之交,明面上是兄弟,实际上他从来不敢以兄弟相称。他是见过段干昊仓发疯的,这人疯起来,一个人就能屠了一个部族。
“先前,忘悦派人来过。”
旦一的心停了一拍,脸色煞白。
“当年是你杀了那个经纶国的人。”段干昊仓面色一沉,捏碎了石椅扶手。
旦一吓得立刻跪在地上,哐哐几下,满脑门都挂着血。
“将军!沈忘悦就是个贱人!他这是记恨我杀了娇娘,要离间你我!”
段干昊仓往前俯身,一只手撑在腿上,浑身散发出恐怖的压抑感,“你紧张什么?”
旦一像是被这句话掐住了喉咙,窒息感使他说不出半个字。
段干昊仓冷哼,把玩着一枚狼牙,“娇娘的事,你差点让我和柳妩之间产生间隙,这个女人对我有用,你注意着点,少招惹摘星阁。”
旦一总算是松了口气,低声道了声是。
“群鹤街起火,多半沈忘悦搞的鬼。这个贱人野心不小,将军……我们还是别找什么九星盘了,一定是他用来搅浑水的。”旦一咬牙道。
经纶国人之事还算小的,若是‘王’的传言传遍了噶戈尔,这才真正是要命的。权利这个东西能让人发疯,他们若是知道解开诅咒之人便能彻底掌控噶戈尔,那就算是豁出性命,他们也会想去试一试,这样一来,凭借修罗城也无法阻止这场混乱。
段干昊仓却摇摇头,“不,你还记得当年我们刚到噶戈尔,那时候的修罗城城主便是一个经纶国人,他也曾向我提起过九星盘这件事。”
“将军的意思是……”旦一压低声音。
段干昊仓顿了顿,鼻息间发出动物般的喘息,他不知从哪摸出一个血淋淋的舌头,还是新鲜的,“有人说,噶戈尔内最近的确出现了一个带着九星盘的人。”
·
几日后
掌柜府邸被里里外外修缮了一遍,傅南似乎格外擅长收拾打扫,很快便将整个院子焕然一新,大有种当真要在这里安家的架势。
只是要安家,家具买了新,柴米堆成山,这些还不够,这宅子还差个名字。
院子里的树枯死了,傅裴英砍了它枯死的枝丫,想试试看能不能活。后来看到院子里光秃秃的,他又不舒服,一个人跑出去了一天一夜,还当是出去被人砍死了,结果回来的时候左肩扛着根挺大的木头,右肩架着颗不大的花树。
那天晚上,沈忘悦隔着窗户听他捣鼓了一夜,夜里睡不着,支着油灯起来看了眼。夜里飘了小雪,他披着大氅,立在檐下。
他看傅裴英在种树。
“什么树?”雪落在他肩头,他的脸冻地有些红。
傅裴英擦擦头上的汗,一把将土锹插在地上,“海棠。”
沈忘悦愣了愣。
“你不喜欢?”傅裴英问。
沈忘悦皱着眉,摇了摇头,“活不了。”
这大冬天的,一棵连根都没扎下去的海棠,看起来还病恹恹的,怎么活?
傅裴英却不以为意,拍了拍手上的灰,从桌上的小火炉上道出一杯茶来。
“说不定呢?要喝茶吗?”傅裴英把茶杯朝着他递了递,雪落在了杯子里,他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下雪了,将杯子收了回来,“算了,落着雪,你早些回去休息,听果儿说,你这几日爱吃鬼妙楼的茶酥,明天我去给你买,别打发小孩子去了。”
沈忘悦沉默着,目光落在他的茶壶上,傅裴英微微挑眉,只好倒了一杯,送去檐下。
“还是你聪明,猜到不是茶了?”傅裴英笑着,杯子里溢出一股酒香。
沈忘悦饮尽杯中酒,浑身暖和了些,低着头,指尖反复搓着酒杯,“你几时喝茶?”
