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这就是你所说的金饭碗?”云中月问。
“正是!”花一棠道。
云中月翻了个白眼, 表情:我信了你的鬼!
从衙狱回来,花一棠马不停蹄召集了几名重量级嘉宾来县衙花厅,号称要为大家展示能令诚县“脱贫致富”的“金饭碗”。
此时此刻, 暗御史林随安,大理寺司直凌芝颜、大理寺仵作方刻、净门代门主靳若、天下第一盗云中月、诚县县令裘良、主簿朱达常, 团团围坐在案前, 眼巴巴瞅着一撮放在白瓷碟里的百花茶。
虽说是百花茶,但与之前的百花茶又不太一样,之前小鱼卖的百花茶只是将野山茶简单晾晒,制作工艺十分粗糙,而此时的百花茶,茶芽卷曲,条索紧细, 颜色鲜艳,清晰干净,无碎无杂,闻起来有淡淡的茶香和花香。无论是形态还是颜色, 都与风靡唐国的茶饼大相径庭。
凌芝颜:“这是——茶?”
云中月:“是粗劣的散茶吧。”
靳若捏起一颗搓了搓,“不太像散茶。”
这是茶!林随安心中大叫,是货真价实的茶啊啊啊!
裘良热泪盈眶, 大约是想起了自己的弟弟裘文。
花一棠瞧着林随安的表情,两眼弯弯, “想尝尝吗?”
林随安捣头如蒜。
伊塔和木夏端着托盘进来,将托盘里茶盏和茶釜一一放下,每个人面前仅有一个干净的白瓷茶盏, 茶釜中的清水冒着蒸汽,除此之外, 没有任何香料,亦没有茶碾、茶罗子等烹茶常用之物,木夏以红木茶镊在众人茶盏里分别夹了几颗茶叶,木夏舀起沸水,挨个浇入。
卷曲的茶芽在水中翻滚,缓缓舒展开来,优美地像舞娘飘扬的绸带,叶色变得愈发鲜亮,仿佛在水中活了一般,不消片刻,白瓷盏中的茶汤渐渐显色,通透明亮,犹如一汪澄净的琥珀。
众人同时瞪大眼睛,你瞅瞅我,我瞅瞅你,无人敢尝试。
林随安迫不及待端起茶盏,喝了一口,鼻子一酸,险些落下泪来。
入口微有苦涩,入喉隐有甘甜,再喝一口,醇香馥郁,口感清爽,最关键的是,没有花椒蒜头葱花果皮肥肠鸭舌头栗子壳波斯香料,味道不甜不咸不酸不辣,一盏下去,心胸开阔,头脑愉悦,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
“味道如何?”花一棠问。
林随安竖起大拇指:“绝了!”
花一棠绽出了明媚如花的笑脸。
伊塔碧蓝的大眼睛荡起层层秋波,“猪人第一次,喜欢,开心。”
朱达常两眼放光,又喝了一盏,方刻脸拉得老长,坚决不喝第二口,显然重口味的方大夫无法欣赏。
凌芝颜:“甚好!”
云中月:“凑合能喝。”
靳若:“比以前的怪味儿茶汤可强太多了!”
裘良一脸不可思议,细细嘬了好几口,“这真是咱们诚县的百花茶?喝起来完全不一样,竟是比广都的泉茶滋味都好,花县尉是如何做到的?”
花一棠得意洋洋摇起小扇子,“这和我可没什么关系,都是我家伊塔的功劳!”
说着,把扇子放在伊塔背后抖了两下,像孔雀羽尾绚丽开屏。
伊塔站起身,竖起手指道:“五。”
翻译达人木夏上线:“制作此种百花茶需要五个步骤。”
伊塔翘起兰花指,摆了个采茶的姿势,“小鱼采,叶子,要嫩的。”
木夏:“小鱼负责采茶,采最嫩的顶芽。”
伊塔展开双臂,“晒均匀,”又呼扇了两下胳膊,“委委屈屈。”
木夏:“采摘下的嫩芽须在日光下摊晒均匀,令其茎叶萎蔫,祛其青草腥气。”
伊塔双掌|波浪式翻了两翻,“炒一炒。”
木夏:“晾晒后,将茶叶放在热锅中用手不停翻炒,消去茶叶涩味。”
伊塔双手握虚拳凑到腮边,好似猫儿爪洗脸,“揉一揉,搓一搓。”
木夏:“以手揉搓茶叶,成卷曲状,挤出的叶汁粘附茶叶表面,冲泡时茶味更为浓郁。”
伊塔双手合十枕在耳边,“晒太阳,睡一觉。”
木夏:“揉捻后的茶叶再次平摊在阳光下晾晒大约二十四个时辰。”
伊塔学着林随安的姿势竖起右手大拇指,“好了。”
木夏竖起左手大拇指,“如此,好茶既成!”
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帅哥,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少年,二人一唱一和表演完,林随安的心都要融化了。
太可爱了吧!
不仅是林随安,所有人都冒出了星星眼,齐齐鼓掌。
只有云中月一个人泼凉水,“有甚稀奇?除了没将茶叶捣碎,与茶饼也无甚大区别。”
伊塔一听就怒了,“大大的区别!以前,要咕嘟嘟熬,猪人不喜欢,现在只用水泡,猪人喜欢,威武的!”
云中月哭笑不得,“这个所谓的——猪人是?”
林随安甩出一记威风凛凛的冷眼,“是我。你有意见?”
云中月忙不迭竖起大拇指,“好茶!好名字!好猪人!”
方刻和靳若同时嗤笑出声,“出息。”
凌芝颜轻轻晃动着茶盏,“此茶虽然不错,但比起唐国的诸多名茶,终是逊色了几分,花四郎如何认为此茶能成为诚县的金饭碗?”
花一棠的笑容别提多自豪了,“因为林随安喜欢啊。”
凌芝颜咔吧闪了腰,众人纷纷翻白眼:你够了啊喂!
林随安却是完全没往别的地方想,她第一时间就明白了花一棠的言下之意,饶有兴致问道,“这茶你打算怎么卖?”
花一棠竖起一根手指,“一两四文钱。”
众人:“诶诶诶?!!”
靳若:“姓花的你疯了吗,市面上最普通的下品茶饼一方都要一百八十文,就算那种细碎的下品散茶也要一两二十文,你竟然卖四文,这么便宜的茶你要卖给谁——”说到这,靳若突然倒吸一口凉气,“难道——”
“啊呀,小靳若果然是心思灵敏,一点就透。”花一棠撩袍坐在林随安身侧,给自己也泡了一盏百花茶,喝了一口,满意地眯起了眼睛,像只在阳光下晒皮毛的大号萨摩耶,“我要卖的人,不是那些附庸风雅烹茶听曲的文人雅士世家贵族,而是田间地头市井街巷中的芸芸百姓。”
众人面面相觑,半晌,裘良才冒出一句,“可是,穷人不喝茶啊。”
“穷人就不配喝茶吗?”花一棠眸光一沉,“凭什么?!”
花厅内倏然一静。
林随安瞪圆了眼睛,这句话听起来有些耳熟,似乎是——她在东都见到散茶时提出的疑问。
没想到,花一棠竟然记得这么清楚。
“穷人不饮茶,因为有三难,一难茶太贵,二难茶太繁,三难喝不下。”花一棠扇子吧嗒吧嗒晃悠,“一方上品茶饼两百文,粟米一斗四十文,鸡蛋一文钱三个,一方茶饼够买五斗粟米,六百个鸡蛋,唐国壮丁标准口粮是日两升,月六斗,换句话说,一方茶饼几乎相当于一个男性壮丁的一个月的收入,再加上烹茶的配套茶具几十种之多,又是一笔不菲的开支,这么算下来,普通人家自然负担不起。”
“第二,现在的烹茶法太过繁琐,烹一釜茶少则半个时辰,多则一个时辰,普通百姓日日忙于生计,自是没有这等闲工夫时时绕着茶釜转。第三——”花一棠环视众人,眨巴眨巴大眼睛,“诸位真觉得现在的烹茶好喝吗?”
裘良仰头,云中月望天,林随安、靳若和朱达常脑袋摇成了拨浪鼓,
凌芝颜摸了摸鼻子,“大家都爱喝,自然还是好喝的——”说到最后,自己都有点心虚。
只有方刻最为坚定,“好喝!”
可惜方大夫的奇葩审美众人实在无法苟同。
花一棠亮出满口大白牙,“可咱们这百花茶就不一样了,一两四文钱,十两四十文,一斗粟米的价格足够一家人喝半年,泡茶手法简单,沸水一冲即可,茶具也没什么讲究,陶罐粗碗木舀都行,泡一壶带到田间地更有野趣,最重要的是,此茶清爽甘甜,口感甚好!如此物美价廉的妙茶,如何不令人心动?”
众人齐齐吞了吞口水。
林随安:别人心动不心动不知道,反正她恨不得现在就预定一年份。苍天啊,大地啊,她终于要摆脱这个时代坑爹的苦茶汤了。
“花县尉,请恕老朽愚笨,还有一个疑惑,”裘良举手,“这茶卖的如此便宜,能赚钱吗?”
花一棠啪一声合上扇子,“问的好!诸位可知扬都花氏的茶坊茶肆一年卖出多少茶饼?”
众人齐刷刷摇头。
花一棠正要说,突然一个激灵,又咽了回去。
好险,聊得太兴奋,差点暴露了花氏的商业秘密,若是让大哥知道,定会将他分筋错骨曝尸荒野。
“咳,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诸位可知唐国喜饮茶的权贵士族与不喝茶平民百姓的比例各占多少?”
众人继续摇头。
凌芝颜:“差距甚大,万中无一。”
“凌六郎说的不错!这便是百花茶的市场所在!”花一棠兴奋地两眼放光,“之前的茶饼卖的是一,现在的百花茶卖的是万!”
众人同时倒吸凉气。
“咱们的茶虽然便宜,但销量将是茶饼的百倍千倍,一两茶的利润虽小,但薄利多销,花某简单算过,如此巨大的销售数量,利润不可估量!”
朱达常吞了吞口水,“当、当真如此容易?”
花一棠呲牙一笑,“自然没那么容易。”
说着,从袖中甩出一卷轴书,木夏飞快将桌面收拾干净,将轴书平平铺展开,众人定眼望去,但见轴书有好几百页,密密麻麻的字迹中穿插了许多舆图、表格和意义不明的线段图案,风一吹,花花绿绿的,似无数彩蝶扇动翅膀,封面写着几个大字“诚县百花茶资略记”。
众人越看越震惊,不知不觉都长大了嘴巴,看花一棠的眼神都变了,仿若眼前的这货不再是不学无术吊儿郎当的扬都第一纨绔,而是活着喘气的财神爷。
林随安尤甚,她对现代的商业战略策划也算略知一二,花一棠这份轴书转换成现代概念就是“诚县百花茶产品计划书(五年计划版)”,从百花茶的生产、储存、包装、物流、销售渠道,目标市场分析,可行性分析,售后服务等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划,计划之详实,细节之精密,足矣令她这个现代人自惭形秽。
更可怕的是,这份野心与缜密并存的计划书绝非纸上谈兵,而是可操作、可执行的。按这套规划做下来,诚县何止脱贫致富,登上唐国财富榜也不在话下,难怪花一棠耻笑裘鸿“捧着金碗要饭”,按林随安的理解,这哪里是金碗,分明是金山啊!
这样的东西,放眼天下,也只有背靠花氏雄厚财力,从小生活耳濡目染无数商业实战案例的花家四郎才能做出来。
比如百花茶生产环节,花一棠根据气候、温度、植被分布等等要素,在诚县甚至青州境内择出几十处适合种植百花茶的地域,提出人工茶园的设想,规范了采茶、制茶的标准流程,特别强调要对制茶秘法严格保密,若不是因为时代限制,恨不得去申请个专利,想必花氏在这方面颇有经验;物流环节,考虑到诚县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提出新修建两条运输官道,负责修路的冤大头正是青州白氏。
不仅如此,花一棠甚至连品牌形象包装都想好了:百花茶源于天界花神大胜龙神邪祟的传说,称百花茶有清脑醒神,强身健体的功效,常饮之,可祛邪毒,延年益寿。乍一听有些夸张,可细细一品,嘿,居然句句都是大实话。
销售渠道更是另辟蹊径,为了最大程度降低成本,除了在花氏现有的茶坊茶肆有售外,百花茶最主要的售卖渠道竟然是——净门。
靳若:“你让净门的弟子售卖百花茶?”
花一棠:“净门弟子多为街边小摊贩和走街串巷的货郎,与平民百姓最是熟悉亲近,净门弟子售卖,一则,成本低,二则,净门将会多一笔可观的额外收入,一石二鸟,合作共赢,有何不可?”
靳若一脸不可置信,上上下下将花一棠好一番打量,“你突然对我这么好,我有点瘆得慌,莫不是又想了什么馊主意想坑我?”
“啊呀,小靳若,此话从何说起啊?”花一棠大呼小叫道,“你是林随安的嫡传弟子,自然就是花某的晚辈(靳若怒吼:谁是你的晚辈!),这不过是长辈给小辈的小小礼物罢了,不值一提。”
众人侧目:这算“小小”礼物???
靳若眼珠子滴溜溜转,还是不敢相信,拽了拽林随安,“师父,这姓花的真的有这么好心?”
林随安也有些诧异,她深知花一棠给净门的将是以后无数唐国商人梦寐以求的独家销售加盟权,这不仅仅是一个卖茶的事儿,而是给了净门一个能立足唐国的强大支点,有了这个支点,净门做大做强指日可待。
而这一切,当真只是因为靳若是她徒弟这么简单?
花一棠注意到林随安的眼神,轻轻笑了一声,眸光骤厉,“花某就是要让那些阴沟里的蛆虫们开开眼,让他们瞧瞧,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净门!”
林随安豁然开朗,心服口服:好家伙,格局大了!
*
靳若:完球了,有种不祥的预感。
第162章
靳若已经傻了整整一炷香的功夫了。
自林随安将“另一个净门”和“破军”一事和盘托出后, 他就一直这个表情,眼珠子溜圆,嘴巴溜圆, 衬得一张瓜子脸也溜圆。
林随安望着天上的月亮,喝了口百花茶, 晚风轻抚, 茶香沁人,深感靳若确实需要减肥了。
又过了半柱香的功夫,靳若终于回过神来,眼眶通红,“师父,你说的都是真的?”
林随安点了点头,“若要与那个净门分庭抗礼, 务必尽快统一各地净门分坛,将净门做大做强,为师对你寄予厚望。”
“我不是问这个!”靳若拍案而起,“我是说破军——你的身体——没、没事吧?”
林随安笑了, “我很好,吃嘛嘛香。”
“可、可是,若是万一有一日, 你——你也变作那般——”
“若是我有一日也变成那般,”林随安平静地看着靳若, “你定要杀了我。”
靳若身形剧烈一震,眼中的红光几乎爆裂,“林随安, 你胡说什么!”
看来真是气急了,竟敢连名道姓吼她了, 林随安十分欣慰,这徒儿收得不亏。
“与其变成被人利用的破军,我宁愿死在你的刀下,”林随安轻声道,“好徒儿,莫要让为师变成滥杀无辜的行尸走肉,死不瞑目啊。”
靳若嗓子发出一声哽咽,狠狠别过了头。
林随安拍了拍靳若的肩膀,语重心长道,“我更担心的是,以你现在的功夫,不仅杀不掉我,还会被我杀了,那可就糟了。”
靳若:“林随安!!”
林随安眨巴眨巴眼睛,表情有些遗憾,“原本我的确是这么打算的,可惜根据方大夫的诊断,我身体康健,体内没有任何毒素残留,大约一辈子都不会变成破军。”
靳若呆了半晌,咬牙切齿,“林随安!你又诓我!”
林随安笑眯眯道:“为师这是未雨绸缪。”
“什——”
“明日起,你的训练强度加倍。”
“……”
“控制饮食,速速减肥。”
“……”
“不能吃白糖糕了哦。”
“……”
靳若骂骂咧咧走了,林随安美滋滋喝了口茶,觉得有个能欺负的呆萌徒儿甚是美妙。
月光皎洁,夜色如水,风中隐隐飘来温柔的果木香,林随安叹了口气,“花一棠,听墙角可不是好习惯。”
花一棠走出树影,眸色凝沉,洁白的衣袂静默不动,如冬日冻住的霜花。
“你说真的?”花一棠说的是疑问句,语气却是肯定句。
林随安笑道,“我哄徒弟玩呢。”
“靳若不会有这个机会,你也不会!”花一棠猛地探手攥住了林随安端茶盏的手,林随安手一抖,水洒在了手腕上,有些热,但远不及花一棠掌心的温度。
“以后,绝不可再说同样的话!”
林随安的小拇指和心跳同时颤了一下,禁不住蜷起了手指,“我只是觉得,若有万一,总要做个应急预案才对稳妥——嘶!”
花一棠骤然加大了手劲儿,因为太过用力,他的手指也发起抖来。
“不许说!”
林随安疼得呲牙裂嘴,“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
花一棠死死盯着林随安的眼睛,林随安甚是尴尬,眼珠子飘到了一边,良久,花一棠叹了口气,松开手,撩袍坐到了对面。
林随安松了口气。
这纨绔执拗的中二劲儿上来了她还真有些吃不消。
花一棠掏出“净”字书,一页一页慢慢翻着,“你可还记得工部侍郎卢英杰那本关于千净来历的轴书?”
