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我在青楼当厨子(40)

    时值夏期, 赈灾那边的事情办了个七七八八,女官的办事能力并不像朝中众臣担心得那样一塌糊涂,也就是些新官的样子, 有时候新官办事死板,一定要按规矩来,不如老官灵活, 但赈灾这种事情要的就是一板一眼, 倒也没有闹出乱子来。

    有了一个过渡, 秦泽准备招收些女官入朝也就不是太令人震撼的事情了, 除此之外,他又命各地官员鼓励女子外出做工,彻底废除了贱籍制, 这本是大事, 然而在宣布今年秋收后向蛮夷四部用兵的消息之后,这些在平时能吵破皇宫的事情也成了小事, 满朝文武瞪圆了眼睛看向龙椅上坐着的年轻帝王,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这玩意儿是说真的?

    不怪满朝疑惑, 实在是自从开国帝王秦昀以武镇边以来, 后世的君王从没有一个主动对蛮夷用过兵,边关战报那些所谓的大胜,至多就是没让蛮夷抢走粮食百姓, 反正总是得不偿失的, 一说主动出击,底下的大臣都有一种十分陌生的感觉。

    这还不算完,秦泽想了想, 又说道:“此外, 朕还要御驾亲征, 朝中事务由车马运送,一直到朕抵达元京为止,就以元京为战时陪都,留一部分老臣镇守上京,剩下的官员都跟朕走。”

    一句话出,底下的官员无不露出见到晴天霹雳的表情,这话里信息量也太大了,先是御驾亲征,有几个皇帝敢这么玩的?再是设立陪都,要知道陪都就是第二个上京,是政治中心,说设就设?宫殿要怎么建,官员如何安置,怎么保证陪都的安全性,这些都是大问题啊!

    秦泽完全没想那么多,元京元京,听名字也能听得出来,这是老秦家的龙兴之地,当初他从元京起步开始步入乱世霸局,后来当了皇帝嫌麻烦就在前朝都城上京定了都,除了上京位置居中,对地方上的控制不错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宫殿啥啥都是现成的,不用劳民伤财,这会儿要拿元京做陪都也不是想重温旧梦,而是因为元京的位置地处偏北,距离边关很近,完全可以居于元京遥控战势,这一次他可不是抱着随便打几下宣扬什么国威去的,而是真真正正起了灭族绝患的念头。

    蛮夷也是人,秦泽从未把这些人当成另外一种存在,蛮夷与边民代代结仇,起因已不可考,但左右也不过是游牧和农耕之间的矛盾,长期进行农耕的百姓生活清贫稳定,游牧民族骑马吃肉养出一副好身板,但一旦水草不丰就熬不过冬天,抢掠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一代抢代代抢,抢习惯了,边民在他们眼里就不再是人,而是豢养的牛羊,是可以杀了吃肉过冬的。

    秦泽决定对边关用兵的事情其实从他杀使者就能猜个大概了,但他要御驾亲征真的是谁都没想到,连张小白也被吓到了,但冷静下来想一想就觉得这波是可行的,元京的位置好,只要边城不失,基本上就没有问题,历来帝星得天道庇佑,从来只有到处捡漏的天命之子,别说移都元京,就是移居北伏城,秦泽怕也不会有事。

    下了早朝,秦泽有些兴奋,他这个位置已经没人敢去管他了,最多上上折子劝谏,这好办,这两天让人筛选一下不看就是了,比起这个,他更担心的是小白会怎么想,他会不会担心朕,会不会朝朕发火,会不会一定要朕留下来?

    然而一进奉天殿,张小白就用那种敬佩中带着憧憬的眼神看着他,秦泽被看得很郁闷,问道:“朕御驾亲征,你很高兴?”

    张小白点点头,又摇摇头,脸上忍不住带上了笑容,“陛下已经做了决定,我懂得不多,但知道陛下的决定一定不会有错,何况我知道,如果陛下亲征,前线的补给一定是最好的。”

    秦泽道:“你知道为什么朝廷富庶,年年给边关的补给却是毛毛雨?”

    张小白抿了抿唇,孟觉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这里头的原因,让他自己想,无非就是朝中有人克扣或是不重视边军罢了,秦泽一看他神色就知道,叹了一口气,解释道:“因为边关的位置,当年蛮夷入侵,一破边城就再无雄关阻碍,而如果打进来的不是蛮夷,而是边军呢?地方军队刀利甲厚,对上补给贫乏的边军有一战之力,如果两方用的都是同样的武器马匹,那是杀过人见过血的边军胜,还是安居一隅的地方军队胜?”

    张小白以前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从君王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是正确的,但他就是觉得有问题,那双漂亮的眸子也一瞬不瞬盯着秦泽看,秦泽被这样的眼神愉悦到了,本来语重心长的话头立刻一转,豪气万千道:“这是庸主才有的想法,苛待镇边将士,养得一群肥猪在繁华乡里纸醉金迷,是要重蹈前朝覆辙?朕就要给边军最好的补给,打最大的仗,朕要见到四海升平,再也没有战事可打的那天。”

    张小白看着秦泽的眼神越发晶亮了。

    秋收过后才开始打仗,却要从夏期就开始准备,刨除掉路程的时间,秦泽在上京最多再留一个月,这一个月里不再有人试图影响秦泽的决定,秦泽发下去的任务繁重,保证压到每一个官员的头上,每天忙得脚不沾地也就没时间想些别的了,临到离开上京的前几天,张小白索性连侯府也没回,陪着秦泽躺在龙床上,忽然翻身抱住了他。

    秦泽:!!

    这些天张小白在秦泽寝殿留宿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连宫人都见怪不怪,但两个人实质上的进展却为零,秦泽脑子里想法很多,真正实施起来最多闭着眼睛摸摸小手,张小白怕唐突君王,也最多是偷偷亲几下,如今将要离开上京了,也许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法像这样亲密相处了,想到这里,还没开始赶路,张小白就有些不舍了。

    秦泽被抱着一动也不敢动,在张小白眼里就显得有些乖巧起来,他抬起脸在秦泽脸颊上亲了亲,低声说道:“陛下,不要睁开眼睛,我想和陛下……试着相处相处。”

    他之前说相处是真的相处,这会儿在龙床上,好端端的话就变了个意思,秦泽作为两辈子老色批,理论知识完全足备,立刻清楚了这“相处相处”的意思,整个人都激动起来,恨不得拍拍床板,听话地闭上了眼睛,随后他察觉到自己的衣襟被拉开了,接着是腰扣,然后是……

    在事情变得不可挽回之前,秦泽终于从张小白磨磨蹭蹭的动作里发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然后就和骑在身上准备下一步动作的张小白对上了视线,“小白……你、你想……”

    秦泽一时不知道该问小白为什么想到如此疯狂的东西,还是问他为什么毫无准备就想往下硬怼,到最后也只是一声叹息,按住了小白的腰,两下视线一对,都有些怔愣。

    张小白第一次见到秦泽如此难耐的模样,就像是一个披着羊皮的凶狼苏醒了过来,秦泽更是被眼睛水润,带着一丝欲色的少年惊艳住了,好半晌才哑了嗓子,轻声说道:“我来。”

    张小白下意识地抱紧了秦泽的脖子,一夜被翻红浪,巫山又起云雾。

    隔日不朝。

    就要离京了,事情多,要跟着秦泽一起走的官员占了绝大多数,还有一部分不想去的上下打点,不早朝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了,反而像放了个假似的,谁也没多想,至于陛下是为了什么不早朝……反正他睡男人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谁也不知道秦泽两辈子头一次开荤,一夜七次郎是轻的,要不是天亮了小白又哭了,他完全能奋战个三天三夜。

    众所周知,天命之子气运滔天,天赋异禀,禀赋……反正睡了一个白天的张小白起身时只有一个念头:紫微星君的仙力是给你拿来这么用的?

    他却不知道,哪怕是在紫微星君的神念小圈子里,也很少有秦泽这样的奇葩,紫微星君的神念下凡就是真龙天子,但凡在皇帝位上,举国美人予取予求,但凡有点世俗的欲望就不可能禁欲,像秦泽这样的挑剔到两辈子一个人的简直就是全皇帝村的笑话。

    笑话本人感觉良好,尽管一夜没睡,精神却是相当振奋,两天的事情一个白天就做完了,匆匆对付了一口就要拉着张小白往寝殿走,走到半道上又一拍脑袋,张小白以为他有什么重要公务忘记了,却不料秦泽一脸严肃地说道:“朕带你去宗庙上个香吧,告诉列祖列宗一声,朕有伴儿了。”

    最重要的是告诉自家广开后宫的倒霉弟弟,他哥终于不是老雏男了!

    张小白忍不住笑了出声,点点头,跟着秦泽去宗庙上香。

    虽然位置似乎有点不太对,但四舍五入也算是睡了老秦家的人,去上几道香是应该的……诶,他为什么要说四舍五入?

    第42章 我在青楼当厨子(完)

    也许是天生喜欢男人的缘故, 秦泽对传宗接代这种事情看得很淡,并不介意一整个宗庙都是弟弟的子孙后代,他先给自己上了一道香, 认真地拜了拜,算是拜别前生,再给自家弟弟随意地插了一炷香, 回头见到张小白正在认认真真地叩拜先祖, 心中顿时升起一股难言的满足感。

    帝王多孤, 这话他从上辈子年轻时说到年老, 别人觉得他荒唐,他觉得那是自己的境界太高,别说是他这样的孤家寡人, 就算是弟弟那样美人满怀的多情帝王, 午夜梦回,他难道是真觉得那些美人能知他懂他怜他辛苦吗?也许老夫老妻有点可能, 像弟弟那样雨露均沾的哪有什么真心不真心,不过当他是个安身立命的依靠罢了。

    他哪里是痴傻, 他是比任何帝王都要贪婪, 他要一个举世无双的人,要一颗玲珑剔透的心,要一段真挚无垢的情, 遇不上宁可不要, 遇到了就别想他放手。

    时值近秋,御驾启程。

    把御驾亲征换成巡狩江南,排场肯定是要大上好几倍的, 不说秦泽的车辇规格, 就是跟在御驾后头的官员架子也小不了, 但御驾亲征不同,秦泽自己都很少坐进马车里,一天里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骑马,官员除了实在体弱的,都得做出个样子来。

    张小白本来也想骑马,但身上不痛快,也没有再折腾自己,马车里待了小半个月,出来看秦泽的脸色都变了,虽然说已经立秋了,但秋日的太阳不比夏时弱多少,秦泽整日在马上,硬生生把自己晒得黑不溜秋,看上去朴实了许多,张小白就是有再大的火气也消散了,和随行的御厨说了一声,给秦泽熬了些下火的药汤。

    药汤并不难喝,带着淡淡的甘草香气,除此之外没有太多的杂味,秦泽一口喝干,骑在马上用马鞭指了指前方,对正在爬上马车的张小白说道:“按照这样的行进速度,我们再走一个月就能到元京。”

    张小白上了马车,把马车帘挂上喃,露出一个脑袋来,“我还没有去过元京,听说那里很富庶。”

    秦泽笑了,说道:“元京嘛,以前叫易都,贸易的易,易都人脑子灵活,个个刁滑,喜欢外出做生意,做生意必占人便宜,大富贵没有,小富还是可以的。”

    张小白知道元京是楚朝的龙兴之地,是开国君王秦昀的老家,秦泽知道一些情况也不足为奇,但等到了元京,发觉秦泽连翻译都不用,操着一口流利的元京话和当地人兴致勃勃地交谈起来,才发觉有那么一点不对劲。

    秦泽无意隐瞒自己的经历,尤其是对张小白,他知道换了别人肯定会被当成恶鬼附身,但他不一样,他上辈子是天子,这辈子还是执掌江山,此乃天命所归,就怕他宣扬出去反而要被当成给自己脸上贴金,但小白不会,他是这个世上最知他的人。

    元京没有宫殿,秦泽也不准备大兴土木,征用了元京首富的大宅,官员们也都自己把自己安置好了,立刻就开始处理朝政,前后只花了不到五天时间,这时已经快到秋收时节了,朝廷一年里最忙的就是春秋两季,官员个个忙成了陀螺,秦泽反而清闲许多,一闲下来就开始想点花花肠子。

    以前打仗的时候晒黑了他从来不在意,女为悦己者容,男人也一样,身边没有可心的人,秦泽能把自己糟蹋成什么样他自己想想都害怕,然而多了个张小白,哪怕张小白也晒得黑黑的,他也觉得有点自卑起来,毕竟男人一黑就显老,小白黑起来反而带着精神的少年气,他一黑立刻就不行了,微服时带着小白甚至被乡亲们热情地询问是不是父子俩。

    父子俩!

    秦泽立刻叫来御医,让他们拿出供应宠妃的美白药方,内服外敷双管齐下,务必要保证他俊美的容颜赶紧恢复。

    御医:……妈的老子以为你得了不治之症一路跑过来的啊!

    不管怎么说,有了美白方子的秦泽很快就不那么黑了,但外头该晒还是晒,秦泽又一天到晚都有事情忙,养回来多少晒回去多少,所以那么一点色度上的小差别,张小白压根就没有看出来。

    而且黑得久了,连他自己都有点习惯了,尤其小白并不嫌弃他,反而觉得黑一点更有男人的味道。

    在适应了元京的水土之后,也不知道是谁先提出的,反正张小白在秦泽的大宅里留宿了一夜,之后就没再搬出来过,离了上京,没有那么多纷纷扰扰,来往的大臣都是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谨慎态度,更不用去担心母亲和祖父那边知道,张小白简直算是和秦泽过起了夫妻一样的日子。

    当然,谁是夫谁是妻张小白觉得他还可以再挣扎一下。

    陛下是个很可爱的人,处理朝政时从容不迫,到了夜里就分外黏人,像只亲人的小猫,要是醒来的第一眼看不到他就会生气上好久,有时候就算不做点别的也想抱着他,仿佛怎么也抱不够。

    张小白并不知道秦泽两世的孤寂,只是敏锐地发觉秦泽的内里似乎有些脆弱,下意识地就把自己放在了怜惜者的位置,于是经常被秦泽以要抱抱为名真抱抱了,秦泽和土生土长的元京人没什么区别,脑子灵活,性格刁滑,发觉小白更吃软的那一套,立刻要多软就有多软,软得像捞不起来的面条,当然,他觉得自己这叫温柔小意,哄哄小白罢了。

    今年的秋收进行得十分迅速,以元京为点扩散到周边乃至边城,随后秦泽大量征调地方军队,也就是厢军,不是指望他们打仗,而是充人头,当初乱世争霸,两个山头打架都能宣称自己有上千精兵,反王和反王之间更是动辄自称百万雄师,实际上十万没得,打蛮夷自然也得打出势头来,只要作为先锋部队的边军那边不溃散,后方部队黑压压的人头自然足够唬人。

    培养了几年的年轻武将这次占了先锋将军的大头,秦泽也没把张小白拘在身边,虽然教导了很多理论知识,但他也清楚战场不是儿戏的地方,给了张小白两千边军,一万厢军,大小也算得上一个正号将军。

    这场被后世称之为王楚之战的大规模对外战事持续了四年之久,彻底扫平了蛮夷四部,为楚朝的千年之治奠定了最大的一块基石,能在这场战役里留下姓名的将领无不是后世要在考场上见到的名将,张小白在名将圈里混了个不上不下的位置,说上吧,他其实一直没能打上一场大阵仗的战事,说下吧,他主事的几场战役又大多在关键节点起到了关键作用。

    后世对于孟白这个名将的战绩有非常大的争议,一方认为孟白带兵不多,几场战事证明不了什么,至于青出于蓝更是放屁,孟楼就是坠吊的!另外一方则认为孟白的能力受到了时代的限制,打仗的时候大概没人会想到王楚之战成了楚朝对外的最后一场大型战役,如果放在乱世,把孟白放在秦昀手底下干活,那肯定是明君名将相得益彰。

    秦昀:还有这种好事?

    谁能想到孟白这个人命定的结局本该是半生繁华半生飘零,落魄而死呢。

    作为原文里的天定CP,秦澜和孟廉纠缠了大半生,起初是秦澜想从孟廉这边撬孟娇做王妃,未果之后反倒是孟廉忽然灵机一动,他自己做不出事业可以吃软饭啊,皇室也有公主郡主啊,秦澜对此十分恼火,索性就把两人的关系公之于众,这下别说公主郡主,就连门第比定北侯府低的人家也不敢顶着推女儿进火坑的恶毒名声把人许给孟廉了,两个人互相伤害又互相吸引,反正这一对儿看在别人眼里可折腾可虐了。

    孟娇这个原文里的生孩子工具人则嫁给了守孝多年的端肃侯,端肃侯比她年长,人品却十分不错,虽然没有许多的深情,却也是一夫一妻过了一生。

    而孟觉……谁都没想到这个五十多岁就病退的老将军能活到九十八,天天中气十足在家骂秦泽狗皇帝拐了他最得意的孙儿。

    沈言薇是在四十岁那年忽然嫁给一个同龄文官的,那官员和她幼时是相识,算是半个青梅竹马,外放半生又归京,一个寡居一个妻儿早丧,再度相逢时都有些怔忡,又过了一两年,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曹玉娥一直没有嫁人,开的馆子却红红火火,还收了几个徒弟过日子。

    时间回到王楚之战结束的那一年,元京办了一回最盛大的华光会,依旧是秦泽和张小白手牵着手在元京城里走,二十岁的张小白是个高高大大的武将架子,他小时候就比别人长得高,少年时就差不多和成年男子平齐,这会儿也理所当然地比秦泽高了一些,路过一条黑漆漆的小巷,年轻的武将忽然把身侧的帝王按在了巷子墙上,低眸笑道:“陛下,那年华光会上说的话,臣已经想好了。”

    秦泽抬起眼睛看着张小白,发觉自己的发顶刚好到他的唇边,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潜力股有时候是不会按照人的心意去长的,当年他看小白可爱,现在小白看他可爱,这要是现在相遇,他肯定不会看中这样的高大青年,也许这就是所谓缘分吧。

    秦泽叹了一口气,扬起脸在武将的唇上亲了亲,说道:“朕早就想好了……我想和你在一起,生生世世。”

    张小白微微一怔,笑道:“好啊。”

    ——《古代篇.完》

    第43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

    魂魄离体, 是为神念,张小白的神念飘飘浮浮,意识几乎不存, 就在这时,有一道极为熟悉的声音从九天之上遥遥传来。

    说了什么他记不清,只有手里一件异物顺着那声音的方向飞掷出去, 之后那声音又说了许多话, 张小白有些迷茫地摇了摇头, 不知过了多久, 他被人推了一推,便落进一个温暖的所在。

    这是一个刚刚成型的小世界,比起上一世, 这个世界的形态更为稳定, 因为这是仙人笔下的世界。

    有一段时间太白沉迷写作无法自拔,他写了很多作品, 大到史诗传奇,小到闺阁怨词, 后来又不知从哪个世界接触到了快餐文学, 也跟风写了一些小文,只是没想到偏偏是一部只有开头的小文在茫茫宇宙中得了一点真灵,化作了一个新的世界。

    张小白一世为人, 沾染上红尘情孽不说, 还许了生生世世,魂魄上的那一点仙灵之气都快寻不见了,如果不是两生镜的存在, 太白都想去求自家师父寻人了, 好在他们还有这一层联系, 而他也没有来晚,看着魂魄体的小白,太白松了一口气,也来不及多解释什么,急忙开口道:“没时间解释了,我也要下界去,两生镜我要还给师父了!”

    茫然的小神仙抬起手,两生镜的另一面落进太白手里,化为一整张镜子,太白指捏法决,很快一道蓝光闪过,镜子便在他手中消失不见了。

    太白松了一口气,这才对好友笑道:“我请师父替咱们俩走了后门,这次去的世界是我写的,造物之主有天然优势,小白你跟紧我,我们做一对双生兄弟,尽量多活些年岁,也免得你再被红尘孽障所迷。”

    说到这个,太白就有些想叹气了,他在天上才过去多久啊,一回头就见小白已经一脚入了情孽,偏偏情孽这种东西外人是无法提醒的,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越陷越深,要不是他有师父能走后门,他放在那儿好好的一个小白就要落进红尘消磨灵性,像贪狼那样再也无法回返仙界了。

    太白脑子里全是义气的念头,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太清天尊那同样有些叹息的眼神:红尘情孽,外人是无法提醒的啊。

    张小白的第二世,天机为他选中的命格乃是鸠占鹊巢之命,八字轻,命格贱,简而言之,他是注定的假凤凰,待到年岁渐长就会被人发觉,习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再回到贫穷的家庭里去,命格如此,却也不是没法改动,太白这一遭便是想做个替换,让他来承受这样的命格,他自己的性子自己清楚,不论怎么历劫几乎都是一世回返,所谓天生仙性就是如此了,假凤凰又如何,他自信自己就算没有记忆也能支撑得住,更何况他还是此界的造物主。

    太白自己说了一通,又劝解了张小白一通,拉着张小白的手往前走,忽又想起什么,告诫道:“听见什么人叫你千万别回头,一回头咱们就走散了。”

    张小白瞪着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他,太白摸了摸后脑勺,以为自家这个性格沉稳内敛的好友心里早就有数了,完全没想过其他原因。

    路途快走到尽头的时候,身后忽然有人叫他,是很亲昵的一声小白,张小白顿时回过头去看,太白的叫声他听不见,而那叫他的人他也没有看见,只是脚下忽然一实,意识随之朦胧起来,仙胎已结。

    这是一个奇幻的世界,遥远的西方有巨龙沉睡,南方的故事传说里有红眼睛的魔王,北方的冰原上沉睡着人间至美的精灵一族,东方已经开启了蒸汽时代,帝王已死,这是世家的时代。

    整个东方大陆由三十二座主城构成主体,城外有着吃人的妖魔,城内则由服务于世家的炼气士和手持特殊兵刃的军队保护,炼气士有别于修行之人,修的是体术而非术法,只有世家能修家传的术法。

    张小白睁开了眼睛,他今年九岁,今天是他的家族为幼童测试天赋的日子,作为雪阳城第一大世家的李家人丁丰足,他是主家嫡支的一名公子,他的大伯李明启就是当代李家的家主,李家世代修习冰衍之术,庇护雪阳之域六千四百年,除了是雪阳城第一世家之外,也是当之无愧的雪阳域第一世家。

    他有三名兄长和一位姐姐,都是家族里出类拔萃的天才,他生母生他时难产而死,所以父亲并不待见他,李家上代嫡系一脉只有父亲和大伯一对兄弟,父亲不待见他,家主大伯倒是对他很好,承担了父亲的角色。

    李家很大,从外表看上去几乎像是一座小城,许许多多的建筑整齐划一地按照嫡庶远近排列在一起,测试在专门的大殿里举行,张小白一路走过去,路上的人见到他,都会叫一声七少爷,这是他在家族里这一代的排名。

    快到大殿的时候,身后忽然有人叫了他一声,张小白回过头,见到一个白发的小童,这小童生得好看,把那一头诡异的白发都衬托得不那么奇怪了,见到他,小童眼睛弯弯,笑着说道:“小白少爷!等会儿测试结束,去我家玩吧!”