傅裴英想了想,觉得倒也是。
“活不了的。”沈忘悦冷冷道。
“下着雪种树,若是活了,以后便不容易死。”傅裴英道。
沈忘悦觉得好笑,“胡说,再说了,这种树,也看种树人的品性,若是好人种,便好活,可惜你不是。”
雪飘进来,落了一枚雪花到他的的睫毛上,像个雪白的精灵,傅裴英看了许久,抬指轻轻将其擦去。
“那月牙儿来种,定是好活的。”
沈忘悦募地抬眼,睫毛颤了颤,他不知在想什么,二人目光对视良久,那双眼睛虽冷,可把傅裴英看热了。
沈忘悦将杯子递给他,转身往屋里走,嘎吱一声开了门,他的脚步顿了顿,回过头道:“我不喜欢茶酥,不如桂花糕吧。”
种了海棠,还要给这宅子取名字叫海棠居,第二天一早,沈忘悦坐在院里就着桂花糕喝茶,傅裴英就在旁边叮铃哐啷地用木头凿了块匾出来,还上了层漆。
漆干了,他便把匾放到沈忘悦面前。
“能有状元题字,指不定这一院子的蠢货能聪明点。”傅裴英穿着一身锦绣长袍,却是用绳子把袍子给挽起来,一身贵气的衣服给他穿得像个草原蛮子。
不过他本就长得高大,五官不似中原人那般圆润,要更加锋利一点,带着风沙冷雪的味道,让人看着寒凉的同时却又感受到风沙的张狂。而说他高大,又与段干昊仓那种蛮子不同,多年的京城生活让他带着贵气,身形修长,长相俊朗,在京城内当纨绔到处吃酒打架的时候,也有好些少女芳心暗许。
吴果儿沉不住气的,当傅裴英在揶揄他,挥着手臂就要来打,可惜他年纪虽有十七了,个子依然小,傅裴英仗着自己身高腿长,架着他的头,让他连手都够不着,滑稽地要命,脸都涨红了,只能随地抓起一把木削往傅裴英身上洒。
时千秋摇摇扇子,笑说:“我奶娘说,像九爷这么浑的,就得娶了亲,让媳妇儿去治。忘悦,咱们摘星阁的姑娘不少,你替九爷说一个?”
弄走了吴果儿,傅裴英拍了拍袖子上沾的木削,“救风尘这种雅事,当然也得由潇洒居士这样的雅士去做,我是个粗人,兴不得要谁管。”
“啧。”时千秋摇摇头,“饶是忘悦这样的美人儿,九爷也没兴趣救个风尘?”
傅裴英微怔,顿时失了笑,余光中瞥了瞥沈忘悦的侧脸,这人哪怕是不动,光是在哪坐着也能摄人心魄,被冷风吹红的眼尾稍稍勾起,不经意间就能把人心给拿捏了。
题字的事沈忘悦没拒绝,傅南瞧着眼色,悄悄地递了笔给傅裴英。傅裴英拿着笔杆在他头上敲了下,傅南摸着头傻笑。
傅裴英双手将笔递了过去。
“求个状元墨宝。”
沈忘悦懒懒抬眼,将怀里的状元抱了起来,猫爪在墨盘里按了一下,继而一个猫爪印留在了匾上。
状元喵的一声,往前一扑,爪子在傅裴英的衣服上蹭干净了。
时千秋噗嗤一声。
傅裴英看看匾上的爪印,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爪印,稍稍有些难堪,不过仍旧是双手递出笔,颇有些无奈道:“月牙儿,状元若当真能写字,我便让它题了也无妨,可它又不会,这事还得要状元郎亲自来。”
“这里没有状元郎,只有花魁。”沈忘悦云淡风轻,捏了块桂花糕来吃。
这鬼妙楼的楼主瘦猴是个爱捣鼓糕点的,为人友善,算得上是噶戈尔内的一股清流,他做的糕点一向都为人称赞,就是手底下有些人不算老实,听说这几日和修罗城起了不少冲突。
桂花糕化在嘴里,甜腻腻的。
傅裴英吃了瘪,还没想好该如何哄他。
沈忘悦擦了擦嘴角,眼尾一勾,尽是风情万种,“九爷,可要救个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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