林随安有印象,“说千净要喝酒的那个?”
“那轴书中有一句话,我一直很在意,”花一棠道,“鬼刃开,冥王临,千般妖邪,皆可净之。”
这句话不就是形容千净杀伤力惊人的修辞手法吗?
“有什么问题?”林随安问。
花一棠指着“净”字书的最后,“净果清体魄,天芒引星气,十酷封心魂,破军诞新生,恰好与‘鬼刃开,冥王临’两句有呼应。”
林随安:“……”
请恕她才疏学浅,着实没看出来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两句话有什么联系。
“净果是龙神果,天芒是千净,十酷或许与十酷刑有关,破军暗指千净之主,‘鬼刃开,冥王临’说的应该就是千净之主诞生的关键。”
林随安觉得CPU都快烧干了,“花一棠,你能说人话吗?”
花一棠深吸一口气,“除了你,丙四他们是最接近破军状态的人,你可还记得他们是如何恢复意识的?”
林随安恍然大悟,“死里逃生!”
“濒死之前呢?”
“被……火烧?”
花一棠叹气,“是被你和千净揍了一顿。”
“……”
“我推测,若想变成真正的破军,除龙神果之外,还有两个必须条件,其一,鬼刃开,指要与千净有接触,其二,冥王临,意思是说——”花一棠喉结滚动了一下,没说出来。
“先死一次……不破不立……”林随安喃喃道。
这么一说倒是串起来了,之前她一直觉得逻辑不通,既然这具身体的战斗力和恢复力如此强悍,为何会被区区几个山匪重伤,之后又莫名身亡,如今想来,恐怕之前原主的身体早已是强弩之末,不巧又遇到了苏城先这个渣男,情伤刺激之下,身体意识同时崩溃,心悸猝死。
濒死之时,她这个林随安好死不死穿了过来,接管了这具身体,于是乎,死后重启,破军诞生。
但她这个破军不是原装的,所以身体和意志一直有些拧巴,时不时就会失控,前期尤甚,甚至还被没武功的孟满打晕过,想来应是软硬件不匹配造成的BUG。
那金手指又是怎么回事?破军的后遗症?重生的宿命?倒霉的玄学?
这科学吗?
想到这,林随安自己都乐了。
穿越这么不科学的事儿她都遇到了,居然还妄想用科学原理解释金手指,真是吃饱了撑的。
一眨眼的功夫,林随安的脑洞跑出了十万八千里,半晌,才觉得有些不对,花一棠为何突然这么安静,抬眼一瞧,顿时一个激灵。
花一棠直勾勾盯着她,绷着下巴,瘪着嘴,眼泪在通红的眼眶里滴溜溜打转。
林随安头发根都立起来了,“你哭什么?!”
“在杨都城时,你说为了省钱,从不吃早膳,河岳城时,你无法辨别女子簪子的样式,你从不穿罗裙,也从不做女子妆容……我想过你以前过的很苦,不曾想……”花一棠吸了一下鼻子,“竟是这么苦,险些连命都丢了——”
林随安:“……”
且慢,你都脑补了些什么啊喂!
林随安想解释两句,但瞧花一棠这酌定的表情,十有八九是愈描愈黑,挠了挠脑门,干巴巴安慰道:“事已至此,不如随遇而安,与其纠缠无用的前尘往事,担忧缥缈未知的将来,不如专注眼前事,眼前人——”
林随安说不下去了,花一棠的眼神突然变得炙热滚烫,喉结快速滚动着,满脸都是粉红色的期待。
“嗯咳,时辰不早了,我先睡了。”林随安落荒而逃。
花一棠沐浴着月光静坐良久,潮湿的夜风吹散了他脸上的燥热,修长苍白的手指一点一点卷起轴书,狠狠系紧。
“有我在,没有万一。”
*
五日后,诚县龙神案正式结案。
大理寺司直凌芝颜带着案卷卷宗,在广都城兵士的护送下,押解几名主要案犯踏上了归程,临行之时,众人前去送行,皆是有些依依不舍,花一棠别别扭扭地塞了一袋金叶子(林随安:有钱人的情谊就是这么朴实无华啊!),凌芝颜当即回了个大礼,再次挖墙脚邀请林随安去大理寺任捕头。
花一棠气得跳脚,凌芝颜大笑着一骑绝尘而去。
凌芝颜走后,花一棠仅仅失落了两个时辰,便又生龙活虎了。
原因很简单,云中月也走了。
当然,天下第一贼偷断不会空手离开,顺道卷走了从裘良家中抄来的一百贯钱,还留了两封信,一封给花一棠,说这一百贯钱是他应得的劳务费,一封给林随安,特别标明他做面具的原料不是猪皮,是羊皮,看得林随安哭笑不得。
花一棠气个半死,赤着脚摇着扇子在屋里骂了足足一个时辰,林随安觉得,若非他顶着诚县县尉的官职,恐怕早就爬到城头上去骂了。
骂得不爽,积攒了一肚子的怒气,直到青州白氏修路团队抵达诚县,才堪堪撒了出去。
青州白氏派来的领队是白向,正好撞在了枪口上,被花一棠折磨了两个多月,待修好路逃走之时,圆滚滚的小肚子都瘦没了,如此减肥效率,靳若甚是羡慕。
在花一棠完备的商业计划书指导下,诚县的百花茶产业风风火火运转了起来,亲身经历的林随安第一次深切地感受到,当扬都花氏这个庞大恐怖的商业机器开始运作,效率是何等惊人。
不过三个月的时间,百花茶已经打通所有关键环节,第一批成品在穆氏商队六队首穆忠和靳若的双重加持下,运进了百花茶的首秀市场广都城,半月后,反馈惊人,百花茶第一桶金赚得盆满钵满。
朱达常追随花一棠的脚步,全程跟踪学习产品链流程,裘县令废除了诚县的宵禁制,方便茶坊、茶园夜间运作,朱母果断放弃了绣坊,绣娘们转型成为茶娘,由小鱼教授采茶绝技,制茶坊的领头人是新人裘氏家主裘伯,特别聘请伊塔做技术顾问,全城百姓众志成城拧成一股劲儿,推动着整座诚县向着更好的日子奔去。
*
靳若去广都城开拓市场的日子里,林随安甚是无聊,每日只能靠去四面庄看热闹打发时间。
辰时三刻,诚县主簿朱达常从四面庄出发去县衙应卯上工,辰时起,四面庄南侧的主道上便会挤满慕名而来的女娘们——自朱达常成为拯救诚县的英雄后,朱婶子就再也不用担心朱主簿的婚配问题了——朱达常一跃成为女娘们选夫择婿的热门人选。
四面庄对面有一排老槐树,树冠茂密,枝叶直入云霄,是云中月推荐的藏身地TOP1,目前荣升为吃瓜看戏的最佳位置。
林随安盘膝坐在树干上,掏出木夏准备的羊肉干,新鲜的羊羔肉切成半寸见方的小肉块,果木熏熟,孜然和椒盐拌匀了,隔油纸包好装在小布袋里,便成了便携的美味小食。
四面庄的女娘数量再创新高,打眼看去,起码有十来个,林随安看到了熟人裘十六娘,今日穿了之前相亲的那一身,两只眼睛水汪汪的,完全看不到之前的倨傲,和她比起来,其余的小娘子穿得只能称之为素雅。每人身上斜跨着布褡裢,插|着几根纸卷。
辰时三刻,四面庄正门开启,朱达常一身浅青官袍跨槛而出,小娘子们发出一片尖叫,拔|出褡裢的纸卷,动作迅猛利落,堪比久经沙场的老兵拔刀迎战,争先恐后喊了起来:
“朱主簿,这是我今日为你做的定情诗!思君日日红泪垂,敢问郎君知不知!”
“这是我的!知音难觅郎君在,女娘痴心照沟渠!”
“多情只为朱主簿,落花有意待君来。”
“红桃一枝出墙去,漫山皆是喜鹊来。”
“风花雪月应有意,天南海北唯怜君。”
裘十六娘的最工整,“相思泪如红豆串,春柳春花香满楼!朱郎,这是我第十六首定情诗了——”
不得不说,唐国女子当真是豪放热烈,一番热情四溢的定情诗劈头盖脸糊过去,朱达常羞得面红耳赤,扭头就想躲回门里,岂料门里的朱母咣当一声锁上门,将儿子留给了如狼似虎的女娘们,朱达常抱着脑袋,掩面狂奔,女娘们就在后面追,喊着呕心沥血创作的定情诗,一路惊起吃瓜群众哄笑无数。
林随安坐在树上笑得前俯后仰,险些乐极生悲被羊肉干噎死,忙掏出水袋灌了两口,缓过气来,长吁一口气。
诚县的雨季跟着冒牌龙神去了爪哇国,今天又是个好天气,天很高,云很淡,被叶子滤过的阳光洒在身上,轻盈明亮,像一片片切成薄片的宝石。
头顶的树叶轻轻晃动着,风中飘来熟悉的果木香,林随安听到了花一棠吧嗒吧嗒摇扇子的声音,侧目一瞧,果然,花大县尉站在树下,黑着脸,小扇子摇得快冒烟了。
林随安翻身一跃而下,树影阳光掠过飞扬的衣袂,落在了花一棠面前,“有事儿?”
花一棠瞪着朱达常离去的方向,嘴里嘀嘀咕咕,“隔三差五就来瞧他,他那张大饼脸哪有我好看……”
林随安失笑,“是是是,花家四郎最好看。”
“那是自然,我堂堂扬都第一纨绔,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不对哒,林娘子才是最好看哒。林娘子,我心悦于你,这是我给你写的诗!”
一个软糯糯的声音响起,林随安愕然低头,脚边不知何时冒出了一个小娃,面团般的小手抓着她的衣襟,另一只手举着张皱巴巴的草纸,上面画着不知所云的线条。
林随安:诶???
小娃展开草纸,站得笔直,脆生生读道:“云散啦,雨停啦,天亮啦,林娘子的刀和路边的大树一样,又绿又亮,好漂亮。
花一棠的脸映着路边的大树,也绿了。
*
小剧场
花一棠:情敌要从娃娃抓起!
第163章
林随安简直不敢相信, 堂堂诚县县尉花一棠竟然蹲在地上,跟个奶娃娃一本正经科普何为“定情诗”。
“所谓定情诗,是指送给心仪之人的诗, 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送出去的,所谓一诺千金, 一诺不渝——”
“我知道, 就是送给喜欢的人的诗。”奶娃娃瞪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道,“我喜欢林娘子,你为何着急?啊,我知道啦,阿娘说,这叫吃醋。”
花一棠的脸黑了,四周的吃瓜群众发出了此起彼伏的笑声。
四面庄周围本就是民居区, 此时又恰逢晨市,来往行人甚多,如今都眼巴巴凑在旁边看热闹,林随安深感丢人, 默默捂脸后撤,打算用迅风振秋叶的步法逃离现场。
不得不说,扬都第一纨绔的脸皮厚度着实令人望尘莫及, 都这种时候了,还梗着脖子狡辩, “谁、谁谁谁谁说我吃醋了?!我我我我我我怎怎怎怎怎么会吃你一个小娃的醋?!”
“你就是吃醋了。”小奶娃酌定道,“不过你也不用伤心,我也喜欢你, 给你也写了一首。”
花一棠:“哈?”
就见那小娃从□□里掏出另一张皱皱巴巴的草纸,小肉手抹抹平整, 举起高声读道,“雨停啦,天晴啦,花花县尉的衣服像花一样开了,好好看。”
林随安:“噗!”
众人:“哈哈哈哈哈哈。”
花一棠怔住了,小娃将草纸塞到他手里,咧嘴一笑,还豁了两颗牙,哒哒哒跑了。
花一棠呆呆看着手里皱成抹布的草纸,脸腾一下红了,揣好草纸团慌乱起身,欲盖弥彰摇起了小扇子,“啊呀,这天儿有些热啊。”
围观百姓笑成一团,一个老汉跑过来,塞给花一棠半条咸鱼,一个大婶塞过来两条咸肉,小娘子送了半筐鸡蛋,老奶奶硬送了一捆大葱,还有鸭蛋、鹅蛋、熏鸡腿、沾着晨露的青菜、泉水洗过的野果,冒着热气的蒸饼……每个人塞东西时都要说一句“花县尉,像花一样,好看呢。”,不消片刻,就将风流倜傥的花县尉挂成了一个杂货铺,
花一棠从一开始的愕然羞涩,渐渐变成了感动,最后大约是人来疯本性使然,不仅欣然接受,还一路招摇过市,甚是嘚瑟,“过奖过奖,谬赞谬赞,花某却之不恭,就笑纳了啊!”
林随安哭笑不得跟在旁边,眼看花一棠脖子上圈的大葱都能做围脖了,实在是看不过眼,帮忙接过来一筐鸭蛋,岂料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本来众人见花县尉身体孱弱,弱不禁风,送东西尚且有些顾忌,如今一看林随安肯接手,顿时都放开了手脚,十斤的咸肉,二十斤的咸鱼,三十斤的山货全都招呼了过来,林随安一时不慎,不消片刻就被装扮成了圣诞树。
二人举步维艰,一路走一路收一路点头致谢,端是个手毛脚乱,满头大汗,足足用了一个时辰总算是回到了县衙。
朱达常见到二人这般模样甚是幸灾乐祸,调侃道:“以后若是县衙的口粮吃光了,放你俩出去转一圈,足够咱们兄弟吃大半个月。”
李尼里:“听说百姓将之前花县尉散出的金叶子都在了神龛里,一日三茶三香求花神保平安呢。”
一众衙吏不良人在旁起哄,装模作样做供奉朝拜状。
花一棠和林随安忙着卸货,实在无暇搭理,裘县令看到二人造型也是忍俊不禁,忙下令众人帮忙,待众人七手八脚将这一堆土特产收拾停当,才想起了正事,“花县尉,林娘子,圣旨到了。”
花一棠和林随安忙整理衣冠,随裘县令快步去了正堂。
凌芝颜举着圣旨,站在堂中笑吟吟看着他们。
“门下:天下之本,万民安居为首,青州诚县县尉花一棠,剿匪镇恶,除尘涤垢,还一方清明,居功至伟,擢升益都府司法参军,即日启程赴任。”
林随安心道:好家伙!益都府司法参军诶!听着可比县尉拉风多了。
裘县令下巴掉了,脸上了写了四个大字:天之骄子!
花一棠接过圣旨细细看了一遍,笑了,“勉勉强强配得上我花家四郎啦。”
“益都府司法参军为从七品下,四郎这是连升七级,足见圣人对四郎的殷殷期望,”凌芝颜笑道,“益都为唐国五大都城之一,地位虽不及东都、安都、扬都,但与广都齐平,四季如春,气候宜人,是个好地方。”
花一棠语调有些阴阳怪气,“的确是个好地方。”
林随安来了精神,“怎么说?”
凌芝颜:“益都是随州最大的都城,历史悠久,门阀众多,其中势力最大的,便是五姓七宗之一的——”
花一棠:“随州苏氏。”
林随安“哦豁”一声,心道这可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圣人明知他们与随州苏氏有宿怨,还如此安排,定是别有深意。
林随安戳了戳凌芝颜,“凌司直,我呢?”
凌芝颜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林随安,低声道,“圣人说,诚县之事林娘子做得漂亮,这是赏你的。”
那张纸竟是一张房契,位置在归义坊,三进三出的宅院,紧邻花氏六十六宅的景行坊,步行一刻钟可至北市,步行两刻钟可至皇城,货真价实的黄金生活圈,相当于首都二环内一栋四合院,市价——
“十五万贯。”花一棠只看了一眼就报出价格,还加了句评语,“若裘鸿没被抓,要拼死拼活赚二十年。”
喔嚯嚯!圣人不愧是圣人,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啊!
林随安美滋滋揣好房契,心道稍后定要寻木夏造个保险箱稳妥保管,又问凌芝颜,“这次是什么任务?”
凌芝颜悄声道:“圣人说,此次诚县一行,林娘子着实辛苦,益都风景甚好,让凌某陪着林娘子去益都好好转转,松松筋骨。”
林随安:“收到!明白!”
花一棠眼睛一亮,“凌六郎也要一起去?”
凌芝颜点头。
“甚好——咳!”花一棠清了清嗓子,摇起了扭捏的小扇子,“圣人这算盘打得精啊,派凌六郎出门办差,却让花某付路费。”
“凌某吃得少,好养活。”
“千万别,若是你路上饿瘦了,传出去说我花氏虐待与你,岂不是砸我花氏的招牌?!”
“那这一路,凌某就仰仗花参军了!”
花一棠豪爽挥袖,“放心,保准将你喂得白白胖胖。”
凌芝颜和林随安对视一眼,摇头失笑。
果然是口嫌体直花四郎,明明心里都乐开花了,嘴上也断不会承认半分。
“恭喜花县尉高升!”裘县令上前一步,抱拳道,“不如花县尉打算何时启程?”
花一棠神色一肃,“事不宜迟,三日后就出发。”
裘良有些依依不舍,“若是花县尉不弃,老朽想做东,邀裘氏、朱氏门主和长老们为花县尉践行——”
“此举不妥。”花一棠拒绝道,“我离任一事,还裘县令替花某需保密。”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一愣。
裘县令:“为何要保密?”