    这小童也是李家子弟,不过是庶支出身,叫李慕雪,父母在一次远征时战死,虽然族里也会照应一二,但生活过得窘迫是难免的,何况他还长着一头奇异白发,张小白一次见到他时就有些熟悉的感觉,几次交谈之后关系亲近了不少,有了他的照顾,李慕雪的日子就过得很不错了。

    张小白摇摇头,说道:“测试结束要去知会大伯一声,明天吧。”

    李慕雪点点头,除了生着一头白发之外,他的眼睛也很奇异,瞳孔在阳光下是熔金一般的色泽,看人时就仿佛天然带了一点缠绵的意味,不过都是小孩子,李慕雪没有察觉,张小白的反应也很平淡,两个人一起到了测试大殿。

    李家的冰衍之术要在十岁上下开始修行,从西方传来的测试天赋的法决对幼儿来说很难承受,所以测试会定在幼童九岁那一年,李家的人丁虽然多,但同岁的幼童很少,张小白和李慕雪除了是同岁,还是同日生,这就有些缘分了,除他们两个之外,今天一起测试的幼童一共也就三个。

    五个小孩子轮流上去做测试,把水晶刻度尺的尖头扎进血管里,水晶尺上会显现出代表体质的五种颜色和代表天赋的鲜血刻度,刻度越长天赋越高,及格线是九个刻度,李家最高的天赋之人是三百年前死在冰原之战里的李玄图,当年测试时达到了四十二点刻度,而整个东方大陆最高天赋者的纪录是五十五点。

    李玄图之后,李家再也没出过一个像他那样惊才绝艳的人物了,按照大陆目前的算法,达到三十点刻度就能被称一声天才,张小白的几个兄姐无一例外都达到了三十点,二哥李瑜更是达到了三十七点。

    负责测试的是李家一名庶支长老,见到张小白和李慕雪一起进来,态度相当客气,说实话,今天的测试最重要的就是小白少爷了,嫡支血脉最近这些年的表现都很不错,要是小白少爷也能达到三十点以上,家族里就多了个天才人物,资源也会相应倾斜过去,至于其他几个孩子,都是庶支旁系,这代表血脉稀薄,很难有大出息。

    张小白并不因为自己的地位而得意,相反,越是靠近那方水晶尺,他的心里就越是不安,就在这个时候,有一只手从他面前截过了水晶尺,张小白怔了一下,是李慕雪。

    白发的幼童笑眼弯弯,说道:“小白少爷怕疼吗?那让我先试试看。”说完,便把尖头扎进了手背。

    测试长老想说点什么,但还是摆摆手,反正李家的血脉怎么测试都那样,血脉浓厚的天赋高,血脉稀薄的天赋差,其实是没什么惊喜的……卧槽!

    被幼童随意拿在手里的水晶刻度尺起初像是迟钝了一样一动不动,随后忽然反应过来,一下子血线上扬,从及格的九点刻度一直往上窜到四十点才开始放慢了蔓延速度,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

    李家天才的纪录都破掉了啊!

    刻度到了四十四之后竟然还没停滞,保持着稳步上扬的劲头一路向上,一直达到了五十四点,险破大陆纪录。

    大约是没人给这小孤儿普及过测试常识,他的眼神十分平淡,见刻度不再上升,便把目光投向测试长老,说道:“长老爷爷,是做完了吗?”

    测试长老:“……你别叫我爷爷,我想叫你爷爷。”

    李慕雪有些奇怪地看了看他,随即看向张小白,献宝似的把那碰纪录的水晶刻度拔下来,对他说道:“小白少爷,我试过了,一点都不疼,像蚊子咬一口似的,你来测试吧!”

    幼童的声音听起来元气满满,但眼看着那水晶刻度上的血线因为没了供体而一路下滑到零点,测试长老捂着心脏嘎地一声抽了过去。

    第44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2)

    有了李慕雪珠玉在前, 其他三个小孩面面相觑,都有些不敢上前,张小白看了看手里的刻度尺, 深吸一口气,接了过去。

    和李慕雪不同,他是知道五十四点代表什么的, 但奇异的是他竟然没有太多震惊的想法, 反而刻度尺的尖头越是接近, 他的血脉就像是受到了什么触动, 从骨髓里开始颤抖起来,连脸色都变得苍白无比。

    这自然就是剧情杀了,这篇被太白命名为《异世武尊》的开头文设定完整, 主要人物尽数出场, 偏偏断在主角李雪风认祖归宗之后。

    作为赝品的李珏有些来头,他并非是雪阳域的人族, 而是北方冰原上的精灵和南方魔族的混血,他魔族的父亲在他诞生那日战至濒死, 为了保护他把正在生产的李夫人杀死, 把他变换容貌安置在她身边,造成难产的假象,出于死前最后一点恻隐, 留下了作为主角的李雪风, 魔族死前将李雪风扔到了距离雪阳域八千多里的玉柏城。

    从西方传来的水晶刻度并不专为人族打造,一经测试便把李珏身上的血脉封印诱发出来,魔族的尖角和精灵的长耳立刻暴露无疑, 李家祖上八百代可都没有这个血统, 李家二爷在李珏和李雪风生产那日正是在抵御魔族入侵, 见状哪里还猜不出来?立刻就要杀了李珏泄愤,被家主李明启拦下,单纯魔族杀了就杀了,但精灵是传闻中最接近天阶的种族,虽然不清楚为什么会有精灵和魔族的混血,李家最后也只是把李珏放逐了。

    而李慕雪在腰斩的原文里并没有太多戏份,只是在四年后李雪风认祖归宗时提了句他自小天才出众,冰衍之术几乎成了为他量身打造的,十三岁的年纪已经是超凡六阶的高手,是李家当之无愧的第一人,连家主都要敬上几分,也不知原本是准备用来做反派还是做男配的。

    张小白对着那水晶刻度尺犹豫不决,就连不懂气氛的小孩子都察觉出了不对劲,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这时李慕雪忽然说道:“小白少爷,你是不是生病了?”

    张小白想摇摇头,却没有力气,李慕雪的目光落在了刻度尺上,他从小就敏锐得厉害,发觉小白少爷的脸色不像是生病,反倒有些恐惧的样子,而恐惧的根源……他来不及多想,张小白已经自己把刻度尺的尖端扎进了血管里。

    一股巨大的疼痛感从四肢百骸传来,脑海里忽然多出了许多原本并不存在的记忆,记忆里的那些奇怪的人或是长着尖尖的耳朵,披着一身冰甲,或是顶着一双长长的尖角,长着红色的眼睛,宛如走马灯一般在他面前上演一幕幕故事,这便是长寿种族特有的传承记忆。

    张小白的意识瞬间朦胧,整个人如同断线风筝一样向后倒了下去,李慕雪下意识地把人接住,目光怔怔地看着长出长角和尖耳朵的小白少爷,虽然不合时宜,但是……好可爱啊。

    李慕雪从小丧父丧母,对魔族的情况一知半解,甚至不知道魔族头上长角,但其他几个小孩子可是听着魔王的故事长大的,顿时吓得尖叫着四散奔逃,测试大殿本身就是防卫比较森严的地方,很快就有李家的炼气士赶了过来。

    测试长老只是一时惊吓太大,醒得还是很快的,只是他醒了之后,很快面临了更大的惊吓:今天作为测试重点的小白少爷天赋点三十七,太好了是个很高的数字!但是!小白少爷体内的血脉不是李家的!他长着魔族的尖角!他有着精灵的耳朵!混了两族的血就是没有李家的血脉!

    信息量太大已经足够把测试长老吓出个好歹了,但他还是坚强地拉住了族医的袖子,把李慕雪的测试成绩报了上去。

    这是很有必要的行为,因为自从发现小白少爷是魔族混血之后,李慕雪就没再放开手,不管谁上前来,都是抱着晕厥的小孩用后背对着人,想要强行拉开吧,李慕雪明明也没学过冰衍之术,却本能地从背后长出了冰刺,炼气士不敢对世家子弟动手,一直到李家家主亲自到来,李慕雪才抬起了小脸,用金色的眸子直直看着来人。

    白发金眸的孩子本身就有些神异,何况怀里还抱着一个混血孩子,给人视觉上的冲击力很大,李明启作为家主不同于旁人,他是超凡四阶的高手,人族把实力划分为五个阶段,人阶炼气,玄阶炼体,地阶入微,超凡入境,天阶半神,天阶是很久之前的传说了,如今大路上的一流高手都属于超凡境界,他一眼就能看出李慕雪体内的李家血脉被完全激发出来,此时正处于关键的蜕变期。

    事关族中天才,李明启没有强硬地让人带走那个突然变成魔族混血的侄子,而是耐心地看着李慕雪说道:“孩子,你冷静下来,你怀里抱着的是……”

    “是我唯一的朋友。”李慕雪早就从周围人的态度里猜出了端倪,但他只是把人抱得更紧了。

    李明启有些头疼,想阐明厉害,却从李慕雪的怀里发现了一点新情况,来报的人只说测试出了小白少爷的魔族血脉,出于正常思维李明启下意识地认为是魔族和人族的混血,异族的形态大多貌美,这种情况不少见,却不料这魔族孩子还有一双属于精灵族的耳朵。

    精灵早就在三百年前沉睡在冰原上,传说精灵拥有庞大的传承记忆,是最接近神明的种族,新生儿降生就是超凡,成年精灵更是个个天阶,也因为如此,精灵血脉遭到了觊觎,并最终引发了冰原之战,冰原之战埋葬了人族最惊才绝艳的那一批术法师,李家最强大的天才李玄图也是死在冰原之战里,而李慕雪……如果他记得不错,他是李玄图那一支的后人,也怪不得血脉一经激发就如此浓厚强烈。

    就在这时,测试长老坚强地让人带来了李慕雪的测试结果:整整五十四点!比李玄图当年还高出一截!

    这下李明启更不敢轻举妄动了,撇去李慕雪的原因之外,他的目光落在张小白身上,敛去一丝不属于家主的怜惜,无论他在这个侄子身上倾注了多少感情,这也是魔族的幼崽。

    李慕雪自己也难受得厉害,血脉激发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一般都是在测试之后两三天内蜕变完成,他为了想要保护小白少爷一下子把血脉完全激发,体内如同火烧火灼,就像要把他整个人都烧融了似的,而怀里的小白少爷冷得像一块冰,冰火交加,让他更加痛苦。

    可他也记得那些人尖叫奔逃的嘴脸,下意识地知道不能把人交出去,也许交出去之后,他就再也见不到小白少爷了。

    李慕雪并不知道自己的执念从何而来,但自从那一日第一眼见到小白少爷,他就有了一种没法形容的喜悦,仿佛他降生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见到这个人,他看世间一切都是镜花水月,唯有怀里的人那么真切。

    李家二爷李鸿光任家族教习,离得比较远,但一听到消息就冲了过来,一见到昏睡的张小白就红了眼睛,他想起妻子死前魔族入侵的那一战,哪还有什么误会?当即就要杀了这个一贯和他不亲近的假儿子泄愤,压根不顾及抱着张小白的李慕雪,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家主拦下。

    李明启喝道:“冷静!这孩子身上有精灵血脉,当年冰原之战两败俱伤,魔族并未参战,这精灵血脉十分可疑,你杀他容易,往后其他主城问起来如何解释?”

    这自然是托词,但凡李明启愿意,消息压根传不出李家,但他下意识地就是这么说了,超凡之后就很难生出子嗣,李明启进阶超凡之前并没有留下孩子,便把弟弟不喜欢的幼子当成自己的孩子照看,他对那魔族幼崽……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父子情分的。

    李鸿光恨得眼睛都红了,看着张小白的目光像是淬毒一样,李慕雪丝毫不惧,冷冷地看着他,虽然体内犹如火灼,身上却长出了尖锐锋利的冰刺,这会儿他看上去实在有些可怕,那熔金的眸子宛如结了一层寒冰。

    李鸿光和自家兄长对峙许久,最终还是发狠弃剑离开。

    李明启看着李慕雪,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记得你住在家族边缘的宅邸里,你先带着……小白回家去吧,他的情况族里还要再商议。”

    李慕雪一言不发,只是点了点头,把人半抱半扶着带出了测试大殿,来之前他从未想过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但看一眼怀里紧闭着眼睛的小白少爷,他就松了一口气,好在他没事。

    李家很大,大得像是一座城,李慕雪带着人从城中穿行而过,那一日见到那副场景的人过了很久也不会忘记,那雪白发丝的幼童抱着魔族混血的幼崽,浑身都是冰刺,唯有抱着人的那一面是柔软的躯体,宛如一只带着珍宝归家的小刺猬,生怕被人觊觎。

    那就是日后大陆第一的术法师李慕雪和他的魔族伴侣传奇故事的开篇了。

    第45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3)

    李慕雪的家在李家建筑群的边缘区, 很早之前倒不是这样的,但世家以武为尊,李慕雪的祖父虽然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李玄图的幼子, 却没能继承李玄图的冰衍天赋,到了父亲这一辈娶的是普通炼气士的女儿,在李慕雪去参加测试之前, 谁也没觉得他能一跃成为李家天赋点最高的天才。

    张小白昏迷了四天之后清醒的, 有了两族的传承记忆, 虽然因为混血的缘故都有些残损, 但还是让他清楚了自身的处境,做人这么久,忽然一下子连物种都变了, 最重要的是, 他这样的两族混血怎么都不可能是李家的血脉,甚至都不是李夫人亲生, 而那个被调换的李家少爷……也许都不曾活在这个世上了。

    魔族凶残,这也差不多是李家默认的事实, 所以李鸿光才会想要杀死张小白来抵妻儿的命, 虽然这件事本身错不在张小白,但人在想要复仇的人压根不可能想到那么多。

    一眼醒来不是已经死了,也不是在李家关押魔族的牢狱里, 而是在一个陌生的卧房里, 这对张小白来说是个相当大的意外,本身他在李家的处境就不是很好,也比一般孩子要早熟一些, 性格偏向孤僻, 比起李家的小少爷, 他更像是一个普通的李家孩子,从不要求太高的待遇,当然在李家,嫡脉的待遇都是在十岁之后开始修术法才变好的。

    换句话说,如果想要把欠李家的东西还回去,他几乎不需要花太长时间,这……当然也是建立在李家并不要他偿命的基础上,虽然被赶出了家门,但这里不是牢狱,是不是代表着李家的态度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强硬?

    张小白脑子里乱哄哄的,一时想着自己的身世,一时又想起那个无辜的李家少爷,更迷茫于自己的存在本身,虽然他什么都没有做,但他究竟有没有错?

    李慕雪则没想那么多,见到小白少爷醒来,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把锅里新熬的米粥盛了一碗,连带着一杯热水送到了卧房里,熔金的眸子里满是喜悦,连声说道:“小白少爷,你昏过去好长时间了,一定是饿了!”

    张小白下意识地接过了粥碗和水杯,有些迟疑地看了看李慕雪,慢慢眨了眨眼睛,才哑着声音说道:“慕雪?”

    李慕雪把水杯推了推,“小白少爷,先喝点水,你不要怕,家主已经答应让你跟我住在这里。”

    张小白有些迷茫,但还是顺着李慕雪的手喝了几口水,热水入喉,仿佛把他一身的寒气也一起化了个干净,他长出一口气,下意识地感到有几分饥饿,目光落在手里的粥上,粥整体还是白色的,只是里面夹杂着一点黑黄的斑点,明显是煮糊了底,又小心地把糊块撇干净才会有的痕迹。

    这样的粥看起来卖相还成,但喝起来还是会有一点糊味,张小白却一声不吭把粥全都喝光了,李慕雪连忙把碗筷和水杯收拾下去,急匆匆又赶了回来,笑眯眯地对他说道:“小白少爷……”

    张小白连忙说道:“我已经不是少爷了,就连名字也不应该用原来的了,我、不应该姓李的。”

    李慕雪很快接受了这个设定,仍旧笑着说道:“那我叫你小白好不好?”

    说实话,醒来见到的不是家主大伯,也不是那个总是横眉冷对的父亲,更不用面对李家的人,见到的人是李慕雪,这样的认知让张小白难免松了一口气,他看着李慕雪,轻轻地点了点头。

    李慕雪一把拉起了张小白的手,用那双漂亮的眸子看着他,认认真真地说道:“我觉得我应该是有个弟弟的,我也一直很想要个弟弟,可是我父母不在了,小白,你来当我的弟弟吧,我会保护你,不让任何人伤害你的,你在我家里,什么都不用怕。”

    张小白怔愣着看着他,一时之间竟然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以他的传承记忆来看,他现在根本就不应该面对这样的温柔,他可是……魔族啊。

    李慕雪仿佛是个天生小白学研究者,见到张小白迟疑,第一反应就是更加用力握紧他的手,又怕太用力了捏疼小白,索性向前一扑,直接把人按在怀里,像抱着一个等身的大娃娃,李慕雪的怀抱很温暖,带着十分熟悉的气息,张小白只是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就不再动了。

    李慕雪抱着他,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一字一句地说道:“不要怕,我是李家六千年来天赋最高的术法师,我会保护你的。”

    张小白自从醒来,哪怕他自己都不怎么能理解,但他现在确实是处在一种害怕的状态之中,李慕雪身体力行,又抱又哄,不断重复着一句“不要怕”,确实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的情绪。

    两个小孩儿抱了一会儿,张小白有些不好意思了,小声地说道:“我真的可以留在这里吗?”

    李慕雪大声地说道:“你想留多久就留多久,谁赶你我就跟你一起走!”

    张小白这下是真的被感动得眼泪汪汪,他是个不太善于处理关系的人,除了家主大伯和几个兄姐,在家族里几乎没什么朋友,能和李慕雪交上朋友也是因为那一点莫名的熟悉感,他自己其实觉得和李慕雪的关系并不到这个程度,可没想到李慕雪竟然是对他这样好。

    他搂着李慕雪的脖子下定决心,如果他没有死的话,一定要百倍千倍地对慕雪好回来。

    作为激活了天才血脉的人,李慕雪这几天低调得简直不像个即将一飞冲天的绝世妖孽,他关起门来谁也不见,不论是想上门来讨好的,还是家族里派来的教习,统统都被拒之门外。

    小白少爷是个魔族混血的事情已经在李家传开,很多人都知道那天的情况,背地议论的时候不免唏嘘:这个该死的魔族幼崽也实在是好运气,在李家锦衣玉食长到九岁,身份暴露之后居然还得李家妖孽保护,那态度哪里像是保护朋友,简直像是要同生共死了,只可惜二爷这几天脸都是乌青乌青的,还被家主勒令不许去找麻烦。

    张小白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李慕雪劝他暂时不要出门,就是不劝,他也不怎么想出去,想也知道现在出去要面对什么情况,被人嘲笑讥讽还是轻的,要是遇到李二爷被杀了……大约也只能算他倒霉,不光他不出门,就连李慕雪也不出去,他怕自己一走,就会有人上门来找麻烦。

    两个孩子抱成团不是个办法,李慕雪本身是个孤儿,脑子聪明,一直不肯放下警惕,在外面怎么劝也没用,李明启听人来报就觉得头疼,最后还是亲自去了一趟,把李家的冰衍之术复刻了一份递进去,又让教习在门外给李慕雪讲解。

    如此过去了大半年,李慕雪无愧于李家六千年来天赋最高的绝世妖孽之名,有了全套教材,大部分时候都没去听那粗浅的入门讲解,他学习冰衍之术的进境一日千里,不像是幼童初学,倒像是个精通术法的人重修一遭,仅仅半年就达到了炼气巅峰,并毫无征兆地在给张小白讲睡前故事的时候突破了炼体玄阶。

    不是李慕雪修得快,而是为数不多的剧情里就是这么写的,主角李雪风十三岁认祖归宗,李家第一人是同为十三岁的李慕雪,那时李雪风机缘巧合修炼到玄阶,在大陆上也算是少年天才,但在李家,和他同龄的李慕雪是实打实的超凡六阶,比家主还高出两阶。

    不是世上的术法师都不够努力,而是这四灵大陆本身就是天赋狗的天下,天才受人追捧,妖孽被人恐惧,也是因为天才至少还有一个可以被教化的过程,妖孽往往数年速成,几百年辛辛苦苦修出的法术敌不过十几岁的天赋狗是大陆常态,连心性都没长全的年纪就有了横行霸道的实力,在这以武为尊的世道不亚于随时爆炸的核武随意上街溜达。

    李慕雪没有作为核武的自觉,他正在给小白梳头发,他坐在高椅子上,小白坐在小板凳上,刚好是个可以靠在他膝上给他打理头发的高度。

    这时代男人大多留短发,当然一定要留长发也不算奇怪,两个小孩子一直闭门不出,头发变长是没办法的事情,李慕雪独居惯了,对自己那一头漂亮的白发并不在意,留长了就剃成寸头,但对张小白,他立刻就觉得剃寸头实在是太残忍了,但张小白也不怎么会打理头发,李慕雪立刻就包揽下了给小白梳头这个美差。

    是真的美差,李慕雪特别喜欢小白那一头顺顺滑滑的长发,借着梳头的机会,他还可以偷偷蹭蹭小白的精灵耳朵,摸一摸他的乌黑长角,要知道平时摸的时候小白可是不太乐意的,但被梳得舒服了,他就会眯起眼睛任由他摸角角啦。

    凶残的核武一脸= V =表情地给可爱的小白梳着头发,整个人都在冒着幸福的泡泡。

    第46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4)

    李家出了一个天赋高达五十四点的绝世妖孽, 却没传得出李家这点地界,反而那李家二爷的幼子其实是被魔族调换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李家还自己明里暗里散出去一些谣言和阴谋论, 给李二爷头上添颜色,为的就是给李慕雪遮掩外界的视线。