花一棠叹了口气,摇着扇子踱步到门边,昂首望着天际流云,背影忧郁惆怅,“花某深受百姓爱戴,若是他们知道花某要走,定会悲痛欲绝,依依不舍,百里相送,泪洒青州,花某着实不忍心啊!”
众人:“……”
这种话你自己说出来,不觉得害臊吗?
*
鉴于花一棠的坚持,裘良无奈只得命县衙上下任何人不得将花县尉离开诚县的消息泄露出去,花一棠依然日日去茶园、茶坊视察、扛回来一堆咸肉咸鱼。
木夏和伊塔开始紧锣密鼓收拾行装,林随安托净门的路子给靳若传消息,让他待在广都城与大部队汇合。
唯一的问题就是丙四四人的去留,之前林随安见这四人一直跟在小鱼身边,对小鱼的话言听计从,对茶园也很是热爱,便想让他们留在诚县,不想这四人一听,齐刷刷跪地磕头,默默无言两眼泪,哭得林随安良心刺痛。
林随安不得不请伊塔去问四人的心意,伊塔谈心结果如下:
“他们说,命是猪人救的,生是猪人的人,死是猪人的猪。”
“……”
“他们说,之前对不起小鱼,去茶园,为了赔罪,不是留下。”
林随安这才想起,他们四人一开始是因为在茶摊上调戏小鱼,被小鱼爷孙和庄稼汉们胖揍一顿送去了贤德庄,这才阴差阳错被炼成了“四兽”。其实当初送去贤德庄的共有五个人,如今只剩了四个,另一个怕是早已凶多吉少。
方刻对此有不同见解,“如此甚好,说明这四人已经渐渐忆起以往之事,若让他们一直跟在千净身边,或许有一日能恢复成常人一般。”
林随安想了想,便答应了。
一切准备就绪,花一棠选了个夜黑风高的凌晨出发,为了低调行事,连凌芝颜都没敢骑马,和大家一起挤在车厢里,众人打着哈欠摸黑套马登车,像一群卷款潜逃的贼偷,岂料马车刚驶出县衙侧门,就听一声厉喝:
“花县尉要走了!”
霎时间,灯火通明,如同白昼,拉车的马都吓傻了。
林随安和凌芝颜透过窗缝看去,但见路两边挤满了密密麻麻的百姓,他们举着火把,双目通红望着马车,为首带头的竟是县令裘良、主簿朱达常和一众衙吏不良人。
“诚县县令裘良率诚县百姓,拜别花县尉!愿花县尉此生一帆风顺,身体康健!”
众人愕然,齐刷刷看向花一棠。
花一棠直挺挺坐着,眼眶渐渐红了,“我就说不要告诉他们了……”啪一声打开扇子遮住脸,哽咽道,“快走……”
众人全都乐了:原来这家伙不是怕百姓泪洒青州,而是怕自己泪洒诚县。
事到如今,躲也躲不过,林随安索性大开车窗,倚着车窗遥遥招手示意,“多谢!多谢!”
人群中,她看到了裘老八、裘伯、朱母、裘三十二、朱氏家主、秋三娘、阿牛、送定情诗的小娃娃,裘十六娘,茶坊的茶娘们……
“拜别林娘子!愿林娘子平安喜乐!”
“拜别方大夫!愿方大夫无病无灾!”
“拜别伊塔小郎君,好好学唐语啊!”
“拜别木夏小郎君,你教我们的烤羊腿法子真好吃!”
“给靳若小郎君带句话,以后想喝茶了随时回来!”
“拜别凌司直,凌司直要多笑笑,笑起来才好看。”
林随安的眼眶发酸,尴尬扭头,瞥见凌芝颜用袖子遮着脸,方刻脑袋埋在大木箱里,驾车的木夏和伊塔抽搭着鼻涕,花一棠肩膀一抽一抽的,根本不敢露脸。
马车从县衙一路行至城门,送别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久久不息,突然,也不知道是谁发出了一声号令,人群中奔出十几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手里的东西塞进了车窗,林随安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咕咕咕一串叫唤,一直大公鸡扑棱着翅膀怼到了脸前,方刻圆瞪着两眼,箱子上站着一只大白鹅,凌芝颜不知为何抱着两颗水灵灵的白菜,最离谱的是花一棠,满头满脸的鸡毛鸭毛鹅毛,头顶上还站着一只肥壮的芦花鸡。
木夏和伊塔大叫“不用不用,别送了!”,可毫无作用,源源不断的咸肉咸鱼鸡蛋青菜蒸饼白糖糕从车门车窗的缝隙里挤了进来。众人也顾不上伤感了,堵门的堵门,塞窗的塞窗,木夏一路驾车狂奔,逃似的冲出了城门,远远的,还能听到百姓们的欢呼声,仿佛获得了什么了不得胜利一般。
众人狼狈万分,对视一眼,皆是破涕为笑。
花一棠:“我早说要保密了!
凌芝颜:“四郎高瞻远瞩,是我们误会四郎了。”
方刻:“热情太甚,也是吓人。”
果然是源远流长久经百战的投喂方式,防不胜防。
林随安捉住花一棠头顶的芦花鸡,“这鸡好吃吗?”
木夏:“芦花鸡熬汤最是美味,待到下个驿站——吁!”
马车停了,众人心有余悸,迅速堵窗堵门,生怕又有什么从天而降的送别礼。车身一晃,伊塔下车了。
“是小鱼。”木夏低声道,“好像是来送伊塔的。”
众人一听,纷纷从窗里探出八卦的 脑袋,像车厢边挂了一串糖葫芦。
淡淡的晨雾中,伊塔的金发随风飘动,倒映在小鱼的眼睛里,水一样闪着光。
小鱼捧着一碗茶,碗是粗瓷碗,茶是百花茶,和伊塔第一日进诚县时一模一样。
小鱼:“伊塔,这碗茶就算我给你践行了。”
伊塔:“嗯。”
“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嗯。”
“我虽然喜欢你,但我不能随你走。”
“嗯。”
“我在诚县还有事要做。”
“嗯。”
“以后,你会回来看我吗?”
“嗯。”
“伊塔,一路保重。”
伊塔沉默片刻,端起碗一饮而尽,擦了擦嘴,抱拳,“保重。”
小鱼的眼睛红了,朝着马车遥遥施了一礼,退到路旁,伊塔翻身跃上马车,一甩马缰,马车疾驰而去。
众人纷纷收回脑袋,你瞅瞅我,我瞅瞅你,脑袋凑在了一起。
方刻:“小鱼姑娘是个有主意的,拿得起,放得下,甚好。”
花一棠:“花某好歹也算是扬都第一纨绔,怎么教出伊塔这么一个口笨拙舌的家伙!”
林随安:“伊塔的唐语训练必须提上日程了!”
凌芝颜:“确实。”
林随安推开车门看了一眼,伊塔眼眶红红的,时不时狠狠抹一把眼皮,木夏坐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出。
林随安想了想,提声道,“伊塔,我渴了。”
伊塔哦了一声,钻进车厢,低着头,煮水取茶。
林随安飞快戳花一棠一下,花一棠瞪眼。
林随安:说个笑话听听。
花一棠:???
林随安:快点!
花一棠用扇子挠了挠额头,眼睛一亮,“说起来,诚县还有一个疑团未解,林随安,你可还记得四面庄和贤德庄地下密道连通的那个密室?”
林随安:“怎么?”
“那密室有个天大的秘密。”
众人面面相觑,谁都没吭声。
伊塔将茶盏送到众人手中,好奇问道,“什么、秘密?”
花一棠嘿嘿一笑,“我后来特意问过朱氏家主,他说,那间密室是上上上任朱氏家主和上上上上任裘氏家主为了方便幽会特别修建的,茶花和龙神果其实是他们的定情信物。”
众人齐齐喷茶:“噗——”
伊塔大恼:“四郎!”
*
小剧场
扬都,花氏大宅。
花氏大管家伊梅尔冷汗淋漓,眼睁睁看着花氏家主花一桓捏断了手里的毛笔。
“这是四郎在诚县的花销?!”
“回家主,是。”
“狗改不了吃屎!这个败家的玩意儿!果然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花一桓唰一下抽出案下的藤条,“他现在人在哪儿?速速备车,我这就去——”
“家主且慢!”伊梅尔飞快献上账簿,“这是本季百花茶的账目,您先瞧瞧。”
花一桓压下怒气,解开轴书一目十行看完,干咳一声,将藤条收了回去,“总算没辱没了我扬都花氏的名声。”
“哎呦我的家主诶,您也太谦虚了!诚县的花销比起百花茶的利润不过是九牛一毛,四郎这一番操作,分明是在咱们花氏脸上大大贴金啊!”
“哼,我花氏还需要他一个纨绔贴金?”
“家主此言差矣,您久经沙场,难道看不出四郎这百花茶的买卖是何等前景?”
“……”
“说句不夸张的,按这般速度发展下去,不出两年,莫说唐国的茶叶市场,就连海外市场都要被这百花茶吞去了。”
花一桓冷笑一声,“你当其他茶商都是傻的吗?”
“家主果然未卜先知,听说几大都城都已出现了百花茶的仿茶。”
花一桓勾起嘴角,轻飘飘斟了盏茶,茶盏中茶叶舒展,颜色鲜艳,正是诚县最正宗的百花茶。
“有人仿制,说明咱们茶好,若无人来仿,岂不是很无趣?”
伊梅尔打了个寒战。
刚刚家主是不是笑了?娘诶,笑得和四郎一样吓人!
第164章
随州在蜀, 从广都城出发,沿东渝道向西南方一路前行,大约要走一个月, 如今花一棠升了官,又有大理寺司直陪同, 官驿配的都是上等好马, 路程时间缩短了三成,紧赶慢赶,总算在九月初赶到了随州地界。
九月的蜀地,潮得衣服都能拧出水来,吸一口气,大半个肺叶都被水汽浸满了。林随安穿越前生活在北方,干燥惯了, 如今晒不到阳光,感觉脸被空气泡得皱巴巴的,眼皮发霉睁不开,到了驿站就直奔厢房。
驿站的被子也是潮的, 躺在里面像条裹着保鲜膜的咸鱼,林随安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翻窗跃上了房顶。驿站为双坡屋顶, 前坡与脊部呈弧形滚向后坡,躺在上面, 瓦片托着腰背,还挺舒服,最适合瘫着晾咸鱼。
风也是潮的, 但好歹比白日里凉了些,林随安舒坦了几分, 长吁一口气,“呼——”
“呼——”
背坡方向也传出了微弱的呼吸声,听起来还有些耳熟。
林随安趴在屋脊上一瞧,凌芝颜和她一样瘫在瓦片上,手脚绷得笔直,像竹竿串起来的晾衣架。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林随安心道,凌大帅哥一直生活在东都,看来也被蜀地的潮气折磨得够呛,听他的呼吸,应该是睡着了。
林随安不忍打扰,又安稳躺了回去,昏昏欲睡之际,突听脚下瓦片哗啦哗啦作响,睁眼一看,花一棠提着袍子踩着梯子爬了上来,哆里哆嗦踩着瓦片凑到她身边,出溜着躺下了。
林随安:“你干嘛?”
花一棠眼珠子往凌芝颜所在的屋顶后坡瞄了眼,欲盖弥彰:“我也睡不着,也出来透透风。”
“……”
行吧,你高兴就好。
林随安又闭上了眼睛。
可不到半盏茶的功夫,脚下瓦片又响了,这一次爬上来的是靳若,伊塔,还有丙四、丙十四、丙二十、丙三十四,众人一字排开,齐刷刷瘫在屋顶上,真成了晾咸鱼的晒场。
林随安忍无可忍,“你们又干嘛?”
靳若:“姓花的睡不着,我也睡不着。”
伊塔:“猪人睡不着,四郎睡不着,斤哥睡不着,我也睡不着。”
丙四四人:“睡不着。”
林随安:“……”
你们够了啊喂!万一把驿站的屋顶压塌了算谁的?
大约是林随安哀怨的眼神太明显,花一棠坐起身,尴尬咳了两声,寻了个话题,“益都富庶,乃是三朝古都,势力混乱,所以花某以为——”
说到这,花一棠突然停住了,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林随安听到凌芝颜的呼吸消失了,八成是被吵醒了。
靳若:“你以为什么?”
花一棠一笑,“花某以为我要起个威武响亮的江湖混号!”
众人:哈?
屋顶的后坡瓦片哗啦啦响成一片,少顷,凌芝颜一脸无奈翻过屋脊坐了过来,一只手还捏着肩膀,似乎因为某人的不着调发言闪到了脖筋。
“四郎此言定有深意,凌某愿闻其详。”
凌司直端端正正往这儿一坐,大家都没得躺了,只能坐了起来,整个屋顶顿时变成了临时加班的会场。
林随安内心苦不堪言,心道凌大帅哥也太较真儿了,花一棠这货有个屁深意,十有八九又想换个姿势作妖。
“知我者,六郎也!”花一棠笑道,“随州苏氏虽然这几年大不如前,但在益都经营百年有余,颇有些根基,花氏在益都虽有外家驻扎,但势力远不如扬都。除了苏氏和花氏,益都还有十余家后起之秀,皆不是善茬,现在的益都说的好听是百家争鸣争奇斗艳,说的不好听就是门阀割据一片混乱。”
林随安:“也就是说,花氏在益都并没有太大的优势?”
花一棠点头,“原本各方势力互相拉锯牵制,尚能达成微妙的平衡,可如今圣人令花某出任益都府司法参军,这就是将花氏推到了风口浪尖。”
林随安看向凌芝颜,“莫非圣人有什么深意?”
凌芝颜干咳一声,“凌某不敢擅自揣摩圣意。”
花一棠挑眉,“我倒是能猜到几分。”
靳若:“是什么?”
“天机不可泄露。”
靳若翻了个大白眼。
花一棠肃下神色,“所以花某推测,待入了益都,定然场场都是硬仗!”
众人颔首。
伊塔举手:“为何要,起江湖混号?”
“这还用说吗?”花一棠吧嗒吧嗒摇着扇子,“打群架这事儿讲究的就是气势二字,到时两军对垒叫阵,互报名号互喷互骂之时,若没有一个镇得住场子的混号,岂不是很丢人?!”
众人:“……”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林随安:她以为“硬仗”是个比喻,没想到是个动词。
靳若:“都是有头有脸的士族,不至于吧?”
花一棠嘿嘿一笑,“小靳若你不懂,别看那些门阀士族平日里人模狗样,张口仁义闭口道德,坐卧行走一堆狗屁规矩,恨不得日日枕着家规睡觉,若动起真格的,越是世家大族,越是粗鄙无耻,最后肯定都变成打群架。”
众人:“……”
虽然很想反驳,但回想在扬都、东都和诚县的几个大案,最后决定胜负的还真都是“打群架”……
“不仅我要起混号,丙四、丙十四、丙二十四、丙三十四也要换名字。”花一棠叉腰道,“你们四个的名字读起来又拗口又没有气势,着实不适合实战。”
丙四四人歪头:“气势?”
不得不说,花一棠这次还真说到点子上了。
将丙四四人从龙神观秘库里救出来的时候,四人已经失了神志,醒来后话也说不清楚,大家也不知道他们原本叫什么,为了方便,便按他们名牌上的代号称呼四人,如今想来,以后若真是遇到了什么对战的场景,对面好几十人一拥而上,这边高喝“丙四、丙十四、丙二十四、丙三十四,冲啊!”
不仅听起来不吉利,更重要的是,根本不像人名。
伊塔连连点头,“四郎有道理。猪人,起名。”
林随安:“我?”
丙四四人齐刷刷看过来,“千净之主,起名。”
林随安顿感压力山大,她是个彻头彻脑的起名废,冥思苦想半晌,突然脑中灵光一现,脱口而出,“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如何?”
一片死寂。
伊塔默默移开目光,花一棠用扇子挠着脑壳,半晌憋出一句“挺押韵”。
靳若最实心眼,“师父,这四个名字也太俗气了吧。”
林随安据理力争:“哪里俗?喊出来多有气势啊!”
丙四四人硬邦邦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鲜活的人类表情:好嫌弃。
“咳,那个——”厚道的凌芝颜解围道,“千净是天芒石炼制而成,蕴含星辰之力,既然他们四个是林娘子救回来的,用星辰之名更为合适,天有二十八星宿,分东南西北四宫,不如就改名——”依次看过丙四、丙十四、丙二十四、丙三十四,“青龙、朱雀、白虎、玄武如何?”
这四个名字早就被用烂了,更俗好伐。
林随安甚是不爽,拉下脸,“你们四个自己选。”
四人看看林随安,又看看凌芝颜,依次抱拳。
丙四:“青龙。”
丙十四:“朱雀。”
丙二十四:“白虎。”
丙三十四:“玄武。”
四人同声:“谢,赐名。”
林随安:“……”
众人扭头憋笑,凌芝颜表情尴尬,连呼“承让”。
林随安内心泪流满面:时代的鸿沟啊!这个时代根本无法理解这四个名字流芳百世的伟大内涵,真是悲剧!