    历来妖孽出世,总要横生枝节, 李家这么多年结的仇人不少, 就算是在雪阳城内, 也有那么几个小世家虎视眈眈, 李明启作为家主有超凡四阶的实力,在雪阳城算是一号人物,出了雪阳域, 也就是个平均水平线的高手, 但让李慕雪这样一个妖孽长成,李家就完全不能和过去同日而语, 这也是李家各位长老权衡之下妥协的原因。

    家族需要这样一个未来支柱,至于魔族……魔族也分种类, 强大的魔族杀人屠城不在话下, 有的种类却实力低下又美貌,很容易捕捉,再生能力还强, 世家子私下里养一两个这样的魔族小宠其实也不算事, 只不过李家以前没有过这样的情况罢了。

    虽然是关起门自学,但李慕雪一点都没有偷懒,他一天里绝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修习术法上, 天赋又好还努力, 他的进境和一般天才不同, 堪称一日千里,而张小白就弱了许多,虽然有传承记忆,但因为混血的原因两方的记忆都不全面,更重要的是,魔族靠天赋,精灵靠命长,他的天赋在魔族里不算高,在人均寿命三千年的精灵族更是个小小幼崽,换而言之,他想让自己变厉害,最好的办法是找个地方活个几百年。

    李慕雪时常安慰他,但并没有因此放慢自己的进步速度,他没有时间去陪小白一起修炼,不光小白感到不安,没有足够的实力保护两个人,连他自己都睡不着觉,直到距离那日测试天赋一年过去,到了两人十岁的生辰,李慕雪的实力已经如平步飞天一般飞窜到了玄阶。

    玄阶入微,能观气,打斗之时目力所及,能看清对手的每一个动作和细微的破绽之处,乃至灵气的走向和下一步招式,而自身更是能够内视丹田,对灵气的操控更是精细到了发丝级别,操纵术法时更加得心应手,作为一个没有实战过的理论高手,这入微境对于李慕雪来说,和之前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看很多东西都能看得非常细,桌上原本肉眼不可见的陈年脏污,飞蛾翅膀的运动轨迹,天上的鸟起飞时的那一点轻微的变化,小白还没笑时就开始弯起来的眼睛。

    ……虽然最后一点有些不太对劲。

    十岁的生辰原本是李家子弟开始修习术法后的第一个生辰,天才能够举办自己的生辰宴招揽属下,结交朋友,展现自己的家族地位,和普通子弟的区别从这一天开始拉大,而作为同一天生辰的李慕雪却只想和小白一起过个简单的生日。

    张小白提前一天准备好了食材,李慕雪这样的天赋,李家为他准备的一日三餐用的都是最好的食材,普通的家族子弟一个月才能领上一块的灵兽肉要多少有多少,上等的灵米菜蔬更是无限量供应,张小白起初只是觉得这些食材的烹饪方式有些瑕疵,忍不住自己试着上了几次手,到后来已经是不让他下厨就不开心了。

    张小白以前做少爷的时候也很少吃到灵兽肉,等亲自上手做过几次就有经验了,比起普通的肉,灵兽的肉蕴含灵气越多,吃起来越是香,不会有腥气,而且各有各的滋味,比如一种名为咕咕鸟的飞禽,炖汤喝十分鲜美,一锅汤通常用两只,一只熬完汤骨软肉烂,弃之不用,另一只炖得正香,浇上鲜汤。

    还有一种似熊的灵兽,没法饲养,都是每天在城外现打回来,这种熊兽的掌反而粗糙难以下咽,最好的一块肉是兽心,无论是酱烧还是白灼都好吃,吃时片成薄片,蘸着小料吃,兽心一点都不腥臊,反而带着肉质本身的紧致脆嫩,咬一口汁水都迸溅出来了。

    李慕雪这个人的食癖和旁人不同,喜欢吃卤下水,另上一套卤味,以鸭掌卤肠鸡爪为主鸡鸭鹅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卤肠,原料用灵米饲养三年以上的猪肚肠,猪其实不适合早杀,心肝肚肠都还没长到该有的厚度,吃起来口感并不好,卤下水选用三年猪最合适,用的是一套的卤料,各种卤味之间味料增减了些,这是从一个月前就开始熬的底。

    除此之外,还有些杂鱼汤,果子饮等配菜,只是两个人过生日,菜倒是摆得小桌上满满当当的。

    李慕雪一早就想下厨来帮忙,但他手脚实在笨拙,最后也只能灰溜溜地从厨房里出来,站在门口眼巴巴地望,张小白叹了一口气,从卤料锅里捞出一只卤了很久的猪脚放在碗里,搭一双筷子,让李慕雪先香一香舌头。

    猪脚本身不怎么挑烹调方式,怎么做都好吃,但张小白研究了很长时间的卤料还是给原本平平无奇的猪脚增添了十分的滋味,李慕雪不懂这个,只是身体表现得非常诚实,起初是拿筷子努力想吃得斯文一点,吃了几口之后就忍不住原形毕露,两只小手直接握着猪脚啃了起来。

    张小白正在炒菜,不留神看了一眼,立刻抬高声音,“等会儿把手多洗几遍,卤料香重,不洗干净,你这爪子得香几天了。”

    李慕雪吃得呜呜直叫,闻言还不忘点点头。

    张小白只得摇摇头,继续炒菜,一直到桌上都没地方上菜了,才摘了身上的小围裙端着最后一道汤走出厨房。

    李慕雪的猪脚也啃得差不多了,连忙三下两下啃完,草草洗了洗手跟上。

    原本是想吃午饭的,但菜做得太多,午饭时间都过去了,太阳都有些斜斜的了,李慕雪把两边窗户都打开还是觉得不亮堂,索性用术法把桌子放到了外头,张小白拖着两个椅子也走了出去。

    两个小孩子早就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了,李慕雪一边吃一边说话,吃得呜呜咽咽的,张小白对自己做的东西倒没有多大兴趣,端着小碗斯斯文文的喝着汤,忽然就听李慕雪说道:“小白,再有一年我差不多就能入超凡境了,二爷就打不过我了,等我超凡了,我就带你出去玩。”

    张小白顿了顿,说道:“我不想出去。”

    李慕雪头也没抬,只说道:“你哪有不想出去,你只是不想面对李家人而已,我们去城里玩,你要是高兴我带你去城外,离开雪阳域也可以。”

    他说得轻松,张小白的情绪也缓了一点,喝了一口汤,小声地说道:“你说得对……我想出去的。”

    起初在李慕雪家住着让他十分有安全感,甚至起了一种一辈子住在这里也不错的感觉,可是住得久了,每天都只有一个小伙伴陪着他,而且小伙伴自己也不出去见人,每天只守着他修炼,他心里也是很感动又愧疚的,如果不是他,慕雪一定是家族里最受欢迎的孩子了。

    李慕雪吃了两片兽心,撕了一条鸟腿拿在手里啃,吃得脸颊上都蹭上了油,又说道:“在我看来,你根本没有错,魔族杀人要什么理由,他要是没带着你,夫人遇上他一尸两命,他带着你,夫人孩子还是两条命,什么父债子偿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没生下来之前,谁知道自己是人是妖?李家只是养了你几年罢了,等还了李家的情,我们就离开这儿,去更多好玩的地方玩。”

    张小白听了,忍不住笑道:“真是强词夺理。”

    李慕雪吃得脸颊鼓鼓的,哼了一声,表示对李二爷的不屑。

    张小白叹了一口气,说道:“慕雪先认识我,所以站在我这边说话,如果……”

    李慕雪摇摇头,“没有什么先来后来,小白长得这么可爱,如果我在一群魔族里见到你,肯定要把你提着角绑回家的。”

    张小白被他一噎,想说的话都忘了,但不得不说心里好过了很多,李慕雪哼哼笑了几声,如果不是手里举着个鸟腿的话,张小白估计还要更感动一点。

    生辰宴过得简单,吃饱喝足之后,张小白坐着没动,李慕雪化出了几道冰手飞快地收拾桌上的碗筷剩菜,自己的两只手反而背在身后,很神气的样子。

    就在这个时候,外头的门被人敲了几下,李慕雪有些警惕地跑了过去,打开门一看,见是一个半开的盒子放在门口。

    盒子已经打开了,这让李慕雪的警惕心减小了一些,他上前两步把盒子盖挑开,发觉里面是一个漂亮的小木雕,雕着的是一头变异冰狼的模样。

    李慕雪有些奇怪,但这东西拿到张小白面前,他就愣了愣,那是他九岁的时候,看到大伯私底下做木雕,求着撒娇着,想让他测试完天赋给他雕一个冰狼做奖励。

    迟了一年,奖励还是送到了他手里。

    第47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5)

    木雕很好看, 打磨得相当光滑,一看就知道是花了心思的,但只是过去了一年的时间, 拿在手里的感觉就和当初完全不同了,张小白也不明白自己如今究竟是个什么想法了,他是魔族, 可在李家生活到现在, 哪怕这一年都在担惊受怕, 但他还是把自己当成人来看的。

    李慕雪平时能说会道, 但在这样的问题上也没法回答张小白,毕竟他不觉得做人和做魔族有什么分别,他比张小白更像个天真不谙世事的孩子, 一切都是随心而为, 从来不把烦恼留到第二天,如果他是张小白的话, 估计压根不会去想这样的事。

    没过多久就到了雪阳域最漫长的冬季,东方大陆幅员辽阔, 雪阳域就是因为一年之中有一大半的时间都被冰雪覆盖而得名, 李家之所以在雪阳域发展壮大,也是因为这样的环境最适合修炼冰系术法,当年李家先祖选择这个地界可是很满意的, 雪阳域不仅地方大, 临近的还是几个实力很次的地域,李家强势时也吞了四邻不少地盘。

    木秀于林,李家的仇敌不少, 对李家明里暗里的试探也不少, 李慕雪的存在瞒了一年其实已经顶天了, 李家也不是铁板一块,消息不可避免会泄露,李明启思虑许久,还是决定赶在雪阳域雪景最好的时候办个麒麟宴,将李慕雪摆到明面上来。

    麒麟子一向是世家的骄傲,为族中天才举办宴会大多以麒麟宴代称,规格有大有小,如果只是简单庆祝一下家族喜得天才,也许最多请姻亲或是几家邻近主城的世家来吃席,若是诞生了绝世天才,而自家又有实力能庇护天才成长的话,麒麟宴的规格就大了,大陆上最高规格的麒麟宴主人要数两千年前负尽盛名的凤凰公子,那一宴不仅集齐了所有人族世家宾客,就连魔族和精灵乃至传说中的巨龙一族都有参宴。

    凤凰公子也正是那位创下人族天赋点最高纪录的妖孽术法师,他举办麒麟宴时三十七岁,已经是天阶半神。

    在这个寿命和实力挂钩的世界上,三十七岁实在是很年轻的一个数字了。

    十岁的李慕雪当然办不了那么大规格的麒麟宴,但以他的天赋点,想办一个体面的宴会却不难,李明启要的自然不是体面,而是盟友,李家的仇人不少,但有李慕雪一样一个金字招牌,愿意在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候提前下注的世家也不会少,李明启在广发麒麟帖之前还和李慕雪见了一面,想要征询他的意见。

    李慕雪没什么意见,他对自己的现状其实不是很了解,每天和修炼死嗑已经够占满一个十岁小少年的脑袋了,至于什么世家利益交换提前投资之类的事情,他连听都懒得听。

    他不想听,李明启却不能不说,如果可以选,他肯定不想选李慕雪做家族的未来支柱,李慕雪虽然沾个李字,但他从小到大都没有接受过李家子弟的教育,也没有父母亲人来维系忠诚,对李家的感情也许还没有对小白来得深,毕竟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孤儿,谁能想到他有那么大潜力呢?

    李慕雪听得昏昏欲睡,也不知是触发了什么关键词,这小少年忽然眼睛一睁,看着李明启说道:“你刚才说什么?”

    李明启顿了顿,说道:“说联姻。”

    李慕雪连忙摇摇头,“这个我不要,我不想娶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子做妻子。”

    李明启换了个语气,耐心地解释道:“世家逐利,那些小世家投靠过来也派不上大用场,只有结一门实力相当的好姻亲,两家互为盟友,实力更上一层楼,让那些人有了顾忌,你才安全。”

    张小白一直坐在一边没有说话,这会儿见李慕雪皱了一下眉头想说什么,连忙开口打断他,“家主说得对,结亲是好事,慕雪,你不要任性。”

    李慕雪这下是这真的有些委屈了,他的委屈不是对着李明启的,而是盯着张小白,嘴一扁,“我不管,反正我不想娶陌生的女孩子,要是怕我出事,我可以带着你藏起来。”

    李明启的目光落在张小白身上,摇头,“你们两个小孩子躲不了多久,更何况联姻是权宜之计,不是让你立刻就娶,倘若你以后有了足够的实力,别说一个未婚妻,就是十个百个,谁敢说你一句不好?”

    李慕雪若有所思地看着李明启,张小白却有些拧起了眉头,毕竟联姻还可以说是为了家族和慕雪的安全着想,可家主说的权益之计……这难道是想利用联姻世家完了之后再过河拆桥?

    李明启还真就是这么想的,世家逐利,他作为家主也要为家族考虑,在李慕雪不情愿的情况下逼他娶一个不喜欢的妻子,这不是把人往外面推?但目前的情况摆在这里,联姻是最好的出路了。

    这件事没商量明白,李慕雪表现得相当抗拒,李明启虽然已经做好了打算,但还是没在他面前多说什么,又扯了些宴席细节,这才起身走了。

    等人走了,李慕雪立刻往后一躺,两个胳膊摊开,头枕着张小白的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可算是走了,以前我还觉得他是个好人来着,没想到现在要把我卖了。”

    张小白摇摇头,不赞成地说道:“家主会想到联姻这样的事,说明我……说明李家很有可能会遇到麻烦,你啊,麻烦的根源,还怪家主。”

    张小白很早之前就发现了,李慕雪对很多事情的认知都很奇怪,或者说是任性,想法也和常人不同。

    听了这话,李慕雪扁着嘴反驳,“可是联姻就有用吗?我要是做家主,除非自家的子弟有机会大成,谁会为了姻亲拼命。”

    这倒是张小白没想到的,李慕雪继续说道:“而且我今年十岁,再着急也得过几年才能娶妻,按照家主的说法,步入超凡之后就轻易不会死了,对我有想法的势力也会忌惮一二,就这几年的时间,找一门像我这样的姻亲不是很奇怪吗?

    张小白想想,觉得似乎确实是这样。

    李慕雪的嘴角上扬了一些,就着枕大腿的姿势伸手摸了摸张小白的脸,眼珠子一转,忽然笑得像是一只不怀好意的狐狸,他把声音压得低低的,说道:“而且啊,我不喜欢女孩子。”

    张小白起初没听懂,还回他道:“我们都还小嘛,长大了就会……”

    话没说完,李慕雪的笑容更大了一点,“不是,我是说,我不喜欢女孩子,我喜欢男孩子,我以后要娶男孩子当老婆。”

    张小白吓得瞪圆了那双漂亮的眼睛,整个人都震了一下。

    李慕雪顿时笑出了声,“小白,就是你了!你来给我当老婆好不好?我真的好喜欢你啊!”说着就作饿狼捉羊状扑了上去。

    张小白吓了一跳,连忙去架李慕雪的胳膊,李慕雪又伸脚去蹭,张小白就抬脚去踢,两人推推打打着,李慕雪的两只手都被抓住了,索性就撅着嘴作势要亲,张小白起初有些惊恐,等发觉李慕雪还是那副不怀好意的笑脸就知道了,这又是在逗他,包子脸都气得更鼓了,冲上去和李慕雪搏斗了一番。

    从长椅滚到地上,又从地上打到床上,两个小少年都有些累了,头靠着头摊在床上歇气,张小白嫌弃地把脑袋别到另一边,忽然耳朵一热,却是李慕雪半抬起脑袋在他耳边吹了吹,笑眯眯地说道:“开个玩笑嘛,不要生气了嘛,小白老婆……”

    张小白没有回头,但手向后握紧挥了一下,不仅把李慕雪的脑袋推到一边,还给李慕雪展示了他的拳头。

    李慕雪有点委屈地推了推他,小声说道:“真生气了?”

    张小白哼了一声。

    这下李慕雪就老实了许多,哄了几句,语气正经了下来,“反正我就是不想娶一个不认识的人,说不定长得又丑,心地也坏,还会当后妈虐待你,让我这做爹的于心何忍啊!”

    张小白给了他一拳。

    说实话,张小白实在不是个好的玩笑对象,他对玩笑的反应很慢,而且总会当真,换个人来也许没那么大闲心去逗他玩,但李慕雪就是乐此不疲,尤其喜欢看到张小白把什么都当真的样子,就算生起气来也很有趣。

    张小白就委屈得多了,李慕雪平时对他很好,就是有个总喜欢逗他的毛病,他更气自己,每次生气还没一会儿就被哄笑了,一点面子都没有。

    又闹了一会儿,两个人都躺平了,谁也不想下去关灯,张小白把被褥往身上拉了几下,李慕雪身上的被褥就少了一大片,其实他修炼术法一年多了,就是不盖被也冻不着,但他就是要和小白抢,抢了一会儿被,他又哄又拍着把小白抱到了怀里,小白还是有点生气,用背对着他,被褥盖在两个人身上,他高高兴兴地闭上眼睛睡了。

    卧室里的灯亮了一整夜,从外面看,宛如夜空里的一点星。

    第48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6)

    如今各城之间都通了火车, 虽然一趟一趟转车比较麻烦,但有心想参宴的人总不会错过,普通的世家坐火车, 像李家这一级别的大世家还有专门驯养的飞行坐骑,所以宴会的时间定得并不远,就在两个月后。

    联姻这种事情一般情况下和世家子本人意愿无关, 属于两个家族之间的事, 但当一方的联姻主体是家族里的绝世妖孽, 事情就很难正常过渡下去, 李明启却没有放弃这个想法,在他看来,不管天赋有多妖孽, 小男孩还是小男孩, 等见到了那些世家淑女之后就不一样了,需要思考的反而是防着李慕雪看中那些没什么用处的小世家之女。

    东方大陆有三十二座主城, 但就像雪阳城一样,世家并不是只有三十二家, 甚至达到主城级别的世家数目也许要添上一两倍, 主城世家的竞争相当激烈,李明启看中的自然是距离雪阳域比较近的几个主城级世家,其中他最看好的联姻对象是红凤城的上官家嫡支独女上官凌燕。

    作为两千年前那位凤凰公子的后裔, 上官凌燕是上官家近些年来天赋最出众的人物, 今年刚满十五岁,已经是入微巅峰,只差一步超凡, 上官家的家底也很厚实, 同时拥有三位超凡境, 上官家那位活了八百岁的老祖更是超凡七阶的传说人物,在大陆上属于排名前十的绝世高手。

    当然,这是最好的选择对象,如果能得上官家的垂青,之前设想的过河拆桥就不成立了,除此之外的几个世家都不是掌控主城的世家,但实力基本上足备,李明启确信只要李家肯伸出橄榄枝,就能收获一个相当不错的盟友。

    接到李家的请帖之后,不少世家都表露出了谨慎对待的态度,毕竟这样处在成长期的妖孽可遇不可求,李家很明显是在传达讯号,一些小世家可能想得不深,提前去拍拍马屁罢了,但有些实力的世家立刻就嗅到了李明启想要传达的东西。

    上官凌燕在修炼结束之后被家主父亲单独叫到了家族议会的所在地元阁,她这些日子已经在准备进阶超凡,原本以为是要接受什么提点,但父亲端详了她片刻,反而脸上露出了笑容,说道:“小凌燕,你不是一直说家族给你准备的婚配人选都太弱了,配不上你吗?看看吧,这是雪阳域的李家送来的请帖。”

    上官凌燕面无异色地接过请帖,目光一凝,眉头轻微地上挑了一下。

    “那李慕雪才十岁的年纪,天赋只比当年先祖低一点,他正式接触术法不到一年,已经从炼气阶段飞跃到了入微境,说不得往后就是你们这一辈中的封顶人物,你看他可配得上你?”

    父亲的话里是对这李慕雪相当满意,上官凌燕想了想,说道:“是不是有点太小了?”

    上官家主禁不住笑了,说道:“妖孽岂能以年纪论,如今是李家弱势,才有联姻的想头,于我们,这叫奇货可居。要是让他长到成年,怕不是你挑他,而是他挑你了!”

    上官凌燕冷笑一声,把请帖收了起来,说道:“那就让我带队去一趟雪阳城,看看这个李慕雪有没有挑我的资格。”

    上官家主对这个结果很是满意,但就在上官凌燕准备离开元阁时,他忽然叫住了女儿,说道:“这次去雪阳域,不许带着那个小子,别让他坏了你的名声。”

    上官凌燕眉头一皱,还是点了点头。

    张小白并不知道因为李慕雪比原剧情里更加努力修炼导致三年后才会举办的麒麟宴提前,只知道最近这些天来到李家的客人越来越多,雪阳城也比平时热闹得多了,李家也加强了守卫,尤其是李慕雪居住的地方。

    李家请的世家不少,但基本上都是由族中长老带队参加,也有一些小世家由家主带领撑个门面,李家上次举办这样大的盛事还是三百年前了,但哪怕是三百年前的李玄图都及不上如今的李慕雪,宴会的规格自然是能办多大就办多大,最后甚至到了让炼气士清理城外森林,临时搭建帐篷以容纳多余客人的地步。

    在所有的来客中,上官家自然是最受人瞩目的,尤其这次带队的还是上官家那位有名的大小姐,上官凌燕不止天赋出众,还有一张天姿国色的面容,再加上傲人的家世,虽然是个冷美人,脾气也不见得多好,但仰慕者仍然能从城里排到城外,除此之外就是李明启本来没以为能来赴宴的天元城南家,要知道南家一向不与外界交流,天元城虽然地处大陆中心,却是唯一一座不与外界贸易往来的主城。

    南家带队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南明殷,来赴宴的南家人一水的性别男,看上去也不像是来联姻的,见到上官凌燕这样的美人也都没表露出什么兴趣,反倒是让人生疑。

    距离麒麟宴还有两天,李慕雪作为宴会主人却从未露过面,不止是上官凌燕感到恼火,一些被李明启暗示过的世家也有些不满,但李明启也没有办法,甚至还想推迟一下麒麟宴的日期,因为……李慕雪要进阶超凡了。

    超凡是指真正意义上达到超脱凡人的境界,这是许多术法师一生追求的终极境界,在李慕雪之前,最早进阶超凡的是一位五千年前的传说级人物,和魔王、精灵树母、金龙之王达到了同一级别的人王南覆阳,那也是十二岁进阶超凡,而李慕雪上个月才满的十岁生辰,他就要超凡了,这话说出去李明启自己都不信。

    妖孽的世界果然不是凡人能懂的,但凡人知道超凡就意味着有了更多的保命手段,大陆上的超凡高手之间很少开战,妖孽到这个地步,差不多已经算是长成了。

    事实上李慕雪对自己的进阶速度也有一点疑虑,按照修炼基本法,他这个时候刚刚入微不久,需要积累更多的灵气灌注经脉骨髓以达到质变的效果,也就是从人到非人的地步,无数术法师都卡死在这个境界,正常的妖孽卡个十年八年根本不是事,他再过二十年超凡也还算天才。

    然而没想到的是,仿佛只是因为不想联姻这样的念头,念头一生,身体就迅速自己开始了变化,这就像是他闲着没事坐在家里抠着脚丫,外面有人敲门,告诉他你点的超凡到了。

    泡在药浴汤里,李慕雪陷入了思考,他仿佛有一种心想事成的本事,至于是不是真的……他一边泡着药浴一边拼命想,今天晚上小白做红烧猪脚,今天晚上小白做红烧猪脚。

    然后洗完澡的李慕雪就对着桌上的几道菜陷入了沉思:椒盐小酥肉、辣子鸡翅、红烧狮子头、蟹黄豆腐羹、桂花银耳汤,看着是很丰盛也是小白亲手做的是没错啦,但是并没有他想吃的红烧猪脚,所以他根本没有心想事成的本事,进阶超凡真的只是他天赋实在太好了吧?