*
越靠近益都,越是潮热,就算一动不动也是满身大汗,林随安觉得毛孔里的杂质都被汗水冲了出来,皮肤倒是变好了。
花一棠原本就白,现在白得几乎反光,显得眼睛愈发黑亮,衣服也是越穿越薄——之前假扮花神用来做威压的净水纱剩下了不少,如今可派上了大用场,木夏按“悠霜满地衫”的标准裁制成了“悠霜满地进阶版”,取名“云收雪散”。
净水纱体感冰凉,七层衫,每层薄如蝉翼,叠盖后颜色近霜,无风而动,行不沾身,穿在身上似携三重雪,再配上“东风泪海棠”的熏香,愈发清爽。
自从换了这阵装备,林随安有事没事就凑到花一棠身边纳凉,花一棠别提心里多得意了。
和花一棠完全相反的是凌芝颜,无论白天还是晚上,赶路还是歇息,只要凌司直大人出现在众人面前,定是衣衫规整,一丝不苟,纵使汗湿脊背,领口也必须半丝风不透,而且坚决不换木夏提供的轻薄款长衫,如此硬撑了五六日,终于中暑晕倒了,方刻硬塞了三大颗黑黝黝的解暑丸子,才堪堪缓了过来。
凌芝颜对于衣着的坚持终于败给了方大夫的苦药丸子,换上了薄衫,依窗而坐,风吹过的时候,袖口和领口微微拂动,能看到细腻白皙的肌肤,颇有禁|欲之风,可惜没等林随安多看两眼,凌芝颜就被花一棠拽出了马车,扣上了大幂篱,骑马前行。
于是乎,一直到了益都城,林随安都无缘再观赏凌大帅哥领口下的半分风姿,甚是遗憾。
沿着官道过“随州益都”界碑,再行三十里山路,眼前豁然开朗,两条波光粼粼的大江穿山蜿蜒穿出,两江环抱之处,便是唐国“扬一益二广不服”中的益都。
益都城,位于川蜀中心。有四山为川,益城卧其中,其形似龟,气候湿润,雾气缭绕。沃野千里,为唐国最大的粮食产地,城内分十五区五十六坊,衙城三坊,罗城五十三坊,长居人口五十万,物产丰富,蜀锦、蜀纸名闻天下,素有“江山之秀,罗锦之丽”之称。
城外两条大江,北面的名为清远,南面的是检江,两江于城东南郊外的合江亭处交汇,成滔滔之势。
益都共有七座城门,北面大玄门和南面的万里桥门是人流量最大的,尤其是万里桥门,可直通衙城南门,交通最是便捷。
要入万里桥门,先要过万里桥,要过万里桥,先要过新南市。
“益都城内有四个大型固定坊市,东市、南市、西市、北市,这几年,因为市集发展过快,又在南郊外设了一处新南市,过往客商的大宗交易都在新南市完成,免去了入城的麻烦。”靳·唐国地图·若骑在马上,马鞭颠颠儿指着前方道,“诺,前面就是了。”
林随安探出车窗望去,但见四周帐篷、简屋、胡人、扶桑人、大食人、骆驼、马车、牛车、驴车、人拉板车挤成一团,唐语的方块字和波斯文在各色旗幡上飘扬飞舞,道士挎着篮子在人群中溜达,和尚挑着担子卖菜,骆驼粪和马粪味儿漫天飘香,四五个昆仑奴顶着大红色的酒坛走了过去,方刻连打了四个喷嚏,挥手轰走了的车窗前探头探脑的骆驼,旁边的波斯商队打翻了装香料的陶罐,异域情调的香味瞬间盖过了马粪味儿,林随安想起了伊塔的地狱口味烹茶。
木夏在马车上挂起了扬都花氏特有的金铃,叮铃铃、叮铃铃地响着,花一棠骑着高头大马,虽然不是花氏特产珍珠骏,也是雪白无瑕,他一袭白衣,头上戴着大号幂篱,在五颜六色的人群中白得像个没染色的异类,胡人商队和唐人商队纷纷侧目,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显然都认出了花氏族徽,目光在花一棠身上转来转去,有的人驻足观望,有的人满脸兴致,还有的人甚是不屑,万众瞩目之下,竟是神奇的让了出了一条路。
走了足足半个时辰,总算出了市集,前方道路通畅,显出一条宽阔的石桥,长十丈,宽四丈,可供六辆双辙马车并排前行,桥前立碑“万里桥”,桥下是滔滔的检江,桥后便是繁荣秀丽的益都城。
就在此时,前方的人群突然哗然散开,显出了一行马队,大约十来匹,皆是膘肥体重的棕色骏马,马上人身着锦衣,腰佩琳琅,叮叮当当朝着花一棠所骑的白马迎面走了过去。
为首的是个年过三旬的男子,微微鼓着小肚子,留着两撇小胡子,大眼睛,长睫毛,脸皮嫩得像块豆腐,屁股上好像长了刺,晃到左边瞄瞄,摇到右边瞅瞅,突然,双眼一亮,抱拳道,“来人可是扬都花氏四郎?!”
花一棠拉住马缰,扇子翻起幂篱,“啖狗屎,你是哪个孙子?不知道好狗不挡路吗?”
此言一出,四周顿时一静,老实本分的凌司直顿时急了,忙策马赶到花一棠身边,低声道,“尚不知来人身份,莫要招惹是非——”
岂料话还没说完,就见那一队男子同时翻身下马,撩袍就跪,咚咚磕头,“四爷爷教训的是,是孙子们唐突了,这就给四爷爷磕头赔罪!”
*
小剧场
花一棠:哎呦,装孙子挺上道啊。
凌芝颜:什么鬼啊喂?
第165章
对方滑跪姿势如此标准迅速, 莫说凌芝颜,花一棠都有些过意不去了,宽宏大量道:“倒也不必行此大礼——”
“四爷爷此言差矣!所谓:国尚礼则国昌, 家尚礼则家大,身有礼则身修, 心有礼则心泰, 我花氏乃为五姓七宗之翘楚,礼是断断不可废的。”小胡子男子开口一串慷慨激昂,“四爷爷为花氏本宗长辈,我等本应沐浴更衣斋戒三日再来拜见,今日唐突之行,已是大大不妥,请受孙子一拜。”
说完, 又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花一棠怔住了,眯着眼睛将眼前人好一番打量,恍然道,“你莫非是——”
小胡子男子热泪盈眶, “四爷爷您可算想起来了!正是孙子我啊!”
凌芝颜愕然,“这位是——”
“花氏外家当家人花二木,前几年定居益都, 按辈分算,是花某的侄孙。”花一棠啪啪啪敲着扇子笑道, “二木你才多大,居然蓄了胡子,难怪我没认出来。”
花二木:“四爷爷说笑了, 侄孙已经年过四旬,早该留胡子了。”
“后面那几位都是外家晚辈?”
“四爷爷好眼力, 这些都是四爷爷的重侄孙子。”
“啊呀,才几年没见,都长这么大了?”
“老大今年已准备议亲,若是顺利的话,四爷爷您明年就能抱上玄孙了。”
“嗯。甚好。”
“都是托四爷爷的福。”
叽里呱啦叽里呱啦……
一个四十多岁老男人处处伏低做小张口闭口孙子,一个十七岁少年郎老气横秋自称爷爷,二人就这般旁若无人热络聊了起来,场面还挺和谐。
林随安趴在车窗上看得叹为观止:想不到花一棠的辈分比万林还离谱,这才多大,居然已经升级做了祖爷爷。
只是,一定要这般跪着聊天吗,他们膝盖不疼吗?
凌芝颜看不下去了,低声提醒道,“四郎,要不还是让你的——咳,孙子们起来说话吧。”
“万万不可!礼不可废!”花二木顿时急了,“快快快,给祖爷爷磕头。”
身后一众青年脑袋叩得地面咚咚作响,高呼,“见过祖爷爷!”
凌芝颜懵了,心道这帮人到底要干嘛?!
“六郎你辈分小,不懂规矩。”花一棠用扇子敲了敲凌芝颜的肩膀,“长辈第一次见小辈,都是要给见面礼的。木夏——”
木夏跳下车,从车厢里端出檀木箱,将里面的“见面礼”一一分发给诸位重孙子们,至于见面礼的内容,当然是花氏最朴实无华的金叶子,只不过这次是Plus版,一袋五十金,足量足金,闪瞎人眼。
“来的匆忙,没什么准备,小礼粗鄙,诸位重孙们莫要嫌弃。”花一棠笑吟吟一挥扇子,“地上凉,都别跪了,起来吧。”
“多谢祖爷爷!”众重孙们呼声震耳欲聋。
林随安看得眼红不已:好家伙,难怪花二木口口声声说“礼不可废”,原来磕头就有大红包啊!
凌芝颜攥着马缰的手颤抖不已,估计心脏也在颤抖不已。万里桥上围观的百姓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恨不得也当场跪地认个祖爷爷。
靳若垮着脸,提溜着马缰在马车旁转悠,“姓花的那么痛快就把百花茶的买卖给了净门,莫不是也想做我爷爷?!”
方刻眯着眼,手指慢慢摩挲着大木箱,表情比靳若还难看。林随安恍惚忆起,方刻的月俸就是一月五十金,着实有些凑巧了。
认完了亲,聊完了天,花二木率众重孙子们一路护送前行,原本花一棠的队伍有三辆豪华马车,四匹雪白神骏,已是豪华至极,如今又多了一堆锦衣玉带的护从,愈发嚣张,浩浩荡荡来到万里桥南城门,城门兵吓得连路引都没查,干净利落放了行。
入了城门,迎面一条笔直的中衢大道,道宽十丈,两侧种着高大的槐树,郁郁葱葱的树荫下是名存实亡的里坊区,坊墙上凿了洞,行人商贩畅通无阻,东街绸缎行、席帽行、丝帛行、蜀锦行琳琅满目,西街商行名字甚是文艺范儿,诸如:“绮霞馆”、“小红筑”、“裁深行”、“沾笔香”,林随安看得一头雾水。
靳若科普:“这些都是蜀纸坊铺。”
花二木抓住机会热情介绍道:“中衢大道往西是益都的南三区,浣花溪从中穿行而过,将此区分为太白、青天两坊。浣花溪水造的纸,质地优良,闻名唐国,有一纸万金之说。所以,中衢道以西多为造纸厂,蜀纸商行也多聚集于此。”
正说着,文艺范儿的蜀纸坊铺门牌中突然冒出一个异类,门面极大,牌匾极宽,四框镶银,五个鎏金大字“下笔如有神”,门前摆着一张打折牌匾,标题“不买别后悔”,写满了当日蜀纸的折扣明细。门前商客摩肩擦踵,是生意最好的一家。
众人:“……”
不用问,这七分夸张三分不着调的风格,定是花氏的产业。
花二木:“四爷爷觉得咱们这铺子名如何?”
“甚好!”花一棠摇扇点头,“深得我花氏祖训之真谛。”
花二木一行顿感脸上飞光,万分得意,马尾巴都美滋滋摇了起来。
再往前走,视线里出现了两座六层高楼,分居中衢大道两侧,左边的黑檐碧柱,右边的绿瓦红柱,高耸入云,气派非常,仿若两尊守护益都的巨大神兽。
“西边的是张仪楼,东边的是散花楼,皆是登高赏景的好去处。”花二木策马凑到花一棠身侧,笑呵呵道,“侄孙已经在张仪楼定好了包厢,稍后就由我做东,为四爷爷一行接风洗尘。”
花一棠德高望重拍着花二木的肩膀,表示很满意。
中衢大道直通衙城南门,这一次,守城兵总算尽职,查了路引官凭后飞速放行。到了此处,花二木不便再送,与花一棠约定两个时辰后张仪楼汇合,率重孙子们又作了一遍礼,兴高采烈离开。
衙城面积不大,中心位置是益都府衙,三个里坊以区为名,成三足鼎立之势,花氏九十九宅位于南二坊,七进宅院,后宅的不愁湖引锦江活水而建,面积是东都花氏六十六宅的两倍,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益都和东都的地价差距。
众人一路舟车劳顿,都累得够呛,瘫在正堂的坐榻上等木夏分配房间,花氏仆从吆喝着搬运行李,忙得足不沾地,热火朝天。
方刻表示坚决不参加什么劳什子接风宴,其他人纷纷跟进。
凌芝颜:“毕竟是花氏的族内聚会,凌某一个外人不方便。”
林随安:“吃吃喝喝太累了,我实在不擅长。”
靳若:“师父不去,我也不去。”
伊塔:“猪人不去,我不去。”
青龙朱雀白虎玄武:“不去。”
原以为花一棠定会撒泼打滚拉人作陪,不料他闻言只是耸了耸肩,有一搭没一搭摇着扇子,斜眼瞄着正门方向。
众人正纳闷,木夏匆匆走进来,报告道:“四郎,益都太守池季和长史夏壬到了。”
花一棠啪一声合上扇子,“请。”
大约是益都常年潮湿阴天不见阳光,益都太守池季和长史夏壬都长得白白净净的,池季今年五十有三,看起来只有四十出头,个子不大,人很精干,夏壬与花一棠差不多身高,刚到不惑之年,留着三缕长须,猛一看去,像在白面饼上画了三道鲶鱼须,颇具喜感。
二人都穿着常服,进门就和花一棠称兄道弟,相见恨晚,不善言辞的凌芝颜也逃不过,被强行拉进朋友圈畅聊,池太守搜肠刮肚攀上了凌氏的关系,声称与凌氏现任家主曾有半日同窗之谊,勉勉强强算凌芝颜的世伯。
林随安听得昏昏欲睡,靳若如坐针毡,伊塔借口泡茶一去不回,方刻趁着几人不注意,自己逃了,林随安正想寻个借口尿遁,不料池太守突然将话题转向了她。
“想必这位就是名震三大都城的林娘子吧!”池太守眸光亮得吓人,“今日一见,果然是巾帼英雄,气魄不凡啊!”
林随安强打精神,“池太守谬赞了,林某实不敢当。”
池太守看向靳若,“不知这位是?”
林随安:“我徒弟,靳若。”
“不愧是林娘子的徒弟,果然是英雄出少年,英武非常啊。”
靳若干笑,“过奖过奖。”
林随安觉得不太妙,原本只是官场例行套近乎,由花一棠和凌芝颜敷衍一番也就罢了,可这池太守突然跟他俩尬聊,定有猫腻。
果然,池太守下句话就直转急下,“花参军有所不知,我这个太守做得甚是憋屈啊!”
花一棠眨眼,“池太守何出此言?”
池太守眼眶一红,拉着袖子抹起泪来,夏长史一脸感慨道,“自从知道花家四郎出任益都司法参军,池兄高兴得彻夜难寐,恨不得每日到城门上候着,是真真儿的望眼欲穿啊。”
花一棠眉头一皱,情真意切关怀道:“池太守到底有何难处,不妨直说。”
池太守擦了擦眼角,“我益都民风淳朴,百姓良善,大多都能遵纪守法,安分度日,只是——唉,偏偏有那么一小撮江湖门派为害乡里,百姓不堪其扰,池某甚是头疼啊。”
林随安:哦豁!
靳若嘀咕:“可拉倒吧,我现在听见民风淳朴四个字就打怵。”
凌芝颜皱眉,“是什么样的江湖门派?”
“其实就是些江湖败类,下九流的乌合之众,只是有武艺傍身,颇为难缠,府衙围剿数次,皆是无功而返。”夏长史长长叹了口气,殷切望着林随安,“我等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才斗胆想请林娘子施以援手,助官府剿匪。”
林随安挑高眉毛:万万没想到她如今的名气竟然如此吃香,屁股还没坐热,就有高层来送offer了。
花一棠眼角一跳,扇子停了。
“咳咳咳咳!”凌芝颜咳得肺都快出来了,“此举不妥,咳,林娘子并非官府中人,咳咳,师出无名。”
“若是林娘子不弃,益都府愿聘林娘子为益都府总捕头,专司剿匪一事!”池太守郑重道,“益都太守府所有捕快、衙吏和不良人皆由林娘子指挥,月俸——”
“池太守,你说的这些江湖门派可有名号?”花一棠突然冒出一句。
池太守一怔,花一棠虽然是笑着的,但眼神中却透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气息,不禁有些背后发凉,忙看了眼夏长史。
夏长史心领神会,迅速从袖中掏出轴书,“这些是我们搜集的门派资料,请林娘子、花参军和凌司直和过目。”
轴书上罗列着一串门派名称:鹤仙派、五陵盟、黄九家、登仙教等等,列在末尾压轴位置的,赫然两个红色大字:净门!
众人:“……”
花一棠啪一声合上轴书,皮笑肉不笑,“池太守这是何意?!”
池太守义愤填膺,“诸位有所不知,这净门乃是江湖上一个颇为无赖的门派,门徒众多,人员成分复杂,最擅藏匿,平日以贩卖消息为生,最喜钻营蝇营狗苟之事,可谓是益都第一搅|屎|棍——”
凌芝颜:“嗯咳咳咳咳!”
池太守这才发现众人的表情不太对,靳若射过来的眼神几乎刺穿他的胸腔,林随安似笑非笑,黑色衣袂无风而动,气氛凝冰挂霜。
夏长史抹汗:“可、可是有什么不妥?”
话音未落,就听门外传来嘹亮的高喝:
“净门益都分坛坛主甘红英求见千净之主林随安!求见净门少门主靳若!”
池太守和夏长史顿时如遭雷击,傻了。
*
小剧场
花一棠:益都这俩上司看起来不太聪明的亚子,实在碍眼,要不干脆弄死算了。
林随安:我砍池季。
靳若:我剁夏壬。
凌芝颜:咳咳咳咳!