    李慕雪失望地叹了一口气,端起碗吃了一口小酥肉,顿时化身干饭人,一身干饭魂,努力地干起饭来。

    小酥肉是用上好的野猪肉做的,薄薄的面衣上撒着椒盐,一口下去又脆又香,内里的肉质紧实,咀嚼几下就能感受到野猪肉特有的香气,鸡翅是奇特的甜辣口感,提前去了骨,李慕雪吃得满嘴流油,光是这两样,配饭就能吃上一大碗,再加上肥而不腻的狮子头和满是蟹黄鲜味的嫩豆腐羹的滋味,别说他这样的半步超凡,就是神仙下凡都要吃懵了。

    张小白叹了一口气,这些天他虽然不出门,但门外时常有炼气士说话的声音,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给他听到的,总觉得越来越厉害的慕雪和他快要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人物了,但每次看到慕雪的吃相……他就觉得挺踏实的。

    也许这就是接地气吧。

    李慕雪连吃了三碗饭,一桌子的菜有八成都落进了他的胃袋里,主要也是因为他炼过体,已经和正常孩子不同了,张小白就菜吃了小半碗饭,吃得都有些撑了还剩下一点儿,李慕雪丝毫不嫌弃他剩下的饭菜,接过去吃得一干二净,还把不怎么喜欢的银耳桂花甜汤也喝光了。

    吃完饭,李慕雪躺在椅子里晒太阳,晒得昏昏欲睡的,他这几天快要进阶了,于是有了凡人科举前几天的特别待遇,不用收拾碗筷,看着小白忙忙碌碌地收碗擦桌,晒着午后正好的阳光,李慕雪满足地叹了一口气,这才是人生啊。

    这口气叹出来的同时,他感到身上有什么桎梏松动了些许,随即骨骼经脉咔咔作响,也没怎么痛苦,他身上的皮就裂开了。

    张小白听到动静回头,吓得手里的碗都掉了,李慕雪自己倒是没感觉惊悚,伸手撕开身上干裂的皮,露出底下白皙莹润的新皮,面带茫然地说道:“小白,我进阶了。”

    张小白看着地上的皮,吓得颤抖的手指了指李慕雪,深吸了一口气,喝道:“那还不去收拾碗!”

    第49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7)

    进阶超凡……也还是要做家务的。

    李明启来的时候, 李慕雪已经把地上的碎碗收拾干净,碗筷洗了,桌子擦了, 正在搓抹布,如果不是隔着半个李家都能感受到的超凡进阶时的波动,李明启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门。

    见到李明启, 张小白打了个招呼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他在李家地位尴尬, 但一年前他和李明启的关系很好, 最近要办麒麟宴,李明启上门次数多了些,对他的态度仍然像之前那样, 慢慢的张小白也放松了许多, 至少不会像一开始那样僵硬相持了。

    李明启知道这小幼崽的想法,心里也有些无奈, 他进门也就几秒钟的时间,李慕雪的视线就盯上他了, 仿佛他只要说错一句话, 就会扑上来咬死他,有这么个人护着,能不放松吗。

    看到小白进了屋, 李慕雪的视线就没那么紧迫了, 一边搓着手里的抹布,一边随意地点了点头,“家主来了啊。”

    李明启也不知道这招呼村头老大爷的语气是李慕雪从哪学来的, 但这会儿要紧的是麒麟宴, 也没计较什么, 只道:“你进阶的速度太快,原本计划要再等上一两年的,你还没试试调整术法吧?”

    离进阶到他过来就那么一点时间,这小孩手里还搓着个抹布,李明启估计李慕雪压根没时间去探索超凡进阶后的世界。

    李慕雪对这个不感兴趣,把手里的抹布搓干净,又用水冲洗两遍晾上,这才洗了洗手从小板凳上起身,对李明启说道:“不着急,我记得族中有规定,超凡进阶之后有大量资源奖励,家主,奖励什么时候领?”

    李明启:“……奖励是早就备下的,过一会儿就送来,我过来主要是因为有几个世家的人都想见你一面。”

    李慕雪立刻摇摇头,“我不想见,你要想见你去见。”

    李明启这下是真的确定的,不是什么妖孽进阶目中无人了,而是这小孩从一开始就没有尊敬家主的想法,因为傲气产生的目中无人不是这样自然随意的,也许在李慕雪眼里,他真的就是村头管事的老大爷。

    给这样的熊孩子讲利害关系是非常困难的,李明启劝了几句之后果断选择放弃,对着屋里叫了几声小白,这时李慕雪的脸色忽然就有了变化。

    金眸里的冷意在见到头上长角的小少年时立刻就收敛了起来,说收敛似乎有些不恰当,倒更像是冰化开了一样,换上了淡淡的暖意,李慕雪嘴一歪,笑了,“没事,家主跟我闹呢,真没事!”

    张小白看着他,说道:“你刚刚进阶,族里有事情找你就去吧,家主都上门了,我在这里不会有事的,去吧。”

    李慕雪伸了一个懒腰,没等李明启保证什么,忽然几步上前,咬破了自己的中指,血淋淋的点在张小白额前,伴随着灵气的灌注,鲜血上浮动蓝光,有隐隐约约的纹路从他的指尖蔓延到张小白的额头上。

    张小白愣了一下,随即就感受到了一种奇特的链接感,李慕雪金眸一弯,轻声哄道:“小白,来,接受我的灵气。”

    李明启连忙叫道:“别答应他!”

    这种以鲜血为引的超凡级誓约不能贸然打断,一个不好就会伤到李慕雪的根基,就算李明启现在比李慕雪实力强得多也只能站在那儿,张小白其实是很相信李明启的,可……眼前的金眸是那么真实,真实到仿佛周围的一切都是镜花水月。

    慕雪是个很爱开玩笑的人,万事不经心,眼里也很少带着这么认真的神色,对上这双眼睛,张小白下意识就同意了,或者说压根就没有思考的过程,连家主的那句话都是在他同意之后才传进他的耳朵里的。

    一念生,誓约成,不仅是张小白的额上多了一个浅蓝色的雪花纹,李慕雪眉心也多了一点朱砂色的印迹,这代表他是誓约主体,他不死,誓约对象不死。

    这是共生契约,以前人族强势时经常会有大家族子弟和实力强悍的非人种族定下盟约以保护自身,这本是对强者的一种依附,因为共生契约无法解除,依附也就成了束缚,极少有强者自愿订下这样的盟誓,放在以前,一个超凡级的誓约主体,大约要出动数十个同实力的超凡才能控制住,就算是再有诚意的世家联姻只会订次一等的伴侣契约。

    誓约结成之后,张小白感觉身上一轻,就连视野也比以往更加清晰,仿佛换了一双眼睛似的,他没有修习过术法,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事实上这个共生契约李慕雪已经研究很久了,从他刚刚步入炼气起就在琢磨这事,不是超凡之前不能订这样的契约,而是超凡之后订约对誓约对象的好处最大。

    借由外力得到的好处一生只有一次,如果超凡之前订约,小白能共享的只有他超凡之前的体质,虽然不会死,却也会随着时间慢慢变成很老很老的老人,而超凡后结誓,小白虽然没有超凡的实力,去能共享他超凡的体质,就算不修炼,也会像他一样保持在最巅峰的年纪。

    精灵和魔族的混血连传承记忆都不完善,自然没有遗传到那漫长的寿命,虽然会比一般人更长寿,但比起强者,小白的寿命还是很短,而且混血在大陆上不说是人人喊打,也是人嫌人厌,他想以后带着小白游历四方,有这么一个契约很重要。

    共生契约结得很快,李明启一时之间都愣在了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缓过来了,看着茫然不知情的小白去找东西给李慕雪包扎,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得轻声叹道:“原来……罢了,你进阶超凡,很多事情本来就不必要了。”

    他看着走过来的混血幼崽,目光落在那小脸上时有几分怜爱,却在看到那对长角时凝滞了一下,最后也只能简单地对李慕雪叮嘱道:“往后对小白好一点,他是个傻孩子,也是个好孩子。”

    李慕雪有些震惊地看着李明启,他对小白还不够好吗?

    有了共生契约的保护,张小白在李家的安全就有了保障,李慕雪放心地跟着家主去见人,他刚蜕掉一层老皮,整个人在阳光下像是发着光,这一年伙食又好,比寻常这个年纪的孩子高了不少,再加上容貌冰冷俊丽,看上去不那么稚嫩,倒也有些少年气,卖相极佳。

    上官凌燕的目光落在李慕雪身上,自然就生出了几分满意的感觉,对他多了一些打量,却不料李慕雪十分敏锐地朝她看来,对上她的视线也没有其他人那么惊艳,反倒是眉头一扬,笑得张狂,“好看吧,喜欢就多看几眼。”

    李明启连忙道:“慕雪!这是上官家的小姐,你……”

    李慕雪有些奇怪地说道:“我给她看还坏事了?你不就是带我出来给人看的吗?”

    上官凌燕心里那一点波动立刻就消失了,她收回先前对李慕雪卖相不错的看法,看上去有点样子,内里还是个十岁熊孩子。

    李明启到底是一族之长,别人听了这话没法接,他还是厚着脸皮兜了几句把话兜回来了,为了转移话题,连忙又把天元城南家的人介绍给李慕雪。

    其实宴会前提前想看看李慕雪的也就三家,上官凌燕是想见见李慕雪这个人,另一家李明启原先比较看好,也一直在拉拢的,来自松柏城的世家也是一样的心思,只有天元城南家有些奇怪,像是想看看李慕雪吧,来了又仿佛对他没什么兴趣似的,领队的南明殷只是看了一眼李慕雪眉心的印迹就没再注意他了。

    上官凌燕年纪小,虽然快要进阶超凡了,对传说中的共生誓约也没什么认知,倒是另一家安姓世家的长老端详李慕雪片刻,脸色就变了变,拉住了自家想要插话的小姐。

    李慕雪没有进阶超凡也就罢了,他如今实力突破,不需要家族支持了,他自己愿意还好,可他顶着个共生契约的印迹来见人,这还有什么可观望的?

    上官家来人除了上官凌燕之外也有见多识广的,趁着李明启带着李慕雪和南家的人交谈,用传音的方式提醒了上官凌燕,这下大小姐也麻了,见了人之后她对李慕雪就没有了想法,但她来这一趟本身就是为了李慕雪,于是就连坐在这里都显得很尴尬,索性推脱头疼离席走人。

    另一家没有上官家的底气,在上官凌燕走后不尴不尬地陪坐了一会儿,这才提出了告辞。

    李明启松了一口气,说到底李慕雪怎么样都成,他表现得再无礼,也是妖孽本身受教育水平的问题,但他要连这一趟都不来,那就是李家的问题了。

    就在两家相继走人之后,南家的领队南明殷忽然把目光对准了李慕雪,“慕雪公子,我来这里,是听闻你豢养了一个精灵和魔族的混血,不知能否让我见上一见?”

    李慕雪的眉头皱了起来,金眸里散发出锋锐的冷意,如刀一般割在南明殷的身上。

    第50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8)

    豢养这个词通常是用来指喂养牲畜坐骑, 也可以指世家子豢养玩物小宠,只这一句话就在李慕雪的雷区里蹦了个迪。

    南明殷却丝毫没有察觉到不对,他自认自己的态度是很客气的, 李慕雪虽然如今进阶超凡,但超凡之间也是有差距的,他作为南家这一代的领军人物, 如今已是超凡五阶的高手, 比李家的家主实力还要高一些, 这样客气地对待一个初入超凡的小后辈自然是看中了对方的潜力。

    除此之外, 便是有求于人了。

    没等李慕雪开口说话,李明启就连忙抬起了酒杯,“南公子果真消息灵通, 慕雪他和小白自幼相识……”

    严格说起来李慕雪和张小白是在七岁那年相识的, 李家子弟到了七岁都要开始上族学,那时张小白是众星捧月的小公子, 李慕雪只是个普通的孤儿,连相识也很普通, 不知为何却很是投缘。

    南明殷笑了笑, 眉头一扬,说道:“那倒是我冒昧了,不过一个异族幼崽, 李家也这般看重?”

    这话李明启刚要接, 就听李慕雪冷笑了一声,“有话直说,你问小白做什么?”

    李家妖孽说话不太礼貌, 但这也是妖孽的通病了, 为了防止南明殷和李慕雪对上, 随同来的南家长老连忙打了个圆场,客客气气地说明了来意:“大公子在族中很少出门,说话有些不中听,还请主人家多多包涵了,其实天元城这次过来,主要就是为了那个混血幼崽,大公子的妹妹生了重病,需要一对新鲜的精灵耳入药,听闻……”

    李慕雪一巴掌拍断了桌子,金眸冰寒刺骨,大声地说道:“给我滚!”

    南明殷冷笑,“若你李家和上官家结盟也就罢了,如今那位大小姐走了,真当我南家不敢动你这小小雪阳城?”

    天元城南家这一代的南明殷就有超凡五阶的水准,他的父亲南家家主更是大陆百年前就已经成名的老牌超凡,至少有七阶的水准,超凡九阶封顶,南明殷还有一个经历过冰原之战的祖父,便是九阶的顶级高手,大陆高手排行榜第三。

    若把世家分成三六九等,先前只有李明启一人超凡的李家就是普通世家,有两名超凡就能被称一声上等世家,三名以上超凡的就是大陆闻名的传奇世家,南家毫无疑问是传奇世家之一。

    李明启吓了一跳,连忙就想服软,“有事好商量,慕雪你冷静点,只是一对耳朵,李家有上好的药剂师……”他说这话时心里也很难受,但他是家主,不可能真为了一个混血幼崽对上天元城南家。

    李慕雪的个头比南明殷矮不少,站在他面前却一点都不显得矮小,头昂得高高的,目光里带着锋锐的杀意,“小白是我的弟弟,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他,给我打消你的想法,收回你说出去的话,否则我迟早有一天割了你南家所有人的耳朵。”

    南明殷的脾气不好,对李慕雪更没什么欣赏之意,只觉得厌烦和忌惮,一个十岁上下的小孩子已经是超凡境界,他自然有这样的底气放狠话,可他又怎么敢笃定自己能活到长成的那一天?

    麒麟宴在即,当着那么多世家的面,确实不好就这么杀了这小东西,南明殷打量着李慕雪,忽然笑了,“那就保管好你的东西,至于想割我的耳朵,随时奉陪。”

    说完,就带着人走了。

    李明启知道这压根不是和解的意思,反而是把南家得罪死了,从今天开始,他要时时刻刻担心李慕雪被人暗杀。

    李慕雪却好像没听懂,指着南明殷离去的方向,有些纳闷地说道:“这人是不是耳朵有问题?我说的明明是割了他全族的耳朵,怎么就变成割他一个人了?”

    李明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自家的妖孽太会搞事怎么办?还没来得及享受到妖孽带来的好处,就先快要被这个妖孽连累惨了。

    他也没心思给李慕雪科普南家是什么样的庞然大物了,他甚至怀疑南家的超凡并不止明面上放出来的这三个,毕竟是那么大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世家。

    可小超凡又懂什么呢?他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啊!

    李慕雪气得走路都不利索了,走一路掉一路冰碴子,是真的簌簌往下掉冰,他进阶超凡的时间太短,还没有学会控制自己的能力,情绪达到了一个度的时候,灵气就不自觉地向外泄,就像一年前那个浑身长满冰刺的小刺猬。

    但在家门口,李慕雪的情绪忽然就稳住了,身上也不掉冰了,他把冰碴子全部抖掉,检查了一下身上,这才扯开笑脸掏出钥匙开门。

    李慕雪的家是一个排屋带院子,两个小孩子住已经够大的了,张小白坐在屋里都能听到院门口传来的声响,一听脚步声就知道是李慕雪,而且一听就有问题,比平时的脚步声重了一些,速度也快了一点,虽然脸上看不出异常来,但张小白还是口口过境谨慎地没有去问宴席上发生的事情。

    毕竟慕雪一看就是生气的样子啊。

    冬季的夜晚来得比平时早很多,夜色降临的时候就是两个小孩子最悠闲的时候,张小白烧了水,李慕雪跟在后面端盆,两个小少年共用一个洗脚盆,面对面坐着泡脚。

    泡脚这个习惯养成也没有多久,是张小白从书里看来的,像李慕雪这样修习冰类术法的人要注意保暖,术法师又不是真的神仙,该老寒腿还是会老寒腿,为了不让慕雪到上年纪的时候保养来不及,小白决定从年轻时候就开始给他养生。

    捧着一杯枸杞茶泡着脚,李慕雪身上的寒意散了许多,舒服地喟叹一声,用脚碰了碰了张小白的脚,比对了一下,忽然美滋滋地说道:“小白你看,我的脚比你的脚长一点,这说明我以后会长得比你高。”

    张小白在想着心事,冷不防被凉凉的脚丫碰了脚背,脚都颤了一下,下意识地摸了摸李慕雪的手,果然是一手的冰凉,连热腾腾的茶杯都没给他暖热过来。

    “你不是去吃宴席了吗?怎么像是从雪里打滚出来的?”张小白让李慕雪继续捧着茶杯,自己往盆里倒了点热水。

    李慕雪身上的寒意又聚拢了一些,但这次控制得很好,没再掉冰碴子,他带着几分抱怨地说道:“家主请了两家小姐来看我,一个圆头圆脑顶多十岁,一个肯定都有十七八了,好老哦。”

    圆头圆脑的安家小姐今年十三岁,好老的上官凌燕十五岁:???

    张小白已经习惯性地纠正道:“这样很不礼貌,以后不允许这样说女孩子。”

    李慕雪撇了撇嘴,他其实都没记住那两个世家小姐的长相,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和小白这么说,反正说都说了,他心安理得地喝了一口枸杞茶,悠然地说道:“可我只是个孩子啊。”

    张小白严肃地看着他。

    李慕雪扁了扁嘴,妥协道:“好吧,我错了。”

    张小白满意地笑了,也端起枸杞茶喝了一口,明明只有十岁,身上却带着一种相当……额,慈和的味道。

    父母双亡的李慕雪并不知道男妈妈的魅力所在,他泡着脚喝着茶,脑子里却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了南明殷说过的豢养二字,他看了一眼窗明几净的小家,一起泡脚的小白,忽然有些呆呆地想,如果真的是豢养的话,那应该是小白在豢养他。

    如果他的人生里没有小白出现,他也会活成南明殷那种人的吧。

    天命大魔王李慕雪如此感慨道。

    隔日大雪封门,许多来自外地的世家来人都病倒了,雪阳城这样的好地方之所以能被李家占据毕竟也是有原因的,冰系术法师天然对寒冷的环境有抵抗力,直到麒麟宴开始,不少人都抱着暖炉。

    麒麟宴,李慕雪是毫无疑问的主角,妖孽大多张狂,李慕雪看上去低调,但也是个开口跪,李明启就让他少说话,麒麟宴当然不止吃喝,有追随想法的人会在宴上展示自己的本事,有想依附的世家也会送出珍贵的宝物,宴上人情往来大多是世家与世家的交谈,对于妖孽本人……坐着就可以了。

    李慕雪没见到南明殷,这孙子记仇得很,没从他这儿得到东西反而被放了一顿狠话,立刻就代表南家不参宴了,这也算是打脸,但李慕雪压根不关心这个,用筷子拨了拨面前的酒菜,酒肯定是不喝的,小白不让,至于菜……李慕雪有点委屈地咬了一口,菜也得吃,知道他今天来吃席,小白今天都没烧菜,还说好奇麒麟宴的厨艺水准,等他带点吃食回去呢。

    当妖孽是什么体验?谢邀,人在麒麟宴,满座都是客,面对着一双双明里暗里的眼睛,一声声毫无新意的夸赞马屁,想法就是无聊,非常无聊。

    要是在平时,他都已经在吃小白做的菜了,也许这会儿碗都刷上了,桌子擦完了,等着喝茶泡脚上床睡觉了。

    这也许就是人生的无奈之处吧,十岁的妖孽如此叹息着。

    第51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9)

    在一众宾客之中, 最引人瞩目的无疑就是上官家的大小姐上官凌燕了,李慕雪眼高于顶,其他人却不是傻子, 上官家这样的家世,上官凌燕这样的容貌资质,本就是一家有女百家求, 如今李慕雪自己放弃了, 围着上官小姐打转的仰慕者自然更多。

    放在平时, 上官凌燕压根不会搭理这些人, 但先前在李慕雪那儿吃了些亏,女儿家的自尊心作祟,难免就想找补些面子, 口风稍稍软了些许, 立刻就有不少人打蛇随棍上,一会儿指天画地, 一会儿连凌燕都叫上了,她不免就有些后悔, 在人群中张望了一下, 忽然想到什么,瞥了一眼跟在身后的小少年。

    那小少年也是十来岁年纪,个头看上去却有个十三四岁的模样, 原先众人都以为他是上官家的人, 直到他把上官凌燕拉到身后,对上那群仰慕者时,才有人认出他来, 这倒也是个知名人物, 大名张雪风。

    这小少年原先在松柏城应聘炼气士时被检测出强大的术法师天赋, 成为一时奇谈,却不知怎么得罪了松柏城主的女儿,只能远走他处,之后替上官家的商队寻回了丢失的货物,被上官家的长老带回族中之后又又又得罪了上官凌燕,两人打赌,张雪风输了,便答应跟在上官凌燕身边十年,做她的侍从。

    说实话,看这小子一脸屈辱的样子,大把大把上官凌燕的仰慕者恨不得撕了他的脸,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么聊斋,那么美的一个大小姐跟你打赌,输了就能跟在她身边每天给她端茶倒水,这特么的是正经人提出来的赌注?