第166章
净门益都分坛坛主甘红英是一名女子, 二十出头,微胖,稍矮, 很白,很结实, 油黑的头发用一根木簪干净利落盘在头顶, 斜跨着一个褡裢,双眼炯炯有神。
“益都分坛甘红英见过林娘子,见过靳少门主!”甘红英叉手抵额先见了净门的礼,又换成抱拳礼,“花家四郎,凌司直有礼了。”最后才面向池季和夏壬,“见过池太守, 夏长史。”
池太守和夏长史的脸半边红半边黑,好像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幸好有个厚脸皮的花一棠,热情洋溢请甘红英落座, 木夏奉上茶水,沏的自然是从诚县带来的上品百花茶,甘红英端着茶盏观察半晌, 小心翼翼抿了一口,瞳光大亮, 喝完一盏又续了两盏,问,“这便是名震广都城的百花茶吗?”
得到肯定回答后, 神情愈发向往。
花一棠观察半晌,摇着扇子道:“甘坛主来的正好, 适才池太守和夏长史正聊起咱们益都净门呢。”
甘红英恋恋不舍放下茶盏,“都聊了些什么?”
“这个嘛——”花一棠用扇子抵着下巴,瞄向池、夏二人,池太守和夏长史脸都绿了,疯狂向花一棠打眼色,花一棠弯眼一笑,“二位大人说益都净门在江湖上颇有口碑,人脉广阔,消息灵通,亲仁善邻,行事光明磊落,可谓是益都最与众不同的门派。”
众人:“……”
不愧是扬都第一纨绔,瞎话果然张嘴就来。
池太守和夏长史齐齐抹汗,“正是正是。”
甘红英噗一声笑了,“花家四郎可真会说话,不过我净做的就是贩卖消息的营生,自然知道我们在益都的名声,益都第一搅屎棍嘛。”
池太守连连摆手:“误会,都是误会!那些都是那些江湖匪类胡说八道!”
夏长史频频擦汗,袖子湿了一大片:“没错!林娘子可是上元节应天楼圣人亲口赞过的巾帼豪杰,有林娘子坐镇的净门,又怎会是那等腌臜门派!”
靳若翻了个白眼,凌芝颜闷头喝茶。
林随安:厉害了,这俩人见风使舵的功夫比起花一棠也不遑多让。
“二位大人身在官场,对江湖不熟悉,一时被宵小之徒蒙蔽也不奇怪。所谓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之前大家也说花家四郎不学无术一无是处,虽然花某知道自己不是,但又有何用,大家说你是,你便是了。”花一棠幽幽叹了口气,“世人以为自己看到的是真相,其实只是将自己想看到的当做了真相,至于不想看的,无论是真是假,自然都看不到。”
池、夏二人干笑。
“正因为如此,净门的存在才显得尤为可贵。”花一棠敛去笑容,“花某不才,对净门也算略知一二,净门的消息多来自市井,看似琐碎杂乱,事无巨细,却是最接近百姓,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若能善用其体察民情民意,岂不妙哉?”
池太守:“花参军此言——似意有所指?”
“净门只是搜集、汇总、搬运消息,并不生产消息,有林娘子和靳少门主将其导入正途,如今的净门绝非敌人,而是盟友。相反,纵使官府剿灭净门,但消息的源头还在,这么大的市场,我们不去占,别人就会去抢,若被奸佞之人占据利用,那才是真正的灾难。”
夏长史面色大变:“花参军所言有理,是我等一叶障目,狭隘了!”
池太守恍然大悟:“花参军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花一棠笑了笑,端起茶抿了一口。
甘红英眼睛瞪得老大,心道这花四郎也太厉害了,前一刻净门还是官府喊打喊杀的搅屎棍,三言两语摇身一变竟成了官府的盟友。看来她这次真是来对了!
靳若心道:嘿嘿,以后做官府的生意可以涨价了。
凌芝颜心道:四郎对林娘子的情谊果然不一般。
林随安心道:花一棠这一套连环招太狠了,第一招,用百花茶帮净门赚钱立足,构筑做大做强的基础;第二招,为净门正名,让官方承认净门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此一来,靳若的净门便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净门”,硬生生把“另一个净门”的生存空间挤压为零。
真是杀人诛心不见血,招招致命!
如今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净门分坛若还没有表示可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林随安意味深长看了靳若一眼。
靳若清了清嗓子,“甘坛主此来有何要事?”
甘红英起身施礼,“净门益都分坛自今日起,愿归属扬都总坛所辖,至此以后,惟靳少门主之命马首是瞻,上刀山下火海绝无二话!”
池太守和夏长史倒吸凉气。
甘红英从褡裢里掏出两卷轴书,双手奉上,“此乃见面礼,还望林娘子和靳少门主笑纳。”
靳若接过轴书依次展开,眸光顿时大亮。林随安凑过去瞄了瞄,第一卷轴书大致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益都舆图,上面密密麻麻画了许多个黑点,每个黑点旁标注着奇怪的数字,舆图之后是一张繁杂的树状图,每枝分叉上也标注了同样的数字,最后一部分是名单,略略一扫起码千人有余。
“这是益都分坛的堂口布局图和人员名册。”靳若低声道。
林随安:“……”
这甘红英当真是好气魄,第一次见面就把家底掏出来了,看来的确是破釜沉舟诚心归顺。
第二卷轴书就有些意思了,记载了活跃在益都城的十四家门派,除了门派名称、地址、规模、掌门人生平等基础资料外,还有两项格外引人注目。一项是各派武功招式路数分析,一项是各门各派的后盾,说白了,就是藏在各门派背后的金主爸爸们。
十四家门派,资助者基本都是益都最有名的十大世家,有的财力弱些,资助一家,有的财力强些,资助两家,有的门派不太厚道,脚踏两条船,例如鹤仙派,明里是南城徐家资助,暗地里又和城北的王家勾结。
林随安特别留意到随州苏氏,一家竟资助了五陵盟、黄九家和登仙教三派,还挺财大气粗,还有一个家族十分特立独行,从不单独资助任何一个门派,而是雨露均沾全部赞助,自然就是益都花氏。
靳若吐槽:“这益都庙不大,祖宗可不少,竟是有十大世家呢!”
甘红英:“虽说是十大世家,但随州苏氏和花氏外宗隶属五姓七宗,明显高一个级别,其余八家,分别是城南徐周吴,城北王钱孙,东城马西城刘,势力各有割据又各有交汇,为了抢夺地盘,自然要养些江湖人替自己办事。对于江湖门派来说,租地皮养弟子吃饭穿衣住宿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若无世家的金银支持,活下去都是问题,所以双方一拍即合,合作还算融洽。”
林随安:“净门如何?”
“前几年净门尚能自给自足,只是——”甘红英苦笑了一下,“随着各大世家间的斗争愈演愈烈,旗下的门派也愈发扩张无度,益都净门本就不擅争斗,只能拉下脸皮在在各派中周旋,夹缝求生,弟子们都过得……很辛苦。”
说到这,甘红英长吸一口气,微微拔高声音,“净门弟子都是苦出身,原本入净门也就是想有个落脚的地方,赚些糊口的钱。不瞒诸位,扬都总坛、东都分坛和广都分坛的消息我们都知道,我甘红英是个俗人,不会说什么场面话,就直说了。益都净门此次归顺,就是冲着百花茶来的,希望靳少门主和林娘子念在同门之谊,让我们接下益都百花茶的买卖,帮兄弟们过上好日子!”
言罢,甘红英叉手触额,长揖到地,肩头微微发抖。
所有目光都投向了林随安和靳若。
靳若沉眉思索片刻,“师父以为如何?”
林随安笑了,“我这个千净之主就是个临时的刀架子,徒儿你才是净门真正的门主。”
靳若点了点头,慢慢卷起轴书,“礼我收下了,益都分坛的心意我也知晓了,只是此事事关重大,我需与扬都总坛各长老商议后方能决定,甘坛主暂且回去,三日后,定有回音。”
甘红英猛地抬头,表情有些忐忑。
靳若端起门主的派头,德高望重一笑,“三日后,我和师父亲自去分坛总堂探望诸位兄弟。”
甘红英松了一口气,露出笑意,靳若的言下之意就是此事十拿九稳,不必忧心,连声道谢,喜气洋洋走了。
甘红英一走,正堂里的气氛又尴尬了起来。
池太守和夏长史眼观鼻鼻观心,心里暗暗骂娘。
他们在益都为官多年,对益都的形势自然心知肚明,所谓为祸乡里的江湖门派,其实背后都是世家大族势力争夺,让林随安剿匪,原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实际是想借林随安和花氏的手打压十大世家的气焰,树立太守府的威信。
此事的确不太厚道,说的好听是借风使船,说的不好听就是借刀杀人。
本以为花一棠初来乍到,不熟悉情况,林随安又是个头脑简单的武夫,想着只需稍微卖卖惨,忽悠两句定能将二人拖上贼船,岂料林随安竟出自净门,偏偏净门不知轻重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如今可好,阴谋变阳谋,这出烂戏要如何收场?
再看花一棠的笑脸,怎么看怎么阴阳怪气,林随安的眼神嗖嗖的冷,那位靳少门主就别提了,甚至连凌司直的目光都透出了鄙视。
花一棠慢悠悠摇着扇子,“池太守,夏长史,要不——”
池太守:“池某突然想到还有要务未曾处理,先行告退!”
夏长史:“夏某陪池公一同前去!”
二人手挽着手,提着衣襟就往门口跑,花一棠身手更是利落,一个箭步拦住二人,抱扇展颜笑道,“花某今日甚是高兴啊!”
二人:“诶?”
“花某初来益都,又只是个从七品的参军,池公和夏公却能将剿匪重任托付给花某,说明二位对花某推心置腹,将花某当成了自家人啊!”花一棠眼圈一红,也用袖子抹了抹眼角,“花某何德何能,竟能得二位上峰如此赏识,当真是感动至极,感佩至极啊!”
池太守和夏长史傻了,心道这花一棠怎么和传闻中完全不一样?传说中的花家四郎七窍玲珑心肝一肚子花花肠子,是个睚眦必报的主儿,怎么今天差点做了冤大头,不但不恼,还感动上了。
莫非传闻是假的?还是说——
这货又要作妖了!林随安心道。
这俩官儿真是作死啊!靳若心道。
四郎此举定有深意。凌芝颜心道。
“今日花氏在张仪楼设宴为花某接风,二位大人若是不弃,不若与花某一同前往如何?”花一棠真诚邀请道。
池太守:“此乃花氏家宴,我们不太方便——”
夏长史:“要不改日再聚,我来做东——”
“正是因为是家宴才要邀请二位大人啊,凌司直、林娘子和靳少门主也要去的,都是一家人嘛!”花一棠笑道,“凌司直刚刚还说要与池太守好好叙旧呢!是吧,六郎?”
凌芝颜尴尬起身,扯出营业笑脸,“池太守,夏长史,请吧。”
大理寺司直,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绝对是不能得罪的,何况凌司直长得又这般正直诚恳,他开口邀请,这回绝的话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池、夏二人只得硬着头皮抱拳道:“如此,我二人就却之不恭了!”
靳若愕然:“姓花的绕这么大一个圈子不会就为了逼咱们陪他吃吃喝喝吧?”
林随安:“……”
的确是他能干出来的缺德事儿。
*
张仪楼与散花楼并称“益都双绝”,张仪楼“菜绝”,散花楼“酒绝”。张仪楼的拿手菜有九九八十一道,散花楼珍藏佳酿有六六三十六种,益都人人都说,若是张仪楼的菜能配上散花楼的酒,便是天下至鲜至美之味。
可偏偏这两座酒楼的掌柜互相看不顺眼,张仪楼的菜绝对不能送到散花楼去,散花楼的酒也一滴都不会流去张仪楼,明明两栋酒楼只隔了一个南五区,却硬生生憋出了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花二木将接风宴订在了张仪楼,想必是知道花一棠只爱吃不爱酒,林随安深表遗憾,想着下回若有机会定要去散花楼试试三十六种佳酿,毕竟她还有个酒鬼千净要养活,万一能碰上满碧的替代品,能省一点算一点嘛。
从花氏九十九宅所在的南二坊到张仪楼所在的天青坊,乘车只需一刻钟,离近了看,这座酒楼愈发宏伟华丽,六层楼,每层层高三丈有余,飞檐似鹤翅,黑瓦油光锃亮,檐下挂着银铃,风过铃动,与楼前的车水马龙呼应成曲,门前是两根四人环抱粗的大柱子,漆成了鲜艳的墨绿色,黑底金字牌匾高悬,写有“张仪”二字。
一楼大堂接待散客,门庭若市,吃喝吆喝,声声震耳。穿过正堂,是一方宽敞的天井,中间设了一处雅致的人造庭院,花红柳绿八角凉亭,一队乐人在亭中咿咿呀呀弹唱,唱的是林随安听不懂的古蜀语,听起来有股子草香味儿。
张仪楼的楼梯建得很有特色,以天井为中心环楼而上,楼梯外栏平台外沿设有凹槽,里面蓄了土,种着各式各样的盆栽,花枝繁茂,红花尤甚,站在天井中央往上看,楼梯像一条身披红鳞的蛟龙盘旋而上。
拾阶登梯,丝竹靡靡声声入耳,香气阵阵步步成景,左转七绕右转八绕,林随安险些晕楼。
好容易爬到六层阁楼,跟着小二穿过长廊,便是张仪楼最豪华的海棠苑,花二木率七名重孙子早早候在门外,见到池太守和夏长史更是喜出望外,又命小二加了十八道菜。
一番谦让互拍马屁后,总算落了座,七八队妙龄少女鱼贯而入,不到半柱香就将桌案摆了个满满当当,按唐国的规矩,两人坐一小案,环排一圈,中间位置留给舞姬乐妓烘托气氛,池太守和夏长史一桌在主位,花一棠和凌芝颜在右侧位,林随安和靳若在左侧位,花二木和其余七名重孙辈分成四桌,依次排座。
不得不说,花二木一家不愧是花氏子弟,酒桌上这一套讲究搞的是炉火纯青,一桌负责走行酒令,一桌负责活跃气氛,一桌负责拍马屁,一桌负责随时策应。
池太守和夏长史刚开始还有些拘谨,但耐不住气氛实在太过热烈,两杯黄汤下肚,就被沛沛然的马屁熏得飘飘然了,和花一棠、花二木勾肩搭背聊得不亦乐乎,恨不得将私房钱的位置都供出来。
凌芝颜苦不堪言,用尽全身解数才免去被灌醉的厄运,林随安完全没这种烦恼,花氏林娘子威名在外,一个眼神就逼退了喝上头的池太守,其他人更是退避三舍。靳若坐在林随安的保护圈里大吃特吃,连连对师父竖大拇指。
一顿饭从午初吃到了申正三刻,大吃货靳若都吃不动了,瘫在凭几上打饱嗝,林随安托着腮帮子打了个哈欠,无聊望着楼外的风景。
窗外天色昏暗,云低压境,不远处的民居群被坊墙划分成一个个整齐的小格子,银光闪闪的河流从两个里坊间穿行而过,林随安根据净门的益都舆图估算了一下,那边是西南方向,应该就是花二木所说的浣花溪流域——益都著名的造纸产业坊区。
突然,楼下乱了起来,客人们涌出了张仪楼,站在道边朝太白坊区张望,四五层的客人纷纷从窗口探出脑袋,浣花溪岸边更是喧闹,越来越多的人聚了过去,远远能听到刺耳的尖叫声。
林随安腾一下支棱了起来,探出脑袋伸长脖子竖起耳朵,可楼太高,坊区太远,什么都听不清。正抓耳挠腮之时,适才去厨房催菜的木夏气喘吁吁跑进厢房,提声道,
“四郎、林娘子,不好了,听说浣花溪中发现了一具尸体!”
*
小剧场
林随安:嚯!果然来了!
第167章
木夏这一嗓门产生了一串的联动效果。
池太守和夏长史一个激灵, 酒醒了大半,花一棠骂了句“啖狗屎”,和凌芝颜几乎同时跳起身, 靳若差点闪了腰,窗口的林随安扭头问了一句, “尸体具体在哪?”
木夏:“听说在太白坊, 西岛街,花氏造纸坊前。”
花二木:“啥?!”
七个重孙子拍案而起。
林随安点头,表示知道了,本想从楼梯下去,但一回想张仪楼诡异的环形楼梯设计,只怕还没到一楼自己先转吐了,当机立断翻窗一跃而出。
这一跃可不得了, 众人皆被吓掉了魂,要知道这可是张仪楼的顶层,楼高十八丈有余,人若是掉下去, 定会摔成肉饼。
花一棠脸都白了,一阵风冲到窗边,但见林随安一路咔咔咔踩着黑油瓦奔到了飞檐边缘, 纵身又是一跃,稳稳落在下一层的飞檐上, 再跑再跃,如此循环往复,轻轻松松到了二层楼, 拽着银铃飞身荡起,仿若飞鸟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 飘到了对街民居屋顶,继续踩着屋顶瓦片奔向了太白坊。
凌芝颜脑袋一热也想翻窗追下去,幸好最后关头仅存的理智制止了他,如此高度如此距离,除了林娘子,估计也只有云中月的轻功能平安落地,当即放弃改走楼梯。
靳若觉得自己的功夫大约可以效仿师父不走寻常路,无奈今天吃的实在太多了,肚子圆得像个球,沉甸甸的,甚是影响发挥,评估之后,还是跟随凌司直大人比较保险。
花一棠盯着林随安平安过了坊桥,这才松了口气,回头一瞧,花二木一家和池、夏二人都吓傻了,指着窗户尖叫,“林娘子飞下去了!这么高的楼,嗖一下就飞下去了!这还是人吗?!”
类似的评价花一棠早就听腻了,实在懒得解释,啪一声合上扇子,开始有条不紊布置,“木夏,速回九十九宅请方大夫去太白坊;花氏子弟派人去城内所有花氏铺子报信,加强戒备,以防有人趁机在花氏的地盘闹事作乱,中衢西街的蜀纸铺子尤其要小心;花二木,你随我去太白坊。”
木夏应声奔出,众重孙子们如梦初醒,这种时候还不忘向花一棠先行礼再离开。
花一棠提醒池太守,“花某即刻出发去现场,烦请池公派人回府衙让衙吏和不良人前来支援。”
夏长史举手:“我我我我去!楼下有马车!”
池太守抹了把汗:“池某与花参军同去!”
*
林随安现在感觉十分良好。
自诚县的最后决战之后,这是她第一次用这么快的速度奔跑,能清晰地感觉到这具身体与大脑融合得越来越完美了,速度更快,灵敏性更强,跃起时滞空时间加长一倍,整个身体轻盈得像一片羽毛。
林随安清楚地知道,这一次的改变源于心境的变化,心变得豁达了,心和肺的面积变大了,心肺功能自然就增强了,一呼一吸之间,益都丰沛的水汽涌入胸腔,清凌凌的,风拂过耳畔,飞一般自由。
数个纵身飞跃之后,林随安看到了太白坊,一座长满青苔的石拱桥将两坊连接起来,桥下就是浣花溪,溪水流速缓慢,映着天色,亮白如银,桥上和溪边挤满了人,大多数都是穿着短衣短靠的造纸工匠,探着头向下游方向看,林随安挤进人群过了桥,又跃上街边屋顶,朝着人多方向奔去,很快就看到了花氏造纸坊豪华夸张的牌匾,更多人挤在造纸坊门前,围着什么东西指指点点。
有人高呼“不要挤了,没什么好看的!”,有人喊“已经报官了,不良人马上就来了,靠边靠边!”,但好事的人还是越聚越多,林随安站在屋顶上看得清楚,心道不妙,且不说安全问题,这么多人定会破坏现场,当即纵身踏空而起,高喝道:“官府办案,闲杂人等速速让开!”
话音未落,人已落下,一身烈烈风尘震得千净发出激昂的刀鸣。
围观百姓正看得热闹,突然天降一个小娘子,身佩横刀,眉眼带煞,一看就不是善茬,加上又口呼官府办案,立即纷纷后退,让出一大片空地。
空地中央,放着一个湿漉漉的大木箱,黑色的漆面,表面还在滴水,箱子没有上锁,箱盖被掀开了,一角绿色的披帛挂在箱外。
林随安扫望四周,确认无人再敢上前后,迈步走到了箱子边。
箱子很大,宽过四尺,差不多有半人多长,木质厚实,做工精细,箱子外面是湿的,内里基本都是干的,从林随安的位置看过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团碧绿色的披帛,然后是嫩黄色的裙摆,披帛和裙摆都团成了一团,露出一只穿着红色绣花鞋的脚,脚跟紧紧贴着小腿,脚腕已经变形,像是被硬生生折叠过来的,腰身扭了个方向,成了一个很怪异的姿势,下半身侧着,上半身平躺着。
往上,是女子常穿的坦领半臂,然后是黑色的长发,凌乱地披散在身前,林随安慢慢移步,看到了死者的脸,苍白、小巧、一双眼睛大大地睁着,空洞地望着阴沉天空。
林随安没料到死者竟是睁眼的,毫无防备之下直直对上了尸体的瞳孔,刺耳的白光闪过脑海,眼前幻化出一片黑暗。
又不是完全的黑暗。
黑暗中隐隐透出点点光来,像黑布上洒了几颗发光的芝麻,芝麻颤了颤,渐渐胀|大,变成了光源,耳边传来低低的抽泣声和沉重的呼吸声,距离很近,甚至无法分辨是自己的声音还是身边有其他人,突然,一只手穿破黑暗高高伸了上去,黑暗若蛋壳四分五裂,整个人向上一拔,破壳而出,手指一下一下挖入地面,磨掉了指甲,血肉模糊,缓缓爬向了光的来处……
“林娘子,小心!”
凌芝颜的声音突然响起,林随安一个激灵退出金手指幻境,只觉脑后一股劲风袭来,有人背后偷袭,条件反射抖刀出鞘,刀背贴着脖颈逆缠一圈,当一声荡开了偷袭,岂料那人不死心,第二招如影随形,朝着林随安的脖颈又劈了过来。
千净既已出鞘,岂容他人放肆!
林随安连头都没回,微一侧头避开杀招,左手三指听风辨位捏住对方刀尖,右手顺势递出,千净顺缠翻转搅断敌人刀身,弓步沉腰,反手击出刀柄,咚一声将偷袭人狠狠撞了出去。
一连串动作不过弹指之间,偷袭之人重重落地之时,林随安恰好接住抛出的刀鞘,摆了个帅气的收刀造型。
吃瓜百姓目瞪口呆,口中“哇哦哇哦”。
“林娘子,你没事——”满头大汗赶来的凌芝颜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咳,没事就好。”
“适才千钧一发,甚是危险,”林随安抱拳,“多谢凌司直提醒。”
凌芝颜:“……林娘子客气了。”
哪里危险了?他只看到林随安将那个背后偷袭的家伙揍成了一朵喷血的烟花。
“什么玩意儿,竟敢偷袭我师父!”靳若挤进人群,将那个不知死活的人拖了过来,“找死吗?”
不想那人比靳若还嚣张,啐了口血沫子指着林随安厉喝,“哪里来的杂碎东西,竟敢阻挠官府办案,活腻了吗?!”
林随安这才发现“偷袭者”居然穿着一身官袍,浅绿色,若是没记错的话,浅绿是七品官,啊嘞?
“来人,速速将这几个杂碎擒回府衙,我要好好审审!”
十几个不良人挥舞着铁尺推搡着冲入人群,将林随安、凌芝颜和靳若团团围在中央,凌芝颜面色一沉,亮出令牌,“大理寺办案,何人敢造次?”
这一亮身份,不良人都怔住了。
“快住手!全都给我住手!”池太守提着袍子气喘吁吁跑了过来,连连拍着胸口半晌才倒过气来,“凌司直、林娘子,都是误会,这位是益都司兵参军吴正清,现兼任司法参军一职,定是有人报官,他才带人来查探的。”又忙朝那位吴参军使眼色,“还不速速向林娘子和凌司直赔罪?!”
“林娘子?”吴正清抹去嘴角的血,“你就是花氏的林随安?”
林随安抱刀施礼,“适才唐突了,还望吴参军莫要见怪。”
吴正清眼皮一动,眸光闪动,露出笑脸,“原来是林娘子,真是好俊的功夫啊。”高高抱拳,“吴某输得心服口服。”
说实话,这个吴正清长得不算好看,但也不算丑,高高瘦瘦,五官平平,配上一身官服官靴,在人群里也算亮眼,称赞林随安时的口气也算真诚,但林随安就是在他的口气里感受到了一种不舒服的气息,尤其在他说“好俊的功夫”这几个字的时候,目光飞快在林随安的脸上和身上流连一圈,眼神冒犯,令人作呕。
这种气息一闪而逝,几乎令人难以察觉,他自以为伪装得很完美,若无其事命令不良人驱散围观百姓,恭敬向凌芝颜施礼。
林随安心中嗤笑一声,脚尖挑起一颗石子飞出,轻飘飘击在了吴正清的下|半身,吴正清正说“久仰凌司直大名”,嗷一声捂着某个部位跪在了地上,正对面的凌芝颜身手矫健侧身避过,好死不死,正好被姗姗来迟的花一棠赶了个正着。
“啊呀呀!”花一棠以扇遮口,摆了个受宠若惊的造型,扯着大嗓门叫道,“花二木,快瞧瞧这又是哪个孙子啊?!”
花二木躬身一看,大惊失色,忙扶起吴正清:“啊呀呀,这不是吴参军吗?何故行此大礼啊?快快请起!”
吴正清疼得脸都变形了,根本直不起腰,口中呜呜乱叫,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花一棠歪头瞅了瞅,“真不是孙子?”
花二木:“四爷爷,真不是。咱们花氏哪能有这么丑的孙子。”
厚道的凌司直大人表示深切关心,“吴参军这般——莫非是有什么隐疾?”
靳若锦上添花:“我认识一个治隐疾的名医,要不给花参军介绍一下?”
吴正清的脸绿了。
维持秩序的不良人们实在忍不住,噗嗤噗嗤笑成一片。
林随安垂眼笑了:这帮家伙果然是跟花一棠学坏了。
池太守被一堆“爷爷、孙子”的称呼搞得满头雾水,眼看着吴正清的脸越来越绿,心里也犯起了嘀咕:莫非这吴参军真有什么难以启齿的病症?
“让开!”
脸白似鬼的红衣男子风风火火撞开池太守,背着大木箱径直走向了装尸体的箱子,池太守大惊失色,“你是什么人——诶?”
红衣男子冷冷扫过来一眼,中指勾出仵作名牌甩了一圈,池太守闭嘴了。
血染红衣,面似无常,这位定然就是传闻中的大理寺特等仵作方刻。听闻此人验尸技术出神入化,能把死人验成活的——啊呸,是能与死人聊天对话。
池太守十分欣慰:一个花家四郎来任职,带来了一整个团队,府衙只需支付一份俸禄,真是太值了。
方刻的初检速度很快,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给出了初步结论。
“死者女性,身份不明,年纪二十岁左右,死亡时间大约八到十二个时辰之间,结膜有瘀斑,颈部有宽浅凹痕,应是被人以索状物勒杀,凶器应该是两指粗细的绳索,死后被人放入木箱,更详细的需将尸身运回府衙再验。”
方刻顿了顿,漆黑的眼珠子转向了花一棠,嘴角勾起一个诡异的弧度,像是笑,“尸身右大腿|根内侧,有一处桃花烙。”
林随安:“……”
她没听错吧?什么花什么烙?
“桃花烙?!怎么可能有桃花烙?!”池太守面色大变。
凌芝颜的脸色也变了,花一棠眨了眨眼,扇子敲了敲凌芝颜的肩膀,“这桃花烙莫非有什么讲究?”
凌芝颜吸了口气,神色凝重道,“五年前,益都城曾出现过一个连环杀手,十四个月连续奸|杀女子共一十七人,所有尸体的右大腿|根部都有一个桃花烙印,被称为:桃花杀|人|魔。”
*
小剧场
花一棠:啊呀,来迟了,没看清这个吴参军到底干了啥,但凡是惹林随安生气的,肯定都是臭狗屎!先骂一顿再说。
第168章
益都府衙很宽敞。
衙署面积相当于一个坊区, 包括数重门庭、回廊、正堂、内堂、内厅、花厅、书房、衙牢、敛尸堂、案牍堂、内衙(益都太守的生活区域)、吏舍(衙吏和不良人集体宿舍)、厩库(马房和库房)、传舍(非衙人员住宿所)、厨房、餐室(集体食堂)、院落若干,还建有亭榭、池塘、花园,最离谱是居然还有蹴鞠场, 益都生活安逸可见一斑。
益都司法参军花一棠首次来衙署,第一站不是正堂, 也不是议事花厅, 而是阴气森森的敛尸堂。
方刻令不良人将尸体抬进敛尸堂,大门一关,专心验尸,装尸体的箱子留在了门外。
花一棠和凌芝颜一个顺时针,一个逆时针绕着箱子转悠,池太守不敢不陪,想坐又没处坐, 脸都站白了。
花一棠用扇柄咚咚咚敲着箱子边缘:“箱子的材质是普通杨木,看这个长度和宽度,普通人家用不上,应该是布行用来装运布匹的特质木箱。”
凌芝颜戴上粗布手套, 食指中指并齐,慢慢抹过箱子内壁、内缝和四角,“木板连接处都以蜡封了, 可以防水。”
靳若:“浣花溪的工匠们说,这箱子是从上游飘过来的, 一直飘到花氏造纸坊前,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工匠们觉得奇怪, 捞出来,这才发现里面装的竟然是死人。”
林随安抱着千净, 皱眉道:“也就说箱子被特殊处理后,成了一个防水隔潮的小型船舱,这不合理啊。”
池太守一脸懵:“为、为何不合理?”
花一棠直起身,啪一声打开扇子,慢慢摇了起来,“一般凶手杀人之后,要么选择藏匿尸体,要么选择毁尸灭迹,而这个凶手却将尸体放在干爽的木箱里,送至人流密集的浣花溪,仿佛是为了特意让人发现尸体一样。”
凌芝颜叹了口气,也站起了身,“木箱里处理得很干净,没留下什么特别的线索。”摘下手套,“池太守,关于桃花杀人魔一案——”
池太守连连摆手,“绝不可能是桃花魔!桃花魔已在四年前判了枭首之刑,是我亲自监斩,全城百姓见证。当时擒住桃花魔的正是吴参军,吴参军,你且此案的来龙去脉与凌司直详细说说。”
哦豁?想不到这位吴参军居然还有些真本事。
林随安有些诧异,侧目瞄了一眼。
吴正清似是根本没听到池太守的话,直勾勾盯着装尸体的木箱,面色惨白,神色恍惚,手指时不时抽搐两下。
林随安心道不妙,难道是她刚刚下手太重,不小心将他阉了——不对,此人好像是在看到尸体的脸后才不对劲儿的,莫非他与死者相识?哎呦喂,不会这么巧,吴正清就是凶手吧?
不只林随安发现了吴正清的异常,凌芝颜和花一棠也发现了。
凌芝颜皱眉:“吴参军,能否说说桃花杀人魔的案情?吴参军!”
吴正清一个激灵回神,抱拳道,“桃花杀人魔本名屠延,年四十三,是个屠户,因为妻子与人私奔,心中憎恨女子,便尾随数名女子奸杀之,当时在他家中搜到了杀人的斧头和桃花烙铁,证据确凿,他自己也供认不讳。”
池太守:“对对对,这个屠延大约是常年杀猪宰羊,性情十分凶悍,当年擒他的时候,伤了我们好几个衙吏,多亏吴参军力挽狂澜,才将此人拿下。能破此案,吴参军厥功至伟。”
吴正清扯了扯嘴角,似乎想扯出个笑脸,“这都是属下应该做的。”
花一棠“哦”了一声,扇子哒哒哒敲着手掌踱步走到吴参军对面,冷不丁冒出一句,“吴参军认识箱中的死者吗?”
吴正清猛地抬头,双目崩裂,“花参军何出此言?!我与此女素不相识!”
“啊呀,花某不过是见吴参军神色恍惚,一时好奇,随口问问,”花一棠惊似的瞪大眼睛,扇子拍着胸口,“你也不必这么大声吼我吧,吓死我了。”
吴正清沉下神色,“吴某只是见那女子死的凄惨,于心不忍罢了。”
花一棠连连点头,“吴参军真是雷霆手段,菩萨心肠啊。”
林随安和靳若对视一眼。
林随安:这个吴正清肯定有问题。
靳若:师父放心,徒儿定将此人查个底儿掉。
敛尸堂的大门开了,方刻携着一身苍术陈醋味儿走出来,甩给花一棠一张检尸格目,花一棠和凌芝颜一目十行看罢,呈给了池太守。
“死者脖颈处有水平横向凹痕,两指宽,无纹,凹痕在脖颈后有交叠,凹痕呈紫红色,双手垂散,舌不出,亦未抵齿,乃是被人从身后以索状物缠绕脖颈后勒死。死者腹部尚有食物残留,应该是在餐后一个时辰左右死亡,结合尸僵程度,推测死亡时间为昨夜酉时至戌时之间,背部、臀部、小腿后侧有有固定尸斑,身体两侧并无尸斑,说明死后尸体平躺至少三个时辰,之后才被人折叠小腿放入木箱。”
“右腿根处的烙印是死后烙上去的,工具应是烧红的桃花状烙铁,烙印直径一寸,桃花瓣五片,”方刻又掏出一张纸,“这是桃花烙的拓印。”
方刻画的拓图很细节,花瓣花蕊皆有,看起来像精致的首饰。
方刻:“死者的手掌和指甲很干净,指甲有一定长度,并未被特意修剪过。”
“这不太合理,”凌芝颜道,“一般被勒死的人,都会剧烈挣扎,有时会揪住凶手头发,掌心留下勒痕,指甲里往往也会留下凶手的皮屑。”
花一棠:“也就说死者死前并未特别挣扎过?手脚可有绑痕?”
“不仅有绑痕,还有鞭痕。但是都是旧伤。”方刻道,“看颜色和皮下淤血程度,应该是一个月前的旧伤。而且死者的左肩骨、锁骨曾经断裂过,我推测死者之前曾遭受过虐打。”
众人对视一眼,神色不禁都沉了下去。
“还有一点很奇怪,”方刻顿了顿,“死者的体重比平常女子轻了三成,非常瘦。”
林随安:“难道是长期被人囚禁虐待,没有饭吃?”