    有了张雪风在前头当挡箭牌,上官凌燕松了一口气,别人都说她对着小子有意,连父亲都特意提醒过她,但她还真没觉得有哪里不对,越是看到这小子不服气的样子,她就越是想要欺负他,和有意无意没有半点关系,身为世家骄女,她一向明白婚嫁区别于爱情,她这样的资质必然要嫁当世最优秀的男子。

    张雪风身为侍从,为了替上官凌燕解围,不得已用仰慕者的身份来接受其他仰慕者的挑战,麒麟宴的场地开阔,兴致来了打一架也属正常,张雪风的冰系术法虽然是野路子,却也击败了许多出头鸟,看着很是风光,这要是写在书里肯定是一段高光。

    但从李慕雪的视角看来,上官家那边不过是点小纷争,那个替上官凌燕出头的小子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他这样的妖孽本身能看得起的人就很少,不巧李慕雪一个都没见过,他坐着扒拉面前的菜肴,数着数挨到宴终。

    一天的宴席结束了,但是很无奈,麒麟宴这样规格的宴席要开三天,李慕雪打着哈欠摸着黑回到家里,平时这个时候都是两个小孩子的睡觉时间了,屋里还亮着灯,一看就是在等他。

    张小白也有些困,见到李慕雪回来,而且看上去不大高兴,就没多说什么,只问道:“宴上吃饱没?”

    李慕雪扁着嘴摇摇头。

    张小白放下了手里的书,去厨房下了一锅面,今天送来的食材不算多,只是他一个人的分量,切了些青菜,再把昨天剩下的一些卤肉热了热,刚好做两碗卤肉青菜面。

    比起平时的精细,面条的滋味只能说一般,李慕雪却一点都不挑嘴,呼噜呼噜地连汤带面吃,没过多久就撑了个肚圆,躺在椅子里消食。

    张小白还在吃面,面只吃了一半,李慕雪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起宴席上的事,大多是在讲宴上送来的宝物,宴席里有什么吃食,在他嘴里好像没什么值得烦心的事,张小白听得很认真,时不时点点头。

    一碗面吃完,张小白放下了筷子,李慕雪慢吞吞地起身准备来收碗,忽然就听张小白说道:“前天的事……我从书上找到了。”

    李慕雪眉头一挑,很是坦然地笑了,“本来也没想瞒着你,只是忘记了嘛。”

    “那你知不知道,共生契约说起来好听,实际是用来……”张小白话还没说完,就被李慕雪按坐在了椅子上,他笑眯眯地摸了摸小白的头,还顺手蹭了蹭那柔软的精灵耳。

    李慕雪蹲了下来,视线向上,眼神看上去可乖可纯了,“我知道,可订都订了,没法改啦,小白你看啊,咱们两个同年同日生,只差没生在一个母亲的肚子里,但也是上天注定的好兄弟,我来这世上一遭不求长生,护得住你咱们就一起活,护不住你,咱们两个同年同日死,也是全了这段缘分,你说呢?”

    张小白张了张口,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分明感觉到李慕雪按在他肩膀上的手有千钧的分量,一颗赤诚的心就这样毫无遮掩地放在他面前,仿佛只要伸出手就能取走。

    李慕雪金眸里是融融的暖意,温柔得像要落泪,张小白到底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抱紧了李慕雪,重重拍了拍他的后背。

    是啊,人活一世,有个人愿意和你同生共死,多好的事情。

    之后两天的麒麟宴再无风波,李慕雪在宴上是一副眼高于顶的狂傲妖孽相,虽然没个特定的针对对象,但一张嘴就能得罪不少人,一场麒麟宴开得许多有心人都是暗暗摇头,觉得李家有这么一个主,往后是荣耀是倒霉很难说,李家主忙着拉拢同盟,防备南家,不防李慕雪从库房里收拾了一些礼金,趁着宴后回到家,拉上张小白就走。

    张小白一句话都不多问,李慕雪之前就已经借着出门逛逛的借口踩好了点,从李家出去都没碰到人,半路上拿出一副面具扣在脸上,顿时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四肢拉长,脸型发色一并变化,没多久就变成了个相貌英武的中年男人。

    张小白脸上也被扣了一副面具,戴上之后却袅袅一变成了个二八少女,白白瘦瘦的,一双大眼睛,虽然没有十分的姿色,也有五六分的楚楚可怜,李慕雪一看就笑出了声,声音雄浑有力,“小白对不住,李家购入的新面具都有编号,这两张是我在库房里找的老款式了,几百年前就这个审美……噗哈哈哈哈哈!”

    身形有了变化,身上的衣服就成了勒人的凶器,李慕雪一边笑一边替张小白剥衣服,要不是雪地无人,看到这一幕恐怕要目眦欲裂:高壮的中年男人大笑着去剥白瘦少女的衣服,偏偏少女面无表情甚至十分顺从地让剥……真是世风日下啊。

    李慕雪的储物戒里早就备好了衣服,张小白把裙裳穿好,再系上厚实的斗篷,有些稀奇地摸了摸头上原本长角的位置,那里空无一物。

    李慕雪也在穿衣服,一边穿一边快速地解释道:“李家不安全了,有个姓南的狗东西挺厉害的,我把他得罪了,像我这样的资质呢,他肯定怕我记仇,家主这些天一直在忙着结盟,就是为这事,其实事也没多大,我跑了就成,南家再厉害,他也不能把李家给屠了不是?”

    张小白皱紧眉头,只从李慕雪的话里判断,的确他们离开李家是对的,可好端端的,慕雪是怎么得罪上这么厉害的人物的?

    两人在雪地里一前一后地走着,没走一会儿李慕雪忽然回过头把张小白抱起来扛在肩膀上,让他骑着脖子走,看上去倒真像是个带女儿的老父亲了,张小白吓了一跳,连忙推了推李慕雪,“别闹,快放我下来,我能走的。”

    李慕雪笑嘻嘻拍了拍张小白的腿,大声说道:“瞎说,我宝贝女儿弱质芊芊,她要能跟着我在雪地里走几十里路赶火车,那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

    张小白只好妥协,但还想要挣扎一下,“那你放我下去一点,背着我走,都好大一个人了,这样不像话。”

    李慕雪有些委屈地说道:“咱们好不容易才从李家出来,你就让我高兴一点吧。”

    大多数时候,李慕雪只要像这样一撒娇,张小白就没什么主意了,何况背着和骑着的区别……也不是很大,反正李慕雪是个小超凡,别说让他骑着,就是让熊骑着也不会觉得累。

    张小白不说话了,李慕雪又高兴了,在雪地里如履平地,走着走着还唱起了五音不全的歌儿:“……背着小娃娃嘞,赶火车嘞,带娃儿去见娃他娘嘞!嘿,小白,你说我这样单身一个带着你去见人,往后是不是就没有娃他娘了?”

    张小白起初不理他,被挠了两下腿又不敢躲,怕被摔下去了,只好闷闷地说道:“还娃他娘嘞,我看你都不像爹,像拐了姑娘的老光棍。”

    李慕雪眼睛一亮,一拍张小白的大腿,大笑着说道:“那好,那我不做爹了,做你男人吧!哈哈哈,我都迫不及待想见到人了。”

    张小白叹气,拍了拍身下的人形坐骑,“等见了人,你可以装作哑巴吗?”

    李慕雪:“……”

    第52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0)

    装哑巴是不可能的, 这辈子都不可能装哑巴的,不仅如此,李慕雪这一路上小嘴叭叭都没停过, 两个小孩子都是第一次离开李家,说实话,除了一点对于前路的担忧, 张小白心里也有些兴奋。

    四灵大陆幅员辽阔, 人族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就有上万年之久, 蒸汽火车的历史仅有两百多年, 却以科技之火的燎原势头一下子在大陆上燃烧了起来,如今还没通上火车的主城已经相当稀少,且都有各自的特殊原因, 例如极少与外界往来的天元城, 是因为掌控天元城的南家属于极端保守世家,没有和外界沟通的需求, 还有类似于毒蛊城这种周遭荒僻也没什么人愿意去的地方,就是通了火车也没什么用。

    李慕雪准备逃家的念头没升起多久, 但事先做了许多功课, 他准备去的地方是江渚城,江渚的意思很明显,和雪阳域这种终年冰雪的边缘地域不同, 江渚城位于大陆东南, 玉江下游,不在三十二座主城之列,却是难得的商贸圣地, 每年前往江渚城的商队多如过江之鲫。

    玉江是横亘四灵大陆的一条长江, 自北方精灵冰原上游经半个大陆浩浩荡荡入海, 以前没有火车的时候,人们要么沿江行路,要么乘船,如今有了方便又快捷的火车,就不必那么麻烦了。

    大部分城池都只修一两条铁路,因为是世家自己出资,几乎只有通向附近城池的功用,想要去江渚城需要转很多趟车,雪阳城有两条火车线,一条通往最近的罗浮城,一条通往另一个繁华主城苍花城,李慕雪带着张小白上了去往苍花城的火车。

    这年头的火车其实乘客比较少,一方面是因为车票贵,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坐火车的大多是供职于世家的炼气士,普通人大多没什么出行需求,而且也不愿意惹麻烦,几百里路多走几天总能到的。

    李慕雪带着张小白买了车票上车,这一趟火车上人不多,只占了一点位置,后面堆放了一些货物,一进车厢,李慕雪飞快地打量了一下车上的人,几乎都是炼气士,还有一个岁数不大的少女,身上带着点虚浮的术法气息,大概刚到炼体的程度,别说是他,就是和他共享了体质的小白都能用拳头揍倒,顿时放下了心。

    张小白要是知道李慕雪盯着一个相貌不错的小姑娘看了好几眼,最终的判断是他可以用拳头揍倒人家,也许会忍不住打开他的脑壳看看里面都装了啥玩意。

    不同于李慕雪的放松,那少女被几个炼气士护着坐在位置上,被高高壮壮的中年男人李慕雪看了一眼,顿时就有些警惕,更别提对方还带着一个和她年纪仿佛的女孩子,那女孩子的衣服松松垮垮的,头发也凌乱,长得和那男人一点都不像。

    少女的心里升起了警惕,等到李慕雪看了车票上的编号,带着张小白坐到了少女一行人后面一点的位置上时,她就握紧了拳头,脊背僵硬地坐在那里。

    晚上的路线发车都很随意,点了人次发现都坐满了,也就没什么准时准点的需要,很快火车就摇晃着向前行驶,张小白是第一次坐火车,起初有些新奇,等坐了一会儿就发现有些晕乎,李慕雪连忙从储物戒里拿出几块糖让他含在嘴里。

    这年头糖也算是稀罕物,这糖还是张小白前段时间在家没事做出来的,用了羊奶和蜂蜜熬煮,怕味道单一又分了种类,色泽微微泛黄的是加了炒熟的糯米粉,红色的是一种漂亮的浆果,颜色比较浅的那种红则是放了玫瑰花瓣捣碎的汁,绿色的是加了茶叶粉,都用糯米制成的薄纸包起来,再用木盒存放。

    车里没什么光线,张小白晕晕乎乎随便吃了一颗,入口是糯米纸的淡淡气味,藏不住糖果本身的甜香,浆果的甜香顿时弥漫在了嘴里,随之而来的是浓郁的蜂蜜和羊奶混合起来的味道,蜂蜜掩盖了羊奶的腥气,奶味把蜂蜜的纯甜也中和了许多,加上浆果霸道的香,顿时在舌尖化成了清甜的糖汁。

    张小□□神一振,其实他的体质已经被改善了很多,适应了火车里的摇晃就没什么事了,一连吃了两颗糖,他才注意到前面时不时会悄悄回头看一眼他的少女。

    那少女看上去也就十三四岁的年纪,身边跟着的炼气士身上带着世家的徽章,但张小白并不知道是哪个世家,只是在少女再一次偷偷摸摸看过来的时候,对她友善地笑了笑。

    几百年前的白幼瘦易容装没能传达出他的友善,反而像是强颜欢笑一样,少女本就是个心善的人,原本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对上那个大眼睛女孩子的笑容时,她再也坐不住了,霍然起身,恶狠狠地瞪向正在玩着张小白发辫的李慕雪,大声地说道:“我是苍花城沐家的人,这个女孩子跟你是什么关系?”

    李慕雪茫然地抬起头,如果他还是那个漂亮的金眸小孩,这一幕也许会显得很可爱,但他现在是个一看就很不好惹的高壮汉子,短暂的懵逼之后,他理直气壮地开口,“是我媳妇儿,不成吗?”

    少女愤怒地看着他,反而是她身边的炼气士有些警惕地打量着李慕雪,刚刚进阶超凡的人身上带着挥之不去的术法气息,虽然实力强大的术法师通常不会来坐火车,但炼气士的直觉告诉他,面前这个男人也许他们几个兄弟加在一起都打不过。

    炼气士的谨慎没能拉住自家愤怒的小姐,她咬牙说道:“你出个价,我把她买下来。”

    李慕雪有些生气了,没等他再开口说些惹人误会的话,张小白连忙说道:“这位小姐,你不要误会,这确实是我……”

    看一眼李慕雪那张中年男人脸,张小白果断改口,“是我大伯,他这个人就是喜欢开玩笑,小姐千万不要和他计较。”

    少女并未打消怀疑,张小白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天生病弱,大伯带着我出门看病,他对我是很好的。”

    这倒也解释了脸色苍白的缘故,少女半信半疑,似乎想到什么,立刻指出疑点,“可你身上的衣服……”

    “啊,这个……”张小白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们刚出门没有多久嘛,好多东西我自己都不会穿戴,大伯也是这样,让小姐误会了真是抱歉。”

    总的来说,这才是正确的沟通方式。

    误会一解开,少女就放松了许多,再看李慕雪也不觉得面目狰狞了,也许是一路上难得有个同龄女孩子能说话,她也很快拉着张小白打开了话匣子。

    少女名叫沐云歌,是苍花城二等世家沐家的嫡系小姐,一年前被一个上等世家的纨绔子看中,不得已躲到了乡下村庄,直到两个月前那纨绔子娶妻了,才敢悄悄回来。

    张小白忍不住叹道:“可惜那位嫁人的姑娘了。”

    沐云歌也叹了一口气,“那场冰原之战,折进去沐家两位超凡,如今族里只有几个地阶的长老撑着,不然也不至于怕他一个世家庶支的废物,那个被他娶走的姑娘家里也是这么个情况,这世道就是这样,没有超凡,是个人都能踩上一脚。”

    听到这话,李慕雪不由得挺起了胸膛,所以说带着他一起上路多有保障。

    那点小小的动静压根没有引起两个女孩子(……)的注意,沐云歌拉着张小白说了半宿的话,直到快凌晨才困倦睡去,一觉醒来,已经到了苍鳞城。

    苍鳞城比雪阳城小上一些,繁华程度却至少多了几倍有余,苍鳞城光是大小世家就有十多个,其中最大的世家姓余,也就是沐云歌口中的那个上等世家,余家有两名超凡,但实力都不算强,一个是进阶超凡没多久的余家大少爷余康,另一个则是余家家主余振兴,从名字就能看出来是当年冰原之战之后出生的那一批,也确实振兴了余家,如今是超凡三阶。

    和少女沐云歌在城门口分别,张小白拉着李慕雪去了饭馆,颠簸了一夜,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吃饱喝足了。

    这会儿还不到饭点,但饭馆基本上都已经开门营业了,两人都没出过门,也不知道该怎么选,反正李慕雪带了不少钱,索性就奔着最大最漂亮的酒楼去,两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是单间雅座,就在大堂坐了一桌。

    李慕雪对外面的吃食没什么兴趣,兴奋的是张小白,看着一堆菜名都觉得不错,点满了一整张桌子,都快像个小宴席了。

    大酒楼上菜的速度都是练过的,不多久两个人就吃上了热腾腾的菜肴,虽然这里的红烧猪脚并不如小白做的好吃,但李慕雪还是很给面子地吃了十来个。

    两人在酒楼里吃饱喝足,正要付账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开口说道:“且慢,这位姑娘的账我付了。”

    张小白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说自己,抬头看去,额……和一张相当油腻的脸对上了视线。

    第53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1)

    油腻脸的主人同样生了一双猥琐的眼睛, 看女人都是奔着衣裳缝隙里去,恨不得用眼睛就能把人扒光。

    张小白不是女孩子,对猥琐的视线也没那么敏锐, 他震撼的是这人脸上的油腻。

    他整天在厨房里熏油烟都熏不出这种层次的油,要是拿刀刮,这张脸上的油都能炒菜了, 李慕雪同样也很震撼, 李家人的长相大多不错, 一路上他还真没见过几个丑人, 眼前这个人实在丑得超出了他的心理承受范围。

    如果李慕雪投胎之前能把自己写的那点玩意儿通读一遍的话,就会知道下笔一时爽,穿书火葬场的道理, 虽然原本的剧情里遇到这一幕的并不是他们俩, 而是和男主李雪风结伴的沐云歌。

    被两人震撼的目光笼罩的青年……至少年纪上确实是个青年,名叫余杰, 是苍鳞城第一世家余家的庶出子弟,虽然是庶出, 但他的父亲在家族里的地位不低, 连带着他的身份也水涨船高起来,余杰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女人,娶妻之前就有了十几房美妾, 前些时候又威逼利诱娶了一个小世家的女儿, 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

    来酒楼找女人也算是余少爷的保留节目,他的小妾里有好几个就是这么来的,起初他并没有注意到张小白, 直到吃饱准备下楼的时候才注意到这个脸色苍白又楚楚可怜的少女, 虽然只是清秀的相貌, 但不巧他最近玩的都是明艳款美人,腻到正想换换口味,见小姑娘愣住,余杰露出了一个油腻不失猥琐的笑容。

    李慕雪终于反应了过来,敲了敲桌子,“不用,我们自己付。”

    他的银币都掏出了口袋,酒楼的掌柜却不敢收他的钱,不光不敢,还十分有经验地就地一滚,藏进了柜台底下。

    余杰嘿嘿地笑了一声,“怎么着,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们是外地来的吧,知不知道少爷是谁?”

    李慕雪相当诚实地摇摇头,把手里的银币放在柜台上,这才开口道:“少爷,你活到这么大一定很不容易吧?”

    余杰这辈子都没被人这么说过,油腻的胖脸上露出一个惊愕的神情来,张小白拉了一下李慕雪的衣袖,李慕雪低声道,“没事,可以对付的。”

    余杰反应过来,脸上立刻狰狞起来,命令身后的炼气士,“去,把这男人抓进牢里,女人带走!”

    “看来做这种事情很熟练嘛?”李慕雪拍拍张小白的手,脸上带着笑,看着很和善的样子,然而就在一群炼气士准备上前的时候,却见那男人的身影忽然消失了,再定睛一看,眼前只剩下男人拉着少女的手跑出酒楼的背影。

    身后传来重重的落地声响,领头的炼气士下意识地回过头,只见余杰倒在地上,胸口留下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洞,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不相信少爷这张扬跋扈玩女人的精彩一生就这么半路夭折了。

    李慕雪出手太快,张小白被他刻意挡了一下视线,压根没发现不对劲,从他的视角来看,仿佛只是李慕雪质问了一句,冲上去打了对方一下,然后就怕事地带着自己溜之大吉。

    这是李慕雪杀的第一个人,他没什么感想。

    苍鳞城作为距离雪阳城比较近的一个主城,在原文开篇那点事情里也算一个大副本,李慕雪却不准备在这里多待,吃了一顿饱饭,又搞了一点事情,立刻就带着张小白上了去往下一个主城的火车,这一趟火车里基本没人,两个人头靠着头睡了一觉。

    至于余家那边发现余杰被杀,城中炼气士四处抓人,和周遭主城联系张贴通缉令,那都是小事了。

    走了两三个主城近千里的路程,李慕雪就有了充足的伪装经验,摸到了黑市购买了一打没有编号的面具,这会儿在前往江渚城的火车上,两个小孩子已经不再是大伯和侄女了,而是伪装成了一对相貌清秀的年轻夫妇。

    张小白眼神死地看向比自己高出一头的“丈夫”李慕雪,压低声音问道:“为什么我总是女装?”

    李慕雪替他拢了拢头发,外人看上去实在是一对恩爱夫妻,“因为小白扮成女装真的很合适啊,而且你不是我老婆吗?”

    张小白叹了一口气。

    从雪阳域到江渚城的一路上其实没有太多风浪,他和李慕雪都不是主动惹事的性子,又有各种易容伪装,小半年的路程基本上都是在坐火车,进城吃喝,出城打猎,坐火车,进城卖猎物再吃喝的循环里过的,值得一提的是,明明没什么时间修习术法,李慕雪的等级还是从超凡一阶升到了三阶,据他自己说是打猎找出了手感。

    张小白其实对这些东西半懂不懂的,正常的小孩子一般都是开始修习术法之后才被教导常识,他没有经历这个过程,眼前又只有李慕雪这么一个对照组,所以并不知道等级这玩意儿不是这么算的,李慕雪这样喝水都升阶的天赋,说他是老天爷的亲儿子,老天爷自己都不敢认,这根本就是老天爷的亲爹。

    经历了半年的奔波终于赶到了江渚城,李慕雪习惯性地把打来的猎物拿去卖了,两个人身上的钱一路上都是只多不少,原本张小白的计划是在江渚城里买一处小宅邸,但李慕雪算了算身上的钱,决定买个园林。

    江渚城不仅商贸繁华,风景也是一绝,每年往来的富商大多会在这里购置房屋,但园林就不同了,江渚城的园林不同于南方大多数园林建筑,占地面积非常大,各种建筑富丽堂皇的同时兼具了南方特有精美布局,商人基本上买不起,空置的园林大多是从落魄世家那里流出的。

    人族三百年前经历的那一战损失了太多高阶强者,而世家没了强者支撑,最多两三代就会落魄,一个家族如果三代不出超凡,就会从世家里除名,落魄的世家不少,李慕雪也没什么同情的心思,货比三家之后,买下了一个位置正好的江渚园林,前主实在是供不起这么大个园子了,由于李慕雪出手大方,原先在园子里做事的仆从也被一并送给了他。

    对于很多世家来说,园林不是用来居住的,而是休憩赏玩待客之所,而且买下之后还要花费大量金钱精力去保养,对于很多家底浅的世家来说,就算买得起也供不起,但雪阳城来的两个土包子并不懂这些,李慕雪很快就带着张小白搬了进去。

    搬进园林的第一天,张小白按照江渚城的饮食习惯下厨做了一桌菜,大多是清淡吃食,李慕雪却很给面子,他进阶超凡之后胃口堪称无底洞,张小白做多少他就能吃多少,而且给啥吃啥,张小白起初没有注意到,直到有一次拿下面具的时候,他打量了一下李慕雪,脸上渐渐露出惊恐神情。

    来到江渚城之后,李慕雪就固定戴同一张面具了,这是一款近期比较流行的温润公子款易容,一式一款绝不撞脸,做面具的师父手艺也很好,做得相当俊美,他自己也比较喜欢,甚至戴着睡觉,于是张小白一直没有发现,面具底下的李小雪……胖成了个球。

    不是说好的超凡会维持在最.巅.峰.的.体.貌.吗?