方刻摇头:“她的胃部并没有萎缩,饮食应该是正常的。大腿、手臂处的皮肤有些松弛,这与她的年纪不符,大约是突然暴瘦所致。”
说着,方刻掏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白瓷罐,异常爱惜摸了摸,林随安等人瞬间倒退数步,离得远远的。
池太守好奇:“这是什么?”
方刻撩起眼皮,勾起嘴角,“死者心脏的一部分,我还留了胃液、大肠、小肠、肺叶、膀|胱里残留的尿|液,稍后再仔细验验。”
池太守的脸绿了,吴参军的脸青了,俩人喉头一滚,差点没吐出来。
“死因和死亡时间基本确定了,但是死者的身份——”花一棠看向池太守。
池太守捏着鼻子,“吴参军,让你派人去查,查到了吗?”
吴正清摇头,“回禀池公,还没有。只怕要发布官告,张贴画影图形寻人认尸。”
“你们官府做事就是婆婆妈妈。”靳若不耐烦道,“适才我已经将尸体的画像送出去了,算算时辰,消息应该到了。”
吴正清大惊:“什么?!”
果然,靳若话音刚落,就有不良人来报,说衙署外有个货郎送了一封信,指名道姓要给靳若小郎君。
信封很普通,正面空白,背面写了标致的蝇头小楷“万水千山”,显然是净门送来的,林随安大喜,想不到益都分坛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信封里只有一张纸。
【死者姓名:连小霜,年:二十三。绣娘。家住城内区锦西坊,马川街四百五十一号】
池太守赞叹:“不愧是净门,消息太快了!”
吴正清脸色变了,额角甚至渗出汗来。
花一棠笑眯眯抱扇施礼,“花某初到益都人生地不熟,不知池太守可否让吴参军陪同花某一同前去查案,也好有个照应。”
池太守当然满口答应,吴正清避开花一棠的目光,额角的青筋乱跳,“吴某自当奉陪。”
吴正清的表现实在太可疑了,林随安心里“喔嚯嚯”欢呼,心道搞不好这次运气爆棚,一天就能擒住真凶结案,不用熬夜加班了。
*
益都城外有两条江,北为清远,南为检江,城内也有两条江,北为玉江,南为锦江。玉江是清远河的支流,锦江是检江的支流,而浣花溪则是锦江的支流。
玉江和锦江将益都城分为北、中、南三大块,其中锦江流域最是繁华,依次贯穿浣花溪的太白坊、天青坊、城内区、衙城南二坊、南五区、南四区和大慈寺,最后绕小东桥门出城,与检江主流汇合。
城内区共有十二坊,是益都城人口最密集的区域,益都最大的坊市西市就在锦江边上,与浣花溪隔河相望。
死者连小霜所住的锦西坊位于东城区的西南角,与西市比邻而居,马川街更是与西市只隔了一道低矮的坊墙,一路行来,能看到许多商铺直接打通坊墙做通行的甬道,讲究的装一道门,不讲究的就直接敞着。
不良人早早将连小霜的宅院围了,街坊四邻躲得老远交头接耳,看到花一棠下车,人群里爆出一片不小的呼声,想必是花一棠在万里桥一掷千金接见重孙子的英雄事迹已被传得人尽皆知。
这所宅院很小,放眼望去,只有一间正厢,一间偏厢,一间厨房。
宅子虽小,却很雅致,厨房前的空地上种着香草,嫩嫩的小叶子在夕阳的辉光中呈半透明状,散发着沁人心扉的清香,林随安瞟了一眼,发现这香草的形态竟然神似现代的薄荷。
吴正清令不良人守住大门,自己也待在大门外,死活不肯进院,声称他只是司兵参军,不可越俎代庖。花一棠也不勉强,随他去了。
正厢屋内窗明几净,十分整洁。靳若先看了一圈,摇了摇头,表示没有打斗的痕迹,转身和凌芝颜去了偏厢。
花一棠和林随安进入正厢分头查看。
虽说是正厢,但也不大,门对面是一面海棠三折屏风,绣工精细,颜色鲜艳,屏风右侧是一方小茶室,茶案、座垫,小凭几,都很干净,风炉、茶釜、茶碾子、茶罗子,水勺、茶盏整整齐齐摆在靠墙的几柜里。
左侧是卧室,床榻上挂着嫩绿色的床帐,床边摆着窄小的衣柜,衣柜里衣衫叠得整整齐齐,临窗摆着妆台,林随安绕了一圈,撩袍坐在妆台前,依次打开妆盒、抽屉,一一翻看着,连小霜的首饰很少,只有三个银簪,两副银耳环,唇脂、腮红、碳笔都快用完了,没看到花钿,只在抽屉最内侧发现了一个黑红相间的长漆盒,里面是空的,看盒内留下的印子,里面原本应该有一支金步摇。
突然,林随安听到了清脆的铃声,不禁抬头看去,发现从窗户望出去,正好能看到张仪楼,铃声的来源不是张仪楼的银铃,而是挂在窗外的铜风铃,风铃外壳已经锈了,下面吊着一张墨绿色的纸签,似乎写了什么字,但早已看不清了。
纸签随风晃动,铃声叮叮,窗棂的影子印在脸上,有种静怡的美好。
林随安突然有种感觉,连小霜一定很喜欢坐在这里,吹着风,听着风铃,看着远处的天空和张仪楼。
花一棠从衣柜的隔层里发现了一个黄纸包,是熬过的药渣,皱着鼻子闻了闻,包好揣了起来。
除此之外,再无发现。
二人又去了偏厢,岂料凌芝颜和靳若竟然还站在门口,和偏厢大门的铜锁较劲。
靳若:“凌司直你能不能别这么死板啊,屋子的主人都死了,劈开算了。”
凌芝颜:“不可,贸然劈锁,可能会破坏线索,来人,速去寻锁匠——”
“让让。”花一棠用扇子戳开凌芝颜,自己挤上前,抽出头上的玉簪,手指一搓,弹出一根纤细的铜针,左手持锁,右手持针,嘁哩喀喳捣鼓了几下,咔哒一声,锁开了。
凌芝颜和靳若目瞪口呆,看着花一棠的眼神顿时就不对了。
林随安:“……”
她就知道,这货肯定不止只会开花氏的锁。
花一棠插回簪子,“干嘛,被我神乎其技的手艺惊呆了?”
凌芝颜叹了口气,“幸亏花氏富可敌国,否则——”
“否则你定是另一个云中月。”靳若吐槽道。
花一棠嗤之以鼻,推开了门扇,“区区云中月怎能与我相提并论,我堂堂花家四郎,就算要做贼,也要做个云上月——哇哦!”
众人万万没料到,这件偏厢竟然是一间绣房,临窗是一张大绣架,上面铺着绣了一半的海棠花,看配色和针法,和正厢的屏风出自同一个人。
绣架前摆着坐塌,坐塌上是墨绿色的三层坐垫,中间凹了下去,应该是常年使用,绣架左侧挂着层层叠叠的绣品,风一吹,飘了起来,几乎都是海棠花。
最靠里的墙边并排放着两个黑漆大木箱,四尺宽,半人多长,和装连小霜尸体的木箱一模一样。
花一棠立即提醒众人先不要入内,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四宝飞快将屋内所有摆设的位置描绘成图,靳若套上鞋套,垫着脚尖进去转了一圈,最后蹲在坐塌后面,弯腰低头,脑袋几乎贴着地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瞄了半晌,啧了一声。
“连小霜就是在这儿被人勒死的。”
*
小剧场
敛尸堂的方刻摸着一排小瓷坛呵呵呵怪笑:益都果然是风水宝地,第一天就有有趣的尸体送上门。
第169章
林随安觉得靳若追踪辨痕技术又升级了, 以她的眼光来看,这间绣房收拾得很整洁,没有半分凌乱, 外面还上了锁,从哪能看出是第一案发现场?
“最明显的是此处, ”靳若指着坐塌上三个等距圆形痕道, “这个坐塌表面是竹编的,坐垫后侧有三处磨损,看位置和形状,原本应该有一个凭几,连小霜绣花时可以靠着,但现在凭几却不见了。”
说着,靳若朝坐榻下指了指, “下面有东西。”
唐国的塌类似低矮的床,四边落地,塌上可坐可卧,榻下是空腔, 多为实木,很沉,甚少移动, 所以塌下基本都是卫生死角。
凌芝颜戴着手套小心探进去,摸出了一小截扁圆形的木块, 顶部有白色木茬,下面很平整,外圈带着红漆, 闻了闻,“是普通的杨木, 断口很新。”
花一棠辨认半晌:“看形状,应该是凭几脚的碎块。”
靳若将碎块放在坐榻的圆形痕迹上,恰恰好。
“凶手勒死连小霜的时候,不小心弄坏了凭几,凭几脚的碎块掉到了塌下,凶手收拾现场的时候大约是没看到,漏掉了。”
靳若指向坐塌左侧三尺距离,三人歪着头看过去,发现地面上有一层薄薄的黑色碎渣,像灰尘,不映着光贴着地面看根本无法发现。
凌芝颜用手套小心沾了一点,搓了搓,花一棠抽着鼻子闻了闻,“是烧过的炭灰。”
林随安恍然大悟,“这里有个炉子。”
靳若站起身,比划了一下位置距离,“凶手将人勒死,放平,打横挪过来,炉子的位置恰好距离大腿不远。”
林随安:“方便凶手在尸体腿上印桃花烙。”
靳若又示意三人来到墙角的两个大箱子前,指着左侧的箱盖道,“四角皆有磨损,箱盖有划痕,上面本来还有一个相同大小的木箱。”翻开两个木箱盖,里面装着满满当当当绣布,塞得很严实,“布匹塞得太多了,几乎没有空隙,应该是将上面箱子的里的布匹都搬了过来。”
林随安:“也就是说,第三个木箱很可能是装连小霜尸体的木箱?”
靳若点头,侧身挪到后窗处,推开窗扇,指着窗外的泥地道,“窗外的地面有一圈痕迹,大小和木箱相符,木箱曾在后窗外面放置过一段时间,里面还装过重物。另外——”
靳若让开位置,让三人可以看得更清楚,窗扇荷叶处竟夹了三根头发。
凌芝颜:“凶手将木箱放在窗外,然后抱起尸体,从后窗扔到了箱子里,尸体翻过窗台的时候,留下了头发。”
花一棠小扇子吧嗒吧嗒摇得飞快,“完全不合理,太怪了。”
“还有更怪的呢。”靳若带着三人走出绣房,关上门,“凶手将尸体送出后窗后,特意收拾过地面,所以没有留下明显的脚印和拖拽尸体的痕迹,最后,将绣房上了锁。姓花的开锁前我看过,锁没有撬过的痕迹,凶手有钥匙。”
“也许钥匙就在连小霜身上或者绣房里,凶手能取到也不奇怪。问题是这个凶手行为——”凌芝颜皱眉,“为何要将木箱先搬到后窗,然后再扔尸体?”
花一棠:“如果先将尸体装入木箱,太重,不好搬运。”
林随安:“所以凶手的力气不够大——”
靳若:“那就更怪了,那个木箱又大又沉,一个人根本搬不动,只能拖着走,但是院子里根本没有拖拽木箱的痕迹。”
凌芝颜:“凶手将院子里的痕迹也清理了?”
“还有一种可能,”花一棠道,“凶手是两个人,亦或是有帮凶,可以事先将木箱搬到后窗——这更不对了,既然能搬动木箱,为何不能连尸体一起搬走?”
沉默片刻。
凌芝颜双手环胸,“凶手杀完人之后,能够有条不紊处理尸体和现场,说明凶手是个异常残忍冷静的人。”
林随安挠脑门:“一般人断不会有如此强大的心理素质,所以凶手要么是个惯犯,要么是有计划杀人,要么是天生的狠人。”
花一棠扇子敲额头,“但是凶手留下了凭几碎块和碳灰,窗户上还留下了头发,又不似惯犯,像个新手。”
三人异口同声:“这个凶手好矛盾啊。”
花一棠滴溜溜转了一圈,想了想:“莫非凶手是故意为之?”
凌芝颜:“为什么?”
靳若翻了个白眼,“别问我,我只负责告诉你们凶手做了什么,至于凶手为什么这么做,还是你们自己想吧。”
林随安:“杀人凶器是什么?”
靳若摇头:“没找到。”
四人盯着绣房皱眉半晌,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又绕到了绣房后面。这次靳若总算在地面上发现了拖拽的痕迹,从绣房后窗延伸至宅院后门,拉开门一看,四人全傻了。
后门外是一条巷子,不宽不窄,路两边停满了装货的马车、驴车、牛车、平板车,车上绑着各式各样的木箱和大货包,几个车夫靠在货包上打瞌睡,川流不息的货车来来往往,顺着车流看过去,正是西市和锦西坊的坊墙,墙被打通了,成了一条通行近道。看情形,这里恰好成了一处临时货车停车场。
如此巨大的车流量,自然是什么痕迹都验不出来了。
靳若啧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包白糖糕,溜溜达达凑到了那几个车夫边上,边吃边热络聊了起来。
花一棠、林随安和凌芝颜则是顺着车流继续向前走。
此时已过酉初,益都城常年多雾多云,天黑的更早,天空呈现出一片空旷的墨蓝,西市的街灯亮了,街铺纷纷上了锁,路上的货车、马车和行人却是不少,沿着西市主街出了坊门,朝着锦江方向走去。
西市所在的城内区和浣花溪所在的南三区隔着一条锦江,以城南大桥相连,城南大桥是六墩石板桥,桥宽三丈,四排双向车道,人流、车流熙熙攘攘,过了城南大桥再向东南方向走半刻钟就是张仪楼,著名的锦江夜市便是从此处开始,沿着锦江江畔一直向东,穿过散花楼,直到小东桥门结束。
为了夜市照明方便,从西市坊门开始,城南大桥两侧和锦江江畔都竖着高高的路灯架,漆着红漆,高过两丈,每到夜幕降临之时,西市和南市的衙署不良人便会架着高木梯,在灯架上挂上一串串灯笼,江风起时,灯串翩翩摇摆,很是浪漫。
西南两市的小摊贩们早早架着货车,推着摊车来夜市抢好位置,字画、铜器、首饰、乐器、瓜果、小食、皆可售卖,张仪楼和散花楼上甚至还有夜读、诗会等民间团体活动,正所谓“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锦水烟波,四野飘香,堪为盛景。
可惜林随安三人根本没有逛夜市的心情,并排站在城南大桥上盯着滔滔的锦江发愁。
花一棠用扇子凌空点着锦西坊、西市、浣花溪的方位,“从此处往锦西坊往上,皆为浣花溪的上游,按水流走向,西市外和城南大桥周围皆有可能为抛尸地。”
林随安:“但是西市和城南大桥的人流巨大,将那么大一个箱子扔入河中也太显眼了。”
凌芝颜:“连小霜死亡时间为昨日酉时至戌时之间,方大夫说尸体至少三个时辰平躺并未移动过,也就是说,连小霜的尸体在绣坊中放置到了丑时以后,方才装箱运尸。”
“那些车夫说,那条街上每天都会停很多货车,多一辆少一辆根本无人在意,凶手的运尸车停在哪里自然也不会有人发现。”靳若捧着白糖糕走过来,可怜的白糖糕只剩了两块,全塞到了嘴里,“锦江夜市会持续到子时左右,之后街上人流渐少,若凶手在丑时后抛尸,应该不太难。”
凌芝颜摇头,“根据水流流速计算,即便刚出西市就抛尸,只需半个时辰便会流到浣花溪。但尸体是今日申时发现的,往前倒推,尸体抛入河中的时间应该在未时左右,时间对不上。”
花一棠的扇子越摇越快,“如果我是凶手,我定不会选白天抛尸,而是选半夜,但凶手抛尸时间恰好在浣花溪造纸坊最忙的时间段,所以,这个时间是他特意算过的,他有何目的?”
顿了顿,“浣花溪的事儿闹那么大,若是有人看到谁往河里扔箱子,早就上报官府了,但距离发现尸体已经过去了三个时辰,目前并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上报,也就是说——”
林随安脑中“叮”一声,踏着桥栏一跃而起,攀住城南大桥的灯杆,双手用力向上一拔,双脚同时哒哒哒连环蹬踏,整个人窜到了路灯架顶端,直身立住,黑色的衣袂随着夜风烈烈作响。
这一连串动作实在太过利落帅气,桥上的行人和马车全都停了下来,目瞪口呆仰头望着,凌芝颜圆瞪着眼睛,花一棠扇子都忘了摇,靳若大叫,“师父你干嘛呢?”