    李慕雪震惊地看着自己圆溜溜的小肚皮,从他的视角来看,甚至看不到自己的脚!他摸了一把脸,脸颊像两个小苹果一样都鼓出来了,手上更是胖出了藕节似的圈圈。

    小胖墩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摘下面具后仍旧漂亮可爱的小白,毫无挣扎过程,立刻选择逃避,伸手准备把面具扣回脸上。

    张小白大惊失色,连忙按住了李慕雪拿面具的手,“慕雪你不要放弃啊!我们慢慢来,肯定能减回去的!”

    李慕雪放弃得相当果决,“不,我选择面具!”

    戴上面具,小胖墩立刻变成了温柔俊美贵公子,然而张小白知道,在那张面具底下,藏着的是一个肥嘟嘟的灵魂。

    张小白叹了一口气,说道:“你要减肥。”

    李慕雪想到香喷喷的红烧猪脚,坚决地摇头。

    张小白再次重申,“你要减肥。”

    李慕雪想到一口咬下去流出油脂的香脆烤鸭,面露惊恐地摇头。

    张小白态度坚决地说道:“你必须要减肥。”

    李慕雪大声并且理直气壮,“我有面具,我不要减肥!”

    张小白的脸上慢慢露出了温柔的笑容,说道:“好吧,但是在你瘦回来之前,我绝对不会下厨的。”

    那一天,李慕雪哭得好大声,然而郎心如铁,他甚至都没有漂亮的小孩外表来和小白撒娇耍赖了,不得已只能踏上了减肥之路。

    江渚城的人都知道,那位一来就搬进了最大最漂亮的园林的外地公子有一个过分的娇妻,明明公子相貌俊美又多金,是半城少女的梦,她却毫不知足,每天逼着公子绕城跑步三大圈,实在是令人发指。

    第54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2)

    众所周知, 养胖几个月,瘦身几百年,也许是超凡的体质自动把脂肪认定成了“巅峰体态”的一部分, 导致他想瘦下来比什么都困难,坚持了大半年,也就是刚刚瘦到低头勉强能看到脚尖的地步。

    十一岁的生辰来临的时候, 嘴硬心软的小白还是下厨做了一桌菜, 李慕雪把园林里的仆从都放了假, 美滋滋地转着圈儿走到外院小楼, 那地方原本的功能是藏书,因为吃饭的地方太大了,索性就改在小楼。

    李慕雪的胳膊底下夹着一卷报纸, 在这个时代, 报纸属于主流读物,大部分都由各主城的世家发行投放到周边地域, 也有半年一期的大报,是由二十多个世家联合发行的报纸, 报道半年内发生的大事, 头条花边一般由妖孽们的各种事迹组成。

    例如李慕雪的麒麟宴就上了去年下半年的联合报,下半年的头条则是南家重金收购传奇药物回天丹为大小姐治病,却还是落下了许多并发病症, 此外还有雪阳城李家妖孽离家游历, 李家二爷找回了失踪已久的儿子,仗着李家没有参与报纸的发行,还大大八卦了一下李小白和李雪风这对真假贵公子迥异的命运。

    李慕雪这位传奇妖孽, 新晋超凡对李小白的感情也是大书特书, 甚至他眉间的共生印迹也被人拿出来反复咂摸, 在报纸的宣传下,李小白此人已经以区区十岁稚龄成功挤掉大陆公认的许多美人,跻身全大陆最想一窥真容的美人榜,排行第九。

    世家的报纸已经如此不正经,各城发行的小报就更是花样百出,半年报虽然遍地瓜田,信息量大,连许多普通人都是期期必看,但受限于大陆面积,只能半年一瓜,而主城小报多是月刊,甚至有半月刊,报纸在普通人里的订阅量相当大,还有小世家单独发行一些不入流小报,也能挣着不少钱。

    江渚城人口众多,光是附近有影响力的报纸就不下五家,还有两家销售量力压主城报,李慕雪不大喜欢那些花边新闻情来爱去,最喜欢的是是小说报。

    然而他今天夹着报纸回家却不是因为喜欢看,李慕雪刚到外院,还没进去就看到桌子摆在小楼前,已经有几样菜放在桌上了,距离小楼不远有个专门的小灶间,自从他开始减肥,小白就很少进去了,这会儿从小灶间的屋顶烟囱上传来的分明是炊烟。

    李慕雪那张温润公子的面具顿时笑开了花,他也知道小白不喜欢面具,索性仆从都放了假,他就把面具摘下放在一边,把手里的报纸端端正正地放在了桌上。

    没过多久,张小白就端着一碗红烧猪脚走了出来,然后又回去端菜了。

    李慕雪高高翘着的一头白毛顿时耷拉了下来。

    菜是两个人的分量,哪怕李慕雪可以一次性吃很多,张小白也没有多做,就算是红烧猪脚,也只烧了可怜巴巴的两个,张小白又端了两趟菜,最后一道是甜点,做得相当精致漂亮,李慕雪鼻子动了动,闻到一股甜甜的奶香气。

    张小白沉稳地给李慕雪分了一双筷子,说道:“这是……魔族的甜食,叫奶油蛋糕,我也是第一次做,没有趁手的厨具,蛋糕是蒸出来的,也许没那么松软。”

    传承记忆里的东西并不详细,张小白研究了一个早上才勉强做出了个样子来,李慕雪好奇地用筷子夹了一朵奶油花,入口是甜滋滋的奶香气,奶油特有的滑腻顿时在唇齿间化开,仿佛吃了一口半凝实的牛乳,一点都不腥,细细品味能尝到一点柑橘的滋味,正是这一点酸中和了甜腻的口感。

    李慕雪看着奶油蛋糕,奶油蛋糕也看着他,那繁复华丽的奶油花!那层层叠叠的夹心糕身!那分量沉手的完美体重!十一岁的生辰这天,新晋超凡李慕雪找到了自己的一生所爱!

    张小白只是象征性地吃了一点,他对世上所有美味都抱着最大的善意,唯独对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不感兴趣,只享受一个制作的过程。

    李慕雪放开了肚皮,把小白只吃了两块的蛋糕一口不剩地全部吃光,甚至还谨慎地用勺子刮干净了盘底的一点奶油底。

    说实话,张小白总怀疑自家这个兄弟上辈子也许是什么饿死鬼,这辈子才会珍惜食物到这样的地步……如果告诉他为了做出一个完美的成品,他一早上做废了四个蛋糕,也许慕雪会哭出来的吧。

    吃完了新欢奶油蛋糕,李慕雪舔了舔勺子,重新把目光放在旧爱红烧猪脚身上,只要实力足够,李超凡就不是负心郎,他选择全都要。

    吃东西就是这么一回事,有个吃得很香的人坐在一起,哪怕本来没什么胃口都会被带动起来,张小白吃饭很有自己的节奏,前一口是荤的,下一口就是素的,两口素菜一口荤菜,之后一定要喝一口汤,这也不是什么礼节,是他自己的习惯。

    等到李慕雪腆着肚子去收拾碗筷的时候,他才从好不容易混到的一顿美味里反应过来,连忙把之前夹在胳膊里带回来的报纸拿给张小白,却不说话,脸上带着点骄傲的笑容。

    张小白还以为是让他饭后消遣,顺手接过来,是江渚美文报,江渚城里数一数二的大报,顾名思义是小说报纸,从来不刊登新闻花边,李慕雪特意把一个新小说的开头那张放在了前面,张小白一看就明白了,那小说的作者是慕白公子。

    李慕雪的慕,小白的白。

    李慕雪丝毫不觉得自己是个起名废,相反他觉得能想出这样的笔名实在是他天纵奇才的缘故,张小白叹了一口气,没抱什么期待地去看小说内容,却结结实实地被惊了一下。

    这小说的主人公出场时仅有八岁,父母是受雇于世家的炼气士,开篇便是世家为重病的小姐寻药,父母接连死在寻药途中,主角就成了孤儿,更恼人的是那世家对主角并不好,主角只能去做仆役一流的事情,一年后检测资质又被断言此生不可能成为炼气士,主角精神恍惚之下得罪了世家的少爷,在一个暴雨天被扫地出门……

    这时代的小说张小白也看过一些,要么讲的是术法师或者强大的炼气士的故事,要么是世家之间的风花雪月,还有一些普通人和世家公子小姐的情爱故事,像这样开篇就惨到父母双亡,连寄人篱下都不能够的小说,张小白还是头一回看到。

    更神奇的是,他竟然一点都没有放下报纸的念头,反而为主角的遭遇揪心起来,几张薄薄的报纸翻到头,故事定格在主角茫然之间进入了世家斗兽的场地一节。

    张小白长出一口气,回头细看才发觉这小说文笔极为通顺,一口气看下来毫不滞塞,显然是个相当成熟的故事了。

    他放下报纸,有些惊奇地看着李慕雪,还没说话,李慕雪嘿嘿一笑,说道:“后面是他进入斗兽场之后发现了罕见的复古血脉,觉醒成为兽王,脚踏世家,为父母复仇,最后和挚友纵横大陆的故事。”

    张小白……了一下,但不得不说,虽然是剧透,看过那样悲惨的开篇,他已经下意识地想要看接下来主角翻身的情节了。

    李慕雪的嘚瑟不止于此,他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钱袋子,里面装的是满满的一袋银币,大陆通用,放在以前,他得狩猎好几天才能卖出这么多钱。

    这其实也有原因,李慕雪的猎物大多都是珍贵的强大巨兽,但他是流动贩卖的,这种散户很不受收购点的欢迎,想要拿到合理的价钱就得加入当地的主城世家,但李慕雪和张小白谁都不懂这里头的弯弯绕,还以为猎物本身就值这么个价,毕竟李慕雪打猎的时候也没怎么费力气。

    李慕雪拿出的银币自然就是他的稿酬了,江渚繁华,物价也高,很多外地的文手甚至会远远托人寄送文稿来,希望能在江渚过稿,像李慕雪这样的新手就能直接刊登上报的是极少数。

    李慕雪把钱袋子给张小白挂上,被挤得有些像是睁不开的金眸弯弯的,看上去又胖又可爱,“报行的人说我写得很好,给我一等文手的待遇,小白你就不要担心啦,以后我挣了钱都给你,咱们堆一个银币山好不好?”

    张小白摸了摸腰间的钱袋子,不知为何觉得这话有些奇怪,但他没有多想,认真地点点头。

    其实从定居起,张小白就有些隐隐的忧愁,他们的钱在买下这座大园林之后剩下的不多,上上下下有百多名仆役要支出,总是打猎也不现实,他甚至都打算在城里转一转,开个酒楼饭馆什么的了,没想到他从未说出口的隐忧也会被慕雪察觉,甚至在他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找到了安全又稳定的挣钱渠道。

    从今天起,才是真正在这个城里安家了。

    第55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3)

    远在雪阳域的李雪风也是今天过生辰, 他今年十一岁,本该是世家骄子,却被魔族偷换, 直到一年前才回到李家。

    然而世家的生活并不像他想象得那么惬意,他还是普通人时就觉得自己不凡,去应聘炼气士时果然查出了强大的术法天赋, 那时他对自己的身世有过多少期许, 如今回到李家之后就有多么失望。

    他还没认祖归宗时就在外面有过奇遇, 十岁的年纪就有了炼体高阶的实力, 放在人才辈出的上官家也算是出众,但在李家,有李慕雪十岁超凡珠玉在前, 他这个天才就显得有些平平无奇, 而且他父亲不是超凡,能给他的待遇有限, 他的几个兄长天赋实力都不错,李家能留给他的资源虽然不算少, 但他的奇遇天生就要比别人花费数几十倍的资源。

    资源上不去, 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的李雪风实力近乎凝滞,他有心想出去搞点资源回来,但李家的规矩是族中子弟到了入微境界或是年满二十岁才能外出游历, 硬着头皮和父亲兄长要了一些资源之后, 族中又有妒忌他的人指指点点,说他要的资源比谁都多,却练不出个好屁, 还拿和他同年同日生的李慕雪和他比。

    李慕雪!

    李雪风知道自己和李慕雪不能比, 换成旁人, 他当然有诸多借口,比他年纪小的不如他实力强,比他年纪大的胜在比他多修炼了几年,实在比不过的,还能劝解自己人家的血统比他强,但李慕雪和他同为李家人,又是同一天出生,修炼术法又不需要从小打熬,他八岁得到奇遇,李慕雪九岁开始修炼,结果却是云泥之别,每次听人提到李慕雪,他都有些喘不上气。

    自从八岁得到奇遇开始,他一直过得顺风顺水,别人觉得他流落在外肯定受不了不少委屈,但事实上回到李家他才发觉世家的规矩才是限制了他的发展,但最让他难受的不是李雪风,而是他最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奇遇开始有些断断续续的,很难接连上了。

    作为一篇开头文的主角,李雪风的奇遇相当简单粗暴,就是资源兑换点数系统,一点资源兑换一点气血,气血堆上去了自然进阶,没有卡顿和瓶颈,唯一的不好就是太吃资源,作为系统的受益者,李雪风实际上并没有经过太艰苦的修炼,毕竟整天忙着修炼,也没空去走剧情不是?

    对于书中界来说,主角就是天命之子,在走完剧情之前自然得天独厚,但这个书中界不同,属于李雪风的剧情经过了各种蝴蝶最终导致他提前回到李家,到此小说截然而止,李雪风这个主角的剧情走完,系统之所以还没完全关闭,完全是因为李雪风的年纪出了bug,他还没到剧情里的十三岁。

    系统随时失灵,李雪风也没了傲气的依仗,只能想尽一切办法掏资源,想在系统彻底失灵之前堆上超凡,捡来的小美人不逗了,上官大小姐不联系了,那就决定是你了:炼药师支线!

    另一条剧情线上的南家却在此时下达了世家追杀令,治天元城南家大小姐的回天丹正是李雪风炼体升阶时的系统奖励,他自己用不着这玩意儿就匿名拿去卖了,回天丹和一般入体就化的丹药不同,它是像妖兽内丹那样存在人体丹田内源源不断维持生机的,系统时断时续,系统出品的回天丹也时灵时不灵。

    系统可以不灵,丹药不灵就完犊子了,南大小姐原本都能下床走路的人,咣当一下就倒回去了,南家女孩金贵,有时候几代才出一个娇娇女,不止南明殷一个宠妹狂魔,天元城主也是宠女狂魔,南家老祖对这个孙女也是疼爱有加,大小姐一倒,首先要清算的就是那个匿名卖假药的,收了超出市价百倍的资源也就罢了,药竟然还不灵了!其次就是那个携带精灵耳潜逃的新晋超凡李慕雪。

    是的,在南家这边的认知里,张小白不属于活物,他就是个行走的天阶药材精灵耳。

    天元城顾名思义,他是大陆的天元,位于整个四灵大陆中心的位置,这个地理位置说实话很适合用来经商,无奈南家霸着上好的地盘搞家族的寨子,就连周边地域都不给商人往来,久而久之商业中心就成了水路通达的江渚城,而在南家下达追杀令之后,这个长期封闭的老牌世家的锋芒立刻展露出了应有的风采。

    超凡理论上能活几千年,如今的大陆上鲜少有超过三百岁的超凡,那不是因为三百年前一窝蜂地跟着人族领袖去精灵冰原搞事,搞得两败俱伤,最后精灵沉睡,人族断代了嘛。

    南家老祖作为少有的缩头派超凡,今年仅有五百岁稚龄,追杀令由他下达,卖假回天丹的炼药师只是个添头,最重要的是李慕雪,人族自冰原战后有世家盟约在前,到如今还没有内部残杀的先例,南家也不准备对李家施压,所以追杀令严格来说应该是悬赏令,悬赏的是李慕雪的位置,当然如果李慕雪识时务一点主动把精灵耳交出来,这追杀令……其实也是不会撤销的。

    大陆上万年的人族历史教会了诸多老牌超凡们,莫欺少年穷,要欺就直接欺死,省得几百年后风水轮流转,轮到别人做主。

    半年报尚未出炉,各城的世家报早已遍地是猹,忙着吃瓜,舆论这种事情即便是世家也压不下来,索性南家也没有要压的意思,甚至做得十分坦然,毕竟他们也没有用什么肮脏手段,放在几百年前,不得把李家灭门再逼李慕雪出来决战?

    世家报给了瓜,普通人就算一辈子都见不到术法师的面,吃着也觉得瓜甜:就是那个上了美人榜的混血魔族啊,原来混的还是精灵血脉,有那么一个新晋超凡为他要生要死,男人吃瓜琢磨这男美人得有多美,女人吃瓜畅想那李超凡有多深情专一,还有些不走寻常路的琢磨一下那南家大小姐是个什么样的千娇百宠……反正这瓜相当贴合民众口味。

    有的猹智力比较低,一边吃瓜还一边予以谴责:“那个李小白也太不懂事了,一对耳朵而已,又不是要他的命,非要那李慕雪为他把命丢了才行?”

    立刻就有猹反驳道:“你以为只是耳朵的问题?超凡之间的事情岂是这么简单的,李慕雪十岁就超凡了,十岁啊!今天南家能从他手里摘了爱人的耳朵,以后南家老祖死了,他不得去把南家灭门?”

    有猹赞同道:“南家下这追杀令就没准备给他们活路。”

    也有的猹发现了华点,“等等,李慕雪超凡也没多久,他最多十一二岁,怎么就和那魔族混血谈情说爱了?”

    众猹反而觉得他大惊小怪,纷纷说道:“那可是超凡啊!”“魔族的魅力也是你能想象的?”“超凡的事,能叫早恋吗?”

    这瓜传得沸沸扬扬,到江渚城反而没那么热乎了,该八卦的都八卦到了,江渚城的报纸也没赶那个时髦放上头条,张小白虽然会看点报纸,但基本上看的是故事报,其他报纸也就看个头版头条,愣是隔了小半个月才吃到瓜。

    李慕雪就更不在意了,开玩笑,追杀李慕雪和我慕白公子有什么关系?

    张小白听到这事时,立刻就把一年前李慕雪轻描淡写说的“得罪了个姓南的”的话和这报纸内容联系上了,起初他第一反应就是一对耳朵割就割了,随后慢慢冷静下来,这才明白过来他和慕雪的处境。

    如果南家一开始要耳朵的时候就给了,不管心里在不在意,表面上过得去就可以了,事情肯定不会闹得这么大,等南家那边治好了大小姐的病,再送些珍贵的谢礼来,说不准还结了一段善缘,但在慕雪带着他逃跑一年之后,南家肯定不信他割了一对耳朵,慕雪会不放在心里,他又有那样的天赋,南家这追杀令一下,哪里是给活路的态度?

    张小白心事重重地回到家,李慕雪正在小楼里奋笔疾书,平时这个时候被小白看到了他努力的样子,至少能混上一杯热茶,要是他熬夜赶文,第二天还能吃上一顿小白做的早饭,然而今天他摆出了一副准备熬夜奋战的架势,小白也没有理他,而是坐在椅子上看着他发呆。

    李慕雪有些奇怪地放下笔,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问道:“怎么了,在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张小白把手里的报纸递给他,李慕雪一看就明白了,撇撇嘴,很是不屑,“说得好像他要追杀我,我就站在那儿给他杀似的,南家不知道我的情况,他们家只有个老祖比我高一阶了,小白不怕,咱们苟个一两年,我带你杀上南家,把他们家三个超凡的耳朵割来下酒。”

    被张小白念叨过几次,李慕雪说话终于收敛了一些,不再开口闭口全族耳朵,而是宽容地把目光放在了南家祖孙三代的耳朵上,实在是可喜可贺。

    第56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4)

    天大的事到了李慕雪嘴里就成了鸡毛蒜皮的小事, 但张小白还是紧张了一段时间,最后……风声过去了。

    没办法,追杀令这种东西也是几百年前的超凡玩剩下的了, 有人追杀就有人逃跑,面具这种易容神装据说就是当年一个跑路一绝的超凡发明的,如今的大陆早就有了自己的秩序, 只要李慕雪自己不冒头, 想要揪他出来实在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

    南家甚至从西方进口了占卜神装, 废了一个高阶术法师也就占卜出人在南方, 问题在于南家这地理位置,他们的南方基本涵盖了四-灵-大-□□-分-之一的面积,就……很愁。

    李慕雪一点都不慌, 期间在报纸上连载完成了两本小说, 都是百万长篇,刚连载完就有书坊联系他求出版, 由于他的作品新颖又爽点十足,很快就在本年度的大陆畅销书里有了姓名, 其中出版名为《兽王觉醒》的那一本更是火遍大陆, 就连魔族那边都有人开始翻译了!

    作为新晋畅销书作家的慕白公子反正比李慕雪有名多了,李慕雪只是个世家超凡,这世上终究是普通人多, 关注他的普通人也就分到点瓜吃, 慕白公子的书却不一样了,但凡认识几个字的人都愿意买一本来看,就是不认识字的, 酒楼茶馆里也多的是说书人吐沫横飞, 就连慕白公子居住的园林外也多的是慕名来求见的读者。

    要知道, 时人写书多半相当诚实,以男人为主视角必然要娶三个以上的美人才叫圆满,以女人为视角的书除非是男人写的,否则最少也要有个痴情俊美的男主角,有的更加诚实,也写上五六个爱慕者,所以读者大多泾渭分明,没几个人自己去找不痛快。

    小说圈子里基本就是男读者看男作者的书,女读者看女作者的书,而像慕白公子这样一个女角都没上位,最后反倒和一个挚友浪迹天涯的书是很少见的,男人看的是各种装X打脸的爽点,难得女读者看着也舒心,看得多了难免就会觉得作者本人大约也是一个值得托付的好男人。

    十一岁半的慕白公子:……

    说起来李慕雪也看过不少同行写的东西,理论学得都差不多了,可一旦到了自己下笔,就完全没法想象让主角去和大于一个的女人相好,甚至都不想写感情线,青春年少,山河正好,有这时间不去浪一浪反而把生命浪费在情情爱爱上,简直是不可理喻。

    如果他是孤身一人的话,说不得也得背上行囊去远方游山玩水,但他有了小白就有了家,立刻就觉得那种漂泊无依的浪子生活完全没有吸引力了,哪里的山不是山,哪里的水不是水,江渚风景这么好,他觉得自己可以待一辈子!

    清晨起床,一摸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被褥都凉了,李慕雪打了个哈欠,下床穿衣洗漱,园林建筑多,他和小白的卧房也不局限在哪个房间,而是这里住一段时间,那里睡几天,每天都有新鲜感。

    其实他和小白也商量过睡觉的问题,以前在李家是因为地方属实是小,小白刚来又害怕,不得已一起睡,后来上路又是图方便睡一间房,现在有了这么大一个住宅还睡在一起就有些说不过去了,但是他提出睡得多了就习惯了,分开睡反而还睡不着了。鉴于两人年纪都还小,这个理由相当充分,小白也没多想就答应了。

    李慕雪的心情就很好,其实哪有什么习惯不习惯的,他在李家的时候一个人睡了那么多年不也过来了,小白或许不觉得,但他是真的很喜欢有个人躺在身边的感觉,时不时还能翻身抱一抱小白,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抱着小白的时候他就觉得很安心。

    从卧房出来到前楼,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仆役在打扫了,见到他都叫一声公子,李慕雪随意地一路应和着过去,摸到小白平时做饭的灶房里,一摸灶台上是热乎的,顿时喜笑颜开,熟门熟路地打开倒扣着的笼屉,里面有一碗白生生的豆浆,一碟漂亮的豆腐皮小笼包,这就是他的减肥餐了。

    张小白起了个大早,给李慕雪做了早饭之后自己也吃了一点,近来他准备在江渚城里开一家食肆,店铺已经盘好了,在园林的仆役里挑了几个勤快的年轻人就准备开张营业,李慕雪对这个颇有微词,但这是张小白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虽然李慕雪能挣钱,身家还越来越厚,但一个家里不应该只指望着一个人挣钱,要是家里实在忙不开也就算了,但那么大一个园林里养着上百号仆役,张小白每天闲得很,想做点事情再正常不过了。

    李慕雪也没有办法,只能同意,张小白也不想把所有精力都花在外面,不准备做得太大,一个小食肆刚刚好。

    江渚城里多的是客商往来,酒楼食肆的生意都很好做,城东开了家新食肆的消息传出去之后,除了爱好探店的资深吃货有点反应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水花,张小白挑了个适合开张的日子,就这么开门营业起来了。

    食肆不同于酒楼,不需要什么好听的名字,大多是些什么王二小吃,张三食肆一类的,张小白也没多出格,打了个李家食肆的招牌,又因为江渚城里的李家食肆也有两三间,还在招牌后面落了城东的款儿,于是这家小食肆对外的名头就成了“城东那个李家食肆”,相当有烟火气。

    第一天开业,按例是要打点折的,张小白一大早起来就是忙活这个,他做的是四色小点,两种甜口的一个是玫瑰糖浆混牛乳的花卷,一个是板栗馅糖饼,咸味的是鹅油烧麦,鹅油香润,入口滑腻,配合糯米的清甜和时令菌菇特有的滋味,吃起来层次感十足,还有牛乳烤制的松仁小饼,又香又脆,都做成一口一个的大小。

    这四样小点的价格都打了对折,可以一份四样,也可以单卖,点心本身就是江渚城里卖得比较好的吃食,商人上路大多喜欢携带一些,刚出锅的小点香气飘出很远,刚开张还没多久就有人溜溜达达地过来问价。

    张小白现在的面具是个妙龄女郎,换成别家老板娘也许不在意这些,但张小白其实有些不大愿意招呼人,店里的仆役便自觉上前笑脸迎人,那问价的是个商队里的护卫,走南闯北的也是个知价人,一问就知道这价格是真打了对折没掺水的,知道是新店开业,也没占便宜,掏钱买了两大包甜口的小点,又拿了一份鹅油烧麦边走边吃。

    鹅油吃多了会腻,但做成烧麦就不一样了,烧麦的面皮劲道,内里是糯米和菌菇拌的馅料,咬一口鲜得人眼睛都亮了,那护卫吃了几个烧麦,纸袋里就见了底,再叼一只花卷尝了尝,立刻就被这玫瑰和牛乳混合起来的香甜面食给迷住了。

    酒香不怕巷子深,吃食香也是一样的道理,那护卫走后不久又有人循香而来,城东的店铺都是定价比较贵的,这里的常客大多也不缺钱,那客人好咸,买了两样咸点,先吃了一个松仁小饼,立刻点了点头,“你们家这饼子做得好,就是小了点。”

    伙计连忙笑道:“我们老板娘说,这种饼子做大了吃起来不方便,会掉渣,做小一点吃着脆脆的,左右咱们也是论斤重卖的。”

    客人点点头,“是这个理。”

    说着又尝了尝鹅油烧麦,松仁小饼虽然滋味不错,但更像是孩子吃的零嘴,他兴趣不大,这鹅油烧麦却又不同,面点的手艺是精巧工,从面皮到内馅都是学问,光看卖相就很不错,薄薄的能看到糯米馅的烧麦皮,咬一口下去鹅油香气立刻蔓延上来,糯米和菌菇的配比正好,和面皮的口感混在一起,多一分嫌油腻,少一分不香润。

    那客人吃完一个烧麦,脸色顿时舒缓开了,看到平时不大吃的甜点也来了些兴趣,让人一份称三斤,他就算不吃,家里的孩子也可以吃。

    伙计连忙给他称了带走。

    一个上午的时间,张小白做的小点就都卖光了,还有不少回头客,其中就有那个买了两份甜点打包回家的客人,那客人是世家出身,却没有术法天赋,整日纵情享乐,因为人品不错,反而在江渚城的吃货圈子里有了不小的名头,但凡江渚城的酒楼食肆开业,总要请一请这位来点评,被他点评过不错的店铺身价都会高一点。

    这客人可不是会在路边随便买点东西打包回家的主,见到他带着糕点纸袋走在路上,相识的人都要问一问,没多久吃货圈子里就传开了,周九爷吃过城东那家新开的李家食肆了,甚至打了包带走!

    不少吃货赶早去买,尝过之后都觉得你周爷还是你周爷,果然是天字一号的好舌头,也有的吃货来得迟了,闻着空气里弥留的香气扼腕痛惜,别的也就算了,这鹅油烧麦的味道可真是霸道啊。

    第57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5)

    江渚城知名老饕周九爷最近心情不错, 说起来他这辈子其实没经历过多少烦心的事,测不出术法天赋时他也就不到十岁,转过年父亲做了家主, 就更没人给他气受了,凡人命短,就算用天材地宝养着也最多能活个百十岁, 所以他从小就过得挺舒心。

    作为一个富贵闲人, 周九爷每天都要出去转转, 吃些新鲜, 江渚城是个好地方,更是厨界的证道之地,别管在外头有多大的名声, 能在江渚城里把招牌打出去, 那才叫本事,偌大一个江渚城每天有人开业, 每天有人关门,所以撞上一个平平无奇的新店, 来了点兴致尝一尝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李家食肆从里到外都很普通, 地方不大,甚至没有供客人堂食的地方,四五个伙计, 摆出来几样点心吃食, 周九爷尝了尝,多年老饕生涯立刻给他提醒:滋味足,是个有真本事的人家。

    然而也就到此为止了, 点心这种东西看的还是配比, 那么多笼点心也不是一个人忙得过来的, 原料和面火候步骤多着呢,有一步出了点差错口味就会有细微的不同,周九爷还是最喜欢城西那家的面食,每一笼都是老板精心做的,卖得贵,但是吃着舒心,于是等他想起来城东那家滋味不错的新店时,已经是三天过去了。

    老饕的爱相当现实,那么多美食在后面排着队等着,独宠一家是不可能的,谁家都有个局限,卖面食的做不出正餐的滋味,卖正餐的也有招牌菜和普通菜之分,那新店点心做得好,周九爷立刻就认定店是卖点心的,今日一早打从城东路过,他忽然想起那鹅油烧麦的滋味了,便转了个巷子准备去买点来吃。

    人还没进巷子,就被一种奇特的香气给勾住了,那香气似乎是多种味道糅杂在一起的,却不冲突,肉食的霸道和米饭的纯香融在一起,勾得人肚子咕噜,立刻就升起一种原始的冲动:干饭!

    一进巷子,周九爷就更震惊了,那巷子墙角下坐着的一排熟脸不是那些经常和他一起探店的老饕吗?举凡像他这样能无忧无虑享受美食人生的,最次也是个富商纨绔,怎么落到在墙角扒饭了?

    见到他,一排老饕也很是欣喜,美食这种东西对于他们来说,分享出去才是最快活的,有个五十来岁的老饕连忙朝周九爷摆手,“老九你快排队去吧!排完咱们再说话!”

    周九爷这才注意到这新店外头排队的人实在不少,他站的那位置刚好到队尾,甚至还不是饭点,前面就排了二十多个人,都快顶出巷子了。

    李家食肆开张也就三天,头一天关店早,只卖了些点心吃食,第二天卖的是汤面,香香辣辣的臊子浇在白生生的面上,还滋滋冒油,配着几样青瓜花生的小菜,那香味足足传出几个巷子,第三天开张,卖的却是一份一份的正餐,拢共十来样菜,都是做好了放在盆里的,客人自带碗碟来盛,一个人只卖三荤两素,大部分人都是盛了带回家去,那坐在墙角的一排其实是各自买了几样菜,在一起拼着吃的。

    排了半晌队,轮到周九爷时十个盆里空了八个,也没得选了,用店里的碗碟盛了两份菜一份饭,一回头就见那群老饕正朝他招手,周九爷其实没打算过去,可面前的菜勾得他肚子直打鸣,犹豫了一下也就蹲了过去。

    几个老饕见到他碟子里的菜,顿时很惊喜:“甜汁烧鸡和鲜鱼糕竟然也能剩下,来,老九,我用两块油豆腐换你一片鱼糕一块烧鸡。”

    立刻就有人谴责:“你可闭嘴吧,油豆腐……最多换两个春卷儿,不能再多了!”

    “我喜欢春卷,我用鱼糕跟你换!”

    耳畔叽叽喳喳的声音宛如梦回家族学堂,周九爷却没法注意到这些了,他用自带的筷子夹起一块甜汁烧鸡,那鸡块被夹起来的时候甚至微微粘连着金黄色的汤汁,咬上一口,外层是甜脆的鸡皮,内里入了味,不干不柴,汁水丰沛,就连骨头咂摸几下都带着微辣的甘甜,配上一口火候正好的米饭,顿时满口含香。

    周九爷今年四十三了,吃过的好东西不少,但这会儿他完全忘记了之前的那些美食,满眼都是惊艳,而且就他的体验来说,这烧鸡已经有些凉了,如果是热的时候吃,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一块烧鸡就见了功底,周九爷艰难地挪开了筷子,夹起一片鱼糕,光是夹鱼糕的手感就让他微微点头,鱼肉蒸出来的糕大多松散,只看这颜色就知道没加别的原料,夹起来竟然丝毫不颤,咬一口更是舒心,鱼糕紧实,极鲜极甜,不像是在吃鱼糕,倒像是在吃一块没有刺的鱼肉,生鱼片似的口感,却少一分水腥气,是他吃过的最好的鱼菜。

    不知不觉就着米饭把两道菜吃了大半,周九爷长呼一口气,也不觉得蹲着说话丢人了,拉了拉身边人的胳膊,“烧鸡换油豆腐,我一块烧鸡换你两块豆腐。”

    张小白是第一次开店,没有多少经验,怕准备得多了卖不掉,但连着两天都是饭点还没到就卖光了,他也有些无奈了,像这样的大锅菜做起来很费力气,他就算共享了超凡的体质也觉得有些撑不住,他总不能一天到晚都在做大锅菜,多做多卖是不可能的,只能学一学别家生意好的店,定额售卖,一个人只能买一份吃食。

    食肆开张一个月后,食客们也习惯了这家店的规矩,甚至同巷有些做生意的人家还嗅到了商机,把自家店铺改造成食间,让那些原本只能蹲在墙根的食客得以坐进店里慢慢享受美食,一个座位卖一份粥点的钱,竟然比先前辛苦开店时还要赚钱。

    周九爷这个江渚城最浪的老饕慢慢成了常客,一天最少来一趟,不是他开始专一了,而是这食肆每天做的菜都不一样!其实有时候他还是挺想回味一下以前吃过的东西的,但每天都有新鲜菜的感觉更好!

    今日的吃食偏向清淡,用了江渚这边时令的茨菇烧梅花肉,茨菇本身清香微苦,炖久了是软绵的口感,炖轻了则微微发脆,烧肉时吸收了多余的油脂,吃起来甚至比肉的滋味还要好,梅花肉肥瘦均匀,汤色金红,浇一勺汤汁配稻米饭是一绝,配菜是鲫鱼豆腐汤,蒜汁松花蛋,再来一碟水煮花生,吃的就是一个享受。

    周九爷吃得直捋胡子,身边的老饕们聊得也很热络,有个三十来岁的瘦高老饕神神秘秘地对同桌几人说道:“你们可知道,每日做出这等美食的是什么人?”

    周九爷对这个完全不感兴趣,他只关心这家店能不能一直开下去。

    其他老饕也大多兴致平平,此时却听那瘦高老饕嘿嘿笑着,“佳人素手做羹汤,你们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周九爷耳朵竖了起来,目光落在那瘦高老饕身上,瘦高老饕忽然面对上一群闪亮亮的视线也觉得有些发毛,立刻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那店里的伙计原本跟我家的小厮是兄弟,伙计说的,他家的吃食都是老板娘亲手做的,那老板娘是个标致的美人儿,不知道有没有二十,那手艺是祖上传的……”

    有个老饕立刻反驳道:“我觉得没有个四五十年做不出这样的吃食来。”

    也有人摇摇头,“天赋这种事很难说的,世家……反正就是很难说。”

    周九爷倒不介意自己这些朋友提到世家,他其实都不觉得自己算是世家子弟,他关注的不是这个,目光落在那瘦高老饕身上,他忽然问道:“那老板娘每日忙活这些厨灶里的事,却不见她家夫君,可是遇人不淑?”

    瘦高老饕嘿嘿直笑,“伙计没说,但我估计是这样,毕竟谁家有个这样的娘子不哄着宠着,反而要人出来开店,整天绕着灶台打转的?”

    周九爷顿时对这事上了心,他爱美食,平时虽不关注厨子,却也知道美食都出自厨子之手,能做出这样惊艳佳肴的人,他难得起了些怜悯之心。

    张小白揉了揉鼻子,脸上顿时抹了一道面粉,李慕雪正在烧火,这活计其实多的是人做,但他就是很喜欢和小白一个揉面一个烧火的默契感……好吧,还有劈柴也是减肥的一项。

    见到小白脸上抹了粉,李慕雪立刻把衣袖翻过来,用雪白的内衬给他擦了擦脸,瘦了一些的脸上满是笑意。

    张小白看着李慕雪脸上的炭灰,却没有替他擦的意思,嘴角抿起来忍住笑,轻声说道:“你这个样子被人看见,谁也想不到你的身份了吧?”

    混血少年笑靥如花,李慕雪忽然怔了一下,好半晌才开口说道:“小白,我好像……九阶了。”

    他不说张小白也感受到了,李慕雪自从来到江渚城之后就一直在飞速升阶,达到八阶之后难得停滞了一段时间,像这样的突然升阶,他其实已经体验过很多次了。

    第58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6)

    在很久以前, 据说大陆上超凡遍地走,半神多如狗,但在如今天阶绝迹, 超凡成为最强个体单位的时候,超凡九阶就已经到顶了。

    大陆每隔五十年会排出一张超凡榜,当然很久以前超凡榜只是次榜, 最高一级的实力排行榜是天榜, 超凡榜前十都是九阶超凡, 第十一名则是一位老牌八阶, 虽然也有漏榜的可能,但这也差不多说明超凡九阶的稀缺程度,像李慕雪这样还没过上十二岁生辰就进阶人族天花板的, 也许翻遍人族历史都找不出第二个来。

    妖孽……不, 也许算是奇迹了,奇迹本人体验良好, 甚至还坚持劈完了柴,洗了手去写了两章的文稿, 又烧好热水泡了两杯枸杞茶。

    习惯了朴实无华的生活, 李慕雪在心态上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正常的十二岁少年拥有了这样的实力恨不得日天日地,而他就觉得还好, 毕竟实力这种东西平时也用不着, 就像长了比常人更多一些的头发,就算头发比较漂亮,谁也不会天天惦记着自己有一头秀发, 李慕雪如今活得就像一个一百二十岁的老头一样。

    然而变故总是隐藏在平静的表象之下, 开春没多久, 铁路上的冰雪未化,消息闭塞的天元城内发生了一件大事:南家大小姐在经历了二十年病痛折磨之后,于前一天夜晚在睡梦中去世。

    南家大公子南明殷是第一个发觉的人,伺候小姐不精心的两名丫鬟被当场拍成肉泥,随后到来的南家两名超凡更是悲痛欲绝,南明殷抱着妹妹冰冷的尸身,检查过后确认是因为腹中的假回天丹突然裂开导致宿体死亡,当即吐出了一口心头血,面色狰狞,立下心魔誓要替妹妹报仇雪恨。

    南家大小姐说来也是个苦命人,她从生下来就比常人少一副脊椎,放在普通人家也许生下来没多久就死了,南家这样的传奇世家断骨重生的灵材不少,但也没法无中生有,当时替她诊断的医师便采用婴儿骨移植的手段替她续命,只是外来的骨头有排斥反应,最多半年就要更换一次,到了成年之后更是移植了骨头也没法站立起来。

    为了她的病,南家寻遍了名医得到一份上古药方,凑足了药材,只差一对精灵耳,南家老祖三百年前都没去冰原参战的人,为了一对耳朵去了冰原三次,却也没寻到药材,所以在得知李家有精灵耳时,南明殷的态度才会那么急切,没想到只是一对耳朵的事情,那新晋的李家超凡竟然舍得抛下一切带着那小混血逃走,至今杳无音讯。

    南明殷恨那个卖假回天丹的炼药师,更恨李慕雪,精灵割掉耳朵之后又不会死,甚至因为耳朵上少有血管的缘故,都不会很疼,就为了一个低贱的混血魔族的耳朵,他的妹妹死在最好的年华里。

    追杀令之下仍旧毫无消息,只能说明李慕雪带着那个小混血隐姓埋名躲藏到了一个没人知晓的地方,南家之前是顾念着世家联盟的面子才没有对李家动手,但如今南家这边人都死了,南明殷认为这也算师出有名,南家老祖和他是同样的想法,放在三百年前,这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大仇,只有南家家主有些犹豫,他也心疼爱女早夭,但人都死了,为了一个死去的人大动干戈并不符合世家的利益。

    然而做家主的始终拗不过父亲和儿子的坚持,李家家主李明启只是一个普通超凡,李慕雪进阶超凡不过两年,正是好捏的柿子,相反如果先前那么大的阵势因为人死了就默默撤销追杀令,南家的面子才是真的丢到地上了。

    李家这两年的发展其实不赖,世家的实力终究是要看下一代,李家和李慕雪同辈的少年里也算天才辈出,不算实力忽上忽下的李雪风,已经有四五个人到达了入微境界,不少大世家也就是这个水准了,然而家主李明启的心中仍然有一个未解的结,那就是离家之后再也没有消息的李慕雪和小白。

    得罪了南家这样的大世家,李家这两年低调发展,甚至都没再往外派子弟游历,就怕被南家抓住把柄打击报复,但李慕雪是在外的人,也许不一定什么时候被南家抓住悄悄杀掉……不,有可能已经被杀掉了,南家声势那么大的追杀令不过是在隐藏杀人的事实,只要想到李家除他之外的超凡,一个顶级的妖孽就这么夭折掉了,李明启就觉得呼吸困难。

    所以当南家人红着眼睛找上门来的时候,李明启的第一反应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如果慕雪和小白都被杀了,南家肯定不是这样的反应,作为家主,李明启并没有被连累的想法,要知道,世家也就是这几百年来和平一点,以前也是强者为尊,如果李家是上官家那样的大世家,南家想要小白的耳朵得低声下气来求,求不到也只能另寻他法,而不是在人死了之后将责任推到李家头上,过来兴师问罪。

    李家最大的过错,其实是弱小。

    南家家主坐镇天元城,来的是南明殷和南家老祖这一老一少两个超凡,李明启的实力放在大陆上还算够看,但一次对上两名超凡,尤其其中一个还是五百岁的超凡九阶,结局是注定的。

    但李明启还是选择了战斗,他是李家的家主,如果他不战而降,整个李家就会成为笑话,湮灭在历史尘埃里的世家多如星河,李家也不过是到了命定的终焉,在终焉来临之际,堂堂正正战死是作为家主的宿命。

    这是雪阳域的清晨,如果不出意外,也会是李明启见到的最后一个清晨,这也是江渚城的凌晨,往常这个时候正是李慕雪抱着香香的小白酣眠的时候。

    然后他就睁开了眼睛。

    超凡九阶的感知力接近天阶,天阶近神,尤其还是这种血脉中的感应,李慕雪半睡半醒之间察觉到了自身血脉的沸腾,沸腾到甚至烫着怀里的小白了。

    张小白睡得正熟,下意识地推了推李慕雪。

    李慕雪给他把被褥盖好,塞紧被角,蹑手蹑脚下床披衣穿鞋,还习惯性地拿了梳子理了理一头乱蓬蓬的白发,张小白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咕哝了一声什么。

    李慕雪轻声说道:“没事,我去劈柴了。”

    外头的天还没亮,张小白睡得迷迷糊糊,也就没去想为什么李慕雪这会儿想去劈柴。

    据说人族的天阶是有全大陆瞬移的神奇能力的,李慕雪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天阶能做到,还是有的九阶能做到却没讲……因为他前两天发觉自己貌似也可以。

    起因是小白揉面时忽然提起曾经在路上一个小城里吃过的糖包,他下意识地就觉得自己可以去买回来,然后身随念动,下一刻人就到了那座小城里,这会儿他出了卧房,心念一动,下一刻……就出现在了南明殷的长刀之下。

    南明殷:??