林随安:“赏景,吹风。”
装尸的箱子目标甚大,白天抛尸却没有目击证人,说明抛尸的位置很隐秘,益都与东都一样水系复杂,定有不为人知暗流或者暗渠可通入浣花溪,而且大概率会在附近。
不远处的锦江夜市像一条璀璨热闹的银河,锦江波光粼粼,着眼处皆是一片灯火辉煌,除了一个地方。
从西市坊门出来,主道西侧有一小片暗淡之处,没有任何光,风吹过,只能看到影影倬倬的树影晃动。
林随安翻身一跃而下,喊了句“靳若跟上”,踩着桥栏跃过人群,逆着人流奔到了那片暗淡之处,原来是一处污水渠的出口。
虽说是污水渠,但几乎等同于一条小溪,从西市坊区下流出,上面盖着厚过三寸的石板,污水渠直通锦江,下游不远处就是浣花溪的支流。大约是为了城市设计美观,临着大道的一边种着茂密槐树,斜坡下面是低矮的灌木丛,林随安正要下去查看,被紧随而来的靳若拽住了,“我去。”
靳若侧着身子滑下了灌木丛,身形一闪就消失在了黑暗中,偶尔能看到柔和的明光闪烁,是花一棠送给他的夜明珠。
林随安知道自己下去也帮不上忙,就蹲在道边等着,远远的,花一棠和凌芝颜跑了过来,二人都是逆着人流,很是显眼,突然,林随安在他们身后看到了一个矮小的男人,探头探脑也逆着人流走,带着一顶瓜皮帽,一直跟在花一棠五六个身位之后。
林随安豁然起身,厉喝道:“什么人?!”
这一喊,别说那个矮子,连花一棠都吓了一跳,凌芝颜不愧经验丰富,立即反应过来,猝然转身,矮子吓得扭头就跑,凌芝颜拔腿就追,还未追出两步,就觉眼前一道黑色的风刮了过去,弹出一脚踩在了矮子的背上,矮子尖叫一声,趴在地上成了一张饼。
林随安乐呵呵将矮子从地上揭起来,拎在手里甩了甩,提到了凌芝颜和花一棠面前,“有个跟踪的小贼。”
矮子大约二十来岁,挽着裤腿,两条小腿粗壮有力,显然是常年做跑腿的工作,适才逃跑的速度也很快,若非是林随安速度惊人,只怕早已逃之夭夭。
此人大约也是从未被这么快被逮住过,吓得两眼暴突,满头冒汗,“女女女女侠饶命!我只是路过打酱油的!”
花一棠笑眯眯用扇子拍了拍矮子的脸,“凌司直,跟踪迫害朝廷命官该当何罪?”
凌芝颜神色凝重,“轻则流放,重则绞刑。”
“我不是!我没有!二位大人误会了!”矮子尖叫,“我是鸭行门的,我叫毛三,是门主派我来盯着连娘子的宅子!”
林随安:“……”
鸭行门?这都什么鸟名字?
“你们门主认识连娘子?”花一棠眉眼骤厉,“莫非是你们鸭行门杀了连小霜?!”
“不是不是不是!”毛三连连摇头,“门主也是受人所托!”
凌芝颜:“受谁所托?!”
毛三快哭了,瞥了一眼林随安,林随安呲牙,又拎着他的脖子甩了甩,毛三哆里哆嗦蜷起两条腿,像只发抖的青蛙。
“是……城南吴家的家主吴正礼。”
花一棠眯眼:“姓吴,正字辈——”
“对对对,吴家主正是益都府衙司法参军吴正清的堂兄,我们都是一家人啊!”毛三赔笑道。
花一棠和林随安不动声色对了个眼神。
花一棠:哎呀,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啊。
林随安:忙活了一晚上可算有点收获了。
“吴正礼为何要派人盯着连家宅院?”凌芝颜问。
“这个……大约是……怕牵扯出自己的丑事吧……”毛三眼神躲闪,“这个连娘子表面看着正经,是个绣娘,其实是个做皮肉生意的暗|娼。”
第170章
亥初三刻, 益都太守池季舒舒服服烫了脚钻进被窝,正想美美地睡上一觉,不料门外有人来报, 说花参军和凌司直回来了,正候在花厅, 要向他汇报连小霜一案的最新进展。
池太守大为震撼, 世人皆说扬都花氏四郎是个纨绔,不学无术,不读诗书,唯有吃喝玩乐样样精通,谁曾想这些传闻全是扯淡,这花家四郎不仅比猴子还精,居然还是个工作狂。
觉自然是睡不了了, 池太守打着哈欠套上外衫鞋袜,匆匆赶到后衙花厅,定眼一瞧,不仅花家四郎, 大理寺司直凌芝颜、林随安和靳若都在,个个眼珠子锃光瓦亮,一脑门子精神, 大有爆肝熬夜的预兆。
池太守心中万分悲凉,好生羡慕住在衙署外的夏长史, 不用被人追到被窝里加班。
花一棠先将连小霜家中的探查结论汇报后,又将靳若在污水渠最新的探查结果做了个简单梳理。
“污水渠四周灌木丛多有折断,乃为重物滑过压断, 压痕与运尸的木箱符合。污水渠出水口处发现了两根木桩,是新钉的, 上面绑着两截麻绳,都断了。从断口判断,应该是慢慢扯断的。”
花一棠一下一下敲着扇子,“花某推测凶手的抛尸过程应该是这般,昨日丑时,夜市散去,街上无人,凶手用马车将装尸木箱运出西市,将木箱推入道边污水渠凹地处的灌木丛里,钉下木桩,先用麻绳固定好木箱,再将木箱推到污水渠出水口处,制成了一个简单的定时装置。”
“之后,凶手便离开了,出水口的水流不断冲刷木箱,麻绳渐渐被拉断,木箱顺着水流进入锦江,后又流入了浣花溪,最后被发现。花某简单算过,污水渠的水流并不湍急,靠水流的冲击力拉断麻绳,起码需要六七个时辰,怎么算都要到天亮以后了。”
池太守听得一头雾水,“既然已经趁夜将木箱运出,为何还要做定时装置?当时就将木箱投入江中岂不是神不知鬼不觉?”
凌芝颜:“我们猜测这个凶手应该是想更多人看到木箱和尸体,所以定时在白日抛尸。”
池太守更纳闷了,“凶手为何要如此做?”
花一棠一笑,“这个问题不如我们直接问凶手好了。”
池太守这一惊可非同小可,“莫非花参军已经抓住了凶手?!”
“只是抓住了两个嫌疑人。”凌芝颜提声,“来人,带毛三,吴正礼。”
带两名嫌犯进来的是吴正清,脸色比之前更难看了,吴正礼还是他自告奋勇带人去吴家从被窝里薅出来的。
城南吴氏家主吴正礼长得和吴正清有五分相似,个头矮一些,面色蜡黄,瘦得几乎脱了像,眼睛大得吓人,直勾勾瞪着池季,“池太守,咱们吴家与你也算是老交情了,这半夜三更的让我堂弟来抓我,不太厚道吧?”
池太守见到吴正礼更是吃惊,“花参军,凌司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花一棠扇子一指毛三,“你说。”
毛三炒豆子似的倒出一长串,“我叫毛三,是鸭行门的,今日酉时左右,门主说锦西坊的连娘子死了,案子闹挺大,吴门主想让人去瞧瞧,便派我去盯着,不曾想却被——”毛三瞥了眼林随安,哆嗦了一下,“被这位厉害的小娘子给抓了。”
花一棠:“你口中的吴门主是谁?”
毛三指了指旁边,“吴参军的堂兄,吴正礼。”
吴正礼的眼皮狂跳,狠狠瞪了毛三一眼,毛三脸色发白,缩成了一团。
花一棠:“吴正礼,你与连小霜是何关系?”
吴正礼梗着脖子,“没关系!”
花一棠:“毛三,你说!”
毛三全身抖个不停,抬眼看看这个,瞅瞅那个,正好看到了林随安,林随安呲牙一乐,毛三脸更白了,“那个连小霜是个暗|娼,吴门主是她的恩客!”
吴正礼大怒,抬脚就踹,“一派胡言!”
“堂兄!不可!”吴正清忙拽住了吴正礼,即便如此,毛三还是被踹了两脚,脸上青了一大块。
“吴门主稍安勿躁,”池太守忙劝道,“毛三,你说的可有证据?”
毛三捂着半边脸,表情哀怨,“这事儿本就不光彩,吴正礼都是背着人做的,这半年来,几次派车去连小霜家接人都是我们鸭行门的兄弟,每次都是入夜接了人送到郊外的庄子,一日一夜后才送回来,若不是暗|娼,还能是什么……”
“放你的狗屁!”吴正礼怒不可遏,“吴某的内人身体不好,一直在郊外的庄子将养身体,内人没什么爱好,唯一喜欢的就是绣花,尤爱绣海棠,所以每隔一段时日便会请连娘子去庄子陪内人住些时间,顺便请教绣技。”
说着,吴正礼一抱拳,“诸位大人若是不信,可以请吴某的内人来问话!”
凌芝颜:“既然是请连娘子去做客,为何不用吴家的马车,而要让鸭行门送人?又为何入夜才接人?”
“入夜接人是连娘子自己要求的,我哪知道是什么缘由,或许是怕人说闲话吧。”吴正礼气得两眼通红,“不能仅仅因为我没用吴氏的马车,就诬陷我和连娘子有染吧?!吴正清,你是死人吗?赶紧替我说句话啊!”
吴正清沉着脸,“堂兄,此事你做的的确不合常理,难免引人怀疑,莫说凌司直,甚至连我都——”后面的话吴正清没说出来,但言下之意就是吴正清自己都以为吴正礼和连小霜有什么不清不楚的牵扯,对他起了疑心。
难道这就是吴正清见到连小霜尸体后神情怪异的原因吗?林随安想,似乎也算合情合理,但又觉得有些牵强。
“我吴氏每年给鸭行门那么多钱银,让他们替我办点事儿又怎么了?碍着谁了?!吴正清,亏你还是个司兵参军,竟是连自家兄弟的清白都证明不了,你这官还是别当了!丢人!”
吴正清面色铁青,“吴正礼,此乃府衙,莫要胡言!”
“莫吵莫吵,都是误会,别伤了自家兄弟感情。”池太守忙打圆场道,“花参军,凌司直,你们可还有什么要问的?”
花一棠用扇子敲着下巴,“吴门主昨日酉时至丑时之间,人在何处?”
吴正礼:“花参军这是什么意思?是怀疑我杀了连娘子吗?!”
吴正清:“花参军问话,速速回答!”
吴正礼狠狠瞪了眼吴正清,“好,吴正清,你给我记着!”吐了口唾沫,“花参军您听好了,昨夜我和几个朋友在红香坊方十一娘家吃酒,一直吃到了天亮,方十一娘家的歌伎们皆可作证,你尽可去查!”
凌芝颜看向吴正清,“吴参军你呢?”
此言一出,池太守嘴惊得能塞下两个鸡蛋,“凌司直,吴正清乃是我益都府衙的司兵参军,您这么问是不是——”
后半句话被吴正清打断了,他神色虽有不愉,但并未恼怒,只是沉下声音道,“昨夜吴某一直在案牍堂整理卷宗,有案牍堂的书吏可以作证。”
凌芝颜点了点头,“多谢吴参军配合。只是此案死者与吴氏有联系,为了避嫌,吴参军之后还是莫要参与此案了。”
池太守:“对对对,还是凌司直想得周到,吴老弟,这也是为了保护你啊。”
吴正清叹了口气,“属下明白。”
*
“我总觉得吴氏兄弟怪怪的,”靳若说,“但又说不上来具体哪里怪怪的。”
“凌某也有同样的感觉。”凌芝颜道。
林随安打了个哈欠,看了眼天色,已经过了丑正,夜猫子都睡了,这帮家伙居然站在府衙门口意犹未尽讨论案情,也不嫌累。
花一棠双眼放空,手里的扇子有一下没一下摇着,空旷的街道里响起“吧嗒吧嗒”的回音。
“花一棠,车呢?”林随安问。
花一棠这才回神,四下看了看,“诶”了一声。
在林随安的印象里,全能管家木夏是个BUG般的存在,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准确无误定位到花一棠的行踪,掐着点驾车来接他们回家,可今日,站在府衙门口吹了半晌的冷风,竟是连花氏马车的影子都没看到。
着实有些奇怪。
“无妨,反正也不远,走回去即可。”凌芝颜率先出发。
靳若跟着走了几步,停下,“不对,那个吴正清是司兵参军兼司法参军,衙吏和不良人原来都是他的手下,肯定都听他的,吴正礼的不在场证明是真是假就是他一句话的事儿,我信不过。师父,我去一趟红香坊。”
林随安还没来得及阻止,靳若已经一溜烟跑没影了。
林随安黑线:倒也不必这么卷吧……
凌芝颜也停下了,“凌某还是觉得桃花杀人魔的案子有疑点,我回一趟案牍堂——”
林随安冷汗都下来了:凌大帅哥果然名不虚传,她在东都时就有所耳闻,大理寺从六品司直凌芝颜最高记录曾在案牍堂待了四日三夜没合眼,硬生生熬废了五拨书吏,一战成名,堪称皇城官员中的“卷王”。“卷宗”的“卷”。
岂料凌芝颜的脚还没迈出去,花一棠滴溜溜一个转身,身如弱柳迎风靠了过去,凌芝颜条件反射扶住,花一棠“啪”合起扇子支着脑袋,摆了个矫揉造作的造型,“哎呦呦,花某一个身娇肉贵的纨绔,可受不得这般累,忙了整日连口正经茶都没喝上,如今是脚疼腿疼屁股痛,头疼腰疼后背酸,六郎你行行好,赶紧扶我回去歇息吧。”
凌芝颜哭笑不得,“有林娘子在,我就不必了吧?”
林随安大为不满,“花一棠生得这般人高马大,凌司直忍心让我一个娇弱的小娘子照顾他?”
凌芝颜:“……”
花一棠顺势勾住凌芝颜肩膀,“六郎啊,做人嘛,最重要的就是有松有驰,可不能一直绷着,万一哪天绷着绷着,啪一声断了,岂不糟糕?”
凌芝颜实在拗不过二人,只能无奈从了。当然,虽然放弃了去案牍堂加班,但案情讨论坚决不能停,三人一路走一路梳理分析。
凌芝颜:“凶手对连小霜宅院和周围地形都很熟悉,不排除是熟人作案的可能。”
花一棠:“若桃花杀人魔当真已经伏法,那么现在这个桃花魔很八成就是假冒的模仿犯。”
林随安哈欠连连,“模仿犯的作案原因无非就那么几个,要么是为了隐藏真正的作案动机,要么就是单纯的变态想出名,要么就是极度自信膨胀想要挑战官府权威,要么……好困……”
凌芝颜:“凌某觉得此案还是应该从连小霜的人际关系入手,排查她身边的人,看看是否有仇杀和情杀的可能。”
花一棠:“还有凶器和桃花烙——花某有预感,此案的凶器就是破案的关键。至于桃花烙,调阅官方卷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
林随安:“桃花烙这事儿总觉得透着诡异,我明日和靳若去拜访一下益都净门分坛,或许能从净门的消息来源筛选出不一样的线索,还有吴正礼和吴正清,虽然他们言之凿凿,但还是——诶?”
林随安和花一棠同时停住脚步,回头。
凌芝颜突然不走了,也不说话了,笔直地站在浓浓的夜色里,怔怔看着二人。风吹起他的衣袂,轻轻飘动着。
花一棠摇扇子,“凌六郎,你发什么呆呢?”
林随安疑惑,“莫非是太累了,睁着眼睛睡着了?”
凌芝颜眸光动了一下,突然,微微笑了,仿若夏风拂过映满星光的湖面,银色的涟漪一圈一圈漾起,梦一样。
花一棠大惊,“完了完了,凌六郎定是走夜路被狐狸精迷了!”
林随安横了眼花一棠花枝招展的衣衫,“有你在,哪个狐狸精胆敢造次?”
凌芝颜笑着摇了摇头,“凌某只是觉得高兴,凌某已经许久没与人这般畅快淋漓讨论过案情了。”
花一棠和林随安齐齐松了口气。
花一棠又溜达过去,勾着凌芝颜的肩膀,“六郎你放心,以后这种机会多的是。”
凌芝颜疑惑:“四郎何出此言?”
林随安叹了口气,“因为这家伙的运气特、别、好!”
花一棠咬牙切齿,“走哪哪死人。”
凌芝颜噗一下笑出了声。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不知不觉回到了花氏九十九宅,叫了半天门,竟然无人来应,推门而入,竟然也无人守门,一路往里走,偌大一个花宅竟是一个仆从都未看到,唯有莫愁湖的方向隐隐传出琴音,像是在举办什么宴会。
三人甚是诧异,加快脚步,转过观山园,穿过九曲长廊,不愁湖畔的秋意亭中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层层叠叠的账幔随着湖风狂舞,甚是妖冶,再向前走,依然没有看到任何仆从,杂乱的琴音声变大了,与其说是弹琴,不如说是砸琴。
花一棠神色渐渐变得凝重,示意凌、林二人停在秋意亭外,莫要再向前。
林随安正纳闷,突然,就见一道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账幔中冲出,豁然扑了上来,林随安大惊失色,千净正要出鞘,岂料花一棠的速度比她还快,握住她的手肘往怀里一带,陀螺一样转到了一边,嘴里也没闲着,大叫,“凌六郎,小心,快躲开——啊呀!”
花一棠喊晚了,凌芝颜保持着拔刀出鞘的姿势僵在了原地,腰间的横刀根本来不及拔出,两眼暴突,直勾勾望着前方。
凌芝颜的身上,多出了一个人,头上挂着胭脂色的披帛,仿若一只大树懒手脚并用扒在他身上,湖风吹起,披帛仿若一抹薄薄的晨曦落入湖中,露出一张醉眼迷离,倾国倾城的脸。
是花一棠的三姐,花一梦。
*
小剧场
林随安瞬间清醒:喔嚯嚯,来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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