    李慕雪也想??一下,然而他自己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身体就已经动了,先是抬手夺过南明殷的刀,再是一脚把人踹出好远,然后……看了看周遭显然已经成为战场的李家。

    就……很刺激?

    李明启见到突然出现的李慕雪,下意识就觉得这孩子也许是听闻了消息赶过来的,感动的同时又有些急切,大声地喝道:“慕雪快走!你只要活着,李家就还在!我拖住他们,你快走!”

    李家主很会放话,但事实是他一句话刚吼完,就克制不住地吐了一口血,在南家两名超凡的围攻之下,他已经受了不轻的伤,超凡都有自己的保命手段,如果不是护着李家子弟的话,他也许能更轻松一点,但这就不符合南家人把战场选在李家的初衷了。

    李慕雪头也没回,一脚踹飞了南明殷,随即就把李明启推搡到一边,赤手空拳对上了同样手执长刀的南家老祖,南家人擅使长刀,南家刀法在千年之前就已经闻名大陆,李慕雪比划了一下,觉得自己用拳头非常不划算,于是转身夺了李明启手里的冰雪法杖,满意地挥了挥,发觉这玩意很吃劲,脸上顿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南家老祖不像李明启那样没眼力,事实上见到李慕雪出现的第一眼,他的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刚想开口,李慕雪完全没有谈一谈的意思,挥舞着李家的传家法杖就冲了过来……等等!法杖居然是这么用的吗?

    长期的养老生活也让李慕雪积攒了一身近乎饱和的术法之力,一杖挥下,千里冰封,在半空之中横亘出一条巨大的冰雪长梯,南家老祖动用了最后的保命底牌险而又险地避开,整个人的脸色几乎和死人没区别了,然而对面的肥胖少年却一点都没有使用了大型术法之后的虚弱,反而跃跃欲试地又挥了一下法杖,朝他冲杀过来。

    南家老祖:“……等等!”

    法杖停在南家老祖脑门前一点点距离,南家老祖迅速地开口道:“我投降。”

    作者有话要说:

    南明殷:爷爷!你在干什么啊爷爷!

    南家老祖:只要我投降得够快,法杖就砸不着我。

    第59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7)

    李慕雪的战斗经验比较少, 不知道一般这个时候是没人会留手的,他下意识地停了下来,南家老祖先前动用了保命底牌, 这会儿反噬自身,哇地吐出了一口血,这口血吐完, 维持在巅峰体貌的青年人一下子白霜染鬓, 不过几息就和一个普通老人没什么区别了。

    南明殷被踹了一脚, 伤势不算严重, 但见到祖父这般惨状,立刻也就反应了过来,目光落在那白发金眸的……等等!这居然是李慕雪吗?

    如果不是那显著的发色眸色, 南明殷真不敢认这居然是两年前他见过的那个容色出众的妖孽, 两年不见,这妖孽就像是发酵过的面团又在蒸笼里蒸大了一倍, 那个脸圆乎得都鼓出来了……也许这就是李慕雪两年来修炼的速成秘法?

    南家老祖说投降那是真投降,他已经没有再战之力了, 一个回合的交手就把他这个南家第一人打成这样, 明殷也不可能是这小胖子的对手,与其被生生打死,还不如示弱求得一线生机。

    想到这里, 南家老祖又咳出一口血来, 冰原之战后的世家都受到了不小的打击,他苟得惯了,本以为不会再想起以前的事情了, 但到了这个时候, 他还是一下子就觉醒了南家祖传秘术“跪得快”。

    四灵大陆上的种族里, 人族占据最大的沃土,却也是生来最弱小的种族,能传承数千年的世家哪个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真要是那种要脸不要命的家族压根传承不到现在,昔年多少辉煌一时的世家都湮灭在冰原之战里,南家之所以能起势,不过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如今见了老虎,该怂就得怂。

    唯有南明殷一时无法接受,他这样的年纪,出生那会儿正是战后青黄不接,南家趁势而起的时候,习惯了仗势欺人,还从来没有经历这样的屈辱,眼见祖父一边咳血一边试图下跪的情景,南明殷的眼睛立刻就红了,手里提着刀冲了过来,这一刀却不是对着李慕雪,而是朝着南家老祖的脖子。

    李慕雪愣了一下神,下一刻南家老祖的头颅就高高地扬了起来,在半空中划出一道血线。

    “什么情况?你疯了?”直到南明殷再度大喝一声,提刀向着李慕雪挥去,李慕雪才反应过来,挡住南明殷的刀,抬手一道冰系术法将南明殷冰封起来。

    被冰封起来的南明殷面色狰狞,手里提着的长刀上还凝结着南家老祖的血。

    李明启也咳出一口血,不过他的情况却比南家祖孙二人好得多了,服用了两颗药丸,脸上恢复了一些血色,这才缓过一口气,看向,额……圆乎了一大圈的李慕雪,虽然又惊又喜,还是十分欣慰地道:“慕雪,真是多亏有你,否则今日李家怕是要覆灭在这二人手里了。”

    李慕雪和李明启的关系一般,隔了两年不见倒是看着有些亲切了,随手把法杖丢还过去,李慕雪走在冰雕的南明殷面前,好奇地问道:“没事,我也是李家人,哎,家主,这姓南的刚才是疯了吗?怎么好好地去杀同族?”

    他倒是不清楚被砍下脑袋的是谁,但超凡的感知力能察觉得到被杀的那个和南明殷身上流有同样的血脉,就如同他刚才出现时,李明启作为李家人立刻就判断出他是李慕雪一样。

    李明启一时语塞,他算是看出来了,就算两年不见,李慕雪也还是那个李慕雪,他随口说的前半句就是对拯救了一个家族的回复,后半句话才是他想说的重点,李明启深吸了一口气,叹息道:“大约是无法接受有南家人向我们投降吧,如今有不少世家都是这样,宁愿族中子弟站着死,也不准跪地求饶。”

    李慕雪还是无法理解,但这也算是个解释了,他看了看南明殷狰狞的面色,犹豫了一下,放狠话时说得凶,可真到了要割耳朵的时候,他发觉自己还是很难下得去手,毕竟南明殷这个疯批样子,他的耳朵怕不是会有毒吧?

    李明启并不懂少年慕雪的烦恼,他几步走到李慕雪面前,端详了一下这个家族妖孽的面容,神色逐渐严肃起来,然后伸出手捏了捏李慕雪的脸颊。

    如果不是李明启的脸色那么严肃的话,李慕雪压根是不会给他碰的,好在李明启只是捏了一下确认他脸上的真是胖肉而不是浮肿就收回了手,松了一口气说道:“看来慕雪离家这两年颇有收获,可是得了前人遗泽?”

    李慕雪一边擦脸一边奇怪地问道:“什么前人遗泽?”

    李明启笑了笑,以为这是得了奇遇想要隐藏,也没在意,只是道:“罢了,你不愿讲也没什么,若不想被人知晓,还是掩藏真容为好,毕竟超凡一般也不会胖成这个样子,哈哈。”

    为了让气氛显得轻松一点,李明启还多哈哈了两声。

    然而李慕雪只有一头雾水,他难道不是因为被小白喂胖了吗?还待再问什么,李明启的脸色却又沉冷下来,他看着冰雕南明殷和已经死去的南家老祖,沉声说道:“慕雪,你随我走一趟天元城,我们了结南家之事。”

    李慕雪看了看天色,点了点头。

    江渚城的清晨来临之时,张小白披衣下床,身侧的位置难得空着,他也没在意,李慕雪也是个有工作的人了,偶尔早起一两次或是出门也没什么。

    李家食肆开业不久,每天早起等吃的客人却是能排满一条巷子,张小白以前闲得够了,乍乍忙起来也不觉得疲惫,反而很喜欢这种做东西有人捧场的感觉,今天要做的是几样新菜,都是和茶有关的。

    前两天从食客那里收了一批质量上乘的茶叶,张小白就一直琢磨着用茶叶做些吃食,不过早晨卖的是些早点,也就只能现做茶叶蛋,茶叶蛋吃的是香味,茶叶之外,盐糖花椒八角茴香缺一不可,好的茶叶蛋裂纹自然,蛋白微红,甚至连最里面的蛋黄都能品到一丝淡淡的茶香,配上一碗香醇微苦的豆浆,一笼精致的小笼包,再来上一碟水煮花生,就是一顿相当丰盛的早点。

    周九爷自从上次被人科普了李家食肆的吃食都是老板娘亲手做的,并且老板娘疑似生活不如意之后就起了点心思,他本身不是多花心的人,就算是世家出身,也不过是娶了一妻两妾,妻子是小门户出身,和他相敬如宾,两个妾室都是他在外面遇到的苦命女子,不跟着他就活不下去,男人对感情大多看得很淡,这次却是他自己上了心,多方托人打听了那食肆老板娘的情况。

    听闻老板娘今早会来店里一趟,周九爷一大早就坐进了隔壁的店里等,有不少熟人都暗戳戳过来调侃他几句,毕竟大家都是来吃东西的,就你穿得板板正正像是来相亲的,联想到那“素手作羹汤”,谁还猜不出这周爷的心思是咋的?周九爷并不觉得难堪,窈窕淑……少妇,他凭什么不能追求了?

    今天的主食是小笼包和茶叶蛋,豆浆都是一早让人熬的,小菜另选,小笼包和茶叶蛋一上桌,顿时香气就满溢出来了,周九爷纵然望穿了秋水,见到吃食也只能先把美人往后靠,剥了个茶叶蛋,一口下去蛋白奇香,蛋黄沙沙,配上一口豆浆,顿时满满的茶香含在嘴里,比含着一片香叶都要提神。

    刚出锅的小笼包带着热腾腾的水蒸气,起初闻不到气味,用筷子夹着两侧把小笼包“兜”起来,隔着薄薄的面皮就能看到里面一汪汁把小笼包的底沉出一个弧度来,却不会破,小心地咬破边角,吮一口汁水,极为鲜甜的滋味顿时就满溢了口腔,再把一整个小笼包放进嘴里,薄薄的面皮并不软糯,反而带着一股韧劲,和着被吮干汤汁后的肉馅一起咀嚼,能吃出更为浓郁的鲜味。

    一口鲜味小笼包,再喝上一口香醇豆浆,整个人从胃里就开始暖起来了。

    周九爷长长地舒出一口气,然后打了个不雅的嗝。

    他立刻反应过来了,不怎么好意思去看旁人的反应,但打嗝这种事是越压抑越控制不住,尽管他第一时间又去喝了几口豆浆试图压下去,第二个嗝也还是打了出来,而且比起上一次,这一次更为猛烈,甚至打出了一点烟火气。

    同桌的老饕们也都震惊地看着周九爷。

    第一个嗝时就有人看到了零星的火花,第二个嗝更是连烟灰都打出来了,那第三个嗝该不会……正想着,周九爷忽然起身走到墙角,捂着胃做出了一个熟悉的姿势,立刻就有人大声地叫嚷想要阻止他,“周爷别……”

    一句话没说完,周九爷难受地哇了一口,吐出了一团浓烈的岩浆。

    众所周知,江渚城周家是火系术法师世家,周九爷是家族里难得的零天赋,如果不是有血脉检测,周家人都要怀疑他是不是夫人搞外遇生的,反正几乎就和个普通人没什么区别,而在某个平平无奇的早晨,他吃着小笼包喝着豆浆,忽然就……觉醒血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可爱们注意今天是两更哦,别买漏啦~

    第60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8)

    天元城, 南家。

    大小姐的死讯已经传遍了天元城,对于这位从未在人前露过面的大小姐,城中的普通人大多都是又恨又怕, 大小姐刚生下来时每隔半年就要换一次婴儿骨,断骨重生的药材珍贵,大小姐用不了, 却不代表可以随意浪费在普通人家的婴儿身上, 大多是给点银钱打发。

    而随着大小姐一天天长大, 被换骨的也从婴儿变成女童, 再到少女和年轻女子,前一段时间大小姐病重,换骨就更频繁了, 最少的时候七天就要更换一次。

    和其他主城不同, 在当年冰原之战后,南家就第一时间把城中其他世家驱逐了出去, 天元城里只有南家一个世家,城中的人都是敢怒不敢言, 大小姐的死讯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都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大好事, 但在南家的阴云之下,城中一片死寂,甚至连不懂事的孩童都不敢在外面嬉笑打闹。

    南家主从一大早祖孙二人离开之后就一直放不下心来, 他这样等级的超凡已经初步有了些感知力, 但冥冥之中注定的事仍然和他的感知隔了一层,就在南明殷弑杀祖父的那一刻,南家主血脉一震, 感知到南家血脉里最强的那一脉和他断去了联系, 他霍然起身, 知道李家战场那边一定出现了什么不可控的变故。

    毕竟那可是两个超凡一起去围杀一个李明启啊!是李慕雪回来了,还是李家背后和什么世家联盟了?

    南家主反应很快,立刻召集族中高手护送族中下一代子弟出城,世家的传承就是如此,没有经历几次灭族都称不上传奇世家,家族的兴亡有时候一个人就能担起来,如今南家面临覆灭的危机,但只要逃出去的南家子弟里能出一个超凡,重建世家一点都不难。

    然而就算是上门寻仇的李家家主李明启本人也没想到,他能这么快赶到地方,就是有点头晕。

    李慕雪问清楚了南家的位置,下一刻就带着李明启赶到了天元城,因为不熟悉南家的位置,刚一落地就发觉人在城门口,和一群南家子弟面对面,李慕雪瞅了一眼李明启,李明启冷笑一声,“今日南家是奔着灭我李家而来,但凡给他南家留一个活口,都是我李明启……”

    李慕雪没等李明启把话说完,一道冰封术法出去,南家的子弟全都冻硬实了,留在原地。

    虽然李慕雪一句话都没说,但李明启就是能从他的肢体语言里看出了“一天天的就知道屁话多,我还赶着回去呢”的意思。

    李明启于是闭上了嘴巴。

    世家末路总是令人唏嘘,南家主立在天元城上空,原本准备追忆一下南家曾经的峥嵘岁月,然而追忆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可追忆的,三百年前南家就是普通的一个小世家,祖上给一个记载进人族史册的传奇大世家做炼气士,后来得到机缘成为术法师开创世家,一直就很平常地过来了,直到冰原之战人族强者前赴后继送了死,苟住的南家一举霸占天元城……就作威作福到今天了。

    这种平常真是一件值得悲伤的事情啊。

    南家主叹了一口气,淡淡地对上两个飞奔而来的超凡身影,然后就很平常地战死了。

    李明启也觉得悲伤,他做家主的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而且两次被族中子弟夺走了手里的法杖,更气人的是法杖还被人拿在手里当武器用!他确认南家主在死前肯定是疑惑了一下子的,毕竟他是准备去硬接法杖带出来的术法一击的,然后就被法杖的力道朝着脑袋敲死了。

    还好慕雪是超凡,除了他之外,应该没有超凡能目睹这一场战斗,不然李家的声望真的是要糟。

    谁也没去管战场,李慕雪把法杖还给李明启,贴心地问道:“家主可以自己回去吗?”

    李明启沉默了一下,说道:“你晚上来一趟,带我回去吧,我在这里有点事情要处理。”

    李慕雪点了点头,然后就把可怜的家主留在了天元城,脚底生风瞬移回了江渚城。

    今天的江渚城十分热闹,但这种热闹是周家的,普通人也就吃了点瓜,其余什么也没有,觉醒了血脉的周九爷被周家的人带走重新检测资质,虽然检测出来的资质也就是普普通通的三十六点,就是术法师里的正常天才水准,也不是什么顶妖孽的人物,但他之前可是完全没有术法天赋的啊!

    连周九爷自己也有点懵……好吧,到了家族里他就不是什么爷了,族里就连比他辈分小的天才都能叫他一声周九,他很早就在外面成了家,除了必要的时候都不怎么回到周家,这会儿忽然成了有天赋的术法师,来看热闹的周家人简直要把他围观出了花儿。

    倒也没人怀疑周九之前是没检查出天赋来,毕竟周家这样的世家极少出现普通人,周九的血脉还很纯,他从小检查血脉检查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完完全全就是个普通人无疑,怎么忽然就有天赋了?

    周家第一时间检查了周九这几年的生活轨迹,确认住宅的风水一般,也没有潜藏遗迹,检查过每天交往的朋友都是江渚城本地人,不是什么隐姓埋名的世外高人,带回家的小妾也仔细查验过了,没有重生没有空间没有灵泉没有系统……咳,反正就是很正常,正常到都有点不正常了。

    周九自己也很懵,族中不缺术法师,他的天赋也没有到第一时间把他供起来的地步,所以还是审,审着审着周九忽然就想起来了,他有些犹豫地说道:“三十六这个数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在李家食肆刚好吃了三十六天的饭……”

    话说到这里周九自己都不太相信,毕竟美食再怎么好吃,也不至于一顿饭给他加一个点吧,那这还是什么生活落魄老板娘,完全是点石成金活观音啊!

    这话答出来,周家人确实没再往下审了,他们觉得再审下去周九怕是要疯了,什么李家食肆吃饭吃出来的天赋点,要是一顿饭能有这么厉害的功效,那还轮得到周九吃?全大陆的超凡都要挤过来排队了好吧?

    说是这么说,周家还是琢磨了一下,让人把风声压下去,找了几个在城里脸生的周家子弟去李家食肆吃午饭。

    周九:……

    要检查可以让我去吃,然后回来再检测天赋点啊!把我关在家里,让别人去吃饭,这特么的是人干事啊?

    张小白对此一无所知,他顶着美人老板娘的壳子在店里做大锅菜,今天也还是十样菜,五荤五素,荤的是清蒸茶叶鱼片,卤牛肉,茶香鸡,金汤扇贝,红烧猪脚,素的是木耳炒鸡蛋,咸肉玉笋煲,炸茄盒,豆腐鸭血烧,青椒土豆,还有两道汤,一道是茶香排骨汤,一道是酸梅丸子汤。

    去吃饭的几个周家子弟起初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来吃,吃着吃着不对劲了:周九居然背着他们在这里吃了一个多月的饭!一个多月!

    周家子弟甲:“怪不得我大伯说周九这人打小心眼坏,你能想象他吃了一个月的独食都没想过咱们吗?”

    周家子弟乙:“真是可恨!应该拖出去五马分尸!”

    周家子弟丙:……倒也不必吧。

    周家几个子弟热热闹闹在食肆边上聚餐,李慕雪回到家里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正好张小白也回来了,见到李慕雪正在蒸干头发,不由多问了一句,“你一早出去做什么了?昨天才洗的澡又洗?”

    张小白只是随口一问,架不住李慕雪多想,他做文手也认识了不少人,都说什么做男人的最好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他跟着听了一点,尤其是这句最有既视感,下意识地皮子一紧,干巴巴地解释道:“和几个朋友……去玩,去钓鱼了!”

    张小白倒是有些奇怪了,问他,“那鱼呢?”

    李慕雪战战兢兢地说道:“鱼、鱼……送朋友了,他没钓到,送、送他了。”

    如果只是顺口的一问一答,张小白也不会觉得奇怪,只是李慕雪这样的反应就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张小白看着他的脸色,问道:“你今天有些奇怪,而且早上我好像听见你说要去劈柴?”

    柴也没劈,还是伙计上工时劈的。

    李慕雪慌得一批,立刻把锅扔在了李明启身上,“是这样的!我一早上就收到了家主的传讯,他说族里出事了……”

    “然后他约你去钓鱼?”张小白忍不住接道。

    李慕雪立刻就明白了,自己不是撒谎的那块料,尤其是在对着小白的时候,一头白毛顿时耷拉下来,老老实实地说道:“我错了,我不该想要瞒着你的,就是那个下追杀令的南家,他们家两个超凡不知道为什么打上李家去了,然后家主受伤,我感知到之后就去帮家主,忙活了一早上。”

    张小白觉得这话里槽点太多无从吐起,只好先抓要紧的:“家主没事吧?南家那边……”

    这个李慕雪熟,他挺了挺肚皮,骄傲地说道:“南家那边被我打败了一个超凡,结果那个超凡求饶的时候,他们南家自己人把他杀了,还有一个我给冰封起来了,家主说他会处理,还有一个超凡是我和家主一起打败的!”

    家主……毕竟也出了个法杖的。

    张小白很难从这么干巴的叙述里重现什么惊心动魄的战斗历程,他和李慕雪有共生契约,这一早上都没什么反应,想来慕雪并没有受伤,家主那边既然还能腾出手处理事情,显然也没什么大事,他想了想,只是说道:“那就……吃午饭吧。”

    胖乎乎的李慕雪欢呼了一声,这战后福利也太太太太好了吧!真希望再来几个南家啊。

    今天的午饭没有特别去做,是从店里带回来的大锅菜,李慕雪分到了两只红烧猪脚和一份炸茄盒,还有两样素菜,一道豆腐鸭血烧,一道青椒土豆。

    李慕雪啃完最爱的红烧猪脚,难得几样素菜也不难吃,炸茄盒里夹了肉馅,吃起来既有茄子的丰厚口感又有肉馅的鲜香,豆腐和鸭血的搭配正正好,微辣的口感和嫩滑的豆腐鸭血一起融化在嘴里,配着米饭吃又多了一层口感,土豆炒得脆生,同样配饭一绝。

    一顿午饭风卷残云吃完,再来上一小碗酸梅汤,李慕雪舒服得再度摆出了咸鱼瘫的姿势。

    周家几个子弟腆着肚子回到族里,懒洋洋地做了检测,检测结果还真是人均比先前高出一点天赋,这个发现几乎震动了周家上下,周九被再度拎出来审问,审到最后连他那点小念头都招出来了。

    负责审问周九的周二正是他同父同母的亲哥,比周九年轻俊美得多的面容上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来,周九还没说话,就听他亲哥慢条斯理地说道:“幸好你还没付诸行动,收起你的花花肠子,如果检测结果没有失误,那这位李夫人很快就会成为……”

    他话没说完,周九机智地抢答道:“我们周家的座上宾?”

    周二冷笑一声,说道:“你嫂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可爱们注意今天是两更哦,别买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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